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學精神 · 史的起源

第一節 史之初義為史官 史之初義為史官而非指史書。在這一點上,與歐西史字出自希臘文「Historia」者不同。希臘文初義為「真理的尋求」,所指為史書。在中國,史書是後起之義,由史官而引申成史官所寫之史書。 史之初義為史官,更可以文字證明之。《說文解字》「史部」: 史,記事者也,從又(手)持中;中,正也。 許君謂史為記事的人,即是史官,甚是;但謂中為正,實誤。吳大澂《說文古籀補》頗駁此說: 史,記事者也,象手執簡形。按:古文中作 ,無作中者。 以手持之中為象簡形,而非中正之中,蓋古文 與 不同。史所從之字作 ,而鐘鼎文中字作 ,兩字原不相似。王國維在《釋史》中,則以為中象盛簡或盛筴之器,而江永《周禮疑義舉要》早已說過: 凡官署簿書謂之中,故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斷庶民訟獄之中」,皆謂簿書;猶今案卷也。 以上各說,除許君釋中為正,象無形之物,去古人心理過遠外;無論以中象簡形,或象盛簡抑盛筴之器,其為象所手持記事用簡策之形則一。故史之初義確為掌史之官(手持簡策記事的人),而非史書(簡策),明矣。 然則其職務又若何?其初蓋與巫祝相近也。其所包括之職務,既煩且廣,固不若後世史官之簡單。王國維在其《釋史》中,頗能窺見其中消息: 史為掌書之官,自古為要職。殷商以前,其官之尊卑雖不可知,然大小官名及職事之名多由史出,則史之位尊地要可知矣。……古之官名多從史出。殷周之間,王室執政之官,經傳作卿士(《書》「牧誓」、「洪範」、「顧命」;《詩》「商頌」);而毛公鼎、小子師敦、番生敦作卿事;殷虛卜辭作卿史;是卿士本名史也。又天子、諸侯之執政,通稱御事(《書》「牧誓」、「大誥」、「酒誥」、「梓材」、「洛誥」、「文侯之命」),而殷虛卜辭則稱御史,是御事亦稱史也。又古之六卿,《書·甘誓》謂之六事;司徒、司馬、司空,《詩·小雅》謂之三事,又謂之三有事;《春秋左氏傳》謂之三吏;此皆大官之稱事若吏,即稱史者也。 是則史之最初「位尊地要」,誠若王氏所言。但其最初職務不限於掌書之官,王氏對此點則稍嫌錯誤。因其職務之範圍,遠較掌書為廣,此所以後之官名多從史出;若最初只是掌書之官,則後代與掌書無關的職務何以亦用史來稱之?因為最初史的職務甚廣,所以厥後各官多以史稱,可謂為最初史職之分化。 直至東周,史與祝及史與巫,尚常比舉,汪中《述學·左氏春秋釋疑》: 楚公子棄疾滅陳,史趙以為歲在析木之津,猶得復由。吳始用師于越,史墨以為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然則史固司天矣。有神降於莘,惠王問諸內史過,過請以其物享焉。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二人曰:「我太史也,實掌其祭。」然則史固司鬼神矣。隕石於宋五,六鷁退飛過宋都,襄公問吉凶於周內史叔興。有雲如眾赤鳥,夾日以飛三日,楚子使問諸周太史。然則史固司災祥矣。陳敬仲之生,周太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韓起觀書於太史,見易象。孔成子筮立君,以示史朝。然則史固司卜筮矣。 《楚語》: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 按:巫史連文,即以其職務相似,《楚語》注謂:「巫主接神,史次位序。」實屬強分。原文不云乎:「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則巫亦能次神之處位,其職權並非史所專有。總上《左傳》及《國語》所記載,則史至東周時,其職務仍與巫祝難有所分。亦即說,史與巫祝同是掌理天人之間各種事務。若往前推,史之職務,只能與巫祝更近,且更進一步;若從王國維謂「中為盛筴之器」而「古者筮多用筴以代蓍」(《釋史》注)之說,尤與前所謂史之最初職務包括占卜相合。從中者,或最古之史官職務且以占卜為最重要。占而後記之,又與商代貞人之先卜貞而後刻於甲骨上者相類似,貞人猶能保存史官之古義;而貞人者,亦古代史官之一種也。 劉知幾《史通·史官》篇: 尋自古太史之職,雖以著述為宗,而兼掌曆象日月陰陽度數。 按:劉知幾身處唐代,當時的史官已與巫祝相遠,而以著作為專業,故誤會古代史官亦以著述為宗。然劉氏仍能明了古代太史兼掌曆象日月陰陽度數,則其說傳自更早,應為吾人所重視。此亦足證明史之初義與巫相近。且據司馬遷本身所言,亦頗能窺得其義。《漢書·司馬遷傳》: 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蓄之。 遷所謂史在卜祝之間,是也。故《後漢書·百官志》云: 太史令—本注曰(按:此為司馬彪注):掌天時星曆,凡歲將終,奏新年曆;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 丞一人,明堂及靈台丞一人。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靈台,靈台掌候日月星氣,皆屬太史。又引《漢官儀》曰:太史待詔三十七人,其六人治歷,二人龜卜,三人廬宅,四人日時,三人易筮,二人典禳。…… 則直到後漢,太史之職務尚包括歷算、占卜、望氣等。且後漢太史令單颺,以「善明天官、算術」入《方術列傳》。太史令張衡則「尤致思於天文、陰陽、歷算」(《後漢書·張衡列傳》),而《方術列傳》稱在「中世張衡為陰陽之宗」焉。皆足證明至東漢之時,史仍與巫有關,則其最古之本職更無論矣。 總以上所說,史之初義為史官,而其職權凡三變。總全國一切之教權政權,最初之職務也。(王國維《釋史》:「自《詩》《書》彝器觀之,內史實執政之一人,其職與後漢以後之尚書令,唐宋之中書舍人、翰林學士,明之大學士相當,蓋樞要之任也。」)蓋最古教權與政權原不分,史既掌管一切天人之際的事務,則總理一切政權教權,亦極合理。後漸演變,因政權與教權分離,天人之際屬於教權範圍,故史官職權縮小,只包括天人之際的事務及其記載而不能參預政權,此第二階段也。只以著國史為事,此第三階段。亦即後世對史官之普通觀念。蓋時代愈後史官之權愈小,愈古權愈廣,明乎此,方能知史之真諦。即以地位而言,亦最初極尊,而後轉卑。《漢書·司馬遷傳》注引如淳曰: 《漢儀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 《史記·太史公自序》「正義」引虞喜《志林》亦曰: 古者主天官者皆上公,自周至漢,其職轉卑;然朝會坐位,猶居公上,尊天之道也。(按:《漢儀注》即《漢官儀》,四卷,衛宏著。衛宏,東漢初人。) 觀漢太史公坐位尚在丞相上,可知其更早之地位愈尊,職務愈重,似毫無疑矣。 第二節 古代史掌於貴族 古代王國典冊皆掌於王官;列國者掌於列國之官吏;下至大夫,其家族的典冊,亦為其族所私有。非官吏非獨不能掌理,且不能學習,且亦無從學習。學必有師,師皆是貴族官吏,亦不肯授於外人。史書是典冊的一部分,故史書亦掌於官吏,狹義的說掌於史官。史官所傳的弟子,仍是貴族,且或者是史官的同族,若晉之董史,即系歷代相傳者。《左傳·昭公十五年》周景王說: 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於是乎有董史。 又《宣公二年》: 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嗚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杜預謂董狐為董史之後,不誤。蓋董史在晉,歷數百年,世掌國史。春秋時齊之太史,且有兄弟繼承者,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 是兄弟四人,相繼為太史也。以上兩事皆因有弒君而偶然記載在《左傳》中,其餘世襲的太史,因未遇到政變,故亦無赫赫之名,然史之掌於貴族則無疑矣。 在古代貴族世傳的情形下,這是當然的現象。班固《漢書·藝文志》原出自劉歆之《七略》,其所述諸子十家,皆謂為某家岀於某官。所說出自某官,固然不盡可憑信;但古代典章,皆掌自官吏,班氏尚能略窺其意。《秦始皇本紀》說:「欲學法令者,以吏為師。」蓋猶同古人官守其業。孔子問禮於老子,學琴於師襄,問官於郯子(《史記·孔子世家》)。師襄曰師,是掌樂之官;老子據《史記》為周之柱下史;而郯子是國君。足證在孔子以前,非向貴族無從學習。 最早的史並非統一的,各國各有其史官,已若上所述;各國亦各有其史書,各保存於國中,內容既不盡相同,名稱亦不盡相似。所以孟子說:「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因為史官的職權最初較廣,所以最初的史書所記不止是單純的史跡,若後人所想像者;其所記載且包括一切宗教的活動。因為最早的政治或社會,莫不與宗教有關,而最初政權皆出自神權也。 不只史書名稱不同,即史官的名稱亦不盡一致。據西、東周的記載,有下列各種名稱: (一)太史:周 《酒誥》:矧太史友、內史友。 齊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 衛 閔公二年,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曰:「我太史也,實掌其祭。」 晉 《宣公二年》,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 魯 《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對曰:……《哀公十一年》,公使太史固歸國子之元。 (二)左史:周 《逸周書·史記解》:左史戎夫。 晉 《襄公十四年》,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 楚 《昭公十二年》,左史倚相。 (三)外史:魯 《襄公二十三年》,將盟臧氏,季孫召外史掌惡臣而問盟首焉。 (四)內史:周 《酒誥》:矧太史友、內史友。 《莊公三十二年》,惠王問諸內史過。 《僖公十六年》,周內史叔興聘於宋。 《文公元年》,王使內史叔服來會葬。 是知各國史官名稱不盡相同。後人或有以記事記言分為左右史之職,如《禮記·玉藻》: 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後人不明古代非大一統,遂常尋求畫一的制度,如黃以周《禮書通故》卷三十四謂:「內史居左,太史居右。」乃謂內史即左史,太史即右史。若觀以上所引,周既有內史,又有左史,則左史亦非內史也。章學誠《文史通義·書教上》又謂:「記曰:左史記言,右史記動。其職不見於周官,其書不傳於後世,殆禮家之愆文歟?」其實周、晉、楚皆曾有左史,如上文所引證,則章說亦非也。蓋諸家皆泥於古代與後世相同,有畫一之組織,而不知其非也。知各國史官史書之名稱不必盡相同,則無須代為整理而求其畫一。至於《周禮》有太史、小史、內史、外史、御史,似屬較後之組織。因《周禮》一書,寫成時期頗有先後,中有較先作品,亦有較晚之增加部分。然太史所屬之馮相氏、保章氏,皆掌司天及日月星辰,尚系史官的初職。則五史之增,亦不妨害其保存局部的較古面貌。 卜辭中既有卿史、御史,則商代官吏有史之名稱可知。至於《說文解字敘》稱黃帝史官倉頡,而《呂氏春秋·先識覽》有夏太史;但夏以前傳說常極簡單,則史之名稱是否為當時所有,抑為後人之所加,頗難考證。至於史之職務,其存在於夏代或甚至於夏以前,則當無疑問也。 第三節 史書的演變 最初的史跡既包括一切天人之事,故其範圍至廣;但較後已隨史官職務之縮小範圍,而將其大部分記載限於人事。以史書性質的演變而言,可分為四階段。即最初各國之史,盡由其史官所寫,其性質完全為官書,私人無作史書者。苟其欲之,亦無史料足供撰述。此第一階段也。及春秋之末,貴族陵夷,平民上升,上下階級紊亂,同時學術開放,昔則為貴族所壟斷,今則平民之優秀者亦能因獲得知識而加入士的階級。於是漸有私人著述,史書亦不外此例。戰國至西漢可謂為官書與私人著述並存之時代。其重要者如司馬遷,雖任太史令之職,但其寫成《史記》,則非受漢皇命令而純粹為私家著述。但在同時期,六國各有史記,而《秦紀》尚存至西漢,司馬遷即曾讀之。此第二階段也。及東漢時,班固等即曾受詔著書: 召詣校書部,除蘭台令史。(《漢官儀》:蘭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書劾奏。)與前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遷為郎,典校秘書。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奏之。(《後漢書·班固列傳》) 劉珍,字秋孫。……永初中,鄧太后詔使與校書劉騊駼、馬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永寧元年,太后又詔珍與騊駼作建武已來名臣傳。 李尤,字伯仁。……(和帝時)召詣東觀,拜蘭台令史。稍遷。安帝時為諫議大夫,受詔與謁者僕射劉珍等俱撰《漢記》。(皆《後漢書·文苑列傳》) 班固等所撰,後稱為《東觀漢記》,完全屬於官書性質。東漢之特點,即史書不由太史令撰述,而可由他官,大部分在東觀寫成,因: 是時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註:老子為守藏史,復為柱下史,四方所記文書皆歸柱下,事見《史記》。言東觀經籍多也。蓬萊海中神山,為仙府,幽經秘錄並皆在焉。)(《後漢書·竇章列傳》) 蘭台為東漢皇家圖書館,修史所資,自然於茲取之。此第三階段也。魏明帝太和中,始置著作郎,掌撰國史。至唐,更設史館,專修官書。然晉以後私家撰史者,屢世不絕。官私兼存,此第四階段也。 最古史官的職權既甚廣泛,其所掌之史書,亦系廣義的,包括一切典章制度,實包括後代所謂六經。章學誠謂「六經皆史」,頗有局部的合理,因六經最初皆史官所掌。各國的史書,名稱既不盡相同,已如前所述。但普通多以「春秋」名之,而不稱為史,如《墨子》中所引,有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等是也。以史稱史書,似始自司馬遷。在《太史公書》中,凡屢稱「史記」,蓋指古人所作史。是史由史官而兼指史書,蓋始於秦漢之際。 第四節 史的分類及其範圍 以中國史言之,約可分為三類:一曰編年,二曰記事,三曰傳記。或獨用一體,或綜合眾體,史書大約不出此範圍。編年者以年為主,以事繫於年月,如《竹書紀年》《春秋》是也。記事者以事為主,記一事或同類事之始末,而不限於年代,如紀事本末記某一事或正史中諸志記同類之事是也。傳記者以人為主,記一人或同族或同地域或同性質之人物的事跡,如正史中及雜史中各傳是也。亦有綜合各體而成書者,如《史記》各本紀,編年體也;各書,記事體也;世家及列傳,傳記體也。 宋以前,多分史書為編年體及紀傳體,劉知幾《史通》所謂二體也。宋以後,更有紀事本末一體興焉。此舊說史書之三體也。然紀傳體實合編年體之本紀與傳記體之列傳及紀事本末體之志而成,為一種複雜的組織,似不能獨標一體,故今以新三體說代之。 古人史書多稱為春秋,故劉向、劉歆《七略》因之,將史書入於春秋類。班固據之遂不別立史部,如《國語》《世本》《戰國策》《太史公書》(即《史記》),皆現今所謂史書,而藝文志屬於春秋家。至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晉秘書監荀勖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隋書·經籍志》),其丙部則史部也。至宋文帝元徽中,王儉撰《七志》,一曰經典志,記六藝、小學、史記、雜傳。史書與六藝同列為經典,蓋仍《七略》之遺意。梁武帝普通中,阮孝緒撰《七錄》,二曰紀傳錄,記史傳。史與經又分為二。至以四部分類者,唐則曰經、史、子、集,以史與經並立而次之,蓋遠師東晉李充分四部而史入於乙部之意也。歷代雖稍有更動,然史次於經,從此已定。但其中所包括有超岀現在史學史範圍者,如地理及金石兩門,後因研究範圍逐漸增加,以附庸蔚為大國;故現研究史學史者,不再討論及之,留為地理沿革史及金石史之專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