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青年通讀本 · 第十三章 日俄戰爭與東北移民

清朝對於東北的詒誤,是由其看作滿洲人的老家,要把他封鎖起來,以致邊備空虛,外力一侵入,就覺得手足無措。《中俄密約》訂立以後,東北的情形,已很危險了;到庚子之役,而更加一層深刻。 日俄戰爭之導因 當《辛丑和約》開議時,俄國藉口東三省有特別的關係,要另議。於是任命駐俄公使楊儒為全權大臣,和俄國外交部商議。俄人的要求,很為厲害。楊儒竟因交涉棘手,憂憤而死。各國都警告中國,不得和俄國另訂密約,交涉就停頓了。到各國和議,大致已定,乃由王文韶等與俄國人議定《交收東三省條約》。俄人許分三期撤兵。[1]第一期依約撤退,第二期就沒有撤,而反有增加。到1903年秋間,俄兵就又占據奉天了。 俄人要獨占東北,自然各國都不願意的。其尤不願意的,自然是日本。但是日本在這時候的形勢,是怎樣呢?中日之戰,日本是處心積慮,要想侵略東北的。不意受了三國的干涉,業經到手的遼東,依舊吐出;而且戰後俄國的勢力,反伸張於朝鮮。原來朝鮮自中日戰後,改國號為韓,號稱獨立,然而在實際上,備受日人的壓迫。韓人的意向,遂轉而親俄,日本人是扶植李昰應的。1895年,昰應挾著日本兵入宮。日本公使三浦梧樓,又以衛隊繼其後。閔妃遇弒。各國輿論大嘩。[2]韓皇逃入俄國公使館,經年乃歸。日人對朝鮮的交涉,愈形棘手;對東北更不必說了。這時候的俄國,野心勃勃,是非一戰不能把他打倒的。然而以日本的國力,而和俄國開戰,到底是件險事。到1902年,英日同盟成立,而日本的氣才一壯。 日俄戰爭之經過 然而日本還遲回審慎,在1903年中,對俄國提出滿韓交換之論。就是俄國不干涉朝鮮的事情,日本也不干涉中國東北的事情。俄國交涉,毫無誠意。至1904年之初,而戰事遂爆發。日本是慣用先攻擊後宣戰的手段的。交涉決裂之後,日兵就先襲敗俄國的海軍於旅順及韓國的仁川,然後宣戰。旅順港內的俄艦,既伏匿不敢出;海參崴的俄艦,亦屢為日本所敗,日軍遂得穩渡朝鮮。其第一軍渡鴨綠江,陷遼東沿岸諸城,迫摩天嶺。第二軍取金州。第三軍攻旅順。又合一、二兩軍之力,並組織第四軍,從大孤山登陸,合陷遼陽。俄國的調兵,較日本為遲。到遼陽陷後,而西方的精銳才漸集。反攻不克,而時期已迫冬令,乃彼此休軍。而日人於其間,出全力攻下旅順。到1905年,俄國的援兵,愈集愈多。日人說:再不痛擊,將成大患。乃亦續調大軍。俄兵43萬,日兵34萬,在奉天附近大戰。經兩星期之久,俄兵敗退。日軍遂陷奉天,北據開原、鐵嶺。俄國陸軍,一時無力再戰;而其波羅的海艦隊,繞道好望角東來,[3]亦給日人襲敗於對馬海峽。於是兩國接受美國的調停,在朴資茅斯議和。 日俄戰爭之媾和 這時候,日本能戰的兵,差不多全數調出了,其財政亦異常竭蹶。其希望議和之心,反較俄國為急。所以和議的條件,日本是不利的。(一)俄國只放棄朝鮮。(二)將旅順、大連灣,轉租於日。(三)東省鐵路支線,從長春以下,割給日本。(四)庫頁島的南半,[4]割讓於日。而賠款則分文未得。 當日俄開戰時,也有主張中國應當加入日本方面的。但是中國的兵力,太不濟了。海陸萬里,到處都要設防,對俄戰爭,無論怎樣,不會全勝。如此,日本就使戰勝,也變做半勝了。況且中國而亦加入,日本又何能獨居戰勝之功,儘量攫奪權利呢?所以中國就要加入,日本也必不贊成的;而中國當時的外交,也無此勇氣。日俄宣戰之後,中國乃宣布中立,以遼河以東為戰區。[5]日俄講和時,中國曾申明:「關涉中國的條件,非得中國同意,不能有效。」而《朴資茅斯和約》,也訂明旅大轉租,東省鐵路支線的割讓,是要得中國承認的。但事實上何能不承認?於是由中國和日本,訂結《會議東三省事宜協約》,於這兩項加以承認;而又另訂《附約》,開放商埠多處。[6]安奉軍用鐵路,許日人改為商用。並許合資採伐鴨綠江左岸森林。 日俄戰爭後之東三省 日俄戰爭之後,中國才把東三省改為行省制度。先是東三省清朝人認為是他們的老家,除奉天省系陪京,設立奉天府,又有一錦州府之外,其吉黑兩省,都是只有將軍、副都統的。漢人除犯罪充軍外,不得出關耕墾。但是形式上的禁令,遏止不住漢人偉大的移殖力。山東東部的人民,因地味瘠薄,居民稠密,多有出關去耕墾的。乾隆時,也就默認其禁令的解除了。嘉道時,並偶有官自放墾,而招漢民前往的。咸同亂離之際,又有百姓播遷而出長城,經蒙古東部以入吉黑的。而吉黑二省,始漸開拓。但是漢人移殖的速率,已經受清朝的抑制,遲緩得許多了。到改省以後,才設立道府州縣,獎厲漢人移殖。 依據《朴資茅斯條約》,東三省竟有分做南北兩截,日俄各據其半,認為勢力範圍之勢。中國頗想借列國的力量,互相牽制。於是擬借英國款項,築造新法鐵路。日本是時,改東省鐵路支線之名為南滿洲鐵路。至此,硬指為平行線,起而反對。中國無如之何。把此議取消,但要求築造錦齊鐵路時,日本不得反對。於是英美兩國,想聯合承造錦齊路;中國並擬將它延長到璦琿,改名為錦璦。日本又嗾使俄國,出而反抗。1910年,美國人乃提出「滿洲鐵路中立」。由各國共同投資,借給中國,把鐵路贖回。在借款未還清以前,由各國共同管理,禁止政治、軍事上的使用。日俄兩國,又共同起而反對。且訂立《新協約》。約中明言維持滿洲現狀,如現狀被迫時,二國得互相商議。如此,明是日俄二國聯結,以對抗英美了。明年,中國又有東三省興業借款之議,由英美德法共同投資,以東三省的稅項作抵。因革命軍興,未有成議。民國成立以後,四國銀行團,想到把日俄排除,終究不妥,乃又勸誘他們加入,變為六國團;後又因美國退出,變為五國,以承受中國的政治借款,把初意全然失卻了。[7] 日本之經營南滿 中國想借外交之力,以牽制日俄,其效果如此。至於內治,雖然逐漸進步,自然不能甚速的。而日本的侵略,則突飛猛進。既改東省鐵路之名為南滿洲鐵道,設立株式會社[8]。一半系官股,即以鐵路和其附屬財產充之。又一半,名為聽中日兩國人入股,實則中國人無一入股的。而其所經營的事業,範圍極為廣大,實在是一個侵略的總機關,並不是什麼鐵路公司了。又將租借地設立關東都督府,儼然視同己有。除安奉、南滿兩鐵路外,又要求我國允許其築吉長鐵路,並要延長之至於朝鮮會寧府。此外如旅順、煙臺煤礦等權利,為其所攘奪的尤多。 日本之東北移民與「9·18」事件之關係 日本的攘奪我東北,是藉口於其人口增加,土地有限,不得不向外移民的。然而平和的移民,我國並未阻止,何必定要武力侵略呢?這也可見其心勞而日拙了。況且日本在東北的移民,實在是失敗的。據確實的調查:在民國二十年(1931)9月18日,日本強占東三省以前,日本人移住東北的,實在不過20餘萬。而且大半系南滿洲鐵道會社和領事館的職員。可見,我國東北是日本過剩的人口的出路,這句話是靠不住的,因為它並不能以之為出路。 "9·18"以來之東北情況 然而「9·18」的事變,竟就在此等藉口之中爆發了。從「9·18」以後,支離東北,真乃山河猶是,景物全非。三省的要地,不過數日之間,而先後為人所占。黑龍江省,雖然抵抗較久,也畢竟不能支持而陷落了。而偽滿洲國,竟於廿一年(1932)出現;而熱河且於廿二年(1933)陷沒。從東北失陷以後,就有所謂日滿經濟統制。而全偽國的鐵路,都委託南滿洲鐵道會社經營。而全偽國的電信,悉由日偽合辦的通信會社主持。而東北全境的省立銀行,悉合併而為偽國的中央銀行。其尤刻毒的,則為日本的移民計劃。有所謂工業移民,漁業移民,採金移民,想把各種權利,攘奪淨盡;還有所謂武裝移民,利用其在鄉軍人,由國家補助其資本,給以遷移之費,擇定地點,整批的移入東北。而據偽國的計劃:則以前私人的土地,有要全部沒收的;也有面積大了,要以官價收買其一部分的;其未經放出的,則悉數作為偽國所有;以此供給日本人的移殖。這真和他們的老祖宗金清兩朝,打入中原時的強占民地無異,不過從前是自己強奪人家的,現在則代人家強奪罷了。到廿四年(1935)4月間,日本並想限制我國勞工出關。雖然如此,日人移居東省的,落魄或逃回的,業已不少。現在東三省人口3000萬,其中三十分中的二十八是漢人。[9]非自動的移徙,是從來不會成功的;土地最後屬於誰,只看誰能同化誰來決定。民族的勢力,終是要占最後的勝利的,只看我們自己的努力罷了。 【小結】 (一)義和團變起,俄人占據東三省後,中俄的交涉如何? (二)俄國占據東北,何以日本最不願意? (三)何謂滿韓交換? (四)試述日俄戰事的經過。 (五)日俄戰爭和中日戰爭的比較。 (六)日俄和議的條件,為什麼日本不算有利?日本為什麼不能有利? (七)日俄戰爭時,中國的地位如何?舉措如何? (八)日俄戰爭後,中國對於東三省,政治制度上,有何改革? (九)試述內地人民移殖東三省的歷史。 (十)何謂滿洲鐵路中立?此事之原因,結果如何? (十一)試述日俄戰後,日人在東三省所攫得的權利。 (十二)日人移殖東北的情形如何? (十三)"9·18"事變後,日人對於東北的侵略如何? (十四)現在東三省人口,共有若干?中國人居其幾分之幾? * * * 【注釋】 [1] 自清光緒二十八年三月十六日(1902年4月11日)起,以6個月為一期。第一期撤盛京以西南的兵。第二期撤奉天省其餘諸地方及吉林的兵。第三期撤黑龍江的兵。 [2] 日本當時,為遮飾耳目起見,把三浦梧樓囚在廣島,而實際上並不窮究其事,日人謂之廣島疑獄。到日韓合併後,就把他釋出了。 [3] 因英日同盟之故,不敢走蘇伊士運河,以致繞道好望角。時日甚長,銳氣挫盡。所以這一役,英國對於日本,是很有助力的。 [4] 北緯50度以南。 [5] 其後俄人反攻遼陽失敗,曾出奇兵,從遼西中立地侵日。我國不能御,遂改以自溝幫子至新民屯之鐵道,為中立地的界線。 [6] 奉天開鳳凰城、遼陽、新民屯、鐵嶺、通江子、法庫門;吉林開長春、吉林、哈爾濱、寧古塔、琿春、三姓;黑龍江開齊齊哈爾、海拉爾、璦琿、滿洲里。三省要地,幾於全數開放了。 [7] 見第四編「現代史」第四章。 [8] 即中國的股份公司。 [9] 國聯所派調查團《報告書》中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