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 第八篇

錢穆 《中國通史》
第四十章 明太祖嚴刑施政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以平民崛起為皇帝的第二人。首位是漢高祖劉邦。 太祖在位三十一年,實行封建制度,殺功臣廢相,傳位給惠帝,因靖難之變四年而下位,繼任者成祖,遷都燕京,成祖對外征服四方,並派鄭和出使,招致南洋各國,為明帝中最有成就者之一。此後之明帝中,以孝宗之政治較為清明。穆宗用張居正為相,平倭寇和俺答族,政績亦不俗。穆宗可以說是明代自成祖以後的一位好皇帝。 明代共十六帝,歷時二百七十七年,如加入南明三帝,則共有十九帝,達二百九十四年,近三百年矣。 明代本來有良好的政治制度的傳承,可惜由於太祖朱洪武廢宰相,因此把政治制度搞壞了。 明太祖多猜忌之心,他平定天下時已年逾花甲,太子早死,孫又孱弱,他為了鞏固朱氏政權,便一面分封諸子,各設衛兵三千,且有多至一萬九千兵丁者;一面盡殺功臣諸將。 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遭誅,牽連被誅者三萬餘人。又有藍玉之獄,誅殺一萬五千餘人。太祖之所以如此嚴刑峻法,實鑒於元代政務廢弛。有人曾謂,太祖在位時,每日京官入朝,必與妻子先作永訣,至晚無事回家,則夫妻互相歡慶,以為又活一日。因此當時的文人多不願任官。據《明詩綜》記載,當時死於非命的任內的著名大臣為數極眾,如靖難之變,方孝孺夷十族,受牽連而誅殺者達八百四十七人。當時的大官,受藤條打屁股恥辱的是家常便飯。 太祖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受廷杖而被鞭死,工部尚書夏祥立斃於杖下,其後更甚。又如武宗時,宦官劉瑾矯詔百官都要跪在奉天門外,接命三百餘朝官入獄。世宗嘉靖年間有大禮議,下獄受廷杖之大臣達一百三十四人,其中因病中受創傷而死者十八人。莊烈帝時,大臣多用刑下獄。明代政府對大臣濫用刑殺,其慘酷無理,為有史以來所僅見。 據清魏禧《魏叔子集》一書所記述,大臣受廷杖時,眾官朱衣陪列,用木棒大力杖擊犯人露出之屁股,頭面朝地,而滿口土塵。受杖者多死;即使不死,亦敗肉數十磅,醫治也需數月之久。 宋太祖鑒於唐代中期開始武人跋扈,因此積極扶植文官。明太祖則認為自元代沒落後,功臣宿將多已誅殺,兵卒多已還鄉歸田,於是認為社會上唯一可怕的只有讀書人。但處理政務一定要用讀書人,於是一面推行封建,以擴大王室力量;一面廢除宰相,由王室管理國政。但又不能不任用讀書人士人,因此用嚴刑峻法威懾之,使士人在王室的積威下臣服。 明太祖的廢相等私意,使明代政治走上了歧途。當時的宰相張居正,為欲掌權治政,便常引用祖宗法度來鞏固其當政之權力。 黃宗羲之《明夷待訪錄》認為,明代之賢不過只做到「法祖宗」而已,因為位輕,不得不假祖宗以壓後王也。張居正所言,則是假祖宗之法以抗朝議也。 第四十一章 明代之政事 明代廢相後,取消了中書省,保存了中書舍人的官職,只是個七品官,處理文書而已。也取消了門下省,保存了給事中的官,雖是七品官,但有封駁之權。尚書省不再設令、仆的官,升六司尚書成部級官員,秩二品。為了幫助皇上處理文書,另設內閣大學士。當時設立大學士者有四個殿,為中極、建極、文華及武英四殿。另有兩閣,即文淵閣與東閣。 據孫承澤《春明夢余錄》記載,洪武十七年九月中旬,八天之間,給事中張文輔收到給皇上的奏摺計有一千一百六十件,共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所以君王如要獨裁,一定要龍精虎猛,不然一個月收到的奏摺將達到三千件以上,即平均每天要看並處理一百件公文。每件公文有三件事以上要辦。這個君王要有銅頭鐵臂,不然一定吃不消。 所以,明成祖以後,由翰林院的侍講、侍讀、編修、檢討等官員協助皇上閱卷,稱為「內閣」。 永樂、洪熙兩朝,皇上召內閣密商,但批答仍由皇上親筆。成祖時有解縉、胡廣入文淵閣助皇上閱卷。仁宗以後,有楊溥、楊士奇、楊榮稱「三楊」,以東宮師傅舊臣資格兼內閣學士銜,地位較前為隆,其他百僚地位均在內閣學士之下了。 至宣德時,內閣可用小票墨書,貼在奏章封面代皇上御批,謂之「條旨」。 至於皇上寫詔誥起草,唐時有中書舍人,後由翰林院的翰林即內閣學士代擬。明代的中書舍人只是七品小官,專職書寫而已。明代多數亦由內閣大學士起草。 明代的大臣,如內閣大學士,不易見到皇上。如憲宗成化以後,一直到熹宗天啟,前後共一百六十三年,其間只有孝宗弘治在位數年曾經延訪過大臣,而世宗、神宗二十餘年來並不視朝,大臣也從未見過皇帝。《萬曆野獲編》記述一個笑話道:憲宗患較輕微口吃之病,所以與大臣很少對話。有一天,召內閣學士萬眉州安、劉博野吉、劉壽光珝等人見憲宗,當皇上與他們談到時政時,他們均不能應對,只懂得叩頭呼「萬歲」而已,因此有「萬歲相公」之謔。明代中葉的帝王多數不見群臣,趙翼的書中也有記述。 所以明代中葉,各君王與大學士諸大臣很少相見,相見也不過視朝數刻,君或不識臣,臣或不與君王交一言,君臣之間只是「章奏批答相關接,刑名法度相維持而已」。總之,明代君王昏惰,明代政情安得不亂也。 由於皇上懶理政事,於是歷朝權臣,時有產生,如世宗時,有夏言、嚴嵩操弄大權。嚴嵩控政弄權達二十年之久。明代君王有的實行重法,有的則荒怠不理政事,這都足以使權臣弄權。內閣學士之權最大是票擬,但不能直接見君王,中間隔著太監。 第四十二章 明代太監弄權 明代的皇帝並不親赴內閣關注政務,只是讓內閣學士票擬,此票擬必須由太監遞上,因此司禮監之權,往往超越內閣學士,意即太監之權比宰相還大。 武宗時之太監劉瑾專權更甚,大臣凡有奏議,竟有改易者。劉瑾這個司禮監,每月呈給武宗皇上之奏疏,必定趁皇上正在嬉戲時,於是令皇上厭煩,不欲理政事,便斥責道:「我用你來幹什麼?現在又來煩我,快走開。」其實劉瑾本意就是想造成此現象,則他便可乘機弄權矣!於是,每有奏事,劉瑾便代皇上裁決,不再告訴皇上。但劉瑾不學無術,批語荒唐,靠其助手焦芳替他潤色。為此事,大臣李東陽首上疏皇上告狀,謂劉瑾竊得皇上批答之權,而抵制他們內閣大臣,非常痛恨。其實洪武時曾鑄鐵牌,掛於宮中,謂:「內臣不得干預政事。」但永樂開始,太監就弄權了。此後太監弄權日益囂張。因此,以後內閣學士等大臣想把握政權者,往往先得交結內監。即使是為皇上信任權重一時的張居正,當時亦不得不交結太監馮保。 清儒黃梨洲言:明代政府之敗壞,乃自明太祖廢宰相始。明代一面廢相,一面施行嚴刑峻法。如太祖時設錦衣衛獄;永樂時設東廠,由宦官管治;憲宗時設西廠。武宗時,由劉瑾管西廠。神宗時,由馮保管「內廠」,即是變相的西廠。魏忠賢時,兼設內、外兩廠,刑罰更毒。這些成為皇帝的私法庭,可不經政府司法機關,私自處分朝臣,甚至虐殺,其權均操於太監之手。 總之,永樂年間,設立內監協助有功大臣處理軍紀事務,需太監更多。派軍出征邊疆時亦派太監為監軍,協助邊塞的巡視,因此太監權力遂侵入於軍事。 其後,明代皇莊之管理,礦稅之查收,還有上供、采造等有關財務的措施,也讓太監插手,又如永樂中鄭和下西洋,侯顯出使西番,馬騏鎮壓交趾,都用太監出使。到熹宗時,司禮監魏忠賢大權在握。有浙江巡撫潘汝楨者,竟為魏忠賢在天啟六年立生祠,可謂馬屁逢迎,無所不用其極。亦有建議將魏忠賢配孔子者,實在十分荒唐。到崇禎年間,重罰搞事內監,有充軍者,有處決者,有革職閒住者,太監弄權亂政之風遂被壓抑。 第四十三章 明代之黨禍 明代中葉以後,由於太監弄權,諂媚之風大盛,造成政局混亂。如嚴嵩當國時,朝中士人認他為義父者多達三十餘輩。張居正患病時,朝中幾乎全體大臣都為他設蘸祈福,朝中及地方官吏一致出動響應,只有一個顧憲成守正不阿,堅決不參與阿諛奉承。此種反諂媚阿諛之風影響及於講學之書院,於是張居正出而盡力摧毀天下書院,魏忠賢則前後兩次殺六君子十二人,於是明之黨禍開始大興。 由於明代政權黑暗,賄賂極盛。王振弄權時,有朝臣見他,必須付出巨金,才可獲得升遷等好處。當王振籍沒時,在他家中搜出金銀六十餘庫,玉一百盤,珊瑚六七尺長者二十多株。又如太監李廣死後,明孝宗搜查得眾大臣賄賂給他的黃金白銀各千百石。劉瑾失敗後,抄家查得大玉帶八十束,黃金二百五十萬兩,銀五千萬餘兩,其他珍寶無數。劉瑾弄權不過六七年而已。嚴嵩為相二十年,籍沒時黃金三萬餘兩,白金二百餘萬兩,珍寶無數。 當時不但朝中大臣要賄賂,即州縣小吏,亦要用錢買位。每逢戶部發邊餉,早上一取出,下午就搬進了嚴嵩府中。輸邊者只有四成,饋嵩卻有六成,即嵩之家人亦饋贈達數十萬。當時政府庫房積存已不足以支付邊餉一年之費,而嵩所積存之金銀財富卻可支用多年。嵩本籍為袁州,卻廣置良田美宅於南京等地達數十處。又如陳演罷相,無法帶走其所積存之財富,遂為闖賊所得。於是遂興起黨禍,流寇隨處亂竄,明室之國脈安得不岌岌可危。 第四十四章 明代之教育制度 一、明代之貢舉制 明太祖重視教育,重視辦學校,因為辦政務非用讀書人不可。其貢舉制十分完備。 據《永樂大典》記載,洪武八年頒發學校貢舉制度,各地方分辦兩種學校:一種是府、州、縣辦理的學舍,有定額,每天供應生員飲食;一種是鄉里辦學舍,每三十五家辦一「社學」,生員沒有定額。 府、州、縣所招收的學生以官員子弟及普通百姓子弟之優秀者、年十五歲以上、讀過「四書」的為合格。科目有經、史、禮、律、樂、射、算等項。每月有小考,大考三年一次。成績優秀者,先送到行省,再選拔最優者送至京師,妻子可隨行,負責一切費用。學成後由天子召見,分科擢用。其任用之職務有御史、知州、知縣、教官、經歷、縣丞、部院書吏奏差、五府掾史等。 至於鄉里學舍之教師,由郡守縣令選擇有學行者擔任之。鄉學亦三年一大考,師生均有升級制度。明代之辦學校,其盛況超過了唐宋時期。 明代府、州、縣各地方均辦儒學,全國教官共四千一百餘人,弟子無數。生員如不入學則不得參加科舉考試,即是學校與考試兩制度融合為一,比唐宋時期更為進步。明末時,此制度已漸廢壞,實在十分可惜。 至於國子監學生,相當於今日京師之國立大學學生畢業後分發到諸衙門先學習吏事,亦有派到外面去辦理田賦、清查戶口冊及興修水利等。凡有出身優異者,至少可擔任府、州、縣的六品以上官員。如洪武二十六年,將全部國子監畢業生六十四名調派擔任布政使與按察使,以及參議、副使、僉事等官,甚至有擔任四方大吏者。 明代的國學亦比唐宋時期為佳。學生出來,給予歷練,待遇亦佳。到了明代中葉,名儒輩出。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 翰林院唐朝才開始設立,相當於秦漢初年之博士及郎官。漢武帝時多用文學之士擔任侍中,可參與國政,幾可奪宰相之權。 宋代的翰林學士,亦在皇上身旁掌理制誥、侍從備顧問,為讀書人所樂於擔任。 到了明代,翰林院規模更形宏大,成為中央政府內一最高之學術集團,與皇室關係密切。內閣學士便是從翰林院分出來。 英宗正統七年,翰林院落成,所有地位高的筵官、史官均歸入翰林院,稍後徑稱為「內閣」。此後輔導太子的詹事府官職,亦成為翰林院的旁支。 明代翰林院還有一創舉,即增設庶吉士。永樂年間開始,成績最優的第一甲等可入翰林,凡二甲、三甲則為庶吉士。最先庶吉士可進學於內閣。庶吉士需要長時間之受教育,長則八九年,短的也要四五年,然後才可任官。有的不堪受長時期的學習,便改授其他職務。 翰林院可以說是儲才養望之地,又可網羅名儒後秀,儲才備用。故翰林學士除了擔任講官、史官、修書等職務外,還有如議禮、審樂,定製度、律令,論薦人才,指斥奸佞等職務。 所以翰林學士是為國儲才以便大用,而庶吉士則為英俊後起,侍從台閣,可飽受親切的教育,以作為國家未來的候補人才,對政治人才的栽培,也非常重要。此後清代亦沿襲此制度,造就了不少為國服務的人才,在政治上、學術上的貢獻非常大。 三、明代之察舉制 明初罷科舉。十年後又厲行察舉制,同期又兼行薦舉制。中外大小臣工,都有權推舉。即使最低下之倉庫雜流,亦可推舉文學才幹之士。因此隱居于山林茅屋者,無不均可受推舉而上達中央政府。曾經有一年推舉達三千七百餘人,即使最少者亦每年達一千九百餘人。 因此,有布衣平民上達中央外任大官者亦不可勝數,因為選用人才不拘資格也,故有直接成為大學士者,亦有擔任尚書侍郎者。永樂年間,有入翰林院為翰林者,在地方上則有升任藩司高官的。 又容許富戶、耆民晉見皇上,如果奏對稱旨,便可獲得好職位的美官。 同時,明代又獎勵人民上書言事。即使職務低下如百工、技藝,也可上書給皇上,甚至可直接與皇帝應對答問。自明初直至宣宗、英宗,即使是看關之卒吏、荷槍之小兵,只要陳說允當,即可升遷至帝閣任職。即使到了英宗、景帝時期,亦多至不可勝數。 第四十五章 明代之吏治 明代雖已取消門下省長官,但仍保留六科給事中。凡有聖旨下來,必先經過六科給事中,凡有不當之處,六科給事中有權駁正,再發給部,稱為「科參」。其下屬不敢違背科參而自我行事。給事中亦有權參與廷議大事、廷推大臣或重罰大臣。 因此,如果君王賢明,則學校貢舉制認真推行,翰苑制度認真培養人才,使地方官僚以及民眾人人奮發有為。故自明太祖以來,吏治清明達百餘年。當時之地方官,常有人民乞留而留任,且有升官者,由地方小吏升為中央大官者比比皆是。亦有由中央尚書出任為地方布政使者,由侍郎升任為參政者,並重罰貪吏,故明代之吏治,實超越唐宋之上,幾乎有兩漢之風也。即使到明代晚年之英宗、武宗時期,仍然民心安定,亦少貪瀆之吏使然。 但嚴格來說,英宗天順以後,巡撫地方大員漸漸專權自大,使監司、牧守不能暢所發揮其諫政,遂造成重內輕外,即中央政府特受重視,而致忽略於地方政府之施政。 又如明初沿襲唐代之府兵制度,自京師一直到郡、縣皆設置衛所制度。凡地方上一郡所,連郡者設衛。大約以五千二百人設一衛,一千一百二十八人設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設百戶所。地方上由都司統領,中央由五軍都督總管。遇作戰時,命將任總兵官,統領衛所之軍兵。戰事完畢,則將上所佩印交還給中央,官軍各回衛所。每軍給田五十畝,如田肥者減為三十、二十畝,如田瘠者則增為百畝、七十畝。最盛時衛所軍達百餘萬,中央須供應糧餉五百餘萬石,官俸兵糧均從此出。故明太祖曾自負地說:「吾養兵百萬,要不費百姓一粒米。」較魏晉時期為優。 此外,明代洪武時尚有整頓賦稅之黃冊與魚鱗冊,後來清代亦一直沿此制度。 又如武功,明代亦足以與漢唐相媲美。 大體言之,明代的政治設施,雖然並非十分理想,但自兩漢、唐宋以來,明代亦可算是一個昌明時期。可惜嘉靖、隆慶以後,吏治日衰,民生日苦,遂趨於亡國矣。 第四十六章 明代之政制 今再談及明代政制之腐化。 由於明代承平年歲甚久,遂使科舉進士日重而學校貢舉日輕。但學校可培育社會需用之人才,科舉卻只是就社會現有之人才中選拔之,薦舉更為稀少。於是人才多由科舉進士中出。 英宗天順年間開始,非進士不得入翰林,非翰林不准入內閣,但翰林人才只限於某些科目,並非完全齊備。而此後之庶吉士變成有名無實,並不再受重視。但當時之進士,沒有理想職位時多數請假返鄉,甚至有家居數十年者,等到有尚書侍郎的官職,才入朝供職。 明代之翰林院為儲備人才之地,吏部則為選舉人才之所,此兩處為明代所特重。 明代吏部的選舉法有四種:一為學校,二為科目,三為薦舉,四為銓選。天下人才,大致出於上述四類。可見吏部之權重。 當翰林院無法培植人才時,吏部選舉曾有用抽籤之法,分四個地區抽籤:一為東北,以北京、山東地區為主;二為東南,以江、浙、閩、桂及江西為主;三為西北,以陝西、山西為主;四為西南,以湖廣、四川、雲南、貴州為主。官方與民間均十分贊同,認為十分公平。 至於科舉,則初為考經義,後變為八股。顧亭林謂:「科舉之害,等同焚書,而敗壞人才,甚於咸陽之坑儒。」因此造成明代士人與官僚學識空虛,胸無點墨。由於明代帝王怠惰專橫,雖然當時風氣獎勵廷臣發表議論,但由於空疏無學,只是叫囂而已,遂至於以議論誤國。 朝中大臣趨炎附勢諂媚成風,互為傾軋,遂使黨爭日烈。地方官員則毫無教養,浪費公款,無補時政。而土豪劣紳與日俱增。顧亭林《日知錄》批評道:「萬曆以前,朝政尚是小康。而萬曆以後,有法令而無教化,造成老者不教,幼者不學,成為俗之不祥。」當時之人只是空談明心見性,而不談修己治人之實學。萬曆間人看書不看首尾,只看中間兩三行。其所著書,多是盜竊。因此造成社會日亂,神州傾覆。 由於明代世局平靜,武備軍事相應鬆懈了。軍政盡歸兵部統管,邊疆遇有騷擾,調兵撥餉統由兵部主理。武臣總兵毫無話事權。此後之衛所空洞無兵可用,致生募兵之制。 明代政治,起初靠君王有獨裁之權,下有清廉負責之大臣,故尚可支撐大局。但由於宦官攬權,官僚不負責,造成政治教育破產,兵制、田賦崩潰,最後是國家經濟破產。 至於明代財政,英宗以後,亦日見缺乏。其原因是皇宮內府供奉日廣,皇室衣著重視新巧,飲食日費巨萬。嘉靖、隆慶年間,皇室僱傭之廚工多達四千一百餘名,其奢侈可見一斑。又如武宗修理宮殿,即加征田賦一百萬兩。再加上歷朝宦官之貪瀆,所費更多。 其次是宗藩。唐室的宗親分散於民間,明室的宗親則分封列爵,不農不仕。正德年間,已有皇室親王三十,郡王二百十五,將軍、中尉二千七百。到了嘉靖年間,經御史林潤公布,天下百姓供京師糧四百萬石,但要供應皇室宗親祿米卻需八百五十三萬石,即使全部供給諸府,還不足一半。此後歷朝所欠供之祿米,年復一年,日益加重,皇室更難負擔。 第三是冗官,尤其是武官過多。如景泰年間,京都衛所武職,一衛已有二千餘人,全部三萬餘人,每歲需銀四十八萬兩,米三十六萬石,其他薪俸等動經百萬。耗損國家儲備,極為巨大。 嘉靖時,大臣劉體乾上疏道:「歷代官員數目,漢代七千八百名,唐一萬八千名,宋代冗官極多,至三萬四千名。但到了明代成化五年,武職已逾八萬,合文武官員達十餘萬,比宋代多數倍矣。」可見夏、秋稅糧不足支付甚巨。 以上數端,使王室欠缺祿米,衛所缺月糧,邊疆缺軍餉,各省缺俸銀,且冗官日多,募兵日增實減,因此民窮財盡,遂成亡國致命之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