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 第二十三章 元帝國的組織

傅樂成 《中國通史》
一、開國規模 (一)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 元朝的政治規模,大致是在世祖時奠定的。世祖以前的太祖、太宗、憲宗時代,蒙古人忙於南進西征,日以開疆闢土為務。雖然太宗信任遼人耶律楚材,定立若干典制,但事實上其政治組織及精神,仍含有相當部族化的成分。至世祖,局面已大致穩定,因此開始比較注意政治的規劃。他較能任用漢人,吸收漢化,創立了元帝國的開國規模。元代的制度,一部分襲取漢制,諸如皇位世襲制、中央及地方官制、財制(鈔法)等,採納漢制之處甚多;一部分則保持蒙古舊法,諸如以喇嘛教為國教以及擴大「站赤」(驛站)制度等。但蒙古人吸收漢化的態度,並不積極,漢化的程度,也不深厚。世祖自滅宋以後,便漸漸疏斥漢臣,其後諸帝,對漢人更為忌視,因此元室始終未能大規模地接受中國文化和傳統政治思想,也始終未能完全脫離遊牧民族的本色。元代的政治,無論其效能或目的,都沒有達到統治漢人的標準,其迅速崩潰,自是必然的結果。 元代的中央官制,仍然承襲宋代文武分權的制度,以中書省總理政務,樞密院執掌兵權。其不同於前代的,是中書省成為惟一的中央最高政務機關。門下省早於南宋時撤銷,元仍不置。尚書省則時置時罷,世祖時曾兩度設置,不久罷除,前後不過數年;其後武宗時又一度恢復,但也只有二三年,所以元代等於沒有尚書省。尚書省的職權,因此劃歸中書省,六部也隨著改統於中書省。三省制演變至元,最高政務機關已由多元化變為一元化,這是明清兩代內閣制的先驅。至於中書省的組織,大體仿南宋之制。宰相仍是多元的,而其名目的龐雜,則為歷代所少見,計有:中書令,司統率百官,總理政務,常以皇太子兼之;左右丞相,位居中書令之次,令缺則總領省事;平章政事,位次丞相,凡軍國重事,無不參決。又有左右丞、參政,均為副相之職,但前者地位較高;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則各有尚書、侍郎。其他機關,如樞密院、御史台,其職掌及組織,亦大略同於宋代。此外又有集賢院(掌學校)、宣徽院(掌御膳)、太常禮儀院、太史院、太醫院、將作院、通政院(掌驛傳)等,略同於前代的九寺諸監。諸院中又有宣政院,掌佛教僧徒,兼治吐蕃,則是前代所沒有的。 地方政區,仍保存宋代的路、府等舊稱,但在路之上,又設有「行中書省」(簡稱「行省」),作為地方區劃的最高單位。這種制度,承襲自金。世祖中統元年(1260),於國內置十路宣撫司,次年罷之。三年(1262),改置十路宣慰司,漸成定製。同年,置陝西、四川行省。其後直至滅宋,十七年間,元的地方行政,采宣慰司與行省並行的制度。行省續有增設,其設省的地區,多為西夏、大理舊壤,以及南宋新失之地。當時行省長官的稱號,是「中書省臣出行省事」,並非定製,至滅宋以後,其制才確定不移。元自滅宋,至英宗至治元年(1321),先後設十一行省。此外尚有中書省直轄的路、州,號稱「腹里」。至元朝末年,行省增至十五。每省置丞相一員,為最高長官。其下有平章、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等官,名稱大略與中書省同。茲將腹里及十一行省的範圍,表列於下: (一)中書省(腹里) 治大都(今北京),凡轄路二十九,直隸州八,屬府三,屬州九十一(直隸府州為直屬於中書省的府州,屬府州為屬於路的府州)。約有今河北、山東、山西三省,河南北部及內蒙古東部、南部地。 (二)嶺北行中書省 治和林(今蒙古國庫倫西南),統路一。有今蒙古國及西伯利亞南部地。 (三)遼陽行中書省 治遼陽(今遼寧遼陽市),轄路七,直隸府一,屬州十二。有今東北三省大部(西北部屬嶺北省)及朝鮮半島北部。 (四)陝西行中書省 治奉元(今陝西西安市),轄路四,直隸府五,直隸州二十七,屬州十二。有今陝西省全境,內蒙古南部,甘肅省東南部,四川省西北部,以及青海省東隅。 (五)甘肅行中書省 治甘州(今甘肅張掖市),轄路七,直隸州二,屬州五。有今寧夏全境、甘肅省西北部及青海省東北隅地。 (六)河南、江北中書省 治汴梁(今河南開封市),轄路十二,直隸府七,直隸州一,屬州三十四。有今河南省黃河以南,江蘇、安徽、湖北三省長江以北地。 (七)江浙行中書省 治杭州(今浙江杭州市),領路三十,直隸府一,直隸州二,屬州二十六。有今江蘇、安徽二省長江以南,浙江、福建二省全部及江西省東北隅地。 (八)江西行中書省 治龍興(今江西南昌市),轄路十八,直隸州九,屬州十三。有今江西、廣東二省大部地。 (九)湖廣行中書省 治武昌(今湖北武昌市),領路三十,直隸府三,直隸州十三,屬州十七。有今湖北省東南隅,湖南、廣西二省全部,貴州省大部及廣東省西南部。 (十)四川行中書省 治成都(今四川成都市),轄路九,直隸府三,屬府二,屬州三十六。有今四川省大部及陝西省西南隅地。 (十一)雲南行中書省 治中慶(今雲南昆明市),轄路三十七,直隸府二,屬府三,屬州五十四。有今雲南省大部及四川、貴州西南隅地。 (十二)征東行中書省 與高麗國同治開城(今韓國開城)。有今朝鮮半島中南部地,以高麗王為左丞相以治之,內政仍其舊,僅置府二。 以上十二行政區,凡轄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縣一千一百二十七。此外於湖廣境內,設安撫司十五,以統理外族。又於湖廣、四川境內衝要之地,分置軍四。[參看《元史》卷五十八至六十三《地理志》]地方行政首長,類皆蒙漢兼置,蒙人掌握大權,漢人為其副貳。每路設達魯花赤及總管各一員,前者以蒙人充任,後者為前者的副貳,多以漢人充任。府、州、縣均以達魯花赤為正官,尹副之。州、縣均分上中下三等,中下州則改州尹為知州。此外,邊區的軍和安撫司,約當內地的下州,也置達魯花赤,其副貳則兼用當地的土人。 (二)政治階級的劃分 元人入主中國後,自居於戰勝者的地位,歧視外族最甚,對待漢人尤其苛刻。元室分全國人民為四個階級:一為蒙古人,又稱「國人」。二為色目人,包括西域各部族,共三十餘族,又稱「諸國人」。三為漢人,即原受遼金統治的黃河流域的中國人。四為南人,即原受南宋統治的長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中國人。這四個階級在政治上所受的待遇,極不平等,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正官必用蒙古人,次用色目人,漢人、南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貳。總計終元之世,漢人做到丞相的只有二人,就是世祖時的史天澤和順帝時的賀惟一。 世祖對學校甚為注意,他在位期間,曾設立國子學、蒙古國子學、回回國子學以及許多地方學,此外又有醫學、陰陽學及蒙古字學等。制度雖甚完備,但仍免不了種族的歧視,國子學生考試成績優良的,政府可授以官職,但待蒙古、色目人遠較漢人、南人為優。例如武宗時,蒙古人試法最寬,績優的授六品官;色目人稍嚴,績優的授七品官;漢人、南人最嚴,績優的僅授從七品官。仁宗時,開始以科舉取士,考試以經義為主,也有鄉試、會試、御試之分。進士分左右榜,蒙古、色目為右榜,漢人、南人為左榜。考試的科目和出身的待遇,也有難易厚薄的不同。例如蒙古、色目每試二場,只考經問及策;漢人、南人則試三場,除試經及策外,並試古賦、詔、誥、章、表等。凡蒙古人由科舉出身的,授從六品官,色目、漢人則遞降一級。[參看《元史》卷八十一《選舉志一》] 元政府對漢人的管制,也異常嚴密。立里甲之制,以二十家為一甲,以蒙古人為甲主,漢人惟命是從。此外更多立防禁,以限制漢人的行動,如禁止田獵以及習武藝、持兵器、集眾、夜行等。又屢次搜括民間的馬匹,世祖一代,即搜括民馬達二十餘萬匹。滅宋之初,元室曾以江南民戶分賜諸王、貴戚、功臣數十人,每人所得民戶,少則數十數百,多則數千數萬,甚至有多達十萬戶的,於是無數漢人,淪為奴隸。蒙古人既擁有大批奴隸,更復強占田地,作為牧場,因此他們不但是政治上的主人,也是經濟上的特權階級。 蒙古人長於戰爭,卻不善於理財,因此賦斂的事,多委之於色目人。蒙古人最信任回人(包括波斯、大食、突厥、回鶻等族的伊斯蘭教徒),以他們代為經營銀錢,而取其息。回人從中圖利,或以高利轉貸於人,或從事各種賈販,甚至詐稱財貨被劫而責償於民。因此回人致富者極多,相率殖產,卜居於中國,以江南為最盛。而元室對回人的待遇,也較對漢人優厚許多。[參看錢穆《國史大綱》下冊,頁四六三至四六六] 漢人中地位較高的,只有工匠,蒙古人對他們甚為重視。因為蒙古起於草原,文化水準甚低,工藝的知識與技巧,等於沒有,但為戰爭需要,不能不注意武器的製造。其後國土大擴,其族人日漸富庶,文化生活水準也隨之提高,為充實其起居玩好,因而需要精巧的工藝品。這些都是蒙古人始終重視工藝的主要原因。依蒙古的舊制,攻城不降者即屠之,但當屠城之際,只有工匠,可以倖免。滅宋後,元室曾籍江南民為工匠者三十萬戶,選其有業藝者十餘萬戶為匠戶,不與平民為伍。元人所設的官吏中,有所謂「匠職官」,如大都及各路,均有諸色人匠總管府;此外又隨處設局,各置專官,以製造各種工藝品。色目人以善造器械如甲、炮等而任要職的,為數甚多。軍中因需造甲箭,所需工匠更多,因此工匠遂成為兵種之一,稱為「匠軍」。至於絕大多數務農的漢人,其生活的苦況,是可想而知的。[參看孫克寬《〈元史·百官志〉的工匠組織》(載《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一輯第六冊)] (三)財政與兵刑 元室的統治中國,缺少一種合理的政治理想,同時也不知道所謂政治責任。它的政治要務,只有兩項:一是征斂財賦,以滿足統治階級的欲望;一是防制反動,以維持其繼續的征斂。由前者形成的,是極其繁重的稅課;由後者形成的,是龐大的鎮壓武力和不平等的法律。 世祖時,先後任用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等計臣,以聚斂為務。滅宋後不久,便制定若干稅法,異常繁重。當時的稅法,南北不同。北方地區,分地稅、丁稅二種,地稅按地畝計算,丁稅計丁繳納,皆輸粟為稅。但地稅丁稅不並納,丁稅多地稅少的納丁稅,反之納地稅。稅戶分全科戶、減半科戶、協濟戶等。丁稅全科戶每丁納粟三石,驅丁(男性奴隸)一石;減半科戶每丁一石;協濟戶每丁一石。地稅全科戶每畝稅粟三升,協濟戶同。江南地區,世祖初滅宋,仍仿唐宋兩稅法,分夏稅、秋稅,均輸糧。數年後,改為折輸綿絹雜物。既而又改令以三分之一輸米,其餘折合鈔價交納。 常賦以外,又有「科差」,亦即以財物代役。科差有絲料、包銀二項,也是依稅戶的等第,定科納的數目。例如全科戶當出絲一斤六兩四錢,包銀四兩。又有「額外課」,名目多至三十二種,民間的一草一木,幾乎都是征課的對象。此外各種商貨及冶鐵,也都徵稅;鹽、茶、酒、醋,則由政府專賣。種種搜括,可以說無微不至。中葉以後,稅課所入,又較世祖時增二十餘倍,於是民生益困。 元室又採行鈔法,以鈔票代現錢。世祖中統元年(1260),始造交鈔。其法系以絲為本,每銀五十兩,可兌換絲鈔一千兩,一切物價,皆以絲價為標準。民間流行的,均為鈔票,現款則存入各路的官庫。既而又造「中統元寶鈔」,元寶鈔為錢票,以文計者七種,即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貫計者二種,即一貫文、二貫文,每一貫同交鈔一兩。至元十二年(1275),添造「厘鈔」,分二文、三文、五文三種,數年後,以使用不便而廢止。二十四年(1287),改造「至元鈔」,自二貫至五文,凡十一等,與中統鈔並行。其後發行漸濫,鈔票價格日益低落。又因舊鈔破爛,不能換取新鈔,人民的損失甚大,而奸民又常造偽鈔,於是鈔法大亂,貶值益甚。元末鈔票十錠(五十貫為一錠),尚不能易粟一斗。 元朝的軍隊,也分四個等級:一是蒙古軍,是以蒙古人組成的軍隊,也是元室軍隊的主幹。蒙古人凡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者,皆服兵役,其童子稍長者也隸兵籍,稱「漸丁軍」。二是探馬赤軍,始建於太宗時,它是蒙古以外的諸邊疆部族所組成的。三是漢軍,是蒙古入中原後,發民為兵而組成的。四是新附軍,是由南方的宋人所組成的。此外又有匠軍及質子軍(將校子弟之從軍者,又名禿魯華軍),但非常制。領兵之官,長萬夫者為萬戶,千夫者為千戶,百夫者為百戶。皇帝另有宿衛之士,由貴族子弟充任,名「怯薛歹」,以四「怯薛」領之。世祖統一中國後,更定製度,內則禁軍置前、後、左、右、中五衛,各置親軍都指揮使,外則萬戶之下置總管,千戶之下置總把,百戶之下置彈壓,而以樞密院總領之。有征伐則置行樞密院,事已則罷。為防制漢人起見,地方衝要之地,皆以蒙古軍及探馬赤軍戍守,江淮以南始以漢軍及新附軍屯駐。軍士的冊籍,掌於樞密院,除一二長官外,他人皆不知其實數,以防漢族窺其虛實。但各地駐軍長官,世守不易,多與富人結黨,侵漁百姓,因此將卒流於驕惰,武力乃日就衰落。 元代中統元寶交鈔,此鈔面值為一貫。 蒙古入中原後,最初沿用金的刑法,甚為嚴苛。元世祖滅南宋,開始制定新律,名曰《至元新格》。《元律》仍因循前代刑法,備笞、杖、徒、流、死五刑之制,用法則頗從輕典,對死刑的判決,可稱審慎。但其弊生於寬縱,以致凶頑不法之徒,不知戒懼,而善良百姓,反無以申其冤抑。同時因元室尊崇宗教,僧道在法律上享有特權,僧道犯輕罪者,有司可以不問。而法律對待蒙古人及漢人,更不平等,例如蒙古人因爭鬥或酒醉毆死漢人,不過罰其出征,並征其燒埋銀而已。 二、社會情況 (一)宗教 蒙古大帝國(包括元及四汗國)跨有歐亞兩洲,幅員極廣,而其版圖內的民族,也異常複雜。他們各自信仰不同的宗教,用以維持其政治及社會秩序。西方各汗國,多崇信基督教和回教,而東方大汗的元,則以喇嘛教為國教。同時,蒙古人對於宗教,採取寬容的態度,即以元室而論,他們雖崇信喇嘛教,但對其他宗教,也任其存在。因此不論中國固有或是外國傳入的宗教,都能自由發展,一時稱盛。 喇嘛教為佛教密宗的一支,約於唐中期傳入吐蕃,專以祈禱禁咒為事。佛教自唐代遭會昌法難,其後宣宗雖恢復佛法,但盛況已不如昔。後周世宗時,佛教再度遭受打擊。至宋,佛教在累代帝王的保護下,頗有復興之象。當時禪宗及其他諸宗,均大師輩出,但人才之盛,已遠不如唐代。北宋末年,因徽宗篤信道教,也曾一度排佛。南渡以後,理學昌盛,佛教益趨不振。元世祖時,喇嘛教傳入中國。這時密宗在中國衰微已久,喇嘛教既入中土,由於元室的崇奉,在政治及社會上,均占有極高的地位。 世祖初伐吐蕃時,曾與喇嘛扮底達講和,可見當時喇嘛教在吐蕃的勢力之大。吐蕃既服,世祖攜喇嘛八思巴而歸,即位以後,尊為國師,號為「大寶法王」。他曾為蒙古創製新字,在此以前,蒙古並沒有文字,文書多借用畏吾兒文。其後八思巴返回吐蕃,世祖授以吐蕃的統治權,以酬其勞績,這是以宗教領袖統治吐蕃的開始。而喇嘛教在中國的流布,也日益廣大。世祖以後,歷朝皇帝即位時,俱受喇嘛教戒律,漸至蒙古各部族,都奉其教。皇室用於佛事的錢財,要占國家政費的泰半。寺院擁有龐大的產業,而番僧更是驕縱不法,為害社會。例如世祖時,番僧楊璉真伽為江南釋教總統,曾發掘宋室諸陵,及其大臣冢墓百餘所;包庇平民不輸租賦者,達二萬三千戶。其餘如奪人產業、姦污婦女等類的事,更為習見。[參看《元史》卷二〇二《八思巴傳》;余元廠《西藏喇嘛教史》(載《現代佛教文選》)] 宋代尊奉道教,以真宗、徽宗為最。宋室姓趙氏,不能以老子為祖,真宗乃別造一道教之主,名趙玄郎,號為「玉皇大帝」。又賜信州道士張正隨(漢張道陵後裔)號為「虛靜先生」,為立授籙院及上清觀(今名太上清宮,在江西貴溪龍虎山上),免其租賦。其後張氏歷世相傳,皆由宋室賜號,是為正一教,世稱其教主為「正一天師」或「張天師」。此外並於京師大建宮觀,以宰相領之;各路也遍置宮觀,以侍從諸臣的退職者領之,號為「祠祿」,至南宋不改。徽宗信道益篤,自號「教主道君皇帝」,道教因而益盛。南宋諸帝,雖未加以提倡,但道教仍為民間所普遍信仰。張天師也仍舊是道教的宗主。北方在金人的統治下,道教的新宗派先後建立,最著者有全真教、太一教及真大教三派。全真教為金世宗時道士王喆所創,此派主「修命」之說,先使人修孝謹純一之德,然後學道。太一教為金熙宗時道士蕭抱真所創,因傳太一三元法籙之術而得名。真大教為金季道士劉德仁所創,其教以苦節危行為宗旨,不妄取於人,不苟侈於己。 蒙古初盛時,全真教道士邱處機(自號「長春子」)甚受成吉思汗的禮遇,命其掌管全國宗教。真大教自劉德仁五傳至酈希誠,見知於憲宗蒙哥,始名其教曰真大教,授希誠太玄真人,掌管教務。太一教自蕭抱真五傳至李居壽,世祖於京師建太一宮,命居壽居之,並賜以太一掌教宗師印。但元室崇信喇嘛教,僧徒氣焰極盛,相形之下,道教的光彩大減。世祖並曾命燒去若干「捏合不實」的道教經典如《老子化胡經》等,禁止官民人等收藏此類文字。但除此之外,並沒有其他迫害行為。[參看傅勤家《道教史》,頁二〇七至二〇九]世祖以後的各代君主,對於各派首領,也都加以封號。道教在民間,極為流行。 元代基督教通稱「也里可溫教」,「也里可溫」約有三解,即「福分人」、「徒眾」及「上帝之子」。唐時,基督教支派的景教(即聶斯托里派),曾經流行中國,後因武宗的禁止而至絕跡。到元,基督教再度傳入中國。當蒙古人數度西征時,正值歐洲人組織十字軍討伐西亞的回教徒。蒙軍於西征途中,擊破不少回教國家,因此歐洲的基督教徒,頗想與蒙古聯盟,以夾擊回教徒。定宗貴由時,羅馬教皇曾派遣使者,謁之於和林。世祖時,教廷又派法蘭西斯克派(Franciscans)教士東來,由海道至大都,世祖許其設堂傳教,信徒達數千人。南方的揚州、杭州、鎮江、泉州等地,則為聶斯托里派布道之區,其後基督教傳布日廣,今華北、西北、西南地區,均有教徒居住,時與佛道教徒發生衝突。而法聶兩派,也自相傾軋,以致始終未能奠定穩固的基礎。元末,羅馬教皇曾選定教士,委任主教,準備來華整頓教務,但以主其事者漠不關心,遂無結果。不久,元帝國崩潰,東西交通斷絕,基督教在中國也隨之消滅。 回教元時稱「木速蠻教」,自唐武宗時遭受打擊,其後雖在中國日漸銷歇,但流布於天山南路地區。成吉思汗興起後,西域回教國畏吾兒率先歸服,畏吾兒人且有從軍助征者。其後蒙古數度西征,西域回教徒仕於蒙古者益眾。世祖統一中國後,更盛用西域人,當時蒙古的王公大臣,也有信奉回教的。因此回教流傳中國,尤以西部邊地為盛,西南方的廣州、泉州、杭州、揚州以及雲南等地,也是回教徒集中之地。 (二)工商業與交通 唐代手工業已甚發達,主要的產品,則有苧布、紙及絲織品等。宋代手工業更有進步,且有分工專門的趨向,製造技術,也因之益加精巧。宋代的手工業品,最普遍的為衣料,其種類則異常繁多。如絲織品,即有綾、羅、、紗、等類,每類又分若干細目。其他如紙張、瓷器、漆器,都是當時著名的產品,與絲織品同為重要的出口貨,甚受外國的歡迎。元自太祖起,即獎勵工藝,每於戰爭中俘獲工匠,必予以優待。世祖仍然重視工藝,因此當時工部的組織龐大,設官特多,也可想見當時手工藝的興盛。義大利威尼斯人馬可波羅(Marco Polo),於世祖時來中國,仕於元廷,累官至樞密副使。他在中國居留達十七年,始返義大利。返國後,著《馬可·波羅遊記》一書,盛道中國的富庶。據遊記中說,當時中國手工業的發達以及產品的精良,都遠過歐洲。這部書不久轟動全歐,激起歐洲人對東方的興趣,他們爭來東方,以達成其通商、傳教和其他種種目的。 由於手工業的興盛,商業也隨之發達。唐末藩鎮及五代割據諸國,均重征商稅,以自贍給,因此商業遭受嚴重的摧殘。宋太祖開國之初,即厘定稅則,積極整頓,商業的發展,才步入正軌。其後商業日益發達,社會風氣也日趨奢侈。北宋的開封,南宋的臨安,都是當時大商業都市,其繁華綺靡,為史書所盛稱。南宋時,同業商人已有「團」、「行」的組織,類似現代的同業公會,用以保障其自身的利益,抗拒外來的侵犯,這是商業發達後的必然現象。元代的國際貿易,其盛況更超越宋代。 北宋時,西夏崛起,中國與西域的交通為其斷隔,雙方的貿易也因而停頓,但南方海港的貿易,仍不遜於唐代。南渡後,海上貿易益繁,泉州(今福建晉江市)、秀州(今浙江嘉興市)、溫州(今浙江溫州市),均為當時著名的通商口岸。及至蒙古大帝國興起,地兼歐亞兩洲,其間若干小國,都被消滅,因此中西交通,較前便利得多。而蒙古人又為了軍事的和政治的原因,異常重視交通的設施,諸如建築官道、設置驛站以及增修交通線上的守備等,更加增進交通的暢達。因此西域人及歐洲人由陸路或海路來華的,絡繹不絕。元世祖時,泉州、慶元(今浙江寧波鄞州區)、上海、澉浦(今浙江海鹽縣南)、杭州、廣州、溫州等地,均設有市舶司,而以泉州的商業為最盛。當時的出口貨物,仍以綢緞、瓷器、漆器等為大宗,入口貨則有香料、珍珠、寶石、毛氈及波斯繪畫等。 元代交通的發達,與驛站制度的完善有關。元代驛站,創於太宗窩闊台時,蒙語稱為「站赤」。其法於道路沿線設站,每站設置驛馬,以供政府運輸。其時察合台、欽察諸汗國,也於境內設驛站,相互銜接,交通稱便。世祖滅宋後,更通盤籌劃,制度益臻完備。除原有的驛站外,更設一種「急遞鋪」,專司遞送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急速文書。又創海上運輸的辦法,自江南運糧,以給京師,每年運糧達三百餘萬石。國際交通,約有三線。海道自泉州出口,遠航爪哇、馬來、印度、錫蘭、波斯及君斯坦丁等地。陸路有二道:一自敦煌經哈密及天山北路的察合台汗國境,然後貫穿欽察汗國,西至克里米亞(Crimea)半島諸港;一自敦煌經天山南路,越蔥嶺,然後至波斯諸城。這三條路,維持著東亞與西亞乃至歐洲間的交通,其盛況是空前的。 三、帝國的瓦解 (一)汗位繼承的鬥爭 蒙古的大汗,是各部族的共主,要由各部族公推,鐵木真的稱成吉思汗,便是各部族共上的尊號。其後太宗窩闊台之立,雖未先經部眾大會公推,但因有成吉思汗的遺命,部眾始無異議。到定宗貴由繼位,已有爭端。定宗歿後,太宗及拖雷後人,各欲爭立,憲宗蒙哥(拖雷長子)因拔都及兀良合台的援助,始得嗣位。憲宗嗣位後,分遣宗室諸王於邊遠地區,而以其弟忽必烈領治漢地民戶,由是太宗子孫與拖雷子孫,相互仇恨。 憲宗死後,世祖忽必烈更打破公推的慣例,於宋理宗景定元年(1260)自立於開平(今內蒙古正藍旗東閃電河北岸),世祖季弟阿里不哥不服,自即汗位於和林,世祖自將擊定之。繼而太宗孫海都叛于海押立(今巴爾喀什湖東南),元師討之,雖獲克捷,但以其地險遠,未能深入窮追,因此師還之後,海都勢力復熾。至元二十四年(1287),海都復誘鎮守遼東的宗室乃顏叛變。同年,世祖親征平之。二十六年(1289),海都犯邊,進至和林,世祖自將討之,海都退走。其後世祖常以親王宿將,統重兵駐守和林,而海都猖獗如故。世祖鑒於以前汗位繼承的紛爭,乃仿效漢制,定傳子之局。因其長子早死,乃立次子真金為太子。但自海都叛後,大汗的命令,不能推行於各汗國,蒙古大帝國因以解體者達五十年。而世祖以後皇位繼承的鬥爭,仍不因傳子之局已定而稍減。 至元三十一年(1294),世祖死。而太子真金先死,因此諸王中頗有覬覦帝位者。重臣伯顏,奉世祖遺命,立真金第三子鐵穆耳,是為成宗,諸王始無異議。成宗大德五年(1301),海都大舉入寇,成宗命兄子海山擊之,海都走死,子察八兒立,其勢遂衰。成宗在位十三年而死,太子德壽早卒,左丞相阿忽台等謀奉皇后臨朝,並以宗室阿難答(世祖三子忙哥剌之子)輔政。而海山弟愛育黎拔力八達與右丞相哈剌哈孫遣使迎海山於漠北,並殺阿忽台等。海山至大都(今北京),殺皇后及阿難答,然後即位,是為武宗。武宗至大三年(1310),察八兒入朝,蒙古大帝國經五十年的分裂,至是再告統一。但諸汗國皆漸趨衰亂,元政也日益敗壞。 至大四年(1311),武宗死,弟愛育黎拔力八達繼立,是為仁宗。仁宗本有傳位武宗子和之約,因奸相鐵木迭兒進言,乃有傳子之意,因於延祐二年(1315),出和鎮雲南。武宗舊臣皆感憤怒,遂於次年奉和謀叛,事敗走漠北,依察合台汗國,仁宗乃立皇子碩德八剌為太子。七年(1320),仁宗死,太子即位,是為英宗。至治三年(1323),英宗為臣下所弒,諸王迎立也孫鐵木兒(成宗侄)於北邊,是為泰定帝。 致和元年(1328),泰定帝歿於上都(即開平),太子阿速吉八繼位,是為天順帝,年方九歲。大臣燕帖木兒時在大都,嘗受武宗恩寵,因而思立其子,既聞泰定帝死,乃迫脅百官,迎武宗長子和於漠北,次子圖帖睦爾於江陵(今湖北江陵縣)。同年,圖帖睦爾先至大都,即皇帝位,是為文宗。天順帝遣兵來伐,為燕帖木兒所敗,天順帝不知所終。次年,和也即位於漠北,是為明宗。文宗遜位,並遣燕帖木兒往迎明宗,明宗乃立文宗為皇太子。既而明宗暴死,文宗復即帝位。至順三年(1332),文宗死。其後立明宗次子懿璘質班,是為寧宗,時年七歲,在位僅兩月而死。文宗後復立寧宗兄妥歡帖睦爾,是為順帝。 自成宗(1294年即位)至順帝(1333年即位),前後四十年間,竟更易了十個君主。他們至少有一半於嗣位時發生糾紛,掀起政變或戰爭;同時每次皇位繼承的爭執,多由臣下發動,真是歷代少有的怪現象。由於臣下操縱皇位繼承的鬥爭,常造成權臣的擅柄,如仁宗時的鐵木迭兒,文宗時的燕帖木兒,均專權驕恣,諸多不法。因此元的政治,始終無法步入正軌。 (二)順帝的失政 元朝的政治,始終沒有清明過,這方面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約有以下幾點:一、皇位繼承制度不健全,而致時生皇位繼承的鬥爭,造成政治局面的不穩。同時權臣每乘此種機會興起,專權跋扈,益增政治上的危機。二、君主們沒有接受漢族傳統的帝王教育,率多荒縱嗜利,窮奢極侈。他們任用計臣,搜括人民,造成政治上普遍的貪污風氣。三、過度的種族歧視,壓迫漢人,但其行政效率和組織,又不足以控制漢人,因而亂事時起,末年尤甚。四、崇信喇嘛,耗財過巨,而喇嘛又多驕縱不法,恣意擾民,社會為之騷亂。以上各點,只是元室表面上的政治缺失,至於造成這些缺失的根本原因,則與蒙古的民族性有密切的關係。蒙古人雖以善戰震驚世界,但就文化水準而言,仍不脫遊牧民族的本色。他們的保守性甚強,元代的皇帝,大都不懂漢文,對漢人的一切,也不求了解,只知以壓制、歧視作為統治漢人的手段。以部落社會的政治技術,去統治農商業社會的人群,自然是行不通的。蒙古自鐵木真稱大汗(1206)始,中經三次西征,建四汗國,直至忽必烈吞併南宋(1279),其間不過七十四年;滅宋之後,不過九十年(1279~1368),元帝國便歸於瓦解。其起滅的迅速,正是蒙古人「馬上得之,馬上治之」的結果。 元世祖後期,重用計臣,以事聚斂。他初以阿合馬掌財賦,興辦鐵冶,增加鹽稅,並調查江南各地戶口,以增稅課。盧世榮繼之,凡利之所在,莫不儘量爭取,後以貪橫伏誅。繼而世祖又寵任世榮黨桑哥,桑哥既用事,遣使清理諸路錢穀,法令苛急,四方騷動,其後也獲罪而死。元代政治的不良,在此時業已奠下基礎。成宗即位後,政治仍無起色,因緬甸內亂,用兵數年,死士卒及民夫數十萬人。政治上仍貪黷成風,曾有一次罷黜贓污官吏一萬八千四百七十三人,查出冤獄五千一百七十六事的紀錄。武宗好酒色,尤崇信番僧,番僧侵漁百姓,甚至毆打官吏王妃,武宗均置之不問,當時的政治如何,可以想見。仁宗最初頗有改革之志,武宗方死,即誅亂政大臣脫虎脫等,並引用舊臣程鵬飛等十餘人,共議大政,一時政治頗有改觀,但不久即寵信奸臣鐵木迭兒,並以計臣張閭檢括民田,務為貪刻,以致民不聊生,盜賊蜂起。仁宗以後,皇位繼承的鬥爭益烈,政治也更加紊亂。元中葉以後,國家稅收,較世祖時增加二十餘倍,但國用仍患不足。由於元室不能量入為出,而致佛事的靡費、諸王貴戚以及恩幸的賞賜,均漫無節制,因此雖儘量搜括,收支仍不能平衡。[參看《元史》卷九十三《食貨志一》,《新元史》卷六十八《食貨志一》] 順帝即位後,以權相伯顏(與元世祖時的伯顏同名)秉政,而自居深宮之中,不親政事。這時水旱疫疾以及地震山崩等災害,相繼而作,民生大困。至元三年(1337),廣東、河南、四川等地,發生民變。元廷愈忌漢人,禁止漢人南人攜帶軍器,伯顏更有盡殺張、王、劉、李、趙五姓漢人的建議,幸而未成事實。叛亂雖不久平定,但政治的頹風仍絲毫未改。六年(1340),伯顏因罪竄死,順帝繼以伯顏侄脫脫為右丞相,政治略有改革,但各地天災頻仍,叛亂不絕。 至正七年(1347),沿江盜起。這時的蒙人,早已失去昔年的勇武,因此無力平亂,甚至有時官軍萬數,反為劫賊數十人所敗。次年,方國珍起兵於台州(今浙江臨海市),攻陷溫州(今浙江溫州市),各地叛亂,日益擴大。十年(1350),元室更定鈔法。元自世祖以後,鈔票愈發愈多,幣值日低。至此更印新鈔,行之不久,物價騰貴,郡縣皆以貨物相交易,鈔票不能通行,國用大感睏乏。次年,元室以黃河屢次潰決,命賈魯為總治河防使,加以修治。魯徵用黃河南北軍民十七萬人從事修河,歷時八個月而就。魯治河頗有成績,但勞民動眾,益增百姓的反感,因此並未能發生安定民生的作用。相反的,亂事日趨嚴重,終使元室走上傾覆之途。 (三)群雄起兵與元室顛覆 元末,因政治腐敗,民亂四起,其中有一支專以宗教迷信惑眾作亂的,名白蓮會(又稱白蓮教)。元末有韓山童者,欒城(今河北欒城縣)人,自其祖父,即以白蓮會燒香惑眾。至山童,倡言天下大亂,彌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地區的愚民多信奉之。其信徒有劉福通者,潁州(今安徽阜陽市)人,更為山童鼓吹,謂山童為宋徽宗八世孫,當主中國,並謀起兵,以紅巾為標誌。事為官府發覺,捕誅山童,山童妻及子林兒逃走。福通乃於至正十一年(1351)糾眾而反,攻破潁州,連陷汝寧府(今河南汝南縣)及光州(今河南潢川縣)、息州(今河南息縣),聲勢日盛。十五年(1355),福通迎立韓林兒為帝,又號小明王,國號宋,都亳州(今安徽亳州市),並建元龍鳳。韓氏在下層社會中本有甚大魔力,又自稱宋後,以復興民族為號召,因此林兒稱帝後,各地起兵者,大都奉之為主。這時反元的勢力極盛,黃河南北以及陝西、寧夏、四川等地,莫不被其兵鋒,甚至一度攻陷上都。但他們各自為政,不易統率,力量既難集中,又無久遠的計劃,因此終不能顛覆元室的根本。 南方的起兵者,也有多起。長江下游及浙江地區以張士誠、方國珍勢力較大。士誠本以運鹽為業,於至正十三年(1353),結合鹽丁舉事。最初他據高郵(今江蘇高郵市),稱誠王,國號大周,其後移都平江(今江蘇蘇州市),並自稱吳王。他的地盤,最盛時南至紹興(今浙江紹興市),北至徐州,東至海,西至今皖西豫東一帶。國珍也以販鹽為業,起兵於至正八年(1348),他割據浙東,擾亂江南方面的海運。長江中部的起兵者有徐壽輝,他於十一年(1351)稱帝蘄水(今湖北浠水縣),國號天完,據有江西湖廣之地。二十年(1360),壽輝為部將陳友諒所殺,友諒自稱皇帝,國號曰漢,定都於武昌(今湖北武漢武昌區),盡有壽輝之地,勢力甚強。長江上游,則有明玉珍,他最初起兵於隨州(今湖北隨州市),響應徐壽輝,其後改向西北發展,轉戰於川陝之間。十七年(1357),乘川中空虛,守將內訌,乃攻陷重慶。最初他仍奉徐壽輝為主,二十二年(1362),始稱帝於重慶,國號曰夏。 朱元璋,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布達拉宮藏。 以上所說的群雄,雖然地大勢強,卻都不是最後的成功者。最後的勝利歸於朱元璋,他是恢復漢族故土、把元順帝趕到塞外去的英雄,也是後來大明帝國開國的皇帝。元璋,濠州鍾離(今安徽鳳陽縣東北)人,幼年家貧,父母兄相繼病歿,因孤獨無依,曾入當地的皇覺寺為僧,並常行乞於合肥(今安徽合肥市)及其附近諸州。至正十二年(1352),郭子興起兵於濠州,元璋從之,屢立戰功。次年,元璋取滁州(今安徽滁州市),而子興勢力日弱,以所部萬餘人就元璋。十五年(1355),子興病死,元璋得統其餘眾。次年,元璋攻下集慶路(治今江蘇南京市),自號吳公,並稱臣於韓林兒,奉龍鳳年號。他的地盤介於張士誠、徐壽輝之間,東西應戰,異常艱苦。 鄱陽湖之戰作戰經過示意圖。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四月,陳友諒趁朱元璋主力在外,江南空虛,集六十萬大軍圍攻江南要地洪都。朱元璋一面令洪都守將堅守,一面調主力回返。七月,朱元璋親率舟師到達湖口,同時命兩部分據涇江口與南湖嘴,以切斷陳軍水上歸路。陳聞朱軍來,撤洪都之圍,東出鄱陽湖應戰。首戰康郎山水域,朱軍雖數次不利,但拚死力戰,陳軍不支,北逃至渚,朱元璋則駐左蠡。兩軍再戰,陳軍再敗。八月,陳友諒率舟師冒死向北突圍,在南湖嘴遇朱元璋早先部署的伏兵,兵敗身死。此役,陳友諒不能以一部監視洪都之敵,主力直攻朱重地應天,而頓兵堅城,連月不下。在鄱陽湖中決戰失利,又不能及時舍舟登岸,終難逃敗亡命運。朱元璋料敵機先,危機時刻又能揮軍力戰,終能全殲強敵。 當劉福通等人初起時,元丞相脫脫親自率兵征討,連戰皆捷。既而順帝信納讒言,流脫脫於雲南,國事乃益不可為。賴有潁州沈丘(今河南沈丘縣東南)人察罕帖木兒起兵扶元,轉戰黃河南北,所向克捷。元室始得苟延歲月。至正二十二年(1362),察罕帖木兒遇刺,子擴廓帖木兒繼統其兵,掃平山東地區的反元勢力,北方稍得寧靜。至於南方群雄,元室卻無可如何,而朱元璋的勢力,日見膨脹,成為元室的最大敵人。 平定張士誠示意圖。至正二十五年(1365),朱元璋盡有陳友諒之地,全控長江中游,隨即東下,準備消滅士誠。考慮到張所據地南北有長江相隔,兵力不便支援,朱將進攻分為三個步驟:先淮東,次湖、杭,後平江。 淮東: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朱命徐、常水陸並進,北渡長江,抵海安,圍泰州。士誠以水師一部游弋靖江北,又一部分攻宜興、吉安、江陰,企圖調動朱軍。朱以少數兵力增援長江水寨以應靖江,又親率部隊以應江陰之敵,以保障主力在江北作戰,於是張北援之計劃全部不能得逞。同年三月,徐達攻克泰州,次年三四月間,相繼攻占高郵、淮安、興化、通州、濠州、徐州等地,全據淮東。 浙西: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八月,朱元璋挾淮東之勝勢,再攻浙西。揚言進攻平江,主力由應天出太湖,折而向南,突然進圍湖州,張士誠派大軍六萬自平江進援。援軍迫於明軍勢力,停駐舊館,築寨自固。明軍在舊館東南筑十壘,切斷援軍與平江的聯繫,湖州、舊館兩處均處孤立。朱又命李文忠一部自嚴州進攻杭州,以牽制張士誠兵力。張士誠數路援軍被明軍擊退後,湖州、舊館、杭州三地守將被迫投降。 平江:湖、杭既下,明軍已然形成北、西、南三面包圍平江之勢。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十一月,平江外圍要點盡下,明軍於是包圍平江孤城。次年九月,城破,張士誠被俘。不久朱元璋又迫降浙東方國珍,江南基本統一。 此役,朱元璋兵力占優,但並不因之而分兵,仍採取集中優勢兵力,先去敵羽翼,再取腹心、穩步進取的方針,因之在整體、局部均未曾失利。 明軍北上滅元作戰經過示意圖。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制定北伐方略,即在山東、河南、華北逐次殲敵,先剪元室羽翼,再搗其腹心大都的方針。十月,徐、常率主力自淮安北上,張興祖部沿大運河北攻,以策應主力。十一月,徐、常克沂州、益都。十二月下濟南。同時孫興祖也下東平、東阿、濟寧等地,山東之敵肅清。次年二月,徐達率山東兵力溯黃河西進,攻汴梁,鄧愈一部則出襄陽,北攻南陽,配合徐軍。三月,徐軍迫降汴梁守軍,再西進下洛陽。元將李思齊部棄潼關西逃關中,明軍乘勢占領潼關,關中之敵因之不能東出向大都進援。同時,鄧軍也占領南陽,河南之敵由此肅清。同年七月,徐達集結各軍,自汴梁北渡黃河,攻下彰德等要地,進入臨清。二十六日,誘殲元軍主力於通州城下,順帝北逃,徐軍於八月初二進入大都,元朝滅亡。九月,命常遇春下保定、真定。十月,馮宗異軍亦北渡黃河取懷慶,進入山西。又攻克澤州、潞州。此時元軍王保保率山西元軍北出大同,企圖經保安進襲大都。徐達軍遂西出井陘攻打王巢穴太原。王急回師,兩軍於太原附近遭遇。徐出兵夜襲,王僅率數騎竄逃,明軍乘勢攻占太原、大同,繼又進入陝甘。至此,元室主力消滅殆盡,明統一天下已然在望。 至正二十三年(1363),張士誠部將呂豐攻殺劉福通於安豐(今安徽壽縣西南),朱元璋遣將擊走呂豐,迎韓林兒至滁州,仍奉其年號。同年,陳友諒率軍東下攻元璋,大戰於鄱陽湖,友諒中流矢死。次年,元璋進克武昌,湖廣江西諸州縣,相繼歸降。二十六年(1366),元璋遣將攻張士誠,並害死韓林兒。次年,元璋平張士誠及方國珍,進克福建,並以徐達、常遇春統兵北伐。二十八年(1368)初,元璋稱帝,定都應天(今江蘇南京市),國號明,建元洪武,是為明太祖。明北伐之師,連陷山東河南,八月,明師入大都,順帝北逃開平,歷史上的元代,到此結束。同年,明師破擴廓帖木兒於太原,遂定山西;兩廣之地,也為明所得。洪武二年(1369),常遇春克開平,順帝再走,明師並擊定陝甘。次年,元順帝死於應昌(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西北)。四年(1371),明遣湯和、傅友德征四川,明升(玉珍子)出降。十四年(1381),明以傅友德、藍玉、沐英討伐盤據云南的元室餘孽梁王,次年平之,至此中國完全統一。二十年(1387),又遣馮勝、傅友德、藍玉討滅為患遼東的元丞相納哈出。 元順帝死後,其子愛猷識里達臘繼位。明將李文忠進克應昌,元嗣君北走和林。明師俘其后妃諸王官屬數百人,兵民五萬餘人。太祖對元俘甚為優待,對漠北元裔也未深入窮追。洪武十一年(1378),愛猷識里達臘死,子脫古思帖木兒嗣位,屢次犯邊。至明師平納哈出,太祖乃命藍玉乘勢北討,敗脫古思帖木兒於捕魚兒海(即今內蒙古與蒙古國交界的貝爾湖),俘其眾八萬餘人,蒙古經此打擊,其勢益弱。其後蒙古內部不安,部帥時起紛爭,自脫古思帖木兒五傳至坤帖木兒,均為臣下所弒。坤帖木兒死後,部將鬼立赤自立,改稱韃靼可汗。蒙古大汗的系統,從此中絕,這時已是洪武末年。 至於蒙古所建的四汗國,自元初起即相互攻戰。元武宗時,窩闊台汗國為察合台汗國所並,其主察八兒降元。明太祖洪武初,察合台汗國的臣下帖木兒,崛起於撒馬爾罕(Samarkand),滅察合台汗國。洪武末,又並伊兒汗國,建立帖木兒大帝國;欽察汗國也臣事之。明成祖永樂三年(1405),帖木兒死,帝國又告分裂,形成群雄割據的局面。是時欽察汗國既衰,所統俄羅斯諸侯漸謀獨立。明憲宗成化十六年(1480),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Ivan Ⅲ)獨立,連敗欽察汗軍。此後莫斯科公國逐漸擴展,至16世紀中葉,遂滅欽察汗國,四汗國至此全部淪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