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六卷) · 第三十九章白居易
第一節以詩得罪權豪,累遭貶謫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年號香山居士。原籍太原,遷居下邽(今屬陝西渭南)。父親季庚,歷任縣令、州別駕等官職。白居易年十五六時,觀光上國,袖文一編,投謁著作郎顧況。況為人倨傲,對後進少所許可,謔之曰:「長安百物皆貴,居大不易。」及覽其詩卷,至「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乃嘆曰:「有句如此,居天下亦不難。老夫前言戲之爾。」
貞元十六年(800),居易二十八歲中進士。十八年(802)又應書判拔萃科,入甲等,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居易與元稹共同準備應制舉考試。其年四月,入「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第四等。補京兆府盩厓縣尉。
居易身為下層小吏,頗知民間疾苦,其寫諷諭詩歌即從此時開始。
元和二年(807),召為翰林學士,翌年,拜左拾遺。居易的許多諷諭詩歌都寫於此時。這些詩歌曾使「權豪貴近者相目變色」,「執政者扼腕」,「握軍要者切齒」(見《與元九書》),即得罪了上層統治者。
元和五年(810),居易任滿改官,出為京兆府戶曹參軍。旋丁母憂而歸下邽。
元和八年(813)再度入朝,為左贊善大夫。十年(815),宰相武元衡被地方軍閥、平盧節度使李師道派刺客殺害,居易憤而上書,「急請捕賊」,權臣嫌其越職言事,且誣其作詩「甚傷名教」,貶為江州司馬。此後一個時期,居易又寫了大量的感傷詩,《琵琶行》即寫於此時。《新唐書》本傳說他「既失志,能順適所遇,托浮圖生死說,若忘形骸者」。其實,他這時因對朝政十分失望,內心是鬱鬱不平的。
元和十五年(820),除主客郎中,知制誥。長慶元年(821),轉中書舍人。但這時天子荒縱,執政亦非其人。居易上書言事,天子終不能用,於是居易乃求外任。長慶二年(822),除杭州刺史。其後,又以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洛陽。敬宗寶曆元年(825),任蘇州刺史。武宗會昌二年(842),以刑部尚書致仕。《唐才子傳》卷六云:「居易累以忠鯁遭擯,乃放縱詩酒。既復用,又皆幼君,仕情頓爾索莫。卜居履道里,與香山僧如滿等結淨社,疏沼種樹,構石樓,鑿八節灘,為游賞之樂。茶鐺酒杓不相離..自號醉吟先生,作傳。酷好佛,亦經月不葷,稱香山居士。」
武宗會昌五年(846)卒,年七十五。新舊《唐書》並有傳。著作有《白氏長慶集》。
①本章材料依據新、舊唐書本傳,《白氏長慶集》者,不另作注。
第二節思想氣質與其詩作
白居易畢生成就,主要在於文學方面,但他也與許多同代作者一樣,曾經很有政治抱負。並非只是做個文人。主張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進退取捨,自有原則。他在《與元九書》中說過這樣的話:古人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仆雖不肖,常師此語。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時。時之來也,如雲龍,為風鵬,勃然突然,陳力以出;時之不來也,為霧豹,為冥鴻,寂兮寥兮,奉身而退。進退出處,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
這種達則兼濟、窮則獨善的思想,本是儒家的傳統,在中國封建社會中,文人學者出處進退,類皆如此,居易自不能例外。不過,居易除了奉行儒家這一傳統觀念之外,亦頗受佛學思想的影響。對此,蘇轍曾經有所剖析:「樂天少年知讀佛書,習禪定,既涉世,履憂患,胸中瞭然照諸幻之空也,故其還朝為從官,小不合,即捨去,分司東都,優遊終老。蓋唐世士大夫達者如樂天寡矣。」(《書白樂天集後二首》)
因為政治上未能得志,抱負不得實現,故居易畢生精力,主要傾注在文學方面,尤其致力於詩。他在《與元九書》中說:家貧多故,二十七方從鄉試。既第之後,雖專於科試,亦不廢詩。及授校書郎時,已盈三四百首。或出示交友如足下輩,見皆謂之工,其實未窺作者之域耳。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是時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屢降璽書,訪人急病。仆當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諫官,月請諫紙,啟奏之外,有可以救濟人病、裨補時闕而難於指言者,輒詠歌之。欲稍稍遞進聞於上,上以廣宸聰,副憂勤;次以酬恩獎,塞言責;下以復吾平生之志。豈圖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聞而謗已成矣!
居易雖有政治抱負,而更多的是詩人氣質。故其身居諫官之日,啟奏之外,亦不廢詩。
居易之被貶斥,主要因為越職言事,但也因為寫了諷諭之詩。關於這一點,他自己是很清楚的。故在《與元九書》中又說:凡聞仆《賀雨詩》,而眾口籍籍,已謂非宜矣。聞仆《哭孔戡詩》,眾面脈脈,盡不悅矣。聞《秦中吟》,則權豪貴近者相目而變色矣。聞樂遊園寄足下詩,則執政柄者扼腕矣。聞《宿紫閣村詩》,則握軍要者切齒矣。大率如此,不可遍舉。不相與者號為沽名,號為詆訐,號為訕謗;苟相與者,則如牛僧孺之戒焉。乃至骨肉妻孥皆以我為非也。其不我非者,舉(世)不過三兩人。
但居易雖以詩得罪,亦以詩得名。《與元九書》又說:日者又聞親友間說:禮、吏部舉選人,多以仆私試賦判傳為準的;其餘詩句,亦往往在人口中。仆恧然自愧,不之信也。及再來長安,又聞有軍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誇曰:「我誦得白學士《長恨歌》,豈同他妓哉!」由是增價。又足下書云:到通州日,見江館柱間有題仆詩者,復何人哉?又昨過漢南日,適遇主人集眾樂,娛他賓,諸妓見仆來,指而相顧曰:「此是《秦中吟》、《長恨歌》主耳。」自長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鄉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題仆詩者。士庶、僧徒、孀婦、處女之口,每每有詠仆詩者。此誠雕蟲之技,不足為多;然今時俗所重,正在此耳。雖前賢如淵、雲者,前輩如李、杜者,亦未能忘情於其間哉!
「時俗所重」之詩,並非都是居易自己得意之作。因此,他又說:今仆之詩,人所愛者,悉不過雜律詩與《長恨歌》以下耳。時之所重,仆之所輕。至於諷諭者,意激而言質,閒適者,思淡而詞迂,以質合迂,宜人之不愛也。居易曾將自己的詩分為四類,一曰諷諭,二曰閒適,三曰感傷,四曰雜律。從上面這些話看來,他自己最得意的詩,一是諷諭,二是閒適。這兩類詩正表現了他那達則兼濟、窮則獨善的兩重志趣。
居易的諷諭詩主要寫於入仕的前期。《與元九書》云:「自拾遺來,凡所適所感,關於美刺興比者,又自武德迄元和,因事立題、題為「新樂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謂之諷諭詩。」「新樂府」和《秦中吟》都是此期的作品。
這類詩的思想特點,主要是指摘時弊,為民請命。例如《杜陵叟》:杜陵叟,杜陵居,歲種薄田一頃余。三月無雨旱風起,麥苗不秀多黃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長吏明知不申破,急斂暴徵求考課。典桑賣地納官租,明年衣食將何如?剝我身上帛,奪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鉤爪鋸牙食人肉!..又如《輕肥》:意氣驕滿路,鞍馬光照塵。借問何為者,人稱是內臣。朱紱皆大夫,紫綬悉將軍。夸赴軍中宴,走馬去如雲。樽罍溢九醞,水陸羅八珍。果剝洞庭桔,鱠切天池鱗。食飽心自若,酒酣氣益振。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在這兩首詩中,平民百姓之疾苦,達官貴人之驕奢,都歷歷在目。字裡行間,充溢著作者的憤慨和不平。在唐皇朝從盛世走向衰世之際,這是十分強烈的為民請命的呼聲。
「新樂府」和《秦中吟》的社會內容是十分豐富的,自有詩人以來,在一個作家的筆下,如此廣闊地反映社會現實,如此廣泛地關切民間疾苦,在居易之前,不曾有過。
與白居易同時寫作「新樂府」的詩人,還有元稹。在元、白兩人影響之下,又湧現了一些後進作者。胡震亨《唐音癸簽》卷十五云:「樂府..別創時事新題,杜甫始之,元、白繼之,..各自命篇名,以寓其諷刺之指,於朝政民風,多所關切,言者不為罪,而聞者可以戒。嗣後曹鄴、劉駕、聶夷中、蘇拯、皮、陸之徒,相繼有作,風流益盛。」這裡列舉的後繼作者之中,尤其突出者是皮、陸。皮日休對於居易這類作品曾經稱讚備至,他說:「吾愛白樂天,逸才生自然。誰謂辭翰器,乃是經綸賢。..立身百行足,為文六藝全。清望逸內署,直聲驚諫垣。所刺必有思,所臨必可傳。」(《七愛詩》)日休生當唐末,朝廷政治更加腐敗,平民百姓更加困苦,庶族文人也更無出路。「塵土十分歸舉子,乾坤大半屬偷兒」(章碣詩)。詩人對於現實之不滿,也更甚於居易在世之時。日休此時特愛居易的樂府諸詩,是不難理解的。
居易直言被貶之後,寫了更多的閒適和感傷之詩。這類作品流傳更廣,影響也是不小的。其中最為世稱者是《長恨歌》和《琵琶行》。「一篇長恨有風情,十首秦音近正聲」,居易自己對於《長恨歌》這樣的作品也是頗自稱道的。
《長恨歌》在居易作品中,屬於「感傷」一類,但非感傷個人身世,而是有慨於帝王后妃的浪漫故事。《長恨歌》發端二句云:「漢皇重色思傾國,御宇多年求不得」。世之論者因而以為居易此詩開宗明義即在諷刺玄宗,寓有「女人禍國」之誡。其實不然。詩中還有下面一系列的敘述和描繪:歸來池苑皆依舊,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對此如何不淚垂!春風桃李花開日,秋雨梧桐葉落時。西宮南內多秋草,落葉滿階紅不掃。..夕殿螢飛思悄然,孤燈挑盡未成眠,遲遲鐘鼓初長夜,耿耿星河欲曙天。鴛鴦瓦冷霜華重,翡翠衾寒誰與共?悠悠生死別經年,魂魄不曾來入夢。
這樣的描述,雖是出於想像,未必盡得其實,但詩人對於玄宗處境之同情,卻是相當深切的。
居易對於玄宗既如此同情,對於楊貴妃也無貶意。對於楊貴妃之死,詩中也是十分惋惜的:「六軍不發莫奈何,宛轉蛾眉馬前死!」這樣的描述,亦沉痛之至。
當然,歷來描寫玄宗楊貴妃事跡而表同情者,在居易之前,已有先例。
杜甫《哀江頭》已經有過十分感人的詩句:清渭東流劍閣深,去住彼此無消息,人生有情淚沾臆,江水江花豈終極!這樣的情深之語,是與居易《長恨歌》中的「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完全一致的。
從杜甫到白居易,對於玄宗、楊貴妃的悲劇如此寄以深情,不是無緣無故,並非詩人「重色」而忽視了「傾國」,乃是詩人拋棄了「女人禍國」的傳統偏見,而抒發了真情實感。居易此詩之同情楊妃,亦如此後歐陽修之同情昭君,「玉顏自古為身累,肉食何人為國謀!」楊妃亦是「玉顏」之「為身累」者。
居易感傷詩的另一名篇是《琵琶行》(「行」亦作「引」)。
此詩寫於遷謫九江之時,其中自有遷客身世之悲,騷人流離之感,「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對於倡女之寂寞生涯,亦感同身受,不勝浩嘆。其詩有云:我從去年辭帝京,謫居臥病潯陽城,潯陽地僻無音樂,終歲不聞絲竹聲。..今夜聞君琵琶語,如聽仙歌耳暫明。莫辭更坐彈一曲,為君翻作琵琶行。
感我此言良久立,卻坐促弦弦轉急,淒淒不似向前聲,滿座重聞皆掩泣。座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濕。
對於這樣的作品,前人多所評論。《唐宋詩醇》卷二二云:「《琵琶引》滿腔遷謫之感,借商婦以發之,有同病相憐之意焉。」
《琵琶行》抒寫的雖有個人遷謫之感,但其中描述商婦身世之苦,尤有深度,寫得如泣如訴,直令讀者同聲一哭。
在居易寫作此詩前後,詩人元稹寫有《琵琶歌》,劉禹錫寫有《泰娘歌》,題材相似,但《琵琶歌》雖亦「謫官得閒」之作,而「其旨似嫌庸淺」;《泰娘歌》雖「以遺妾比逐臣」,與《琵琶行》亦有不同者(見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第二章)。
居易的「閒適詩」,多寫於晚年。《與元九書》云:「又或退公獨處,或移病閒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一百首,謂之閒適詩,獨善之義也。」又《敘洛詩》云:「自(大和)三年春,至八年夏,在洛凡五周歲,作詩四百三十二首,除喪朋、哭子十數篇外,其他皆寄懷於酒,或取意於琴,閒適有餘,酣樂不暇,苦詞無一字,憂嘆無一聲,豈牽強所能致耶?蓋亦發中而形外耳。斯樂也,實本之於省分知足,濟之以家給身閒,文之以觴詠弦歌,飾之以山水風月。此而不適,何往而適哉!」從居易自敘之語看來,他寫這些閒適作品,確實反映了「獨善其身」的意願。
這類作品為世傳誦者也不少。例如《錢塘湖春行》:孤山寺北賈亭西,水面初平雲腳低。幾處早鶯爭暖樹,誰家新燕啄春泥?亂花漸欲迷人眼,淺草才能沒馬蹄。最愛湖東行不足,綠楊陰裏白沙堤。
又如《與夢得沽酒閒飲且約後期》:少時猶不憂生計,老後誰能惜酒錢。共把一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閒征雅令窮經史,醉聽清吟勝管弦。更待菊黃家醞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居易所謂「知足保和,吟玩情性」,在這類作品中可以概見。
第三節文名為詩名所掩
白居易在文學上的主要成就在詩,文名為詩名所掩,但他的文章亦有特徵。其詩有諷諭和閒適兩類,文章也有直言極諫和抒情述志兩類。其直言極諫之文,《論制科人狀》可以為例,其中有云:臣伏見內外官近日除改,人心甚驚,遠近之情,無不憂懼,喧喧道路,異口同音,皆雲制舉人牛僧孺等三人以直言時事恩獎登科,被落第人怨謗加誣,惑亂中外,謂為誑妄,斥而遂之,故並出為關外官。..直道者疚心,直言者杜口,不審陛下得知之否?凡此除改,傳者紛然,皆雲裴垍等不能委曲順時,或以正直忤物,為人之所媒櫱,本非聖意罪之。不審陛下得聞之否?臣未知此說虛實,但獻所聞。..虛之與實,皆恐陛下要知。臣若不言,誰當言者?臣今言出身戮,亦所甘心。何者,臣之命至輕,朝廷之事至大故也。這篇論狀的特點是詳述事件的原委,直陳自己的觀感,不為聳動之辭,不發過高之論,指事造實,平鋪直敘。唐初以來,魏徵、岑文本、馬周、褚遂良等都有直言極諫的文章,相沿而下,已經形成一個傳統。居易此文,有所繼承;質樸溫厚,是其特徵。
居易的抒情述志之文,多存於書札和記敘。這類文章大半寫於貶官江州以後。《江州司馬廳記》可以為例。其中有云:江州左匡廬,右江湖,土高氣清,富有佳境。刺史,守土臣,不可遠觀游;群吏,執事官,不敢自暇佚;惟司馬綽綽可以從容於山水詩酒間。由是郡南樓山、北樓水、湓亭、百花亭、風篁、石岩、瀑布、廬宮、源潭洞、東西二林寺、泉石松雪,司馬盡有之矣。苟有志於吏隱者,舍此官何求焉!
按《唐[六]典》:上州司馬,秩五品,歲廩數百石,月俸六七萬。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給家。州民康,非司馬功;郡政壞,非司馬罪。無官責,無事憂。噫,為國謀,則屍素之尤蠹者;為身謀,則祿仕之優穩者。予佐是郡,行四年矣,其心休休如一日二日,何哉?識時知命而已。..此文稱司馬之職,乃「吏隱」之最佳位置。無功,無罪,無責,無憂,關鍵在於「識時知命」。話說得和平寧靜,其實語皆涉諷。居易以直言被黜,中心自然不平,不平而言「知命」,當有不可明言的苦衷。
與此文同類的文章還有一篇《草堂記》。其中有云:堂中設木榻四,素屏二,漆琴一張,儒、道、佛書各三兩卷。樂天既來為主,仰觀山,俯聽泉,傍視竹樹雲石,自辰及酉,應接不暇。俄而物誘氣隨,外適內和。一宿體寧,再宿心恬,三宿後頹然嗒然,不知其然而然。
樂天身為遷客,隨遇而安,出處行止,得之自然。這樣的作品,頗有個性特點。
居易抒情述志之文,見於書札者,亦頗見個性特徵。幾篇書信,都有深情。例如《與元九書》、《與微之書》,歷來傳誦。其《與楊虞卿書》,也有類似的內容,如云:師皋足下:自仆再來京師,足下守官鄠縣,吏職拘絆,相見甚稀。凡半年余,與足下開口而笑者,不過三四。及仆左降詔下,明日而東,足下從城而來,抵昭國坊,已不及矣。走馬至滻水,才及一執手,憫然而訣,不及其他。邇來雖一二書札往來,亦不過問道途、報健否而已。鬱結之志,曠然未舒,思欲一陳左右者久矣。
..凡人情,通達則謂由人,窮塞而後信命。仆則不然。..今且安時順命,用遣歲月。或免罷之後,得以自由。浩然江湖,從此長往。死則葬魚鱉之腹,生則同鳥獸之群,必不能與掊聲攫利者榷量其分寸矣。足下輩無復見仆之光塵於人寰間也。這篇文章可與《江州司馬廳記》、《草堂記》合讀。從中可以更明顯地看出居易之所以知足保和、閒適而不返者,乃是積憤太深、決心不與「掊聲攫利者榷量其分寸」了。
白居易臨終之前,又曾自撰一篇《醉吟先生墓志銘》,其中有云:啟手足之夕,語其妻與侄曰:吾之幸也,年過七十,官至二品。有名於世,無益於人。褒優之禮,宜自貶損。我歿,當斂以衣一襲,送以車一乘,無用鹵簿葬,無以血食祭,無請太常諡;但於墓前立一石,刻吾《醉吟先生傳》一本可也。
這篇文章可能即是絕筆,至少反映了詩人臨終之前的心緒。自撰墓志銘,歷代多有,居易此文,亦率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