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 第一章 從史前時代到信史時代

傅樂成 《中國通史》
一、舊石器時代的人類 中國舊日的史家,一向把黃帝時代作為中國歷史的起點。從黃帝到現在,還不到五千年。近幾十年來,由於國內考古學的盛行,石器時代的人類化石和遺物在國內大量發現,中國史前時期人類的活動,乃有部分的顯露。國人所大體相信的中國古史上所謂「三皇」、「五帝」一類的傳說,現在已漸被石器時代的觀念所替代,這不能說不是一種進步。因此說到中國歷史的開始,自然要提到史前人類的生活情形和文化狀態。 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已經被發現的,除了早在1927年至1939年出土的「北京人」和1933年出土的「山頂洞人」,近二十餘年來,中國大陸上陸續有新的原始人類的遺骸和遺物出現。諸如1965年發現的「元謀人」,1964年發現的「藍田人」,以及1954年和1976年先後發現的「丁村人」。此外尚有內蒙古鄂爾多斯伊克昭盟(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發現的「河套人」,湖北長陽縣發現的「長陽人」,廣東韻關市發現的「馬壩人」等。 元謀人的遺骸化石出土於雲南元謀縣,據說他們距今已有一百七十萬年,且已知道用火。至於他們的年代和用火這一生活動態是怎樣測定的,則不得而知。藍田人的頭骨出土於陝西藍田縣,據說他們約生於六十萬年以前,較北京人尚早十萬年。他們以狩獵為生,但已知用果谷為副食,並以石頭、骨角製造獵具和兵器。他們也已知道用火,並以語言作為傳達意見的工具,同時更能作集體行動。丁村人的牙齒、頭骨碎片和大量石器出土于山西襄汾縣(今山西臨汾市南)的丁村,他們約生於十萬年前。石器的類型有砍伐器、刮削器、尖狀器和球狀器,主要用摔砸法和碰砸法製成。有一種三棱尖狀器,是舊石器的一種獨特而進步的形式,被稱為「丁村式」尖狀器,也是「丁村文化」的代表。至於河套人、長陽人和馬壩人,他們的時代都較丁村人略晚,都具有原始蒙古人的特徵,這可以證明舊石器時代的中晚期,中國南北三大河流的流域,都已有人居住。 以上大陸新近發現的舊石器時代的原始人類,其遺骸及遺物既未公諸於世,即有關此類史前人類的考古報告,也零散不全,例如有關元謀人和1976年發現的丁村人的資料便僅見於新聞記載。因此僅憑「獨家之秘」的紙上考古報告,其研究結果的正確性,自然可疑,無法盡信。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其遺骸遺物早經公開,且曾經國內及國際不少學者長期研究,而其研究成果比較可信的,則為北京人、河套人和山頂洞人。 (一)北京人 舊石器時代又可分早、中、晚三期,早期的人類,可以「北京人」為代表;中晚期則各以「河套人」和「山頂洞人」為代表。 北京人頭蓋骨,舊石器時代早期,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第一地點出土。 北京人的遺骸,是在北京市西南房山區周口店鎮龍骨山北部出土的。早在1918年便有人在那裡採集化石,此後續有發現。但大規模的發掘工作,則是從1927年至1939年由地質調查所主持的。這工作包括很複雜的國際組織與合作,工作團體內除中國人外,外國工作人員的國籍,達六七國之多。總計前後發現頭骨十四件,牙齒一四七枚以及大腿骨、上膀骨、腕骨等十餘件,這是世界學術界所公認的中國最早的人骨。 根據研究的結果,北京人約生活在五十萬年以前,那時華北的地面為紅土所掩蓋,現在厚達數十米至百餘米的黃土層,那時還沒有生成;甚至黃土層、紅土層之間的礫石層,他們也沒有見過。他們的身體,甚為矮小,男性的平均體高約一五六厘米,女性則只有一四四厘米。他們的四肢已與今人無異,但頭部則大不相同。他們的前額傾斜,眉棱突出;鼻子遠較現代人為寬闊,而且上下的寬度,也沒有多大的區別;顴骨也很寬大,在臉盤上的位置,向前面的部分,遠較向側面的部分為多;嘴部前突,下顎長著巨齒,頸部肌肉極其發達。他們的頭骨,幾乎比現代人厚一倍。腦的容量很小,平均比近代人要少三百立方厘米,由此可以推知他們的智力必然較低。但他們確屬於人類,則是無可置疑的。同時若干專家認為北京人的臉形與蒙古種人的臉形,頗相近似。 北京人所使用的石錘、石砧,舊石器時代早期,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第一地點出土。石錘為一天然礫石,製作石器時用以直接砸擊石料;石砧為扁平的天然礫石。石錘敲擊石料時,把它墊在石料下面,所以石錘和石砧表面都留有大小不一的坑疤。 至於北京人的生活狀況,可歸納成三點:第一,他們已會製造各種石器,如尖狀器、刮削器等。這些石器雖然粗陋不堪,但可說明他們確實已具有最低限度的文化生活。第二,他們已會打獵。以發掘出來的獸骨為證,他們的獵獲物以鹿為最多,其次為豹、穴熊、劍齒虎、土狼、象、犀、駱駝、水牛、野豬、馬等。他們可能已會使用投擲的武器,不然恐怕無法獲得這樣豐碩的戰果。第三,他們已會用火。從他們遺留下來的大量木炭、火燼、燒過的獸骨以及用過的器物看來,證明他們已能烤肉來吃。而他們用火的能力,可能有更早的傳授。 由於打獵生活的危險性過大,因此北京人大都短命。據統計,三十九個北京人中,死於十四歲的占39.5%,三十歲以下的占7%,四十至五十歲之間的占7.9%,五十至六十的占2.6%,死亡年齡不明的占41.9%。[參看李濟《北京人的發現與研究之經過》(載《大陸雜誌》五卷七期),《北京人之體質與生活》(載《大陸雜誌》五卷十期);克拉克(W. E. Le Cross Clark)作、楊希枚譯《北京猿人》(載《大陸雜誌》一卷一期)] (二)河套人 舊石器時代中期人類的代表是「河套人」,他們分布於山西、陝西、內蒙古、寧夏、甘肅等省交界處的「河套」地區,亦即內蒙古的伊克昭盟(今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一帶。最初被發現的,只是他們所使用的石器和骨器。這類器物,形成了考古學上所謂的「河套文化」;而創造這種文化的主人翁的遺骸,近年才在大陸發現。 河套人的器具埋藏在紅土層上面的礫石層,以及再上面的黃土層和帶沙的黃土層中,這種情形正好說明河套人的生存時間是一段漫長的歲月。礫石層和黃土層是怎樣形成的呢?我們已經知道紅土層是北京人埋骨之地,從北京人時代到河套人時代,其間可能經過長期而大量的雨水,因此若干地區發生洪水,山上的石塊被洪水衝下,隨水流動而被磨成礫石,淤積於紅土的平地上,造成礫石層。其後西北吹來的黃色細沙落在礫石層上,又造成了華北的黃土層。 河套人左側頂骨化石,距今約五萬年,舊石器時代後期,鄂爾多斯烏審旗嘀哨溝灣出土。外層與斷面均為褐色,裡層為暗褐色,有四個邊,邊上帶有鋸齒形縫,是原來的頂骨接合縫。 至於出土遺物的形制,則因層別而略有不同。礫石層中的石器,大都是圓餅形或扁圓形的刮削器,質地為圓形石子狀的石英岩,其製法是沿著石子的邊緣打制而成。黃土層中的石器,製法略有進步,例如刮刀的製法,便是先將石子打成兩半,然後沿著邊緣加以修制。帶砂的黃土層中所出的石器更為進步,有三角形和多邊形的刮器及雕器,此外還有若干骨器。這類石器在考古學上被稱為「細石器」,它們的時代已接近新石器時代。 (三)山頂洞人 「山頂」是在周口店範圍內的一塊高地,它高出當地地面約六十米。地質調查所於1930年發現了山頂洞,直至1933年才正式發掘。所得的標本,計有人類頭骨、體骨化石數十件,人類遺物數百件,以及許多動物如獵狗、獵豹、香貓、鴕鳥等的骨骼化石。根據這類遺骸遺物的研究結果,山頂洞文化當較河套文化為晚,山頂洞人大概生活在兩萬五千年以前。 山頂洞人頭骨,距今約一萬八千年,舊石器時代後期,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龍骨山山頂洞出土。山頂洞人頭骨已經具有現代人的形狀,腦量約一千三百~一千五百毫升,在現代人腦量的變異範圍以內。 山頂洞人和北京人的頭骨有顯著不同之處,前者頭蓋骨很薄,牙齒很短,後者則反是。就體形來說,山頂洞人沒有一個可以代表「原始中國人」。至於文化方面,山頂洞人已遠較北京人和河套人為高。他們營漁獵生活,愛好藝術,有裝飾身體的興趣,並且似乎已有埋葬死去親屬的習慣。從發現的骨針推測,他們可能已會縫綴鹿皮為衣服。他們用以作裝飾品的獸牙,計有鹿牙、狐牙、獾牙等,並將其中若干染成紅色。此外還有穿孔的小礫石、小石珠、骨墜等,這種鑽孔的技術,是北京人所沒有的。 山頂洞人的石器,其中一部是製造器物的工具,例如亂削骨角所用的石器,便是以火成岩製成的;鑽石珠和小礫石等,則用極粗糙的石鑽。這可看出山頂洞人工藝技術的進步。在他們的多種遺物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一種由鹿角製成的短棒,表面被刮磨得非常平滑,並刻有紋飾。這種短棒頗像歐洲考古學家所稱的「指揮棒」,是家族或種族的一種信物。如果這短棒真是「指揮棒」,則山頂洞人已可能有家族或社會組織。總之,山頂洞人的文化,較河套人又進一步,他們的時代已大致可與新石器時代相互銜接。 既然北京人是中國史前最早的人類,那麼他與河套人和山頂洞人是否即是中國民族的遠祖?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懸疑的。因為我們無法肯定,他們與文字寫成的中國歷史,有無必然的連帶關係。我們不但對從北京人到河套人和山頂洞人的人類演進過程毫無所悉,就連山頂洞人到黃帝這兩個相隔兩萬年的時代,也沒有足夠的資料來貫穿。如果站在現代人的立場,說他們是我們的祖先,倒也未嘗不可,但若說現代的中國民族是他們一脈相傳的後裔,從而認定中國民族在五十萬年前就占有中國的土地,這種說法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種假設而已。 二、新石器時代的文化 從舊石器時代到新石器時代的過渡階段,叫「中石器時代」。這個時代的遺物,出土的並不多。只有東北黑土地帶「札賚諾爾原人」的文化,可為這個時代的代表。札賚諾爾是中國長春鐵路西段的一個車站。這種原人的遺骸及器物,是從1933年至1943年由日本人陸續發掘的。他們頭骨的形態為標準的圓頭型,與現代蒙古人相同,其時代距今可能在一萬年至兩萬年左右。他們的用具以石器為多,從工藝技術上看,雖較舊石器時代進步,但它們仍是新石器時代以前的產品。因為新石器時代文化最顯著的特徵是陶器和磨光石器的出現,而札賚諾爾原人的遺物中,卻沒有這兩種器物。 札賚諾爾原人頭骨化石,中石器時代,呼盟札賚諾爾礦區出土。 新石器時代的人口較前繁多,因此遺蹟的分布也比較稠密,在許多不同的地區中,分布著不同系統的文化。新石器時代早期的人類,雖然已發明制陶技術,但仍大量的使用石器,而且一部分石器還是打制而成的。直到新石器時代晚期,人類才普遍應用陶器。 (一)細石器文化 這裡所說的「細石器」,是和陶器混在同一地層的,它們屬於新石器時代,而與舊石器時代中晚期的細石器不同。這種文化的分布,多在長城以北;創造這種文化的人,已漸由漁獵生活發展為農業生活。根據分布地區及其時代先後,這種細石器文化可分為龍江、林西、赤峰三期: 龍江期的標準遺址為昂昂溪,昂昂溪遺址在今齊齊哈爾昂昂溪車站附近。這一帶的土質是黑沙層,出土的遺物以陶片為多,質地粗糙,紋飾簡單。此外尚有骨器和石器,石器中有石鑽、石刀、石斧、石鏃等,均由細小的石片打制而成,是最標準的細石器。這類石器,有些經過磨製,但技術不精,看來只是磨光技術的開始。根據這些器物,可以推知它們的主人翁過的是漁獵生活,而漁的成分尤大。這是早期新石器文化的代表。 昂昂溪細石器,中石器時代前後,黑龍江齊齊哈爾昂昂溪出土。 林西期因林西的遺址而得名,林西是內蒙古的一縣,在它境內的黑沙層中,發現了新石器時代中期的遺物。這類器物,可分陶、石兩大類,陶器具有多種不同的顏色,石器主要為農業用具,如石犁和石磨等。這一時期的石器,與龍江期的石器有顯著的不同,它們的材料以巨大的礫石為多,技術多系磨製,細石器則較少。 赤峰期文化的遺蹟,發現於內蒙古赤峰市英金河的南北兩岸。此期的遺物,有彩色的陶器和屬於細石器的各種石器。其中有一種是肩石鋤,這可證明此期的人類,也過著農業生活。 (二)彩陶與黑陶文化 彩陶與黑陶,同是新石器時代晚期產生於黃河流域的文化,但兩者不屬同一文化系統,產生的地區也不同。 尖底彩陶罐,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陝西寶雞市北首嶺出土。 彩陶文化最早的發現者是瑞典人安特生(J.G.Andersson),他於1921年在河南澠池縣仰韶村掘獲大批彩陶及石骨等器。這類陶器,大致為淡棕色,上繪紅黑及白色的紋飾。這種彩繪技術,是此種文化的特徵之一,因此稱它為「彩陶文化」。此後在遼寧、甘肅、河南、河北、山西、台灣、新疆等地區,續有發現,可見這種文化分布之廣。至於這些地區的彩陶文化,是否同出一源,還是一個待決的問題。近年大陸以陝西、河南等省為中心,陸續發掘了不少彩陶文化遺址,像陝西西安市的半坡村、寶雞市的北首嶺、彬縣的下孟村、河南三門峽廟底溝、洛陽王灣等,其考古報告自然都是「一家之言」。據近人的估定,彩陶文化的年代約當前6000年至前3500年。這種文化的形成,在中原一帶曾有一段長時期的孕育。但它與初期的中原歷史文化,並非直接銜接,其間尚隔著一大串史前文化。 黑陶單耳杯、黑陶雙耳杯和黑陶盒,單色無彩,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山東省膠州市三里河出土。 繼彩陶文化而發展傳播的是黑陶文化。黑陶文化最初在山東濟南歷城區龍子崖發現,所以又叫「龍山文化」。它是沿著海岸來分布的,分布區北達遼東半島,南至杭州,而以山東半島為重心。黑陶的特色為黑、光、薄、棱、多耳,但也有醬色的。黑陶文化所代表的時代,約當前3500年至前1800年,其時應在殷商以前,但它的遺址卻又不在相傳為夏代根據地的山西、河南兩省。和陶器同時出土的,還有石器和骨器。骨器中有一種經過鑽孔的牛骨,是占卜用的,但上面還沒有文字,也許和殷商文化有些關聯。[參看石璋如《史前篇》(載《中國歷史地理(一)》);李濟《史前文化的鳥瞰》(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中國上古史》(待定稿)第一本頁四五五至四八二)] 由於中國的幅員過廣,近代發現的史前文化遺址,顯然是零散的,所獲的材料也不完全。總之,就目前研究所得的成果,尚不足構成完整的中國史前史,而且也不能與中國的有史時代有明確的銜接。但大體可以相信,新石器時代早期,人類雖仍以漁獵為主要生業,但已開始學習農耕,豢養家畜,並從磨光石器進而學習製造陶器。因人口繁衍而聚族以居,漸漸形成大小村落,遍布各地。到晚期,人類已普遍使用陶器,務農也成為本業。而由村落演進成的城邑,也大致在此時出現。 三、古史的傳說時代 任何一個民族的初期歷史,無不從追記而來,而且其中必然無法脫離傳說和帶有神話色彩的部分。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最少要包括從黃帝至夏桀的一段時間,將近千年之久。這段時間歷史的真實性,古人是大體相信的,今人則因為缺乏證據,而以傳說視之。但一種傳說,決不會憑空而起,同時我國古代史家對歷史的編訂,態度是很嚴謹的,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在這類傳說之中,可能隱藏著許多的真實事跡。 (一)黃帝 第一位把黃帝作為中國歷史起點的史家,是漢武帝時代的司馬遷,在他的《史記·五帝本紀》里,把黃帝列為古代的第一位君主。不過這篇傳記,含有濃厚的神話色彩,而司馬遷本人對黃帝的事跡,也頗抱懷疑態度。 黃帝本已是位神化的古人,但據其他記載,黃帝以前尚有盤古和三皇。有關他們的說法,更為怪誕,例如盤古氏曾開闢天地,是一位年高一萬八千歲,身體日長一丈的巨人。又如三皇中的伏羲、女媧,都是蛇身人首。這類神話,自然不能算作史料,同時它們產生或流行的時代,更在五帝的傳說以後。「五帝」一詞,在春秋時代似已流行,孔子的弟子宰我,便曾有向孔子請教「五帝之德」的事,雖然不知道宰我所謂的「五帝」是指誰。[見《史記》卷六七《仲尼弟子列傳》]到西漢,「五帝」的內容確定,是指黃帝、顓頊、帝嚳、堯和舜,而且正式為史家有限度的承認。「三皇」的說法在秦始皇時已有,當時是指天皇、地皇、人皇(即泰皇),這是最早的說法。漢朝人因「三皇」毫無事跡可憑,就把戰國時人的書中所說的遠古人名如伏羲、神農、女媧、有巢、燧人等隨便取三個,稱為「三皇」,結果產生好幾種不同的說法。不論真假,他們多少還有些事跡,例如伏羲畫八卦,神農教民稼穡,燧人氏鑽木取火等,但他們的時代,則渺茫得無法究詰。至於盤古的神話,在三國時才出現。據近人考證,這神話本源起於南方民族中,大概因吳國的開發南方而傳入中國。[參看徐亮之《中國史前史話》頁十一至十三]為了這些原因,無論盤古或三皇,都不能取黃帝的歷史地位而代之。 黃帝,選自《歷代帝王名臣相》。 據相傳的說法,黃帝大約是前2700年到前2600年之間的人,他繼業已衰微的神農氏的後裔而興起。除去若干神話,可述的事,是他修德治兵,在阪泉和涿鹿(均在今河北涿鹿縣附近),先後擊敗了他的兩大敵人炎帝與蚩尤,而被諸侯尊奉為天子。他過著軍旅的生活,遷徙往來,未嘗定居。他的行蹤,曾東至海和岱宗(即泰山),西至崆峒(山名,在今甘肅省),南至於江(即長江),並曾會諸侯於釜山(今河北淶水縣北),而定都於「涿鹿之阿」。這類地名的考釋,也曾引起世人的爭論,但在黃帝本人的有無尚未得到考古上的證據時,這種辯論是無謂的。 古人又把黃帝時代作為中國文化的源頭,戰國末年的學者,把一切古代的發明製作,都歸功於他。例如文字、算學、曆法、陣法、音樂、軍制、田制、政治區劃、官室、衣裳、貨幣、舟車等,這些文化上的重要貢獻,莫不直接或間接地由黃帝發明或創立。但這種說法,到西漢已不為史家所接受。此外他又幾乎是所有古代帝王的始祖,像顓頊、帝嚳、堯、舜、禹以及商的始祖契,周的始祖棄等,都是他的苗裔,自然還包括這些帝王的後代。 黃帝、蚩尤作戰經過圖。自舊石器時代末期至新石器時代初期,在黃河、長江流域,活動著夏族、夷族、黎苗三大部族。蚩尤為黎苗族共主,領八十一氏族,侵凌夏族區域,進而統治夏族。夏族當中一氏族領袖黃帝起而反抗。蚩尤部眾自南向北攻擊黃帝,黃帝本立國有熊,位考慮到蚩尤所領部眾為南人,對北方地形氣候多不明了,因此兩軍在有熊短暫接觸之後,黃帝即主動向北引退。蚩尤領眾跟進,至河北涿鹿時,蚩尤部眾消耗甚大。這天狂風吹起塵沙,遮蔽天地,黃帝固有指南車指示方向,不致迷路,因此趁蚩尤部族昏迷彷徨之際,驅眾攻擊,將敵一舉擊潰,蚩尤亦被擒殺。夏族獲有全勝,也創造了我國戰爭史上後退戰略大獲全勝的典型戰例。 開於黃帝的傳說,雖然沒有考古的根據,但就《五帝本紀》中所描述的他的生活情形,卻代表著一個階段的文化。他本人遷徙無常,好像生活在一種狩獵或遊牧的經濟階段。但《本紀》又附帶說出他的另外兩項事業,就是「時播百穀草木」和「淳化鳥獸蟲蛾」,似乎又在說黃帝時代正是中國先民由遊牧進入初期農業的一個過渡時代。 (二)堯和舜 堯和舜是傳說中的兩位中國古代賢君,他們同是中國傳統政治思想中的理想君主,也是歷代帝王的楷模。關於他們的事跡,雖然沒有當時的史料來證實,但至遲生活在前500年左右的人,對他們的存在,即已深信不疑了。根據《史記·五帝本紀》的說法,堯是黃帝的玄孫,舜則是黃帝的八世孫,但他們卻大致生活在同一時代中。他們的時代,據相傳的說法,是前2357年至前2184年,也就是夏朝以前的一百七十餘年間。 堯是一位仁慈寬大的君主,似乎對一切都抱著寬容的態度。他在位期間,人民各自過著自由安樂的生活,不受政府的干預,因此他們體會不到這位君主的才能,更無法描述他的德量。他畢生最偉大的也最為後世所稱頌的事跡,莫過於他的以天下為公,而把帝位推讓給舜的事了。舜本是歷山(在今山東省)的農夫,他有一個極其難處的家庭,父母弟弟對他的仇視加害,使他遭遇多次生命的危險。但他憑著無比的謙讓,終能以孝悌聞。他曾先後做過漁夫、陶匠和商販,顯示出多方面的才能。他的才德,感動了許多人,因此他每到一個地方,人們莫不踴躍的追隨他,依附在他的四周,漸至變成一個都市。這一切都在說明他是一個理想的領袖。帝堯把他召到朝廷中任職,並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嫁給他,以試驗他的持家治事的能力。結果事實證明他確是不凡,因此堯進一步把國政交付給他,後來終於繼堯為天子。 帝堯,選自《乾隆年制歷代帝王像真跡》。 舜的政治作風,似乎比堯嚴厲得多。當他佐理堯政時,便曾貶誅若干不才和瀆職的人,並引用許多才德之士,像禹、棄、契、皋陶、益等,都是當時的名臣。堯的末年,洪水泛濫於全國。堯命鯀治水,鯀採用壅防堙塞的辦法,九年而無功效,舜請堯把鯀處死。到舜即位,又命鯀的兒子禹繼承治水的任務。禹改採疏導的辦法,和洪水苦鬥了十三年(一說八年),終於成功。在治水期間,他公而忘私,曾三過家門而不入,因此受到舜的賞識,命他攝理國政。舜死,他循例繼為天子。 舜耕歷山,選自《二十四孝圖》,近代陳雲彰繪。 堯舜的「禪讓」,是傳誦千古的美談。但這故事常為後人用作他們自己政治理想的實例,因之故事的本身無疑也跟著變得有點理想化。有人認為這也許是古代部落間的一種君位推選制,唐、虞、夏也許是三個比鄰的強大部落(都在今山西省南部),由它們之間互推一個酋長,作為所有部落的共主。這種君位繼承辦法,在後來的許多民族中都曾出現過。[參看錢穆《國史大綱》上冊頁七至八] 據說禹在生前也曾選定益作繼承者,但禹死後,百姓不擁戴益而擁戴禹的兒子啟,於是啟踐登帝位。另一說法是禹死後益與啟爭位,為啟所殺。總之,啟既繼位,「禪讓」的舊例,便不再出現了。 (三)夏朝的大事 據舊史的記載,禹的蹤跡是無所不在的,他不特是夏朝的創始者,並且是北方外族匈奴和南方外族百越的祖先。他的治水的傳說,更流傳於許多不同的部族和地區之間,令人懷疑到他好像不是單純屬於夏族系統的。夏朝的真正奠立者,似乎應該是啟。因為春秋時代以前的書,對禹的稱呼,只稱「禹」而不稱「夏禹」;從啟開始,才稱作「夏後」。其所以稱「夏後」的緣故,大概夏境內尚有許多較小部落,而以夏為盟主,尊之為後。夏初的強盛,似乎沒有問題,這可從「夏」、「華夏」、「諸夏」漸變成民族名稱一事看出來,正如後來的「漢」也變成民族名稱一樣。 夏的年代,據後人推算,是從前2183年至前1752年,共四三二年。至於夏朝的版圖,主要包括現在山西省的南半即汾水流域,和河南省的西部中部;西有今陝西省渭水下流的一部;東則大致在平漢鐵路沿線一帶,最盛時曾到今商丘一帶;南到什麼地方,則不得而知。夏人大致在上述的地區中活動,他們遷都頻繁,禹的幾個都城,都在今山西省的西南隅,至啟始渡黃河而南,定居於今河南省中部的新鄭、新密一帶。此後除了啟的兒子太康因失國而遠竄外,夏主的遷徙,大抵不出今河南省的黃河以南,汝、潁二水以北。 夏初的大事,為啟與有扈氏的戰爭。在此以前,又有舜禹討伐「三苗」的事,但戰爭的詳情不明。根據若干古籍的記載,只知道「三苗」盤據在江淮湖湘一帶,舜征討他們,死於荒野。今日散居於川湘雲貴深山僻壤間的苗族,也許就是他們的遺裔?啟伐有扈氏的事,也同樣模糊,有的古籍說是啟即位後,有扈氏不服,啟與之大戰於甘,終於滅掉它;有的則說禹也曾討伐過有扈。至於甘是現在什麼地方,也是說法不一,有的說在今陝西省戶縣,也有說在河南省和山西省的。 禹,宋馬麟繪,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夏朝中葉的最大事件,是與外族有窮氏的鬥爭。有窮氏是屬於東方的夷人系統的,當時在今山東省全境,河南省東部,江蘇省北部,以及安徽省東北角,甚至遠到河北省渤海沿岸和遼東及朝鮮一帶的地域中,有許多不同的部族存在,它們被統稱作「夷」,與中原的夏東西對峙。這種形勢,一直維持到殷商和西周,夏便曾與這些夷人,作過生死的鬥爭。[參看傅孟真《夷夏東西說》(載《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冊)] 有窮氏的領袖羿,是一位好戰的雄主,以善射著稱於古史;他是東方夷人的共主,也是夏人的強敵。他以鉏(今河南滑縣東)為根據地,乘夏主太康(啟子)在洛水沿岸畋獵忘返的機會,攻占夏都(今山東濰坊西南)。太康逃居於外,羿以次立太康弟仲康及仲康子後相為傀儡,而自身作夏的實際主宰。不久後相為羿所逐,而羿亦為其臣寒浞所滅。寒浞殺後相,繼續掌握復政,並命其二子澆和豷分據要地。後來後相的遺腹子少康,興起於有虞(今河南虞城縣),收聚夏的殘餘勢力,滅有窮氏而光復故土。從太康被逐到少康復國,有窮氏統治夏境,前後達六七十年(一說四十餘年),戰爭蔓延於黃河南北,是中國古史上的大事。 自此以後,夏的事跡反少留傳,直至夏末,才又有較多的記錄。夏的末代君主桀,雖然暴虐無道,但當時夏的政治勢力,仍可到達今魯西豫東一帶。當時有一個原屬於夏的小國有緍(今山東金鄉縣)叛變,桀舉兵討之,雖把有緍氏征服,卻招來亡國的命運。因為在夏境的東南,尚有一個強大的部族存在,名叫「商」。商的領袖成湯,乘桀用兵疲罷之餘,起兵推翻了夏朝。商也可以說是屬於夷人系統的,至少夏人的看法是如此。根據舊史的記載,商的王室並非夷人,但曾撫有夷方,並憑著夷人的文化和人力滅夏。所以湯的伐桀,是夏人與夷人的最後一次鬥爭。 四、信史時代的開始(殷商時代) 從黃帝到夏朝末年九百多年的歷史,因沒有證物,只能稱為「傳說」而不能算作「信史」。所謂信史,必須「信而有徵」,也就是說必須有當時的遺物可資與文字寫成的歷史相互驗證。至於商朝的歷史,則因有近代殷墟(今河南安陽市小屯村)出土的遺物以為佐證,已大體可以列入信史的範圍。這類遺物包括銅器、龜甲、獸骨等,甲骨上並刻有大量文字,經近人的研究,知道這種文字是商朝後期君主們占卜休咎、祈求福祚的記錄,故又稱作「卜辭」。卜辭上有時載著若干商王的名字,拿這些名字與西漢人所寫的商王系統來對照,其間的差異甚少。至於商朝的前半期,因為沒有遺物的存留,嚴格說來仍不能算作信史,但亦有若干地方已為卜辭所證實。下面所說的有關商代歷史,絕大部分是根據甲骨文的研究結果。 (一)商朝的建立及其興衰 商人的發源地,可能是今河北省的渤海灣沿海一帶。成湯的先世,累代為部族長,他的十四代祖契與禹同時,以蕃(今河北平山縣附近)為根據地。契子昭明遷於砥石(今河北泜水流域),後遷於商(今河南商丘市),即「大邑商」,也是商朝得名的由來。昭明子相土,為一雄才大略之君,曾大啟疆宇,其拓土的最遠處可能到今朝鮮境內,並在泰山下建立東都。相土以後的兩三百年,商人的事跡無考,到成湯時代,才又有商人活動的記錄。 成湯時,商人的力量已足以與夏抗衡,他以亳(今安徽亳州市附近)為根據地,[參看董作賓《卜辭中的亳與商》(載《大陸雜誌》五卷一期)]先消滅北方若干鄰族如葛(今河南寧陵縣)、韋(今河南滑縣)、顧(今河南范縣)、昆吾(今河南濮陽市)等,然後西征夏桀,敗之於鳴條(今山西夏縣西),桀被放逐於南巢(今安徽巢湖市)而死。湯乃代之為天子,並遷都於商,建立了商朝。 成湯,佚名繪,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商朝自成湯創業以後,六百四十年間(前1751~前1111),國運曾經五度的盛衰,並曾五次遷都。第一度的由盛而衰,在第四代王太甲(湯孫)的時候。通常的說法是太甲無道,顛覆乃祖的典型,被開國功臣伊尹放逐於桐(今河南偃師西南),三年後太甲悔過修德,伊尹又把他迎回復位。其後商朝的盛衰,總繫於君主的英武或昏暗,盛時則諸侯歸服,衰時則王室內亂或諸侯叛離。至於商朝的遷都,從湯所居的亳開始,其後又遷徙五次,皆不出今山東省的南半和河南省的東半。最後一次的遷都,是第十九代王盤庚於前1384年自奄(今山東曲阜市)遷殷(今河南安陽市)。其後直到商朝滅亡,二百七十餘年間,商都始終在殷,因此商朝又名殷朝。 盤庚是一中興之主,他死後,弟小辛、小乙相繼嗣位,商政復衰。直到小乙的兒子武丁,商朝出現了最後的一次鼎盛時期。他在位五十九年,以傅說為相,國家大治。其間最可稱述的大事,便是對外族鬼方的討伐,在談這件事以前,應先說明商朝的領域。 商王所統治的整個地盤,其範圍至今仍不太清楚,僅能就卜辭所記的地名加以約略的推測。據近人研究,商朝的領土,以今中原地區為中心,東邊可到沿海,西邊可到今陝西省,北邊可能到河北、山西兩省,南方可能到長江。但在這個領域中,還有許多的諸侯國和文化遠較商人落後的外族,其中以鬼方最為強大。鬼方最初可能服屬於商,但在商的後期,變成了商的敵人。「方」是國的意思,除鬼方外,尚有人方、土方、羌方、盂方、井方等。鬼方的根據地大致在今山西省北部以及陝西省的北部和西部。武丁曾對鬼方用兵達三年之久,戰爭的情形,現已不知其詳。但經過這次討伐後,終商之世,鬼方似未再成大患。 成湯代夏作戰經過圖。前1784年,湯遷都於亳,然後開始對夏朝略地。最初西進伐葛,並占領之;隨後北上至北亳,再向西北發展,降服韋;向東北討平夏重地昆吾、顧,共計征伐十一次之多。至前1766年,夏之東部諸侯,均為成湯並滅,夏在形勢上已被孤立;而夏桀殘暴也變本加厲,政治上亦處於不利,成湯因此決意對夏都安邑進行直接進攻。前1766年,成湯起兵自南亳出發,沿黃河一路西進,至潼關附近渡河而北,到達陋地,然後向東攻擊夏都城安邑。夏桀倉促率師西出拒敵,敗於安邑之西鳴條,夏桀遂棄安邑向東入于山區,在安陽附近出太行,渡河,走至三臘。湯又移師伐三臘,桀不能立足,又一路奔走,至於南巢,戰事宣告結束。湯之伐夏,先採取蠶食政策,吞併夏之諸侯,斷夏東部羽翼,然後以大迂迴之行動,突然出現在夏都安邑之西,斷其歸路,並攻擊夏都之側背,夏桀未能審時度勢,據都城固守,而倉促出兵拒敵,終為湯所乘,喪師天國。 武丁以後的八位君主,皆生長於安逸,不求振作,一味以畋游飲宴為事,因此政治日趨腐敗。到商朝末年,商人的社會也充滿放縱頹廢的景象,從君主貴族到庶民,莫不以酗酒為樂,終致使國家走上滅亡之途。 (二)商代的政治和社會 商代的政治社會組織,以封建制度為主幹,國境內有許多諸侯,商王便是四方諸侯的共主。一切庶政,也就是所謂「王事」,皆由王來直接處理。至於王位的繼承,則與夏朝以子繼父的辦法不同,而以「兄終弟及」為原則。雖然有人懷疑這是商朝的定製,但商朝曾有多次王位傳弟的記載,則是事實。[參看施之勉《古史摭疑》「殷人兄弟相及質疑」] 最初,湯用傳子的辦法,但他的長子太丁先卒,因此傳位於太丁的弟弟外丙;外丙又傳弟中壬,自此開始了傳弟的辦法。王子無嫡庶之分,皆有繼位的資格,至無弟可傳,然後傳子。但傳末弟之子或是長兄之子,似乎沒有定製,就商王的系譜看來,多數是傳末弟之子。不過也有不少例外,因此每有堂兄弟爭位的事發生,而致造成王室的大亂。但到商朝後期,這種繼位辦法似已有所改革,雖然仍用「兄終弟及」的辦法,但繼位只限嫡長子。因嫡長子只有一人,無法兄弟相傳,於是以立後為補救辦法。一個王可以立幾個後,她們所生的長子都是嫡長子,都具有繼位的資格。例如武丁便曾三立嫡後,而先後以三後所生的祖己、祖庚、祖甲為太子;祖己早死,祖庚、祖甲便依例相繼為王。最後四代的商王,都是以子繼父,而嫡庶之分更嚴。例如末代商王帝辛(即紂),本有同母兄二人,即微子啟和仲衍,但因其母於生二人時尚為妾,故微啟不得立為太子而帝辛得立。 環首刀,商代後期,遼寧撫順望花村出土。這種大弧背、環首外緣飾乳突的刀,適於馬上隨身系掛,是北方式青銅器的代表器類。 從卜辭和商代銘刻中可以看到若干官名,如御史、卿事、宰、太史寮、亞、旅、士、畯、廩人、史、射、宅正、獸正、牛正、小臣、有司等。這些官名,多與周代典籍和金文中所載的官制相同,由此可以推知商朝的中央政府,組織已相當健全。至於軍力,平時王有侍衛軍,戰時則自各地徵調兵員服役,被徵調者多是諸侯國各氏族的丁壯,平時以務農為業的。徵兵有時多至三萬人,出征有時遠行至三四十日,殺敵有時多至兩三千人。軍隊的組織,則僅知分步兵、馬兵兩種,每種又分左右中三隊。武器則商人已有鋒利的青銅兵器,如刀、箭、戈、矛、銅盔等。此外並有兵車,與後來周朝的兵車,形制上沒有多大差別,一乘用四馬,輿作半圓形,從後面升降。 商代的諸侯,名目甚多,有方、伯、侯、子、男、田等,它們多半為前世所封建,也有本來獨立的部族而為商王所征服或自願歸服的,它們的數目,遠較現今所知道的為多。另外一部分,可能是商王的臣下或親戚而受分封的。諸侯對商王應負的義務,通常為征戰、守邊、納貢、服役等。但有些諸侯叛服無常,他們彼此間有時也相互攻伐。其中的「方」,可能全是外族,它們常為商王征伐的對象,平時對商朝恐怕最多只是名義上的服從。又如商朝末年居於涇渭流域的周人,雖也曾臣屬於商,但雙方疏遠如異國,最後竟以兵戎相見。 商代社會的經濟形態,究竟到達什麼階段,是近人所爭論的一個問題。較早的說法,認為商代猶為畜牧社會,農業方始萌芽,但這說法至今已不能成立。事實上商代已步入農業社會,商人的主要經濟生活是務農,主要的食品是農產品,畜牧業只占次要地位。同時商人的豢養畜類,並不全為食用,主要是供給各種祀典作犧牲的。 隨著農業的發展,商人建立了他們的家族制度、傳子制度以及分別大宗小宗的宗法制度,都始於商朝末葉,而到西周時代成了定型。商代的社會,以族為單位,每族有它自己的名號,即所謂「氏」。商王徵兵,也是以族為單位的。商人家族制度的根本精神是重男輕女,例如卜辭中占卜王后生育的文字,遇到生男便記一「嘉」字,生女則記「不嘉」。又如一夫多妻制,也在商代確立,王的配偶,正室的後在原則上雖只限一人,但妃嬪可以有數十人。 另外一個引起爭辯的問題,是商代是否為奴隸社會。就近人的論斷,商代是有奴隸的,見於文字者有奚、嬖、執等字,都是奴隸的稱謂。他們或是罪犯,或是俘虜,數目並不多,同時他們的主要任務是供貴族祭祀作犧牲或用以殉葬。他們也許會被支配作其他小規模的勞動,但絕不是社會生產的主要階層。 (三)商人的生活 這裡所說的商人生活,分物質精神兩方面,包括他們的衣食住行和宗教信仰。先說物質生活。 商人的食品,主要是黍、稻、禾(小米)、麥。他們又用黍造酒,商王的任何祀典,都離不開酒,商人的善飲,是著名於史冊的。畜牧也是他們的食品來源之一,供食的家畜,有牛、羊、雞、豕、狗等。王室祭祀的用牲,有時一次用牛羊達三四百頭,這可看出當時畜牧業之盛。 骨笄,商代後期,裝飾品,1976年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圖為骨笄笄頭。 商人的衣服,甲骨文中有衣、巾、裘、帛、蠶、絲等字,可知他們已有很好質料的服裝;但絲裘之類,也許只有貴族才能穿著。從玉和石的人像雕刻品及其他遺物,更可看出當時一部分男子的服裝為交領、右衽、短衣、短裙、束帶,並穿著翹尖的鞋。女人則臉上塗朱,頭戴高冠。她們的頭飾,甚為複雜,兩鬢和冠上,綴有松綠石組成的圓形飾物;發中夾一圓形骨器,插入許多玉或骨制的笄,有多至幾十枝的;發上更戴有雕鏤精美的象牙梳子。這些頭飾的體積和重量,可以想見。此外男女都有佩玉的習慣,他們有各種式樣的玉佩,經常佩在裙帶間。這都是商人雅愛修飾的明證。 商代玉人,商代後期,裝飾品,1976年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 至於居住,一般民眾是半穴居。穴是圓形的,直徑約四五米,深約三四米,平底直壁,有階級可以上下。想像中當時的穴上必有圍牆,牆上架木為頂,覆以茅草。只有王室的宗廟宮室,才能建築在地面上。其築法是先在地上用泥土作一堅實的低平台,然後用石或銅作基礎,布列其上,用以豎柱。當時沒有磚瓦,牆壁階級,均用黃土築成,屋頂想必也是草頂。這類建築,現在只存基址,共發現五十多處,其中有的相當廣闊,有長達三十米、寬至九米的,可想見其規模的宏偉。宗廟的形制,與宮室一樣,建築時並有奠基儀式,殉以大批的車馬人物。[參看董作賓《殷代的宮室及陵墓》(載《大陸雜誌》一卷九期),《殷代建築宗廟的隆重儀式》(載《大陸雜誌》一卷十期)]此外,商人席地而坐,這也是從雕刻品中看出來的。 交通方面,當時已有舟車等工具,此外商人並可能乘馬。從殷墟出土的遺物,也可間接說明商代的交通情形。遺物中銅器地、玉器的原料銅和玉,銅器中所含的錫,以及商人用為貨幣的貝,占卜用的龜甲等,都不產於商的本土中原地區,這些物品一定由遠方輾轉販運而來。由此可見商代對外交通的發達,也可想像到這個國家的興盛與繁榮。 再說商人的精神生活。他們的思想,幾乎完全為宗教所籠蓋,自然的各種現象都被神化,有無數神祇充滿於天地間。人與神之間,並沒有嚴明的界限,人死後,靈魂依然存在,需要子孫更虔誠的敬奉膜拜。總之,天神地祇人鬼,都是商人崇拜的對象,而人鬼更是商人的信仰中心。在他們的心目中,神鬼的世界和生人的世界有著密切的關係,神鬼操縱著整個人類的命運。所以商人在日常生活中每遇難決的事或無法解答的疑問,便照例出之於占卜,以求神鬼的指示。 「祭祀狩獵」塗朱牛骨刻辭,商代,河南安陽市殷墟出土。這是一塊牛胛骨版記事刻辭,骨版刻有商王武丁與仲丁,及子寅用羌人十,舉行宜祭等有關祭祀的事情。 商人認為天神中的最高主宰者是「帝」,他的地位好比人間的王。他具有多種的權能,如命令下雨,降福祐吉祥或饑饉災禍等。地祇則有「河」、「岳」的祭祀,有人認為是指泰山和黃河,有的則認為是指普通的山川。此外還崇拜大地之神(即「社」)、四方之神,以及風神、月神、星神等。對於祖先,則不論祖妣,每年都排定日程,虔誠祭祀,祀典用牲之多,令人驚異。但商人祭祖的主要目的,是在祈求祖先的降福以及防止其為祟。現存的十萬片甲骨文字,大部分是祭祖時占卜用的。在卜辭里,可以看到他們向祖先求豐年、求雨、求治疾病、求生子的種種記載,也可看到因不雨或疾病而認為是祖先為祟的語句。奇怪的是他們求豐年和降雨,不直接向「帝」請求,而要托祖先轉達。這類卜事,武丁時為最盛,到祖甲時便取消了。但崇拜祖先的宗法觀念,卻從商代一直延續到現在,形成中國文化的一個特色。 (四)文字藝術和科學知識 現有的商代甲骨文字,總數約有三千至三千五百字,但不同的單字不會超過兩千,可識的字也不過一千三四百。但這只是商代文字的一部分,因為卜辭所應用的文字範圍是有限度的。這些文字雖然在形體上與今字大有不同,但其意義和用法則大體上與今字無別,如以「六書」來分類,可以說六類的字都有。其中象形字占大部分,有時一個字具有若干不同的寫法,好像那時還在造字的初期。但從另一方面看,若干象形文字已從原始的繪畫演變成一種符號,例如有許多獸類象形字,應該平著畫的,此時已直立起來。此外又有大量的會意、指事、轉注、形聲等類的字,似乎在商代以前,又有一段悠遠的演進時期。除了契刻的甲骨文字,殷墟遺物中也曾發現上面寫字的白陶,可以推知商人已使用毛筆。此外商人又有寫在簡冊上的文書,《尚書》中的「盤庚」三篇,便是比較可信的商人手筆。 陶塤,商,吹奏樂器,河南省輝縣琉璃閣150號墓出土。這三件陶塤均為黑陶,頂部有吹口,腹有五個音孔,吹奏時依按孔不同可發出不同音階。 商代的工藝,水準也相當高。商人已能鑄造銅錫合金的青銅器,包括禮器、用器、兵器、裝飾品等。技術的精巧,種類的繁多,都可證明當時正是銅器工藝的極盛時代。其鑄銅技術最高的表現,則是王宮和宗廟裡的各種容器,上面都有縟麗的花紋。這類花紋,大致以獸的正面形狀為主,外加種種的裝飾紋樣;最精美的容器,全身鏤有二十種不同的動物圖案。此外商人並有牙、骨、玉、石等類的雕刻工藝。石器的製作,以白色大理石造的虎形、鴞形立體雕刻,最為精美。玉器則有碧綠、青、黃、白、灰、黑各色,大的有立體的碧玉象,小的有各種佩玉、頭笄等,作儀仗用的戈、斧以及其他小裝飾品等。 商代刻干支表牛骨,河南安陽殷墟出土。商代的干支是用於記日的,干支記日法是把天乾和地支相配合,用以記日,六十日一循環。干支法起源於夏代,商周沿襲,一直到近代,是中國古人所創造的,也是世界上使用最早的一種記日法。 繪畫的遺留甚少,在商人陵墓中曾發現盾旗一類的東西,上有龍虎的圖畫痕跡。在甲骨上面,也偶有史臣作些寫生畫,已發現的有猿、象、鹿以及鶉等動物的圖像。 音樂在文字中表現的,有「樂」、「龠」等字。樂字從絲從木,代表弦樂;龠字則代表管籥。可知琴、瑟、笙、簫一類的樂器,在當時或已存在。此外發掘所得,還有磐、鐃、塤、鼓等。磐為石制,鐃為銅製;塤則有石制、骨制、陶製三種,大小不同而形制孔位無異;鼓的本身已化為泥土,但腔上的紋繪,以及面上的龜皮紋理,還可辨識。[參看董作賓《中國古代文化的認識》(載《大陸雜誌》三卷十二期);陳丁合《卜辭綜述》第二章「文字」(大通書局)] 從殷墟遺址和遺物,可以看出商人的建築和礦冶知識已很豐富。除此以外,商人還有兩項值得稱許的科學知識,便是天文學和曆法。他們曾在卜辭中記錄若干星名,如「火」、「鳥星」等,並可推測月蝕。曆法也很完備,這大概與農業的發達有關。 商人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為一年,他們稱年為「祀」,是因為他們每年有一次大祀的緣故。一年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他們已知道用閏,十九年中要有七個閏月。武丁時把閏月放在當閏之年的最後,稱十三月。祖甲時改閏法,置閏於當閏之月,其名與當閏之月相同,不再稱十三月。同時他們習慣把四時與月相連,例如八月稱秋八月。記日則用干支,自甲子到癸亥凡六十日為一周,周而復始。這辦法上承遠古,從商到現在,經三千二百餘年而毫無錯誤,真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蹟。武丁時,把白晝分為七段,即明、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整個時間約從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每段約為兩小時。白晝稱「日」,黑夜稱「夕」;一天一夜合用一干支,如「甲子日」、「甲子夕」,黑夜則不分段。到祖甲時又分白晝為十段,即妹(昧)、分(曦)、明、朝、大食、中日、昃、小食、暮、昏。祖甲在位時是商的衰世,但在曆法上卻有革命性的改進。[參看董作賓《殷代的紀日法》(載《國立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