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 夏
夏是中國古代的第一個朝代。根據文獻記載和古代傳說,隨著中國原始氏族社會組織的逐漸解體,聚居在中原地區黃河中下游兩岸的夏部族,通過與周圍地區其他部族聯盟的形式,首先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代王朝,史稱夏。其統治時間約從公元前2070年至公元前1600年,近五百年左右。夏代的世系,從夏禹建國到夏桀被商湯所滅,共傳十四世,十七王。
夏代的主要活動區域及其遺蹟
夏部族處於原始氏族社會階段的主要活動區域和夏王朝的統治中心地帶,大致西起今河南省西部(豫西)與山西省南部(晉南),東至河南省與山東省交界處,北入河北省,南接湖北省。這一區域的中心是中嶽嵩山及其周圍的伊、洛水流域,濟水流域,以及潁水與汝水上游地區。嵩山古名崇山。先秦與漢代及以後的人們,在考證和追述夏人的活動區域時,多將其與崇山及周圍地區相聯繫。如稱夏禹為「崇禹」;禹的父親鯀稱為「崇伯鯀」。在現今河南豫西地區還有一些關於夏代都城遺址或其他遺址所在地望的文獻記載與傳說。如有「禹都陽城」(今登封告成鎮附近),「啟都陽翟」(今禹州境內),太康、羿、桀所居之斟(今鞏義境內),「帝杼居原」(今濟源境內),等等。其中多數是可信的。故有關夏代文獻記載與傳說的地望,應是研究夏代的重要依據之一。
近年來,為探索夏文化,在河南豫西地區進行了一些考古調查與發掘工作。在東周和漢代陽城之西約半千米處的「王城崗」(今登封告成鎮附近),發掘出兩座東西並列的龍山文化中晚期夯土城垣遺址。在城內已發掘出和城牆同時期的大型房屋夯土基礎,以及基礎下面填埋有殉人的奠基坑、窖穴與城門等遺蹟。根據兩個城垣的部分城牆曾被龍山文化晚期窖穴挖破的地層關係,證明這兩個城的修築時代,應是略早於龍山文化晚期的龍山文化中晚期;另從城內奠基坑和窖穴中出土木炭的碳14測定年代看,約在公元前23至前20世紀之間的夏代早期紀年之內。而且登封王城崗龍山文化中晚期城址所處的地理位置,也正與文獻記載及傳說中的夏代陽城所在地望吻合。此外,凡是與夏代都城遺址所在地望有關的地方,都發現有豫西龍山文化中期、晚期和二里頭文化早期遺址,恐非偶然巧合。河南境內的龍山文化中、晚期遺址和二里頭文化早期遺址,很可能與夏文化有關。
夏代嵌綠松石饕餮紋銅牌飾
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出土。
另據文獻記載和傳說,山西晉南的汾、澮水流域,也是夏族祖先活動過的重要區域之一。夏王朝建國後也曾遷都於此。因而後人在考證中,多把汾水以東的今翼城附近稱為「夏墟」。據《世本》,「夏都陽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陽,或在安邑,或在晉陽」。近年來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晉南與夏代傳說有關的地方,也調查發現和發掘了許多處龍山文化中晚期和相當於二里頭文化的遺址。因此,山西南部地區的龍山文化中晚期,也應與夏文化密切相關。
夏代王權的變革
據文獻記載與傳說,在夏王朝建立之前,曾出現過夏部族與周圍其他部族之間爭奪聯盟首領的頻繁戰爭。由於禹治水有功和發展農業生產,夏部族勢力增強,博得了各部族首領的支持,從而順利地得到了部族聯盟首領的地位。禹對三苗的戰爭又取得勝利,將其驅趕到今湖北西北與河南交界處的丹江與漢水流域,進一步鞏固了王權。夷、夏諸族首領完全臣服於夏王朝的統治,成為維護王權的世襲貴族。所謂「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正是後人追述夏王朝建立統治地位的情景。
夏禹死,其子啟繼王位。這種廢「禪讓」而實行父傳子的王位繼承方式,引起了夏朝爭奪王位的激烈鬥爭。東方偃姓集團首領伯益,首先起而反對夏啟占居王位,結果伯益被殺。西方的同姓邦國有扈氏(傳說在今陝西戶縣一帶)也曾起兵,啟親率大軍進行討伐。啟與有扈氏戰於甘,有扈氏戰敗而被「剿絕」。夏啟經過鞏固王位的激烈鬥爭,確立了王位世襲制。於是眾多邦國首領都到陽翟朝會,啟在鈞台(今河南禹州境內)舉行宴會。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鈞台之享」。但啟居王位後,對本部族和邦國進行階級壓迫與剝削,過著奢侈腐化生活。《墨子》稱啟「好酒耽樂」,《楚辭·離騷》也說啟「娛以自縱」。
夏啟死後,子太康繼立。太康更加追求奢侈淫樂的生活,於是在夏王朝的統治集團內部,先發生太康兄弟五人爭奪王位的鬥爭,後出現武觀叛亂,雖被平息,但夏王朝統治力量已經削弱。
太康死後,子仲康立。仲康死後,子相立。這時東夷族中勢力比較強大的有窮氏首領后羿,趁夏王朝內部的王權之爭,攻入夏都,「因夏民以代夏政」,奪取了王位。但善射的后羿恃其武力而不修民事,終日以田獵為樂。不久后羿被他的親信東夷族伯明氏成員寒浞所殺。寒浞又命其子澆滅夏的同姓斟灌與斟鄩,殺掉了夏後相。夏後相妻逃回母家有仍氏(今山東金鄉境),生下遺腹子少康。少康長大後做了有虞氏(今河南虞城)庖正。有虞君主虞思以二女為少康妻,並封之以綸。當時少康「有田一成,眾一旅」,積極爭取夏眾與夏民,志在復國。他在斟灌與斟餘眾的協助下,滅掉了寒浞及其子澆。少康又命其子杼滅掉了,從而結束了后羿與寒浞四十年左右的統治,恢復了夏王朝的政權。
少康死後,子杼立。他重視發展武裝和製造兵甲。杼執政後曾「征於東海」,東夷諸族都臣服於夏,受其爵命。夏代中興局面得以形成。夏人對杼十分尊崇,他死後,曾舉行隆重的「報祭」。
夏王朝經過較長一段時間的中興穩定局面,到十四王孔甲時,內部矛盾日趨激化。《史記·夏本紀》說:「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亂。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國語·周語》也說:「孔甲亂夏,四世而隕。」所以從孔甲經皋與發,直到履癸(即夏桀)內亂不止。夏桀是一個暴君,不用賢良,不憂恤於民,「百姓弗堪」。後商湯在伐桀誓詞中,提到當時人民咒罵夏桀的話為「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表明人民對夏桀之痛恨。故湯起兵伐桀時,桀眾叛親離,身死而國亡。
夏王朝的統治與剝削
夏王朝為了加強和鞏固統治,除建立了由六卿統領的國家統治機構和軍隊外,還修築城郭以保衛王室貴族。同時制定刑法,修築監獄,以鎮壓奴隸和平民的反抗鬥爭。即所謂「夏有亂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刑法。另據《尚書·呂刑》,「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是說夏禹在征伐三苗時,由於苗民的反抗而制定了殘酷鎮壓的刑法。
夏代奴隸數量較多,奴隸來源有二,一是戰俘,二是破產或罪沒的平民。時奴隸或稱牧豎,或稱臣妾。如夏啟擊敗有扈氏後,就罰他作「牧豎」(即放牧奴隸)。但也有人認為當時的嗇夫、庶人、眾亦為奴隸,尚有待進一步研究。
夏代的王室貴族對奴隸不僅強迫他們勞動,而且還任意殺戮。奴隸往往用於人殉人祭。如在登封王城崗龍山文化中晚期城址內的發掘中,就曾發現有用奴隸「奠基」的情況,在城堡內中部和西南的夯土基址下面,已發掘出十餘個「奠基坑」。坑內的夯土層之間,皆填埋有一些成年人和兒童的骨架,其中一個坑內填埋的人骨架,少者二三具,多者六七具。另在河南臨汝縣(今汝州)煤山龍山文化中晚期遺址中,也發現有一些擲埋的人骨,其中有的身首異處,有的全軀肢解,有的棄置於灰坑之中,這些非正常埋葬現象與階級壓迫和奴隸制不無關係。
夏代王室貴族對一般平民亦加盤剝。如《孟子·滕文公篇》說「夏後氏五十而貢」,可能指的是平民向貴族納貢。此外,其他各部族也要定期向夏王納貢,即《左傳》所說的「禹貢九州」和「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枚,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
農業
從很早的古代起,聚居在黃河兩岸的夏部族,就已經以農業生產作為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之一。到了夏代,農業有了明顯的進步。水利是農業的基礎。鯀和禹曾相繼治水,其治水區域大致在當時夏部族聚居的中原地區,即今河南省和山西省南部。有人認為主要在今伊、洛河流域,濟水流域和潁、汝河上游,以及山西省晉南的汾水和澮水流域。禹治水以導為主,依據地勢高低排除積水和疏浚滯淤,使原來的沼澤「渥地」改變成「桑土」良田。結合河南豫西地區的考古發掘材料看,原始氏族社會末期的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早期的人們聚落遺址,還多分布在淺山區和丘陵地區河谷兩岸的台地上,而龍山文化中期與晚期的聚落遺址,不但數量較前顯著增多,而且在靠近河岸兩側地勢比較低的地帶,特別是在河南豫東大平原地區,也多有分布。這很可能和禹治理水患,使農業生產發展有關。《論語·太伯》說禹「盡力乎溝洫」,《國語·周語下》「嘉祉殷富生物」和「養物豐民人」,都是追述夏禹的治水,不僅減少了洪水泛濫的災害,而且又引水灌溉農田,使夏代的農業有了很大的發展。農業的發展,為鞏固夏王朝的統治,奠定了物質基礎。
夏代農業生產工具以木石工具為主,兼有一部分骨器與蚌器。出土的石制農業生產工具中,石鏟和石刀的數量為多。石鏟皆為扁長方形,多在中部鑽有一個或兩個圓孔。這種帶孔石鏟安上直柄可作掘地翻土的石臿,綁在前端帶有鉤狀的木柄上,就可作為松地鋤草的石鋤。鋤耕用於農業生產,無疑是提高農業生產水平的重大變革與改進。用於收割農作物使用的工具中,以石刀數量最多,石刀較以前的改進之處也是在石刀中部鑽出一個或兩個系綁木柄用的圓孔。工具的改進,使夏代的農業生產得到明顯的提高。
夏代青銅斝
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出土。
河南豫西龍山文化中晚期出土的陶器中,有較多製作精緻的斝、鬹、盉、觚、杯、小壺等酒器。文獻中也多有貴族飲酒成風的記載。酒在中國古代向來都是用穀物釀造的。只有在農業生產不斷發展與提高的基礎上,才能用剩餘的穀物進行釀酒。
在二里頭文化早期遺址的發掘中,還發現有些草拌泥中夾雜有黍殼和稻殼的遺存,說明夏代已有黍和稻等糧食作物。
手工業
隨著夏代農業生產的發展和生產部門的分工,燒制陶器,琢磨石器,製作骨器、蚌器,冶鑄青銅器和製作木器等各種手工業,也有了新的發展和分工。
在燒制陶器方面,當時不僅廣泛使用了快輪製造技術,而且在燒造方法上,又多採用陶器出窯前的施水法,使陶器多呈灰黑色、灰色或黑色,且又質地堅硬。陶器表面除多施用籃紋、方格紋與繩紋等裝飾外,還有精美而細緻的指甲紋、羽毛紋、劃紋、圓圈紋和鏤刻等裝飾。器形品種如炊器、飲器、食器和盛儲器等達三十多種。特別是有些造型美觀、製作精湛、胎質細膩、薄如蛋殼、器表漆黑髮亮的磨光黑陶器,只有具備燒陶豐富經驗和高超技術的人才能燒制出來,故制陶業大概已成為獨立的手工業生產部門。
在石器製造方面,以鑽孔石鏟與石刀為主。各種石器磨製精緻,幾乎沒有鑽孔損毀或重鑽的現象,表明製作石器的技術已相當成熟。少數靠近山區的遺址中,有較多的石器成品出土。而在遠離山區的地方半成品和打下來的石片則不多見。說明這些地方出土的石器都是由製造石器的地方交換而來,還說明當時石器的專門加工和交換已經出現。
在文獻中,有夏代冶鑄青銅器記載。如「禹鑄九鼎」和夏後啟命人在昆吾鑄鼎,出土的鑄造銅器的遺存可以為證。如在臨汝縣(今汝州)煤山龍山文化中晚期遺址中,出土了煉銅坩堝殘塊,其中最大的一塊長5.3厘米、寬4.1厘米、厚2厘米,上面保存有六層冶銅痕跡。鄭州牛寨龍山文化晚期遺址中,也出土過一塊煉銅坩堝殘塊,殘塊上還粘附有銅渣與銅銹,經化驗是屬於銅錫合金的青銅遺存。特別是1980年在登封王城崗的發掘中,出土了一件青銅殘片,殘寬約6.5厘米,殘高約5.7厘米,壁厚約0.2厘米,經化驗是包含有錫、鉛、銅合金的青銅。其器型有可能是青銅鬹,有些學者認為,夏代已經鑄造銅器,並進入了青銅時代。
此外,製造木器、玉器、骨器和蚌器,以及紡織和釀酒等,在夏代都可能已成為獨立的手工業生產部門。
文化藝術
夏代在承襲前人積累的知識的基礎上,天文曆法有了新的發展與提高。如《左傳》所引《夏書》中的「辰不集於房」,就是記錄當時發生在房宿位置上的一次日食。這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記錄。又如《竹書紀年》中記載夏桀時「夜中星隕如雨」,也是世界上最早流星雨的記錄。當時已經使用傳統的干支紀日法。如在夏王朝後期的諸王中,胤甲(厪)、孔甲和履癸(桀)等都是用日干為名。夏代的曆法,依據北斗星的旋轉確定月份,並把斗柄的正月定為歲首,比較正確地反映了天象。孔子說「行夏之時」,《大戴禮記》保存的《夏小正》等,就是流傳下來的「夏時」。
夏代的文字在目前的發掘材料中尚不多見。只是在部分陶器或陶片上,發現有刻劃的陶文記號。在偃師二里頭和偃師商城的發掘中,都還沒有發現甲骨文,所以目前尚無可靠材料證明夏代就有甲骨文。
夏代的有些陶器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胎薄似「蛋殼」的磨光黑陶器,不但造型秀麗、製作精湛和器表黑亮,而且在器表還刻有精細美觀的劃紋與鏤孔。禹縣(今河南禹州)瓦店遺址出土的一件紅陶盉,盉蓋有展翅的鳳,鳳頭昂起、雙目前視、羽毛密集、刻劃精細而逼真。登封程窯龍山文化中晚期遺址出土的一件黑陶殘瓮,在瓮的磨光肩部,用小圓狀物飾印出類似獸面紋的圖案裝飾。登封王城崗出土的一件殘陶瓮,在黑亮的肩部,用朱紅繪製出很醒目的成排圓點,有人認為是太陽紋,均為罕見的藝術珍品。
夏代蛋殼黑陶杯
山東濰坊姚官莊龍山文化遺址出土。
近年來在河南禹縣(今禹州)閻寨和山西翼城陶寺的龍山文化遺址中,都發現有製作精緻、作折角形的石磬,折角處有懸掛的圓孔。樂器的出現,說明夏代文化藝術已進至較高水平。
(安金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