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生哲學 · 第七章 政治思想
政治生活,在人類的全部業力中並不是一個隔離的絕緣體,它的真諦需融貫許多事象才能顯豁。例如對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看法,都對政治思想影響很大。因此,要正確了解中國的政治學說,先要能具備下列的認識:
(1)中國人的生活興趣是寄托在「此世」,認為在這現實的人間世中,就可以充分實現人類所追求的一切價值。假使在宇宙中有一個可能設想的最好世界,那麼就是此世,因為憑藉人類通力合作的創造性生命,不難點石成金,將此現實世界點化超升,臻於理想。所以我們並不像許多宗教狂的出世態度,對現實世界只是逃避,卻去蹈空追求另一渺茫的他世。
(2)中國人的生命目的在完成大我,至大至公,這絕不能與小我的利害混為一談。每一個人不會也不能只為自己而活,我們須儘量發展普遍的同情心來拯救世界,泛愛人類,然後才能充分領悟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人生最有意義的活動就在通過集體的奮鬥,朝著善與美的方向努力上進,以到達全體人類共同幸福的境界。所以在中國哲學史上,除了楊朱以外,「為我主義」(egoism)毫無容身之地。甚至連楊朱的「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也從不被人所取。
這都是因為我們的道德生活受了下列三種高尚的精神感召所致:
(1)如果通過儒家,則能以同情忠恕追求至善。也就是說,能夠在體悟天地生萬物的仁心之後,奮然興起,參贊化育,以發揮生生不已的創造活力,追求所有生命的充分完成。這並不是只求個人生命的完成實現,而是連同一切人群與一切萬有的生命,都一起要在雍容恢宏的氛圍中完成實現,這就是儒家的精神傳統。
(2)如果通過道家,則能契入大「道」,而臻於至「德」內充的境界,消極的能夠據以不役於物,消弭一切私心,積極的則能據以冥齊物我,怡然與大道同體,這就是道家的卓絕氣魄。
(3)如果通過墨家,則能力行兼愛,避免互害,遵照「尚同天志」的原理,原天以律人,使人之所為能契合天之所欲,據此以全天志好生之德,並使一切萬有都能在廣大同情之下視為平等價值,這就是墨家的根本法儀。
如果對這幾點能夠謹記心頭,我們才能了解中國政治思想的真諦。
話說回來,許多人明明缺德無品、貪婪無厭,偏偏對政治興趣極大,終生都在鑽營奔走,追求一些虛榮、財富和私利,直如飛蛾撲火、夏蠅逐臭,他們心中真的是懂政治的高尚精神嗎?他們除了玩弄權術,以逞侵略欲、支配慾、掠奪欲、占有欲,貽害大眾之外,對政治還懂什麼呢?
上面這一段話,用意不只在指摘一般政客,而是要我們了解「政治」一詞是頗有歧義的,它可以意指兩種完全不同的事,一是「理想政治」,二是「現實政治」。後者所指的現實政治,其內容就是為圖私利而玩弄民眾的種種巧詐。人類歷史已經證明,許多國家命脈的斷送,許多人民生命的毀滅,都是因為一切政治惡魔罪行而起,讓地獄噴出烈火來,把這些惡魔燒得乾乾淨淨,不再玩弄現實政治!
所謂理想政治,且不管短期內對人類的實際效果會如何,其目的與計劃總是要採取光明正大的措施,不但使每一個人都能享有公平的創造機會,可以充分發展天賦的才能,而且廣大的人群,不論在順境還是在逆境,都可以發揮兼愛互助的精神,遵守大公無私的社會正義原則,共同致力於健全、快樂的生活。最後,不同的國家、民族一方面可以各自保持獨特的文化傳統,另一方面可以依照充分開放的心靈、完全通達的心態,平等互助,聯合起來,為增進人類全體生活的和平、安樂而努力。
只有在這種理想指導之下,人類生存的幸福才可能實現。不然,理想政治便將衰敗、墮落,漸漸變質而失去理想,到最後一旦淪為狡獪伎倆的政治魔術,將是何等可怕!柏拉圖說得好:「除非哲學家是國王,或者此世的國王君主深具哲學精神,使偉大的政策與偉大的智慧融而為一,讓那些各有偏執的庸才都退到旁邊,否則國家將永難脫離厄運——我相信人類前途亦復如此——唯有這樣,我們國家才有可能生存,看到光明。」(注一)
中國的純正哲學家像老子、孔子,以及其他很多位,都具有偉大、高貴的精神人格,可以通天人之際、究古今之變,所以都能根據忠恕慈愛的廣大美德,揭示修齊治平的遠大計劃。大哲學家以其廣大的同情與慈悲,對於宇宙普遍生命之流行唯恐一旦有所斫喪,因此,對於社會國家的命脈,人類生活的命運是否會被某些惡魔力量所傷害,豈會有不憂患、關切之理?真正的大政治家一定是憑藉著哲學作為政治措施的指導方針,在偉大哲學與偉大政策合二為一時,才能看出光明所在,這是大政治家一再追求唯恐不及的,如果有人據政治權勢以輕視哲學,或者盲目地以政治教條侵犯神聖人權,那真是所謂非愚即誣了。
那麼,到底什麼是理想政治,什麼又是現實政治?關於這兩個問題,中國哲學家們講得很詳盡,此地為篇幅所限,我不能一一敘述,為了長話短說,讓我們引用黃宗羲一段文字作為證明:「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
這段話可算是對理想政治最淺顯的說明。
他接著又說:「後之為人君者……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注二)
上面這話正是對現實政治一針見血之論,這從許多國家的歷史上可以得到證明。雖然黃宗羲這兩段話把理想政治與現實政治已經劃出區別,但我以為從整體上看來,卻也有其邏輯上的毛病,(因為他只對專制君主一人痛下針砭,但對全民政治的歸趣仍很少闡發)(譯註一),我在此地想撇開現實政治不談,專就中國哲學家的理想政治來說明。
我們如果要了解理想政治的真正傾向,那我們除了政體、政策、政略、政令之外,更需先追問國家存在的根本理由。關於這一層,我們應注意的有四項:(1)國家是一個要完滿實現人文生活的場合,一切重大措施都是要保障人民生活的共同安全與幸福;(2)國家不只是一種政治上、經濟上或軍事上的形式組織,更重要的,乃是要憑藉這些組織,進一步作為實現道德理想的園地;(3)國家應是一個完滿而又優美的學校,能夠發揮人文化成的大用,使所有人民的潛在才能都能有充分的發展;(4)國家又是一個文化價值綿延創造的園地,除了立法措施之外,它更應讓人民有平等的機會,使公民們在善盡義務之餘,還能充分發展每一個人的特殊才能,以增進文化價值的創造活動。
總之,中國哲學家所希求的「國家」,除了有政體、法制、經濟、武備這些形式外,更應具備道德上、教育上和文化上的種種深意。所謂「理想政治」的標準,就在具體實現這種國家生命完美的本質,一切政策政綱都應由道德動力來推進,由教育大計來普及,更由文化價值來固守。
凡是赤裸裸的暴力政治,或是短視、勢利的現實政治,都不可能使國家有安全而長久的基礎。此中真理莊子曾在他獨特的寓言中說過:「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猶有所遁,若夫藏天下於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恆物之大情也。」(注三)
莊子這段妙語具有深奧的哲理,其用意當然不只在解釋政事,但是如果政客為了把持政權,只知以力服人,而忽略了道德精神、教育力量與文化理想對安邦定國的重要價值,只知在現實政治的經濟、軍事與政治上費盡氣力,那整個國家便會被一個更強大的力量在「夜半」竊走了。
依照中國的經典,「政」字含意甚多,政者「正」也,「教」也,「法」也,可知「政治」的原義就是要率道德之正、教化之正、法本之正,以正其不正。所謂法令、條文、刑罰,這些「政」只是政治後來引申的意義。
理想政治,在中國哲學家的政治思想中約可分作三類:(1)德治(government by virtue);(2)禮治(government by cultural refinement);(3)法治(government by law)。至於以「力」統治或以「術」統治都已步入腐敗,不為所取。大致來說,原始道家(如老莊),原始儒家(如孔孟)與墨家多主德治,後來的儒家自荀子起盛倡德治兼禮治,法家則遵循法治,不過後來的一些法家每況愈下,只淪入權術之中,法律因而也失去效用。
道家的政治思想常被誤解。我願意舉最近的兩個例子來說。梁啓超曾說:「道家信自然力萬能而且至善,以為一涉人工,便損自然之朴,故其政治理論建設於絕對的自由理想之上,極力排斥干涉,結果並謂政府不必要,吾名之曰無政府主義。」(注四)
另外,近來還有別的誤解,與梁啓超的看法剛好相反。在張采田的《史微·原道》篇中我們可以發現兩段話:「道家者君人南面之術。」「道家所明者君道也。」
梁啓超認定道家的政治思想主張絕對自由,這很正確,但稱之為「無政府主義」卻顯然錯誤。張采田的誤解更是毫無根據。連如此一位學有素養的人都會墮入這種謬誤的成見,真使人詫異。
其實,上述兩種誤解都可以上溯到漢代許多思想家。像司馬談就常說這類的話:「道家無為……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注五)到唐朝張守節在《史記正義》中更把「因循」解釋成「順其自然」。我們需知道司馬談的學力大部分來自漢人黃生,而黃生的所好卻是所謂「黃老之術」。這些黃老之術,依我看來只是外加的錯誤附會,與道家哲學的根本原則並不相關。
事實上,老子的政治思想約可分作兩層來看。一方面,他對現實政治上玩權弄術、斫喪人性的統治者深惡痛絕,極力反對,這可說是他對於「現實政治」玩弄陰謀的一種反政治意識。但是,另一方面,他卻懷抱著偉大的政治理想。
老子本著寬容、慈惠的精神與大公無私的美德,教人不論施政或從政,都要仿效大「道」的「生而不有,為而不恃」,而且警告人們絕不可視國家政權如私囊,所以他說:「政善治。」所謂「政善治」,就是要放下一切私心成見,渾渾然以百姓之心為心,以百姓之苦為苦;要能這樣大公無私,才能上下一心,同登幸福之域。
因此,大政治家在他們的一切措施中,應該效法「道」的生畜創造,「天」的化育完成,或「自然」的創造進化,「善貸且成」,使一切萬類都能雍雍然、翛翛然、休養生息於此精神感召之中。一方面善於救人,使人盡其才,另一方面善於救物,使物盡其用,這才是一種為而不恃、和而不爭的政治精神,而絕不是漢代所說的「無為而治」而已。
另外,老子也極端厭惡專制君主剝削人民,所謂「損不足以奉有餘」(注六),所以他要極力提倡「損有餘而補不足」的天道。這種看似無為其實無不為的政治就是我所說的「德治」,深諳此中精神的人正是老子所說的「善行者無轍跡」,這都是十分積極的思想政治,絕不能稱之為「無政府主義」,更不能誤解為「君人南面之術」。
在孔子和儒家的哲學系統中,政治思想與道德精神乃是融二為一的。這是因為儒家非常重視宇宙生生不已之德,與人類博施濟眾之仁。在儒家看來,宇宙間永恆創造的歷程與人類中積健為雄的活動交融互攝,才能形成一種廣大悉備的生命契機;人類要領悟這一層之後,才能自覺天人一貫、物人一體、人人一本;這個大一統的氣象,見之於宇宙則為通變神化的「易簡」之理,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形之於人群,則為中和位育的「忠恕」之道,足以正己成物,盡安命。正因普遍生命遷化不已、流衍無窮,挾其善性以貫注於人類,使之漸漬感應繼承不隔,所以人類的靈明心性也應該盡受不滿,存養無害,修其德業以輔天與之善,使之恢宏擴大,生化成純,務使天與人和諧,人與人感應,人與物均調,物與物湊泊,處處都以體仁繼善、集義生善為樞紐。要能准此以觀,方知儒家直認整個宇宙均為廣大的道德領域,而社會國家只是這廣大道德世界的縮影,所以我們要兼愛同情、博施濟眾,在人與人相處的親切關係中,將道德理想透過具體的考驗而成為完滿的實現。要言之,就儒家來說,政治的幸福生活就是道德精神的結晶,國家機構更應是道德精神的具體代表(譯註二)。此儒家之所以一再強調,國家的根基要以「德」為本,而政治的標準要以「仁」為主,像孔子在《論語》中一再提倡的就是這種「德治」。
在中國的語言中,「德」字常指「得」(fitness),或「怡然和諧」(being-in-harmony with),也就是指怡然自得,內得於己,外得於人,廣大美滿,無入而不自得的生命成就(譯註三)。德治的目的就在促進這種精神生活的契機,促使每一個人、每一個國家,整個人類,乃至於大宇長宙中千端萬緒的事物都能融貫適應,透露親切而和諧的關係。這就是孔子講忠恕「一貫之道」最具體的運行。也就是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知恕必知外,知外必知「德」的廣大和諧之道。此地所謂德,並非指著一些散殊的道德品目,而是體天地之撰,合內外之道,參人心之同,行仁親之實,功夫做到極致時所表現的「大中以正」或「大公無私」的生命精神。克實以言,謂知忠必知中,就是要在天地位、萬物育的和諧氣氛中發泄大公無私的精神,以直透天地生物之心而為仁的深厚功夫。所謂知中必知恕,就是量己度人,充類至盡的誠實生活。荀子在《非相》篇中說:「聖人何以不欺?曰,聖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類度類……以道觀盡。」從自我生命的體驗中,擴充推廣轉而同情於他人的生命,和順於人人的生命,旁通於物物的生命,浹化於大道的生機,見到無一物無一人的生命及其善性,不與我的生命及善性合體同流,這便是恕的功夫。《易》之無妄,《中庸》之至誠,《大學》之藏心以恕,正心以誠,無所不用其極,都是在透徹地發揮忠恕一貫之道。體忠恕以直透生命之源,合內外以存養天地之本,善由是生,仁由是成,這就是儒家道德精神的最勝義。從儒家看來,國家就是這種道德精神實踐的園地,政治就是這種道德精神開放的花朵(譯註四)。
因此,政治的生活方式顯然就是道德的生活方式。在國家的機構中,道德精神就是一種維繫組織的精神力量。當它貫注在普遍的人心深處時,人類就可以充分施展才能,共享康寧幸福,而悠遊於一種內在的祥和之中。因為國家的生命恰似宇宙廣大生命的一種「縮本」,所以透過政治生活就可以表現出天地穆穆雍雍,廣大和諧的聖者氣象。《易經》中一再提過:「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們的道德生活就是在此和諧無間的形式中與天地合其德,據此精神以卓然立天地之心,陶然成天地之德。
儒家這種政治思想,若以柏拉圖的政治哲學相比較,就頗有契合之處。「質言之,我們前此所說的正義,不但涉及人的外表,更是切合人的內性。本此內性,才可窺見人的真實品德與才能。因為公正無私的人絕不允許他的知能才性彼此干擾……他使內心生活井然有序,而且自主自律、怡然自得。當他將理、情、欲三材融貫為一時,正如大樂之和,抑揚疾除,高下中節,當他組合才情不使分歧,而融為一體,臻於溫文有禮德性圓滿之時,便開始發為行動。一旦化為行動,不論是經營產業,還是舉手投足、從事政治、處理私務,無不氣度雍容、和平中正,善之所在,行必及之;義之所在,智必啟之。傷天害理之事必不為,愚昧悖理之事亦不取。」(注七)「……這種支配國家措施的正義原則也一貫支配個人的行徑。」(注八)我在這裡並不是要將柏拉圖與孔子作系統的比較,而是要指出,兩者都主張,政治生活嚴格說起來都應是道德中事,理想的政治正應契合道德的精神,表現出圓融的和諧之美,而絕不是衝突的暴戾之氣。
現在讓我們再回到「仁」這一主題。「仁」的本性到底是什麼?它與政治生活的關係又何在?《論語》中樊遲問仁,子曰:「愛人。」(注九)又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注十)。《中庸》也引孔子的話說:「仁者人也。」
孟子也同有此說,所以他對「仁」的定義,或指人道精神,或指在政治社會生活中「道」的具體表現,也就是把我們的愛心推己及人,由近而遠,所謂「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人皆有不忍之心,達之於其所忍,仁也。」(注十一)像荀子認為「仁」是以愛心親近別人,也是同樣意思。(注十二)
總之,本乎天心,推及人心,以行泛愛之親——這就是原始儒家政治思想的根本要義。連漢代以後的儒家也無不把仁親看作政治的根本精神,這在賈誼、董仲舒、揚雄、程顥、程頤、朱熹、陸象山、王陽明、王夫之、戴震、焦循及其他儒家的著作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出。
儒家對於政治生活何以持論如此精闢?其原因要如下述所言:
(1)孔子與後來繼起的儒家實為中國人的純正代表。因為中國人在觀察宇宙人生之餘,認為宇宙與人生乃是渾然一體的,同源而合流的普遍生命,是以天與人、人與人、人與物都是相待而有、相待而生、相待而成的,自然應該雍容和諧,略無讎隙。正因為我們在宇宙創進的過程中,能夠體悟到「保合大全,各正性命」的道理,所以應該責無旁貸地體驗生命、探求本源,以發揮廣大無窮的同情。一切「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的高尚動機,自然更應在政治活動中儘量表現,始能繼承天心之仁,天賦之善而綿延不絕。
(2)國家是一個道德活動的悠久場合。人類生命的具體價值,若托之於超越界的天國,則覺虛無縹緲,在此世不能實現。若施之於現實界的個人,則又陷於我執,氣象不夠恢宏,所以唯有在國家這基礎上,人人竭盡所能來完成偉大的事業,並發揮最大的誠心,才可以一方面克制偏狹的私心,一方面擴大生命的格局,提升生存的平面,以成就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要達到上述目的,我們先需反省是否已從現實世界的層層束縛中超脫出來,憑藉毅力、熱誠、恆心和睿智以克服許多困難,是否已經打破自私,超越社會的種種庸俗流弊,而表現光明正大的生命精神。如果這幾層能做到,方能將真實的大我從世俗束縛之中超拔出來,而完成真正完滿的自由與幸福之光。
准此以言,政治生活之於人類,好比是一座高聳雲天的階梯,循之而下,可以深入現實世界的底層而接觸許多艱難困苦,據之而上,又可以升登光明放曠的理想意境而獲致美滿的精神自由。所謂理想政治就是要確立人生的遠大計劃,藉以溝通現實與理想的鴻溝,而德治的功用就在完成這遠大計劃的實踐。
(3)再說,中國人將整個宇宙和政治社會看成是同一類型。換言之,就是同屬中和的意境,或太和的美景。正因為我們觀察宇宙要達其美,體驗生命要正其性,所以人類高貴人性所賴以完成、實現的政治組織,必須要能表現詩的「中」心和樂的「和」律。只有這樣,人們才可以相互感應,契合無間,以完成仁慈親愛的美德。
從這一層看來,儒家的「德治主義」又很容易轉變成「禮治主義」。所以孔子說:「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注十三)再如:「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注十四)
另外,我們從荀子之言也可以發現同樣的政治理想,所謂「禮者政之挽也」。「禮之於正國家也,如權衡之於輕重也,如繩墨之於曲直也,故人無禮不生,事無禮不成,國家無禮不寧」(注十五)。
事實上,中國這「禮」字含有很多意義,不必限於狹義,擴而言之,可以認作人類從文化薰陶出來的生命楷模和規範,人人可以力行、可以養情、可以正性、可以審類。把它和音樂、詩歌及其他藝術融洽在一起,又可以美化生命。所以,中國所謂的「禮」乃是端正文化價值的普遍標準,准之可以盡心知性、絜情制欲,而真正明乎政治社會中理性生活之美。
根據上述理由,可知中國民族從不對現實世界詛咒、抱怨,以為是缺乏價值。中國人不像印度人——特別是小乘佛教徒——也不像西方中古的狂熱教徒,因為厭倦物質世界,遂把一切理想價值都轉入天國,我們所建立的「中國」,正是「受天地之中以生」的意思。我們側身天地之間,自覺一切價值都可以在這天地兩大之間的人類生命中完成實現,所以天地之間絕不是虛無,而是一種充沛、圓融的「太和」境界,充滿了生命的美景。而所謂「中國」,其根本意義也正是孟子所謂「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的生命精神領域(譯註五)。
在時雨初霽、清輝曠照的遠天之下,太陽常向無涯的海洋做黃龍飲水狀,然後忽又化為彩虹飛去。此時丹霞萬縷,游曳上下,長空中飄忽的流雲,也都縱橫閒氣、布彩助紅,一時蔚為奇觀。現在我們不妨藉此為喻,來設想政治的理想性。我們側身於現實的人間世,時或不免感受拘牽束縛與苦惱煩悶,甚且瀕臨困境,接觸罪惡,然而舉首回看,怡情遐想,仿佛在精神上又幻作采霞,「縱浪大化中」,斬截橫流,騰躍升遷,逍遙乎無垠之鄉,游心於萬迭青霄絳氛之中,漱瑤光而飲甘露,頓覺人生經歷之境開朗放曠、遠大崇高,所享受之自由、幸福已臻於極詣了。
在別處我曾經說明過墨子的哲學思想,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他的政治理想正是他哲學思想下很自然的結晶。他認為「天志」之於世界與人類,一概都是愛之欲其生,這是人生快樂的泉源。正因人類尚同一義於「天志」,見天之欲人善其生,於是才發為「兼相愛、交相利」的政治思想,兼相愛以為仁,交相利以為義,這是墨子德治主義的精義。這種主張的根由甚為明顯,此地不再贅述。
我們現在所感受興趣的是墨子的德治主義與儒家究竟有何不同?按照後者所說,「仁心」與「德意」雖然都是本諸天命,但還需要證諸人事。在其運轉過程中,必須經過人人的努力修為,其「仁」始見真,其「德」才見善,所以他們對政治思想的實踐,乃是將「德」累積修為,將「仁」推己及人,以此方式作為自然的步驟。
然而,「愛」與「利」的觀念,在墨子看來卻是已成在天的觀念,人只需體天之所欲,就可以徑行仁義,發為愛利,所以在「尚同一義」之下,政治理想之實現乃是平易、便捷的。
因此,墨子說:「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注十六)所謂:「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之為刑政也,……觀其行,順天之意,謂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謂之不善意行,……順天之意者義之法也。」(注十七)
如此看來,我們可以說,在墨子,德治理想的實現是「頓」而不是「漸」,因為他有天志為法儀,可以遵循而不悖。但在儒家,卻是困知勉行的「漸」,而不是「頓」,必須經過人類絕大的努力才行。兩者所采的途徑雖然不同,但都共同確認理想政治應是人類努力的目標。這兩家政治思想當然還有其他不同的地方,限於篇幅不再細論。
在中國的政治思想史上,一般人多認為德治、禮治與法治格格不入,無法調和:誰要心儀於德治與禮治就常攻擊法治是刻薄寡恩、苛政害人,誰要偏愛法家又會反駁前者政無常規,賢智不足慕。這種紛爭一直到現在還沒有圓滿的解決。
但我以為,若從為民謀福來看,法治的重要性是不容否認的。只要我們能把合情合理的「法」與權謀巧詐的「術」分開,便知法治仍是一種理想政治,不像術治或力治一樣不足為取。
比如說,下列的法治原則如果能嚴格遵守,則國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安祥自然可以常保,所謂:「萬事皆歸於一,百度皆準於法」。(注十八)「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注十九)「不可為一人枉其法。」(注二十)「毋以私好惡害公正,察民所惡而自為戒。」(注二一)人人「奉公法,廢私術。」(注二二)「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注二三)「不為愛民虧其法,法愛於民……不為君欲變其令,令尊於君。」(注二四)
要是像這樣嚴謹的法律精神,公正如水平,精確如稱重,顯然是與德治禮治可以相通的。像道家法「自然」與「道」,去私存心,常德不忘。荀子以「禮」為法之大分,墨子上同「天志」之義,可說都是寓德治於法治的看法。
另外,管子在其著作中也一再提道:「愛之生之,養之成之,利民不德,天下親之曰德。」「愛民無私曰德。」(注二五)「德者道之舍。」(注二六)「德義者行之美者也。」(注二七)顯然,所有這些看法都證明法家也強調「道」與「德」在政治理想上的重要。
關於這類問題,我們也可以引證柏拉圖在《政治篇》中的理論來說明。他說「治國如醫病」,最理想的政體「哲王」(philosopher-king)乃是依據完滿智慧而為準則,「哲王」深知什麼對百姓是好的,而且能英明的力行實踐,就像深具科學素養的良醫一樣,深知什麼對健康是好的,而且能有效地對症下藥。如果是這種情形——哲王治國,善行仁政,就不需要法,但是在廣土眾民的國家裡,政情複雜,病者眾多,只由一位良醫照顧,顯然會應接不暇。同樣的道理,如果哲王永遠活在人間,法律或將無所用之,但哲王的出現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沒有哲王的情形下,我們就必須有一套因時制宜的系統法制。由此可知,借法治以補德治禮治的不及,也是無可非議的。
總而言之,中國哲學家的政治信仰,乃是以「德治」為最理想,「禮治」次之,實不得已則「法治」是剩下唯一值得的考慮,至於那些詭詐的「術治」與野蠻的「力治」,讓它們早日被人唾棄根絕吧!的確,處今之世,我們再也不能失掉中國哲學對政治理想的信念了。
【原注】
注一:柏拉圖,《理想國》,第五篇,四七三節,Jowett英譯本;另見Epistle,第七段,三二六節,普士特(L.A.Post)英譯本。
注二:黃宗羲:《明夷待訪錄》。
注三:《東方寶典》,第三十九卷;《莊子》,第六冊,第一篇,第六節,頁二四二至二四三;理雅各(James Legge)英譯本。
注四:梁啓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中文本,第二章,一〇七頁。
注五:司馬談,《六家要旨》。
注六:《老子》,第七十七章,方先生英譯。
注七:柏拉圖,《理想國》,第四篇,四四三節。
注八:同上,第四篇,四四一節與四三五節。
注九:《論語》,第十二章,二十三節。(理雅各布英譯本,以下同)
注十:《論語》,第六章,二十八節。
注十一:參見《孟子》,卷六上,十一節;卷七下,第一節,三十一節。
注十二:參見《荀子》,卷十九,第二十七章,頁四至五。
注十三:《論語》,第二章,第二節。
注十四:《論語》,第一章,十二節。
注十五:《荀子》,卷十九,第二十七章,頁五至八。
注十六:《墨子》,第七卷,第二十六章,頁一四〇,梅貽寶先生英譯本。
注十七:《墨子》,第二十七章,頁一五〇,梅貽寶先生英譯本。
注十八:《尹文子》,第一章,頁三。
注十九:《管子》,卷十五,第四十五章。
注二十:同上,卷十三,第三十八章。
注二一:《管子》,卷十八,第五十六章。
注二二:《韓非子》,卷二,第六章。
注二三:《管子》,卷十五,第四十六章。
注二四:同上,卷十五,第四十三章。
注二五:《管子》,卷十五,第四十三章。
注二六:同上,卷十三,第三十六章。
注二七:同上,卷一,第二章。
【譯註】
譯註一:本文曾參考方先生自譯之「中國政治理想要略」(發表於輔大哲學報),括號內文字系方東美先生自譯時所加,英文原著無此段。
譯註二:「宇宙間永恆創造……活躍圖象。」一段系方先生自譯時所加,英文原著較簡略,無此段。
譯註三:「也就是指怡然自得……生命成就。」一段系方先生自譯時所加,英文原著無此段。
譯註四:此段亦見第五章「道德觀念」,英文原著曾在腳註說明,唯內文並未詳述,「此地所謂德……開花的花朵」一段乃方先生譯時所加,英文原著無此段。
譯註五:「所謂中國……精神領域」一段為方先生自譯時所加,英文原著無此段。另外下段譯文亦曾參考方先生有關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