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一章文獻資料

第一節五代十國史料 新舊《五代史》、《資治通鑑》新舊《五代史》《舊五代史》,150卷,宋薛居正監修,開寶七年(974)成書,主要依據五代各朝實錄和范質《五代通錄》修撰,稱《五代史》,也稱《五代書》。後歐陽修以《五代史》不合「春秋筆法」,遂於皇祐五年(1053)撰成《五代史記》74卷。史稱前者為《舊五代史》,後者為《新五代史》。《舊五代史》流行漸稀,明初以後絕版。清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中輯出,並以他書所引文字補充重編,其史料價值高於《新五代史》,《新五代史》亦有少數記載較詳,但都略於「十國」。至於清陳鱣《續唐書》,是以後唐、南唐為正統的紀傳體五代十國史,史料價值不高。 《資治通鑑》宋司馬光撰,自卷266至294,為五代十國編年史,共29卷。南宋袁樞撰《通鑑紀事本末》取材於《資治通鑑》,條理明晰,便於檢索,卷37至42的27目,專敘五代十國事。 《五代會要》、《冊府元龜》《五代會要》宋初王溥監修,30卷。分類記載五代典章制度。 《冊府元龜》宋王欽若等編纂,1000卷,31部1004門,保存了許多五代史料,部總序、門小序又常對五代各種典章制度進行概括性的論述,可補《五代會要》之不足。元初馬端臨《文獻通考》中亦有五代典制的記載。「十國」史料宋代記載「十國」的史書,以南唐為最多,如史虛白《釣磯立談》、龍袞《江南野史》、陳彭年《江南別錄》、鄭文寶《江表志》、佚名《江南余載》等,而以馬令《南唐書》、陸游《南唐書》為著。 記載前、後蜀的有句延慶纂《錦里耆舊傳》、張唐英撰《蜀檮杌》,記載吳越的有題范坰、林禹撰《吳越備史》。 綜合性的有周羽翀《三楚新錄》,記載荊南、楚、湖南事跡。佚名《五國故事》,記吳、南唐、前後蜀、南漢、閩「五國」,實為六國事。路振《九國志》原記九國事,張唐英補北楚(荊南),遂成十國史。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紀傳體(有表無志)「十國」史;清梁廷枏《南漢書》,紀傳體(無志、表)南漢史,兩書匯集了有關史料,便於使用。文集、筆記史料五代有少量文集傳世,如閩人黃滔《黃御史集》,吳越羅隱《羅昭諫集》,後蜀杜光庭《廣成集》,以及由南唐入宋的徐鉉《徐公文集·騎省集》,多有詔旨碑傳等原始史料。筆記小說,主要有後蜀何光遠《鑑戒錄》。宋鄭文寶《南唐近事》、孫光憲《北夢瑣言》、張齊賢《洛陽縉紳舊聞記》、錢易《南部新書》等,也有有關五代十國的史料。 清代所編《全唐文》、《全唐詩》,都收錄五代十國作者的詩文,便於檢索有關史料。 第二節遼代史料《焚椒錄》及其他遼人著作 同中原歷代皇朝一樣,遼朝也重視國史的撰修。遼太祖時,曾置監修國史。聖宗時,設修史機構國史院,置監修國史、史館學士、史館修撰和修起居注、日曆等史官。「對其國史之努力,固不少遜金人,其成績亦有足述者」①。但以世事滄桑,朝代更迭,戰爭頻繁,官私著述,流散殆盡。流傳至今者,實屬鳳毛麟角。 自太祖以耶律魯不古監修國史以來,歷太宗至興宗先後編修了《始祖奇首可汗事跡》、《統和實錄》、《遼國上世事跡及諸帝實錄》(又稱《遙輦至重熙以來事跡》、《先朝事跡》)。道宗大康年間,耶律孟簡上表稱:「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以垂後世。」①同時編著耶律曷魯、耶律屋質、耶律休哥三人行事以進。道宗乃命置局編修國史,至大安元年(1085),太祖至興宗《七帝實錄》已具。天祚乾統三年(1103),復命監修國史耶律儼(李儼)纂修太祖諸帝實錄,儼撰成《皇朝實錄》70卷,是金、元撰修《遼史》的重要依據。 此外,尚有私家著述《禮書》、《契丹官儀》、《遼朝雜禮》、《遼四京記》、《契丹地理圖》、《疆宇圖》、《大遼對境圖》、《契丹會要》、《大遼登科記》、《七賢傳》等,惜今只有目而無書。 遼朝契丹、漢臣多有詩文集,如遼道宗《清寧集》、耶律資忠《西亭集》、蕭孝穆《寶老集》、楊佶《登瀛集》、李瀚《丁年集》等,都已不存。今存者有進士王鼎的《焚椒錄》,記錄了遼道宗皇后被誣致死的情況,為研究道宗朝政事和遼統治集團內部的鬥爭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遼人著述流傳至今者,尚有釋希麟的《續一切經音義》、行均的《龍龕手鑒》和耶律淳的《星命總括》,對研究遼朝的社會和宗教也不無裨益。《契丹國志》及其他宋人著作中的史料與遼為兄弟之國的宋人著作中,專記或涉及遼事者,為數頗多,為研究遼史的重要文獻。其中專記遼事者首推南宋葉隆禮的《契丹國志》,全書27卷,包括帝紀12卷,后妃、諸王、外戚、群臣列傳7卷,書、表、語錄、雜記等8卷。記錄了契丹初興、建國始末,搜集了與後晉、宋、西夏交往文書,今有賈敬顏、林榮貴點校本。又有節本名《遼志》,摘取書中有關契丹初興、部落、族姓、制度和風俗等內容,不分卷。 南宋李燾所纂《續資治通鑑長編》,為編年體北宋史,其中涉及遼事也多有記載,可考訂《遼史》的舛誤和補充《遼史》的不足。 南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250卷,記事起自宋政和七年(1117),終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在記宋金和戰事時,對遼末形勢,北遼和遼、①馮家昇《源流考》,見《馮家昇論著輯粹》,中華書局1987年版。①《遼史·文學·耶律孟簡傳》。 宋、金三方交往事也有較多記載。 南宋王稱的《東都事略》有契丹專傳可資參考。 司馬光的《資治通鑑》對契丹人的早期活動、遼的建立和遼與中原五代各政權的交往以及遼朝某些制度的記載有重要參考價值。 此外,《宋大詔令集》、《文獻通考》、《通志》、《冊府元龜》、《宋會要輯稿》、《武經總要·北蕃地理》以及宋人使遼語錄、宋人行記、宋人文集、諸臣章奏等也多有關於遼朝史事的專門或零星記錄。近年,賈敬顏教授對宋人使遼行程錄作了整理、疏證,有《宋元人行記十一種疏證稿》(油印本),搜集了胡嶠、晉出帝、王曾、薛映、宋綬、沈括等人的使遼行程錄,所記為宋使所親見,對研究遼代地理、風俗、軍政制度等都有一定參考價值。《遼史》按照中國歷史傳統,後繼的朝代應為前朝撰修史書,以記錄其君臣行事,政事得失。金朝曾兩次撰修《遼史》,第一次在熙宗時,以耶律固主持纂修。後其徒蕭永祺纂成75卷,未及刊行。章宗時,再次置局編修,以移剌履、党懷英等提控、編修,陳大任繼成之,稱陳大任《遼史》,仍未及刊行。陳大任《遼史》中當使用了大量遼時著述,時「凡民間遼時碑銘墓誌及諸家文集,或記憶遼舊事,悉上送官」①。元修《遼史》時,陳大任《遼史》和耶律儼《實錄》尚存,是元修《遼史》的重要依據,今亦不存,有關資料賴元修《遼史》得以保存。 《遼史》是記錄遼朝史事的紀傳體史書,元順帝時宰相脫脫奉敕撰,116卷,其中本紀30卷,志32卷,表8卷,列傳45卷,另附國語解1卷。在陳大任《遼史》和耶律儼《實錄》已佚的今天,它是所能見到的保存遼代史料最為豐富的史籍,是研究和學習遼史的主要文獻。《遼史》中的部分志、表為其獨創,內容相當豐富。如《營衛志》中記載了契丹人的部落族帳、斡魯朵和行營捺缽;《百官志》記錄了遼朝的北、南面官;《禮志》記載了漢禮和契丹禮儀;《儀衛志》記載了「國輿」、「漢輿」,「國服」、「漢服」,「國仗」、「渤海仗」、「漢仗」,不但保存了遼朝的大量典制,而且為研究契丹民族史提供了寶貴的原始資料。清人趙翼稱「《遼史》立表最善」②,所列《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可補紀傳之失,並可與紀傳相互校勘;《游幸表》更體現了遼朝行國的特徵。 金朝雖曾兩次撰修《遼史》,終因體例未定,未能刊行。及至元朝修撰《遼史》時,屢經朝代更迭,文獻散失已多,可資參考的資料已感匱乏。而《遼史》自至正三年(1343)四月開局編修,次年三月成書,歷時僅11個月。時間短促,缺乏周密安排和詳審考訂,因而疏失、遺漏、重複、抵誤之處所在多有,如紀年錯誤,記事矛盾、疏失,史事錯誤,譯名混亂,一人兩傳等,因而使用時應與其他文獻互證。《遼史》元刻本已失傳,現有明、清和民國時數種版本。1974年中華書局出版的《遼史》標點校勘本,為目前通行的較好版本。 高麗曾為遼朝屬國,與遼交往也很密切。明代鄭麟趾編纂的《高麗史》①《金史·文藝·党懷英傳》。 ②趙翼撰,王樹民校證,《廿二史札記校證》,中華書局1984年版。 中也有大量關於遼朝和遼與高麗交往的史料。此外,明人楊循吉還著有《遼小史》,主要記敘遼政權的建立、更迭、西遷和帝位爭奪,頗簡略。 第三節宋代史料《宋史》、《東都事略》 《宋史》元脫脫奉敕撰,496卷,至正五年(1345)成書,主要依據宋朝國史、實錄、日曆、時政記等刪削增補而成,詳於北宋,略於南宋,南宋後期尤疏略,向以粗疏蕪雜著稱,但保存史料豐富。 《宋史翼》40卷,清末陸心源以宋人文集、史書以及年譜、方誌資料,輯補《宋史》未立傳人物,補傳781人(附傳64人),可補《宋史》之不足。 《東都事略》130卷,南宋王稱撰,紀傳體北宋史,無志表,時稱「信而有徵」,少數史料為《宋史》所無或可糾《宋史》失誤。 《續資治通鑑長編》《續資治通鑑長編》520卷,南宋李燾據國史、實錄、家傳、野記等修撰,淳熙十年(1183)成書,廣徵博引,考證異同,保存大量史料,久佚。清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輯出重編分卷,已佚徽宗、欽宗兩朝以及英宗、神宗、哲宗三朝各一部分。 《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150卷,南宋楊仲良據《續資治通鑑長編》編撰,按朝各分事目,雖太祖、太宗、哲宗、徽宗四朝共佚8卷,另2卷亦殘缺,仍保存了許多史料。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200卷,南宋李心傳撰,高宗一朝編年史,據國史、日曆、文集、碑傳等修撰,約於嘉定元年(1208)成書,保存了南宋初期及宋金戰爭史料。 《三朝北盟會編》250卷,南宋徐夢莘編撰,紹熙五年(1194)成書,具載徽宗、欽宗、高宗三朝宋金和戰史料,全錄或節錄原文,尤為珍貴。《宋會要輯稿》、《文獻通考》、《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宋會要輯稿》宋代至寧宗朝歷朝修撰會要皆已成書,久佚。清嘉慶時徐松自《永樂大典》輯出,後經多人整理未能完成。1936年據整理稿影印出版,為200冊;1957年再縮版影印,為八大冊。分為17門,門下分目收錄大量詔令、法令、奏議,雖多有殘缺,但保存了大量宋代典章制度史料。陳智超將本書整理時的復文或誤作復文而被刪落的遺文約八十萬字,整理為《宋會要輯稿補編》,1988年影印出版,為一大冊。 《文獻通考》348卷,馬端臨編撰,元大德十一年(1307)成書,分為24門,門下分目,為典制通史,下迄南宋寧宗朝,對宋代典制記載尤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南宋李心傳撰,分甲、乙兩集,各20卷,甲集分13門,乙集分12門,體例類同會要,分類記載嘉定以前典制、事跡。南宋李攸《宋朝事實》20卷,記北宋典制,體例亦近會要。 《宋大詔令集》、《慶元條法事類》《宋大詔令集》原為240卷,今存196卷,1962年中華書局校印出版。傳宋綬後人於南宋初編輯。存17門,分類輯錄北宋八朝(無欽宗朝)詔令3600餘篇。 《慶元條法事類》存36卷,南宋謝深甫等奉詔編集,嘉泰二年(1202) 編成,為當時現行法令匯編,也保留一些已不實行的北宋法令,存16門,門下分類,排列敕、令、格、式、申明,「申明」載有時間,自元祐七年(1092)至嘉泰元年。 《諸臣奏議》、《歷代名臣奏議》《諸臣奏議》150卷,南宋趙汝愚輯,為北宋奏議分類選集,分12門114目,每篇奏議附有時間。 《歷代名臣奏議》350卷,明黃淮、楊士奇輯。分64門,分類輯錄,其中宋代奏議約占十分之七,許多為他書所未載。1989年據鄧廣銘先生藏明永樂刊本影印,附有篇名目錄和作者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傳記類史料《名臣碑傳琬琰集》107卷,南宋杜大珪編,共錄碑傳文254篇,傳主221人,極大部分為北宋人。1938年,燕京大學將其中《實錄》附傳27篇及已佚宋人文集的碑傳文53篇,編為《琬琰集刪存》。 《伊洛淵源錄》14卷,南宋朱熹撰,錄宋代理學人物27人的行狀、墓誌、家傳或小傳及有關文章、言行錄,末卷為「無征述文字者」20人,大多有小傳。 《鄂國金佗稡編、續編》共58卷,南宋岳珂編,收集大量有關岳飛的原始資料和時人有關著作。王曾瑜的校注本徵引書籍近兩百種,更豐富了本書內容(中華書局1989年版)。 《宋名臣言行錄》共75卷,南宋朱熹、李幼武纂集,分前(即《五朝名臣言行錄》)、後(即《三朝名臣言行錄》,以上朱熹編纂)、續、別、外五集,共收北宋及南宋中期以前人物225人,列有簡介或小傳及言行等。此外,尚有南宋劉宰《京口耆舊傳》9卷,記鎮江(今屬江蘇)府屬縣25人傳記;元初佚名《昭忠錄》1卷,記宋末近五十年間(宋元戰爭)死難人物130人;元吳師道《敬鄉錄》14卷,輯婺州(今浙江金華)屬縣人物,有宋人近40人;明初宋濂《浦陽(今浙江浦江)人物記》2卷,有宋人16人,都保存了不少史料。 《宋元學案》100卷,清黃宗羲、全祖望編撰,立宋代學案、黨案、學略84案(略),涉及約2000人,記述師承、傳授,選錄傳記、著作、論述,匯集了宋代學術思想史的基本史料。 編年類史料《宋史全文》有《宋史全文資治通鑑》等多種書名,36卷,宋元之際佚名編撰,編年體宋史。附佚名《宋季朝事實》2卷,保存了南宋後期的部分史料。 《宋太宗實錄》80卷,存20卷,宋錢若水等奉敕撰,咸平元年(998) 成書,是唯一保存較完整的宋代實錄。 此外,宋陳均《宋九朝編年(綱目)備要》30卷,記北宋事;李■《皇宋十朝綱要》25卷,記北宋及南宋高宗朝事;汪藻(一作佚名)《靖康要錄》16卷,記宋欽宗朝事;熊克《中興小紀》40卷,記宋高宗一朝事;佚名《皇宋中興兩朝聖政》64卷(佚30至45卷),記南宋高宗、孝宗兩朝事;劉時舉《續宋編年資治通鑑》15卷,記南宋高、孝、光、寧宗四朝事;佚名《兩朝綱目備要》16卷,記南宋光、寧宗兩朝事;元初佚名《宋季三朝政要》6卷,記南宋理宗、度宗及少帝(恭帝)時事,卷6系南宋末陳仲微《二王(廣王、端宗和益王、末帝)首末》。 傳世的宋人編年譜譜主有范仲淹、歐陽修、蘇軾、周敦頤、朱熹等多種,後人修撰的宋人年譜更多,其中以清代蔡上翔《王荊公年譜考略》為最著,匯集眾多史料為王安石辯誣。 政書類史料《職官分紀》50卷,宋孫逢吉撰,官制通志,分官列職,下迄哲宗元祐年間,尤詳於宋代政制。此外,南宋末許月卿《百官箴》,分曹列職,載當時政制。 《武經總要》前後兩集,各20卷,宋曾公亮、丁度等奉敕撰,慶曆四年(1044)成書,為軍事通志,分制度、邊防、故事(戰例)、占候四部,尤詳於北宋前期,介紹兵法、條令、戰術、戰陣、訓練、編制、裝備,附有武器、戰陣等插圖,介紹了三種火藥配方。 此外,記載宰輔的,有宋徐自明《宋宰鋪編年錄》20卷,編至嘉定八年(1215)。明呂邦耀《續宋宰輔編年錄》26卷,續至祥興二年(1279)。王瑞來《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合二書為一。 記載北宋三館、秘閣及秘書省制度的有程俱《麟台故事》,記載南宋秘書省制度的有南宋陳騤《南宋館閣錄》、佚名《續錄》。 記載翰林學士院制度、典故的有南宋洪遵編《翰苑群書》,南宋周必大《玉堂雜記》。 記載州縣地方官從政及注意事項的,有北宋末李元弼《作邑自箴》,南宋佚名《州縣提綱》,胡太初《晝簾緒論》。南宋董煟《救荒活命書》,則載自古至宋孝宗政令及救荒之策等,供地方官從政參考。 南宋佚名《名公書判清明集》分類編輯南宋寧宗、理宗二朝地方官的訴訟判語及少量有關公文,許多為他書未載史料。 地理類史料總志有北宋樂史《太平寰宇記》200卷(存197卷半),王存《元豐九域志》10卷,歐陽忞《輿地廣記》38卷。南宋有王象之《輿地紀勝》200卷(存169卷)、祝穆《方輿勝覽》70卷。 地方志現存的宋代地方志近30種,元代亦有近10種,幾乎覆蓋今蘇南、上海和浙江的杭、嘉、湖及寧紹平原。如今江蘇南京(《建康志》)、鎮江、常州(《毗陵志》)、無錫、蘇州(《吳郡志》)、崑山(《玉峰志》)、常熟(《琴川志》),上海松江(《雲間志》),浙江杭州(《臨安志》)、嘉興(《嘉禾志》)、海鹽澉浦鎮(《澉水志》)、吳興、紹興(《會稽志》)、寧波(《四明志》)。此外,浙江定海(《昌國志》)、臨海(《赤城志》)、建德(《嚴州志》)、嵊縣(《剡錄》),福建福州(《三山志》)、仙遊(《仙溪志》)、長汀(《臨汀志》)①,以及安徽歙縣(《新安志》)等皆有志,其中北宋僅《吳郡圖經續記》1種,北方亦僅元《齊乘》(山東志)1種。 城市志記載北宋都城東京開封(今河南開封)的有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南宋首都臨安的有吳自牧《夢粱錄》、《西湖老人繁勝錄》、周密《武林舊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記載兩城經濟、文化、風俗等史料。此外,王瓘《北道刊誤志》,記有北宋開封及大名(今屬河北)城的史料。類書、文集、筆記中的史料宋代分類輯錄的諸書保存了許多散佚史料。著名的有章如愚《山堂考索》、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王應麟《玉海》等,皆通錄歷代而詳於宋代,而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專錄北宋神宗朝以前事。 著名歷史人物如范仲淹、韓琦、包拯、歐陽修、王安石、司馬光、蘇軾、沈括、二程、李綱、朱熹、陳亮、陸九淵、陸游、真德秀、文天祥等等,都有文集傳世,宋人文集多達400種以上,保存著大量書、信、奏議、制詔、碑傳,以及許多詩文都屬史料。呂祖謙編《宋文鑒》,選錄北宋各體詩文2600篇,部分史料不見於他書。 宋代數百種筆記中,保存著大量史料。著名的如司馬光《涑水紀聞》、陸游《老學庵筆記》、王明清《揮麈錄》、趙昇《朝野類要》、岳珂《愧郯錄》、周密《齊東野語》和《癸辛雜識》等等,大多記載史事、典制、見聞、佚事。沈括《夢溪筆談》則還有許多自然科學方面的記載,而洪邁除《容齋隨筆》外,還有記載神怪的《夷堅志》,其中有反映當時市民生活的社會史料。 專門著作中的史料宋代還有數以百計的各種專門著作,門類龐雜,數量眾多,保存了各個方面的史料。如機械有蘇頌的《新儀象法要》,建築有李誡《營造法式》,數學有秦九韶《數書九章》,醫學有《政和本草》、《和劑局方》、王惟一《銅人腧穴針灸圖經》、陳自明《婦人大全良方》、錢乙《小兒藥證直訣》、董汲《腳氣治法總要》,法醫有宋慈《洗冤集錄》。 農業和園藝有陳旉《農書》,桐、荔枝、橘、菌、竹、筍等經濟作物,①《永樂大典》卷7889—7985,中華書局1959年影印本;其他宋元方誌,輯入《宋元方誌叢刊》,中華書局影印本。 牡丹、芍藥、海棠、梅、蘭、菊等觀賞植物,無不有專著,陳景沂《全芳備祖》,備載各種花、草、果、木、蔬、筍、木耳、菌、茶、藥材及五穀、桑、麻等。 此外,茶、酒、糖、蟹、香料,以及琴、棋、書、畫、體育、遊藝、雜劇、小說(話本)、筆、墨、紙、硯、藏書目錄等等,也無不有專門著作,提供了各方面的史料。 今人編輯史料《中國通史參考資料》古代部分第五冊(宋遼金部分)鄧廣銘主編,輯錄125種著作,全面系統地分類選編最基本的史料原文,校點注釋,信實可據。 《宋人軼事匯編》丁傳靖編,收人物400多,輯自500多種著作原文,但引文常有誤。 《兩宋農民戰爭史料匯編》何竹淇編,從380多部著作中,以事件分別輯錄原文,大體齊備,間有考訂。 《宋遼金畫家史料》陳高華編,收錄宋遼金畫家87人(內遼3人、金6人)(清厲鶚《南宋院畫錄》所錄畫家,大部分未收入本書),以人分編輯錄史料。 《宋代吐蕃史料集》湯開建、劉建麗輯校,除《宋史》外,輯錄各種史籍、文集、筆記、方誌的史料。 第四節 西夏史料 西夏有專設的史官與修史機構。據夏仁宗時制定的西夏法典《天盛改舊新定律令》第十章《司次行文門》規定,夏國「史院」位列三品(中品)①。仁宗時擔任蕃漢教授的大臣斡道沖,世代掌國史②。天盛十三年(1161),設立翰林學士院,任命焦景顏、王僉等為學士,修撰李氏實錄。 西夏所修實錄、國史都沒有流傳下來。史載西夏獻宗時,南院宣徽使羅世昌「知國且亡,譜夏國世次二十卷藏之」③,未見傳世。西夏末耶律楚材隨成吉思汗入西夏後,收其「遺書」,其中當有西夏的實錄、國史等史籍。據明人姚士粦《見只編》記載:「蘭溪魏某,客華州王槐野祭酒家,見架上有『夏國書』,凡閱三旬始遍。」又清人錢謙益《牧齋有學集·黃氏千頃齋藏書記》云:「慶陽李司寇家有西夏實錄,其子孔度屢見許而不可得。」近人柯劭忞為戴錫章《西夏紀》所作序中有:「猶憶光緒辛巳(1881),予與福山王文敏公(懿榮)俱客成都。文敏言:有得西夏國史數冊者,皆梵字也。屬文敏購之,其人秘為鴻寶,不肯售。」據以上記載,西夏的史籍是逐漸散失亡佚的。 佚失的宋人所著西夏史籍,據今所知有孫巽《夏國樞要》2卷,記西夏「兵屯會要,土地肥磽,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與夫城池之完缺,風俗之所尚」①。元修《宋史·夏國傳》所述帝王諡號、廟號、陵名等,都采自此書。劉溫潤曾任鄜延都監,駐守延州(今陝西延安),著有《西夏須知》1卷,記載西夏境內雜事,凡15條目②。這兩部書大約在清中葉時尚存殘本③。此外,宋元人著作的西夏史書尚有存目而無撰者姓名的,有《西夏雜記》④、《西夏事實》、《西夏事宜》等。⑤宋人著作中的西夏史料由於現存的西夏史料極少,今日研究西夏歷史,主要依靠宋人所編的史書中與西夏史事有關的著作。此類著作很多。記載西夏史料最為豐富的,如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後人編輯的西夏史書多取材於此,如果將其中有關的西夏史事摘錄成編,也是一部內容豐富的西夏編年史。其次,清徐松輯《宋會要輯稿》,是現存宋代史料最重要的一種,特別是其中《兵》、《方域》、《蕃夷》等門類,保存了豐富的西夏史料。託名曾鞏撰的《隆平集》、王稱《東都事略》,都是宋人著作為夏國作傳者,採擷史料較早,且「信而①黃振華:《評蘇聯近三十年的西夏學研究》,《社會科學戰線》1987年第2期。原件現藏俄羅斯聖彼得堡。 ②虞集:《道園學古錄》卷4《西夏相斡公畫像贊》。 ③《金史》卷134《西夏傳贊》;吳廣成:《西夏書事》卷42。 ①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後志》卷1。 ②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2下,參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 ③《西夏書事》,周郁濱序。 ④尤袤:《遂初堂書目》。 ⑤袁桷:《清容居士集》卷41。 有徵」⑥,前者多記載西夏習俗和制度,後者專述西夏立國前後至北宋末與宋朝有關的史事。此外,大量的宋人文集、筆記小說中都有不少的西夏史料,尤其是那些出任過西北邊疆或參與處理西夏問題的大臣的文集、筆記,時有珍貴記述,如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張方平《樂全集》、余靖《武溪集》、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筆記如沈括《夢溪筆談》、司馬光《涑水紀聞》、魏泰《東軒筆錄》、陳師道《後山談叢》、田況《儒林公議》、曾布《曾公遺錄》等。類書如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政書有彭百川《太平治績統類》及宋人編的《宋大詔令集》等,都含有各種不同的西夏史料。西夏與遼、金並存,關係密切,遼、金的史籍如《契丹國志》、《大金國志》、《歸潛志》、《閒閒老人滏水文集》,都有涉及西夏史事的記載。 宋、遼、金三史及其他史書、文集中的西夏史料元代脫脫主持修撰宋、遼、金三史,各有《夏國傳》或《西夏記》、《西夏傳》,是與本朝有關的比較集中、比較系統的西夏史事記載。「三史」雖然修於元末,但它主要取材於宋、遼、金三朝的國史、實錄、日曆及當代著作,這些史籍現在幾乎全部失傳,因此「三史」保存的資料有相當重要的史料價值。「三史」中以《宋史·夏國傳》最為詳細,內容也較豐富。《遼史·西夏外記》最為簡略,內容基本是本紀中有關西夏史事的摘錄。《金史·西夏傳》主要依據金代歷朝實錄。此外,「三史」的本紀、志、表、列傳中也包含有相關的西夏史事。 西夏建國前的党項族,早在唐末已建立地方割據政權。党項族的興起與建國前的歷史,主要見於新、舊《唐書》,新、舊《五代史》的《党項傳》,《五代會要》的《党項羌傳》及《冊府元龜》、《資治通鑑》等史籍中。西夏滅亡後,元代西夏人(唐兀氏)的活動主要見於《元史》及大量的元人文集與有關著作中①。 漢文史書中的西夏史料,一般說來都是從本朝角度出發,記錄與西夏發生關係的史事,不外是和平時期的朝聘、交往和衝突時期的仇殺、戰爭。對西夏的政治制度、社會階級結構、生產力水平等方面,記載很少,或語焉不詳,這是利用漢文史籍中西夏史料時感到的最大不足。 西夏文史料西夏在元昊建國前夕創製了西夏文字,漢文史書稱為「蕃書」。西夏文創製後,元昊「尊為國字,凡國中藝文誥牒盡易蕃書」②。西夏文文獻流傳下來的為數不少。1908年至1909年,沙俄軍官柯茲洛夫在黑水城遺址(今內蒙古額濟納旗)發現的西夏文書,其中有官私文書、法律文獻、語文著作、⑥《東都事略》洪邁序。 ①除《元史》外,較重要者如《蒙古秘史》,柯劭忞《新元史》,屠寄《蒙兀兒史記》,邵遠平《元史類編》,蘇天爵《國朝名臣事略》,虞集《道園學古錄》,余闕《青陽文集》等著作和文集。②《西夏書事》卷12。又《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19,景祐三年十二月辛未:「趙元昊自製蕃書十二卷,字畫繁冗,屈曲類符籙,教國人紀事悉用蕃書。」 文學作品、歷史、醫卜、佛經以及譯自漢文或編譯成書的漢籍譯著③,這些都是第一手的西夏史料。 政治、法律史料法律著作有六七種,其中《天盛改舊新定律令》共20章,是西夏仁宗天盛年間(1149—1169)制定的法典,它規定了西夏封建社會鼎盛時期國家政治機構及國家各階層所應遵循的準則①。西夏神宗光定年間(1211—1222)還制定了《新法》和《豬年新法》。軍事法典有夏崇宗貞觀年間(1101—1113)制定的《貞觀玉鏡統》。職官制度的記載,有一份《西夏官階封號表》,列舉西夏官階七品,以及皇后、公主、嬪妃、諸王、國師、文武大臣的封號②。這些都提供了研究西夏國家機構和職官制度的重要資料。社會經濟史料《天盛改舊新定律令》第十章《司次行文門》中列有國家設立的管理手工業生產的機構司、院有七八種以上。 西夏文韻書《文海》,字典《蕃漢合時掌中珠》、《要集》,詞書《聖立義海》、《義同一類》③,記載西夏時期的各類詞語,反映了當時的生產與生活,都可當作史料來利用。西夏文書《瓜州審判記錄》④、《天盛二十二年賣地文契》⑤等,都從不同角度反映了西夏的社會經濟制度。 文化典籍西夏文獻中屬於文化方面的典籍最為豐富。字(詞)典中除上列幾種外,還有《音同》、《五聲切韻》,分類詞語《三才雜字》,歷史著作《太祖繼遷文》,詩文集《三世屬明言文集》、《賢智集》,詩歌《新集金碎掌直文》,故事《新集慈孝記》,格言集《聖立義海》,諺語集《新集錦合辭》等。還有宗教咒語《魔斷要語》,法術圖《謹■》以及曆書、樂器圖等①。 西夏時期曾從漢文或藏文翻譯佛教經典,現存的西夏文佛經十分豐富。 佛經中譯經圖及其序跋如實地描繪了西夏譯經的場景、組織、規模;列舉了譯經的時代,譯、校者及譯經緣起②,是研究西夏佛教史的重要資料。 ③戈爾芭切娃、克恰諾夫編:《西夏文寫本和刊本》,莫斯科東方文獻出版社1963年版。漢譯文見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歷史室資料組:《民族史譯文集》第3輯,以下簡稱《西夏文寫本和刊本》。①黃振華:《評蘇聯近三十年的西夏學研究》。 ②《西夏文寫本和刊本》。 ③史金波、白濱、黃振華著:《文海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西夏]骨勒茂才編:《蕃漢合時掌中珠》,載《嘉草軒叢刊》;又見《西夏文寫本和刊本》。 ④《北平圖書館館刊》第4卷第3號,1930年版。 ⑤黃振華:《西夏天盛二十二年賣地文契考釋》,載《西夏史論文集》,寧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①《西夏文寫本和刊本》。 ②史金波:《西夏譯經圖解》,《西夏文發願文譯證》,載《西夏史論文集》,寧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第五節 金代史料 金朝重視文化的發展,崇尚文治,「典章法度幾及漢、唐」③。金仿遼、宋設官修史,由記注院掌修起居注,秘書監屬下的著作局掌修日曆,國史院掌修實錄和國史。《金史》卷13《衛紹王紀·贊》載,元初王鶚奉詔修金史時,採摭楊雲翼《日錄》40條、陳老《日錄》30條。日錄當如唐、宋宰相的時政記或與日曆相類④。實錄有《先朝實錄》3卷,記始祖以下十帝事跡。從太祖至宣宗(包括睿宗、顯宗)均有實錄,只缺衛紹王,但有《衛王事跡》而無實錄,哀宗實錄亦缺,金代實錄早已亡佚。 至今保存下來的最基本的金代史料是《金史》、《大金國志》。 此外尚有金、宋、元人的著述。金代文人輩出,著述亦豐,惜多已失傳。元時劉因《金太子允恭墨竹》詩:「百年圖籍有蕭相,一代英雄惟蔡公。策書紛紛少顏色,空山夜哭遺山翁。」①所幸有元好問、劉祁、王鶚諸士為存金朝史事,作出了不朽的貢獻。 《金史》、《大金國志》《金史》元脫脫奉敕撰。全書135卷,本紀19卷,志39卷,表4卷,列傳73卷,近百萬字,是全面記載金朝興亡的一部史書。 在元脫脫修《金史》前,致力於寫金朝史的有二人,一是金元之際的大文學家元好問,晚年以「國亡史作,己所當任」②,欲據實錄撰寫金史。《靜修先生文集》卷5記載:「汴亡,張蔡公以金實錄歸,遺山嘗就公謄錄。」但因樂夔所阻,以實錄為基礎撰寫金史的計劃未能實現。於是「乃構亭於家,著述其上,因名曰『野史』。凡金源君臣遺言往行,採摭所聞,有所得輒以寸紙細字為記錄,至百餘萬言」③。著有《遺山文集》、《中州集》、《壬辰雜編》、《續夷堅志》。其著述多為纂修金史所本。二是王鶚,金實錄在金南京(今河南開封)失陷時,張柔「於金帛一無所取,獨入史館取金實錄並秘府圖書」④。於元中統二年(1261)將實錄獻上,王鶚向元世祖忽必烈建議,命國史院修遼、金二史。王鶚為修金史,搜集和採訪史事,得故金部令史竇祥所憶舊事20餘條,司天提點張正之寫災異16條,張承旨家手本載舊事5條,金禮部尚書楊雲翼《日錄》40條,陳老《日錄》30條。⑤元好問《壬辰雜編》亦於此時搜得,並藏在史館。王鶚的金史編寫目錄至今保存在王惲《玉堂嘉話》中。王鶚《金史》成為後來修金史的底本。 元滅金後,於中統二年因王鶚奏請,而修遼、金二史,至元十六年(1279)滅宋,又命修遼、宋、金三史,但由於正統之爭,體例不能確定而中止。到③《金史》卷126《元好問傳》。 ④金毓黻:《中國史學史》,商務印書館1957年版,第108頁。 ①劉因:《靜修先生文集》卷5。 ②③《金史》卷126《元好問傳》。 ④《元史》卷147《張柔傳》。 ⑤《金史》卷13《衛紹王紀·贊》。 順帝至正三年(1343),方定「三國各與正統,各系其年號」①,命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主持修史,次年十一月《金史》成。時脫脫已罷相,由丞相阿魯圖繼任為都總裁,並上《進金史表》。 《金史》所據資料較為豐富,既有實錄、國史,復有王鶚的《金史》為底本,元好問、劉祁生前即有意識搶救史料和著述,均為金史的編寫奠定良好的基礎。《金史》在三史中,一直評價很高,趙翼《廿二史札記》卷27稱:「金史敘事最詳核,文筆亦極老潔,迥出宋、元二史之上。說者謂多取劉祁《歸潛志》、元好問《壬辰雜編》以成書,故稱良史。」 《金史》體例多仿《新唐書》,其創例處是在「本紀」之前列「世紀」,「本紀」之後復有「世紀補」。「世紀」是仿《魏書》之《帝紀序》而創例。《金史》創立《交聘表》,是金與宋、西夏、高麗使臣交往的記載。《金史》於西京路列部族節度使八、詳穩九處、群牧十二,打破了只以府州縣為地理內容的傳統觀點。《金史》雖稱最善,但亦存在許多缺點,清人亦多有論列。《大金國志》是僅次於《金史》的一部較為完整的金朝史。全書40卷,紀26卷,開國功臣傳1卷,文學翰苑傳2卷,雜錄3卷,雜載制度7卷,許亢宗奉使行程錄1卷。託名宇文懋昭撰,載有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進書表一通。元蘇天爵曾提及此書,其成書時間應不晚於元中期。《大金國志》不是以金實錄、國史為資料的主要來源,而是以抄撮宋、元人請記載,間以野聞俚說而成書。此書雖多有錯誤,但保存了部分難以得到的史料,且大部分記載可與他書相互印證或補他書之不足。因此,《大金國志》仍不失為研究金朝史的基本史料。 《大金吊伐錄》、《大金集禮》金人(包括由金入元的人)撰述,有佚撰者姓名的《大金吊伐錄》,是一部難得的有關金宋關係的文書資料匯編。此書是薈萃朝廷案籍編纂而成,起金太祖天輔七年(1123)金宋交割燕雲,迄金太宗天會五年(1127)立劉豫,宋高宗南渡。收錄金宋往來國書、誓詔、冊表、謝表、文狀、指揮、牒檄等161篇。其中49篇見於《三朝北盟會編》,詳略互異,足資校用,而此書所錄都是原文,作為研究金史的資料,更是可貴。 《大金集禮》40卷,金章宗明昌六年(1195)禮部尚書張■等進,是我國古代被保存下來的禮志的重要文獻之一。《金史》卷28《禮志》:「故書之存,僅《集禮》若干卷,其藏史館者又殘缺弗完,故掇其郊社宗廟諸神祀、朝覲會同等儀而為書,若夫凶禮則略焉。」此《集禮》若干卷,即張■之《大金集禮》。是書依尊號、冊諡、祠祀、朝會、燕饗、儀仗、輿服等門類編次而成,為元修金史的《禮志》、《儀衛志》、《輿服志》等所本。此書可據以補訂金史諸志,是金朝掌故的總匯。 金人文集、史書詩文集、志、遺事保存至今的,有王寂《拙軒集》6卷,趙秉文《閒閒老人滏水文集》20卷,王若虛《滹南遺老集》45卷,王庭筠《黃華集》8卷,①權衡:《庚申外史》。 蔡松年《明秀集》3卷,段克己、段成己《二妙集》8卷,元好問《遺山先生文集》40卷、《中州集》10卷,李俊民《莊靖集》10卷,耶律楚材《湛然居士集》14卷。志有王寂《鴨江行部志》、《遼東行部志》,劉祁《歸潛志》4卷,元好問《續夷堅志》4卷。遺事有王鶚《汝南遺事》。其中有的是由金入元之人,有的非寫於金時,但多記有金事或多存金時某一方面的史事,是研究金史所必備的。 宋人著作中的金朝史料宋人撰述,涉及金事者頗多。主要有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此書是載金代女真、社會、金宋關係以存錄金代史事最為豐富的一部史書,其資料多為他書所不載。熊克《中興小紀》、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所載金朝史事亦不少,亦足資參用。宋人使金所寫的書有許亢宗《宣和乙巳奉使金國行程錄》、洪皓《松漠紀聞》正續各1卷、樓鑰《北行日錄》2卷、范成大《攬轡錄》1卷、周煇《北轅錄》1卷。諸書有關金代女真、金朝雜事、史地、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都有記載,是對金史研究有重要價值的資料。在宋人的文集、筆記中亦多有關於金朝史事的記載,如洪皓的《鄱陽集》、洪邁的《容齋隨筆》、周密的《齊東野語》、岳珂的《桯史》等等,不勝枚舉。元人著作中的金朝史料元繼金、南宋之後而統一全國,元初多承金制,而金人入元及金源文物保留於元者頗多,因此在元人撰述中有不少關於金代史事的記載,散見於各書之中。文集方面有王惲《秋澗先生大全集》,其中不少碑、記涉及金代史事,特別是金末戰亂的情況,文集最後的《玉堂嘉話》,是研究金朝文獻及史事的重要資料。在耶律鑄《雙溪醉隱集》中,有些軼事和宮室制度為《金史》所不及。郝經《陵川集》,其中碑、記、序及詩,亦有不少涉及金代史事。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劉因《靜修文集》、魏初《青崖集》、蘇天爵《滋溪文稿》、虞集《道園學古錄》、姚燧《牧庵集》、許有壬《至正集》等,均是研究金史所必須參用的。陶宗儀《輟耕錄》亦有關於金朝的記事。從《元典章》中可以探求金《泰和律》的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