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台必告錄 · ·試院諭諸生(六條)

丁曰健 《治台必告錄》
一要保身:讀書上進,將來為國家出力,須要精神。若謂年力方強,任意遊蕩,習為佻達,即學問優良,場中精神不到,必犯規被黜。 一要敦行:家道素殷者,切勿內聽婦言、外交損友,以致兄弟不和,貽父母憂。貧苦者須守分安命,果能孝友無虧,天必不負也。顯親揚名,先固根本:故曰「君子務本。」 一要積德:恃有護符,扛幫詞訟、挾制官長、結交胥役,甚至與棍徒為密友,不但剝喪功名,久且身家不保。天上主司有眼,單看心田,借文章為去取。 一要養氣:幸為四民之首,遇事逞忿,愚民相效,而爭鬥之風日甚。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能令一鄉之人,皆薰其德而化為善良,排難解紛,保全多少身家性命。此莫大陰隲,天必報之。 一要篤志:實力用功,非徒求名;正心養心,終日對聖賢書,則邪僻之心自少,且無暇干預外事,而品行自端。須先窮經為根柢之學,或專治一經,務熟不務多,兼看註疏及先儒說經精義,則作文可以貫通,而二場工夫亦並及之矣。暇時兼觀史書,不但為策問之學,並可增長識力;不是讀幾篇時文、鈔幾本類典,便詡通才也。 一要專心:或理家務,或教生徒,不能不分心兼顧。須自定課程:或十日內,某日讀經、某日課文;或一日內,某時作詩、某時寫字。當此日此時,萬事撇開,盡此一刻精力,自有長進。試帖須平日講究,場中因詩有疵黜落,可惜。且得甲科後,尤必工詩、善書。 台郡雖處海外,何地無才?今下車考試,頗有大可造就者。近年仰蒙聖恩漸被,添額中名數;爾諸生應如何奮勉報國!士習日淳,自文風日上。久之,必大有人出;處為醇儒,出為名臣。本學政有厚望焉!不欲爾曹博一領青衿為地方之蠹,貽門牆之辱也。勉之慎之(諸生言語未能盡通,手書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