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思想錄 · 論盲人書簡(1)

狄德羅 《哲學思想錄》
供明眼人參閱 章文/譯 他們明明擁有能力,卻無法做到。(2) ——維吉爾 太太(3),其實我早已料及,在列奧米爾先生的主持下剛剛被祛除白內障的那位天生的盲眼人(4),根本無法給您帶來您所渴求的知識,但我也不難猜到,我們既不能將此歸咎於她,更無法怪罪於您。我已懇求過列奧米爾先生,也曾請他的摯友代為致意,更曾不吝讚美之詞,希望能打動他,但最終徒勞無功:這場前所未見的實驗終究是要在您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了。無論是哲學家,還是一等一的名流,都同享了這份被拒絕的榮耀:總之,列奧米爾先生允許到場的應當只有若干不會帶來任何後果的眼睛(5)。或許您會好奇,這樣一位有才幹的科學院院士為何要以如此私密的方式進行實驗,且這種方式是否會導致沒有足夠的明白人在旁見證,而我對此的回答就是,一位如此著名的人物,在實驗的過程中是不太需要旁觀者的;他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在實驗完成後才到來的傾聽者。因此,太太,在被迫錯過這場實驗之後,我又重拾了最初的計劃。實際上,早在最開始,我就想到這一實驗恐怕無益於你我的智識,我們從中所獲的啟迪必然會遠少於列奧米爾先生。因此,我決定重新與我的朋友進行一場哲學談話,思辨實驗背後的內容。此前我曾輕率地向您允諾要邀您到現場觀看,現在我衷心希望這篇記錄我們哲學談話的小文可以替代那場未能親至的實驗! 就在那位普魯士醫生為西莫諾的女兒切除白內障的同一天,我們前去探訪一位住在皮伊索(6)的天生的盲人。這位先生頗有見識,很多人都知道他;他懂一些化學,還曾在王家植物園裡修習過植物學課程,成績也差強人意。他的父親曾在巴黎大學教授哲學,其課程廣受歡迎。他有一筆來源正當的遺產,數目足以滿足他餘下的感官;但他在年少時耽於享樂,染上了些癮頭,家中後又多有變故,這才隱居到這座外省小城,不過每年也會去一次巴黎。每從巴黎回返,他都會帶上些酒水,在家中自行提純蒸餾,我們對這種再加工的酒也頗為讚賞。太太,上述背景介紹自然沒什麼哲學意味,但可為您的判斷提供佐助:這位我同您談論的盲人是真實存在的。 晚間五時許,我們抵達這位盲人的家中,他正忙著教兒子認讀盲文:當時距他起床還不到一個小時,您要知道,當他的一日開始時,我們的白晝就結束了。他的習慣就是在他人休息的時候處理家庭事務和工作。夜半時分,沒有什麼會給他造成不便,他也不會妨礙到別人。他要著手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日間別人移動過的物品歸置到原位,這樣待他的妻子起身時,就會發現整座房子都已被整理好。於盲人而言,找尋散亂的東西多有不易,因此他們就更熱愛秩序;我也注意到,那些日常同盲人接觸的人也會有這樣的習慣,可能是受瞽者榜樣力量的感召,抑或是出自對後者的人文關懷。若是缺少了周圍之人的細微關心,盲人該會有多麼的不幸!至於我們,假使生活中缺少了這種細小的關懷,應當也是令人同情的吧!大的幫助就像面值不菲的金幣或銀幣,少有機會可以用到;但小的關懷卻是我們應當時時握在手中的零錢。 我們這位盲人很會判斷何為對稱。在我們這些明眼人看來,對稱大約是一種純粹約定俗成的東西;在明眼人和盲人之間,就更是如此。盲人可以用觸覺探知一個被我們稱為「美」的整體,發現我們對這個整體的部分間的配比有何要求,從而準確地提煉出「對稱」一詞的含義。但當他說出「這很美」時,並不是在進行美學評判,而只是在轉述別人的看法。若是將其同實用性剝離開來,「美」對於盲人來說不過是個概念而已;在少了一種感官的前提下,該有多少東西變得於盲人全然無用?盲人只能將「好」等同於「美」,這是一件多麼值得同情的事情!他們到底錯失了多少奇妙的事物!唯一可略補這一缺憾的,便是盲人對「美」還是有些許概念的,雖然這些概念的外延顯然不夠寬闊,卻比曾經對此發表過長篇大論的哲學家的觀點還要精準。 這位盲人總是提起鏡子。您一定會想,他不可能知曉鏡子為何物;但事實上,他從不會將鏡子背著放。談及所缺失的感官的優與劣,他的看法同我們一樣合乎常理:縱然他並不理解所用的詞語的含義,但與大多數人相比,他有一個顯見的優點,就是絕不會無緣無故地使用它們。對於許多一無所知的事物,他尚能精準恰當地高談闊論,讓我們開始質疑此前既有的看法,不知我們之前是如何敢在不知所以然的情況下將在自己身上發生的事情推己及人的。 我問他,他口中所說的「鏡子」是何含義。他回答道:「一個機器,如果旁的物體擺放在恰當的地方,這個機器就能展現出物體的立體感,即使東西離它很遠。就像我的手,無需放在物體旁邊,也同樣能感受到它。」如若笛卡兒也是先天失明,他一定會為這樣一個定義撫掌叫好。請您試著想一想,他是以怎樣的細膩,才能將腦海里的若干念頭集合起來,得出上述結論的。我們的盲人認知事物的手段唯有觸摸一途。借著別人的口,他知道明眼人都是用視覺來認知對象的,就像他是用觸覺來獲取知識一樣;至少,這是他可以對「視覺」形成的唯一一個概念。他還知道,雖然人可以觸碰到自己的臉,卻看不見它。於是他便下了定論,視覺就是觸覺的一種,只能作用於與我們的面部不同且遠離我們的事物。另外,觸覺能帶給他的不過是立體感。所以,他補充道,鏡子是一種機器,能在自外於我們的情況下展現我們自身的立體感。有多少哲學家提出的概念與他的同樣荒謬,論證的過程卻還不及他細緻?於一位盲人而言,鏡子又該是多麼令人驚詫的東西?接著我們又告訴他:還有能放大東西的鏡子;有不複製對象,卻可改變對象位置、讓它或近或遠的鏡子,它能幫助博物學家發現最小的東西;有能將物體變幻成成千上萬個的鏡子;最後還有能讓物體完全變形的鏡子。他的驚詫簡直無以復加!針對上述現象,他問了不下一百個奇怪的問題。他問我們,是不是只有被稱作「博物學家」的人才能用顯微鏡去看,是不是只有天文學家才能用望遠鏡去看;放大物體的機器是否比縮小物體的機器要小;拉近對象的鏡子是否比推遠對象的鏡子要短。在他看來,鏡子中的另一個我們應當會呈現同樣的立體感,怎麼可能觸摸不到。「你們看,」他說,「一台小小的機器就讓兩種感官陷入矛盾。或許另有一台更完美的機器,能讓它們完全一致,卻也不能讓對象變得更真實;又或者還有第三台比上一台更完美的機器,會讓對象徹底消失,提醒我們在認知上所犯的錯誤。」 某位先生問道:「按照您的看法,眼睛是什麼?」「是一種器官,」盲人回答,「空氣作用於其上,類似拐杖之於我手的效果。」這個回答令我們茅塞頓開,彼此交換著嘆服的眼神。「正是這樣,」他又補充道,「如果我將手放在您的眼睛和物體中間,在您看來我的手就是在場的,但物體卻不是。我也有同樣的經驗,即用拐杖去找東西,觸碰到的卻是另一個。」 太太,當您打開笛卡兒所著的《屈光學》,就會看到在其中視覺現象也被類比於觸覺,還有些光學插圖,都描繪著試圖用棍子去看的人物(7)。笛卡兒和自此以降的哲人,也未能給出關於視覺的更加清晰的概念;同普通的明眼人相比,這位大哲學家也無法更多地勝過我們的盲人。 圖1 我們中沒有人去冒昧問他對繪畫及書寫的看法。不過很明顯,他的類比之法足以應付一切問題。我毫不懷疑,要是問他如何理解目盲之人試圖去看書寫字,他就會回答類似於拿著粗棍子去找大頭針。我們只是同他聊了聊繪畫中透視的技法,談到透視也是讓對象呈現立體感,與鏡子成像相似卻也不同。但後來我們發現,這些介紹雖能幫助他理解何為鏡子,卻也破壞了他原有的看法,因為他開始認為鏡子是在描繪物體,而畫家要再現物體,大概就得描繪鏡子。 我們見到他用線穿過極細的針眼。太太,我可否請您暫停閱讀,試想一下如果您與他易地而處,要怎麼完成這個活計。假若您最終也沒能找到合適的方法,我就為您介紹這位盲人的技巧。他會豎著將針眼放在嘴唇中間,然後借著舌頭和吮吸的力,讓線順著吮吸穿過針眼,除非線實在比針眼粗上太多;但如果真是這種情況,明眼人也未必比盲人多上什麼優勢。 他善於記憶人聲,其精準程度令人驚訝;我們於人群的面孔中所見的豐富程度,他也同樣能在眾人的聲音中找到。於他而言,人聲間有著無盡的微妙差別,而我們卻無法注意到這一點,可能是因為我們不像盲人一樣對此有迫切的需求。在我們看來,上述差別就像我們自己的容貌。我們見過的所有人里,恐怕最難以回想起的長相就是我們自己的了。我們注意別人的長相,是為了能認出他們;我們記不住自己的容貌,是因為永遠不會有將自己同別人混淆的風險。另外,我們的感官通常互幫互助,這也會妨礙它們臻於完美。此後我還會重申這一觀點。 在此一節上,我們的盲人說道,若不是發現明眼人在其他方面與之相比多有不如,他恐怕就會因不能享有與我們同樣的好處而自怨自艾,甚至把我們當成更高一等的智慧生物。這種說法又讓我們萌生了另一個念頭。這位盲人認為自己同我們相比絕不落下風,甚至還要高出一籌。而假如動物也會思考的話,必然也會得出類似的結論,因為它們很清楚自己相較於人類的優點,對人類的優勢卻少有了解。蒼蠅可能會說,他有手臂,但我有翅膀;獅子會說,他有武器,而我有利爪;大象視我們如昆蟲。所有的動物都會找出一個理由,讓自己相信人類極度需要它們的本能,並自認憑藉其本能,可以完全無視我們的理性。我們都有放大自身優點並縮小自身缺點的傾向,直至自欺欺人地相信,是人類為力量立法,而動物則閃爍著理性的光輝。 我們中有一人拋卻了顧忌,問盲人是否想要一雙眼睛。「假如不受好奇心役使的話,」他回答道,「我也同樣想要一雙長長的手臂:在我看來,我的手能比你們的雙眼或望遠鏡更好地告訴我月球上發生的事情;而且,用眼睛去看會比用手去摸遭遇更多的阻礙。因此,與其額外獲得我所缺少的感官,不如先完善本有的官能。」 對於聲音或人聲,我們的盲人能立時辨認出其來源。我毫不懷疑,這一技能讓盲人變得十分機敏,且十分危險。我可向您舉一小例,證明期待被他所擲的石塊砸中,或暴露在他的槍口下,究竟是一件多麼錯誤的事情。年輕時,他曾與兄弟中的一人有過口角,後者因此受了不輕的傷。盲人經受了兄弟令人不快的辱罵後,最終耐心全失,他隨手拿起一件物什扔了過去,正中兄弟的額頭,令他躺倒在地。 因著這次意外,還有此前的幾樁事情,警察將盲人傳喚過去。我們明眼人對於外在的力量象徵都很敏感,但盲人卻對此無知無覺。他到庭應審,視法官為同類。威脅無法令他膽怯。他對埃羅先生(8)說道:「您要把我怎麼樣?」「我要把您扔到地牢里。」法官回答道。「哦,先生,」盲人回答,「我已經在裡面待了二十五年了。」多妙的一個回答啊,太太!對於我這樣一個喜歡討論道德問題的人,又是多麼寶貴的詞句。我們離開人世時,就像一場神奇的演出散了場;但在盲人看來,不過是離開了黑牢:生時,我們歡樂更多;死時,他遺憾更少。 皮伊索的盲人用溫度的高低來判斷火苗的遠近,用傾倒酒水發出的聲響來評估酒器的滿溢程度,用空氣在面部的流動來估算別人同他的距離。他對空氣中的細微變化是如此敏感,甚至可以區分何為可通行的道路,何為死巷。他能精準地判斷人的體重和器皿的容積,將手臂變成度量準確的天平,將手指變成經驗豐富的指南針;要是某天組織了這類有關靜力學的比賽,我必會將寶押在這位盲人的身上,認為他能勝過二十個明眼人。於他而言,不同的皮膚質地同聲音一樣,也有著豐富的區別;完全不用擔心他會將妻子認作旁人,除非是他自己起了換妻的心思。而人們卻普遍認為,在一個盲人的國度里,要麼妻子是共有的,要麼有著極嚴格的懲戒通姦的法律,因妻子如想要欺騙丈夫,實是再容易不過了,只需同情人約定好一個傳訊的手勢。 他利用觸覺來判斷美醜,這完全可以理解;但另外還有一點沒有那麼易於明白,就是人聲的發音和音韻在他看來也是辨別美醜的依據。恐怕得要解剖學家才能告訴我們,唇顎的構造與面部的外在之間,是否存在著某種聯繫。他能用轉輪或針做些細緻的活計;他能拿角尺校正平面;他能拆卸並組裝尋常的器具;他對音樂也有一定的了解,只需別人告訴他音符和對應的音長,就能演奏出一段旋律。他能利用動作的連續與思緒的銜接,比我們更精準地估計時長。同別的優點相比,皮膚的質感、豐滿,肌肉的緊實,構造上的優點,呼吸的輕柔,聲音的美麗,發音的美妙,都是令他尤為重視的品質。 他同別人結婚,是為了獲得專屬自己的眼睛;從前,他曾打算娶一位聾子,這樣就能用耳朵交換妻子的眼睛。他在很多事情上都表現出了獨特的能力,但這些都沒有下面這件事令我驚奇。我們向他表達了我們的訝異。「先生們,我能感覺到,」盲人說,「你們不是盲人:你們驚訝於我所做的,但你們為何不為我所說的而吃驚?」我想,這個回答里所包含的哲學思想要遠比說話人所想的更多。我們學語之時,未嘗遇到大的困難,這已是令人驚嘆的事情。很多詞語都無法呈現為可感知的事物,即沒有實體,所以我們也無法將之同某個具體的想法聯結起來,只能用此前留意到的深層而微妙的類比,在不可感知的事物與其觸發的想法間建立聯繫。相應的,須得承認盲人與明眼人相比,在學說話時會遇到更多的困難,因為他可用於類比和聯結的素材要少得多。比如說,我們要如何指望他記住「神采」這個詞?這是一種愉快的神情,很難化成盲人可感知的事物,即使對我們這些沒有視力缺陷的人來說,也沒有那麼好感觸,不知該怎麼具體解釋「神采奕奕」一詞。若說神采主要停留在眼睛裡,那觸覺就無法感受;此外,對於盲人,他能否懂得「灰敗的眼神」「靈動的眼神」「智慧的眼神」等類似表達? 據此可以得出結論,我們實在是從各種感官和器官的協作中受益不淺。但單獨使用感官中的一種,和在明明一種就足夠的情況下同時調動其中兩種,造成的結果也是不同的。明明用眼睛就足以看清,卻非要將觸覺加諸視覺之上,就像已經有兩匹健馬在拉車,卻偏要在前面套上第三匹,後來的馬兒奔跑的方向與之前的兩匹是不同的。 我從未懷疑過,我們的器官與感官的狀態於我們的形上學和道德有深刻的影響;如果可以,我甚至想說,哪怕是那些純思辨的想法,也都與我們身體的構造有緊密的聯繫。故此,我詢問這位盲人對於惡行和道德的看法。我首先注意到,他對偷竊有著極大的怨憤。想來原因有二:在他無知無覺的情況下,人們就可輕易對他實施盜竊;另外可能還有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當他偷竊的時候,人們也很容易抓到現行。這並非因為他沒有提防這種旁人比他多出的感官的意識,而是因為他不懂如何遮掩盜竊的行徑。他對羞恥渾不在意:若非衣物可以助他抵禦空氣的侵襲,他根本不知穿衣有何用;他也承認,不明白為什麼要將身體的一部分遮起來,而將另一部分露出來;更不明白為什麼在這些部位中,要特別照管其中的某些部分,明明它們使用更頻繁,且有生理的困擾,不如暴露在外來得方便。即便在我們所處的世紀,哲學精神已經讓人擺脫了諸多偏見,但我並不認為我們可以像這位盲人一樣如此徹底地忽略根深蒂固的羞恥感。照他的說法,第歐根尼可算不上什麼哲學家。 很多外在的徵象都能喚醒我們的同情,觸動我們對痛苦的感知,但對盲人來說,只有嘴上的訴苦才管用;我因此懷疑盲人普遍缺乏人情味。在盲人眼中,一個小便的人和一個流血卻不訴苦的人之間,究竟有什麼區別?哪怕對於我們,如果外物距離太遠或體積太小,讓我們目無所見,恰似失去視力的盲人,我們不也會停止同情嗎?我們的美德是如此仰賴感觸的方式,如此受制於外物影響我們的程度!因此,我毫不懷疑,要是被害的對象距離太遠,看起來只有燕子般大小,人們在殺死他的時候,絕不比親手掐死牛更困難。我們對受苦的馬產生同情,卻毫無顧忌地碾死螞蟻,不正是被同一種邏輯所驅使嗎?啊!太太,盲人的道德與我們的道德到底有多麼不同!盲人的道德和聾人的道德應該也有同樣大的區別!若是某種生物尚且比我們多一重感官,恐怕也會認為我們的道德多有缺陷,就不用提更壞的情況了! 我們的形上學與他們的相比,也有著同樣大的區別。有多少盲人秉承的原則,在我們眼中不過是些荒謬已極的說法,反之亦然。關於這一點,或許我可以舉出一個細節博您一笑,當然,在那些無事不可挑出錯處的人眼中,我的這種說法則是近乎反宗教的,就仿佛我有全然的責任去勸誡盲人,讓他們換種方式去看待外界事物。在此,我只想指出一件人人都理當贊同的事情,那就是我們從自然界的神奇中所得出的推論,在盲人面前是蒼白無力的。在他們看來,我們能用一面小鏡子創造出一些新的事物,這簡直比他們一生都無緣得見的日月星辰還要難於理解。太陽由東向西運動,播撒光明,還不如能調節大小的火焰來得讓人震驚。盲人看待物質的方式比我們更抽象,所以他們也更容易相信物質是會思考的。 如果一個曾享有一兩天光明的人混到了盲人群里,他要麼就得決定永遠閉嘴,要麼就會被別人當成瘋子。每天他都要向同伴們揭示一些只有盲人才會為之驚奇的「奇蹟」,而盲人們中的智者則會明智地選擇不去相信。這種懷疑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從某些角度看來又是如此的合理,但實際上又是如此的毫無根據,難道不會給宗教的捍衛者以啟發嗎?假若您權且相信這一假設,難道上述描述不會讓您隱晦地想起歷史上的某些事實嗎?在黑暗的世紀裡,有人不幸遭遇了真理,又冒冒失失地將其揭示給了同時代的盲人,故此身受迫害,而在他們的敵人中,最殘忍的就是那些同他們身份教養頗為相似、理應擁有類似想法的人。 我想暫將盲人的道德和形上學棄置一旁,先思考些別的問題。這些問題似乎沒有那麼重要,但自那個普魯士人抵達以來,人們就一直期待那場實驗,實驗的目的則與這些問題有著直接的契合點。第一個問題:一位天生的盲人是怎樣形成對形狀的概念的?我想應當是藉由肢體運動,他的手依次觸碰過不同的地方,物體從他的手指間穿過,留下連續不斷的感覺,讓他有了方向感。若穿過手指的是一條繃緊的線,他就有了直線的概念;若感受到的是一條鬆弛的線的弧度,他就可了解何為曲線。大致來說,藉由反覆的觸覺經驗,他能累積起在不同的點上採集到的感受:盲人善於將這些感受或點聯結起來,讓它們形成完整的形狀。對盲人而言,一條直線並非幾何學概念,而是對一連串觸覺感受的記憶,沿著繃緊的線的方向排成一串;曲線同樣是一系列對感觸的記憶,或許會和什麼堅硬的物體表面聯繫起來,這個表面應是凸起的或凹進去的。幾何學家是根據研究來發現某個形狀的特點,並校正心中對這個形狀的定義的。但假若是一個天生的盲人,不管他是不是幾何學家,都只能把一切寄托在自己的指尖上。我們明眼人會連接色點,盲人卻只能將觸點聯繫起來,更準確地說,他能憑藉的只有記憶里的觸感。他腦海中所發生的事情應當與我們頭腦中的並不相同:他不會想像;因為如果需要想像,須得在腦子中先上一個底色,再於底色中揀選出一些點,塗上不同的色彩。要是給這些點塗上的色彩與底色相同,它們就會和底色混同起來,形狀也就不復存在。至少在我的腦海里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而且我猜想別人的想像方式應當與此也並無不同。所以,當我想要在腦海中見到一條直線的時候,首先想到的並不是它幾何學上的屬性,而是先準備一塊白色的畫布,在上面朝著同一個方向塗上連續的黑點。底布和色點的色差越大,我就越能清晰地辨別後者;但若二者色彩相近,無論是在想像中還是欣賞一幅現實畫作,都會令人傷神。 太太,您已看到,我們可以輕易訂立一些原則,並遵循上述原則在想像中創造出色彩不同的物體;不過這些原則顯然不能為盲人所用。盲人無法為點上色,所以就無法按照我們的方法去想像形狀;他能記住的,只有在不同的點上、地點上和距離上採集來的觸覺,並藉助觸覺來構思形狀。顯然,對我們來說,無法上色就意味著無法想像,若是在一片黑暗中,有人讓我們去觸碰些小圓球,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它們是黑色或白色的,再或者是其他什麼顏色的;也有可能我們不會賦予它們任何一種顏色,而是像天生的盲人一樣,只記住了這些小小的圓形物體在指尖上激發出的感覺。於我們而言,這種記憶往往是稍縱即逝的,我們也不理解盲人是如何固定、連接並回憶指尖的感受的,這顯然都應歸咎於眼睛為我們形成的習慣:我們更擅長用色彩來想像。但在我個人的經驗中,也曾有在猛烈的激情的驅使下,用一隻手承擔全部的顫慄的;我也曾留有對舊時觸碰過的物體的印象,鮮明到仿佛它還在我的觸碰之下,並清楚地感受到我感覺的界限同那些已離場的物體的界限完全一致。雖說感覺本身是不可分割的,它卻占據著有一定綿延的空間——如果我能用「占據」這個詞的話——盲人可以運用思想來擴大或縮小劃歸它的地盤,以便向其中增添或減少什麼東西。他就是用這個辦法來聯結點、面和固體的;他甚至能勾繪出一個像地球一樣大的固體,只要指尖傳來的觸感告訴他認知的對象像地球一樣大,且長度、寬度、厚度都能支持類似的感覺。 這種加工感覺的能力在我們身上尤為貧弱,卻是能證明人類的內在感知力(9)的最好例證;在盲人身上則很強,即使外物已經離場且不再對他們發生作用。我們無法向天生的盲眼人解釋,我們是如何用想像力描繪不在場的物體的,如何營造它在意識中在場的假象;然而我們可以在自己的身上找尋到用指尖感觸的能力,回憶起一件不在場的物品的觸感,就像盲人所做的一樣。若想更好地理解這一點,請您將拇指和食指捏合在一起,閉上眼睛,然後將二指分開,並在分開後立即回想此前發生的事情。請您告訴我按壓中止後觸感是否立即就消失了;二指壓合的時候,您的靈魂是否更多地聚集在頭腦中而非指尖上;這種感覺是否占據了一個空間,讓您對「平面」有了概念。我們想要將現實存在的外物和它在我們意識中的呈現區分開來,依託的只不過是印象的濃淡;同樣的,盲人若要區別指尖的觸感和外物真實的存在,參照的也是觸感的強弱。 假如真有一位天生既聾且瞎的哲學家,仿照笛卡兒談談對人的看法(10)的話,他一定會把靈魂放在指尖上,因為他的主要知覺和所有認知都源出於此。誰會告訴他頭腦才是思想的據點?有時想像也會讓我們的頭腦疲憊,因為我們為想像付出的勞動,就像在看太大或太小的物體一樣。而天生的盲人和聾人則不然,他用觸碰獲取的所有感覺,就是其思維的全部範式。若是經過一段漫長的思考,他的手指和我們的大腦同樣感覺疲累,我也不會為此驚訝。我更不會擔心有哲學家對此提出反駁,聲稱神經才是感覺的來源,而所有的神經都是自腦部發出的:無論是這種說法還是此前盲人的看法,其實都未得到充分的驗證,尤其是後一個。可見物理學家們也曾就這一主題展開過奇思妙想,只是最終還是遵循了自己的感覺。 但是,如果說盲人的想像就是回憶並聯結可觸點帶來的感受,而明眼人的想像就是回憶並聯結可視點或色點,那就可以得出結論,盲人看待事物的方式要比我們更抽象,假若遇到純粹的思辨性問題,他應當更少犯錯。因為所謂的抽象思維,只不過是用思想提煉物體的可知特性,把一些物體同另一些物體區分開來,或者是把這些特性同物質載體本身剝離開來;但若是分離做得不對或不恰當,就會衍生錯誤。做得不對的情況多見於形上學領域,而做得不恰當則常發生在數學、物理等學科中。在形上學中,有一個方法保證一定會犯錯,就是沒有對思辨的對象進行足夠的簡化;在物理或數學裡,也有得到錯誤結果的不二秘籍,即小覷了對象的複合程度。 有一類抽象思維,能做到的人極少,應當是專為真正的天才保留的,那就是把一切都簡化為數字單位。必須要承認,這種幾何學所得出的結論是極精準的,其公式的適用範圍也很廣。因為無論是在自然界,還是在潛在可能中,都少有物體是不能用簡單的單位來代替的:點、線、面、體積、思想、想法、感受……如果這恰好就是畢達哥拉斯所建立的學科的基石的話,我們就可以說,他的計劃之所以未得到全然的成功,是因為這種討論哲學的方法極大地超越了我們的思維能力,過度接近至上之主(11)的思維方式。用一位英國幾何學家(12)的話來說,他就是一直將宇宙幾何化。 對我們來說,純粹而又簡單的單位是一種過於模糊且寬泛的符號。我們的感官往往會讓我們更貼近某些與我們的智力和器官構造更相稱的符號系統。我們甚至還做出了努力,讓上述系統更加普遍化,變成我們互相交換思想的集散地。為了眼睛,我們創造了文字;為了耳朵,我們設立了讀音;但我們尚沒有針對觸覺的符號系統,雖然也存在某種方式,讓我們能利用觸覺來發言並獲得回答。這種語言的缺失隔斷了我們與聾人、盲人和啞巴間的所有交流。他們在生長,思想卻處在蒙昧不明的境地。其實若是自他們童年起,就有人用固定、明晰、持久且統一的方式同他們說話,他們也能獲得一些想法。總之,就是要在他們的手中寫下我們在紙上書寫的符號,並讓他們將其與某個固定含義聯繫起來。 太太,難道您不覺得這種語言與其他符號系統同樣便捷嗎?您不覺得其實它早已被發明出來了嗎?難道您能肯定,之前就沒有人同您提過類似的交流方式嗎?既然我們覺得用普通的書寫方式表達於觸覺多有不便,不妨將這種語言固定下來,為它編寫語法和字典。 知識可以通過三重門戶進入我們的靈魂。但因缺少符號,我們已堵塞了其中一條通路。若是忽視其他兩種官能的話,我們說不定會淪落至動物的境地。如果我們只能通過按壓來進行觸覺上的溝通,這就類似於我們僅能藉由叫喊來與他人互通言語。太太,只有缺少了某種感官,才能深知針對其他感官的符號的好處。盲人、聾人和啞巴,或者是因某起事故失去這三種官能的人,肯定會因有一種清楚明白的面向觸覺的語言而深自欣慰。 當人失去某種感官時,就不得不藉助另外的符號,而使用一種已齊備的符號系統總比從頭髮明一個要便捷得多。要是桑德森五歲時就能找到一種已發展完善的可觸幾何學,肯定要比二十五歲上才自行構建一個更好。太太,這位桑德森就是我想同您提及的第二位盲人,想來對他進行討論也不會偏題。人們總是向我傳頌他的神奇事跡,其中沒有一件是不曾被他的文學素養和數學造詣所證實的。 他用同一台機器來進行代數演算及呈現用直線構成的圖形。只要您願意聽,應當也不會介意我向您描述它的運作原理;您會發現,其中並不牽扯任何您不具備的知識,而且假如您想嘗試複雜演算的話,這台機器或許對您有用。 如圖2所示。請您想像一個正方形,均分成四份,周圍有直線畫出邊框,這樣就為您呈現了九個點:1、2、3、4、5、6、7、8、9。再請您設想,這個被打了九個孔的正方形可以接納兩種類型的大頭針,兩種針長短粗細均相同,只是其中一種頂部更粗大一點。 圖2 頂部較大的大頭針(以下簡稱大頭針)永遠只會放在方塊的中間,而頂部較小的大頭針(以下簡稱小頭針)則只插在四條邊線上,除了唯一的例外,即表示數字1的時候。數字0的表示法是將大頭針插在中間,四邊不放置任何針;數字1的表示法是將小頭針插在中心,旁邊同樣不插入任何針;數字2需要將大頭針置於方塊中心,然後在上邊線的1號位置放入小頭針;數字3則是將大頭針放在中心,然後在2號位置放置小頭針;數字4仍要將大頭針放在中心,此外在右邊線的3號位置加上小頭針;數字5除中心位置的大頭針外,需在右下角的4號位置放入小頭針;數字6的表示方法是在中心位置放入大頭針,然後在下邊線的5號位置插入小頭針;數字7仍將大頭針保留在中間,另需在左下角的6號位置插入小頭針;數字8由中心的大頭針和左邊線的小頭針構成;數字9包含中間的大頭針及左上角的小頭針。 對於觸覺來說,這就有了十種不同的表達方式,分別對應代數中的十個數字。現在,請您盡情地想像一張大大的桌子,上面布滿了此類小方塊,方塊水平擺放,彼此間的距離相等。如圖3所示,這樣您就構建出了桑德森的數學機器。 您應當會立即意識到,所有的數字都可以用這張桌子來表示,所以,根本不存在無法用此機器進行的運算。 例如,可求以下九個數字之和: 1 2 3 4 5 2 3 4 5 6 3 4 5 6 7 4 5 6 7 8 5 6 7 8 9 6 7 8 9 0 7 8 9 0 1 8 9 0 1 2 9 0 1 2 3 圖3 我將數字寫在桌子上,把第一個數左邊的第一個數字標記在第一行左邊的第一個方塊上,把第一個數左起的第二個數字標記在第一行左起的第二個方塊上,依次類推。 緊接著,我將第二個數標註在桌子的第二行上,個位數寫在個位數下面,十位數寫在十位數下面,等等。 然後,第三個數也被標記在第三行的方塊上,第四個數在第四行……正如圖3所示。標記完成後,我用手指自下而上地觸摸右邊第一列方塊,計算其所代表的數字的和,若求得的和需要進位,我就將十位上的結餘標記在左邊一列最下方的方塊中。隨後,我的手指左移,計算右邊第二列,用同樣的方法求和;接下來就是第三列、第四列……直至算完總和。 以下則是這張桌子表示不同的直線構成的形狀的特性的方法。假設桑德森需要演示同樣底邊長和同樣高度的平行四邊形在面積上是相等的。您可以看到,他會按照圖4的方法來插入大頭針。接著,他會為四邊形選定頂點,利用手指完成推演。 圖4 一般而言,桑德森只會利用大頭針來固定圖形的邊線,但他同樣也可以用九種不同的方式將小頭針布置在圖形周圍,他本人對這些方法都爛熟於心。這樣,他在日常的演算中就不會遇到任何困難,唯一略有阻礙的情況是假如有太多的頂點需要列舉,他就被迫要藉助字母來為不同的頂點命名。遺憾的是,沒人能告訴我他是如何用字母來為頂點命名的。 我們只知道,在使用計算桌時,他手指的靈活程度令人驚訝;他能成功完成最複雜的算式;一旦有了失誤,他可立即察覺並暫停演算;他能輕易驗算。於他而言,計算這項工作,並不像他人猜測的那樣費時冗長,因為他可以很方便地布置好桌子。 布置桌子時,首先需要將大頭針放在方塊中心,剩下的無非就是插入小頭針以便確定方塊代表的數值。唯一的例外即是數字1。此時需將中心位置的大頭針換做小頭針。 有時,他也不會用針拼出一條完整的線,而只在頂點和交點處放置大頭針,並以絲線纏繞,用線來表示圖形的邊線。如圖5所示。 圖5 他還留下了另外一些用於幾何研究的機器:我不知道該如何使用它們,想來得用上與解一道完整的運算題差不多的力氣,才能搞清楚這些機器的用途。希望有某位幾何學家能告訴我們,桑德森究竟拿那四塊木頭作何用處。木頭呈長方體狀,每塊都是11法寸(13)長,5.2法寸寬,0.5法寸厚,六個面中兩個面積最大的面互為對稱,上面刻著小方塊,類似於我剛剛同您描述過的計算桌:僅有一點不同,方塊僅在少數部位有打孔,其中插有針。每個面上各刻有九張計算桌,每張桌子都呈現十個數,其中的每一個均由0—9十個數字構成。圖6中就是其中一張桌子,裡面包含如下數字: 9 4 0 8 4 2 4 1 8 6 4 1 7 9 2 5 4 2 8 4 6 3 9 6 8 7 1 8 8 0 7 8 5 6 8 8 4 3 5 8 8 9 4 6 4 9 4 0 3 0 桑德森寫了一本完美的專業著作,題為《代數原理》。閱讀此書時,我們幾乎不會意識到作者是一位盲人,只有在少數地方,才能看到一些明眼人根本無法想到的特別的論證方法。是他首次提出,以正方體的中心點為頂點,能將其分成六個完全相同的角錐體,後者的底面就是此前正方體的六個面。我們常用此來簡單地證明,所有角錐體的體積都是與它底面面積及高度相等的角柱體的三分之一。 圖6 他從事數學研究,一方面是出於個人興趣,另一方面則是因家境庸常且友人對其多有鼓勵,才最終決定公開授課。朋友們毫不懷疑,他會比自己預期中更成功,因為他有種天分,輕鬆就能讓別人理解他的意思。實際上,桑德森講課時總是視學生為盲人;而若一個盲人與同類都能輕鬆交流,同明眼人打交道更是不成問題了:畢竟後者還要多上一台「望遠鏡」。 那些曾講述過他人生的朋友(14)說桑德森是一個妙語連珠的人,想來應當的確如此。您或許會問我,何為妙語?太太,我會告訴您,所謂妙語就是只關係到一種感官的話語,比如說觸覺,但可以藉由隱喻同另一種官能聯繫起來,比如視覺,所以在聽話人的耳中,上述話語就會帶來雙重光彩:話語直接而真實的光彩,還有隱喻反射出的光明。顯然,在話語的情境中,桑德森受自身思維模式所限,只能理解話語中一半的含義,因為他只能將詞句同與之相關的一半想法聯繫起來。但又有誰不曾經歷過類似的場景呢?愚人們也會有類似經歷,他們有時也能開出絕妙的玩笑;頂尖的智者偶爾也犯錯,但無論是賢是愚,他們本人都很難意識到這一點。 我注意到,詞彙的匱乏往往也能在尚不熟知語言的外國人身上引發同樣的奇妙反應:他們被迫用極少的詞彙來表達全部的意思,偶爾就會不自覺地將一些詞彙放在絕妙的位置。其實,於所有擁有豐富想像力的作家而言,任何語言中都無法找到充足的恰當詞彙,所以他們也常處於同思想活躍的外邦人一樣的境地。他們設計出情境,於字符間感悟細微的差別,用最天真的筆觸進行描繪,這些都讓他們與日常的普通表達方式拉開了距離,也逼迫他們採用一些令人驚羨的表述方法,前提則是這些表述方法既不過分風雅,也不晦澀:根據自身的思考能力和語言知識,人們對風雅和晦澀的接受程度不同,但大致上這還是一種讓人很難原諒的缺點。這也就是為什麼M先生(15)是最受英國人青睞的法國作家,而在所有的拉丁語作者中,塔西佗最為思想家所尊崇。我們已忽視了所有語言的規則,卻被文字的真相深自觸動。 桑德森在劍橋大學講授數學,取得了令人驚訝的成功。他還教授光學課,發表對於光和色彩的本質的見解,解釋視覺成像原理,研究折射效應和彩虹現象,還有很多有關視覺及其相關器官的內容。 這些事跡聽起來很玄妙,但太太,如果您考慮到每個橫跨物理及幾何的問題,其中都包含以下三個待區分的點,也就不會如此驚訝了:需解釋的現象,幾何學假設,以及從假設中推演出的運算。當然,必須承認,無論一位盲人在其中的浸淫程度如何,光和色彩現象對他來說都是完全陌生的。他能夠理解假設,是因為後者能與可觸的事物之間建立聯繫;但這與研究幾何學並不完全一樣,他無法說出選擇這一假設而放棄其他假設的理由;因為若要說出理由,他須得具有自行將假設和現象進行比對的能力。盲人將假設視為別人提供給他的既定事實;在他看來,一束光就像一根有彈力的細線,或是一串以難以置信的速度擊打我們眼睛的微小粒子;他就以此為根據進行運算。物理與幾何間的障礙因此而得以逾越,問題也變成了純粹的數學問題。 但對於運算所得的結果,我們應當持何種看法呢?一、這是在解決問題時所要克服的最後一項困難,不過一位物理學家即使已經有幸提出了與自然最為相符的假設,他也要用幾何來證明這一假設的價值,否則就毫無意義,所以大物理學家,如伽利略、笛卡兒、牛頓等人,也同樣是偉大的幾何學家;二、根據問題前置假設的複雜程度,運算結果的可信度也會有所起伏。當運算基於一項簡單假設時,它所得出的結果的效力就類似於幾何學中的論證結果;當前提假設太多時,每項假設都正確的表象會因假設數量太多而遭人質疑,但在假設數量多的情況下,錯誤的假設彼此之間應當也會互相糾錯,這就又反而提高了正確性,讓我們能夠據此得到一個可與現象契合的假設。這種情況類似於加法,雖然其中被相加的數字的取得方式有待商榷,但最終的結果卻可能精準無誤。我們當然不能說這種情況不存在,但畢竟是很少的。需要相加的數字越多,在加法中犯下錯誤的可能性就越大。這就會導致一系列的推論,以至於其結果的確定性變得很小。我將A、B、C三者相加,總和為50:若50的確精準反映了相關現象的數值,我是否就要得出結論,認為A、B、C三者都是正確的?不見得會是這樣:存在無數種方式,讓我可以替換其中某一個數值,或者補充上其他兩個數值,但最終結果仍為50。不過,一個問題集合了三個不確定假設的情況,可能是無數情況中最難推演的一種。 計算還有一個不應被忽視的優點,即在結果和現象本身有出入的時候,可幫助排除錯誤假設。若是一位物理學家想要追尋光在穿過大氣層時划過的曲線,他就需明確大氣層厚度、折射規則、光粒子的本質和形狀,但他可能並不會考慮其他一些關鍵因素,要麼就是故意不將其納入考察範圍,要麼就是他也無法確定:然後他就確定了光的曲線。如果說自然中的光與他計算出的結果不同呢?這說明他的預設是不完整的或錯誤的。如果說光的確按他確定的曲線傳播呢?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的假設被修正得剛剛好,一種是他的假設根本就是正確的。到底哪種可能才是真的?他也不知道,但他已盡全力釐清了可確定的事情。 我翻閱過桑德森的《代數原理》,希望從中找到日常能見到他的親友的敘述,以了解他生活中的與眾不同之處。但我的好奇心並未能得到滿足;我發現按照他的方式構建出的幾何學更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對我們也更有益處。我們能在這本書中找到有關點、線、面、體、角、交點、平面角的定義,我毫不懷疑,他用上了些非常抽象的形上學的原則,已然接近了唯心主義學說。我們所說的唯心主義者,是指那些只能意識到自己的存在,感觸到內心紛至的情感,而不承認其他事物存在的哲學家。依照我的看法,這是個再荒誕不過的思想體系,其起源只能歸因到盲人身上;不過應讓人類的智慧和哲學引以為恥的是,這個最荒謬的思想體系反而是最難以挑戰的。該體系的精要已清楚明白地寫在克洛因主教貝克萊博士的三篇對話(16)里;我們可以邀請《人類知識起源論》的作者(17)來閱讀這本書。他能在書中找到實用、便捷、細微的觀察方法,其程度與他能做到的程度也不相上下。我們應當向他揭露這種唯心主義,桑德森的假設也會引起他的注意,並不是因為後者有多麼的特別,而是它很難從原則上被駁斥:桑德森的理論原則同貝克萊完全一致。其實,不管是按照貝克萊還是孔狄亞克的說法,抑或是按照理性來說,實質、物質、實體、載體等名詞,都很難憑藉其本身的力量在我們的意識中播散光輝;此外,孔狄亞克曾恰如其分地指出,無論是我們自我提升至天穹,還是下墜入深淵,我們永遠走不出我們自己,我們能體會到的只有自己的思緒:這也是貝克萊第一篇對話的結論,是他整個思想體系的基石。看到兩位激烈纏鬥的敵人所用的武器竟然如此相像,您難道不會感到奇怪嗎?如果勝利最終屬於其中一方,那一定是因為勝利者能更嫻熟地使用這種武器。但《人類知識起源論》的作者已在《系統論》中為他熟練的使用技巧提供了新的佐證,他會運用自己的武器,也足以讓唯心主義者害怕。 您可能會說,現在我們所談的已經離盲人很遠了;但是太太,我還是希望您能原諒我的偏題:我曾保證要向您轉述一場談話,若是沒有您的寬宥,我恐怕無法兌現承諾。 我用能力範圍內最大的專注閱讀了桑德森關於無窮的說法:我可以向您保證,他在這個主題上提出了許多精準明晰的觀點;與他相較,大部分微積分的擁躉只不過是些盲人。還是由您來判斷吧:雖然這一主題頗為晦澀,也略微超出了您所掌握的數學知識,但我並不氣餒,會盡力將之轉換為您能理解的語言,幫助您理解微積分的邏輯。 這位著名盲人的事例向我們證明,只要經過練習的打磨,觸覺可以比視覺更敏感;因為在用手觸摸過一系列紀念幣之後,他可以將真幣與偽幣分開,即使偽幣的仿製技巧已然十分高超,足可騙過有一雙好眼的鑑賞家。他還能判斷數學儀器的精準程度,只需用指尖估算下儀器部件間的分割。這些事情顯然要比觸摸胸像來判斷它是否與原型人物相似更難。因此,若是在一個盲人的國度里,國民應該也會創作雕塑,且和我們一樣從雕塑中享有某些好處:在記憶中永遠保存美好的動作並珍視的人。我甚至並不懷疑,他們在觸摸雕塑時所生髮的情感要遠比我們強烈。一位曾溫柔愛過的情人,將手指遊走在記憶猶新的魅惑之上,這是怎樣的柔情!而且,此類幻想在盲人身上應當會起到比對明眼人更大的作用,引發更多的溫柔記憶。不過,或許這份記憶中快樂越多,他的遺憾就會越少。 同皮伊索的盲人一樣,桑德森能感知空氣中的任何一絲異動;尤其是在萬物俱靜的時候,他可以感覺到幾步以外的物體的存在。人們傳說,有一天他也參與了於花園中舉辦的天文觀測,那天雲層若隱若現,不時遮擋住日輪。而他可以根據光線在面部的作用,敏感地判斷出何時是適宜的觀測時機,何時不是。您或許會以為,他的雙眼仍可感覺到光線的搖曳,所以才能感知光是否在場;若非我早已知曉桑德森不僅失去了視力,還損毀了器官(18),恐怕也會與您持相同的見解。 桑德森用皮膚來看;這層皮囊在他身上是如此的敏感,我們甚至可以確定,假以時日,如果有人在他手上描繪某位朋友的肖像,他也能將其認出來,恐怕他還會描述繪畫過程中所觸發的感受:這是某某先生。所以說,存在一種專屬於盲人的繪畫,他們的皮膚即是畫布。這些說法絕不是幻想;我並不懷疑,如果有人在您的手中畫上某某小姐的櫻桃小口,您也能立即認出她來:但請您承認,雖說您常能見到這位小姐,也為她的魅力所折服,盲人在這方面還是比您有優勢。因為您在判斷中需同時調動兩三種常識:將手上的畫和眼底的形象進行比較;對曾觸及的事物的記憶和對僅曾見到並欣賞的對象的記憶進行比較;最終還要將所有的信息都應用到畫師所提的問題上。畫師用筆尖在您的皮膚上作畫,問您:「我正在畫的這張嘴屬於誰?」但盲人則不然,畫師那支筆所能為他呈現的一系列感受,與那張嘴在他手上引發的感覺並無不同。 除皮伊索的盲人和桑德森的故事之外,我還可以再為您補充講述亞歷山大教導學院的迪蒂姆、亞洲人優西比烏及梅石蘭的尼凱斯(19)的故事,當然還有其他盲人,他們雖然缺少一種官能,卻已遠遠超過常人。詩人們可能會毫不誇張地說,是嫉妒的神祇奪走了他們的感官,以避免在朝生暮死的凡人中找到可與神明並駕齊驅的人。特伊西亞斯就能閱取神的秘密,擁有預見未來的能力,他不就是一個被神話(20)記錄下事跡的盲人哲學家嗎?但我們的話題還是不應過於偏離桑德森,就讓我們跟著這個了不起的人直至他的陵寢前。 桑德森臨終時,人們請了傑維斯·霍爾姆斯先生——一位極聰慧的教長——到他身邊。他們在談話中討論了上帝的存在,至今仍留有幾個片段,我認為值得費些力氣,為您翻譯在此。教長引用自然界的神妙來反駁他的說法。「喔,先生,」盲眼的哲人對他說道,「這場精彩的演出從來不是為我而設,您就無需再提了!我的一生都註定生活在黑暗裡,您說的神跡我也見所未見,它們只能向您或同您一樣的明眼人證明上帝的存在。如果您想讓我信仰上帝,就得讓我觸碰到他。」 「先生,」教長巧妙地給出了回答,「您可以將手放在自己身上,就能在您器官神奇的機能中窺見上帝的存在。」 「霍爾姆斯先生,」桑德森又開口說道,「我再向您重複一遍。這些事情於我而言並不像在您眼中那麼美。動物的機體應當確如您所說的一般完美,因為您是個正派人,不會強迫我相信什麼東西,但這種機體又與可支配自己的智能生物有什麼關係呢?如果這也能令您驚訝,那是因為您已習慣於將所有超出您能力的東西都當做神跡。我本人就常常是你們欣賞的對象,所以對那些能讓你們驚訝的東西並無好感。即使是英格蘭腹地,也有人被我吸引而來,他們無法想像我是如何研究幾何的:您得承認,那些人對事物的可能性根本沒有清晰的認識。要是我們認為一個現象超越了人,立時就會說,這是神的作品。虛榮不容我們得出別的結論:難道我們就不能在自己的話語中少放些驕傲,多加些哲思嗎?若自然給了我們一個難以索解的癥結,不妨將之原樣放著,而不是立即引入某個高等生物的手筆,讓後者給我們留下一個比此前的癥結更難解答的問題。要是您去問一個印度人,世界為何懸浮於空氣之上,他會告訴您世界被一頭大象馱在背上;大象又靠什麼支撐呢?它踩在烏龜背上。那烏龜的支點又是什麼?……這位印度人可能會用同情的眼光看著您。我們就可以對您說,就像對那位印度人說一樣:『霍爾姆斯先生,我的朋友,請先承認您的無知,不要再給我講這些大象烏龜的故事了。』」 桑德森沉默了一瞬,顯然是在等待教長的回答。但要如何攻擊一位盲人呢?霍爾姆斯先生利用盲人對他正直的好印象,借著牛頓、萊布尼茨、薩繆爾·克拉克以及少數同胞的思想光輝,試圖證明世界上第一等的天才也曾為自然的神奇所觸動,因此相信背後一定有一位極智慧的造物主。毋庸置疑,這已經是教長能找到的反駁桑德森最有力的觀點了。所以,這位了不起的盲人只得承認,他無法輕率地否認一位如牛頓一般了不起的人物也甘心承認的觀點;但他還是告訴教長,牛頓的證詞於他而言,並沒有整個自然之於牛頓的證明效力;此外,牛頓相信上帝,而他恐怕要打個折扣才能相信牛頓的話。 「請您想一想,霍爾姆斯先生,」他又補充道,「我是多麼應當信服您和牛頓的話。我什麼都看不到,但我承認萬物中包含有令人讚嘆的秩序,不過還請您不要做進一步的誇大了。我可以退一步,承認宇宙現時的狀態,不知這樣可否讓您為我留下相信我所青睞的事情的自由。關於宇宙舊有的原初狀態,您應當同我一樣眼盲。您無法找到證人來反駁我,您的眼睛也不再是信息來源。如果您願意的話,當然可以相信令您震驚的世界秩序是一直存在的;但請您允許我相信事實並非如此。若我們回溯至事物和時間的起點,感受物質的萌動與混沌的衝擊,我們不僅會見到少數發展完善的生物,應當還有為數更多的殘缺存在。假如說我無法針對事物的現狀對您進行反駁,至少我可以詢問您它們此前的狀況。比如說,我可以問您,是誰告訴您,還有萊布尼茨、克拉克和牛頓,在動物起源的初始時期,它們不是缺頭少腳的呢?我可以同您說:它們中有的沒有胃,有的沒有腸道;即使是那些胃、上顎和牙齒都可以為之提供很長壽命的物種,也可能因心肺的缺陷而終結;怪物是一點點滅絕的;有缺憾的物質構造也是逐步消失的,留下的只有不存在重大缺陷且能保證自我生息繁衍的機體。」 「如此說來,假如第一個人的咽喉是封閉的,缺少合適的食物,生殖系統也不完善,又從來沒有找到配偶,人類會變成什麼樣子呢?恐怕已被捲入宇宙的大清洗里了;那個被稱為『人類』的驕傲物種,應當已經溶解彌散在物質的微粒中,或許永遠停滯在無盡的可能性里。」 「如果從來沒有過有缺憾的生物,您肯定不會錯失這個宣稱今後也不會有此類生物的機會,如此我也會陷入到荒謬的假設里。但秩序並沒有這麼完美,」桑德森繼續說道,「有時還是會有怪物被創造出來。」隨後,他轉向教長,補充道:「霍爾姆斯先生,仔細看看我,我沒有眼睛。那您和我又分別對上帝做了什麼,以至於一個擁有這個器官,另一個卻被剝奪?」 他說話時的神色是如此真摯動人,教長及在場的其他人都為他的痛苦感染,甚至流下了淚。盲人察覺到了。「霍爾姆斯先生,」他對教長說道,「我已了解到您心地善良,在最後的時刻,我仍能感知您為我展示的證據。但是,如果您真的愛重於我,還請您不要剝奪我最後的慰藉,不要讓我在垂死時還為他人帶來痛苦。」 桑德森又換了一副更為堅定的語氣:「我因此猜測,當萌動的物質催生宇宙的時候,我的同類恐怕是隨處可見的。那我為什麼不能相信,動物的世界也同我想像的一致呢?每一刻,在遠離人類的物種中,有多少殘缺扭曲的世界正在消散,然後又經歷了無盡反覆的重組和消失,直至可以達到某種可以自我保全的平衡狀態。哦,哲學家們,和我一起前往世界的盡頭吧,越過我能觸及的界限,拋下你們眼中所見的完美生物;去未知的海洋散步,在它不規律的波動中尋求,看看你們於此處敬仰的智慧生物是如何在別處留下了廢墟!」 「您又能從這種結論中獲得什麼好處呢?霍爾姆斯先生,這個世界又是什麼?一個隨時面臨變遷的複合體,而所有的變遷都指向消亡的結局;一個生物快速更迭的過程,物種在其中相互更替、生長又消失;一個短促的對稱;一個暫時的秩序。剛剛我曾批評您用自己的能力來判斷事物的完美程度,現在我可以指責您以自身時日的長短來估量世界的延續。由您來評判世界的存在延續,就像由朝生暮死的蠅蟲來妄斷您的生命一樣。世界於您是永恆的,如同您對生命短促的生物也是永恆的一樣。朝生暮死的生物世代更迭,是不是證明了您的永恆?這是一個已經延續了多久的傳統!但我們所有人都會死去,根本無法估算我們曾經占據的時長,也不知道我們延續了多久。或許時間、物質和空間都只不過是一個點。」 桑德森在談話中情緒激動,略微超過了他的身體條件所能允許的程度。隨後幾個小時,他就進入了臨死前的譫妄,中間清醒過一次,呼喊道:「哦,克拉克和牛頓的上帝,憐憫我吧!」隨後就死去了。 桑德森就這樣離開了人世。太太,您看到了,那些他用來反駁教長的推理,這些東西甚至還無法令一個盲人信服。對於明眼人來說,這又該是多麼大的恥辱,每天從太陽升起到最小的星辰落下,他們都看著自然神奇的演出為他們證明造物主的存在及榮光,卻無法尋到比桑德森更好的理由。他們擁有桑德森已被剝奪的眼睛,但桑德森卻比他們多出純潔的品行和質樸的性格。所以,他們像盲人一樣生活,而桑德森死時的表現就像他一直都能看見一樣。他用餘下的感官就足能聽到自然的聲音,他的陳述甚至比那些常年閉目塞聽的人還要有力。我不由得回想,若說蘇格拉底是為異教的迷霧所惑,才看不見真正的上帝,那麼桑德森是不是因為失去了視覺且看不到自然的奇景,才無法相信上帝的存在。 太太,我很遺憾,人們未能記錄下更多有關這位盲人的特異之處,以滿足我和您的求知慾。想來他的回答所能帶來的啟示,要比旁人從各種體驗中所能預期的還要多。那些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可真沒有哲學精神!但他的學生威廉·因池利夫是個例外,他於桑德森的最後時刻見到這位盲人,記錄下了他臨終的話語。我建議所有懂得英語的人都去看一看,原文就發表在一本於一七四七年在都柏林出版的著作中,題為《劍橋大學盧卡斯數學教授尼古拉斯·桑德森博士的生平及性格》,他的學生及友人威廉·因池利夫紳士著。讀者們會在書中發現別處無法找到的樂趣、力量、真實和溫柔。雖然我已盡力在譯文中保留上述特質,但也不敢聲稱可將之傳達給您。 一七一三年,桑德森迎娶迪肯斯先生的女兒為妻,他的岳丈是劍橋郡境內寶克斯沃斯的學區長。他們生下一兒一女,至今仍在人世。他對家人的臨終告白無疑令人感動。「我要去,」他對他們說,「一個最終我們都會去的地方:不要哀嘆,這會讓我感懷。你們在我面前表現出的痛苦,只會讓我更清晰地意識到那些沒有注意到的苦痛。我可以毫不介懷地放棄生命,因為生命於我而言只是一段長長的欲望,一場久遠的剝奪。像我一樣正直地活著,但要活得更幸福;學著同我一般平靜地死去。」隨後他握住妻子的手,緊緊抓在自己的手中;他轉臉朝向她那一邊,似乎想要看看她;他為孩子們賜福,擁吻他們,請他們離開,因為對他來說,孩子們的在場要遠比死亡的臨近更殘忍。 英國是盛產哲人、好奇之人和思想建構者的國度;但要不是因池利夫先生,我們就永遠無法從桑德森的身上學到那些普通人本可以教會我們的事情。比如說,他可以認出此前只被別人帶去過一次的地方,因為牆和石板路會發出聲響,而他能通過響聲辨別出來;還有上百件類似的事情,是他與幾乎所有的盲人都能做到的。到底是為什麼,我們總能如此頻繁地在英國見到同桑德森一樣卓越的盲人,看到一些沒有視力卻能講授光學課程的人? 我們總是試圖恢復天生盲人的視力;但若我們能近距離地觀察,通過詢問一位有見識的盲人,同樣可以為哲學助益。我們可以學到,事物是如何在他身上運轉的,然後將其與我們身上的運轉方式對比,或許就能從對照中尋求到解決並不清楚明確的視覺和感官理論中的困難的方法。不過,必須要承認,我並不期待能從一個剛經歷過手術苦楚的人身上學到什麼,甫經手術的器官是如此敏感,易被最微小的事故影響,足以欺騙那些器官健康、長期享有視覺便利的看客。對我而言,我更願意聆聽一位熟知物理原則、數學定理和器官構造的形上學者對於認知理論的看法,而無意求知於一個剛做過白內障手術的盲人。面對第一次看到世界的人所給出的答案,我並沒有太多信心,卻更信賴曾在黑暗中思索問題的哲學家的見解。或者也可以用詩人式的語言告訴您,刺瞎自己的雙眼,才更能明白視覺為何物。 人們若想讓實驗結果有一定可靠性,至少須得下長久的功夫來為實驗主體做準備,要培養他,甚至把他變成一位哲學家;但即使本人就是哲學家,培養出一名哲學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那若本人不是哲學家,情形又當如何呢?要是人們自以為是哲學家,情況就更糟了。應當在手術結束之後很久再開始觀測,這才是最為恰當的。想要取得最佳的實驗效果,需在黑暗的環境中治療病人,確認他的傷口已痊癒、眼睛已恢復健康。我不希望人們直接將其推至白晝之下:強烈的光照會阻礙我們觀看;它又怎麼可能不會影響一個極度敏感、還未被任何印象所磨鈍的器官呢? 這還不是全部:餘下的事情仍然棘手,想要從準備好的主體身上得到教益;要以細緻的方式詢問他,才能讓他準確說出自身的體會。這項問詢需要在一整個學術委員會面前舉行;或者說,為了謝絕輕浮的看客,只需將在哲學學識和解剖學知識方面與之真正相稱的學者請到學術委員會中。即使請來最聰敏的人和最出色的智者也不會顯得小題大做。培養並詢問一名天生的盲眼人,完全是一項稱得上牛頓、笛卡兒、洛克和萊布尼茨等天才的任務。 我很快就會結束這封已顯得冗長的信,但最後我還想討論一個之前曾有人提出的問題。針對桑德森所處的特殊狀態進行的若干思考讓我明白,問題尚未完全得到解決。我們假設一個成年的天生盲人已學過如何利用觸覺區分相同金屬材質且尺寸相近的立方體和球體,所以一經觸摸,他就能說出哪個是立方體,哪個是球體。然後我們再假設,如果桌面上放著立方體和球體,且盲人剛剛獲得光明,在只看不觸摸的情況下,他能否將二者區分開來,說出哪個是立方體,哪個是球體。 莫利紐克斯先生是最先提出上述問題的人,並試著予以解答。他聲稱盲人根本不能將球體和立方體區分開來。「這是因為,」他說,「雖然他已從過往經驗中了解到球體和立方體是如何影響他的觸覺的,他也無法得知這種影響他觸覺的某一方式,是如何作用於他的眼睛的,也不知道以不平衡的方式壓迫他的手的尖角,會怎樣在立方體上呈現於他的眼中。」 洛克也被詢問過這一問題,他說道:「我和莫利紐克斯先生看法相同。我想在第一眼上,盲人很難信心滿滿地區分哪個是球體,哪個是立方體,如果他僅滿足於觀看的話;雖然在可以觸摸的情況下,他完全能夠為這兩個物體命名,觸覺能夠幫助他感應到二者形狀上的區別,並據此將之區分開來。」 關於這一問題,孔狄亞克神父的見解較為特殊。您曾讀過他撰寫的《人類知識起源論》,並從中得到了很大的愉快和補益,現在我再隨信為您寄去他同樣出色的《系統論》。想來並無必要向您詳述他是依照什麼理由得出這一結論的,這會剝奪您重讀這一著作的樂趣:書中也以一種怡人且哲學的方式詳細論證了這一問題,而由我轉述恐怕會曲解作者之意。我只是想概括一下,相關觀點要麼就認為盲人什麼都看不到,要麼就認為他能看出立方體與球體的不同。至於人們認為有用才加入題設的條件,即兩件物體使用了同樣的金屬材質且尺寸相近,則完全沒有意義。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因為如果按照洛克先生和莫利紐克斯先生的說法,視覺體驗同觸覺感受是沒有任何本質聯繫的,他們就得承認自己看到了一個被手蓋住的物體的直徑足有兩尺長。不過孔狄亞克先生還補充道,假如說盲人能看到物體並注意到它們在形狀上的不同,卻遲疑著不願說出相應的答案,這只能歸於某些極細微的形上學的原因,我稍後會同您解釋。 以上就是關於同一個問題的兩種相反意見,第一流的哲學家也為之看法相左。像莫利紐克斯、洛克、孔狄亞克等人都曾討論過這一問題,似乎旁人已經難以置喙了;但同一件事物也是會呈現很多可供考慮的面向的,即使前人一時未能窮盡,也沒什麼可驚訝的。 那些聲稱天生的盲人可以將立方體與球體區分開的人,所預設的前提條件可能也應當再次被核准:他們假定一個剛被割除白內障的盲人,在手術結束後的第一時間就處於可使用眼睛的狀態。這些人會說:「盲人此前利用觸覺形成了對球體和立方體的概念,現在可將這種概念同視覺感受作比對,就會知道它們其實是相同的物體;要是一件物體在視覺上給他球體的概念,他卻偏要將其稱為立方體,反而把看起來像立方體的叫做球體,那才是令人奇怪的事情。所以說,他仍會把在觸覺上叫做球體和立方體的物體稱為視覺上的球體和立方體。」 那他們的反對者又給出了怎樣的答案和推論呢?他們同樣認為天生的盲人一旦找回健康的器官,就能立即恢復視力。按照他們的推理,被移除白內障的眼睛和從癱瘓中恢復的手臂應當是一樣的道理,後者不需要任何練習就能利用觸碰進行感知,所以前者也立時就能觀看。他們補充道:「與您相比,我們會給予盲人更多的哲思。要是推論真的進行到您所引導的那一步,盲人應當能繼續走下去;但誰又能保證,當靠近物體並將手置於其上的時候,我的手不會驟然哄騙我的期待呢?誰又知道球體不會給我立方體的觸感,而立方體不會提供球體的感受呢?只有經驗才能告訴我,視覺與觸覺是否是同一的:在我完全無知無覺的情況下,這兩種感官也可能是有分歧的;如果沒有旁人告訴我這就是我剛剛觸摸過的物體,或許我會認為現下的所見只是個純粹的表象。在我看來,這個物體實際上看起來就像我此前稱為立方體的物體,而那一個像我之前叫做球體的東西。但人們不來問我它們看起來像什麼,而是它們到底是什麼;我是根本無法完滿回答第二個問題的。」 按照《人類知識起源論》的作者的看法,這種推論可能會讓天生的盲人陷入困惑;我想,恐怕只有實驗才能提供一個確切的答案。看起來,此處孔狄亞克先生想要討論的,只是盲人二次觸摸物體時再次獲得的經驗而已。您稍後就會明白我為何要提及這一點。其實,這位聰慧的形上學家本可以加上一句:盲人聽到上述兩種感官可能會互相矛盾,應當並不會覺得多麼荒謬;說不定就像我之前說過的那樣,他會以為這種矛盾也可歸因於鏡子的反射。 接下來,孔狄亞克先生又注意到,莫利紐克斯先生給這個問題加了很多限定條件,但這些條件並不能預見或消弭在關於天生盲人的形上學討論中所遭遇的困難。有鑒於針對盲人進行的形上學討論與其他議題相比並無什麼特殊之處,這個判斷就更有道理了。在考察哲學問題時,實驗的對象也應是一位哲學家,也就是說,這個人理應能從別人向他提出的問題中,找到所有理性推論和器官狀態允許他看到的東西。 太太,以上就是針對這一問題的正反方意見,我已為您做了綜述。隨後我會做進一步的辨析,您會看到那些聲稱盲人可識圖辨形的人還遠未接近真相,而否認這一點的人則完全有權認為他們並未弄錯什麼。 若將莫利紐克斯先生提出的關於天生盲人的問題進一步擴大化,就能提取兩個相關問題,我們可一一考察。我們可以思考:一、白內障手術完成後,盲人能否立即恢復視力;二、假如能恢復,他的視力是否清晰到足以辨別不同的形狀;他是否能將觸覺狀態下獲知的物體名稱應用在視覺中的物體上,是否能證明上述名稱對物體是合宜的。 器官痊癒之後,天生的盲人是否能立即看見?那些認為他無法看到的人是這麼說的:「一旦天生的盲眼人能夠使用自己的雙眼,他視角下的整幅場景都會勾畫在眼底。他眼中的場景是在很小的空間內,聚集著無數的東西,在他看來只會是各種形狀混亂的堆疊,他也無法將不同的物體區分開來。人們基本都會贊同,只有藉助經驗,才能學會如何判斷物體的距離,甚至還得靠近物體,觸摸於它,隨後遠離,然後再靠近,再觸摸,才可確保物體不是人身上的一部分,它是外在的,距我們時近時遠:這樣說來,為什麼盲人就能不憑藉經驗即可看到物體呢?沒有經驗的話,第一次看到物體的人會在物體遠離他或他離開物體,直到物體消失在其視線之內的時候,認為物體已經不存在了;只有憑藉過往觀察常駐物體的經驗,我們才能明白仍可在原先的位置找到它,才能在遠離中意識到它會持續存在。或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孩童才能在玩具被奪走後很快平靜下來。我們不能說是因為孩子立即忘記了玩具:可以想一想,很多兩歲半的孩子已經掌握了語言中的不少詞彙,但要讓他們說出來,恐怕比記住這些詞還要花費更多的力氣,這就證明童年時代是一個記憶的時代。更合理的說法是假設在一開始,孩子會以為脫離視線的東西就不存在了,如此,當消失於視野中的東西再次出現時,他們的喜悅中就會混雜上讚嘆。保姆們常同他們玩一個遊戲,即用手將臉突然遮上,再突然露出,這可以幫助他們理解不在場的事物也是會持續存在的。如果遊戲一刻鐘就能重複上百次,他們就能以上述方式積累經驗,理解消失於視線的東西並不會真正消失。故此可以推論:我們關於物體持續存在的概念是從經驗中獲得的;而對距離的概念是藉助觸覺取得的;眼睛需要學習才能觀看,正如舌頭需要練習才能說話;若是一種感官需要另一種感官的幫助,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當物體呈現在眼前時,是觸覺為我們確證外物的存在,時至今日它仍是一種可隨時待命的感官,雖不見得可辨析物體的形狀及相關變化,卻可幫助我們觀察它們的存在。」 除這些推論,我們還可補充上切澤爾登所做的著名實驗。這位經驗豐富的外科醫生為一個年輕人割除了白內障,但病人術後很長一段時間都無法分辨大小、距離、情境,甚至是形狀。一件一寸大的物體放在他眼前,擋住了一座房子,他就會認為物體同房子一樣大。他把所有的東西都放在眼上,因為他認為物體作用於眼睛的方式就和手一樣,只有皮膚接觸才能做到;他無法將觸覺判定為圓形的物體同認定為方形的物體區別開,也無法用眼睛辨認,之前曾用觸覺感受過的是放在上面還是下面的物體,到底是在上還是在下。他花費了很大氣力才明白,房屋要比他的臥室更大,卻無法想像眼睛要如何向他傳達這一事實。直至積累了大量的重複經驗,他才明白畫上畫的是立體的東西;他一直盯著畫作,最終確認這並非他所看到的平面,就拿手摸了上去,卻發現碰到的只是沒有任何凸起的平面圖;於是他就會想到底是什麼欺騙了他的觸覺或視覺。實際上,野蠻人在第一次看到畫作時,也會有類似的反應;他們把人像當做真人;他們向畫像發問,並因沒有獲得任何回答而吃驚:但這個謬誤顯然不是因為他們不習慣觀看。 那其他難題又該如何解釋呢?事實上,與孩童或剛祛除白內障的天生盲人嶄新卻笨拙的器官相比,成年人經驗豐富的眼睛的確能更好地看清物體。太太,請您看一看孔狄亞克神父在《人類知識起源論》里最後給出的例證,他以此反駁由切澤爾登施行、經伏爾泰轉述的那些實驗。光線在這樣一個從未見過光的器官上可能產生的影響,這個器官的體液、角膜、晶狀體所應當具備的條件……都在書中得到了清晰有力的說明。由此,我們基本可以確定,在第一次睜眼的孩童或甫經手術的盲人身上,視覺功能還是很不完善的。 由此可以推論:我們可以在外物中分辨出無數的物體,但孩童或天生的盲人卻無法看到,雖然這些物體也會呈現在他們的眼底;物體被印在視網膜上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我們專注於它們留下的印象;所以說,第一次使用眼睛的時候,應當是什麼都看不見的;剛開始使用視覺的時候,呈現在眼前的只是一系列混亂的感覺,只有隨著時間的推移並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進行不斷思索,這些感覺才會變得明晰。只有經驗才能教會我們如何將感覺與引發感覺的事物做比照;感覺在本質上也並不近似於物體,我們總是習以為常地將感覺和物體聯結起來,其實都是藉由經驗才實現的。簡而言之,我們不應懷疑,觸覺可以極大地輔助眼睛,讓它認識到物體與它呈現的形態間的統一性。我想,如果一切不都是遵照極普遍的規律來運作的——比如說,如果被有些物體戳到是痛苦的,但被有些東西刺到卻是快樂的——那我們應當會在還未搜集到億萬分之一可供我們安身保全的經驗之前,就已經死去了。 但是,我決不相信眼睛無法自行獲取知識,或者說——如果可以這麼表述的話——它無法自行積累經驗。若想用觸覺確定物體的存在和形狀,並不需要眼睛的介入;那麼,為什麼已經用眼睛看過了同樣的東西,還要再以觸覺進行確認呢?我了解觸覺的一切好處,之前在介紹桑德森和皮伊索的盲人時,我也並未有所隱瞞;但對於上述問題,我絕不會給出肯定的回答。我們可以輕易想到,另一種感官的參與可以完善某一種感官的使用,提高其效率,但在它們的功用間並不存在本質上的依存關係。當然,物體有很多特性是只有憑藉觸覺才能體會到的:觸碰可以告知我們某些眼睛無法捕捉的細小改變,只有經過觸覺的提醒,眼睛才會注意到上述變動;不過幫扶是相互的,對於視覺比觸覺更靈敏的人,通常都是他們的眼睛會提醒手指有物體的存在或是有微不可觸的改變。要是有人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於您的拇指和食指間放上一張紙或是什麼又平又薄又軟的東西,就只有眼睛才能提醒您,兩根手指間無法進行直接的接觸。我還想順便補充一點,那就是在這種事上若想騙過盲人,要比欺騙有視覺習慣的人困難得多。 一隻生動靈活的眸子或許並不能毫不費力地確認,外物並非主體的一部分,無法肯定它是否忽近忽遠,不能確定它的形狀,某些物體是不是比另一些更大。但我絕不會懷疑,眼睛可以長時間地進行觀察,我也不認為它的精準程度不足以讓我們看清物體大概的輪廓。要是否認這一點,就意味著忽視了器官的功用,忘記了主要的視覺現象,也意味著對以下事實視而不見:沒有任何一個靈巧的畫家,其手筆可以接近我們眼底那些縮微圖像的精美程度;沒有什麼可以比被呈現的物體和它在視覺中的呈現更精確;這幅畫的畫幅並非如此窄小;不同的形狀間不會導致任何混淆;這些圖像所占的面積還不到半平方寸;如果假定眼睛必須在觸覺的輔助下才能實現功用,那再也沒有比解釋觸覺是如何教會眼睛觀看更難的事情了。 但我不會止步於簡單的臆測,而是會去思考,是不是觸覺教會了眼睛如何分辨顏色?我不認為我們可以將如此一項豐功偉績歸功於觸覺:若真是如此的話,假設我們在一個剛恢復視覺的盲人面前放上一個黑色的立方體,一個紅色的球體,再襯上白色的背景,他就能毫不遲疑地辨別以上形狀的輪廓。 人們可能會回答,要想讓眼睛達到自行積累經驗的狀態,盲人需要等待一會兒:他要有足夠的時間來讓眼部的體液可以適當地分布;讓角膜形成適宜觀看的曲度;讓瞳孔的收放程度合乎自身需求;讓視網膜不要過於敏感或不敏感於光的作用;讓晶狀體完成人們所說的向前或向後的動作;讓肌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讓視神經做好傳達感受的準備;讓整個眼球適應各種可能的位置;讓構成器官的所有部分都能參與構建那幅讓我們深深從中受益的微縮景象。 我承認,無論我呈現在盲人面前的圖像是多麼簡略,在器官實現上述所有條件之前,他都無法釐清圖像的構成。但這也可能是一瞬間的事情,剛剛別人用來反駁我的一系列推理,也可以用在任何一個稍顯複雜的機械上,比如手錶。細緻來說,其中包含了一系列的運動,齒輪、輪軸、錶盤、平衡器等部位都要參與,要是全部算起來的話,恐怕得用上十五天的時間才能讓指針走上一秒。要是他們反駁我說這些運動是同時進行的,我就會回答眼睛的工作原理也是一樣的,無論是第一次睜眼,還是隨之而來的各種判斷。不管眼睛為了實現視覺需要達到何種條件,都得承認這些條件並不是觸覺賦予的;眼睛自行獲得了必要條件,所以,它也無需另一種感官的輔助,就能分辨映射於其中的形狀。 不過,人們可能還是會說,它要什麼時候才能做到這一點呢?或許比我們想像的更快。太太,您是否還記得,之前我們曾一起去王家植物園的工作室觀看凹透鏡實驗,當您在鏡中看到有一柄劍以與您手中的劍相同的速度向您戳刺而來的時候,您可著實受到了驚嚇。不過您一直以來的習慣卻是向鏡外找尋鏡中描繪的物體。可見,為了觀看物體或物體的影像,經驗並非如此必要,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牢靠。您的鸚鵡就能給我提供一項佐證:它第一次看到鏡中的自己的時候,就用嘴貼近了鏡面,把影像當成了同類;一經發現自己無法與「夥伴」相會,它就開始圍著鏡子轉圈。我無意誇大鸚鵡的例子的效用,但這的確是一次未被任何偏見沾染的動物實驗。 但是,要是有人告訴我有一位天生的盲人在術後的兩月內仍然無法分辨任何事物,我也不會奇怪。我只會從中推論出經驗對這一器官的必要性,而不是眼睛必須要藉助觸覺才能積累經驗。我只會因此認識到:在進行觀察之前,需要讓天生的盲人在黑暗中停留一段時間;為了讓他的眼睛能自由活動,恐怕昏暗的環境要比明亮的白晝更合適;實驗的時候,最好讓其身處晦暗的空間裡,或者至少是個可調節亮度的場所,這樣對實驗應當也是有益的。人們會發現,我已有充分的心理準備,知道此類實驗總是艱難且不確定的;實驗中看起來費時最長,實際卻很簡短的一個步驟,就是向實驗對象灌輸哲學知識,讓他擁有比較兩種環境的能力,能告知我們盲人與明眼人所處狀態的不同。再重複一遍,如果實驗對象沒有思考和自我反思的習慣,我們又怎能期待從他身上獲得什麼具體的結論呢?就像切澤爾登觀察過的盲人,他完全不了解重享視覺的好處,以至於根本體味不到自己的不幸,也從未思考過喪失這一感官會剝奪他的哪些樂趣。而桑德森卻不然:他配得上「哲學家」的名頭,絕不會對這一切如此漠然。我猜測他會贊同《系統論》作者的觀點。當我看到如下論斷時,我會順理成章地懷疑孔狄亞克把自己的想法也納入了思想體系中:「如果人的一生只是不間斷的對喜悅或痛苦的體驗,且喜悅時他無法感知痛苦,痛苦時他無法感知喜悅,這只能說明他曾享樂或受苦;如果這就是人的本性,那就說明他從未將眼光移向四周,看看是否有什麼生物想要保全他,或者想要傷害他。恰恰是在喜悅和痛苦相互交替的時候,人類才會思考……」(21) 太太,您肯定會想,要是遵照從一些明確的認識到另外一些明確的認識的推理方法(這是作者一貫的哲學思辨法,也是正確的方法),他是永遠不會得出這一結論的。不存在絕對的幸福和不幸,就像沒有真正的光明和黑暗一樣:其中的一方並不是憑藉對另一方的完全且簡單的剝奪來實現的。假如我們曾不打折扣地享受過幸福,可能會認為它與存在、思考一樣,對我們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卻不能如此定義何為不幸。很自然的,正如大多數人所做的那樣,我們會將之視為一種被迫的狀態,感覺自己無辜,卻承認自己有罪,並控訴或原諒外界的自然。 孔狄亞克神父認為孩子之所以會在受苦時抱怨,是因為他來到世上之後並沒有一直在受苦。要是他對我說,「對一直在受苦的人來說,存在和受苦就是同一件事情;如果不摧毀存在,他也想不出還有別的方法可以終結苦痛」,我可能就會反駁他說,一直在受苦的可憐人可能不會追問:我到底做了什麼才要受苦;但沒人能阻止他思考:我做了什麼才要存活在世上?但我並不明白,人們為什麼沒有把「我存在」和「我受苦」做成一對同義詞,明明一個可以用在散文中,另一個能寫進詩歌里,就像「我活著」和「我呼吸」那樣。另外,太太,您肯定能比我更清楚地認識到,孔狄亞克神父在這一部分寫得極好。我擔心您會在比較過我的批評同他的思考之後,對我說您寧願要蒙田式的錯失,也不要沙朗(22)式的真理。 「又跑題了。」您或許會這麼提醒我:是的,太太,這其實是我們早就協定好的條件。以下就是我個人針對那兩個問題的答案了。我認為:當盲人的眼睛第一次朝著光線睜開時,他什麼也看不到,他需要一點時間來為眼睛積累經驗;但眼睛可以進行自我訓練,無需觸覺的幫助,最終不僅可以分辨顏色,亦可辨別物體大致的輪廓。現在,我們假設盲人術後很快即可恢復視力;在手術結束後、實驗開始前,我們把他封閉在一個黑暗的空間中,讓他可以進行用眼訓練,以便儘快恢復器官功能。我們可以考察一下,在這種條件下,他能否憑藉視覺認出曾觸摸過的東西,是否能給東西配上正確的名稱。這是我要解決的最後一個問題。 既然您鍾愛那種方式,我就用或可取悅於您的分類法來考察這一問題,將可能的實驗對象分為幾類。如果參與者是粗魯的人,不曾受過教育,沒有足夠的學識,且未進行過準備工作,那據我猜想,一旦白內障手術糾正了器官的缺陷,眼睛恢復了健康,物體就會清晰地映入他的眼中;但有鑒於這一類人不習慣進行任何形式的推理,且不懂得何為感覺、想法,也無法將用觸覺接受到的表象與用視覺獲得的印象聯繫起來,他可能會說,這是一個圓,那是一個正方形,但這一判斷的背後不會有任何深層次的動因;或者他也可能會直白地承認,自己無法在於視覺中看到的物體上,找到任何與此前觸摸過的物體相似的痕跡。 還有一些人,他們能將目中所見的物體的形狀,同它們在手中留下的印象進行比照,隨後利用思想將觸感應用在遠距離的物體上,據此說出其中一個是正方形,另一個是圓形,但無法明曉其所以然。僅憑比較觸覺搜集的感受及視覺接受的信息,不足以讓他們相信自己判斷的真實性。 太太,接下來我不再偏題,而是單刀直入地為您介紹參與實驗的形上學家的反應。我毫不懷疑,他肯定是在可以清楚辨別兩項物體之後才開始推理的,而且其所見的清晰程度會像他一生從未失掉視力一樣;他會比較湧入眼中的感受和此前停留在觸覺上的記憶,然後像您和我一樣信心滿滿地說:「我傾向於認為這個物體就是我一直稱為圓形的事物,而那個就是我叫做方形的東西,但我無法斷言事情就是這樣的。有誰跟我保證過,當我靠近的時候這些東西不會在我手下消失呢?我又如何肯定,眼前呈現的物體就是我曾觸摸過的呢?我不知道是否可見的東西就是可觸的;但即使我已不再猶豫,即使我相信周圍人所說的話,知道我看見的物體就是此前觸碰過的,我也不會再將推理向前推進一步。」「先生們,」他還會繼續補充,「在我看來,這個物體像是方形,那一個像是圓形;但我並不清楚它們在觸覺和視覺上是否具有同一性。」 假如我們用幾何學家換下形上學家,也就是拿桑德森替掉洛克,他可能還是會說,如果他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麼在這兩個可見的形狀中,應該這個是方形,那個是圓形。「因為我看到了,」他補充道,「只有在第一件物體上,我才能插上大頭針,繞上絲線,以標明正方形的頂點;而只有第二件物體才能允許我標定絲線,以論證圓形的特點。所以這是圓形,那是方形!」不過他或許也會同洛克一樣繼續說道:「但或許當我把手放在形狀上的時候,它們還會相互轉化,以至於這個圖形雖然在盲人那裡感覺像是圓形,但明眼人看來卻會展示出方形的特性。所以說有可能我看到的是方形,同時感覺到的是圓形。」「不,」他隨後還會再開口,「是我搞錯了。我平時向旁人展示圓形和方形的特性,但他們其實並未上手觸摸過我的計算桌,更沒有感受過我用來固定形狀輪廓的細線;不過他們還是能理解我的意思。也就是說,當我摸到圓形時,他們看到的並非方形,不然我們就永遠無法相互理解了:我為他們描繪了一個形狀,展示的卻是另一個形狀的特點;我拿出一條直線,按照圓弧講解,再把圓弧當成直線。但既然他們都能聽懂我在說什麼,這就意味著形狀在所有人的視野里都有同樣的表達方式;我看到的方形也是他們看到的方形,我看到的圓形也是他們看到的圓形。所以說這就是我一直稱為圓形的東西,那是我一直稱為方形的東西。」 我用圓形代替了球體,用方形替代立方體,因為似乎只有經驗才能教會我們判斷距離,所以第一次用眼的人所見的理當是一些平面,他還不知道什麼是立體;我們眼中立體的東西,其實只不過是這件東西上靠近我們的點組成的圖像而已。 不過,即使是盲人在第一次睜眼時就可判斷物體的突起與立體,不但可以分辨圓形方形,也能區分球體和立方體,我也並不會因此就認為他可以辨認更複雜的事物。據傳列奧米爾先生實驗中的盲人能分辨顏色;但我願付三十比一的賠率,賭她只是湊巧才能分出球體和立方體,只要沒有實驗支持相反的結論,我就敢肯定她根本無法區分手套、睡袍和鞋子。這些物體承載著過多的細微變化;它們的使命是裝飾或覆蓋我們的肢體,其形狀與肢體的形狀之間,卻沒有直接的關係。我想,要請桑德森來確定方形帽子的用途,比讓達朗貝爾先生與克萊羅先生判斷計算桌的用法困難上一百倍。 桑德森肯定會發現物體同它的用途之間存在某種幾何學關係,所以只要經過兩三次聯想比對,他就會明白圓形無邊帽是用來蓋住頭的,其中並沒有什麼莫名其妙的形狀會讓他判斷失誤。但若是一頂方形的帽子呢?他會怎麼解釋那些角度和帽頂的羽簇?後者有什麼作用?為什麼是四個角,而不是六個?他肯定會這麼想。於我們而言,這兩個改動只是個裝飾問題,卻會在他心裡導致一連串荒謬的推理,或是一場對我們所說的「好品味」的絕妙諷刺。 若是仔細思考的話,我們會承認在一個一直享有視力但不清楚物品用途的人和一個知曉物品用途卻從未看見過的人之間,一定是存在區別的,但不見得會是前者占上風:太太,假如今天有人剛向您展示了一個頭飾,您是否能立即猜到這到底是一個用在其他地方的飾品還是頭飾?對於剛剛恢復視力的天生盲人而言就更困難了,他們要用視覺處理的形狀數目更多,說不定就會將一位衣冠楚楚、坐在椅中靜止不動的觀察者當做一件家具或一台機器,而把被風吹動枝葉的樹木當做可移動、有生命和思想的生物。太太,感官到底給了我們多少暗示?要是沒有眼睛,我們說不定會把一塊石頭當成會思考、會感觸的生物! 由此推論,我們還可以說,桑德森不會在判斷圓形和方形時出錯;在某些情況下,他人的推理和經驗還可幫助他藉由視覺來進一步理解觸覺,會讓他明白眼中所見就是手中所感。 還有一點也是同樣重要的,那就是當我們想要論證某個所謂永恆的真理時——或者按慣常的說法,想要見證某一展示時——一定要排除感官的影響。太太,您會注意到,假如有人聲稱要驗證兩條無限延展的平行線反射在某塊板子上就會變成相交的線,就像兩條一直向前延伸的小徑似的,那他就是忽略了視覺的干擾,忘記了無論對盲人而言還是對他來說,平行線都永遠是平行線。 不過,這個有關天生盲人的假設還可引申出另外兩項預設。其一是假設有一個人,生來就能看見,卻沒有觸覺;其二是另有一個人,他的視覺和觸覺一直處於矛盾狀態。我們可以用布帶將第一個人的眼睛蒙上,再讓他恢復缺失的感官,隨後詢問他能否利用觸覺區分不同的物體。顯然,假如實驗對象受過教育,他可以憑藉幾何學知識找到一個無懈可擊的方法,判斷觸覺和視覺是否會互相矛盾。他只需將立方體或球體握在手裡,向他人展示該物體的特性,並在別人可理解的情況下,主動宣稱他感覺像是立方體的東西與人們視為立方體的物件頗為相似,所以他手中拿的東西就是立方體。但若實驗對象不懂幾何學,他用觸覺辨別立方體和球體的難度,應該和莫利紐克斯先生口中的天生盲人辨認上述兩種物體的難度也並無差別。 至於永遠無法將觸覺和視覺相統一的那個人,我也無法確定他是如何看待形狀、秩序、美醜、對稱等概念的。可能他在面對這些概念時,就和我們在面對生命真正的範疇和延續時同樣感到難以索解。他大致會說某件物體呈現一個形狀,但他應該會傾向於認為這個形狀既不同於他眼中所見,也不同於他手中所感。這樣一個人可能會對自己的感官心懷不滿,但他的感官卻不會對外物有什麼好惡。如果他要將錯處推給某一官能,我想他指責的對象應該是觸覺。在數以百計的場景下,他都會覺得是手部的動作改變了視覺中物體的形狀,而不是眼睛的觀察造成的。當然,這種偏見也會導致他在評估事物的堅硬程度時遭遇偏差,對他而言同樣是令人不快的。 但是,正因為我們的官能能在觀察形狀時保持某種同一性,我們才能更好地了解它們。誰又能說我們在觀察中從未遇過任何干擾?但這並不妨礙我們據此作出判斷。哎呀!太太,當我們試著將人類的知識放在蒙田的天平上時,會發現我們從未遠離他的箴言(23)。我們又知道什麼呢?知道何為物質嗎?懵然無知。知道何為精神及思想嗎?所知甚少。知道何為運動、空間和時間嗎?一無所知。知道幾何學的真理嗎?去問些誠實的數學家,後者會承認他們對此的見解都是一致的。比如說,有多少本相關著作,在對於圓形的定義上,都是反反覆覆強調圓形就是從邊上的任何一個點到圓心的距離都相等的形狀。所以我們其實什麼都不知道,但又有多少作者非要在其著作中聲稱他們知道些什麼。我沒法明白大家為什麼還要不厭其煩地讀這些東西,反正讀完後也一無所獲;不過想來原因也是一樣的:我在這裡頗為榮幸地同您商談了兩個小時,自己雖未感到煩悶,可到底也沒能跟您說出什麼新花樣。請您接受我深摯的敬意。 太太, 您極謙卑且順從的僕人 * * * (1) 譯文參照法國伽里瑪出版社「七星文庫」版《狄德羅哲學作品集》(Oeuvres philosophiques)。該版本中未見狄德羅所加原注,本文腳註均為譯註,其中有一部分改編自該版本的註解,另一部分為譯者自補。 (2) 原文為拉丁語,Possunt, nec posse videntur。實際上,狄德羅的引用同維吉爾的原文略有出入,原句出自《埃涅阿斯紀》(第五卷第二三一行),應為「possunt quia posse videntur」,意為「他們能夠做到,是因為他們看起來就可以」。狄德羅對維吉爾的原文進行改動,是想要警醒所謂的「明眼人」:後者雖然在視力上並無殘缺,對盲人的世界卻茫然無知。 (3) 此處的「太太」即該封書簡的收信人。關於這位女性收信人的身份,歷來多有爭議:有學者認為這封信的受眾並無現實原型,只是一個虛擬的人物,從敘事學的角度配合狄德羅完成信件中所提及的哲學思考,但亦有學者認為此信是寫給德·普米索夫人或德·普雷蒙瓦爾夫人的。其中,愛麗絲·拉波爾德傾向於收信人應為德·普米索夫人,因為狄德羅曾在信中暗示過收信人的數學水平有限,而德·普雷蒙瓦爾夫人則是一位數學家。 (4) 指西莫諾小姐,一位年輕的白內障病人。當時的知識界有一個關於盲人的著名問題,即當一個天生的盲人獲得光明時,有沒有可能在第一時間憑藉過往的觸覺經驗,判斷出面前的兩個物體哪個是圓球,哪個是立方體。洛克和萊布尼茨等人都曾參與爭論。故此,物理學家列奧米爾想通過一次實驗來回答這一問題:白內障病人西莫諾小姐剛剛由普魯士眼科醫生希爾默主刀切除了病灶,近日即將拆除繃帶,故列奧米爾宣布將在公眾面前舉行這項實驗,當面驗證剛剛拆除繃帶的西莫諾小姐是否可以直接辨別上述兩種形狀。在實驗舉行前,它已成為整個社會尤其是知識界關注的熱點事件,很多名流都希望可以到場觀看。 (5) 據法國國家圖書館保留的該書原版,「不會帶來任何後果的眼睛」應當只有一雙,屬於阿里翁小姐。她是新近進入法蘭西學院的杜布雷·德·聖摩爾的太太,也是唯一真正在現場看到這次實驗的觀眾。 (6) Puiseaux,法國北部小城,距巴黎不遠。 (7) 見圖1。但在現存所有的《屈光學》版本中,並未找到與這幅畫完全一致的插圖。據該書一七二四年的版本,類似的圖中所呈現的人物應當為老年人,駝背有須,穿著罩袍。本書中的插圖應為狄德羅仿繪而成。 (8) 指勒內·埃羅(Ren é Hérault, 1691—1740),1725—1739年間擔任巴黎總警司,因執法嚴厲而聞名。 (9) 法文原文為「sens interne」。按照休謨和洛克等經驗主義哲學家的說法,「內在感知力」大約等同於「我們的靈魂加工感官所接收到的印象的能力」。 (10) 笛卡兒認為人的行為為頭腦里的松果體所支配,所以靈魂應當停留在這裡,但當時也有別的哲學家認為人的靈魂應當存在於身體的各個部位里。 (11) 指上帝。 (12) 指約瑟夫·拉弗森(Joseph Raphson, 1668—1712)。 (13) 法國古長度單位,約合27.07毫米。 (14) 桑德森的朋友曾撰文講述過他的生平,題為《尼古拉斯·桑德森博士的生平及性格散記》(Memoirs of the Life and Character of Dr. Nicholas Saunderson),發表在《代數原理》一書前作為題記。 (15) 指馬里沃(Pierre Carlet de Marivaux, 1688—1763),法國著名古典主義喜劇作家。 (16) 指喬治·貝克萊的著作《海拉斯和斐洛諾斯的對話三篇》(Three Dialogues between Hylas and Philonaus)。 (17) 指孔狄亞克(Étienne Bonnot de Condillac, 1714—1780),法國著名哲學家。 (18) 桑德森在十二個月大時感染了天花,眼部被囊腫覆蓋,失去了所有的器官機能。 (19) 以上三人均摘錄自《尼古拉斯·桑德森博士的生平及性格散記》,其中講到了許多擅長數學的盲人。 (20) 指《奧德賽》,特伊西亞斯是其中的盲人先知。 (21) 參見孔狄亞克《系統論》第五章。 (22) 指皮埃爾·沙朗(Pierre Charron, 1541—1603),法國哲學家。 (23) 出自《蒙田試筆》第二卷第七章,其中有這麼一句話:「『我知道什麼?』我把這句話作為箴言,寫在天平上。」該句中文譯文摘自盧嵐為《蒙田試筆》一書所作序言《蒙田,一個文學化的哲人》(《蒙田試筆》,梁宗岱譯,中央編譯出版社,二〇〇六年,第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