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論集 · 兩漢的尚書台與宮廷政治
一 尚書的沿革
封建專制主義的政治與宮廷是分不開的。因為這種政治的特徵,是皇帝個人的獨裁,皇帝深居高拱於宮廷之內,所以宮廷就必然要成為國家大政的機樞。即因如此,在封建專制主義時代,皇帝往往於其御用的中央政府以外,又再有其宮廷政治機構的組織。皇帝就運用這種宮廷政治的機構,把政權從朝堂集中到自己的臥室。亦即因為如此,在中國史上,皇帝的近侍,往往漸變而為掌握國家大權的執政。兩漢的尚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考尚書之職,在戰國時代就已經有了,如魏之主書,齊之掌書,實際上就是尚書。不過當時的主書或掌書,其職位並不重要,只是替封建諸侯主管文書的小吏而已。
尚書的官名,始見於秦。《通考·職官考》云:「秦時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法書,故謂之尚書。」又云:「尚,猶主也。」「主」與「掌」同義,故秦之尚書,實即由戰國時之「主書」及「掌書」發展而來。
據《宋書·百官志》云:「秦時有尚書令、尚書僕射,尚書丞。」是秦代尚書,雖系少府屬吏,但已形成其自己的機構。雖然形成其自己的機構,但其地位,仍不重要。《唐六典》云:「秦置尚書禁中,有令丞,掌通章奏而已,事皆決於丞相。」換言之,秦代的尚書,尚不過皇帝與丞相相間之一傳達吏而已。
漢興,官制多承秦舊,仍設尚書之官,到武帝時,隨著諸侯王國勢力的削弱,邊疆戰爭的展開,因而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從而提高了總理中央政府之丞相的權力。為了削弱丞相的權力,武帝乃改用宦官為尚書,更尚書之名曰中書,組成其宮廷的辦公廳,轉移丞相之權於其自己,自是尚書之權,漸次重要。雖然如此,當武帝之世,中書的地位,尚不尊崇。司馬遷即曾任武帝的中書令,他寫給友人任安的信中有云:「今已虧形為掃除之隸」 ,這裡所謂「掃除之隸」,即指中書令而言,由此可以想見。
自武帝以後,隨著君權的發展,尚書的職權,亦因之而擴大。降至西漢末葉,建三公分權之制。以前以丞相總理庶政之中央政府,一變而為司徒、司馬、司空三公平等的中央政府。自是三公各不相屬而總隸於皇帝,因而皇帝遂成為中央政府之實際的首領。但不論怎樣專制獨裁的皇帝,總不能一手攬盡天下之事;而天下萬事,又非通過他的裁決,不能實施。因此,皇帝就不能不委政於其近侍。因而擴大尚書的名額,提高尚書的權力,組成其宮廷政府的機構,遂成為必要。於是以前隸屬少府的尚書,遂從中央的組織中分離出來,一變而直接隸屬於皇帝的尚書台。《文獻通考》卷五一《尚書省》云:「尚書,總謂之尚書台,亦謂之中書台。」這個中台,與被稱為外台之謁者,憲台之御史,總稱曰三台。(《初學記》一二,引《漢官儀》)但是在三台之中,尚書台的地位,最為重要。因為尚書台是皇帝私人的辦公廳,是獨裁政治的出發點,是超中央政府的御用政治機關。雖然如此,但直至成帝時,尚書還不過「通掌圖書、秘記、章奏之事,及封奏宣示內外而已。」(《通考·尚書省》)
尚書的地位之更加重要,是在東漢時代。東漢光武,以商人地主,乘天下之亂,篡竊新市背叛農民,剿滅新市平林等農民革命軍的力量,揭起復興漢室的旗幟,以後又背叛農民,剿滅赤眉銅馬,以取媚於地位;更後,削平群雄,統一天下,而致身於皇帝。因為他自己反覆無常,欺詐成事,所以他對任何臣民,都不信任。他雖然也組織了一個以三公為首,九卿為職的中央政府,但這只是為了完成國家的政治體制,實際上,國家的大權,完全集中於宮廷,好集中於尚書台。《後漢書·仲長統傳》云:「光武皇帝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政歸台閣,自此以來,三公之職,備員而已。」《唐六典》亦云:「光武親總吏職,天下事皆上尚書,(尚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府。」
自此以後,迄於東漢之末,尚書的威權,日益高漲。《通考·尚書省》云:「至後漢,(尚書)則為優重,出納王命敷奏萬機,蓋政令之所由宣,選舉之所由定,罪賞之所由正,斯乃文昌天府,眾務淵藪,內外所折衷,遠近所稟仰。」由此看來,則東漢的尚書,已少府的屬吏,變為三公的上司,東漢的尚書台,已由皇帝私人的辦公室,變成了高居中央政府之上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了。
二 尚書的職權
尚書台,是獨裁政治必要的機構。因為獨裁政治發展到頂點的時候,連自己御用的中央政府,也是不要的。他要求把政權引渡到自己的臥榻之側。即因尚書台的代替中央政府的一個機關,所以尚書台權力的提高,中央政府的權力就要減低。到最後,大權集中尚書,總經理國家庶政的三公,便變成「坐而論道」的閒員了。
如上所述,尚書在最初不過「在殿中主法書」,或「掌通章奏而已」。他的職務,就是收發章奏,本身並沒有甚麼政治的權力。又《漢書·王嘉傳》云:「故事,尚書稀下章,為煩擾百姓。」是最初的尚書,除傳達章奏於各該機關以外,並無下章之權。但是自武帝以後,尚書的職權,逐漸提高,他由「通章奏」而「讀章奏」,由「讀章奏」而「裁決章奏」,由「裁決章奏」而直接「下章」。
《漢書·霍光傳》云:「光與群臣連名奏(昌邑)王,尚書令讀奏。」這就是尚書有讀奏之權。同書《魏相傳》云:「故事,諸尚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後漢書·明帝紀》亦云:「間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這就是尚書有裁決章奏之權。又《無極山碑》光和四年八月丁丑詔書有云:「尚書令下太常了,太常耽丞敏下常山相。」這就是尚書有下章之權。即因尚書不僅出納章奏,而且拆閱章奏,裁決章奏,所以揚雄《尚書箴》謂尚書之官,「是機是密,出入王命,王之喉舌,獻善宣美,而讒說是折。」《後漢書·李固傳》亦云:「今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權尊勢重,責之所歸。」
尚書不僅把持言路,而且漸漸侵蝕中央政府的職權。例如選舉、銓敘、任用之權,在武帝以前,乃操之於丞相御史二府,但武帝以後,此種用人行政之權,卻轉移於尚書台之「侍曹」與「二千石曹」。例如《漢書·馮野王傳》云:「上(元帝)使尚書選第中二千石,而野王行能第一。」又如同書《張敞傳》云:「吏追捕有功,上名尚書,調補縣令者數十人。」這些都是例證。至東漢,光武改「三公曹」為「吏曹」,於是「吏曹」遂成為專掌選舉的一科。用今日的名稱言之,就是人事科。
尚書不僅掌握官吏任用及黜陟的大權,而且還掌握刑獄誅賞的大權。如《漢書·黃霸傳》云:「天子使尚書召問霸。」同書《王嘉傳》言,丞相王嘉薦故廷尉梁相等「明習治獄……上(哀帝)乃發怒,召嘉詣尚書。」同書《朱博傳》云:「上(哀帝)知傅太后素怨(傅)喜,疑(丞相)博、(御史大夫)玄承指,即召玄詣尚書問狀。」又《後漢書·楊秉傳》云:大尉楊秉劾奏中常侍侯覽……「尚書召對秉掾屬。」以上皆系決獄之例。自成帝於尚書台設「三公曹」主斷獄以後,而廷尉遂成虛設之官。
總之,兩漢的尚書,特別是東漢的尚書,他們真是包辦一切,無所不總,不僅侵蝕中央政府的職權,而且陵駕丞相、御史之上。陳樹鏞《漢官問答》有云:「大臣有罪,則尚書劾之;天子責問大臣,則尚書受辭;選舉中二千石,則使尚書定其高下;吏追浦有功,則上名尚書,因錄用;刺史奏事京師,則見尚書。」像這樣掌有「選舉誅尚」、「留難書奏」的尚書,當然其「其任重於三公」,而三公也就當然「徒有其名,而無其實」了。
由於尚書的職權在政治機構中之畸形的發展,在兩漢時代,尚書台的台官,遂成為一種凌駕於百官之的特權階級。《漢官儀》云:「其三公、列卿、將、五營校尉,行復道中,遇尚書僕射,左右丞相回車隊豫避,衛士傳不得紆台官,台官過乃得去。」由此可以想見其權勢。
尚書的實際職權,雖高於三公,但終兩漢之世,尚書還是少府的屬吏,其位秩不過千石。而少府為九卿之一,九卿又分隸於三公,因而尚書在名義上,還是三公的部屬之部屬。這裡就發生了矛盾,即部屬變成了上司,上司不能指揮部屬。為了解決這一矛盾,於是西漢時代的中央大員,多加「平尚書部」「領尚書事」「錄尚書事」等官銜。這樣,一方面以中央大員,仍能保持基本職的位秩,而同時平尚書奏事,知樞密者,始領尚書事。張安世以車騎將軍,霍光以大將軍,王鳳以大司馬,師舟以左將軍,並領尚書事。後漢章帝以太傅趙憙、太尉牟融,並錄尚書事。尚書有錄名,蓋自融、憙始。……和帝時,太尉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位上公,在三公上。漢制遂以為常,每少帝立,則置太傅錄尚書事,猶古冢宰總已之義,薨輒省之。」由此看來,兩漢的尚書台實為權勢之所歸,雖上公、三公、大將軍,亦必加領錄尚書之銜,而後始能成為實際上執政者。
三 尚書台的組織
跟著尚書的權力日益提高,尚書台的組織也日益擴大。如前所述,尚書的名額自秦迄武帝,都不過四人,其中有令,有僕射,有丞。尚書台的組織之擴大,始於西漢成帝,《通考》謂成帝建始四年,於尚書令之下,「又置尚書五人,一人為僕射,四人分為四曹。」曹、猶科也,四曹就是四科,從此尚書便分科辦事。至於東漢,尚書台便增為六曹,儼然是一個小型的中央政府了。
尚書台的首長的尚書令,尚書令之下有尚書僕射、尚書丞、尚書郎及令史等職,以此而構成尚書台組織。
尚書令就是皇帝私人辦公室的主任。這個官名,創於秦代。至武帝時,因用宦者,改名為中書謁者令,簡稱中書令。武帝以後,或用宦者,或用士人,或宦者與士人並用,故尚書與中書並見。至成帝時,專用人士,故又恢復尚書令之名。自此迄於東漢之末,皆用士人,故皆稱尚書令。
即因武帝以後,成帝以前,尚書與中書並見,因而學者遂有疑尚書與中書各為一官者。如《通考》謂武帝後,「中間遂罷其官,以為中書之職」,即以中書與尚書各為一官。趙翼因之,他在《陔余叢考·尚書》條說:「武帝用中書謁者令,於是尚書與中書事多相連。」亦以中書與尚書各為一官。但應劭《漢官儀》云:「漢舊置中書官,領尚書事。」則以中書之職尚書之職。《續漢書·百官志》亦云:「尚書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亦以中書即尚書之稱。我以為《漢官儀》與《續漢志》之說是也。按秦漢稱宦官皆曰中官,中官者宮中之官,猶後來宮女之稱內人,內人者,內廷之人也。即因宦官稱中官,故凡宦官兼任之官,皆冠以中字,如趙高為丞相則曰中丞相,即其一例。因而宦是官任尚書,則曰中書。中書者,中尚書之簡稱也。
至於昭宣之世,尚書與中書兩名確有同時並見之事。如《漢書·霍光傳》云:「後上書者益黠,盡奏封事,輒下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又同書《京房傳》云:「中書令石顯、尚書令五鹿君相與合同,巧佞之人也。」因此,《通考》曰:「其時中書、尚書似已分而為二。」實則不然,中書與尚書之同時並見,乃係宦官與士人之同時並用而異其官稱,實一官之兩稱,非分而為二。
尚書令的職掌,最初不過通章奏,已於前述。但至元帝時,石顯為令,則「事無小大,因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據此,則知尚書令之職權,自西漢中葉以後,即以擴大。以後遂如《漢官儀》所云:「尚書令,主贊奏,總典綱紀,無所不統。」尚書令的官階,據《漢官儀》云:「秩千石,故公為之,朝會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尚書令秩雖不過千石,但地位卻甚尊崇。在東漢時,光武特詔尚書令與御史中丞、司隸校尉於朝會均專席獨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尚書令之下有僕射。僕射即副尚書令,其職掌同於尚書令。「令不在,則僕射奏下眾事。」僕射「秩六百石,若公為之,加至二千石。」原來只有一人,謂之尚書僕射,至獻帝建安四年,始置左右僕射。
僕射以下,有尚書丞。尚書丞秦置一人。至西漢成帝建始四年,置四人,皆屬少府。東漢光武減其二,改為左右丞各一人,秩四百石。其職掌系佐令、仆治事。其所治之事,據《續漢志》云:「左丞主吏民章報及騶伯吏,右丞假置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
令仆丞之外,有尚書侍郎。《晉書·職官志》云:「尚書郎,西漢舊置四人,以分掌尚書。其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夷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主財帛委輸。及光武分尚書分為六曹之後,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並左右丞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書起草,更直五日於建禮門內。尚書郎初從三署詣台試守尚書郎中,歲滿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選有吏能者為之。」侍郎一曹有六人。
關於尚書台分曹之事,《續漢志》與《漢官儀》所載頗有出入。《續漢志》云:「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世祖(光武)……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漢官儀》云:「尚書四員,武帝置。成帝加一為五:有侍曹尚書,主庶人上書事,主客尚書,主外國四夷事。成帝加公尚書,主斷獄事。」按以上二說,一謂成帝時為四曹,一謂為五曹,但我以為五曹之說較為合理,因為在秦代,尚書已分左右曹,以後自武帝歷昭宣之世,尚書台的職務,日益發展,可能已有四曹之設。至成帝時加一為五,非常自然。光武增為六曹,合令仆各一人,遂有八座之稱。
諸曹職務已如上述,但亦有異說。如蔡質《漢儀》謂三公曹「典天下歲盡集課事」;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盜賊、辭訟、罪眚」;客曹,「天子出獵駕御府曹郎屬之。」 這與以上所說,又大有差異。大抵兩漢尚書的職權日有發展,在發展中常於原的職務之外,處理新的職務,故說者不同。
此外尚書台又有令史。令史之設,始於西漢,至東漢則有十八人,秩皆二百石,每曹三人。以後又增劇曹三人,合為二十一人,皆選蘭台令史有吏能者充之。
總之,兩漢的尚書台,其職權實至為重要,其規模亦至為宏大,他是天子的喉舌,也是百官的冢宰。在名義上,雖為宮廷的政治機構,實際上就是中央政府。西漢的專制皇帝,就利用這種宮廷政治的組織,把政權由中央政府移到自己的臥室,他以為這樣就可以大權在握,子孫萬年。而不知政權移到宮外以後不久,大權又旁落於近侍。降至東漢末葉,外戚、宦官,迭起竊政,皇帝竟變成了他的親戚和奴才用以升官發財的傀儡,而卒以滅亡。由此看來,把政權集中到宮廷,又何補於滅亡?
(重慶《中華論壇》第一卷第五、第六期合刊,1945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