中國通史(第三卷) · 第二章 考古資料

第一節 主要都城遺址的調查與發掘 殷墟遺址 殷墟是商代後期的王都所在地。遺址以河南安陽市西北二·五公里的小屯村為中心,包括洹水兩岸的後崗、高樓莊、花園莊、四盤磨、孝民屯、侯家莊、武官村、大小司空村等十多個村莊,總面積約二十四平方公里。《史記·項羽本紀》所載項羽與秦將章邯期約於「洹水南殷墟上」,即指小屯村一帶。 十九世紀末葉,小屯村農民挖出了甲骨,上面有文字,後來經過學者的研究,確定為商代王室占卜用後的刻辭,即甲骨文。馳名中外的殷墟遺址就這樣發現了。殷墟遺址的發掘是從1928年開始的,到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工作暫停,共經歷了十五次發掘。1949年以後,殷墟的發掘繼續進行,直到今天尚未間斷。殷墟發掘在我國考古工作中開始最早,延續的時間最長,規模最大,收穫也最豐富。 通過發掘已經判明,小屯村是當時的王宮所在地。到目前為止,已發掘出七十多處版築房基,其中有大型宮殿和宗廟基址,也有小型居住址,都排列有序。在房基附近還發現有大小深淺不同的窖穴七百多個,有的作為貯藏糧食、器具、甲骨等之用,有的則作為居穴。在小屯村也發現有墓葬,比較集中分布在宗圖一河南省安陽市殷墟商代後期主要遺蹟分布示意圖廟基址周圍,多為人祭坑。另外,在遺址的東邊曾發現屬於王室貴族的中型墓,有名的婦好墓就在這裡。 洹水北岸的侯家莊和武官村一帶是王陵區。在這裡共發現十三座大墓和千餘座小墓、排葬坑。據推測,大墓多半是王陵,小墓和排葬坑應該是附屬於大墓的陪葬墓和人祭坑。 小屯村附近各村都發現有古代居民遺址和墓地,在小屯村東南的苗圃北地和小屯村西北的北辛莊分別發現了規模較大的鑄銅和制骨作坊遺址。 殷墟發掘以來,所獲實物資料極為豐富,其中經科學發掘所得刻字甲骨將近三萬片,銅禮器總數已達五六百件,銅兵器、銅工具等更數以千計,其他玉、石、骨、角、牙、蚌、陶等各類遺物已無法作出精確統計。所有這些,都是研究商代歷史最可珍貴的實物資料。 《古本竹書紀年》記載,「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七(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史記·殷本紀·正義》引)現在從殷墟的考古發現中基本上已得到了證實。 參考書目:石璋如:《殷墟最近之重要發現,附論小屯地層》,見《中國考古學報》第二冊,1947年。 胡厚宣:《殷墟發掘》,學習生活出版社,1955年。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發掘隊:《1958—1959年殷墟發掘簡報》,載《考古》1961年2期。 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年。鄭州商城遺址河南鄭州商城是商代前期的王都之一。鄭州商代遺址是1950年在鄭州市東南郊二里崗首先發現的,1952年開始發掘,至今一直在進行。 遺址以鄭州商城為中心,其他如城北的省府、河南飯店、紫荊山、城南的南關外、城東南的二里崗、楊莊、城西的杜嶺街、銘功路、人民公園和城東的白家莊等地發現了居住遺址、墓葬和手工業作坊遺址等,總面積約二十五平方公里。 從人民公園發現的地層證明,二里崗的上下兩層文化堆積都早於殷墟遺址,從而確定了鄭州商城遺址的年代屬於商代前期。以前,學術界關於商代的考古知識僅局限於商代後期的殷墟遺址;現在,由於鄭州商城遺址的發現及其年代的確定,使這方面的知識不僅在空間上擴大了範圍,而且在時間上提早了一個階段。 鄭州商城是我國現已發現的早期諸城址中規模最大的一座,面積約三百萬平方米。這個城址提供的有關城牆的結構、宮殿的建造和布局、城內外居民遺址、墓地和手工業作坊等的分布等方面的大量資料,使我們能夠用來研究我國早期城市和國家形成與發展的歷史,其在學術上的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刻字甲骨和其他文字資料目前還極少發現,但卻發現了大批的銅器、玉石器、骨蚌器和陶器等文化遺物,這些都是研究商代前期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實物資料。 關於鄭州商城究竟為商代前期何王所都的問題,目前學術界還存在不同意見,主要有兩說,一說以為是仲丁、外壬二王所居之囂(或隞)都;另說則認為是成湯至大戊共九王所居的亳都。 若從鄭州商城本身所包含的年代同最近發現的偃師屍鄉溝商城相比較而言,其作為亳都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 圖二河南省鄭州市商代前期鄭州商城及其主要遺蹟分布示意圖參考書目: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第一隊:《鄭州商代遺址的發掘》,載《考古學報》,1957年1期。 安金槐:《試論鄭州商代城址隞——隞都》,見《文物》1961年4、5期。河南省博物館、鄭州市博物館:《鄭州商代城遺址發掘報告》,載《文物資料叢刊》1期,文物出版社,1977年。 鄒衡:《論湯都鄭毫及其前後的遷徙》,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肆篇,文物出社版,1980年。 偃師屍鄉溝商城遺址偃師屍鄉溝商城遺址是繼鄭州商城之後在河南省新發現的另一座商代前期大型城址,因其緊靠今偃師縣城,並有一條東西橫貫城內的低凹地帶,當地居民相傳稱之為屍鄉溝,故名。城址絕大部分深埋於地下,1983年春經鑽探發現,隨即開始發掘,迄今工作仍在進行。 該城建於偃師縣西南洛河北岸稍稍隆起的高地上,平面北寬南窄,形似切菜刀,面積約一百九十萬平方米,即相當於鄭州商城的三分之二。現已找到七座城門,若干條大道和三處建築群基址。位於城南居中的一處建築群最大,近方形,邊長約二百米,四面設有圍牆,具有宮城性質。宮城內分布有多處大型建築物,已發掘其中偏東北的一處。這是一座以正殿為主體,東、西、南三面有廡的封閉式宮殿建築,附近並有石砌排水溝的設置。在宮城以南的塔莊村曾出土過商代二里崗期銅禮器多件。 關於此城的年代和性質,學術界的看法還很不一致。有的認為其年代可早到二里頭文化三期,此城應該就是《漢書·地理志》所云湯都屍鄉即西亳。另外的意見則定其始建年代為二里崗期下層,認為該城是早商別邑桐或桐邑,亦即《晉太康地記》所云亳坂東之城,為太甲所放處桐宮。從目前發現的材料來看,該城的年代不會超出二里崗期;又若與鄭州商城相比較而言,當以後說為是。 參考書目: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漢魏故城工作隊:《偃師商城的初步勘探和發掘》,載《考古》1984年6期。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隊:《1988年秋季河南偃師商城發掘簡報》,載《考古》1984年10期;《1984年春偃師屍鄉溝商城宮殿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85年4期;《河南偃師屍鄉溝商城第五號宮殿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88年2期。 鄒衡:《偃師商城即太甲桐宮說》,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4年4期;《西毫與桐宮考辨》,見《北京大學考古學叢書》第1號,文物出版社,1990年。 偃師二里頭遺址二里頭遺址位於河南偃師縣境內洛水南岸,西距「洛陽北魏故城」郭城東南角約二華里的二里頭村。遺址以二里頭村一疙壋頭村為中心分布地區,包括洛水以南的四角樓村、北許村和餵羊莊之間的範圍在內,總面積約四平方公里。1959年考古調查發現後,同年開始發掘,以迄於今,發掘工作未曾間斷。 二里頭遺址的文化特徵和年代都介於河南龍山文化與鄭州二里崗商代前期文化之間,其文化性質尚未最後確定,在考古學上通常稱之為二里頭文化。在遺址的中心部位現已發掘出兩座宮殿遺址,其規模和結構略似商代前期的。考古學者據此推斷:二里頭遺址應該是一大都會。至於為何代何王所都,目前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這是商代成湯所都西毫:另一種則以為是夏都之一。若與鄭州商城和偃師屍鄉溝商城聯繫起來考慮,則後一種意見應該是比較合理的。這樣,二里頭遺址的發現就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極其重要的線索。 參考書目: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發掘隊:《1959年河南偃師二里頭試掘簡報》,載《考古》1961年2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里頭工作隊:《河南偃師二里頭早商宮殿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4年4期;《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三、八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5年5期;《河南偃師二里頭二號宮殿遺址》,載《考古》1983年3期。 鄒衡:《試論夏文化》,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叄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 周原遺址「周原」最早見於《詩·大雅·綿》,是周人早期活動的根據地,在今陝西西部,包括武功、眉縣、扶風、岐山、鳳翔、寶雞等地的一部分台地(「原」),範圍約二百餘平方公里。其中心地區緊靠岐山的南麓,或曰岐邑,今扶風縣西北的黃堆和岐山縣東北的京當二鄉之間,面積約七至八平方公里的周原遺址即當其地。這裡大概就是亶父遷居之處;西周初年又曾為周、召二公食采之邑。 早在西漢時期,周原就出土了西周銅器。到了清代,不少有名的銅器,例如《大豐簋》、大小《孟鼎》、《毛公鼎》等都在周原相繼出土。在本世紀,周原更屢有西周窖藏銅器成批發現,據不完全統計,總數已達五六百器,為研究西周歷史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直接史料。 1949年以來,考古工作者曾經多次在周原作過調查發掘,特別是1976—1977年,更在岐山鳳雛和扶風召陳、雲唐、莊白等地進行了大規模的發掘。在這些遺址中,發現了大型的宮殿基址、內涵豐富的骨器作坊遺址和貯藏大量青銅器的窖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鳳雛宮殿基址的窖穴中,還發現了近三百片刻字的甲骨,有的記載祭祀商王的情況,有的記下楚、蜀、巢等地名,據此可以了解周人早年與商王朝以及其他方國的關係。 參考書目:陝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陝西扶風、岐山周代遺址和墓葬調查發掘報告》,載《考古》1963年12期。 羅西章:《扶風出土的商周青銅器》,載《考古與文物》1980年4期。 陝西周原考古隊:《陝西岐山鳳雛村西周建築基址發掘簡報》,載《文物》1979年10期。 陳全方:《周原與周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豐、鎬遺址豐、鎬是周王之二都,在今陝西西安市的西郊。《詩·大雅·文王有聲》載:文王作邑於豐,武王宅鎬京。鄭玄箋:「豐邑在豐水之西;鎬京在豐水之東。」現在灃河猶存,豐、鎬二京當在其兩岸。 本世紀三四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就曾在洋水兩岸作過調查;1949年以後繼續在這一帶作了調查與發掘。現已基本上查明,豐、鎬的位置大體可以確定在灃河的中游地區。 灃河西岸,在客省莊、張家坡、西王村和馮村之間,總面積約六平方公里的範圍內,普遍地發現了先周和西周的居址、墓地,有的地方還發現了銅器、陶器、骨器等作坊遺址。在張家坡的東面還曾發現幾處已經被破壞的房屋基址,有的還有下水陶管道裝置。附近有兩個窖藏坑,出土了七八十件銅器。從這些發現來看,這裡顯非一般住址,很有可能是豐邑的中心地區。灃河東岸,在斗門鎮以北,直至洛水村,面積約四平方公里的範圍內,分布有密集的西周遺址。漢以來的史書都明確記載:鎬京在漢武帝所鑿昆明池附近。以上遺址正靠近昆明池遺址的西北部,或被該池破壞了一部分。因此,鎬京的位置應該就在這裡。 參考書目:胡謙盈:《豐鎬地區諸水道的踏察——兼論周都豐鎬位置》,載《考古》1963年4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灃西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1962年。 洛邑(王城)與成周遺址洛邑(王城)與成周是西周的東都和東周的王都,在今河南洛陽市及其東的遠郊區。據《尚書·洛誥》記載:洛邑(王城)在瀍水之西;成周在瀍水之東。今瀍水在洛陽市東部,故此二都的方位大體可定。 十九世紀以來,洛陽古墓多被盜掘,兩周銅器屢有出土,「臣辰」、「矢令」諸器和金村古墓器群即其著者。洛陽地區的科學考古工作是在1949年以後才開展起來的,三十多年來,曾經多次進行發掘,其重點在尋找王城。五十年代初,先在澗河東岸,即今洛陽火車站西南發現了漢河南縣城。 據《詩·王風譜》、《左傳》杜注和《續漢書·郡國志》記載:漢河南縣即周王城。以此為線索,考古工作者終於在漢河南縣城的外圍又找到一座春秋時期的古城。從這座古城的年代、方位和規模等來看,應該就是東周王城。在此城的南部曾發現大型建築殘跡,估計當為東周的宮殿宗廟之類。另外在穿過此城的今中州路一帶又發現了一批小墓,其時代從西周一直延續到戰國晚年。這些發現對於進一步研究王城的建置情況是有一定意義的。 七十年代,在瀍水西岸的北窯村一帶發現了西周時期的房基、墓地以及祭祀坑等;同時,這裡還有一處規模不小的鑄銅作坊遺址。這些發現為尋找西周早期的洛邑提出了新線索。 參考書目:郭寶鈞:《洛陽古城勘察簡報》,載《考古通訊》創刊號,1955年。 考古研究所洛陽發掘隊,《洛陽澗濱東周城址發掘報告》,載《考古學報》1959年2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中州路(西工段)》,科學出版社,1959年。洛陽博物館:《洛陽北窖村西周遺址1974年度發掘簡報》,載《文物》1981年7期。 洛陽市文物工作隊:《1975—1979年洛陽北窯村西周鑄銅遺址的發掘》,載《考古》1983年5期。曲阜魯故城遺址《史記·周本紀》載:西周初年,武王「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魯。」 《魯周公世家》載:武王「封周公旦於少昊之虛曲阜,是為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左傳》定公四年杜預註:「少皞虛,曲阜也,在魯城內。」以上說明魯國之始封地在今山東曲阜魯國故城。然《世本》卻說「煬公徙魯」,則曲卑並非魯始封地,到伯禽圖三山東省曲阜縣魯國故城及其主要遺蹟分布示意圖之子煬公才遷曲阜。不過,此後史書並不見魯再有遷都事,是曲阜魯城一直為魯之國都。 本世紀四十年代,日本考古者曾在魯城作過調查,但其所獲多為兩漢遺存。1949年以後,這裡曾幾次出土周代銅器,並有西周遺址和墓葬發現。1977—1978年開始大規模鑽探和重點試掘,現在對於魯故城的年代和建置情況已經初步有了眉目。 魯故城規模很大,城垣周長近十二公里,現已探出十一座城門,城內還有宮城,並有大型宮殿基址的分布。據地層推斷:故城始建時期至少可以追溯到西周晚朗,東周時期繼續沿用。在城內又發掘了西周至戰國中期的墓葬百餘座,有的墓隨葬有帶銘文的銅器,記明為魯國所鑄,從而證實此為魯國故城無疑。 參考書目: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曲阜魯國故城》,齊魯書社,1982年。 張學海:《淺談曲阜魯城的年代和基本格局》,載《文物》1982年12期。臨淄齊故城遺址齊故城在今山東臨淄縣城及其附近。據《史記·齊太公世家》記載,從公元前九世紀中葉齊獻公由薄姑遷都於臨淄,經過春秋戰國時期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齊為止,臨淄作為姜齊與田齊的國都共達六百三十餘年之久。 1949年以前,考古者曾在臨淄採集到封泥和瓦當之類。六十和七十年代,考古工作者才有計劃地連續勘察和發掘了齊故城。據判斷:現在保存的故城主要屬於東周時期,秦漢時期繼續沿用,直到魏晉以後,才逐漸荒廢。齊故城分大小二城,小城套築在大城內的西南隅,總面積達三十餘平方公里。現已探出城門十一座(其中小城五座、大城六座),十條道路和兩處排水系統。在城址範圍內共發現冶銅和鑄鐵遺址各二處、冶鐵遺址六處以及制骨器作坊遺址等。 大城內還發現兩處墓地:一處在東北部,大概是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齊國的公墓。在此曾發掘了一座大墓,殉馬竟達二百餘匹。另一處在南部,曾發掘一座春秋未年的墓葬,有九個殉葬人。 從城內文化層的堆積和墓葬的時代來看,齊故城遺址的年代最早似乎為西周后期,大體相當於齊獻公時代。至於西周前期的齊國遺址,即齊國始封地「營丘」,目前尚在探尋之中。 參考書目:山東省文物管理處:《山東臨淄齊故城試掘簡報》,載《考古》1961年6期。群力:《臨淄齊國故城勘探紀要》,載《文物》1972年5期。 山東省博物館:《臨淄郎家莊一號東間殉人墓》,載《考古學報》1977年1期。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齊故城五號東周墓及大型殉馬坑的發掘》,載《文物》1984年9期。 燕國都城遺址燕建國約九百年,曾幾遷其都。據《世本》所載,春秋時「桓侯徒臨易」,宋忠以為河間易縣。按漢之易縣非今河北易縣,應在今雄縣境。《水經·易水注》乃謂文公徙易,即當春秋早期;又謂戰國時昭王始城下都。燕下都遺址在今河北易縣縣城東南,早在三十年代已作過考古勘察。1949年以後又經過多次複查與發掘,並已初步查明為東西二城,時代稍有早晚,但大體屬於戰國時代,實即燕國晚期國都。 關於燕國早期的國都,據文獻所載和近人的考證,多謂在今北京市及其附近,但具體地點一直不很清楚。清代末年據說在北京南郊,或說在蘆溝橋一帶曾出土「匽■」(即「燕侯」)銅器。六十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以此為線索,在北京與拒馬河之間進行了考古普查,發現了一批西周遺址,其中尤以房山縣琉璃河遺址規模最大,內涵最豐富,引起學術界廣泛的注意。經過多次發掘判明:琉璃河遺址分布範圍約四平方公里,主要包括董家林城址和黃土坡墓地以及劉李店等一般居民區。城址的詳細情況還有待繼續探查。黃土坡墓地現已發掘出一批西周墓葬和車馬坑,並出土不少珍貴銅器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帶有「匽■」銘文的銅器中,有一件記載「太保」活動的情況。此「太保」即召公奭,「匽■」應為召公之子,有可能是燕國的第一代諸侯。據《太平寰字記》記載:漢良鄉縣即燕之中都。今董家林城址距漢良鄉城址僅數里,其為燕都應該是沒有疑問的了。 參考書目:北京市文物工作隊:《北京房山縣考古調查簡報》載《考古》1963年3期。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河北易縣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試掘》,載《考古學報》1965年1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等、琉璃河考古工作隊:《北京附近發現的西周奴隸殉葬墓》,載《考古》1974年5期。 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年。晉國都城遺址晉立國始自西周初年,從戰國開始,已分為魏、趙、韓三國,即所謂「三晉」。歷年來,考古工作者曾對山西夏縣的安邑魏故城、河北邯鄲市的趙王城和河南新鄭縣的鄭韓故城分別作過考察與試掘,積累了不少資料。 關於晉國的考古工作,主要是從1956年山西侯馬遺址的大規模發掘開始的。在侯馬市現已發現六座城址,其中「牛村」。「台神」、「平望」、「馬莊」、「呈王」等五座古城大體均屬春秋戰國時代;「白店古城」的年代可能稍早。在這些古城附近,發現了銅器、貨幣、骨器、陶器、石器等手工業作坊區和祭祀、盟誓遺址,有的還用人祭。另外在古城區外圍的上馬、柳泉和平望並發現三處墓地。在侯馬盟書的載辭中出現了「子趙孟」的名稱,據考證,此「趙孟」應該就是趙鞅即趙簡子。這樣就給盟誓遺址的年代提供了物證。 《左傳》成公六年記載:晉景公曾採納了韓獻子的意見遷都汾澮之間的新田,即新絳。今侯馬遺址正處汾澮相匯處,且其年代主要在春秋中晚期至戰國初年,因此,晉國晚期國都新田,應該就在這裡。 近年來,在侯馬遺址東北二十五公里,即翼城、曲沃兩縣交界處的天馬、曲村一帶,正在發掘另一處範圍約九平方公里的晉國遺址。據初步推斷,遺址的年代主要屬於西周早期至春秋初期,正好與侯馬遺址銜接,為探尋晉國始封地和早期都城遺址提出了重要的線索。 參考書目: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隊:《山西夏縣禹王城調查》,載《考古》1963年9期。 長甘:《「侯馬盟書」叢考》,載《文物》1975年5期。河南省博物館新鄭工作站:《河南新鄭鄭韓故城的鑽探和試掘》,載《文物資料叢刊》1980年3期。北京大學考古專業商周組等:《晉豫鄂三省考古調查簡報》,載《文物》1982年7期。 河北省文物管理處等:《趙都邯鄲故城調查》,載《考古學集刊》1984年4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馬工作站:《山西侯馬呈王古城》;《山西侯馬上馬墓地3號車馬坑發掘簡報》,載《文物》1988年3期。 秦國都城遺址秦立國在西方,其都城曾屢經遷徙。在陝西境內,經過考古調查和發掘的秦國都城遺址主要是雍城、櫟陽和咸陽三處。 雍城是春秋早期至戰國早期秦國的都城。《史記·秦本記》載:「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括地誌》說大鄭宮城即「岐州雍縣南七里故雍城」,今雍水以北,鳳翔縣城南數里即其所在地。這裡現已發現古城一座,總面積約九平方公里。在此範圍內的姚家崗和馬家莊都發現大型宮殿基址,其年代可早到春秋時期。在此二址之間並發現漢代「年宮」和「棫」字瓦當,秦「蘄年宮」和「棫陽宮」的舊址亦應在此。另外,在城內的高莊和八旗屯都分布有秦墓群;南指揮村則是秦公的陵園所在。因此,秦故都雍城遺址基本上已為考古發現所證實。 櫟陽遺址在今臨潼縣武屯鎮東三百五十米,六十年代考古工作者曾在此作過初步勘察。遺址範圍約四平方公里,現已探出夯土城牆五百餘米、六個城門、三條街道和七處建築基址,其年代可早到戰國時期。據《秦本紀》所載:獻公二年城棟陽,至孝公十二年遷咸陽。秦於此立都共三十四年(公元前383—350年),與考古材料大體相符。 咸陽是秦國最後的國都,也是秦統一中國後的首都。據文獻記載:孝公始都之咸陽在渭北,至秦始皇時乃漸次向渭南擴展。五十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在渭北和渭南作過多次調查與發掘,其重點是在渭北今咸陽市東北十五公里的窯店公社一帶。 在這裡發現了範圍約二十四平方公里的秦國遺址,並有夯土牆和大型宮殿基址的分布,估計應為秦都咸陽的中心地區。 參考書目:王國維:《秦都邑考》)見《觀堂集林》卷十二,中華書局,1959年。 秦都咸陽考古工作站:《秦都咸陽第一號宮殿建築遺址簡報》,載《文物》1976年11期。 陝西省雍城考古隊:《秦都雍城鑽探試掘簡報》,載《考古與文物》1985年2期;《鳳翔秦公陵園鑽探與試掘簡報》,載《文物》1983年7期。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櫟陽發掘隊:《秦漢櫟陽城遺址的勘探和試掘》,載《考古學報》1985年3期。 楚國都誠遺址楚立國在南方,很早就同中原的周王朝發生了聯繫。據《史記·楚世家》所載:西周初年,楚的祖先熊繹曾受到周成王的分圖四湖北省江陵縣楚郢都紀南城及其主要遺蹟分布示意圖封,居丹陽。 春秋時期,楚文王乃遷都郢:楚昭王又徙都鄀。戰國末年,楚考烈王最後徙都壽春。 楚遷都壽春以前,曾遷都陳,今河南淮陽縣境;又曾遷於鉅陽,或雲在今安徽太和縣東。楚都淮陽的時間短暫,通過最近的考古發掘,大體得到了一些證實。 壽春即今安徽壽縣。本世紀三十年代,在壽縣朱家集發現了規模宏大的楚王墓,出土了成套的楚王室銅器等。近年來,考古工作者在壽縣城內外進行普查和試掘,找到了有關楚都的一些線索。 關於楚國早期都城丹陽的地望,歷來眾說不同;七十年代以來,學術界結合考古發現又展開了討論,主要有湖北和河南兩說。持湖北說者,謂丹陽在秭歸縣境,或謂在枝江和當陽縣境;持河南說者則謂丹陽在河南西南部的丹水和浙水會合之處。除此二說外,還有安徽當塗縣境之說。以上諸說,雖各有文獻根據,但皆缺乏足夠的考古材料證明,尚無定論。 楚都的考古工作多年以來比較集中在湖北江陵縣紀南城遺址。此遺址位於縣城北五公里,地面上尚保存了規模宏大的夯土城垣,周長一萬五千五百零六米,城內總面積約十六平方公里。據推斷:現存城垣大約興建於春秋晚期;城內東南部小城可能更早。城內保存有多處夯土台基,有的具宮殿基址規模,附近並發現制陶、鑄造手工業作坊遺址,並已發現水井四百餘口,說明當時居民密集的情況。城外四周分布有楚墓地數十處,已發掘的楚墓在千座以上,其中最早者為春秋早期。 《漢書·地理志》南郡江陵縣自注云:「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陽徙此。後九世平王城之。後十世秦拔我郢,徒(東)[陳]。」杜預注《左傳》桓公二年曰:「楚國今南郡江陵縣北紀南城也。」今從紀南城址的規模、地望與年代來看,其為楚國的鄖都大致不會有什麼疑問了。 參考書目:李景耼:《壽縣楚墓調查報告》,載《田野考古報告》1936年第一冊。 劉彬徽:《試論楚丹陽和郢都的地望與年代》,載《江漢考古》1980年1期。曹桂岑:《楚都陳城考》,見《中原文物》1981年特刊。 湖北省博物館:《楚都紀南城的勘查與發掘(上)、(下)》,載《考古學報》1982年3、4期。 第二節 考古學文化的研究 夏商周時代已處於有文字記載的歷史時代,這時的文化遺蹟和文化遺物應採用歷史學上的命名進行歷史學的研究,但是目前有些重大學術問題還沒有獲得歷史學的最後解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只能在考古學範圍內作為某種考古學文化進行探討。 夏文化的探討我國最早的文獻《書經》和《詩經》中都有關於夏的記載。本世紀二十年代,疑古派學者曾經懷疑過與夏有密切關係的人物禹的實在性,卻不曾否定夏的存在。現在,學術界已經公認:我國歷史上在商朝以前確有夏朝。但是,究竟哪些是夏朝的遺蹟,仍然是至今還在探討的問題。 在考古學上尋找夏王朝時期夏民族的文化,即夏文化,是一項非常複雜而且艱巨的工作。在三四十年代,有的學者曾經以殷墟文化為起點初步進行了探索,以為仰韶文化或者龍山文化就是夏文化。但是,殷墟文化屬於商代後期,它同夏文化在時間上畢竟還相距太遠,以此為基點探索夏文化自然不易得出利學的結論。 五十年代以來,我國考古學上不斷有新的發現,特別是以鄭州二里崗為代表的商代前期文化的確定,把商文化提前了一大段,從而在很大程度上縮短了商文化與龍山文化之間的距離。繼此之後,考古工作者又在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普遍發現了以偃師二里頭遺址為代表的二里頭文化。這種新發現的考古學文化,無論在年代上或文化特徵上都介於河南龍山文化與二里崗商代前期文化之間。這樣,就把中原地區從新石器時代到青銅時代諸文化基本上按年代順序串聯起來了。夏文化既是存在於中原地區的一種考古學文化,那它就應該包括在以上諸文化之中。 近年來,學術界探索夏文化的多數學者都把注意力集中到豫西、晉南地區的河南龍山文化和二里頭文化。但是,由於探索夏文化的理論和方法各有不同,尤其是對確定夏文化的條件各有不同的理解,所以結論還不很一致。現在比較流行的觀點,可以大致歸納為兩派:一派認為除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屬於夏文化外,二里頭文化應該分屬於夏、商兩種文化,其早期屬夏文化,晚期屬商文化。另一派認為二里頭文化早晚兩期都是夏文化;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只是夏文化的淵源之一,或可稱為夏王朝建立之前的「先夏文化」。這兩派觀點不同的焦點是:前派認為偃師二里頭遺址所在地是商湯所都西亳,即所謂「二里頭西亳說」,並斷定二里頭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即相當於商湯之時,所以早於二里頭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者為夏文化,其餘各期為商文化。後派不同意二里頭遺址為湯都西亳,認為鄭州商城是湯都亳,即所謂「鄭亳說」,並斷定二里崗下層約相當於湯滅夏之時,早於二里崗下層的二里頭文化各期都是夏文化。 最近,由於「偃師屍鄉溝商城」的發現,持前派觀點的大部分學者已放棄商湯所都「二里頭西亳說」,改為「偃師屍鄉溝商城西亳說」。又因為偃師屍鄉溝商城與鄭州商城的年代基本上相同,即都晚於二里頭文化,所以,二里頭文化只能是夏王朝時期復民族的文化,亦即夏文化了。 參考書目: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里頭工作隊:《河南偃師二里頭早商官殿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4年第4期;《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三。八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5年5期。 鄒衡:《試論夏文化》,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叄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 羅彬柯:《小議鄭州南關外型商文化——兼評「南關外型」先商文化說》,載《中原文物》1982年2期。 趙芝荃:《論二里頭遺址為夏代晚期都邑》,載《華夏考古》1987年2期。先商文化的探討商朝歷史之所以成為信史,考古學上的商文化之所以能夠確定,都是由於殷墟甲骨文的發現。殷墟甲骨文所包含的絕對年代,一般都認為從武丁開始,直到商紂的滅亡,是商朝的後半段,或稱商代後期,亦即晚商時期;這時期的考古學文化通常稱之為商代後期文化或晚商文化。武丁以前,上溯至商湯,即所謂先王時期,是商朝的前半段,或稱商代前期,亦即早商時期;這時期的考古學文化通常稱之為商代前期文化或早商文化。在商湯滅夏以前,即所謂先公時期,商王朝尚未建立,或稱先商時期;這時期的考古學文化可稱為先商文化。 先商文化是商文化的原始形態。探索先商文化就是要探尋商文化的起源,也可以說就是要追溯商人的起源。《史記·殷本紀》系統地列舉了商人諸先公之名,其中絕大多數都已見於甲骨文,可見商人遠祖的世系是基本可信的。商湯滅了夏才建立商王朝,那麼滅夏以前的商人諸先公應該與夏王朝是約略同時的,所以先商文化也應該與夏文化同時。 關於商人起源的問題,以往的歷史學家僅根據文獻記載,曾經提出山東說和遼西說。現在從考古發現來看,相當於先商時期的文化,在山東者為岳石文化,在遼西者為夏家店下層文化早期。這兩種文化與中原地區的二里頭文化和二里崗商代前期文化差別均甚大,彼此井無明顯的淵源關係,前二者決不可能是先商文化。所以,目前考古學界一般都不採用此二說。 近年來,學術界因為探討夏文化,必然牽涉到先商文化。同時,由於對復文化的不同認識,也必然導致對先商文化的不同看法。大體說來,山可分為兩派:一派主張到龍山文化中去尋找,並認為豫東和像北的龍山文化就是先商文化。另一派則主張到與二里頭文化同時的諸青銅時代文化中去尋找,並認為冀西南和豫北地區的漳河類型商文化才是先商文化。 以上兩派都有一些文獻根據,而且都注意了豫北地區。不過,前派意見是把重點放在豫東,後派意見則注重在冀西南。 若以年代而論,前派意見認為二里頭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是早商文化的開始,上推至豫東或豫北的龍山文化,則相距兩期或三期,兩者的年代還不能相銜接。後派意見以二里崗下層為早商文化的起點,上推至漳河類型商文化正好銜接。 再以文化特徵而論,二里頭文化第二、三期與豫東或豫北的龍山文化面貌迥然不同,兩者的共同特徵極少,前者決不可能是由後者直接發展而未。二里崗下層與漳河類型商文化的文化面貌儘管也有些差別,但兩者有不少文化因素是共同的,後者應該就是前者的直接前身。 總之,從現有材料來看,前派意見還不能將其所認定的早商文化和其所推定的先商文化直接聯繫起來,兩者之間還存在嚴重的脫節現象,因而難以成立其說。後派意見所論定的早商文化已和其所認定的先商文化直接掛鉤,兩者緊密相銜;而且這種先商文化即漳河型商文化與此派意見所論定的夏文化即二里頭文化分布在不同的地區,兩者的年代基本相同而文化特徵有別,成為並行發展的兩種不同的文化。顯然此派意見比較切合夏商的歷史實際。參考書目:鄒衡:《夏商文化研究》,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二部分,文物出版社,1980年。 安金槐:《近年來河南夏商文化考古的新收穫——為中國考古學會第四次年會而作》,載《文物》1988年3期。 商文化類型及其分布地域商文化現已分為先商、早商和晚商三個大階段,現在分述如下:先商文化關於先商文化的考古工作還有待進一步開展,積累的資料不甚豐富,經過初步歸納,約可分為三個類型:一為漳河型,以邯鄲澗溝遺址為代表,中心分布地區在河北省的滹沱河與漳河之間的沿太行山東麓一線,其南包括豫北安陽地區在內。二為輝衛型,以新鄉潞王墳遺址為代表,主要分布在河南省黃河北岸的輝衛地區,其西南約以沁河為界而與二里頭文化相鄰。三為南關外型,目前只知鄭州地區有其分布。 這三種類型中,漳河型和輝衛型的年代都較早,其文化特徵同二里頭文化區別顯著;南關外型年代較晚,文化特徵同二里頭文化最為接近。可以看出,先商文化是自北向南發展的,而冀西南和豫北地區應該是商文化的策源地。 早商文化關於早商文化的考古工作已經全面展開,資料也最豐富,但各地區也還存在不平衡發展的現象。現在大致可以劃分為四個類型:一為二里崗型,以鄭州二里崗遺址為典型代表,其分布範圍甚為廣闊,大體包括了河南全省、山東省的大部、山西省的南部、陝西省的中偏東部、河北省的西南部和安徽省的西北部。二為台西型,是早商文化最北的一個類型,以河北藁城縣台西遺址為典型代表,其分布地域主要在河北省境內,其北已抵拒馬河一帶,其南約與邢台地區相鄰。三為盤龍城型,以湖北黃陂縣盤龍城遺址為典型代表,主要分布在湖北省中部和東部長江以北地區。四為京當型,是早商文化最西的一個類型,以陝西扶風縣壹家堡遺址和岐山縣京當銅器墓為代表,分布地域大抵在陝西省中偏西部。 以上早商文化的四個類型總的分布面縱橫均在二千里左右。從文化特徵上看,各個類型之間的共性大大超過了其特性。 在如此廣闊的範圍之內文化面貌趨於一致的情況,足以說明商朝早期政治軍事勢力之強大,從而促成了文化上廣泛而頻繁的交流。同時,我們也可看到,二里崗型分布範圍最廣,其所反映的生產水平也最高,它在這四個類型中顯然起著主導的作用。因此,二里崗型可能代表早商王朝直接控制區的文化,而其他三個類型的分布區也許只是早商王朝控制的邊遠據點。 晚商文化晚商文化的考古工作進展很不平衡,長期以來比較集中在豫北、豫東和冀西南、晉東南地區以及山東省境內,其他地區很少開展,目前尚無法進行類型研究,暫時僅能以殷墟遺址為典型代表。從晚商遺址的分布地域來看,大體同早商文化相似,惟陝西地區和湖北地區,由於地方文化的興起,逐漸地取代了商文化在該地區的統治地位。 參考書目:鄒衡《夏商文化研究》,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二部分,文物山版社,1980年。 先周文化的探討先周文化是指周武王克商以前周人的早期文化。武王克商以前周人活動的情況,在古代文獻里已有比較明確的記載,但是,考古學上的先周文化長期以來卻還在探索之中。 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知確屬武王時期的銅器只有兩件,即《大豐簋》和《武王征商簋》。據此二器的銘文,可知其均在克商以後所鑄。早於武王的銅器在陝西省境內也屢有出土,但一般都少有銘文,且具有濃厚的商文化風格,往往不易辨別何者屬於克商以前的周人所有。不過,這些銅器多半出自墓葬,有的還伴出陶器。經過分析,這些陶器的風格與商文化絕然不同,而與西周陶器特徵卻很相似,考古學者據此而確認了先周文化。 從現有材料來看,先周文化主要分布在陝西省西部和中部涇、渭二水所流經之地,甘肅省東部的局部地區也有發現。這同《詩經》、《孟子》和《史記·周本紀》等所記周人早期活動的地域正好是相合的。 以年代而論,現在發現的先周文化大約可以早到商代後期武丁以後,其更早的文化來源,還在進一步探索之中。從先周文化本身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其文化因素的構成是比較複雜的。有些因素飼如青銅器和某些葬俗顯然來自東方的商文化而又表現出先周文化本身一定的特點。另外的因素特別象陶器則和商文化迥然有異,而與甘肅地區的辛店文化和寺窪文化以及陝東北、晉西地區的青銅時代文化存在著密切的聯繫。這些現象表明,先周文化的來源應該是多元的。繼續深入研究這些問題,無疑地將有助於對周人早期活動的進一步了解。 關於先周時代生產力水平問題,是多年來懸而未決的。以往研究銅器的學者,因為沒有找到周武王以前的銅器,有的便以為當時還處於石器時代。但是另外的學者則根據自己對古文獻的解釋,認為周武王以前已進入鐵器時代了。現在在先周文化中,不僅發現了大量的青銅兵器和工具,而且發現有周文化風格的青銅禮器,但並未發現鐵器,說明在先周之時,既非石器時代,亦非鐵器時代,而是處於青銅時代,其生產力水平與商代後期相差不是很遠。參考書目:徐錫台:《早周文化的特點及其淵源的探索》,載《文物》1979年10期。鄒衡:《論先周文化》,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柒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再論先周文化》,見《周秦漢唐考古與文化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西北大學學報》編輯部,1988年。 西周文化類型及其分布地域周人滅商建立周王朝之後,通過多次分封,使周文化得到廣泛地傳播。 西周時期,具有某些周文化特點的考古學文化,其分布地域較之商文化更有所擴展,幾乎遍及黃河與長江兩大流域的中下游地區和部分上游地區。由於地域廣闊,自然條件的差異和不同的歷史原因,各地區原有文化與周文化相接觸的具體情況各不一樣,其相互融合的進程也很不一致,從而形成各自的文化特點。大體說來,約可分為西方、東方和南方三大類型。 西方類型主要分布在陝西省的涇渭地區和甘肅省東部的部分地區。 另外,山西省的霍山以南和河南省的洛陽以西,亦屬此類型的分布範圍。以宗周豐、鎬和歧邑周原為重點的涇渭地區是西周王朝的腹地,也是先周文化滋生與繁衍之地。在先周文化的基礎上不斷地吸收了商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因素髮展起來的西周文化,具有典型的周文化風格。山西省南部的臨汾盆地原來是商文化的分布範圍,大約到了商朝未年,先周文化已經向此區域擴展,並逐漸地取代了晚商文化的地位。西周初年,唐叔虞就封於此,與宗周豐、鎬保持了密切的聯繫。所以,在此地形成的晉文化也具有比較濃厚的周文化風格。至於包括南虢在內的河南省洛陽以西地區,因處豐、鎬與洛邑兩都之間,其文化與宗周相似也是可以理解的。 東方類型文化分布可分三個地區:一是洛陽以東黃河兩岸的河南省中部地區,周之畿內地,西周未年鄭亦曾遷封於此:二是燕山以南、太行山東麓的河北省西半部和河南省北部、東部以及山東省西南部地區,是燕、衛、宋、曹等國封地;三是山東半島及其以南地區,主要是齊、魯二國封地。這三個地區在商朝後期都在商朝直接統治範圍之內。商朝覆滅後,商文化卻一直在東方保持了其旺盛的生命力,周文化雖因分封而到達東方,但還不能完全取代它。所以東方類型,尤其是在以上第二分布區,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說是晚商文化的延續,而商、周兩種文化則經過了長時期的融合過程,直到東周時期才逐漸完成。 南方類型西周時期,由於不斷的征伐戰爭和分封諸侯,周文化勢力已逐漸伸入到長江流域,而且居於統治地位。從考古材料來看,周文化向東南擴展的路線有二:一是順漢水而下,直至湖北省境內,所謂「漢陽諸姬」的文化即其代表。二是順淮水而下,從河南省的中部直達安徽省的江淮之間。以上兩個地域,在商末周初之時曾是荊蠻、淮夷之地,其文化一直受商文化的影響。周文化勢力進入之後,逐漸取代了晚商文化的地位,從而形成了以周文化因素為主體的商、周和當地文化等多種文化的融合體,兩湖地區的楚文化和安徽江淮之間的群舒文化正是從這種融合體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參考書目: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年。東周文化類型及其分布地域春秋戰國時期,周王朝己完全失去對全國的控制力,各諸侯國經濟迅速發展,具有明顯地方特徵的列國文化亦隨之形成。從考古學上來區分,主要有以下七種文化。 秦文化主要分布在陝西和甘肅的涇渭流域。早期的秦文化包括在先周文化和西周文化之中,近年來通過甘肅東部的調查和發掘,已初步區分出來。西周滅亡之後,秦人不僅兼併了原屬西戎諸族之域,而且接受了宗周腹地。秦文化是在西周文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而又摻入了戎人文化的因素,從而形成了秦文化獨有的某些特點。 晉文化春秋時期,晉國是較早發展起來而勢力最強的諸侯國,陸續兼併了其鄰近的許多小國,其領域已不限于山西南部,而已伸展到山西西部、東部和霍山以北、陝西東部、河南西部和北部以及河北西南部等地。戰國時期,晉國分裂為魏、趙、韓三國,即所謂「三晉」,更兼併了原屬周、鄭、衛、宋等國的屬地,占據了全部中原地區。晉文化戰國時又稱三晉文化,是在周文化的基礎上又融合了商文化和戎狄文化發展起來的,它又可看作是中原文化的代表。蒸文化以北京市至河北易縣為中心分布地區,其北己越過長城,遠至遼東,其南包括京、津、唐地區直至河北省的唐河流域。在先商和早商時期,這裡主要是夏家店下層文化的分布區,也包括其與商文化交錯分布的地帶;晚商至春秋之時,夏家店下層文化和夏家店上層文化逐步北移,燕文化勢力乃逐步伸展,直到成為占統治地位的文化。燕文化在西周時期屬於東方類型,即以商文化因素為主,在其與西來的周文化融合過程中,又吸收了夏家店下層文化和夏家店上層文化的某些成分,發展成為東周時期顯具北方特點的文化。 齊魯文化齊、魯二國同居東海之濱,齊魯文化在西周屬東方類型,在山東地區,除了始終保留岳石文化的傳統影響外,商周兩種文化也曾勢均力敵,處於長期並存的情況,在曲阜魯故城遺址中表現尤為明顯。春秋以來,商周兩種文化因素始加速融合,並受到江淮地區文化的某些影響,形成獨具東方風格的齊魯文化。戰國時期,魯國衰落,齊國占領了山東省的大部和河北省的一部,齊文化亦隨之擴展了其分布範圍。 楚文化東周時期,楚國侵地最多,幅員最廣,除了長江中下游各省外,還伸展到了陝西、河南和山東等省的部分地區,這給楚文化迅速而廣泛地傳播創造了有利條件。楚文化的構成甚為複雜:它是在繼承了深受商文化影響的荊蠻和淮夷等本地文化的基礎上,又不斷吸收了大量中原文化和少量越、巴蜀等文化因素融合而成為具有顯著南方特點的文化。 吳越文化考古發現證明,偏處東南的江浙地區,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產生了較高的文化,且與黃河流域有過文化交流。夏商周時代,吳越同中原地區的關係進一步密切。文獻記載,吳曾受封於西周王朝,主要領地在江蘇省的長江兩岸;傳說越是夏人的後裔,主要居於浙江省境內。吳越文化是從本地區原有文化如猢熟文化(或土墩墓文化)、馬橋第四層及其上層以及曇石山中、上層等文化的基礎上,又吸收了商周文化的先進因素髮展起來的。吳越二國的歷史都比較短暫,吳滅于越,越又滅於楚,但其文化卻有很強的生命力。特別是越人的文化傳播甚廣,除東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省外,湖南和江西兩省的南部也都是其分布範圍,其影響所及,更遠至台灣、香港等地區。巴蜀文化巴蜀文化本是兩種文化,各有其不同的來源和分布地區,但在東周時期,特別是戰國時期,兩者都比較集中分布在四川省境內,文化特徵有很多相似之處,可以合稱為巴蜀文化。成都附近廣漢、新繁等地發現的東周以前的青銅器時代文化,其中有些文化因素與復商周文化相似,說明其與中原地區曾有過交往。古文獻記載,在周滅商的戰役中就有蜀人參加,這種文化有可能就是蜀文化的早期形態。 參考書目:韓偉:《關於秦人族屬及文化淵源管見》,載《文物》1986年4期。 王光鎬:《楚文化源流新證》,武漢大學出版社,1988年。 董楚平:《吳越文化新探》,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趙殿增:《巴蜀原始文化的研究》,見《巴蜀考古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7年。 圖五夏代諸考古學文化分布示意圖邊遠地區文化夏、商、周都是在一定範圍內建立的國家,在夏、商、周帝國的外國還同時存在其他許多氏族、部落、部落聯盟和方國等。儘管他們同夏、商、周王朝有著多種關係,但其所屬考古學文化並不是夏、商、周文化。現在依地區分述於下:東方地區商周時期,山東全省幾乎都是在商、周文化的分布範圍之內。 在夏代,山東省境內則是山東龍山文化晚期及其後的岳石文化。這兩種文化與中原地區同時代的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及其後的二里頭文化和先商文化風格都大不相同,因此它們不可能是夏文化或先商文化。從時代和地望來看,它們有可能就是東夷及其祖先的文化。 圖六山東省岳石文化石器與陶器1.石刀2.石斧(泰安縣出土;余皆平度縣東嶽石村出土) 3.陶器蓋4.陶皿5.陶豆6.陶尊7.陶簋8.陶瓦足器北方地區在河北省北部、北京市、遼寧省西部、山西省北部、中部、西部、陝西省東北部以及內蒙古南部曾經先後分布有圖七夏家店上層文化(1—4)與夏家店下層文化(5—9) 陶器、石器、骨器和銅器1.5.陶鬲2.銅鬲3.7.石刀4.骨鏃6.折腹陶盆8.細石器9.銅耳環。 (1、3系遼寧省赤峰市夏家店出土;2、4、5系遼寧省寧城縣南山根出土;6、7系遼寧省北票縣豐下村出土;8系河北省大廠回族自治縣大坨頭出土;9系河北省唐山市小官莊出土)四種文化:偏東的是夏家店下層文化及其後的夏家店上層文化,偏西的是光社文化,在此之前主要是河北龍山文化晚期。這些文化與中原地區的同時期諸文化部有相互交往關係,其年代大體相當於復、商、周時代。當時北方地區民族複雜,史籍上往往統稱之曰狄或翟。若細分之,則肅慎、孤竹、山戎、鬼方、燕京之戎、ǎ狁以及甲骨文中所見之土方、■方等等都曾活動於此範圍之內。如何把這些古族同上述考古學文化對應起來,則是今後學術研究的重要課題。 圖八西北地區辛店文化、寺窪文化、沙井文化陶器1.甘肅省臨洮縣出上的辛店文化彩陶罐;2.甘肅省臨跳縣出土的寺窪文化陶罐;3.甘肅省民勤縣出土的沙井文化彩陶罐。 西北地區陝西省北部、內蒙古西南部和甘肅、青海境內從來是多民族地區,古代文化也多種多樣。這時期的古代文化相當於中原地區龍山文化的齊家文化,其年代已到了夏代。隨後在甘肅興起的辛店文化和寺窪文化,分布範圍已蔓延至鄰近幾省,且與周文化發生了密切的關係。有些學者認為,它們主要屬於羌人的文化。羌姜本屬同源,羌人文化應該就是構成先周文化的主要因素之一的姜人文化。史籍又屢稱西北諸古族為戎,姜亦稱姜戎,因此有的學者直稱甘肅東部的寺窪文化為戎人文化。 南方地區長江流域,尤其是長江以南地區,古史記載較為缺乏,長期以來,皆以為開發較晚,古代文化落後,通常統稱為蠻。現在,愈來愈多的考古發現,引起學術界廣泛的重視,對於廣大南方的古代文化不得不重新加以研究。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南方普遍發現了商周青銅器。近幾十年來,除了湖南、江西、安徽、江蘇等比較接近於中原的地區屢有出土外,廣西、廣東、福建、浙江等更為偏遠的地區也有發現。這些略具南方特點的青銅器,其工藝製作水平並不亞於中原,有的甚至較中原者更為精湛,代表了很高的文化。 近年來,通過各地遺址的調查與發掘,進一步證明了上述青銅器文化大都是在本地產生而又不斷地吸取中原文化的先進技術發展起來的,例如湖南北部以石門皂市遺址為代表的商周時代文化,江西北部的吳城文化,安徽江淮間夏商時期文化,安徽、江蘇長江沿岸的湖熟文化(或土墩墓文化),上海馬橋遺址第四層及其上層文化,福建、江西以曇石山中、上層為代表的文化以及廣東北部石硤中、上層文化等等都有這些特點。 參考書目:鄒衡:《關於夏商時期北方地區諸鄰境文化的初步探討》,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陸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 李伯謙:《試淪吳城文化》,載《文物集刊》3期,文物出版社,1981年。鄒衡:《論菏澤(曹州)地區的岳石文化》,見《文物與考古論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第三節 考古資料反映的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問題 從青銅器時代到鐵器時代半個多世紀以前,通過殷墟發掘,證實了商代後期已達到中國青銅器時代的鼎盛期。當時有的學者推測:中國青銅器時代的濫筋期大率相當於商代前期。到了五十年代,以鄭州二里崗為代表的商代前期遺址發現了,隨後並在鄭州以及全國其他同時期遺址中發現了大量的青銅器。商代前期的這些青銅器,若與商代後期的相比,則表現出明顯的早期特徵:例如器制比較輕薄,花紋比較單調,造型多直接脫胎於陶器等等。但是,當時青銅器的使用已非常普遍,且器形種類繁多,鑄造技術已達到相當熟練的程度,絕非處於青銅器時代的原始階段。 比商代前期更早的青銅器終於在二里頭文化中發現了。這些青銅器中有工具、武器,甚至出現了容器,但數量不多,器形種類簡單,且製作不精,一般不著文怖,顯得比較原始。可見當時使用青銅器還很不普遍,也許掌握鑄造技術還不是很久。 值得注意的是,近三十年來,在甘肅、山西、陝西、山東、河北等省的馬廠類型文化和龍山文化等遺址中也有銅器發現,多半是紅銅器。這些銅器儘管發現的數量極少。且大都是小件器物,但其分布如此廣泛,至少說明黃河流域在二里頭文化以前人們已經開始掌握製造銅器的技術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說:中國青銅時代萌芽於龍山文化時期;肇始於二里頭文化時期;發展於商代前期:成熟於商代後期和西周早期。西周早期以後,中國青銅時代似乎又從盛期逐漸走向衰期。 西周中期至春秋早期的青銅器,在數量上雖有所增加,但往往製作不求精工,花紋漸趨草率,器制輕薄簡陋,尤以明器為甚,與前一時期那種製作精巧、花紋富麗堂皇、器制凝重結實的作風形成鮮明的對比。說明中國青銅時代至此已經接近尾聲。然而,中國青銅工藝之花並未從此凋謝殆盡,從春秋中晚期開始,特別是戰國時期,又開出了奇葩,出現了一批批造型優美、花紋精細的青銅器佳作。不過,這種新奇現象的出現,是同社會生產力的突飛猛進分不開的,因為當時已進入另一個時代——鐵器時代。 我國鐵器出現很早。七十年代在河北藁城縣台西村和北京市平谷縣劉家河各發現了一具鐵刃銅鉞,其年代約相當於商代前後期之際。這兩件鐵器都是用隕鐵鍛打而成。隕鐵即隕石鐵,在地面上本來少見,很難獲取,故不可能廣為利用以製作鐵器。鐵在生產中產生巨大作用是在鐵礦石冶煉技術發明以後。從湖南長沙、江蘇六合和河南新鄭等地發現的一批較早的鐵器證明,在春秋晚期或更早一些,人們已經掌握了冶煉生鐵的技術,從而進入早期鐵器時代。到了戰國中晚期,由於冶鐵技術的不斷提高和推廣,鐵器的使用日漸普遍,鐵器工具終於取代了青銅工具,標誌著中國鐵器時代已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參考書目:郭沫若:《青銅時代》,新文藝出版社,1952年。 李眾:《中國封建社會前期鋼鐵冶煉技術發展的探討》,載《考古學報》1975年2期。 鄒衡、徐自強:《商周銅器群綜合研究·整理後記》,文物出版社,1981年。北京鋼鐵學院冶金史組:《中國旱期銅器的初步研究》,載《考古學報》1981年3期。 以農業為主的社會經濟圖九商周時期的農業金屬工具1.河南省安陽市殷墟出土的商代後期銅鎛;2.湖北省圻春縣毛家咀出土的西周早期銅臿;3.江蘇省六合縣程橋出土的春秋晚期銅臿;4.湖南省長沙市識字嶺出土的春秋晚朗鐵臿;5.河南省輝縣固圍村出土的戰國中期鐵口犁。 我國中原地區,從新石器時代早期的磁山——裴李崗文化開始,就興起了農業。經過新石器時代中晚期的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繼續發展,到夏商周時期,農業已成為最主要的生產部門和生活資料來源,就是說,當時的社會經濟是以農業為主的。 根據考古發現,可以把夏商周時期的農業生產的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初級階段,相當於夏代的二里頭文化時期這時的農業生產狀況與龍山文化時期的差別還不是很大。生產工具大都是石、骨、蚌器。掘地工具多用鏟,收割工具網銍和鐮;另外也發現有木耒痕跡。目前還沒有發現青銅農具。穀物加工器具有兩種:一種是裡面有溝槽的研磨陶盆;另一種是石制的臼和杵。貯藏糧食除了用大型的陶瓮以外,也開始使用深窖穴,但不很普遍。在日用器皿中,酒器比較常見,如陶觚、爵(也有銅爵)、雞彝(盉)、罍等,且往往成套用於隨葬,說明當時飲酒比較盛行。釀酒需用糧食,社會上盛行飲酒,消耗糧食必然增多,從這個側面也可反映出當時農業生產的水平較龍山文化時期已有所提高。 中級階段,自商代前期至東周早期這時在農業生產上已取得兩方面的進步:一是生產工具的改進;二是生產規模的擴大。 在生產工具方面,商周時期雖然繼續使用石、骨、蚌、木等掘地工具和收割工具,但同時也使用了青銅臿和青銅鎛(鏟)。這兩種青銅農具,在湖北黃破盤龍城早商遺址、河南安陽殷墟晚商遺址、山西曲沃曲村西周遺址和河南洛陽西周墓葬、陝縣上村嶺兩周之際的墓葬中都有發現,可見其分布範圍很廣,沿用時間很長。不過,目前發現的數量還不是太多,這是因為青銅器用壞後可以回爐再鑄,不象石骨器用殘後任意扔棄,故不易發現。青銅工具的使用應該是促使農業生產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生產規模的擴大是同大批使用奴隸勞動密切相夫的,這在考古材料中也有所反映。例如在安陽殷墟宮殿遺址區內屬於王室貴族的一個窖藏圓穴里,曾經發現四百多把有使用痕跡的石鐮刀比較集中地堆放著。王室貴族本不勞動,決不會自己使用這些鐮刀,而應該是由他們分發給勞動者使用。勞動者連這種簡陋工具都不曾掌握,可見他們只能是奴隸,而且人數還不是很少。當時的統治者正是利用眾多奴隸的簡單勞動協作,才使農業生產有了較大的發展。 高級階段,自春秋中晚期至戰國時期這時期,由於冶鐵術的發明,使農業生產有了飛躍的發展。在長沙、洛陽等地發現的較早的鐵器中就己出現農具臿和鎛。河南新鄭鄭韓故城發現的工具陶范和河北興隆發現的一批鐵范,說明戰國中晚期已掌握了比較熟練的鑄鐵技術,能鑄造各種農具,如臿、鎛、钁、耙、鐮刀等。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河南輝縣固圍村發現的鐵口犁,證明當時中原地區確實已使用了牛耕。有了這些其堅硬程度遠非青銅器可比的鐵器,完全可以淘汰原始的石、骨、蚌、木器;有了牛耕,更可代替用人力踩耒耜的勞動。這樣,就為大規模地開墾荒地和進行深耕細作創造了物質條件,而在農業生產上引起了一場技術革命。 參考書目:中國農業科學院、南京農學院、中國農業遺產研究室:《中國農學史》(初稿),科學出版社,1959年。 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年。陳文華:《試論我國農具史上的幾個問題》,載《考古學報》1981年4期。王貴民:《商代農業概述》,載《農業考古》1985年2期。 手工業的分工和商品生產的發展在農業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夏商周時期的手工業逐步地從農業中分化出來成為獨立的生產部門,而且在手工業內部繼續進行愈來愈細的分工,出現了多種專門行業,生產規模也不斷擴大了。從考古材料上看,當時的手工業主要有以下幾種:鑄銅業青銅器鑄造是夏商周時期最重要的一種手工業。在二里頭遺址中曾經發現熔銅的坩鍋殘片、陶范殘片和銅渣等,說明當時已開始在本地進行鑄造。商周時期,鑄銅業迅速發展。例如鄭州南關外和紫荊山一帶的早商鑄銅遺址、安陽殷墟苗圃等地的晚商鑄銅遺址、洛陽北窯西周鑄銅遺址以及侯馬東周鑄銅遺址,都是較大規模的手工業作坊遺址。只要分析一下商代後期《司母戊方鼎》的澆鑄情況,就可具體地了解到當時鑄銅生產的一斑。現在發現晚商的鑄銅工具是一種命名為「將軍盔」的特製陶器,每器可熔銅十二·五公斤。而這個大方鼎重達八百七十五公斤,則至少需要七十個「將軍盔」同時熔銅進行澆鑄。如果每個「將軍盔」旁有三四人操作,則共需二百人以上。但澆鑄只是鑄銅過程中的一個工序,若再加上制模、翻范、修飾、運輸、管理等,所需工人當然更多。由此可見,當時擁有數百名工奴的手工業作坊是確實存在的。 當時青銅產品種類繁多,常見的商周銅器有鼎、鬲、甗、簋、簋、簠、敦、豆、觚、觶、爵、斝、雞彝、盉、卣、尊、觥、罍、瓿、盤、匜、舟、鑑、壺、鐃、鐘、鼓、於等禮樂器,戈、矛、戣、鉞、劍、匕、鏃、弓形器等兵器,軛、軎、轄、鑣、銜、鑾等車馬器,臿、鎛、刀、斧、斨、鑿、鋸等工具以及鏡、帶鉤等生活用品。這些銅器,形制用途各不相同,鑄造技術極為複雜,沒有為數眾多而且有專門技術的人是不可能生產出來的。 燒陶業夏商周時期,隨著人口的增多,陶器需求量的增大,陶器的生產量也迅速增長。二里頭文化的陶器大抵是繼承龍山文化而來,惟品種稍有增加。商周時期,燒陶業已有很大的發展。在鄭州銘功路西側,曾發現一處規模較大的燒陶作坊遺址:在約一千四百平方米的範圍內,發現陶窯十四座,與燒陶有關的房基十餘座。從出土的陶坯、陶器和陶片來看,這個作坊大概是專門燒制盆、瓶之類的,說明早商時期陶器燒造業的內部已經有了固定的分工,其產品是為了交換。這種直接為交換所進行的陶器生產,顯然是一種商品生產。到了東周時期,陶器的種類顯然減少,無論生活用器和隨葬明器,一般都是鬲(或釜)、盆、豆、罐幾種,而且器形規格頗為一致,這應該是產品進一步商品化所表現出的特徵。 制骨業骨、角、牙、蚌器甩途很廣,生產、尤其是生活各方面都很需要,當時也有專門作坊進行生產。在鄭州紫荊山一帶發現了幾處早商時期的制骨遺址,從出土的成品和半成品來看,可知這是以製造骨替和骨鏃為主的作坊。殷墟北辛莊發現的晚商時期的制骨作坊則是以制骨笄為主。周原雲塘西周制骨作坊遺址規模也比較大。類似的制骨作坊遺址,在東周時期的各大部城遺址中也都有發現。這些作坊同樣都是以交換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的,其產品的銷售對象應該是一般居民。骨器中還有一些特殊的工藝品,如仿禮器的骨牙容器和其他精製的雕刻品等,往往出自貴族墓葬,並非一般居民所能使用,應該另有技藝高超的專人製造。 當時的手工業,除了以上三個主要部門外,其他還有玉石業、漆木業以及紡織縫紉業等,各行皆有專業,各專業內部可能還有更多的專工。至於冶鐵業乃是東周時期的一種新興手工業,到戰國中晚期才逐漸發達。 貨幣由於手工業內部的分工,專門生產某種產品的作坊的興起,必然引起交換的擴大。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貨幣形態也不斷變化。春秋中晚期以前,可以確定為貨幣的只有海貝一種。在二里頭文化中有關貝市的材料還不多,而在商代和西周的墓葬中,用貝作為貨幣隨葬則是常見的現象。例如在鄭州白家莊的一座中小墓葬中就有殉貝四百六十枚,殷墟婦好墓殉貝更多,達六千多枚,一般小墓也殉貝數枚至數十枚。西周墓葬殉貝的情況也很普遍。可是到春秋晚期和戰國時代,中原地區一般小墓殉貝就比較少見了。這是因為金屬鑄市的興起,海貝已逐漸失去貨幣的作用而被淘汰了。 我國金屬鑄幣的起源問題,目前尚無定論。殷墟曾發現銅貝,但只有三枚,尚不足以說明商代已有鑄幣。山西保德林遮峪相當於商代的墓葬中曾發現銅貝一百零九枚,但該墓不屬於商文化,也不能說明中原地區流行銅貝。有的學者認為商周時期的銅鎛(鏟)就是鎛(布)幣。銅鑄作為早期進行交換時的媒介物是可能的,但銅鎛本身仍然是生產工具,並不具備貨幣的特點。真正具有貨幣的特點和職能的布幣,最早在春秋晚期才見於考古材料,這就是山西侯馬晉國都城遺址發現的空首布。但布幣的大量鑄行則是在戰國時代,主要流行於三晉地區。齊、燕地區鑄行的是刀幣,也和三晉同樣使用圜錢。楚地常用仿貝銅錢,俗稱「蟻鼻錢」,同時也使用方形的黃金塊,即所謂「愛金」。秦國早期的貨幣還不很清楚,有可能是圜錢,至秦始皇乃用以統一全國貨幣。 參考書目:王毓銓:《我國古代貨幣的起源和發展》,科學出版社,1957年。 楊根、丁家盈:《司母戊大鼎的合金成分及其鑄造技術的初步研究》,載《文物》1959年12期。 北京市玉器廠技術研究組:《對商代琢玉工藝的一些初步看法》,載《考古》1976年4期。 夏鼐:《考古學和科技史》,科學出版社,1979年。 周仁等:《我國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和殷周時代制陶工藝的科學總結》,見《中國古陶瓷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2年。 華覺明等:《中國冶鑄史論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城市的興起據文獻記載,在夏朝建立的前夕就已開始築城。近年來,通過河南淮陽平糧台和登封王城崗兩遺址的發掘,確證中原地區的龍山文化中晚期已出現了城堡。這兩處城堡都不大,從堡內外建置的情況來看,都還不具備城市的規模,還不能稱之為城市。 二里頭文化時期,目前還缺乏有關城市的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在二里頭遺址中發現了總面積達一萬平方米的建築群基址,按其布局和結構頗似文獻所記的宗廟。《尚書大傳》所謂凡有宗廟先王之主曰都,可見二里頭遺址已具有王都的性質。 河南省的鄭州商城、偃師屍鄉溝商城、山西省垣曲古城鎮商城和湖北省黃肢縣盤龍城都屬於商代前期,這是我國最早興起的一批城市,鄭州商城更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鄭州商城平面呈五邊形,城垣周長約七公里,橫斷面呈梯形,兩側傾斜夯築,現存最高處為十米。城內東北部分布有宮殿基址群,現已發現十餘座,總面積約六萬平方米。宮殿皆為夯土台基建築,最大者長六十五米尚未盡頭,面積二千多平方米,可以復原為「四阿重屋」式建築,應為王官中的大殿。緊靠城牆內有不少小型房基和少量墓葬,反映了城內住戶密集的情況。 這些住戶中有農戶和城市貧民,也有小奴隸主。城外圍分布有多處居民點,大半都是農業人口;還有一批按照一定布局建立的手工業作坊。 包括郊區在內,總面積達二十五平方公里的鄭州商城遺址已聯成一個整體,它高峻的城牆主要用來保衛王室貴族的宮殿,各種手工業作坊的設置,主要為了供應城市居民生活的需求。總之,作為當時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的大規模城市已經基本上形成。不過,也應該看到,當時的居民中還包括有大量的農業人口,反映當時農業生產在城市經濟中還占有較大的比重,這正說明鄭州商城作為一個早期城市的某些特點。 商代後期的殷墟遺址,其範圍與鄭州商城遺址相若,但目前尚未發現城牆。以小屯宮殿遺址為中心,周圍分布許多居民點、墓地和手工業作坊址,基本上也具備了一個早期城市的規模。 西周時期的都城遺址已發現不少,如洋西、灃東遺址,周原遺址,洛陽遺址,天馬一曲村晉國遺址,琉璃河燕國遺址和曲阜魯故城遺址等。目前只有燕國遺址和魯故城遺址發現了城垣,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