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 商

鄧廣銘 《中國通史》
中國歷史上繼夏之後存在時間較長的一個王朝。從公元前1600年商湯滅夏後建立國家,至公元前1300年盤庚遷都殷,及公元前1046年商王紂被周武王帶同西南各族攻滅,共傳十七世,三十一王,歷時五百五十年。 商代已進入有文字記載的歷史時期,其農業比較發達,已用多種穀類釀酒。手工業已能鑄造精美的青銅器和白陶、釉陶,交換也逐漸擴大,並出現了規模較大的早期城市。其強盛時期的疆域東到大海,西到今陝西東部,北達今河北北部,南至長江,為當時世界上的文明大國。 起源和發展 商族早在滅夏之前,就有了相當長時期的發展。它最早活動於東方的渤海沿岸及河南河北,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的古代土著民族有許多共同之處;有以玄鳥為始祖的神話,還有用獸骨占卜、殺人殉葬、衣著尚白等習慣。《尚書序》記載:「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據王國維稱,契居番,昭明遷砥石又遷於商,相土東遷泰山下又遷商丘,上甲微遷於殷又遷至商丘,成湯滅夏定都亳,是為八遷。後來又有過五次遷徙,所謂「殷人屢遷,前八後五」,即仲丁遷於隞,河亶甲遷於相,祖乙遷於邢,南庚遷於奄,到盤庚時最後定都於殷(今河南安陽),是為五遷。從此,「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故商又可稱為殷或殷商。商人的屢次遷徙,或許由於受異族的壓迫,或許由於水旱之災,或許由於擴張土地到更肥沃的地區,並不一定表示商族早期是遊牧民族。遷徙的範圍大概在今河南、河北、山西、山東一帶。 商代自湯開始,至紂滅亡,共傳十七世,三十一王,商王世系,據《史記·殷本紀》載,結合甲骨文考察,除去個別有誤,基本可信。在成湯以前,從契至成湯,凡傳十四世。《國語·周語》說:「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即所謂商族的「先公」時期。這在《史記·殷本紀》和甲骨文中也有記載。商族先公世系是: 商自成湯建國、盤庚遷殷,至武丁時期,經過對周圍方國的頻繁戰爭,疆域及勢力影響空前擴大。殷都經科學發掘證實,在今河南安陽西北的小屯村一帶及洹水沿岸周圍的後岡、高樓莊、薛家莊、花園莊、小莊、四盤磨、孝民屯、大司空村、小司空村、武官村、侯家莊、秋口及同樂寨等二十幾個村莊方圓二十四平方千米或更大的範圍內。以王畿為中心的商代統治區域為黃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區,即今河南北部及河北南部。但其勢力所及之地,已東起山東半島,西至陝西西部,南及江漢流域,北達河北北部。至於其文化對各地的影響,則大大超越了這一範圍。據考古資料看,東南和華南地區分布於長江下游兩岸的「湖熟文化」、江西北部的「吳城文化」、西南地區四川境內的「巴蜀文化」,以及北方內蒙古、遼寧的「夏家店下層文化」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商文化的影響。 社會生產 農業 商代農業生產已成為社會生產的主要部門。甲骨文大量記載了商人的農事活動,幾乎包括與農業有關的各個方面。甲骨卜辭中有大量「受年」「受黍年」「受稻年」等類辭句。卜辭的田字作囲、 等,即為田間的阡陌和溝洫之形。由卜辭可知,商代的主要農作物有禾、黍、稻、麥等。耕作的方法採用合力耕種及「焚田」(即火耕),並已使用糞肥肥田。商王除親自視察田作外,還常命臣下監督農耕。當時農業已能提供較多剩餘產品,卜辭中常見在收割後把糧食放入廩中貯藏的記載。 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工具有木、石、骨蚌,亦有青銅農具。耕具有耒、耜。耒為木製有歧頭的木杈,用作翻地;耜為木製無分歧的工具,用作插地起土。耨具有辰。收割工具有鐮、銍,卜辭有字,從 從刀,象以刀割 之形。 商代農作物的再生產品有酒、醴、鬯。酒為黍或稻所釀,醴為稻所釀,鬯為黑黍及香草所釀。商代出土的酒器種類繁多,《尚書·酒誥》記載,人民嗜酒,田逸,以致亡國,可見嗜酒風氣之盛。釀酒業的發展,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商代農業生產的發達程度。 園藝和蠶桑業亦有發展。卜辭中有圃字,即苗圃;有囿字,即苑囿。果樹有杏、栗等。卜辭中又有蠶、桑、絲、帛等字,商代遺址中還出土有玉蠶及銅針、陶紡輪等物。在出土的青銅器上有用絲織物包紮過的痕跡,從出土的玉人像上也可看到其衣服上的花紋。可見商代的蠶桑業及絲織業已較發達。 畜牧業和漁獵 商代畜收業也很發達,後世所稱的「六畜」,都已全備。卜辭中的「為」字,象以手牽象之形,所謂「商人服象」。卜辭中又有牢 、 、圂等字,即飼養牛羊馬豬的欄圈。商人愛馬,卜辭中的驪、騽、駁、 、 、 及獁、 、 、 、 等,即是指馬。對於牛、羊、犬、豕等的毛色,商人已能加以區別,還注意到牲畜的牝牡,並使用了去勢術的技術。商代的六畜也為人所食用,食品中的羞字從羊,豚字從豕,鑊字從隹即禽,證明羊豕禽等已作為商人普遍的食物。商代六畜還用於祭祀,有太牢(即牛羊豕)、少牢(即牛羊或豕犬)之稱。商人祭祀,一次用牲可多達數百頭,而且往往牛、羊、犬、豕合用,沒有高度發展的畜牧業是不可想像的。 商代的黃河下游中原地區,氣候溫和,雨量充沛,並有廣大的森林、草原、沼澤、湖泊,故作為農業、畜牧業補充的漁獵也很發達。卜辭中有「王魚」「獲魚」的記載,商代遺址中也出土過許多魚類、蚌類的遺骸。捕魚的方法主要有網罟、鉤釣、矢射等。卜辭中又有「王田」「王狩」「獲鹿」「獲麋」「獲虎」「獲兕」及「獲象」的記載。狩獵方法主要有犬逐、車攻、矢射、布網設陷甚至焚山等,獵獲野獸的種類和數量相當驚人。商王一次田獵獲鹿可多達三百四十八頭,獲麋最多的是四百五十一頭,足見其規模之大。 手工業 商代的手工業分工較細,有鑄銅、制陶、制骨、琢玉、漆器等門類,各種手工業都已有了顯著發展和突出成就,而其中最能反映時代特點和工藝技術水平的是青銅鑄造業。 商代是青銅器的全盛時代,其品種繁多,主要類別有禮器、兵器、生產工具及車馬器,其中最重要的是禮器。禮器中數量最多的是酒器,有爵、角、斝、觚、觶、尊、盉、卣、彝、觥、壺、罍、瓿、禁、勺等;另有食器鼎、鬲、甗、 等;樂器鐃、鼓、鉦、鈴等;兵器戈、矛、鉞、矢鏃等;工具刀、斧、錛、鑿、針、錐等。 商代青銅器的製作為范鑄。商代遺址中已發現鑄銅作坊遺址,出土了大量的陶范、坩堝塊、木炭、小件銅器的銅錠、銅渣等。熔銅的工具除有草拌泥制的坩堝外,還有外敷草泥的缸或大口尊。通過對青銅器中銅、錫、鉛合金成分的研究,可知其與《考工記》所載之「六分其金而錫居一」的「鐘鼎之齊」大體相近。商代晚期的后母戊方鼎重達875千克,鼎身和四足為整體鑄造,鼎耳則是在鼎身鑄成後再在其上澆鑄而成。從銅工作坊規模之宏大、煉銅技術之高超、器物製作之精美、種類之繁多、花紋之複雜、制范技術之純熟,都可看出商代生產技術及青銅鑄造的水平。 出土的商代青銅器中還有鐵刃銅鉞,現已於河北藁城及北京平谷兩處商遺址中各發現一件。經檢驗,其刃部是利用天然隕鐵鍛打而成的,證明商代已知道用鐵。此外商代遺址中還曾出土金塊及小片金片,可知當時已有黃金並有熟練的冶金技術。 陶器是商代社會的主要生活用具,制陶是商代重要的手工業部門。陶器的種類有灰色、紅色的泥質陶和夾砂陶,還有更高級的硬陶、白陶和原始瓷器。器型有炊器鼎、鬲、甗,食器簋、豆、盂,酒器盉、觚、爵等,儲盛器罐、盆、瓮、缸、大口尊等,其中最能代表商代制陶工藝水平的是白陶和釉陶(原始瓷器)。白陶以瓷土、高嶺土為原料,經1000℃高溫燒成,胎質純淨潔白,表面有雕刻精美的花紋。釉陶以瓷土為原料,器表敷釉呈青綠色,經1200℃高溫燒成,胎骨細膩緻密,無吸水性或吸水性很弱,是敷釉技術的最早發明,在中國陶瓷發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骨器在商代使用範圍很廣,種類包括生產工具鏟、錐、刀、針和魚鉤,兵器鏃及生活用具簪、梳、匕、叉等。牙器有雕刻的梳、筒、杯,象牙杯上刻有精細的花紋並鑲嵌有綠松石。骨器作坊遺址中還發現大量的骨料及半成品,其原料多為牛、馬、羊、豬骨及鹿角甚至人骨,並發現制骨用的青銅刀、鋸、鑿、礪石等。製成一件骨牙器,大致需經過選材、鋸材、加工成形、打磨及雕刻、鑲嵌等工序。骨簪的頂端還刻有不同形狀的鳥頭。玉器均為軟玉,產量很大。顏色有綠、褐、白等。種類主要有禮器琮、璧、圭、璋、璜、琥及其他用於禮儀的尊、 、磬、矛、戈等,實用器有杯、盤、臼、杵、梳,工藝裝飾品有頭飾、玉環、玉珠,以及各種不同形狀的佩玉、玉人、玉象、玉虎、玉鳥、玉龍、玉鳳、玉魚、玉蟬、玉蠶等。商代玉器切割整齊、琢磨光潤,動物姿態生動活潑,表現出強烈的藝術效果。漆器易腐朽,故現今所見商代漆器僅為一些殘片及顏料痕跡,但從中亦能了解其顏色、花紋等情況,證明當時的漆器工藝已具相當水平。 建築 殷墟已發現宮殿基址五十多座,一般建築在夯土台基上,柱下用礫石作基礎,有的柱礎間還墊有銅片,房架用木柱支撐,牆用版築。最大的基址南北約長85米,東西約寬14.5米;最小的僅長2.3米,寬1.85米。基址方向多面向南北,亦有面向東西的。很多基址排列成行,遙相呼應,開創了後世廳堂建築之獨特風格。卜辭中所記宮室有大室、小室、東室、南室、祠室、血室、皿宮、公宮、東寢等。由於年代遠久,這些宮室的營建已不可考,但從卜辭有關字形構造,如:「亞」「墉」「京」「高」等,還能知其形狀。商代的建築遺址中尚未發現磚瓦,建築結構仍為「茅茨土階」。但僅從基址的規模,即知商代建築之宏偉,建築技術水平之高超。 除宮殿外,還有較為簡單的單室房屋及半地下式房屋,有些遺址中還發現有建築用的土坯。商人已知在土坯間用草拌泥粘砌,它可看成中國建築技術史上的一個重大進步。 商業和交通 商代的交換由於農業、手工業的發展而日漸增多,部分商人「肇牽車牛遠服賈」。商代遺址中出土有海貝、海蚌、鯨魚骨、大龜骨等海產物品,其來源除贈送、進貢及徵集外,也有商人長途販運而來的。除以物易物的交換外,當時已開始使用貨幣。商代貨幣的主要形態是玉和貝,殷墟墓葬中出土有大量的貝,最多的達千枚。除天然貝外,還有石貝、骨貝、蚌貝、玉貝及銅貝等仿製貝。卜辭中有「賜多女有貝一朋」,金文中亦有「王賞戍嗣子貝廿朋」的記載,證明貝在當時已用作貨幣,並以「朋」為計算單位,以十枚貝為一朋。 交通工具主要是陸路的車和水路的船。卜辭中有車字和舟字。商代遺址中發現車馬坑多座,出土的馬車有二馬一車和四馬一車,車為木製,有銅車飾,單轅、一輈、一輿、一軸、兩輪。車用於田獵、作戰等。商代的舟,尚無實物證據,但知其用於渡涉。 階級關係 王權 商代的最高統治者是商王,商王自稱「餘一人」「一人」,享有絕對權力。商代王位的繼承法為父死子繼與兄終弟及兩制並用,凡子即王位者其父即為直系。周祭中,直系先王及配偶有資格列入祀典,而無旁系先王的配偶。到商代後期更有「大示」(直系先王的廟主)及「小示」(旁系先王的廟主)之分別,祭祀「大示」的宗廟為「大宗」,祭祀「小示」的宗廟為「小宗」。這種家族中祭祀上的差別,正是商代宗法制度的表現。 卜辭中商王親屬稱謂有祖、妣、父、母、兄、弟,且有「多祖」「多妣」「多父」「多母」之稱。先王的配偶稱妻、妾、母、奭,與商王有血緣親族關係的有「王族」「多子族」。這些宗族同商王形成親疏不同的宗法關係,他們構成「百姓」的主體,而為首的是商王自己。 司母戊鼎 商代晚期青銅器,因腹內壁鑄有「司母戊」三字而得名。1939年出土於河南安陽殷墟王陵區商代大墓。為現知中國古代最大的青銅禮器。亦有學者稱之為「后母戊鼎」。 官制 商王以下的統治機構,分「內服」「外服」,即王畿內與畿外之地方兩種。《尚書·酒誥》中有「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結合卜辭的記載,商代的官制在畿內大致有:負責政務的尹、多尹、臣。臣又有王臣、小臣、小眾人臣、管理耕藉的小藉臣、管理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車馬的馬小臣等。武官有多馬、多亞、多箙、多射、多犬、五族戍等。史官有作冊、多卜、多工、巫、祝、吏等。王畿外為商代之「四土」,這些地區散布著許多「服王事」的方國及部落,為商代的侯、伯。卜辭及文獻中有攸侯、杞侯、周侯、犬侯、先侯、侯虎、侯告及宋伯、沚伯、易伯等等,他們不僅要臣服於商王,還向商納貢,負擔勞役及奉命征伐。有關商代官制的材料不多,尚需進一步探討。 軍隊 商代軍隊以師為單位,卜辭有「王作三師,右、中、左」。「三師」為軍隊的基本組織形式,大概相當於後世的三軍。雖然每師的具體人數尚未見有記載,但從商代的征伐戰爭規模可知一二。徵招兵員有時幾百人,甚至上千人,戰爭時間有的長達幾個月,殺敵亦有千百人。另外,商王的大規模田獵活動也相當於一次出征,並通過狩獵訓練軍隊。 商代軍隊包括車兵及步兵,作戰方式普遍使用車戰。考古發掘中發現不少商代車馬坑,殷墟小屯C20號墓中出有一車四馬三人以及三人使用的三套兵器,可知一兵車載三人。小屯宗廟遺址前的祭祀坑中還發現象徵軍隊陣式的葬坑,包括兩個方陣。一陣為步兵,有三百人左右;另一陣有兵車五輛。部分列左、中、右三組,與卜辭記載相符。車戰中,射手以弓箭為武器,墓葬里還有大批青銅兵器,如戈、矛、鏃、鉞及胄等。 平民和奴隸 商代的平民和奴隸由眾、芻、羌、仆、奚、妾等不同身份的人組成。卜辭有眾、眾人,是商代的自由平民。他們從事農業生產勞動,有戰事時還被征參加作戰。商代奴隸的來源是俘虜,卜辭中有「獲羌」,即從羌方俘獲來的奴隸。又說「王令多羌田」及「多羌獲鹿」,可知羌人用於農田勞動及狩獵活動。奚、妾大概為女奴隸。奴隸的另一個來源是罪犯,《說文》中之「象罪人之在屋下執事者」,即為來自罪犯的奴隸。 人殉和人祭 商代的奴隸,不僅要從事各種勞役,而且可以任意遭殺戮,甚至用以殉葬或祭祀祖先,其數量很大。殷墟侯家莊大墓中的殉葬者,約四百人,僅武官村大墓中就有殉葬者近百人。其中有被反綁及砍下頭的殉人。殷墟還發現有很多人祭的遺蹟,在一批排葬坑及散葬坑中,有被殺的無頭人骨架及人頭骨。此外,宮殿建築、宗廟以至一般居室的基址中,也都發現有人祭遺址。卜辭中亦有大量殺人祭祀的記載,其中最多一次殺祭者達五百人。人祭的手段包括砍頭、肢解、焚燒等。被殺者多為俘虜,其中又以羌的數量最多,此外還有僕及少數的妾等。 刑罰 商代的刑罰有伐(砍頭)、撲、墨(即黥刑)、劓(用刀割鼻)、宮(宮刑)、刖(用刀或鋸割去腿)等,後世的五刑在商代即已有之。卜辭中有不少關於刖刑的記載,一次受刑者達數十人及百人。殷墟曾發掘出戴梏的男女陶俑,男俑雙手梏在背後,女傭雙手梏在胸前。卜辭中的「 」字,就是刑具的象形字;「執」字,即人跪地手戴梏形;「圉」字,即方框中之人跪地戴梏,意為牢獄;還有王命小臣「作圉」,即建造監獄。 方國各族 在商王朝的周圍,還聚居著許多大小民族,即「多方」、「多邦方」。其方國首領稱「白(伯)」。方國有土方、井方、羌方、召方、巴方、 方、亘方、人方、印方、屍方、危方、林方、馬方、龍方、虎方、箕方、鬼方、 方、 方、盂方等。商代自武丁時期起,曾長期大規模對外族外邦作戰,先後征服了多方及其他小國。征服後的各方國除對商王表示臣服外,還需負擔諸如防邊、進貢、納稅、征伐等項義務。 商王為抵禦外族外邦的侵擾,亦為擴大自己的領土,掠奪奴隸和財物,經常向外族征伐,尤以武丁及帝乙、帝辛時為盛。武丁對羌方、土方、 方、鬼方等的征伐,卜辭中均有記載。對方國的征伐要徵集眾多的兵員,時間也相當長。如武丁伐鬼方,三年克之;帝乙征人方,往返一次幾乎歷時一年。商王朝經過一系列對外用兵,使疆域進一步擴大,成為「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的強大國家。 文字和宗教 文字 《尚書》稱:「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商代的文字主要有刻在甲骨上的甲骨文與鑄在銅器上的金文以及刻在陶器、玉石上的文字。其中發現數量最多的是甲骨文與金文。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商王利用龜甲、獸骨進行占卜的記事文字,迄今已發現約十五萬片。雖然它的內容以占卜為主,所反映的事物受到一定限制,但也包含了從武丁至帝乙、帝辛年間祭祀、征伐、田獵、農業、畜牧、地理、方國等社會的各個方面,是研究商代歷史的重要文字資料。 由於行文有一定款式,甲骨卜辭一般都很簡短,一二字到數十字不等。甲骨文單字約五千左右,其中可識的約一千五百字左右。甲骨文並不是最早的漢字,卻是中國已發現的古代文字中時代最早、體系比較完整的文字。從字形結構來看,它已具備《說文》中的六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假借、轉注等造字方法。從語法上來看,其詞類已有名詞、代名詞、動詞、助動詞、形容詞、數詞等等。其句子形式、結構序位也已與後世語法一致。甲骨卜辭在文字結構和語法上已有今日文字和語言的基本形式,它已經歷了長期演變的歷史,是一種相當進步的文字。 宗教 《禮記·表記》稱:「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商代的宗教觀念,是上帝崇拜和祖先崇拜,且兩者緊密結合。商王受命於天,死後又回到上帝左右,因而請命的對象也包括上帝與祖先。商代盛行占卜,凡事大自祭祀、征伐、天時、年成、田獵,小至私人疾病、生育,無一不求神問卜,以定凶吉與行止。人同鬼神之間的交往已成為一項專職,掌管占卜事宜的卜官為巫、史及卜辭中的貞人。 占卜所用的材料為龜甲與獸骨。先將甲骨整治好,用時在其背面鑽鑿、灼燒,並依據正面裂出的兆紋來定凶吉,然後由卜官將占卜的過程及內容事項刻寫在甲骨上,這種卜辭即是甲骨文。 科學和文化 曆法 商代的曆法是迄今已知較為完整的最早的曆法。商代曆法為陰陽曆,陽曆以地球繞太陽一周,即365日為一回歸年,故又稱「四分曆」。陰曆以月亮繞地球一周,即二十九或三十日為一朔望月。商代用干支記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十二個朔望月為一個民用歷年,它與回歸年有差數,所以陰陽曆在若干年內置閏,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與月份有大體固定的關係。 商代每月分為三旬,每旬為十日,卜辭中常有卜旬的記載,又有「春」「秋」之稱。一天之內,分為若干段時刻,天明時為明,以後有大采、大食;中午為中日,以後有昃、小食、小采。旦為日初出之時,朝與大采相當,暮為日將落之時。對於年歲除稱「歲」「祀」之外,也稱作「年」。 天文學 商代天文學中許多天象在卜辭中均有記載,如「日月有食」「月有食」,在日食時並有「大星」等現象出現,可見對日、月食的觀察之精細。卜辭還記載了觀察到的「大星」「鳥星」「大火」等,不僅有恆星,還有行星,後世的二十八宿中的一些星座名亦見於卜辭,卜辭中「有新大星並火」,即是說接近火星有一顆新的大星。當時已有立表測影以定季節、方向、時刻的方法,卜辭的「至日」「立中」等,就是這方面的記載。 河南商丘閼伯台 閼伯在商代主辰星之祀,其後許多朝代也在這裡研究天文,觀察火星(即商星)行徑。中國天文台和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均認為這裡是中國最早的觀星台遺址。 氣象學 商代觀測天象與觀察氣象是相聯繫的。由於農業、畜牧業以及田獵等活動的需要,對氣候的變化特別予以重視。卜辭中記有許多自然現象,「啟」「易日」為天晴,「 」為陰天及濃雲密布,「暈」為出現日暈。記錄自然界變化的有風、雲、雨、雪、雷、虹、霖、雹,風有大風、小風、驟風。卜辭中還有祭東南西北四方風神的名稱,如(和風)、 (微風)、彝(厲風)。記錄雨量的有大雨、小雨、多雨、雨少、雨疾、從雨、絲雨、延雨、雨。商人不只對一日之內,並且對一旬、數旬及至數月的氣象變化進行了連續的記錄。 醫學 卜辭中記有疾首、疾目、疾耳、疾口、疾舌、疾齒、疾言(喉)、疾自(鼻)、疾腹、疾胸、疾手、疾肘、疾脛、疾止(趾)、疾骨等多種疾病,包括了後世的內、外、腦、眼、耳鼻喉、牙、泌尿、婦產、小兒、傳染等科。對一些疾病,還有更細的分類,如「疾齒」中就有「齲齒」的記載。 商代已設有專司醫藥疾病事務的官職「小疾臣」。商人對於疾病,除祭祀鬼神以求福祐之外,治療的方法見於卜辭的有針刺、艾灸以及按摩。最早的針刺是用砭石,《說文》中有「砭,以石刺病也」。河北藁城的商代遺址中就出土有用於醫療的砭鐮,還發現有桃仁及郁李仁等種子中草藥。 數學 在數學方面,商代已採取了十進位計算,卜辭中分別有個、十、百、千、萬,最大的數字已有「三萬」。 總之,商代歷史資料豐富,商史研究對古代歷史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胡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