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甲乙經校注 · 卷之十一

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由於胸中有寒,致使脈代不至所出現之脈証,並提出主治腧穴,故以此名篇。 脈代不至寸口〔1〕,四逆〔2〕,脈鼓不通〔3〕,雲門主之。 胸中寒,脈代時不至〔4〕,上重下輕,足不能安地〔5〕,少腹脹,上搶心,胸榰滿〔6〕,欬唾有血,然谷主之。 〔1〕脈代不至寸口 言寸口脈代,時有所止也。 〔2〕四逆 四肢逆冷也。《素問·通評虛實論》云:「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3〕脈鼓不通 鼓,動也。《易經·繫辭傳》:「鼓之以雷霆。」孔穎達疏:「鼓動之以震雷離電。」脈搏鼓動亦曰鼓,《素問·至真要大論》云:「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脈鼓不通,言脈搏雖鼓動而難通暢也。 〔4〕不至 不,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千金》卷三十第二補。至下《千金》並有「氣口」二字。 〔5〕安地 安,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千金》卷三十第三補。又本經卷十第四「腫而不任地」,亦猶此義,可證。地,《千金》無,疑脫。 〔6〕胸榰滿 榰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然谷作「胸脇榰滿」。 按: 《素問·離合真邪論》云:「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今胸中受寒,血必凝滯,故心雖鼓擊,而脈則不能暢也,是以脈代而時不至。肺居胸中,其脈上膈屬肺,故取手太陰肺經之雲門,以壯胸陽而行心氣。腎脈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取足少陰腎經之然谷,以然谷爲少陰滎穴,屬火以散寒邪。俟血脈通利,其脈代自復,而諸証自除矣。 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故令子發爲癲疾」,見《素問·奇病論》、《太素·癲疾》。自「病在諸陽脈」至「以鍼補之,病已止」,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自「曰:有病狂怒者」至「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見《素問·病能論》、《太素·陽厥》。自「癲疾,脈搏大滑」至「脈虛可治,實則死」,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虛實脈診》。「厥成爲癲疾」,見《素問·脈要精微論》、《太素·雜診》。「貫疽,暴病厥,癲疾,狂,久逆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久逆生病》。「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六府生病》。自「癲疾始生,先不樂」至「氣下泄,不治」,見《靈樞·癲狂》、《太素·癲疾》。自「狂之始生,先自悲也」至「骶骨者,尾屈也」,見《靈樞·癲狂》、《太素·驚狂》。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陽氣厥逆及大驚卒恐所致之癲、狂、癎病,故以此名篇。主要內容有:人生而病癲疾的病機;癲、狂病的証候、病機、診法、預後、治法及主治腧穴。 黃帝問曰:人生而〔1〕病癲疾者〔2〕,安所〔3〕得之?岐伯對曰:此〔4〕得之在母〔5〕腹中時,其母數有大驚〔6〕,氣上而〔7〕不下,精氣並居〔8〕,故令子發爲癲疾。 〔1〕而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2〕癲疾者 癲疾,《素問》作「巔疾」,下一「巔疾」同。者下《素問》有「病名曰何」四字,《太素》有「病名爲何」四字。按癲與巔通。《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張介賓按:「巔疾者,即癲癎也。本經巔、癲通用,於此節之義可見,諸家釋爲頂巔者非。蓋兒之初生,即有病癲癎者,今人呼爲胎裹疾者即此,未聞有胎病頂巔者也。」 〔3〕所 《太素》無。 〔4〕此 此上《素問》有「病名爲胎病」五字,《太素》有「病名爲胎疾」五字。 〔5〕母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無。 〔6〕數有大驚 明抄本、《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有所數大驚也」,《素問》、《太素》均作「有所大驚」。義並通。 〔7〕而 《太素》無。 〔8〕精氣並居 言陰精與亂氣相併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註:「驚則氣亂而逆,故氣上而不下,氣亂則精從之,故精氣並及於胎,令子爲癲癎也。」 病在諸陽脈〔1〕,且寒且熱〔2〕,諸分〔3〕且寒且熱,名曰狂〔4〕。刺之虛脈〔5〕,視分〔6〕盡熱,病已止〔7〕。病初發,歲〔8〕一發;不治,月〔9〕一發;不治,月四五發〔10〕,名曰癲疾〔11〕,刺諸分〔12〕。其脈尤寒者〔13〕,以鍼補之〔14〕。《素問》云:諸脈諸分〔15〕,其無寒者,以鍼調之。病已止〔16〕。 〔1〕諸陽脈 指手足太陽、少陽、陽明經脈。《太素》註:「陽,並陽明太陽等,故曰諸陽脈。」 〔2〕且寒且熱 《素問識》:「簡按:且寒且熱四字疑衍。」考下文有「諸分且寒且熱」句,此説可參。且寒且熱,言又寒又熱、寒熱相間也。《經傳釋詞》卷八:「且,猶又也。」如《漢書·郊祀志》:「黃帝且戰且學仙。」 〔3〕諸分 此指諸陽經分肉。 〔4〕名曰狂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陽盛則爲狂病。凡病在諸陽分,而經脈分肉之間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故病爲狂。」 〔5〕刺之虛脈 《太素》註:「刺法,補其虛陰。」《素問發微》註:「刺之者,當乘其脈之盛而瀉之使虛。」《素問吳註》註:「刺諸經之脈之虛者也。」詳《靈樞·刺節真邪》云:「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補之。」又云:「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者,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是狂亦有當補者,本條下文曰「視分盡熱」,是亦當爲補其虛經以治寒者,故馬注疑非是。 〔6〕分 此下《太素》重出「分」字,疑爲「肉」字之誤。 〔7〕病已止 已下《太素》有「而」字,於義較明。《素問吳註》註:「視虛脈分間盡熱,則陽氣流布,不並於一而爲狂矣。」 〔8〕歲 《太素》作「盛」,連上讀,非是。 〔9〕月 《太素》作「日」,非是。 〔10〕月四五發 月,《太素》無。《千金》卷十四第五作「四五日一發」。 〔11〕名曰癲疾 疾,《素問》、《太素》均作「病」,義同。此言狂証初發,邪淺易治,若治不及時,則病由歲發、月發、乃至月四五發,病邪由淺入深,陰氣日重,重陰則癲,故轉爲癲疾。 〔12〕刺諸分 《素問》作「刺諸分諸脈」,《太素》作「刺諸其分諸脈」,文異而義同。此言刺癲疾之常法,應取諸脈分肉。 〔13〕其脈尤寒者 《素問》作「其無寒者」,《太素》作「其尤寒者」。以本經義勝。《素問》尤作「無」者,或因「無」俗字作「無」,與尤字相似而誤耳。 〔14〕補之 《素問》、《太素》均作「調之」。 〔15〕諸脈諸分 今本《素問》作「諸分諸脈」。 〔16〕病已止 原作小字誤混原校之後,明抄本同。今據《素問》、《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改爲大字正文。 曰:有病狂怒〔1〕者,此病安生〔2〕?曰:生於陽也〔3〕。曰:陽何以使人狂也〔4〕?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5〕,故善怒,病名曰陽厥〔6〕。曰:何以知之?曰: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7〕,不動而動大疾〔8〕,此其候也。曰:治之柰何?曰:奪〔9〕其食即已。夫食入於陰,氣長於陽〔10〕,故奪其食即已〔11〕。使人服〔12〕以生鐵落〔13〕爲後飯〔14〕。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15〕。《素問》候〔16〕作疾。 〔1〕狂怒 明抄本、《素問》均作「怒狂」,《素問》新校正云:「按《太素》怒狂作善怒。」今《太素》作「喜怒」。 〔2〕生 《太素》作「在」。詳下文有「生於陽」句,則《太素》誤。 〔3〕也 明抄本作「者」。 〔4〕也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無。 〔5〕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 折,挫也。如《漢書·蒯通傳》:「折北不救。」顔師古註:「折,挫也。」決《廣韻·屑韻》:「流行也。」如《孟子·滕文公上》:「決汝漢。」《素問》王冰註:「言陽氣被折,鬱不散也。」按陽氣以暢達爲宜,因暴受挫,則難以流行,鬱而不解,故下言善怒。 〔6〕陽厥 病名。《素問》王冰註:「此人多怒,亦曾因暴折而心不疏暢故爾。如是者,皆陽逆躁極所生,故病名陽厥。」 〔7〕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 不動,言不常動也。《素問發微》註:「足陽明經常動者,《靈樞·動輪篇》言:足陽明獨動不休。故凡衝陽、地倉、大迎、下關、人迎、氣衝之類,皆有動脈不止,而衝陽爲尤甚。彼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陽膽經則不動者也。雖膀胱經有天窗、委中、崑崙,膽經有天容、懸鐘、聽會,而皆不及胃經之尤動也。」 〔8〕不動而動大疾 不動,《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上文誤脫。《素問》王冰註:「不應常動而反動甚者,動當病也。」《素問發微》註:「夫二經不動,而今至於動之甚速,此其病之怒狂,故諸陽之脈有如此耳。」 〔9〕奪 原作「衰」,此下原校云:「《素問》作奪。」今本《素問》同原校。詳下文亦作「奪」,故據《素問》及此下文例改,並刪原校。《太素》亦誤作「衰」。 〔10〕食入於陰,氣長於陽 氣長,《素問》、《太素》均作「長氣」,義同。《類經》卷十七第六十四註:「五味入口而化於脾,食入於陰也。藏於胃以養五藏氣,長氣於陽也。」 〔11〕奪其食即已 其,《太素》作「之」。《素問》王冰註:「食少則氣衰,故節去其食,即病自止。」 〔12〕使人服 人,《素問》、《太素》均作「之」。王冰註:「之或爲人傳寫誤也。」按之,代詞,義亦通。又,服下《太素》有「之」字。 〔13〕生鐵落 落,《素問》作「洛」。按洛與落通。《莊子·天道》:「知雖落天地。」《北堂書鈔》卷一引作「洛」。《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卷四鐵精引《唐本草》注云:「鐵落,是鍛家燒鐵赤沸,砧上鍛之,皮甲落者。」《本草綱目·鐵落》時珍曰:「平肝去怯,治善怒發狂。」 〔14〕爲後飯 原作「爲後飲」,《素問》、《太素》均作「爲飲」。據明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千金》卷十四第五及本經卷十第二下治酒風方、卷十一第七治血枯方文例改。 〔15〕生鐵落者,下氣候也 落,《素問》作「洛」,候,《素問》、《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疾」。本句《太素》作「生長氣,椎鐵落自下氣疾」,蕭延平按:「生長氣椎鐵」五字頗費解,當必有誤。」此説是。按候,當指病候,義雖可通,然不若作「疾」義勝。《素問識》:「簡按:《列子·湯問》:吳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爲櫾,碧樹而冬生,食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憤厥之疾。張湛注云:氣疾也。《梁書·姚察傳》:自兔憂後,因加氣疾。蓋憤厥,乃陽厥之類,而氣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癲眩、驚悸癎瘈、心神不定之證,宜概稱氣疾焉。若以疾訓速,或爲效驗疾速之義,或謂逆氣疾速之謂,乖謬亦甚。」 〔16〕候 明抄本作「字」。 按: 本節所論陽厥,實爲癲狂一類疾病,故用生鐵落治之。李時珍《本草綱目·鐵落》發明條下釋之曰:「陽氣怫鬱而不得疏越,少陽膽木挾三焦少陽相火、巨陽陰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其巨陽、少陽之動脈可以診之也。奪其食,不使胃火復助其邪也。飲以生鐵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則火降。」生鐵落具清熱開結、平肝鎮靜之功,故後世醫家據此方意,以生鐵落爲君,佐以清心化痰、鎮靜安神之品,創制了若干「生鐵落飲」方劑,臨床用治癲狂之病,確有一定療效。 癲疾,脈搏大滑,久自已〔1〕;脈小堅急,死不治〔2〕。一作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3〕。癲疾,脈虛可治,實則死〔4〕。厥成爲癲疾〔5〕。 貫疽〔6〕,《素問》〔7〕作黃疸。暴病厥,癲疾,狂〔8〕,久逆之所生也。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9〕。 〔1〕脈搏大滑,久自已 《素問吳註》註:「搏,過於有力也,此爲肝實;大爲氣有餘,滑爲血有餘,故久自已。」 〔2〕脈小堅急,死不治 《素問吳註》註:「脈來小而堅急,則肝之真藏脈也,全失沖和而無胃氣,故死不治。」 〔3〕一作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 明抄本作「一本脈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急可治」。《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沈小急實死不療,小牢急亦不可治」。《素問》新校正云:「按巢元方云: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外臺》卷十五五癲方引《病源》作「脈沈小急疾,不可療;小牢急亦不可療」,今本《病源》卷二五癲病候則作「脈沈小而疾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諸本不同,乃傳抄致誤也。 〔4〕脈虛可治,實則死 脈虛,《素問》、《太素》均作「虛則」,義同。按上文雲「脈搏大滑,久自已」,此文雲「脈虛可治」,似相反戾,然考此脈虛二字,當爲柔緩沖和之意,非空虛無力之謂。以其柔緩沖和,胃氣尚強,故云可治。而此之脈實,當係上文「堅急」之意,邪氣盛而胃氣無,故云死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註:「虛則柔緩,邪氣微也,故生;實則弦急,邪氣盛也,故死。」 〔5〕厥成爲癲疾 癲,《素問》作「巔」,此當指癲癎言。《素問吳註》註:「巔、癲同,古通用。氣逆上而不已,則上實而下虛,故令忽然癲仆,今世所謂五癎也。」成,通「盛」。 〔6〕貫疽 《素問》、《太素》均作「黃疸」。按貫疽之名,古書無載,義不詳,疑爲「黃疸」形近致誤。 〔7〕《素問》 明抄本作「《素問·通評虛實論》」。 〔8〕暴病厥,癲疾,狂 《素問》、《太素》均作「暴痛,癲疾,厥,狂」,義勝。王冰註:「足之三陽,從頭走足,然久厥逆而不下行,則氣怫積於上焦,故爲黃疸、暴痛、癲狂、氣逆矣。」 〔9〕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 《太素》註:「六府受穀氣,傳五藏,故六府閉塞,藏不平也。」按平,平衡協調之謂也。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1〕,視舉〔2〕目赤,甚〔3〕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顔〔4〕,取手太陽、陽明〔5〕、太陰,血變而止。癲疾始作〔6〕,而引口啼呼喘悸者〔7〕,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一本作左。右強者攻其左〔8〕,一本作右。血變而止〔9〕。 〔1〕痛 《千金》卷十四第五、《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風癲灸刺法均無。 〔2〕視舉 視上原有「直」字,據《靈樞》、《太素》刪。視舉者,目上視也。 〔3〕甚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其」,義勝。 〔4〕候之於顔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顔,天庭也。候之於顔,邪色必見於此也。」 〔5〕陽明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補。 〔6〕始作 明抄本無,疑脫。 〔7〕引口啼呼喘悸者 啼呼,明抄本無,校云:「《九墟》作啼呼,《太素》作啼呼喘悸者。」按今本《靈樞》、《太素》均與本經同,疑明抄本誤。引口,謂口角被牽引而歪斜也。 〔8〕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 《太素》作「右僵者政其右,左僵者政其左」,蕭廷平按:「兩政字,恐係攻字傳鈔之誤。」其説是。按強與僵通。至於攻左、攻右,則以本經爲是。《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註:「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強者當攻右,右強者當攻左,此繆刺之法也。」 〔9〕止 此下《靈樞》有「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二十七字。《太素》同,惟無「太陰」二字。《千金》卷十四第五亦同,文在本節「癲疾始作」之前,惟先字作「而」,止字作「已」。疑本經有脫文。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即寫之〔1〕,置其血於瓠壺〔2〕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三十壯〔3〕。窮骨者,尾骶〔4〕也。 〔1〕視之有過者,即寫之 即,《靈樞》無。過,過失。如《韓非子·難一》:「夫爲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身之有病猶人之有過,故又可引申爲病患,如《素問·五藏生成》云:「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凡治癲疾者,須常與之居,庶得察其病在何經及當取之處,不致謬誤也。故必於病至之時,視其有過之所,刺出其血,以驗其可灸與否。」 〔2〕瓠(hú胡)壺 一種盛液體的大腹容器。《博古圖·漢瓠壺》:「公劉之詩曰:酌之用匏。則瓠壺之制,蓋取諸此。」《説文·瓠部》:「瓠,匏也。」即葫蘆。 〔3〕三十壯 《靈樞》、《千金》卷十四第五作「二十壯」,《太素》作「二十五壯」。 〔4〕尾骶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作「骶骨」,《太素》作「胝骨」。按尾骶,即尾骶骨。胝與骶通。 按: 本節言刺癲病之血置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可以獨動。對此,張志聰釋之曰:「置其血於壺中,發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如厥氣傳於手太陰、太陽,則血與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張氏雖如此説,然古今未見驗証者,似出於玄,有待進一步研究。但本節言治癲病應常與之居,且提出灸窮骨之法,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詳後文鍼刺長強穴治本病,與此義同。 骨癲疾者,頷〔1〕齒諸俞分肉皆滿,而骨倨強直〔2〕,汗出煩悶〔3〕,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4〕。脈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5〕,脈滿〔6〕,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俠項太陽〔7〕,又灸帶脈〔8〕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俞〔9〕。嘔多涎沫〔10〕,氣下泄,不治。筋癲疾者,身卷攣急,脈大〔11〕,刺項大經之大杼〔12〕。嘔多涎沫〔13〕,氣下泄,不治〔14〕。 〔1〕頷 《靈樞》作「顑」。按顑與頷通。 〔2〕骨倨強直 《千金》卷十四第五同。倨,《靈樞》、《太素》均作「居」,無「強直」二字。按居與倨通。《説文通訓定聲·豫部》:「居,叚借爲倨。《漢書·酷吏郅都傳》:丞相條侯,至貴居也。」《靈樞識》:「簡按:骨倨,即強直之義。」詳強直與「倨」字義復,疑後人粘注誤入正文。 〔3〕悶 《靈樞》、《太素》均作「悗」。義同。 〔4〕嘔多涎沫,氣下泄,不治 涎沫,《靈樞》作「沃沫」。氣上《太素》有「其」字。按涎,口液也,本作「」,《説文·水部》:「,慕欲口液也。」疑「沃」乃「」字形近而誤。涎爲脾液,故嘔吐涎沫者,脾氣虧敗也。氣下泄,謂二便失禁也,腎司封藏,主於二陰,故氣泄於下者,腎氣衰敗也。《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若嘔多沃沫,氣泄於下者,尤爲脾腎俱敗,必不可治。」 〔5〕四肢之脈皆脹而縱 縱,明抄本作「從」,二字古通。《説文·系部》:「縱,緩也。」脈癲疾者病在於脈,故四肢之脈皆脹而縱緩。 〔6〕脈滿 明抄本作「滿脈」,疑倒。脈滿者,脈脹滿也,此爲血實,故下文言盡刺之出血。 〔7〕灸之俠項太陽 明抄本作「俠項灸太陽」。之,《太素》無。《靈樞發微》註:「俠項太陽,足太陽膀胱經挾項之天柱穴。」 〔8〕又灸帶脈 帶,明抄本作「太」,乃音近致誤。又,《靈樞》、《太素》均無。帶脈,此指足少陽膽經之帶脈穴。 〔9〕諸分肉本俞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 〔10〕涎沫 《靈樞》、《太素》均作「沃沫」。 〔11〕身卷攀急,脈大 卷,《靈樞》作「倦」。脈,《靈樞》、《太素》均無,大字連上讀,不若本經義順。按倦與卷通,《説文通訓定聲·乾部》:「卷,叚借爲倦。」《集韻·先韻》:「卷,曲也。」筋癲疾者,病在於筋,故身體捲曲而筋脈攣急。邪氣盛,故脈大也。 〔12〕項大經之大杼 之,明抄本作「即」。杼下《靈樞》、《太素》均有「脈」字,疑衍。項下大經之大杼,即足太陽膀胱經之大杼穴。 〔13〕涎沫 《靈樞》作「沃沫」,《太素》作「液沫」。 〔14〕筋癲疾者……不治 詳此二十六字,《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均在「脈癲疾」條文前。 狂之〔1〕始生,先自悲也,善忘善怒善恐〔2〕者,得之憂饑〔3〕,治之先取手太陰、陽明〔4〕,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5〕。狂始發,少臥不饑,自高賢也,自辨智也〔6〕,自尊貴也〔7〕,善駡詈〔8〕,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9〕,視脈〔10〕之盛者,皆取之,不盛者釋之〔11〕。 〔1〕狂之 狂上《太素》有「治」字。之,《靈樞》無。 〔2〕善忘善怒善恐 《靈樞》作「喜忘苦怒善恐」,《太素》善字均作「喜」。按善、喜、苦均爲程度副詞,文異義同。 〔3〕得之憂饑 饑,明抄本作「肌」,乃音近致誤。《太素》註:「人之狂病,先因憂結之甚,不能去解於心,又由饑虛,遂神志失守,則自悲喜忘喜怒喜恐。」 〔4〕先取手太陰、陽明 先,《靈樞》、《太素》均無。手太陰,《太素》作「手太陽」。《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歷、溫溜。」 〔5〕及取足太陰、陽明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足太陰之隱白、公孫,足陽明之三里、解谿等穴,並可治之。」 〔6〕自辨智也 辨,明抄本作「辦」,《靈樞》作「辯」。按辨與辦、辯,三字互通。《説文·刀部》段玉裁註:「辦,從刀,俗作辨,爲辨別字,符蹇切,別作從力之辦。」《説文通訓定聲·坤部》:「辯,叚借爲辨。」此處當作「辯」解,巧言也。《老子》第八十一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河上公註:「辯,謂巧言也。」自辨智,謂自言聰明智慧。 〔7〕自尊貴也 明抄本無此四字,當係抄脫。 〔8〕駡詈 惡言傷人。二字互訓,《説文·網部》:「罵,詈也。」 〔9〕舌下少陰 謂舌下足少陰腎經之絡脈。《太素》註:「舌下足少陰脈盛者,互(蕭延平按:袁刻作亦)寫去之。」 〔10〕脈 《靈樞》無;明抄本作「足」,誤。 〔11〕不盛者釋之 者,《靈樞》無。釋,放棄,捨去。《廣韻·昔韻》:「釋,捨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之政。」杜預註:「間,猶與也。去其位,與治王之政事。」此言脈不盛者,則捨棄而不刺也。 狂,善驚善笑〔1〕,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2〕,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3〕,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陽及頭兩頷〔4〕。狂〔5〕,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於外者〔6〕,得之有所大喜〔7〕,治之取足太陰、陽明、太陽。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8〕,先取曲泉左右動脈〔9〕,及盛者見血,有頃〔10〕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骶骨〔11〕二十壯。骶骨者,尾屈也〔12〕。 〔1〕狂,善驚善笑 《靈樞》作「狂言,驚,喜笑」,《太素》作「狂,喜驚喜笑」。 〔2〕大恐 明抄本作「不恐」,誤。 〔3〕少氣之所生也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4〕足太陽及頭兩頷 足太陽,《靈樞》、《太素》均作「足太陰」,此下均無「及」字。頷,《靈樞》作「顑」。頭兩頷,指兩側頰車穴。 〔5〕狂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 〔6〕善笑而不發於外者 《太素》註:「不發於外者,不於人前病發也。」 〔7〕得之有所大喜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喜傷神所致。《難經》曰: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也。」 〔8〕未應如此者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註:「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9〕曲泉左右動脈 即足厥陰肝經左右曲泉穴。《靈樞識》:「簡按:《甲乙》諸書未有言及動脈者,唯《外臺》云:橫向脛二寸,當脈中是也。」 〔10〕有頃 有,原作「立」,據明抄本、《靈樞》改。《太素》作「食頃」,義同。 〔11〕骶骨 《靈樞》作「骨骶」。此即長強穴。 〔12〕骶骨者,尾屈也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疑後人釋語誤入正文。 癲疾嘔沫,神庭及兌端、承漿主之。其不嘔沫,本神及百會、後頂、玉枕、天衝、大杼、曲骨、尺澤、陽谿、外丘、通谷〔1〕、金門、承筋、合陽主之。委中下二寸爲合陽〔2〕。癲疾,上星主之,先取譩譆,後取天牖、風池。癲疾嘔沫,暫起僵仆,惡見風寒,面赤腫,顖會主之。癲疾狂走,瘈瘲搖頭,口喎戾〔3〕,頸強,強間主之。癲疾瘈瘲,狂走,頸項痛〔4〕,後頂主之〔5〕。後頂,頂後一寸五分〔6〕。癲疾,骨痠,眩,狂,瘈瘲〔7〕,口噤〔8〕,《千金》作喉噤。羊鳴,刺腦戶。狂易,多言不休,及狂走欲自殺,目反〔9〕妄見,刺風府。癲疾僵仆〔10〕,目妄見,恍惚不樂,狂走瘈瘲,絡卻主之。癲疾大瘦,腦空主之。癲疾僵仆,狂,瘧〔11〕,完骨及風池主之。癲疾互引〔12〕,天柱主之。 〔1〕通谷 此上原有「當上脘傍五分」六字,按當上脘傍五分處,乃腹部之通谷穴,而此處據本經取穴體例係指足部通谷穴,且《外臺》卷三十九腹部通谷亦無此主治,是則「當上脘傍五分」六字,乃後人誤注,又被混入正文,故刪。 〔2〕委中下二寸爲合陽 此八字原爲大字正文,係注文混入,今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爲小字。 〔3〕口喎戾 戾,《醫心方》卷二第一作「淚出」。按喎與「咼」通,《説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戾,《説文·犬部》:「曲也。」口喎戾,謂口歪斜也。 〔4〕頸項痛 《外臺》卷三十九後頂、《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項直頸痛」。 〔5〕後頂主之 此條《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在「強間」條前。按本經取穴體例,當在前。 〔6〕後項,頂後一寸五分 此八字原作大字正文,係後人將注文混入,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爲小字。又頂後,原作「項後」,與俞穴位置不合,本經卷三第二云:「後頂,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此乃形近而誤,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瘈瘲 明抄本作「疾瘲」,誤。 〔8〕噤 明抄本脫。 〔9〕反 原作「及」,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風府、《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0〕僵仆 僵下明抄本有「音彊」、仆下有「音樸」各二小字音注。 〔11〕狂,瘧 明抄本、《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虛」,《外臺》卷三十九完骨作「瘧,狂易」。《千金》卷三十第四同本經。 〔12〕癲疾互引 癲疾,《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癲狂」。互引,謂肢體相互掣引,有似抽搐之象。 癲疾,怒欲殺人,身柱主之。《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1〕。狂走癲疾,脊急強,目轉上插〔2〕,筋縮〔3〕主之。癲疾發如狂走〔4〕者,麵皮厚敦敦〔5〕,不治;虛則頭重,洞泄,淋癃〔6〕,大小便難,腰尻重,難起居,長強主之。癲疾憎風,時〔7〕振寒,不得言,得寒益甚,身熱狂走〔8〕,欲自殺,目反〔9〕妄見,瘈瘲泣出,死不知人,肺俞主之。癲狂〔10〕,膈俞及肝俞主之。癲疾互引反折,戴眼及眩,狂走不得臥,心中煩,攢竹主之〔11〕。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12〕。癲疾互引,水溝及齗〔13〕交主之。癲疾,狂〔14〕,瘈瘲,眩仆;癲疾〔15〕,瘖不能言,羊鳴沫出,聽宮主之。癲疾互引〔16〕,口喎,喘〔17〕悸者,大迎主之,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18〕。 〔1〕《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 又,明抄本無,瘈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今本《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癲疾瘈瘲,怒欲殺人,身熱狂走,讇言見鬼」。讇,《説文·言部》:「諛也。」按此節文字已見於本經卷七第二,僅文稍異,故本病不復出。 〔2〕目轉上插 目睛反轉上視也。 〔3〕筋縮 原作「筋俞」,據《外臺》卷三十九筋縮、《千金》卷三十第四改。 〔4〕走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千金》卷三十第四均無,疑衍。 〔5〕厚敦敦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作「敦敦厚者」,《千金》卷三十第四作「敦敦者」。厚敦敦,肥厚貌。敦亦厚也。《易經·臨》:「敦臨吉。」孔穎達正義:「敦,厚也。」 〔6〕淋癃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癃痔」。 〔7〕時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而」。 〔8〕走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9〕反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10〕癲狂 原作「癲疾」,據《外臺》卷三十九膈俞、肝俞、《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1〕癲疾互引反折……心中煩,攢竹主之 此二十二字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攢竹、《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心,《外臺》作「意」。 〔12〕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 此九字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絲竹空、《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又「癲疾,狂」,《醫學綱目》作「癲狂」。 〔13〕齗 此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14〕癲疾,狂 《外臺》卷三十九聽宮作「驚狂」。 〔15〕癲疾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二字,疑衍。 〔16〕互引 《外臺》卷三十九大迎無此二字。 〔17〕喘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大迎有「痓」字。 〔18〕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取手陽明、太陰,變血而止」。按此十三字與上文例不合,乃《靈樞·癲狂》之文,此或錯簡。 狂癲疾,吐舌,太乙及滑肉門主之。太息善悲,少腹〔1〕有熱,欲走,日月主之。狂易,魚際及合谷、腕骨、支正、小海〔2〕、崑崙主之。狂言,太淵主之。心懸如饑狀〔3〕,善悲而驚狂,面赤目黃,間使主之。狂言笑見鬼〔4〕,取之陽谿及手足陽明、太陰〔5〕。 〔1〕少腹 《外臺》卷三十九日月作「小腹」。 〔2〕小海 原作「少海」,詳《外臺》卷三十九少海、小海均治狂易,而《醫心方》卷二第一僅小海治狂易若按本節腧穴排列,此穴在支正下,當爲小海,故據改。 〔3〕心懸如饑狀 懸下明抄本有「音玄」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間使作「懸心如饑之狀」,《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作「心懸如饑之狀」。《千金》卷三十第二作「心懸如饑」。義均同。 〔4〕狂言笑見鬼 《外臺》卷三十九陽谿作「癲疾嘔沫,善笑見鬼」。 〔5〕太陰 《靈樞》、《太素》、《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均作「太陽」。 癲疾多言,耳鳴,口僻頰腫,實則聾,齲〔1〕,喉痺不能言,齒痛,鼻鼽〔2〕衄;虛則痺鬲〔3〕,偏歷主之。癲疾吐〔4〕舌,鼓頷〔5〕,狂言見鬼,溫溜主之。在腕後五寸〔6〕。目不明,腕急,身熱驚狂,躄〔7〕痿痺〔8〕,瘈瘲,曲池主之。癲疾吐舌,曲池主之。狂疾,腋門主之;又俠谿、丘墟、光明主之。狂,互引,頭痛,耳鳴,目痛〔9〕,中渚主之。熱病汗不出,互引,頸嗌〔10〕外腫,肩臂痠重〔11〕,脇腋急痛,四肢不舉〔12〕,痂疥,項不可顧,支溝主之。癲疾,吐舌〔13〕沫出,羊鳴,戾頸,天井主之。在肘後〔14〕。熱病汗不出,狂,互引,癲疾,前谷主之。狂,互引〔15〕,癲疾數發,後谿主之。狂,癲疾,陽谷及築賓、通谷主之。 〔1〕齲 《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在下文「齒」字下,作「齒齲痛」,義較順。又明抄本此下有「音巨」二小字音注。 〔2〕鼻鼽 鼻,《外臺》卷三十九偏歷無。鼽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鬲 此下原有「俞」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及本經卷二第一下手陽明之別文例刪。 〔4〕吐 明抄本作「」,下有「音國」二小字音注。詳,今字書無,據音注似爲國之俗寫變體。國,原爲國之俗體,清梁同書《直語補證》:「國、孑、齊、齋、斈,今市儈書之,皆起於宋。」《龍龕手鑑·口部》:「,俗,音國。」又口部有俗字國字。國在此義不通,當爲吐之形近誤。 〔5〕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 〔6〕在腕後五寸 此五字原作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此前文例改爲小字注文。 〔7〕躄 此下明抄本有「音卑」二小字音注。 〔8〕痺 明抄本作「癉」,誤。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曲池有「重」字,於義爲勝。 〔9〕痛 原作「痺」,據《外臺》卷三十九中渚,《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10〕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1〕痠重 《外臺》卷三十九支溝作「痠痟」。 〔12〕四肢不舉 四肢,原脫。明抄本作「痛不舉」,義不明。今據《外臺》卷三十九支溝、《醫心方》卷二第一補。 〔13〕舌 原作「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天井、《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4〕在肘後 原爲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前後文例改爲小字注文。 〔15〕引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後谿補。 癲疾,狂,多食〔1〕,善笑不〔2〕發於外,煩心,渴〔3〕,商丘主之。癲疾,短氣,嘔血,胸背痛,行間主之。痿厥,癲疾,洞泄,然谷主之。狂仆〔4〕,溫溜主之。狂癲,陰谷主之。癲疾,發〔5〕寒熱,欠,煩滿,悲泣出,解谿〔6〕主之。狂,妄走善欠,巨虛上廉主之。狂易,見鬼與火,解谿主之〔7〕。癲疾〔8〕互引,僵仆,申脈主之;先取陰蹻〔9〕,後取京骨、頭上五行〔10〕。目反上視,若赤痛從內眥始,踝下半寸〔11〕各三痏,左取右,右取左。 〔1〕食 此上原有「善」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商丘、《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刪。 〔2〕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休」字。 〔3〕渴 此上《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中」字。 〔4〕仆 原作「什」,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溫溜改。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5〕發 《外臺》卷三十九解谿作「厥」,義勝。 〔6〕解谿 原作「解谷」,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解谿、《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狂易,見鬼與火,解谿主之 據本經取穴體例,此條當在「巨虛上廉主之」條前。 〔8〕疾 原作「狂」,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申脈、《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9〕先取陰蹻 蹻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陰蹻出於照海穴,故先取陰蹻者,當取照海穴也。 〔10〕頭上五行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四字,疑衍。 〔11〕踝下半寸 原作「復下半寸」,義不明。《素問·繆刺論》云:「邪客於陽蹻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與此義同,是知腹乃「踝」之誤,據改。踝下半寸,即申脈穴,爲足陽蹻脈氣所發。 寒厥癲疾,噤吤〔1〕,瘈瘲驚狂,陽交主之。癲疾,狂,妄行,振寒〔2〕,京骨主之。身痛,狂,善行,癲疾〔3〕,束骨主之。補諸陽〔4〕。癲疾僵仆,轉筋,僕參主之。癲疾,目〔5〕,鼽衄〔6〕,崑崙主之。癲狂疾〔7〕,體痛,飛揚主之。癲疾反折,委中主之。凡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公孫及井俞。實則腸中切痛〔8〕,厥,頭面腫起〔9〕,煩心,狂〔10〕,多飲〔11〕,虛則鼓脹〔12〕,腹〔13〕中氣大滿〔14〕,熱痛不嗜食〔15〕,霍亂,公孫主之〔16〕。 〔1〕吤 《外臺》卷三十九陽交、《醫心方》卷二均作「齘」。按吤與齘同,切齒也。龍龕手鑑·口部》:「吤,俗;正作齘。切齒怒也。」 〔2〕狂,妄行,振寒 《外臺》卷三十九京骨作「狂妄」,無「行,振寒」三字。 〔3〕疾 此下《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有「身痛,狂,善行」五字。 〔4〕補諸陽 此三字原作大字正文,《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當係後人釋語混入正文,故改爲小字注文。 〔5〕目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荒」二小字音注。按與同。 〔6〕鼽衄 鼽下明抄本有「音求」、衄下有「音肭」各二小字音注。 〔7〕癲狂疾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飛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癲疾」。 〔8〕腸中切痛 腸,《外臺》卷三十九公孫、《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腹」。詳《靈樞·癲狂》云:「厥逆爲病也……腸若以刀切之。」與此文義同。 〔9〕起 《外臺》卷三十九公孫無。 〔10〕狂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有「言」字。 〔11〕多飲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二字互倒。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均有「不嗜臥」三字。 〔12〕虛則鼓脹 原作「霍則鼓濁」,明抄本作「霍則鼓獨」,義均難明,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改。《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虛則腹脹」。 〔13〕腹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腸」。 〔14〕滿 原作「滯」,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 〔15〕食 原作「臥」,據《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外臺》卷三十九公孫作「飲」。 〔16〕凡好太息……公孫主之 此六十四字明抄本在上文「通谷主之」條下。按此節文字似與本篇所論內容不合,《千金》卷三十列入「熱病」項,《醫學綱目》卷十三引本經列入「善太息」項,疑爲錯簡文。 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提要:本篇主要説明由陽脈下墜、陰脈上逆所發屍厥之主治腧穴,故以此名篇。 屍厥,死不知人,脈動如故,隱白及大敦主之。恍惚屍厥,頭痛〔1〕,中極及僕參主之。屍厥暴死,金門主之。 〔1〕頭痛 《外臺》卷三十九中極作「心煩痛」,《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煩痛」。 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本篇「霍亂,刺俞傍五,足陽明及上傍三」,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刺霍亂數》。自「轉筋於陽」至「皆卒刺之」,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氣亂於腸胃發霍亂之証候、主治腧穴及鍼刺轉筋之方法,故以此名篇。 霍亂〔1〕,刺俞傍五〔2〕,足陽明及上傍三〔3〕。 〔1〕霍亂 病名。《靈樞·五亂》云:「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爲霍亂。」《病源》卷二十二霍亂病諸候云:「霍亂者,由人溫涼不調,陰陽清濁二氣有相干亂之時,其亂在於腸胃之間者,因遇飲食而變,發則心腹絞痛。……言其病揮霍之間,便致繚亂也。」按霍亂者,揮霍繚亂也。霍,揮霍、猝急也。《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2〕刺俞傍五 刺,明抄本作「側」。《太素》注。「主療霍亂,輸傍可五取之。」《素問》王冰註:「霍亂者,取少陰俞傍志室穴。」馬蒔、張介賓皆從王冰注。《素問吳註》註:「俞傍五,謂背俞兩傍去脊中行三寸之穴各五痏。」詳本文諸注不一,王冰注承上文「少陰俞去脊椎三寸傍五,用員利鍼」之義,然此文原係治「腹暴滿」者,且今《外臺》、《千金》、《醫心方》及本篇後文霍亂腧穴主治,均無取志室者,故王注難以爲準,而楊、吳兩注亦無準的,究刺何處,尚待後考。 〔3〕足陽明及上傍三 《素問》王冰註:「足陽明,言胃俞也。取胃俞,兼取少陰俞外兩傍向上第三穴,則胃倉也。」《素問發微》註:「又取足陽明曰胃倉穴,在十二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共六寸,鍼三分,灸七壯。及上有意舍穴各三痏,在十一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鍼三分,灸七壯。此二穴亦屬足太陽膀胱經,今曰足陽明者,以其爲胃穴也。」《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七註:「足陽明,言胃俞也。再及其上之傍,乃脾俞之外,則意舍也。當各刺三痏。」按此文義亦難詳,今取諸注供參考。 嘔吐煩滿,魄戶〔1〕主之。陽逆霍亂,刺人迎,刺〔2〕入四分,不幸殺人〔3〕。霍亂,泄出〔4〕不自知,先取太谿,後取太倉之原〔5〕。霍亂〔6〕,巨闕、關衝、支溝、公孫、解谿主之。《千金》又取〔7〕陰陵泉。霍亂泄注〔8〕,期門主之。厥逆霍亂,府舍主之。胃逆霍亂,魚際主之。霍亂逆氣〔9〕,魚際〔10〕及太白主之。霍亂遺矢失氣〔11〕,三里主之。暴霍亂〔12〕,僕參主之。霍亂轉筋,金門、僕參、承山、承筋主之。霍亂,脛痺〔13〕不仁,承筋主之。《千金》云:主瘈瘲腳痠〔14〕。 轉筋於陽理其陽,轉筋於陰理其陰,皆卒刺之〔15〕。 〔1〕魄戶 原作「魄屍」,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魄戶改。 〔2〕刺 《外臺》卷三十九人迎無。疑涉上文誤衍。 〔3〕不幸殺人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腸逆」四小字校文。按人迎屬胃經,穴在結喉傍頸動脈應手處,故針刺時應避開動脈,若誤刺傷人,則會造成出血死亡。本經卷三第十二人迎項下云:「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 〔4〕泄出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出泄」。 〔5〕太倉之原 太倉,胃府也。《靈樞·脹論》云:「胃者,太倉也。」太倉之原,即胃經原穴衝陽,取之可補後天之穀氣。 〔6〕霍亂 《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又法」二字,此下無「公孫」穴。 〔7〕取 明抄本作「有」。 〔8〕泄注 《外臺》卷三十九期門作「泄痢」,《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泄利」。 〔9〕霍亂逆氣 《外臺》卷三十九太白作「霍亂胃氣逆」。 〔10〕魚際 此下明抄本有「主之」二字,誤衍。 〔11〕遺矢失氣 原作「遺矢氣」,明抄本作「遺失氣」,《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遺尿失氣」,義似不合。《外臺》卷三十九三里、《千金》卷三十第五「矢」下均有「失」字,於義爲順,據補。 〔12〕暴霍亂 明抄本作「暴亂霍」,誤《千金》卷三十第五作「厥逆霍亂」。 〔13〕脛痺 脛,明抄本作「胵」,誤。痺,《千金》卷三十第五「承筋主瘈瘲腳痠」條校文引本經無。 〔14〕痠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15〕轉筋於陽理其陽……皆卒刺之 卒刺,明抄本作「本」,誤。理,《靈樞》作「治」,義同。本經作「理」者,係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靈樞發微》註:「卒,猝同。凡手足之外廉,皆屬陽經,若轉筋於陽,則治其陽經。凡手足之內廉,皆屬陰經,若轉筋於陰,則治其陰經。皆當猝然刺之。」《太素》「卒刺之」作「卒鍼」,楊上善註:「轉筋刺,四也。六陽轉筋,即以燔鍼刺其陽筋;六陰轉筋,還以燔鍼刺其陰筋也。」又《醫學綱目》卷十四轉筋引《靈樞》「卒刺」作「焠刺」,或經文原有作「焠刺」者,待考。 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泄下痢第五 本篇「春傷於風,夏生飧泄腸澼」,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四時之變》。「久風爲飧泄」,見《素問·脈要精微論》、《太素·雜診》。自「飧泄而脈小」至「手足溫者易已」,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雜診》。自「黃帝問曰」至「以藏期之」,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虛實脈診》。自「飧泄,補三陰交」至「熱行乃止」,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病注下血,取曲泉」,見《靈樞·厥病》、《太素·癃泄》。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足太陰脈氣逆而發溏泄下痢之病因與証治,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爲溏泄下痢的病因、發展變化、生死辨証及主治腧穴。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腸澼〔1〕。久風爲飧泄〔2〕。飧泄〔3〕而脈小〔4〕,手足寒者〔5〕難已;飧泄而脈小〔6〕,手足溫者〔7〕易已。 〔1〕飧泄腸澼 飧泄,《太素》同,《靈樞》作「後泄」。澼,明抄本作『僻』,爲澼之假借字。楊上善註:「傷,過多也。……風,春之氣也。受風過多,極爲飧洩腸澼,此爲風生洩也。」《素問》王冰註:「風中於表,則內應於肝,肝氣乘脾,故飧泄。」《類經》卷十七第七十二張介賓按:「腸澼一證,即今之所謂痢疾也。」 〔2〕久風爲飧泄 《素問》王冰註:「久風不變,但在胃中,則食不化而泄利也。以肝氣內合而乘胃,故爲是病焉。《陰陽應象大論》曰:風氣通於肝,故內應於肝也。」按此與《素問·生氣通天論》之「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爲洞泄」義同。 〔3〕飧泄 飧下明抄本有「音孫」二小字音注,泄下有「音洩,又薛」四小字音注。 〔4〕脈小 《靈樞》作「脈小者」,《太素》作「小者」,《脈經》卷九第九同本經,本經卷十二第十一作「脈大」。按作「脈小」是。 〔5〕者 《靈樞》、《太素》均無。 〔6〕而脈小 原作「而脈大」,《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及本經卷十二第十一均作「脈小」,據改。楊上善註:「脈小爲順,手足溫,陽氣榮四末,故易已也。」 〔7〕手足溫者 溫上明抄本有「皆」字。者,《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均無。溫下《靈樞》有「泄」字,連下句讀。 黃帝問曰:腸澼〔1〕便血何如?岐伯對曰:身熱則死,寒則生〔2〕。曰:腸澼下白沫何如?曰:脈沈則生,浮則死〔3〕。曰:腸澼下膿血何如?曰:懸絶則死,滑大則生〔4〕。曰:腸澼之屬〔5〕,身不熱〔6〕,脈不懸絶〔7〕何如?曰:脈滑大皆生,懸濇皆死〔8〕,以藏期之〔9〕。 〔1〕澼 此下明抄本有「音僻」二小字音注。 〔2〕身熱則死,寒則生 《太素》註:「血虛陽乘,故死;血未甚虛,其身猶寒,所以得生也。」《素問》王冰註:「熱爲血敗,故死;寒爲榮氣在,故生也。」 〔3〕脈沈則生,浮則死 浮上《素問》、《太素》均有「脈」字。楊上善註:「脈沈陰氣猶在,故生,脈浮陰盡陽乘,故死。」 〔4〕懸絶則死,滑大則生 懸上《素問》、《太素》、《脈經》卷四第七均有「脈」字。《類經》卷十七第七十二註:「下膿血者,兼白赤而言也。懸絶者,謂太過則堅而搏,不足則微而脫,皆胃氣去而真藏見也,邪實正虛,勢相懸絶,故死。滑因血盛,大以氣充,血氣未傷,故生。」 〔5〕屬 《太素》作「病」。 〔6〕身不熱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作身熱」五小字校文。《脈經》卷四第七、《千金》卷二十八第十五均同此校。今本《素問》與本經同。 〔7〕脈不懸絶 《太素》無此四字。 〔8〕脈滑大皆生,懸濇皆死 《素問》作「滑大者曰生,懸濇者曰死」,《太素》作「身不熱,脈不懸絶,滑大皆曰生,懸濇皆曰死」。 〔9〕以藏期之 即以五臟相尅之理推測病之死期。《素問》王冰註:「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脾見甲乙死,是謂以藏期之。」 飧泄,補三陰交,上補陰陵泉〔1〕,皆久留之,熱行乃止〔2〕。病注〔3〕下血,取曲泉。五藏〔4〕腸〔5〕中有寒〔6〕,泄注,腸澼便血,會陽主之。腸鳴澼〔7〕泄,下窌主之。腸澼泄〔8〕,切痛,四滿主之。便膿血,寒中,食不化,腹中痛,腹哀主之。繞臍痛,搶心,膝寒,注利〔9〕,腹結〔10〕主之。溏瘕〔11〕,腹中痛,藏痺,地機主之。飧泄,太衝主之。溏泄〔12〕,不化食〔13〕,寒熱不節,陰陵泉主之。腸澼〔14〕,中郄主之。飧泄,大腸痛,巨虛上亷主之。 〔1〕補三陰交,上補陰陵泉 《靈樞》作「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太素》作「補三陰之上,補陰之陵泉」。均不若本經義勝。 〔2〕熱行乃止 《靈樞發微》註:「候鍼下熱行,乃止鍼。」 〔3〕病注 《太素》、《外臺》卷三十九曲泉均作「病泄」,《千金》卷三十第二作「痢泄」。按注、泄,均有傾瀉之義,故義同。 〔4〕五藏 原作「五里」,據《外臺》卷三十九會陽改。 〔5〕腸 《外臺》卷三十九會陽、《千金》卷三十第二均作「腹」。 〔6〕寒 此下原有「熱」字,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會陽、《千金》卷三十第二、《醫心方》卷二刪。 〔7〕澼 此下明抄本有「音澼」二小字音注。 〔8〕泄 此下明抄本有「音洩」二小字音注。 〔9〕注利 《外臺》卷三十九腹結作「洩痢」。 〔10〕腹結 原作「腹哀」,涉上文腹哀條致誤,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腹結、《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二十二腹痛引本經改。 〔11〕瘕 此下明抄本有「音賈」二小字音注。 〔12〕泄 原無,據《外臺》卷三十九陰陵泉、《醫學綱目》卷二十三泄瀉引本經補。 〔13〕不化食 《外臺》卷三十九陰陵泉作「穀不化」。義同。 〔14〕腸澼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中郄有「亦止精」三字,《醫心方》卷二第一有「不止,洩精」四字。 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本篇自「黃帝間曰」至「肌肉弱者也」,見《靈樞·五變》。自「面色微黃」至「不嗜食」,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雜診》及《太素·人迎脈口診》。自「曰:有病口甘者」至「除陳氣也」,見《素問·奇病論》、《太素·脾癉消渴》。自「凡治消癉」至「暴憂之病也」,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病解》。自「消癉脈實大」至「病久不可治也」,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虛實脈診》。自「曰:熱中消中」至「至甲乙日當愈甚」見《素問·腹中論》。「癉成爲消中」,見《素問·脈要精微論》、《太素·雜診》。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五穀之氣停留上溢,則發消渴、黃癉之病,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消癉與黃癉之外候;脾癉、消癉、口甘等病証之病因、病機、治療原則、禁忌及主治腧穴。 黃帝問曰:人之善病消癉〔1〕者,何以候之〔2〕?岐伯〔3〕對曰:五藏皆柔弱者〔4〕,善病消癉。夫柔弱者必剛強〔5〕,剛強多怒〔6〕,柔者易傷也。此人薄皮膚而目〔7〕堅固以深者,長衡直揚〔8〕,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胸中畜積〔9〕,血氣逆留〔10〕,《太素》作留積。腹皮充脹〔11〕,《太素》作髖〔12〕皮充肌。血脈不行,轉而爲熱,熱則消肌〔13〕,故爲消癉。此言其剛暴〔14〕而肌肉〔15〕弱者也。 〔1〕消癉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註:「消癉者,三消之總稱,謂內熱消中而肌膚消瘦也。」 〔2〕之 此下明抄本有「少愈」二字,衍文。 〔3〕岐伯 《靈樞》作「少俞」。 〔4〕者 明抄本作「之」,誤。 〔5〕柔弱者必剛強 《靈樞集註》張志聰註:「夫柔弱者必有剛強,謂形質弱而性氣剛也。」 〔6〕剛強多怒 律之下句「柔者易傷」及下文「剛則多怒」例,疑強爲「者」之誤。 〔7〕目 明抄本作「曰」,誤。 〔8〕長衡直揚 衡,《靈樞》作「衝」。按本經作「衡」是。《靈樞·論勇》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可証。衡,眉也,或指眉上。《漢書·王莽傳上》:「盱衡厲色,振揚武怒。」顔師古注引孟康曰:「眉之上爲衡。盱衡,舉眉揚目也。」揚,眉也。《詩經·齊風·猗嗟》:「美目揚兮。」毛亨傳:「揚,眉。」孔穎達正義:「解揚爲眉,蓋以眉毛揚起,故名眉爲揚。」長衡直揚,謂目舉而眉揚也。 〔9〕畜積 猶蓄積也。畜與「蓄」通。 〔10〕留 明抄本作「流」。按經文流與留多混用。此從留訓,滯也。《呂氏春秋·圜道》:「一不欲留。」高誘註:「留,滯。」 〔11〕腹皮充脹 《靈樞》作「臗皮充肌」。不若本經義勝。腹皮充脹,謂腹部皮膚脹滿也。 〔12〕髖 明抄本作「寬」。 〔13〕肌 《靈樞》作「肌膚」。義同。 〔14〕其剛暴 明抄本作「暴剛」,《靈樞》作「其人暴剛」。 〔15〕肌肉 明抄本作「及皮」,誤。 面色〔1〕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癉也。安臥,小便〔2〕黃赤,脈小而濇者,不嗜食〔3〕。 〔1〕面色 《靈樞》作「身痛而色」,《太素》作「身痛面色」,《脈經》卷五第四、《病源》卷十二黃疸候「身痛」二字均連上讀。當以本經義勝。 〔2〕小便 《脈經》卷五第四作「少」。 〔3〕安臥……不嗜食 《太素》註:「安臥,小便黃赤,脈小濇,脾病,故不嗜食。」 曰:有病口甘者,病名曰何?何以得之?曰:此五氣〔1〕之溢也,名曰脾癉。夫五味入〔2〕口,藏於胃,脾〔3〕爲之行其精氣〔4〕,津〔5〕液在脾,故〔6〕令人口甘〔7〕,此肥美之所發〔8〕也。此人必數食美而多食甘肥〔9〕,肥令人內熱,甘令人中滿〔10〕,故其氣上溢,轉爲消癉〔11〕,《素問》作渴。治之以蘭,除陳氣也〔12〕。 〔1〕五氣 諸注不同。《素問》王冰註:「癉,熱也。脾熱則四藏同稟,故五氣上溢也。」意指五臟之氣。馬蒔同此説,《素問發微》註:「五氣者,五藏之氣也。」《太素》註:「五氣,五穀之氣。」《素問吳註》註:「五氣,腥焦香臊腐也。」《類經》卷十六第六十一註:「五氣,五味之所化也。」《素問集註》張志聰註:「五氣者,土氣也,土位中央,在數爲五,在味爲甘,在臭爲香,在藏爲脾,在竅爲口。多食甘美,則臭味留於脾中,脾氣溢而證見於外竅也。」《素問釋義》張琦則謂:「五,當作脾。」按諸注似均有理,然據下文「五味入口」之義,或指五味所化之氣。 〔2〕入 此下《太素》有「於」字。 〔3〕藏於胃,脾 原作「發於脾胃」,與上下文義不順,據明抄本、《素問》、《太素》改。 〔4〕精氣 《太素》作「清氣」。按清與精通,《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鄭玄註:「精或爲清。」 〔5〕津 《太素》無。 〔6〕故 《太素》無。 〔7〕令人口甘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一註:「脾主爲胃行其津液者也,故五味入胃,則津液在脾。脾屬土,其味甘,脾氣通於口,故令人口甘也。」 〔8〕發 《太素》作「致」。兩義均通。 〔9〕此人必數食美而多食甘肥 《素問》作「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太素》同《素問》,惟「也」作「者」,於義爲勝。 〔10〕肥令人內熱,甘令人中滿 肥,《太素》、《病源》卷五消渴候均無,疑脫。肥下《素問》有「者」字,甘下《素問》、《太素》並有「者」字。又中,《太素》無。《素問經註節解》註:「蓋肉味肥而厚,味厚者氣化爲火,故內熱復起。甘性緩,緩則氣滯而守中,故中滿。」 〔11〕消癉 《素問》、《太素》均作「消渴」。王冰註:「然內熱則陽氣炎上,炎上則欲飲而嗌乾;中滿則陳氣有餘,有餘則脾氣上溢,故曰其氣上溢轉爲消渴也。」按前文言脾癉,乃脾熱內盛,上溢口甘,此言轉者,當係脾熱日久,耗傷陰津,故成消渴之病,是消渴即消癉,二者常混稱。 〔12〕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除陳氣也,明抄本作「以除陳氣」,《太素》作「蘭除陳氣」。《素問》王冰註:「蘭,謂蘭草也。《神農》曰:蘭草,味辛熱平,利水道,辟不祥、胸中痰澼也。除,謂去也。陳,謂久也。言蘭除陳久甘肥不化之氣者,以辛能發散故也。」 凡治消癉,治偏枯〔1〕,厥氣逆滿〔2〕,肥貴人則膏粱之病也〔3〕。鬲〔4〕塞閉絶,上下不通,暴憂之病也〔5〕。消癉脈實大,病久可治〔6〕;脈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7〕。 〔1〕治偏枯 治,《素問》、《太素》均無,據文例疑本經衍;偏上均有「仆擊」二字;枯下均有「痿厥」二字。偏枯,半身偏廢無用。《靈樞·熱病》云:「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志不亂。」 〔2〕厥氣逆滿 《素問》、《太素》均作「氣滿發逆」。 〔3〕膏粱之病 《素問》作「高梁之疾」。病,《太素》亦作「疾」。按高通「膏」,梁通「粱」。《國語·晉語七》:「夫膏梁之性難正也。」韋昭註:「膏,肉之肥者。梁,食之精者。」《素問》王冰註:「高,膏也。梁,粱字也。……夫肥者令人熱中,甘者令人中滿,故熱氣內薄,發爲消渴偏枯氣滿逆也。」 〔4〕鬲 《素問》作「隔」。按鬲與隔通,阻隔也。 〔5〕暴憂之病也 暴上《素問》有「則」字。王冰註:「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故隔塞否閉,氣脈斷絶,而上下不通也。」《素問吳註》註:「若隔而閉絶上下,水穀不得通利,則暴憂之所爲也。」 〔6〕消癉脈實大,病久可治 《素問發微》註:「消癉者,熱證也,故脈實大,雖病久亦可治。」《素問集註》張志聰註:「脈實大者,精血尚盛,故爲可治。」兩義皆通。 〔7〕脈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 絶,《素問》,《太素》均無。楊上善註:「其脈懸絶,血氣俱少,又脈堅病久,不可療當死。」似《太素》原亦有「絶」字。按消癉之病多內熱,病久必傷陰,陰虛陽實,故其脈懸絶小堅,而不免於死也。 按: 對「消癉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絶小堅,病久不可治也」 一節,《研經言》卷四莫枚士曰:「今本(指《素問》)脈實大、病久下無不字,詳注(指王冰注)云:久病氣血衰,脈不當實大,故不可治。是王本原有不字。《巢氏病源》云:消癉之脈,實牢大者死,細小浮者死。巢説正據此經。而雲實牢大,雲細小浮,則經堅字當在大字上無疑,且經文是帝問消癉虛實,則岐伯當明實脈虛脈以對之,實堅大是實,懸小正是虛,問答相符,不當堅字於懸小,致令虛實相亂。浮即懸,牢即堅。」此説可參。 曰: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1〕。石藥發疽〔2〕,《素問》作癲〔3〕。芳草發狂。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説。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4〕,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夫熱氣慓悍〔5〕,藥氣亦然,二者相遇,恐內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也〔6〕,至甲乙日當愈甚〔7〕。《素問》作當更論〔8〕。癉成爲消中。 〔1〕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 膏粱,《素問》作「高梁」,下同。石,明抄本作「後」,誤。《素問》王冰註:「多飲數溲,謂之熱中;多食數溲,謂之消中。」《類經》卷十六第六十註:「高梁,厚味也。芳草,辛香之品也。石藥,煅煉金石之類也。三者皆能助熱,亦能銷陰,凡病熱者所當禁用。」 〔2〕疽 《素問》作「瘨」。按本經作「疽」是。《史記·扁鵲倉公傳》載,齊王侍醫病服五石散,後發臃(癰)事可証。或《素問》涉瘨、疽形近而誤。 〔3〕癲 原脫,據明抄本、四庫本補。今本《素問》作「瘨」。瘨同癲,《廣韻·先韻》:「瘨,病也。癲,同瘨。」 〔4〕石藥之氣悍 石,原脫,據明抄本、四庫本及《素問》補。悍下明抄本有「音旱」二小字音注。 〔5〕慓悍 明抄本慓下有「音票」、悍下有「音旱」各二小字音注。 〔6〕也 《素問》作「者」,義順。 〔7〕當愈甚 明抄本作「當更愈甚」。按愈,益也。《戰國策·秦策》:「兵甲愈起。」高誘註:「愈,益也。」甲乙日屬木,爲脾所不勝之時,故患脾病者必當益甚也。 〔8〕當更論 明抄本作「更論當」,誤。今本《素問》作「更論」。 按: 《類經》卷十六第六十張介賓按:「消癉消中者,即後世所謂三消證也。凡多飲而渴不止者爲上消,消穀善饑者爲中消,溲便頻而膏濁不禁者爲下消。如《氣厥論》之雲肺消、鬲消,《奇病論》之雲消渴,即上消也。《脈要精微論》雲癉成爲消中,《師傳篇》雲胃中熱則消穀,令人善饑,即中消也。《邪氣藏府病形篇》雲腎脈肝脈微小,皆爲消癉。肝腎在下,即下消也。」此説有助於對經義的理解,故録之以供參考。 黃癉刺脊中。《千金》云:腹滿不能食〔1〕。黃癉善欠,脇下滿欲吐〔2〕,身重不欲動〔3〕,脾俞主之。消渴身熱,面目黃〔4〕,意舍主之。消渴嗜飲,承漿主之。黃癉目黃,勞宮主之。嗜臥,四肢不欲動搖,身體黃,灸手五里,左取右,右取左。消渴,腕骨主之。黃癉,熱中善渴,太衝主之。身黃,時有微熱,不嗜食,膝內廉〔5〕內踝〔6〕前痛,少氣,身體〔7〕重,中封主之。消癉〔8〕,善喘〔9〕,氣走〔10〕喉咽而〔11〕不能言,手足清〔12〕,溺黃〔13〕,大便難,嗌〔14〕中腫痛,唾血,口中熱,唾〔15〕如膠,太谿主之。消渴黃癉,足一寒一熱,舌縱煩滿,然谷主之。陰氣不足,熱中,消穀善饑,腹熱身煩,狂言,三里主之。 〔1〕腹滿不能食 原作「腹重不動作」,涉下注致誤,據明抄本、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五改。 〔2〕吐 《外臺》卷三十九脾俞作「嘔」。 〔3〕身重不欲動 此五字原脫。下文「脾俞主之」後原校云:「《千金》云:身重不動作。」明抄本「動作」作「作動」,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五作「身重不欲動」,文義爲勝,故據補。並刪原校。又《外臺》卷三十九脾俞作「身重不動」。 〔4〕面目黃 原作「面赤黃」,面下原校云:「《千金》作目。」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二、《外臺》卷三十九意舍、《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面目黃」,爲是,據改。並刪原校。 〔5〕廉 原脫,據《千金》卷三十第五注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中封補。 〔6〕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課」五小字音注。 〔7〕體 《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黃疸引本經無。《外臺》卷三十九中封作「濕」。 〔8〕癉 此下明抄本有「音丹,又音疽」五小字音注,疽當爲「疸」字之誤。 〔9〕喘 《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同。《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噫」,義勝。 〔10〕走 原作「是」,據《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太谿、《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黃疸引本經改。 〔11〕喉咽而 四庫本作「咽喉而」,《醫學綱目》卷二十一黃疸引本經作「咽喉」,無「而」字。 〔12〕清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青本」四小字校文,當爲「一本作青」之誤。按清與「青」通。《史記·黥布列傳》:「破之清波。」張守節正義:「清作青。」 〔13〕溺黃 《千金》卷三十第五校文引本經無此二字。《外臺》卷三十九太谿作「尿黃」,義同。 〔14〕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5〕唾 《外臺》卷三十九太谿無。 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以其德全不危故也」,見《素問·上古天真論》。自「久視傷血」至「久行傷筋」,見《素問·宣明五氣》、《太素·順養》。自「曰:有病胸脇榰滿」至「利腸中及傷肝也」,見《素問·腹中論》、《太素·血枯》。自「曰:勞風爲病何如」至「傷肺則死矣」,見《素問·評熱病論》、《太素·熱病説》。自「少氣,身漯漯也」至「補足少陰,去血絡」,見《靈樞·癲狂》、《太素·少氣》。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因攝生不慎,動作失度,內外傷損,所致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等病,故以此名篇。其重點內容有:養生對身體健康之意義及五勞所傷之病;血枯、勞風、瘀血、嘔血、唾血等病之病機、証候、治法及主治腧穴。 黃帝問曰:人年〔1〕半百而動作皆衰者〔2〕,將人〔3〕失之耶?岐伯對曰:今時之人〔4〕,以酒爲漿,以安〔5〕爲常,醉以入房〔6〕,以欲竭其精,以好〔7〕散其真,不知持滿〔8〕,不時御神〔9〕,務快其心,逆於生樂〔10〕,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矣〔11〕。夫〔12〕聖人之教〔13〕也,形〔14〕勞而不倦,神〔15〕氣從以順,色〔16〕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智愚賢不肖〔17〕,不懼於物〔18〕,故合於道數〔19〕。年〔20〕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故也〔21〕。 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 〔1〕年 此下《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至」字。 〔2〕者 此下《素問》有「時世異耶」四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時代異耶」四字。代字爲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字。疑本經脫。 〔3〕將人 原作「人將」,據《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及《素問》後文「材力盡邪,將天數然也」文例改。將,副詞,表疑問,猶還是之義。 〔4〕今時之人 明抄本無此四字。此下《素問》有「不然也」三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則不然」三字。 〔5〕安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妄」。按作「妄」義勝。妄,不循常法也。與下文「常」字相對。 〔6〕醉以入房 《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一》:「鬯按:醉以,疑本作以醉,與上文以酒爲漿,以妄爲常,下文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五以字皆冠句首,文法一律,倒作醉以,則失例矣。《腹中論》及《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並有若醉入房語,則醉入房三字連文,正有可證。」按此説當是。 〔7〕好 原作「耗」,《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耗作好。」《素問校義》云:「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林校曰:按《甲乙經》耗作好。澍案:以耗散其真與以欲竭其精,句義不對,則皇甫本作好是也。好,讀嗜好之好,好亦欲也。作耗者,聲之誤也。」此説是,今據改。 〔8〕持滿 持,守也。《國語·越語下》:「有持盈。」韋昭註:「持,守也。盈,滿也。」《荀子·宥坐》:「子路曰:敢問持滿有道乎?孔子曰:挹而損之。」《説文·水部》:「滿,盈溢也。」持滿,猶持盈,當持無損。《素問》王冰註:「言愛精保神如持盈滿之器,不慎而動,則傾竭天真。」 〔9〕不時御神 《素問》新校正云:「按別本時作解。」按作解、時,兩義均通。解,《集韻·蟹韻》:「曉也。」與上文「知」字爲對文。時,《廣雅·釋詁一》:「善也。」《詩經·小雅·頍弁》:「爾殽既時。」毛亨傳:「時,善也。」亦可與「知」爲對。御,治理。《玉篇·彳部》:「御,治也。」不時御神者,謂不善治神也。 〔10〕逆於生樂 謂違背養生之樂趣。《素問》王冰註:「快於心欲之用,則逆養生之樂矣。老子曰:甚愛必大費。此之類歟!夫甚愛而不能救,議道而以爲未然者,伐生之大患也。」 〔11〕矣 明抄本無。《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也」。 〔12〕夫 此下《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有「上古」二字。 〔13〕教 此下《素問》有「下」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 〔14〕形 此上《素問》有「皆謂之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恬惔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是以志閑而少欲,心安而不懼」三十九字。 〔15〕神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 〔16〕色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嗜」。不若本經義勝。 〔17〕智愚賢不肖 智愚,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愚智」。按智,聰慧也。《釋名·釋言語》:「智,知也,無所不知也。」如《韓非子·初見秦》:「臣聞不知而言,不智。」愚,愚昧無知也。《説文·心部》:「愚,戇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二:「愚,無所知也,亦鈍也。」賢,有德行也。《周禮·地官》:「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鄭玄註:「賢者,有德行者。」不肖,無賢德也。《新序·雜事三》:「臣不肖,不能奉承王命,以順左右之心。」 〔18〕不懼於物 不爲外物得失而憂懼。懼,驚慌失措貌。《集韻·遇韻》:「懼,無守兒。」物,外境也,指外在事物。《禮記·樂記》:「人心之惑於物也。」孔穎達疏:「物,外境也。」 〔19〕道數 《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數,《素問》無,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合於道數。」則與本經合。數與上文「物」押韻,當是。數,理也。《老子》第五章:「多言數窮。」河上公註:「數,理數也。」道數,此言養生之道理。 〔20〕年 《素問》作「所以能年皆」五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作「故皆能」三字。 〔21〕以其德全不危故也 故,《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王冰註:「不涉於危,故德全也。《莊子》曰: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聖人之道也。」 曰:有病胸脇榰滿〔1〕,妨於食,食〔2〕至則〔3〕先聞腥臊臭〔4〕,出清涕〔5〕,先〔6〕唾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7〕,何以得之?曰:病名曰血枯,此得之少年〔8〕時,有所大奪血〔9〕,若醉以〔10〕入房中,氣竭肝傷,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11〕。治之以烏賊魚骨、茹〔12〕,二物併合〔13〕,丸以雀卵〔14〕,大如小豆〔15〕,以五丸爲後飯,飲以鮑魚汁〔16〕,利腸中及傷肝也〔17〕。 〔1〕榰滿 榰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素問》、《太素》均作「支滿」。按榰與支通。榰滿,即支撐脹滿。 〔2〕食 《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病」,義勝。 〔3〕則 明抄本作「前」,形近致誤。 〔4〕臭 《全生指迷方》卷二引本文作「鼻」,連下句讀,不詳何據。 〔5〕清涕 《素問》、《太素》均作「清液」。王冰註:「清液,清水也,亦謂之清涕。」 〔6〕先 《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二》:「此先字當因上文先字而衍。」 〔7〕前後血 血下《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有「病名爲何」四字,與下文答語相應,義勝。《素問》王冰註:「前後血,謂前陰後陰出血也。」 〔8〕少年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年少」,《太素》作「少」。義同。 〔9〕奪血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素問》、《太素》均作「脫血」。按奪、脫義同,失也。奪血者,失血也。 〔10〕以 《素問》無。 〔11〕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 《素問》王冰註:「出血多者謂之脫血,漏下、鼻衄、嘔吐出血皆同焉。夫醉則血脈盛,血脈盛則內熱,因而入房,髓液皆下,故腎中氣竭也。肝藏血,以少大脫血,故肝傷也。然於丈夫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事衰少而不來。」 〔12〕治之以烏賊魚骨、茹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素問》作「以四烏鰂骨一蘆茹」;《太素》作「四烏賊魚骨,一茹」,楊上善註:「四,四分。一,一分。」,意爲烏賊魚骨四份、茹一份,義勝。又《神農本草經》:「茜根,主寒濕風痺,黃疸。《名醫別録》云:一名茹藘。」與此主治不合。《神農本草經》:茹,主排膿、惡血。」與此主治合,似以本經爲是,故《素問》新校正云:「當改蘆作。」然《本草綱目·茹》引本方仍作「藘茹」,並於「茜草」條下云:「專於行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經血不通。」故張介賓、張志聰等並仍之,但藘茹應正爲茹藘。又「烏鰂骨」同「烏賊魚骨」,《神農本草經》:「烏賊魚骨,味鹹微溫,主女子漏下赤白經汁,血閉。」 〔13〕二物併合 《太素》作「二物並令三合」。義不明,疑誤。 〔14〕丸以雀卵 《太素》註:「以雀卵爲丸。」《素問》王冰註:「雀卵,味甘溫平無毒,主治男子陰萎不起,強之令熱,多精有子。」《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三註:「雀,即麻雀也。」 〔15〕豆 此下明抄本有「大」字,疑涉上文「大」字誤衍。 〔16〕飲以鮑魚汁 飲,明抄本無。飲以,《太素》無。《素問》王冰註:「鮑魚,味辛臭,溫平無毒,主治瘀血血痺在四支不散者。」鮑魚,《周禮·天官·籩人》鄭玄註:「鮑者,於室中糗乾之,出於江淮也。」《釋名·釋飲食》:「鮑魚,鮑,腐也,埋藏淹,使腐臭也。」《本草綱目·鮑魚·集解》:「《別録》曰:鮑魚辛臭,勿令中鹹。弘景曰:俗人以鹽成,名魚字似鮑也。今鮑乃鱅魚淡乾者,都無臭氣。不知入藥者,正何種魚也。方家亦少用之。……時珍曰:《別録》既雲勿令中鹹,即是淡魚勿疑矣。」按時珍雖從《別録》説,然弘景已自不詳,事難確論,今並存兩説。 〔17〕利腸中及傷肝也 此上原有「以飲」二字,涉上文致衍,據《素問》、《太素》刪。腸中,《素問》新校正云:「按別本一作傷中。」《太素》作「脇中」。按「脇中」非是。腸中、傷中,義難詳定,今並存之。 按: 本節所論血枯之病,係少年奪血傷肝,房勞傷腎,以致肝腎損虧,精血內耗,故男子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經衰少而不來。以其病在肝,是以胸脇榰滿,妨於飲食,鼻聞腥臊,唾血或二便下血;以其精血虧,是以四肢清冷,目眩,鼻出清涕。血枯精少,久必致瘀,終至虛中挾實。故該病之治法,當於補肝腎益精血之中,兼用活血通閉之品。方用雀卵、鮑魚汁滋肝腎、養精血,以治其本;用茹、烏賊骨通閉活血,以治其標。四物合用,補而不滯,活而有制,誠古人制方之妙用也。 曰:勞風爲病何如?曰:勞風法在肺下〔1〕,其爲病也,使人強上而瞑視〔2〕,唾出若涕〔3〕,惡風而振寒,此爲勞風之病也〔4〕。曰:治之柰何?曰:以救俛仰〔5〕。太陽引〔6〕,精者三日,中若五日〔7〕,不精者七日。《千金》云: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8〕。欬〔9〕出青黃涕,其狀如膿〔10〕,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空〔11〕出,不出則傷肺,傷肺〔12〕則死矣〔13〕。 〔1〕勞風法在肺下 《太素》註:「勞中得風爲病,名曰勞中,亦曰勞風。」《類經》卷十五第三十註:「勞風者,因勞傷風也。肺下者,在內則胸鬲之間,在外則四椎五椎之間也。風受於外,則病應於內,凡人之因於勞者必氣喘,此勞能動肺可知。」法,《爾雅·釋詁》:「常也。」又《醫壘元戎》卷九引本文「法」作「發」,義勝。 〔2〕強上而瞑視 而瞑視,《素問》作「冥視」,《太素》作「冥視晚」。《素問》新校正云:「《千金方》冥視作目眩。」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目脫」。《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二》:「鬯按:強上無義,上疑工之誤,工蓋項字之借,項諧工聲,故借工爲項。強工者,強項也。王注云:故使人頭項強而視不明也。即其證矣。後人就誤本上字生説者俱非。」按此説可參。詳《素問·脈解》:「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爭,故強上也。」王冰註:「強上,謂頸項噤強也。」詳足太陽之脈發病有「項似拔」、「項痛」等症。脈解篇言「強上」,當指此。故強上,即頸項強急也。又冥與瞑通。《莊子·列禦寇》:「甘冥乎無何有之鄉。」陸德明釋文:「冥,本亦作瞑。」 〔3〕唾出若涕 《素問識》:「簡按:古無痰字,此雲唾出若涕,謂吐黏痰也。」 〔4〕此爲勞風之病也 《千金》卷八第一無此七字。 〔5〕以救俛仰 俛,通俯。俛仰之義,諸注不同。《素問》王冰註:「救,猶止也。俛仰,謂屈伸也。言止屈伸於動作,不使勞氣滋蔓。」《太素》註:「此病多爲俛仰,故爲救之。」《素問吳註》註:「肺下有風熱,脹,俯與仰皆不利,故必救其俯仰。」《類經》卷十五第三十註:「風之微甚,證在俛仰之間也,故當先救之。」《醫學讀書記》卷上勞風:「肺主氣而司呼吸,風熱在肺,其液必結,其氣必壅,是以俯仰皆不順利,故曰當救俯仰也。救俯仰者,即利肺氣散邪氣之謂乎?」按俛仰,經文多指腰痛或項強之症,故張注「俛仰之間」説恐非是。此俛仰當係徧義復詞,應作「仰而不能俯」解,上文「強上瞑視」可證。 〔6〕太陽引 太陽,《素問》、《太素》均作「巨陽」,義同,謂足太陽膀胱經也。按「太陽引」文義難詳,《素問》王冰註:「太陽之脈吸引精氣。」是從病機爲訓。《太素》註:「以鍼引巨陽。」是以刺法爲訓。後世醫家不外乎此,或言病機,或言治法,然皆難確定。 〔7〕中若五日 中若,原作「中年者」,明抄本、《太素》均作「中者」。《素問》新校正引本經作「中若」,爲是,據改。 〔8〕《千金》云: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千金》上明抄本有「《素問》云:中年者五日」八小字校文,係對上文明抄本無「年」字而言;又三日五日,明抄本作「三日及五日者」;症作「証」。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其文與本經異,而與《病源》卷二風熱候合。 〔9〕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凱」二小字音注。《太素》作「微」,疑誤。 〔10〕膿 明抄本作「濃」,二字音同義通。《病源》卷二十九齒齲諸候:「熱氣加之,濃汁出而臭,侵蝕齒斷,謂之齲齒。」同卷齒候:「齒者,是蟲食齒至斷,膿爛汁臭,如蝕之狀,故謂之齒。」是膿、濃二字可互訓。《太素》作「稠膿」。 〔11〕空 《素問》作「中」,《太素》作「孔」。按空與孔通。 〔12〕傷肺 明抄本二字互倒。 〔13〕矣 明抄本無。 按: 本節所論勞風病,歷代諸説不一。《病源》認爲係「風熱之氣,先從皮毛入於肺也」。《素問》王冰注云:「從勞風生,故曰勞風。勞謂腎勞也。腎脈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腎勞風生,上居肺下也。……腎精不足,外吸膀胱,膀胱氣不能上營,故使人頭項強而視不明也。肺被風薄,勞氣上薰,故令唾出若涕狀。腎氣不足,陽氣內攻,勞熱相合,故惡風而振寒。」此後,王好古以爲肺痿,葉文齡以爲痓屬,馬蒔以爲勞証。而《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云:「勞之爲病,所涉者多,恐不止於腎經耳。……邪在肺下,則爲喘逆,故令人強上不能俛首。風熱上壅,則畏風羞明,故令人冥目而視。風熱傷陰,則津液稠濁,故唾出若涕。肺主皮毛,衛氣受傷,故惡風振寒。」《素問經註節解》則注云:「詳求其義,始終則是肺病。蓋肺合皮毛,人勞則毛竅開豁。風邪入而伏於肺,結爲穢液,如涕如膿,所以得出則生,不出則傷肺而死。」且云:「自以救起至七日,凡二十一字,殊無意義,此中必有錯誤,闕疑可也。」詳此節治勞風經文,義甚費解。王冰注云:「巨陽者,膀胱之脈也。膀胱與腎爲表裏,故巨陽引精也。巨,大也。然太陽之脈吸引精氣上攻於肺者三日,中年者五日,素不以精氣用事者七日,當欬出稠涕,其色青黃如膿狀。……夫如是者,皆腎氣勞竭,肺氣內虛,陽氣奔迫之所爲,故不出則傷肺也。」《太素》楊上善則謂:「以鍼引巨陽精者三日,俛仰即愈,引陽明精者五日,少陽不精引之七日,方有青黃濁涕從口鼻中出,其病得愈。若不出者,上傷於肺,不免死也。」張介賓注云:「風邪之病肺者,必由足太陽膀胱經風門、肺俞等穴內入於藏。太陽者水之府,三陽之表也,故當引精上行,則風從欬散。若巨陽氣盛,引精速者,應在三日;中年精衰者,應在五日;衰年不精者,應在七日,當欬出青黃痰涕而愈。」考明抄本及《太素》之文,本經句讀似應爲「太陽引,精者三日,中者五日,不精者七日」爲妥。又詳《千金》卷八第一云:「勞風之爲病,法在肺下,使人強上而目脫,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柒捌日,微有青黃膿涕如彈丸大,從口鼻出爲善,若不出則傷肺。」與本文頗異,或別有所本。故此節似有錯簡訛脫,究作何解,暫難論定。 少氣,身漯漯〔1〕也,言吸吸〔2〕也,骨痠〔3〕體重,懈惰〔4〕不能動,補足少陰〔5〕。短氣,息短不屬〔6〕,動作氣索〔7〕,補足少陰〔8〕,去〔9〕血絡。 〔1〕漯漯 明抄本作「深」,此下有「王作溫」三小字校文,疑有誤。 〔2〕吸吸 呼吸急促貌。如劉向《九嘆·惜賢》:「悲吸吸而長懷。」《宋書·謝莊傳》:「利患數年,遂成痼疾,吸吸啜啜,常如行屍。」《太素》註:「漯漯,吸吸,皆虛乏狀也。」 〔3〕痠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4〕懈惰 懈,《太素》作「解」,無「惰」字。按解與懈通。 〔5〕補足少陰 足,明抄本、《太素》均無。楊上善註:「皆腎虛耳。故補腎足少陰脈。」若據楊注,或《太素》原亦有「足」字。《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註:「此皆精虛不能化氣,故當補足少陰腎經。」 〔6〕屬 《説文·屍部》:「屬,連也。」《漢書·司馬相如傳下》:「犯屬車之清塵。」顔師古註:「屬者,言相連續不絶也。」 〔7〕動作氣索 索,《廣韻·藥韻》:「散也。」《禮記·檀弓上》:「吾離羣而索居。」鄭玄註:「索,猶散也。」動則耗氣,故如是也。 〔8〕補足少陰 足,《太素》無。楊上善註:「亦是腎氣虛,故補足少陰正經。」 〔9〕去 《太素》作「取」,楊上善註:「寫去少陰胳血者也。」亦爲「去」義。 男子陰端寒,上衝心中俍俍〔1〕,會陰主之。男子脊急目赤,支溝主之。脊內廉〔2〕痛,溺難,陰痿不用,少腹〔3〕急引陰,及腳內廉痛〔4〕,陰谷主之。善厭夢〔5〕者,商丘主之。丈夫失精,中極主之。男子精溢,陰上縮〔6〕,大赫主之。男子精溢,脛痠不能久立,然谷主之〔7〕。男子精不足,太衝主之。崩中,腹上下痛,中郄主之。胸中瘀血,胸脇榰〔8〕滿,鬲〔9〕痛,不能久立,膝痿寒,三里主之。心下有鬲〔10〕,嘔血,上脘〔11〕主之。嘔血肩息〔12〕,脇下痛,口乾,心痛與背相引,不可欬,欬則引腎痛〔13〕,不容主之。唾血,振寒,嗌乾,太淵主之。嘔血〔14〕,大陵及郄〔15〕門主之,嘔血上氣,神門主之。內傷不足,三陽絡主之〔16〕。內傷唾血不足,外無膏澤,刺地五會〔17〕。《千金》雲〔18〕: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19〕。 〔1〕俍俍(liánɡ liánɡ良良) 《外臺》卷三十九會陰作「狼狼」,《銅人》卷四、《醫學綱目》卷十四諸疝引本經均作「佷佷」。按本經作「俍俍」是。俍俍,不安定貌。然俍俍、狼狼,皆義存乎聲,其義同。 〔2〕廉 明抄本作「厲」,誤。 〔3〕少腹 《千金》卷三十第六作「小腹」。 〔4〕及腳內廉痛 痛,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陰谷、《千金》卷三十第六補。及腳,《千金》無;「內廉痛」連上句讀。 〔5〕厭夢 厭,《銅人》卷五作「魘」。按厭與魘通。《廣韻·葉韻》:「厭,惡夢。」《篇海類編·人物類》:「魘,睡中魘也,氣窒心懼而神亂則魘。」 〔6〕縮 此下明抄本有「音蹜」二小字音注。 〔7〕男子精溢,脛痠不能久立,然谷主之 此條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醫學綱目》卷二十九夢遺、引本經及《黃帝鍼灸甲乙經》(新校本)、唐永徽二年杜相墓出土《甲乙經》殘紙補。 〔8〕榰 此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支」。 〔9〕鬲 《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膈」。按鬲與膈通,此處指橫膈膜。 〔10〕鬲 《外臺》卷三十九上管作「隔」,《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膈」。按鬲與隔、膈互通,此作阻隔解。 〔11〕上脘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上管」。按管與脘通。 〔12〕肩息 肩,原作「有」,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息,《醫學綱目》引作「急」,誤。 〔13〕引腎痛 引,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心方》卷二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補。腎痛,《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肩痛」。 〔14〕嘔血 原作「欬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大陵、《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 〔15〕郄 此下明抄本有「音希」二小字音注。 〔16〕內傷不足,三陽絡主之 此九字明抄本在上文「嘔血上氣,神門主之」條前。詳三陽絡爲手少陽經穴,而此前爲手陰經穴,故明抄本非是。 〔17〕刺地五會 地,原作「第」,音近致誤,據《外臺》卷三十九地五會、《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欬唾血引本經改。刺地五會,《醫學綱目》引作「地五會灸」。 〔18〕《千金》雲 原脫,據明抄本補。 〔19〕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 此九字原誤作大字正文,據明抄本、《千金》卷三十第二改作小字注文。 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按:「脘」,明抄本作「管」,義同)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化穀乃下鬲矣」,見《靈樞·上膈》、《太素·蟲》。自「曰:有病胃脘癰者」至「故胃脘爲癰」,見《素問·病能論》、《太素·人迎脈口診》。自「肝滿腎滿肺滿皆實」至「易偏枯」,見《素問·大奇論》、《太素·五藏脈診》。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邪氣結聚於下脘發內癰之病機與証治,故以此名篇。其重點內容有:下鬲之病機、証候、治法;胃脘癰之診斷特點;肺癰、肝癰、腎癰之主要証候。 黃帝問曰:氣爲上鬲,上鬲者〔1〕,食〔2〕入而還出,余已知之矣。蟲爲下鬲,下鬲者,食晬時〔3〕乃出,未得其意,願卒聞之。岐伯對曰:喜怒不適,食飲不節,寒溫不時,則寒汁留〔4〕於腸中,留則〔5〕蟲寒,蟲寒則積聚守於下脘〔6〕,守下脘〔7〕則腸胃充郭〔8〕,衛氣〔9〕不營,邪氣居之。人食則蟲上食,蟲上食則下脘虛,下脘虛〔10〕則邪氣勝,勝則〔11〕積聚以留,留則癰成,癰成則下脘約〔12〕。其癰在脘內者,則沈〔13〕而痛深;其癰在脘〔14〕外者,則癰外而痛浮,癰上皮熱。按〔15〕其癰,視氣所行〔16〕,先淺刺其傍,稍內〔17〕益深,還而刺之,無過三行〔18〕,察其浮沈,以爲淺深,已刺必熨,令熱入中,日使熱內,邪氣益衰,大癰乃潰〔19〕,互以參禁〔20〕,以除其內,恬澹無爲,乃能行氣〔21〕,後服酸苦〔22〕,化穀乃下鬲矣〔23〕。 〔1〕上鬲,上鬲者 鬲,《靈樞》作「膈」,「上鬲」二字不重出。按鬲與膈、隔互通。《太素》註:「膈,癰也。氣之在於上管,癰而不通,食入還即吐出。」按癰與壅通,塞也。《靈樞發微》註:「此言膈證有上下之分。膈者,膈膜也,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所以遮隔濁氣,不使上薰心肺也。然有爲膈上之證者,乃氣使然,食飲一入,即時還出;有爲膈下之證者,乃蟲使然,食飲周時,始復外出。」《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註:「上膈下膈,即膈食證也。」詳後文言「大癰乃潰」,則此病乃因隔塞不通而爲癰者,故馬、張二注,似未爲得。 〔2〕食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飲」字。然楊上善注云:「食入還即吐出。」似楊所據本《太素》亦無「飲」字。 〔3〕晬時 晬下明抄本有「音醉」二小字音注。《集韻·隊韻》:「一曰晬時者,周時也。」即一晝夜。 〔4〕留 《靈樞》、《太素》均作「流」。按留與流通。此作停留解。 〔5〕留則 留,明抄本無,疑脫。《靈樞》作「流於腸中則」,《太素》作「流於腸中即」。以本經義勝。 〔6〕脘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管」。按管與脘通。下「脘」字同。 〔7〕守下脘 《靈樞》無此三字,《太素》作「守於下管」。 〔8〕腸胃充郭 腸胃,明抄本、《太素》均作「下脘」。郭,擴張,擴大。《集韻·鐸韻》:「郭,一曰張也。」腸胃充郭,謂腸胃充滿張大也。 〔9〕衛氣 原作「胃氣」,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註:「衛氣,脾氣也。脾氣不能營運,故邪得聚而居之。」 〔10〕下脘虛 明抄本無此三字,疑脫。《太素》無「下脘」二字。 〔11〕勝則 《靈樞》、《太素》均作「之」,連上句讀。 〔12〕約 《説文·糸部》:「約,纏束也。」段玉裁註:「束者,縛也。」 〔13〕則沈 《靈樞》作「即」。 〔14〕脘 《靈樞》、《太素》均無。 〔15〕按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微」字,義勝。 〔16〕視氣所行 《太素》註:「以手輕按癰上,以候其氣,取知癰氣所行有三:一欲知其癰氣之盛衰,二欲知其癰之淺深,三欲知其刺處之要,故按以視也。」 〔17〕內 通納,納入也。 〔18〕還而刺之,無過三行 《太素》註:「候其癰傍氣之來處,先漸淺刺,後以益深者,欲導氣令行也。還,復也。如此更復刺,不得遇於三行也。」按行,行鍼也。 〔19〕大癰乃潰 潰下明抄本有「音頹,又音」五小字音注。《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註:「邪沈者深刺之,邪浮者淺刺之,刺後必熨以火而日使之熱,則氣溫於內而邪自潰散也。」 〔20〕互以參禁 《靈樞》作「伍以參禁」,《太素》作「以參伍禁」。楊上善註:「參伍,揣量也。」《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註:「三相參爲參,五相伍爲伍。凡食息起居,必參伍宜否。守其禁以除內之再傷。」《靈樞集註》倪仲玉註:「當忌者忌,不當忌者不忌,故白參伍。」又孫鼎宜《靈樞章句》註:「參伍即三五,古當有三禁五禁之法。」又詳《素問·脈要精微論》:「觀五藏有餘不足,六府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義與此同,故當以《太素》之文義勝。 〔21〕恬澹無爲,乃能行氣 澹,明抄本、《靈樞》均作「憺」,《太素》作「惔」。憺下明抄本有「音淡」二小字音注,又恬下有「音」小字注,疑脫注音字。按澹與憺、惔互通。《太素》註:「夫情有所在,則氣有所並,氣有所並則不能營衛,故忘情恬惔無爲,則氣將自營也。」 〔22〕後服酸苦 《靈樞》作「後以鹹苦」,《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八註:「鹹從水化,可以潤下軟堅;苦從火化,可以溫胃,故皆能下穀也。」《太素》作「後以酸苦」,楊上善註:「酸爲少陽,苦爲太陽,此二味爲溫,故食之化穀也。」詳後文「化穀」之義,當以酸苦爲是。 〔23〕乃下鬲矣 矣下明抄本有「《靈樞》雲上鬲」五小字校文。今本《靈樞》作「乃下矣」,《太素》作「乃下」,均無「鬲」字。 曰:有〔1〕病胃脘癰者,診當何如?曰:診此者,當候〔2〕胃脈,其脈當沈濇〔3〕,《素問》作細。沈濇〔4〕者氣逆,氣〔5〕逆者則〔6〕人迎甚盛,甚〔7〕盛則熱。人迎者,胃脈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脘爲癰〔8〕。 〔1〕有 《素問》、《太素》均作「人」。 〔2〕候 《太素》作「得」。 〔3〕沈濇 《素問》、《太素》均作「沈細」。下同。《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沈細作沈濇。」是兩經之文早異。 〔4〕沈濇 明抄本無此二字。 〔5〕氣 《素問》無。 〔6〕則 《素問》、《太素》均無。 〔7〕甚 《太素》無。 〔8〕胃脘爲癰 《太素》註:「胃管癰者,胃口有熱,胃管生癰也。」《聖濟總録》卷一百二十九胃脘癰云:「夫陰陽升降,則榮衛流通;氣逆而隔,則留結爲癰。胃脘癰者,由寒氣隔陽,熱聚胃口,寒熱不調,故血肉腐壞;以氣逆於胃,故胃脈沈細;以陽氣不得下通,故頸人迎甚盛,令人寒熱如瘧,身皮甲錯,或咳或嘔,或唾膿血。」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則爲瘇〔1〕肺癰〔2〕喘而兩胠〔3〕滿。肝癰兩脇〔4〕《素問》作胠〔5〕。下滿,臥則驚,不得小便。腎癰胠〔6〕《素問》作腳〔7〕。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脛〔8〕跛,易偏枯。 〔1〕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則爲瘇 則,《素問》作「即」,《太素》作「皆」。義均通。瘇,《素問》、《太素》均作「腫」。按瘇與腫通。《淮南子·墜形訓》:「岸下氣多腫。」《太平御覽·天部十五》引作「尰」。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癭瘇引《字詁》:「今作尰。」《説文·肉部》:「腫,癰也。」《太素》註:「此三藏之滿實,皆爲癰腫。」《素問》王冰註:「滿,謂脈氣滿實也。腫,謂癰腫也。藏氣滿,乃如是。」王注謂肝腎肺三臟氣滿,則其經脈之氣亦滿而實,以其脈氣滿實,必發爲癰腫之病。 〔2〕肺癰 肺下《素問》、《太素》均有「之」字,疑衍。癰,《素問》作「雍」,義同,此指瘡癰。下肝癰、腎癰同。 〔3〕胠 原作「脛」,原校云:「《素問》作胠。」明抄本無此校文。作「胠」是,據《素問》改,並刪原校。《太素》作「脇」,與胠義同。 〔4〕脇 《太素》作「胠」,與《素問》同。 〔5〕胠 此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 〔6〕胠 此下明抄本有「音祛」二小字音注。《素問》作「腳」,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腳下作胠下。腳當作胠,不得言腳下至少腹也。」 〔7〕腳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腳」二小字音注。 〔8〕髀脛 髀,明抄本作「脾」。按脾爲髀之假借。脾下明抄本並有「《素問》作胙」四小字校文。今本《素問》作「」,《太素》作「胻」,此下均有「大」字。按脛、、胻三字並通。 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按:明抄本作「痂疥上第九」) 至「藏傷則死矣」,見《靈樞·癰疽》、《太素·癰疽》。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寒邪侵犯人體,客於經絡之中,致使經脈不暢而發癰疽,以及風邪侵人發生厲風、浸淫瘡等病之病機、治療原則及頂後等,故以此名篇。上篇內容主要論述人體氣血營衛周流情況,以及癰疽發生之病機。 黃帝問曰:腸胃受穀,上焦出氣〔1〕,以溫分肉,以〔2〕養骨節,通腠理。中焦出氣如露〔3〕,上〔4〕注谿谷而滲孫脈〔5〕,津液和調,變化而赤〔6〕爲血,血和則孫脈〔7〕先滿,乃〔8〕注於絡脈,絡脈〔9〕皆盈,乃注於經脈。陰陽乃張〔10〕,因息而行〔11〕,行有經紀,周有道理〔12〕,與天合同,不得休止。切而調之〔13〕,從虛去實,寫則不足〔14〕,疾則氣減,留則先後〔15〕。從實去虛,補則有餘〔16〕,血氣已〔17〕調,神氣乃持〔18〕。余已知血氣之平與不平〔19〕,未知癰疽之所從生,成敗之時,死生之期,期〔20〕有遠近,何以度〔21〕之? 〔1〕上焦出氣 《太素》註:「上膲出衛氣,衛氣爲陽,故在分肉能溫之也;氣潤骨節,骨節腦髓皆悉滋長,故爲養也;令腠理無癰,故爲通。」《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上焦出氣,宗氣也。宗氣出於喉嚨而行呼吸,其以溫分肉,養骨節,通腠理者,是衛氣化於宗氣也。」按《靈樞·營衛生會》云:「上焦如霧。」《靈樞·決氣》云:「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則上焦所出之氣當爲宗氣,然宗氣爲諸氣所宗,營氣、衛氣皆其所化,而衛氣亦出於上焦,故楊、張二注並是。 〔2〕以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而」,義同。 〔3〕中焦出氣如露 露。原作「霧」,據《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改。《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中焦出氣如露,營氣也。」詳此前後文例,大多四字爲句,且前文「上焦出氣」下,亦未出「如霧」二字,故疑「如露」二字,或後人附贅。 〔4〕上 《鬼遺方》卷四無。 〔5〕孫脈 《太素》此二字重出,疑衍。 〔6〕而赤 原作「赤而」,據《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醫心方》卷十五第一乙正。 〔7〕孫脈 原作「孫絡」,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及此前「而滲孫脈」文例改。 〔8〕乃 此上《靈樞》有「溢」字,《太素》有「滿」字。 〔9〕絡脈 《靈樞》、《太素》無此二字,文不足句,疑脫。 〔10〕陰陽乃張 乃,明抄本作「以」,《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已」,義同。張,盛大也。《廣雅·釋詁一》。「張,大也。」《莊子·大宗師》:「張乎其虛而不華也。」成玄英疏:「張,廣大貌。」《太素》註:「脈乃張也。陰,營氣也;陽,衛氣也。」按此陰陽者,含前言上、中二焦所出之氣,即營衛之氣。二氣盛大,故曰張。 〔11〕因息而行 而,《靈樞》、《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乃」,義同。《太素》註:「神之動也,故出入息動,息之動也,營衛氣行。」因息而行者,謂人之經脈氣血憑藉呼吸而得以運行。因,憑藉,依靠也。此特明營衛氣血之運行與呼吸的關係。《靈樞·五十營》云:「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即此意也。 〔12〕行有經紀,周有道理 經紀,度數也。《禮記·月令》:「毋失經紀。」鄭玄註:「謂天文進退度數。」周,循環也。《文選·班固西都賦》:「周以鉤陳之位。」李善註:「周,環也。」道理,謂事物之規律。此言經脈營衛氣血之運行有一定規律,周而復始,與天體運行相符合,流行而不止。 〔13〕切而調之 《太素》註:「切,專志也。用心專至,調虛實也。」 〔14〕從虛去實,寫則不足 《太素》註:「寫者(以)順於虛,專去盛實,寫之甚者,則不足也。」 〔15〕疾則氣減,留則先後 《太素》註:「氣往因而疾寫,則便氣盛(按盛似爲減之誤);氣至留而不寫,則鍼與氣先後不相得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凡寫者宜疾,補者宜留,是補之與寫,有疾留先後之異也。」按「先後」二字,義難解,楊、張二注衍而釋之,似亦曲就。詳上句文義,似當作「留則氣厚」。後,古作「後」,後與「厚」通。《禮記·檀弓上》後木,《左傳·襄公十四年》厚成本,即後木也。後人不解其義,按慣例誤爲「先後」,義遂晦。若作「留則氣後」,與上句爲對文,則文安義順矣。 〔16〕從實去虛,補則有餘 《太素》註:「若順實唯去於虛,補之甚者,則有餘也。是以切而調之者,得之於心,不可過虛實也。」 〔17〕已 明抄本作「以」。 〔18〕神氣乃持 神氣,《靈樞》作「形氣」,《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形神」。按作「形神」義勝。楊上善註:「故善調者,補寫血氣,使形與神相保守也。持者,保守也。」 〔19〕平與不平 原作「至與不至」,明抄本上「至」下有「一作平」三字校文,《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平與不平」,據改。 〔20〕期 原作「或」,據《太素》、《鬼遺方》卷四、《醫心方》卷十五第一改。 〔21〕度 明抄本作「變」,誤。度,忖度、推測也。 岐伯對〔1〕曰:經脈流〔2〕行不止,與天同度,與地合紀。故天宿失度,日月薄蝕〔3〕,地經失紀〔4〕,水道流溢,草蓂不成〔5〕,五穀不植〔6〕,徑路〔7〕不通,民不往來,巷〔8〕聚邑居,別〔9〕離異處。血氣猶然,請言其故。夫血脈營衛,周流不休,上應天宿〔10〕,下應經數〔11〕。寒邪〔12〕客於〔13〕經絡之中則血泣,血泣則不通,不通則衛氣歸之,不得復反〔14〕,故癰腫也。寒氣化爲熱,熱勝則肉腐〔15〕,肉腐則爲膿〔16〕,膿不寫則筋爛〔17〕,筋爛則骨傷〔18〕,骨傷則髓消,不當骨空〔19〕,不得泄寫,則筋骨枯空〔20〕,枯空〔21〕則筋骨肌肉不相親〔22〕,經絡〔23〕敗漏,熏於五藏,藏傷則死〔24〕矣。 〔1〕岐伯對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本經文例補。 〔2〕流 《靈樞》、《太素》均作「留」。二字互通。 〔3〕天宿失度,日月薄蝕 蝕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天宿,謂天體之二十八宿。日月運行均有一定宿度。天宿失度,即日月運行失其常度。薄,迫近也。蝕,《釋名·釋天》:「日月虧曰蝕,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日月薄食,即日蝕、月蝕。古人認爲,日月運行失常,則發生日蝕或月蝕。 〔4〕地經失紀 經,經水也,謂大河流。《靈樞·邪客》云:「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靈樞·經水》云:「經水者,受水而行之。」地經失紀,言地面十二經水失其常道也,故下文雲「水道流溢」。 〔5〕草蓂不成 草蓂,《靈樞》作「草萓」。萓,萓莮也,草名,即萱草。《玉篇·艸部》:「萱,萓莮草。」《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草蔖」,楊上善註:「蔖,采古切,草名也,亦節枯也。」《醫心方》旁註:「千古反,草死也。」《集韻·姥韻》:「草死曰蔖。」三説義同。《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草蘆」,《鬼遺方》卷四作「草」。按當作「草蓂」爲是。如《靈樞·邪客》:「地有草蓂。」草蓂,即蓂莢。《竹書紀年·帝堯陶唐氏》:「有草莢階而生,月朔始生一莢,月半而生十五莢,十六日以後,日落一莢,及晦而盡,月小則一莢焦而不落,名曰蓂莢,一曰曆英。」此因日月薄蝕,故應朔晦之蓂莢亦不成也。 〔6〕植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殖」。此下明抄本並有「音」小字注。按植與殖通。《淮南子·主術訓》:「五穀蕃植。」高誘註:「植,長也。」《玉篇·歹部》:「殖,長也,生也。」 〔7〕徑路 原作「經紀」,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改。 〔8〕巷 《鬼遺方》卷四作「菴」。 〔9〕別 此上《靈樞》有「則」字。 〔10〕天宿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星宿」,義同。 〔11〕經數 地經之數也,即地之十二經水。 〔12〕邪 《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氣」。 〔13〕於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鬼遺方》卷四補。 〔14〕不通則衛氣歸之,不得復反 此言血脈凝濇不通,則衛氣歸依,不得往返運行,故生癰腫也。《病源》卷三十二癰候云:「寒客於經絡之間,經絡爲寒所折,則榮衛稽留於脈,榮者血也,衛者氣也,榮血得寒則濇而不行,衛氣從之,與寒相搏,亦壅遏不通,氣者陽也,陽氣藴積,則生於熱,寒熱不散,故聚積成癰。」 〔15〕肉腐 《靈樞》、《太素》此二字均互倒。 〔16〕膿 此下明抄本有「音濃」二小字音注。 〔17〕筋爛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此二字均互倒。 〔18〕骨傷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此二字均互倒。 〔19〕骨空 此二字《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重出。骨空者,骨節交會之空隙處也。《靈樞集証》張志聰註:「骨空,節之交也。癰疽不當骨空之處,則骨中邪熱不得泄瀉矣。」 〔20〕則筋骨枯空 《靈樞》作「血枯空虛」,《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煎枯空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則筋骨枯虛」,《鬼遺方》卷四作「筋枯空虛」,均不若本經義勝。上文云:「膿不寫則筋爛,筋爛則骨傷,骨傷則髓消。」故有此筋枯骨空之變也。 〔21〕枯空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無此二字,《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作「枯虛」。 〔22〕親 《鬼遺方》卷四同。《靈樞》作「榮」;《太素》作「營」;《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同《太素》,註:「一作親。」按榮與營通。親,親近。《廣雅·釋詁三》:「親,近也。」按作「親」,義雖可通,但不若作「營」義勝。 〔23〕經絡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經脈」。 〔24〕藏傷則死 藏上《鬼遺方》卷四有「五」宇。明抄本作「傷敗死」。則,《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一、《醫心方》卷十五第一、《鬼遺方》卷四均作「故」。《類經》卷十八第八土六註:「癰毒由淺至深,傷藏則死。」 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 下(按:「浸淫」下明抄本有「一作浸潭」四小字校文,「第九下」明抄本作「第十」)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除此五者爲順矣」,見《靈樞·玉版》、《太素·癰疽逆順刺》。自「邪之入於身也深」至「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見《靈樞·刺節真邪》。自「曰:病癰腫頸痛」至「須其氣並而治之使愈」,見《素問·腹中論》、《太素·癰疽》。自「曰:病頸癰者」至「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見《素問·病能論》、《太素·知鍼石》。自「曰:諸癰腫筋攣骨痛」至「以其勝治其俞」,見《素問·脈要精微論》、《太素·癰疽》。自「暴癰筋緛」至「大骨之會各三」,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經輸所療、刺腋癰數。自「癰疽不得頃回」至「與纓脈各二」,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順時》。自「治癰腫者刺癰上」至「必端內鍼爲故止也」,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自「厲風者」至「無食他食」,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脈風成爲厲」,見《素問·脈要精微論》。自「黃帝問曰:願盡聞癰疽之形與忌日名」至「其皮上薄以澤,此其候也」,見《靈樞·癰疽》、《太素·癰疽》。自「曰:有疽死者柰何」至「此五部有疽死也」,見《靈樞·寒熱病》、《太素·寒熱雜説》。自「曰:身形應九野柰何」至「是謂天忌日也」,見《靈樞·九鍼論》。自「五子夜半」至「以上此時得疾者,皆不起」,《素問》、《靈樞》、《太素》均未見。 提要:本篇乃承上篇,主要內容有:癰疽之病因病機、治療原則、順証逆証之鑒別,以及各種癰疽之病位、預後及主治腧穴;瘤病、厥逆、厲風、浸淫瘡等病之病機與治療;癰和疽之區別及疽証死候;身形應九野之部位與天忌日等。 黃帝問曰:病之生時〔1〕,有喜怒不測〔2〕,飲食不節,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營氣不行,乃發為癰疽〔3〕。陰陽氣〔4〕不通,而熱相薄〔5〕,乃化爲膿,小鍼〔6〕能取之乎?岐伯對曰:夫致〔7〕使身被癰疽之疾〔8〕,膿血之聚者,不亦離道〔9〕遠乎?癰疽之生,膿血之成也〔10〕,積微〔11〕之所生。故聖人自治於未有形〔12〕也,愚者〔13〕遭其已成也。 〔1〕病之生時 《太素》作「病生之時」。 〔2〕測 明抄本作「側」,誤。《太素》註:「測,度也。」 〔3〕乃發爲癰疽 《太素》註:「癰生所由,凡有四種:喜怒無度,爭(此上疑脫熱字)氣聚,生癰一也;飲食不依節度,縱情不擇寒溫,爲癰二也;藏陰氣虛,府陽氣實,陽氣實盛,生癰三也;邪客於血,聚而不行,生癰四也。癰疽一也,癰之久者,敗骨名曰疽也。」 〔4〕氣 《靈樞》無,疑脫。 〔5〕而熱相薄 而,《靈樞》、《太素》均作「兩」。薄,《靈樞》作「搏」。《靈樞識》:「簡按:兩熱未詳,《甲乙》爲是。」熱相薄,猶言邪熱相聚也。 〔6〕小鍼 《太素》作「鍼小」。疑誤。 〔7〕致 《靈樞》、《太素》均作「至」。按至與致通。《莊子·外物》:「而墊之致黃泉。」陸德明釋文:「致,至也,本亦作至。」此有招致之意。《漢書·公孫弘傳》:「致利除害。」顔師古註:「致,謂引而至也。」 〔8〕疾 《靈樞》、《太素》均作「病」,義同。 〔9〕離道 指背離攝生預防之規律。 〔10〕膿血之成也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不從天下,不從地出」八字。 〔11〕積微 原作「積聚」,詳下文云:「聖人自治於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也。」是知癰疽乃積微所生,故據《靈樞》、《太素》改。 〔12〕自治於未有形 有,原無,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自治,《太素》作「之治,自」,分連上下句;義未妥。 〔13〕愚者 明抄本作「過者」,誤。 曰:其已有〔1〕形,膿已成〔2〕,爲之柰何?曰:膿已成,十死一生〔3〕。曰:其已成,有膿血〔4〕,可〔5〕以小鍼〔6〕治乎?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7〕,以大治大者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多害大〔8〕。故其已成膿血〔9〕者,其惟砭石鋒〔10〕之所取也。曰:多害者其不可全乎?曰:在逆順焉耳〔11〕。曰:願聞順逆〔12〕。曰:已爲傷者,其白睛青黑,眼小〔13〕,是一逆也。內藥而嘔〔14〕,是二逆也。腹痛渴甚〔15〕,是三逆也。肩項中不便〔16〕,是四逆也。音嘶色脫〔17〕,是五逆也。除此五者爲順矣〔18〕。 〔1〕已有 已,《太素》作「以」,義同。有,《靈樞》無。 〔2〕膿已成 膿上《靈樞》有「不予遭」三字,成下有「不予見」三字。《太素》略同《靈樞》,惟予作「子」。 〔3〕膿已成,十死一生 《太素》註:「癰生於節、背及腹內,膿成不可療,故十死一生。」 〔4〕其已成,有膿血 《靈樞》作「其已有膿血而後遭乎」。《太素》作「其已有膿血而後遭子」。 〔5〕可 《靈樞》作「不導之」,疑誤。此下《太素》有「造」字。 〔6〕小鍼 原作「少鍼」,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及此前文例改。 〔7〕小 明抄本作「大」,疑誤。 〔8〕以大治大者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多害大 明抄本無「以大治大者其功大」八字。《靈樞》、《太素》均作「以大治大者多害」。按當以本經義勝,惟據上下文義,多字似以作「其」義順。此言以小鍼治小癰,其作用亦小;以大鍼治大癰,其作用亦大;若以小鍼治大癰,則作用不大,往往貽誤病機,膿不得泄,而造成危害。所謂大鍼者,即下文所謂「砭石鋒」之類也。《靈樞識》:「簡按:原文義難通,得《甲乙》其旨甚晰,蓋以大治大,謂以砭石鈹鍼取大膿血也。」 〔9〕血 明抄本、《太素》均無。按上文有「其已成,有膿血」句,此亦當有「血」字。 〔10〕砭石鋒 砭下明抄本有「音邊」二小字音注,鋒下有「音夆」二小字音注。砭,《太素》作「」。,《靈樞》作「鈹」,《太素》作「排」,楊上善注同本經。按砭與同,《集韻·鹽韻》:「砭,或作。」砭石,以石爲鍼也。《素問·異法方宜論》:「其病皆爲癰瘍,其治宜砭石。」王冰註:「砭石,謂以石爲鍼也。《山海經》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爲鍼。則砭石也。」與鈹、排義同,謂鍼也。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11〕在逆順焉耳 《靈樞》、《太素》均作「其在逆順焉」。《太素》註:「逆者多傷致死,順者出膿得生也。」 〔12〕順逆 明抄本、《靈樞》、《太素》二字均互倒。 〔13〕其白睛青黑,眼小 其,《太素》無。睛,《靈樞》、《太素》均作「眼」,義同。肝開竅於目,其色青;腎藏精,精氣上注於目,其色黑。故白睛青黑而眼小者,肝腎俱敗也,故曰逆。 〔14〕內藥而嘔 內,同納。胃主受穀,脾司運化,故納藥而嘔者,脾胃敗也。 〔15〕腹痛渴甚 腹,明抄本、《病源》卷三十二癰潰後候、《外臺》卷三十七癰疽發背證候等論均作「傷」。渴甚者,陰液虧竭也。 〔16〕肩項中不便 不便者,不靈活也。肩爲手三陽經所過,項爲手足六陽經所行,故肩項中不便者,陽脈不通也。 〔17〕音嘶色脫 肺主聲音,心主榮色,故聲音嘶啞而色脫無澤者,心肺敗也。 〔18〕除此五者爲順矣 五,《太素》無。楊上善註:「先有五傷,後行者,爲逆也;先無五傷,膿成行,爲順也。」 邪〔1〕之入於身也深,其〔2〕寒與熱相薄〔3〕,久留而內著,寒勝〔4〕其熱,則骨疼肉枯;熱勝〔5〕其寒,則爛肉腐肌爲膿,內傷骨爲骨蝕〔6〕。有所疾前〔7〕,筋屈不得伸,氣〔8〕居其間而不反,發爲筋瘤〔9〕也。有所結,氣歸之〔10〕,衛氣留之不得復〔11〕反,津液久留,合〔12〕;而爲腸一本作瘍。留〔13〕,久者數歲乃成,以手按之柔。有〔14〕所結,氣歸之,津液留之,邪氣中之,凝結日以益甚〔15〕,連以聚居,爲昔瘤〔16〕,以手按之堅。有所結,氣〔17〕深中骨,氣因於骨,骨與氣並〔18〕,日以益大,則爲骨疽〔19〕。有所結,氣〔20〕中於肉,宗〔21〕氣歸之,邪留而不去,有熱則化〔22〕爲膿,無熱則爲肉疽〔23〕。凡此數氣者,其發無常處而有常名。 〔1〕邪 《靈樞》作「虛邪」。 〔2〕其 《靈樞》無。 〔3〕薄 《靈樞》作「搏」。按薄與搏通。 〔4〕寒勝 明抄本無,疑脫。 〔5〕熱勝 明抄本無,疑脫。 〔6〕內傷骨爲骨蝕 內上《靈樞》重出「內傷骨」三字,連上讀。蝕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類經》卷十三第四註:「其最深者,內傷於骨,是爲骨蝕,謂侵蝕及骨也。」 〔7〕有所疾前 前下明抄本有「一作煎」三小字校文;《靈樞》有「筋」字,疑涉下文「筋」字衍。按本經爲是。前爲煎之假借,如《武威漢代醫簡》千金膏藥方「先前之」,即「先煎之」。《素問·生氣通天論》煎厥,《太素·調陰陽》作「前厥」,可証。有所疾煎,則筋脈失養,故下文曰「筋屈不得伸」。 〔8〕氣 《靈樞》作「邪氣」。 〔9〕發爲筋瘤 爲,《靈樞》作「於」。瘤,明抄本作「留」,此下有「一作瘤」三小字校文;《靈樞》作「溜」。按留、溜,均爲瘤之假借。《類經》卷十三第四註:「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結聚於筋也,即贅瘤之屬。」 〔10〕有所結,氣歸之 《類經》卷十三第四註:「邪有所結,氣必歸之,故致衛氣失常,留而不反,則搐積於中,流注於腸胃之間,乃結爲腸溜。」 〔11〕復 《靈樞》無。 〔12〕合 明抄本作「冷」,誤。 〔13〕腸留 原作「腸疽留」,疽下明抄本有「《太素》云:無疽字」六小字校文,《靈樞》作「腸溜」。按留、溜,均爲瘤之假借。今據《靈樞》及前後文例刪「疽」字。 〔14〕有 此上《靈樞》有「已」字。又明抄本脫此下至「以手按之堅」三十二字。 〔15〕日以益甚 原作「日以易甚」,律之後文骨瘤「日以益大」文例改。 〔16〕連以聚居,爲昔瘤 聚居,聚集也。連以聚居者,相互連接聚集也。按《靈樞·水脹》:「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氣不得榮,因有所繫,癖而內著,惡氣乃起,瘜肉乃生。……按之則堅。」與本文義同。故昔字,當爲息之假借,息與昔一聲之轉。而息則與瘜通,《説文·疒部》:「瘜,奇肉也。」《廣韻·職韻》:「瘜,惡肉。」據此,則昔瘤者,肉瘤也。 〔17〕氣 《靈樞》無。 〔18〕並 此下原有「息」字,據《靈樞》、《太素》刪。 〔19〕骨疽 疽下明抄本有「音沮」二小字音注。按律以上文,骨疽似當作「骨瘤」。《靈樞識》:「簡按:骨疽不言有膿,此似指骨瘤而言。陳氏云:骨瘤者,形色紫黑,堅硬如石,疙瘩高起,推之不移,昂昂堅貼於骨。」 〔20〕氣 《靈樞》、《太素》均無。 〔21〕宗 《太素》無。 〔22〕化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 〔23〕肉疽 按前文例當作「肉瘤」。《靈樞識》:「簡按:無膿而謂之肉疽,此亦似指肉瘤而言。陳氏云:肉瘤者,軟若綿,硬似饅,皮色不變,不緊不寬,終年只似覆肝。」 曰:病癰〔1〕腫頸痛,胸滿腹脹,此爲何病?曰:病名曰厥逆〔2〕。灸之則瘖〔3〕,石之則狂,須其氣並〔4〕,乃可治也〔5〕。陽氣重上,一本〔6〕作止。有餘於上,灸之陽氣入陰,入則瘖〔7〕。石之陽氣虛,虛則狂〔8〕。須其氣並而治之使愈〔9〕。 〔1〕病癰 病上《素問》、《太素》均有「有」字。癰,《素問》作「膺」。本經是。 〔2〕病名曰厥逆 病,明抄本無。《素問》、《太素》均作「名厥逆」。《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註:此以陰並於陽,下逆於上,故病名厥逆。」 〔3〕瘖 《説文·疒部》:「瘖,不能言也。」《後漢書·袁閎傳》:「遂稱風疾,瘖不能言。」 〔4〕氣並 並,《説文·從部》;「並,相從也。」《素問》王冰註:「並,謂併合也。」《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註:「氣並者,謂陰陽既逆之後,必漸通也。蓋上下不交,因而厥逆,當其乖離而強治之,恐致偏絶。故必須其氣並,則或陰或陽,隨其盛衰,察而調之,可使保全也。」 〔5〕也 明抄本無。 〔6〕本 明抄本無。 〔7〕灸之陽氣入陰,入則瘖 瘖下明抄本有「立陰」二小字音注。之下《素問》、《太素》均有「則」字。《太素》註:「灸之瘖者,陽氣上實,陰氣下虛,灸之滅壯,陽氣溢入陰,故瘖。」《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註:「陽氣有餘於上而復灸之,是以火濟火也。陽極乘陰,則陰不能支,故失聲爲瘖。」 〔8〕石之陽氣虛,虛則狂 之下《素問》、《太素》均有「則」字。《類經》卷十五第三十八註:「陽並於上,其下必虛,以石泄之,則陽氣隨氣而去,氣去則上下俱虛,而神失其守,故爲狂也。」石,此泛指鍼石而言。 〔9〕治之使愈 治,明抄本作「活」,誤。使愈,《素問》作「可使全也」,《太素》與《素問》同,惟無「也」字。按全與痊通,亦病癒之意。《説文通訓定聲·乾部》:「全,字亦作痊。」《周禮·醫師》:「十全爲上。」鄭玄註:「全,猶愈也。」 曰〔1〕:病〔2〕頸癰者,或石治之,或以〔3〕鍼灸治之,而皆已,其治何在〔4〕?曰:此同名而異等〔5〕者也。夫癰氣之息〔6〕者,宜以鍼開除去之。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寫之〔7〕。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8〕。 〔1〕曰 原作「目」,形近致誤,據明抄本改。 〔2〕病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3〕以 《素問》無。 〔4〕其治何在 治下明抄本有「一作真」三小字校文。《素問》、《太素》均作「其真安在」,真字費解,疑誤。 〔5〕同名而異等 《太素》註:「同稱癰名,鍼灸石等異療之。」此注與後文「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合。等,《廣韻·遇韻》:「類也,輩也。」《易經·繫辭下》:「爻有等,故曰物。」韓康伯註:「等,類也。」《素問直解》高世栻註:「頸癰之名雖同,而在氣在血則異類也。」此説亦通。 〔6〕癰氣之息 癰下明抄本有「一作椎」三小字校文。息,滋息也,生長也。《集韻·職韻》:「息,生也。」《易經·革》:「水火相息。」王弼註:「息者,生變之謂也。」孔穎達疏:「息,生也。」《太素》註:「息者,增長也。癰氣長息,宜以鍼刺開其穴,寫去其氣。」 〔7〕氣盛血聚者,宜石而寫之 者,《太素》無。楊上善註:「氣盛膿血聚者,可以石之鍼破去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八註:「欲寫其血,宜用砭石,血泄則氣衰而癰亦愈。」 〔8〕此所謂同病而異治者也 而,明抄本無。《素問》作「此所謂同病異治也」,《太素》作「皆所謂同病異治者也」。此言頸癰有在氣在血之異等,而治亦有宜鍼宜石之不同,故云同病異治也。 曰:諸癰腫筋攣骨痛〔1〕,此皆安生〔2〕?曰:此皆寒氣之腫〔3〕也,八風之變〔4〕也。曰:治之柰何?曰:此四時之病也,以其勝治其俞〔5〕。 〔1〕諸癰腫筋攣骨痛 《太素》註:「因於癰腫,有此二病。」《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七註:「此言諸病癰腫而有兼筋攣骨痛者也。諸家以癰腫、筋攣、骨痛釋爲三證,殊失經意。」 〔2〕生 原作「在」,義不相屬,據明抄本、《素問》、《太素》改。 〔3〕此皆寒氣之腫 皆,《素問》、《太素》均無。按腫與鐘通。鐘,聚也。《釋名·釋疾病》:「腫,鐘也,寒熱氣所鐘聚也。」此言上述諸病,皆因寒氣聚結所致。 〔4〕八風之變 八風,《素問》王冰註:「八風,八方之風也。」八風詳見本經卷六第一。《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七註:「惟風寒之變在經,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病大項風、蝦蟆瘟之屬,或爲頭項咽喉之癰,或爲肌肉肢節之腫,正此類也。」 〔5〕以其勝治其俞 治其俞,《素問》作「治之愈也」。俞,明抄本作「腧」,下有「音庶」二小字音注;《太素》作「輸」,楊上善註:「引其所勝,尅之則愈也。」或《太素》原亦作「愈」。兩説難以定論,姑並存之。《素問》王冰註:「勝,謂勝尅也。如金勝木,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此則相勝也。」治其俞者,據五行相勝規律鍼刺其相應腧穴也,如時應於肝經,則取肺經之腧穴,以金勝木也。 暴癰筋緛〔1〕,隨分而痛〔2〕,魄汗不盡〔3〕,胞氣不足〔4〕,治在其經俞〔5〕。腋癰大熱〔6〕,刺足少陽五〔7〕;刺而熱不止〔8〕,刺手心主三〔9〕,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10〕。 〔1〕暴癰筋緛 緛,原作「濡」,此下原校云:「一本作緛。」按濡與耎通,在此義不合,據《素問》及原校改,並刪原校。又《素問·生氣通天論》:「大筋緛短,小筋長。」亦可爲証。《玉篇·糸部》:「緛,縮也。」《素問》王冰註:「癰若暴發,隨脈所過,筋怒緛急。」 〔2〕隨分而痛 隨下《太素》有「外」字。楊上善註:「隨分痛者,隨分肉間痛也。」 〔3〕魄汗不盡 魄與迫通。《説文·鬼部》:「魄,陰神也。」段玉裁注引《白虎通》曰:「魄者,迫也,猶迫迫然箸於人也。」此言暴癰熱盛,逼迫汗液外泄而不止也。 〔4〕胞氣不足 氣,明抄本作「其」,此下有「《素問》作氣」四小字校文。《太素》註:「胞氣不足者,謂膀胱之胞氣不足也。」膀胱屬足太陽經,主衛外,今汗出不盡,必陽氣外泄,是以膀胱經氣不足也。 〔5〕治在其經俞 在其,明抄本誤倒。其,《素問》、《太素》均無。王冰註:「悉可以本經脈穴俞補寫之。」即當隨癰所在經脈而取其俞穴治之。 〔6〕大熱 熱下明抄本有「《素問》大作面」五小字校文。今本《素問》仍作「大」,疑明抄本誤。 〔7〕刺足少陽五 《太素》註:「足少陽脈下胸胳肝屬膽,循脇裏在腋下,故腋脇之間有癰大熱,可刺足少陽脈曰(疑爲「所」字)主之穴,五取之。」《素問發微》註:「宜是膽經之淵液穴。」 〔8〕刺而熱不止 《太素》作「刺癰而熱」,據楊上善注,疑脫「不止」二字。 〔9〕刺手心主三 刺,《太素》無。楊上善註:「熱而不已,刺手心主脈,其脈循胸下腋三寸,上抵腋,故腋癰三取之。」《素問發微》註:「宜是天池穴也。」 〔10〕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 《素問》王冰註:「大骨會肩也,謂肩貞穴,在肩髃後骨解間陷者中。」《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五註:「刺手太陰經絡者,列缺也。」 癰疽不得頃回〔1〕,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2〕,乍來乍已〔3〕,刺手太陰傍三與纓脈各二〔4〕。 〔1〕不得頃回 《素問》作「不得頃時回」,《太素》作「不得須時。因」,連下句讀。按須、頃義同,言短時、片刻。《戰國策·秦策》:「蒞政有頃。」高誘註:「言未久。」《荀子·正論》:「不待頃矣。」楊倞註:「頃,少頃也。」《荀子·王制》:「罷不能,不待須而廢。」楊倞註:「須,須臾也。」回,與徊通,《説文通訓定聲·履部》:「回字亦作徊。」徊,徘徊遲疑也。《集韻·灰韻》:「徊,徘徊,不進兒。」不得頃回者,不得頃刻遲疑也。《太素》註:「以癰疽暴病,不得須間失時不行鍼石也。」《素問吳註》註:「不得頃時遲回。」 〔2〕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 所,《太素》作「不致」。《素問》王冰註:「但覺似有癰疽之候,不的知發在何處,故按之不應手也。」 〔3〕乍來乍已 乍,忽也。如《史記·日者傳》:「先王之道,乍存乍亡。」《素問》王冰註:「乍來乍已,言不定痛於一處也。」 〔4〕刺手太陰傍三與纓脈各二 三下《素問》有「痏」字。纓脈,《太素》作「嬰胳」,但楊注仍作「纓脈」。《素問》王冰註:「手太陰傍,足陽明脈,謂胃部氣戶等六穴之分也。纓脈,亦足陽明脈也,近纓之脈,故曰纓脈,纓謂冠帶也。以有左右,故云各二。」《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五註:「纓脈,結纓兩傍之脈,亦足陽明頸中水突、氣舍等穴。」 治癰〔1〕腫者,刺癰〔1〕上,視癰大小〔2〕深淺刺之〔3〕,刺大者多而深之〔4〕,必端內鍼爲故止也〔5〕。《素問》云: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鍼爲故止。 〔1〕癰 《素問》作「腐」,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太素》同本經,王冰注義亦同本經,疑《素問》誤。 〔2〕大小 《素問》、《太素》二字互倒。 〔3〕刺之 之,《素問》無。《太素》無此二字。不若本經義順。 〔4〕刺大者多而深之 《素問》作「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太素》作「刺大者多血深之」。《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必端內鍼爲故止也。此文云:小者深之。疑此誤。」按諸經似均有脫誤。本經即言「刺大者多而深之」,此下似應有「刺小者少而淺之」句,方與上文「視癰大小深淺刺之」相應。《素問》則「大者」未言深淺之刺,王冰謂:「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又云:「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鍼之而已。」則與《素問》原文不合。《太素》與本經略同,惟「而」作「血」;又與《素問》略同,惟少「小者」二字,楊上善註:「大者深之,小者淺之。」與王注相類,而與《太素》原文有異,是知亦有脫誤。要之,此句似當作「刺大者深之,刺小者淺之」,文義始全。 〔5〕必端內鍼爲故止也 端,《太素》作「喘」。按喘爲端之假借,《荀子·勸學》:「端而言。」楊倞註:「端,讀爲喘。」又鍼,《太素》作「藏」,疑誤。《説文·立部》:「端,直也。」故,法則也。如《呂氏春秋·知度》:「非晉國之故。」高誘註:「故,法。」止,已也。如《素問·至真要大論》:「以汗爲故而止。」王冰註:「以汗爲除病之故而已也。」若律之此文,止上疑脫「而」字。也,《素問》無。王冰註:「但直鍼之而已。」此言刺癰不論大小深淺,必以納鍼直刺爲法而已也。 項腫不可俯仰,頰腫〔1〕引耳,完骨主之。咽腫難言,天柱主之。〔2〕腫唇癰,顴窌〔3〕主之。頰腫痛,天窻主之。頸〔4〕項癰腫〔5〕不能言,天容主之。身腫〔6〕,關門主之。胸下滿痛,膺腫,乳根主之。馬刀腫瘻〔7〕,淵腋〔8〕、章門、支溝主之。面腫目癰腫〔9〕,刺陷谷出血立已。犢鼻腫,可刺〔10〕,其上〔11〕堅勿攻,攻之者死。癰〔12〕疽,竅陰主之。 〔1〕腫 明抄本作「中」,誤。 〔2〕 此下明抄本有「音」小字注。《醫心方》卷二第一作「頰」。 〔3〕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二小字音注。 〔4〕頸 原作「頭」,據《外臺》卷三十九天容、《千金》卷三十第一、《醫心方》卷二第一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改。 〔5〕癰腫 腫,《千金》卷三十第一無。癰,《醫心方》卷二第一無。 〔6〕腫 此下《醫心方》卷二第一有「重」字,《千金》卷三十第二有「身重」二字。 〔7〕瘻 明抄本作「痿」,下有「音逶」二小字音注。疑誤。 〔8〕腋 此下明抄本有「音亦」二小字音注。 〔9〕腫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陷谷、《千金》卷三十第二、《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補。 〔10〕可刺 《千金》卷三十第三、《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可灸不可刺,於義爲勝。《外臺》卷三十九犢鼻作「先慰去之」。 〔11〕上 《外臺》卷三十九犢鼻作「赤」。 〔12〕癰 原脫,據明抄本、《千金》卷三十第六、《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癰疽瘡腫灸刺法、《醫學綱目》卷十八癰疽引本經補。 厲風〔1〕者,索〔2〕刺其腫上,已刺,以吮其處〔3〕,按出其惡血〔4〕,腫盡乃止,常食方食,無食他食〔5〕。脈風成爲厲〔6〕。 管疽發厲〔7〕,竅陰主之。頭大浸淫〔8〕,間使主之。管疽〔9〕,商丘主之。瘃蛘〔10〕欲嘔,大陵主之。痂疥〔11〕,陽谿主之。 〔1〕厲(lài 賴)風 《靈樞》、《太素》均作「癘風」。按厲與癘、癩通,即癩病,今人謂之麻瘋也。《集韻·泰韻》:「厲,落蓋切,癘、癩,《説文》:惡疾也。或從癩。」《説文通訓定聲·泰部》:「厲,叚借爲癘。」《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漆身爲厲。」司馬貞索隱:「厲,癩病也。」厲風,詳見本經卷十第二上。 〔2〕索 《靈樞》作「素」。按索與素通。《説文通訓定聲·豫部》:「索,叚借爲素。」《廣韻·藥韻》:「索,散也。」《太素》註:「索,蘇作反,散也。」 〔3〕以吮其處 《靈樞》作「以鋭鍼鍼其處」,《太素》作「以兌鍼兌其處」。按兌與鋭通。疑吮爲兌之誤。 〔4〕血 《靈樞》、《太素》均作「氣」,不若本經義勝。 〔5〕常食方食,無食他食 《靈樞發微》註:「凡食品如常者始食之,若異品他食宜無食也。」按方,常也。《禮記·檀弓上》:「左右就養無方。」鄭玄註:「方,常也。」此言本病飲食,只應食正常食品,不可食其他異物食品。 〔6〕脈風成爲厲 厲,《素問》作「癘」,王冰註:「此則癩也。皆脈風成結變而爲也。」又《素問·風論》王冰注引本文「成」作「盛」。成猶盛也。 〔7〕管疽發厲 管,《外臺》卷三十九竅陰、《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營」,疑形近致誤。《千金》卷三十第一云:「竅陰主鼻管疽發爲癘鼻。」當指鼻管敗壞之麻瘋病。 〔8〕浸淫 淫下明抄本有「一作潭」三小字校文。浸淫,瘡名。《金匱》卷中第十八云:「浸淫瘡,從口流向四支者可治,從四支流來入口者不可治。」其証初起如粟,瘙癢不止,破後流黃水,蔓延迅速,浸淫成片,故名。 〔9〕管疽 《外臺》卷三十九商丘作「骨疽蝕」。 〔10〕瘃《zhú竹)蛘(yánɡ楊) 瘃下明抄本有「音遂,又斸」四小字音注,蛘下有「音」小字注。《外臺》卷三十九大陵作「癢」,無「瘃」字。《説文·疒部》:「瘃,中寒腫覈。」《漢書·趙充國傳》:「將軍士寒,手足皸瘃。」顔師古注引文穎曰:「瘃,寒創也。」《説文·虫部》:「蛘,騷蛘也。」段玉裁註:「騷蛘者,擾動於肌膚間也。俗多用癢、癢、養字。」瘃蛘,即凍瘡瘙癢之謂也。 〔11〕痂疥 《醫學綱目》卷二十疥引本經作「癬疥」。《説文·疒部》:「痂,疥也。」段玉裁註:「痂,本謂疥,後人乃謂瘡蛻鱗爲痂,此古義今義不同也。」《説文·病部》:「疥,搔也。」段玉裁註:「疥急於搔,因謂之搔,俗作瘙。」痂疥,當指疥瘡搔癢而言。 黃帝問曰:願盡聞癰疽之形與忌日名〔1〕。岐伯對曰:癰〔2〕發於嗌中〔3〕,名曰猛疽〔4〕,不急治〔5〕,化〔6〕爲膿,膿不寫塞〔7〕咽,半日死,其化爲膿者,膿寫已〔8〕,則合豕膏〔9〕,冷食三日已〔10〕。 〔1〕癰疽之形與忌日名 日,原作「曰」,《靈樞》同,《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日」,與下文答語合,據改。《太素》註:「凡有三問:一問癰疽形狀,二間癰疽死生忌日,三問癰疽名字也。」 〔2〕癰 《病源》卷二十二疽候作「疽」。 〔3〕中 《鬼遺方》卷四無。 〔4〕猛疽 又稱結喉癰。《醫宗金鑑》卷六十四結喉癰註:「此癰發於項前結喉之上,又名猛疽,以其毒勢猛烈也。……腫甚則堵塞咽喉,湯水不下,其兇可畏。若膿成不鍼,向內潰穿咽喉者,則難生矣。」 〔5〕不急治 《靈樞》、《太素》、《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鬼遺方》卷四均作「猛疽不治」。 〔6〕化 此上《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有「則」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有「則血」二字。 〔7〕塞 此下《鬼遺方》卷四有「其」字。 〔8〕膿寫已 《靈樞》作「寫」,《太素》作「寫已已」,《鬼遺方》卷四作「寫則已」,《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寫已」。均不若本經義勝。 〔9〕則合豕膏 合,明抄本無,疑脫。《鬼遺方》卷四《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含」,豕膏,《本草綱目·豕》:「脂膏。修治:時珍曰:凡凝者爲肪爲脂,釋者爲膏爲油,臘月煉淨收用。」 〔10〕冷食三日已 冷,明抄本作「無」。《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同本經,校云:「一雲無冷食。」《鬼遺方》卷四作「無冷食,三日而已」。冷上《太素》有「毋」字,日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仍從本經。此言猛疽膿瀉後,宜用豕膏冷含食之,以潤咽喉,消癰膿,則三日可愈。 發於頸者,名曰夭疽〔1〕,其狀〔2〕大而〔3〕赤黑,不急治,則熱氣下入淵掖,前傷任脈,內薰肝肺〔4〕,熏則〔5〕十餘日死矣〔6〕。 陽氣大發〔7〕,消腦溜項〔8〕,名曰腦爍〔9〕,其色不樂〔10〕,腦〔11〕項痛如〔12〕刺以鍼。煩心者,死不治〔13〕。 〔1〕夭疽 《證治準繩·瘍醫》卷三以爲頸癰。《素問識》:「簡按:夭疽發於兩耳後左右頸上。」《靈樞集註》張志聰註:「頸乃手足少陽、陽明血氣循行之分部是也。蓋其毒烈,使人橫夭,故名夭疽也。」 〔2〕狀 《靈樞》、《太素》均作「癰」,《鬼遺方》卷四作「狀癰」,《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疽」。據前後文例,本經是。 〔3〕而 《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以」。義同。 〔4〕肺 《鬼遺方》卷四作「脈」。 〔5〕熏則 熏,明抄本作「重」,誤。則,《靈樞》、《太素》均作「肝肺」。《鬼遺方》卷四無此二字。按本經義順。 〔6〕死矣 死上《靈樞》、《太素》均有「而」字。矣,明抄本、《鬼遺方》卷四均無。 〔7〕陽氣大發 氣,《靈樞》作「留」。《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陽氣大發,邪熱之甚也。」 〔8〕消腦溜項 腦,《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濇」,疑誤。溜,《靈樞》、《太素》均作「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流」。按溜與留、流通,此言流注也。又《鬼遺方》卷四無「溜項」二字。陽氣大發,邪熱熾盛,故能消爍腦而毒流頸項也。 〔9〕腦爍 爍,《太素》作「鑠」。按爍與鑠通。爍下《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有「疽」字。《靈樞集註》張志聰註:「陽氣大發者,三陽之氣並發也。三陽者,太陽也。太陽經脈入於腦,出於項,故陽氣大發,留於項,名曰腦爍。」《證治準繩·瘍醫》卷三腦疽云:「腦鑠一處,初起如橫木掘,上起頂門,下止大椎,發腫如火燒,其色青黑如靴皮,大硬不見膿,即損外皮如犬咬去肉之跡,難愈。」 〔10〕其色不樂 樂,《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榮」,義勝。《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校云:「一作除。」非是。 〔11〕腦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無。 〔12〕如 明抄本無,疑脫。《靈樞》此上有「而」字,疑衍。《太素》作「而」。 〔13〕煩心者,死不治 不下《靈樞》有「可」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煩心者,邪犯其藏也,故不可治。」 發於肩及臑,名曰疵疽〔1〕,其狀赤黑,急治之〔2〕,此令人汗出至足,不〔3〕害五藏,癰發四五日逆焫〔4〕之。 發於掖下,赤堅者,名曰米疽〔5〕,治之以砭石,欲細而長〔6〕,疏砭之〔7〕,塗以豕膏,六日已,勿裹之〔8〕。其癰〔9〕堅而不潰〔10〕者,爲馬刀挾癭〔11〕,急〔12〕治之。 〔1〕疵疽 《靈樞》、《太素》均作「疵癰」。《鬼遺方》卷四作「雌癰」。《靈樞集註》張志聰註:「此癰生浮淺,如疵之在皮毛,故名疵癰。」《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稱爲「肩疽」。《醫宗金鑑》卷六十八肩中疽註:「此疽生於肩中廉,屬三焦、膽二經,紅活高腫,一名疵癰,堅硬平塌,爲肩中疽。」 〔2〕急治之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不急治」,非是。 〔3〕不 明抄本作「下」。 〔4〕逆焫 逆,《靈樞》作「逞」,《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燉」。《廣雅·釋詁三》:「逞,快也。」亦通。焫下明抄本有「音爇」二小字音注。逆,迎也。焫,同爇,灸焫也。逆焫,言癰發之時,迎其病而灸之。 〔5〕米疽 《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朱疽」,與上文「赤堅」相合,於義爲勝。《靈樞集註》張志聰註:「米者,言其小也。」《醫宗金鑑》卷六十七腋疽注云:「此證一名米疽,又名疚疽,發於肐肢窩正中,初起之時,其形如核,由肝脾二經,憂思恚怒,氣結血滯而成。漫腫堅硬,皮色如常,日久將潰,色紅微熱疼痛也。」 〔6〕欲細而長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砭石欲細者,恐傷肉也,欲長者,用在深也。」 〔7〕疏砭之 疏,《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數」。明抄本、《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啟」。今並存諸説。 〔8〕勿裹之 裹,明抄本作「畏」。《鬼遺方》卷四、《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勿衰」。《千金翼》校云:「衰, 一作裹。」按此文義不詳。 〔9〕癰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疽」。 〔10〕潰 此下明抄本有「音頹」二小字音注。 〔11〕馬刀挾癭 癭下明抄本有「音嬰」二小字音注。癭,《鬼遺方》卷四、《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纓」,《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嬰」。按癭與嬰、纓通。《説文·疒部》:「癭,頸瘤也。」《釋名·釋疾病》:「癭,嬰也,在頸嬰喉也。」《太素》註:「頸前曰嬰。」馬刀挾癭,病名。《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此即瘰癧也。」《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瘰癧馬刀:「結核連續者爲瘰癧,形長如蛤者爲馬刀。」又引《集驗》云:「馬刀瘡亦生於項腋之間,有類瘰癧,但初起其狀如馬刀,赤色如火燒烙,極痛,此瘡甚猛,宜急治之,不然多成危殆也。」此証因好發於結纓之處,故云馬刀挾癭。 〔12〕急 此上原有「以」字,據《靈樞》、《太素》及前後文例刪。 發於胸,名曰井疽〔1〕,其狀如大豆,三四日起,不早治,下入腹〔2〕,不治,七日死〔3〕。 發於膺〔4〕,名曰甘疽〔5〕,色青〔6〕,其狀如榖實瓜蔞〔7〕,常苦〔8〕寒熱,急治之,去其寒熱;不急治〔9〕,十歲死〔10〕,死後出膿〔11〕。 癰〔12〕發於脇,名曰敗疵〔13〕,此言〔14〕女子之病也〔15〕,灸之〔16〕,其狀〔17〕大癰膿,其〔18〕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治之以〔19〕翹草根〔20〕及赤松子根〔21〕,各一升,以水一斗六升煮之,令竭得〔22〕三升,即強飲,厚衣坐於釜上,令汗至足已〔23〕。 〔1〕井疽 《內經知要·病能》註:「井者,喻其深而惡也。」《證治準繩·瘍醫》卷三井疽云:「或問:心窩生疽何如?曰:此證初起如黃痘,肉色不變,名曰井疽,又名穿心冷瘻,若冷氣攻心,精神恍惚,嘔吐冷痰,惡聞食臭,毒氣內陷,腹脹滿者,不治。若心躁如焚,肌熱如火,不時盜汗,唇焦舌乾黃色,渴飲冷水者,是正候也。」 〔2〕入腹 此二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重出,連下句讀。 〔3〕七日死 《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十日死」。又《太素》與本經同,然楊上善注云「十年死」,証之《鬼遺方》等,或原亦作「十日死」,楊注乃誤日爲「年」。《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發於胸者,能薰心肺,若不蚤治而使之入腹,毒尤甚矣,故死期之速如此。」 〔4〕膺 《鬼遺方》卷四作「臆」,義同。 〔5〕甘疽 《內經知要·病能》註:「足陽明胃脈也,土味甘,故曰甘疽。」《醫宗金鑑》卷六十六甘疽注云:「此證由憂思氣結而成,生於膺上,即胸膛兩旁肉高處,屬肺經中府穴之下,無論左右,皆能爲患。初如穀粒,色青,漸若栝蔞色紫,堅硬疼痛,憎寒壯熱,速潰稠膿者順;若過十日寒熱不退,信膿不生,脈見浮數,防毒內陷攻裏,致生惡證,屬逆。」 〔6〕色青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無此二字。 〔7〕榖實瓜蔞 榖實,《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兼五穀而言,謂癰所結聚,形如穀實之累累也。」按張注從穀而釋,非是。《靈樞識》:「簡按:榖,下從木,音構。考《本草》楮實,亦名榖實,大如彈丸,青緑色,至六七月漸深紅色,乃成熟。」按此説爲是。《説文·木部》:「榖,楮也。……楮,榖也。」瓜萋,《靈樞》作「」,史崧音釋云:「,古括樓字。」今多作瓜蔞。《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瓜蔞也。軟而不潰,中有所蓄如子也。」 〔8〕苦 《鬼遺方》卷四無。 〔9〕不急治 《靈樞》無此三字。疑脫。 〔10〕十歲死 歲,《普濟方》卷二百八十二癰疽門、《證治準繩·瘍醫》卷三甘疽引《靈樞》、《醫宗金鑑》卷六十六甘疽注均作「日」。按作日字是。上文雲「急治之」,此則雲「不急治」之結果,當其死日已近,不應更待「十歲」也。 〔11〕死後出膿 《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死後膿自出」。《太素》無「發於膺」至此三十七字,疑脫。 〔12〕癰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無。律以上下文例,似屬衍文。 〔13〕敗疵 《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改訾」。《太素》註:「敗亦曰改。」與以上諸書合。按改訾爲敗疵之假借。改與革通。革(讀急),職韻;敗,之韻。一聲之轉。訾與疵通。《莊子·山木》:「無譽無訾。」《呂氏春秋·必己》訾作「疵」。 〔14〕此言 《靈樞》、《太素》均作「敗疵者」,《鬼遺方》卷四作「改訾者」,並通。 〔15〕女子之病也 《內經知要·病能》註:「脇者,肝之部也,婦人多鬱怒,故患此瘡。」按此特出女子之病者,或與女子乳病有關,乳與脇相近也。 〔16〕灸之 《靈樞》周曰校本、《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久之」。按久與灸通。《儀禮·士喪禮》:「久之。」鄭玄註:「久,讀爲灸。」此言病日久也。 〔17〕狀 《靈樞》、《太素》均作「病」,《鬼遺方》卷四作「疾」。據前後文例,本經是。 〔18〕其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治之」二字。按本經「治之」二字在下文「赤小豆」後,爲是。疑《靈樞》、《太素》錯簡。 〔19〕以 明抄本無,《靈樞》、《太素》作「剉」,不若本經義順。 〔20〕翹草根 下明抄本有「音連」二小字音注,翹作」。按翹與同。草下《鬼遺方》卷四有「陸」字,《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有「及」字。翹,《靈樞發微》註:「今之連翹也。」 〔21〕及赤松子根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無此五字。然楊上善注云:「有本翹、松各一升。」可証古傳本中有具此文者,且與下文「各一升」之義合。今《靈樞》等無者,疑脫。又按赤松子根,義欠安。赤松,松之一種,此既言子,又言根,似不妥,疑「子」字衍。 〔22〕令竭得 《靈樞》作「竭爲取」,《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竭爲」。義均通。 〔23〕令汗至足已 汗下《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有「出」字,義較明。《內經知要·病能》註:「強飲者,乘其熱而強飲之,覆厚衣坐於熱湯之釜,熏蒸取汗,汗出自足乃透。已者,愈也。」 發於股脛〔1〕,一作胻。名曰股脛疽〔2〕,其狀不甚變色〔3〕,癰膿內薄於骨〔4〕,急治之〔5〕,不急治,四十日死〔6〕。 發於尻,名曰鋭疽〔7〕,其狀赤堅大,急治之,不治,三十日死〔8〕。 發於股陰,名曰赤弛〔9〕,不治〔10〕,六十日死〔11〕。在兩股之內,不治,十日死〔12〕。 發於膝,名曰疵疽〔13〕,其狀大〔14〕,癰色不變,寒熱而堅者〔15〕,勿石〔16〕,石之者即死〔17〕。須其色異〔18〕,柔乃石之者生〔19〕。 〔1〕股脛 《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股胻」,義同。《鬼遺方》卷四作「股陽明」。《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股陽」,與下文「發於股陰,名曰赤弛」對文,於義較明。 〔2〕股脛疽 《太素》、《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脫疽」,與下文重,疑誤。《鬼遺方》卷四作「股甕疽」,《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股脫疽」,亦非是。《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即今人之所謂貼骨癰也。」《素問識》丹波元簡引胡公弼曰:「貼骨癰即附骨疽,生大腿外側骨上,高不見高,腫不見紅,痛深至骨者是也。」 〔3〕其狀不甚變色 色,《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無。疑色爲「也」之誤。《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狀不甚變,言外形不顯也。」 〔4〕癰膿內薄於骨 《靈樞》、《太素》均作「而癰膿搏骨」,《鬼遺方》卷四作「癰膿附骨」,《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而膿附骨」。義並通。薄與搏通,迫也。 〔5〕急治之 《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均作「不急治」,無下文「不治」二字,義同。 〔6〕四十日死 四十日,《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三十日」。《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毒盛而深,能下蝕三陰陽明之大經,故不爲急治則死矣。」 〔7〕鋭疽 《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兌疽」。按兌與鋭通。《外科正宗》卷四、《醫宗金鑑》卷六十九稱「鸛口疽」,《金鑑》注云:「此病一名鋭疽,生於尻尾骨尖處,初腫形如魚肫,色赤堅痛,潰破口若鸛嘴,屬督脈經,由濕痰流結所致。朝寒暮熱,夜重日輕,潰出稀膿爲不足,或流稠膿鮮血爲有餘。少壯可愈,老弱難斂,易於成漏。」 〔8〕不治,三十日死 不治,《鬼遺方》卷四作「不速治」。三十日,《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四十日」。死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矣」字。 〔9〕赤弛 弛下明抄本有「音」小字注。《靈樞》、《太素》均作「赤施」,《鬼遺方》卷四作「赤施疽」。按弛與施通。《靈樞集註》張志聰註:「以火毒而施於陰部,故名赤施。」《證治準繩·瘍醫》卷四、《醫宗金鑑》卷七十稱爲股陰疽。《金鑑》註:「此證一名赤施,發生於股內合縫下近陰囊之側,因偏在厥陰經,故名大股也。堅硬漫腫木痛,由七情不和,憂思憤鬱,凝結而成。因在陰經,起長潰膿俱屬遲緩,潰後尤見纏綿,收歛成功者甚少。」 〔10〕不治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四均作「不急治」,於義較明。 〔11〕六十日死 《太素》、《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六日死」,疑誤。《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當足太陰箕門、血海,及足厥陰五里、陰包之間,皆陰氣所聚之處,故不治則死。」 〔12〕十日死 十日,《太素》作「六十日」,疑涉上文誤;《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六日」。日下《靈樞》有「而當」二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若兩股俱病,則傷陰之極,其死尤速。」 〔13〕疵疽 疵,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小字注。《靈樞》作「疵癰」,疑誤。按《醫宗金鑑》卷七十膝癰、疵疽注云:「膝癰生於膝蓋,色紅焮腫疼痛,屬氣血實;疵疽亦生於膝蓋,腫大如癰,其色不變,寒熱往來,屬氣血虛,宣軟爲順,堅硬如石者爲逆。」 〔14〕大 《鬼遺方》卷四無。據此後「走緩」文例,疑衍。 〔15〕而堅者 《靈樞》作「如堅石」。 〔16〕勿石 石下《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有「之」字。石,《鬼遺方》卷四作「破」,下同。《太素》註:「勿石之者,準例皆砭之,此唯言石之,或以冷石熨之。所以堅而不石,以其寒聚結,聽柔乃石之。」 〔17〕石之者即死 《靈樞》作「石之者死」,《太素》作「石之死」。《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作「石之即死」。義均同。《靈樞集註》張志聰註:「石之則死,毒氣入於內也。」 〔18〕須其色異 色異,《靈樞》、《太素》均無,須其二字連下句讀。異,《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黑」。《鬼遺方》卷四本句作「須以手緩柔之」。色異者,言疵疽之外部皮膚漸變色紅,而異於常色也。 〔19〕柔乃石之者生 《鬼遺方》卷四作「乃破」。《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若柔則膿成矣,砭之無害也。」《靈樞集註》張志聰註:「須其柔軟而石之者生,毒氣出於外也。」 諸癰〔1〕之發於節而相應者〔2〕,不可治。發於陽者百日死〔3〕,發於陰者四十日死〔4〕。 發於脛,名曰兔嚙〔5〕,其狀如赤豆至骨〔6〕,急治之,不急治殺人〔7〕。 發於踝〔8〕,名曰走緩〔9〕。其狀癰〔10〕色不變,數石其俞〔11〕而止其寒熱,不死。 〔1〕癰 《靈樞》作「癰疽」,《太素》作「疽癰」,《鬼遺方》卷四作「疽」。《太素》註:「當節生癰,膿入節間傷液,故不可療。」則與本經合。 〔2〕發於節而相應者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諸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皆不宜有癰毒之患。若其相應,則發於上而應於下,發於左而應於右,其害尤甚,爲不可治。」 〔3〕發於陽者百日死 死下明抄本有「矣」字。《太素》註:「丈夫陽器曰陽。」《靈樞發微》註:「其節之外廉爲陽。」《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發於三陽之分者,毒淺在府,其死稍緩。」 〔4〕發於陰者四十日死 四,明抄本作「三」,此下有「一作四」三小字校文。《靈樞》、《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亦作「三十日死」,《千金翼》校云:「一雲四十日死。」《太素》註:「婦人陰器曰陰。」《靈樞發微》註:「其節之內廉爲陰。」《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發於三陰之分者,毒深在藏,不能出一月也。」詳此言癰發於陽、發於陰者爲死証,諸家説解不一,義難詳,姑備此三説,以待後考。 〔5〕兔嚙 明抄本作「菟囓」,嚙下有「音業」二小字音注,《病源》卷三十二疽候有「疽」字。按菟與兔通。嚙與囓通。《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脛,足脛也。兔嚙,如有所嚙傷也。」 〔6〕如赤豆至骨 《靈樞》、《太素》均作「赤至骨」。 〔7〕不急治殺人 《靈樞》、《太素》均作「不治害人也」,《鬼遺方》卷四作「不治煞人」。義略同。 〔8〕踝 此上原有「內」字,據《太素》、《鬼遺方》卷四、《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刪。此下明抄本有「音胯,又魯」四小字音注。 〔9〕走緩 《靈樞集註》張志聰註:「癰疽之變,有病因於內而毒氣走於外者,有腫見於外而毒氣走於內者,此邪留於脈而不行,故名曰走緩。」 〔10〕癰 《靈樞》作「癰也」,《太素》、《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無。《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肉」。 〔11〕數石其俞 《病源》卷三十二疽候作「數灸」,《鬼遺方》卷四作「灸」。《太素》註:「石其輸者,以冷石熨其所由之輸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數石其輸,砭其所腫之處也。」 發於足上下〔1〕,名曰四淫〔2〕。其狀大癰〔3〕,不急治之〔4〕,百日死〔5〕。 發於足傍〔6〕,名曰厲癰〔7〕。其狀不大,初從〔8〕小指發,急治之,去其黑者〔9〕,不消輒益〔10〕,不治,百日死。 發於足指,名曰脫疽〔11〕。其狀赤黑者,死不治;不赤黑者〔12〕,不死。治之〔13〕不衰,急斬去之〔14〕,不去則死矣〔15〕。 〔1〕足上下 下,《鬼遺方》卷四無。《太素》註:「足上下者,足趺上下也。」 〔2〕四淫 謂邪氣浸淫兩足上下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陽受氣於四末,而大癰淫於其間,陽毒之盛極也。」《證治準繩·瘍醫》卷四稱爲「腳發」。薛己《外科樞要》卷三第十二云:「腳發之證,屬足三陰經精血虧損,或足三陽經濕熱下注。若色赤腫痛而潰膿者,屬濕熱下注,爲可治;若色微赤微腫而膿清者,屬精血虧損,爲難治;若黑黯不腫痛,不潰膿,煩熱作渴,小便淋漓者,陰敗末傳惡證也,爲不治。」 〔3〕其狀大癰 《鬼遺方》卷四作「其狀如癰」,《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作「其狀大如癰」。癰下《太素》有「不色變」三字。 〔4〕不急治之 不,《靈樞》無,非是;《太素》作「不治」,義同。 〔5〕百日死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六註:「時氣移易則真陰日敗,故愈三月而死。」 〔6〕足傍 傍,《鬼遺方》卷四無。《太素》註:「傍,謂足內外之側也。」 〔7〕厲癰 《太素》、《鬼遺方》卷四、《病源》卷三十二疽候、《醫心方》卷十五第一均作「厲疽」。《靈樞集註》張志聰註:「此寒邪客於足陽明之脈而爲癰也。足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指次指之厲兌,故發於足傍,名曰厲癰。」《醫宗金鑑》卷七十一厲癰注云:「厲癰生足跗兩傍,小如棗栗,左右同。」 〔8〕從 《靈樞》、《太素》均作「如」。不若本經義勝。 〔9〕急治之,去其黑者 原作「急治去之其狀黑者」,文義未安,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改。 〔10〕不消輒益 不下原有「可」字,義不相協,據《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刪。此言若初發不急消去之,則病情加重。輒,則也。 〔11〕脫疽 《靈樞》作「脫癰」。《外科正宗》卷四第十八云:「夫脫疽者,外腐而內壞也。……凡患此者,多生於手足,手足乃五臟枝幹,瘡之初生,形如粟米,頭便一點黃泡,其皮猶如煮熟紅棗,黑色侵漫,傳遍五指,上至腳面,其疼如湯潑火燃,其形則骨枯筋練,其穢異香難解。」 〔12〕者《靈樞》、《太素》均無。 〔13〕治之 明抄本、《靈樞》均無此二字,疑脫。 〔14〕急斬去之 《靈樞》作「急斬之」,《太素》作「急斬去之活」,《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急斬去之活也」。按有活字,與下「死」字對文,似是。 〔15〕不去則死矣 矣,明抄本無。去,《靈樞》、《太素》均作「然」。《病源》卷三十二疽候、《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不斬者死矣」。義同。《內經知要·病能》註:「色赤黑者,其毒尤甚,若不衰退,急斬去其指,庶可保生,若稍緩,毒發傷藏而死。」 黃帝問曰:何爲癰〔1〕?岐伯對曰:營氣積留〔2〕於經絡〔3〕之中,則〔4〕血泣而不行,不行〔5〕則衛氣歸〔6〕之,歸而〔7〕不通,擁〔8〕遏而不得行,故曰熱〔9〕。大熱不止,熱勝則肉腐,肉腐則爲膿,然不能陷於骨髓〔10〕,骨髓不爲焦〔11〕枯,五藏不爲傷,故名〔12〕曰癰。 〔1〕何謂癰 《靈樞》、《太素》均作「夫子言癰疽,何以別之」。 〔2〕營氣積留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營衛稽留」。並通。 〔3〕經絡 明抄本、《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作「經脈」。 〔4〕則 此上《鬼遺方》卷一有「久」字。 〔5〕不行 此上《鬼遺方》卷一、《聖惠方》卷六十一癰疽論均有「血濇」二字。 〔6〕歸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從」。義同。《太素》註:「營衛稽留經脈泣不行者,寒氣客之,血泣不行,衛氣歸在泣血之中也。」 〔7〕歸而 歸,《靈樞》無。《太素》作「從之而」。《鬼遺方》卷一無此二字。 〔8〕擁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壅」。按壅與擁通。《尚書大傳·夏傳》:「溝瀆壅遏,水爲民害。」《太平御覽·職官·司空》引作「擁」。 〔9〕故曰熱 《靈樞》作「故熱」;《太素》作「故曰」,連下句讀。以《靈樞》義勝,「曰」字疑衍。 〔10〕陷於骨髓 原作「陷肌膚於骨髓」,《靈樞》作「陷」,無此下五字。《太素》作「陷於骨髓」,無「肌膚」二字。《鬼遺方》卷一作「然不能陷膚於骨」。按癰証本生肌膚,無須陷也,故據《太素》等刪「肌膚」二字。 〔11〕焦 《靈樞》、《太素》、《鬼遺方》卷一均作「燋」。按焦、燋古通。焦,或作、、燋。《説文·火部》:「,火所傷也。」《禮記·內則》:「濡炙之,舉焦其膋。」陸德明釋文:「焦,字又作燋。」此與下「枯」字義同,爲同義復詞。 〔12〕故名 故,明抄本無。名,《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 曰:何謂疽?曰:熱氣純〔1〕盛,下陷肌膚筋髓骨肉〔2〕,內連五藏,血氣竭絶〔3〕,當其癰下筋骨良肉皆無餘,故名〔4〕曰疽。疽者,其上〔5〕皮夭以堅〔6〕,狀如牛領之皮〔7〕。癰者,其皮上〔8〕薄以澤。此其候也。 曰:有疽死者柰何〔9〕?曰:身〔10〕五部:伏菟〔11〕一,腨《靈樞》作腓〔12〕。二,背〔13〕三,五藏之俞〔14〕四,項〔15〕五。此五部有疽死也〔16〕。 〔1〕純 《靈樞》、《太素》均作「淳」。《鬼遺方》卷一作「浮」。按純與淳通。《儀禮·鄉射禮》:「二算爲純。」《左傳·襄公十一年》孔穎達正義引作「淳」。 〔2〕筋髓骨肉 《靈樞》作「筋髓枯」,《太素》作「筋髓骨枯」,不若本經義勝。楊上善註:「肌膚肉筋骨髓,斯之六種皆悉破壞,命之曰疽。」則與本經合。 〔3〕絶 《靈樞》、《太素》均無。 〔4〕名 《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 〔5〕其上 《靈樞》、《太素》均作「上之」。 〔6〕夭以堅 以下原有「瘀」字,據《靈樞》、《太素》刪。夭以堅,與下文「薄以澤」爲對文。此言皮色黑黯無澤而堅厚也,故下文雲「如牛領之皮」。 〔7〕狀如牛領之皮 狀,《靈樞》、《太素》均作「上」。之,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牛領之皮,言其皮膚粗糙而厚也。 〔8〕皮上 《鬼遺方》卷一、《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外臺》卷二十四癰疽方均作「上皮」,與上文例一致,義勝。 〔9〕有疽死者柰何 《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問語。 〔10〕身 此下《靈樞》、《太素》、《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有「有」字,義順。 〔11〕伏菟 《靈樞》、《太素》均作「伏兔」,義同。楊上善註:「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足陽明氣發,禁不可灸,又不言得鍼。此要禁爲第一部,故生癰疽者死也。」 〔12〕《靈樞》作腓 腓,明抄本作「解」。今本《靈樞》作「腓二,腓者腨也」。《太素》與《靈樞》同,惟腨作「踹」。按腨與踹通。又「腓者腨也」四字,當是後人釋語混入正文。《説文·肉部》:「腓,脛腨也。」楊上善註:「足陽明、太陽氣所發,禁不可刺,故踹爲要害之處,生癰疽者死也。」 〔13〕背 《太素》註:「自腰輸已上二十一椎兩箱稱背,去藏府甚近,皮肉至薄,若生癰疽,陷而必死也。」《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註:「中行督脈,旁四行足太陽經,皆藏氣所系之要害也。」 〔14〕五藏之俞 俞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五藏之俞有二説。《太素》註:「五藏手足二十五輸,當於輸穴生癰疽者死也。」《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註:「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五藏之所系也。」似以張注爲是。凡五臟背俞處患癰疽者,皆危重也。 〔15〕項 《太素》註:「三陽、督脈在項,故項生癰疽者致死也。」《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註:「項中爲督脈、陽維之會,統諸陽之綱領也。」 〔16〕此五部有疽死也 疽死也,《靈樞》、《太素》均作「癰疽者死」。按本經上有「有疽死者柰何」之問,此則無「癰」字者是;《靈樞》、《太素》無上問,蓋連上節言,則作「癰疽」者亦不誤。《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四註:「凡上五部,皆要會之所,忌生癰疽,生者多死。」 曰:身形應九野〔1〕柰何?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2〕應立春,其日戊寅己丑〔3〕;左胸〔4〕一作脇。應春分,其日乙卯〔5〕;左手〔6〕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7〕;膺喉頭首應夏至,其日丙午〔8〕;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9〕;右胸〔10〕一作脇。應秋分,其日辛酉〔11〕;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12〕;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13〕;六府及鬲下三藏應中州〔14〕,其日大禁〔15〕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16〕。凡此九者〔17〕,善候八正所在之處〔18〕,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19〕之日潰〔20〕治之,是謂天忌日〔21〕也。 五子夜半〔22〕,五丑鷄,五寅平旦,五卯日出,五辰食時,五巳禺中,五午日中,五未日昳,五申晡時,五酉日入,五戌黃昏,五亥人定。 以上此時得疾者,皆不起〔23〕。 〔1〕九野 明抄本、《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均作「九宮」。按此九野與九宮義同。《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九野,即八卦九宮之位也。」義見後注。 〔2〕足 原作「手」,原校云:「一作足。」按作手與九宮相應之位不合,據原校及《靈樞》、《千金冀》卷二十三第二改。並刪原校。 〔3〕其日戊寅己丑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左足應艮宮,東北方也。故其氣皆應於艮宮。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宮也。震兌坎離,四正之宮也。土王於四季,故四隅之宮皆應戊己,而四正之宮各有所王。後放此。」 〔4〕胸 《靈樞》作「脇」,與下文原校同。按胸與脇位近。 〔5〕左胸應春分,其日乙卯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左脇應震宮也。左脇,正東方也。春分後,正東節氣也。乙卯日,東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6〕手 原作「足」,按作足與九宮相應之位不合,據明抄本、《靈樞》、《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改。 〔7〕其日戊辰己巳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左手應巽宮,東南方也。立夏後,東南節氣也。戊辰己巳,東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8〕膺喉頭首應夏至,其日丙午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胸前曰膺。膺喉頭首應離宮,正南方也。夏至後,正南節氣也。丙午日,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9〕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右手應坤宮,西南方也。立秋後,西南節氣也。戊申己酉,西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10〕胸 此下明抄本有「膺」字,誤。《靈樞》作「脇」,與下文原校合。 〔11〕右胸應秋分,其日辛酉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右脇應兌宮,正西方也。秋分後,正西節氣也。辛酉日,西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12〕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右足應乾宮,西北方也。立冬後,西北節氣也。戊戌己亥,西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13〕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 《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腰尻下竅應坎宮,正北方也。冬至後,正北節氣也。壬子日,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14〕及鬲下三藏應中州 及,《靈樞》無。三藏,原作「五藏」,詳膈下僅肝脾腎三臟,故據《靈樞》改。《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此膈下應中宮也。膈下,腹中也。三藏,肝脾腎也。六府三藏俱在膈下腹中,故應中州。」 〔15〕其日大禁 日,《靈樞》無;大禁二字重出,連下句讀。不若本經義明。 〔16〕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 乙,明抄本、《靈樞》作「一」,二字同。己下明抄本有「也」字。太乙,亦稱「太一」,古指天帝神。《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張守節正義曰:「太一,天帝之別名也。」《淮南子·天文訓》:「太微者,太乙之庭也;紫宮者,太乙之居也。」高誘註:「太乙,天神也。」《星經》云:「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天帝神。」太乙所在之日,即太乙移居之日。《靈樞·九宮八風》云:「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倉門四十六日,明日居陰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宮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倉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復居葉蟄之宮,曰冬至矣。……常如是無已,終而復始。太一移日,天必應之以風雨。」《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其大禁者,在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己日。蓋戊己屬土,雖寄王於四季,而實爲中宮之辰,故其氣應亦如太一。」 〔17〕凡此九者 凡下明抄本、《千金翼》卷二十三第二均有「候」字。九者,太乙所在九宮也。 〔18〕善候八正所在之處 處,明抄本作「所」。處下《靈樞》有「所」字,連下句讀。《類經》卷九第三十五註:「正,正風也。八正,即八方王氣之所在,太一之謂也。九宮定則八正之氣可候矣。」 〔19〕直 與值通。《史記·匈奴傳》:「直上谷。」司馬貞索隱引姚氏云:「古字例,以直爲值。值,當也。」《説文·人部》:「值,持也。」段玉裁註:「引伸爲當也。《史》《漢》多用直爲之。」 〔20〕潰 明抄本此下有「音育」二小字音注。潰,決也。《漢書·文帝紀》:「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顔師古註:「旁決曰潰。」此言以砭石鈹鍼刺破癰疽也。 〔21〕是謂天忌日 根據時令節氣而人不宜爲事之日,古人謂之天忌日。《素問·八正神明論》王冰云:「人忌於天,故曰天忌。」此指上文「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諸戊己日」,及下文所列時日。按此所謂天忌之説,在《內經》中曾有三次提及:一爲《素問·八正神明論》曰:「天忌不可不知也。」一爲《靈樞·官能》曰:「必知天忌,乃言鍼經。」此二處均末具體説明天忌的內容。一爲《靈樞·九鍼論》,即本文,則詳述了天忌的具體內容。由於天忌是以太乙遊宮説爲理論基礎,進而參之《靈樞·九宮八風》論太乙遊宮內容,則更爲詳明。究其實際意義之是非,尚待進一步研究與探討。 〔22〕五子夜半 五子及下文五丑、五寅、五卯、五辰、五巳、五午、五未、五申、五酉、五戌、五亥,乃古代記日及記時名稱。其法以十天干名與十二地支名相配,即以陽干配陽支,以陰干配陰支,而得其名。五子者,即以陽干之甲、丙、戊、庚、壬相配,而得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五名也。餘以此類推。夜半及下文鷄鳴、平旦、日出、食時等,乃古代每日記時名稱,詳見本經卷六第十注。 〔23〕此時得疾者,皆不起 得,取也。《呂氏春秋·報更》:「臣弗得也。」高誘註:「得,取也。」此有取治之意。起,愈也。《後漢書·鄭玄傳》:「起廢疾。」此言患癰疽之証,若以上述日時取治,均不能治癒,故謂之天忌日。 按: 本篇上下兩篇內容與明抄本除文字間的差異外,餘者則盡同,而篇名與篇序則大有不同。如上篇,明抄本作「痂疥上第九」,然詳該篇正文,並無「痂疥」內容,即在下篇中,亦僅有「痂疥,陽谿主之」條;又此篇既雲「第九上」,而其後卻無「痂疥下」篇,故此題名與內容全不相應。然此題名的出現,亦絶非抄書人一時疏忽之筆誤。由此可進一步証明,明抄本與今存其他傳本所據祖本,絶非一種版本系統。同時亦可説明,《甲乙經》之古傳本,不僅在內容文字方面有諸多錯亂訛誤之處,而且在篇章方面亦存有某些問題,現已難爲詳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