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常識 · 二十二、草書惹是非嗎
嘗讀顧亭林《日知錄》,其中有引《舊唐書》一段云:「王君廓為幽州都督。李玄道為長史。君廓入朝;玄道附書與其從甥房玄齡。君廓私發之,不識草字,疑其謀己,懼而奔叛。玄道坐流雟州。」亭林終於發嘆云:「夫草書之釁乃至是耶!」
我們知道亭林先生是一位不主張寫草書的學者。我個人曾經看過他的真跡影本,密行小字只有略帶行書意趣的幾個字,其中卻無一個草書。他為此又引史實甚多:「北齊趙仲將學涉群書,善草隸(按此處所謂隸乃楷書也)。雖與弟書字皆楷正。云:『草不可解。若施之於人,似相輕易。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其疑,是以必須隸筆。』唐席豫性謹,雖與子弟書疏,及吏曹簿領,未嘗草書。謂人曰:『不敬他人是自不敬也。』或曰:『此事甚細,卿何介意?』豫曰:『細猶不謹,而況巨邪?』柳仲郢手抄九經三史下及魏晉南北諸史,皆楷小精真無行字。宋劉安世終身不作草字,書尺牘未嘗使人代。張觀平生書必為楷字,無一行草,類其為人。古人之謹重如此。」亭林引了這許多書,其主張可知。但他的見解主要是從人事關係角度出發的,而不是從草書本身的角度出發,十分顯然。
若是純從草書本身的藝術性角度出發,問題不是沒有,卻不提這個,而是另外一個。原來草書就是為了簡便易識而被普遍推行的,理應沒有不認識的毛病;至於寫草書便認為對於人家不敬,那更是晚起的禮貌見解。在書法中,從章草到大草小草,都以用筆精熟變化為主。由於精於用筆,所以運用之際,輕重變化大,能使人覺有龍蛇飛舞、波濤起伏的美感。在變化之中,字形以及點畫必然也隨之改易一些。這正是人們覺得不識的原因了。然而,書法也在無形中分為兩大流派:一為專供實用,一為專競藝術。專競藝術則無「不識」的問題;專供實用則必然對於變化的草書發生問題。草書也自有草書的規律,書家的草書縱使變化出了格,也是從規律中來的。不能說不是錯誤,卻不是亂畫瞎塗,生翻硬造。許多人就是中了這個病,每個人都變為造字的聖人。你草你的,我草我的,這才弄得紛紜混淆,大家不識。這樣的毛病,學字學了幾步的人最易犯了。
清·傅山《草書杜甫詩》
以學書的藝術和技術論,草書是最高境界。因之學書者不能以草書勝人,終不為最卓絕的書家。但顧亭林的見解是不可忽略的。他雖然只從草書應世所可能發生的禍患立言,但確切說中了社會上的一些人的心理。
王羲之曾到一個門生家裡,見了一個新做的棐木幾非常滑淨可愛,因而拿筆在几上寫了一些字(因為滑與淨兩個條件,對寫字是調和的)。門生高興出於意外。把老師送走後,喜沖沖地跑回家,看到棐几上的羲之墨跡已經颳得無蹤影。原來是他的父親刮的,兒子只好悶氣不言了。從各方面平衡地去思考,或許是王羲之錯了吧。
東晉·王羲之《旦夕帖》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