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入門論 · 附二 四無礙解

麥彭仁波切 《智者入門論》
如是於深廣,所知義不昧, 具慧持妙法,講經等法門。 憑藉如此具備了悟十處與四法印之義的深廣智慧,善加解釋微妙法理弘揚佛法,也是來自於具足四無礙解,因此釋說四無礙解。 一、義無礙解 如理通曉輪涅諸法的本體與分類等,如應通達應通曉的廣大十處、甚深四法印的意義,進而對一切所知義不愚昧。 契經及應頌,記別與諷誦, 自說與因緣,譬喻及本事, 本生及方廣,希法及論義, 是十二部經。律經及對法, 名能詮三藏,彼所詮三學, 是為戒定慧。彼分大小乘, 是以聞思修,增界證義解。 名義體差別,尋求諸傳授, 根本心類別,義識別總結, 願心以此六,普入法之義。 以有尋有伺,有伺離尋伺, 止觀雙運三,尋求法所緣。 二、法無礙解 通曉能詮所知義的清淨語佛典妙法的句義,正教佛經的分類,詳細有十二部經,1.為了容易掌握,單獨宣說意義差別的契經;2.中間結尾以偈頌宣說,為應頌;3.授記聲聞過去未來,為記別;4.宣說兩句至六句之間的偈頌,為諷誦;5.隨喜某者而特意宣說,為自記;6.針對某行人特制定某學處之理等,為因緣;7.帶有比喻宣說,為譬喻;8.宣說以往的情形,為本事;9.敘述菩薩們的前世,為本生;10.極其詳細說明菩薩的學處波羅蜜多等深廣之義,為方廣,也叫研磨或無等;11.宣說聲聞與菩薩的奇蹟,為希法;12.無倒抉擇所知諸法的法相,為論議。《大乘阿毗達磨》中說:「其中前五者是聲聞法藏;其後因緣等四者是律藏;隨後方廣、希法,是菩薩法藏;論議是大小乘的論藏。」這一切如果歸納起來,則是三藏,三藏歸攝,也包括在大小乘法藏中。 三藏,即律藏、經藏和論藏。它們依次主要宣說斷惡行、斷懷疑、斷垢見及戒學、定學、慧學。或者也可說經藏宣講三學、律藏宣講戒學和定學、論藏宣講慧學。再者,從作用的角度,經藏遣除對法、義的懷疑,律藏修行法義兩者,論藏用嚴正的形式抉擇法與義。連同所說的地點、行人等的因緣,以具足法義甚深密意宣說二諦的法相,為經藏的意義。具足因緣而制定佛制罪,宣說墮罪非墮的分類及起墮的方便,為律藏。任何法藏決定宣說真實菩提分解脫等而趨向涅槃,對於蘊、界等一一法,也以種種分析再三抉擇,以理證的決定現前證悟經藏的意義,通過辯論勝伏對方,為論藏的意義。如是通過聞思修佛經中的那些法,以所緣次第,將播下道的習氣、證悟意義及得以解脫、獲得法無礙解。 那麼,如何尋覓正法的所緣呢? 依靠具有名稱、詞句、文字本性的名及所詮蘊界等的義,名義相聯而安立瓶子之類的本體,將「瓶腹」立為差別,通過這四種尋覓而趨入,從中能開顯一切名言,但如果能了知那四者實際不成立的道理,則會獲得名不可得等四種遍智。以教言宣說實修它們的方式:諸如《智光莊嚴經》經典的名稱,執著它的名言總相,是根本思維;對彼經中能詮的品、頌詞等所有數目的詞句類別加以分析,是詞句思維;對依靠那些詞句所說的意義,通過四種道理加以分析,是意義思維;這般分析的果——以堅信不疑的方式受持,為定解思維;對一切所詮能詮歸集於根本句義中,為綜合思維;發願自相續獲得經典所說的如此意義,為力求思維。通過以上六種思維而趨入,並對那些意義,以分別心顯現義共相而連續不斷再三探尋或分析,憑藉這種方式,生起初靜慮將禪未至定及粗分正禪之前的寂止。隨後增上,當達到初靜慮殊勝正禪時,則以無尋思的伺察分別觀察。隨後,從獲得第二靜慮正行心以上,以遠離尋伺、無有二取的作意進行分析,也就是持心於法名的寂止與辨別其意義的勝觀,名義綜合起來受持,為止觀雙運,以這三種途徑來修行。依靠獲得靜慮的正行安住,成就神通,從而在無量佛陀前進行供養,聽聞佛法等,使道相極其增上。如是資糧道中獲得殊勝止觀的菩薩,了知並串習一切法唯是自己的分別,以所取能取不可得分析,獲得四加行道後從見道至無學道之間。總而言之,緣於如所有法與盡所有法的意義,信解作意,是有分別的影像,作意真如是無分別的影像,心中顯現彼彼行相而趨入,有圓滿獲得轉依的必要。 悟已為他說,字名詞句道, 本質結構合,組成彼能詮。 元音輔音字,詞基前後加, 集聚成名詞,原始派生等。 法事示賓施,為出處所屬, 依存藏八格,余連引詞等。 名形數略虛,同喻及實詞, 留末六省文,知彼等名相。 偈散交替性,打動莊嚴韻, 義明具決定,獲得語自在。 三、詞無礙解 如實知曉以天、龍、夜叉、人等各自眾生不同的語言使之了達義理。分別以這個贍部洲為例,由印度語、藏語、漢語、香巴拉語等不同語種所致,根本文字也有多有少等不同安立。印度的梵語,阿(ཨ)等十六個元音,從嘎(ཀ)到加(ཀྵ)之間的輔音有三十四,合計有五十個字母,被承許為組成所有名、詞的基礎或原本文字。藏語,從嘎(ཀ)到阿(ཨ)之間有三十個輔音字母,四個元音,這是根本文字。輔音字母之中,後加字十個,其中前加字五個,帶有薩(ས)、繞(ར)等上加字、下加字雅布達、繞布達等,相應加上元音的四種標誌,由此形成一切名詞。一般而言,許多零散的字母聚合形成表明柱子等意義本體的名稱,許多名稱聚集形成鑑別長柱子之類意義本體及差別的詞句,許多詞句聚合形成相應略廣圓滿指明所詮義之品及章節等種種量。能詮的這些語言,按梵語用法,由本質、結構、組合三者作為框架形成名言的法相。本質,有詞根與詞質,加在詞根後面的結構,有智札結構與普說結構,加在名詞後面的結構有判位詞(格)與得葐結構等種種,結構與具結構的文字連接中變化成薩(ས)、繞(ར)涅槃點、夏卡(ཤཥ)、那納(ནཎ)等種種格式。字形增加,從前面形成其他字形的種種組合,在《語言學論》中有共稱。藏語,雖然沒有詞根等這樣的名言,但是名詞的本質加上連接詞的結構能表示過去、未來等的前加字等,僅有字形、發音的稍稍改變。例如,過去式的摧毀(བཅོམ)、未來式的摧毀(གཞོམ་པ)、現在式的摧毀(འཇོམས)等。 所謂的連接詞,單獨不能指明意義,但如果與名詞相組合,就成了詞句之目,也可以理解格、連引詞、省文等一切。梵語,以一句、兩句、多句來分,有二十一種格,藏文的《聲明》中有三種,共說了二十四格。但藏語中,第一格僅僅宣說事物的本體,名詞相互之間通過連接的作用而獲得外無有其他;諸如伐樹,是第二示賓格;用木穿破,是第三施事格;為樹引水,是第四為格;樹中生果,是第五出處格;樹之分枝,是第六屬格;樹上有鳥,是第七依存格。此外,得(སྟ)等連引詞、阿木(འམ)等選擇詞、江(ཀང)等語氣修飾詞和省略詞,夠(གོ)等句終詞,表示分開、著重意義的虛詞訥(ནི),表示合併、分離、理由、時間、教言具有選擇意義的當(དང),總括詞剛(གང)、色(ས),疑問詞戒(ཅི),說明相似的猶如(ཇི་ལར)、像(བཞིན)等許多,還有主人詞,具有否定意義的無、未、不、非,指明其餘異名的彼(དྟ)等,另外,建立的有、是、別有否定的唯一,限定等,要知道以此為例有種種連詞。那些連接詞,分別觀待十種後加字的後面運用,通用一切要順應意義,按照《文法學》論典及註疏中所說善加運用,就是精通了能詮之詞。依靠前加字的功用,指明能作所作、三時的這一道理,與梵語的普說同品,此處運用也被視為必要的支分,比如,以前已經宣說、現今正宣說、未來將宣說,不需要運用許多「如」的助詞,以如「已說、正說、將說」輕易就能表達,實際上也可用作動詞、命令詞等。名詞中,例如,豹子(གཟིག)、眼見(གཟིགས),只是有無重加字「薩(ས)」的差別,特為觀待所詮使意義無誤的必要而運用是有義的。與此相同,大象被稱為具手、馬被稱為速行,是以前命名的,人們不會辯論「有手、速行,其餘含生也具備怎麼單單給這些取名?」按照先前的命名規則,智者誰也不會超出它來講說。如理髮音的講說,上加字繞與上加字薩等雖然表面似乎無有差別,但字體寫法差別懸殊。懂正字學的人一見就能決定意義。為此,強化達(ད)的運用中,有薩(ས)重後加字有很大的必要,所以沒有省略重加字薩(ས)等。如果按照跟隨真正文殊菩薩囤彌桑布扎的前輩語言學家們已善加抉擇的宗軌,則不會有任何錯誤。可見,文句優美、具足精通語言學宗風的法相、意義明了等有成為經論寶典之核心的功德,否則會成為與之相反的過失。因此,應當依照前代語言學家智者們的規則運用。 在某種場合沒有直接說格等連接詞,實際能理解含義使文句簡練就稱省文。省文有六類: 1.名形省略:略去名詞與形容詞之間的虛詞形成同位關係的省略法,比如,既是青蓮花也是藍色,略稱為青蓮花。 2.名數省文:略去名詞和數量詞中間虛詞的省略法,諸如,所計之道,為數有五,略稱五道。 3.略虛省文:略去多音節詞中間所有虛詞但留實詞的省略法,略虛部中說,札德等變形,有薩瓦等助詞,如各個觀察,簡稱妙觀察,利益一切,簡稱普利等。 4.同喻省文:略去比方和被比方事物間的如、同、相似等詞的省略法,如雲「面容如月」,簡稱月貌者,火界稱為東南。 5.實詞省文:第二格至第七格之間任意省略,都是實詞省文,從第二格到第七格之間實例依次,如入於城,簡稱入城;用根飲水,簡稱根飲;為鬼施食,簡稱施鬼;水中生長,簡稱水生;佛陀之子,簡稱佛子;安住於果,簡稱住果。 6.留末省文:眾多同類格等運用歸集最終運用一格,如頂禮佛法僧。以此為例,對於雖然不是連接詞但中間的不明顯的詞句省略,在講解意義時,需要這般結合詞句來理解,諸如此類均要了知。 此外,運用多數詞與少數詞之理:諸如后妃們、一村。又如「羅睺之頭、甲魚之身,瓶子之無常、無常之瓶子、虛空的自性、虛空性」等及「張著嘴睡覺、張嘴而睡」等,不觀待各自意義成立而以士夫欲說的原因進行種種表達,不同場合都有理解的方式,並無相違。例如說「拿樹來」不會誤解為去拿不同時間地點的一切樹,知道是拿當場有的樹。 這些名稱介紹給別人的方式:雖然名、義沒有本性的關聯,但依靠人特殊表示,心裡認定名義有關聯,也就是將意義混雜為其能詮的名稱,名稱的文字也順序不錯善加運用表達,從中能指明義理,相反則不能指明。以此為例的名稱也有兩種,一是諸如土、石等大多數無由可解隨意安立的原始詞,二是佛陀聖者等有義可解的派生詞。 再者,最初取某某名稱也分兩種,一是各自取上火、太陽、獅子之類的實詞,二是結合其他事物取假名。取名以相似作為理由,諸如對利智者取名梵志火,對能照亮者取名日夫,對有技能者取名獅子。以相屬作為理由,因取果名,如對令腳生病的當嘎藥,稱為足疾。果取因名,如識或有境,或者對利益莊稼的降雨,稱為降谷等。再有,聚合事物取其中之一名,如鼓聲或青稞苗,聲與苗芽的聚合中也有其他因,從因的部分取名。其中之一事物取聚合名,如布料的一方燒了,說布料燒了。見到房子的一方,說見到房子。應當以此為例來了知。由天尊、父母、親戚相關取名,也視為由相屬中取名。無白色相的狗取名海螺,是與相似相反。對火曜稱吉祥,與相屬相反,是譏誚詞,運用極相反的名稱,這些雖然沒有意義的相屬,但對欲說的反方面的一種名稱,是以譏諷的方式命名,因此只是相似、相屬引申出的命名方式。不僅如此,而且也有對解渴的飲料取名乾渴等情況。如此取的名稱有說詞、釋詞四種。「海生」的名稱,雖然用於旱生的花,但無有釋詞;對於海中生的花既有說詞也有釋詞;海里的植物與動物等雖有釋詞但無說詞,所以不叫它的名稱;陸地的石頭、成段圓木等既無釋詞也無說詞,因此不用。對黑狗以欲說取名海螺,但解釋時則相反,像這類,承許為顛倒成立的隨行詞。如是高興時發出「哈哈」,說「善哉善哉」;悲傷時發出「哎喲喲,痛呀痛啊」;驚奇時說「奇哉奇哉」,諸如此類。說兩遍與意義不違而用雙重詞,承許謂「隨從詞」。叮叮噹噹、嘈嘈嚷嚷等,對不能片面決定、混雜或不明顯運用重複詞等,有許多表達方式。任何意義,以世間中先前共稱的其種名稱或者隨同意義重新命名中表達的名稱有種種,當從《詞藻學》論典中了知。 以名句宣說意義的語體或自性,有偈頌、散文、二者交替三種任意一種。以打動人的殊勝功德嚴飾,稱為詞句莊嚴,按照《文法學》善巧運用。偈頌要有聲律,語言要做到能詮文字緩峻等適中,無有黑垢斑斑,意義明了,表達方式也是通過自性修飾或譬喻修飾或形象化修飾、雙關修飾、誇飾及浪漫修飾等途徑使心裡能產生嫵媚等超凡神韻的優美語言,具有詩學的風格。通過這樣的完美語言,對所說的意義進行講辯著,也都要斷除無必要,必定引發必要,詳細也無重複過失,攝略也無不齊全,廣略適度而無礙講解。以正理的途徑抉擇,極其確定,詞句周密而表達,並以精通表達方式而能使人輕易了悟意義,由此等無垢語句而精通正確教義的必要、攝義、句義承接斷除疑慮,一詞也涉及多種意義,詞句的段落,善加分析雙關詞,依靠能詮詞句而無誤抉擇所詮義,就是詞無礙解。 觀察二諦量,分說作用理, 觀待與法性,證成四種理。 根意及自證,瑜伽四現量。 宗法同異遍,三相若齊全, 真因余似因,因明八句義, 現量及比量,相似能自悟, 建立與遮破,相似令他解。 果自性不得,三因內類別。 於何所諍事,具有語莊嚴, 善說立與破,研討開顯義。 依理如理解,從中生四依, 善辨佛經密,了義不了義。 不悟邪悟疑,黑暗予除已, 增上智慧光,解八辯才藏。 念慧證總持,辯法菩提心, 具八成就士,任運成二利。 為通佛法藏,謹撰此總目, 此善願眾生,獲得深廣慧。 四、辯無礙解 上述的法、義、詞三種無礙解獲得自在的次第相應得到對佛典的意義講、辯、著無畏的辯才,具備攝受有緣者、制服邪說的威力。也就是說,菩薩們獲得了對一一句義經劫海中解說也不窮盡的辯才。此處,解說對佛典的教義獲得不隨他轉的無垢妙慧殊勝辯才的方便正理:一切佛法的意義歸納起來,無不包括在世間世俗諦與勝義諦兩者中,因此要通過分析二諦的二量如理生起定解。怎樣呢?作用理、觀待理、法爾理、證成理這四種道理按照經中所說來了知。 作用理:輪涅的一切法均是以緣起的方式產生、顯現,而不觀待因緣如空中蓮花般在有實法中不可能存在。為此,種子、水、溫度等因聚合齊全起到產生苗芽的作用。總之,凡是某因起到生某果的作用,都稱為作用理。 觀待理:苗芽等凡是成為果的一切法,必定觀待自己的因,即是觀待理。 某因起到產生某果的作用以及彼果觀待彼因,相互堪為因果,即是處,諸如,善業產生樂果、不善業產生苦果,或者稻子的種子產生稻子的苗芽等。與之相反不會產生,善業產生痛苦、不善產生快樂,青稞的種子產生稻子的苗芽,不是處。憑藉這前兩種道理,了知一切法是處還是非處而進行破立、行止。工巧明等一切明處、世間出世間一切宗派也是以這兩種方式作為分析的根本。因此,對於知處與非處越來越通曉,他的智慧、宗派也會越來越清淨善妙。 法爾理:名言中,諸法以各自體性存在,地堅硬、水潮濕,虛空無礙等。諸如瓶子之類的一法,也有是無常、是無情法等許多建立及從不是心識、不是常有等遣除或遮破角度安立的許多法,但歸集起來,成為現量對境的自相實有,諸如瓶子,從遣余的角度假立的所作、無常等不同反體的種種安立,是有分別意進行操作的,所以包括在實有、假有兩種中。其中,依靠所作自相與共相、總與別、相違與相屬、法相與名相等符合名言義的種種安立,會對一切意義不愚昧。 這般安立因、果、體,是分析名言時的三種道理。勝義中,如果以金剛屑因進行分析,則某因生某果不可得;如果以破有無生因加以分析,則果觀待因而生也不存在;如果以離一多因等理證加以分析,則堅硬等體性均不成立。安住於因無相、果無願、體空性三解脫門的自性中,即是勝義的法爾。作用理與觀待理也包括在名言有實法的法爾中,諸如火熱性、火能燃燒、火觀待木柴是法爾。為此,所有正理歸根到底就是法爾理,無所尋覓其他理由。有實法的法爾,諸如火的熱性之類誰也無法否認。 如果攝集前三種道理的意義,則名言中諸法的因、果、體如實安住的意義就是名言的實相或法爾,因、果、體無有自性,即是勝義的實相或法爾。總之,從二諦為所抉擇義的角度宣說了前三種道理。諸法的自性如是安住合情合理,故稱為理,或者與之相應而衡量,也叫作理。 證成理:如實無誤衡量所量的二諦義,是以勢事理成立,由此把它稱為證成理,因為能立具有真實的合理性之故。其合理性通過什麼來證明呢?通過如實顯現的名言義、如實安住的勝義這兩者的現量及對隱蔽分能推測的因明顯無欺的比量這兩種途徑。具體而言,成為現量的世俗本體,如以無患眼識現量見到青蓮花;勝義的本體現量可得,如聖者的入定智慧。名言義比量:諸如,由煙推知火、由所作推知無常;勝義比量:諸如,由離一多因等推知空性。 現量有幾種呢? 有四種: 1.根現量:依靠增上緣有色根而生起無分別無錯亂的識,是根現量,即無錯亂的眼識等五根識,由錯亂的因所染污的根前一月現為二月等,是相似現量,不是正量。 2.意現量:依靠增上緣意根生起的無分別無錯亂的識,是意現量,隨錯亂根的無分別意與夢境之類不是正量。 3.瑜伽現量:依靠增上緣止觀瑜伽生起的無分別無錯亂的識,是瑜伽現量,修行不淨觀的鎖骨明相之類不是無錯亂,因此不承許是正量。憑藉瑜伽現量了知世俗的有實法有遮蔽、阻隔等的意義,許為有相瑜伽現量,見到無我之類許為無相瑜伽現量。 4.自證現量:一切心心所自身明了的本體無分別不錯亂而自證,即是自證現量,生起錯亂或無錯亂的任何識,也是它自身就能自明領受,這一點也是無錯亂無分別。 這四種現量的對境、地點、時間、行相互不混雜顯現自相的緣故,是名義相混雜緣取的無分別。一般來說,如果無有這些世間的現量,那麼因為一切推理都是以無錯亂識緣取為根本,結果這一切都成了無有。由因生、滅等顯現的一切安立也成為無有,所以也就無法了知這一切顯現自性空性,如云:「不依名言諦,不悟第一義。」分別而言,如果沒有根現量,則不見色等意義;如果沒有意現量,則認知內外的一切共同對境的明知不存在;如果沒有瑜伽現量,則證悟超越普通行境之義的識不可能存在,因此安立了這三者。這一切是心識現量領受各自的對境,一切領受歸根到底就是自證,現量領受的意義無需其他能立,自心不錯亂自明領受,斷絕懷疑,因此自證是一切正量的歸宿。比量最終歸根於現量,現量最終以自證確定,歸於無錯亂心識領受,而無需尋找其餘能立,如感受快樂。 比量,能推知的心識,是有分別意而非其他。 所謂的分別是怎樣的呢?某某對境的事物行相籠統浮現在意識前,與其名稱混合執著,比如分別或用意表達「柱子、瓶子」,就稱為有分別意。不知名稱的幼稚小孩與馬等旁生心裡也能大概浮現飲食等的意義,雖然沒有與其名稱混合,但通過可混合的義共相的分別對事物進行取捨,比如說,儘管沒有直接見到水,但當聽到嘩嘩流淌的水聲時,為乾渴所逼迫的旁生也會在心裡浮現水的行相而發出渴求它的形態聲,知道去追逐遠處的水,那副情景可想而知。依靠這一有分別意,以地點、時間、行相混合的方式取受事物的共相,進行種種破立的名言來成辦一切名言事,否則,無法表示出任何比量與學處,因為現量中,只是顯現自時自境的部分與剎那的零散自相互不混雜而存在,它不可與名稱混合,僅此並無運用名言的意義。依靠這種分別對現今見到的對境結合名稱、種類等執著,稱為世俗分別或有依表示分別。不僅只是這一點,而以回憶的方式分別過去、以嚮往的方式分別未來,作為比量所依執因的分別,由那種因中比量有因,通過分別也能衡量沒有現前的隱蔽事物。如果不存在有分別的比量,則如同剛剛出生的嬰兒不知道害怕火等事物一樣,將不會進行任何取捨行止。有分別意,有將繩子分別為繩子、陽焰分別為陽焰之類無錯亂的分別意與將繩子分別為蛇、陽焰誤認為水一類錯亂的分別意兩種,依靠無錯亂的分別能無誤辨別三時的一切所知名言。 若問:有分別識,如何比量隱蔽的他法呢? 依於某法推出他法的功用,稱為因。那個因在所立宗法上成立,就是所謂的第一相宗法。如果對於某個所諍事,那個因不成立,則分析遍就無有意義,如在瓶子上,觀察有沒有所作因,因成立以後,再分析因與所立法二者相屬,所立隨因而存在,即是所謂第二相同品遍,比如,若是所作,遍是無常以正量決定,因此無常隨行於因所作。再者,如果所立法相反或不存在,則彼因也相反,不可能存在,比如,若非無常,則不會有所作,即是第三相異品遍。後兩相,從量的角度說為同品遍與異品遍。以比喻說明它們,在所有同品中存在,所有異品中不存在。三相齊全就是能證成所立的真因。三相不齊全,即是相似因,但因不成等之理內部的分類有許多。 若問:真因有多少事相的分類? 有果因、自性因與不可得因三種。依於彼生相屬由果推出因,為果因;由同體相屬中,以彼因證成他法,為自性因。這兩種是建立因。以可見不可得或相違可得遮破他法,這兩種實際都是遮破所破的本體,因此稱為不可得因。 一、五類果因 (一)親因證成因果:例如,有煙的山上(有法),有火(立宗),有煙之故(因)。 (二)先因證成因果:例如,空中的裊裊青煙(有法),是以自因火為前提(立宗),是煙之故(因)。 (三)總因證成果因:例如,近取蘊(有法),帶有自因(立宗),是暫時有實法之故(因)。 (四)別因證成果因:例如,顯現藍色的根識(有法),帶有自己的所緣緣(立宗),是根識之故(因)。 (五)因法推知果因:例如,口中的糖塊(有法),有色(立宗),有味之故(因)。實際由現在的糖估量以前與現在的味色二者聚合為一而推出由前因產生。 應當了知,果證成因的方式有許多,由類別分出如水不動中以所依能依等果推測因的一切同類都集於果因中。 二、自性因 二類自性因: (一)觀待差別自性論式:例如,聲音(有法),是無常(立宗),所作性或已生故(因)。 (二)淨盡差別自性論式:例如,聲音(有法),是無常(立宗),是有實法之故(因)。 以詮說方式前一種論式是說他法之果,所以觀待他,後一種論式以自主的方式僅說本體,因此安立謂不觀待清淨,實際沒有意義的差別。 三、不可得因 分為不現不可得與可現不可得兩種。 (一)不現不可得:例如,前面的這個地方(有法),看不見食肉鬼的補特伽羅不能確定食肉鬼到底存不存在(立宗),因為其不現不可得之故(因)。 此處以不可得而建立無有,有不可現與可現兩種。不可現,以地點、時間相隔的事物雖然存在,但不見隱蔽事的人不能見到,諸如食肉鬼與中有身,雖然存在於此方,但不顯現的緣故說為不可得,因為不現不可得,所以講明沒有切實分析的心識可進行決定有、決定無,如果可現,就可以不可得來否定(即決定無),這是分析差別的意義。此因論式只是遮破定有或定無的名言。聲稱此因論式是成隱蔽者的相續中不存在能得食肉鬼之量的緣故安立與不現不可得之義不相應。因為不現不可得,補特伽羅不能估量補特伽羅,總之,實際宣說了對不能估量的事物不應增損。 (二)可現不可得:分為所緣可現不可得與相違可得兩種。 1.四類所緣可現不可得 (1)自性不可得:例如,這個房間(有法),無有瓶子(立宗),可現而以量不可得之故(因)。 (2)因不可得:例如,夜晚的海面(有法),無有煙(立宗),無火之故(因)。 (3)能遍不可得:例如,那邊的石寨(有法),無有沉香樹(立宗),無樹之故(因)。 (4)親果不可得:例如,無煙的院落內(有法),無有煙的親因親因:此處藏文中是親果,但應該是親因。(立宗),無煙之故(因)。 2.相違可得 可分為依於不並存相違與依於互絕相違的兩種相違可得論式。 (1)依於不並存相違的 十二種相違可得論式 其一,自性相違自性可得之所破因:例如,那邊(有法),無有冷觸(立宗),以火蔓延之故(因)。 其二,因相違自性可得之論式:例如,那邊(有法),無有冷觸之親因——功能無阻(立宗),以火蔓延之故(因)。 其三,果相違自性可得:例如,那邊(有法),無有寒冷的後果——汗毛直豎(立宗),無有檀香火之故(因)。 其四,所遍相違自性可得:例如,那邊(有法),無有霜觸(立宗),以火蔓延之故(因)。 其五,自性相違果可得:例如,那邊(有法),無有冷觸(立宗),濃煙噴起四處瀰漫之故(因)。 其六,因相違果可得:那邊(有法),無有冷觸之親因——功能無阻(立宗),濃煙噴起四處瀰漫之故(因)。 其七,果相違果可得:那邊(有法),無有寒冷的後果——汗毛直豎(立宗),濃煙噴起四處瀰漫之故(因)。 其八,能遍相違果可得:那邊(有法),無有霜觸(立宗),濃煙噴起四處瀰漫之故(因)。 其九,自性相違所遍可得:那邊(有法),無有冷觸(立宗),檀香火蔓延之故(因)。 其十,因相違所遍可得:那邊(有法),無有冷觸之親因——功能無阻(立宗),檀香火蔓延之故(因)。 其十一,果相違所遍可得:那邊(有法),無有寒冷的後果——汗毛直豎(立宗),檀香火蔓延之故(因)。 其十二,能遍相違所遍可得:那邊(有法),無有霜觸(立宗),檀香火蔓延之故(因)。 再者,藏地的智者,加上以火的直接因無礙能力壓制立為因,如前破四者,即承許對立可得十六論式。其他智者則強調說,產生直接果不依於非為火的直接因的剎那,為此因不能害。儘管如此,但一般來說,具強有力火的直接因存在而無有冷觸的直接因,所以其餘三者也就不存在,因此這種論式無有意義的相違,但按照前者承許十二論式適合運用,為此這裡就如是認定。 (2)依於互絕相違 直接互絕相違,雖然不可以安立為因與所立,因為應是同一意思,但在運用間接相違的所遍中遮破能遍的違品,例如,聲音,是無常,所作性故或者勤作所發故。也稱為以量有害相違,雖然從否定對立的角度可堪為不可得的名言,但以遮破否定常有而建立肯定無常的角度考慮,則所有不可得因均可包括在自性因論式中。 此外,心識相違等也可依此詮表而包含在其中,沒有作為直接因論式的差別,因為諸如無阻礙能力之類的直接因一般人難以確定。 因聚合數目齊全的推理也歸集在自性中,諸如此類,三因種類的其他論式也攝於這三種中,如離一多因是真實能遍不可得等。 自己通過真因的途徑如理通達某某意義,即是自利比量,依靠它而在其他行人面前也隨理證成某某意義,並駁斥不符合事實之說,稱他利比量。 破斥對方的觀點時,所諍事宗法,以量沒有證成或沒有遮破,認定為衡量基,如火的熱性之類,辯論雙方前均以量已成立,諸如火的冷性以量已遮破,不必再建立,而以如執著聲常與無常不同而定為衡量基,運用能立的因。在建立的過程中,需要三相齊全的自續因論式,因周遍需要以量成立,而僅以承許不能成立。破斥中,自續論式與應成論式兼而有之。為破斥承許聲音常有的外宗,運用「聲無常,所作故」的自續因,列舉出反方承許「聲有法,應成非所作,常有故」而破斥其不承許。為此,由因、周遍、量或承許證成中成了責難的種種分類。 任何人要以研討的方式與他方辯論,應當如理通達自他教義所說的句義、問答、分攝等處,以伶牙俐齒,穩固的不畏辯才,做到詞句周密、表達清晰、斷除惡語等不必要之處,具有引發必要談吐的莊嚴,在了知有義非義、能如理分辨勝負的評判或證人國王、上師或眾會之處,言講的根本,具足現量、比量及三觀察清淨的正教量三量的推理及比喻,圓滿巧妙運用,周密表達,完全證成立宗義之說帶給對方聽聞。但是世尊所說「見到十二義理的菩薩,精勤於善品不可與他者爭論」的意思是指,以了知正法深義及想了知的意樂而說,能如實分辨意義的智者罕見,斷除以貪執惡方的過失使心煩意亂及輕視諂誑惡語等過失,一心不亂,護他心,護等持、無勝負心之說罕見。如果出現勝負,則無染污,如果出現染污,則觸及安樂,以不住修善法,不修善法而心入定,入定也解脫罕見。大多數辯論只是貪嗔的過失,而如實辨別真義者鮮少。無有那些過患而對如來教義通過正理的途徑如理分析的研討與辯論,則滅除非法,增上法理。 上述的四理中後面的證成理,從所依的角度有現量、比量,從所立的角度有觀察顯現世俗與觀察空性勝義二種理,或者加上觀察二諦無別究竟理,也可分為三種。從建立的方式而分,是、有的建立與無、非的遮破即破立四支,或者暫時破立與究竟超離破立之離戲各別自證。 如此對二諦的實相,依靠二量或四理如理分析生起必定遠離不悟、邪悟、懷疑之垢的正智時,間接會獲得四依。 四依 1.依法不依人:不管人如何,不將他作為清淨解脫,而他所說的法如果是善妙具義,那就可受持,如果不是善妙具義,則不可受持,為此不依人當依法。 2.依義不依句:法也有能詮句與所詮義。能詮句如同以手指指月,只是為了能理解意義才運用的,如果以欲說的安立詞句理解了當時的意義,那麼詞句的必要僅此而已,不要還一味貪執詞句,如果策勵於詞句的戲論,則將漫無邊際增長,會延緩輕易證悟意義,所以不依句當依義。 3.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佛典所說的意義也有以必要所說暫時的不了義與非僅引導之義的了義兩種。了知所化界性、根機、意樂而宣說調伏所化之方便的法門有上下諸多次第,必須以理善加抉擇教義來受持。 比如,以必要別有用意而說的 四種意趣 : (1)平等意趣,佛陀說「我於彼時成為普見佛」。 (2)別義意趣,說「諸法無本性」及「無色無受」等,並不是在名言中而是指勝義。 (3)別時意趣,說「僅持某佛號即往生彼國」,密意是指,雖然此世死後並不一定立即往生,但終有一時必定往生。 (4)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諸如,對執著僅僅布施即可的意樂者,說布施低劣而讚嘆戒律。實際上戒律也超勝布施。 必要,具有各自的利益。 再者,所謂秘密,基本上都不是依文解義,而以委婉轉變其他的 四種秘密 : (1)令入秘密:為了使聲聞依次入教,而說「人我不存在而色等法存在」,密意是指在世俗中存在。 (2)相秘密:諸如,念及三相或念及勝義而說「無本性及本來涅槃」。 (3)對治秘密:為了遣除所化相續的所斷而說,如為遣除將佛陀執為勝劣而輕視,如上所說「我成為普見佛」。為了對治認為得法容易,而說「承侍恆河沙數佛陀方能於大乘法生心」,密意是指得以證悟。為了利益認為我不能修道的懈怠者,而說「如果發願往生極樂世界,則可往生彼國」,如前是別時意趣。對於執著僅少許善根便可者,貶低那一善根而讚嘆其餘善根,如前補特伽羅意樂意趣,這四種是從密意的角度宣說。雖然不是別有用意,但唯一觀待或念及行人的意樂而對種姓、容色、財富等我慢者,讚嘆其他剎土與其他行者,令他們對自己作低下想。對治貪愛有漏對境,讚嘆出世間的勝財。對加害殊勝對境等造罪業因後悔而過度憂惱者,說「若加害佛菩薩,則結安樂緣」,密意是指懺悔或罪業窮盡後有朝一日會安樂。對想從大乘中退出的不定菩薩說「只有一乘」,其密意是並非無有暫時獲得三乘各果,但終歸是一乘。如此宣說勝乘法將斷除一切違緣之過。結合銘記詞句或作意其義,如《二偈陀羅尼》中所說,如果僅受持宣說八對治的二偈,則有智慧的眾生依其殊勝性將獲得十種功德。何為十種功德?圓滿增長種姓界、死時獲得極喜之殊勝,這兩種是現世中所生的功德,後世中生八種功德:如願受生身體圓滿、生生世世回憶宿命的意樂圓滿、本師圓滿——值遇佛陀,這是道的三所依;道圓滿——於佛前聽聞殊勝法並對勝乘有信解、具足決定其義的智慧、於清淨地獲得無量等持門、獲得無量陀羅尼門、迅速獲得究竟大菩提。受持兩頌正法的功德尚且如此廣大,更何況其他?應當生起受持所有正法善解其密意的智慧。 (4)轉變秘密:為了遣除有些外道認為佛經容易通達而執為低劣等,轉變成其他表示而秘密宣說,當知言外之意。如云:「無實知實質,以惑極染污,去除而善住,得微妙菩提。」講解此密意:梵語「賽」,涉及實質與散亂二者,了知定學無散亂是實質之後精勤,戒學,如果去除以難行的煩惱執著染污及淨樂我常,善住于慧學中,則以彼因將獲得微妙菩提。如是「父母是所殺」,密意是斷除愛與無明等,類似的一切都叫轉變秘密。 以此宣說意趣、秘密的道理為例,應當了知佛經的教義,有用意、有必要、有直接妨害,是不了義,與之相反究竟觀察理成立的為了義。此外,唯就調化所化的必要所說,諸如佛說「我背痛」等,與說十業相續類似的一切並非依文解義,雖然佛陀根本沒有任何業與痛苦過失,但有為調化所化而示現的必要,當依照《秘密不可思議經》中所說來了知。另外,了知上下乘教義的差別後當趨入究竟義。為此,不依不了義當依了義。 4.依智不依識:了義也有執著義共相分別的行境與自相無詮各別自證無分別智慧行境兩種。其中,只要住於破立、有無等邊的所緣中,就不超越心識之對境,明了現前無有破立、舍置法性中寂滅二取戲論的意義時,就得到智慧殊勝光明,抵至法的堂奧,因此不依心識當依智慧。 如果具備以上所說的四依,就如同乳中取酥油、酥油中取醍醐一般,領悟如來經典究竟密意而自在擁有等同虛空般的自然本智光明,解開八大辯才寶藏。何為八大辯才寶藏?《方廣莊嚴經》中云:「不忘故為正念藏;以智慧辨別故為智慧藏;領悟一切經藏之義故為通達藏;受持一切聽聞故為總持藏;善妙講解能滿足一切有情故為辯才藏;護持妙法故為正法藏;三寶種姓不間斷故為菩提心藏;於無生法獲得堪忍故為修行藏。將得此八大寶藏。」獲得具足八寶藏的辯才無礙解之士,受持佛法並對眾生開示取捨,究竟成就無上佛果,詳細內容當從《解義慧見》中通達。 四無礙解品終 以這般善加抉擇解說所要通達的十處、四法印、四無礙解而圓滿論體,這是所有佛經無垢註疏,善緣之士的殊勝津梁,因此恭敬策勵精進受持將獲得暫時究竟的無盡功德。 為何此論名為智者入門呢?獲得聞思修所生之正法光明智慧、具足如法而行三學功德之敦肅、具足弘法利生之善妙事業的所有智者風範,歸納而言,具備講修事業自性的三輪,最初趨入這種風範的無誤正門,就是聞思,故而得名。簡明扼要地宣說佛經及注釋的所有深廣要義的殊勝論典,以智慧通達後結合善妙證悟一切所知之藏大乘對法藏,那麼就能以無礙講、辯、著開顯佛法,依靠它成辦一切眾生利樂之廣大利益,自在擁有功德無量的財富。 四無礙解之寶藏,若依此理無勤中, 於深廣法之光明,無邊享受心歡喜。 不為求圖名利染,為信佛法為利他, 為持正法為尊喜,願謹撰此利法生。 持此文殊入其心,得總持辯勝智慧, 以此善願無餘眾,成就遍智尊果位。 我證無上菩提前,願於生生世世中, 具深廣慧佛攝受,受持大乘微妙法。 願結緣我此法者,皆得身心如金剛, 克勝一切魔違緣,自成二利普吉祥! 此論,以前就想撰著,從寫主題框架起,一直耽擱了一周年多。後因病等他緣而說「擔心不能完成」,與自己共住的西繞哦色聽到此話而以善心懇請,雖然疾病折磨難以忍受,但因慈憫他而發起精進,於嘎多吉祥法林寺,鐵牛年角宿月(藏曆三月)完成所知十處。後來到了熱單,具智慧的革榮活佛承諾印刷,勸請造完剩餘部分。 以此等因緣,於講修佛教大學熱單大圓滿鄔金禪定法林寺禪房,以不空羂索攝集廣大弘法利生事業的竹青第五世仁波切居住精舍吉祥日光照射之室內,大成就者大智者之王殊勝上師結合四種原因賜名共稱麥彭嘉揚南嘉嘉措,於水虎新年展現諸如天時地利吉祥妙相之際圓滿完稿。願以此使如來教如意寶廣弘諸時方。 願增吉祥! 2014年6月11日 於喇榮聖地譯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