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十二章周忱況鍾

第一節周忱 周忱(1381—1453),字恂如,號雙崖。江西吉水人。永樂二年(1404)進士,選庶吉士。自請進文淵閣,與修《永樂大典》等。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雖有經世才,但浮沉郎署二十年,未得升遷。夏原吉知之,永樂二十二年(1424)薦遷越府長史。宣德五年(1430),又經大學士楊士奇、楊榮的賞識,被薦為工部左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周忱巡撫江南的一個重要使命是整頓江南稅糧。江南田賦重,賦稅拖欠,百姓生活艱難。周忱到任後,深入民間,調查研究。他不帶任何隨從,向農夫村婦詳細詢問最感痛苦的事情是什麼,原因在哪裡,希望如何處置。時間長了,百姓有什麼心裡話都願意向他傾訴,彼此相處如家人父子。他對下級也比較寬和,有好多事情主動同他們商量,向他們請教。對有才幹的官員,則放手提拔使用。如蘇州知府況鍾、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都成為他得力的左膀右臂,共同促成了江南的經濟改革。 明代江南官田重賦,是明代經濟財政中一個十分特殊的現象。沉重的負擔,迫使農民大批逃亡,國家稅源減少,拖欠嚴重。蘇州府,從永樂二十年至洪熙元年(1422—1425)欠糧三百九十二萬石;松江府,從永樂十三年至十九年(1415—1421)不得不免徵幾百萬石。宣德初年,蘇州府累計拖欠至七百九十萬石。宣德五年(1430),松江額定徵收田糧的起運部分為四十三萬九千石,實征六萬六千石,只徵得百分之十五。實在如有人所說:「只負重稅之名,而無征輸之實。」①從朱元璋時候起就一直頒布減輕稅額的詔令,但多數情況是朝令夕改,言而無信。因為江南是朝廷的財賦重地,承擔著官僚、勛貴的巨額俸祿支應。到宣德年間,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宣德五年(1430)宣宗再次下詔減輕官田稅額,而戶部考慮到支出的困難,往往「私戒有司,勿以詔書為辭」②。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周忱被派往江南整頓田賦。周忱拉皇帝詔書作大旗,抵制戶部的壓力,與蘇州知府況鍾等經過一個多月的籌算,對各府的稅糧都作了認真調整,僅蘇州府即減七十二萬石(《明史·食貨志》)。周忱本想更多地降低一些官田稅率,如,當時一種田稱古額官田,稅額特別重,耕種者無力負擔,周忱請求依民田起科。太師郭資和戶部尚書胡■便彈奏他「變亂成法,沽名要譽」,要求給以懲治。宣宗雖然批評了郭資、胡■,但也沒有答應周忱的請求。朝廷不願承受更多的「損失」。周忱便把思路轉到以靈活的政策辦法促進賦役改革和均平負擔上來。 田糧運輸的改革。糧食的運輸征解是田賦制度中一個十分困難與棘手的問題。當時江南田糧運送北京,有軍運,有民運。民運中,運夫百姓的負擔相當沉重,「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復經年,失農業。」周忱與漕運總督陳瑄商議,將江南漕糧兌給漕軍運輸,具體辦法是: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然後由漕軍運至通州。每正糧一石民運至①顧炎武:《日知錄》卷十《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②《明史》卷七八《食貨志》。 淮安,加耗糧五斗,運至瓜洲,加耗五斗五升。江南衛所官軍就附近倉廒直接運輸,另加給過江米二斗,鋪墊蘆席費五合。這個辦法,農民既省費用又便利,漕軍也得到了實惠。 運輸要加耗,鼠雀吃食、水中漂沒、腐爛等都會有消耗。所以田糧正項之外,耗米徵收是一大負擔,也是一大漏卮。最大的問題是「豪有力者只供正額,而一切轉輸諸費,其耗幾與正額等,乃獨責之貧民。此耗之不得其平也」①。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宣德八年(1433),周忱創「平米法」。平米,指正額與耗米兩項而言。其辦法是:「官民田皆畫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斗,計輸將遠近之費為支撥。支撥之餘者存積縣倉,曰余米。次年余米多,正米一石,減加耗為六斗。又次年益多,減加耗為五斗。」②在平米法的基礎上,又建立「濟農倉」。濟農倉米的來源,其一就是平米支撥後存留的余米,此外,還有豐收年發官鈔所糴儲存的糧米,以及奏定「京俸就支法」所節省的耗米。據周忱於宣德七年所奏:「先是,蘇、松、常三府歲遠南京倉米一百萬石,以為北京武職之俸。每石外加盤用耗米六斗。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獨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歲,減耗米六十萬石。」③又據《明史·周忱傳》,這個就支辦法規定,給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價米一斗。所節餘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另外,在某些縣份還有向富人勸借米,清理豪右侵占絕戶田租等。濟農倉除去用於賑貸貧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計口而給食者,於是取之;江河之運不幸遭風濤亡失者,得以假借」①。「買辦納官絲絹,修理舍、廨、廟、學,攢造文冊及水旱祈禱」等都隨時支用。這種把田賦的徵收與徭役的支出混合使用的辦法,實際上開了賦役合征的先河。在明代賦役制度的改革中具有開創意義。周忱亦以善理財賦著稱,如《明史·周忱傳》指出:「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凶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正統初年,由於寶鈔的貶值和銅幣的窳敗,銀貨幣以其不可阻擋之勢流通開來。連國家與皇帝的權威也不得不屈服於它的勢炎。於是江南四百萬石漕糧也折征為一百萬兩白銀。這就是金花銀的出現。田賦實物稅糧改折為白銀,對納稅者免除了運輸等盤費與麻煩,就是改折為布、絹等「折色」物品,也比繳納「本色」糧米合算。周忱向朝廷儘可能爭取繳納「折色」,同時,利用米糧、布絹、白銀作為調節賦稅負擔的槓桿。「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准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②松江為明代棉紡織中心。洪武時已有以布折賦的先例。周忱再次奏請恢復松江、常州部分秋糧折布繳納。 明代有按田糧隨征馬草的稅目。馬草運輸比糧食尤難。周忱奏請每束折銀三分,繳付南京,由南京就近購買。公私皆便。洪武間,因為北方地曠人稀,便於江浙蘇、松等處按田糧僉派人夫到鳳陽等地養馬走遞,充當驛夫。正統間,周忱奏請以秋糧帶徵耗米,易銀交付北方有關地區,從而減輕了江南馬夫的負擔。 ①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 ②萬曆《嘉定縣誌·田賦》。 ③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引《武進縣誌》。 ①萬曆《嘉定縣誌·田賦》。 ②《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正統初年,周忱被任命巡視淮安、揚州鹽務,以整理那裡的鹽課拖欠。 周忱命蘇州等府撥余米一二萬石至揚州鹽場,抵作田賦,而令灶丁納鹽支米。當時米貴鹽賤,饒足,施及外郡。 周忱的改革觸及了地方豪強的利益,在朝廷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對。正統七年(1442),豪強尹崇禮攻擊他「多征耗米」。九年給事中李素等彈劾周忱「妄意變革,專擅科斂」。景泰元年(1450),當國難當頭之際,應天府豪民彭守學又攻擊周忱「多收耗米」,甚至攻擊他「變賣銀兩,假公花銷,任其所為,不可勝計」。戶部竟奏請「分往各處查究追征」①。景泰二年八月,周忱被迫致仕。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無輕易忱法。然自是戶部括所積余米為公賦,儲備蕭然。其後吳大飢,道饉相望,課逋如故矣。 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處處祀之。」②景泰四年(1453)十月卒。終年七十三。卒諡文襄。著作有《雙崖集》。 ①《明英宗實錄》景泰「附錄」九。 ②《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第二節況鍾 在有明一代的名宦中,未經科舉,由吏員升任官員而成政績者,況鍾可謂是其中最著名的一個。 況鍾(1384—1443),字伯律,南昌靖安人。家境貧寒,其父仲謙為生活計,送給黃氏收為養子。七歲時,母親去世,無限悲痛。於是,刻志於學。由於他資性穎異,且勤於學,「長而淹貫經史,其為文簡要不煩,兼工行楷諸書,器局端凝,言笑不苟,視勢利聲華澹如也」。而且「秉心方直,律己清嚴,習知理義,處事明敏」。在靖安縣衙任掾時,職內事務,處理快捷,深得知縣俞益的賞識,稱讚他幹練通敏,廉介無私。 明太祖為保證封建官吏的銓選與任用,推行三途並用之策,明成祖遵行不悖。永樂十二年(1414),況鍾吏期已滿九年,按例應允給赴京考職。其時禮部尚書呂震與俞益相友善,俞益竭力推薦,歷陳況鐘的賢能。恰巧,呂震將扈從朱棣北巡,需簡選屬員,與況鍾交談,大為器重。次年春,以其才識優長,錄為六品禮部儀制司主事,且打破常例,得到了皇帝朱棣的召見。從此況鍾更加勤於職守,凡冊立后妃、東宮、藩王、帝女下嫁、朝覲貢舉等重大典禮,皆動無遺漏,得到朝官的賞識。永樂十五年(1417),朱棣再次北巡,況鍾以禮部屬員扈從。由於北京初建,四夷朝貢、會試、北征諸事項,都在北京舉行。其中諸如祭告、慶賞、封策禮文等,均屬儀制司的職掌,況鍾籌劃安排得當,深受賞識,「簡繁輕重,悉中事宜。」(《況太守集》卷一《太守列傳編年卷上》)二十一年(1423)況鍾九年考滿,例升員外郎,又因其賢勞著稱加一等,超升禮部儀制司郎中。宣德四年(1429),況鍾向皇帝陳明因由,請求恢復況姓,得到允准,頒給改姓誥命。 宣德五年(1430),延臣會議,提出江南賦稅徵收困難問題,談及「天下九大郡,繁難治,蘇州尤甚,稅糧甲於他省,民困吏奸。每差京官督催,累歲不能如額數,而流亡倍多。」於是,皇帝朱瞻基詔令六部、都察院,各保舉「廉能有為,才堪牧民」的郎中、御史出任九郡知府。禮部尚書胡■、吏部尚書蹇義交章推薦況鍾,其時首輔楊士奇「尤秉知人鑒,凡所識拔,悉為名臣,然性嚴不輕於接物,公受知最深。」遂奏擢況鍾為蘇州知府,「賜敕書,假便宜從事,章奏得徑達御前。」享受一般知府享受不到的待遇。(《況太守集》卷一《太守列傳編年卷上》) 況鍾出身於吏員,深知吏治中的積弊,認為法不立則吏奸難除;亦知蘇州賦役繁重,豪猾舞文為奸利,最為難治。況鍾到任初理政事,群吏環立請判牒,況鍾假裝木訥,不懂諸務,隨群吏之意。群吏異常高興,認為太守糊塗可欺。三天之後,況鍾召群吏責問:「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強我行。若輩舞文久,罪當死。」立即捶殺數人,將貪虐庸懦的僚屬全部斥退。從此,一府大震,人人奉法,人稱況鍾為「況青天」。 蘇州因元末為張士誠之地,為張氏據守,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後,為泄其憤,而將蘇州租賦加重,致使百姓難以承受。至仁、宣時逋賦數額巨大,賦稅舊制難行。宣德五年(1430)春,曾下寬恤詔,減免租稅。儘管如此,至況鍾到任,蘇州一府拖欠賦稅已達四年。況鍾請求「量折以鈔,為部議所格」。於是又上書指出:「近奉詔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無人種者除③本文主要依據《明史》卷一六一《況鍾傳》,以及《況太守集》卷一《太守列傳編年卷上》、卷二《太守列傳編年卷中》、卷四《張太史贈太守況鍾前傳》,凡引上文,不另作注。賦額。崑山諸縣民以死徙從軍除籍者,凡三萬三千四百餘戶,所遺官田二千九百八十餘頃,應減稅十四萬九千餘石。其他官田沒海者,賦額猶存,宜皆如詔書從事。臣所領七縣,秋糧二百七十七萬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糧止十五萬三千餘石,而官糧乃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餘石,有畝征至三石者,輕重不均如此。洪、永間,令出馬役於北方諸驛,前後四百餘匹,期三歲遣還,今已三十餘歲矣。馬死則補,未有休時。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處置。」幾經曲折和努力,終於得到皇帝的批准,按照況鍾所奏,予以免除。 況鍾在蘇州知府任上,多次請求減免蘇松重賦,都與巡撫周忱的支持分不開。其時,二人悉心計劃,奏免七十餘萬石。凡周忱所行的善政,況鍾在蘇州都悉心玉成。他所積濟農倉粟每年多達數十萬石,除賑濟災荒外,還代民間支付雜辦徭役及拖欠的租糧。曾置善惡二簿,以行懲勸;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入為奸;置綱運簿,防止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止非理需求。總之,其為官理事,纖悉周密;興利除害,不遺餘力。以致「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蘇州以富麗聞名,宮中宦官購買花木、禽魚、器玩等,受工部委派,紛紛前來。郡佐以下,稍有異詞,輒遭辱罵,甚至被綁被打。一些高官大僚,恣意需索。而況鍾對此,待之以禮,從不屈膝;且戒屬僚,勿賂一錢。致使往來蘇州的京官宦豎,懼怕敬畏,不敢胡作非為。 況鍾雖是吏員出身,但對教育特別重視,對文儒皆予厚待。凡單門寒士,多有賑濟。其中有一個叫鄒亮的書生,曾遞詩給況鍾,況鍾很為賞識,準備推薦為官,同時卻收到詆毀鄒亮的匿名信。況鍾說:「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即保舉,上奏朝廷,授予吏、刑二部司務,後遷御史,「整飭舉劾,俱得其當」,著聲於朝。 蘇州民間素有好訴訟之習,無論大小事件,都動輒赴京告狀。由於蘇州屬直隸府,上無布政司、按察司的設置,一旦准予差提,每一家牽引多件,株連數十數百。無辜之人受誣解送,農耕經年拋荒。對此,況鐘上書奏請,遇有告狀之事,由巡撫審理判處。於是,「刁風頓息,而越控解京之弊始除」。另外,每當御史巡按到府,府官過於卑屈,御史肆其貪侮。況鍾奏定「相見禮儀,而憲綱始肅」。 況鍾任蘇州知府,事事根據朝廷法令辦事,又處處照顧到百姓的艱難困苦,深得百姓愛戴和擁護。宣德六年(1431)三月,繼母去世,況鍾奏聞朝廷,回家守孝。百姓挽留,不得遂願。時過不久,「秋糧應減者,倍加收斂,奸吏舞法,故弊叢生」。百姓更加思念況鍾,作歌唱道:「況太守,民父母。眾懷思,因去後。願復來,養田叟。」還有一歌唱道:「郡中齊說使君賢,只剪輕蒲為作鞭。兵杖不煩森畫戟,歌謠曾唱是青天。」吁嗟之聲,溢於衢巷。於是,御史、府同知等,據縣民三萬七千五百八十餘名告詞,奏請奪情起復。於是奉皇帝聖旨,召況鍾由家鄉徑回蘇州知府任上。正統五年(1440),況鍾九年職滿。同年十月循例備由赴部候升,而「餞送者數百里不絕,況鍾作詩慰勞。入京召見,獎勵倍至。」蘇州耆民張翰等一萬八千人聯名上疏挽留,其中說「尹蘇仍非公不可」。最後皇帝下達聖旨:「既有軍民人等保留,著復任,吏部奏升正三品,署知府事。」次年正月,又降聖旨:「升按察使正三品職俸,署蘇州府事。」(《況太守集》卷二《太守列傳編年卷中》)這是自明皇朝建國以來七十餘年所沒有的規格和禮遇。由此可見況鍾政績的卓著和品德的高尚。 正統七年(1441)十二月,況鍾卒於蘇州知府任上,年六十。況鍾去世之日,郡民罷市,如哭私親,蘇州七縣紳耆人等,俱奔赴哭奠,就連鄰近的松、常、嘉、湖的百姓都絡繹不絕地前來弔喪。次年春的歸柩之日,傾城出送,白衣白帽,兩岸夾舟,奠別出蘇州之境,還有奔程路祭的,略不斷絕。朝廷贈正議大夫資治卿。祀名宦祠,准許城邑建祠以祀,春秋官為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