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 第二章 封建帝國的興衰(西周時代)
一、周的滅商與封建
(一)周人的興起
周是商朝末期在今陝西省渭水流域興起的一個國家。它的王室的始祖名棄(姬姓),相傳為帝嚳後裔,與禹同時,曾受舜封於邰(今陝西武功縣)。他是一位著名農師,死後為周人尊奉為農神,號為「后稷」。當時涇渭一帶,滿布著「戎狄」,棄子不窋因失官而投竄其間,輾轉流徙。至不窋孫公劉,始定居於豳(今陝西彬縣),其地仍與戎狄為鄰。公劉九傳至古公亶父(後來被追稱太王),因受不了狄人的侵迫,自豳率眾南遷,居於岐山(在今陝西岐山縣)之下。這一帶土地肥沃,加以周人的勤懇和古公的領導得法,因此國家迅速富強起來。古公在豳時,還穴地而居,至此乃大規模的營建宮室。到古公子季歷(後來被追稱王季),更大敗狄人。這些都顯示出周人自遷居岐下後,國力與生活方式,都大有改進。
自古公起,開始與商人往來,而為商的諸侯之一。季歷和他的兒子昌,皆曾受商命為「西伯」,意即西方諸侯之長。周和商似乎不屬於同一民族,周人常稱商人為「夷」或「戎」,自然以異族視之;而雙方的活動範圍,又相距甚遠。但自從雙方有來往後,周人對商的文化,便儘量的吸收,季歷和昌,都曾與商朝聯姻,這事無疑大大促進了周人的商化。從古代遺留的文字篇籍看來,周人和商人用的同是一種語言文字;生活習慣也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例如周人和商人都是束髮和席地而坐。此外若干器物如容器和兵器的形制,也大都相同。這自然是周人商化的結果。[參看徐中舒《殷周文化之蠡測》(載《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三分)]
周人有一首詩,曾說到在太王之時,即有「翦商」的企圖,這分明是周人的夸詞。[《詩經·魯頌·閟宮》「后稷之孫,實維大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事實上古公時代,周國尚在草創階段;不要說翦商,就是與周鄰近的若干西陲小國,也無力翦伐。周人的東進與商對立,到昌時才有記載可尋。
「文王訪賢」金帶飾,元,江蘇蘇州呂師孟墓出土。圖寫周文王禮訪姜太公事,圖中姜太公正安坐在蒲團上垂釣,周文王坐於車上,派侍衛向姜太公招呼。
昌便是後來周人所追稱的文王,在他受商命為西伯之後,敬老尊賢,力行仁政,深為諸侯所擁戴。商王紂曾一度把他囚縶,由他的臣下向紂納賄,昌始獲釋放。其後他的勢力日盛,在他去世的前幾年,曾大開疆土。他首先消滅了涇渭上游的小國密須(今甘肅靈台縣)、阮(今甘肅涇川縣東南)、共(今甘肅涇川縣北),以鞏固豳岐,免除後顧之憂;繼而他東向發展,越過黃河,討伐黎(今山西長治市西南)、邗(今河南沁陽市西北)等國,黃河以東的若干小國如虞、芮等,都歸附他。周人的勢力乃漸至威脅商人的中心地區。
這時在渭水以南,尚有一個商的諸侯國崇(今陝西戶縣東),它是周的仇敵,於是文王又滅崇而底定渭南。他於滅崇後經營新都豐邑(今陝西戶縣東),把首都自岐下遷到那裡。他的東進意圖,自此更為明顯,但他並未達到「翦商」的最後目標。他於營豐邑的次年死去,未竟的事業,要待他的兒子來完成。
舊載文王曾受商紂之命,管領長江、漢水沿岸的諸侯。但從後來的史實看,周人的勢力並未到達這些地方,倒是與在今四川省境內的一些小國,可能有所聯繫。
(二)武王伐紂與初期分封
文王死後,嗣子發繼位,是為武王。他在位第十一年(前1111)春初,周人向商發動大規模的攻擊。[參看董作賓《武王伐紂年月日今考》(載《國立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三期)]武王的部隊約有五萬人,包括若干諸侯和西北西南的土族。他們自盟津(今河南孟津縣)渡黃河北上,並在商行都朝歌(今河南淇縣)附近的牧野誓師,宣布紂王的罪狀。這篇誓師詞,就是現存的《尚書·牧誓篇》。《牧誓》中所描寫的紂,是一位暴虐人民、仇視賢士,而一味以小人女子之言是聽的昏主。因之紂的軍隊雖多,但士氣低落,結果被周人在牧野一舉擊潰,紂王回宮自焚而死。於是周人進入朝歌,那天是二月五日。紂在位六十三年,此時他的年齡,當在八十歲以上;他的自殺,可能在周人進入行都的前三天。周師克朝歌后,接著長驅入殷。
紂是中國史上與夏桀齊名的標準暴君,但從甲骨文的記載看,紂時的製作、征伐、田獵、祭祀,莫不整齊嚴肅,又好像是一位英明之主。[參考董作賓《論商人以十日為名》(載《大陸雜誌》二卷三期)]春秋時代的讀史者早已對紂的罪惡發生懷疑,也許他不致像《牧誓》說得那樣昏暴。古籍中曾有「紂克東夷而殞其身」和「紂之百克而卒無後」的話,但克戰的詳情不明。[見《左傳》昭公十一年及宣公十一年]近人根據卜辭,證明紂確有討伐東夷的事。他於在位的第十年(前1165)九月東征人方,前後費時凡十二個月;人方地區,大致在今淮河一帶。[參看董作賓《卜辭中的商與亳》(載《大陸雜誌》六卷一期)]從紂的親自率軍出征和來回的時間看,戰爭的規模可能不小;但伐人方是紂早年的事,商的亡國與這事恐沒有關係。大概紂確是好戰的,可能還有多次不為後世所知的戰爭,而致國力虧損,為周人所乘。再就紂的在位年歲看,他的老耄也是可以想像的。
商周牧野之戰作戰經過示意圖。前1020年,周武王興師伐紂,自鎬出發,沿渭水循黃河東進,參預東征之西北、西南各部族,也先後分兵來會。一月底,周全師渡過黃河,集兵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進據牧野。紂王武裝奴隸與戰俘迎戰,兵敗,紂王退回朝歌,在鹿台自焚,周師長驅大進朝歌,殷商滅亡。
牧野一戰,周人只是推翻商的中央政府。對於商朝的廣土眾民和舊有的諸侯國,並未能直接加以征服。因此周室在克商的初期,對商人採取懷柔政策,竟在文告裡稱商為大國而自稱為小國,並賦予商人以高度的自治權。與懷柔政策同時並進的,是武裝移民和軍事占領,周室把一部分新得的領土,交給它的親屬、姻戚和功臣,由他們建立新國,並以武力作有效的控制。所以每一批這類的新國建立,周人的勢力範圍便向外擴展一次。這種分封並不限於周初,從武王起,直到西周末葉的宣王,分封一直在進行著。事實上武王時代的封國甚少,而以他的兒子成王之世為最多,這可見周帝國的事業,是累代經營的結果。
武王克殷後,不久又自動退出,而把殷的兒子武庚、祿父封在那裡,以統治商遺民。並把自己的兩個弟弟管叔鮮、蔡叔度封在黃河以南,另一個弟弟霍叔處封在黃河以北,對殷遙相監視。管蔡的封地,在今河南省的鄭州市和上蔡縣,霍在今山西霍州市。武王本人,則回到他的新都,豐邑以東不遠的鎬(在今陝西西安市長安區西南)。此外他又封弟周公旦於魯(今河南魯山縣),但周公因留佐朝政而未就封;功臣召公奭於燕(今河南偃師市),呂尚於呂(今河南南陽市西)。呂就是後來的齊,呂尚是牧野之戰的大將,周人尊之為尚父,並與周室有姻戚關係。[參看傅孟真《大東小東說》(載《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冊)]這些封國大部集中於今黃河南岸洛陽附近的地區,在商人勢力中心的黃河北岸,只有一個霍。至於東方的廣大地盤,仍是商朝舊勢力的範圍,周人可望而不可即。這種局面,無疑充滿了危機。
(三)周公東征與重定封國
武王在位凡十七年,克殷後七年而死,嗣子成王年幼,由王叔周公旦攝政。管蔡二叔不服,散布流言,中傷周公;並挾持武庚、祿父,聯合舊諸侯國奄(今山東曲阜市一帶)和淮水下游的外族淮夷等,背叛周室。周公親自東征,用兵三年,才削平這場大亂。用兵的經過,舊載不詳。大概不外第一步先廓清黃河以南,然後渡河北上,平定殷地,再由殷東行經今山東省西部一帶東南下伐奄及淮夷。[參看《大東小東說》(載《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冊)]至於此役之艱苦,也是可以想像的。
周公輔成王,漢畫像石,山東嘉祥宋山。
大難削平之後,周公對當時的政治局面,作了如下的幾項重要安排:(一)他以成王命把殷地及殷遺民七族封給武王的少弟康叔封,國號衛。(二)把商丘一帶的土地及一部分殷遺民贈給紂的庶兄微子啟,以存殷祀,建國曰宋。並以一批新建的姬姓封國環繞著它,計有曹(今山東定陶縣)、滕(今山東滕州市)、息(今河南息縣)、蔣(今河南固始縣西北)、蔡(今河南鄭州市東北)等國。(三)把魯遷於奄國舊地,以周公子伯禽就國。又改封呂望的兒子呂伋於魯之北,國號齊(都今山東臨淄市)。又遷燕於齊之北,都薊丘(今北京附近)。齊魯兩國都是殷遺民的聚居地。[參看傅孟真《周東封與殷遺民》(載《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冊)](四)在北方和南方加封一批姬姓國,計有晉(今山西太原市北)、邢(今河北邢台市)、郇(今山西臨晉縣)、隨(今湖北隨州市)、聃(今湖北荊門市東南)等。(五)為加強對東方的控制,於洛邑(今河南洛陽市)建立東都,並把一大批「殷頑民」遷到那裡。據傳說洛邑城九里見方,外郭二十七里見方。洛邑又稱「成周」,鎬京又稱「宗周」。這一來周的版圖不但大為擴張,而商的殘餘勢力,也在周人的嚴密控制之下,失去叛亂的機會。周人對殷民的強迫遷移分散,是戰勝國處置被征服者常用的辦法。
總計武王成王兩世,周室封立的新國,共七十餘,其中周的同姓封國五十餘。但當時黃河下游和長江南北舊有的國家或部族,尚不知凡幾,它們有的歸附周朝,有的則因周的勢力不能到達而仍處於獨立狀態。總計周初及中末期新建的國和舊有的國,至今可考者尚有一百七十多個。[參看陳槃《春秋篇》(載《中國歷史地理(一)》)]
二、封建社會的階級
「封建」兩字,並無明確的界說。大體說來,封建社會至少要包涵兩個條件:一是土地的再分割。就是由最高統治者的王室把一部土地分給高級的封君「諸侯」,再由諸侯把自己的一部土地分給他本身的封君「大夫」,土地至少要經過這樣的兩次割裂。二是權力的分化。每一級封君,要對上級稱臣,並履行若干方面的義務;但對他自己的封土而言,他是經濟上的地主,政治上的世襲統治者,在他的封土內擁有最高的權力,內政幾乎完全獨立。這兩個條件,造成了若干階級。王室和兩類封君以下,尚有一種沒有封土的士。這四個階級,可統稱之曰貴族。貴族以下是平民階級,他們一方面是貴族政權下的被統治者,一方面又是附著於貴族土地的農奴或佃戶。此外,貴族又擁有較平民地位猶低的奴隸。在中國史上,只有周代的社會,曾有這樣層次分明的階級,也只有周代的社會,可以說是封建的社會。下面是這些階級的個別敘述。
大盂鼎及其銘文,西周,陝西省眉縣出土。鼎內銘文記載周康王冊命貴族盂的史實。大意是向盂敘述周初先王的立國經驗和商的亡國教訓,告誡盂效法祖先,忠心輔佐王室,掌兵戎大事,慎處訟罰,治民保土等內容。
(一)王室
周人的詩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見《詩經·小雅·北山》]這幾句詩,不知是讚頌、慨嘆還是諷刺,總之並沒有說出周王室在封建社會中的真實地位。先說「王土」,事實上周王所直接統屬的土地只限於王畿。王畿的範圍已不可確考,但必然包括鎬京洛邑及其附近的地方,據周人估計有千里左右見方。大概王畿最北不過至涇水流域以及洛邑以北的黃河北岸附近之地,南不到漢水流域,東不到淮水流域,西則可能至岐山一帶,這可從周代諸侯國和外族的分布情形看出來。
單是王畿,王室還不能完全直接統治,因為其中還有許多小封君,他們多屬王族,爵位和數目均不詳。真正歸周王完全支配的,只是王畿的一部分,也就是周王的食邑。
至於所謂「王臣」,在名義上諸侯確是周王的臣,事實上諸侯對王室只履行簡單的幾項義務,大致不過按期納貢朝覲,出兵助王征伐,以及救濟王畿內的災患而已。周王於諸侯,尚須有若干頒賜,例如周王祭祀後須賜祭肉給諸侯;諸侯的婚喪大事,周王照例也要賞賜禮品。至於嘉獎勤謹公職或有功王室的諸侯,更須賜服飾器用,賜田邑或賜命(即褒揚令)等。至於諸侯國的內政,可以說是完全自主的。而諸侯對王室也只有在開國初年比較聽話,等到王室初期的威風過去以後,諸侯的義務也變成具文,履行與否,要憑他們的高興。
總之,周王除擁有一個共主的名義,他的政治經濟上的實權,實不比一個諸侯國的國君大上多少,這還是初期的情形。後來漸至諸侯國對王室公開抗命,王室有時尚須受庇護於強大的諸侯,甚至以爵位籠絡諸侯國內僭越的大夫。王室的威信,自然也隨之以盡。
至於中央政府的組織如何,因史料不足,不知其詳。據後人的傳述,王室的重要官吏有:冡宰,掌全國行政;司徒,掌賦稅徭役;宗伯,掌禮樂教化;司馬,掌軍政;司寇,掌司法,司空,掌工務。
(二)諸侯
周朝的諸侯國,除了上述開國之初由宗室、姻戚、功臣建立的一大批封國,和商朝後裔的宋以外,還有兩類國家:一類是西周中末期,王室劃分畿內或近畿土地賜給功臣或宗室子弟而建立的,此類有秦、鄭等國。秦的始祖為非子(嬴姓),因為周孝王養馬有功,周室賜以渭水上游秦川東岸之地(在今甘肅天水市境),為周的附庸邑。宣王時,非子後人秦莊公以討西戎有功,受周命為「西垂大夫」。鄭的始祖是周厲王的少子友(即鄭桓公),宣王時裂畿內地封之,在今陝西省華縣。後來幽王政亂,鄭友率眾東徙,取鄶及東虢兩國十邑之地,別建新國,在今河南省新鄭一帶。另一類是商代原有的諸侯國或獨立國歸附於周朝的,如陳、杞等。
周代諸侯的爵位,舊說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封土則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但這辦法有若干違背史實之處,恐不是西周的開國制度。例如周代鼎器的銘文中,載有周室以宋為客的話,宋既是周客,當然不在諸侯之列,自不會被封為公爵。此外周代稱「伯」的,多屬勳業彪炳的大臣,如宣王時的召伯虎等,其地位不應在公侯之下;又如鄭伯、秦伯都是周室東遷時的元勛,當時王室衰微,恐不至於那樣吝惜名器,僅頒給他們第三等的爵位。因此近人甚至懷疑周代曾有過這種班爵制度。[參看傅孟真《論所謂五等爵》(載《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冊)]
按舊說,爵位最高的公,只有宋。稱侯的幾乎全是周初的宗室姻戚,如齊、魯、衛、晉等。伯則多屬後來封建的諸侯,如上面所說的秦伯、鄭伯。舊有的諸侯國或獨立國大抵為子,其中包括若干蠻夷如吳、楚等。男則是大國的附庸,就今所知,只有一個許(在今河南許昌),它曾為魯的附庸。至於諸侯封土的等級,似乎也不合事實,例如魯國是侯,楚國是子,但楚國的領土卻遠較魯為大。
諸侯們除了把一部封土分給大夫,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可以建立都城,組織政府,並可訓練軍隊,徵收租賦。諸侯對王室的義務,前面已經說過,後來周室衰微,義務變成具文。但諸侯對王室態度的好壞,則頗不一致。大體說來,凡與王室關係較親的國家,態度都較好,如齊、魯、衛、晉等;齊、晉至東周后更成為王室的保障。外族或外族化的國家,則往往仇視王室,如楚在西周時便與王室為敵;秦雖在地域上與王室甚為接近,但因周室東遷後日與戎狄為鄰,感情上乃與王室逐漸疏遠。此外,還有若干國家與周室漠不相關。
大多數封國的朝廷,也有司馬、司徒、司寇、司空一類的官,其職掌也和王室的這類官員相似。
(三)卿大夫
大夫是諸侯國中的小封君,也是封君的主要階層,數目遠較諸侯為多。他們最初大概全是國君的同族,即所謂「公族」,但這種局面到東周后便被打破。以大夫的資格輔助國君掌理國政的叫做卿,卿、大夫都有上下之分,但一國的卿至多不過六位,大夫則沒有限制。卿和大夫,雖屬於同一階級,但卿的政治地位,較大夫為高。戰時卿是統軍的主將,平時則總理國家的政事,出使時卿的地位,也在大夫之上。大夫的地位可以世襲,卿在原則上不能世襲,但實際也有累代為卿的巨室。
大夫的家族,有一種特殊的徽識,叫「氏」。有以開宗大夫的別字或官職為氏的,也有以封地首邑為氏的,因此同姓者未必同氏。後人稱大夫的繼承系統為「氏室」,以別於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姓和氏的分別,可能在商朝已有。姓是某一族的原始族號,某族因繁衍而成許多族,散居異地,為便於識別,每族又各取一特殊的族號,叫做氏。但原來的姓,仍然保持。西周時,氏只有貴族才有,而姓則人人都有。男子稱氏而不稱姓,女子則稱姓而不稱氏。姓氏與名字在當時是不並舉的,因為在封建社會裡,日常接觸的人,大都是同姓氏,自無冠姓氏於名字上的必要,這種習慣一直沿襲到春秋時代。
各國大夫的總數,現已無法稽考。但一國有十餘大夫的,並不罕見,例如晉和宋都是如此。氏室的領土,大都以邑計算,邑指城邑,自然也包括其附近的田地;大致小國的卿大夫不過領百邑或數十邑,大國則有領數百邑的。當時城邑的面積,大都很小,人口也很稀少,東周的初期,一個大夫的封邑有千戶上下的,已算大邑。公室或較大的氏室均於各邑設宰,以徵收租稅,判理訟獄。除此以外,大夫的私屬官吏,尚有總管家務的家宰,司祭祀文書的祝和史,管理商業的賈正,和掌兵的司馬等。
大夫的土地,最初都受自國君,國君在名義上仍是這些土地的主人。但大夫可以自由處理自己的土地,例如大夫可以把食邑分一部給庶子,另立一個世家,叫做「側室」或「貳宗」,或賞給其所寵幸的人。氏室屬下的人民,也只對氏室負租稅與勞役的義務。但氏室對國君每年須呈納定額的貢賦,有時國君及其執政者尚可命大夫增加貢額。
大夫除了自己的土地人民外,更有自己的武力,其兵力的大小,當視其封土的大小而定。當時盛行車戰,故軍力以兵車的乘數計算。東周前半期,魯、衛等國的大夫,有兵車百乘的已算不小。至於大國的氏室,則有時敢和另一大國開戰,其兵力的強大可想而知。
氏室雖在名義上臣屬於公室,但事實上每每與公室對立,強橫的氏室,儼然為一獨立國。到東周,若干國君的大權,落入強大的氏室之手,他們甚至操縱國君的廢立。著名的有魯國的「三桓」、晉國的「六卿」以及齊國的田氏等。
(四)士
士應作「武士」解,他們是受貴族祿養的職業軍人,也是戰場上的鬥爭主力。據傳述的周朝兵制,王室有六軍,大國三軍,中國二軍,小國一軍;每一軍約有兵車一千乘。至於每乘車包括多少士卒,一說每乘有甲士十人,步卒二十人;另一說每一乘有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出戰時士著甲冑佩弓矢坐在車上,戰鬥時則於車上放箭。車下有步卒助戰,他們大都是臨時被徵發的農民。士也屬於貴族階級,他們雖然沒有封邑,但有「食田」,只是食田不能世襲。據說士也有上、中、下之分,但詳細區別已不得而知。
士是一種受特殊教育的人,他們必須經過一種嚴格的訓練,才能獲得士的資格。訓練的主要課目是射箭、御車以及干戈的使用,此外尚有音樂、舞蹈及禮儀等。士的生活可以說浸潤在音樂的空氣中,琴瑟是他們經常彈奏的樂器,而在較射和會舞時也都有音樂相伴。較射是一種隆重的典禮,由周王或國君主持的大規模的較射叫「大射」,由大夫或士約集的則叫「鄉射」。會舞多半是在祭祀和燕享的時候舉行,並沒有女子參加。至於樂曲的歌詞,就是所謂的「詩」,其中有用於祭祀的頌讚,詩人的抒情作品,但大部是各國流行的民歌。王室和諸侯大夫的子弟,在原則上亦須接受這種教育。
士不僅只具有技藝,且須有超人的品德,他們的信條不外乎忠勇知恥。雖然他們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或一人,但他們卻把責任和榮譽看得重於一切,在危難時,他們不惜以生命作孤注來抵拒無可奈何的命運。他們的悲壯事跡,到東周后曾被大量的記錄下來。這裡介紹一個春秋時代的士的故事。
二桃殺三士,漢畫像石,山東嘉祥宋山。
齊景公養著三個士,名叫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一天,大臣晏嬰在他們身邊走過,他們不起立為禮,晏嬰便勸景公設法除掉他們。辦法是拿兩個桃給他們,說明賜予他們三人之中兩個功勞最大的,叫他們論功食桃,顯然是想藉此引起他們之間的衝突。
公孫接拿起一個,說:「某一次狩獵,我曾力擒猛獸,所以我該吃桃。」田開疆也拿起一個,說:「某一次戰爭,我曾打敗強敵,所以我也該吃桃。」古冶子攔住說:「有一次主上(指景公)坐車在黃河邊遊玩,突然河中竄出一隻怪物,把主上連人帶馬拖入河中。我奮不顧身,跳下河去,在水底與怪物惡鬥,且戰且遊了幾十里,終於救出主上。我比你們的功大,應該把桃讓給我!」說著拔劍而起,一場廝殺看來已無法避免。
但奇怪得很,公孫接、田開疆竟把桃退還,同時對古冶子說道:「我二人的功勞和勇敢都不如你,反而爭先取桃,不知相讓,未免太貪了。像這樣還不死,簡直是毫無勇氣!」說罷,二人自刎而死。古冶子看到二人自殺,說道:「他們二人死了,而我一個活著,這是不仁;誇耀自己而引起別人的羞愧,這是不義;既然不滿意自己的行為,還要活下去,更是無勇!」接著也自刎而死。[見《晏子春秋·內篇諫下》]
不論這個故事的真實程度如何,但是士的精神,諸如知恥有勇和重視名譽等,卻在這個故事裡表現無遺。
(五)庶人
庶人就是平民,他們之中除了極少數的工人商人外,絕大多數是農民,他們所耕種的,全是貴族的土地。在各封區中,可能有若干田地是屬於原來的農民的,但經周初裂土封爵的結果,土地的所有權便轉移於那批新貴,所有的農民變成貴族的佃戶。貴族把他們所有的田地,留下一小部分,直接派人管理,收入完全歸自己,這種田便是所謂「公田」。公田一部分由奴隸耕作,大部分由貴族屬下的農民兼盡義務,並且要儘先去作。貴族公田以外的大部田地,交給農民去耕,而向他們征課租賦和力役。農民可將佃耕權傳之子孫,但不能轉讓或出售,這種田即所謂「私田」。傳說周制公田和私田的分配辦法,以「井」為單位,八家耕田一井共九百畝,其中公田百畝,其餘八百畝為私田,每家百畝。田地的劃分,恰如井字,共分九區,每區百畝,中心的一區,便是公田。這種說法曾有人懷疑。
庶人的地位,要較奴隸高貴些。他們至少比奴隸多享兩種權利,即可有私蓄和自由遷居。但事實上他們的生活,未必比奴隸好。租賦雖有定額,但不會很輕,力役的徵調更無限制。他們平時須為貴族修築宮室宗廟和城郭,戰時要供應軍需,甚至於貢獻生命。此外尚有無窮的雜役,例如釀製為貴族上壽的酒,獵取為貴族作皮袍的狐狸,冬天鑿冰收藏以備貴族明年春夏之用等。像他們這樣的勞瘁於「公事」,恐怕不會有什麼私蓄。至於遷徙,除了發生災荒,農民簡直無法離開他們的田地。
當時的商業,大體仍然停留在「以貨易貨」的階段。雖有貝和「金」(即銅)的貨幣,但直到東周前期,仍未見大宗或普遍的使用。都邑是商業的中心,商人大半往來於各城邑,但只有國都才設關收稅。當時尚沒有固定的商店,交易的場所也就是所謂的「市」,大約只是大道旁的空地,人民按時聚集進行交易。商人所販賣的,大部是絲麻布帛和五穀等農產品以及家庭的工藝品。以僱傭或奴隸支持的工業,此時還沒有出現。工人和商人最初可能為貴族所蓄養而專為貴族服務,到東周后,因商業發達,乃有豪奢的富商出現。但他們與貴族的關係,仍很密切,甚至借著這種關係踏上政治舞台。
庶人可以說是極其知足安分的,除非貴族給予他們不可忍受的壓迫時,他們才起來反抗。厲王便因民眾的暴動而被逐出都城,失去王位。封君以殘虐人民而致失去勢位或性命的,更屬常見。若干聰明的卿大夫,深知民眾的潛力,因此竭力施恩,邀其擁戴,用以削弱公室,甚至有以此而得君位的,東周列國中便不乏這類例子。
(六)奴隸
奴隸的來源,主要為戰爭中的俘虜。諸如周初的克殷及東征諸役,討伐鬼方,以及諸侯國之間的戰爭,每次戰爭都產生大批的奴隸。俘虜為奴的,多屬外族人,諸夏國家互獲的俘虜可以贖回。另一來源則為罪犯,古籍中嘗有貴族被廢滅其妻孥充為奴隸的記載,例如欒、郤、胥、原等姓,本是晉國貴族,其後代則降在皂隸之列。庶人犯罪,其家屬如何處置,雖無記載,想像中恐也難逃脫這種命運。此外尚有自賣為奴的,為數自然不多。奴隸除了極少數用作祭祀的犧牲外,大部被強迫為貴族服役,大國的闊大夫有擁有奴隸一萬以上的。國君以奴隸百人乃至數千人賞賜臣下,都曾見於記錄。奴隸在貴族左右服役的,有小臣(侍役)、婢、妾、仆、豎,和被刖足的「閽人」,被處宮刑的「寺人」等。但大部的奴隸則被用於生產工作,諸如衣服、用具、車輿、兵器、祭器、樂器等,多半由他們製造;此外如養馬、牧畜、煮鹽及樵漁等,也都是他們的事。用於種田的農奴,則稱「隸農」。女奴在外工作的,有紡織或做其他女紅的「工妾」和採桑養蠶的「蠶妾」等。
奴隸是主人財產的一部,可以被抵押買賣,甚至生命也由主人隨意處置,如以之殉葬等。他們之間,似乎也有高下之分,地位較高的,可做較省力的工作,並可為主人監督指揮其餘的奴隸。只是詳細的區別,已無法稽考。奴隸的身份是以家為單位,一個奴隸的家屬也全是奴隸;而這種身份又是世襲的,他們很少有被解放的機會。
周王、國君以及其餘貴族所擁有的奴隸,雖然很多,但絕對的數目,現已無從查考。同時奴隸大多服役於貴族的私生活和家事,雖然也有用於種田或紡織的,但他們並非主要的生產階級,在整個經濟上也沒有多大作用。因此西周時代有奴隸階級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卻不能視之為奴隸社會。
三、家族制度和宗教信仰
(一)宗法
宗法是周人家族制度中的重要項目,也可以說是一種繼承制度。這種制度與封建制度有著密切的關聯,周人把這種家庭的繼承制擴大到政治上去,把整個「天下」來個家庭化,即使說封建制度是靠宗法來維持的,也無不可。
周朝的貴族是以嫡長子繼承的,上自周王,下至大夫,莫不如此。嫡長子又稱「宗子」,地位之尊,遠過其他嫡子,他不但是君位的繼承者,而且是宗廟之主。因宗子與其他嫡子的地位懸殊,乃有大宗小宗的分別。周王以嫡長子為太子繼承王位,太子的諸弟則封為諸侯,諸侯也以嫡長繼位,而以余支為大夫;大夫也用相同的繼承法,但余支已無封土,只列為貴族而已。凡王室、公室、氏室的長支,也就是有權繼承君位的一支,叫做「大宗」,其餘各支叫「小宗」。大宗永遠是小宗的領袖,在各級貴族的宗廟裡,大宗的靈位,是永遠受祭享的,小宗則只限五世。
諸侯對周王言是小宗,但對其國內的大夫言則是大宗。例如魯國公室是周公之後,是王室的余支,自然是小宗;但在魯國國內,公室以長支繼位,又變成大宗。所以周王是「天下」的大宗,要受天下的擁戴;諸侯是一國的大宗,要受舉國的擁戴;大夫是一家的大宗,要受全家的擁戴。凡大宗宗廟所在地,也就是都城(包括京都、國都、首邑)的所在地,所以鎬京也稱「宗周」。
「宗」並不是一個空洞的名目,無論大小宗的宗主對其宗人都具有若干權威,而宗人對本宗也有其義務。就東周前期記載看,宗主有殺戮或放逐宗人之權,國家欲放逐某人,也要向被放逐者的宗主諮詢意見。在戰時,宗主又是宗人的統領;而宗人對其所屬的宗必須恭敬,且不許反對同宗的人。[參看李宗侗《中國古代社會史》第十章第二節「大宗與小宗」]至於西周時代宗主的權威,也可以由此推想而知。
(二)婚姻
宗法制度造成男女不平等的現象,女子在母家沒有宗法地位,沒有任何繼承權。母家只是暫居之地,夫家才是她們永久的家。她們于歸之後,從夫之姓,而一生的貴賤苦樂,也自此決定。她們可能因夫君的寵愛而長享榮華,也可能因失歡而被幽廢斥逐。總之,她們是無法決定自己命運的。
當時的貴族普遍有著多妻的習慣,他們的婚姻,大體遵守著一個戒條,便是「同姓不婚」。這戒條一方面為防止生理上的弊病,一方面也是在維持宗法的次序。此外還有一種奇異的制度,近人稱為「娣媵制」。就是一個王后或國君大夫的夫人于歸的時候,她的妹妹要跟一些去從嫁,有時侄女也可跟去,此外還有不少的婢女。「娣」是從姊共嫁的女弟的專稱,「媵」則是所有陪嫁者的通名。這種制度,在東周時尚通行於魯、衛、晉、齊、陳、宋、秦等國。
這種婚制,一次可適用於幾個姊妹。如果姊妹都已達到婚姻年齡便一齊去,不然幼妹要停留在自己的國或家中,等到達適當年齡時,再往夫國或夫家。但陪嫁的女弟,有時可能只是嫡夫人女弟中的若干位,不一定非全部不可。也有嫡女出嫁,以庶妹而不以胞妹為娣的。離婚也有其連帶性,如果嫡夫人被出,則娣也隨著被出。這種隨嫁的娣或侄,地位高出庶妾,她們所生之子,也都被視為嫡夫人之子,與庶妾之子不同。[參看李宗侗《中國古代社會史》第六章第一節「娣媵制」]更奇異的,一個國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國君按禮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作媵。
貴族除媵女之外,還可隨時把他所心愛的女子納入宮中,他們的姬妾之多,可以想見。雖然當時貴族間的男女堤防,業已很嚴,但多妻的家庭,仍是亂倫和骨肉相殘事件的製造場,這類事件在東周真是層出不窮。
庶人的婚姻,當時似已步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階段,少年男女已不能直接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但當時的男女社交,還算自由,這可從當時流行的許多詩歌上看出來;若干詩歌更可證明民間也流行著重男輕女的觀念。
(三)宗教
周人的鬼神世界,除上帝和祖先外,尚有日月星辰的神,山川的神,土神和穀神等。在周人的信仰中,這些神多半由人鬼出身,他們的地位是上帝所封的。例如周人的穀神,便是王室的祖先。周人對上帝和祖先都崇拜,他們認為祖先的靈魂在上帝左右,有時也來往人間監護其子孫,這些都和商人的信仰相似。但在虔敬的程度上,卻遠遜於商人。他們一方面認為人世的一切命運都出於天意,但有時又懷疑天,以為不可信賴。對於祖先的祭享,平時也很熱心,但到疾痛時,也會出怨言,甚至有時自傷憂亂,竟能唱出「先祖匪人」一類咒罵的詩句來。總之,他們已不像商人那樣篤誠的崇拜上帝和祖先。
祀上帝的典禮叫郊祀,據史籍所載,只有周王和魯君是舉行郊祀的,上帝似乎和普通人不直接發生關係。其他的神祇則不然,他們多半直接主持若干人間的事;其中又以土神、穀神的任務為最重要,前者關係土壤的肥瘠,後者關係五穀的豐歉。土神叫做「社」或「后土」,穀神叫做「稷」或「后稷」,供奉社稷二神的地方也叫社和稷。諸神最與人民接近的是社,每年春間有一次社祭的賽會,熱鬧非常。商遺民也有他們自己的社,周人稱之為「亳社」,在魯國的都城裡,便同時有亳社和周社。
除了上述列在祀典的鬼神外,有時還會有來歷不明的精靈鬼怪,降附在巫覡身上。巫覡能和他們交通,知道他們的願望,因此人民若有求於這些神靈,必得借重巫覡。在人們的心目中,巫覡能知過去未來。但巫覡所交通的神,只限於降附於他們身上的,此外便無能為力。王侯大夫也有供奉巫神的,但這類巫覡僅屬於私人性質而非政府的職官,他們不能掌管宗廟社稷等正規的祭典。
王侯朝廷中管理和鬼神交涉事務的正式職官,有祝、宗、卜、史等。祝的主要任務為代表主祭者向鬼神致辭;宗管理宗廟,司祭禮的程序和布置等;卜則專管占卜吉凶;史的主要職務為保管文書,記錄時事,占察天象,但也兼理卜筮和祭祀的事。這四種職官的首長,在王室的名稱是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列國的名稱大抵相同,他們大概均世有田邑。其下尚有低級的官員祝、宗、卜、史等,則都有食田。[參看張蔭麟《周代的封建社會(七)》(載《張蔭麟文集》)]
四、外患與東遷
(一)周室的衰落
夏、商、周本代表三個源流不同的民族,他們先後統治了中國北方的所謂中原地區。他們相互同化,同時又各與勢力所及地方的土族同化,經過一千數百年的揉塑,漸而摶結成一大民族。他們對外族,覺得自為一整體,自稱為「諸夏」,有時也被稱或自稱為「華」。至遲在西周末年,這種形態已經成立,顯然是一種以文化為主的結合。所以華夏之與夷狄,主要是文化程度的差別,而種族的不同尚在其次。因為有若干被諸夏視為異類的部族,實際與諸夏同其種姓,例如羌戎(今山西介休市一帶)與周王室母系的姜姓同族,驪戎(在今陝西西安臨潼區一帶)則與周室同姓,它們的被視為戎,自然因為文化上的差異。大體說來,諸夏文化已進至農業和城邦的階段,所謂戎狄則尚處於遊牧部落的狀態。由於生活方式的不同,連帶著禮俗、服飾、戰術等也發生顯著的區別。至於異族盤據的地區,也並不全限於邊疆,即使在諸夏的中心地區,也有若干尚未被同化的外族存在。
周室的盛衰與外族的叛服有著連環的關係。當王室盛時,內則諸侯輯睦,外則四夷賓服;至衰世,情形恰巧相反,諸侯不朝而戎狄披猖。為求對西周與外族的關係更易了解,特先在此一述西周王室盛衰的變遷。
西周時期的記載甚為缺略,甚至若干位周王在位的年數亦不可確考。簡單說來,西周共十二王,武王成王以後,又有康、昭、穆、共、懿、孝、夷、厲、宣、幽十世。成康二世為西周全盛時期,至昭王,因南征而溺死於漢水。穆王喜出外巡遊,蹤跡所至者極遠,但地名已無法確考,並且有若干關於他的神話流傳。昭王的溺死和穆王的遠遊,可能影響周室的威信,至夷王時,周室漸衰,諸侯多不來朝,並且相互攻伐。厲王貪得嗜利,因積久暴虐,為人民放逐於彘(今山西霍州市),居外十四年而死。在此期間,王位虛懸,由兩位大臣共掌朝政,史家稱為「共和時代」。共和元年正當前841年,此後的周代歷史,才有正確的年代可憑。厲王死後,共和時期告終,由其子宣王(前827~前782)繼位。宣王的初期,曾對異族大張撻伐,重振周室的聲威,號稱中興。但不久政事又壞,諸侯強大難制,戎人屢次寇邊。宣王最後敗於戎人,周室從此一蹶不振。宣王死後,傳子幽王(前781~前771),由於其本身的荒德,更加深王室的危機,終為戎人所殺,西周時期也隨之結束。
(二)西周的外患
犬戎是西周時代北方最重要的外族,也是周室的最大敵人。當時戎族的分布地區甚廣,幾乎周的整個北西兩方,都有他們的蹤跡。犬戎當是戎族西方的一支,它也就是商末周初的鬼方,後來周人稱為獫狁,繼稱為犬戎。[參看王國維《鬼方昆夷獫狁考》(載《觀堂集林》卷十三)]它在周初屢次出沒於豐鎬以西和以北的地區,成王和穆王均曾對之討伐,俘虜甚眾。懿王時其勢漸強,曾寇侵鎬京,逼使周室一度遷都。到厲王末年,乘周室內亂,更形猖獗,不時寇略西陲,深入王畿。直至宣王時,才為周人所重創。但宣王死後,犬戎又復強大,終致攻陷鎬京,殺死幽王,而迫使周室東遷。
北方的外族除犬戎外,尚有與犬戎同源異派的狄。狄有赤白之別,又各分為許多的部族。赤狄分布於今河北省西南部至山西省東南部的地區中;白狄大致分兩部,一部在河北省西部,一部在陝西省北部。這類狄人到東周后為禍極烈。
南方的外族,可分幾個區域。漢水西南直到長江兩岸,為楚人的領域。今安徽省境內,西南地帶有群舒,淮水以北地區則有徐戎。江蘇省境內,北部有淮夷,長江以南有吳,吳地並跨有浙江以西之地。浙江以東為越人盤據,越地並伸延至江西省鄱陽湖以東地區。周朝以前,這些地區的情形,幾乎全無記載,直至周朝,才透露一鱗片爪。
群舒的歷史,記載甚少,只知道它在東周時嘗與魯為敵,其後陸續為楚所滅。淮夷的歷史很久,商朝末年曾為帝辛所討伐,周初又聯合徐戎,抵拒東向拓殖的魯。徐戎當周穆王世,在徐偃王治下曾趨極盛,諸侯臣服於他的有三十六國,儼然東方的霸主。但他晚年好行仁義而不修武備,為楚人所敗死,霸業也隨之幻滅。厲宣之際,兩族又乘機寇侵諸夏,終為宣王親征平定。到東周后,徐戎已採用諸夏文字,於前512年為吳所滅。淮夷自前515年後即不見於歷史,其結局無考,可能滅於吳或越。至於吳和越則入東周后才與諸夏接觸,留待別章敘述。
楚在西周直至東周初年都稱作「荊」,舊說謂其王族並非土著,而自北方遷來。其王族先祖為季連,季連長兄昆吾為夏朝諸侯之一,國於今河南省濮陽市,其後嗣稱昆吾氏,昆吾氏之國為成湯於伐桀前所滅。季連之後裔亦趨衰微,散居於諸夏及蠻夷。周文王時,有熊鬻,乃季連後裔之君長於楚地者,歸附文王。至其曾孫熊繹,始受周封,都於丹陽(今湖北秭歸縣東),那時已當成王末年。據近人考證,楚的先世當是一大民族,羋姓,分布於黃河、淮水、漢水等流域。歷經夏商兩朝的翦伐,結果一部分成為諸夏的附庸小國,一部分淪為蠻夷,熊氏實羋姓的一支。[參看傅孟真《新獲卜辭寫本後記》跋「一、楚之先世」(載《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冊)]西周末期的夷王及厲王時,荊楚才強大起來,其王熊渠曾大肆開拓,徙都於鄂(今湖北武漢武昌區),並封了許多王,成為南方的大患。周人的詩,曾把荊蠻和獫狁並列,可見其為患之烈。至宣王時,遣召伯虎南征,楚鋒大挫,周室乃得開闢江漢。入東周后,楚人才又崛起。
楚國的語言和諸夏相差很遠,例如楚人叫哺乳作「谷」,叫虎作「於菟」,直至戰國時北方人還說楚人為「南蠻舌之人」。但在西周時,楚人已使用諸夏的文字。
(三)平王的東遷
幽王時,不但朝政腐敗,王畿內又發生了空前的天災。大雷雨使「百川沸騰,山冡崒崩」;外加以劇烈而廣闊的地震,地震的範圍,包括都城附近的涇、渭、洛三條大水的流域,和周人發祥地的岐山。這些天災不但給予周人物質上的巨大損害,對他們精神上的威脅之大也不可言喻。此外更有日蝕,象徵著禍事的將臨。
在朝廷中有七位大臣和幽王的艷妃勾結,紊亂朝政。這艷妃名褒姒,相傳她是由周宮中的童妾遭遇怪異而孕生的,從宣王時便有童謠,影射著她為周室帶來滅亡的命運。她極得幽王的寵幸,聲勢漸漸超越王后。後生太子宜臼,褒姒生子伯服,因而發生奪嫡的糾紛。終致幽王廢后及太子而代以褒姒、伯服。太子出奔王后母家的申國(今河南南陽),幽王欲得太子而殺之,申不與,幽王怒而伐申,後父申侯也起兵反抗,並求助於犬戎。這時的犬戎,可能因周室的衰落,早已進展至鎬京的附近。周人在天災與亂政的雙重壓迫下,已失去抵禦外侮的能力,因此犬戎順利的攻陷鎬京,追殺幽王於驪山(今陝西西安臨潼區東南)之下,大掠而去,這是前771年的事,歷史上的西周時代,始於滅紂的次年即前1110年,到是年結束,共三四〇年。[西周年代,歷來眾說紛紜,此據董作賓說。又據屈萬里考訂,西周年代為前1207年至前771年,共二五七年。參看拙著《西周史事概述》(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四十二本四分)]
當鎬京陷落之時,申侯、許公、魯侯等擁立宜臼於申,是為平王。但從後來魯國對周室的冷漠態度看來,擁立平王可能不是魯君的初衷,而是申許等國假借他的名義行事,用以增重平王的威望的。這時豐鎬舊都,都已變成荒野,且是犬戎出沒之地。惟有東方的洛邑完整如故,且北面有晉,東面有鄭,西面有虢,(即西虢,始封君為文王弟虢叔,舊都雍,今陝西寶雞市東。約在平王前或同時東徙於上陽,今河南陝縣東南。)作王室的屏蔽。因此平王乃於次年(前770)定都於洛邑,東周時期於此開始。至於西部地區,則由周室託付給一個護駕功臣,承襲西垂大夫世職的秦襄公,許他若能逐退犬戎,便可領有其地。襄公果然完成了任務,就在那裡建立了秦國,於是王畿的西半,不復為王室所有。
烽火戲諸侯,選自《新鐫繡像列國志》。據史書記載,周幽王得褒姒後,極其寵愛,為討其歡心,舉烽火大集諸侯,以博其一笑。後來犬戎入侵,幽王再舉烽火,諸侯又以為是幽王戲弄他們,因而未能往援,鎬京因此被陷,幽王亦死於亂軍之中。
平王立後,虢公又立幽王子余臣於攜(當在虢附近)。兩王並立者凡二十一年,後余臣為晉文侯所殺,周室才復歸統一。但王室因畿土大削,日見衰微,政治局面漸變為以列國為重心,封建共主的周王從此成了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