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史 · 略論中國史研究
一 一部二十四史從那裡讀起
「一部二十四史,從那裡讀起?」這是中國歷史研究者發出來的一聲浩嘆。這種浩嘆,正是表現中國歷史研究者,對於龐大的中國歷史資料,沒有方法來處理了。
誠然,中國留下來的歷史典籍,的確是非常豐富,一部二十四史還不過是九牛之一毛。所謂二十四史,只是歷代增湊起來的一部官史,(唐只有三史,宋增至十七史,明增至二十一史,清增至二十四史)此外在史部之中還有汗牛充棟的私人著作,並未收入。若廣義的說,則六經皆史,諸子皆史,乃至歷代以來私人的文集,詩集,畫集,政府的文告,官吏的奏議,地方的志書等,無一非史。再廣義些說,一切歷史的遺留,現存者與再發現者,亦無一非史。因而中國的歷史資料,真可以說浩如煙海。當作「歷史」,這些典籍,的確是太多;但當作「歷史資料」,則這些典籍,我們還覺太少,因此,問題還是不在於歷史典籍太多,而是在於沒有很好的研究方法。懂得了研究的方法,則一切的歷史資料,都變成了工程師手中的磚瓦,不懂得歷史方法,則結果便會被材料包圍而不得脫身。
所謂歷史方法,就是從千頭萬緒的歷史事實中,找出那一種貫通於他們之中的原理原則,使一切歷史的事實,都在這種原理原則之前,得到正確的說明。這種原理原則不是用人類主觀的思維,可以想得出來的,而是從無數具體的歷史事實中抽象出來的。因此要找出歷史發展的原理原則,還是要記得「歷史事實」。多記「歷史事實」,是研究「歷史方法」之基本前提。研究歷史的方法就是從歷史事實中發見歷史發展的原理原則;再用這種原理原則去說明歷史的事實。換言之,即從這千頭萬緒的歷史事實中,找出他們的相互關聯,找出他們的運動法則,找出他們發展的傾向。這樣,任何交錯複雜的歷史事實,在我們面前,便再不是混亂一團,而是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上所表現出來的應有的現象。這樣,我們也就不僅可以知道歷史上的任何事實,「怎麼樣」發生髮展,而且也可以知道他「為甚麼」要發生和發展。
中國過去的歷史家,也有他們的歷史方法。如他們或以事系年而創為「編年史」,或以事系人,而創為「紀傳史」,或即事名篇而創為「紀事本末」。但是編年史,則一事前後隔越,紀傳史,則一事彼此錯陳,紀事本末體對於歷史事實雖類聚而條分,原始而要終,但是他並沒有對於事與事之間給以聯繫之總結果,只是一些孤立的事實。因之中國過去的歷史方法,可以說只是一種簡單的邏輯。用這種簡單的邏輯整理中國史,當然是不夠的。
近來實驗主義堰倡為點點滴滴研究中國史之議,實際上,這是乾嘉學派的舊方法,並不是實驗主義的新方法。所謂點點滴滴,不過是對於史料之疏通辨證,訓釋輯補而已,但對於這樣的工作,清代的歷史家,已經留下極大的成績。我們不是說,這種瑣碎的研究工作,對於研究中國史,不是必要的,反之,我們覺得這正是研究歷史的一個前提工作。但是如果沒有正確的方法,就是點點滴滴的歷史研究,也是不能得到正確的結論的。
在另一方面,新的歷史學,直到現在,還是一種外來的科學,他依然是當作一種製成品,原封原樣地輸入中國。因此,在過去若干年間,這種外來的歷史學,一到中國,便成了若干教義的集成。近來,已有不少的歷史家在運用新的研究方法,來研究中國史,但一旦接觸中國具體歷史事實的時候,便不能正確地運用方法論了。因此,我以為新的歷史家,在現在的任務,不是高談方法論,而是應該帶著他們已經知道了的方法,走進中國歷史資料的寶庫,去用歷史資料來考驗方法論。
在下面,我提出幾點關於中國史研究的意見,也許這幾點意見,可以幫助讀者對於中國史的研究。
二 看看大漢族以外的中國
中國的歷史家,過去以至現在,都是以大漢族主義為中心,處理中國的歷史,因此,過去以至現在的中國史著述都不是中國史,而是大漢族史。
但是大漢族史不是中國史,而只是中國史的一個主要的構成部分;真正的中國史,是大漢族及其以外之中國境內其他諸種族的歷史活動之總和。因此,研究中國史,首先應該拋棄那種以大漢族主義為中心之狹義的種族主義的立場,把自己超然於種族主義之外,用極客觀的眼光,把大漢族及其以外之中國境內的諸種族,都當作中國史構成的歷史單位,從這些歷史單位之各自的歷史活動與其相互的歷史交流中,看出中國史之全面的運動與全面的發展。
考古學的發現和無數古典的傳說指示吾人,活動於中國這塊地盤上之最初的人類是兩個系統的人種:其一為「蒙古高原系」人種,其一為「南太平洋系」人種。這兩系人種,在中國史前時代,還是處於匹敵的地位。他們具有同一水準的文化創造,而且他們之間有著不斷的文化的和血統的交流。此外,在同一時代,這兩系人種,又各自分裂為許多氏族,分布於不同的地域以及不同的自然環境之中,平行地展開他們各自的歷史活動。在後來的歷史發展中,他們或由分裂而再進於統一,或由統一而再進於分裂。因此,如果要了解中國史前社會的全部內容,就不能從某一人種的歷史活動得到說明,而是要從這兩系人種之文化的和血統的融混及其各自的分裂與統一中,才能得到說明。
在太古時代,中國並無所謂支配種族或落後種族。今日之成為支配種族或為落後種族,乃是後來歷史發展的結果。漢族的形成,是殷周以來「蒙古高原系」人種中的一部分融混的結果。直到漢代,這個混成的種族才以漢族之名出現為中國歷史上之支配種族。自從漢族在中國這塊歷史地盤上成為支配種族以後,於是不僅「南太平洋系」人種被稱為南蠻或西南夷,即散在中原以外之「蒙古高原系」的諸種族,也被稱為西羌北狄與東夷了。
因此,在中國史上,我們一方面可以看到在秦漢隋唐以至明代之歷史的發展中,漢族不斷地向中原以外的地域展開,因而使其他諸種族一步步的退出了中原歷史的領域。在另一方面,我們又可以看到漢族以外之其他諸種族也不斷地企圖或竟然侵入中原文化區域,如周之嚴允,秦漢之匈奴,晉之五胡,南北朝之鮮卑,隋之吐谷渾,唐之吐蕃、南詔,宋之契丹、女真與韃靼,明之瓦剌、阿魯台與女真,這些種族或成為漢族可怕之鄰人,或竟壓服漢族成為中國史上一時之支配種族。中國史就在漢族的伸張與其他諸種族的侵襲而表現出他的展開與萎縮之曲線。
在這種種族間之拉鋸式的錯綜伸縮的歷史過程中,由於戰爭、交換與和平的移民,必然要不斷地發生各種族間之血統的與文化的交流。由於這樣的交流而引起之彼此間的變化,才是中國歷史之全面的運動。因此我們研究中國史,應該儘可能的去搜集漢族以外之中國境內的其他諸種族的史料,從這些史料中去發見他們自己的歷史之發展,以及在他們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之彼此間的相互關係與相互影響,這樣,我們便可以發見中國史並不是一個漢族所演的獨角戲,而是許多種族為了發展其自己而表現出來之歷史的活劇。
三 再看看中國以外的世界
中國的歷史家,過去以至現在,都把中國史當作一種遺世而獨立的歷史。換言之,即把中國史從其與世界史之關聯中,截然地割分出來,使之成為一個與世絕緣的獨立的歷史單位。
但是我以為當作一個獨立的歷史單位,中國史固然有其自己之獨特的運動和發展;當作世界史中的有機之一環,則中國史與世界史之間,又決不能劃出一條絕對的界線。在現實的歷史發展中,地理的疆域,決不能範圍歷史的衝決;因而中國史的變動,往往影響世界史的發展。反之,世界史發展之總的傾向,也必然制約著中國史的發展,中國史之於世界史,正猶細胞之於人體,他是一個個體,但他決不能離開人體而自由的發展其生命。所以我們研究中國歷史,必須要顧到他與世界史之間的關聯。
舉例來說,在西漢初,匈奴南侵,與原住今甘肅山谷間之月氏發生衝突,這是中國史上的一個事變;但月氏卻被迫而西徙,渡流沙,逾蔥嶺而「西君大夏」,因而從媯河流域(即今之阿姆河)驅逐了希臘人的勢力,使「塞王」不得不南徙罽賓(今克什米爾一帶)。希臘人南徙罽賓之後,月氏人又躡希臘人之後,奪取罽賓,成為中亞的共主。這樣中國史上的一個事變,但因此而使西羌之一支西徙中亞。同樣的史實,由於兩漢之北擊匈奴,匈奴之一支(即北匈奴)遂開始西徙的行程。當中國漠北無王庭的時候,而在歐洲之多瑙河萊茵河及波河流域卻布滿了匈奴的族類。當時的匈奴,成為歐洲東北諸種族之嚴重的威脅,因而加速了日耳曼人的南徙,從而促成了西羅馬帝國的滅亡。這樣中國史上的一個事變又影響到日耳曼人及羅馬帝國的歷史。
又如阿育王之宣揚佛教,這是印度史上的一個事件,但因此而使佛教文化東播中國,成為南北朝以至隋唐時代中國之支配的精神。到宋代,佛教中的一個宗派(禪宗)並且與儒家哲學結合,而產生了中國的「理學」。這種理學,自宋以迄於明末清初,又成為中國人民之支配的精神。這樣印度史上的一個事件,又影響到中國文化思想的內容之變革。
以上,不過略舉數例,但由此亦可看出中國史與世界史的關係,真是牽一髮而全身俱痛。大概說來,中國史與世界史的關係,早在史前時代,恐怕就已經存在,如屬於傳說中夏代之彩陶文化與安諾蘇薩的彩陶文化,也許有著某種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以後殷代的文化與巴比倫的文化,周代的文化與希臘文化,也許有著或多或少的關係。更後則秦漢文化與希臘、羅馬文化在中亞之交流,隋唐文化與阿拉伯文化及印度文化在中亞之交流,元代文化與基督教文化在中亞與東歐一帶之交流,明代文化與西歐初期資本主義文化在南太平洋上之交流,更為彰明較著之事實。最後,西歐資本主義的文化,便像水銀瀉地一樣,無孔不入地注入了中國社會的每一個毛孔。這樣看來,中國史決不是一個孤立於世界史之外的東西,他不斷地以其運動給與世界史以影響,而世界史之發展的傾向,也時時給與中國的運動以制限。
因此,我們研究中國史,必須注意中國史與世界史的關聯,以及由此而引起之變動。並且必須考察由於這種變動而產生之經濟生活,政治變局,以至藝術、宗教之新的內容。只有如此我們才能了解中國史中每一個時代在世界史中所處的地位,從而在不同的地位中所展開之不同的活動。
四 中國史沒有奇蹟,也不是西洋史的翻版
中國的歷史也和世界其他民族的歷史一樣,他的發展,決不能逸脫世界史發展的一般法則,但也有其自己的特殊性,——雖然這特殊性在究極上是被制約於歷史發展之一般法則。因此我們研究中國史,應該從它的發展之一般的法則中找出它的特殊性;同時,也應該從它的特殊性中去發現它的發展之一般法則。假如我們把任何一個方面提了出來而加以誇張,那都會失去中國史之本來的面貌而得出一種不正確的結論來。
近來有些歷史家往往強調中國史的特殊性,他們把中國史描繪成為一個神奇的東方之天國的圖畫,在這裡充滿了歷史的奇蹟與人類社會的神秘,一切都是特殊,中國史就是一個與眾不同的特殊史,因而世界史發展的一般法則,在中國完全不能應用,從而作出了中國史上不是缺了這個社會便是短了那個社會之結論。像這樣的看法,當然是神經衰弱的歷史家之感官上的幻覺,與中國歷史之客觀的實在性,並沒有關係。
另外有些歷史家,則強調中國史的一般性,他們不是用一般法則代替現實的中國史,便是用一般法則硬套具有特殊性的中國史,結果,在一般法則之前,中國史變成了一片灰色的東西,他失掉了一切的特殊性,幾乎變成了西洋史的再版。實際上,所謂一般法則,只是在大體上近似地不完全地把變動中的歷史現象反映出來,他並不能攝取現實歷史中之無限豐富的內容。在現實的歷史中,中國史中的許多現象,決不能與西洋史完全沒有差別,因而一般法則便不能一舉而完全正確地把中國歷史發展的特殊性都反映出來。
考古學的報告和歷史資料指示吾人,中國史也覆行了世界史發展之一般的過程。許多舊石器文化和新石器文化的發現,證實了中國曾經有過原始公社制的社會之存在。殷虛出土的青銅器文化和許多甲骨文字的紀載,又證實了中國歷史中之殷代已經進入奴隸社會。根據若干可靠的古典文獻及金文的紀載,中國從西周時起已開始轉向封建社會。到秦代,中國的封建社會,雖然轉向專制主義的形式,但在本質上,仍然是封建社會。到清代中葉,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已經孕育出資本主義的因素,假如沒有鴉片戰爭,則中國的歷史,早已進入資本主義社會的階段了。這樣看來,世界史發展的一般法則,也同樣貫穿著中國的歷史。
雖然如此,中國史也有其特殊的地方,比如中國殷代的奴隸制,沒有發展到希臘、羅馬那樣典型的形態,中國的封建制,很早就採取專制主義的形式,而這在西歐則直到15世紀才轉入專制主義的形式。因此,當我們研究中國史的時候,不應強不同以為同;但同時,也不應因為形式上的不同而遂懷疑歷史發展階段的本質。換言之,我們不應把殷代的奴隸制誇張得像希臘、羅馬的一樣;反之,也不能因為殷代的奴隸主每人平均沒有分配十八個奴隸,而遂謂殷代不是奴隸制。同樣,我們不應把秦代的封建專制主義與西歐15世紀的專制主義相提並論;但也不應因為中國封建專制主義之早期出現,而遂謂不符合於公式。總之,我們應該承認中國史發展是遵循著世界史發展之一般法則,但同時,也切不可抹殺中國史自己所獨有的特殊性。
五 注意客觀的傾向,也不要忽略主觀的創造
我很早就說過,在舊的中國史著作中,看不見社會經濟的影子,在新的中國史著作中,看不見歷史人物的名字,如果前者是觀念論則後者便是機械論。
我以為研究歷史,一方面,固然應該注重社會經濟對歷史的決定作用;另一方面,也不應忽視人類的主觀鬥爭在歷史上所起的作用。如果只注意社會經濟的發展而忽略人類之主觀鬥爭,那就無異說任何人類的歷史行動對歷史都不發生作用,而歷史的發展,只是經濟的自動發展。反之,如果只注重人類之主觀鬥爭,而忽視社會經濟對歷史之決定作用,則又無異說,歷史是英雄手中的一塊泥土,任他捏成他所需要的形式,而一切客觀條件,都失掉了對人類主觀鬥爭的制約性。但是在現實的歷史發展中,人類的主觀鬥爭在歷史上起著很大的作用。如中國史上的許多王朝,大半都被人民叛變所顛覆;反之,社會經濟對人類的主觀鬥爭,也有著決定的制限性,如中國史上許多反動的英雄,都一個跟著一個輾死於社會經濟前進的車輪之下。因此,我以為歷史的發展,不僅是經濟的自動,也不僅是人類鬥爭之自由創造,而是社會的客觀條件與人類的主觀鬥爭之辯證的統一。所以研究中國史也和研究其他民族的歷史一樣,一方面,應該撥開許多複雜的現象,去發現那條通過傾斜曲折乃至倒退的過程而貫通於中國史之社會經濟發展的曲線;另一方面,也不要忽略活動於這一條曲線上下之形形色色的歷史人物的活動。
在歷史上,人類的任何行動,都不是出發於主觀的幻想,而是當時社會經濟內部的軋轢之政治的表現。因此人類的任何歷史行動,都不是為了主觀上的快意或仇恨,而都是企圖作用於當時社會經濟狀況之改變或保守。暴君的虐政,農民的叛亂,並不是暴君與農民私人之間有甚麼仇恨,而只是當時的經濟現狀不調和而已。換言之,經濟發展的傾向,決定人類歷史行動的方向,並且制限人類歷史行動的範圍。
在相反的方面,人類的主觀鬥爭,對歷史的發展,也演著重大的作用。例如兩漢對西域之經營固然是當時社會經濟的客觀要求,但如果沒有武帝明帝那樣雄才大略的英王之領導,沒有張騫、班超那樣冒險絕域的英雄,沒有衛青、霍去病及祭彤、竇固等那樣英勇果敢的統帥,沒有成千成萬的遠征的大軍,則兩漢對西域之經營也不會獲得光輝的勝利。又如假使沒有石敬瑭出賣燕雲十六州,則契丹也許不能成為宋朝之威脅;沒有汪伯彥、秦檜、張邦昌、劉豫等漢奸之賣國投降,北宋也許不致滅亡;沒有洪承疇、吳三桂等之開門揖盜,滿清至少不能四十日之內奠定燕京。又如歷代的農民叛亂,假使沒有一些堅強不屈的人物出現為叛亂的領導者,則那些叛亂也許不致擴大到不能收拾。這樣看來,人類之主觀的鬥爭,雖然不能改變歷史的方向,但至少可以加速或遲緩歷史發展的行程。
總而言之,社會經濟規定人類主觀鬥爭的方向,人類的主觀鬥爭,又改變社會經濟的狀況。我們研究中國史,就是要找出人類主觀鬥爭之經濟的背景,同時,也要找出人類主觀鬥爭對社會經濟所起之作用。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把中國史從死板的文字紀錄,變成有血有肉有靈魂的歷史。
六 不要看不起小所有者
在舊的中國史著述中我們所看到的,只是無數個人的活動。由於無數個人活動之偶然的湊合和相續的遞嬗,便形成了中國史的運動和他的發展。在舊史家看來,中國史上所有的人民叛亂,就是由於幾個草寇首領發了「殺性」;而所有的太祖高皇帝的起義,都是因為他們動了「不忍人之心」。一切都是個人活動,一切個人活動,都不是根據於其自己的「社會屬性」,而根據於其「情感的衝動」。
在有些新的中國史著述中,我們所看到的,又似乎除了兩個集團之外,再沒有游離的個人,或者不屬於兩個集團之間的社會群。
我以為忽略了個人之社會的屬性,那歷史便變成了一個萬花筒,我們只看見混亂一團的無數個人之思想的活動、恩怨的報復。反之,把所有的個人都歸納到兩個定型的集團,這又未免把歷史過於簡單化了。在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上的社會,固然都有兩個敵對的集團之對立:如在奴隸社會則有奴隸主與奴隸。在封建社會,則有封建主與農民。但在敵對集團之外,也還有一個中間的社會群,如在奴隸社會則有自由民,在封建社會則有小所有者。這些中間的社會群,在兩大敵對集團之間,往往起著緩衝或激發的作用。
在現實的中國史中,小所有者往往在封建統治者與農民間的矛盾尖銳化的時候,倡導改良運動,演著很大的緩衝作用。不過,可惜他們的改良運動不是得不到統治者的接受,便是遭受了保守派的打擊而每一次都歸於失敗。他們的失敗,就是在統治者與農民之間,失去了緩衝的調人,結果,跟著而來的,便是農民的直接行動。例如在西漢末,王莽所領導的改良運動失敗以後,便爆發了綠林、赤眉的叛亂,在唐代,牛僧孺、李宗閔所領導的反貴族政治鬥爭失敗以後,便爆發了王仙芝、黃巢的叛亂;在宋代,王安石所領導的變法運動失敗以後,便爆發了宋江、方臘的叛亂;在明代,東林黨人所領導的反宦官政治的鬥爭失敗以後,便爆發了李自成、張獻忠等的叛亂;在清代,康有為、梁啓超等所領導的改良運動失敗以後,便爆發了辛亥革命。這樣看來,小所有者的改良運動或政治抗爭的失敗,幾乎就是農民叛亂的信號。小所有者的社會屬性,並不屬於兩大敵對集團的任何一面,然而他們卻能演著他們自己的歷史任務。因此,當我們研究中國史的時候,我們便不應忽略這一個中間社會群對歷史所起的作用。
研究歷史,也和研究其他的科學一樣,研究愈精細,則結論愈正確。我們不應以分析兩個敵對集團之關係為滿足,我們必須要進而研究這兩個敵對集團之內部的分化與變動。因為人類之社會關係,並不是一種死的不變的定型,而是經常在變動中發展,在發展中變動。例如奴隸社會中的自由民,本來與貴族同為一體;但在奴隸社會崩潰時他們卻站在奴隸方面。又如封建社會中最初的商人,本來是與農民同為被壓迫的一個社會層,但後來卻上升到統治者的地位。像以上的這種變動,都是具體的歷史事實所證實了的。我們如果不過細地考察這些人類集團內部的變動,則我們也就不能理解中國史中之社會關係的變化。
七 也要注意宗藩、外戚與宦官的活動
在中國史上,幾乎每一個王朝,都有宗藩、外戚(有時也有后妃、女主)、宦官等的內亂,這些現象之發生,決不是偶然的,這正是封建統治者集團中內部矛盾之外的表現形式。因為當作一個集團看,他們的利害是統一的,但是一個集團中,卻包含著許多小的階層,在這些小的階層與階層之間,仍然有其相互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發展到一定的限度也要決裂的。
在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中,統治者集團內部的矛盾,經常表現為相繼出現的一系列的形式。
首先出現的便是宗藩之亂。如在秦則胡亥殺兄而二世自為;在漢則呂后稱制而七國同叛;在晉則賈氏臨朝而八王互屠;在隋則楊廣弒父而人倫滅絕;在唐則李世民弒其兄,在宋則趙匡胤死於弟,在元則海山殺阿難答,在明則燕王棣逐建文帝,直至清朝,多爾袞亦幾篡順治之位。這些事實就正是表現當新的統治者削平了農民叛亂以後,於是社會的矛盾便由敵對的方面轉化為統治者集團內部的矛盾。
宗藩之亂,可能發展為不同的前途,它可能轉化為與農民之間的矛盾,也可能轉化為與外族之間的矛盾,這兩種轉化都可能使封建政權陷於覆滅。前者如秦如隋,不旋踵而遂爆發了農民叛亂;後者如晉如宋,不旋踵而招來了外族的侵略。但是假如克服了這一矛盾,則封建政權,可能走上興盛的路途,如漢則有文景之治,唐則有貞觀之治,明則有永樂之治,清則有乾嘉之治。這些所謂「之治」的歷史內容,就正是說明封建統治者克服了內部的矛盾,而能致其全力於農民之復員,把農民再編制於土地之上,恢復了封建社會經濟的秩序的結果。
跟著封建社會經濟的繁榮,便是封建統治者的腐化,於是外戚宦官便相繼走上了政治的舞台。因此,外戚宦官的登台,正是封建政權走向沒落的標誌。不過外戚宦官的登台有一個必要的條件,即必須在封建集權主義的政治體制之下,而且必須在這種集權政治開始腐化的條件之下。因為只有在集權政治之下,皇帝的外戚和家奴才能顯出他們的威風;只有在集權政治開始腐化的時候,他們才能利用皇帝對一切臣民不信任的心理,而把自己變成時代的寵兒。歷史的事實證明在三國兩晉五代兩宋,幾乎看不見外戚宦官的蹤影(雖然蜀有宦官黃皓,西晉有外戚楊賈,但都不夠典型)。反之,在西漢,則外戚上官氏、霍氏把持朝政,宦官弘恭、石顯橫行宮廷;在東漢,則外戚鄧、竇、閻、梁互起互屠,宦官鄭眾、李潤、江京、孫程、單超等狼狽相嬗;在唐代,則外戚楊氏權傾天下,宦官劉克明、魚弘志、仇士良、田令孜、劉季述等任意弒立;在明代,外戚雖未作惡,而宦官王振、劉瑾、魏忠賢卻掌握國家的大權;直到清末,還出現了一個有名的宦官李蓮英。但在漢唐明清的全盛時代,雖有外戚宦官,但他們並不成為政治上的要人。
隨著外戚宦官的登台,便到來了如上所述之小所有者的政治抗爭,由此而把封建統治者內部的矛盾重新引渡到與農民間的矛盾,因而又展開新的農民叛亂。在農民叛亂以前,統治者集團內部的矛盾消解了。由此可知從宗藩的混戰、外戚宦官的專政、小所有者的政治抗爭到農民叛亂,這正是封建社會內部矛盾對立的轉化過程。如果我們研究中國史而忽略這些過程,那我們就不能理解中國封建社會歷史之特殊的內容。
八 在研究「內亂」時不要忘記了「外患」
研究中國史,我們必須注意到一個問題,即內外矛盾之轉化的問題。
中國史上,幾乎每一個王朝,都有邊疆民族的侵入。邊疆民族侵入決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國社會內在的矛盾之外的轉化。換言之,即由於中國社會內部的矛盾之發展乃至決裂而引起的內亂,提供邊疆民族侵入以可能實現的客觀條件。例如楚漢相持而匈奴遂坐大於漠北,八王混戰而五胡遂入據中原,五代紛爭而契丹遂席捲燕雲,宋以和戰意見不一而女真、韃靼相繼侵凌,終於顛覆,明以內剿「流寇」,而清兵遂長驅入關,竟陷滅亡。這樣看來,「內亂」乃是「外患」的前提條件,而「外患」只不過是「內亂」的結果而已。
雖然,邊疆民族的侵入,並不是完全為了主觀地乘人之危,主要的還是為了經濟的動機。歷史的事實指示吾人:中國封建王朝的「外患」大半都在西北,這正是因為西北的自然條件比較惡劣,因而散布於西北的諸族,必須仰給於與中原地區之交換而取得其生活資料。但中原王朝發生「內亂」,由於戰爭的阻隔與政治的封鎖,正常的交換關係因之斷絕。為了獲得生活資料,於是不能不採取直接的掠奪手段。同時,中原王朝在「內亂」中削弱了抵抗邊疆民族的力量,因而又使邊疆民族的侵入成為可能。
「內亂」不僅提供邊疆民族以客觀條件,而且在「內亂」中,中國的封建統治者為了相互火併或鎮壓「內亂」,往往主動地引進邊疆民族。前者如在三國,則魏引匈奴以抗蜀,蜀引西羌以擊魏。在西晉,則成都王穎引匈奴以抗王室,東嬴公騰引羯人以拒成都王穎。在唐,則李世民以突厥亡隋。在五代,則石敬瑭以燕雲十六州賂契丹。後者如在唐,則僖宗以沙陀剿黃巢。在明,則吳三桂以清兵平「流寇」。這樣「內亂」與「外患」合流了,經濟的掠奪與政治的入侵打成一片了。
邊疆民族侵入,雖然是一種外在的歷史因素,但當其一旦侵入以後,便與中原地區的歷史發生化學的作用。換言之,外的歷史因素便轉化為內的歷史因素,而作用於中國社會經濟機構之改變。在中國史上,歷來的邊疆民族,當其侵入中原以後,都以其氏族制的歷史原理來改編中國封建制的社會經濟組織。如北魏之「均田制」,遼之「頭下軍州」,金之「謀克」、「猛安」,元之「社田制」,清之「旗莊」,都是氏族制與封建制之混合組織,都是因邊疆民族之侵入而引起的中國社會經濟之變革。不過我們不能把不同時代的邊疆民族在中國社會經濟上所引起的變化,視同一律,因為即使各時代的邊疆民族,處於同一歷史水準,但他所加入的中原社會,卻是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上的社會。加入的對象不同,則其所起的變化,也當然不同。
以上是邊疆民族侵入所引起之直接的影響,此外,還有間接的影響,如因五胡侵入而晉室南渡,於是中原的文化遂因此而廣播於江南。因遼、金侵入而宋室南渡,於是長江流域的都市因此而獲得長足的發展。它如因邊疆民族之侵入而引起之血統的文化的交流,以及由此而引起之變革,這些都給予中國社會經濟以影響作用。
總而言之,邊疆民族的侵入對中原社會來說,雖然是外在的歷史因素,但這種外在的因素卻作用於中原社會經濟的內在矛盾之轉向,而且在其後來的發展中,這種外在的因素,又轉化為內在的因素。這樣看來,在歷史上社會內在的矛盾可以轉化為外在的矛盾,而外在的矛盾又可以轉化為內在的歷史因素。必須明白這一點,才能理解中國史上的「內亂」與「外患」。
九 應該從文化中找反映,但不要被他們迷住
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意識諸形態也有其一貫發展的過程。意識諸形態可以表現為文學、藝術、哲學、宗教等多樣的形式。但不管它表現為何種形式,它都是社會經濟生活之反映。而且一經形成其體系,它都反轉來作用於當時及以後之社會經濟發展。因此,我們研究中國史,也應該注意考察意識諸形態之發展。
在中國史上,儒家哲學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基礎上反映出來的一種政治哲學,因而它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的一條思想的主流。但當它一經形成體系,它便不僅是消極地反映中國封建社會的內容,而是積極地作用於中國封建社會之鞏固。兩千年來,儒家哲學都是中國封建政治的指導原理,因而它隨著中國封建政權之消長,而表現其高揚與消沉,最後則隨著中國封建社會經濟之解體而走向沒落。同時,為了適應於中國封建社會之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的要求,儒家哲學也不斷地被賦予以新的解釋,如在漢則有馬融鄭玄的解釋,在唐則有孔穎達的解釋,在宋則有程顥程頤以至朱熹的解釋,在明則有王陽明的解釋,到清初也還有孫夏峰李二曲等對儒家哲學作了一個結束。隨著國際資本主義的侵入,西歐民主主義的哲學思想便代替儒家哲學而在中國獲得支配的地位。但是因為國際資本主義並沒有完全征服中國的封建主義,所以儒家哲學至今還有其影響作用。
在中國史上,宗教的發展也反映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步程。首先出現於中國史上的宗教是帶有原始性的道教。其次,適應於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佛教便出現為中國之支配的宗教。即因中國自發的資本主義被帝國主義絞死於母孕,而走進半殖民地的歷史命運,所以基督教在中國不能成為一尊的宗教,反之,道佛兩教仍然有其託命之社會基礎。
中國的宗教除道教是土生的宗教以外,都是外來的宗教。但只要是宗教,不論它是土生的抑或是外來的,它都盡了麻醉中國人民的歷史任務。因而在原則上所有的宗教都具有反動的性質。但是在另一方面,道教、佛教乃至基督教當它成為人民之信仰以後,又都在中國盡了「革命」的任務。如漢末的黃巾是以道教為旗幟,元末的紅巾,是以彌勒白蓮教為旗幟,太平天國,是以基督教為旗幟。不過外來的宗教,要成為中國人民革命的旗幟,有一個必要的條件,即必須中國化以後。如元代的紅巾用以為旗幟的彌勒白蓮教,是中國化了的佛教,太平天國用以為旗幟的天父天兄,是中國化了的基督教。
中國的文學由古典的四言詩,而漢賦、唐詩、宋詞、元曲,以至清代之傳奇,表現其一系列的發展階段,這樣的發展,當然不是文學家天才的創造,而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之發展在文學上的反映,假如西周的四言詩是反映封建莊園經濟之牧歌,則漢賦唐詩便是中國專制封建社會全盛時代之文學的形式。自宋以後,適應於都市經濟的發展與新興的自由商人之要求,文學也脫離了古典的形式而採取了通俗化的體裁。
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的事物不斷的出現,同時人類對新的事物也有不斷之新的認識。為了表現這些新的事物與對新的事物之新的認識,於是新的語彙也一天天的加多,據吾人所知,自漢晉以迄於唐代八百年間,隨著佛教之輸入,新添的語彙多至三萬五千餘,這些語彙或綴華語而別賦新義,如「真如」、「眾生」、「果報」等;或存梵音而變為熟語,如「般若」、「剎那」、「由旬」等。這些新的語彙,對於文學之發展,當然是一個有力的基本因素。而這些新的語彙則是現實的歷史發展之結果。
藝術是人類思維之具體的凝固,因而它的發展,也就是現實的社會經濟之模寫,從而藝術發展的形式,也就要受到現實的社會經濟的內容的限制。例如中國的雕刻和繪畫,自南北朝以至隋唐,隨著中國封建社會之發展與佛教文化的輸入,它們便一面服務於宮廷,一面服務於宗教。自宋以後隨著都市經濟的發展,它們便從天堂走到人間,從宮廷走到市場。
因此,我們研究中國史,必須要把那些從社會經濟基礎上蒸發出來的思維(如哲學、宗教)還原到它們的出發點,把那些由思維而再凝固為形象的東西(文學、繪畫、雕刻等)再蒸發為思維。從這裡找出它們對歷史的反映,找出歷史對它們的制限。但是我們要小心,不要被它們迷住;否則看風箏的人,就會跟著風箏飛上天呵!
(重慶《學習生活》第十卷第五期,1943年5月1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