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十八章承天太后遼聖宗

承天太后(953—1009),名蕭綽,小名燕燕,遼景宗皇后,遼聖宗生母。景宗為世宗之子,遭火神淀之變,留下終生疾患①。應歷十九年(969)遼穆宗被宗室婁國殺死,景宗即位。蕭綽以皇后身份參與國事,她與景宗「任人不疑,信賞必罰」②,扭轉了自穆宗以來遼朝治理上的混亂,調整了與宋朝的關係,為遼朝的全盛創造了條件。 乾亨四年(982),景宗死,遺詔以長子梁王隆緒嗣位,「軍國大事聽皇后命」③,是為遼聖宗(971—1031)。統和元年(983),聖宗上蕭綽尊號為「承天皇太后」,二十四年,加上尊號「睿德神略應運啟化承天皇太后」。統和二十七年(1009)承天太后薨,享年57歲,諡「聖神宣獻皇后」,重熙二十一年,更諡「睿智皇后」。 遼聖宗以12歲沖齡即位,「母寡子弱,族屬雄強,邊防未靖」①,遼政權又一次面臨貴族間爭權鬥爭的考驗。承天太后以其政治才幹團結蕃漢臣僚,擊敗了試圖奪位的宗室貴族,鞏固了幼帝的皇位。自保寧元年景宗即位至聖宗統和二十七年,承天太后先後以皇后和太后的身份執掌朝政40年,在政治、經濟、軍事領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增強了遼朝的國力,推進了遼朝的封建化進程。與強鄰北宋簽定了「澶淵之盟」,確立了兄弟之國的政治關係。繼續征服周邊沒有歸附的部落、部族,加強了對屬國和屬部的控制。承天太后去世後,遼聖宗親掌朝政20年,繼續執行統和以來的各項政策、制度,發展了各項改革成果,遼朝進入了全盛時期。 太平十一年(1031,遼興宗改為景福元年)六月,遼聖宗崩於大福河北行宮,享年61歲。諡文武大孝宣皇帝,廟號聖宗。 第一節選拔人才,整頓吏治 遼景宗耶律賢、睿智皇后蕭綽和聖宗耶律隆緒,承穆宗暴政之後,統治集團人心不穩,宋朝威脅南部邊防。他們摒棄民族偏見,唯才是用,任人不疑,使蕃漢臣僚各盡其職,了無嫌隙,同心輔政。內安百姓,外抗強敵,為政局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的興盛繁榮創造了條件。 他們重視人才的選拔,不但信任宗室、外戚和契丹諸部有才能的貴族,而且重視任用漢官。除任用那些早期投靠或先後被俘的漢官、漢將外,又逐漸將科舉取士作為選官方式之一。景宗保寧八年(976),詔南京復禮部貢院,正式建立了主持科舉考試的常設機構。統和六年,詔開貢舉,科舉作為選官制度之一正式確立。太平十年(1030)年,聖宗下詔以次年行貢舉法,科舉制度的法令、法規已經完備。雖然聖宗於這一年駕崩,但制度的完善是在他的主持下完成的。正是由於承天太后、聖宗留意選拔和任用治國之才,所以①天祿五年(951),泰寧王察割(漚僧,太祖弟安端之子)、燕王牒臘(述軋)殺世宗及其後於祥古山火神淀(在河北涿鹿西),史稱「火神淀之亂」。「帝(景宗)時年九歲,御廚尚食劉解里以氈束之,藏於積薪中,由是得免。及即位,嬰風疾,多不視朝。」參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0,《契丹國志》卷6。②《遼史》卷9《景宗紀》下。 ③《遼史》卷9《景宗紀》下。 ①《遼史》卷71《景宗睿智皇后蕭氏傳》。 聖宗朝是個人才輩出的時期。契丹官僚中如耶律休哥、耶律斜軫、蕭撻凜、耶律抹只、耶律學古、蕭排押、耶律資忠等,漢臣中如韓德讓、室昉、張儉、王繼忠等,或忠直敢諫,或治獄公平,或安民有術,或拚死疆場,或奉節不辱,對遼政權的鞏固與強大都做出了各自的貢獻。這正是承天太后「明達治道,聞善必從」,聖宗「每承順,略無怨辭」①所致。 他們不僅重視官員的選拔,而且注意對官員的考察。聖宗與太后參考宋朝制度,確立了官員考核辦法,獎勵清勤自持者,懲治貪酷和阿順迎合行為。正是由於朝廷賞罰嚴明,聖宗朝才有明敏幹練如張儉者,撫民善斷如邢抱朴者,直言敢諫如馬得臣者,臨民善治如耶律海里、耶律學古、蕭排押、蕭柳者,鎮撫邊陲戰功卓著如蕭撻凜者。而太師柘母以迎合被罰,南院大王耶律勃古哲因虐民被決以大杖,耶律阿沒里好聚斂為時議所鄙。故當時朝野風氣較為清正。 在整頓吏治的同時,承天太后與聖宗也重視審理獄訟,平反冤抑。保寧三年(971)恢復了被穆宗廢棄的鐘院,又置登聞鼓院以達民冤。四年,詔中外官上封事,了解政事得失。太后與聖宗銳意求治,留心聽斷,多次親決滯獄和分遣諸臣決諸道滯獄,使罪犯得以及時判決,冤囚得儘快開釋。統和中,南京及易、平二州以獄空聞。開泰中,諸道獄皆空。這既是社會秩序穩定的反映,也有利於生產的發展。 由於社會的發展進步,與中原聯繫的加強和受宋朝思想、文化、制度的影響,聖宗時又多次更定法令,屏除不利於封建統治的舊制,增加維護封建秩序的內容。如奴婢犯罪由官府治罪,主人不得擅殺;族帳有罪,黥墨依諸部例;契丹人犯十惡者依漢律。同時還不斷完善訴訟制度,健全司法和行政機構。統和元年,敕「諸刑辟已結正決遣而有冤者,聽詣台訴」;開泰八年,又「詔諸道,事無巨細,已斷者,每三月一次條奏」;統和十二年,大理寺置少卿及正;十六年,「罷民輸官俸,給自內帑」;開泰三年,增樞密使以下月俸;南京、奉聖、平、蔚、雲、應等州置轉運使;太平元年(1021),立長子宗真為太子,確立長子繼承制;十年,「詔來歲行貢舉法」等。通過這些制度、措施的制訂和執行,加強了皇權,逐步確立並鞏固了封建秩序,法令也日益完善。 自阿保機建孔子廟以孔子學說為治國的主導思想以來,儒家思想在遼朝統治集團中的影響逐漸加深。遼聖宗好讀《貞觀政要》和唐太宗、玄宗實錄,對其行事多欽伏。他稱唐太宗、後唐明宗和宋太祖、太宗為「五百年來中國之英主」①,積極學習中原的統治方式和思想文化。聖宗多次以詔旨倡導忠、孝、節、義等封建意識形態和行為規範,改變遊牧民族中貴壯賤老、別籍異居、收母執嫂的傳統。如民間有父母在,別籍異居者,聽鄰里覺察,坐之;有孝於父母,三世同居者,旌其門閭,免其租賦數年;禁命婦再嫁;分別嫡庶,庶子以母論貴賤;禁皇族與卑小族帳通婚;在中京建太祖廟,制度、祭器皆從古制等。這一切說明,遼聖宗不但能積極學習和借鑑中原的治國經驗,而且在意識形態和思想文化的深層次上與中原也已十分接近。 隨著各種制度和機構的健全、完善,遼朝的文治漸興,史學也有所發展。遼聖宗任命了起居注和日曆官,記載皇帝言行、群臣章奉和國家大事,修史①《遼史》卷71《景宗睿智皇后蕭氏傳》、《契丹國志》卷7《聖宗天輔皇帝》。①《契丹國志·聖宗天輔皇帝》。 制度也漸趨完備。統和九年(991),監修國史室昉和邢抱朴合撰《統和實錄》,記載了太祖至景宗五朝史事。從此,契丹與遼朝的歷史從口耳相傳進入了有來自本身的文字記錄階段,為契丹民族和遼朝的發展狀況保留了大量珍貴的資料。 第二節調整階級關係,減輕賦稅,發展生產 調整部落組織,解放奴婢 自阿保機編部以來,遼朝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面貌已大大改觀。為了適應變化了的形勢,聖宗時期再次調整部落組織。 這次調整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因戶口蕃息,需建部管理。阿保機時,為備御奚人,曾從契丹八部中各抽調二十戶置二十詳穩。經數十年,戶口蕃息,聖宗遂置特里特勉部,設節度使管理。這是遼朝社會穩定人口增長的結果。 二是以橫帳大族奴隸置部。阿保機伐奚,以所俘奚人為著帳子弟,編為撒里葛、窈爪、耨盌三營,籍隸宮分,設夷離堇管理。聖宗以三營置三部,脫離宮分,設節度使管理。三部各有遊牧地,備畋獵之役。類似情況還有訛仆括部。 遼初,從諸宮和橫帳大族抽調奴隸編成稍瓦石烈與曷術石烈,為皇室捉捕鷹鶻和冶鐵。聖宗時兩石烈人口增加,遂各自置部,也設節度使統領。通過以宮分人和奴隸置部,解放了大批奴隸,調整了階級關係。宮分人編為新部,擺脫了被奴役的處境,使遼朝奴隸占有制進一步削弱,封建因素迅速增長,契丹社會也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從而最終完成了封建化進程。三是以新附諸部族民戶置部。對於俘虜或歸附的室韋、女真、達魯虢、烏古、敵烈、唐古、鼻骨德、剖阿里、盆奴里、奧里米、越里篤、越里吉等部族人戶,聖宗朝已不再配隸諸宮和諸部,而是將他們分別編組為部,設節度使統領,與原來各部一樣,分隸南北二府或沿邊軍事機構,為遼朝守邊。不改變其原來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不強迫他們遷往內地。根據各自的發展水平,採取相應的方式管理,使之各得其所。這樣,聖宗朝不但通過重新編部解放了大批奴隸,而且新政策也使新附者不再淪為奴隸。 除解放大批奴隸外,聖宗時也通過各項詔旨將因各種不同原因淪為奴隸者解放出來①。 輕徭薄賦,發展農業生產承天太后和遼聖宗留心民情,注意減輕人民負擔,賑濟災貧,採取了一些安定社會秩序和發展生產的措施。 統和年間,下詔諸道設置義倉,豐年納粟儲積,以備荒年賑濟貧乏。又①統和七年,詔南征所俘有親屬分隸諸帳者,給官錢贖之;十三年,詔諸道民應歷以來脅從為部曲者,仍隸州縣;二十九年,詔諸道水災饑民質男女者自來年正月起,日計值10文,價折傭盡,遣還其家。又禁止主人擅殺奴婢。開泰六年,公主賽哥以擅殺無罪婢被降為縣主,駙馬被削官。這在法律上為奴隸的生存權提供了起碼的保障。 屢次下詔賑災,故當時雖不時有水、旱、蝗災,卻沒有發生災民流亡現象,社會秩序一直比較穩定。 平時,他們也重視發展農業生產,制定和推行了一些保護農田、獎勵墾荒和減輕賦役負擔的政策和措施。統和八年,檢括農田,整頓農業生產秩序。十二年,定均稅法;十三年,又以所定稅額偏高而下詔減輕括田租賦;十四年,再蠲三京稅賦。 承天太后與聖宗留心了解民情,隨時調整部民負擔。如統和三年,樞密院反映契丹諸部役戶多睏乏,請以富戶替代。聖宗親閱諸部戶籍,減免涅刺、烏隗二部的部分差役。四年,因對宋戰爭,州縣民逃亡,禾稼不能按時收穫,採納韓德讓的建議,募民收割。政事令室昉反映,山西諸州因軍興,民力凋敝,田谷多遭踐踏傷害,遂免其當年稅賦。六年,霜旱民飢,詔三司,舊以稅錢折粟,估價不實,令增價以利民。十年,免雲州租賦,安輯朔州流民,免其徭役三年。十二年,免行在50里內租,蠲宜州(今遼寧義縣)賦調,免南京遭水災民戶租賦,免諸部歲輸羊和關征。十四年,蠲三京及諸州稅賦。審定南京所定新稅法。同時罷不急之役,減少諸部歲貢,調整貢物種類以減輕部民負擔。 承天太后和遼聖宗還多次遣使諸道勸農,視禾稼,禁止諸軍官非時畋獵妨農,行軍中禁止士卒出營劫掠,禁部從伐民桑棗,禁芻牧傷禾稼,改變了契丹軍隊打草谷的舊制。 採取徙民耕種和募民墾荒的方式,發展農業生產,成效顯著。 統和七年,徙宋雞壁砦居民200戶於檀、順、薊三州,擇沃壤耕種,官給耕牛、種子;詔燕樂、密雲二縣荒地,許民耕種,免賦稅十年。統和十三年,令諸道勸民種樹,詔品部曠地令民耕種;募民耕灤州荒地,免租賦十年。開泰元年又詔:「百姓徭役煩重,則多給工價;年穀不登,發倉以貸;田園荒廢者,則給牛種以助之。」①這些措施,安定了社會秩序,促進了生產發展。太平五年,聖宗車駕至燕,人民以年穀豐熟,爭獻土物。於是出現聖宗禮高年,惠孤寡,微服出行觀士庶嬉遊,一派安居樂業的景象。 這期間,對西北地區的開發更是成績卓著,聖宗命西北路招討司在臚朐河、鎮州屯田,以解決駐軍供給,並連獲豐收②。 第三節開疆拓土,加強對西北、東北邊區的控制 隨著國勢的增強,遼朝對周邊各政權的影響也日益擴大。統和七年,封党項貴族李繼遷為夏國王,確立了同夏的宗藩關係。為了對宋戰爭的需要,拆散宋與高麗可能結成的聯盟,迫使高麗臣服。從而在對外關係上取得了對宋的優勢。 渤海人南遷後,原渤海國控制下的女真各部逐漸向混同江、鴨綠江兩岸和長白山周圍地區發展。景宗時開始襲擾遼朝東京道州縣。聖宗統和元年、①《遼史》卷59《食貨志》上。 ②《遼史》卷59《食貨志》上載:「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給西軍,唐古率眾田臚朐河側,歲登上熟。移屯鎮州,凡十四稔,積粟數十萬斛,每鬥不過數錢。」唯《食貨志》將此事記於道宗初年,誤。詳見《遼史》卷59《食貨志》上注六、《遼史》卷91《耶律唐古傳》。 三年和十三年,先後三次派兵遣將征討女真和烏惹(兀惹),使他們成為遼朝的屬國和屬部。其中一部分女真人被遷往遼東,成為被編入遼籍的熟女真,也稱合蘇館、合蘇款女真。遼朝在各部女真人中設大王、節度使和詳穩,從而加強了對東北邊境的控制。 遼朝北境的海勒水(海拉爾河)、栲栳泊(呼倫湖)周圍地區居住著烏古諸部。烏古之西有敵烈。他們都是與契丹關係比較密切的室韋大部。阿保機曾多次征伐烏古諸部,將俘獲的烏古人遷往契丹內地,編入契丹部落。留居原地的烏古人則成為遼朝的屬部,即「遼國外十部」之一。遼派詳穩、都監駐守其地,鎮撫和監臨其部眾。太宗耶律德光初年和穆宗耶律璟晚年,烏古曾兩次起兵抗遼,皆被鎮壓。聖宗統和初,烏古承叛降之後,部族貧困,遼廷曾予以賑濟。為加強對邊部的控制,統和初開始對烏古派遣朝廷任命的節度使。同時徵調烏古部兵鎮守西北邊境,由契丹將領統率,防遏阻卜諸部。阻卜,《遼史》又作「術不姑」、「述不姑」、「直不姑」、「直不古」、「臭泊」等,是契丹人對室韋系統蒙古語族各遊牧部族的泛稱。有若干互不統屬的部落或部落集團,分別遊牧於遼的西界和西北界。遼朝將他們分別稱為阻卜、北阻卜和西阻卜。自太祖阿保機西征以來,阻卜各部逐漸臣服,相繼成為遼朝的屬部,與遼建立了朝貢和互市關係。景宗時,在阻卜活動區域設西北路招討使,加強了對阻卜地區的控制。 聖宗統和十二年(994),以皇太后姊、齊王罨撒葛妃胡輦領烏古部兵和永興宮分斡魯朵軍駐守西北境,以蕭撻凜為西北路招討使。建鎮、防、維三邊防城,開境數千里。以鎮州為西北路招討司駐地,遼朝對西北地區的統治也大大地鞏固了。 在軍事征伐中被俘虜而進入契丹內地的回鶻人,也被編入契丹部落,聖宗三十四部中的薛特部,就是由回鶻人組成的。留居原地沒有西遷的回鶻人歸附遼朝後,也成為遼朝屬部。他們同遼國外十部中的烏古一樣,對遼朝歲有常貢。高昌回鶻成為遼朝的屬國,遼在那裡派有都監。甘州回鶻以及蔥嶺西回鶻建立的黑汗王朝也與遼建立了朝貢和通使關係。遼在其地分別建有高昌回鶻大王府、甘州回鶻大王府和阿薩蘭回鶻大王府。 第四節與宋的爭戰與和好 遼自太祖阿保機起即有意奪取黃河以北之地,除穆宗無意進取失去瀛、莫二州外,太宗、世宗都曾為這一目標努力奮鬥,但均未能如願。景宗初年時遼朝政局不穩,宋朝實力增加,遼曾主動與宋修好,雙方曾維持了短時間的和平。宋太宗即位後連續兩次向遼出兵,發動了幽州之戰(遼稱高梁河之戰、圍城之役)和燕雲之戰。在遼朝群臣、將帥的奮力抵抗下,保住了南京、西京諸州縣,但遼朝不但沒有將勢力推進至黃河以北,甚至也沒能收回被後周奪去的瀛、莫二州。此後,宋朝雖然放棄了武力收復燕雲的努力,但遼朝卻始終沒有改變占有黃河以北至少是收回瀛、莫二州的決心。 燕雲之戰失敗後,宋朝對遼取守勢。遼聖宗在鞏固了統治地位後,便開始了對宋朝的軍事進攻。統和十七年,承天太后與聖宗親率遼軍南下,俘宋高陽關都部署康保裔(遼為避太祖諱改為康昭裔)。二十一年,俘宋副部署、殿前都虞侯、雲州觀察使王繼忠。二十二年,兵臨澶州城下,與宋軍隔河對陣。戰前,契丹大將南京統軍使蕭撻凜誤觸宋軍伏弩,重傷致死,遼軍士氣受挫。王繼忠居間調停,向承天太后建議南北議和,被太后採納。又致書宋真宗,通報遼方息民止戈之意。經過反覆談判,避免了一次拚死的廝殺,雙方簽定了化干戈為玉帛的「澶淵之盟」①。 澶淵之盟確定了遼、宋雙方兄弟之國的政治地位,劃定了雙方的邊界,決定開展互市貿易,宋每年向遼提供「助軍銀」10萬兩、絹20萬匹。它是承天太后、遼聖宗以軍事訛詐手段在政治、經濟上取得重大勝利的協議,也是他們審時度勢、聞善必從的政治風範的體現。從此,遼宋雙方結束了軍事對峙狀態,開展了和平友好交往,不但使遼宋統治者各自得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而且使雙方人民免受戰爭之苦,有了從事生產的和平安定環境,對當時中國的社會發展是有利的。 遼聖宗十分珍惜與宋的友好關係。澶淵之盟後宋使首次入遼時,「所過州縣,刺史迎謁,命幕職、縣令、父老送於馬前,捧卮獻酒。民庶以斗焚香迎引,家置盂勺漿水於門。令接伴使察從人中途所須即供應之,所至民無得鬻衾物受錢,違者全家處斬。行從芻秣之事,皆命人掌之」,遼聖宗對「歲獻方物,皆親閱視,必使美好中意。守約甚堅,未嘗稍起邊釁」②。故終聖宗之世,遼宋間一直友好相處,不曾發生矛盾衝突。聖宗臨終,仍以「不得失宋朝之信誓」而諄諄囑之於其繼承者。此後在興宗和道宗時期,遼宋間雖有一些矛盾與摩擦,但最終也都是通過政治交涉的手段解決的,雙方都盡力避免訴諸武力,這都是聖宗和承天太后身體力行和對其子孫耳提面命的結果。①關於王繼忠在澶淵之盟中的作用,參見李桂芝《遼金簡史》第五章第二節。②《宋會要輯稿·蕃夷一》,中華書局1957年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