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一章明太祖

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他是由一位農民起義的領袖而榮登皇帝寶座的。明朝建立後,他採取了有利於社會發展的措施,為明朝前期的社會繁榮打下了基礎。與歷代皇帝比較,他都稱得上是一個卓越的人物,尤其是他不平凡的經歷,頗具傳奇色彩。 第一節從行僧到帝王 貧苦家世 朱元璋(1328—1398)幼稱重八,初名興宗,字國瑞,出生於一個貧苦農民的家庭。祖籍為金陵句容(今屬南京市)朱家巷,祖上數代都是莊稼漢,由於忍受不了官府的橫徵暴斂,幾度流浪,幾經遷徙,直到他父親這輩才落戶到濠州(今安徽鳳陽)。先是住在鍾離東鄉,後來又搬到西鄉,最後總算在孤莊村找到了落腳地。 朱元璋有兄弟四人,他排行最末。他父親名世珍,鄉人都叫他朱五四,一輩子做佃客,生活十分貧困。然而,就是這個布衣黔首之家,日後卻出了個帝王——大明的天子。 青年流浪 朱元璋出生時,元朝的社會矛盾已是十分尖銳。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濠州大旱。次年春天,淮河流域又發生了蝗災,遍地荒蕪,莊稼被毀,繼之瘟疫流行,人畜大批地死亡,使鍾離幾個村子,變成了鬼蜮之鄉,到處呈現出淒涼慘澹的景象。 災難也同樣降臨到朱元璋的家裡。首先是六十四歲的老爹朱五四染病不起,離開人世,接著長兄和母親也相繼身亡。不到半個月的時光,昔日那和睦歡樂的家沒有了,那父疼母愛的景象也一去不返。家破人亡的慘痛,深深撞擊著朱元璋的心扉,使他覺著自己仿佛是一下子跌進了不幸的深淵。一時間他變得孤苦伶仃,無依無靠,他真不知該走向何方?困惑中,他想起幼時曾許過願,長大要捨身當和尚的皇覺寺。於是他到皇覺寺剃度為僧,當了一個小行童,在寺里幹些粗雜活計。就這樣,他在寺里住了下來。但寺里的生活也並不好過,因為旱蝗肆虐,地方災情嚴重,寺里的和尚得不到施捨,主持高彬法師只好罷粥散僧,逐個打發寺里的和尚出門雲遊,自謀生路。朱元璋在寺里呆了五十多天,也只好加入到托缽流浪的行列。 他一路乞討,一路流浪,在外漂泊了整整三年,直到至正七年(1347)底,鄉訊平安,才回到寺里。在這三年中,他的足跡踏遍了淮西、豫北的名山大川、通都大邑,熟識了這一帶的風土人情,山川地理形勢,使他見了世面,開擴了眼界,豐富了社會閱歷,也磨鍊了他的堅強毅力,但同時他也飽嘗了顛沛流離的艱辛和痛苦。正如他後來回憶說:「眾各為計,雲水漂揚。我何作為,百無所長。依親自辱,仰天茫茫。既非可倚,侶影相將,突朝煙而急進,暮投古寺以趨蹌,仰穹崖崔嵬而倚碧,聽猿啼月而淒涼。魂悠悠而覓父母無有,志落魄而佒佯。西風鶴唳,俄浙瀝以飛霜。身如蓬逐風不止,心滾滾乎沸湯。」①艱難困苦的生活造就了他勇敢堅毅的性格,也鑄造了殘忍、猜忌的另一面。這段生活經歷對於他以後事業的成功,確有著十分重大的影響。 然而,就在朱元璋四處雲遊時,中國大地上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社會上廣泛流行著「明王出世,普救眾生」的說法。至正十一年(1351)五①《皇陵碑》,《洪武御製全書·太祖御製文集》卷十六。 月,白蓮教首領韓山童、劉福通在潁州(今安徽阜陽)首舉義旗,八月彭瑩玉、徐壽輝在蘄水(今湖北浠水)起義,攻下蘄水。起義很快傳遍全國各地。他們以紅巾包頭,故稱為「紅巾軍」。次年二月,定遠(今安徽定遠)人郭子興、孫德崖等五人也率眾在濠州起兵響應,襲殺州官,占據濠州城,並接受了潁州劉福通的領導。 身居清靜之門的朱元璋,耳聞目睹了轟轟烈烈的農民起義,心情也難以平靜。一天,在郭子興部隊的湯和寫信給朱元璋,說他已是軍中的小頭目了,邀他去投奔紅巾軍。湯和是朱元璋兒時的夥伴,幼時一同玩耍,一同放過牛,現在已成為軍中的小頭目了,當軍官吃糧了,這怎麼能不讓朱元璋動心?恰在此時,皇覺寺被亂兵燒毀,朱元璋只能放下缽盂,去投奔郭子興的紅巾軍。這一年,朱元璋二十五歲。 榮登帝位 朱元璋入伍後,因為他打仗機智勇敢,又粗通文墨,很快得到郭子興的賞識,於是郭子興把他由一名普通士卒提升為親兵九夫長,並把養女馬氏許配給他為妻。朱元璋成了元帥郭子興的女婿,頓時身價百倍,兵士也對他另眼看待,敬呼他為「朱公子」。因為地位的變化,他也就取了一個官名叫元璋,字國瑞,不再用「重八」這箇舊名了。後來,朱元璋回到家鄉去募兵,得七百人,郭子興讓他帶領這支隊伍,井提升他為鎮撫,從此,朱元璋一躍成為帶兵官了。一年以後,又以軍功升作總管。 但郭子興與孫德崖等四人素來不和,朱元璋感到幾支隊伍同住一起,相互間不斷發生磨擦。為了自謀發展,至正十四年(1354)他統率二十四人南略定遠,作獨立發展的嘗試。結果定遠之役,他收編了附近一些地主武裝兩萬多人,發展得十分順利。正如他在《皇陵碑》中所說的那樣「不逾月而眾集,赤幟蔽野而盈岡」①。朱元璋把這支隊伍悉加訓練和整頓,「率而南入滁陽」②,並依靠這支隊伍克滁州,下和州,贏得了初步的勝利。至正十五年(1355),朱元璋攻下和州後,郭子興稱滁陽王,命他總制諸將。這年三月,郭子興病死,劉福通在毫州建立的宋政權任命朱元璋為這支隊伍的左副元帥。不久,郭子興的兩個任都元帥和右副元帥的兒子戰死,朱元璋就被提升為大元帥,獨任元帥府事,接管了郭子興的所有部隊。至此,郭子興親手締造的這支起義軍隊伍,全部歸朱元璋指揮調動,並以宋政權龍鳳年號以令軍中。 朱元璋由一名普通士卒而升任元帥,在他通向皇帝的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至正十六年(1356)仲春,朱元璋親督水陸諸將,進取集慶(今南京市)。集慶是元朝在江南的統治中心,是六朝古都所在地,占領了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不久,集慶城破,朱元璋率隊入城。他在巡視了集慶城郭后說:「金陵險固,古所謂長江天塹,真形勝地也。倉廩實,人民足,吾今有之。」①當下即改集慶路為應天府,置天興建康翼統軍大元帥府。到七月,又置江南①《洪武御製全書·太祖御製文集》卷十六。 ②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二《滁陽王》。 ①《明太祖實錄》卷四。 行中書省,朱元璋「自總省事,置僚佐」②,將應天作為他發展的基地。此時,朱元璋雖然占據了應天,但總的來說,依然是地狹人稀,力量還不夠強大。而且他所處的地理位置在東南地區來說,是四面受敵的形勢。當時北有劉福通,東有張士誠,西有徐壽輝、陳友諒,南有元軍。雖然形勢相當嚴峻,但三支起義軍卻吸引和牽制了元軍的主力,像樹起了三道屏障,隔絕了元軍主力的進攻,從而對朱元璋起到了保護的作用。而南面的元軍,也由於南北交通被起義軍截斷,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朱元璋適時地利用了這一有利時機,果斷地採取鞏固東西線,向南面和東南面出擊的戰略,集中兵力進攻皖南和浙東諸地的元軍據點,先後攻克鎮江、長興、常州、寧國、江陰、常熟、池州、徽州、婺州、揚州等地。他在攻占徽州後,還親自到石門山拜訪老儒朱升,諮詢奪取天下的計策。朱升向他建議:「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意思是要擴充兵力,鞏固後方;發展生產,儲備糧食;不圖虛名,縮小目標。朱元璋認為他講得很有道理,即予採納,集中力量從事根據地的建設。另外,朱元璋還注意鬥爭的策略,在形式上仍保持與宋政權的隸屬關係,遙尊小明王為帝,打著宋政權的旗號來號令軍士,以免樹大招風。直到他改稱吳王,所發布的文告第一句話仍是「皇帝聖旨,吳王令旨」,表明自己依然是小明王的忠誠的臣屬。這一策略對朱元璋勢力的生存和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幾年之後,朱元璋終於以應天為中心,營建了一個鞏固的根據地,兵壯糧多,足可以同其他勢力相匹敵了。 朱元璋審時度勢,以觀時變。至正二十年(1360)閏五月,陳友諒殺害了徐壽輝,自稱皇帝,並約張士誠來夾攻朱元璋。陳友諒軍事實力相當強大,其水軍大艦名為「混江龍」、「塞斷江」、「撞倒山」、「江海鰲」等一百多艘,戰舸數百條,真可謂「投戈斷江,舳艫千里」。面對強敵壓境,在應天的文官武將中,曾引起了一度的騷動。有的人主張投降,有的人主張放棄應天,還有的人竟作逃跑的準備。在此危急的形勢下,朱元璋與謀士劉基等就敵我形勢作了深刻細緻的分析,劉基說:張士誠目光短淺,胸無大志,只圖自固,未必會出兵,暫時不必管他。主要的危險敵人是陳友諒,他擁有精兵利艦,而且居我上游,野心勃勃。只要集中兵力擊敗了陳友諒,張士誠便不敢出兵了,應天也就相安無憂了。朱、劉二人一起制定了戰爭策略,朱元璋立即實行戰略轉移,改取固守東南向東北和西線出擊的戰略。他先集中兵力擊敗陳友諒於鄱陽湖,然後再掉頭東向,俘張士誠於平江(今蘇州),打破了東西夾擊的局面。 朱元璋在圍攻張士誠的同時,派大將廖永忠迎接小明王到應天,在瓜步(今江蘇六合東南)渡江時,小明王覆舟沉江死,這標誌著小明王的龍鳳政權滅亡。在擒殺張士誠以後,又制服了浙東的方國珍,平定了福建的陳友定,接著又乘勝南進,攻克廣東、廣西,實現了除四川、雲南之外的整個南部中國的統一。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月,朱元璋又調集精銳部隊,以徐達為征虜大將軍、常遇春為副將軍,發兵二十五萬,不失時機地北伐中原。北伐軍連連得勝,攻下山東諸郡,至正二十八年(1368)占領開封,八月攻克元朝的首都大都(今北京),元順帝慌忙棄城出走,逃亡漠北,統治達九十九年的元皇朝滅亡。 在南征北伐取得節節勝利的情況下,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四十②《明史》卷一《太祖紀一》。 歲的朱元璋在文武百官的歡呼聲中,在應天府登上皇帝的寶座,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南京。 十六年的戎馬生涯,朱元璋終於由一個橫笛牛背的牧童、小行僧,開天闢地,成為開國皇帝,實現了他青年時代的一個夢。 洪武十四年(1381)傅友德、沐英、藍玉奉命進攻雲南,次年攻破大理,至此基本上完成了南方的統一。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又命馮勝、傅友德、藍玉進攻遼東,迫降元將納哈出。遼東平定後,除漠北草原和新疆等地外,全國已基本上歸於統一了。 第二節皇權的樹立 革舊鼎新 洪武初年,官僚機構基本上沿襲元代。在實踐中,朱元璋漸漸感到其中的弊端,於是毅然借鑑歷史上成敗治亂的經驗教訓,大刀闊斧地進行整頓、改革。 朱元璋對國家的機構改革首先是從地方上開始的。元朝行中書省,總管一方的軍政、民政、財政和司法等大權,權力很大。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宣布廢除行中書省,分設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別擔負行中書省的職責,這三個機構既各自獨立,又互相牽制,這就防止了地方勢力過重而鬧獨立的可能。 朱元璋在廢除行中書省的當年,設立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十二個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又增加了雲南布政使司,一共十三個。布政使司之下設府(州)縣。 接著,又進行朝廷機構的改革。明初中書省總攬天下政務,在朝廷各個機構中位置最高,其行政長官左、右丞相,負有統率百官之責,位崇權重,極易與皇帝產生矛盾。洪武初年,朱元璋以李善長、徐達為左、右丞相。李善長為人處事向來以小心謹慎著稱,徐達則較多時間是帶兵征戰在外,他們都沒有與朱元璋發生大的矛盾衝突。但胡惟庸任相之後,事情就發生了變化,君權與相權的矛盾與日俱增。 胡惟庸是鳳陽定遠人,淮西集團重要人物之一。洪武六年(1373),由於李善長的極力推薦,胡惟庸由右丞相升左丞相。胡惟庸專權用事,「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四方躁進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玩好,不可勝數。」①皇權與相權的矛盾達到頂峰。朱元璋見大權旁落,自然不能容忍。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權植黨」罪名誅殺了胡惟庸,趁機取消了中書省,廢除丞相等官。朝廷政務由六部分理,提高六部的品秩,各部尚書直接聽命於皇帝。丞相制的廢除,宣布了中國一千多年宰相制度的終結,也使朱元璋成了歷史上權力最大的皇帝。 同年,朱元璋也廢除統管全國軍事的大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每府設左右都督二名,分別管理京師及各地衛所和都指揮使司。都督府的職權與兵部有明確的分工。兵部有頒發軍令、銓選軍官的權力,但不能直接統率軍隊。都督府負責軍隊的管理和訓練,但無權調遣軍隊。每逢戰事,由皇帝親自任命軍事統帥,兵部發布調遣令,都督府長官奉命出征。戰事結束,軍歸衛所,主帥還印,這樣二者互相制約,軍權集於皇帝一身。在軍隊的編制和訓練上,朱元璋和劉基研究了歷代兵制,創立了明代所特有的衛所制度。這種制度特點是:軍籍世代沿襲,實行耕戰結合,平時既屯耕,也訓練。衛所制分衛、所兩級,在全國軍事重地設衛,次要的地方設所。大體五千六百人為一衛,長官為指揮使。每衛下面分五個千戶所,每千①《明史》卷三○八《胡惟庸傳》。 戶所轄一千一百二十人,長官稱千戶。千戶下分為十個百戶所,百戶所轄一百一十二人,長官稱為百戶。百戶下有總旗二,小旗十,每總旗領五小旗,每小旗十個軍士,大小相連,比比成軍。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國共設有十七個都指揮使,下轄三百二十九個衛,六十五個守御千戶所,軍隊一百二十萬人,其精銳留駐在京師南京一帶。十七個都指揮使分別隸於朝廷的五個都督府,這樣使權力分散,便於皇帝控制。 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又對朝廷監察機構進行了改革。將御史台改為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都御史職專糾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其下有十三道監察御史,以一布政司為一道,共設御史一百一十人。監察御史負責監視、糾劾百官。出使到地方,則巡按、清軍、巡鹽、巡漕、巡關、提督學校等,其中巡按御史代替皇帝巡視,「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權力很大。這些御史官秩只有七品,但卻可以以小制大。與都察院職責相似的,還有監督六部的六科給事中,稱諫官,與都察院互相配合。 經過一番整頓,朱元璋的權力大大加強了,但政務也隨之繁多起來。過去有丞相協助,現在全國大小政務都要他親自處理,即使他「昧爽臨朝,日晏忘餐」①,整天批答奏章,也難以承擔。洪武十三年(1380)九月,朱元璋設置四輔官,位列公侯、都督之次,協贊政事,但因不勝其職,不久相繼致仕。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仿宋朝設殿閣大學士的辦法,設置了華蓋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大學士,由品級比較低的編修、檢討、講讀等官來充任,幫助朱元璋閱讀奏章,起草處理文書,這是明代內閣的肇端。整肅吏治朱元璋即位後,「懲元季吏治縱弛」,決心創立一個清正廉潔的朝廷。 為此,他詳定了官員考課辦法,凡內外官員,根據他們的品秩,分別規定考察時間和內容,由吏部「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陟黜之」。約束官員很為嚴格。同時,朱元璋還用嚴刑峻法來整頓吏治。他常說:「紀綱法度,為治之本。」因此他十分重視法律的制定。 吳元年(1367),在朱元璋的授意下,左丞相李善長任總裁官,開始了法律的制定工作。是年底初步編成,「凡為令一百四十五條,律二百八十五條」。但朱元璋覺得所定律令還不夠完善,又下令修改,直到洪武三十年(1397),幾經修改,才正式頒布了《大明律》。《大明律》共三十卷,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它以唐律為藍本,但簡於唐律,嚴於宋律。律文包括各項法律章程,其中對各級官吏的職權、任務以及應遵守的事項,都作出了詳細規定,對官吏違法亂紀行為,也定出了具體懲處辦法。 對官吏的貪污,處罰特別重。朱元璋認為:「吏治之弊,莫過於貪墨」,「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他下令「凡是官吏貪污蠹害百姓的,都要治罪,不容寬貸!」官吏因枉法而貪贓的,一概發往北方邊地充軍,官吏貪污錢財六十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朱元璋把府、州、縣衙門左面的土地廟,作為剝人皮的場所,叫做「皮場廟」。貪官被押到這裡,剝下人皮,塞上稻草,再擺到衙門公座兩旁,使官吏觸目驚心,知所警①談遷:《國榷》卷十。 惕。就連官吏因公乘坐官家的牲口、車船,攜帶私人物品超過規定重量的,也要處刑。如乘坐官府牲口,除隨身衣物外,攜帶私物不得超過十斤,每超過五斤笞十杖,十斤罪加一等,最高杖六十;如果乘坐官家的船,攜帶私物超過三十斤的,每十斤笞十杖,每二十斤罪加一等,最重杖七十。 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頒布了《大誥》,以後又陸續頒布《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匯集所誅殺官民的罪狀,以警示臣民。朱元璋在《御製大誥序》中說道:「今將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諸司,敢有不務公而務私,在外贓貪,酷虐吾民者,窮其原而搜罪之。」①並令後代世世遵從。 明律的制定和實施,在洪武年間得到了認真的貫徹,即使朱元璋自己,也對制定的明律滿懷信心,帶頭執行,執法相當嚴厲,這在中國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是馬皇后親生女兒安慶公主的丈夫,因為販運私茶觸犯刑律,即被朱元璋賜死。開國功臣湯和的姑父「隱常州田,不輸稅」,也被朱元璋治罪。 朱元璋整頓吏治收到一定的效果,據《明史·循吏傳》記載,「一時守令畏法」,「吏治煥然丕變矣!」然而在整個洪武年間,對違法亂紀、貪污受賄的官吏,除去平常的零星打擊,還進行了幾次大規模的清洗。典型的就是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 明廷規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都要派計吏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收支情況。為了核算錢糧、軍需等款項,必須報布政司,布政司再報部,層層上報,一直到戶部審核數目完全符合,才算了結。但戶部審核遇有錢糧有不符的地方,就要駁回重新填報。布政使司離京師遠的六、七千里,近的也千里上下,所以為了減少來回奔走的麻煩,上計吏就帶有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官印的空白文冊,遇有部駁,隨時填用。這本來是公開的秘密,不料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發現了這一情況,認為其中一定有舞弊行為,就下令嚴辦,凡地方衙門主印長官一律處死,佐貳官杖一百充軍邊地。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余敏、丁舉廷又告發北平布政、按察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人,夥同戶部侍郎郭桓貪污舞弊,吞盜官糧,朱元璋抓住線索,下令司法部門嚴加追查,於是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員統統被處死,各布政使司有牽連的官員也被逮捕入獄,各地捲入此案的官吏、富豪不計其數。這兩案株連被殺的達七八萬人。 朱元璋用重刑懲治貪官,雖對吏治清廉有一定作用,但又不免陷於濫殺,這當然與其性格的猜忌多疑有關,但從根本上還是出於對明朝長治久安的考慮。 斬除荊棘 隨著明皇朝的建立和鞏固,昔日與朱元璋槍林彈雨、風雨同舟的將領,成了新皇朝的顯貴,他們以血戰立功封公侯,擁有大量的土地、佃戶、奴僕,享有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特權。這些勛臣武將們無不把明朝的勝利當作自己的勝利,認為理所當然地應享受這個勝利所帶來的一切財富、榮耀和權力,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或許在失望、失意之餘,他們漸漸我行我素起來,恃功①《洪武御製全書·御製大誥序》。 犯法的事也屢屢發生。這使朱元璋感到憂慮,他真擔心這些權勢烜赫的元勛重臣,將來某一天會做出背叛他的事,搶走他的皇帝寶座。時間的推移,更加重了他的疑慮。考慮到日後的大明江山,子孫萬代的千秋功業,他只好向昔日曾經同甘共苦的兄弟們大開殺戒。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專權枉法的罪名殺了胡惟庸以後,胡案就成了他打擊異己的武器。凡是心懷怨望的、行動跋扈的、對皇權有威脅的,都被羅織為胡黨罪犯,處死抄家。以後又加胡惟庸以「通倭」、「通虜」和「謀反」的罪名,不斷牽連擴大。胡惟庸被殺後十年,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太師韓國公李善長也被牽連,七十七歲的李善長被賜死,家屬妻女弟侄家口七十餘人被殺。這次受牽連及坐誅的達三萬多人,「乃為《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株連蔓引,迄數年未靖雲」①。第二年有人上書為李善長辯冤,朱元璋不理,也沒有治罪。 洪武二十六年(1393)又興「藍黨」大獄。開國大將藍玉,是洪武后期的主要將領,他麾下驍將十數人,威望都很高。洪武二十一年(1388),率大軍十五萬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魚兒海(今貝爾湖),俘獲男女七萬七千餘人,大勝而回,被封為涼國公。徐達、常遇春死後,藍玉繼為大將,總軍征戰,在屢立戰功的情況下,驕傲起來,專恣暴橫。他霸占東昌民田,百姓向御史告狀,御史依法提審,藍玉一頓亂棍把他趕走。朝廷明令禁販私鹽,他卻令家人私買雲南鹽一萬餘引,進行走私活動。他北征歸來,夜過喜峰關,守關將士因為沒有及時開關迎接,他竟縱兵毀關而入。洪武二十六年,錦衣衛指揮蔣■告藍玉謀反,於是興起黨獄,發布《逆臣錄》,「族誅者萬五千人」,把軍中驍勇之將幾乎殺了個乾淨。 朱元璋利用胡、藍之獄,前後十四年一共殺了四萬五千人之多,「元功宿將相繼盡矣!」①在二案之外,朱元璋還鞭死親侄朱文正,毒死親外甥李文忠。廖永忠以僭用龍鳳不法事賜死,朱亮父子被鞭死,胡美以犯禁死,周德興以帷薄不修被殺。洪武二十七年(1394)殺王弼、謝成、傅友德,二十八年(1395)殺馮勝。傳說開國功臣徐達在洪武十八年(1385)背生疽,經治療已有好轉時,「帝忽賜膳,魏公對使者流涕而食之」②,不數日而死。經過朱元璋的大肆殺戮,開國功臣已寥寥無幾。 對於朱元璋如此濫殺功臣的做法,皇太子朱標極力反對,他主張仁慈、寬大,君臣和睦相處,他曾對朱元璋說:父皇殺人太多,恐怕會傷了和氣。朱元璋聽後一言不發。到了第二天,他故意把一根長滿刺的荊棘放在地下,叫太子拿起,皇太子面有難色,朱元璋說:你怕刺不敢拿,我把這些刺都給你去掉了,再交給你,難道不好嗎?現在我殺的都是對國家有危險的人,除掉他們,你才能當好這個家。皇太子說:有什麼樣的皇帝,就會有什麼樣的臣民。朱元璋大怒,拿起椅子就朝太子扔去,太子只好趕緊逃走。這個故事或許是出自明朝野史的杜撰,不一定真實,但也反映了朱元璋為明皇朝的長治久安而頗費心機。他這樣做的真正動機乃是為了讓他的後代能坐穩江山。對此,朱元璋或許比誰都清楚,對於他的行為,他生前雖然沒有公開懺悔過,然而在他即將離開人世時,卻下令不准後人效法。 ①《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長傳》。 ①《明史》卷一三二《藍玉傳》。 ②徐禎卿:《翦勝野聞》。 專制統治 洪武時期,有一事對後人影響很大,這就是朱元璋採取特務手段,偵緝臣僚私下的言行。這一方面是由於他處處猜疑多慮的性情所致,但更重要的是他出於控制臣僚的目的。身為一國之君,他不能容許臣僚對他有所欺瞞,他要求他們絕對忠誠。 早在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開始派遣檢校從事這樣的活動,其職務是:「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有的人甚至專做告發人家隱私的勾當。錢宰被征編《孟子節文》,散朝回家,吟詩道:「四鼓冬冬起著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時得遂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問他:昨天作的好詩,不過我並沒有「嫌」遲啊,改作「憂」字如何?錢宰嚇得出了一身冷汗,忙磕頭謝罪①。國子監祭酒宋訥在家獨坐,面有怒容,第二天朝見時,朱元璋問他為什麼生氣,宋訥大吃一驚,照實說了,朱元璋把派人偷著給他畫的像拿出來②。吏部尚書吳琳告老還鄉回黃崗,朱元璋不放心,派人去打聽,等使者回來說吳琳正在家老實務農,朱元璋聽了很喜歡③。 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朱元璋出於打擊元勛功臣的需要,他把自己身邊負責警衛事務的親軍都督府的儀鸞衛改為錦衣衛,授以偵察、緝捕、審判、處罰罪犯等大權。這是一個正式的軍事特務機構,有指揮、僉事、鎮撫、千戶、百戶,所統率的人員有將軍、力士、校衛,直接由皇帝控制。它下設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有它自己的法庭和監獄,也就是民間所稱的「詔獄」。朱元璋把重大案件交給錦衣衛處理,由自己親自掌握,錦衣衛也只對皇帝負責。朱元璋讓錦衣衛在朝廷上執行廷杖的刑法,使不少大臣慘死杖下。 在地方上,各府縣的關津要衝之地,朱元璋還設置了巡檢司,有巡檢和副巡檢,都是從九品官,帶領差役、弓兵,警備意外,負責把關盤查、緝捕盜賊、盤詰奸偽。但是即使這樣,似乎對廣大民眾仍不能達到約束的目的。於是里甲便被賦予執行檢查的任務。里甲內的百姓不能隨便外出,如果到百里之外,必須事先向地方政府領取路引(通行證),倘無文引,必須擒拿送官,而且里甲有責任了解所屬百姓,對無正當理由外出的要報告官府,不報者以連坐處置。 這樣,朱元璋通過這些機構布下了一張監視網絡,從城市到鄉村,從官僚到百姓,都處於嚴密的監視和控制之下。明初幾起大獄的興起,多與這些機構有關係,因此,不少達官重臣也難逃厄運。朱元璋嘗說:「譬如人家養了惡犬,則人怕。」這就充分暴露了他專制帝王的嘴臉。 朱元璋利用特務手段,實行恐怖統治,對強化皇權一時頗有成效,然而他卻同樣不希望後人效法。洪武二十年(1387),處理胡案罪犯已近尾聲時,朱元璋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把犯人移交給刑部。又過了六年,待藍玉案犯處理完後,他又再一次申明,以後一切案件交由朝廷三法司審理,內外刑獄①葉盛:《水東日記》摘抄二。 ②《明史》卷一三七《宋訥傳》。 ③《明史》卷一三八《吳琳傳》。 公事不再由錦衣衛處理。 朱元璋試圖以一個開國皇帝的能力,為子孫後代創造條件,以保證他們將權力的接力棒永久地傳下去。可惜沒過幾年,他的四子朱棣以「靖難」成功,登上帝座,又重新利用錦衣衛來鎮壓建文帝的臣下,並且還設置了提督東廠,開了明代廠衛一起製造恐怖氣氛的先河,對明朝政治造成極壞的影響,並且一直延續到明朝滅亡。 取士與文字獄朱元璋出身貧寒,早年讀書不多,但他很注意訪賢納士,吸納知識分子,並虛心向他們請教,如李善長、陶安、宋濂、劉基等。他們給他講經讀書,參與軍事密議,成為他的智囊謀士,這對建立明朝起了極大作用。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仍沿襲戰爭年代的做法,非常重視人才,洪武年間,他幾次下詔訪求賢才,如洪武六年(1373)朱元璋命令各級官吏薦舉人才,其科目有許多種:聰明正直、賢良方正、孝弟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等等。薦舉來的人許多被授以大官,如尚書、侍郎、副都御史,地方上的布政使和府尹等官就更多了。 與薦舉並行,還建立了科舉取士制度,以進一步延攬人才。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詔設科取士,但到六年一度停止,十七年(1384)復設,後遂為永制。規定以八股文取士,以「四書」、「五經」為題,行文必須根據古人的思想來闡釋,不許有自己的見解。考試分三級進行。規定每三年在省城舉行鄉試,中式的成為舉人。鄉試的第二年二月舉人會考於京師,稱作會試。會試後再經皇帝親自複試,叫做殿試,取中的成為進士。進士分為一、二、三甲,一甲三人,稱作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凡考中進士的,就可授以官職了。另外,為了進一步培養新的統治人才,朱元璋還特別重視學校教育。早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朱元璋就在應天創辦了國子學。洪武十五年(1382)改名國子監,這是朝廷的學校。在地方上,還設府、州、縣學,洪武八年(1375)又在各地農村設學。國子監的學生,在學校結業的,可以直接做官,或者再通過考試做官。有些甚至被授以地方大員或朝廷官吏,至於州縣地方官,更是大批任用。另外,在學的監生還常奉命巡行、監督水利、清丈田畝、在各衙門實習辦事等等。由於明廷對興辦教育的重視,並且又從中大批選拔人才,充實朝廷機構,入學就可入仕,因此士人入學讀書的積極性都很高,可以說,明初的學校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興盛發達。 朱元璋出於統治的需要而延納人才,擴大新皇朝的社會基礎,但卻仍有一部分地主文人不願和朱元璋的新皇朝合作。他們認為朱元璋出身卑微,發跡於紅巾軍,不甘做他的忠臣。有的甚至採取自殺、自殘肢體、逃往漠北、隱居深山等辦法,躲避朱元璋的徵調。典型的如貴溪儒士夏伯啟叔侄倆,斬斷手指,誓不出仕。朱元璋把他們逮到南京審問,他們還口口聲聲稱紅巾軍為「紅寇」,引起朱元璋大怒,下令把叔侄倆押回原籍,處以死刑。當時許多不願和朱元璋合作的地主文人都落了個殺頭沒產的下場。 朱元璋對付這些不肯合作的地主文人,多採用嚴刑峻法,而這些人更不滿意朱元璋的統治,這樣雙方的對立越來越顯著。朱元璋痛恨這些人膽敢抗拒,用盡一切方法鎮壓,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朱元璋的疑忌心越來越大。因為他曾經當過和尚,所以忌諱「光」、「禿」這些字眼,就連「僧」字也很刺眼,推而廣之,連和「僧」同音的「生」字,也不喜歡了。他早年投身紅巾軍起義,最恨人說「賊」、「寇」,連和「賊」字形音相近的「則」字,看到也生氣。明初地方官逢年過節、皇帝生日及皇家喜慶日子所上的表箋,都是歌功頌德的言辭,照例由學校教官代作,然而這小小的表箋,卻使朱元璋屢次發怒,下令處死作者。如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替海門衛官作《謝增俸表》,中有「作則垂憲」一語,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朱元璋牽強附會,硬說文中的「則」是罵他做過賊,「光」是光頭,「生」是「僧」意,是罵他當過和尚。懷慶府學訓導呂睿為本府作《謝賜馬表》,有「遙瞻帝扉」,「帝扉」被讀成「帝非」。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八字,就更嚴重了,「法坤」是「發髡」,「藻飾太平」是「早失太平」。翰林院編修高啟曾經作了一首名叫《題宮女圖》的詩,其中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二句,被朱元璋認為是譏諷他的,從此懷恨在心。後來蘇州知府魏觀把知府衙門修在張士誠的宮殿遺址上,犯了忌諱,被人告發。正巧新房子的上樑文是高啟寫的「龍蟠虎踞」,朱元璋大怒,把高啟和魏觀均腰斬。文字獄從洪武十七年(1384)鬧到二十九年(1396),前後達十三年。 其間,造成了朝野文人提筆怕文字獄,人人自危的恐怖局面。據說,有一年元旦之夜,朱元璋微服出巡。他忽然發現一個燈謎上畫了一個女人,手裡抱著一個大西瓜,安然地坐在馬背上,馬蹄故意畫得特別大。朱元璋見了大怒。回宮後即命察緝,結果將做燈謎的杖死了。刑官執刑後,還莫名其妙,後來才明白,原來馬皇后是淮西人,是個大腳,朱元璋懷疑燈謎是在暗諷馬皇后,就這樣一條小小燈謎,竟送了一條人命。 這些未必可信,據陳學霖先生考證,朱元璋極可能因個人好惡,或以政治關係需要剷除異己,故意斷章取義,而羅織成獄,罪名雖謂干忤聖旨,事實或非如此。①儘管這樣,恐怕多多少少也能反映出朱元璋的專橫和殘暴。①陳學霖:《明太祖文字獄案考疑》,《明史研究論叢》第五輯。 第三節經濟政策 朱元璋即位伊始,幾近二十年戰亂的中華大地,卻是遍地荊棘、滿目瘡痍。特別是山東、河南地區,受戰爭破壞最重,「多是無人之地」,②而河北州縣,有的地方「道路皆榛塞,人煙斷絕」,有的地方「積骸成丘,居民鮮少」③。面對嚴峻的現實,朱元璋採取了發展生產,與民休息的政策。洪武元年正月,各地州縣官來朝,朱元璋對他們說:天下才定,百姓財力都很睏乏,像剛學飛的鳥不可拔它的羽毛,新栽的樹不可搖它的根一樣,現在必須休養生息、搞好生產。同年十二月,朱元璋任命宋免為開封府知府,上任前要求他到開封后,務在安輯人民,勸課農桑,以求實效。他還要求各級官吏把「田野辟,戶口增」①作為頭等大事來抓,並規定官吏的考核都要上報農桑的治績,違者降罰。 為了安定社會,恢復生產,朱元璋鼓勵開墾荒地。洪武三年(1370)下令:北方郡縣荒蕪田地,不限畝數,全部免三年租稅。同時還規定戰爭中拋荒的田地,被他人耕墾成熟的,就成為耕墾者的產業,如果舊業主復業,只能依丁撥田,這就承認了自耕農開發熟地的產權,也鼓勵了農民墾荒的積極性。直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還在大力推行。並規定洪武二十七年(1394)以後新墾荒田,不論多少,俱不徵稅,若地方官有去徵稅危害百姓的,要以法治罪。 為了加速荒地的開發,朱元璋還採取了移民屯種的辦法,把農民從人多田少的地方遷到人少地廣的地方。凡移民墾田的,都由朝廷給予耕牛、種子和路費,還免去賦稅三年。在定額之外多開墾的荒地,永不起科。洪武三年(1370)六月,遷蘇州、松江、嘉興、湖州、杭州無業農民四千多戶到濠州種田,又移江南民十四萬戶於鳳陽。以後朝廷多次組織太湖流域和山西無地的農民,遷到淮河下游和淮河流域墾荒。 這些措施大大刺激了農民墾荒的積極性,也使大量土地得到開發和利用。據戶部統計,從洪武元年到十三年,墾田數目逐年增加,十三年中增加的墾田數字為一百八十三萬三千一百七十一頃。這個數目是巨大的。 明初除了民屯外,還有軍屯和商屯。軍屯由衛所來管理,以屯為單位,以每軍受田五十畝作一分,官府提供耕牛和農具,開頭幾年免納租稅,到成為熟地後,每畝收稅一斗。軍士屯守比例是,邊地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軍隊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明初六七十年間,由於軍屯的發展,全國各地共有軍屯田六七十萬頃,相當於全國墾田總數的十分之一左右,可以說軍屯規模是很大的,軍糧基本上做到了自給。商屯是為了解決邊地軍糧,朝廷用開中法,鼓勵商人運糧到邊防糧倉,向官府換取鹽引(販鹽憑證),然後販賣,從中獲取厚利,後來有的商人就索性僱人在邊境開立屯田,就地交糧,以省去運費。商屯的推行,解決了邊儲,也開發了邊疆。 為了恢復和發展生產,朱元璋十分重視水利建設。在他即位當年,他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關水利的建議,地方官吏必須及時奏報,對那些不重②顧炎武:《日知錄》卷十《開墾荒地》。 ③《明太祖實錄》卷二九、卷一七六。 ①《明太祖實錄》卷三七。 視水利的官吏,則要加以處罰。洪武元年,修和州銅城堰閘,「周圍二百餘里」。四年修治廣西興安靈渠,可以灌田萬頃。八年開山東登州蓬萊閣河,浚陝西涇陽洪渠堰。九年修四川彭州都江堰。十四年浚揚州府官河。洪武年間,明廷在各地組織修建了許多大型水利工程,有的投工達數十萬人,可灌地數十萬頃以上,另外,還修建了許多中小型的水利設施。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還特諭工部,凡是陂塘湖堰,可以蓄水泄水防備旱澇的,都須根據地勢加以修治。到洪武二十八年統計,全國共開塘堰四萬零九百八十七處,疏通河流四千一百六十二道,修治陂渠堤岸五千多處,成績卓然。朱元璋特別重視經濟作物的種植。早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他在江南統治區就鼓勵多種植經濟作物。他下令:凡農民有田五至十畝的,必須栽桑、麻、棉花各半畝,十畝以上的加倍,田多的按這個比例遞加,並且要地方官親自督促,違反命令的處罰。洪武元年以後,他又把這個命令推廣到各地,並定出科征之額,麻每畝科八兩,木棉每畝四兩,栽桑的四年以後再征租。洪武二十七年(1394)還令戶部教全國百姓多種桑、棗、柿和棉花,並教以栽種辦法。每一戶初年種桑、棗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多種棉花的免稅。經濟作物的種植和發展,為手工業提供了原料,也改善了人民的經濟生活。如棉花的廣泛種植,影響更為深遠。明以前,棉花十分珍貴,普通百姓穿的都是用麻布製作的衣服,雖然也有用棉布做衣服臥具的,但不足用。明中葉以後,棉布成為全國流通的商品,進入尋常百姓家,人不論貴賤,地不分南北,人們都能穿上用棉布做的衣服。 經濟的發展,尤其是獎勵墾荒和移民屯種等措施,大量的荒地開發和利用,急需大批勞動力投入生產。但在元代,蓄奴風氣非常盛行,明初,這一習俗仍然存在。於是朱元璋在洪武五年(1372)通令全國,普通地主不得蓄養奴婢,違者杖一百,奴婢釋放為民。而且還規定,凡因饑荒典賣為奴的,官府代為贖身。洪武十九年(1386)八月,河南布政使司曾在開封代贖典賣為奴的男女二百七十四人。同時,朱元璋還對寺院的發展嚴格控制。他明令各府州縣只能有一個大寺觀,禁止四十歲以下的婦女當尼姑,並嚴禁寺院收兒童為僧,二十歲以上的青年願意出家,須經其父母申請,官府批准,出家三年後還得赴京考試,不合格的遣發為民。這些政策的實施,使社會上增加了一支龐大的勞力大軍,有利於生產的發展。 此外,朱元璋還對工匠的地位進行了改善,改變了元代把匠戶完全強制在官營作坊里勞動的狀態,放鬆了對工匠的人身控制。洪武十九年(1386)實行輪班匠和住坐匠制,鼓勵工匠以更多時間從事社會生產,允許其在服役時間以外生產的產品可在市場上出售,這項政策無疑促進了明代工商業的發展。朱元璋在商業稅額上也加以清理,廢除了宋元以來繁瑣的征課,規定商業稅額為三十稅一,書籍、農具等免稅。洪武十三年(1380)還裁撤稅課司三百六十四處。 移民屯墾政策的實施,社會勞動力的增加和調整,使明初戶籍和土地占有情況發生巨大變動,為了掌握人口和土地占有情況,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下令在全國普查戶口,編成戶口黃冊,以戶為單位詳細登載各戶的鄉貫、姓名、年齡、丁口、田宅、資產,並按照人們的職業分為軍、民、匠三大類。其中民類戶籍以一百一十戶為里,十戶為一甲,通過里甲制度核實戶口、徵收賦稅。洪武二十年(1387),朱元璋在全國範圍內普遍丈量了一次土地,以一個糧區為單位,記載每塊土地的畝數、質量、方圓四至以及田主姓名等,並繪製成圖,因所繪田畝形狀像魚鱗,故名「魚鱗圖冊」。魚鱗圖冊的繪製,不僅使國家徵稅有了依據,而且肯定了農民墾荒土地的所有權。它和黃冊相互參照使用,便於朝廷對全國百姓和土地的控制。 明初稅制基本上沿襲了唐宋以來的兩稅制。洪武時規定田賦率為:官田一般畝徵稅糧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減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設官田一斗二升。比元代有所減輕。為了保證國家賦稅的徵收,還實行了糧長制。糧長由地方上「田土多者」充當,負責田賦的催征、經收和解運。但法久弊生,原來朱元璋設立糧長時,想以此禁絕貪污,事實上並不能如願,糧長利用職權,害民肥己的事時時發生。 朱元璋為恢復經濟、發展生產而實施了各項政策,其最大的目的還是解決百姓的吃飯穿衣,他在這方面的關切,同歷史上各代皇帝相比,都是較為突出的。朱元璋出身貧苦之家,深深體會百姓生活的艱辛,他說:士農工商四民之業,算農民最是辛苦。他們終年勤勞,難得休息。遇到豐收,還可足食,碰上水旱災害,則全家挨餓。我穿件衣裳吃頓飯,都想到種地織布的勞累。因此他即位後,力倡節儉,惜用民力,並身體力行。營建南京宮室,只求堅固耐用,不求雕飾奇巧。負責工程的人將圖樣送給他審定,他當即把雕琢考究的部分去掉,工程竣工後,他叫人在牆上畫了許多怵目驚心的歷史故事作裝飾,讓自己時刻不忘歷史教訓。朱元璋用的車輿、器具、服用等物,按慣例應該用金飾的,他下令以銅代替,主管此事的官員說:這用不了多少金子。朱元璋說:「朕富有四海,豈吝惜這點黃金,但是所謂儉約,非身先之,何以率下?」 朱元璋還曾命人帶太子朱標到農村視察,親眼看看農民的辛苦。太子回來後,他教育說:凡居處食用,一定要想到農民的勞苦,取之有制,用之有節,使他們不苦於饑寒。凡是鬧災荒歉收的地方,他都下令蠲免租稅,災情嚴重的地區,除貸米外,還賑濟米、布、鈔等。他在各地設置預備倉,存貯糧食,以備救災之用。另外對舊豪族地主也採取了限制和遷徙的辦法,這一方面是為了防止他們在地方上盤根錯節,形成尾大不掉之勢,危害新皇朝的利益,另一方面也防止他們財勢過大,過分壓榨農民。 第四節保境安民 都城的建置 朱元璋即位後,有一事令他頗費斟酌,而且在他腦際縈繞二十多年,仍放心不下,這就是都城的確立問題。 朱元璋略地定遠後,根據儒士馮國用的建議,至正十六年(1356)進據了古都金陵,之後他從金陵揮師四向,統一南北,然而對定都於此卻並不滿意。洪武元年(1368)八月,朱元璋決定仿古代兩京之制,以金陵為南京,汴梁(開封)為北京。在攻下元大都當月,他還巡視了汴梁,只因中原的凋敝給了他深刻的印象,故沒有營建北京宮闕之命。 洪武二年九月,建都問題再次提了出來。當時朝中大臣,有的主張定都關中,有的建議設在洛陽,有的提出以汴梁為都,有人認為就元大都的宮殿之便建都為好。朱元璋出於當時經濟的考慮,認為長安、洛陽、汴梁都不宜建為都城。大都是元代都城,但作為新皇朝的首都,宮殿還需要重新修建,也不容易。反覆思量,朱元璋乃以其家鄉臨濠前江後淮,有險可依,又有漕運之便為由定為中都,隨後開始了宮闕城池的營建。到洪武八年(1375)四月,正當中都規模已具時,朱元璋親自巡幸了中都,可由於種種原因,又下詔停止了。洪武十一年(1378)正月,朱元璋終於下詔改南京為京師,正式確定為國家的首都。然而南京作為京師的地位並不穩固,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派太子朱標巡視了西安、洛陽,有遷都之意,可所有的一切都因太子不久病死,朱元璋又已年邁而擱置下來。 用兵漠北朱元璋一再徘徊,考慮遷都,究其原因是出於鞏固統治的需要。元順帝北走大漠後,仍保有強大的軍事勢力,隨時有重卷中原之舉,這正是朱元璋最為憂慮的事。為了進一步統一蒙古地區,他也多次對蒙古用兵。洪武三年(1370)正月,朱元璋命令大將軍徐達從潼關出西安,搗定西,以取王保保,左副將軍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追擊元主。這一次用兵,取得了較大勝利,迫使北元再次北撤,而明朝的北部防禦也得到穩定。之後在洪武五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又進一步用兵,其中二十一年,大將藍玉追擊到捕魚兒海,元主脫古思帖木兒僅以身免,逃往和林。此役使蒙古受到震撼,北元再也無力與明朝對抗了。 朱元璋在對蒙古用兵的同時,竭力爭取蒙古各部的歸附,對蒙古上層人物根據不同情況授以官職,對一般留居中原或因避亂南遷的蒙古人,也鼓勵他們和當地漢人及其他各族人民,和睦相處。洪武二十年(1387)納哈出以二十萬之眾投降明朝,不能不說與朱元璋採取的民族政策有一定的關係。分封諸王朱元璋遠在南京,仍屢屢掛念北部邊防。北部邊防的重要使他覺著僅靠他本人往來巡狩,或派出征大將仍是不夠,倘若元勛重臣坐鎮北方,他更放心不下,必須派可靠的人去鎮守,於是朱元璋決定採用分封諸王的制度。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把他二子到十子封為親王,十一年(1378)和二十四年(1391)又兩次分封,把他的二十四個兒子和一個從孫分封在全國各軍事重地,想要他們來「夾輔王室」。 洪武十一年(1378),秦王就藩西安,晉王就藩太原。十三年以後,隨著諸王年齡的增長,紛紛就藩各地。從當時全國形勢來看,有權力的諸王仍鎮戍在北方沿長城一線的重鎮。如西安的秦王、太原的晉王、大同的代王、宣府的谷王、大寧的寧王等。諸王在其封地建立王府,設置官屬。親王的冕服車旗僅下皇帝一等,公侯大臣見親王都要俯首拜謁,不得鈞禮。雖說各親王「惟列爵而不臨民,分藩而不錫土」①,但他們的地位極高極貴。諸王有統兵和指授軍事的權力,每王府設親王護衛指揮使司,有三護衛,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的到一萬九千人,遇有突發事件,封地里的衛所鎮兵,在接到蓋有皇帝御寶文書的同時,還必須有藩王的令旨,才能調動。賦予親王如此大的權力,雖然起到屏藩王室、翼衛朝廷的作用,但也為後來的藩王作亂,埋伏了危機。 對周邊地區和國家的政策朱元璋對周邊其他地區,也採取了不同方式加以管理。在西北設置諸衛所,在東北派駐官員去招諭,在西藏通過宗教關係,在西南仍承襲元代的土司制度,對這些地區採用朝貢、賞賜、茶馬市貿易的方式,加強與這些地區的交流,收效十分明顯。 然而,當朱元璋宣布明朝建立後,與民族問題並行的一個既現實而又傳統的問題,也同樣出現在朱元璋面前。長期受儒學思想的影響,中國歷代皇帝都把做天下共主當作自己的最高理想,而「四夷賓服,萬國來朝」也往往被作為真命天子的標誌。 洪武初年,對於朱元璋來說,尤其渴望爭取萬國來朝以樹立其真命天子的形象。新朝鼎建,畢竟還有人不肯接受改朝換代的事實,尤其是一些文人,這怎能不讓他憂慮?或許真命天子的威望能讓這些人改變不與他合作的想法。因此,在他初登大寶之初,就開始了他的外交攻勢。 但朱元璋鑒於元朝的失敗教訓,一反使用武力、對外擴張的做法。洪武四年(1371)九月,朱元璋曾跟他的大臣們說:「海外蠻夷之國,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不為中國患者,不可輒自興兵。」①以後他在《皇明祖訓》中又向他的子孫提出告誡說:「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②他認為武力征伐,傷財勞民,得不償失。所以他將朝鮮、日本、安南、真臘、暹羅、占城、蘇門答臘、爪哇、湓亨、白花、三佛齊、渤泥等國列為不征之國,與這些國家保持友好關係。雙方的來往多是通過朝貢的形式,朱元璋厚往薄來,目的是讓這些國家看到天朝大國的富有,體察到天子的博大胸懷,以圖「四夷懷服」。 這種外交政策,卻並非都行得通,在日本問題上,他就遇到了麻煩。洪①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 ①《明太祖實錄》卷六八。 ②《皇明祖訓·箴戒篇》。 武二年(1369),朱元璋派行人楊載出使日本。次年又派萊州府同知趙秩去日本,進一步解釋明朝的對外政策,表示願意繼承歷史上的友好傳統,消除日本國王的疑慮。趙秩圓滿完成了使命,日本即派使者來中國。然而雙方的友好交往卻由於倭寇的問題受到影響。明初,在綿長的海岸線上時有倭寇的騷擾,見於史籍記載的也很多。如洪武二年正月,「倭寇山東濱海郡縣,掠民男女而去」;四月「倭寇蘇州、崇明等地」;八月「倭入寇淮安」;三年六月「倭入寇山東,轉掠溫州、台州、明州等地,又寇福建沿海郡縣」①。以後倭寇仍頻頻入侵。這種情形使朱元璋的以解決倭寇為中心的對日外交開始陷入困境,明朝和日本的關係有所疏遠。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宣布:「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②,採用了禁海政策。洪武十四年(1381)胡惟庸「通倭」罪名確立後,朱元璋「怒日本特甚,決意絕之,專以防海為務」③。又正式宣布:「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二十七年(1394)又進一步申令「禁民間用番香、番貨。..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到三十年(1397)還再次申明「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④。完全採取禁海政策,這一封閉政策對明初體制、經濟都影響不小。洪武年間,朱元璋遲遲沒有作出遷都之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也是考慮到東南的海防。由於倭寇在東南沿海的侵擾,朱元璋以後幾代皇帝也沿襲這一政策,直到明朝中後期,隨著倭寇問題的解決,才逐漸打破這一封閉政策。 洪武年間,朱元璋試圖做天下共主的目的,或許並沒有完全達到,但在一定程度上卻贏得了良好的周邊環境,使他有充裕的精力投入到恢復經濟、發展生產的事業中去。 ①《明太祖實錄》卷三六、四○、四三、五三。 ②《明太祖實錄》卷七○。 ③《明史》卷三二二《日本傳》。 ④《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九、二三一、二五二。 第五節「憂危積心,日勤不怠」 明太祖朱元璋以一介貧民,角逐於群雄之間,最終推翻元朝統治,一統天下,建立明皇朝。明朝建立後,他對官僚機構、軍隊組織進行改造,集大權於一身。建立特務網,興黨獄,以削除來自統治集團內部的對皇權的威脅。但他在不擇手段建立專制統治的同時,採取了一系列減輕人民負擔、有利於社會生產的措施,使人民得以安居樂業,這是有利於社會發展的。 朱元璋一生勵精圖治,勤奮好學。他虛心向儒士求教,學習文化知識,即位後喜歡寫詩作文,揮筆立就,文字簡練、不飾辭藻。他還喜歡讀史書,從《左傳》、《史記》、《漢書》到兩《唐書》、《宋史》多達六七十種。他常常與文人們談詩論文,說古道今,或講經讀書,以吸取古今成敗的經驗教訓。 百僚已睡朕未睡,百僚未起朕先起。 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一丈猶披背。 反映了朱元璋處理國家政務的勤勉不怠。由於他時時擔心大權旁落,事必躬親。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批閱公文,直到深夜,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沒有休息日和假期。據吳晗先生統計,以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間的收文為例,從十四日到二十一日的八天中,共收內外諸司奏札一千六百六十件,計三千三百九十一事,他平均每天要看二百多份奏摺,處理四百多件事。 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七十一歲,這年五月他終於病倒了,然而他仍堅持處理政事,勉強支持了三十天以後,平靜地死去。他在遺囑中說:「朕膺天命三十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務有益於民。奈起自寒微,無古人之博知,好善惡惡,不及遠矣。」這個自我評價還是較為客觀的。 朱元璋去世六天後,葬在南京鐘山南麓的孝陵。諡為「聖神文武欽明應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廟號「太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