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六卷) · 第十六章呂才傅奕

第一節呂才 蜚聲樂壇,博學多能 呂才(600—665),博州清平(今山東臨清東)人。出身於寒門。年輕時對音律即有較深的造詣,聞名於公卿之間,貞觀三年(629),太宗命祖孝孫「增損樂章」,孝孫與熟諳音律的王長通、白明達共同斟酌,但三人意見不合,一時爭執不下,難以定論。太宗不得不令侍臣再舉薦高明,中書令溫彥博遂舉薦呂才,說他「聰明多能,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一聞一見,皆達其妙,尤長於聲樂」。侍中王珪、魏徵也素聞其名聲,也在太宗面前極口稱讚他的「學術之妙」,魏徵還特意讚嘆他的尺八律管說:「(呂)才能為尺十二枚,尺八長短不同,各應律管,無不諧韻。」①在公卿大臣的大力舉薦下,太宗遂徵用呂才,令直弘文館。 有一次,太宗披閱周武帝撰著的《三局象經》,百思不得其解。有人說太子洗馬蔡允恭小時曾做過此戲,太宗召來問他,允恭也因停廢年久,遺忘殆盡,於是又召問呂才。呂才回去研究,「尋繹一宿,便能作圖解釋」。允恭看過呂才的圖解以後,「依然記其舊法,與才正同」。這樣曠廢多年,無人知曉的《三局象經》戲經呂才圖解後又起死回生了,呂才也由此蜚聲樂壇。此後,呂才被擢任為起居郎。 貞觀六年(632)九月,太宗駕臨慶善宮。慶善宮本太宗降誕之所,因此在宮裡與從臣舉行盛大宴會,並賞賜閭里。太宗非常高興,即席吟詩作賦,起居郎呂才又和以管弦之樂,取名為《功成慶善樂》。並播之樂府,用64名兒童進行演練,「冠以德冠,紫袴褶,長袖,漆髻,履履而舞,號《九功舞》。進蹈安徐,以象文德」①。之後,每逢享宴及國家大慶之日,即進行表演。 貞觀七年正月,太宗為了表示「雖以武功定天下,終當以文德綏海內」,將過去的《秦王破陣樂》製成舞圖,其形式為「左圓右方,先偏後伍,魚麗鵝鸛,箕張翼舒,交錯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戰陣之形」。呂才依照舞圖,以樂工128人「披甲執戟而習之」。此舞有三個變化,每次變為四個戰陣,有來往、快慢、擊刺之象,動作與《秦王破陣樂》節拍相應,不幾天即演習成功。後來魏徵等人修改了歌詞,並取名曰《七德舞》。正月十五日正式表演,觀者見其「抑揚蹈歷,莫不扼腕踴躍,懍然震悚」,武臣列將一起上前祝賀說:「此舞皆陛下百戰百勝之形容。」②於是群臣皆稱萬歲。 呂才親自教練而成的《九功舞》、《七德舞》獲得了成功。自此,每年元旦、冬至朝會慶賀時,兩舞都在廷中演奏,成為唐初的名舞。這表現了呂才的精湛技藝與卓越才識。不久他又被擢為太常博士。 貞觀十七年(643)前後,唐太宗計劃親征高麗,為適應戰爭的需要,事先特命呂才造《方域圖》及《教飛騎戰陣圖》。博學多才的呂才對四方疆域①《舊唐書》卷七九《呂才傳》。下引本傳,不另加注。 ①《新唐書》卷二一《禮樂志》;《唐會要》卷三三《慶善樂》。 ②《唐會要》卷三三;《新唐書》卷二一《禮樂志》。 及陣法也很精通,所繪製的地圖及陣法圖「皆稱旨」,因摧授太常丞。 顯慶年間(656—660),唐高宗以為有名的古琴曲《白雪》至唐時似已絕跡,遂命太常增修舊曲。不久,呂才上《進白雪歌奏》,以他在音律的淵博學識,對《白雪》琴曲的原始本末作了詳盡的說明,指出《白雪》琴曲「未宜和歌,以其調高,人和遂寡」,自楚國宋玉以來千餘年,未有能歌《白雪》曲的人。儘管湮廢已達千年之久,這位精通音律的學者仍「依琴中舊曲,定其宮商,然後教習,併合於歌,輒以御製《雪詩》為《白雪》歌詞」。呂才在考察古今的樂府時發現,凡奏正曲之後,「皆別有送聲,君唱臣和,事彰前史」。於是又取太尉長孫無忌、僕射于志寧等《奉和雪詩》以為送聲,合十六節,經過演習證明,「並皆合韻」。高宗十分高興,又作了《白雪歌辭》十六首,交付太常,以編於樂府。 呂才還參與編修工作,曾與右僕射高士廉等人奉詔共同編修《文思博要》,全書1200卷,目錄12卷。他還精通譜牒,與中書令許敬宗等人撰成顯慶《姓氏錄》,全書200卷,重新品定氏族門第的高下。後來右監門長史蘇敬上奏高宗,說陶弘景所撰《本草》藥書,「事多舛謬」,於是高宗又詔命呂才與中書令許敬宗等官員及諸名醫,增損舊本,並由司空李勣總監定。經過刊正以後,改正了舊書的舛謬,並圖合成54卷,「大行於代」,可見,呂才在醫學上也有很深的造詣。另外,呂才還精通史學,自撰《隋記》20卷,流傳於當時。 無神論思想呂才的博學多能,最難能可貴的是具有無神論思想。這一思想集中反映到他所奉命刊正削存的陰陽書中。 在戰國時期形成的陰陽五行學派,以陰陽五行觀念為基礎,摻雜一些宗教、巫術和迷信,用以解釋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從而形成了唯心論與神學的思想體系。傳世的陰陽書,荒誕怪迂,甚至連唐太宗也不能容忍,稱所傳陰陽書「多謬偽淺惡,世益拘畏」,於是命呂才及宿學老師「刪落煩訛,掇可用者」。 在刊正陰陽書的過程中,呂才「於持議儒而不俚,以經誼推處其驗術,諸家共訶短之,又舉世相惑以禍福,終莫悟雲」①。呂才的無神論思想雖屬於儒家思想範疇,但並不拘泥,「以經誼推處其驗術」,他批駁了陰陽書中的宗教迷信,用儒家思想創立了一種無神論體系。 儘管呂才刊正削存的百餘卷陰陽書得到了唐太宗的認可,並詔頒天下,但該書絕大部分已經佚失,現僅存《敘宅經》、《敘祿命》及《敘葬書》三篇殘文。 在《敘宅經》篇中,呂才首先援引《易經》說:「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以宮室,蓋取諸《大壯》。」至殷、周時,始有卜宅以定吉凶的說法。師巫「更加五姓之說」。五姓是指宮、商、角、徵、羽等,認為「天下萬物,悉配屬之,行事吉凶,以此為法」。可見,《宅經》的有神論思想在於「五姓之說」。因此,呂才重點揭露與批判了五姓之說的虛妄。 首先,呂才指出五姓「配屬」方法是自相矛盾的。他說:「至如張、王①《新唐書》卷一○七《呂才傳》。 等為商、武,庾等為羽,欲以同韻相求;及其以柳姓為宮,以趙姓為角,又非四聲相管。其間亦有同是一姓,分屬宮商,後有複姓數字,徵羽不別。」他從矛盾律原理出發,指出「五姓之說」違背了邏輯規律,難以自圓其說。其次,他稽考經典,古代本無五姓之說,諸陰陽書,也無此語,「直是野俗口傳,竟無所出之處」。指出乃「近代師巫」的無知妄說,不足為訓。最後,他從姓氏起源來考察,指出五姓之說的荒誕不經。在黃帝之時,「不過姬、姜數姓,暨於後代,賜族者至多」。至如管、蔡、郕、霍等十六姓,「並是姬姓子孫;孔、殷、宋、華等八姓,「並是子姓苗裔」。至於其他無不如此。他大量地列舉了姓氏,並分別指出它們「因邑因官,分枝布葉,未知此等諸姓,是誰配屬?」呂才還稽考了《春秋》一書,其中以陳、衛、秦並同「水姓」,齊、鄭、宋皆為「火姓」,其姓之來源,「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屬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宮、商、羽、徵,共相管攝」。他得出結論說:「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辟者也。」呂才詳明地敘述了姓氏的源流以後,五姓之說的迷信思想也就不攻自破了。 在《敘祿命》篇中,呂才首先考察了祿命之說的源流。在《史記》中記載有宋忠、賈誼譏諷司馬季主的故事,出於卜筮之口。「夫卜筮者,高人祿命以悅人心,矯言禍福以盡人財」。王充的《論衡》也稱「見骨體而知命祿,睹命祿而知骨體」。由於祿命之說行之既久,又「多言式中」,於是人們遂信以為真了。呂才指出人的禍福、貴賤、壽夭與祿命絕對無關:「今時亦有同年同祿,而貴賤懸殊;共命共胎,而夭壽更異」。祿命書說秦始皇「為人無始有終,老而彌吉」。呂才據《史記》記載,指出秦始皇是「有始無終,老而彌凶」,結果活了不過五十歲。他還考察漢武帝、魏孝文帝、南朝宋高祖等人的生平,說明祿命法也同樣不驗,從而揭穿所謂「高人祿命以悅人心,矯言禍福以盡人財」,完全是虛偽與騙人。 在《敘葬書》中,呂才援據儒家經典,批判駁斥《葬書》所宣揚的迷信思想。首先考察了喪葬的原始情況。據《易》、《禮》等書記載,「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來才有「聖人易之以棺槨」。「葬」字的原義,「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見之」,到了後來,才有陰陽葬法。由於陰陽家和巫者一再宣揚迷信思想,遂使葬術一時頗為流行,致有一百二十家之多,他們「各說吉凶,拘而多忌」。 為了揭穿喪葬中的吉凶、禁忌等迷信,呂才列舉了歷史上從國王、諸侯、大夫、士及庶人的殯葬情況,說明喪葬只不過有「貴賤不同,禮亦異數」,但都「葬有定期」,因而得出了葬「不擇年月」的結論。葬書中所謂「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命延促,亦曰墳壠所招」及「喪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等說法,都是「巫者詐其吉凶,愚人以徼幸」。至於「擗踴之際,擇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選葬地以規財祿」,均為無識者的愚昧,巫者的狡詐誑諞。 呂才以大量歷史事實和深刻的推理分析,揭露了宅經、祿命、葬書的荒誕虛偽,充分顯示了他的無神論思想的價值。但是,他「以經誼推處其驗術」,時時用《易》、《禮》、《春秋》等儒家經典作為立論根據,而對儒家經典中的一些迷信思想失去了批判能力。如在《敘宅經》中,對《堪輿論》記載「黃帝對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這本是五姓之說的源頭,他卻避而不談;在《敘祿命》中,在談到人生祿食運數時未否定「天命」,說:「但以積善餘慶,不假建祿之吉;積惡餘殃,豈由劫殺之實。皇天無親,常與善人,禍福之應,其猶影響。」表明了他的無神論思想是不徹底的。 儘管呂才的無神論思想有時代的局限性,但在陰陽迷信充斥、「舉世相惑」的時代,他對《宅經》、《祿命》、《葬書》的深刻批判,仍然放射出唯物論思想光輝。 第二節傅奕 富有革新精神 傅奕(555—639),相州鄴(今河南安陽)人。從小博學,聰敏善辯,談吐流暢。他素不信佛,輕視僧尼,別人崇拜佛像,他卻不以為然,認為「石象為磚瓦之用」①。 隋文帝開皇年間(581—600),傅奕在漢王楊諒屬下任儀曹。楊諒欲起兵反叛朝廷時,問傅奕:「今茲熒惑入井,是何祥也?」傅奕詭對曰:「天上東井,黃道經其中,正是熒惑行路所涉,不為怪異;若熒惑入地上井,是為災也。」②楊諒聽後很不滿意。不久楊諒果然兵敗,傅奕雖然倖免死罪,但也被貶到扶風郡任職。 此時李淵任扶風太守,曾以禮相待傅奕。後李淵即帝位,遂召他入京師,拜為太史丞。時任太史令的庾儉因其父庾質曾談論占候,違忤煬帝旨意死於獄中,他以此為鑑戒,並恥以數術進身,遂薦傅奕自代。傅奕遷升太史令後,卻屢次排毀庾儉,而庾儉並不懷恨他,人們都讚揚庾儉仁厚而稱讚傅奕率直。傅奕還贊助唐高祖設置參旗、井鉞等十二軍號,並修改漏刻,撰成《漏刻新法》,上奏朝廷,頒行於世。 唐初,國制草創,多因襲隋代舊制。傅奕在政治上不因循守舊,認為唐承亂世之後,應當有所變更,遂上《請革隋制疏》。疏中他首先敘述了歷史不沿舊制的事例:「龍紀、火官,黃帝廢之;《咸池》、《六英》,堯不相沿;禹弗行舜政,周弗襲湯禮。《易》稱『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故曰『革之時大矣哉』。」他還認為,有隋之季,「違天害民,專峻刑法,殺戮賢俊,天下兆庶同心叛之」。如今已改朝換代,處於撥亂反正之時,官名、律令等仍用隋舊,這正如傷弓之鳥害怕曲木一樣,天下百姓久苦隋政刻暴,「安得不新其耳目哉?」因此,他主張「改正朔,易服色,變律令,革官名,功極作樂,治定製禮,使民知盛德之隆,此其時也」。鑒於當時弊政,他還具體地提出兩項改革方案:一是裁減官員。他在奏疏中說:「官貴簡約,夏後百官,不如虞五十,周三百不如商之百。」他主張官多不如官少,精減官員,既可防止十羊九牧,又能減輕國家開支與人民負擔。二是減輕刑罰。他在奏疏中說:「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衛鞅為秦製法,增鑿顛、抽脅、鑊烹等六篇,始皇為挾書律,此失於煩,不可不鑒。」①刑法越來越煩,隋朝更是「專峻刑法,殺戮賢俊」。因此他主張應引以為戒,減輕刑罰。他的這兩項建議是符合實際和積極可取的。 當時,有太僕卿張道源也曾建議:「官曹文簿繁總易欺,請減之以鈐吏奸。」文牘繁雜是歷代封建官府的一大弊病。可是公卿都不想改變現狀,反對這一建議,唯獨傅奕積極贊成。最終由於「為眾沮訾,不得行」①。 ①《太平廣記》卷一一六《傅奕》。 ②《舊唐書》卷七九《傅奕傳》。下引本傳,不另加注。 ①《新唐書》卷一○七《傅奕傳》。 ①《新唐書》卷一○七《傅奕傳》。 反佛思想及活動南北朝以來,佛教盛極一時,寺院遍及各地,僧尼人數與日俱增。鑒於這種情況,武德四年(621)六月,傅奕上奏《請廢佛法表》,請求廢除佛教。在奏表中,他首先回顧佛教傳入中國之前的情況,「竊聞八十老父,擊壤而歌;十五少童,鼓腹為樂。耕能讓畔,路不拾遺。孝子承家,忠臣滿國。..庠序成林,墨翟、耿恭之儔,相來羽翊。乃有守道含德,無欲無求。寵辱若驚,職參朝位。」之所以會出現這一情況,傅奕認為主要是「當此之時,共遵李、孔之教,而無胡佛故也」。在傅奕看來,只有遵從李耳的道家和孔子的儒家學說,才能使「天下大治」。這是站在儒家、道家學說的立場上反佛教的。他還列舉自佛教傳入中國後佛教盛行的弊病,請求唐高祖「定天門之開闔,更新寶位,通萬物之逵否,再育黔黎,布李老無為之風,而民自化;執孔子愛敬之禮,而天下孝慈」。為了說服唐高祖,他列舉了庖犧氏至漢高祖,歷二十九代,四百餘君,「但聞郊祀上帝,官治民察,未見寺堂銅像,建社寧邦」。因此,他請求將「胡佛邪教,退還天竺;凡是沙門,放歸桑梓;令逃課之黨,普樂輸租;避役之曹,恆忻效力。勿度小禿,長揖國家,自足忠臣,宿衛宗廟。則大唐廓定,作造化之主,百姓無事,為犧皇之民」①。從這上表中,可見他是在竭力捍衛儒家傳統思想及老子道家學說,以維護封建政權的利益。 傅奕隨同《請廢佛法表》一起上奏的還有「益國利民」十一條,原文已佚。清人修《全唐文》時,將經書中所引尚存的梗概搜集起來,附載於表後,雖非完篇,仍可窺其一斑。這十一條摘要如下:一是青壯年僧尼不婚不嫁,以致減損戶口。這是「違天地之化,背陰陽之道」,「請僧尼六十以下簡令作丁,則兵強農勸」,有利於國計民生。二是西域諸國兵員雖少,「皆得紹其王業,據其土地,自相征伐,屠戮人國」,今大唐丁壯僧尼二十多萬,「其結胡法,足得人心」,應防其不測。三是佛教「廣致精舍,甲第當衢,虛費金帛」,請求諸州縣「減省寺塔,則民安國治」。並請將寺舍分給「孤老貧民,無宅義士」,規定三萬戶的州設置一寺,胡僧二人,「草堂土塔,以安經像」,並銷毀銅鐵像,不得更鑄,以保證泉貨不再損毀,「益國利人,興家多福」。四是讓僧尼「衣布省齋,則貧人不飢,蠶無橫死者」,不讓僧尼揮霍浪費。五是禁止僧尼擁有過多的財產,「斷僧尼崌貯則百姓豐滿,將士皆富,禮佛不得尊豪,設齋不得富貴」。六是帝王不崇信佛教則「大治、年長」,信佛則「虐政、祚短」。七是建議將周孔之教封送西域,以抵制佛教思想的流傳。八是視佛經為邪說,稱其為「家鬼」。認為,「佐世治民,惟《孝經》一卷,《老子》二篇,不須廣讀佛經」。九是「隱(穩)農安近,市廛度中,國富民饒」。十是「帝王受命皆革前政」。十一是「直言忠諫,古來出口,禍及其身」,要君主虛心納諫。②傅奕所上的「益國利民」十一條,大部分是主張限制佛教的發展,同時也表述他的經國治世的政治見解。 武德七年(624),傅奕再次上《請除釋教疏》,主張禁斷佛教。在上疏中,又提出了「生死壽夭,由於自然」的唯物論觀點,從而有力地批判了佛教所宣揚的因果報應說的虛妄。在教權與皇權的鬥爭中,傅奕是站在了皇權①《請廢佛法表》,《全唐文》卷一三三。 ②《請廢佛法表》附註。 的一方,進一步陳述了他反佛的思想。傅奕把國家的興衰治亂統統歸之於佛教,顯然是有偏向的,因為他只看到了佛教「亂儒教化」的一面,而對封建統治者利用佛教維護其統治則視而不見。 傅奕的這次上疏引起了唐高祖的注意,詔令百官議論除佛之事。朝臣中信佛者較多,唯有太僕卿張道源支持傅奕的主張,而中書令蕭瑀帶頭髮難,攻擊傅奕為妄說:「佛,聖人也。奕為此議,非聖人者無法,請置嚴刑。」但傅奕不畏權勢,與蕭瑀唇槍舌劍,激烈論爭。傅奕據理反駁說:「禮本事於親,終於奉上,此則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繼體而悖所親。蕭瑀非出於空桑,乃遵無父之教。臣聞非孝者無親,其瑀之謂矣!」蕭瑀被傅奕批駁得張口結舌,無言以對,最後一合雙手,喃喃地說:「地獄所設,正為是人。」 當時唐高祖厭惡沙門、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又見寺觀「鄰接廛邸,溷雜屠沽」,認為傅奕的奏疏頗有道理,於是依從奏疏,下令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規定「其精勤練行者,遷居大寺觀,給其衣食,毋令缺乏。庸猥粗穢者,悉令罷遣,勒還鄉里。京師留寺三所,觀二所,諸州各留一所,余皆罷之」①。詔令下達以後,唐高祖即傳位於唐太宗,因此這一詔令未能實行。 在玄武門之變前,傅奕曾密奏:「太白見秦分,秦王當有天下。」唐高祖把狀交給了李世民。平素「雖究陰陽術數之書,而並不之信」的傅奕卻詭稱天意,顯然在宮廷的政爭中,他是傾向李世民的。 一次唐太宗臨朝,曾問傅奕:「佛道玄妙,聖跡可師,且報應顯然,屢有徵驗,卿獨不悟其理,何也?」他回答說:「佛是胡中桀黠,欺誑夷狄,初止西域,漸流中國。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寫莊、老玄言,文飾妖幻之教耳。於百姓無補,於國家有害。」唐太宗聽了,深以為然。 貞觀十三年(639),傅奕病卒,享年八十五。他崇尚儒學和道家學說,反對佛教,曾撰寫了《老子》2卷、《音義》,並搜集魏晉以來駁斥佛教的言論,撰寫了《高僧傳》10卷。臨終時告誡他兒子要學習老、莊之道和周、孔學說。傅奕雖精通陰陽術數之書,但他本人並不相信,所以平素患病,也從不求醫服藥,任其自然。他為人一向謹慎,「既職占候,杜絕交遊,所奏災異,悉焚其稿,人無知者」①。故沒留下來任何著作。 ①《資治通鑑》卷一九一,高祖武德九年。 ①《資治通鑑》卷一九五,太宗貞觀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