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論集 · 陳東與靖康元年的太學生伏闕

翦伯贊 《中國史論集》
一 靖康元年(1126 年),中國的歷史進入了一個緊急的時代。這一年的正月,金軍南侵,進圍北宋的首都汴梁(今河南開封)達 33 天之久,迫使北宋政府作城下之盟。 在這一緊急時期中,北宋的太學生曾經挺身而出,走上歷史舞台,執行他們搶救民族國家之莊嚴的任務。靖康元年三月初五日,亦即汴梁被金軍圍困的第 29 天,在汴梁城出現了空前壯烈的學生請願運動。 請願運動的領導者是當時的太學生陳東。陳東的身世,史籍所載不詳。據《宋史》卷四五五本傳云: 陳東,字少陽,鎮江丹陽人。早有雋聲,倜儻負氣,不戚戚於貧賤。蔡京、王黼方用事,人莫敢指言,獨東無所隱諱。所至宴集,座客懼為己累,稍引去。以貢入太學。欽宗即位,率其徒伏闕上書。 僅就這簡單的記載已可看出,陳東是當時一個傑出的知識青年。由於他不恥貧賤,不畏豪強,在入太學以前,被人認為是一個危險人物。 陳東何時入太學,史無所載;但他第一次以太學生的資格上書,是在宣和七年十月,則其入太學至遲當在宣和七年十月以前。 陳東是一個正直而又大膽的太學生。他在太學時及其以後,先後上書凡八次,每一次都是痛斥當道的權奸。第一次在宣和七年,第二、三、四、五次,皆在靖康元年,亦即他在太學時。其中第四次,即撰在大請願時所上之書。第六、七、八三次,皆在建炎元年八月,即高宗召赴行在時。陳東就在第八次上書中,喪失了他的生命。 陳東並不是不知道觸犯權奸是一件危險的事情;但他為了國家,便不能愛惜自己的生命。(明人)陳沂《宋代太學生陳東盡忠錄》(卷一)行狀云: 初上書論蔡京、王黼等,太學生人言人殊,雖平日與共心腹者,然亦忌憚。蓋以此數人者,用事日久,盤根錯節,恐未易以言破也。公乃曰:「公等未許我,我當斷之於心。」於是閉門,焚香危坐,默自計曰:「書上而言幸中,朝廷設命我以官,雖貴且顯,吾不受;設得罪以死,吾不悔,如是可也。」繼而諸生見公,翕然願從,而為始終紛紛矣。 因為有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精神,所以陳東在同學中獲得了信仰。實際上,陳東的這種精神,不僅是口頭的言語,後來在行動中都得到了證實。例如在大請願時,群眾殺死內侍,惹出了亂子。同學勸他逃走曰:「事勢至此奈何?盍逃死乎?」東笑曰:「君何言之謬也!吾去則君等戮矣。顧君等何罪?吾今日自是頭已在地矣。」 又請願時,兵士數十人和劊子手都圍著他。而「東挺身於斧鑕之間」 ,毫無懼容。在相反的方面,陳東也不是沒有作官的機會。在大請願後的第四天(初九日),政府曾寵以「迪功郎,同進士出身補太學正錄」,但他的回答是:「豈敢以此僥倖官爵!」 北宋滅亡以後,陳東又把他的希望寄托在南宋的當局。恰好高宗召他赴行在,他又慷慨陳辭。他不知道當時南宋政府與北宋政府同樣是充滿了漢奸投降派的政府。這個政府,甚至對於用人行政,都以金人之喜怒為去取。《宣和遺事》云: 先是顏歧奏高宗曰:「邦昌,金人所喜,宜增其禮;李綱,金人所惡,宜置閒地。」綱既入見,奏曰:「外廷之議,命相於金人喜怒之間,更望審處。」高宗曰:「朕已告之,以朕之立,亦非金人所喜。」歧自是語塞,乃拜李綱為相。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當時南宋的權要,只知有金人,那知有趙氏?然而陳東這位書生,卻一心忠於趙氏,忠於宋朝,硬要和當時的漢奸汪伯彥、黃潛善作對。所以他上的書,都是石沉大海。而且不久在大街上就貼出了傳單,說他是附和李綱的小人。當時,有李獻者,把傳單上的話錄示陳東,勸他回家。但陳東說:「誠知血淚何益。臣以召來,不敢私還也。」自是以後,陳東即以棺自隨,以示決不生還。果然,不久,黃潛善等就借著布衣歐陽徹上書的事情,把他殺了,時年四十二。 陳東被害,當時識與不識,無不悲憤。就是高宗後來也明白了,曾追贈他的官爵,並為詞以諫之云: 古之人,願為良臣,不願為忠臣云云。惟爾東,爾徹,其殆有意於為忠臣乎?雖然,爾不失為忠臣,而天下後世,顧謂朕何如主也 。 二 陳東的確是北宋末年歷史上一個最輝煌的人物,他對靖康元年二月初五的大請願是一個領導者。但如謂這次請願是陳東一人煽動起來的,那就未免過於主觀。我們只要看當時客觀環境,就知道,這次的請願是當時危城中的人民對於政府所執行的投降政策的一個嚴厲的批判。 據《宋史·欽宗紀》載:正月初一日,金人陷相州。初二日,陷濬州。河北、河東諸軍悉潰。自初三至初六三日間,金人渡黃河。初七日,進圍首都。 《宣和遺事》云:「自圍京城,凡三十三日。」是金人撤退,在二月初十,與《欽宗紀》所載金人撤退的日期相同。但《三朝北盟會編》則謂:「自正月七日至二月十一日,金虜圍城凡三十四日。」想系金人於初十日開始撤退,至十一日才撤退完畢,兩說並不矛盾。 當金人圍城的當時,宋朝的統治階級已經面臨著滅亡的危險。如果要衝出這個危險,惟一的辦法,應該是調集援兵,沉著應戰。但是並不如此,他們代替應戰的是逃亡,是投降。 據《宋史·欽宗紀》載,早在金人圍城的前三天,即初四日,退了位的徽宗皇帝已南奔亳州,宰相併欲奉現任的皇帝欽宗出走襄、鄧,以致百姓驚惶,紛紛逃亡。 由於李綱的諫止,皇帝總算沒有逃走。皇帝既決定留在這坐以待圍的城內,那就要有一種守城的布置。所以初五日,下令以李綱為親征行營使,而以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曹矇副之。但同時也組成了一個以李邦彥為太宰、張邦昌為少宰的投降內閣。 這個內閣,在金人圍城的第一天,就派出了投降使者鄭望之、高世則前赴金營,試探金人的要求。初八日,金人遣吳孝民來議和,宋再派李稅使金營,金又使蕭三寶奴、耶律忠、張願恭等來,一日之間使節往返三次。大概就在這一天,協定了投降條件的內容。 初九日,金使蕭三寶奴、耶律忠、王汭借宋使李梲來,便帶來了最後的通牒。這個通牒上所提的條件是:(一)宋輸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帛緞百萬匹,牛馬萬頭;(二)宋尊金主為伯父;(三)割太原、中山、河間三鎮;(四)以宰相、親王為質。 在這些條件中,使北宋統治者最感困難的,倒不是割地,也不是人質,更不是稱侄的問題,因為他們有的是祖宗遺產,有的是漢奸宰相,有的是做兒皇帝的精神。困難只在第一條,因為當時的汴梁城裡,實在搜刮不出那樣巨額的金銀、帛緞和牛馬。 從初九日起,政府派遣大批人員,在汴梁城裡挨戶搜刮金銀和帛緞,倡優之家,亦無倖免。但截至十三日,搜刮所得,只有金二十萬兩,銀四百萬兩,帛緞牛馬多少,史籍不詳。 十四日,選定了張邦昌和康王構為人質,命他們帶著這不足數的金銀前往金營,獻給斡離不元帥。 在宋、金兩方信使往還、談判條件的期間中,金人並沒有停止對汴梁的圍攻。據《欽宗紀》載:初七日之夜,金人攻宣澤門。李綱御之,斬獲百餘人,至旦始退。初九日,金人攻通津、景陽等門。李綱督戰,自卯至酉,斬首數千級,何灌戰死。 這種記載,一方面說明金人的和平談判是瓦解北宋的軍心;同時,也說明北宋政府在當時並不是完全沒有抵抗的能力。然而北宋政府始終不敢和金人宣戰,這完全是隱藏在政府中的漢奸妥協分子如張邦昌、李邦彥之流要堅持投降。 從正月十八日起,汴梁城裡的政治空氣開始轉變。因為這一天,統制官馬忠以京西募兵至,當日擊敗金人於順天門外。到二十一日,靖難軍節度使、河北、河東路制置使种師道又督涇原秦鳳兵入援。這些援軍的到達,使那些盤踞高位的漢奸沒有理由繼續其投降政策。 這時李綱仍任尚書右丞兼四壁守御使,因援兵到來,更主張宣戰,皇帝也同意作一次冒險的出擊。因命种師道為京畿河北河東宣撫使,統四方勤王兵及前後軍,準備應戰。种師道的部下姚平仲為先鋒,李綱為後援,準備突襲金營。 抗戰派的抬頭,就是漢奸和妥協分子的末日。為了打擊抗戰派,從而把國策仍然拉回投降主義的道路,李邦彥、張邦昌等乃開始失敗主義的陰謀。他們一方面把突襲金營的消息密報金人;另一方面,收買种師道的將校,要他們臨陣脫逃。所以二月初一,姚平仲將兵夜襲金營,不克而奔。 關於此事,《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四,引《宣和錄》云:「初,种師道為宣撫使,李綱為親征行營使,姚平仲謀劫寨。數日,行路皆知之,虜先為備。一日出師,以為功在頃刻矣。行營司屬官方會封丘門草露布,忽報失利,上震驚。」又同書引《太學生雷觀上欽宗書》云:「比聞出師攻賊,為統制將校,不肯入敵。」這兩種紀錄,不是很明白的暴露了漢奸的陰謀嗎? 跟著使宋軍失敗的陰謀而來的,自然是恢復投降的談判。二月初二日,政府下令罷李綱以謝金人,俾待命(即軟禁)浴室院。种師道亦罷宣撫使(亦失去自由,請願以後始得回家),以右丞蔡懋代之;並撤銷親征行營司,命守城將士戢弓弛炮,無得輒傷虜營。《靖康傳信錄》卷二云:「蔡懋號令將士,金人近城不得輒施放。有引炮及發床子弩者,皆杖之。將士憤怒。」初四日,命駙馬都尉曹晟使金軍,代表國家向金人道歉,並要求重新恢復和談。初五日,又命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和知東上閣門事王球使金,許割三鎮之地。就在這一天,北宋的太學生怒吼了,於是而有二月五日的大請願。 三 這種割地、納款、送質、請降,特別是「罷李綱以謝金人」及种師道撤職的消息傳到太學,傳遍汴梁城裡的人民,一時人情洶洶,無不憤激。特別是當時的太學生,他們感到這種屈辱無異宣告國家的滅亡和自身被人拍賣為金人的奴虜。這些太學生讀過聖人之書,記得「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教訓。為了搶救危亡,他們再不能沉默,他們要為民族的生存而吶喊,而行動。 在二月初五那天,一群激憤而純潔的太學生在陳東的領導之下,走到皇宮前面,伏闕上書,要求罷免李邦彥等,復用李綱、种師道。其書略云: 奮不顧身,死生以之者,社稷之臣也;妒賢嫉善,妨功害能者,社稷之賊也。恭維皇帝陛下,聰明英睿,獨智旁燭,賢邪之分,宸衷默判;任天下之重者,李綱是也,所謂社稷之臣也。其庸謬不才,忌疾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梲之徒是也,所謂社稷之賊也。……臣等聞綱比日用兵,偶然小有不利,邦彥等遂得乘間投隙,歸罪於綱。然一勝一負,兵家之常;小勝固未足為善,而小挫亦未足為辱;況示怯示弱,奇謀秘計,豈可遽以此傾動任事之臣 ? 太學生的要求,也就是一般人民的要求,所以當請願的太學生到達皇宮面前的時候,汴梁城裡的軍民,「數十萬,不期而會於宣德門下。」這樣,在皇宮之前,就出現了一個空前的大請願大示威的隊伍,學生運動變成了群眾運動。關於這次大請願大示威的經過,《靖康傳信錄》卷二曾有如此之記述: 初,太學生陳東與書生千餘人,是日詣闕上書,明余及師道之無罪,不當罷。軍民聞之,不期而集者數千萬人,填塞馳道街巷,呼聲震地,舁登聞鼓於東華門擊碎之。上遣吳敏、耿南仲慰諭諸生,俾之退。為軍民所擁,不得行,必欲見余及師道乃去。不得報,則殺傷內侍二十餘人,反詬詈宰執李邦彥、蔡懋、王孝迪、趙野等欲毆擊之,皆散走藏匿。於是上遣中使召余及師道入對。余聞命,惶恐固辭,不敢行。而宣召者絡繹而至,中使迫促。不得已,上馬出浴室院,由東門街抵馳道,趨東華門,軍民壅積,幾不可進。宣召中使朱拱之復為眾所殺,蓋怒其傳旨之緩也。入見上於福寧殿閣子中,余泣拜請死,上亦泣。有旨復尚書右丞,充京城四壁守御使。余固辭,上不允,俾出東華門至右掖門一帶,安撫軍民。余稟上旨宣諭,乃稍散去。 又《靖康要錄》卷二亦載此事,與上書所載略同,惟更詳細。《要錄》云: 初五日,太學生陳東率數百人,伏宣德門下上書,乞留師道與綱。已而,集軍民數萬人,相謂曰:「非見李右丞、種宣撫復用,毋得歸。」會百官退朝,自東華門出,至關前。眾指宰相李邦彥,數其罪,謾罵至前,提其發,復毆之,邦彥疾驅以免。領開封府事聶山舉鞭揖東等曰:「諸公如此,可謂忠義矣。」邏者以聞,上命閣門索所上書。頃之,中人傳旨云:「諸生所上書,朕已親覽。備悉忠義,當便施行。」其中有欲散者,眾哄然曰:「安知非偽耶?須見李右丞、種宣撫復用而退」。於是知樞密院吳敏傳宣曰:「李綱用兵失利,不得已罷之。使金賊稍退,即令復職」。猶不退,時日已旰矣。百姓乃輿登聞鼓,置東華門外,撾而壞之,山呼動地。樞密耿南仲至,諸生曰:「先生前日為天子傳,宣言無不行。……」南仲曰:「當便求對,以諸生之意奏上。」眾慮南仲詐,擁其馬,不得歸。南仲亦徑入朝。繼而,開封尹王時雍來謂諸生曰:「脅天子可乎?胡不退!」諸生應之曰:「以忠義脅天子,不愈乎以奸佞脅之乎?」復欲前毆之,時雍逸去。 殿帥王宗楚謂上曰:「事已爾,無可奈何,當黽勉從之。不然,且生變。」遂遣南仲號於眾曰,「已得旨,宣李綱矣。」百姓數千人,詣浴室院迎之。帝益恐,於是相繼而宣者絡繹不絕。內侍朱拱之先得旨宣諭,繼未到,而後發之使先至,眾取拱之臠而磔之,即矯制曰:「殺內臣者無罪。」又取十餘輩殺之,皆裂其屍,碎其骨,其取肝腸,揭之竿首,號於眾曰:「此逆賊也。」綱既對,即詣行營司,而師道亦歸其宅。士庶知其復用也,遂散。」 除以上兩種記載外,《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四尚有一些零碎的紀事。如云: 邦彥適過,軍民罵曰:「李邦彥,汝是浪子,豈能做宰相?」拾瓦礫擊之,邦彥躍馬,奔入廟堂,乃免。(案《宋史》卷三五二)《李邦彥傳》謂邦彥「生長閭閻,習猥鄙事,應對便捷,善謳謔,能蹴鞠,每綴街市俚語為詞曲,人爭傳之!自號李浪子。……(都人目為「浪子宰相」)朱御藥(即朱拱之)受宣劄下,不肯去。移刻,一中使出」。或者曰:「此是朱御藥。」眾方憤疾。即拽下馬,絲裂其屍。其使同時被毆者張太尉等三十七人。 又《宋代太學生陳東盡忠錄》卷一行狀,亦載此事云: 軍民因毀闕前欄盾,撾登聞鼓,其不逞者憤宦官之前為奸者,乘勢鼓譟,殺御藥朱拱之,至揉其膚發。公(陳東)止之無力,眾怒嘩不聽。百姓見(李)綱,皆呼曰:「右丞且與百姓為主。」綱亦言曰:「綱已在此,即登城矣,百姓不足憂。」促(百姓)歸(家)照管老小。 又《宋史》卷三三五《种師道傳》云: 太學諸生,都入伏闕,見種、李。詔趨使彈壓。師道乘車而來,眾褰簾視之,曰:「果我公也。」相率聲諾而散。 《宋史》卷三九九《高登傳》云: 登與(陳)東再抱書詣闕,軍民不期而會者數萬。王時雍(開封府尹)縱兵欲盡殲之,登與十人屹立不動。(按此事亦載《三朝北盟會編》卷三四。是書謂:「王時雍以兵士數十人簇定東,又命劊子數人,不離左右,主管殿前司王宗濋亦以殿前兵來往逼視,東挺身於斧港之間。」) 以上各種記錄已經很詳細地說明了這一次大請願的經過。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這次請願,最初不過是太學生數百人伏闕上書,以後軍民不期而集者數萬人,竟使一個學生運動發展為群眾運動。 由於群眾的參加,學生便沒有控制請願秩序的能力,因而發生了拆毀欄捶;捶破登聞鼓、殺傷內侍、辱罵宰相、逼迫樞密,乃至並不否認以忠義脅天子,並且幾乎衝進了浴室院等等的憤激行動。 至於當時政府應付這次大請願的態度,總算開明。雖然曾經出動了大批的軍隊,如王宗濋所統的禁衛軍,王時雍所統的開封府的守備軍,乃至劊子手都往來巡邏於群眾之中,特別監視著太學生的行動,但他們到底是中世紀的統治者,還有一點舊道德,始終沒有對徒手的學生和市民開刀。 四 學生在請願的當時總算平安渡過,但當時的權奸並沒有忘記昨天的仇恨。當請願隊伍解散以後,他們便開始對付學生。李梲、蔡懋之徒,硬說「太學生率眾伏闕,意在生變,不可不治。」 而李梲、耿南仲並製造謠言,污衊學生,說學生請願是有人指使,指使者即李綱。此輩蓋欲以陷害太學生者陷害他們的政敵。《三朝北盟會編》卷四十引《靖康錄》李梲言曰:「伏闕之士,其間有綱故舊」。《靖康傳信錄》卷三云:「南仲忽起奏曰:『臣適遇左司諫陳公輔於對班中。』公輔乃二月五日為李綱結構士民伏闕者。」但是,這些謠言欽宗也不相信。他說:「士庶以億萬計,如何結構?」同時,當時的學者陳時在召對時也說:「諸生伏闕紛紛,忠於朝廷,非有他意。」雖然如此,為了泄憤,仍不能不對付學生。 第二天,在太學的大門上,貼出了禁止請願的文告。《三朝北盟會編》卷四十引《靖康錄》云: 開封三街猶榜太學門。榜曰:「准殿前司牒,准內降御寶批;朝廷方大開言路之時,應文武臣下秀才等,宣以忠言讜詮建陳,用納親覽。於其可否,一一親行裁決。再有似此伏闕上書為名,意在作亂之人,仰三衙立便收捉,當行軍法。奉御筆付王宗濋等出榜,如有似此之人,斬訖奏聞。」 跟著這個禁令而來的,便是恐怖政策,大批便衣密探混進了太學,監視學生的行動。《宋代太學生陳東盡忠錄》卷三,《陳東辭誥命上皇帝書》云: 宗濋、時雍又日遣人在太學,視察諸生行動,至今不絕,使一學之士,惴惴然不得游息於其間。 當時有無黑名單,不得而考;但有過半數以上的太學生,未經請假而自行離校,則系事實。《靖康要錄》卷二云: 先是諸生聞朝廷欲治其罪,不告而去者大半。學官以不告而去,用學規屏之。諸生復哄然,乞同屏。乃亟命揚時兼祭酒,召諸生慰勞之。越兩日,復令聶山傳旨撫諭之。 據此,又知當時被迫離校學生,學校當局曾一度要予以開除;後來以在校同學以罷課抗議,才保留學籍。團結就是力量,宋代太學生似乎已經知道了。 靖康元年的太學生伏闕,已經是八百多年前的歷史,但二月五日,卻是中國知識青年應該紀念的一個日子。陳東也是八百年前的人物,但是這個人物,也是中國知識青年應該學習的人物。 (上海《大學月刊》第六卷第二期,1947年7月1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