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孔說 · 卷下 讀書管見
讀書管見
結繩而治
易謂上古結繩而治,後聖易之以書契。所謂結者,乃言語相結之結;所謂繩者,乃繩愆糾繆之繩,如漢高約法三章之類。則結繩二字,何等古雅!後人誤為繩索之繩,紐結之結,謂大事挽一大結,小事挽一小結,豈不可笑?況帝王一日二日萬幾,若積之旬月,繩結如山,對之惟有悶悶耳,如何可以為治?乃數千年來,學者皆昏昏看過,未經思索,竊所未解。
孔子未嘗刪詩書
刪詩、書之說,乃後儒尊崇孔子之語,而實未嘗有其事也。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又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歷觀史書所載,孔子口中止言三百,並無古詩三千削存三百之事。至逸詩幾篇,如翹翹車乘、招我以弓等,孔子未生以前即逸,豈是孔子刪削?況春秋時列國名卿賦詩贈答者甚多,其所稱引皆在三百篇內,豈懸知孔子欲刪,而先擇決不刪者稱引耶?鄭、衛之俗雖有氵㸒風,然亦素多君子,豈無醇雅篇什,孔子何乃止存穢媟之語以垂戒耶?至於書者,乃古史臣之筆,皆紀治亂興亡之事,其間不當有去取,孔子如何可刪?即如春秋,不過一國之史,孔子於夏五、郭公等猶且不敢輕削,豈歷代帝王典籍而反任意為去留哉?甚矣,世儒沿襲之誤也!
誤解檀弓出母字
世傳孔氏三代出妻,此誤解檀弓之故也。孔子為大聖人,刑於之化,未必遜於文王,縱配偶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儻其過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過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況夫子為萬世師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頹其家聲,況以夫人之媳亦被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體面?一日將檀弓細玩,讀至不為伋也妻,是不為白也母,不覺恍然曰:不為子思之妻,當是為子思之妾耳。然則所謂出母者,並非斥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猶言生母也。不喪出母者,生母不服三年之喪也。蓋子思亦系庶出,伯魚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喪,子思不敢言其過禮,故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也。自此以後,孔氏家法,生母皆從降服,不敢亦服三年之喪,故曰:孔氏不喪出母,自子思始。檀弓以出字代生字,可謂秀雅不羣矣。後儒自己不識字,奈何使萬世宗仰之夫人,浪被惡名乎?
今一日而三斬板而已[句],封[句]尚行夫子之志乎哉!
孔子之喪,有自燕來觀者,舍於子夏氏,子夏詳告之。只因此時夫子尚未入土,故告之曰:今一日之內,不過斬削其三層築板而已。至於築高墳墓,大約要從若斧之形。細玩文義,當以而已二字讀住,封字另為一句,連下讀之,則而已二字及乎哉二字,乃一呼一應之文,其妙方見。若依俗解,將已封二字連讀,則孔子已經葬過,其人業已目擊,何用絮絮叨叨說此一番閒語?讀者不知句讀,其弊往往如此。
莊子筆誤
莊子有老聃死一段文,乃當時傳寫之誤。數年前,晉心則先生謂予曰:余於夢中見神告曰:莊子上老聃死,秦失吊之,此前人筆誤。原本乃是秦失死,老聃吊之,宜速為改正。余如其言改之,始豁然心目。蓋老子系往古聖哲,孔子見之,尚有猶龍之嘆。秦失何人,乃其吊也,不過三號而出。且雲始也吾以為其人也,而今忽有非也之誚耶?若雲老子吊秦失,則其言順矣。況老子是時壽已數百歲,誰復有人年齒更高,而謂老者哭之如哭其子耶?宜其見夢後人,而示以速改也。
孔子不忍比親於獸
禮曰:儗人必於其倫。所謂倫者,蓋指人類,非指異類也。若以異模擬人,失言殊甚,況敢比父母乎?況又出諸大聖之口乎?孔子答子游問孝,謂:至於犬馬,皆能有養。注謂:犬馬待人而食,亦若養然。養親不敬,與養犬馬何異?是以父母之尊,比於家獸之賤矣。天下有為弟者,以孝問師,為師者比其親於獸類乎?此固仁人孝子所痛哭流涕而不忍讀者也。昔有孝子,讀至犬馬待人而食兩句,不覺放聲大哭,夫亦可以深長思矣。蓋犬馬指賤隸言,夫子本以比人子,不比父母。古來職司賤隸者,皆稱犬馬,如太史公自稱牛馬走,晉魏時小吏自稱走狗是也。古人職司其事,往往即以命名,如造兵者名為殳斨,掌獸者名朱虎熊,罷醫瘡癤者名為癰疽。然則畜犬馬者,不可即稱之為犬馬乎?夫子之意,本謂如以能養為孝,即今犬馬賤隸,彼於晨昏菽水,亦未嘗闕,獨惜以不知有敬耳。若能養而不敬,何以別於犬馬賤隸乎?如此方是大聖人和平之語,奈何以煌煌聖訓,被萬口誤傳乎?
聖人不敢使弟子為君
夫子謂雍也,可使南面。南面者,臨民之位也。庶司百職,無不南面,非必定是人君。夫子使雍,猶使漆雕開仕,若因其有人君之度,欲使之為君,試問寘周天子、魯定、哀於何地?以事君盡禮之聖人,而蹈語言不謹之咎,可乎?此系君父大倫,不敢不辨。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
夫子之道,本無淺深,以學者之所見為淺深。夫子所言性與天道,即在文章之中。且如顏子問仁,夫子詔以非禮勿視;仲弓問仁,詔以出門如見大賓;樊遲問仁,詔以居處恭,執事敬。皆就日用常行中,示以為仁之道。文章者,日用常行之事也。於日用常行中,去其意必固我,至於純一無偽,便是性與天道,非離卻見聞知覺,別有性與天道也。然則性與天道之不可得聞,非夫子不言而不聞,乃夫子言之而仍不聞也。子貢晚年與聞一貫之旨,方悟尋常日用之中,即寓性命精微之奧,不到其間,不能領會,故曰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若謂聖門教不躐等,故將性與天道罕言之,則白文當雲夫子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聞矣,中間何以用一言字?細玩言字,則本句明明說夫子所言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聞矣,如何又謂罕言耶?
執鞭之士
士與事,古字通用。如周書洛誥見士於周,豳風勿士行枚,皆作事字解。則知執鞭之士,亦宜看作事字。不然,執鞭,賤役也,士而懷居,不可為士,何況執鞭?
夫子罕言仁。
記者謂夫子罕言利與命與仁,此不能深知夫子者也。利與命之罕言,則誠有之,若謂罕言仁,直不知仁矣。夫子於仁,固終食無違者也,一言一動,無不在仁,即其所告及門之克復、敬恕、訒言等,亦無一不是說仁,故曰無行不與,安得謂夫子罕言仁也?
博學而無所成名。
此句正是黨人贊孔子之大博。學者,言學無常師,無所不知也。無所成名,言民無能名,不能指其一端也。若惜其不成一藝之名,便小看孔子,不合大哉之意。
寢衣長一身有半。
孔子身長十尺,多一半即多五尺,故注中謂其半蓋以覆足。但覆足之說,吾嘗疑之。蓋夫子性情不喜拖帶,右袂稍長,猶短其制,足下可拖五尺耶?若謂止長一身之半,則又太短。當時止因齋戒,故須揜體,若一身之半,下體反不能揜。一日偶閱釋典,謂此世界人身長三肘半,衣長七肘,所謂一肘者,手之一跨也。然竊疑世間豈有三肘半人,當是肘字有誤耳。既而恍然曰:考亭止因誤看身字,所以有其半覆足之說。蓋所謂身者,但指軀體言,頭與股肱自有名色,何得混指為身?今試以手自跨胸腹,恰三肘一外,衣恰是七肘一身有半,其衣僅可蓋膝,服之以寢,長短適宜。不言尺寸而言肘,以各國尺有長短,用一肘字,則身長肘亦長,身短肘亦短,更無異同也。鄉黨身字,即釋典身字,人特未之熟思耳。是故識字不可不細。
割不正不食。
割字有二義:一者取其物殺之,如君親割牲是也;二者取其肉切之,如割肉未嘗不方是也。古者國君無故不殺牛,士無故不殺犬豕。無故而殺,即割不正矣。至於居喪而與燕會,小事而用大牲,皆割不正之類,則夫子不食,大有關係,所以書之魯論。若不過切而不方,似近迂腐。且肉之為物,若烹後仍復端方,必堅而難食。況子若家居,不必如此迂瑣;若出外食,但當重主人之意,似不應責及庖人。大聖人舉動,未必然也。
章次倒置
柴也愚二章,疑是倒置。柴也四句當在賜不受命節後,而以子曰回也節作冠,合為一章,方有次序。
弟子名次書法
論語記聖門弟子,有以齒序者,有以德序者,有以事序者,有始序以德、繼序以齒者。如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序以齒也;顏淵、季路侍,序以德也;冉有、季路見於孔子,序以事也,為其主謀也;閔子侍側三段,序以德即序以齒者,有夫子一言在後也。古人下筆如此不苟。
浴乎沂,
余幼年讀浴乎沂句,心竊訝之。謂曾點雖系狂士,然觀舍瑟而作,氣象何等安閒。方將偕其儔侶,儒服儒冠,從容雅步,相與訪勝尋幽。乃偶見路傍之水,罔顧春暮天寒,忽焉釋其冠服,脫去小衣,無長無幼,羣然匍匐水中,裸形相逐,是何等情狀。吾恐自好牧童,決不至此。況一浴之後,周身必濕。若先持拂拭之具,則一番勝游,專為澡浴。若不預為之備,則春服雖華,必至拖泥帶水。一風一詠,殊覺形狀難堪。一日閱古書,謂浴字乃沿字之誤。沿乎沂者,遵循沂水以及舞雩也。不覺爽然自失。
片言折獄
片者,木之辦也,析木所成也,即簡牘之謂。片言者,不煩稱引也。如片牘片牘,其字甚活,若不過半言,如何折獄?況刑獄之事,性命攸關,死者不可復生,斷者不可復續。以舜之明決,皋陶之精審,猶有疑重疑輕之典。武王告康叔云:若獄辭之要者,必須伏膺而念五六日,或至十日,或至三月,方可定刑。豈有不待其詞之畢而遂定之耶?昔歐陽詹亦甚疑此解,著之為論,良然。
原壤非老氏之流。
注以原壤為老氏之流,放於禮法之外。不知老聃為柱下史,博綜典故,最講究禮法,孔子所以就而問禮,有猶龍之嘆。一則曰吾聞諸老聃雲,再則曰吾聞諸老聃雲,若以放於禮法之人待之,如此欽敬孔子,何以免比匪之傷乎?
論語當先看志學章
志學章,包括夫子終身閱歷分明一部小論語。揭一學字發其端,而一生之踐履者歸於正;揭一心字示其要,而萬世之求道者有其源。學字、矩字,分明只一學字;志字、心字,分明只一心字。志學到從心不踰一條直路,夫子五十餘年方走得到此。從心不踰,便是一貫。
當以無言章作最後讀。
昔有一人與餘論中庸,余曰:此乃有相之中庸,尚有無相之中庸在。其人拂然,以為君是禪學,故有此論,遂將手內中庸反擲案上。余曰:子不免為小人矣。問何故,余曰:仲尼謂小人反中庸,今以中庸反寘案上,非小人乎?其人曰:所謂反中庸者,謂其行事相反耳,豈謂手內所執之書哉?余笑曰:然則我所謂無相之中庸者,固如此也。而後其人惘然若失。豈惟中庸,論語亦然。人第知有論有語者為論語,不知無論無語者亦論語,無論無語者乃真論真語。無如學者但能測夫子於語言之中,不能會夫子於語言之外;但知夫子誨人不倦之深衷,不知夫子無行不與之微旨。彼春風沂水,頭頭皆是化機;逝者如斯,處處無非妙道。此味豈可執人裾而告之乎?夫子環顧及門,見穎悟莫如子貢,雖得一貫之傳,至此欲其竿頭更進,故將聖哲默會之淵源,前此從未吐露之消息,忽然一語道破,直曰:予欲無言。子貢乍聞其語,不覺駭然,仍將平日知見質問聖人,猶夫初聞多學而識,先應之以然也。到夫子以天何言哉,直捷指點,覺一片春光和盤托出,猶夫告之予一以貫矣。子貢到此,方知性與天道不可以語言文字中求,初非不言罕言之謂也。縱使夫子終日諄諄,所謂無言者仍在,所謂不可得聞者仍在也。此語可向子貢道,難與他人言也。嗟乎!古往今來滔滔是,升堂一望幾何人?
大學三綱領
聖經三綱領,皆謂重明德句。然細玩文勢,其精神結聚,卻在止至善。譬之藥石,明新是未經法制之藥,止至善是已經法制之藥,則已經法制者貴矣。所以次節獨接知止。曾子傳文釋明新者甚略,獨到釋止至善,則如此詳悉。乃知三綱領中,夫子與曾子皆重止至善。蓋明德是體,忠也;新民是用,恕也。若止至善,則合體用言,即一貫也。此可謂留心忠恕者道也。
物有本末節
注以明德新民為物之本末,知止能得為事之終始,謂是結上兩節。然細按文勢,當是起下兩節耳。此節是冒起下文,下兩節是繳足上意。所謂物者,即身心意知家國天下也。事者,即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也。物字事字,如此配合,不惟確切不浮,且亦工力悉敵。以國與天下並言,則國為本,而天下為末。以家國並言,則家為本,而國又為末。推之身心意知,亦復如是。是本末二字,有節節靈活之妙也。以治平對觀,則治為始,而平為終。以齊治對觀,則齊為始,而治又為終。推之格致誠正,亦復如是。是終始二字,有節節靈活之妙也。本末終始,既節節活,則先後二字,亦節節活,並近道二字,亦節節活矣。下文六個先字,恰頂知所先。七個而後,恰是知所後。一冒二承,天然局勢。又況知止一節,本從止至善句申說而出,對不過三綱領。而物有本末兩句,明系勢均力敵之文,不可強為牽合。今以明新兩句為物,猶說得去。若以知止一節為事,未免牽強。天下豈有心不妄動,可稱為事,所處而安,可稱為事者乎?夫事字既欠妥,則先後近道,皆欠妥矣。夫聖賢大道,本如日月中天。有目者既可對書而讀,則有口者皆可據理而談。學者苟能息心靜氣,理會正文,則此節之或結上,或起下,必有灼然能辨之者。
格物格字
格者,至也,來也,正也,窮究也,又化也。格物格字,注訓作至字,謂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則一格字中,已兼窮究與至兩意。而其訓致字,亦解作推極。推即是窮究,極即是至。則格字致字,彼此皆可通用,未免混而不切。因思格其非心,有恥且格,格則承之庸之,前人皆作化字解。格其非心者,化其非心也。有恥且格者,不惟自恥,且能自化也。格則承之庸之者,言能化惡為善,則進而用之也。然則格物之格,似宜亦作化字解。化者,融化也。事物之理,講究未精,則耿耿於中,不能融化。窮至事物之理,則融化而不滯矣。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當使事物之理,融化於中也。物格而後知至者,言事物之理,果能融化,而後吾之所知,方造其極也。
當詳玩曾子釋淇澳節。
三綱領中,唯其獨重止至善,所以釋至善章,必引聖人作榜樣。如敬止則引文王,明德之至善則引武公,新民之至善則合引文王、武王,皆取止至善中能造其極之聖。嘗考衛武公九十餘歲時,猶孜孜好學,自稱為小子,虛心受教,是以諡為睿聖武公。觀曾子釋切、磋、琢、磨、瑟、僩、赫、喧八字,便可知武公學問之深細,並可知曾子學問之深細。假令後人注此,不過得其近似,安得有道學自修及恂慄威儀,如此一番講解,使其中淺深次第,昭然燭照千古?大矣哉,曾夫子之造詣也!吾輩當銘心刻骨者也。
聽訟章
格物致知,是平天下起手工夫,無訟則天下平矣。故曰:廷尉者,天下之平。曾子釋格致,獨引此章,大有深意。況經文乃夫子之言,故釋三綱領後,亦述聖訓,用子曰二字以為之冠。而於結處,用此謂二字,還作傳之體,可謂尊師極矣。原本止有一經九傳,並無十傳。一與九皆陽數,一為數之始,十為數之終。一師一弟,各出其論,以成始成終也。在洪範,則用戴九履一,以演治天下之大法。在大學,則用戴一履九,以論平天下之大道。細推至理,精妙難言。無情者,不得盡其辭,是無訟。大畏民志,是使民無訟。惟其平日用格致之功,極其透徹,所以能使無實之人,不得盡其虛誕之辭,此即使民無訟根本。下句便接此謂知本,與明新之意,毫無干涉。
補格物致知章
格物致知,乃誠意下手工夫。朱子因其失去,自撰一章補之。然細玩使無訟節,則格致一章固未嘗闕失也。蓋使無訟節即是釋格致,初非釋本末。此謂知本句,重在知字,不重本字。朱子認定偶用之本字,而忘卻最重之知字,所以誤指釋格致為釋本末也。釋格致而獨引使無訟,何也?蓋天下理道無窮,進一層猶有高一層者,猶之聽訟而外,尚有無訟一層,所以獨引使無訟也。學者推此念以致知,自然不滯於知,而所致者極其靈變;推此念以格物,自然不膠於物,而所格者無不會通。曾子說到此謂知本,不覺快然自得,作一復語喚醒學者,故曰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猶子張問明說過,可謂明也已矣,復將浸潤膚受復說一過,然後推出遠字也。且曾子所釋者,不過綱領條目耳,其外固未嘗釋也。朱子既言明德為本,新民為末,則本末業已釋矣,何為釋而又釋耶?若謂本末不可不釋,則終始亦不可不釋,何不更補一章釋終始耶?唯其釋過格致,所以下章專釋誠意,而用特筆以為之冠,不若後面純用蟬聯之筆也。經文具在,何不平其心以熟思乎?
大學當看幾處好惡
誠意乃明新入手工夫,然其發端即曰:如惡惡臭,如好好色。言修齊曰:好而知惡,惡而知美。言治平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由誠意至平天下,總不外好惡兩端,而於絜矩則獨言所惡,猶言忠恕者必言不欲勿施也。所惡於上節,分明是不欲勿施程序。絜矩如此,方完得恕字分量,並完得忠字分量,而明新止至善一以貫之矣。
天命之謂性。註:
以人性為仁義,告子之邪說也。以之為之,則性與仁義皆屬後起,而去聖道遠矣。考亭極辟告子之謬,而所注天命之謂性,謂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細玩以陰陽以字,即是以人性之以,兩以字無分別。又雲以為健順五常之德,夫健順五常,仁義已在其中,為健順五常,即是為仁義,兩為字亦無分別。又告子云生之謂性,考亭謂飢而死以滅其性,合觀二語,一正一反,又似水乳交融。且天即在陰陽內,儻陰陽可以以之,則未以之先,必有無陰陽處所。又人物之理,必待天賦,則未賦之時,世間儘是無理之人物。如謂有人物即有此理,則萬理既足,何勞更賦一理?且誰幸而賦以人之理?誰不幸而賦以物之理?轉輾熟思,總不脫以人性為仁義之解。所以然者,止因考亭誤解一命字,從源頭處看差,所以跳不出告子窠臼。宋、元以後,諸儒立說,皆宗朱子,未曾將聖賢道理自己參究一番,所以亦跳不出告子窠臼。蓋天命者,即於穆之理,造化流行之德,寂然湛然,不假修理,故謂之性。夫子五十而知天命,知此天命也。天命二字,拆開不得。考亭以命字作命令之命,而以命之謂性連讀,則命字之中,自然露出後起形跡,生出以之為之病根,走入告子一路。性學之不明,職是故爾。
中和位育,即理即事。
幼時讀吾之心正四句,大生疑惑,以為吾之心正,天地亦正,豈吾心不正,天地亦不正耶?吾之氣順,天地亦順,豈吾氣不順,天地亦不順耶?天地將隨人腳轉耶?致中於桀、紂之世,天地何以不位?致和於季冬之月,萬物何以不育?若謂獨言君相,何以雲古今聖愚本同一性耶?於是存而不論者十餘年。一日,偶閱釋典,見有一月三舟之喻,恍然若有觸發。一月三舟者,謂一月在天,三舟在水也。三舟者,謂一舟往東,一舟往西,一舟住而不動也。其往東者見月亦東,往西者見月亦西,住而不動者見月亦住而不動。夫天上止一月耳,豈有往東往西、住而不動之別?而就三人所見,實有三種不同。然則中和之有致有不致,則天地萬物亦有位有不位,有育有不育矣。天地萬物固未嘗隨人轉也,致中於桀、紂之世,天地何嘗不位?致和於季冬之月,萬物何嘗不育?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如人病痁,寒熱自受;如人賦命,貴賤自招。世間萬事皆然,何獨於位育而疑之?若謂不過論其理,未嘗實有其事,則是聖賢直以大語欺人矣。余閱歷家年神方位,乃悟事理合一之說。蓋五方之神煞,即五行之生克,不過理而已。然觀興造之家,誤犯凶煞,往往連喪幾人,則不獨有其理,而直有其事矣。所可異者,東家之西,即西家之東也;南家之北,即北家之南也。同一塊土,而此犯彼不犯者,各就其所礙也。然則同此天地,而有位有不位,非各因其致與不致乎?所以惠迪則吉,從逆則凶,作善則降群,作惡則降殃,即事即理,即理即事,各不相礙也。東西南北,不過暫立之虛名,並無一定處所,自有指東指西者生於其中,即有犯東犯西者實受其累矣。此處看得真切,方見聖賢真實本領,中庸之理,隨處皆是矣。
讀中庸,要看幾個至字。
第二章提出中庸二字,下章便說中庸其至。此第一個至字,費隱章連說三個。及其至也,一步深一步,後遂言至誠、至聖、至德、至道。篇末復一步深一步,說出無聲無臭,仍歸到至字。一篇脈絡,當如此看。
聖人天地,不能盡道。
愚人共道聖人無所不知,聖人卻有所不知;共道聖人無所不能,聖人卻有所不能;共道天地必無所憾,天地卻有所憾。非薄視聖人、天地也,其量止於如此也。皮日休撰孔子廟碑,初以天地日月陪起,繼即貶抑天地日月,謬矣。夫五官具備之謂人,德造其極之謂聖。聖人者,人類中之德造其極者也。取聖人二字深思其義,必無過量之語。
莫載莫破。
莫載莫破,雖分大小看,然卻是一個道理。正以其大而無外,所以其中纖毫無漏,則言其小,正以言其大也。如優優大哉節,雖言道之入於至小而無間,然所以贊其優優者,反稱其大,可以悟小莫能破之說。
君子之道四:
君子之道,即五達道也。不言夫婦,非輕而略之也,以其難措筆也。蓋筆法同上三句則不通,筆法同下一句則語復,是故不如闕之也。左傳鄭伯克段於鄢,謂不言出奔,難之也,亦謂難於措筆耳。坊本多誤解。
鬼神章
中庸最重誠字,獨借鬼神發端,見幽明合一之意。通章只是一個鬼神,並無第二個鬼神。首節虛冒起,其所以盛處,即在不見不聞、體物不遺上見。第三節使天下之人緊承上二節,一氣貫到末節時解。獨將承祭節作祭祀之鬼神,其餘則每節一樣,將聖賢之書支離曲說。止因首節注內以鬼神為天地之功用,說到承祭,不便謂受享者即天地之功用,洋洋如在者亦天地之功用,是故遷就其詞耳。然欲枉屈孔子之言,曲就考亭之注,不免驅經從傳矣。
誠者,自成成字。
自成,成字疑是誠字。惟誠為自己之誠,故道亦為自己當行之道。看來直截,不惟本句之意明,通章之意亦醒。
道並行而不相悖。
注謂此節言天地之道,以見上文取辟之意,故將此句道字,看作四時日月。但細思子思意中,此節卻不是說天地,所謂道字,卻不是四時日月。蓋中庸一書,專為發明仲尼之道,雖有三十三章,然其明言以推崇者,止有祖述堯舜一章,乃一部中庸精神結聚處。通章以仲尼二字領起,以下一氣貫注三節,句句說仲尼,並不曾說天地。末句不過借天地以形仲尼,初非呆贊天地,猶之唯天下至誠為能化句,不過借至誠以形其次,初非呆贊至誠也。觀後聰明睿知兩章,皆言至聖至誠,其所謂小德大德,合之仲尼,則說得去,合之天地四時日月,便說不去,可見第三節小德大德,俱言仲尼,而非言天地矣。首節歷敘仲尼一生之本領,末節借言仲尼學問之極功,次節辟如只須帶過,不必發揮。萬物並育而不相害者,言仲尼一身,既合古今上下之全,自然立之斯立,動之斯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暨鳥獸魚鱉咸若也,何相害之有?道並行而不相悖者,言仲尼一身,既合古今上下之全,自然在家為孝子,在國為忠臣,凡達道達德,九經三重之事,無不泛應曲當,何相悸之有?由是就其分著者言之,則為小德,如鄉黨中之動容周旋,無不中禮者皆是矣。就其會歸者言之,則為大德,如夫子所云吾道一貫,老安少懷者皆是矣。此惟天地乃能如是。今仲尼之大,一如天地之大矣。一部中庸,惟道字足以槩之。一部中庸道字,獨此章道字足以統之。蓋別章道字,皆大槩說。此章道字,專就仲尼說耳。別章所言之道,止就一事一理言。獨此章揭出並行不悖之旨,則是將全部中庸之血脈,通前徹後之義理,一以貫之矣。大哉斯言,真一書中點睛之妙句也。奈何僅指為四時日月乎?孟子曰:三子者不同道,其趨一也。即並行不悖之說也。伊尹曰:善無常主,協於克一。又曰:與治同道,罔不興。亦並行不悖之說也。惟並行不悖,故舉直錯枉,能使枉直仁智,適以相成也。惟並行不悖,故有時患難所不避,有時髮膚不敢傷,忠孝原無二致也。惟並行不悖,故唐虞之揖讓,不礙湯武之徵誅。尚父之鷹揚,不礙夷齊之叩馬。可以八年三過,即可以陋巷簞瓢,無入而不自得也。然則並行不悖之說,豈特中庸要旨,直是千古聖聖相傳之血脈,儒者所當奉為學道之真傳者也。
仲尼至聖至誠
仲尼小德大德,即至聖至誠也。聰明睿知章,考亭原知承上小德;經綸大經章,承上大德。獨不思兩章說至聖至誠,其言止可合之仲尼,不可合之天地四時日月。即此可悟小德大德帖仲尼說,至聖至誠著仲尼講矣。
孟子志在用齊
孟子游梁時,梁國新遭喪敗,地方削弱,惠王父子又不足有為,[孟子在梁二十七年。]所以復至青、齊。當時山東諸國,富強莫過於齊,孟子自謂抱此奇才,必有曠代知遇,所以初次相見,即以保民之說傾懷告之,娓娓至一千三百餘言,後見聽之藐藐,所以讜論雖陳,無復曩時興會,然猶因事納忠,不遺餘力。而王志氣昏惰,襃如充耳,孟子甚為不滿,草芥寇讎之語,未必非有激而云然也。至問卿一對,不悅之意見於詞色,已伏驅馬悠悠之兆,然熟思審處,畢竟不忍舍置青、齊,更求遇合,止因前此著意在齊非一日耳。夫好勇、好貨、好色,君德之累也,然孟子未嘗面折之,反從而獎勸之,亦不欲輕拂其情耳。至於臨財之際,尤屬介介,如季任之幣,儲子之幣,宋、薛之饋,孟子無一不受,獨至富強之齊,所饋反不受,即其居客卿時應得之祿亦不受:斯其厚自植品,欲以結齊王之心者深矣。又豈惟為一身計,如此耿介;即當公事所在,如齊國兩遭洊飢,其勸王發棠者不過初、次、後即引嫌以謝絕,誠恐盡歡竭忠於將來之行道有礙耳。迨留既久,始終一暴十寒,不得不思變計,故致為臣而歸。其言歸也,非真歸也,蓋欲激之也;誰料彼昏不知,遽爾送別哉!然猶遲遲未行,所以齊王復有中國授室之說,隱然置之閒散之地;是以不得已而宿於晝,裵回三宿而始出也。即出晝而後,用齊之心猶然未已;故方曰浩然、隨曰雖然,睠睠於王之庶幾改也。迨至出境既久,行旌及於休地,乃曰久於齊,非我志;夫豈由衷之論哉!聊自解嘲耳。嗟乎!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貴士無名。尼山大聖猶空老,何況其它門下人!
萬章欲以不見諸侯推尊孟子
孟子一生,游於齊、梁、宋、薛、鄒、膝,所見諸侯多矣,究竟一無所遇,與不見同。其在梁也二十七年,在齊又七年,三十四年中,得見梁王者不過數次,見齊王者不下二十次,志趣皆不相合。其言聽計從者,惟一膝世子。然而井田之法制未施,叔繡之遺封已喪,此系孟子所目擊,當時必有嘆息痛恨於無如何者。迨至白髮皤皤,訖無成就,然後言歸故里,此時何等淒涼!萬章輩尊重其師,欲令垂聲名於沒世,故仍以不見諸侯之高節,焜耀孟子於千秋,是以有答陳代之不可枉己,答公孫丑之不為臣不見,答萬章之往見不義,答陳子之所就所去等章,此著書者不言之微意也。曾謂讀孟子者而可不知乎?膝世子亡時,同於黎侯失國,誰復有人追而諡之?文公之稱,孟子沒後,萬章輩之私諡也。
周七八月,夏五六月。
周七八月,夏五六月,乃考亭一人之解,古來從無此說。考亭謂周正建子較夏正當差兩月,故謂周之七八月即夏之五六月,謂改年即改月也。不知商、周雖有建丑、建子之典,而年月從未變更,不過建子即用子月,建丑即用丑月耳。國家大事,莫如新君即位,太甲初立時。商書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於先王,奉嗣王祇見厥祖。伊尹歸政時,則又曰: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此年月不改之證也。至若四月維夏,六月徂暑,非周詩乎?若依考亭之說,則建子之年已增出二月,從前建丑又增一月,共多三月節氣,周詩當雲正月維夏,三月徂暑矣。後來秦以十月為歲首,不將寒暑倒行乎?蔡文定公沈乃考亭之壻,又為入室之徒,然力辨改年、改月之謬,可謂能發後學之蒙。至於孟子所謂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與梁成,恰是農隙之候,考亭又注作九月、十月。夫九月、十月正築場納稼之秋,農夫刻無寧晷,先王偏乘此極忙之時,迫以建造橋樑,謂非不諳世務,殘民以逞乎?
管仲是王佐之才。
王伯之辨,存乎心術之公私,故曰: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管仲所為,大半近於王道,以為專用霸術,過矣。管仲初相桓時,尚有高、國二卿,未嘗專任管仲。桓初入國,即欲修兵,仲諫不從。二年,仲諫伐宋,公又不從,果敗於宋。公欲以勇授祿,仲諫不從。明年,仲諫伐魯,公不從,果為魯敗。四年,公欲以兵十萬圍魯,仲諫不從,魯公乃去圍五十里為關請盟,仲又諫,公仍不從,既而魯果劫盟。五年,公欲伐宋以救杞,仲力諫為不可,於是始用其謀,不伐宋而城緣陵以封杞。明年秋,狄伐邢,又用其謀,城夷儀以封邢。又明年,狄伐衛,又用其謀,城楚邱以封衛。初,桓公志在用武,因仲力爭,故兵不輕試。孔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不其然乎?桓既尊信仲,仲遂勸公捐地,以存三亡國而四鄰睦。又勸公輕諸侯之幣,捐關市之徵,遠近悅服。乃令四民各務其業,不得雜處,講尊君親上、孝友睦婣之務。其言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禮義廉恥,謂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其後狄人不量力而伐之,諸侯救齊伐狄,仲以獲於狄者盡散諸侯,使各正其君臣父子之位,由是齊之恩威四達於天下。故孔子曰: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甚至言: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則當時治齊功績,豈子路所能及?向使得遇湯、武,必為伊、傅、周、召之流。向使在齊宣之世,沈同問以伐燕,必勸其韜戈息甲,決不使兩國俱敗,殺及數十萬生靈。乃曾西於子路則以為先子之所畏,於管仲則艴然不悅,惟恐玷辱。曾西豈實有此言哉?後人讀孟子者多,讀三傳、古史及牧民、大匡通鑑者少,不免習於見聞,隨聲附和耳。
沈同。問伐燕
沈同以其私問,則非奉王命可知。然私問在伐燕,亦必王授之意可知。孟子不枓及此,所以將可伐之故大暢其說。王聞此語,正中本懷,而伐燕之計遂決。迨五旬而舉後,孟子即萬語千言,其肯聽乎!卒致燕人報怨,大敗齊師,向來八百年之蓄積盡收入於燕,使居移氣養以體之王子僅以身免,皆因沈同一問使然也。向使孟子當日想到沈同是王臣,告以一齊之不可服八,則伐燕之計未必不惕於此而中止也。惟其必欲沈同再問,故致後來數番血戰,使百萬生民肝腦塗於白刃,筋骨暴於黃沙也。所可疑者,沈同問孟子時決不自言非奉王命,若不言非奉王命,何以定其為私?細思其故,想燕人畔後有人歸咎孟子,故將此章反置在燕人畔之前。章首先伏以其私三字,以其私者,有心之筆也。
許行不足與辨
許行一章,敘在問井地後,以為彼之遠來,將欲擾亂滕國,陰壞分別君子野人之法,孟子不得不與辨論。故反覆開導,滔滔寫至一千一百餘言,而後異端之徒,不敢肆其邪說,孟子大有功於名教。及至細按許行來歷,不過負販自活、一字不識之鄉農,與之言堯、舜、周、孔,彼不知為何物,並非孟子敵手,並不成其為異端。縱彼日叩首於君前,勸之並耕,諸侯王決不信從。所以極其伎倆,不過騙信得一個陳相,觸惱得一位孟夫子,安在其能亂政哉?況君子野人,本天然兩途,固非孟子所能分,亦非許行可以壞。孟子聞此迂談,止應付之一笑,不必與之交談。譬諸穿窬小竊,一吏足以捕之,何勞興師動眾相煩?諸葛孔明謂之好辯良信,事之有無,不必論也。
什一而稅,古今不同。
人知三代時皆什一而稅,不知三代時之什一非後世之什一也。當時阡陌未開,餘地多於田畝、岸塍、池沼、室廬、丘墓,槩不起租,故名雖什一,實則四五十分中取及一分。暴秦開阡陌後,此種餘地盡入版圖,故曰秦人收大半之賦,非謂十分中反取五六分也。後世尺土必糧,正賦而外,耗贈甚多,官長胥吏之所資,一石之糧,民間或費至二三石,若什一而稅,已民不聊生矣。西漢文、景之世,有唐代、德之朝,皆三十而稅一,豈三代時之薄斂反不及漢、唐乎?後儒未加深考,不以十分取一為虐政,反以十分取一為善政,使三代薄斂之風不復行於後世,皆萬章輩大貉、小貉之言誤之也。一語訛傳,萬年流毒,其斯之謂與?
寓兵於農
寓兵於農,先王之政,然宜古不宜今也。後世行之,必致大亂。人惟各專一事,則彼此俱精。業在田間,何暇披堅執銳?身居行伍,安知水耨火耕?若一身兩用,則農家耒耜錢鑄外,尚當兼備弓箭戈矛,無論力有所不及,即使勉強為之,必致兵不成兵,農不成農,器械不成器械,處處田地拋荒,在在軍情懈誤矣。況後世人情叵測,若田野小民授以殺人之器,教以殺人之事,則兵刑之禍中於人心,攘奪之謀沿為風俗,窮鄉僻壤之中皆有為盜作奸之具,當其無事,惟有縱犬擎鷹、椎牛發家,一旦有急,不致四散逋逃,相聚走險不止。若必師其遺意,止可用其法於屯田,但使為兵者乘隙而耕,以寬小民之賦,勿使為民者藏戈於室,以作禍亂之階。
孟子吊滕心事
孟子每見齊王,必因事納忠,告以治道。齊王從無一件大事與之商榷,獨遣其出吊於絕無關係之小國,其所偕行者又是話不投機之人,孟子必有大不慊於懷者。然而不拒王命,卒以長往,何也?夫固為後此行道計,以故重違其志也。蓋此章與公行子章截然兩意。公行子章獨惡右師,此章所惡重在齊王,意中深恨吊滕之舉,所以絕口不談其事。章內明明說未嘗與之言行事,又雲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則孟子之情昭然吐露矣。注謂孟子待小人不惡而嚴,正因不曾窺見隱曲耳。
樂正子從子敖二章
兩章止一事,據情而論,似宜合為一章。樂正子本高弟,彼偕子敖,不過無心之失,餔啜二字,聊為一哂,非切責也。況以孟子視子敖,或同冰炭,若旁人觀之,何關得失?陽貨之惡,十倍子敖,然夫子見之,隨問隨答,略不介意,正所謂座中有妓心無妓也。分作兩章,似少餘地。
濟人溱洧。
子產之治鄭也,田有封洫,廬井有伍,其於橋樑制度,極有經緯。乘輿濟人,不過偶然一事,決非不設橋樑,專靠一車兩馬。此章不過欲發明為政之大體,不是專意譏毀子產。況溱、洧二水,考之水經,相去甚遠,濟人止可一處。今混言溱、洧,亦莫須有之事。
陳仲子
孟子七篇,兩度詆斥仲子,以為無人道之大倫。及至按其罪狀,不過不食母之食,不居兄之室,此外並無他過。因思食母之食,居兄之室,乃世人最易之事,亦盡人樂為之事。仲子當日只消居兄之室,分母之羹,備員齊廷之內,便是有親戚君臣上下,奈何舍此易為之事,而博此難受之名?向者猶疑其避兄離母,用情太矯,及觀兄戴待弟情形,仲子亦未可輕議。古人云:父母所愛亦愛之,何況手足?仲子窮餓經年,偶侍親側,母氏方藉一臠之味,稍展平日百轉之腸,乃必使探喉出之而後快,豈非上傷慈母之心,下絕友於之愛乎?即此一端,可見母之食必不可食,兄之室必不可居矣。然則無人道之大倫者,乃兄戴,非仲子也。仲子本具硜硜之操,又目擊如此情形,猶肯低首下心,托其宇下,以就嗟來之食乎?宜其超然高舉,自食其力也。竟以滅倫,罪之甚矣。至趙威后對使之言,亦屬附會,不足為據。
三、自反章
孟子一生議論,皆英氣蓬勃,精光射人。獨到三自反章,句句返求諸己,火氣消除殆盡。一篇以存心作主,從仁禮二字轉出忠字,几几乎有洙泗家風,此必是孟子晚年文字。細玩此章書理,益知貴戚易位,草芥寇讎諸說之不可為訓。
班爵祿之制
此章所謂嘗聞其略,大意本於武成公一位四旬即列爵惟五也,公侯皆方百里三句即分土惟三也。公侯伯子男各自一位,天子不在其中,蓋爵為天子所班,豈有自班之而自居其首者乎?譬之試官校士,決不自列其名於榜首而以諸生續於其後,只因首句先說天子一位,以後算到子男便少一位,所以歸併兩項而曰子男同一位耳。此亦考校未細,故與王制不符。
封建非久安之道
封建之制,始於虞、夏,盛於成周,坏於戰國。秦廢封建法,改為郡縣,實自私自利之心。要其杜絕紛爭,消弭禍亂,其功正復不小。戰國時,東征西討,殺傷動以萬計,丁壯斃於鋒鏑,父老困於轉輸,慈父孝子之痛悼,孤兒寡婦之哭聲,徧於天下。蒼蒼生民,下罹此荼毒者,不過始於封建之各君其國,各聚其民,可以任我爭奪也。故雖起堯、舜、周、孔於當日,亦必以封建為不可行,而卒改為郡縣也。賈生治安策謂:天下之勢,大抵強者先反。其說甚當。但謂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則亦權宜之論,非久安長治之道也。
仁義不可獨言在內
告子主義外之說,公都子以行吾敬三字指出義之在內,儒者遂以為千古定論,謬矣。告子固一無所知,公都子亦見之未確,所以一經駁問,其說遂窮。惜乎孟季子亦見得一邊,不能再駁耳。向使當時聞冬日夏日之說,即以其言還駁之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果在外,非由內也。吾不知公都子更有何詞以答之乎?所以然者,止因告子所知者,不過外面一邊,但見得義之用;公都子所知者,不過根上一邊,但說得義之體。有用無體,義從何來?有體無用,義於何施?故不執則兩說皆是,內固義也,外亦義也;執之則兩說皆非,外義固謬,內義亦謬。譬如夫婦共生一子,若心平氣和,不執我見,則夫亦可言是我所生,妻亦可言是我所生。儻各立門戶,攘臂爭奪,以為此我所生,非汝所生,則兩位痴人聚在一處矣。孟子初聞外義之說,急欲救正其語,不覺說出內字,所謂從井救人,忘乎自濕其衣矣。若子思所見,則又高出數層,故其論仁智,則曰: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後世學者識得合外內三字,則公都子與告子不過微分高下,彼善於此耳。
仁義並無內外之可言。
子思合外內之說,較諸義內之說,固已高出數層,然猶不得已而言之也。若孔、顏二夫子,則並無此語矣。何則?仁義不可以內外言也。蓋內外二字,必有著落。譬之門內門外,是以門為界限也;城內城外,是以城為界限也。惟其中間先有一物以為之界,而後生出內外之名。天下固未有空曠無物之處,一無所指,而憑空生一內外之名者也。然則仁義之在內,試問以何者為界限?若以身為界限,則身以內皆五臟六腑、血肉骨筋,安得有仁義?若以心為界限,則心無邊際,出入無時,莫知其鄉,界限當在何處?若以理為界限,謂理所當為者是內,理所不當為者是外,則理之所在,即義之所在,一義之中,不得復言內外。譬如一告子身上,不應又分內告子、外告子。如此一想,則內外二字,毫無著落。論語二十篇中,孔、顏從不說此種無根字面,二千年來,亦無人想著此種道理,總由心不細耳。
血氣便是小體
孟子謂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此言直截了當。可見口貪味,眼悅色,身慕輕暖,皆從其小體也。孔子論三戒,必歸之於血氣,則知世之任其所好,血氣用事,亦從其小體之類也。
更有大小之別。
大人小人,更有快捷方式分別。但觀其立心制行,存乎斯世斯民者,大人也;止謀一身一家者,小人也。
堯服桀服
此節服字當作事字解,即尚書纘禹舊服服字。服堯之服,猶言事堯之事。下文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正是服堯之服處,猶中庸三重章之動字包下言行也。若作衣服之服,則堯所服者乃日月星辰之十二章,曹交如何服得?儻雲堯所制之法服,則衣冠服色隨代變更,曹交生於周末,教其服千八百年前之古服,豈不怪誕?桀雖無道,其所服者亦必天子之服,決不曰我是無道之主,別作無道之衣冠以傳後世,曹交何自仿其遺制而服之耶?況曹交求之於形體,孟子尚謂奚有於是?若求之衣服,並形體之不若矣。每見作此題者,輒以象服、法服字面支離曲說,陋甚!按:曹之亡在魯哀公八年,交不過曹姓耳,當時安得有曹君?注誤。
伊尹放太甲
伊尹放太甲,人皆誤解放字。若辨之不明,不惟使千古之聖哲含寃,且能令萬世之綱常倒置。蓋放字有四義:一為放逐之放,謂驅而遠之,不令復返,此成湯放桀之放也;一為放蕩之放,謂不知拘束,侈然放縱,如放心、放誕之類是也。若夫舒放,放字大抵謂無情之物,如花放、竹放是也。獨放太甲,放字乃安放之放,其中並無驅逐之義。猶之世俗收藏對象,但曰安放在某處,豈曰驅逐在某處耶?然則舜之封象有庳,是安放象於有庳,初非放逐其弟;伊尹放太甲於桐,是安放太甲於桐,亦非放逐其君。孟子謂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故謂之放。則安放之義,孟子固釋之詳矣。至於太甲,則曰營於桐宮,密邇先王,其訓較諸舜之待象更加恭謹,其中豈有放逐之義?世俗心粗氣浮,動雲伊尹放太甲,致使有商元老枉蒙篡逐之名,後代奸雄藉口伊、霍之事,豈非識字之未精乎?
擴充之說,最宜詳味。
孟子七篇中,其引進後學深切著明者,莫如擴充二字。如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皆明白曉暢,使人易於入手。此即致曲之說,所謂因其善端發見而悉推致之也。
儒門不可無諍士
朝廷之上,貴有諍臣;家庭之內,貴有諍子。然則名教之中,豈可獨無諍士乎?宮牆無諍士,則諂諛逢迎之弊,中於學術矣。蓋世間唯兵奴於主帥,賤婢於主母,乃唯諾惟謹,不敢自參一說。若束髮受書,為孔、顏弟子,則詩、書中事,乃本分中事,雖不敢放言高論,亦何妨彼此發明。悠悠天下,求其卓然自立,不屑以順為正者,蓋亦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