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六章交通與郵傳
第一節五代、宋的水上交通與漕運
五代時期中原的梁、唐、晉、漢、周大體上占有淮河以北地區,南方各國則分別占有長江、珠江流域。長江、淮河、珠江及其支流皆通航運,水上交通發達。但淮河主流在五代時,處於五代中原皇朝與吳或南唐的接壤線上,南宋時又與金朝以淮河主流為界,這兩個時期的淮河主流,一般情況下都斷航。
五代的後唐、後周以及宋代,注意發展人工運河,疏浚、拓寬北方的淺狹河流,與長江、淮河、珠江等自然河流一起,形成十分繁忙的內河航行體系。凡以水上交通為主的地區,沿江、沿河的重要港口城鎮,設有「驛站」館舍,以供過往官員等住宿。
五代時南方的吳、南唐、吳越、閩、泉漳等政權,還注意發展海上交通,宋代的海上交通更加發達。
河北水運後唐明宗時注意興修水利,長興三年(932)五月,「幽州進呈新開東南河路圖,自王馬口至淤口長一百六十五里,闊六十五步,深一丈二尺,可勝漕船千石」②,可以通航60噸左右的船隻,在當時內河航運中這是較大的船隻。這是五代前期河北北部地區重要漕運河道,自後晉時起本地區屬於遼朝。後周顯德六年(959)四月,又「自滄州治水道入契丹境,於乾寧軍南,補壞防,開游口(泄洪口)三十六,遂通瀛、莫」州①。同月,後周世宗攻遼時,即自乾寧軍乘船北上,經獨流口(今天津靜海北),折而西進至孟津關(今河北霸州),後因水淺而棄船登岸,後周時河北水運航道至此為止。北宋朝廷很關注河北邊防的漕運,太平興國六年(981),宋太宗命令疏浚所有通向邊境的河道。又於清苑(今保定)界開掘徐河、雞距河入白河,「自是關南之漕,悉通濟焉」①,解決了邊防軍需的運輸問題。淳化二年(991),又自深州(今深縣南)新寨鎮開新河,導胡盧河水凡200里至真定府(今正定)以通漕運,解決了河北前方駐軍重地的漕運,後因河道變遷而斷航,熙寧時,再次開渠引水注入新河,恢復航運。
咸平五年(1002),又自靜戎軍(今徐水)東部的鮑河,開渠入順安軍(今高陽東),引入威虜軍(今徐水西北),漕運直達邊界地區。景德元年(1004),自嘉山(山名,今曲陽北)東開渠,引唐河水至定州(今屬河北),向東到蒲陰(今安國)以東,會合沙河,北上經邊吳泊(今高陽西),直通宋、遼界河。還開掘或疏浚了一些河道,也都是為了向河北北部運送邊防軍需。
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9,建炎三年正月甲午。各府州戶數包括屬縣。①《中州集》丙集第三,劉迎《淮安行》。
①《冊府元龜》卷497《邦計部·河渠》二。十斗為一石,也稱料、斛,約120市斤;南宋末年一斛改為五斗。後世又改為二斗半,四斛為一石。
廣濟河(五丈河)水運後周顯德四年(957)四月,「疏汴水北入五丈河,由是齊、魯舟楫皆達於大梁(東京開封府,今河南開封)」。顯德六年二月,世宗又命「浚五丈渠,東通曹、濟、梁山泊,以通青、鄆之漕」②。這是後周時京東地區通向首都開封的重要漕運河道。
但是,五丈河水量較小,不利於通航。宋建隆二年(961)三月,又命自滎陽(今屬河南)開渠百餘里,引京水、索水到首都開封,再架流水槽於汴河之上,注入五丈河,增加水量以便於航運,每年承擔京東地區漕運上供米62萬石,成為首都開封通往東北地區的重要渠道。開寶六年(973)三月,五丈河改名廣濟河。以後雖不斷疏浚,但每遇久旱不雨就斷航。以致在元豐五年(1072)將京東的漕運,改由淮陽軍(今江蘇邳州南)入清河轉入淮河、汴河,運到首都開封,但終因路途遙遠,運輸費用增多。元豐七年,又改為以黃河水注入廣濟河以增加水量,漕運再次由廣濟河運抵開封,它是京東地區漕運的主要渠道。
漕運的主渠道:汴河水運汴河是隋、唐運河的黃淮段,隋代稱通濟渠,唐代改為廣濟渠,習稱汴河。唐末毀於戰亂,後周顯德二年冬,世宗淮備進攻南唐,依古河堤進行疏導,東至泗州(今江蘇盱眙),流入淮河。顯德五年三月,又疏浚汴口(在今河南滎陽北黃河南岸)引黃河水入汴河,「由是江淮舟楫果達於京師」③,這是唐末以來首次疏通汴河。
北宋時,汴河成為漕運的主渠道,「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半天下財賦並山澤百貨,悉由此路而進」。張方平說:「國家漕運,以河渠為主。國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運。自後定立上供年額,汴河斛斗六百萬石,廣濟河六十二萬石,惠民河六十萬石。廣濟河所運,惟給太康(今屬河南)、咸平(今通許)、尉氏(今屬河南)等縣軍糧而已。惟汴河專運粳米,兼以小麥,此乃太倉蓄積之實。今仰食於官廩者,不惟三軍,至於京師士庶以億萬計,太半待飽於軍稍之餘,故國家於漕事,至急至重。」①所以北宋一直注意汴河的疏浚,但汴河引用黃河水,渾濁易淤積,每年要關閉汴口,以便清淤,修護堤防,一年只有200多天通漕運。
元豐二年(1079)四月,改引洛河水,六月完工,「自任村沙谷(今鞏義東北)至河陰(今鄭州西北)瓦亭子,並汜水關(今滎陽西北)北通黃河接運河,長五十一里」。「引洛河水入新口斗門通流入汴」①。這是一條改引洛河水,沿途設36陂為「水匱」(蓄水池),水少時放水以助航行;天旱缺水時,則從汜水關運河引黃河水補充水量。新汴河因洛水含沙量少而水清,故稱「清汴」,清汴暢通時,「波流平緩」,「江淮扁舟四時上下,晝夜不②《資治通鑑》卷294,顯德六年四月庚寅、辛卯。
③《宋史》卷95《河渠志》五《河北諸水》。
①《資治通鑑》卷293,顯德四年四月乙酉;卷294,顯德六年二月甲申。①《冊府元龜》卷497《邦計部·河渠》二。
絕」,「公私便之」②。到元祐五年(1090),又因原先直接引黃河水入汴河,可分流黃河流量的十分之三,黃河可以安流不決。現在主要用洛水,取黃河的水只是黃河流量的十分之一,導致黃河時常決口為由,同年十月廢「清汴」,改引黃河水入汴河,恢復舊汴河的航運。哲宗紹聖四年(1094),再次修復「清汴」通航,直至北宋亡。
京城開封另一條漕運河道是惠民河,起自京西北路的閔水、洧水等,許州、鄭州諸水皆匯入,經尉氏到開封,合於蔡河,通官私船運,每年漕運60萬石。
真楚運河(江淮運河)
船隻經汴河至泗州(今江蘇盱眙北,已淹沒在洪澤湖中),進入淮河,至楚州(今淮陰)南下,轉入真楚運河至揚州、真州,是隋唐運河的江淮段。由於航行於汴河、運河的船舶較小,載重量只有四五百料(約合24至30噸),而淮河水流湍急,尤其是楚州北的山陽灣段,常導致航船翻沉。宋雍熙元年(984)在淮河南岸開沙河,自淮陰縣(今淮陰西南)磨盤口至楚州末口長60里,避開了淮河山陽灣急流,再折而南下進入真楚運河。皇祐時,又在淮河南岸自淮陰向西至洪澤鎮(在今洪澤鎮西南,已淹沒在洪澤湖中),開「新河」49里,使過往船舶自洪澤鎮由淮河進入新河,下接沙河,再轉入真楚運河。元豐六年(1083),再在淮河南岸開龜山運河,長57里,闊15丈,深1丈5尺,起自泗州盱眙龜山鎮(今盱眙東北,已淹沒在洪澤湖中),東至洪澤鎮與「新河」相接。從此,將真楚運河延長到龜山鎮,西接清汴,在淮河中的航程只有二三十里,增加了航運的安全性。
真楚運河(江淮運河)內原有河堰堤壩五處以保持水位,但船隻過堰時要卸下重載貨物,船隻過堰後再裝船起運,不僅裝卸頻繁,而且船隻容易損壞。天禧元年(1017),開揚州「古河」經由揚州城南連接運河,又拆毀運河中的堰改為水閘(船閘),並掘深河道,船隻從此航行無阻。史稱「真州乃外江(指長江)綱運會集要口」③,長江中上流的物資,由江船運到真州,轉搬上較小船隻,進入長江北岸的真楚運河,至揚州後北上運往京城開封,對隋唐運河進行了前所未有的修整改造。南宋時淮河以北屬金朝,真楚運河是運軍糧至楚州的漕運航道。
宋代漕運及其他官方物資,通常每十船組成一綱,如五十船即編為五綱之類,稱為綱運,如運送糧食的「糧綱」、運送奇花異石的「花石綱」之類。陸上運輸官府物資,也以每若干輛車或若干個挑夫組成一綱,均由官員及兵士押送。
浙西運河(江南運河)與浙東水運五代時,隋唐運河的江南段分屬於南唐、吳越兩國,後周世宗進攻南唐,吳越出兵會攻,占領南唐的鎮江、常州(今皆屬江蘇)。宋以南唐轄區為江南東、西路,以吳越轄區為兩浙東、西路。江南運河屬兩浙西路,稱「浙西②《宋史》卷93《河渠志》三《汴河》上。
③《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98,元豐二年六月甲寅。
運河」。北宋時,運送兩浙路物資北上,經鎮江過江至揚州入真楚運河,經汴河直達京城開封。
南宋時,「浙西運河,自臨安府北郭務至鎮江口閘,六百四十一里」,「自大江(今長江)而下至鎮江則入閘,經行(浙西)運河,如履平地,川廣巨艦直抵都城(臨安)」,成為南宋時期最重要的內河航道。首都臨安的「士庶欲往蘇、湖、常、秀、江(指江南路)、淮(指淮南路)等州,多雇■船、舫船、航船、飛篷船等」。「綱船」「運千餘石或六七百石」,「諸郡米客船隻,多是鐵頭舟,亦可載五六百石」④,通航能力遠大於真楚運河、汴河。
南宋初,又疏浚兩浙東路的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梁湖堰(今上虞城南)以東的運河,以及餘姚縣(今餘姚北)境內的運河,東接餘姚江通向明州(今寧波)。後又疏浚蕭山西興鎮(今蕭山西)至大江(今錢塘江)運河,是浙東地區的重要漕運渠道。
靈渠靈渠起自廣南西路桂州(今廣西桂林)興安(今屬廣西)的離水(今灕江)與湘水(今湘江)之間,自秦代開鑿以來,歷代成為長江與珠江兩大水系的通航要道,唐代設斗門以通漕船,這是原始的「船閘」,有利於船隻的通行。宋太平興國二年(977),邊翊任廣南轉運使重修靈渠,嘉祐四年(1059)大舉重修,增設斗門,以提高航運能力。南宋時,廣西路靈川(今靈川北)、興安兩縣知縣銜內帶「兼管靈渠」,負責隨時疏浚以維持航行暢通。靈渠是連接珠江與長江兩大水系的唯一水道,大量漕運物資由此轉運。
長江等河流的航運長江、黃河、淮河、珠江等河流及其支流,是東西向航運的主要渠道,長江主航道,西起嘉州,東至真州、京口轉入真楚運河或浙西運河。南宋陸游曾記他赴任夔州通判時,自真州乘載重2000斛(約合120噸)大船西上時,「發真州,岸下舟相先後發者甚眾,煙帆映山,縹緲如畫」。陸游到鄂州時,見到稅務亭前江中「賈船客舫,不可勝計,銜尾不絕者數里,自京口以西皆不及」,是長江中游的主要河港,反映了長江航運的繁忙景象。陸游在快到石首縣(今屬湖北)之前,看到兩艘載重2500斛(約合150噸)的大船下行。他乘2000斛船航行到沙市(今屬湖北),換乘「嘉州趙青船,蓋入峽船也」①,說明長江航運至少可到達嘉州,而大船可到沙市。
黃河部分河段及渭河下游也通航,自河陽(今河南孟縣南)下行至汴口(今鄭州西北黃河南岸),進入沛河至東京開封。自河陽以上經三門峽至潼關進入渭河,通航至渭橋鎮(今高陵南)。珠江、淮河中下游也是通航要道。海上交通④《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97,元豐二年四月庚寅注。
①《宋會要輯稿》食貨47之3。
五代時,由於南漢統治者對來廣州貿易的番商船隻進行掠奪,導致蕃商不敢來廣州,海上交通也因而受阻。但閩及泉、漳轄區內的泉州,吳越轄區內的明州、秀州等處,對外貿易發達,海上交通也很興盛。宋朝統一後,海外貿易興盛,海上交通更加發達,「凡大食、古邏、闍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齊諸蕃並通貿易」,還有今日本、朝鮮半島,以及埃及、索馬利亞等地,包括今東北亞、東南亞、南亞、西亞,甚至東非地區①,與宋朝之間的海上交通,主要是與宋朝東南沿海的諸海港之間進行,宋朝先後於東南沿海的廣州、泉州設市舶司進行管理。五代的吳越及宋朝與日本、高麗等東北亞地區海上交通,主要通過明州、臨安、秀州與北方膠州灣內的板橋鎮(改設膠南縣,今山東膠州)諸海港進行,宋朝廷也設市舶司進行管理。
但是,市舶機構只是宋朝外貿管理與稅收機構,而宋朝沿海的水上交通無所不達。中外商人因風或有意逃稅而不到指定的港口停靠,如被稱為「取私販海者」的「大商,自蘇、杭取海路,順風至淮、楚間」,甚至「擅乘舶自海道入(宋遼)界河(今天津海河),及往高麗、新羅(今朝鮮半島),登(今山東蓬萊)、萊州(今屬山東)界」,向北航行於今黃海、渤海沿岸地區。北宋朝廷曾從真州發「漕米三萬石,由海路送濰(今濰坊)、密(今諸城)州」。
航行於今東海、長江下游的海船的增多,促使南宋朝廷繼在明州、臨安之外,又在海船往來較多的溫州、秀州華亭縣(今上海松江)、江陰軍(今江蘇江陰)等地,設立負責外貿的二級市舶機構「市舶務」,反映了長江口以南海上交通的興盛狀況。
南海是宋朝與東南亞、南亞、西亞、北非海上交通的必經海域,今廣東、廣西、海南、福建沿海各地之間的海上交通也很興盛。南宋時,閩、廣、溫、台的糧食、錢物運送首都臨安時,即由海道運至明州,再轉由內河船隻運至臨安。
航海的「海商之艦,大小不等,大者五千料,可載五六百人;中等二千料至一千料,亦可載二三百人;余者謂之『鑽風』,大小八櫓或六櫓,每船可載百餘人,風雨晦冥時,唯憑針盤而行」①。五千料船應是出洋的大海船,一二千料船是沿海及長江航行船隻,而「鑽風」船則應是近海航行船隻。1975年福建泉州灣出土的宋代海船,經考證是2000料左右的海船①,屬於中型海船。各種海船裝有指南針盤(羅盤)導航,促進了宋代海上交通的發展。①《宋史》卷97《河渠志》七《浙西運河》;吳自牧:《夢粱錄》卷12《河舟》。①陸游:《渭南文集》卷44至47,《入蜀記》第二至第五。
①《宋史》卷139《食貨志》下八《互市舶法》;周去非:《嶺外代答》;趙汝適:《諸蕃志》。參見陳高華、吳泰:《宋元時期的海外貿易》,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第二節五代、宋的陸上交通與「驛站」
長江、黃河等江河浮橋五代、宋代的陸上交通,尤其是宋代的陸上交通四通八達,驛路、官路通向首都及各路府州縣,遇有河流,通常都造有固定的石橋、木橋,而遇大江、大河則主要依靠渡船,宋代則常建浮橋,尤其是在黃河上建有多座永久性的浮橋,淮河、漢水等也建有永久性浮橋,這些都是前代所不多見的;長江下游建的雖是臨時性軍用浮橋,卻是歷史上第一座長江浮橋。
長江浮橋宋代稱「大江浮梁」、「采石磯浮梁」。宋朝建立後,與南唐(江南)隔長江相峙,南唐落第舉子樊若水為了尋找投靠宋朝的資本,在長江南岸采石磯(今安徽馬鞍山南)以釣魚為名,乘小船載絲繩多次往返於長江兩岸,暗中測量江面寬度,向宋太祖獻計在采石磯造浮橋,作為宋軍渡江攻唐的橋樑。宋太祖隨後下詔於朗州(今湖南常德)造黃黑龍船數十艘,又以大艦載巨竹絙從荊南(今湖北江陵)順江而下。宋開寶七年(974)十一月,宋軍進攻南唐都城金陵,浮橋先試建於石牌口(今安徽安慶西),「詔移石牌鎮浮梁於采石磯,系纜三日而成,不差尺寸,王師過之,如履平地」①。在宋滅南唐的戰爭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由於「江闊水深」難以長期維持,滅南唐後即拆除。
黃河浮橋,首先是著名的澶州(今河南濮陽)浮橋,宋真宗於景德元年(1004)十一月親征至澶州,由南城到北城即是乘輦經浮橋過黃河的。「澶州浮橋計使腳船四十九隻」②,原是由溫州(今屬浙江)製造後運往澶州,但途中歷時二三年,自天聖六年(1028)開始,改由本州造腳船。
黃河上主要的浮橋還有滑州(今河南滑縣東南)浮橋,橋長461步,北岸為濬州(今濬縣),也是南北交通要道。政和五年(1115),在濬州大伾山至居山與滑州汶子山之間,建造連結三山的永久性浮橋,前者稱天成橋,後者稱聖功橋,合稱三山浮橋,然後開挖河道,使黃河改道從三山之間通過,遂移滑州浮橋於此,但由於水勢不順,河流湍激猛暴,以致泛溢成災。靖康元年(1115)正月,金軍南侵,守橋宋軍雖放火燒橋,但損壞不大,金軍由此渡河南下。其西有河陽(今孟縣南)浮橋,為宋西京洛陽北上的要道。還有河中府(今山西永濟西)浮橋;熙寧六年(1073)十月,又於延州(今陝西延安)永寧關(今延川東南)渡口造浮橋,都是連結黃河東西兩岸的交通要道。
滹沱河上亦建有浮橋。真定府(今河北正定)的中渡浮橋,熙寧時所建,從元豐五年(1082)起改為每年「八九月易以板橋,至四五月防河即拆去,權用船渡」①,成為季節性橋樑,是通向宋遼邊境的重要通道。
淮河上主要浮橋為「臨淮、壽春浮梁」②,臨淮為泗州浮橋,是淮河下游的主要通道,壽春為壽州(今安徽鳳台)郡名,壽州浮橋是淮河中游的主要①《宋會要輯稿》職官44之3、8,食貨46之5、47之16;《夢粱錄》卷12《江海船艦》。②陳高華、吳泰:《宋元時期的海外貿易》附錄二,《關於泉州灣出土海船的幾個問題》。①《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5,開寶七年十一月甲申。
②《宋會要輯稿》方域13之21。
交通要道。
漢水上的襄陽府浮橋,是連接漢水南岸的襄陽與北岸的樊城主要通道,南宋襄陽府地處宋金邊防要地,在宋金,宋蒙戰爭中,對於宋軍在保衛襄陽、樊城兩城的協防中起了重要作用。
驛路與官路陸上交通分為通驛傳的「驛路」與不通驛傳而通往州、縣城的「官路」,大部分官路即是驛路,因而多數場合的「官路」即是指驛路,驛路也稱「驛道」,官路也稱「官道」。驛路中的主幹線稱為「大驛路」或「大路」。後唐天成三年(928),興元府重修通向關中的「斜谷閣道二千八百餘間」,洋州又「重開入蜀舊路,比今官道近三十五驛」,夔州也「開新路至房州」①,加強了後唐邊境與腹地的陸路交通。
宋朝廷重視驛路、官路的維修,如「入川大路自鳳州至利州、劍門關,直入益州路」,沿途橋閣九萬多間,每年都進行修整以保證通行,這是被稱為「大驛路」的主幹線。熙寧七年(1074),在北段開修由金牛驛(今陝西寧強北)向東經褒城縣(今漢中西北),再北上經新開的「褒斜新路」武休驛(今留壩南),通向西北的鳳州,作為新的「大驛路」。舊「大驛路」北段是由鳳州向西經兩當(今屬甘肅),西南經河池(今徽縣),再南下至金牛驛。經多次比較利害後,自元豐元年(1078)冬起又改為重走舊的「大驛路」。
此外,如修整東、西兩京(開封、洛陽,今皆屬河南)間,「自武牢關至滎陽、鞏縣」段的驛路,等等。
驛路、官路兩旁通常都栽種樹木,挖排水溝渠。福建路「八州、軍,建·汀·南劍州、邵武軍驛路,從來未曾種植,並福州(今屬福建)尚有方山北鋪亦未栽種,遂致夏秋之間往來行旅冒熱而行,多致疾疫」。政和三年(1113)詔令:「遍於驛路及通州、縣官路兩畔,栽種杉、松、冬青、楊柳等木」②,以改善交通條件。
驛站驛站原是兼有官旅(官吏專用旅店)及「郵傳」(傳遞官私文書)兩種職能,五代時開始,「郵傳」由「遞夫」專職遞送,後另設「遞鋪」以承擔「郵傳」。
驛站通常每隔40里左右設置一所,也有50、60里,甚至70里設置一所驛站的,而70里的驛程通常增設一所驛站。兩驛站之間的距離稱為一驛程、一驛或一程。驛站建有館舍,各府、州、縣城都建有驛站,鄉村的驛站通常設在鎮市上,府、州、縣城的驛舍,通常稱為驛館。
各府、州、縣及設於鎮市的驛站館舍,凡赴任、離任官員和差出的官吏軍卒,以及陸上「綱運」押綱官及綱卒,憑「驛券」住宿。一般先到者入住,低官讓後到的高官,尤其是有隸屬關係的高官;如驛舍不足則自住客店。遼、①《宋史》卷95《河渠志》五《滹沱河》。
②《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4,太平興國八年九月甲子。
金、西夏等使臣也住驛館,宋朝皇帝的出巡也常住驛館。宋代還規定「品官之家及未入官人若校尉,雖不請券,並聽入」住①。放寬了入住驛舍的條件,但如有官員入住則遷避。
宋代由於馬匹缺乏,陸上運輸以牛車為主,驛站通常也不備馬匹。憑「走馬頭子」需乘騎「驛馬」者,實際是乘騎「馬遞鋪」的「遞馬」。
馬驛南宋時,設有專為運送四川、廣西等地馬匹到首都臨安府的「綱馬」而設的「馬驛」,每一所馬驛只配有軍卒5人,不備馬匹,而是備足押運人員及綱馬食用的糧食、草料及居住的房舍,以備過往的「綱馬」使用,每一綱有馬50至55匹、押綱官卒30至60人左右不等。
驛程官員們赴任或離任及差出人員通常每日行一程,即一驛。五代時後梁為了限制「近年文武諸道奉使,皆分外停留」,除了規定各地奉使到京(開封府)官員不同的停留時間外,還特別要求各地奉使官員「往來道路,據里數日行兩驛」②。宋代官員赴任,北方多乘騎「遞馬」,南方則多乘轎,通常日行一程。
驛卒驛站的「驛子」,五代與宋代前期,都是差鄉戶百姓擔任。後周廣順二年(952),還曾下詔:「諸道所差知管驛人,不得於州縣別差人戶貼助。」①宋天聖六年(1028)九月,晏殊奏:「諸處州縣列差鄉戶百姓充驛子,甚有勞擾。臣前知南京(應天府)日,就差剩員兵士逐季替換,甚以便民。望下諸州軍並依此例。詔開封府界依所奏施行。」①從此,軍卒逐漸替代鄉戶擔任「驛卒」。
①《五代會要》卷25《道路》。
②《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2、3、4、6。
①《慶元條法事類》卷10《舍驛·驛令》。京城驛館接待遼、金、西夏等使者。①《五代會要》卷24《諸使雜錄》。
第三節五代、宋的郵傳(遞鋪)
「郵傳」原先由驛站承擔,五代時,由鄉戶擔任「遞夫」,專職擔任「郵傳」。以後又設專門的「郵傳」機構「遞鋪」,其職能遂從「驛站」中分出。但也承擔某些「驛站」的職能,如宋代憑「走馬頭子」,可乘「馬遞鋪」的「遞馬」等。「遞鋪舊法三等,曰急腳、曰馬遞、曰步遞,並十八里或二十里一鋪。今總謂之『省鋪』」。也有25里設一鋪,甚至更長,「鋪分地里遙遠去處,置『腰鋪』」②。
急腳遞鋪急腳遞鋪也稱「急遞鋪」,實際是「快速」步遞,是北宋時三種遞鋪中最機要的遞鋪,如規定:「河北兩路急腳鋪軍士,除遞送鎮(今河北正定)、定(今屬河北)總管司及雄州(今雄縣)文書外,他處文書不得承受。」文書的內容規定為「事干外界或軍機,若朝廷支撥借兌急切備邊錢物,或非常盜竊,併入急腳遞,日(指一晝夜)行四百里」,最重要的「御前金字牌」,也是由「急腳軍士晨夜馳走」傳遞的③。但是,實際上經常低於規定的速度。急腳遞鋪只設於少數主要幹線。
馬遞鋪馬遞鋪也稱馬鋪,設於驛傳幹線,備有鋪馬,也稱遞馬、驛馬,鋪馬由官府將不能作戰馬,而「稍堪乘騎者支(給)馬鋪」。如「河南北十二監,起熙寧二年至五年(1069—1072),歲出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給騎兵者二百六十四,余僅足配郵傳」。宋代驛站不備馬,官吏因「差出勾當公事」以及赴任官員,憑樞密院牒「走馬頭子」,可以逐鋪輪換乘騎「遞馬」,也稱為乘驛馬、乘傳。太平興國三年(978)至端拱二年(989),曾改為「篆書銀牌」,因銀牌經常丟失又恢復用「走馬頭子」。咸平三年(1000),改為「除急程赴任及勾當緊切公事,即得乞乘遞馬(逐鋪更換),余不得更乞置借」①。所以,馬遞鋪實際上承擔「郵傳」與「遞馬」(驛馬)供乘騎的雙重任務。
由於宋代馬少,馬遞鋪的馬匹經常配備不足,而且只是些「稍堪乘騎」
的劣馬,官員乘騎只是代步,郵傳遞件時也難於奔馳。所以,雖有「日行」500里、300里的規定,極大多數遠低於此數。通常將規定日行400餘里(實際上也達不到此數)的急腳遞,作為最快速的郵傳。
步遞、馬遞、急腳遞三種遞鋪,即使在同一城鎮時,通常也是分別置鋪,承擔各自遞件的傳遞。由於馬遞鋪除了遞送文書外,還提供乘騎,一直受到重視,諸路常設「提舉馬遞鋪」官。南宋時,步、馬、急腳三種遞鋪漸合為一鋪,因驛傳都屬於尚書省兵部的駕部司管轄,故稱為「省鋪」。通常仍同②《五代會要》卷26《館驛》。
③《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14。晏殊於天聖五年至六年九月任應天知府。①《宋會要輯稿》方域11之31,10之24、28。
時保有原先的三種鋪名,遞件則按性質以三種不同的方法分別遞送。在鋪兵、遞馬缺乏時,實際上是待遞件積存一定數量後,以「步遞」進行遞送。
步遞鋪與遞送物品步遞鋪普遍設置,不僅要遞送官方文書,也是唯一允許遞送「私家書簡」的遞鋪,但實際上「私家書簡」經常進入各種遞鋪遞送。步遞鋪與馬遞鋪還承擔遞送小件物品,有些步遞鋪甚至還承擔「綱運」、糧食的遞送。有時急腳遞鋪兵背負物品奔跑,以致大中祥符元年(1008)下詔:「沿路所置急腳遞鋪,蓋令傳送文書,如聞有近上臣僚並往來中使,多令齎持(原作特,誤)物色負重奔馳,咸不堪命,自非宣敕,並不得應付。」
天禧四年(1020),「遣市小車給鳳翔府至綿州遞鋪」。這是給步遞鋪兵運送物品之用,因為川路鋪兵還承擔「綱運」物帛的遞送。到北宋末年,「川路諸般(搬)綱運至州、縣,缺少鋪兵承受」,可以改差其他廂軍或僱人運送。
元豐五年(1082),自秦州至熙州「置車子鋪二十八」,也屬於步遞鋪,可能也是為了「以便運糧、轉送文書」②。
遞卒(鋪兵)
「先是(五代時)天下郵傳,率役平民」。北宋建隆二年(961)五月十七日詔:「諸道州、府以軍卒代百姓為遞夫。」北宋時各地廂軍的軍號中有以「郵傳」為名號,「若此者,事在而名未可廢」,就是各地的「遞鋪」兵士;京西、江南、荊湖、廣南諸路廂軍中,號為「步驛」的軍士,即是「步遞」鋪兵;以及「馬遞鋪役卒」,都屬於侍衛步軍司。而「官文書則量其遲速,以附步、馬、急遞」,則屬於尚書省兵部下屬駕部司的職責①。
斥候鋪(戰況情報鋪)
建炎二年(1128)二月,南宋高宗在揚州,因戰況不明,在金軍兵臨城下之際,宋高宗倉皇出城渡江南逃。次年二月,杭州知州康允之在奏章中指出:「維揚(揚州)無斥候,故金人奄至而不知」。於是由「康允之措置本路(兩浙路)衝要控扼去處,擺鋪斥候。每十里置一鋪,專一傳遞日逐探報斥候文字。每鋪五人,新、舊弓手內選有心力、無疾病、能行步少壯人充」,「每鋪(十里)並限三刻(一晝夜一百刻)承傳」,也就是一晝夜遞傳330多里。以後改為兵士擔任鋪兵,而且主要幹線增為每鋪10人。這是新創設的「斥候鋪」,專門將前線的軍情傳送到朝廷,也可以說是一種「戰況情報鋪」。這裡的「擺鋪斥候」,雖只是設鋪斥候(偵察)之意,但以後有時也稱「斥候鋪」為「擺鋪」,多數記載為「斥候鋪」。隨後在臨近的江南路也設斥候鋪,建炎四年,「令江、浙州軍日具平安狀與探報到事宜,一處入斥候鋪飛②《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19,11之9。
①《宋會要輯稿》兵24之20,方域10之18;《宋史》卷198《兵志》十二《馬政》。申樞密院」①。宋金議和劃淮為界後,斥候鋪仍保留,只存在於首都(臨安府,今浙江杭州)至江淮之間。
紹興十九年(1149),兵部員外郎黃敏行「往四川諸路措置遞角,敏行增鋪益兵」。所增即是斥候鋪,「自黃敏行建請江、浙、襄之間,舊無斥候(鋪)者,一切增創」,實際只是一種新的快速步行遞鋪。紹興二十九年,「將有斥候(鋪)去處,應干『省遞』並行減罷,其常程文字每日類聚輪差一人傳送」①。「省遞」即已合併為「省鋪」的步、馬、急腳遞鋪,現在再撤併入斥候鋪,以減少鋪兵及經費。實際上各地只存在「斥候鋪」,以及原先沒有斥候鋪處的「省鋪」。
擺鋪(軍隊遞鋪)
紹興三十年(1160),宋金關係因金準備侵宋而再次緊張,南宋又創立一種新的步行遞鋪,「建炎三年初立『斥候(鋪)』,紹興三十年又創『擺鋪』。立九里或十里一鋪,止許承傳軍期緊切文字」。與建炎三年設立的,有時也稱為「擺鋪」的斥候鋪不同,這次是由軍隊設置的軍隊遞鋪,常稱為「諸軍擺鋪」。這是「昨緣軍興(指金完顏亮侵宋),斥候鋪承傳遞角滯遲,諸軍置立擺鋪,專一傳送軍期」。具體是「止許承傳尚書省、樞(密)院、都督府、沿邊州軍等,所遣發軍期錢糧要切文字。餘閒緩處不許輒入,並依條入斥候、急(腳)、馬、步遞」①。
紹興三十二年(1162)十一月(孝宗已即位),擺鋪設置的規定是:「自興州之『行在』,沿路接連,每十里置鋪,選不入隊少健輕捷軍兵五人,每十鋪差巡鋪『使臣』(指正八品至從九品武官)一員,往來機察,季一承代。今欲除金字牌日(指一晝夜)行五百里外,余日行三百里。」由各地駐軍統帥派員檢查督促,有違犯處亦由統帥向皇帝報告原因後處置。
這是西起自今陝甘邊境直到東海邊的杭州,長達數千公里的軍隊遞鋪線,是當時最重要的「軍郵」。「隆興和議」(1163)後,宋金再次和平對峙,擺鋪的軍事作用削弱,到淳熙十三年(1186)時,「近來擺、斥、省遞混而為一,共分食錢,通同遞傳」。決定依舊分別傳遞,「擇少壯有行止人充擺鋪,依元來指揮,內外軍期急速文字專入擺鋪,常行文字併入斥候(鋪);其元無擺鋪處,軍期亦入斥候(鋪),常行(文字)併入省遞(鋪)」②。遞角各種遞鋪傳送的文書,稱為「遞角」,通常裝入「遞筒」封印後發遞,裝有奏狀的遞筒封印後「以千字文號記發」,如「俠字號遞筒」之類。各類遞鋪都登記遞件的到發時刻,如有稽遲即行追究責任。遞筒的「封頭」破損,接收鋪就應「經官更究」①。但是,如四川等地至臨安,路途遙遠,所經承傳①《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19、20、25、26。
①《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18;《宋史》卷189《兵志》三《廂軍》,卷163《職官志》三《兵部》。①《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0,建炎三年二月丁卯;《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43、44、46。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59,紹興十九年三月甲辰;《宋會要輯稿》方域11之13。①《宋會要輯稿》方域11之31、17、18。關於「擺鋪」設立的時間,除紹興三十年(1160)之說外,還的遞鋪很多,發生盜折、藏匿,以致只傳遞空筒而內無遞件,又無法追究。在遞鋪鋪兵缺少的情況下,普通遞角常常是積存一定數量後才派人背負或挑擔送往下一遞鋪,甚至由鋪兵家屬婦女遞送,因而也就無法追究是否稽遲。金字牌「傳信木牌,先朝舊制,合用堅木朱漆為之,長六寸,闊三寸」。各種傳信木牌,也稱檄牌,實際是「遞匣」,內裝遞件。其中以金字牌(御前金字牌)為最重要。「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眩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一晝夜)行五百餘里」。這種「金字牌長尺余,朱漆刻金字,書『御前文字,不得入鋪』。」南宋紹興元年(1131),已增加「鳴鈴」,「前鋪聞鈴,預備人出鋪,就道交收,不得時刻住滯」,實際上最快也只能日(一晝夜)行400里②。金字牌在北宋時入急腳遞鋪,有時也入馬遞鋪。南宋建炎時,入創設的斥候鋪,紹興末又改入新創的擺鋪,以最快速度遞送。
白字牌、青字牌、粉字牌、紅字牌由於傳信牌,包括金字牌都是朱漆的,乾道三年(1167)為了區別於普通的朱漆傳信牌,樞密院創製了「黑漆白字(「字」原作「粉」,誤)牌」,分發給各屯駐大軍及與金接界的沿邊州府,專由「擺鋪」遞傳軍期緊要文件,日行350里;並製造「雌黃漆青字牌」以備用。淳熙二年(1175),又造「雌黃漆青字牌」,作為尚書省傳發緊要文件使用;淳熙八年,尚書省遞牌又改為粉字牌。
紹熙四年(1193),又因遞鋪已將雌黃漆青字牌與普通遞角同樣對待,改用黑漆牌子遞匣,上刻「樞密院軍期急速文字牌」,填以朱紅色的紅字牌,日行為300里①。各種傳信牌,雖有日行300、350里的規定,實際上大多只日行一二百里。
有李心傳的建炎三年(1129)二月丁卯(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0)「於是初置擺鋪」(實際是斥候鋪)說;「紹興末,丘宗卿為蜀帥,始創擺鋪」(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卷9《金字牌》,下作《雜記·金字牌》)說;以及《宋史·輿服志·符券》「紹熙末,遂置擺鋪焉」說。丘宗卿為丘崈字,任蜀帥在光宗紹熙三年至五年(1192—1194)。所以,《雜記》的「紹興末」應是「紹熙末」之誤,史志襲自《雜記》或同源。按「紹興三十年說」,是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軍器監(原作兼)主簿、措置諸遞角王厚之奏狀所說,最為可信。
②《宋會要輯稿》方域11之17、31。
①《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52、23。
第四節 遼代的交通交通工具
馬、駱駝、車、船是契丹人和遼代的主要交通工具,馬的用途最廣,是遊牧、射獵、戰爭、使節往還等必不可少的運輸工具和裝備,契丹男女老幼凡勝任者,都以之為主要運載工具。即宋熙寧間沈括使遼時所見的契丹人行則乘馬。遼朝使者出使遠方,凡途經沙漠者,還需備有駱駝。駱駝耐饑渴,不但是沙漠中必備的運載工具,而且在長途跋涉無水的緊急情況下,行人可刺駝血作飲料解救危急。車的形制不一,用途各異。《遼史·儀衛志》載:「契丹故俗,便於鞍馬。隨水草遷徙,則有氈車,任載有大車,婦女乘馬,亦有小車,貴富者加之華飾。」沈括記載他所見到的契丹車:「其輜車之制如中國,後廣前殺而無股,材儉易取,不能任重而利於行山。長轂廣輪,輪之牙其厚不能四寸,而軫之材不能五寸。其乘車駕之以駝。上施■,惟富者加氈■、文繡之飾。」②遼人的繪畫作品和遼墓出的壁畫,多有契丹車的形象。內蒙古庫倫旗遼墓壁畫中的車,有螭頭,車樓、帷子飾青色帳幔,蓋部或四角垂流蘇,與沈括的記載完全相符。這種車當是《遼史·儀衛志·國輿》所說的青■車。在對後晉的戰爭中,遼太宗也曾乘奚車督戰,為晉軍追擊而失車後改乘駱駝。
遼朝境內的奚人,雖「居有氈屋」,也「兼用車為營」①。
宋使至遼境,多乘馬以行。老病不堪乘騎者,也可乘車往返。
蘇轍的《乘駝車》,以詩歌語言描述了契丹車形制①,與沈括所記異曲同工。有的既可陸行,又能用以渡河①。
遼朝的造船技術具有一定水平,曾以海船運輸東京(今遼寧遼陽)糧食,疏解南京(今北京)饑荒。
驛館與驛道遼與宋為兄弟之國,使節往來最為頻繁,自澶淵之盟後,宋遼間驛路一直暢通無阻。自白溝以北,遼朝於驛道置館,接待宋使,車、馬、船、運夫及食宿甚至醫藥供應一無所缺,接伴、送伴使熱情接送,沿途為使臣提供一②《宋史》卷154《輿服志》六《符券》;沈括《夢溪筆談》卷11;《續資治通鑑長編》卷339,元豐六年九月丁卯;《宋會要輯稿》方域10之48;《雜記·金字牌》。
①《宋會要輯稿》方域11之20、24、28、30、34、39。又《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金字牌》、《宋史·輿服志·符券》,均只有青字牌、紅字牌,青字牌(雌黃青字牌),兩書均作「乾道末」。紅字牌(黑漆紅字牌),《雜記》作「紹興末,趙子直在樞密」,史志作「淳熙末,趙汝愚在樞管」時。按子直為趙汝愚字,趙汝愚任樞密院正副長官自紹熙四年(1193)三月至五年八月,《雜記》將「紹熙」誤作「紹興」,而史志又誤作「淳熙」,《宋會要輯稿》作「紹熙四年十月二日樞密院言..」,是。①楊渭生:《沈括輯箋》,《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沈括原文載《永樂大典》卷10877,中華書局影印本。
①《舊唐書·北狄·奚》。
切便利。路振所記「自白溝至契丹國(指遼中京)凡二十驛」②。宋使出入遼境,皆自白溝驛(今河北雄縣北)渡盧溝河至南京,然後出古北、居庸、松亭或榆關,至中京(今內蒙古寧城西)、上京(今巴林左旗南)或廣平淀、黑山、長春州諸行宮,朝見遼帝。居庸關、古北口至上京,松亭關至中京再至上京,以及自上京再至諸行宮,「皆有便道」。
五京間各有驛道,西京(今山西大同)可通沙州(今甘肅敦煌西),東京通高麗。而上京、中京、東京又可北至女真、五國等部。
遼朝與西夏、高麗、回鶻、謙河(今葉尼塞河)上游的轄戛斯,甚至中亞的喀喇汗國、哥疾寧王朝等,都有使節和商貿往來。
上京城「同文驛,諸國信使居之。驛西南臨潢驛,以待夏國使」。南京城有永寧館。中京「大同驛以待宋使,朝天館待新羅使,來賓館待夏使」③。②《欒城集》卷16《乘駝車·序》載:趙君偶以微恙乘駝車而行,戲贈二絕句:「鄰國知公未可風,雙駝借與兩輪紅。它年出塞三千騎,臥畫輜車也要公。」「高屋寬箱虎豹裀,相逢燕市不相親。忽聞中有京華語,驚喜開簾笑殺人。」
③《契丹國志》卷25《張舜民使北記·以車渡河》載:過盧溝河,伴使云:「恐乘轎危,莫若車渡極安,且可速濟。」南人不曉其法。
第五節 西夏的交通
交通路線
西夏極盛時期,有州郡22個,地跨今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五省區,東西數千里。境內地理情況複雜,有高原平川、峻岭大河,還有浩瀚的沙漠。歷史上,這個地區由於王朝和民族之間的貢使朝賀、商旅往來和戰爭攻守,逐漸形成或開闢了相對固定的交通幹線。西夏建國前後,由於宋夏戰爭中軍事的需要,又修築堡寨、運送糧草;西夏和宋、遼等國貢使不絕;商業貿易和民間交往十分頻繁,新的交通網絡形成,並設置了驛站館舍。西夏時期的交通路線,大致上以都城興慶府(今寧夏銀川)及西平府(靈州,今靈武)、夏州(今陝西靖邊)等地為中心,通向四面八方。據現存的《西夏地形圖》所表示的西夏時期交通地理情況,西夏與鄰近各國的交通路線主要有:一、宋與西夏信使、國書所經由的官道,稱國信驛路。主要路線是,從唐、五代至宋初時通往靈州的大道。即由宋慶州(今甘肅慶陽)、環州(今環縣),沿白馬川,出青崗峽至西夏靈州,亦稱青崗峽路。或由宋延安府(今陝西延安)入西夏洪州(今靖邊南),經鹽州(今寧夏鹽池)至苦井,過黃河呂渡經靜州(今靈武境)至興慶府。
二、西夏至遼國驛路。夏曾稱臣於遼,兩國貢使往來頻繁,中間須橫度沙漠,故設有驛站,《西夏地形圖》繪有驛站名稱。「自河以東北,有十二驛,而達契丹之境」④。此驛路起自興慶府,途中不經靈州,即過黃河後,主要跨越今之毛烏素沙漠。
三、自興慶府經河西走廊的涼州(今甘肅武威)、甘州(今張掖)、肅州(今酒泉)、瓜州(今安西)、沙州(今敦煌),出古玉門關至高昌回鶻。四、由夏州往南經石州(今陝西綏德境)、銀州(今米脂),沿無定河至宋綏德軍(今綏德)。據宋人王延德《使高昌記》所記路線①,即自夏州北出,越沙漠,渡黃河,再向西行,當即沿上述路線至黃河。
五、《西夏地形圖》繪有南與興慶府相連,沿黃河北上河套北韃靼界路,至黑山威福軍;自河套西越沙漠至黑水鎮燕軍(今內蒙古額濟納旗黑水城)。除主要交通幹線外,西夏境內還有許多聯繫州、郡之間的路線。如《西夏地形圖》所示的,由契丹驛路南向至左廂神勇軍(今陝西榆林東南),北向至宋麟州(今陝西神木)、府州(今陝西府谷)界。由西夏靈州西境西出的兩條路線:一經天豐倉、鳴沙縣(寧夏中寧境)、割踏口、殺牛嶺,往永壽保泰軍(今甘肅靖遠北);一經錢哥山、靈州界、打冷溝川、八豬岺,至輕囉浪口,南下至蕭關與天都山,此兩路線為西夏南下侵宋的常經之路①。交通工具④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77引路振《乘軺錄》。
①《遼史》卷37《地理志》一《上京道》,卷39《地理志》三《中京道》。①曾鞏:《隆平集》卷20。
西夏的交通工具,陸路主要幹線可通行木輪車或畜力車。李德明時出行,「大輦方輿,鹵簿儀衛,一如中國帝制」②。西夏建國後,李元昊「車服儀衛悉如帝制」。史載夏永安元年(1098)崇宗母梁太后領兵攻宋平夏城,曾建造「對壘」戰車,可載數百人,「填壕而進」,西夏車乘已用於載人或軍事作戰。
西夏境內多沙漠,「沙漠之舟」的駱駝是西夏的重要交通工具,馬、牛、驢等也是西夏騎乘馱運的主要工具,有河流的地方使用舟船。據西夏法典《天盛改舊新定律令》條文①,西夏對「橋道」、「渡船與舟」,都規定了管理和使用方法。黃河流經西夏,有的地區水急灘險,行船危險,當地居民利用牛羊皮製成袋子,充氣後浮於水面,或連結數隻以至數十隻拼成皮筏,用以渡河或運送物資,當地稱為「渾脫」,是一種十分便利的水上交通工具。
②王延德撰,王國維校:《古行記四種校錄》,載《王國維遺書》,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版。①參閱黃盛璋、汪前進:《最早一幅西夏地圖——新探》,《自然科學史研究》1992年第2期。
第六節 金代的交通
陸上交通與驛站
金代交通是在遼和北宋的基礎上恢復和發展起來的,同時也十分重視新交通地理的開拓,以及向東北邊境地區擴大交通據點的建設,形成一個全國以京城為中心,以地方諸路首府為重點,駕馭國內的交通網。
金代交通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交通工具、驛站和漕運三方面。金代交通運輸,陸路用車,水路用船。金初都城在上京會寧府(今黑龍江阿城白城),《金史·太宗紀》:天會三年(1125),「始自京師到南京,每五十里置驛」。這條由京師通往南京(今北京)長達三千餘里的驛道,縱貫東北松遼平原直達幽燕,成為金代東北陸路交通的幹線。三月,又「命置驛上京、春、泰之間」。其後進取遼及北宋諸京道和路的重要城市,以及滿足皇帝的需求也於道路置驛。如《金史·世宗紀》記載,世宗謂宰臣:「朕嘗欲得新荔枝,兵部遂於道路特設鋪遞。」鋪遞即驛遞之意。
金朝不僅注意通往京師的諸路要道的恢復發展,同時注意在各地的衝要地方建立和發展交通城市,溝通和繁榮經濟。天會初,耶律懷義為西南路招討使,「乃擇諸部衝要之地,建城市,通商賈」②。上谷成為河東通往山西要道上的商品聚散衝要之地。《中州集》劉迎《上谷》詩中描寫上谷:「桑麻數百里,煙火幾萬戶,長橋龍偃蹇,飛閣鳳騰翥。傳聞山西地,出入此其路。源源百貨積,井井三壤賦。」
水上交通與漕運金初都會寧,為減輕按出虎水繁重的水運負擔,開鑿一條從京城附近到今松花江,長約50多公里,下游寬約50米的人工運河,後人稱其為金兀朮運糧河,河道至今可辨。海陵王遷都燕京後,今北京城成為金朝統治的政治和經濟發展的中心,為供京師糧米之用,更加重視疏浚開闢水運和提高河道的運輸能力。當時通漕運的河有:一是舊黃河,行滑州(今河南滑縣)、大名(今河北大名東北)、恩州(今山東武城東)、景州(今河北東光)、滄州(今滄州東南)、會川(今青縣)之境。
二是漳水,東北為御河,則通蘇門(今河南輝縣)、獲嘉、新鄉(今皆屬河南)、衛州(今衛輝)、濬州(黎陽,今濬縣)、衛縣(今淇縣東)、彰德(今安陽)、磁州(今河北磁縣)、洺州(今曲周西南)之饋。
三是衡水,經深州(今深縣南),會於滹沱水,以運獻州(今獻縣)、清州(今青縣)之餉。
以上三水皆合於信安(今霸州東)海壖,溯流而到通州(今北京通縣),然後再由通州靠牲畜、車輛和人馱運到中都(今北京)。金世宗時曾兩次想解決由通州到京師(中都)的漕運,第一次是疏浚舊漕渠,以減輕百姓陸運之勞苦。另一次是引永定河水通漕,大定十年(1170)議決,十一年十二月②《西夏書事》卷9。
動工,到十二年三月竣工。這條新辟運道,引永定河水源,「自金口疏導到京城北入壕,而東至通州之北,入潞水」。但因「地勢高峻,水性渾濁。峻則奔流漩洄,齧岸善崩,濁則泥淖淤塞,積滓成淺,不能勝舟」,「竟不能行而罷」③。到章宗泰和四年(1204),又議修從通州潞水到京師(中都)的閘河,這次改引清水為源,沿河置閘門五六座以節制水量,使金代漕運工程達到一個新水平。
其他如霸州(今屬河北)的巨馬河,雄州(今雄縣)的沙河,山東的北清河,也都是當時的運輸河路。從當時對挽漕腳直或傭直的規定看,漕運有水路、陸路和山路三種,還規定一般百姓可射賃官船漕運。水運除河運外,還有海運,如章宗明昌三年(1192)四月:「尚書省奏:遼東、北京路米粟素饒,宜航海以達山東。昨以按視東京近海之地,自大務清口並咸州銅善館皆可置倉貯粟以通漕運。若山東、河北荒歉,即可運以相濟。制可。」①金朝比較重視開水道運輸,海陵正隆年間(1156—1161),張中彥採運關中材木,「開六盤山水洛之路,遂通汴梁」。又「作河上浮橋」,造「巨艦」①,以便水運交通。宣宗貞祐四年(1216),從右丞侯摯言,「開沁水以便饋運」;元光元年(1222),又從李復亨之言造大船20艘,船皆容350斛,由大慶關渡入河,東抵湖城,運陝西漕粟②。
金代對水源的開發和疏浚水道,不僅使漕運有較大的恢復與發展,也有利於商業水上交通的發展,但往往由於水運管理不善,運河湮塞現象很多,所以經常驅使百姓車挽陸運,而且「官吏取賄延阻,人不勝苦」③的弊事是非常嚴重的。
③史金波、聶鴻音、白濱:《西夏譯註》,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①《金史》卷81《耶律懷義傳》。
①《金史》卷27《河渠志》。
②《金史》卷27《河渠志》。
③《金史》卷79《張中彥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