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論頌講記 ·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上品就如來性觀察,而如來之所以為如來,是由斷煩惱、破顛倒而成的。煩惱根本,是貪、恚、痴的三毒,也稱三不善根。眾生所以流轉生死,不能解脫,就由於顛倒煩惱。因此,一分聲聞學者,以為有真實的煩惱與顛倒,有真實的顛倒與煩惱可生可滅,起自性的執見。不知如有自性的顛倒煩惱,就根本不生不滅。顛倒煩惱是如幻的假名生滅,而實不生不滅,所以能正見顛倒煩惱不生的,才能真的得到解脫。《阿含經》說:顛倒的生起,是由六根的觸對六境,無明觸相應,生起執著所致。如以為這色相很好看,聲音很好聽,合乎自己內心的情境,就起樂受,有貪愛。假使以為這色相不好看,這聲音不好聽,不合自己內心的情境,就起苦受,有瞋恚。取著境界的淨不淨相,生起可意不可意的情緒;著了相,就生起顛倒煩惱了。經中說到遠離煩惱,特別著重『守護六根』,就是在見色聞聲的境界上,不取不著,不為可意與不可意的情境所牽而起煩惱。這不著,是佛法解脫的根本論題。取相分別他的如何,是因;引起貪恚痴的煩惱,是果。取相分別與顛倒煩惱,有因果的關係。為什麼要憶想分別呢?經中說是不正思惟。不能正確的如其法相而了知思考,所以就執著境相;由執著境相,就起憶想分別;由憶想分別,就起貪等的顛倒煩惱了。反過來,煩惱是由顛倒來,顛倒是由妄想分別有,妄想分別是從不正思惟生。滅除煩惱,即與他相反,從如實正觀下手,也可以不言而知了。
著相顛倒,是虛妄的,要以不顛倒的真實擊破他。所以說常、樂、我、淨是所對治的四倒,無常、苦、無我、不淨是能對治的四正,這本是對虛妄說真實的方便門。有所得者,不見佛意,以為實有顛倒可斷,實有四正可修,所以本品要評判他。無常計常,苦計為樂,無我計我,不淨計淨的四倒,聲聞學者有兩派的見解不同:一、說一切有部說:常、我兩顛倒,是徹底無有的,純粹是有情的計執。淨、樂兩顛倒,倒不是完全執苦為樂,計不淨為淨;客觀的境相,確有苦、樂,與淨、不淨相的。不過緣少分的淨與樂,行相顛倒,以為一切都是清淨,一切都是快樂,抹殺了客觀的苦與不淨的事實,這才成為顛倒。二、經部說:常、樂、我、淨的四倒,不是客觀境相實有的,全是主觀內心的錯誤執著。雖有兩說不同,但主觀的憶想分別,都認為真實有,這是沒有差別的。
聲聞學者說:常、樂、我、淨是四倒,無常、苦、無我、不淨是四正。一分的大乘者說:這都是顛倒,所以說有八倒。因為,法身、涅槃是常住的、妙樂的、自在的、清淨的,假使執著法身、涅槃也是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同樣的墮於顛倒。所以,在生死邊,要破常、樂、我、淨的四倒;在涅槃邊,要破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四倒。這樣,在生死邊,無常、苦、無我、不淨是四正;在法身邊,常、樂、我、淨是正了。性空者所依《般若經》等,認為常無常等,都是緣起假名的。如果執有真實的自性,不論說常、說無常,說苦、說樂,說我、說無我,說淨、說不淨,都是顛倒。所以,即緣起而觀性空時,常無常不可得,……我無我不可得。
煩惱,在〈觀染染者品〉中,曾經破斥過。但那是說煩惱與染者的無自性,起煩惱不成,觀集諦的煩惱不可得。本品從苦集滅的立場,說憶想分別生起煩惱的苦集,是怎樣的生起;見滅諦而滅除煩惱,是怎樣的除滅。煩惱是緣起如幻的,不理解這點,不但不能生起,實也不可滅無,苦集滅就不成立了。
戊二 觀所滅的倒惑
己一 遮破顛倒之生
庚一 觀煩惱不生
辛一 敘執
從憶想分別 生於貪恚痴 淨不淨顛倒 皆從眾緣生
六根取於六境的時候,不能正確的體認境界的真相,內心就生起種種的憶念妄想,分別他這樣那樣,這就是遍計執性。因為妄想分別,所以就「從憶想分別」中,「生」起「貪恚痴」的三毒煩惱——清淨境起貪,不淨境起恚,淨不淨的中庸境起痴。可見「淨不淨顛倒」,「皆從」此「眾緣生」。清辨論師說:以憶想分別,分別淨不淨;由淨不淨倒的種種所緣,就生起貪恚痴來。但外人所說,在確認有此因有此果,成立貪恚痴的煩惱實有性,以為不能像性空者所說一切是性空的假名。
辛二 破執
壬一 無性門
若因淨不淨 顛倒生三毒 三毒即無性 故煩惱無實
外人以種種緣境的顛倒為因,成立三毒;論主即從他所承認的緣,破除他的自性有。既由淨不淨的眾緣有煩惱生,那應該知道緣生是無自性的。既是「因淨不淨」的「顛倒」眾緣,而「生」貪恚痴「三毒」,這「三毒」就是「無」自「性」可說。無自性即無實體,「煩惱」是「無實」的,決不如外人所執的緣生自相有。
壬二 無主門
癸一 無自我即無所屬
我法有與無 是事終不成 無我諸煩惱 有無亦不成
誰有此煩惱 是即為不成 若離是而有 煩惱則無屬
煩惱是能依,有能依必有所依,所依是染者。有所依的染者,能依的煩惱才有所屬;沒有所依的染者,煩惱就無所系屬了。犢子系他們,是主張有我的,現在觀察這自我的可得不可得。依青目《論釋》本:你所說的「我」及煩惱「法」,是「有」呢?還是「無」呢?說有不可,說無也不可。說有我、有煩惱,這煩惱是「不」得「成」的;說無我、無煩惱,更是不用說了。我究竟有沒有呢?種種尋求,我是不可得的。「無」有實在的自「我」,雖說「諸煩惱」是「有」是「無」,自然也是「不」得「成」的了。如以為無我而煩惱可以成立的,試問「誰有」這「煩惱」呢?無人有此煩惱,可見他是「不成」的。假使說「離」了人有煩惱的獨立存在,那「煩惱」就「無」所系「屬」了。無所屬的煩惱,即不屬於有情的;這如何可以呢?然依清辨論師所釋頌本,『我法有與無』的『法』字,『有無亦不成』的『無』字,都是沒有的;意義更為明白。意思是:我有呢?無呢?有我無我都不成。無我有煩惱,就無所系屬。
癸二 無垢心即無所屬
如身見五種 求之不可得 煩惱於垢心 五求亦不得
一分學者,不承認有真實我,但煩惱還有所屬,即屬於心。煩惱是心所,心是心王,心所系屬於心王,與心王相應,這是說一切有部等所說的。依有部說:我雖是的確不可得的,但煩惱不能說無所屬;有所屬,即可以成立煩惱是實有的。論主批判他說:「如身見」執有我,無論說離蘊有我,即蘊有我,五蘊中有我,我中有五蘊,五蘊屬於我——如此「五種」觀察,都是「求之不可得」的。五蘊的系屬於我,等於說「煩惱」系屬「於」有漏的「垢心」。煩惱中求垢心,也可以「五」種去尋「求」他,這同樣是「不」可「得」的。如以為有漏心識與貪等共生,貪等三毒是煩惱,識是煩惱所染污了的垢心,試問:一、垢心即煩惱嗎?即煩惱,垢心應就是心所,應是種種而非一心的;垢心也更應有所屬了。二、離煩惱有垢心嗎?離煩惱而有垢心的別體,是無可證明的;如離煩惱,即沒有染污相;無染污相,就不成其為垢心了。三、煩惱在垢心中?四、垢心在煩惱中?這還是別體的,仍有垢心無染污相的過失。五、煩惱繫於垢心?這還是有煩惱的獨立性,應離煩惱而有垢心可得,但這是不可得的。在這五種求中,求垢心更不可得;沒有垢心,煩惱還是無所屬,怎麼可說煩惱系屬於心呢?
上來三頌,也可說:上二破有漏的心所,下一破有漏的心王。又垢心即煩惱,是心通三性的經部師之王所一體論。垢心離煩惱,是心性本淨的大眾、分別論者之王所別體論。下三句,都是王所別體而相在相應的,與說一切有部心性無記說同。本頌雖簡,已遍破此等異說。
壬三 無因門
淨不淨顛倒 是則無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諸煩惱
外人說淨不淨顛倒,能生起三毒;顛倒是因,三毒是果。假定真有淨不淨顛倒的實性,還可說由他生三毒,但事實上,「淨不淨顛倒」,也「是」「無」有實「自性」的。沒有實自性,現起有自性,所以名為顛倒。顛倒既沒有自性,怎麼可以「因」這無自性的淨不淨的「二」種顛倒,「而生」起真實的「諸煩惱」來呢?從非實有生實有,這是有大過失的!淨不淨顛倒,即是遍計所執性的,唯識學者以為是增益的、無實的。但從遍計所執性的薰習為因,卻能生自相有的依他起,豈不也同樣的值得考慮嗎?
辛三 轉救
色聲香味觸 及法為六種 如是之六種 是三毒根本
外人為了避免無因的過失,所以轉救道:不能說顛倒因是無自性的,就不能生煩惱果,煩惱是可以有的。要曉得清淨與不清淨,不是由顛倒心而妄執有的,是外在境界所確有的。境界,是「色聲香味觸及法」的「六」塵。境界是實有的,經過了六根感覺機構的取相,依根取境而生識。境界上所有的淨不淨相,也確實生起心識的淨不淨相的認識,不過行相顛倒,生起執著,於是發生貪恚痴的染污作用。所以,色等「六種」境界,「是三毒」的「根本」。境界是確有的,境相的淨不淨也是確有的,所以不能說沒有煩惱顛倒的實性。這著重境相的實有,是說一切有部等所主張的。有部以為淨不淨以及境界相,不能說是主觀的意境,有他的客觀性。這裡面也含有相對的真理,不但六塵境界可以有緣起的因果特性,不全是主觀的產物,就是淨不淨,也有他相對的客觀性。否則,審美的標準,就不能成立了。如所見的顏色,如可人意的,是清淨的、美的,他必然有色素的和諧性。見黑暗而抑鬱,見光明而欣喜,這雖不離根識,而也有他的相對的淨美的。又如所聽的音樂,凡是美的淨的,必合於樂律。不過緣起是無自性而有矛盾的,所以在不同的心境中,注意於緣起法的某一點,即可以隨感見而不同。如整齊是美的,但又是呆板的;不整齊是雜亂的,但不整齊的調和,也是可意的。淨相可以是緣起相待的,決不能說純是主觀的。經部師及一般唯心論者,不知此義,看作純主觀的,未免抹殺緣起的客觀性。不過,有部學者,忽略了緣起相對性,以為是自性有、真實有的,所以論主要破斥他,顯出他的錯誤。
辛四 破救
壬一 正破
癸一 境空門
色聲香味觸 及法體六種 皆空如焰夢 如干闥婆城
如是六種中 何有淨不淨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外人以六塵的境相、淨不淨相,是真實自性有的,可以為生起三毒的根本。論主直以境空如幻的正義,遮破他。「色、聲、香、味、觸及法」——「六種」體性,都是「空」無自性的,「如」陽「焰」,如「夢」境,「如干闥婆城」,一切是空無所有的。六種境界,已是空無所有的,在這「六種」境界「中」,還「有」什麼「淨不淨」相呢?當知這淨不淨相,也是「如幻化人」、「如鏡中像」的啊!一切是如幻如化,怎麼可說有實自性的六境、實自性的淨不淨相?又怎麼可說有實自性的淨不淨相,生起貪恚痴的三毒煩惱?色聲等如幻、如化,《阿含經》中是常說到。論主依佛說,顯示境相的不實,然性空者的境相不實,決不如唯心者把他歸結到唯心。境相不實,只是緣起無自性;而此境相的形形色色,一切都承認他,不是從屬於心,不是心所變現的。唯心者的心,即是煩惱垢心等,他不是境相的決定者,反而是不離境相而存在的哩!
癸二 相待門
不因於淨相 則無有不淨 因淨有不淨 是故無不淨
不因於不淨 則亦無有淨 因不淨有淨 是故無有淨
淨不淨相是緣起有的,是互相觀待有的。離了淨相,就沒有不淨相;離了不淨相,就無有淨相。如演戲,有奸臣才有忠臣,有忠臣才有奸臣。離了奸臣,忠臣就顯不出;離了忠臣,奸臣也無所表示了。怎麼能成立淨不淨相的真實自性有呢?真實自有,即失去因緣義;不待他,即不能成立。所以,「不因」「淨相」,那就「無有不淨」相。如承認「因淨」相才「有不淨」相,不離了淨相的緣,不淨相即沒有真實自性。所以說:「是故無不淨。」反之,「不因於不淨」相,淨相即沒有所待的,淨相就不成。所以說:「則亦無有淨。」假使承認「因不淨」相才「有淨」相,那麼,離了不淨相,淨相就不可得了。所以說:「是故無有淨。」這樣,不待,不能成立;待,又沒有自性。淨不淨相的所以空,本論不是從認識論去說明,而是從緣起因果去開示的。因淨不淨相的實性是空,所以認識的時候,才有隨見不同的事實。
壬二 結成
若無有淨者 由何而有貪 若無有不淨 何由而有恚
本頌,結歸到煩惱的不實非有。有淨可以說有貪;有不淨可以說有恚;有淨不淨的中容性,可以說有痴。既如上所說,「無有」清「淨」,那裡會「有貪」愛的生起?「無有不淨」,又那裡會「有」瞋「恚」的生起?無有淨不淨,痴煩惱的無由生起,是不言可知了。所以,煩惱都是無自性的,並沒有他的實體。
庚二 觀顛倒不成
辛一 空寂門
於無常著常 是則名顛倒 空中無有常 何處有常倒
若於無常中 著無常非倒 空中無無常 何有非顛倒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滅相 云何而有著
若無有著法 言邪是顛倒 言正不顛倒 誰有如是事
三毒,以緣境的顛倒而起;所以進一步正觀顛倒的實無自性,顯出煩惱的不實。有所得的聲聞學者,以常、樂、我、淨為錯誤顛倒,以無常、苦、無我、不淨為正確的不顛倒。其實,顛倒與非顛倒的自性不成。什麼是顛倒?如這法是這樣,而違反他的本相看作那樣,這就是顛倒。什麼是非顛倒?如這法是這樣,就把他當作這樣看,這是非顛倒。但是,違不違反諸法的本相,要有倒與不倒的本相才可說。如果本相本不可得,這還說什麼違反不違反?就以四倒四非倒說吧:假使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諸受是苦、諸身不淨的實自性,違反他的本相,而執「著」諸行是「常」住,諸法是有我,諸受是快樂,諸身是清淨,確實有此顛倒的自性,「是」即可以說「名」為「顛倒」。但以正理觀察,尋求他的自性,在諸法畢竟「空中,無有常」、樂、我、淨的四法實性的,這那裡還「有常」、樂、我、淨的四「倒」呢?同樣的,假使「於」真實自性的「無常中」,執「著」他確實是「無常」,苦中執著他是苦,無我中執著他是無我,不淨中執著他是不淨,這可以說如對象的本相而知,可以說是「非」顛「倒」。但以正理觀察,在諸法畢竟「空中」,是「無」有「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實性,這那裡「有」無常、苦、無我、不淨的「非顛倒」呢?所以,倒與非倒,是緣起的假名;在諸法性空中,平等平等,同樣地不可得,沒有倒與非倒的差別。所以《般若經》等,正觀法相的時候,總是說常與無常不可得等。此二頌,破常倒,指空中沒有常住自性;破非顛倒,指空中沒有無常自性。這也是以緣起無性門觀察,不在認識論上說。
倒與非倒的產生,主要的是由執不執著。說到執著,計有四種:一、「可著」,是所著的境界;二、「著者」,是能著的人;三、「著」,是在起執著時的著相;四、「所用著法」,是執著時所用的工具。所用的工具,可說是吸取外境的六根;著相,是根境交涉時的那種染著性;能著者,是起執的我;所著的境,就是六塵。外人以為有此四事,即有取著;有取著,當然就有顛倒。然而,在深入諸法性空中,這四事都「是」「寂滅」離戲論「相」的;沒有此四事的實性,那裡真「有」取「著」的實性可得!這樣,「無有」實自性的「著法」可得,就不可以說「邪」執「是」錯誤的「顛倒」,「正」觀是非錯誤的「不顛倒」。試問畢竟空寂無自性中,「誰有」這倒非倒的「事」情呢?
辛二 已未門
有倒不生倒 無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倒
若於顛倒時 亦不生顛倒 汝可自觀察 誰生於顛倒
諸顛倒不生 云何有此義 無有顛倒故 何有顛倒者
空寂門,是直約空寂不二門說的。以下,約依緣起以觀無自性說。第一頌中,初二句,依法作已未門破;後二句,依人作已未門破。如說有顛倒生,是這法有了顛倒而後生起顛倒,是本無顛倒而後有顛倒?假定這法先已「有」了顛「倒」,有了顛倒,就「不」應當再「生」顛「倒」。假定這法原來「無」有顛「倒」,無有顛倒,也「不」可以說能「生」顛「倒」。無倒生倒,這犯從無生有的過失。有倒生倒,這犯生而復生的過失。所以,有無都不可說能生顛倒。外人想:不錯!法上有沒有顛倒,都不可以說有生,但有能起顛倒者,所以能生顛倒。這還是不可以!如說人生顛倒,是這人先有顛倒,是顛倒者,而後生顛倒?還是他本無顛倒而後有顛倒生?已成顛倒的顛「倒者」能生,是不對的;既成了倒者,就有了顛倒,「不」能再說他「生」顛「倒」!如這人本不是顛倒的,既非顛倒者,又怎麼可以生起顛倒呢?所以,「不倒」者「亦不」生顛「倒」。
第二頌,約倒時破。外人以為有倒無倒都不能生,在正當顛倒的時候,是可以說有顛倒的。這仍不行!倒時是觀待已倒未倒建立的,離了已倒未倒,倒時根本不可得。倒時尚且不可得,又那裡能生起顛倒?所以說:「若於顛倒時,亦不生顛倒。」如一定要固執倒時有顛倒生,那「可」以「自」己審細「觀察」一下,看看是有那個在顛倒的時候,能夠「生於顛倒」?如觀察不到,那就不可以妄說倒時有顛倒生。
第三頌,依青目的解釋:外人以為「顛倒不生」,就是顛倒的真實,於真實中生起執著。所以論主進一步破斥說:怎麼可以說不生是顛倒的真實?不特不可執不生是顛倒的真相,就是非顛倒的無漏法,也不可名為不生相呢!這樣解釋,可說上二頌破顛倒的生,此破顛倒的不生;但文義不大連貫。依清辨說,從上面的三時無倒看,可以知道「諸顛倒」是「不生」的了。顛倒不生,那裡還「有」什麼邪是顛倒,正非顛倒的意「義」呢?「無有顛倒」的法,又從那裡「有顛倒者」的人呢?清辨的解說,比青目釋更好。
辛三 有無門
若我常樂淨 而是實有者 是常樂我淨 則非是顛倒
若我常樂淨 而實無有者 無常苦不淨 是則亦應無
執有常樂我淨顛倒實性,那可再以實有實無門觀察。假定「我常樂淨」四者,「是實有」自性的。常,我說他「是常」,這恰如他的本相;樂我淨,說他是「樂」、是「我」、是「淨」,這也各各恰如他的本相,這怎麼可說是顛倒呢?所以說:「則非是顛倒。」不是顛倒,就是正見,一切眾生有這正見,也就應該得解脫!可是事實並不是這樣。假定聞論主所破,以為「我常樂淨」四者,是「實無有」的。實無所有,那麼,無我、「無常、苦、不淨」的四正,也就不應當有了。為什麼呢?有常樂我淨的四倒,離四倒才可說有無常、苦、無我、不淨的四非倒;四倒既實無,四非倒的正觀,自然也就沒有了。同時,顛倒,即不能正見,不能恰如不顛倒的本相而起;反之,才有四非倒。如沒有顛倒,也沒有正見法相的非倒了。所以說:「是則亦應無。」
己二 結成煩惱之滅
庚一 正顯
如是顛倒滅 無明則亦滅 以無明滅故 諸行等亦滅
論主說:顛倒不可得,不顛倒不可得。如不了解性空宗的大意,以為顛倒、不顛倒一切都沒有,這真是撥無邪正的大邪見了!不知煩惱起於顛倒,顛倒原於自性見。有了自性見,這才取著諸法,有想倒、心倒、見倒的種種顛倒生。不知是戲論的顛倒,取著實相,所以煩惱現起,生死輪迴了。如能如上面所說,正見顛倒的實相不可得,諸「顛倒」即「滅」,顛倒滅就不起煩惱。煩惱雖多,根本而主要的是「無明」,所以顛倒滅,無明「亦滅」。「無明滅故」,三業「諸行」也滅。諸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生老病死「等亦滅」了。本頌正明苦集滅道的正義。苦集是煩惱;苦集的所以可滅,在於實無自性。所以直從煩惱的無自性觀察,即能煩惱不生,而得苦集的寂滅。
修學佛法,主要的是斷煩惱,解脫生死,如本論所說的無明滅。但大乘佛法中,也說不斷煩惱。這因沒有煩惱的實相可破,只要體解煩惱本性空寂,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這就可以離煩惱得解脫了!如晚間誤認繩子為蛇,生起極大的恐怖,感到無限的苦痛。要消釋他的痛苦恐怖,只需指明這是繩,理解了這裡根本沒有蛇,那他一切恐怖與痛苦,立刻就消失無有了。所以理解無煩惱可斷,這才是真正的斷煩惱;無生死可了,這才是真正的了生死。從勝義中說無煩惱可滅;世俗諦中,大有煩惱可斷。但這樣的斷煩惱,與不斷是相成而不是矛盾的。因為不斷,所以可斷;也因可斷,才知他實無自性可斷呢!這在下面二頌中,明白的指示出來。
庚二 遮顯
若煩惱性實 而有所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其性
若煩惱虛妄 無性無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無性
假使不解性空而不無假名,執著煩惱可斷,以為「煩惱」的體「性」是「實」有的,是「有所屬」的——屬於自我,或屬於垢心。那就根本不可斷,所以說:「云何當可斷。」假使說可斷,試問:「誰能斷」這煩惱的實有「性」?若有力能斷此實有性,那他就是實相的破壞者,也不成三乘聖人了。假定說「煩惱」是「虛妄」,「無」有他的實「性」,也「無」有他的所「屬」。這空無一切的煩惱,怎麼可斷呢?所以說:「云何當可斷。」假使可以斷,試問:又是「誰能斷」這「無性」的煩惱呢?如第二頭是無的,誰能斬割他呢?所以要有煩惱可斷,這煩惱必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煩惱,在緣起假名中,又是必有的。可以從緣生起,有他的作用,也是屬於假名的眾生所有;這才眾生以中道正觀,觀破煩惱,煩惱離系,寂然不生,這才叫斷煩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