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策 · 第15章 論頒布口諭的重要性
1. 國王對國事、封地和賞賜的口諭 [63] 直接下達到樞密院和國庫。其中,有些口諭也許是在國王心情愉快時下達的。如今這是一個棘手的事,需要極其謹慎。傳達口諭者可能不贊成此口諭,或者沒有準確領會它的含義。這種使命只能委託給一個人,他必須親自傳達,絕不能通過中間人。儘管事實上命令已經傳達,但是,其內容要由樞密院提交高層理解者請示批准後再執行或行動,這必須成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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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S,prw』nh』 =parvāna -hā::敘利亞語是「珍珠之歌」。在帕拉亞時代parvāna k是作為國王的隨行扈從而被提到。Mafātīh al-『ulūm (s.v.furāq ) 一詞作為持信者;在本書中,該詞是作為傳口令者,或者更有可能是執行命令者,它通常是波斯語的含義;見本書第40頁第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