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禪醫案 · 整理說明
《指禪醫案》,賀季衡著。賀季衡(1866—1934),名鈞,又字寄痕。江蘇丹陽人。14歲師從孟河名醫、以內外喉三科兼擅著稱的臨床大家馬培之,盡得其真傳。
賀季衡掛牌行醫時未及弱冠,而立之年即聲名鵲起,至民國初年醫名大振,求醫者絡繹不絕,拜師者紛至沓來。臨證、讀書、指導學生之餘,仍堅持撰寫醫學筆記,完成《指禪室隨筆》與《診餘墨審》。後因其子卓人病逝,大悲大痛之下,將手稿付之一炬。至其晚年,才將臨證留底的醫案進行整理,自撰按語,定名為《指禪醫案》,擬為出版。無奈病重,至來年去世後,恰逢中日戰爭爆發,舉宅被毀,醫案原稿亦隨之化為灰燼。所幸在滬弟子徐鼎汾先生家藏手抄本,其孫賀桐孫於逃難在滬開業期間,向師兄商借轉抄,方得以保存。「文革」時期,《指禪醫案》也未能免遭厄運,所幸最終完璧歸趙。現存抄本與原稿的不同之處,就是缺失了賀季衡補撰之按語,余均完整如舊。
《指禪醫案》的特點:一是醫案中的案例有獨立的,如一診二診的,更有完整的,如連續數診或數十診的,從開始的病危,到轉危為安,至好轉痊癒。這種完整的病案在各門中均有一定的涵蓋。二是醫案中急症病案的治療及轉歸,對於當今中醫治療急症有很好的借鑑和研究意義。三是醫案中理、法、方、藥,條分縷析,病情的進退轉化及預後轉歸,分析精闢到位。四是選方立法,靈活多變,用藥細膩,彰顯賀派的「輕、空、靈」特點。
1983年,江蘇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賀季衡醫案》,限於篇幅,只是從各門中選擇了少量案例。為保存原稿的完整性,彌補《賀季衡醫案》之不足,對《指禪醫案》進行全面整理,茲說明如下。
1.《指禪醫案》涵蓋內、外、婦、兒、喉科及雜病。原稿分為四十六門,將比較相近的門類合併論述,如癲狂癇、神志、不寐合為一門,且沒有排序。在整理中發現有不合理之處,如便結門附溲數,目疾、頭風(附:眩暈)合為一門,故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重新歸類為五十六門,並進行排序。
2.賀季衡回復患者函稿頗豐,皆由學生抄錄留底,惜大多散佚,現存部分也多無落款、時間。本次整理,保留原抄錄順序,對標題不做調整。
3.採用簡體字橫排形式,用現代標點方法,對原稿進行重新標點。「右」「左」表示前後文者,徑改為「上」「下」。
4.原稿中用的繁體字、異體字、俗寫字,徑改為規範簡化字。生僻字詞,於首見處進行簡要注釋。
5.藥物的書寫儘量保持原貌,藥物別名首見處出注說明,藥名中俗寫者以當今通行寫法律齊,不出注,如夕利-蒺藜、牛夕-牛膝、玉金-鬱金、茨菇-慈菇、姜蠶-僵蠶、石羔-石膏。藥物的劑量只在膏方或丸方或外用方中出現,保留舊的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