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三十章李贄
明代著名的回族思想家
李贄是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為避當朝皇帝朱載垕的諱,遂稱李贄,號卓吾(又稱篤吾),又號溫陵居士。
李贄生於嘉靖六年(1527)十月①。當時明朝正處於由強盛到衰敗的激烈變化中。李贄一生坎坷,備受磨難,因此練就了堅強性格。三十歲,登上官場,五十四歲以後棄官為民,專事著述。他主張個性解放與自由,有人稱他為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的啟蒙運動的先驅。
①關於李贄的生日,有兩種說法,一是十月三十日,另一是十月二十六日。
第一節商人世家子
李贄祖籍河南,元末南遷泉州後從商,是當地著名的商人世家。一世祖林閭,藉前人蓄積之資,常揚帆航行於海外。二世祖林駑,不僅在國內從商,且遠涉重洋,兼營海外貿易。洪武中,還受命於朝廷,奉舶下西洋。三世祖林通衢,亦「夙有經營四方誌」。至明朝實行「海禁」,生意開始衰落。但高祖林易庵因「諳譯語」,在天順間曾「奉簡書使外國」。曾祖林琛做過通事官,引「琉球入貢」。到李贄時,其家族內從商者仍然很多,有的開紙店,有的經營米店、染坊和棉行諸業。祖父林義方和父親林白齋兩輩也都是善於經商的穆斯林。
從明代中後期開始,由於商品貨幣經濟的進一步繁榮,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已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泉州是我國最早對外開放的重要港口之一,自唐、宋以來與世界各國就有廣泛的貿易往來和文化交流,各種宗教互相融合,和睦共處。李贄生長於這樣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獨特的文化地理環境和特殊商人家族,與他一生性情怪僻,厭惡管束;同情商人,主張「功利」;不滿封建專制,提倡個性解放,顯然有著密切關係。
李贄從小就很有個性。他六歲喪母,便能自立。七歲,隨父讀詩書,習禮儀。十二歲能作文章,十四歲,讀完《易》、《禮》,改攻《尚書》。二十歲,與黃氏結婚後不久,離開家鄉,「■口四方,靡日不逐時事奔走」①。因之對當時明朝的腐敗政治、社會矛盾、農民生活,以及工商業者的狀況,有較深切的認識。經過十九年的寒窗苦讀,於二十六歲時中舉人。此後,他沒有參加進士考試②,即聽候朝廷選派,從政就祿。
①《續焚書》卷一《與焦弱侯》,中華書局1959年版。
②關於李贄是否參加考進士的問題,說法不一。他自己說沒有赴京參加會試,謂中舉人已是僥倖,「吾此幸不可再僥也」。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一八下《李贄傳》則謂他「久不第,就官曆姚江太守」,說明他參加過考試,但終「不得成進士」。
第二節官場受磨難
嘉靖三十五年(1556),在李贄「三十而立」之年,被命為河南衛輝府共城(輝縣舊稱)教諭,他從此走入官場。他「初意乞一官,得江南便地,不意走共城萬里」①。由於「不得不假升斗之祿以為養」,只好放棄個人要求,服從委派。他雖受的是封建傳統教育,但「自幼倔強難化」,強烈反對封建禮教。於是他從跨入宦海的第一天開始,就抱著為生活所迫,而「不容不與世相接」的態度,除履行公事,「拜揖公堂之外」,一意「閉戶自若」,杜門讀書,探求學問。也正是這種思想性格,使他處處與上級官僚發生意見衝突。第一次上任,「即與縣令、提學觸」②。結果,「在百泉五載,落落竟不聞道」③,根本不可能找到人生的學問。
嘉靖三十九年,李贄離開輝縣,南下陪都,出任南京國子監博士,做了一個從八品小官。到任二月有餘,丁父憂,東歸奔喪,回家守制。時值倭寇大肆侵擾我國東南沿海地區,李贄的家鄉也深受其害。他「夜行晝伏」,六閱月方抵家。由於倭患所致,米價騰貴,他一家三十口「幾無以自活」。為了擊退倭寇的猖狂進攻,李贄率家人參加泉州城保衛戰。通過抗倭鬥爭,他更加看清了明皇朝的腐敗無能。嘉靖四十一年,喪服期滿,而倭患未息。他「欲以免難」,盡攜眷屬,直接奔到北京。「盡室入京」之後,處境殊為艱難,「居京邸,十閱月不得缺。囊垂盡,乃假館受徒」①。為養家■口,當了十餘月的教師。嘉靖四十三年,補北京國子監博士,這次同樣很不走運。到任不多日,即與國子監祭酒秦鳴雷、陳以勤以及司業潘晟、呂調陽等人發生牴觸②。不久,家庭的不幸接踵而來,次男死於身旁,又聞祖父訃至,遂請假回籍,安葬先人。因為經濟窘迫,李贄南歸時把妻子和三個女兒送到河南輝縣。在他回鄉的前後三年中,完全依靠她們母女一邊參加田間勞動,一邊買花織布,自謀生路。其間,由於荒年歉收,「長女隨艱難日久,食稗如食粟。二女、三女遂不能下咽,因病,相繼夭死」。悲慘之狀,令人同情。家庭接連不斷的不幸遭遇,使李贄南來北往奔走十年余,精神上深受打擊;官場的磨難也使他不免為之苦惱,為此在回家畢葬之後,他已「無宦意」。可是,「回首天涯,不勝萬里妻孥之想」,乃於四十五年「復抵共城」。③不久,李贄攜家眷由輝縣到北京,補禮部司務,官秩從九品,是一個比國子監博士待遇更低的窮差事。當時有人告訴他:「司務之窮,窮於國子,雖子能堪忍,獨不聞焉往而不得貧賤語乎?」李贄答曰:「吾所謂窮,非世窮也。窮莫窮於不聞道,樂莫樂於安汝止。吾十年余奔走南北,只為家事,全忘卻溫陵、百泉安樂之想矣。吾聞京師人士所都,蓋將訪而學焉」④。為了到北京求師訪友,研討學問,他把窮苦置之度外,而視「聞道」為最大的快①《焚書》卷三《卓吾論略》。
②《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③《焚書》卷三《卓吾論略》。輝縣蘇門山有百門泉,故以百泉稱輝縣。李贄自稱百泉人,百泉居士。①《焚書》卷三《卓吾論略》。
②《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③《焚書》卷三《卓吾論略》。
④《焚書》卷三《卓吾論略》。
樂。從這年開始,通過禮部李逢陽和王守仁弟子錢德洪的學生、禮部郎中徐用檢的介紹,聽泰州學派學者趙貞吉講學,接觸王守仁的學說。李贄非常崇拜王守仁的學問,認為「當是時,人之尊信朱夫子,猶夫子也。而能識知朱子之非夫子,唯陽明之學乃真夫子」①。尤其賞識他在正德十四年(1519)平息江西寧王朱宸濠起兵反叛朝廷中所建立的「武功」,謂「古之立大功者,亦誠多有,但未有旬日之間,不待請兵請糧而即擒反者,此唯先生能之」,「古今亦未有」②。隆慶四年(1570),通過李逢陽的介紹,李贄又認識了王守仁的得意門生鄒守益的學生、刑部主事李材,並與之共同探求學問。李贄思想中的主觀唯心論因素,同這一時期受王守仁學說的影響是分不開的。「五載春官,潛心道妙」。一心研究王守仁一派的學問,這是他從任禮部司務五年以來最大的快樂。然而,他在官場中的處境卻依然如故,毫無改變,為司禮曹務,先後與尚書高儀、殷士儋,侍郎王希烈、萬士和「盡觸也」③。於是又不得不離開都門,另謀職位。
從隆慶五年(1571)起至萬曆四年(1576)止,就南京刑部員外郎。自永樂都燕,南京成為陪都,四方文人云集,聚會講學的風氣極盛。使李贄有機會在此結交一批名人學士,如南京著名學者焦竑、湖北黃安耿定理等人,並成為摯友,在學術和生活上深得他們的指點和幫助。同時見到他嚮慕已久的王守仁的弟子王畿和泰州學派創始人王艮的再傳弟子羅汝芳,對他們推崇備至,謂王畿良知之說具有啟發思想的作用;王艮一派有真實的本領,是王守仁門徒中「最英靈」的一個派別。「自後無歲不讀二先生之書,無口不談二先生之腹」①。萬曆二年(1574),在南京拜王艮的次子王襞為師,進一步接受泰州學派的思想,最後成為泰州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不僅繼承了泰州學派的優良傳統,而且進一步發揮了王艮關於「百姓日用之道」以及「淮南格物」的學說,認為「百姓日用之道」的「道」,就是吃飯穿衣等人們最基本的活動和要求。他說:「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道」並非玄虛,而是人們日常生活的「當下自然」。這個觀點,從哲學思想看,是一種粗俗的唯物論;從政治思想看,則具有反對封建等級特權,要求人人平等的願望。萬曆四年,李贄五十歲。「五十以後,大衰欲死,因得友朋勸誨,翻閱貝經」②,研究佛教。他認為儒、釋、道三教「不容異同」,可以合三者為一。李贄承認佛教的主觀唯心論,但又「不守繩轍,出入儒、佛之間」,不受儒、佛的拘限。甚至將王守仁的良知說、佛教的眾生平等和眾生皆能成佛說,以及他本人反對封建倫理道德、反對封建社會不平等的思想,融化成為一體,提出「天下無一人不生知,無一物不生知」,主張人人平等,批判了儒家的封建等級思想。
李贄在南京任刑部員外郎的五六年間,既有收穫也有痛苦。
收穫是結識了各流學者,增長了學問,痛苦還是和長官意見不合。他說:①《續焚書》卷三《席書》。
②《續焚書》卷三《王文成》。
③《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①《焚書》卷三《羅近溪先生告文》。對於李贄與王學的關係,至今仍有兩種對立的看法。一種說:王陽明之學,一傳而為王畿,再傳而為李贄。另一則說:「李贄是王學的對立者而不是王學的嫡傳之一」(蔡尚思:《我要為中國大思想家李贄呼冤》,載《首都師範大學學報》1994年第5期)。②《續焚書》卷二《聖教小引》。
最苦者為為員外郎時,不得尚書謝登之、大理卿董傳策和汪宗伊之意。又最苦者是碰到尚書趙錦。「趙於道學有名,孰知道學益有名而我之觸益又甚也」①。
萬曆五年,李贄出任雲南姚安知府,官秩正四品。入滇前,他把女兒和女婿留在黃安(今屬湖北)耿定理家。李贄到黃安時,即有棄官留住的意思。當決計入滇時,又和耿定理約定:「待吾三年滿,收拾得正四品祿俸歸來為居食計,即與先生同登斯岸矣。」②可是到任之後,他又想馬上離開,因不允,遂勉強留下。
是時,姚安地區「上官嚴刻,吏民多不安」。李贄以「原情論勢」,實事求是的態度,「一切持簡易,任自然」,以德化人,反對暴政。認為「邊方雜夷,法難盡執,日過一日,與軍與夷共享太平足矣」。在邊疆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採取比較靈活的做法,這是有道理的。但他同時又說:對境內官吏的所作所為,只要「無人告發,即裝聾啞,何須細問」,「況天下事亦只宜如此耶」③。在封建社會裡,對地方官吏的執法情況放任自流,不加過問,只能殘害人民,這顯然是錯誤的。李贄的無為而治的思想,頗得府中僚屬、胥隸的擁護。但是朝廷對他的做法並不欣賞,因為這樣做也勢必損害封建皇朝的利益。他說:「最後為郡守,即與巡撫王(凝)觸,與守道駱(問禮)觸。王本下流,不必道矣。駱最相知,其人最號有能有守,有文學,有實行,而終不免與之觸,何耶?渠過於刻厲,故遂不免成觸也。渠初以我為清苦敬我,終及以我為無用而作意害我。」④連與自己「最相知」,且「最號有能有守」的人,都「不免成觸」,自然是無法再幹下去了。萬曆八年(1580)三月,他三年任滿,即「謝簿書,封府庫,攜其家」,離開姚安,到楚雄。自動放棄加官晉級的名利,向巡按劉維提出舍官從民的辭呈。劉維不應允,他便逃到滇西大理府雞足山閱《藏經》,執意不出。劉維無奈,請於朝廷,准其提前致仕①。七月初,正式離任,由此退出官場。
①《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②《焚書》卷四《耿楚倥先生傳》。
③《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④《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①關於李贄棄官的原因,按照他自己的說法是無意再仕,激流勇退,自動辭官。而《罪惟錄·李贄傳》則說他「佞佛,嘗禪衣帽而坐堂皇,視公事,為台抨」。《明史·耿定向傳》亦云:「贄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發,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
第三節著書立「異端」
李贄棄官之後,為了不受本府、本縣公祖父母管束,以及避免「來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擺酒席;出軸金,賀壽旦。一毫不謹,失其歡心,則禍患立至」的麻煩,尤其是為了「訪友朋,求知己」,他寧願「飄流四外不歸家」②。因為有家人在黃安,特別是黃安有耿定理和周思敬二位好友「聰明好學,可藉以夾持」,故自出滇即按過去約定的計劃,直接「取道適楚」③,於萬曆九年春抵達黃安,從此過著棄官為民,寄居外鄉,「手不敢釋卷,筆不敢停揮」,從事著書、倡導「異端」的新生活。
萬曆十年(1682),李贄在黃安耿家刻印蘇轍的《老子解》,並在進一步研究《老子》書的基礎上,撰《解老》二卷。從書中對一些問題的解釋,可以看出他對於事物相互對立和相互轉化的辯證關係有了比較明確的認識。萬曆十二年七月,耿定理死,使他大為悲傷,「寂寥太甚」,以致「全不知身在何方,亦不知欠少甚麼」,深感「實難度日」,另一好友周思敬又「宦遊中外去」。李贄「悵然無以為計」,本想到南京去,恰巧這時焦竑丁父憂,家中窘困,以故未能成行。而他與耿定理哥哥耿定向,所持觀點大相徑庭,關係很不相得,早有矛盾。這年八月,耿定向晉都察院副都御史,李贄有《答耿中丞》一文,曰:「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給予孔子而後足也。若必待取足於孔子,則千古以前無孔子,終不得為人乎」①,反對以孔子的是非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公開舉起反孔旗幟。耿定向「重名教」,嚴守封建禮教,恪守孔孟信條;李贄「識真機」,反對封建倫理道德,要求個性解放,在黃安講學時甚至破例招收女弟子,兩人的關係勢必由齟齬而成水火。十三年四月,耿定向再次升官,擢刑部左侍郎,自鳴得意,驕傲待人,使他們之間的矛盾趨於白熱化,李贄決然離開耿家,寓居麻城。到麻城之初,住於維摩庵。不久,令人將住在黃安的家眷護送回閩,即於萬曆十三年夏天寫信與耿定向告別。其中談了他對教導子弟的看法和寧願餓死也決不屈服、忍辱為門下之客的處世態度②。翌年,他以大無畏的鬥爭精神,寫了《答耿司寇》一文,對封建理學家耿定向等人的思想行為進行了揭露。指出:他們之行事「殊無甚異於人者」,「種種日用,皆為自己身家計慮,無一厘為人謀者。及乎開口談學,便說爾為自己,我為他人,爾為自私,我欲利他,我憐東家之飢矣,又思西家之寒」云云;「實多惡也而專談志仁無惡,實偏私所好也而專談泛愛博愛,實執定己見也而專談不可自是」,言不顧行,行不顧言,「所講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講」。「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說是事,作生意者,但說生意,力田作者,但說力田,鑿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聽之忘厭倦矣」①。李贄痛恨理學家的欺世盜名和虛偽行為,贊成勞動農民和商人言行一致的真實可愛,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他已經脫離了封建階級意識的束縛,站到新興的市民階層一邊。②《焚書》卷四《豫約·感慨平生》。
③《續焚書》卷二《釋子須知序》。
①《焚書》卷一《答耿中丞》。
②《焚書》卷一《與耿司寇告別》。
①《焚書》卷一《答耿司寇》。
李贄還為商人大聲疾呼,公開提倡「私有」、「謀利」,反對「無私」,曰:「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後其心乃見;若無私,則無心矣」。「夫欲正義,是利之也。若不謀利,不正可矣」②。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已經萌芽的十六世紀後半葉,李贄的這些言論實際上是反映了新興商人階級反對封建專制壓迫、要求獨立發展的「圖利」思想。這在當時是具有進步作用的。但他對理學的態度顯然有些偏激。
萬曆十六年初,李贄離開維摩庵,孤身入麻城龍潭(龍湖)芝佛院,與僧無念等同住院裡,「日以讀書為事」。「所讀書皆抄寫為善本,東國之秘語,西方之靈文,《離騷》、馬、班之篇,陶、謝、柳、杜之詩,下至稗官小說之奇,宋、元名人之曲,雪藤丹筆,逐字讎校,肌襞理分,時出新意。其為文不阡不陌,攄其胸中之獨見,精光凜凜,不可迫視。詩不多作,大有神境」③。由於全心讀書著述,以致「全忘其地之為楚,身之為孤,人之為老,須盡白而發盡禿也」④。同年夏天,因為天氣悶熱,頭髮穢不可聞,遂剃髮以為常。李贄剃髮本是無意的,並不是為了出家為僧。但這個無意的舉動卻給他帶來一個好處,用「剃髮以示不歸」,可以由此而拒絕家屬時時來逼他回鄉。事實上,李贄從來沒有受戒,沒有認祖和師,雖落髮而未為僧也。可是,在李贄剃髮後,一些封建理學家竟然把他看作「異端」。「此間無見識人,多以異端目我,故我遂為異端,以成彼豎子之名」①。從此,李贄更加毫不畏懼地站在「異端」的立場上,以「我頭可斷而我身不可辱」的英雄氣概,以哲學和歷史學為陣地,同封建專制主義進行不妥協的鬥爭。
這年夏天,李贄編纂了第一部著作《初潭集》,計三十卷。因「初落髮龍潭即纂此,故曰《初潭》也」。是書借評價歷史人物與事件,給封建理學家以無情的諷刺和痛斥:「世之好名者必講道學,以道學之能起名也。無用者必講道學,以道學之足以濟用也。欺天罔人者必講道學,以道學之足以售其欺罔之謀也。」②李贄在不斷被驅逐、被迫害的生活中所完成的最著名的三部大書《說書》、《焚書》、《藏書》,也均於這年開始編輯。其中,《說書》有一大部分是在這年完成的。此書系讀書筆記,為他一生學問所寄。「因學士等不明題中大旨,乘便寫數句貽之,積久成帙,名曰《李氏說書》,中間亦甚可觀」③。
萬曆十八年初,李贄刻印他一生事跡所寄之詩文集《焚書》,計六卷。
該書以其「大抵多因緣語,忿激語,不比尋常套語,恐覽者或生怪憾,故名曰《焚書》,言其當焚而棄之也」④。書中稱宋代理學家周敦頤、程顥與程頤、張載和朱熹等人,是「口談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既已得高官巨富矣,仍講道德,說仁義自若也」①。又因為書中有與耿定向的信七封,對其進行了嚴厲、尖銳的批判。六月,耿定向聞之,認為是對他的「誹謗」,急忙拋出②《藏書》卷三二《德業儒臣後論》,中華書局1974年版。
③袁中道:《珂雪齋近集·文鈔·李溫陵傳》,1935年襟霞閣主人重刊本。④《續焚書》卷二《釋子須知序》。
①《焚書》卷二《與曾繼泉》。
②《初潭集》卷八。
③《焚書》卷一《答焦漪園》。
④《焚書》卷一《答焦漪園》。
①《焚書》卷二《又與焦弱侯》。
《求儆書》,由他的門徒、河南光山縣人蔡毅中作序刊行,「以告同志」,妄圖使「惡聲不至於耳」,同時竭力攻擊誣衊李贄。萬曆十九年,耿定向為了進一步迫害李贄,掩蓋自己的面目,並避免「後學承風步影」,效李贄之所為,一方面鼓動蔡毅中作《焚書辨》,反誣李贄是「流毒百世」,竭力維護封建道德。另一方面,不惜採用卑劣手段,乘李贄遊覽武昌黃鶴樓之機,以「左道惑眾」的罪名,雇用流氓對李贄進行詈罵、圍攻和驅逐。結果正如李贄所說的,「本欲甚我之過,而不知反以彰我之名」②。雖然有若干朋友為此離開了他,使他因為老年失去朋友而時有「老苦」之感。但是更多的是因此而更加同情他、支持他。在武昌,湖廣左布政使劉東星直接出面保護他,湖北著名的公安派袁宗道、宏道、中道三兄弟從此開始和他密切往來。他自己更沒有因此而停止鬥爭,繼續寫了《讀書樂》、《豫約》等一批著作,回顧自已走入仕途後的種種遭遇,總結思想,抨擊明朝的黑暗政治,強烈地表現出他「平生不願屬人管」的叛逆精神。同時應友人之邀,於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出遊山西、北京等地,並在游途中完成《孫子參同》,《淨土訣》諸書。
萬曆二十六年夏初,游南京,與焦竑等共同研讀《周易》和最後修訂《藏書》。《藏書》共六十八卷,二十七年秋由焦竑主持在南京正式刊行。它是李贄經過多年的努力,精心編撰的一部歷史人物傳記著作,也是他一生精神所寄。全書分《世紀》、《列傳》兩部分,被傳者計八百人,上起戰國,下迄元末,按照自己的是非標準,評說古人,否認道統,把程、朱等理學家摒於「德業」之外,褒貶人物獨立思考,不盲從儒家教條,體現了他運用樸素辯證法研究歷史的進步史觀。他明確指出:「人之是非,初無定質。人之是非人也,亦無定論。無定質,則此是彼非,並育而不相害。無定論,則是此非彼,亦並行而不相悖矣。..咸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故未嘗有是非耳。..昨日是而今日非矣,今日非而後日又是矣。」①李贄關於男女平等諸方便的思想見解,在《藏書》中也有鮮明的表現。在南京,李贄還三次會見義大利傳教士利瑪竇,作詩贈之,稱其為「我所見人,未有其比」。他深感遺憾的是不理解利氏來華的目的,「畢竟不知到此何干也」②。
萬曆二十八年春,曾任過湖廣左布政使,後為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河漕的劉東星③,親自到南京接李贄北上,於三月底抵達山東濟寧漕署。一到濟寧,李贄便抓緊時間利用署中的有利環境,日夜著述,編成《陽明先生道學鈔》八卷(第八卷為《陽明先生年譜》)。爾後回到湖北麻城,即遭到封建統治者的殘酷迫害。
②《焚書》卷二《與楊定見》。
①《藏書》卷首《世紀列傳總目前論》。
②《續焚書》卷一《與友人書》。
③見《明史》卷八四《河渠二》、卷二二三《劉東星傳》。
第四節無辜系獄
由於李贄的著作處處滲透著「叛逆」精神和「異端」思想,因此深受群眾歡迎。「無論通邑大都,窮鄉僻壤,凡操觚染翰之流,靡不爭購,殆急於水火菽粟也已」,其書之盛行,至「咳唾間非卓吾不歡;几案間非卓吾不適」。人人「全不讀四書本經,而李氏《藏書》、《焚書》,人挾一冊,以為奇貨」①。特別是《藏書》,比起《焚書》更為怪僻,大多「離經叛道」之語,原來不準備公開出版,在南京時李贄憤而將其付梓面世。它的公開出版,更加激起了封建統治階級對他的仇恨,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回到府城不久,萬曆二十八年冬天,當地的一些人就與官吏相勾結,故伎重演,雇用一批流氓打手,以「維持風化」為幌子,在「逐游僧、毀淫寺」的口號下,氣勢洶洶地對李贄再次進行驅逐和迫害,拆毀了芝佛院,燒毀了他修的埋骨塔。李贄在他的學生楊定見的幫忙下,逃入河南汝寧府商城黃蘗山。在山中避難期間,他仍然手不釋卷,修改舊作。萬曆二十九年二月,在被「斥為民」的御史馬經綸的陪同下,到達通州(今通縣)馬家,抱病完成了研究《周易》的哲學著作《九正易因》。此時,李贄的病勢不斷惡化,經常臥床不起。
萬曆三十年(1602),李贄七十六歲。他自知年老多病,旦暮垂危,於二月初五日,特書《遺言》,交代後事,希望能平平安安了此一生。但是兇殘的封建統治者並沒有因為李贄之將死而停止對他的迫害。
閏二月,禮科給事中張問達得悉李贄已經移居通州的消息,專門上特疏劾奏李贄。謂:李贄壯歲為官,晚年削髮,近來又刻《藏書》、《焚書》等書,「流毒海內,惑亂人心。以呂不韋、李園為智謀,以李斯為才力,以卓文君為善擇佳偶,以司馬光論桑弘羊欺武帝為可笑,以秦始皇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為不足據」,是「狂誕悖戾」、「刺謬不經」,「不知遵孔子家法」。並不擇手段,無中生有,架詞誣陷,竟然說一個七十六歲垂盡之人在芝佛院「挾妓女」,「勾引士人妻女」。「望敕禮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將李贄解發原籍治罪,仍檄行兩畿各省將贄刊行諸書,並搜簡其未刊者,盡行燒毀,無令貽禍亂於後」①。張問達,陝西徑陽縣人,系都察院左都御史溫純的同鄉。溫純,曾任河南布政司參議,是萬曆三十年中進士的耿定向的門徒、《焚書辨》作者蔡毅中為生員時受賞識的座師。由此可見,這次張問達奏劾李贄的關係是相當微妙的。然而,張問達之疏呈上,皇帝竟不問青紅皂白,立即下令,曰:「李贄敢倡亂道,惑世誣民,便令廠衛五城嚴拿治罪。其書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盡搜燒毀,不許存留。如有黨徒曲庇私藏,該科及各有司訪參奏來並治罪。」②就這樣,李贄從病床上被拉出,一路昏迷,用門板抬入京城鎮撫司獄。
在獄多日,作詩讀書自如,《系中八絕》,就是他留下的最後著作。當傳說要勒他回原籍時,曰:「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歸為?」三月十五日,李贄以「七十老翁何所求」,視死如歸,趁侍者為他剃髮之時,奪刀自刎,氣不絕者兩日。三月十六日(5月7日)子時,遂氣絕,用自己的生命控訴①朱國楨:《涌幢小品》卷十六《李卓吾》。
①《明神宗實錄》卷三六九,萬曆三十年閏二月乙卯條。
②《明神宗實錄》卷三六九,萬曆三十年二月乙卯條。
了封建統治階級對他的無辜迫害。馬經綸按照李贄的《遺言》,將其葬於通州北門外。
李贄一生所堅持的反對封建專制主義,提倡個性解放的思想,是明代中後期封建經濟局部解體、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稀疏萌芽的深刻反映。他所提出的疑經、非儒、反孔等各種觀點,就其主要方面而言是進步的,也是合乎歷史潮流的,對當時和後來都有一定的影響,無疑是明代歷史上一位有代表性的人物。清代修《明史》不為其專門立傳,是很不公正的,恰恰暴露了作者竭力維護封建「正統」的頑固立場。
李贄「生於閩,長於海,丐食於衛,就學於燕,訪友於白下(南京),質正於四方」,對歷代朝章典故,各地人情物產,各種學術流派,都有過接觸和研究,閱識廣泛,學問淵博,著作宏富,除《焚書》、《藏書》外,尚有《續焚書》、《續藏書》、《史綱評要》、《世說新語補》等,以及一大批評論《水滸傳》等文學藝術作品的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