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生活史 · 第十章 近代的婦女生活
——民國五年到現在
新潮的誕生時代
新思潮的誕生,必要有他的時勢,然後一經倡導,才能不知不覺地驚濤駭浪般的掀起了。那倡導者的才力,也正是時勢養成的,時勢不過借他的手作揭竿的運動罷了。世界上談到中國近年新文化的,必歸功於「五四」;談到「五四」的,又必歸功於《新青年雜誌》;這是顯然的事實,也不必——尤其是不能否認的。不過要曉得《新青年雜誌》底倡導新文化,也正有他的時勢,明白這個道理,便容易明白新潮之所以誕生了。
自光緒二十年(民國前十七年)甲午之戰以後,中國婦女生活,開始變動了。一直到民國四年,實算起來,足有二十年。這二十年中,由「無才是德」的生活標準,改到「賢母良妻」的生活標準;由閨門之內的生活,改到學校讀書的生活:進步不為不快。但婦女有獨立人格的生活,實在是在《新青年》倡導之後。而「五四」是一個重大之關鍵。
A 第一期——「五四」以前(理論時代)
(一)初期的《新青年》
陳獨秀開始辦《青年雜誌》的時候,正是袁世凱想做大皇帝的時候。承認了日本底二十一條,籌安會把君主立憲的鑼鼓打得震天價響。中國人一個個給這些事弄得昏頭昏腦,更不必說到青年了。陳獨秀覺得身肩革新中國底責任的,總還是一般青年,所以要來改造青年的思想。第一卷第一號上,有王庸工給他的一封信,希望他於國體問題著論警告國人,他答覆道:「按籌安會諸人所持國體變更之理由,……均未能令人滿足。……尊欲本志著論非之。則雅非所願,蓋改造青年之思想,輔導青年之修養,為本志之天職;批評時政,非其旨也。」難道他的思想,真與當時的黑暗政治無關係麼?不然的。他正是黑暗政治的反動。他說:「國人思想倘未有根本之覺悟,直無非難執政之理由。年來政象所趨,無一非遵守中國之法,先王之教;以保存國粹而受非難,難乎其為政府矣。欲以鄰國之志警告國民耶?吾國民雅不願與聞政治。日本之哀的美敦書曾不足以警之,何有於本志之一文?」足見他是痛心於政治,痛心於國民思想,疾首蹙額,無計可施,才轉而為青年思想之改造;他之創辦《新青年》,能說不是受時勢所激勵麼?
《青年雜誌》前四號,對於婦女生活,沒有什麼新貢獻,一卷五號第一篇論文為《一九一六年》,陳獨秀才正式主張女子勿自居於被征服地位,勿為他人附屬品。這篇論文發表在五年一月,作此文時,正是袁世凱將要做皇帝的時候(袁以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下令承認為帝),陳獨秀恨極了當時的狀況,所以希望民國五年時中國有一個巨大的變化,你看他在《一九一六年》中沉痛的喊道:
自吾國言之,吾國人對此一九一六年尤應有特別之感情,絕倫之希望。蓋吾人自有史以訖一九一五年,於政治、於社會、於道德、於學術所造之罪孽所蒙之羞辱,雖傾江漢不可浣也。當此除舊布新之際,理應從頭懺悔,改過自新。一九一五年與一九一六年間,在歷史上劃一鴻溝之界。自開闢以訖一九一五年,皆以古代史目之,從前種種事,至一九一六年死,以後種種事,自一九一六年生。吾人首當一新其心血,以新人格、以新國家、以新社會、以新家庭、以新民族,必迨民族更新,吾人之願始償,吾人始有與皙族周旋之價值,吾人始有食息此大地一隅之資格。青年必懷此希望,始克稱其為青年而非老年;青年而欲達此希望,必撲殺諸老年而自重其青年;——且必自殺其一九一五年之青年而自重其一九一六年之青年。
這是《新青年》作新文化運動的第一篇宣言,也就是中國近世新文化運動底第一篇文字了。你看他對於青年革新的希望是如何的強烈,然而:
1916年之青年,其思想動作果何所適從乎?
他說:
第一,自居征服(To Conquer)地位,勿自居被征服(Be Conquered)地位。全體人類中,男子、征服者也,女子、被征服者也;白人、征服者也,非白人、皆被服征者也。……自負為一九一六年之男女青年,勢將以鐵血一洗此浹髓淪肌之奇恥大辱。
第二,尊重個人獨立自主之人格,勿為他人之附屬品。……儒者三綱之說,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為臣綱,則民於君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父為子綱,則子於父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夫為妻綱,則妻於夫為附屬品而無獨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為臣為子為婦而不見有一獨立自主之人者,三綱之說為之也。緣此而生金科玉律之道德名詞,曰忠、曰孝、曰節,皆非推己及人之主人道德,而為以己屬人之奴隸道德也。人間百行,皆以自我為中心,此而喪失,他何足言。奴隸道德者,即喪失此中心,一切操行皆非義由己起,附屬他人以為功過者也。——自負為一九一六年之男女青年,其各奮鬥以脫離此附屬品之地位,以恢復獨立自主之人格!
這是新文化運動的第一顆炸彈,要炸毀奴隸道德以建設新國家、新社會、新家庭、新民族。新婦女的誕生,也是這篇論文作始的。且不獨婦女生活史,即在中國文化史上,這篇文也有極深的意義與價值。
可是民國五年,終是中國倒運的一年,帝制的風濤才息,尊孔的雲霧又起。國會議憲,欲尊孔子之道為國教,這種開倒車的思想,引起全國的糾紛,陳獨秀在五年十一月出版的《新青年》二卷三號上著《憲法與孔教》一篇詆斥此事。下一號上又載《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一篇。三綱五常的學說,雖然不是孔子發明的,但孔子之被人利用,實由於此,所以要剷除奴隸道德,非打破孔子的偶像不可,怎麼還能以孔教為國教?在《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中,他痛斥孔子之道不宜於現代生活,其與婦女生活有關的幾處道:
現代立憲國家,無論君主共和,皆有政黨。其投身政黨生活者,莫不發揮個人獨立信仰之精神,各行其是。子不必同於父,妻不必同於夫。律以儒家教孝教從之義,父死三年,尚不改其道;婦人從父與夫,並從其子;豈能自擇其黨以為左右袒耶?
婦人參政運動,亦現代文明生活之一端。律以孔教「婦人者伏於人者也」,「內言不出於閫」,「女不言外」之義,婦人參政,豈非奇談?
西人孀居生活,或以篤念舊好,或尚獨身清潔之生涯,無所謂守節也;婦人再醮,決不為社會所輕。中國禮教有「夫死不嫁」之義,男子之事二主,女子之事二夫,遂共目為失節,為奇辱。禮又於寡婦夜哭有戒,友寡婦之子有戒,國人遂以家庭名譽之故,強制其子媳孀居。——不自由之名節,至悽慘之生涯,年年歲歲,使許多年富有為之婦女,身體精神俱呈異態者,乃孔子禮教之賜也。
今日文明社會,男女交際,率以為常;論者猶以為女性溫和,有以制男性粗暴,而為公私宴聚所必需;即素不相知之男女,一經主人介紹,接席並舞,不以為非。孔子之道則曰:「男女不雜座。」曰:「叔嫂不通問。」曰:「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曰:「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是等禮法,非獨與西洋社會生活狀態絕殊,又焉能行於今日之中國?
西洋婦女獨立自營之生活,自律師醫生以至店員女工,無不有之。而孔子之道則曰:「男女授受不親。」「男不言內,女不言外。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婦人從人者也。」是蓋以夫為婦綱,為婦者當然被養於夫,不必有獨立生活也。
婦於夫之父母素不相知,只有情而無義,西洋親之與子,多不同居,其媳更無孝養翁姑之義務。而孔子之道則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命。」「婦順者,順於舅姑。」「婦事舅姑,如事父母。」「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凡婦不命適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此惡姑虐媳之悲劇,所以不絕於中國之社會也。
在這一段中,你看他所主張的多少意義——婦人參政,寡婦再嫁,社交公開,經濟獨立和小家庭制度,——都是孔子之道所不許,而他所努力倡導的。他又在次一號答孔昭銘的信中述他打破孔教的根本宗旨道:
儒教孔道不大破壞,中國一切政治、道德、倫理、社會風俗、學術思想均無有救治之法。
同號便有胡適之的《文學改良芻議》。說到文學革命,世人莫不歸功於《新青年》,不知此事之倡議,尚較其於婦女問題為晚。下一號二卷六號出版於六年二月,有陳獨秀之《文學革命論》,同時有吳虞底《家族制度為專制主義之根據論》。《新青年》諸子看得明白,以為女子問題與家族制度與社會問題有密切關係,所以同時徵求女子問題的討論。
(二)盛期的《新青年》
陶孟和在《新青年》四卷一號上(七年一月出版)作了篇《女子問題》,用其社會學者的眼光,指出歐美社會現象促女子問題成為新社會問題之原因,是由於(一)經濟之發達,(二)教育職業之發達,(三)思想之發達。他使國人對於女子問題的眼光改變一個方向,要以《歐美》為前車,要國人曉得這是世界潮流,不必抗也不能抗的。他明知中國的經濟職業和思想,遠遜於歐美,他也知中國社會制裁下的女子無奮發策勵的機會,但他以為在今日交通頻繁的社會,經濟職業思想底發展,極易遍布,現於歐洲昨日之社會的,今日即將現於中國的社會:歐美女子問題之將見臨於中國,是沒有疑惑的。他的話很不錯,在八年後之今日看來,已有不少證實了。
過了四個月,《新青年》四卷五號發表了周作人譯的一篇與謝野晶子底《貞操論》,認貞操不是道德,這一種新的聲音,是最能震驚時人之耳的。論中重要的一點,就是以為貞操若只是女子應守的道德,便是人生的大破綻,這種失調的舊道德,我們是不能信賴的。她覺得道德應使人人能守,人人實踐,如使一部分人受另一部分人虛偽壓制不正不幸的苦,這決不是我們要求的新道德。但是社會現狀怎樣呢?她說:
在男子一方面既沒有貞操道德自發的要求,也沒有社會的強制。若在女子一方面,既然做了人妻,即使夫婦間毫無交感的愛情,只要跟著這個丈夫,便是貞婦。社會上對於女子所強要的,也便只是這種貞婦。甚至於愛情性交都已斷絕,因此受著極大的苦悶,但是幾十年的仍同丈夫住在一處,管理家務,撫養小孩;這樣婦人,也都被稱讚是個貞婦。又或愛情已經轉在別人身上,只是性交除丈夫外不肯許人;這樣婦人,也都被稱讚是個貞婦。世間上這樣的例,實在很多。
揭了舊道德的假面具,這在青年的心中,是極易燃燒發火的。然則新人的社會就絕對不要貞操麼?與謝野晶子說:「我對於貞操,不當他是道德,只是一種趣味,一種信仰,一種潔癖。」因為他是趣味信仰或潔癖,所以沒有強迫他人底性質。人之能絕對愛他底貞操,並不是受什麼道德制裁的,乃完全出於其自發,和他愛藝術愛學問一樣。他又把貞操比之於財富,在自己有他時,原是極好,但是別人,或有或無都沒甚關係。這種態度,實在打破了二千年的舊觀,灌注到青年的心中,實發生莫大的影響。後來胡適之在五卷一號(七年七月出版)上發表一篇《貞操問題》。唐俟在五卷二號(七年八月出版)上發表只篇《我之節烈觀》:根本的見解都和與謝野晶子的相同。都是從只要女子片面的守貞操這一點下手,作摧枯拉朽的工夫,中國貞操觀念之荒謬,給他們指出了不少。後來曾引起藍志先的討論,發表在八年四月出版的《新青年》六卷四號。那時《新青年》,早已轟動海內;藍志先主筆《國民日報》,他的文章,又先在報上發表,更引起北京人的注意:《新青年》的主張,算到成熟的時代了。不久「五四」運動發生了,新青年社所倡導的新思想,藉政治運動之助,遂不脛而走,傳遍了國內。
《新青年》上建設的主張,並不在其對貞操問題的討論,而在其能具體的指出婦女生活之謬誤,並指導婦女解放的趨向。胡適之善能以具體的方法指示問題,這是他無論在文字上講演上得操勝利的原因。《新青年》四卷六號是「易卜生專號」,就是想借易卜生戲劇底具體方法,作指示問題之助的。胡適之說明易卜生所寫的家庭有四大惡德:「一是自私自利;二是倚賴性、奴隸性;三是假道德、裝腔做戲;四是懦怯沒有膽子。」這都是中國家庭的寫照。他更將易卜生戲劇里的主義,指出為中國當時底對症良藥,這最容易灌入人心了。後來他自己又做一篇喜劇《終身大事》,寫田亞梅要求婚姻自由未遂,便跟他的愛人逃了,實在更單純而更有力。此稿發表時(八年三月),雖說女學生沒有人敢扮田女士,所以未曾實演,然在「五四」以後,女學校演《終身大事》的倒絲毫不覺奇怪了。
「五四」以前的《新青年》,還有兩篇與婦女解放極有影響的重要文字:
一是劉半農的《南歸雜感》(五卷二號七年八月。)文中藉著和他夫人閒談的口氣,數說中國婦女的痛苦道:
世界最苦的人類,就是這班中國的女子。
那一班窮苦人家的婦女,吃朝飯,愁晚飯,他的苦惱我不忍說。
那一班富貴人家的婦女,穿短褲、穿絲襪,天天上楊慶和、老寶成辦金飾,上大綸、天成剪衣料;他們自以為極樂,其實比街頭的老乞婦還苦。然而我現在不願意評論這些「描金寄生蟲」!單就你們這班中等家庭的婦女說,不必愁吃,不必愁穿,每月有三五十元至一二百元的進款,可以酌量使用,也就不能算得很苦了。然而你們是人類,以人類應有的身分評判你們,你們卻苦極了:
第一,你們未嫁時,父母不教你們讀書:到了十歲以後,卻急急要替你們攀親了。人類是應當有知識的;你們父母卻不許你們有知識。人類對於本身有自由處分之權;你們父母卻要代為處分,這是養小豬的辦法:起初是隨便養他;養大了便糊糊塗塗的把他捉出圈去。第二,到你們出嫁以後,因為自己沒有知識,所以不得不以「無才」為「德」;因為不能自立,所以不得不講「三從」;因為一失歡於男子,就要餓死,所以不得不講「四德」;不得不「賢慧」,不得不做「良妻賢母」。其實所謂「無才是德」,就是「人彘」的招牌;所謂「三從」,就是前後換了三個豢主;所謂「四德」「賢慧」「良妻賢母」,不過是「長期賣淫」的優等考語,和那小報上所登的「房間清潔,應酬周到」,「談吐伶俐,賓主咸歡」,骨底里並沒有什麼區別。
這種批評,深刻極了。再看他說女子終日的生活是怎樣:
我計算你們天天所做的事:——你們早上七點鐘起身,自己要梳頭,要煮早飯,要上門口買菜,要料理小孩子吃飯,年紀大一點的還要替他穿好衣服,預備好書包,然後送到學校里去;這麼一來,已是九點鐘了。九點鐘以後,要洗早飯的碗筷鍋子,要出灰揀菜,(往往五個錢的雞毛菜,十個錢的綠豆芽,要揀上一兩點鐘,)洗魚切肉;不知不覺已近十一點鐘了。於是連忙煮飯燒菜,直忙到十二點。吃過飯,洗過臉,約一點左右,看看有什麼衣服要洗的,就用熱水泡起來洗。人工洗衣,最費時間;大約一雙襪子要十分鐘,一件短衫要二十分鐘。三五件衣服一洗,天已夜了;即使沒有夜,人也倦了,總得休息休息,到六點鐘,又要預備晚飯,又要洗鍋滌碗。晚上要替小孩做鞋子,要修補衣服;餘下工夫來,至多只能翻翻《日用雜字》用那半別不別的字,記一兩筆零用賬。到十點以後,是呵欠催人,快點睡罷。
中等家庭之婦女,實在這般生活的,不但那時,即今日已經解放的婦女,曾經受過高等教育的,一經結婚生子,仍然要過這般生活;所好的,記賬不至於寫別字罷了,——實是苦極。但難道不曾雇有僕人嗎?他說:
即使家中有一個小丫頭,一個老媽子幫著,自己至多只能減少三分之一的忙碌;若有了個吃奶的小孩纏著,還要加忙一倍。請問忙來忙去,忙出些什麼成績來?
他覺得要改造中國的社會,拯救中國的婦女,非先打破了這個「中國婦女生活譜」不可。怎樣打破呢?對於先所說的第一項弊病,應當一反其道而行之,父母對於兒女,只擔負教育的責任,沒有干涉婚嫁的權利和經營婚嫁的義務。對於第二項,卻應當先把社會改組了才行。怎樣改組呢?他說:
今以我們所住的一條西橫街為例:街上所住的人家,大約有五十戶;以平均每戶有成年婦女二人計算,總數就有一百人。這一百個有用的人,現在正在那裡照「譜」行事,當然是過了一世也沒有什麼成績的。若能把五十人家聯合起來,——
(1)開設公共教養所一處,撫育全街各戶五歲(照中國習慣以虛歲計)以下的兒童,約需婦女十人,(至多十五人。)
(2)開設幼兒園一處,教育全街各戶五歲以上,七歲以下的兒童,約需婦女五人,(至多八人。)——七歲以上的兒童,當入國民學校;國民學校應當聯合了三五條街開設一處,不能混入此項計算之內。
(3)開設包飯所一處,供給全街各戶的飯食,約需婦女七人,(至多十人。)
(4)開設洗衣作一處,代替全街各戶洗衣,約需婦女六人(至多八人。)
(5)開設成衣鋪(兼修補舊衣)一處,代替全街各戶料理衣服,約需婦女十人,(至多十二人。)
(6)設公共女僕四人至八人,專司全街各戶的清潔衛生,兼送信購物諸瑣事。
照這樣計算,對於五十家人家生活上需用的婦女,不過四十二人(至多也不過六十一人);在總數一百人里扣算,就能移出五十八個(最少也有三十九個)空人來。這五十八個人倘能悉數到社會上去做事,中國的社會事業,斷斷不是現在的菸鬼面目。(所謂社會事業,是指小學教員,醫院看護婦,商店售品人及書記等職業;我是絕對不贊成女子參政的,我連男子參政也不贊成。)便是那在本街上做事的四十二人,也已有了職業,也已對社會上盡了個應盡的責任,脫離了「長期賣淫」的恥辱了。
他這主張,正和後來社會主義者理想中的社會組織仿佛,是一直到現在——八年後的今日,——仍然為一個理想的。理想雖未實現,種子總算已經種在青年的思想里了。
另一篇重要的文字,便是五卷三號(七年九月出版)發表的胡適之的《美國的婦人》,是在北京女子師範講演的稿子,起首使用具體的方法說出他的意見道:
去年冬季,我的朋友陶孟和先生請我吃晚飯。席上的遠客是一位美國女子,代表幾家報館去到俄國做特別調查員的。同席的是一對英國夫婦和兩對中國夫婦,我在這個「中西男女合璧」的席上,心中發生一個比較的觀察。那兩位中國婦人和那位英國婦人,比了那位美國女士,學問上智識上不見得有什麼大區別。但我總覺得那位美國女子和他們絕不相同。我便問我自己道,他和他們不相同之處在那一點呢?依我看來,這個不同之點,在於他們的「人生觀」有根本的差別。那三位夫人的「人生觀」,是一種「良妻賢母」的人生觀。這位美國女子的,是一種「超於良妻賢母」的人生觀。我在席上,估量這位女子,大概不過三十歲上下,卻帶著一種蒼老的狀態,倔強的精神。他的一言一動,似乎都表示這種「超於良妻賢母的人生觀」;似乎都會說道:「做一個良妻賢母,何嘗不好。但我是堂堂一個人,有許多該盡的責任,有許多可做的事業。何必定須做人家的良妻賢母,才算盡我的天職,才算做我的事業呢?」這就是「超於良妻賢母」的人生觀。我看這個女子單身走了幾萬里的路,不怕辛苦,不怕危險,要想到大亂的俄國去調查俄國革命後內亂的實在情形:——這種精神,便是那「超於良妻賢母」的人生觀的一種表示;便是美國婦女精神的一種代表。
所謂「超於良妻賢母」的人生觀,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他又解釋道:
這種「超於良妻賢母的人生觀」,換言之,便是「自立」的觀念。我並不說美國的婦女個個都不屑做良妻賢母,也並不說他們個個都想去俄國調查革命情形。我但說;依我所觀察,美國的婦女,無論在何等境遇,無論做何等事業,無論已嫁未嫁,大概都存一個「自立」的心。別國的婦女,大概以「良妻賢母」為目的,美國的婦女大概以「自立」為目的。「自立」的意義,只是發〔展〕一個人的才性,可以不倚賴別人,自己獨立生活,自己能替社會作事。中國古代傳下來的心理,以為「婦人主中饋」「男子治外,女子主內」;婦人稱丈夫為「外子」,丈夫稱妻子為「內助」;這種區別是現代美國婦女所絕對不承認的。他們以為男女同是「人類」,都該努力做一個自由獨立的「人」,沒有什麼內外的區別的。
以下他便舉了許多美國婦女趨向這個目的的事實,也有幾處拿中國婦女目的底錯誤作比例,說的極其詳盡。最後他說出他對於中國婦女的希望道:
我們中國的姊妹們若能把這種「自立」的精神,來補助我們的「倚賴」性質,若能把那種「超於良妻賢母人生觀」,來補助我們的「良妻賢母」觀念,定可使中國女界有一點「新鮮空氣」,定可使中國產出一些真能「自立」的女子。這種「自立」的精神,帶有一種傳染的性質。女子「自立」的精神,格外帶有傳染的性質。將來這種「自立」的風氣,像那傳染鼠疫的微生物一般,越傳越遠,漸漸的造成無數「自立」的男女,人人都覺得自己是堂堂地一個「人」,有該盡的義務,有可做的事業。有了這些「自立」的男女,自然產生良善的社會。良善的社會決不是如今這些互相倚賴,不能「自立」的男女所能造成的。所以我說那種「自立」精神初看去似乎完全是極端的個人主義,其實是善良社會絕不可少的條件。這就是我提出這個問題的微意了。
可見他是在提倡這種「超良妻賢母」的人生觀。這個「超良妻賢母」的人生觀,與後來章錫琛諸人所倡導的「弗彌涅士姆」(Feminism或譯男女平權主義,或婦女主義)很有相同之處。以上兩篇文章,算是《新青年》對於婦女問題建設的貢獻,而胡適之這一篇,影響更大。
B 第二期——「五四」以後(新生時代)
(一)「五四」運動與婦女解放
歐戰時中國經濟狀況發生很大的變化,各國因戰事之故,不能不暫行減少或停止東方貿易,中國的實業家,便藉此作興業運動,中國各處在那幾年內添設的紗廠工廠,也不知有多少。但是手工業的失敗,並不起於那個時候,自從任外國自由貿易以後,中國手工業便已失敗了,人民的經濟生活便已窘迫了。坐而待斃的現象,已漸漸看出。然而工業發達可使社會改變的話,尚不能使一般人明白了解,因為大多數人民的生活,雖已間接受到西洋工業發達的壓迫,但他們親身離社會工業的狀況還遠。到得歐戰時候,資本家覺得辦工廠是一件投機事業了,便辦了很多工廠;窮人因為到工廠去可以免卻饑寒了,亦遂投身工廠。社會狀況,間接直接,發生了很大變化。舉國上下,才都感到工業發達與社會的關係。我們也才都有心來接受西洋的近代文明,新文化運動就是站在這一個時勢上的。
歐戰初停,中國人很以為這是一個自強的機會,滿望和會上得著不勞而獲的勝利,誰知消息傳來,竟是不祥,推源禍始,都是宵小所誤,因而發生「五四」運動。一種運動的成功,須賴繼續不斷的努力,「五四」運動雖然是臨時爆發的,如何維持下去,叫他成為有實力有意義的運動,便靠著學理的幫助了。當時遂把這政治運動,看大開來,覺得單獨的解決政治問題,是解決不了的,中國的事,是各方面都生問題,經濟問題、實業問題、社會問題、倫理問題……種種問題都與政治有關,蛛絲羅網,不易解決,溯本求源,還是一個文化問題。覺得立足在現代世界,非接收現代文明不可,《新青年》的主張,實在很有道理,於是「五四」運動一班青年,便竭力推揚《新青年》上的主張,打破舊倫常,吸收新文化。假使當時沒有那種吸收西洋文明的時勢,徒然有《新青年》上的議論,當然也是不得成功的。
「五四」運動的利器是「團體」與「宣傳」,沒有「團體」的少數人的叫喊,是再也引不起人家注意的,而「五四」時「團體」的結合,是以新的意思結合的。新的意義是沒有男女界域的,所以「五四」是促成男女社交的一個好機會。「宣傳」是要有內容的,沒有內容的叫喊,誰聽了也不入耳。「五四」運動既以打破舊倫常,吸收新文化為目的,他們的宣傳,自然極力從這方面入手。「五四」時候的出版物,幾乎「無地無之」,哪一省哪一縣有一個學生會,哪一個學生會是都想出一個刊物的,——鉛印也好,石印也好,油印也好。而各地刊物,打開來一看,除卻運動消息以外,滿是些「思想革命」,「社交公開」,「婦女解放」,「戀愛自由」,「教育平等」一般言論。至少在寫這些言論的青年,他們的腦子,無論如何是受了這些思想的陶化了。他們在寫稿時候,至少是得多看幾本雜誌的。《新青年》上的主張,遂不知不覺地走遍了全國。
思想這件東西,一經灌入腦里,是會作怪的。雖然世間盡有要十年百年方可實現的思想,但那切身可行的思想,是最令人躍躍欲試的。「五四」時代所倡導的思想,都是救時良藥,尤其是「婦女解放」這問題,人人都感覺急切,並且又是可以「坐而言、起而行」的,所以「五四」時候,婦女就開始解放了。
有一件事不要忘記,便是經濟狀況的變化。中國自營的實業,原來是堆在沙灘上的寶塔,絲毫沒有基礎的。歐戰停後,外國的經濟侵略,山崩海陷般的壓到我們中國,我們的舊組織再也支持不住了,婦女們再不能安安穩穩地在家裡度她那寄生生活了。經濟是如此的窘迫,職業是如此的艱難,生活程度是如此的增漲,一個男子要好好地養活著他的妻室兒女,不啼不號,實在不容易,婦女便不得不入社會去求職業。眼光稍遠的人,遂從速讓女子讀書,以作職業的預備。又因為尋謀職業的原故,男子們老守家園的觀念,也打破了。經濟既是困難,遺產往往不足維持生活,一家兄弟,各自謀生。宗法勢力,到這時候,便不待攻擊也傾倒下來了。不過交通底便利,也有很大的影響。宗法觀念既破,婦女的背脊上便去了一塊重大的壓石;這是促成婦女解放的重要時勢。
(二) 教育上的解放與缺點
「五四」後婦女解放的先聲,便是教育上的解放。怎樣可以提高女子的人格?非男女教育平等不可。要教育平等,便是不問男女,都受一種「人的教育」,不應把男女教育分開,男女共學的辦法,宣統三年學部開中央教育會議,即訂初等小學可男女同學。民國元年教部成立時,通電申明宗旨,中亦有初等小學可男女同學的話。民國四年更定高等小學男女同校者須各編學級。於此可見,「五四」以前所定小學校男女共學的辦法,不過為的教育行政方面底便利,在小地方不能舉辦女子小學時,女生可入男校另編學級,是一種不得已的辦法,斷不是想要男女受同樣教育的。社會上也很覺這種辦法不好,所以徒有此類的規定;而小學校之真正男女同學,還是「五四」以後的事。民國九年時,男子小學校之容納女生,女子小學校之容納男生,幾乎全國都有了。
「五四」以前,中國並沒有自己辦的女子高等學校。教會辦的,北京有個協和女大,南京有個金陵女大,福州有個華南學校,轉是中國女子受高等教育的地方。民國六年,北京女子師範開辦國文教育專修科一班,次年又辦手工圖畫專修科一班,雖然有了改建高等師範的準備,究竟還沒有完全成立。「五四」是民國八年上學期的事,那年秋天,有女生王蘭、奚貞、鄧春蘭三人,要求北京大學開放女禁,那時考期已過,只能准許旁聽,審查合格允許旁聽的,便一共有了九位女生。蔡孑民在燕京大學男女兩校聯歡會上演說,說到北京大學開女禁的情形,最滑稽了,他說:
從前常常有人來問:「大學幾時開女禁?」我就說:「大學本來沒有女禁。歐美各國大學沒有不收女生的。我國教育部所定的大學規程,並沒有專收男生的規定。不過以前中學畢業的女生,並不來要求,我們自然沒有去招尋女生的理;要是招考期間,有女生來考,我們當然准考。考了程度適合,我們當然准入預科。從前沒有禁,現在也沒有開禁的事。」(《言行錄》四四五,六)
他這話看來滑稽,實則可以箝教育部之口,拒反對者之標的的。不久南京高等師範也就招收女生了,北京女子高等師範,次年也完全成立。到現在,除屬專門的技能職業,如交通稅務之類外,全國的大學算都是男女同學了;不過還有兩個專門教女子的大學。(清華現尚無女生,聽說不久要招女生了。)據中華教育改進社的調查,民國十一年度全國受高等教育的女子,除教會學校的不計外,已有六百六十五人!這就是「五四」解放的成績。這六百六十五人的分配是:
這是十一年度的情形,現在當然更有增進了。
中國女子有正式進大學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是從「五四」開始的,前面說的很明白,可是為什麼又於民國九年時把北京女子師範正式改為高等師範呢?把北京女師改為女子高師,立意原在「五四」之前,那時初級女子師範畢業的學生,無處升學,所以有辦女子高師的必要,可是在現在看來,——就理論說,女子須同男子受一樣的人的教育;就實際說,女子高師或女子大學的規訂科目,亦並無和其他大學不同之處;——高等教育,似乎沒有為女子專設的必要。但是現在國立的女子大學竟有兩處,不獨表示女子教育的缺點,只能作女生不能入其他大學時的收容所;且適足養成女子學校學生的惰性。三千年來的思想,認女子的能力較男子的薄弱,新潮誕生快十年了,尚不能矯正這種見解,這是婦女在教育上的解放還未完成的事。
維新時代籌辦的學,是以賢母良妻為目的的,所以先以女學歸之家庭教育法,其後方歸學部。其女子師範的宗旨,不過是「養成女子小學堂教習,並講習保育幼兒方法,期於裨助家計,有益家庭」。民國初年,對於這個目標,承認了一半,說是「造就小學校教員及蒙養園保姆」,不說關於家庭的話了,是那時對於賢母良妻主義已有疑竇的原故。又創辦女子中學,也是希望女子有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好打破賢母良妻的範圍。但終不能決然說女子中等教育就完全與男子的一樣,所以比男子中等學校課程多家事縫紉等科。這中間便隱然留著一個很大的漏洞,把女子教育的宗旨,弄得「撲朔迷離」,不知所向了。教育女子的方針,究竟應和男子的一樣呢?不一樣呢?賢母良妻的呢?超於賢母良妻的呢?若說應和男子一樣,為什麼要多學家事縫紉等科?若說以賢母良妻為教育標準,只學了家事縫紉便可以做賢母良妻了麼?中國的新教育,原就是科舉式的,只顧經過學校階級後,有什麼資格,能混什麼差事,(當教員也是一種差事。)完全不想到教育與學生生活應有什麼關係。所以學校儘管辦得熱哄,效率依然是很小。女子教育,宗旨既然不明,便只得在舊生活的大海里,隨著新潮,高一浪、低一浪的,度他飄搖無定的生涯。
今日的女子學校,完全拋棄了他的責任,他的學生,將來應否和人結婚,結婚後應否負維持家政教養子女的責任,他是一概不管的,他只按照那帶著漏洞的部章,把教科書儘量向學生腦里塞去。學生生活上發生了這種重大問題時,那隻好聽憑她的環境去解決,只好讓她自己在那新舊衝突的潮流中掙扎,學校給予她的知識,是與她無絲毫裨益的。這是個多大的缺點!弄到現在,幾乎全國的人都要承認教育對於女子不過是一種妝飾品了;受教育的女子,幾乎全被斥於家庭之外了;(意思是說她們沒有維持家政的能力)這是個什麼結果!
高等教育,不必把女子和男子分開,卻有兩個大學使她和男子分開;中等教育,原是把女子和男子分開的。實際上卻又沒有分開的教材與教旨!不是矛盾麼?
我的意思,高等教育是造就專門人才的;專門人才有什麼男女的分別?所向的目的既相同,所用的教材又相同,即不說男女同校還有別種利益,已經應當同校了。
至於受中等教育的女子,我的意思,無論她將來是升學是謀職業,都應在與學制銜接的功課外,授以一種女性特需的教育,以別於男子。「女子治內」的思想,自然完全不適於現在社會了;但斷沒有誰主張把女子天賦的才能,精神的特質,和其興味、感情、美麗一筆抹殺,而使之以男子為人生極則的。婦女主義者也絕不要求免除母性之責任、光榮和困苦的。所以女子除受人的教育外,還應有她自己應受的教育。新時代的女子,如果以為家政一類東西可以不學,似乎和從前純以賢母良妻為目的有一樣的錯誤罷。愛倫凱把母性的教育分為三種課程:
第一種課程,是國家經濟學,及處理家政之本的衛生上和審美上的原理,這課程雖沒有包含種種實際的練習,但把家庭科學的第一原理,教示青年女子了。
第二種課程,是衛生學,心理學,及關於教育一般具有康健狀態及帶病的性質的小孩的學理。
第三種課程,是青年婦女們在為母之前或為母以後生理學上及心理學上的應知的學理及人種改良學的根本原理。(《婦女十講》頁一四六)
新婦女雖然都是具「超於賢母良妻」的人生觀的,但賢母良妻的知識,似乎應當知道。失卻母性的女子,或不知怎樣做女子的女子,說她便是能盡「超於賢母良妻」之責任的人,這一定是欺人的話,信不得的。教育家——尤其是女教育者,應當仔細想想這問題,求一個解決的辦法;愛倫凱的主張,或者就有參考的價值了。
(三) 職業上的解放與其痛苦
女子之投身工廠,初不由「五四」開始,但男子學校之容納女教師,到是「五四」以後才有的事,現在當教師這件事,已變成女子最普遍的職業。除此之外,從事商業的也有,如京、津、滬、粵以及諸大都會,往往有令女子營業的商店。女子在職業上,算已得了解放,只要有可做的事,便可被人延用,不致因「性別」不同而見外於男子了。
可是今日從事職業的女子,並不是因為她沒有了從前那種在家裡做主婦的責任,也不是因為她們沒有小孩子要等她們去教養,而她們不能不捨身到社會來謀職業,什麼原故呢?經濟的壓迫呀!西洋因為工業生產品價廉的原故,家庭的經濟愈益縮小,家庭的勞動異常減少,從前需要婦女在家做的事,如磨谷、制麻、紡紗、織布、洗衣、漂布、釀酒、煮調肥皂、製造蠟燭、製造各種果汁,及為健康目的用的藥草飲料、浸漬果實、保存食品,又製衣服、烤麵包、運水、飼豬、養雞等工作,因為工作合作的擴張,已不必婦女去做了。西洋現在家主婦所須做的,只有煮飯、打掃、教育兒童,況且即是這些職務,也因為有自來水管、煤氣爐、電燈及煤氣燈、中央暖氣管等類,又因設立有學校、幼稚園等,家主婦的責任也大減輕。即以教養兒童論,除幼稚園等減輕她們擔子外,又甚行「兩兒制度」。她們現在已不必忙個不休了;有才幹的,遂不願跼蹐於家庭小範圍之內,因而要從事職業。至於那因經濟壓迫必得自謀生活的,自然更不用說,但她無論如何,比中國今日尋謀職業的女子,總還要幸福得多。
中國今日從事職業的女子怎樣呢?
女教員們,一周擔任二三十小時功課,回家還要帶小孩子,燒飯,洗衣,晚上還要改卷子,預備功課,一有閒暇,還想打毛繩衣,做小孩鞋襪,即使雇有女僕,有許多事還是要親自做的:這生活該有多苦!但這是平時的現象,如果又懷了孕,便不得不為生育著急了。差不多的時候,便得暫停職業,一個孩子出了世,精神衰頹了一大半,對於職業,就要發生厭倦了。所以那結過婚的女子,從事職業總是站不長久的。因為這樣,便發生兩種現象:(一)從事職業底未婚女子,認結婚是一件可怕的事,為衣食的原故,不得不犧牲那可愛的青春。晚之又晚,到頭來往往失卻了結婚的機會,感受晚婚—甚至不婚底痛苦的女子,現在中國智識階級里多極了。(二)晚婚既痛苦,一般未婚的女子,遂不能不認職業為不愉快的事情了,於是還恢復她們的舊觀念,以為只有作家主婦是她們自然的職業,很急切地要找一個有家產的男子去嫁了。如果因經濟壓迫,一時不得不從事職業,她覺得那種職業也不過是大海中無聊的航行,一旦得駛入結婚的港口裡,她便要立刻棄去她所憎惡的職業活動的。因為如此,女子還是不能「自立」。婚姻的習慣,還是沒有改進,多數解放的女子、戀愛結婚的,自以為打破了一切,誰知結婚不久,才曉得自己還沒有解放,還要受男子的保護。數千年來的鎖鏈,仍舊套在她們的項上。
何以中國女子在職業上感受如是的痛苦?那是因為我們家庭組織還是原始的形式,沒有把家庭勞動弄得簡單,還不能與婦女分工的情形適合之故。所以我們亟應有一個新的組織。在新的組織未曾實現以前,婦女一面未曾完全脫離家庭的枷鎖,一面又作了工資的奴隸了。在兩層的壓迫底下,婦女的痛苦實在比男子更甚。即使如此,因為已解放的職業範圍太小之故,求職業而不得的婦女日多,她們還怨苦不迭哩。新的組織是什麼?劉半農《南歸雜感》里已經道著一些了,在本章第八節里我們還要說到。
(四) 婚姻上的解放與其不足
「五四」以後,婚姻自由的觀念,在智識階級里似乎已經普通化了。大多數人已經覺得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可是純粹戀愛的結合,總還只有少數人敢去嘗試。男女雙方,即使互相了解,有了結婚的程度,他們總還得要求家庭的同意,另外轉託人來作媒,行那請庚定親的種種手續。至於那純粹由家庭解決的,更不用說了。這種婚姻手續,同宋代的還差不多,如:
一、請庚 父兄請人作伐,向女家介紹,女家如可同意,即將庚帖送至男家。
二、探問 請庚帖後,如能合意,則各須探問兩家境況及人品;探問不足,繼之以卜筮。——這一層在先由個人同意的,自然無須了。
三、定親 探問合意,卜筮得吉,於是擇吉日行定親禮。是日男宅以首飾(名曰六禮,或以全金,或以半金,或以銀幣代之,亦有全不用者)及茶葉、果子、禮帖,(用「致意」及「求允」二帖)等盛諸盤中,遂至女家,女家受之,而還以禮帖(致意帖,八字帖,允帖)及喜糕等。
四、報期 定親後如欲結婚,必先卜定吉日,復托媒人報諸女宅,名曰報日期,女宅允許,即可實行,否則仍須重選。
五、行盤 結婚前數十日或一二日,男宅必送禮物至女宅,名曰行盤。先由女宅說定所須用之首飾、衣服、禮服及銀幣等,男宅即於是日送往,女宅受之,並還以新郎禮帽、禮鞋及喜糕。
六、妝奩 結婚前一日,女宅所辦之妝奩,必送至男宅。其妝奩之多少,亦視貧富而定,有四櫥八箱的,有二櫥四箱的,亦有僅用數箱的,外此則有各種台凳及各種銅器瓷器。此等器具,大都只美觀而不實用。舊式女子,以此為自己榮辱所系,所以定要外表好看;即現在受教育的女子,亦不能免。女學生畢業後辛辛苦苦的去作教員,所得的收入並不供給家庭,目的只為在增置自己嫁奩的,也常見的很。
七、迎娶 結婚那一天,男宅用執事花轎或馬車等至女宅迎接新婦,新郎亦於此時至女宅,名曰揖岳,是古時親迎的意思。轎至女宅時,女宅必索銀若干,名曰門包,數如不饜,則以花轎不得進門為要挾。轎入門,新婦服禮服,披紅紗,令阿弟扶上轎,此時母女分別,須得痛哭,不哭則受訕笑;且有以為哭聲洪大則男宅將來必富之迷信,此在受過教育的女子,真有「左右做人難」的光景。
八、結婚 結婚須擇一定時,過所擇時則不吉。轎回宅,新郎衣禮服,喜娘引新婦出轎,與新郎並立,連以新綠長巾,點花燭,奏樂,掌禮者喝禮,向南北各四拜,均由喜娘為之牽引,新郎新婦,無異傀儡。拜跪畢,乃由親友執花燭送至房中,執花燭者在前,新郎新婦在後,好事者每蹣跚不前,竟有隻隔數屋而行數十分鐘者,藉以苦新人。既至房,同坐於床沿,繼又祭祖待新人,次乃行相見禮,先父母,依次及於伯叔兄弟姊妹親戚等。禮畢,長者有覿儀給新人,新人亦須以覿儀給幼輩。
這樣儀式,還普遍的行著;比較解放的,只不過把事情變簡單些,結婚一項,不用花燭拜堂等等,而改為什麼「文明結婚」,換戒指、立婚書等等;其餘情形,大都仍舊;實在是不澈底的解放。也有那舉行「宴會式」結婚儀式的,大都在外鄉大都會的居多,在家庭所在的地方,是不易辦到的。至於那完全自由的結婚,廢止一切手續的,簡直是少有。如果有這樣的事,除非是脫離了家庭的關係。其實中國的婚姻制度,只受宗法組織的牽掣,宗法組織破壞時,婚姻制度自然就會改的;到比西洋受宗教牽掣的婚制,易於反抗些。
以上是說舊的婚姻儀式,近代還保存多少的,但結婚須根據愛情,並非不是多數人公認的,所以父母對於子女底婚事,已經不像從前一味固執了。因為這個原故,社會上反產生兩種極端的現象:一是結婚的極難,一是結婚的極易。
那結婚極易的,往往在公園裡,戲院裡,會場上,或其他地方,男女偶相接近,便致相愛,不久之後,就結為婚姻,——此類事實,各地都有,大都會更多。他們自己,未嘗不自以為是戀愛。但他們能於很短的時間內,努力達到其結婚目的,對手方之是否適於為配偶,當然沒有考察的餘地。這完全為兩性的情熱所驅使,如加本特所謂急於尋覓他情熱的噴火口罷了;該是怎樣的危險!不獨自相認識的如此,即由朋友介紹,因而匆促相愛的,也是一樣的粗率。不過尚易於由朋友方面知道對方的一點情形,比較自相認識的,究竟還勝一籌。
怎樣是結婚極難呢?上一節說的從事職業的女子,認結婚為畏途,便是釀成「結婚難」現象的原因之一。還有那受高等教育的女子,在中國也漸有「結婚難」的現象了。本來在大學讀書的,已往往耽誤了她鮮艷的青春,使她在戴上學士帽時,失了從前那吸引男子的魔力:誰知大學的教育,又易於使她不自覺的養成一種高傲的觀念,往往就看不起男人。她們以為男女關係是一種精神上的伴侶,一種興趣和主見的結合,去發展人生能力的。與其不能使自己得到什麼好的機遇,到不如終生從事職業,反可在經濟上行動上得著自由了。
以上兩種現象,——結婚的極易和極難,似乎都不是健全的社會應有的。粗率的結婚,容易結不幸的果子,是很明顯的事實。結婚的極難,甚至於不婚,也是不幸的事。就人性說,男女兩性,都有結婚的必要;男子無論是從事職業或受高等教育,都無害於他結婚的權利,為什么女子從事職業或受高等教育就要犧牲她結婚的權利呢?如果說女子的性慾,天然較男子為淡薄,她們可以不結婚的,試問這話有什麼科學的根據?假使社會組織不同現在一樣,性的道德也不同現在一樣,而使女子有和男子一樣的自由,試問女子性慾的表示,還像不像現在一樣的淡薄?現在的表面淡薄,完全是過度壓抑的結果啊。就社會說,社會的改進,全恃其中份子之身體、智慧和道德的品質之加良,這種優良的份子,是靠著優良父母的卵翼,有很好的家庭生活和很完備的教育的,受到高等教育的女子,自然是優良孩子的最好的母親,她若犧牲了這光榮的職責,便是她對社會不能盡她底唯一的義務了。我們固然希望那受高等教育的女子,能和受過高等教育的男子一樣,替社會服務,為一般可憐的人,缺乏智識道德的女同胞們,有病的兒童和青年們犧牲,但在健全的組織之下,做兩三個小孩的母親,並不至於妨害一個女子之為社會服務。自然也有那特別稱為「男性的女子」的,她絲毫不感覺結婚有什麼幸福,甚至她有厭憎小孩的(這已有點病像),那末我們聽憑她不生育去。但是大多數受了現社會的束縛,因而以獨身主義相號召的,便確是現社會的病象。這種病象,是應當設法救治的。救治的方法,除改新社會組織,使家庭不復貽累女子,或教養子女不使女子感覺痛苦外,極力使社交容易,也是中國急切的事。社交如能真正公開,真正容易,粗率結婚的毛病便可得救了;結婚困難的毛病,也可減輕不少。在美國,男女同校大學裡女生結婚率,比那純粹女子大學學生的結婚率高些,就是因為和男子交際的機會多些的原故。中國的男女社交,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放手行去,仍然是扭扭捏捏的故態,這真是一件大大的缺點!
(五) 性態度之亟應改革
社交所以不解放,就是性態度未曾改革的原故。中國雖已有多數人知道結婚須有當事人愛情的,但一面仍把性的行為看得太重大,使男女兩性隔離得非常之遠。由於這種態度發生的弊病,比較由於社交解放發生的,不更大些麼?在性行為看得太重,男女隔離得太遠的環境裡;男性只認女性為「玩好殖民」的對象,女性不過是男性豢養的家雞,雖然可以任意把她去宰割,但一不經意時,可以被「雞扒子」一把粟的引誘而變為人家底鼎臠的!私通和姦通的故事,在過去的中國還少嗎?現在中國所發生的流弊,——粗率的結婚等,——也還是從前的病根啊!二千多年前的「七歲不同席」,「男女授受不親」的觀念表面似乎已經物化了,但他的靈魂,還依然在中國人的心中作祟。
結婚的困難,不用說,也正是社交不解放的原故。人們之相與,沒有什麼絕對不能了解的,平時有人對於另一人憎恨、厭惡,斷不是那一人生就有被人憎恨厭惡的性質,只不過這一人對於他不完全的知道。如果他多一分的相知,必定就多一分的了解,在這同須掙扎的人生里,必定可捐除誤會而同情了。在這社會裡,倘若有抱獨身主義的女子,她往往只是因為得不著她理想的配偶而然的,社會上一定很可憐她,殊不知她自己原是一個瞧不起所有男子,不知道所有男子的人,她從何選擇她理想的配偶?所以社交的真正解放,也能夠幫助解決「結婚難」的問題,是無疑的。
我們現在切要的工作,是要能使少年少女對於異性的關係,有深切的了解,下明確的判斷,最要緊的,便是使他們從早充分看慣了異性。
我們從前性的道德,是要女子獨守的,男子愛別的女子不要緊,女子若愛了男子,便要罹終生的不幸,這種觀念,近代還是保存在。不知已結婚的丈夫不應當把妻室死死守著的,如果那樣,往往會把夫妻關係弄得索然無味。「夫婦互相容許遠離而自由行動,常常把他們結在絕對的同情的索上,這樣自由的天真爛漫的婚姻,卻因了自由,愈成為吸引的。因為生活範圍的推廣,愈使婚姻生活豐富,活氣增加,在某種意味成為不可破壞的。」——這是加本特在《愛的成年》里的主張,而為本間久雄極力讚頌的。「見章譯《婦女問題十講》,頁四四。」浪遊越遠的人,越是思念他釣游的故鄉。故鄉底繁盛,不必能比他所游的地方為好,所以格外思念的原故,是由於他眼界寬了,心的度量大了,能見到故鄉的美處的緣故。生活範圍擴大——社交推廣後,對於夫妻的關係,也能特別感到好處而原諒,也就是眼界放寬,度量擴大了的原故。
舊式的丈夫,對於妻室太監視了,自然談不到解放,做妻的不但結婚以後沒有自由,就當她做女時代,又何嘗自由?不知自由,她的生活永遠是枯燥的單調的從一的。和這種女子結婚,她只能做你一個順從的奴隸;你和她在一塊,也只能過枯燥的單調的生活。不會有活氣的。但即是新式的社會——半解放的社會,由戀愛而結婚的夫婦們,多數仍不能感到自由的真味,這也是舊病的遺毒,太把妻子監視了,太不使女子有社交欲了,太看重奴隸的貞操了。
舊社會把性的片面道德看得太重要,對女性防伺得太嚴,又有什麼好結果呢?據司法部的記載,十四年度五月至九月五個月間,司法部覆准執行死刑的人犯,其中因殺死本夫(被告者為男子)和殺死親夫(被告者為女子)而罹死刑的,竟有百分之四十而強,(見下表)這種事實,無異宣告舊道德的破產!法律的無效!(意思是說法律沒有威畏百姓使他不去犯罪的能力。)
司法部覆准執行死刑人犯統計
(據《司法公報》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三期。)
中國民間,向來有對於通姦男女之極不人道的懲罰,這種懲罰,往往為法律所默認,不以為罪的。但是男女通姦的事並不因此而減少,現在看來,只不過暴露人民的野蠻殘忍,對於性的態度之無理罷了。例如十三年八月七日《民國日報》曾載有這樣一則新聞:
九江日前江水急流中,突由上流漂來一方木板,上面有人。義渡局急放救生船上前撈救,近視之,則板上仰臥一活著的少年婦人。上半截裸體,下半截僅穿一單褲,手足被人用鐵釘釘住,不能伸縮。兩腿間放一男子之頭,鮮血模糊,並樹一木標,上書「救者男盜女娼」字樣。救生船見其情形奇怪,遂置不理。該婦人叫曰:「請你們將我之板翻轉,俾得速死。」駕救生船者亦不加詢問,遂將船駛回,而以所見情形告人。眾謂此必姦殺案,但也應撈起以告官廳,從嚴追究。後以該木板順流而下,救之不及,不知到底流於何處。(轉錄周建人《性道德的變遷》,《民鐸》六卷二號,頁六。)
枯守無愛情的夫婦關係,結果會鬧出這樣不人道的事來,誰說中國的舊道德尚有維持的價值?假使離婚是容易的,當她和別人有愛情時,她便可和丈夫離開,也不至有如此殘酷或殺夫的事了。
童貞的重視。現在並沒有比從前淡薄,社交之不能公然解放,與離婚的困難,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因。現在的離婚,在男子是得著新生活了,在女子仍然無異於宣告了死刑,——即使她是經濟能以獨立的,再婚的機會總是很少。所以有許多人主張已經結婚的男子,應當原諒他的對方,竭力創造戀愛;而在女子方面,如果她的婚姻不幸,應該努力和舊社會的勢力奮鬥,提出離婚,好打破舊社會的陳見。這種意見是對的,我們並且更應希望,離婚的女子,都容易得著再嫁。這種女子多一個,對於性的陳見便可減少一分;這種女子不使社會認為怪誕的時候,便是性的陳見完全打破的時候!(近代已定婚約的,悔婚的非常多,大都是男子不願意父母代定的婚姻,遇著這樣情形的女子,應當極力慫恿父母和男家解約,否則無愛情的婚姻,是比暫時不嫁更苦的。)
總之,童貞的觀念不打破,性的態度便不容易改變,寡婦便不容易再嫁,離婚也不容易實行,是女性不能自立的致命傷!
(六) 山額夫人之來華與制育運動
中國是著名「多子」的國家,但「貧不舉子」的現象,漢代已經有了,兩千年來,溺女墮胎的事,更遍行於社會。由此可見,中國雖無科學的制育方法,而人民為經濟壓迫的原故,已有制育的實際行為,中國人並不是天然願意多子的。不過那拙笨的方法,往往害了母體的生命,否則即忍心害理做那殘殺的事,太覺可憐罷了。所以墮胎是受法律干涉的,有心的人對於溺女也極力攻擊的,漢時的王吉,南北朝的顏之推,就是這類人的代表。清末林紓作的《閩中新樂府》,也有一篇《水無情》,為「痛溺女」而作,那詩道:
孰道水無情,無情能作斷腸聲,孰道水無情,有情偏浸出胎嬰。女兒原是賠錢貨,安知不做門楣賀。臍上胞衣血尚殷,眼前咫尺鬼門關。阿爺心計憂鹽米,苦無家業貽兄弟;再費錢財制嫁衣,諸男取婦當何時。阿娘別有皺眉事,乳汁朝朝苦累伊。床上縫鞋襪,鏡上梳頭髮;還要將來再費錢,何如下手此時先?一條銀燭酸風烈,一盆清水澄心潔;此水何曾是洗兒,七分白沫三分血。此際爺娘心始安,從今不著一些難。所恨兒無口,魂兒不向娘親剖:「娘亦當年女子身,育娘長大伊何人?若論衣食妨兄弟,但乞生全願食貧,——豈知聾瞶無頭腦,一心只道生男好。殺女留男計自佳,也須仰首看蒼昊!」
男兒是人,女兒也是人,為什麼就不使她有生存的權利?但社會的偏視和經濟的壓迫,逼出這種現象,你就再拿蒼天的威力震驚他,他亦未嘗能改的。近幾年來,貧困的現象,益發擴大,人民的生活,益發艱難,生命更不值錢,任黑暗社會中行那溺嬰墮胎之事的,還能少嗎?科學的生育節制,在中國實是急切需要的事。
近世倡導生育節制(Birth Control或譯產兒制限)最力的,是美國山額夫人(Mrs.Margaret Sanger)。夫人在一八八三年生於紐約之高寧,曾從事看護業十四年,眼見貧民家庭受子女之累,生活非常艱難,有許多人,往往因墮胎而死,所以覺到生育節制的必要。於是出版一種小冊子,名曰《叛逆婦人》(The Woman Rebel),宣傳節制生育的方法,郵送到貧民窟。美國聯邦政府及紐約的市政廳,都以這冊子為猥褻的印刷物,控她以刑事罪,依照法律明文,寄件人及收件人,應該處以五千元的罰金和五年以內懲役的。然此事大受世人的注意,英國名人威爾斯、加本特等致書美國總統威爾遜,說夫人此舉,完全是道德的行為,不該與一般猥褻出版物同視。經詳細調查之後,遂宣告無罪。此事的結果,實在可說美國政府已經默認了產兒制限運動。
後來山額夫人又與其妹皮爾恩夫人(Mrs. E.Ayrne)共同在紐約貧民窟設立產兒制限講授所,又被捕入獄。皮爾恩夫人在獄中絕食,因此惹起紐約市婦人非常的同情,集合許多同志從事於請願的運動。再派特別委員調查,又宣告無罪。自此以後,產兒制限一事遂大為世人所注意。夫人主持的產兒制限會,已有二十餘所,並刊一種雜誌,名《產兒制限評論》。歐洲各國也紛紛辦有產兒制限講授所。
民國十一年七月,將要在倫敦開國際產兒制限大會,她去赴會,繞道東方。這年三月,她就從美國到日本,日本政府禁止上岸,後來強制她不許宣傳方法。四月中旬,遂由日本來中國。
夫人到北京後,應北京大學之請,講演《產兒制限的什麼與怎樣》,由胡適之翻譯,當時聽講的十分擁擠;講稿傳出後,更是轟動一時,認為是甘霖玉露的也有,認為是奇談趣語的也有。但是中國社會瀰漫著的「性」的玄秘的空氣,總算她第一個來打破的!中國從前何嘗有人把「性交」的事拿在大庭廣眾中演講的哩?她這一次的演講,除下了生育節制的種子外,還創始了一種好的態度,使中國人知道「性」的事情,原來還是值得用科學方法去討論的啊!
生育節制的原理,就是阻止精蟲與卵子之結合而避免受孕的,方法雖然微細,目的卻遠在人種的大問題上。英國著名經濟學者馬爾塞斯說,世界人類如像目前這樣繁殖下去,每二十五年,人口須增加一倍,這種增加是幾何級數的;但世界生產的增加,即使有很大的努力,也只能是等差級數的:所以人種簡直有絕滅的危險。用種種方法來限制人口增加的,是為「馬爾塞斯主義」。後來「新馬爾塞斯主義」主張用科學的避妊法來代替別種不近情的限制人口辦法,「生育節制」 (Birth Control)遂大為世人所注意,所以又有人稱之為「產兒制限」。
今日中國,到處有人滿之患,產兒制限尤為切要。山額夫人來華之後,北京和上海,都有人組織研究節育的團體,可是不久之後,都銷聲匿跡了;這是很可惜的。固然現在所用方法,尚未能完全便利,但繼續倡導與研究,是必需的。固然山額夫人也曾勸我們貧民病人和下級社會下手,但宣傳此事於貧民病人和下級社會的,總還靠知識階級的青年男女。
生育節制的利益,即舍開限制人口會使國家富強、社會健全而論,尚有種種切身的好處:
一、生育節制能使母親生她願意生的孩子,她身體不好或操勞過度時便可不生孩子,減少了她多少的痛苦。
二、生育節制能保存丈夫對於她的愛好,婦人生育的間隔時期較長,夫婦幸福的生活便多些,愛情更濃些。
三、因為貧窮無知的原故,有許多小孩不能得健全的養育,幸而長大,也只能做一個苦力,或自兒童時起,即須做自食其力的事,做一個愚民,一生沒有幸福的日子。
四、生育節制可以免遺傳病從父母傳到子孫。
五、因為有這方法,青年不妨較早結婚,待他們經濟足以維持時再生育小孩,可以免除賣淫和他種不正當的性交。
六、生育節制可免子女眾多之累,使家庭成為平安和諧的家庭,使男女有自由發展的機會。
……
以上所說的利益,對於女子終身的幸福是尤其重大的,所以制育的事,女子實在應當居主動的地位。最好是婦女們自己研究、自己主張、自己實行、自己互相傳告。雖不必把生育節制的方法彰明的列為婦女功課之一,(但歐美已有很多的講授所了,我們即認之為婦女教育的一種功課,又有什麼不可?)受教育的婦女們,似乎都應以沒有制育的知識為可恥!更進一步說,在今日的中國,至少至少,須要有一位像山額夫人這樣的女子,苦口婆心,以殉道的精神,為同胞婦女謀幸福的!
無限人口的增殖,是最大的罪惡,我們知道的:無後為大的觀念,是宗法的產物,實際已不存在的:那末制育運動,還有什麼顧忌呢?從前上海和北京兩處的制育研究會,是男子做主動的,雖然失敗亦已不值回顧,將來應該有婦女做主動的組織的。
(七)參政運動與其理論
女子參政運動難道民國初年失敗後從此就應煙銷火滅了麼?不然的。「五四」以後,女子既有了受高等教育的機會,頓時女界中好像產生了一些人才,她們對於這事,自然是秣馬厲兵,躍躍欲試。民國十年以後,政權分崩的現象,漸漸顯現,聯省自治的呼聲很高,國人都想用良好的政治來解決國是。所以一班學者,高唱其好政府主義。這空氣傳染到大學裡邊的女生,她們便覺得她們應當舒展起來的機會到了,所以第二次的參政運動以起。
十一年暑假的時候,北京中國大學女生萬璞及法政專門女生周桓、石淑卿等,聯絡女子高等師範學生同發起參政運動。七月二十五日開籌備會於法政專門學校。既而意見不投,分裂為二:萬、周等組織女子參政協進會,女高師諸人組織女權運動同盟會。
這一次的參政運動,是與民國初年不同的,那時採用了「武」的方法,這時卻是「文」的。可是參政協進會開成立會時,竟遭警察的干涉,不得已遂改為講演會。擬在國會正式開會之後,為女子參與全國政治的要求。宣言上說她們底目的是:
一、推翻專為男子而設的憲法,以求女權的保障。
二、打破專以男嗣為限的襲產權,以求經濟獨立。
三、打破專治家政的教育制度,以求知識的平等。
細心看去,前兩項到是在法律上應當爭得的,第三項卻真不必,民國成立後的教育制度,就沒有不平等的規定,女學校如果有與男學校不平等的訓練,那是思想作祟,不是制度作祟的。且慢批評,再說她們的方法,旗幟甚是鮮明,就是:要求女子的參政權!
女權運動會的目的,較參政協進為大。她們在八月十三日開茶話會招待新聞界和學界,很得他們底贊助。二十三日開成立大會,其後陸續舉行幾次公開講演,刊女權運動特號,會員說有三百人。她們的宣言有七條綱領,是:
一、全國教育機關一概為婦女開放。
二、女子與男子平等的享有憲法上人民應享的權利。
三、私法上的夫妻關係,親子關係,承繼權,財產權,行為權等,一依男女平等的原則,大加修正。
四、制定男女平等的婚姻法。
五、刑法上加入「同意年齡」及「納妾者以重婚罪論」的規定。
六、禁止公娼,禁止買賣婢女,禁止婦女纏足。
七、依「同工同酬」及「保護母性」的原則,制定保護女工法。
中國男女在法律上所享權利向來是不平等的。女子的行為,在法律上應受限制,《民律草案》第九條云:「達於成年,兼有識別力者,有行為能力,但妻子不在此限。」又同律第六第七條,「不屬於日常家事之行為須經夫允許」。則夫妻之間,妻在法律上是不獨立的。至於繼承權,女子的希望更少,有親子的自不消說,沒有親子的,財產應由嗣子承繼。如無親子,又無嗣子,其財產由一種規定的次序定應承受遺產的人,即:
(1)夫或妻(2)直系尊屬(3)親兄弟(4)家長(5)親女(《民律》第一四六八條)。親女的地位,在承繼遺產上面是如此低的,所以簡直少有襲產的希望。離婚問題,在法律上男女也不平等。納妾的事,是法律上承認的。「同意年齡」,中國刑法上並無規定,不過如有與十歲以下幼女通姦的事,我們通常總認為是強姦的,「同意年齡」(age of consent)意即青年女子未達法定年齡時,如有與男子通姦情事,無論如何,應認為男子誘惑,不當認為女子已表同意,男子須受刑法的處分。中國的「同意年齡」既無規定,完全靠人情以維持,便不能給幼年女子以充分的保障。人口販賣與娼妓營業,不只蔑視女子人格,並且違背人道,然各國法律,對此二事都無澈底殄除的決心與辦法。女子職業,在中國尚無絕對的自由,選業的範圍很狹,漸有不足支持的現象。即使有與男子同樣的工作,其酬勞也難同樣,而生育子女,尤無適當的保護,——由於以上種種不平等的待遇,所以女子有要求參政的必要。因為男子縱然不儘是自私自利的,有些地方,不是忽略了,便是遺忘了,原諒了,要專靠男子來齊平男女的權利,那不知要等到什麼時候了:這就是參政運動根據。參政運動不過是一種手段,他的意思就是女權運動。
女子參政實行後,女權可以伸張,那時對社會,對國家,對她們自己,以至於對男子,對世界,有什麼影響呢?我們看:
一、女子參政對於女子思想上的影響 選舉制度有一種政治教育作用,女子得選舉權後,對於種種政治問題,應比從前留意,於是她的眼界可以擴大,她的智識可以增加,她的判斷力可以較前敏捷。
二、女子參政對於家庭生活的影響 反對女權的人,以為女子參政後,家庭生活必大受影響,不知女子如不以政客自任,則執行選權,事亦至簡,不必妨及家庭職務。又有人疑夫妻如政見衝突,易生離異;不知男女若都有政治思想,結婚時彼此思想必多一致,思想一致,夫婦關係,轉可隨之鞏固。
三、女子參政對於女子生活的影響 參政後,女子職業的範圍較前擴大,如司法行政各種官吏,女子都可充任,女子求生,較前容易。「同工同酬」的原則,這時也有些工作上可實現了。
四、女子參政對於女子權利人格的保障 參政後,可使結婚的女子財產權與男子平等;父母可以不吝惜女子上學:孕母與寡婦可得特別輔助;「同意年齡」可以規定得很高。
五、女子參政對於兒童保護的貢獻 女權派認兒童教育、兒童衛生、貧兒救濟、兒童道德種種問題,須待女子參政始能完滿解決;因為這些問題都是女子切身問題,而女子的性情能力最能幫助這些問題好好解決。
六、女子參政對於男子惡德的糾正 男子種種惡德,其影響不僅及於本身,並且間接的害及妻子,要求參政的女子,對於禁妓、禁酒、禁賭、禁菸等事,都要竭力主張。
七、女子參政對於政治道德的貢獻 女權派以為女子道德較男子純粹,倘令女子加入政治,尚可刷清政治上惡習,增進一般人的政治道德。不過這要看當地男子政治道德如何而定,如果男子政治道德十分卑下,女子也未必就能「中流砥柱」的。
八、女子參政對於世界和平的貢獻 一般關心人類前途,關懷人道的人,在女子身上,存絕大的希望,他們以為愛和平的心理,女子遠勝男子,如今女子參政,人類戰爭或可消滅。(以上參觀王世傑《女子參政之研究》,北大出版部。)
上述諸項,便是女子參政的理論。
參政運動雖然曾兩度失敗,但中國如果仍然行代議制度,女子參政必有實現的一日,而且這日子亦不是很遠的,最早廣東臨時省議會,即曾限定女子有選權,前後曾於一百六十名女選民中,選出女議員十人。前幾年湖南省憲規定男女同等,王昌國女士被選為議員。最近國民政府又有何香凝女士做實業廳長。這都是以證明中國婦女有參與政治的能力,並且政治舞台上也能容納女子了。自然,女子參政是女子自覺的表示,並不是僅僅希望造出幾個女政客的,爭求參政的女子,若不僅以政客自期,女同胞的幸福,便可靠她創造了。
(八)理想中的社會主義下之婦女
在二重壓迫下的中國女子,他們的生活,何嘗就自由、幸福?有許多人,為自由的生活而奮鬥,故極力鼓吹新的制度,與新的組織之產生。氧氣是遇不得火的,所以從社會主義流入中國後,到處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所以中國的社會主義者雖然很少,社會主義的思想已傳播得很普遍了。我們固不能說中國在什麼時候可以實現社會主義,但在中國要實現社會主義時,也許全國人都是社會主義者也不一定。近十年來,婦女生活雖已有若干改變,回首過去的三千年,好像婦女們已將十八層地獄,跳完十七層了,更盡一層,便登天堂;這個天堂,便是社會主義下的生活。
前面曾經說過,尋求職業的婦女,一面又有家庭的牽掣,終竟不能給她們自立,完全是因為原始形式的家庭組織,不足以應婦女分工的情形所致,所以我們亟應有一種新的組織。婦女分工是社會進化的必然結果,我們沒有力量抵抗他實現的,要想減輕過渡時代的痛苦,惟有早一日實現新的組織。這種組織,劉半農在《新青年》五卷二號上即曾略略說過,現在更有重新細說的價值。德國社會學大家Müller-Lyer在他的《社會進化史》里,說舊形式的家庭如何繁瑣,新式家庭如何簡便,道:
我們的家庭,一直到現在是小營業的性質,有極瑣細的管理。在六十個小家庭中,必有六十個婦女為管理家庭的事務,到市場購買貨物,生六十個灶爐的火,調理數百小罐鍋的食料,洗刷無數的器具等,又都用辛苦的手工,因為機器還沒有適用於這樣的小營業中。——若在一個組合的家庭團中,欲勝任這種種工作,還要比較的優良、廉賤、少辛苦,有了十分之一的婦女便夠了。假使把六十個小家庭結合為一有機體,設一個總廚房,雇一個專門的廚司,即得以極小的勞費,制出更夥多的且手續更麻煩的食物。各個家庭以升降機與這個總廚房相連,無論何時得輸送他們所要的食物與飲料,擺列在食棹上。在這個大家庭組織中,也可用節省勞動的家庭機器,這些機器,早已發明,但是還未採用。如一個洗濯機在數分鐘內能夠洗淨數百個碟鍋;中央暖氣管節省搬運煤炭的事務;一個真空掃除機,打掃住宅的灰塵;刷靴機,煤氣燈,電氣燈,冷熱導水管,蒸氣洗濯機等等,足可減少婦女一切辛苦的、微瑣的、現在正在愁嘆的事務。(據陶譯,商務本,頁二三八。)
他把新組織優越之處,說的已詳,他更以為,現在婦女在小家庭里的勞動,不獨比這種新組織為辛苦,而國民所耗費的物質與勞動力,若以經濟眼光計起來,一天也當值百萬。社會主義對於將來家庭的布置,也是這樣的。Meta Stern Lielenthal在其《將來的婦女》中說:
到了將來,二十個家庭的婦女,用不著人人在家中廚房裡做飯,由社會雇用三四個婦女或男子在一個適中的地點組織一所廚房和膳廳,用最好而輕鬆省時間的方法替這二十家做飯。這三四個作廚子的都是很好的專家,經過了相當的訓練的,如同醫生一樣,因為佢們對於社會的衛生也是很關重要的。……將來的廚子在社會上的地位也與現在的廚子不同,佢們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不像現在的廚子只是一家的奴隸,而佢們都是社會的公僕。(諶譯,天津《婦女日報社》印本,頁二五。)
做飯是這樣社會化的,其餘洗濯、熨燙、裁縫、掃除等等工作,都可以社會化的。家庭中的工作既完全移到社會上由專家分擔了,將來的家庭自然變成最甜蜜最使人們快樂的地方,女子也盡有時間從事於社會的分工了,她才有充分發展其自由的個性之機會。
將來的婦女都到社會上去工作,社會給以豐贍的工資,經濟完全獨立,便不要為衣食問題去結那長期賣淫的婚姻了。她們的工作,也不是做工資奴隸,因為工場就是個適合衛生的場所,人們為排遣生活起見,每日自願去作一個短時間的勞動,而工作的代價,就可使她享安全快樂的生活了。將來的婦女,只知道結婚是一種隨自己意志的愛情選擇一個完美伴侶的行為,除此以外,毫無作用的。將來也不會有因經濟的阻礙使兩個相愛的男女不能結婚的事。乙女用不著懷疑到:「甲男是否能供給我的生活?」因為她是自己供給的。甲男也用不著管乙女是否會做飯,(除非她的職業是廚子,)因為他可以在公共食堂吃飯的。經濟的障礙既除,身心也健康,知識也充足,生活狀況自然會好,男男女女都有正式結婚的機會,不會有三四十歲還不結婚的人了。
社會主義看結婚儀式是一文不值的東西,那時結婚的男女,只要有法律上的聲明,也許不要什麼儀式了。現在人對於這一條到很懷疑,以為如果這樣,必定演出亂婚的現象,直至一個男子不知道他第二天的妻子是一個怎樣的人,小孩子找不著親生的父母為誰而止。這話實在似是而非。戀愛沒有不是自由的,社會主義不過主張破除一切人造的不必需的障礙,任當局者有絕大的自由選擇權,不受絲毫外力的干涉。如果對戀愛自由有懷疑,那末只要問:文明人類是否有亂交的天性?今日也有過戀愛婚姻而快樂的人們,他們婚姻的維持是否完全靠國家法律和社會道德?他們今天是否願意把昨天所愛的人斬然拋棄再去找今天的人?歸根說來,這個問題就是全體或大多數的人們是否都喜歡過不安定的生活,或願意把佢們所心愛的人隨便拋棄?讀者自己或讀者的朋友,如果有相愛的伴侶時,一定可以證明,你們的相愛是不會以法律的變遷而變遷的,是不因外力的干涉而鞏固的。因為這個原故,廢止婚姻儀式,是不必懷疑的,婚姻制度,不妨還有,不過令其絕對自由罷了。
結婚後生了孩子,便要發生問題了,一般人以為「兒童公育」是收不著好結果的,對此很是懷疑。其實社會主義的婦女,並不是把撫育嬰兒的責任都讓給別人的。在社會主義之下,妊娠的婦女如果身體虛弱,便應停止其工作;從小孩生下來一直到不吃奶的時候,母親更一概停止社會生產的工作,離開她的職業去專作母親;國家對於她的工薪,還不絲毫減少。小孩稍為大一點的,便可於母親出外工作時,把他送到育嬰院,就同現在把更大一點的兒童送到幼稚園一樣。模範育嬰院的內容,就是學校教育的最低基礎。一切設備必求最適合於兒童,各種教養方法都必經過深刻的研究,所以育嬰院對於兒童的好處要比理想的家庭還好得多。那時兒童每天在育嬰院所待的時間,正和他母親到作工場的時間相同,不過那五六小時。母親工作完後,便可到育嬰院把小兒領回家了。
育嬰院的保姆自然須要有很專門的育嬰學術,但別的女子,個個人也都要有看護嬰孩的知識的。社會主義的國家,對於兒童的責任與教育方法,將有大規模的教授與實習。個個女子都要學會看護嬰孩;兒童學將成為女子教育的必修科;這樣,一個小孩剛生下來就可得著好的看護,在家中亦如在育嬰院一樣,所以那時兒童的死亡率很低。
不但兒童的死亡率不能像現在那樣高,兒童天才的發展也比現在大,因為那時青年男女都要受怎樣作父母的教育,不獨女子應當得「賢母良妻」的知識,男子也須學得「賢父良夫」的知識,——那時是沒有這些名詞的,不過意思的確是這樣,——所以做父母的都知道怎樣使未來的小孩康健聰敏。年少的妻子對於養育兒童所受的痛苦,都認為是最重要最神聖的母親事業,並且她也有這種學術和志趣去勝任這種事業。
婦女既得有自由發展個性的最大機會,母性又得著最大的保護,便是澈底的婦女解放實現的時候。不獨婦女從地獄升到天堂,就是男子——以至於全體人類,都可以升到天堂了!
中國婦女生活的進化,現在正趨向著這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