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沈曾植尺牘十九通 · 十八
田賦之為用,若水潤物然,多則溺,少則涸。主於取民以還民,故貴平也。非以自養,又將禁民為非,故貴義也。義字,據《易?系》:理財正辭。 宋之和買上供,明之九厘三辦,蓋已違離道本,潤不及民。景定之公田,洪武之加征,嘉靖之均糧,萬曆之條銀,尤以南漕病民為亟,几几敚攘為政,一切取便當塗之嗜欲。與為應和,內迫於計臣,外蔽於墨吏,殆無一言之當於理。自是以來,黠者為陰螫,健者為矯處,而閭里化之,亦各以心競能。隱漏為豪魁,以魚肉為弱崽,而國計日匱,馴至四鄰交侵,豈非禮義失而王政不行之驗歟。此數語針對今日,其實宋以來,再陷於胡,亦切語也。今取宋以來稅率粗存於故簡者,裒次為沿革表,以補舊志之闕。而民生其間,隨世欣戚,亦略可見矣。序田賦沿革表第一。 此一字懸為之,戶口第二。統論全書,不知立幾表,當俟總纂定之。
農家工本清單
牛一頭約八十元(水牛約百餘元)
水車一具約十元
車亭一座約十餘元
鋤犁礱磨風車約十八元
肥料用豆餅,通州四畝用十張,計三元七角,其餅小。嘉興每畝用一張半,則畝需三元。糞料在外。
榖種每畝:平湖用一斗;嘉興用五斤或六斤,畝有大小故也。畝約三角。
僱工每日三百文,約須十日或五日,酒食在外,畝五工合一千五百文。酒食六百文。
此項最紛糾,畝有大小,工有眾寡,用有久暫,勢不能齊。茲約計每畝需六元或七元,嘉興農貧多不用牛,然僱工當加。又詳問種田之家、僱工等,每畝歲需三元,牛、器、水亭多不在內。故農無利於為田,既作農夫,又不能舍田別營事業,其苦獨受。先當減租,再言減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