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兵器史稿 · 導言
一民族固有之兵器,實與其人種、文化、歷史、科學、美術、技藝,及其民族之消長生息強弱盛衰,有密切之關係。是以世界各國,既有古兵博物館之設置,以資觀感,復各有其兵器史,以利學者及軍人之研究,並供人民閱讀。吾國兵器在商周已臻發達,惜無著述遺留,漢人所著之《考工記》承周代文化之後,對於合金之術尚有所昭示,但亦略而不詳,且僅及周末之兵器。自漢以來,以迄於今,除宋曾公亮之《武經總要》及明茅元儀之《武備志》圖示宋明兩代所用兵器尚詳外,其他關於兵器之著述,大都不出商周二代兵器之範圍,僅《金石索》採納較廣,《西清續鑒》稍列西北回蒙二族之兵器耳。推原其故,一則因發掘之事業未盛,商以前之銅兵尚無出土者,而石兵之出土又系近年之事,故前人論兵,其遠不能超越商周,亦事實之所宜然。二則因鐵兵發生,周末僅有萌芽,而鐵質易腐,且無銘文,海內藏兵家多不及漢以後之物,或存有三代以下非古之見解,然亦因實物不多及不佳之故。至於邊疆各民族,如蒙古、回、藏、苗、瑤、彝、羌,及「戎」「番」「夷」,以及緬甸、馬來等族之古兵器,均有可觀,且早已見知於世,帝國主義者劫奪甚多;海內人士則收藏尚少,歷代以來從無注意及此者。清高宗之收入十數器於《西清續鑒》,尚屬創舉,但無繼響者。蓋因疇昔藏器之士,存玩古之見者較多,既以三代為古,復專重銘文花紋及器形之考較,遂偏重器之外表,而對於三代鑄造之術及科學藝術之實質反少研究;三代以後之器更無論矣,邊疆各民族之器更無論矣。清代海通以後,實學之思想漸盛,故清儒之論周代兵器,一祛從前附會神奇之說,而以實物為著論之根據,如程瑤田其翹楚也。程氏所著《通藝錄》中之《考工創物小記》,對於周代長兵、短兵及射遠器,如戈、戟、劍、匕首、弓、矢之類,均一一為深切詳晰之研究,龐然巨籍,並無一語涉及神奇怪誕之說,或虛無附會穿鑿不經之語,此誠清季儒者漸重實學之明證,而為前人之所不及,後人之所宜致其欽遲者也。嗣後趨重科學,考古之學盛,著書立說之士日多,對於兵器一端不乏知言之士。如陸懋德之《中國上古銅兵考》上篇[1],對於鉞、戚、斤、戣、瞿、戈、戟、矛等古長兵,解釋考據頗周(僅戟形有誤),且圖示其裝柄使用之形,巧具匠心。馬衡著之《戈戟之研究》一文[2],圖示戈戟之形式及附件,及所仿造之柲(擬圖有誤)。一九三一年郭沫若著之《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內有《說戟》一文,圖示戟之形及其裝柲之形,糾正馬衡之主張,圖形大有不同。一九三二年李濟著《殷虛銅器五種及其相關之問題》及一九三一年著《俯身葬》二文中有《勾兵之研究》[3],證明商及周初之戈,胡均甚短,多半連胡亦無之,雕戈只是戈之一種,《考工記》的戈至早不過是周末之戈。一九三二年廣州黃花考古學院之《考古學雜誌》,載有胡肇椿著之《戟辨》,以廣州木塘崗出土銅戟,辨正馬衡說戈戟同為一物之誤。一九三五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五本第三分載有郭寶鈞著《戈戟餘論》一文,根據河南辛村衛墓出土之銅戟十五具,及汲縣出土長鬍戈十餘事,證明程瑤田初年所說之戟不誤,及阮元《揅經室集》中所載龍伯之可信,於是戈戟之形大明,裝柄之式亦定,自此可以毋庸再辯,誠如郭沫若氏所謂實物為論斷之主體也。又如一九三四年徐中舒著《弋射與弩之溯源及關於此類名物之考釋》一文[4],亦可繼《玉海》諸古籍之後而為古式射遠器加一旁證。以上為今人圖列及研究兵器大致也。但三代以後之兵器,仍鮮著述,且少實物;漢、晉、六朝、唐、五代、宋、元、明、清兩千年以來(舶來品除外),吾中華民族固有兵器之變遷沿革,其鑄造如何遞變,其形式如何更易,其歷代製造所受外族影響如何,其向外發展傳播之勢力範圍如何,均無所考焉。著者於此困難過程中,曾向全國各省各縣之博物館、圖書館、各大學、古物陳列所、民眾陳列所,以及其他公私收藏兵器之處所及人士,兼及蒙、藏、回,及苗、瑤、彝諸民族,徵求自漢以下以迄清季之中國兵器攝影或圖形,以及關於兵器未知之著作;一征不應再征之,且曾函請各方相助為理而自行擔負各種費用;如是者勞勞十數年,甚至大廟叢林之藏有古兵者,亦不舍置。今者檢查所獲結果,尚並非各代均有,雖一切旅行及攝影等費,均由著者擔任,尚有吝不肯攝,或置諸不理,或誚為多事者。甚矣,吾儕學者專門研究之難也。因《亞洲古兵器圖考》[5]之編輯,先成中華民族古兵器一集,名曰《中國兵器史稿》問世。碌碌三十年,所得僅此!因略述經歷甘苦及編述旨趣以代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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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見北京大學《國學季刊》,第二卷,第二號,一九二九年。
[2]見《燕京學報》,第五期,一九二九年。
[3]殷虛,即殷墟,虛同墟。勾兵,或作句兵。
[4]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四本,第四分。
[5]作者遺稿《亞洲各民族古兵器考》及《亞洲古兵器製造考略》合為一本,以《亞洲古兵器圖說》為題,一九九三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