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史 · 第一篇 凡例
講堂演述,中學較西學為難,西學有塗轍,中學無塗轍也。是編有鑒於此,故於所引之書,皆於其下作一記號。如第三節一,檢附卷中第三節(一),即可知其出處;其不作記號者,皆二十四史之文,因是編以二十四史為底本,故不復注其出處也。其正史與他書交錯於一處者,仍注出處。其一節中徵引過繁者,均注出處於本文之下,不復編號,以省錯誤。
是編分我國從古至今之事為三大時代,又細分之為七小時代。每時代中於其特別之事加詳,而於普通之事從略。如言古代則詳於神話,周則詳於學派,秦則詳於政術,是也。余類推。
書中所引人名、地名,各從其所本之書,而見於標題及案語中者,則以至通行之書為本。如包犧之名,即用《易》文也。余類推。
列史年表,與古人著述,有與史事關係極切,而其物又無可刪節者,皆全篇附入,以供博考。
歷史必資圖畫,然中國古圖畫不傳,後人所補作者,甲造乙難,迄無定論,是編一概不錄。
中國歷史體段太大,倉猝編述,漏誤必多,當俟將來加以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