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二卷) · 序言
「正像達爾文發現有機界的發展規律一樣,馬克思發現了人類歷史的發展規律」。——思格斯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1883年3月17日。
一、本卷是多卷本《中國通史》的有機組成部分,要求它從考古安料探索有文字記載以前的原始社會的狀況。上起人類的原始,下與夏商周對接,涉及中國史前考古學及其相關學科研究對象的各方面,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諸課題。
近代考古學從十九世紀後半算起,迄今不過一百幾十年;我國近代考古學的興起,剛半個多世紀。重建中國古史的遠古時代是當代考古學者的重大使命。記得本世紀初年有的學者曾發出過要為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寫續篇的豪言壯語,使後學很受鼓舞。說實在的,按照當時的主客觀條件,學科剛剛起步,缺乏資料的積累,要實現這一宏大的理想原是不現實的。現在不同了,我國考古學和相關的學科都已有了很大的發展,已經有用馬克思主義指導研究皮前考古和原始社會歷史的一批成果,積累了一些經驗。相信不需要多久,將會有人以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的智慧和勇氣,來彌補恩格斯在《起源》一書末尾所感到的遺憾①,真正完成一部中國的續篇!作者希望本書能夠成為實現這一理想的一塊鋪路石。
二、中國的遠古歷史涉及到兩個重大的理論問題,一是從猿到人,二是從民族到國家。二者雖都是世界範圍的課題,但都與中國遠古歷史密切相關。自從1859年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明確提出人是從猿進化而來的,打破了上帝造人的神話;1884年恩格斯發表《勞動在從猿到入轉變過程中的作用》,科學地論證了猿之所以能變成人的根本機制。從那以後,古人類學獲得了長足的進展,其中包括中國境內一系列人類化石的發現及其研究成果。
1929年在北京周口店第一地點發現了著名的北京猿人。魏敦瑞在仔細地研究了大量北京猿人的化石後指出,其體質特徵至少有十二項與蒙古人種有聯繫,鏟形門齒就是最顯著的一項。現在中國境年發現的人類化石,無論是比北京猿人更早的元謀猿人(距今約175萬年)和藍田猿人,還是大體同時乃至更晚的早期智人與晚期智人化石,無一例外都是鏟形門齒。在新石器時代和現代中國人的標本中,鏟形門齒占有極高的比率,高於其它任何種族。其它許多體徵也有類似的現象。吳汝康在概括地比較了這些體徵上的相似性以後寫道:「上述這些在現代蒙古人種中出現率特高的性狀,在中國發現的直立人①恩格斯寫道:「我最初打算引用散見干沙爾·傅立葉著作中的對文明時代的卓越批判,同摩爾根和我自己對文明時代的批判並列,可惜我沒有時間來做這個工作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174頁注,人民出版社。
直到晚期智人中都經常出現。顯示它們與黃種人和現代中國人之間存在著連續性,有著親緣上的繼承關係。自然,在這漫長的人類發展過程中,必然也與其鄰近地區不斷有基因的交流。」①所謂發展的連續性或親緣的繼承關係,換一個說法就是中國和鄰近地區在人類發展史上存在著一個獨特的體系,不像是從其它地方的某種遠古人類派生出來的。這一體系能不能再往前追溯呢?人們注意到在印度、巴基斯坦和我國雲南發現過一種較接近人類的臘瑪古猿,但歐洲西南部和東非也發現過。最近雲南又發現祿豐古猿,吳汝康認為它「可能是接近子非洲大猿和人科成員的共同祖先的類型」。既然中國存在著接近於人類的古猿化石,又有很早的直立人化石發現,以後的發展更是自成體系,可見中國在人類起源及其發展的問題的研究方面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只是要徹底究明這個問題還需要做許多工作罷了。
有了人類,就開始有了人類的文化。正如中國的遠古人類化石有其自成體系的特徵一樣,中國的舊石器文化也有其自成體系的特徵,而且表現得更為鮮明一些。為紀念北京猿人發現六十周年商編的一部綜合性著作《中國遠古人類》的前言中有如下的一段話:「多年積累的舊石器材料,已使我們認識到,雖然在不同時期存在反映區域特點的文化,但以向背面加工的小石器為主的組群,分布於我國南北方的各個文化發展階段,成為我國頗具特色的舊石器文化發展的主體,使華北是否存在兩個平行發展的文化傳統、我國南北方舊石器文化的異同的趨勢等問題的討論成為可能。」①這些話很好地表述了中國六十餘年來舊石器時代考古的主要成果。一是中國舊石器文化發展的基本特徵是「以向背面加工的小石器為主的組群」,二是「華北地區兩個平行發展的文化傳統」現象,表明中國舊石器文化傳統問題的研究與古人類化石傳統問題的研究相互照應。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並且為今後的研究打下了一個紮實的基礎。
中國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化石和物質文化的發展,既有明顯的階段性,又有不平衡的現象。拿人類化石來說,從早到晚,屬直立人的有元謀人、藍田人、北京人、和縣人、鄖縣人、鄖西人等,屬早期智人的有馬壩人、大荔人、長陽人、許家窯人、丁村人等,屬晚期智人的有柳江人、資陽人、山頂洞人、河套人等。可以說我國人類化石代表了人類體質發展的所有階段和全過程,而且還有一些過渡形態。遼寧營口金年山人的地質年代應為更新世中期,此時一般是直立人生活的年代,而金牛山人雖有一些直立人特徵,大部分卻與早期智人相象,應是體質特徵進化最快的一個代表。
中國的舊石器文化大體可分早中晚三期,分別與直立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相照應,但各地發展具體道路有所不同。華北的所謂周口店第一地點——峙峪系是出現小石器最旱的。遼寧海城小孤山有很好的骨器,其中有帶鼻的骨針,可與北京山頂洞人的骨針媲美,而年代卻比山頂洞早許多,說明當時文化的發展是不平衡的。
舊石器時代的人類生產力水平低下,活動範圍有限。但由於時間長,有些文化因素也可以在不知不覺中傳播到很遠的地方。例如四川一般不出細石①吳汝康:《古人類學》,第206頁,文物出版社,1989年。
①《中國遠古人類》,科學山版社,1989年。
器,而那裡的富林文化卻有大量北方風格的細石器,這顯然是文化傳播的結果。由於中國東北的舊石器文化有時表現得比較先進(如金牛山人和小孤山文化),對周圍的影響自然會比較大些,例如朝鮮和日本的舊石器文化就曾受到中國東北舊石器文化的影響,甚至有人類遷移過去。
三、中國的新石器文化是從中國的舊石器文化發展而來的。如果說中國舊石器文化富有特色,自成體系,那麼中國新石器文化也是這樣,只不過內容更加豐富,譜系更加繁複罷了。
整個新石器時代及以後的銅石並用時代的歷史,都涉及到前述的第二個重大理論問題,即在中國境內是如何從民族發展到國家的。在此我們想從四個方面略述當前的研究成果,即農業的發生與發展,社會的分工與分化,區系的組合與重組,以及歷史的傳說與真實,它們也是本卷有關章節的梗概。農業的發生是人類歷史上劃時代的重大事件,當然也是中國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在全世界少數幾個農業起源中心中,中國獨居其二。中國的農業以精耕細作為其特色,這在遠古時代便已露其端倪。
我國古藉中有不少關於農業起源的傳說,有的說是神農發明了農業,有的說是烈山氏(或厲山氏)或炎帝之子名柱的發明了農業,周人相信是他們的祖先棄發明了農業,《史記·五帝本紀》則說黃帝「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看來黃帝又成了農業的發明者。說法雖不一致,總之都是中國人自己的祖先發明了農業,而不是從外界學習來的。
研究栽培作物起源的先驅德康多爾和瓦維諾夫都認為中國北方是粟和黍的起源地,何炳棣更系統地論證了中原是粟、黍等旱地作物起源的核心地區。近年來的一系列考古發現證明這些學者是很有見地的。
大約在公元前6500年至前5000年,中國北方已出現一系列發達的新石器文化,其中有不少遺址發現了栽培穀物的遺存。如河北武安磁山遺址有許多窖穴中發現糧食朽灰,經灰象鑑定是栗;河南新鄭裴李崗和甘肅秦安大地灣都發現了炭化的黍,後一處還發現了油菜籽。這些過址所屬的新石器文化,都有比較發達的農業工具,其中又以磁山文化所在的中原地區最為發達。由此可見中國北方農業的起源還可以追溯到更早的年代,而中原應是旱地農業起源的核心地區。
廣義的中原大體相當於黃河中下游,這裡屬暖溫帶半乾旱季風氣候,年雨量約500—800毫米,集中於夏季高溫的七八月份。春秋冬三季都很乾旱,且冬季嚴寒,一月平均氣溫比地球上同緯度的其它地區低10℃以上。這個地區普遍存在的黃土持水和保肥能力都比較低,但有較好的毛細作用。這兩個條件制約了農業起源過程中選擇馴化作物品種的方向,即對肥、水要求不高,在幼苗期特別能耐旱而在速生期需要高溫多雨的作物。粟和黍正是符合這些條件的作物,它們在中原又有大量的野生祖本。在當地史前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時,人們自然選擇了這兩種作物進行培植。而且在整個史前時期,二者都是華北地區的主要農作物。
許多人認為中國南方應是稻作農業起源地之一,但具體範圍說法不一。
有的主張起源於南嶺以南的兩廣地區,有的主張起源於雲南和印度支那北部山地或雲南——阿薩姆地區,有的則主張起源於長江中下游,越來越多的考古發現證明後一種說法是最接近歷史實際的。
近年來在長江中游發現了一系列大約相當子新石器時代中期的遺址,分別稱為城背溪文化和彭頭山文化,其年代約當公元前7000年至前5000年。在這兩個文化的遺址中,已不止一次地發現了稻穀遺存,有的是用稻殼摻在泥土中抹牆壁,有的是用稻殼碎末摻在泥土中做陶器。往後在長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和長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與馬家浜文化中,這種做法更為普遍,已成為當地的一種文化傳統。同屬於長江水系的陝西漢中盆地亦發現有較早的稻餐遺存,分別出於西鄉李家村和何家灣遺址,屬老官台文化,年代約為公元前6000年至前5000年。所有這些稻穀遺存的年代都遠遠早於中國其它地區發現的稻穀遺存,也早於一般認為可能是稻作農業發源地的印度恆河流域和東南亞山地所發現的稻穀遺存,所以長江中下游應是稻作農業起源的一個重要的中心。
稻米有兩個基本亞種,一個是秈稻,或稱印度稻;一個是粳稻,或稱日本稻。現己查明粳稻起源於中國,日本的稻穀是從中國傳播過去的,所以有的學者建議將日本稻改稱為中國稻。一般認為,粳稻是從釉稻演化出來的,而秈稻的野生祖本是普通野生稻。我國普通野生稻最集中的分布區在廣東、廣西和海南島,長江流域只發現少數幾處。為什麼長江中下游在稻作農業的起源和早期發展中的地位反而比華南重要得多呢?因為華南大部分處於北回歸線以南,氣候炎熱,幾乎全年無冬,雨量充足,天然食物資源十分豐富。儘管野生稻到處都有,但因為收穫和加工都很麻煩,比起其它食物來也不見得特別好吃,所以人們不一定採集它。即使發現了它的食用價值,因為到處都可以採集到,就不一定考慮進行人工栽培。即使偶爾種植了一些,也沒有迫切的需要把它發展成一種繼續不斷的稻作農業。長江流域就不同了,那裡有較長而寒冷的冬季,迫切需要有能夠長期儲藏以備冬天之需的食物。人們一旦發現野生稻的食用價值和能夠長期儲藏的優點,自然會加意培植並設法擴大再生產。何況長江流域史前文化比較發達,人口較多而野生稻資源又少,就更有進行人工栽培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恰巧在長江中下游發現最古老和最發達的稻穀遺存而不是在別的地方,從而為稻作農業起源於長江中下游找到了事實的根據和理論上的說明。
由於在我國有兩個而不是一個農業起源中心,往後的發展又都各具特色,從而在史前時期就形成了南北而大農業經濟文化區和兩種農業體系。以中原地區為核心的華北旱地農業經濟文化區一直是以粟作農業為主的,那裡首先培育了栗和黍,可能還有大豆,園藝菜蔬有油菜、芥菜或白菜,經濟作物有大麻等。養育業是以與農業緊密結合的形式出現的。先後飼養的家吉有豬、狗、黃牛、山羊、綿羊、貓等,家禽有雞。以豬的數量為最多,其它幾類都很少。本區的農具主要有翻地的石鏟,收割用的鐮和爪鐮以及穀物加工月的石磨盤和石磨棒。
本區農業大體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一、磁山文化時期:已有一系列農村,但規模較小;種植穀物有粟和黍,飼養家畜家禽有豬、狗、雞,翻地用農具主要是舌形石鏟,收割用農具主要是石鐮,其中不少是有齒石鐮;穀物加工工具主要是大型石磨盤和石磨棒,磁山文化中有乳狀足的鞋底形石磨盤,是這個階段的代表性器物。
二、仰韶文化時期:農業村落遺址顯著增多,規模擴大。種植穀物除栗、黍外,還從南方引進了水稻。飼養家畜中增加了少量綿羊、山羊和黃牛。翻地用農具仍是石鏟,但形態明顯地複雜化了,有舌形、心形、梯形、雙肩形和鞋底形等,後者主要分布於燕山及其以北的紅山文化範圍內,有人稱之為耜或犁。收割用農具大量增加,但形態一變為兩側帶缺口的或長方形的爪鐮。石磨盤和石磨棒顯著減少,且個體變小,也許這時隨稻穀的引進而將加工稻穀的杵臼同時引入華北,部分地代替了磨盤和磨棒的功能。
三、龍山文化時期:此時作物種類和家畜品種雖無多大變化,農具卻有明顯的進步。翻地農具已規範化為梯形或有肩石鏟,後者實為商代青銅鏟的祖型。收割用農具主要是石質或蚌質的鐮和爪鐮,且全為磨製,質量較差的陶質或打制石爪鐮都被淘汰了。用碳13方法測定古代人的食譜,得知仰韶文化時期粟、黍類食物只占50%,龍山文化時期則為70%,說明此時粟作農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以長江中下游為核心的華中、華南水田農業經濟文化區一直以稻作農業為主,後來從北方引種了部分旱地作物(多在缺水的丘陵地區)。這個地區的家畜家禽主要是豬、狗、水牛和雞,後來又從北方引進了羊。農具中多骨鏟或石鏟(或曰鍬),用以平整水田,後來出現了石犁破土器等。由於稻穀可直接用手採集,故收割農具不發達。加工糧食則主要用杵和臼。
本區農業也經歷了類似華北農業發展的幾個階段:
一、彭頭山文化——河姆渡文化時期:農村多在河湖邊或沼澤地,種稻,養豬、狗和水牛。用骨鏟整治水田,很少見收割用農具,加工糧食用杵臼。
二、大溪文化——馬家濱文化時期:農村遺址顯著增加,規模擴大。許多地方己用石鏟代替骨鏟整治田地。
三、石家河文化——良渚文化時期:農業有較大發展,除種稻外,有的地方從北方引種了栗、黍等旱地作物作為補充。已會養蠶繅絲織綢,家畜中大約從北方引來了羊。農具因地區不同而有較大差異,江浙良渚文化中出現了三角形石犁,廣東石峽文化則有石钁和石鏟等,收割用農具中出現了少量石鐮和爪鐮。
以上兩大農業區的兩種農業體系並不是彼此孤立,而是互有影響乃至在發展過程中發生互動等複雜情況。這樣一種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農業格局,一直影響到整個歷史時期,並且對鄰近國家的農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四、生產力的發展,表現為如下兩個方面:其一,出現新的勞動領域,擴大了勞動門類或職業的範圍;其二,更新技術,提高效益,生產縱深發展。兩者彼此聯繫,結果是出現和發展了社會勞動分工及其日益專業化。
本卷涉及的時代中的農業技術的更新,和家務勞動範圍的擴大,最終導致男子占據了農業生產領域,婦女成了基本上司家務的勞動力。這是一個漸變而又複雜的過程。約在公元前第四千年前期大墳口文化劉林期的大墩於墓地見到的情況,表明這一過程己步入質變階段。這裡的男性墓才用鏃、魚鏢一類漁獵工具隨葬,紡輪基本上只見於婦女墓葬中;婦女也用斧、錛隨葬,但比例上卻少於男子:同時,鏟、鑿只見於男性墓,而且,僅在男性墓中才見到斧、錛、鑿這樣成套的石質工具。M4和M32兩座成年男性墓,在隨葬斧、鑄、鑿同時,還隨葬了碎石片、牙料及較多的骨、牙製品,形象他說明死者生前是手工業匠人。至公元前三千年後半期齊家文化的柳灣墓地,石刀、石斧、石錛、石鑿及石鑽和紡輪,分別成了男、女各自的專用隨葬品。手工業匠人從最初只在男子中出現,就規定了手工業的發展與分工只是男性展現才能的專門領域。
在農、工之間及手工業內部分工過程中的諸階段的墓葬,凡使用錛、鑿隨葬的男性,往往同時也隨葬了刀、鏟這類農業工具,表明手工業匠人還同時是農人。這反映了當時農、工及手工業內部分工還處在較低水平。同時,在家族、氏族仍是維繫人們的社會組織的情況下,手工業分工往往表現為家族,甚至氏族之間的勞動分工。
制陶業始終是新石器時代的一種重要的手工業。在技術上,它先後經歷貼塑、泥條盤築及慢輪加工等階段之後,於公元前四千年前期後段,已在陝西華縣泉護村一期文化的晚期遺存中見到了快輪製品。快輪制陶技術經歷一逐步發展過程,至龍山時代才在黃河及長江流域普遍推廣開來。不過,即使在這一時期的黃河流域,從它的下游到中、上游,這一技術推廣及發展程度,也存在逐步遞減而顯得頗不平衡的情形。
快輪制陶技術的產生,是史前工業技術革命步入一重要階段的標誌。在此之前,黃河流域的半坡文化及廟底溝文化的陶窯,往往是成群分布的。而隨著輪制技術的發展,制陶組織或單位愈益縮小。蘭州徐家坪包含十二座窯址的馬廠文化窯場,從其被分割成四個由不等數量的陶窯組成的單元來看,當認為這一窯場分屬於四個制陶組織,同時,其制陶規模也存在差別。約自公元前三千年前期後段之後,在自隴東以東的黃河流域諸考古學文化的陶窯,一是窯室的容量擴大,二是以遺址為單位來看,陶窯的數量減少了,而且,它們往往呈零散分布。例如,經過大規模發掘的客省莊及三里橋遺址,分別只見到三座和一座陶窯。而且,在客省莊文化中,見到的陶窯成了一房屋附屬物的現象。隨著技術的發展,制陶日益專業化,同時,陶器成了交換中的重要商品。
隨著使用快輪制陶之後,制石工藝獲得了新的發展,同時,出現了制玉和金屬製造兩種專業。
制石工藝的進步,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使我們見到了日益增多的那種稜角銳利、體型扁薄且整體拋光的石製品,二是單面穿孔技術的出現並逐步地推廣開來。制石成了需經專門訓練才能掌握其技能的職業。
據至今見到的考古資料,可知住居在燕山南北及長江流域的先民,較其它地區的居民更早地從石頭中辨識出美石(玉),加工成裝飾品,隨後在這兩地區的歷史進程中,一直保持生產和使用玉的傳統,並使之發展,至遲在公元前三四千年之交的紅山文化,和公元前三千年中期開始的良渚文化,分別出現以豬龍或以琮璧為中心的玉禮器系統。在此之前,制玉和制石兩類工藝混雜不分,自玉禮器出現後,一是因為兩類工藝要求原本應有所區別,二是由於玉禮器工藝水平要求超過制石,故出現了從制石人中分化出專門從事制玉的工匠。
紅山文化和良渚文化是我國史前時代兩個玉文化中心,對其它地區產生過不同程度的影響。一是從影響面及影響的深遠意義來看,良渚文化超過了紅山文化,二是儘管在山西及內蒙中南部見到導源於良渚文化的影響,然而,從迄今為止的材料看,受良渚文化的玉文化影響最直接且有相當深度的則是黃河下游及淮河流域,至於長江下游和長江中、上游的關係,至良渚文化時期,雖可見後者受前者的影響,但從整個玉文化的相互關係來看,則比較複雜,至今尚難窺其端倪。由於玉文化發展的不平衡性,對其它地區出現玉匠的先後,以及是否產生過獨立的玉匠問題,當作具體分析。目前的資料情況,使我們對此難以探討。
見於林家馬家窯文化的經過冶煉並由合范澆鑄而成的青銅刀子、源渦鎮的銅煉渣和紅山文化的冶煉遺存及銅製品,說明至遲在公元前三千年初期,我國已掌握了冶煉澆鑄銅器的技術,至龍山時期,制銅技術獲得了進一步發展和推廣。從獲取礦石,經冶煉到鑄造銅器的生產,是一有組織的協作勞動,十分複雜的工藝過程。這一工藝的出現,使手工業分工獲得進一步發展,是繼快輪制陶之後又一次具有時代性的工業革命,在隨後的中國歷史發展中將看到由它引起的社會變革,較快輪制陶更加深刻。
在以農業為基礎經濟的史前社會,手工業發展規模和程度,最終取決於農業為其可能提供的剩餘勞動的狀況,同時,它在規模和速度兩方面增強了人類聚積財富的能力。除了由於它的存在直接產生的社會分工與分化外,還要求產生管理人員和溝通社會各部門生產的交換人員。然而,吏前社會分工與分化並未僅在生產領域中停步,基本上與上述社會生產領域分工與分化同時,又產生了巫師與軍事領袖。
早已發生的宗教,至公元前三回千年之交,已發展到一定規模。紅山文化的壇、廟、塚和仰韶時代晚期大地灣F411帶有地畫的大房子,這類宗教性建築,己表明存在較複雜的宗教禮儀。與之相適應,當已存在某種形式的巫師。巫師是宗教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從為宗教禮儀由選舉產生的臨時性「業餘」巫師到專業巫師是一個歷史過程。至公元首三千年中期,宗教得到進一步發展,產生了質的變化。如不計富河文化卜骨的活,甘肅靈台橋村發現的當是屬於這時期的迄今見到的最早的卜骨,大墳口文化的用於祭祀的帶有符號的陶尊,以及良渚文化帶有墓葬的祭壇,應是宗教已步入一新階段的標誌。
瑤山良渚文化祭壇具有下列值得注意的現象:1.建築於瑤山山頂,自內而外是用紅、灰和黃褐色斑土鋪墊而成。附近無同時期的居住遺蹟;2.祭壇南半部有東——西成行的南、北兩列墓葬,墓列分布範圍與祭壇面積基本一致:3.墓葬大小及隨葬品數量有別,卻都以隨葬玉器為主,當不是這文化的普通墓葬;4.玉琮、玉(石)鉞只見於南列諸墓,玉璜及紡輪僅見於北列墓葬。推測南列諸墓主人為男性,北列為女性。
男覡女巫脫離所在群體葬地,集中葬於祭壇,是巫師階層已形成才可能出現的現象。女巫一般無瓊,說明男覡地位一般高於女巫。這種瓊、鉞共為一人的隨葬物的現象,和陶寺M3015墓主人同時隨葬鉞和禮樂器的情況,一致顯示神、軍權集於一人的事實。福泉山T23M2有綜無錢,以及同地的T27M2鉞、紡輪共存而無琮的現象,從另一方面說明當時掌握了神權的人,並不一定都握軍權,和某些女性亦能執掌軍權。
至此,史前時代社會的分工與分化,已具基本規模。然而,這一變革並未到此止步,但往後的分工與分仁的歷程,只是己形成的這一層面的延伸、發展和深化。
五、早在舊石器時代,我國北方和南方的文化特徵就有所不同;同在北方,也有所謂周口店第一地點——峙峪系和匼河——丁村系的區別。不過由於各地考古發現的不平衡,這種區系的劃分難於準確和取得一致認識,到新石器時代農業發生後,由於自然地理環境的不同形成了三個巨大的經濟文化區。即華中、華南的水田稻作農業經濟文化區,華北和東北南部的旱地粟作農業線濟文化區,東北北部、內蒙古高原、新疆和青藏高原的獰獵採集經濟文化區,這是文化區系的第一次重新組合。
大約在公元前6500年至前5000年期間,即相當於磁山文化的時期,在三大經濟文化區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若干地區性的考古學文化。地處中原的河南和河北南部有磁山文化或稱磁山裴李崗文化,陝西和甘肅東部有老官台文化,山東有北辛文化,北京地區有上宅文化,內蒙東南和遼西有興隆窪文化,瀋陽地區有新樂下層文化,位於長江流域的湖北有城背溪文化,湖南有彭頭山文化等。
由於農業的繼續發展和人口增殖的加速,到了公元前第四千紀,在一些地區形成了移民墾荒的液潮,從而引起了考古學文化的大傳播以及不同文化間的接觸、影響與融合。這種現象在甘肅表現得特別明顯。那裡老官台文化和仰韶文化半坡期的西界僅到隴東天水附近,到廟底溝期便大舉西進到甘青邊界,馬家窯期繼續西迸到武威,馬廠期更到達河西走廊西端的走廊,再往後的四壩文化已分布到新疆的東界。年蒙古中南部也有類似的情況,那裡因為緯度較高(甘肅是因為地勢較高),因而氣溫較低,百量也相對較少,早期農業沒有傳播到這個地區。到仰韶文化的半坡期已有少量農人沿黃河和汾河河谷北上墾荒,到廟底溝期就有更多的農人湧入河套地區,因而在那裡出現了一系列與晉、陝廟底溝期遺存十分相似的遺址。在渤海灣,一些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的農人從山東半島先後渡海移居到遼東半島,把山東的史前文化傳播到渤海北岸。東南沿海史前文化的發展也有類似的情況。至於長江流域本來就有較發達的文化,在公元前第四千紀當地新石器時代的農業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並且與黃河流域發生密切的文化交流。上述憎況使考古學文化分布圖發生了變化,這是文化區系的第二次重新組合。
大約在公元前第四千紀,各地前後進入龍山時代,此時手工業有了顯著的發展。一是銅器的發明,使神州大地上第一次出現了冶金;二是快輪制陶技術的發明,不但提高了生產率,而且使製作蛋殼黑陶那樣精緻的器物成為可能:三是養蠶繅絲和絲織品的出現;四是玉器工藝的大發展。此外還有漆器工業和建築業的進步,如普遍使用石灰、土坯和夯築技術等。所有這些都需要熟練掌握技術的匠人。一種新技術出現後必定有一個推廣的過程,這種推廣的過程必定伴隨著一些匠人的流動和相關文化因素的傳播,再者,這些手工業產品既然不是每個人甚至也不是每個公社都能製造的,因而必然會出現較經常的商業交換;有些人不滿足於一般性商業交換,乾脆用武力去掠奪,所以這時武器有較大的改進,也出現了城牆等防禦工事。戰爭固然會造成破壞,但客觀上也可能促進文化的傳播。這是一個大動盪大改組的時期,考古學文化分布的地圖又發生了變化,這是文化區系的第三次重新組合。當戰爭的機器進一步發展,征服的地方越來越多,社會向兩極分化,文化區系又將重新組合,那已是文明時代的事情了。
六、在我國古籍中有許多關於遠古時代的傳說,過去有不少學者進行過研究,徐旭生和童書業先生等還曾進行過系統整理。不過那時史前考古學尚未充分發展起來,無法同考古資料進行比照。有一些作者想用考古資料印證傳說,又往往牽強附會。現在史前考古已有了長足的發展,本身就可以大體復原遠古時代的漫長歷史,傳說資料反而只起參照的作用。若從整理傳說史料本身來說,史前考古資料則已成為不可忽視的最可靠的參照系。
古代有所謂三皇五帝之說,但具體哪是三皇哪是五帝,則往往有不同的說法。要之三皇或類似三皇的說法應屬後人對荒遠古代的一種推想,並非真實歷史的傳說。而五帝則可能實有其人其事,所以司馬遷著《史記》時崔直從《五帝本紀》開始,而於工帝以前的歷史則隻字不提。
五帝說大約形成於戰國時期,但各家所說不盡相同。《史記》以黃帝、帝顓項、帝嚳、帝堯、帝舜為五帝,也許是司馬遷認為這幾個人的事跡比較可信。其實在別的古書上還有許多帝,也不見得都是虛構。例如黃帝就是打敗了炎帝和蚩尤之後聲名才顯赫起來的,起碼當時還有一個炎帝。只走後來人用千古一系的思想整理古史,把本來比較複雜的情況簡單化了。
五帝的時代究竟相當於考古學上的哪個時代,現在雖然還無法論定,但也不是毫無邊際。以往在仰韶文化發現之初,不少學者以為它就是夏文化;後來覺得仰韶年代太早,又提出龍山文化就是夏文化的意見,現在也還有一些學者保持這一看法。不過從有關夏紀年的各種說法與碳14年代的比照來看,從夏人活動區域的考訂與考古學文化分布範圍的比照來看,從夏的文物典章制度與考古學文化內涵的比照來看,從夷夏關係、夏商關係與考古學文化關係的比照來看,二里頭文化更像是夏文化。假如這個判斷沒有大錯,那麼五帝的時代的下限就應是龍山時代。
五帝時代之始,戰爭連綿不斷。《五帝本紀》說:「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迂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他先是打敗炎帝,接著又擒殺蚩尤。這種情況只有在社會財富有所積累,社會分化日趨尖銳的情況下才能發生。從考古學文化來看,這是仰韶後期即大約相當於公元前3500年以後的事。所以五帝的時代的上限應不早於仰韶時代後期。
按照古史傳說,五帝的時代又可分為兩大階段,黃帝至堯以前是第一階段,堯及其以後是第二階段。先秦儒家言必稱堯舜,《尚書》就是從《堯典》開始編纂的。墨家常是虞夏商周連稱,把堯舜的歷史同三代相連繫而與以前的歷史相區別。在其餘各家的著作中也可以看到類似的傾向。問題是這兩個階段能否同考古學文化相對照。前西已經談到在仰韶時代與龍山時代之間確實有一個明顯的變化,無論從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社會的分工與分化還是從文化區系的重新組合等各方面都能看得出來。不過允山時代有五六百年,而堯舜禹假如真是相互繼承關係,時間就會短得多。除非不是個人的直接繼承關係,而是不同部落祥遞掌權,否則難以簡單比附。
傳說堯為陶唐氏,舜為有虞氏,堯舜的時代或稱為唐虞時代。《孟子·萬章》引孔子的話說:「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其義一也。」意思是說,唐虞時代實行禪讓制度,而夏商周則是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的家天下制度。一禪一繼,把兩個時代區分得非常清楚。所謂「其義一也」是說二者又有聯繫,都是合乎天意即時代的要求。《堯典》中談到那時除帝堯、帝舜外,還有由四岳、十二牧(或曰群牧)組成的貴族議事會;有以司主為首的包括司徒、后稷、士(類似後之司寇)、工(百工)、虞、秩宗、典樂、納言等部門官員的行政組織;有刑法(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贖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有軍隊並有顯赫的戰功。這已經是一種雛形的國家了。當然,《堯典》系後人追述,難免有記不準確而把作者當時的某些情況附麗增飾進去的地方,但也不會是向壁虛構。只要看看龍山時代已有很大的城(山東章丘龍山鎮城子崖的城內面積就達20多萬平方米),就知當時一定有了城鄉的分化,有了政治、軍事和文化的中心,有些兩槨一棺的大墓,墓主一定是身份很高的貴族,制銅、制玉和蛋殼黑陶等當時的高技術產業很可能有工官管理。而當時普遍出現的亂葬坑,死者身首異處或肢體殘亂,當是酷刑的犧牲者。如果我們能把這兩方面的材料很好地結合起來,特別是把這一階段的考古工作繼續深入地開展下去,就會更好地把我國的遠古歷史同夏商周三代的歷史更好地銜接起來,把在中國這塊土地上如何產生私有制和階級,最後出現國家的具體進程及其特點闡釋得更加清楚。那時我們將有理由說我們所作的確實稱得上是恩格斯《起源》一書的中國續篇!
蘇秉琦1991年4月於北京題記本卷論述中國遠古時代的歷史,是由蘇秉琦教授主編,張忠培教授、嚴文明教授共同撰寫的。李伊萍、朱延平、朱永剛、許永傑、趙輝、戴向明、吳賢龍、劉雪英等同志也都參與了與本卷撰寫有關的一些工作。
蘇秉琦教授,生於1909年10月,河北高陽人,中國考古學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長,北京大學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從1952年至1982年主持北京大學考古專業工作。自1934年起,先後主持和指導陝西寶雞鬥雞台、西安郊區、洛陽中州路、陝西華縣、河北邯鄲及洛陽王灣等遺址大規模考古發掘與調查工作,著《鬥雞台溝東區墓葬》、《鬥雞台溝東區墓葬圖說》、《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及主持編寫《洛陽中州路(西工段)》等書,並著《談「晉文化」考古》、《遼百古文化古城古國——論當前考古工作重點和大課題》及《中華文明的新曙光》等論文數十篇。他在培養了好幾代考古學者的同時,並以考古類型學理論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論和文明起源、形成及走向帝國道路等科學理論,推動了中國考古學的發展。張忠培教授,生於1934年8月,長沙市人,中國考古學會第三屆理事會常務理事,吉林大學教授,故宮博物院院長。1972—1987年,主持吉林大學考古專業工作。自1958年起,先後主持或參與主持陝西華縣及渭南、吉林省吉林市郊及白城地區、年蒙古哲盟、楚紀南城、河北蔚縣及易縣和晉中地區的大規模考古調查、試掘及發掘工作,著《元君廟仰韶墓地》、《中國北方考古文集》等書,和《華縣、渭南古代遺址調查與試掘》、《中國考古學的現代與未來》、《當代考古學問題答問》、《關於馬家窯文化的幾個問題》等論文數十篇,對中國北方考古學文化譜系、史前社會制度的變遷和考古學基本理論及方法,進行了系統、深入的探索。
嚴文明教授,生於1932年10月,湖南省華容縣人,1958年於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畢業並留校任教至今,現為北京大學考古系教授、系主任,中國考古學會常務理事,國際史前學與原史學聯盟(UIPPS)常務委員。長期從事新石器對代考古教學與研究,先後參加和主持河南洛陽王灣、山東長島北莊等數十處遺址的考古發掘工作,發表專著《仰韶文化研究》及論文《龍山文化與龍山時代》、《中國稻作農業的起源》、《中國史前文化的統一性和多樣性》、《東夷文化的探索》等60餘篇。
在中國考古學研究工作發展歷程中,我們的作者不僅作了辛勤的耕耘,而且作了卓有成效的開拓工作。他們的理論興趣更為他們的研究工作增加了活力。本卷的完成,在極大程度上概括了遠古時代考古學研究尤其是他們本人的研究成果,他們堅持實事求是,認真地從考古學文化入手,理清了中國史前民族、文化及社會的發展脈絡。這在以往的通史撰述中是沒有前例的。這在考古學工作上,也是一項創舉。本卷的出版,我相信會在我國學術工作上產生有益的影響。秉琦教授是我的老朋友,我們有半個世紀以上的友誼。現在我們有這樣一個合作的機會,我非常地高興。我對於秉琦教授、忠培教授和文明教授,還有其他的同志,給予《中國通史》工作以這樣的大力支持和合作,表示不勝由衷地感謝。
白壽彝 1990年12月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