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甲乙經校注 · 卷之三

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以舍大氣也」。見《素問·氣穴論》、《太素·氣穴》。 提要:本篇主要説明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及孫絡、谿谷溢奇邪通榮衛的重要意義;闡述了頭中綫沿前髮際邊緣橫開至頭維,一個單穴、三個雙穴共七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1〕。願聞孫絡〔2〕谿谷,亦各有〔3〕應乎?岐伯對曰:孫絡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4〕,以應一歲,以洫〔5〕《素問》作溢。奇邪〔6〕,以通榮衛。肉之大會爲谷,肉之小會爲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舍〔7〕《素問》作會。大氣〔8〕也。 〔1〕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 《素問吳註》註:「人身孔穴,皆氣所居,故曰氣穴。」此所言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乃就總體而約言之,非謂氣穴數與一年之日數絶對相等。故《太素》注云:「此言三百六十五穴者,舉大數爲言,過與不及,不爲非也。」 〔2〕孫絡 《太素》註:「十五胳脈從經脈生,謂之子也;小胳從十五胳生,乃是經脈孫也。」《素問》王冰註:「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別者。」 〔3〕各有 《素問》、《太素》均作「有所」。 〔4〕三百六十五穴會 《類經》卷七第八註:「孫絡之雲穴會,以絡與穴爲會也。穴深在內,絡淺在外,內外爲會,故曰穴會。非謂氣穴之外,別有三百六十五絡穴也。」 〔5〕洫(xù緒) 原作「灑」。《太素》作「洫」。洫與溢通。《莊子·齊物論》:「以言其老洫也。」陸德明釋文:「老洫,本亦作溢,同音逸。」《素問》正作「溢」。又《素問》同篇「榮溢」,《太素》亦作「營洫」。足証洫與溢,音義皆通。洫與灑形相近,故誤作「灑」,今據《太素》改。溢,滿而出之也。奇邪客於身中,可從穴會處溢出。 〔6〕奇邪 奇異不正之邪也。詳見卷一奇邪血絡第十四注。 〔7〕舍 《太素》作「會」,而楊上善注云:「以舍邪之大氣也。」可証《太素》原亦作「舍」。舍,《素問·瘧論》王冰註:「居止也。」 〔8〕大氣 《太素》註:「以舍邪之大氣。」《類經》卷七第八註:「以行榮衛之大氣者也。」《素問集註》張志聰註:「大氣,宗氣也。」按經文數言大氣,注家皆據境索義,如《素問·陰陽離合論》:「呼盡乃去,大氣皆出。」王冰註:「大氣,謂大邪之氣。」楊上善注義同。又:「大氣留止,故命曰補。」王冰註:「然此大氣,謂大經之氣。」《素問發微》註:「正氣之大者,即爲留止。」詳此文義,當以王、馬之注爲是。氣指正氣或經氣;大,言其盛也。 神庭〔1〕,在髮際〔2〕直鼻,督脈、足太陽陽明之會。禁不可刺,令人癲疾目失精〔3〕。灸三壯〔4〕。 〔1〕神庭 《醫經理解·穴名解》:「頭顱之上,人神之所出入也。」《藝文類聚·人部》:「《春秋元命苞》曰:頭者,神所居。」《説文·广部》:「庭,宮中也。」此穴適當頭部,神居之處,以庭喻之,故名神庭。 〔2〕在髮際 《外臺》卷三十九作「在入髮際五分」,爲是。 〔3〕令人癲疾目失精 目失精,目失明也。《法言·問明》:「子貢辭而精之。」李軌註:「精,明也。」 〔4〕壯 《千金》卷二十九第六云:「凡言壯數者,若丁壯遇病,病根深篤者,可倍多於方數;其人老小羸弱者,可復減半。」《夢溪筆談·技藝》云:「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者,以壯人爲法,其言若干壯,壯人當用此法,老幼羸弱,量力減之。」此説義難解。《説文通訓定聲·壯部》叚借爲灼:「醫經以艾灸體曰壯。壯者,灼聲之轉。」又「叚借爲戕」。義亦通。戕,傷也。《國語·晉語》:「可以小戕。」韋昭註:「戕,猶傷也。」蓋古代灸法,常以灼傷爲度,故壯訓灼、訓傷義均通。 曲差〔1〕,一名鼻衝,俠〔2〕神庭兩傍各一寸五分〔3〕,在髮際〔4〕,足太陽脈氣所發〔5〕,正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1〕曲差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自攢竹而上,曲而向外,略有參差也。」《説文·左部》:「差,貳也,差不相值也。」足太陽脈自睛明、攢竹穴處直上至髮際,曲而傍行,與前行之脈不相值,故名曲差。 〔2〕俠 與夾通。《集韻·洽韻》:「俠,傍也。」 〔3〕一寸五分 此以兩頭維之間作九寸而折算的分寸。 〔4〕在髮際 《銅人》卷三作「入髮際」,義勝。 〔5〕足太陽脈氣所發 《醫心方》卷二云:「足陽明胃府,又足太陽旁光(膀胱)。」 本神〔1〕,在曲差兩傍各一寸五分,在髮際〔2〕,一曰直耳上,入髮際四分〔3〕。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4〕。 〔1〕本神 《醫經理解·穴名解》:「腦者,人之本,根本之地,人神之所在也。」頭爲神之居,亦爲神之本,故名本神。 〔2〕在髮際 《千金》卷三十九同,孫真人《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均無此三字。在,《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銅人》卷三作「入髮際」,義勝。 〔3〕一曰直耳上,入髮際四分 一,原爲墨丁,據明抄本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三均同。正抄本、孫真人《千金》、《千金冀》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按「直耳上」之説,輿上文「在曲差兩傍各一寸五分」之位置不合,且本穴不在耳上,故不可從。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頭維〔1〕,在額角髮際〔2〕,俠本神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少陽、陽明〔3〕之會。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1〕頭維 《經穴解·足陽明胃經》:「此乃本經經脈上行,由大迎而上,所行皆手足少陽面側部分,而上維於額角後,橫折至督脈之神庭而終,乃本經曲折環維之所,故曰頭維。」《醫經理解·穴名解》:「頭維在額角入髮際,謂頭以此爲兩維也。」按維,角也。《儀禮·大射儀》:中離維綱。」鄭玄註:「候有上下綱,其邪制躬舌之角者爲維。」《淮南·天文》:「東北爲報德之維也。」高誘註:「四角爲維。」本穴在頭部額角,故名頭維。 〔2〕髮際 《銅人》卷三作「入髮際」,義勝。 〔3〕陽明 原作「陽維」,蓋涉上本神穴而誤,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 按:本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足少陽膽經,《銅人》卷二列入足陽明胃經,後皆從之。 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與鼻相直的中綫入髮際一寸處,沿督脈向後至風府共八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上星〔1〕,在顱〔2〕上,直鼻中央,入髮際一寸,陷者中,可容豆〔3〕,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4〕,灸五壯〔5〕。 〔1〕上星 此下原有「一穴」二字。本卷穴位,無論單穴與雙穴,其體例均不標明一穴或二穴,故據正抄本及《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刪。《醫經理解·穴名解》:「穴如星之居上也。」 〔2〕顱 頭額骨也。《説文·頁部》:「顱顱,首骨也。」 〔3〕陷者中,可容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十第六及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陷容豆」。《素問·刺熱》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陷者中容豆。」《醫心方》卷二無此六字。按本卷諸穴之在凹陷處者,皆曰「陷者中」,故當以本經爲是。可容豆,即其凹陷處,可容一豆。《説文·尗部》:「尗,豆也,尗象豆生之形。」段玉裁註:「尗、豆,古今語,亦古今字。此以漢時語釋古語也。」 〔4〕呼 鍼刺計時稱謂。指呼吸一次的時間,稱一呼或一吸。如《資生經》三里穴之瀉七吸、天柱穴之瀉五吸等。蓋鍼刺有補瀉之不同手法,凡一般刺或補法,以呼氣計時者,曰留幾呼;瀉法以吸氣計時者,曰瀉幾吸。 〔5〕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顖會〔1〕,在上星後一寸,骨間〔2〕陷者中,督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顖會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一名天窗」四字,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以及《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無,此四字是否古經文,待考。又頸部已有一天窗穴,再以天窗爲本穴別名,疑非是。顖,又作囟,《集韻·稕韻》:「囟、顖。」《説文·囟部》:「囟,頭會蓋也。象形。」段玉裁註:「《內則》正義引此云:囟,其字象小兒腦不合也。按人部兒下亦云:從兒,上象小兒頭腦未合也。」王筠句讀:「頭之會,之蓋也。會者,合也。」按,古腦字。《經穴解·督脈》:「顖會者,乃人之顖門,以與督脈會,故曰顖會。」 〔2〕骨間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然此後前頂穴,《素問》王冰注則與本經同,亦有「骨間」二字,故仍從本經。骨間,指額骨與頂骨接合處。 前頂〔1〕,在顖會後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2〕,督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前頂 此穴適當頂之前,故名前頂。 〔2〕骨間陷者中 《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骨陷中」,義亦同。骨間,指左右頂骨接合部。 百會〔1〕,一名三陽五會,在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2〕,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入三分〔3〕,灸五壯〔4〕。 〔1〕百會 頭爲諸陽之會,督脈又爲陽脈之總督,統諸陽者也。本穴居頂中央,督脈上,故名百會。百者,言多也。《金匱玉函經》卷一:「頭者,身之元首,人神之所注,氣血精明,三百六十五絡,皆歸於頭。頭者,諸陽之會也。」 〔2〕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頂中心」。「陷容指」,原作「陷可容指」,據《外臺》卷三十九及《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刪「可」字。《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旋毛中,約言當頂中心處。《經穴解》卷一:「《甲乙》旋毛中三字,以大概而言之。」故《十四經發揮·督脈》、補而言之曰:「直兩耳尖。」按旋毛生正中者,正當其處是穴。若旋毛不正或雙旋毛者,當憑兩耳尖直上,再由前髮際向上量五寸處是穴。容指,《銅人》卷三作「容豆」,義類同,俱言凹陷處有指頂大或豆大面積,亦約略言之。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三呼」三字,而《刺熱》王冰注則謂「刺如上星法」,若如上星法則爲「留六呼」。二説雖不同,但可証王冰據本原有「留幾呼」文。疑本經脫。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後頂〔1〕,一名交衝,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枕骨上〔2〕,督脈氣所發。刺入四分〔3〕,灸五壯。 〔1〕後頂 穴當頂之後,故名後頂。 〔2〕枕骨上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三字。當以本經爲是。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三呼」三字,而《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則謂「刺如顖會法」,若如顖會法,亦爲「留三呼」。 強間〔1〕,一名大羽,在後頂後一寸五分,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2〕,灸五壯。 〔1〕強間 《經穴解·督脈》:「穴在腦戶之上,後頂之下,最堅固之所,故曰強間。」《醫經理解·穴名解》:「蓋枕骨剛強之間也。」《會元鍼灸學》:「強間者,腦後枕骨與頂骨,有堅強力相連,中有縫如巨牙相交。上半寸通後頂連囟,下半寸通腦戶連枕骨而護腦,關乎腦之力強,思慮廣而不亂,微有隙孔間停,故名強間。」又按間,孔隙也。強可訓大,《戰國策·齊策》:「天下強國無過齊者。」高誘註:「強,大也。」此穴當頂骨與枕骨人字縫較大間隙處,故名強間。 〔2〕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三呼」三字。 腦戶〔1〕,一名匝風〔2〕,一名會顱〔3〕,在枕骨〔4〕上強間後一寸五分〔5〕,督脈、足太陽之會,此別腦之會〔6〕。刺入四分〔7〕,不可灸,令人瘖。《素問·刺禁〔8〕論》云: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王冰註云:灸五壯。又骨空論註〔9〕云:不可妄灸。《銅人經》云:禁不可鍼〔10〕,鍼之令人。 〔1〕腦戶 此穴內通於腦,若腦之門戶焉,故名腦戶。 〔2〕匝風 《外臺》卷三十九同。《醫心方》卷二作「迎風」,《聖惠方》卷九十九作「仰風」。按「匝風」,義甚難解,疑爲迎風之誤。迎與,行草書時極相似,亦作匝,故誤作「匝風」,仰,亦迎之形近誤字。 〔3〕會顱 原作「會額」,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改。《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資生經》卷一作「合顱」,亦可証作「額」非是。 〔4〕枕骨 原作「跳骨」。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禁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5〕分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宛宛中」三字。 〔6〕此別腦之會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五字。《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會」作「戶」。疑原係注文,混爲正文。 〔7〕刺入四分 原脫,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補。四分,《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作「三分」,《醫心方》卷二作「二分」。此下《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有「留三呼」三字,《醫心方》卷二作「留二呼」。 〔8〕刺禁 原作「禁刺」,據明抄本及《素問·刺禁論》乙正。 〔9〕註 原脫,下文乃王冰注文,故據前後文例補。 〔10〕鍼 原作「灸」,據《銅人》卷三及明抄本改。 風府〔1〕,一名舌本,在項上〔2〕,入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3〕中〔4〕,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5〕,督脈、陽維〔6〕之會。刺入四分,留三呼〔7〕,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令人瘖〔8〕。 〔1〕風府 《醫經理解·穴名解》:「蓋風所從入之府也。」 〔2〕項上 原作「頂上」,據明抄本、正抄本改。「上」,《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後」《銅人》卷三無。 〔3〕宛宛 原作「穴穴」,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4〕中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起肉」二字。 〔5〕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三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按此文亦似注語,混作正文。 〔6〕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7〕刺入四分,留三呼 此文原在「令人瘖」下,據正抄本、正重抄本、《醫心方》卷二及本卷諸穴皆先言刺後言灸之文例移此。 〔8〕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令人瘖 不幸,原脫,據明抄本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素問·骨空論》王冰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風府穴,《氣穴論》、《氣府論》中各已注,與《甲乙經》同,此注云:督脈、足太陽之會,可灸五壯者,乃是風門熱府穴也,當雲督脈、陽維之會,留三呼,不可灸乃是。」按此穴諸書大都列爲禁灸穴,本經卷五第一下亦云「禁不可灸」。然《千金》卷三治鬲癎、馬癎有灸風府之法,可供參考。 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夾督脈旁開一寸五分之直行綫,向後至玉枕穴處五個雙穴共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五處〔1〕,在督脈傍去上星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2〕,不可灸〔3〕。《素問·水熱穴》註云:灸三壯。 〔1〕五處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之後有四穴,並此穴爲五穴,皆直行相去一寸五分,至天柱則夾項後髮際,大筋外亷陷中,而不在頭矣,故名五處。」《會元鍼灸學》:「五處者,足太陽經,始於精明、攢竹、眉衝、曲差,至此五穴,皆能越曝赤熱也,故名五處。」按足太陽經在頭面部從睛明至玉枕段共有九穴,本穴適居其中,前自睛明次至此,爲第五穴,後自玉枕穴至此,亦爲第五穴,五處之名,義或指此。 〔2〕分 此下《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留七呼」三字。疑本經脫。 〔3〕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灸三壯」,且本經卷五第一禁灸穴中,亦無五處,故疑有誤。 承光〔1〕,在五處後二寸〔2〕,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禁不可灸〔3〕。 〔1〕承光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其高將及天,可承天光也。」承,以下奉上也。《説文·手部》:「承,奉也。」光,陽光也。《素問·生氣通天論》云:「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頭爲諸陽之會,頂爲至高之位,本穴位於頂傍,奉承陽光,故名承光。 〔2〕二寸 《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千金》及《千金翼》原校引別本、《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寸五分」,今皆從之。 〔3〕禁不可灸 《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均云:「若灸者,可灸五壯。」証之本經卷五第一本穴禁灸。《經穴解·膀胱經》云:「禁灸者,恐火氣通腦也。」 通天〔1〕,一名天臼〔2〕,在承光後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通天 天,本義爲人之象形,頭部特大,以示顛。《説文·一部》:「天,顛也。」一段玉裁註:「顛者,人之頂也。」本穴位居顛頂兩傍,可直通於顛,故名通天。 〔2〕天臼(jiù舊) 《外臺》卷三十九宋本作「天日」,明本作「天白」。《説文·臼部》:「臼,叉手也。」段玉裁註:「又部曰:叉手,指相錯也。此雲叉手者,謂手指正相向也。」按此穴居顛頂兩傍,如兩手指向顛頂也,故名天臼。《外臺》作天日、天白者,形近誤也。 絡卻〔1〕,一名強陽,一名腦蓋,一名反行〔2〕,在通天後一寸五分〔3〕,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三壯。 〔1〕絡卻 原作「絡」,正抄本、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同;四庫本、存存軒本、宋刊《外臺》、《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絡卻」,是爲「卻」之訛。又如本卷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篇名,均有「卻行至」三字,底本與正抄本均作「行至」;明抄本第三作「」,第二、第四、第五均作「卻」。又卷二第一上,足少陽之脈「卻交出手少陽之後」,正抄本卻作「」,亦可証卻訛作「」。故據改。又《類經圖翼》卷七作「絡郄」,然自宋至明其他鍼灸文獻,未見有同此者,疑張介賓誤以爲郄之俗體,遂改作「郄」。按郤與郄通,孔隙也。詳穴名之作郄者,皆有明顯之凹陷或間隙,如浮郄、陰郄。然此穴似無此特徵,故此義似不可取。又按卻,卻之俗體。《玉篇·卩部》:「卻,去略切,又居略切。節卻也。……俗作卻。」《廣韻·陌韻》:卻,退也。去約切。卻,俗。」按足太陽脈在頭部諸穴,前者自精明、攢竹直上至頂部之通天,自絡卻處則退而下行,是此當爲絡卻取名之義。又據其別名「一名反行」,言與此前諸穴皆上行,而此反下行之義,亦可爲証。《經穴解·膀胱經》:「以本經至通天,乃在頂際,此穴則卻行向後,故曰絡卻。」《醫經理解·穴名解》:「言脈絡至此,始卻而向後也。」 〔2〕一名反行 原脫,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參之《外臺》卷三十九補。 〔3〕一寸五分 原作「一寸三分」,《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一寸五分」,《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均作「一寸半」。今按本經文例改爲「一寸五分」。 玉枕〔1〕,在絡卻後七分〔2〕,俠腦戶傍一寸三分,起肉〔3〕枕骨上〔4〕,入髮際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二分〔5〕,留三呼,灸三壯。《素問·水熱穴》註云:刺入三分。絡音洛〔6〕。 〔1〕玉枕 枕骨又稱玉枕骨,如《相經·序》:「金槌玉枕。」以其正當頭部枕臥處,故名枕骨。玉,喻美之詞。《書·洪範》:「玉食。」孔安國傳:「美食。」本穴在玉枕骨傍,故名玉枕。 〔2〕七分 《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七分半」。《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作「一寸五分」。《資生經》云:「《銅人》云:玉枕在絡卻後一寸半。《明堂》上下經皆雲七分半。若以《銅人》爲誤,則足太陽穴亦同。若以《明堂》爲誤,不應上下經皆誤也(小本《明堂》亦同。)予按《素問》注云:玉枕在絡卻後七分,則與《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遠矣。固當從《素問》爲準。然而玉枕二穴,既夾腦戶矣,不應止七分則至於腦蓋也。《銅人》之一寸半,蓋有説焉。識者當有以辯之。」按古今鍼灸文獻對本文已有歧説,今皆從《銅人》作一寸五分。 〔3〕起肉 指高起之肉。起,高起也。 〔4〕上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補。 〔5〕二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新校正引本經、《資生經》卷一引本經、《醫心方》卷二改。 〔6〕《素問·水熱穴》……絡音洛 原脫,據明抄本補。 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目眶直上入髮際五分處,後行至腦空段五個雙穴共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臨泣〔1〕,當目上眥直上〔2〕,入髮際五分陷者中,足太陽少陽、陽維〔3〕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五壯〔4〕。 〔1〕臨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目者,泣之所出,穴臨其上,故名也。」 〔2〕目上眥直上 原脫下一「上」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參之《醫心方》卷二補。《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直目上」,義同。《説文·目部》:「眥,目匡也。」上眥,目上眶也。 〔3〕陽維 《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二字。《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本經,且此下有「三脈」二字,可証以本經爲是。 〔4〕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壯」。 目窗〔1〕,一名至榮〔2〕,在臨泣後一寸,足少陽、陽維〔3〕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1〕目窗 《經穴解·膽經》:「穴名目窗者,以此穴正在目之上,刺之目明,如目之有窗者然,故曰目窗。」《醫經理解·穴名解》:「目窗,在臨泣上一寸,目氣所通也。」本穴可治目病,如《資生經》卷一云:「今附三度刺目大明。」足可証此穴命名之義。 〔2〕至榮 《外臺》卷三十九作「至營」。按榮與營,《內經》互通,如《素問》稱營氣,《靈樞》則稱營氣。故此義亦同,榮亦營也。 〔3〕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脈」二字。 正營〔1〕,在目窗後一寸〔2〕,足少陽、陽維〔3〕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1〕正營 《經穴解·膽經》:「臨泣與太陽經五處穴、督脈上星穴橫直;目窗與太陽經承光穴、督經顖會穴橫直;正營與太陽通天穴、督經前頂穴橫直,正當頭頂之偏,故曰正營。」按營有東西橫維之義。《楚辭·劉向〈九歏·怨思〉》:「經營原野。」王逸註:「南北爲經,東西爲營。」人體面南而立,頭部前後適當南北經綫,左右適當東西營綫。《經穴解》之釋,義或本此。《醫經理解·穴名解》:「正營在目窗上一寸,正頂之上,氣之營結者也。」此又一説,今並存之。 〔2〕一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醫心方》卷二均同。然今多有從《鍼灸大成》作「一寸半」者。 〔3〕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脈」二字。 承靈〔1〕在正營後一寸五分,足少陽、陽維〔2〕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1〕承靈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高可承天之靈也。」《莊子·德充符》:「不可入於靈府。」郭象註:「靈府者,精神之宅也。」按頭爲神之居,亦靈府也。此穴奉承神靈之氣,故名承靈。 〔2〕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脈」二字。 腦空〔1〕,一名顳音熱。顬〔2〕。音儒。在承靈後一寸五分,俠玉枕骨下〔3〕陷者中,足少陽、陽維〔4〕之會。刺入四分,灸五壯。《素問·氣府論》註云:俠枕骨後枕骨上。 〔1〕腦空 空者,孔也。此穴爲通腦之孔竅,故名腦空。 〔2〕顳顬 本指耳前動脈處。《玉篇·頁部》:「顳,仁涉切,在耳前曰顳。顬,仁於切。顳顬,耳前動也。」此當取耳後顳顬骨後部之義,非指耳前部。 〔3〕俠玉枕骨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三同。《千金》卷二十九作「俠玉枕旁枕骨下」,《醫心方》卷二同《千金》,唯脫「下」字,義亦同。 〔4〕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脈」二字。 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沿耳廓,由曲鬢向後至完骨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天衝〔1〕,在耳上如前三分〔2〕,足太陽、少陽之會〔3〕。刺入三分,灸三壯〔4〕。 〔1〕天衝 衝,通道、交道也。《説文·行部》:「衝,通道也。」段玉裁註:「今作衝。」《左傳·昭元年》:「及衝,擊之以戈。」杜豫註:「衝,交道。」本穴爲巔頂部之交通要道,故名天衝。又《千金》卷二十九作「天衢」。《説文·行部》:「衢,四達謂之衢。」於義亦通。 〔2〕耳上如前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耳上如前三寸」。由於本文標明的位置不夠明確,諸書歧義較大。《經穴彙解》卷一云:「《千金》、《千金翼》、《外臺》、《資生》作叄寸誤。《發揮》、《類經》、《聚英》、《大成》作耳後髮際貳寸。然《千金·側人明堂圖》中,天衝在懸顱、懸釐後,耳上穴明矣。別有伏人耳後六穴,此穴不與焉。《素問》曰:兩角上各二。註曰:天衝、曲鬢。《甲乙》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部,自天衝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貳寸如前叄分。」此又一説也,今並存之,以備考焉。 〔3〕足太陽、少陽之會 原脫,據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後率谷、曲鬢、浮白、竅陰、完骨五穴文例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醫心方》卷二亦云「足少陽膽、足太陽旁光(膀胱)」。義皆同。 〔4〕三壯《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九壯」。此下原有「氣府論註云:足太陽少陽之會」十一字小字校文,明抄本作大字正文。按此前正文已據補,故並刪此校。 率谷〔1〕,在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2〕,足太陽少陽之會,嚼而取之〔3〕。刺入四分,灸三壯。 〔1〕率谷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均作「蟀谷」。《醫經理解·穴名解》:「率,循也。言循耳上而爲肉會也。」 〔2〕分 此下《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均有「陷者宛宛中」五字。按本穴既以谷命名,必當爲凹陷處,故疑本經有脫文。 〔3〕嚼而取之 《鍼灸經穴圖考》:「《新考正》:以齒嚼物,則此處自能鼓動,故嚼牙取之。」 曲鬢〔1〕,在耳上入髮際曲隅〔2〕陷者中,鼓頷有空〔3〕,足太陽少陽〔4〕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1〕曲鬢 《説文·髟部》:「鬢,頰髮也。」段玉裁註:「謂髮之在面旁者。」穴當額角旁耳上鬢際顴骨弓後上方之曲處,故名曲鬢。 〔2〕曲隅 《玉篇·阜部》:「隅,角也。」此指髮鬢之曲角。 〔3〕鼓頷有空 鼓頷,即上下齒叩緊時,於鬢角摸到凹陷處,即是本穴。 〔4〕少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浮白〔1〕,在耳後入髮際一寸,足太陽少陽〔2〕之會。刺入三分〔3〕,灸三壯〔4〕。《氣穴》註云:刺入三分。〔5〕 〔1〕浮白 《醫經理解·穴名解》:「白者,乾金之氣,謂其骨之浮而上者也。」《腧穴命名滙解》:「淺表爲浮,白色應肺。該穴主治肺疾……因名浮白。」本經與《外臺》卷三十九載本穴主治,無明顯屬肺証候,其治肺諸証,皆宋以後文獻所載,故此説尚乏証據。《經穴釋義滙解》:「浮,作行字解。白,作陰字解。……因喻本穴在頭部循經路綫上,上有天衝,下有竅除,本穴偏行於下,上陽下陰,以白比作陰,故名浮白。」諸説各異,今僅存之。又按此穴居耳後入髮際,此處肌膚淺白,故名浮白,或屬此義。 〔2〕少陽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3〕三分 據此前率谷及此後竅陰均作「四分」,參之原校之義,疑本經原亦作「四分」,故與《素問》注不同。 〔4〕三壯 原作「二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又頭部諸穴所灸壯數,最少者亦三壯,亦可証作二壯者誤。 〔5〕刺入三分 刺上原有「灸三壯」三字,今已據改,故並刪此校。又按「三分」,與今本《甲乙》同。或原校時,兩者有別,待考。 竅陰〔1〕,在完骨〔2〕上,枕骨下,搖動應手〔3〕,足太陽〔4〕少陽之會。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註云:灸三壯,刺入三分。 〔1〕竅陰 《醫經理解·穴名解》:「竅陰,一名枕骨。在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有空,是髓之會,故謂是陰精所竅也。」 〔2〕完骨 一指穴名,一指骨名,本文指骨名。明抄本作「宛骨」,按完與宛,古皆元韻,是完爲宛之假借。宛,屈也。《説文通訓定聲·乾部》註:「宛,猶屈也。」此骨微屈,故名完骨,義亦通。 〔3〕搖動應手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而取之」三字,義勝。取穴時,使患者搖動頭部,以手按穴上,有活動感應於手。 〔4〕足太陽 《外臺》卷三十九作「手足太陽」。按此上原有「搖動應手」四字,疑《外臺》脫「搖動應」三字,遂誤將「手」字連下句讀。 完骨〔1〕,在耳後入髮際四分,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2〕。《氣穴》註云:刺入三分,灸三壯。 〔1〕完骨 明抄本作「宛骨」。此穴在耳後完骨上,因骨而得名。 〔2〕三壯 原作「七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頭自髮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後髮際中央及傍行處一個單穴、二個雙穴共五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瘖門〔1〕,一名舌橫〔2〕,一名舌厭,在項〔3〕後髮際宛宛中,入繫舌本〔4〕,督脈、陽維〔5〕之會,仰頭取之〔6〕。刺入四分〔7〕,不可灸,灸之令人瘖〔8〕。《氣府論》註云:去風府一寸。 〔1〕瘖門 《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二均作「門」。瘖,失音,也又與啞通。《説文·疒部》:「瘖,不能言也。」《史記·刺客列傳》:「吞炭爲啞。」司馬貞索隱:「啞爲瘖病也。」《集韻·馬韻》:「啞、、。倚下切,瘖也。或作。」本穴用之得當,可治失音,用之不當,又可致瘖,有如應音之門戶,故名瘖門。 〔2〕舌橫 《外臺》卷三十九作「橫舌」。 〔3〕項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4〕入繫舌本 督脈之氣,由此穴處內與舌根相聯屬。本,根也。 〔5〕陽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二經」二字。 〔6〕仰頭取之 低頭時,穴處肌肉隆起;仰頭時,穴處肌肉凹陷,現出宛宛,即是此穴。 〔7〕四分 《銅人》卷三作「二分」,《資生經》卷一作「三分」。又引《明堂》云:「舌急不言如何治?答曰:舌急鍼瘖門,舌緩鍼風府。得氣即瀉,可小繞,鍼入八分。」按此穴鍼刺深度,諸書互有差別。由於鍼刺本穴,有一定危險,若手法不熟練者,一般不可深鍼。 〔8〕灸之令人瘖 《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無「灸之」二字。 天柱〔1〕,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亷〔2〕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二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天柱 《經穴解·膀胱經》:「天者,指首而言也。此穴緊在兩大筋之旁,以載夫首,有柱之象,故名天柱。」此穴在天柱骨之傍。《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頸骨,頭之莖骨,肩骨上際之骨,俗名天柱骨。」 〔2〕大筋外亷 瘖門兩旁之大筋外側。亷,側也。 風池〔1〕,在顳顬〔2〕後髮際陷者中,足少陽、陽維之會〔3〕。刺入三分〔4〕,留三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在耳〔5〕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6〕,手足少陽脈之會。刺入四分。 〔1〕風池 《經穴解·膽經》:「風每中於身之虛處,如督經之中行在頭者,有風府,亦督經之虛處也。膽經之風池,亦膽經之虛處也。」《醫經理解·穴名解》:「風所從入之地也。」此穴既爲風入之處,亦爲治風之處,故名風池。池本停水之處,此引伸爲處所也。 〔2〕顳顬 《聖惠方》卷九十九同。《資生經》卷一引本經作「腦空」。今本經此穴以腦空爲正名,以顳顬爲別名,二書引文雖異,所指爲一,當係所據版本不同所致。然本卷在引用其他穴名時,亦有不用正名而用別名者,如第三十五篇殷門穴,言「在肉郄下六寸」,而不言「在承扶下六寸」,即其例也。故不改。顳顬下,明抄本分別有「音熱」、「音儒」四小字音注。 〔3〕足少陽、陽維之會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同。《素問·氣府論》無陽維而有手少陽。《鍼灸聚英》卷一下與《鍼灸大成》卷七均作「手足少陽、陽維之會」。當係兩説之合。 〔4〕刺入三分 《鍼灸聚英》卷一下云:「《甲乙》鍼一寸二分。」按此係從他書誤引所致。如《資生經》卷一云:「《明》云:在項後髮際陷中。《甲乙經》云:腦空後髮際陷中。鍼寸二分。」《聖惠方》卷九十九作「在項後髮際陷者中。《甲乙經》云:風池穴在顳顬後髮際陷者中。是穴,鍼入一寸二分。」足可証明「一寸二分」,非《甲乙》之文。《資生經》、《聖惠方》等引《甲乙》,旨在對該穴部位用異文相校。《聚英》不明乎此,故有是誤。 〔5〕耳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6〕引於耳中 原作「引耳」。明抄本作「引於耳」,今據《素問·氣府論》,參以明抄本改補。 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氣府論》註云:第六椎下有靈臺,十椎下有中樞,十六椎下有陽關。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背部自脊椎第一椎至尾骶段十一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大椎〔1〕,在第一椎上〔2〕陷者中,三陽、督脈之會〔3〕。刺入五分,灸九壯。 〔1〕大椎 穴在脊椎第一椎上凹陷中,第一椎較他椎爲大,故名大椎。 〔2〕上 原脫,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太素·寒熱雜説》注、《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3〕三陽、督脈之會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醫心方》卷二云:「督脈、又手(按此下脫太字)陽小腸、又足太陽旁光(膀胱)、又手小(少)陽三膲府。」《銅人》卷四作「手足三陽、督脈之會」。《經穴解·督經》:「今細考手陽明大腸經,循巨骨穴上出天柱之會上,會於大椎。手太陽小腸經,由肩外俞、肩中俞諸穴,上會大椎。手少陽三焦經,其支行者,從膻中而上出缺盆之外,上項,過大椎。是手陽明、太陽、少陽俱有會大椎之可據矣。至足三陽則有可議者,足少陽膽經,過天牖,行手少陽之脈前,下至肩上,至肩井,卻左右交出手少陽之後,過大椎,是足少陽會督於大椎也。足太陽直行者,由通天、絡卻、玉枕,入絡腦,復出下項抵天柱而下,從膊過督之陶道穴前,陶道爲督與足太陽之會,即此也。然陶道在大椎之下,大椎在陶道之上,僅鬲一椎節,既下陶道,未有不上大椎者,此可言會也。若足陽明胃經,則純行面之前,自接手陽明之交,起於鼻之兩旁迎香穴,左右相交於頞中,過足太陽之晴明穴,遂下循鼻外,總有上下曲折支別之行,而實無下後項大椎之絡。是會督脈於大椎者,止手足五陽,而無足陽明也。概手足三陽,尚未細考故耳。」本文進一步考証會於大椎之諸陽脈,並可説明「手足三陽」之説,未若本經概稱「三陽」,於義亦順。 陶道〔1〕,在項〔2〕大椎節下間,督脈、足太陽之會,俛而取之〔3〕。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 〔1〕陶道 《説文·部》:「陶,再成丘也。」《爾雅·釋丘》:「再成爲陶丘。」郝懿行義疏:「禹貢正義引李巡曰:再成其形。再,重也。按陶從匋。匋是瓦器,丘形重累似之。」此以椎體重累喻陶之形。道者,通路也。穴當大椎節下間,如陶之通道,故名陶道。 〔2〕項 原脫,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俛而取之 即低頭取之,因端坐低頭,則椎節明顯。 身柱〔1〕,在第三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2〕,灸五壯〔3〕。 〔1〕身柱 穴當脊椎上部,上負頭頸,橫托兩肩,椎體豎立如一身之大柱,故名身柱。 〔2〕留五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三字。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此下原有「氣府論註云:灸五壯」八小字校文,今並刪。 神道〔1〕,在第五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2〕,留五呼,灸三壯〔3〕。《氣府論》註云:灸五壯。 〔1〕神道 《經穴解·督經》:「此穴在足太陽經兩心俞之中,正在心之後。心爲主宰之官,神明出焉,故曰神道。」 〔2〕刺入五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不言刺,故後世鍼書有列爲禁刺穴者。然本經卷五第一下禁刺諸穴,並無神道,故當以本經爲是。 〔3〕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正抄本同原校。律以後穴,似作「三壯」爲是。 至陽〔1〕,在第七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至陽 《經穴解·督經》:「此穴之旁,爲足太陽之鬲俞穴,鬲之上爲純氣之府。血爲陰,氣爲陽,故曰至陽。言督經自下而上行者,至此則入於陽分也。」《醫經理解·穴名解》:「至陽在七椎節下間。背爲陽,三分之,而七椎以上爲陽中之至陽也。」兩説義皆通。 筋縮〔1〕,在第九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2〕。《氣府論》註云:灸五壯。 〔1〕筋縮 《經穴解·督經》:「人之俯仰,在乎脊椎之伸縮……此穴正在脊中之上,當脊筋伸縮之際,故曰筋縮。」縮又有抽引之義。《國語·周語中》:「縮取備物。」韋昭註:「縮,引也。」《戰國策·趙策》:「縮劍將自誅。」高誘註:「縮,引也,抽也。」抽引則強急,本經卷十一第二及卷十二第十一本穴主治,均有脊急強之症,亦可領悟筋縮之義。 〔2〕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同。正抄本同原校。 脊中〔1〕,在第十一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禁〔2〕不可灸。灸則令人僂〔3〕。 〔1〕脊中 脊椎共爲二十一節,十一節適當其中,穴在第十一椎節下間,故名脊中。《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作「脊俞」,「一名脊中」。 〔2〕禁 原脫,據正抄本、本經卷五第一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3〕灸則令人僂 原作「灸則令人瘺」。明抄本無「灸則」二字。《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令人僂」。本經卷五第一下作「灸之使人僂」,且爲小字注文。令與使義同。痿爲「僂」之誤,今據改。 懸樞〔1〕,在第十三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伏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三壯。 〔1〕懸樞 《經穴解·督經》:「樞者,所以司開合之軸也。脊中司俯仰曲伸,亦猶門之合,在於樞也。此穴在脊中之下,有樞之象焉。曰懸者,以其橫懸爲俯仰之樞,而非若門之樞,立司開合者也。」 〔2〕伏而取之 伏,身體前傾而靠於他物。《莊子·漁父》:「孔子伏軾而歎。」《文選·張衡〈西京賦〉》:「伏櫺檻而頫聽。」薛綜註:「伏,猶憑也。」伏則脊椎間隙明顯,取穴較易。又伏,亦與匐通。《左·昭十三年》:「以蒲伏焉。」《釋文》:「本又作匐。」匐,面向下,俯伏而臥,義亦通。 命門〔1〕,一名屬累,在第〔2〕十四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命門 《經穴解·督經》:「此穴與臍對,正在內兩腎之中間,而足太陽兩腎俞穴之內,乃人至命之地,故曰命門。」 〔2〕第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腰俞〔1〕,一名背解,一名髓空〔2〕,一名腰注〔3〕,一名腰戶,在第二十一椎節下間,督脈氣所發。刺入二寸〔4〕,留七呼,灸三壯〔5〕。《氣府論》註云:刺入二分,刺〔6〕熱註、水穴〔7〕註同。熱穴〔8〕註作二寸,繆刺論同。 〔1〕腰俞 穴處爲腰間脈氣轉輸之孔竅,故名腰俞。 〔2〕空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孔」,義同。 〔3〕一名腰注 原脫,《外臺》卷三十九宋本有「一名腰注」四字,明刊本注作「柱」,《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等亦均作「柱」。按該穴名言俞、言解、言空、言戶,均有空隙或轉輸之義,故當以作「注」義勝。今據補此四字。 〔4〕二寸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之水俞、《素問·繆刺論》等新校正引本經,《聖惠方》卷九十九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引本經,《素問·水熱穴論》之熱俞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改。 〔5〕三壯 原作「五壯」。據《聖惠方》卷九十九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三十第八,《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6〕刺 原脫,據《素問·刺熱》補。 〔7〕〔8〕水穴 熱穴 指《素問·水熱穴論》之水俞穴與熱俞穴。因該篇王冰注水俞穴中腰俞與熱俞穴中腰俞所刺分寸不同,故本校分述之。 按: 本穴鍼刺深度,古醫籍所載不一,本經原作「三分」,然《素問》新校正引本經處皆作二寸,故知今本誤。而《素問》王冰注言本穴處有五,其中《刺熱》、《氣府論》、《水熱穴論》之水俞穴等皆作「二分」,而《水熱穴論》之熱俞穴及《繆刺論》則皆作「二寸」,二分與二寸,達十倍之差。《素問》新校正言王冰注處達十四次之多,其中渾言水熱穴作二寸者一,言氣穴、骨空作一分者一,實際《骨空論》中王冰注並無此穴,言水穴作二分者二,言熱穴作二寸者三,言刺熱作二分者三,言氣府作二分者二,言繆刺作二寸者二。有關本穴之鍼刺深度,雖諸文不一,而據上文王冰注及新校正推論,言一分及本,經原作三分者,皆係誤文,實則仍爲二分與二寸之差。綜觀諸説,作二分者,若與七下諸穴相較,似失之過淺,故仍當以作二寸爲是。宋代文獻如《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等均作「八分」。是所本不同也。現臨床應用,一般可刺五分,或鍼尖向上斜刺一寸至一寸五分。 長強〔1〕,一名氣之陰郄,督脈別絡,在脊骶端〔2〕,少陰所結〔3〕,刺入二寸〔4〕,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及水穴註云:刺入二分。 〔1〕長強 《醫經理解·穴名解》:「其骨形長而強也。」脊椎骨總長度,爲骨之最長者,且健強有力,獨立於髖上,爲一身之支柱,穴居其末端,故名長強。 〔2〕骶端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尻骨者,腰骨下十七椎、十八椎、十九椎、二十椎、二十一椎五節之骨也。上四節紋之旁,左右各四穴,骨形內凹如瓦,長四、五寸許,上寬下窄,末節更小,如人參蘆形,名尾閭,一名骶端,一名橛骨,一名窮骨。」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3〕少陰所結 《外臺》卷三十九同。結,明抄本作「絡」。《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同本經,而氣府論王冰注則作「少陰二脈所結」。《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均作「足少陰、少陽所結」,與《氣府論》王冰注言「二脈」之義合。《十四經》足少陽脈云:「由居髎入上髎、中髎、長強。」足少陰脈云:「會於脊之長強穴。」又考本經卷二第一上腎足少陰之脈「上股內後亷,貫脊屬腎絡膀胱」。本經卷二第六足少陽之筋,「其支者,別起於外輔骨,上走……後者結於尻」。足少陰之筋,「循膂內挾脊」。綜觀上文,疑本經脫「少陽」二字。 〔4〕二寸 原作「三分」,據正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等引本經改。現鍼灸書一般刺五分至一寸。 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按:「二」,原作「一」,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本篇自「凡五藏之俞」至「須其自滅也」見《靈樞·背腧》、《太素·氣穴》。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五臟背腧取穴法、艾灸補瀉法及背部自第一椎傍開一寸五分直下至骶節段二十一個雙穴共四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凡五藏之腧,出於背者〔1〕,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腧也。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2〕,氣〔3〕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以火補之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之者,疾吹其火,拊〔4〕其艾,須其火滅也〔5〕。 〔1〕五藏之腧,出於背者 《類經》卷七第十一註:「五藏居於腹中,其脈氣俱出於背之足太陽經,是爲五藏之腧。」 〔2〕刺之則不可 不,《太素·氣穴》無。楊上善註:「鍼之補瀉,前後數言;故於此中,言灸補瀉。」《類經》卷七第十一註:「此言五藏之腧,但可灸而不可刺也。」此言背部五臟之腧不可刺,是否爲古鍼灸學另一家言,暫難論定。 〔3〕氣 原脫,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補。 〔4〕拊 《靈樞》作「傳」,《太素》作「傅」。傳,當係傅之誤。《集韻·遇》:「拊、捬,以手著物也。或作捬,通作傅。」此皆指以手著艾。 〔5〕以火補之者……須其火滅也 《太素》註:「火燒其處,正氣聚,故曰補也;吹令熱入,以攻其病,故曰瀉也。傅,音付,以手擁傅其艾,吹之使火氣不散也。」須,待也。《易·歸妹》:「歸妹以須。」孔穎達正義:「未當其時,則宜有待。」 按: 本文所云五臟背腧,「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注家皆隨文而釋,明高武《鍼灸聚英》卷一上則論之曰:「或曰:《素問》(按:當作《靈樞》)論五藏俞,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故王燾亦以鍼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取灸而不取鍼,蓋亦有所據也。而《銅人》、《明堂》、《千金》諸書,於五藏俞穴,鍼灸並載何如?曰:按《素問·血氣形志論》及遺篇俱論藏俞刺法,以是知《素問》非成於一人之手也。如背俞止鍼三四分,《漢書》所載魏樊阿得鍼法於華佗,其刺胸背,深入二三寸,巨闕,藏俞乃五寸,而病皆瘳,是又不以繩墨拘也。」是論主要説明《內經》一書,非成於一時一人之手,故有互相矛盾之學説存焉,至於有些禁刺穴位,臨床亦可靈活運用。當然其所謂胸背可鍼二三寸,雖有史載,亦不可冒然而試,刺胸背處,終當審慎從事。 大杼〔1〕,在項〔2〕第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陷者中,足太陽、手少陽〔3〕之會,刺入五分〔4〕,留七呼,灸七壯。《氣府論》註云: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之會。 〔1〕大杼 《醫經理解·穴名解》:「大杼在項後第一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二寸。《海論》曰:衝脈者,其輸上出於大杼。《氣穴論》註曰: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之會,故爲經脈之大機杼也。」 〔2〕項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脊」,而《刺瘧論》、《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則同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此下均有「後」字,義勝。 〔3〕手少陽 原作「手太陽」,《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與本經同。《外臺》卷三十九、《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醫心方》卷二均作「手少陽」。按本經一般文例,凡手足經脈並稱者,皆謂手、足某脈,而此前既雲足太陽,後又雲手太陽,行文頗異。証之《銅人》卷四引本經作「少陽」,知當作「手少陽」爲是,故據改。此下王冰注並有「三脈」二字。 〔4〕五分 原作「三分」,據《資生經》卷一引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 風門〔1〕,一名〔2〕熱府,在第二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3〕。 〔1〕風門 《經穴解·膀胱經》:「天之邪風中人也,多在於上,而人之背,尤易中風,然必有竅焉,以招其中,故在督之中行,則曰風府,於項之側,足少陽之經,則曰風池,與此經之在背者,則又有風門焉,其入風最易,猶開門以受風者,故曰風門。」 〔2〕一名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及前後文例補。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肺俞〔1〕,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2〕,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3〕。《氣府論》註云:五藏腧並足太陽脈之會。 〔1〕肺俞 穴處爲肺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肺俞。 〔2〕分 此下《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足太陽脈氣所發」七字。《醫心方》云:「足太陽旁光(膀胱)。」按此下至下窌穴皆同此例。 〔3〕灸三壯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三字,另作「得氣即瀉」四字,並雲「出《甲乙》」。按此文與今本《甲乙》語氣不合,疑有誤或別有所本,待考。 心俞〔1〕,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2〕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3〕。 〔1〕心俞 穴處爲心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心俞。 〔2〕刺 原作「鍼」,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灸三壯 原作「禁灸」,《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不可灸」。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灸三壯」,《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亦云:「五藏六府之俞,若灸者,並可灸三壯。」《資生經》卷一云:「《銅人》云:心俞不可灸,可鍼入三分,世醫因此遂謂心俞禁灸。……《千金》言風中心,急灸心俞百壯,服續命湯。又當權其緩急可也,豈可泥不可灸之説,而坐受斃耶。」又檢本經卷五第一下,禁灸穴亦無心俞,綜上諸説,故據改。 膈俞〔1〕,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2〕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膈俞 穴處爲橫膈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膈俞。 〔2〕刺 原作「鍼」,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肝俞〔1〕,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2〕入三分,留六呼〔3〕,灸三壯。 〔1〕肝俞 穴處爲肝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肝俞。 〔2〕刺 原作「鍼」,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呼 原作「吸」,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膽俞〔1〕,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2〕所發,正坐取之〔3〕。刺入五分,留七呼〔4〕,灸三壯。《痺論》註〔5〕云:膽胃三焦大小腸膀胱俞,並足太陽脈氣所發也〔6〕。 〔1〕膽俞 穴處爲膽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膽俞。 〔2〕氣 原脫,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痺論》王冰注補。 〔3〕正坐取之 正,端正而不傾斜也。《説文·正部》:「正,是也。」又「是,直也。」身體端坐而不傾斜以取穴。 〔4〕留七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前後腧穴均有留呼數之文例補。 〔5〕《痺論》註 原作《痺論》,以下文非《痺論》所云,乃王冰註文也。故按校文通例補。 〔6〕也 原脫,據《素問·痺論》王冰注補。 脾俞〔1〕,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脾俞 穴處爲脾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脾俞。 按: 古代又有脾俞無定所之説,隨四季月(每季後十八日)應病之臟腧,即是脾俞。《千金》卷八諸風云:「治脾風,灸脾輸俠脊兩邊各五十壯。凡人脾輸無定所,隨四季月應病,即灸藏輸,是脾穴。此法甚妙。脾風者,總呼爲八風。」今存此説以備參。 胃俞〔1〕,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胃俞 穴處爲胃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胃俞。 三焦俞〔1〕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2〕,刺入五分,留七呼〔3〕,灸三狀。 〔1〕三焦俞 穴處爲三焦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三焦俞。 〔2〕分 此下原有「足太陽脈氣所發」七字。按六腑俞皆足太陽脈氣所發,故唯膽俞有此文,胃、大腸、小腸、膀胱等俞皆不言者,省文也。而此穴重出此文者,衍也,今刪。 〔3〕留七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及此前後腧穴文例補。 腎俞〔1〕,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腎俞 穴處爲腎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腎俞。 大腸俞〔1〕,在第十六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大腸俞 穴處爲大腸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大腸俞。 小腸俞〔1〕,在第十八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小腸俞 穴處爲小腸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小腸俞。 膀胱俞〔1〕,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膀胱俞 穴處爲膀胱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膀胱俞。 中膂俞〔1〕在第二十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俠脊胂起肉〔2〕。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中膂俞 本經卷八第一上及卷九第八、《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中膂內俞」,唯王冰注膂作。《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均作「中膂肉俞」。按膂與音義均同,膂從肉,故亦作膐。由於膂與旅音同相借,傳抄或先將膂誤作旅、肉二字,又將肉誤爲內。故作「中膂肉俞」或「中膂內俞」、「中內俞」者,復膂、之舊,遂衍肉、內字。是本穴當以作中膂俞爲是。膂,一指脊骨,一指夾脊肉。由於穴處夾脊肉中,故名中膂俞。或指兩穴中間爲膂,義亦通。 〔2〕俠脊胂起肉 原作「俠脊胂而起」。疑「而」爲「肉」之訛,復成倒文,義乃不安。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改。《説文·肉部》:「胂,夾肉也。」即脊。 白環俞〔1〕,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八分〔2〕,禁不可灸〔3〕。水穴註云:刺入五分,灸三壯。自大腸〔4〕俞至此五穴,並足太陽脈氣所發。 〔1〕白環俞 《醫經理解·穴名解》:「道書曰:腰間有脈,其白如綿,其連如環。」《天祿識餘》卷三:「《銅人鍼灸圖》載臟腑一身俞穴,有玉環俞,不知玉環是何物?張紫陽玉清《金華秘文》論神仙結丹處曰:心上腎下,脾左肝右,生門在前,密戶在後,其連如環,其白如綿,方圓徑寸,包裹一身之精粹,此即玉環也。醫者論諸種骨蒸,有玉房蒸,亦是玉環。其處正與臍相對,人之命脈根蒂也。」按此指白環爲一身精粹,命脈之根蒂,穴當其氣之俞竅,故名白環俞。《鍼灸經穴圖考》謂本穴別名有玉環俞、玉房俞者,義或本於此。 〔2〕八分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五分」。此下原有「得氣則瀉,瀉訖多補之」八字。《素問》王冰注及《醫心方》均無。《銅人》卷四有謂「《甲乙經》云:鍼如腰戶法同,挺腹地端身,兩手相重,支額縱息,令皮膚俱緩,乃取其穴。鍼入八分,得氣即先寫,訖(此前疑脫寫字)多補之」一段。《資生經》卷一沿襲其文,《聖惠方》卷九十九則謂是「《甲乙經》、甄權《鍼經》雲」。《鍼灸大成》卷七亦有與本文基本相同一段,謂「一雲」,不言出自《甲乙》,足証《大成》已有疑焉。細考《銅人》文,只「鍼如腰戶法同」一句,乃指明《甲乙》本穴刺法與腰戶同,餘皆綜合他説,決非《甲乙》舊文,且文體亦與《甲乙》不合,故「得氣則瀉,瀉訖多補之」八字,當係後人傳抄時,誤爲《甲乙》遺文而竄入,今刪。 〔3〕禁不可灸 原作「不宜灸」,不合文例,參前後禁灸穴書法及本經卷五第一下改。《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灸三壯」,當係另一家言。本經卷五禁灸穴原有白環俞,故仍從其舊。 〔4〕腸 原疊衍,據明抄本刪。 上窌〔1〕,在第一空,腰髁〔2〕下一寸,俠脊陷者中,足太陽少陽之絡〔3〕。刺入二寸〔4〕,留七呼,灸三壯。 〔1〕上窌 窌下明抄本有「音,又音了」五小字音注。窌又與髎通。《素問·骨空論》:「八髎在腰尻分間。」《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亦作「髎」。《説文·穴部》:「窌,窖也。」引伸之爲空穴之義。《一切經音義》卷七十二:「髎骨,力遙反。《字林》:八髎也。《通俗文》:尻骨謂之八髎。」《玉篇·骨部》:「髎,力條切,髖也。」此穴空在髖骨上,故名髎。《素問·刺腰痛》王冰註:「髁下尻骨兩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爲八髎骨也。」此穴爲四骨空最上空,故名上窌。 〔2〕腰髁 髁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跨」五小字音注。《素問·刺腰痛》王冰註:「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下橫骨在少腹下,其形如蓋,故名蓋骨也。其骨左右二大孔,上兩分出向後之骨,首如張扇,下寸許,附著於尻骨之上,形如馬蹄之處,名曰髁骨。」 〔3〕足太陽少陽之絡 《十四經》注謂足太陽之脈從腰中循腰髁,下挾脊,歷上髎、次髎、中髎、下髎;足少陽之脈,由居髎入上髎、中髎、長強。此故爲二脈之絡也。 〔4〕二寸 原作「三分」。八窌穴之中、下窌皆刺二寸,而此作三分,同處於窌空之中,差異特大,文理難通。今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千金》卷三十第八改。 次窌〔1〕,在第二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三寸〔2〕,留七呼,灸三壯。《銅人經》云:刺入三分,灸七壯。 〔1〕次窌 穴爲腰尻骨兩傍四骨空之第二空,故名次窌。 〔2〕三寸 原作「三分」,此下中窌與下窌均刺二寸,故校文引《銅人經》雲三分,有校的意義,本穴如果與《銅人》同作三分,則不必出此校,是知本經原當作三寸。又《千金》卷三十第八、《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寸」,今據改。又《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二寸」,亦可証作「三分」失之過淺。 中窌〔1〕,在第三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銅人經》云:刺入二分。 〔1〕中窌 穴爲腰尻骨兩傍四骨空之第三空,居上、次、下窌之中間,故名中窌。 下窌〔1〕,在第四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銅人經》云:鍼入三分。《素問·繆刺論》云:足太陰〔2〕、厥陰、少陽所結。 〔1〕下窌 穴爲腰尻骨兩傍四骨空之最下一空,故名下窌。 〔2〕陰 原作「陽」,據明抄本、《素問·繆刺論》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會陽〔1〕,一名利機,在陰尾骨〔2〕兩傍,督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註云:灸三壯。 〔1〕會陽 《經穴解·膀胱經》:「穴名會陽者,乃太陽左右四行,俱會於此尾尻之兩傍,而有是名也。」此穴爲督脈氣所發,兩傍則太陽脈,此屬陽脈會合處,故名會陽。 〔2〕陰尾骨 原作陰毛骨,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陰尾骨,後陰處尾骶骨也。 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背部自第二椎傍開三寸直下至二十一椎夾脊兩傍段十三個雙穴共二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附分〔1〕,在第二椎下,附項〔2〕內亷,兩傍各〔3〕三寸,手〔4〕足太陽之會,正坐取之〔5〕。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附分 《醫經理解·穴名解》:「附分在第二椎下,言附於背部,又分爲二行也。」 〔2〕項 《鍼灸經穴圖考》引《俞穴折中》曰:「項,當作胛。」按此説可參,此穴近肩胛內緣,而曰附項,則文義難解。 〔3〕各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相去俠脊」四字。義勝。 〔4〕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正坐取之 原脫,本篇諸穴,均在俠脊傍開三寸,上下垂直綫上,此後魄戶穴,《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均有「正坐取之」四字,且本篇諸穴下至志室共十一穴中,有魂門、陽綱、志室及譩譆四穴,亦言正坐取之。既屬同一體位,絶無其他七穴不言正取之之理,故知凡無此文者,均係脫漏。今據《銅人》卷四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補。 魄戶〔1〕,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3〕,灸五壯。 〔1〕魄戶 穴與挾脊傍開一寸五分,第三椎下之肺俞穴平行,肺藏魄,此當魄之門戶,故名魄戶。 〔2〕正坐取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補。 〔3〕五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以及《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改。 神堂〔1〕,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2〕脈氣所發,正坐取之〔3〕。刺入三分,灸五壯。 〔1〕神堂 穴與第五椎下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心俞穴平行,心藏神,穴當心神之庭堂,故名神堂。 〔2〕陽 此下明抄本有「督」字。按本篇其他穴,諸書皆不曾言督脈,故知明抄本衍。 〔3〕正坐取之 原脫,據《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補。 譩譆〔1〕,在肩髆〔2〕內亷,俠第六椎下兩傍各三寸,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譆,是穴〔3〕,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六分〔5〕,灸五壯。《骨空》註云:令病人呼譩譆之聲〔6〕,則指下動矣。灸三壯。 〔1〕譩譆 《説文·言部》:「譆,痛也。」段玉裁註:「當作痛聲。」《玉篇·言部》:「譩,於熙切。不平之聲也。恨辭也,作噫同。」《説文·口部》噫,段玉裁註:「《論語》:天喪予。鄭氏《毛詩》:噫此皇父,噫厥哲婦。皆有所痛傷之聲。」按譩譆,疊韻詞,痛傷之聲也。以手按壓穴處有痛感,發出譩譆之聲,故名譩譆。 〔2〕髆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傳」二小字注文。按醫書中尃旁與專旁字常互誤(如搏與摶互誤)。,乃髆之誤。,今字書無載。 〔3〕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譆,是穴 按之痛,原作「痛按之」,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乙正。是穴,明抄本及《外臺》均無此二字。按此十一字疑似注文,混爲正文。 〔4〕正坐取之 原脫,據《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此後文例補。 〔5〕分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留七呼」三字。按本篇其他穴,均無留幾呼字樣,疑王注衍。 〔6〕聲 原作「言」,據《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王冰注改。 膈關〔1〕,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開肩〔2〕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3〕。《氣府論》註云:灸三壯〔4〕。 〔1〕膈關 穴與第七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膈俞平行,此爲膈氣出入之關要處,故名膈關。 〔2〕正坐開肩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闊肩」。開肩,闊肩,義相近,均指端坐,將肩胛張開,便於取穴。又《銅人》卷四無「開肩」二字。正坐二字與下文連讀。按此前諸穴,皆近肩胛內緣,而不言開肩,此獨言之,不合文例,故疑「開肩」二字,或係注文竄入。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魂門〔1〕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2〕。 〔1〕魂門 穴與第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肝俞平行,肝藏魂,此穴當魂之門戶,故名魂門。 〔2〕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陽綱〔1〕,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陽綱 穴與第十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膽俞平,足少陽經自頭至足,行身之側,亦爲陽脈之綱維,又膽爲陽中之少陽,少火之氣壯,故穴名陽綱。 意舍〔1〕,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意舍 穴與第十一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脾俞平行,脾藏意,穴處爲意之舍,故名意舍。 〔2〕正坐取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胃倉〔1〕,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胃倉 穴與第十二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胃俞平行,喻爲貯存胃氣之倉,故名胃倉。 〔2〕正坐取之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肓門〔1〕,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三寸〔2〕,入肘間〔3〕,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五分,灸三十壯〔5〕。異經云:與頄尾相值〔6〕。 〔1〕肓門 穴與第十三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三焦俞平行,三焦者,衛氣之所出也,衛氣者,熏於肓膜,散於胸腹。穴處當肓膜之門戶,故名肓門。 〔2〕寸 此下按文例疑脫「陷者中」三字。 〔3〕入肘間 文義不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叉肋間」。叉,交錯之義,叉肋,義亦未明。《經穴彙解》卷之二:「《外臺以下諸書作叉肋,《甲乙》本作入肘,肓門不可入肘,又無叉肋。《甲乙》肘字,肋之誤。諸書叉字,入之誤。故改作入肋。」又按《素問·氣府論》與《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三字,亦或係後人注文之誤入者。 〔4〕正坐取之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5〕三十壯 原作「三壯」,《素問·水熱穴論》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三十壯」,據改。 〔6〕異經云:與鳩尾相值 異,原脫,明抄本、《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均有此字。《資生經》作「其」,注文:「《明堂》作異。」據補。異經,疑係古《明堂經》類之別本。與鳩尾相值,按鳩尾,在心前蔽骨下,與本經言此穴之位置,前後難能相值,故疑此説係古代鍼灸學另一家言。 志室〔1〕,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註云:灸五壯〔2〕。 〔1〕志室 穴與第十四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腎俞平行,腎藏精與志,穴當腎志居室,故名志室。 〔2〕《氣府》註云:灸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水俞作「三壯」,熱俞作「五壯」。 胞盲〔1〕,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註云:灸五壯〔2〕。 〔1〕胞盲 穴與第十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膀胱俞平行,此胞即膀胱也,穴應胞之肓膜,故名胞肓。 〔2〕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作「三壯」。 按: 本篇中諸穴,自魄戶以下至胞肓,有十穴均與足太陽膀胱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背俞諸穴相對應,即肺俞應魄戶、心俞應神堂、膈俞應隔關、肝俞應魂門、膽俞應陽綱、脾俞應意舍、胃俞應胃倉、三焦俞應肓門、腎俞應志室、膀胱俞應胞肓。説明內藏之氣,不僅在背部一個點上有俞竅,而且在其相應的平行綫的另一點上,也有俞竅,兩點相連,互爲通應。這不僅具體反映了足太陽經在背部的兩條循行綫,而且反映了兩綫之間的橫向聯係。故對研探經絡綫路間的縱橫聯係,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秩邊〔1〕,在第二十一椎〔2〕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秩邊 秩,序也,次也。邊,偏側也。《禮記·檀弓上》:「齊衰不以邊坐。」註:「邊,偏倚也。」本穴爲足太陽邊側序列穴位最末處,故名秩邊。 〔2〕二十一椎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十四經》中卷、《針灸大成》卷七等均作「二十椎」,或另有所本。今皆從本經。 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面部十七個雙穴、五個單穴共三十九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懸顱〔1〕,在曲周〔2〕顳顬中〔3〕,足少陽〔4〕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5〕,灸三壯。《氣府》註云:曲周〔6〕上,顳顬中〔7〕。 〔1〕懸顱 懸,係聯也。《後漢書·華佗傳》:「人命所懸。」《素問·寶命全形論》:「人生於地,懸命於天。」此穴係聯於顱,故名懸顱。 〔2〕曲周 宋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等均同。明刊《外臺》、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曲角」。按作「曲角」,若言頷厭,因近在鬢角處,尚可。而本穴與懸釐,去角已遠,言角難通。詳周,邊也、旁也。《詩經·唐風·有杕之杜》:「有杕之杜,生於道周。」毛亨傳:「周,曲也。」當指彎曲處。近人高亨註:「周,邊也。」又梁人沈約《休沐寄懷》:「垂堂對水周。」亦爲邊、旁義。是曲周當指額旁髮際彎曲部。 〔3〕顳顬中 《素問·氣府論》今本王冰注作「顳顬之中」,《外臺》卷三十九作「顳顬上亷」。按頷厭稱顳顬上亷,懸釐稱顳顬下亷,此在上二穴之中間,故稱中。中言中段,非言內也。 〔4〕足少陽 《外臺》卷三十九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足陽明。」《循經考穴編》廣註:「手足少陽、陽明之會。」今皆從本經。 〔5〕七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三呼」。 〔6〕周 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角」。 〔7〕顳顬中 中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之」字。 頷厭〔1〕,在曲周〔2〕顳顬上亷,手少陽、足陽明之會〔3〕,刺入七分〔4〕,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註云:在曲周〔5〕顳顬之上〔6〕。刺深令人耳無聞。 〔1〕頷厭 《經穴解·膽經》:「頷厭穴在頞角之端,按之口動,則此穴亦動,乃下與頷相關之所,故曰頷厭。」厭,合也。《説文·厂部》:「厭……一曰合也。」此穴下合於頷,故咬齒時,頷部動,穴處亦動,上下應合也,因名頷厭。 〔2〕曲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 〔3〕手少陽、足陽明之會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外臺》卷三十九作「足少陽、陽明之會」。《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手足少陽陽明之交會」。《醫心方》卷二作「足少陽膽,足太陽膀胱府,又足陽明」。証之王冰注及《外臺》等均有「足少陽」,且王冰注又稱「三脈之會」,疑本經手下脫「足」字。 〔4〕七分 《銅人》卷三同。《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均作「三分」。《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作「二分」。按從頷厭至曲鬢有四穴,餘三穴均刺三分,且《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又雲「刺深令人耳無聞」,故疑本經有誤。 〔5〕曲周 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上」。 〔6〕上 此下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亷」字。 懸釐〔1〕,在曲周〔2〕顳顬下亷,手足少陽陽明之會〔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註云:在曲周〔4〕,顳顬之下亷〔5〕,刺深令人耳無聞。 〔1〕懸釐 《醫經理解·穴名解》:「懸釐,在耳前曲角顳顬下亷,言於懸顱,止爭毫釐也。」又按懸者,係聯也。釐,《説文通訓定聲·頤部》:「叚借……又爲聯。《方言》三:陳楚之間,凡人嘼乳而雙産,謂之釐孳,聯釐雙聲。或曰釐孳疊韻連語。《廣雅·釋詁》三:釐,也。」懸顱、懸釐二穴,上下相聯,如雙生焉,本穴或寓此義,故名懸釐。 〔2〕曲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 〔3〕手足少陽陽明之會 《醫心方》卷二作「足陽明胃、足小陽膽府」。 〔4〕曲周 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上」。 〔5〕下亷 原作「上」,據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補。 陽白〔1〕,在眉上一寸,直瞳子〔2〕,足少陽、陽維之會〔3〕。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註云:足陽明、陰維二脈之會。今詳陽明之經不到於此,又陰維不與陽明會。疑《素問》註非是。 〔1〕陽白 《醫經理解·穴名解》:「四面光白之地。」或以爲使病目見陽光而明白。似於義均欠安。白,彰明、顯明也。《荀子·榮辱》:「身死而名彌白。」楊倞註:「白,彰明。」按頭面部均爲陽氣會聚之處,陽脈所過之地,唯此穴居於眉上額部,最爲顯明,故名陽白。 〔2〕直瞳子 目正視時,此穴正與瞳子相直。 〔3〕足少陽、陽維之會 《醫心方》卷二作「陽維脈」,疑有脫文。 攢竹〔1〕,一名員柱〔2〕,一名始光,一名夜光,一〔3〕名明光〔4〕,在眉頭陷者中〔5〕,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三分〔6〕,留六呼〔7〕,灸三壯〔8〕。 〔1〕攢竹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兩眉一蹙,有攢竹之形,故曰攢竹。」《醫經理解·穴名解》:「攢竹在眉尖陷中,言聚眉如竹也。」 〔2〕柱 原作「在」,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 〔3〕一 原作「又」,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4〕明光 《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光明」。 〔5〕中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動脈應手」四字。 〔6〕三分 《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分」。《醫心方》卷二作「二分」。 〔7〕留六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本經。《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三字。《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九十九均作「留三呼」。 〔8〕灸三壯 《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不宜灸」。按本經卷五第一所列禁灸穴中無攢竹,當以本經爲是。 絲竹空〔1〕,一名目窌〔2〕,在眉後陷者中,足少陽〔3〕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三呼,禁不可灸〔4〕,灸之〔5〕不幸,令人目小及盲。《氣府論》註云:手少陽,又云:留六呼。 〔1〕絲竹空 《經穴解·三焦經》:「此穴雖在目傍,而實通耳之竅,以聽聲者,故曰絲竹空。」《醫經理解·穴名解》:「在眉後陷中,以耳常聽絲竹之音也。」《腧穴命名滙解》:「細小爲絲,空指小竅,穴近眉梢處,眉毛狀似絲竹……因爲絲竹空。」今暫從後説。 〔2〕目窌 原作「巨窌」,若此則與鼻傍之巨窌名重,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窌下明抄本有「音撩,又音了」五小字音注。 〔3〕足少陽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三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云「手少陽」。而《鍼灸聚英》卷一下、《鍼灸大成》卷七均作「手足少陽之會」。《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雖雲「足少陽脈氣所發」,卻歸於手少陽三焦,今皆屬於手少陽經。 〔4〕禁不可灸 原作「不宜灸」,前後文氣不一,明抄本作「不可灸」。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均作「禁不可灸」,據改。 〔5〕灸之 《外臺》,卷三十九無。 睛明〔1〕,一名淚〔2〕孔,在目內眥外〔3〕,手足太陽、足陽明之會〔4〕。刺入六分〔5〕,留六呼,灸三壯〔6〕。《氣府論》註云:手足太陽、足陽明、陰陽蹻五脈之會〔7〕。 〔1〕睛明 睛明者,目也。《素問·脈要精微論》:「夫睛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短長。」正言目也。五臟六腑之精氣上注於目,故得如日月之明,能照見萬物,辨別黑白也。此穴適當目內眥處,故名睛明。 〔2〕淚 原作「汨」,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目內眥外 外,《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無。檢此下瞳子窌雲「在目外去眥五分」,足証非正在眥端,故《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引《明堂》均作「目內眥頭外畔」,是此外者,實指眥之外畔。當以本經爲是。 〔4〕手足太陽、足陽明之會 足陽明,《外臺》卷三十九、《聖惠方》均作「陽明」。《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手足太陽少陽、足陽明五脈之會」。按《靈樞·寒熱病》云:「陰蹻陽蹻,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鋭眥。」此雖言交於目鋭眥,但必會目中。且近外眥之瞳子窌穴,亦不曾言及陰蹻與陽蹻在此相會,似當以《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手足太陽、足陽明、陰陽蹻五脈之會」爲是。 〔5〕六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分」,《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作「分半」,《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寸五分」。此穴鍼刺深度,諸書記載不一,約言之,宋以前無刺深者,《銅人》等以後,始記刺寸餘,現一般只刺三至五分,若避開眼球,刺入眶內,亦可寸餘。 〔6〕灸三壯 《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雲「禁灸」,按本經卷五第一所列禁灸諸穴,並無睛明,當以本經爲是。 〔7〕會 此下明抄本有「蹻,音喬」三小字音注。 瞳子窌〔1〕,在目外去眥五分,手太陽〔2〕、手足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1〕瞳子窌 此下明刊《外臺》卷三十九有「一名後曲」四字。《千金》卷二十九注有「一名太陽、一名前關」八字。《經穴解·膽經》:「此穴之內,與瞳人相近,故曰瞳子窌。」 〔2〕手太陽 《外臺》卷三十九無此三字。 承泣〔1〕,一名鼷穴〔2〕,一名面窌,在目下七分,直目瞳子,陽蹻〔3〕、任脈、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禁〔4〕不可灸。 〔1〕承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泣下則此相承也。」 〔2〕鼷穴 《醫心方》卷二同。《外臺》卷三十九作「谿穴」。明抄本「鼷」下有「音溪」二小字音注。 〔3〕陽蹻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蹻脈」。 〔4〕禁 原脫,據本經卷五第一承泣穴及文例補。 四白〔1〕,在目下一寸,面〔2〕頄骨即顴骨〔3〕空〔4〕,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5〕,灸七壯。《氣府論》註云:刺入四分,不可灸。 〔1〕四白 《經穴解·胃經》:「四面皆白,此穴在中,故曰四白。」《會元鍼灸學》:「四白者,四是面之四方易見之處,白者,目下明白也。」《鍼灸穴名解》:「穴在迎面,承泣之下,平明顯見之處,故名四白。」《經穴釋義滙解》:「白,明也。……主目疾,使目明四方而光明,故曰四白。」按此穴解名雖多,義尚難明。又《素問·六節藏象論》有「脣四白」之説,王冰注云:「四白,謂脣四際之白色肉也。」或目下穴周際,亦稱四白,故暫從《經穴解》説。 〔2〕面 原作「向」,當係「面」之壞文,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改。 〔3〕即顴骨 明抄本無此三字。明抄本別作「頄,音顴」三小字音注。 〔4〕面頄骨空 空上原有「顴」字,與頄骨義重,據明抄本刪。此文與本卷體例不協,或爲注文混入。 〔5〕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四分」,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 顴窌〔1〕,一名兌骨〔2〕,在面頄骨〔3〕下亷〔4〕陷者中,手少陽太陽〔5〕之會。刺入三分。 〔1〕顴窌 穴在顴骨下緣空隙中,故名顴窌。 〔2〕兌骨 鋭骨也。兌與鋭通。 〔3〕頄骨 宋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方》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鼽骨」。鼽通頄。《素問·氣府論》:「鼽骨下各一。」王冰註:「謂顴窌二穴也。鼽,頄也。頄,面顴也。」骨下明抄本有「音顴」二小字音注。 〔4〕亷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鋭骨端」三字,疑係後人增補。 〔5〕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素窌〔1〕,一名面王,在鼻柱端〔2〕,督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禁灸〔3〕。 〔1〕素窌 《經穴解·督脈》:「素者,如也,順也,潔也。人之生也,先鼻,有始之義焉,自山根而下,至此而止,有順之義焉,穴在面中最高之處,有潔之義焉,故曰素髎。」按此説似屬臆斷。《爾雅·釋畜》:「白達素縣。」郭璞註:「素。鼻莖也。」此以馬鼻莖釋「素」。此穴居鼻柱端,其所以名素窌者,亦當屬此義。 〔2〕端 此上原有「上」字。既稱鼻柱端,復言上,於義難安,似屬剩文,今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刪。 〔3〕禁灸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按本卷諸穴,多有隻言刺不言灸者,且本經卷五第一下禁灸諸穴,亦無素窌,故疑「禁灸」二字,當係後人見其不言灸,誤爲禁灸而增補。 迎香〔1〕,一名衝陽,在禾窌上〔2〕鼻下孔傍,手足陽明〔3〕之會,刺入三分〔4〕。 〔1〕迎香 迎,逢也。《説文句讀》:「甘者穀之味,香者穀之臭。」此穴適當五穀之香氣入鼻之處,故名迎香。 〔2〕上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有「一寸」二字。《千金翼》卷二十六原注云:「一云:在禾窌上一寸。」 〔3〕明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4〕分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云:「不宜灸」。《醫心方》卷二云:「灸三壯。」此下《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言「留三呼,不宜灸」。《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與本經同,亦不言灸,當係古義。 巨窌〔1〕,在俠鼻〔2〕傍八分,直瞳子,陽蹻、任脈〔3〕、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 〔1〕巨窌 巨,大也,以穴處孔隙較大,故名巨窌。 〔2〕鼻 此下原有「孔」字,義不安,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刪。 〔3〕陽蹻、任脈 原作「蹻脈」。《醫心方》卷二無「蹻脈」、有「任脈」。按本經卷二《奇經八脈》篇云:「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脣口。」是知任脈亦絡於脣口。《太素·任脈》註:「《明堂》目下巨窌、承泣左右四穴,有蹻脈、任脈之會,則知任脈亦有分岐上行者也。」據以上諸説,則本文之脈會,《明堂》原與承泣穴同,今據改。 禾窌〔1〕一名〔2〕,在直鼻孔下,俠〔3〕水溝傍五分,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4〕。 〔1〕禾窌 窌下明抄本有「音撩」二小字音注。《經穴解·大腸經》:「此穴近鼻孔傍,所以聞五穀之香氣者,此穴近之,故曰禾髎。」按禾,穀類之總稱也。《詩·豳風·七月》:「十月納禾稼,黍稷重樛,禾麻菽麥。」正義云:「禾稼、禾麻,再言禾者,以禾是大名也。」此穴居鼻之下口之上,五穀之氣上入於鼻,其味下入於口,故名禾窌。 〔2〕一名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 〔3〕俠 此下原衍「谿」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刪。 〔4〕刺入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灸三壯」。三分,《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作「二分」、《資生經》引《明堂》則不刺,亦云「灸三壯」。疑古《明堂》有此文。 水溝〔1〕,在鼻柱下人中〔2〕,督脈、手〔3〕陽明之會,直唇取之。刺入三分,留七呼〔4〕,灸三壯。 〔1〕水溝 穴在鼻唇溝內,形若水溝,故名。 〔2〕人中 此上《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一名」二字。檢諸穴別名,均在正名之下,此言人中,連上「鼻柱下」,乃部位名也,非別名,故《銅人》等之説,疑後世所出。 〔3〕手 此下原有「足」字,按本經卷二第一上《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篇云:大腸手陽明之脈,「其支者,從缺盆直上至頸,貫頰,入下齒中,還出俠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傍約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明言手陽明交人中,足陽明交承漿,故水溝穴之脈會,不當有「足陽明」。今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刪。 〔4〕七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六呼」。 兌端〔1〕,在唇上端〔2〕,手陽明脈氣所發〔3〕。刺入三分〔4〕,留六呼,灸三壯。 〔1〕兌端 原作「兌骨」,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兌,鋭也。穴居口唇尖鋭之端,故名兌瑞。 〔2〕唇上端 《醫心方》作「唇上尖鋭之端」。義較明。 〔3〕手陽明脈氣所發 《銅人》卷三無比文,《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將此穴歸於督脈系列,後皆從之。 〔4〕三分 正抄本同,明抄本作「二分」。 齗交〔1〕,在唇內齒上齗縫〔2〕。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任〔3〕、督脈二經之會。 〔1〕齗交 穴居上齒齗縫,爲任、督二脈交會之處,故名齗交。齗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2〕縫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及《醫心方》卷二刪。 〔3〕任 原作「在」,據明抄本及今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地倉〔1〕,一名胃維〔2〕,俠口傍四分如近下是〔3〕,蹻脈、手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 〔1〕地倉 《素問·靈蘭秘典論》:「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素問·六節藏象論》:「地食人以五味……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又雲脾胃等爲「倉廩之本」。《靈樞·脹論》:「胃者,太倉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又云:「地氣通於嗌。」是皆言脾胃爲地氣之倉廩,此穴屬足陽明經,位居口傍近受納之處,故名地倉。 〔2〕胃維 原作「會維」,《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胃維」,按足陽明之脈「俠口環唇」,此穴正當足陽明胃脈環維口唇之處,故當以作胃維爲是。今據改。 〔3〕如近下是 是,明抄本無。下下《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有「有脈微動」四字,疑是後人增文。「如近下是」者,言在靠近口角下處是穴。如,介詞。 承漿〔1〕,一名天池,在頤前下〔2〕唇之下〔3〕,足陽明、任脈之會,開口取之〔4〕。刺入二分〔5〕,留六呼,灸三壯〔6〕。氣府論註雲作五呼。 〔1〕承漿 《太平御覽·人事部·頤頷》:「《鍼灸經》曰:承漿,一名懸漿也。」此下《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均有「一作懸漿」四字,《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懸作「垂」,義近。然早期鍼灸文獻不見此名,不知《御覽》引《鍼灸經》係何書。《釋名·釋形體》:「口下曰承漿,承水漿也。」按此穴深處近舌下,舌下有亷泉、玉液,泌津之竅,津者,水漿也,此穴居下以承之,故名承漿。又《醫經理解·穴名經》:「承漿,在下唇下陷中,蓋水漿入口,則下唇相承也。」此説亦可參。 〔2〕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及卷十四引《明堂》、《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補。 〔3〕下 此下《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均有「宛宛中」三字。証之風府穴處稱宛宛下,下唇下亦有明顯凹陷,言宛宛中,義勝。 〔4〕開口取之 《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四字。按此穴不需開口取之,疑衍。 〔5〕二分 原作「三分」,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6〕壯 此下明抄本有「頤,音怡。蹻,音喬」六字音注。按今正文中已無「蹻」字,此音注可能由他穴錯簡於此,抑或古經中原有「蹻脈」,而今本有脫文,待考。 頰車〔1〕,在耳下曲頰端〔2〕陷者中,開口有孔〔3〕,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三壯。 〔1〕頰車 頰下明抄本有「音結」二小字音注。《説文·頁部》:「頰,面旁也。」《説文·車部》:「輔,人頰車也。」《釋名·釋形體》:「頰,夾也。面旁稱也。亦取挾斂食物也。……或曰頰車,亦所以載物也。」此言下頜骨在頰之下,若載頰之車,故名頰車。 〔2〕曲頰端 指下頜骨曲角之端。《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曲頰者,頰之骨也。曲如環形,受頰車骨尾之鉤者也。」 〔3〕開口有孔 張開口時,穴處稍有凹陷。 大迎〔1〕,一名髓孔,在曲頷〔2〕前一寸二分〔3〕骨陷者中動脈〔4〕,足陽明〔5〕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大迎 足陽明胃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亷,出大迎。蓋其脈行至此,又循頰車上行,其支者,由此前下行。故大迎者,乃大迎脈氣之過此。又《釋骨》:「曲骨前,斷而若逆者,曰大迎骨。」或以爲此穴因骨得名。然大迎骨之名,古籍未見,疑骨因穴而得名。 〔2〕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 〔3〕二分 原作「三分」,《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等王冰注同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二分」。今據改。 〔4〕動脈 《醫心方》卷二無此二字。此指穴處有動脈跳動。 〔5〕足陽明 原作「足太陽」,據《外臺》卷三十九,以及《素問·氣府論》、《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改。 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耳前後十個雙穴共二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上關〔1〕,一名客主人,在耳前上亷起骨〔2〕,開口有孔〔3〕,手少陽、足陽明之會〔4〕。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刺太深,令人耳無所〔5〕聞。《氣府論》註云:手足〔6〕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氣穴、刺禁〔7〕註與《甲乙經》同。 〔1〕上關 關,機關、關節、關要之義,耳前爲顴骨部與頜骨部連接處,故爲關。此穴在顴骨弓上緣,故名上關,對下關而言。 〔2〕起骨 此下原有「端」字,無義。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以及《素問·氣府論》、《素問·氣穴論》、《素問·刺禁論》等王冰注刪。起骨,指耳前顴骨弓。 〔3〕孔 此下《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動脈宛宛中」五字,義較明。 〔4〕手少陽、足陽明之會 《素問·刺禁論》王冰注云:「手少陽、足陽明脈交會於中。」新校正云:「詳客主人穴,與《氣穴論》注同。按《甲乙經》及氣府(按此前原衍「穴」字)論注云: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疑此脫足少陽一脈也。」今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亦輿《刺禁論》注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云:「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氣穴》注、《刺禁》注並雲手少陽、足陽明之會,與此異。」以上《素問》王冰注三處,所言有別,新校正引本經二處,前後文異,固知古經已錯互不一,然據《氣府論》注所云「三脈之會」,《刺禁論》新校正,亦言《甲乙經》作三脈之會,似當有足少陽爲是。 〔5〕所 原脫,據明抄本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6〕足 此下原有「太陽」二字,據今本《素問·氣府論》刪。 〔7〕禁 原脫,明抄本誤作「集」,據《素問·刺禁論》補。 下關〔1〕,在客主人下,耳前〔2〕脈下空〔3〕下亷,合口有孔,張口即〔4〕閉,足陽明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耳中有乾擿音適抵〔5〕,不可灸。擿〔6〕抵,一作適之〔7〕。不可灸,一作鍼,久留鍼。 〔1〕下關 耳前爲顴骨部輿頜骨部連接處,故爲關。穴在顴骨弓下緣,故名下關,對上關而言。 〔2〕 《玉篇·辵部》:「古文動。」《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作「動」,可証。 〔3〕下空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二字。按此與上文「動脈」二字相連,文義難安,疑注文誤混。 〔4〕即 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而」,即、而,在此均係連詞,義同。 〔5〕擿抵 擿,原作」,今字書無載,疑「擿」之誤,明抄本、卷三第五、《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均作「擿」,故據改。《靈樞·厥病》;「耳中有膿,或有乾耵聹。」史崧註:「耵聹,上都領切,下乃頂切,耳中垢也。」本經卷十二第五「耵聹」作「擿抵」,新校正云:「一本作耵聹。」《太素·耳聾》註:「擿,當犾反。抵,乃井反。」是則擿抵乃耵聹之假借,義存乎聲也。 〔6〕擿 原作「」,據明抄本改。 〔7〕適之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擿之」。「擿」,音敵。適、擿,皆假借,義同。 耳門〔1〕,在耳前起肉〔2〕,當耳缺〔3〕者。刺入三分〔4〕,留三呼,灸三狀〔5〕。 〔1〕耳門 穴當耳珠上缺口處,如門戶焉,故名耳門。 〔2〕耳前起肉 指耳珠,即今之所謂耳屏。 〔3〕耳缺 耳珠上之缺口處,今所謂耳屏上切跡。 〔4〕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二分」。 〔5〕灸三壯 《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下經》云:「禁灸,有病不過三壯。」 和窌〔1〕,在耳前兌髮〔2〕下動脈〔3〕,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4〕。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手、足少陽二脈之會。 〔1〕和窌 和,原作「禾」,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改。《醫經理解·穴名解》:「和髎,耳前兌髮下橫動脈,耳聽音聲之和,而爲鋭骨之空也。」又按和,軍門也。《周禮·大司馬》:「以旌爲左右和之門。」鄭玄註:「軍門曰和,今謂之壘門,立兩旌以爲之。」賈公彥疏:「軍門曰和者,《左氏傳》曰:師克在和不在衆。田獵象戰伐,故其門曰和門也。雲今謂之壘門者,漢時軍壘爲門,名曰壘門,與和門同。」此穴正處耳門之前上方,若軍營之和門,故名和窌,義或本於此。 〔2〕耳前兌髮 耳前下鬢髮下緣尖鋭處。兌,鋭也。 〔3〕動脈 原作「橫動脈」,《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然古醫籍不見有橫動脈之稱,橫字連上讀,義亦難安,今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刪。 〔4〕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 《醫心方》卷二云:「手太陽小腸府,又手少陽三膲。」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亦異。 聽會〔1〕,在耳前〔2〕陷者中,張口得之〔3〕,動脈應手,手少陽〔4〕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三壯。《繆刺》註云:正當手陽明脈之分〔5〕。 〔1〕聽會 穴在耳之聽力會聚之處,故名聽會。 〔2〕耳前 《外臺》卷三十九作「耳門前」,於義較明,但本處所謂耳門,乃指耳珠下缺口處,非指耳門穴。 〔3〕張口得之 張口時則頰骨移動,穴處凹陷乃得之。 〔4〕手少陽 手,原脫,疑涉上手字重號,抄刊時誤奪。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補。《銅人》卷一將本穴歸入足少陽經,後皆從之。 〔5〕《繆刺》註云:正當手陽明脈之分 今《素問·繆刺論》作「手陽明脈,正當聽會之分」。 聽宮〔1〕,在耳中珠子大〔2〕如赤小豆〔3〕,手足少陽、手太陽〔4〕之會。刺入三分〔5〕,灸三壯。《氣穴》註云:刺入一分。 〔1〕聽宮 穴處耳中,有如司聽之宮室,故名聽宮。 〔2〕大 此下原有「明」字,與文義不屬,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刪。 〔3〕珠子大如赤小豆 《考穴編·手太陽經》:「珠子如赤豆者,耳郭之內,又有一郭若碗,沿其正中,上有小核,如赤豆子大,得此核者是。三脈之會,交結於此,故有是核也。」按此穴定位在耳中珠子處,今皆不從,《醫學入門》卷一作「耳前珠子傍」,乃指耳珠之前,今多從之。 〔4〕陽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三脈」二字。 〔5〕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一分」,與《素問·氣穴論》注同。 角孫〔1〕,在耳廓中間上〔2〕,開口有孔,手足少陽、手陽明〔3〕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在耳上廓表〔4〕之〔5〕間,髮際之下,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 〔1〕角孫 《醫經理解·穴名解》:「是太陽、少陽孫脈之會於耳角者也。」按孫訓孫脈,似欠妥。孫與遜通。遜,順也。此穴順沿耳上角處,故名角孫。 〔2〕上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手陽明 《聖惠方》卷九十九作「手太陽」,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三字。 〔4〕郭表 郭,物之外郭,此指耳郭。表,外也。 〔5〕之 此下今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中」字。 瘈脈〔1〕,一名資脈,在耳本〔2〕後〔3〕,雞足青絡脈〔4〕,刺出血如豆〔5〕,刺入一分,灸三壯〔6〕。 〔1〕瘈脈 《靈樞·五邪》:「取耳間青脈以去其掣。」《太素·五藏刺》楊上善註:「耳間青脈,附足少陽脈瘈脈。」《靈樞·診疾診尺》:「耳間青脈起者,掣痛。」《太素·五藏刺》「掣」作「瘈」。掣與瘈通,瘈與瘛通。以耳間青脈與瘛病關係密切,故穴名瘈脈。 〔2〕耳本 耳根也。 〔3〕後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太素·五藏刺》作「如」,義勝。 〔4〕雞足青絡脈 《經穴圖考》卷五引《新考正》:「謂耳後之青色絡脈,形如雞爪也。」 〔5〕如豆 此下原有「汁」字,非是,此言刺出血如豆大,非如豆汁,本經卷七第一上「肺熱病者……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可証。據《太素·五藏刺》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刪。 〔6〕刺入一分,灸三壯 正抄本同。明抄本無此七字。《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雲「不宜出血多」。按上文既雲「刺出血如豆」,此又雲「刺入一分,灸三壯」,於文例亦不合,疑爲後人之增文。 顱息〔1〕在耳後間青絡脈〔2〕,足少陽〔3〕脈氣所發。刺入一分,出血多則殺人〔4〕,灸三壯。 〔1〕顱息 《經穴解·三焦經》:「耳之竅,皆頭顱出息之所也,此穴在耳後青絡脈,正顱中與耳相通之處,故曰顱息。息,氣之往來曰息。」《采艾編》:「顱息,耳後間青絡脈,足少陽脈氣所發。莊子曰:真人之息以耳段爲頭息脈會也。」 〔2〕耳後間青絡脈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作「耳後青脈間」,義勝,絡,《醫心方》卷二無。 〔3〕足少陽 《醫心方》卷二作「手少陽三膲」。《銅人》卷一將此穴歸入手少陽經,後皆從之。 〔4〕出血多則殺人 正抄本無此六字。 翳風〔1〕,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耳中〔2〕,手、足少陽〔3〕之會。刺入四分〔4〕,灸三壯。 〔1〕翳風 《經穴解·三焦經》:「此穴在耳之下後,乃兼物遮蔽之所。風之自後者,如風池、風府之穴,皆常中風之所也。故曰翳風。」《醫經理解·經穴解》:「翳,避也。言以耳爲之避風也。」 〔2〕按之引耳中 中下《十四經》卷中、《鍼灸大成》卷七均有「痛」字,義勝。又《鍼灸大成》云:「《鍼經》先以銅錢二十文,令患人咬之,尋取穴中。……鍼灸俱令人咬錢,令口開。」 〔3〕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4〕四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分」。 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頸部八個雙穴、一個單穴共十七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亷泉〔1〕,一名本池,在頷下結喉〔2〕上,舌本下,陰維、任脈之會。刺入二分〔3〕,留三呼,灸三壯〔4〕。《氣府論》註云:刺入三分。 〔1〕亷泉 亷,潔也,清也。舌下爲泌津之處,有如精純清潔之泉,故名亷泉。 〔2〕結喉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結喉者,喉之管頭也。其人瘦者,多外見頸前,肥人則隱於肉內,多不見也。」 〔3〕二分 《素問·刺瘧論》王冰注、《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三分」。 〔4〕壯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三小字音注。 按: 《素問·刺瘧》云:「舌下兩脈者,亷泉也。」王冰注指此亷泉穴,然此穴居中,只一穴,不宜言兩脈,王注似非是。《素問·氣府論》云:「足少陰舌下……各一。」王冰註:「足少陰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動脈前,是曰舌本(原誤作日月本,據《素問識》改),左右二也,足少陰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之四分。」王註明此爲足少陰脈氣所發,左右二也,但今足少陰脈無此穴,若是舌本(即亷泉)則不當左右二也,故此注亦頗有矛盾。楊上善對《刺瘧》注云「舌下足少陰任脈廉泉之穴」,《氣府》注又雲「足少陰舌下一穴,亦不與《明堂》同」。是兩注亦不一致。從而説明《素問》所言廉泉,雖亦在舌下,但左右各一,是另有所指,而非本經亷泉穴也。 人迎〔1〕,一名天五會,在頸大脈〔2〕,動〔3〕應手,俠結喉傍〔4〕,以候五藏氣〔5〕,足陽明脈氣所發。禁不可灸〔6〕,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7〕《素問·陰陽類論》註云:人迎在結喉旁一寸五分,動脈應手。 〔1〕人迎 《太素·人迎脈口診》註:「結喉兩箱,足陽明脈迎受五藏六府之氣,以養於人,故曰人迎。」《醫經理解·穴名解》:「古者,以此候三陽之氣,故謂是人氣所迎會也。」按人,衆辭。《公羊傳·莊十七年》:「夏,齊人瀸於遂。」何休註:「稱人者,衆之辭也。」十二經脈中有十脈過於頸。其中下行者有足陽明、足太陽、足少陽、足厥陰。上行者有手陽明、足太陰、手少陰、手太陽、足少陰、手少陽。另外,奇經中上至頭者,亦必過頸經喉。是之謂衆經。衆者,多也。此穴居結喉傍,迎受上下過此之衆多經脈之氣也,故名人迎。 〔2〕頸大脈 結喉傍頸部之大動脈,今之所謂頸總動脈。《太素·人迎脈口診》楊上善注引《明堂》作「頸之大動脈」,義較勝。 〔3〕動 正抄本作「爲」,古動字。 〔4〕傍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以候五藏氣 人迎係古診法一重要診候部位,如人迎脈口診法即是,故人迎脈可以測知五臟氣之盛衰。 〔6〕禁不可灸 正抄本作「禁深不可灸」,在下句「四分」之下。 〔7〕過深不幸殺人 過深,《外臺》卷三十九作「灸之」,人下復云:「一云:有痛可灸三壯。」按此穴近頸大動脈,刺深易傷及動脈,有一定危險,故曰不幸殺人。 天窗〔1〕,一名窗籠〔2〕,在曲頰下,扶突後,動〔3〕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1〕天窗 天,氣之輕清在上者也,人之胸上,亦清虛之處,取以喻天.故胸以上多個穴位命名以天,義取乎此。此穴爲天部之通氣孔,故名天窗。又窗,亦讀怱,煙囪也。《廣雅·釋言》:「寤謂之竈……其窗謂之堗。」王念孫疏證:「堗,通作突。」《海篇·囪部》:「窗,竈突也。」此穴與扶突、水突相近,故訓突,義亦通。 〔2〕窗籠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窗聾」,疑誤。 〔3〕動 正抄本作「」,古文動也。 按: 窗籠之名,亦見於《內經》,《太素·經脈標本》:「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窗籠者,耳也。」楊上善註:「足少陽脈爲根在竅陰,其末上出天窗,支入耳中,出走耳前,即在窗籠之前也。以耳爲身窗舍……故曰窗籠也。」故知此窗籠,乃指耳也,與天窗別名之窗籠,非指一處。 天牖〔1〕,在頸筋〔2〕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3〕,髮際上〔4〕,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寸〔5〕,灸三壯〔6〕。 〔1〕天牖 牖,窗戶也。《説文·片部》:「牖,穿壁以木爲交窗也。」段玉裁註:「交窗者,以木橫直爲之,即今之窗也。」穴處喻爲天部經氣之窗戶,故名天牖。 〔2〕筋 此下原有「間」字,文義難安,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太素·寒熱雜説》注、《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刪。 〔3〕下 原作「後」,天柱前,完骨後,乃風池,非天牖也。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太素·寒熱雜説》注、《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改。 〔4〕上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聖惠方》卷九十九均有「一寸」二字。《資生經》卷一引《明堂》有「一寸陷中」四字。 〔5〕一寸 原作「一分」,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改。此下《氣穴論》王冰注、《銅人》、《醫心方》並有「留七呼」三字。 〔6〕灸三壯 《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雲「不宜灸」。故今亦有不取灸法者。 按: 《素問·氣穴論》云:「天牖二穴。」王冰註明言在「天柱前,完骨下」。《素問·氣府論》又云:「下完骨後各一。」王冰注又云:「謂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王注前言穴在完骨下,此又解完骨後爲天牖穴,前後不一。《太素·氣府》注則以爲「下完骨後各一」,爲「天容左右二次也。」然天容穴在曲頰後,亦非完骨後。從而説明《素問·氣府論》所云「下完骨後各一」,究係何穴,尚有待進一步考証。又《靈樞·本輸》云:「五次脈手少陽也,名曰天牖。……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似可説明腧穴定位,在早期文獻中,尚未趨於統一,故存此不同説法。 天容〔1〕,在耳下〔2〕曲頰後,手少陽〔3〕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三壯。 〔1〕天容 《經穴解·小腸經》:「耳下曲頰後,乃頸側最上之所,衣領所以不能蔽人之容,於此呈靈之處,故曰天容。」《醫經理解·穴名經》:「天容在耳下曲頰後,言其處廣而有容也。」《經穴釋義滙解》第六章:「小腸者,天氣主之,其脈自此入面容。」諸解似均欠妥。按頸部諸穴稱突、鼎、盆、牖、窗等,皆以噐物喻之,故疑容爲之借字。《説文·瓦部》:「,噐也,從瓦,容聲。」張舜徽約註:「之形制,蓋即之似瓶者耳。」或以耳下曲頰後之空軟處以喻,故名天容。 〔2〕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及《靈樞·本輸》補。 〔3〕手少陽 宋刊《外臺》卷三十九同。《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手太陽」。今皆歸入手太陽經。《醫心方》卷二則雲「手少陽三膲,又足少陽膽」。又《靈樞·本輸》云:「四次脈足少陽也,名曰天容。……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若之,則本穴似應屬足少陽爲是。 水突〔1〕,一名水門,在頸大筋前,直人迎下,氣舍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一寸〔2〕,灸三壯。 〔1〕水突 本穴名之解,諸説各異。《經穴解·胃經》:「突者,通氣處也,此穴在頸之前,乃水之所由入。」《醫經理解·穴名解》:「謂是水穀所衝突之門也。」《采艾編》:「以俠天突之旁名之也。」《會元鍼灸學》:「水是水也,突是倉卒而來。」又有以突訓觸者,訓突起者。按頸部有三穴皆名突,即水突、天突、扶突,義本一也。然上述諸説,似難一貫。突之本義,《説文·穴部》:「突,犬從穴中暫出也。」另引申爲凸出、鼓起之義,又指煙囪,亦從凸出義而來。《漢書·敍傳上》:「墨突不黔。」顔師古註:「突,竈突也。」蓋人之頸,凸出於胸上,宛若突也,凡穴名突者,應本乎是義。此穴又係水氣出入之處,故名水突。 〔2〕一寸 《醫心方》作「四分」,《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三分」。此穴深部有較大動脈,現皆不主張深刺,一般爲三至五分。 氣舍〔1〕,在頸直人迎〔2〕,俠天突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3〕,灸三壯〔4〕。 〔1〕氣舍 《經穴解·胃經》:「此穴爲氣上下往來之所,故名氣舍。」《醫經理解·穴名解》:「氣所傳息之外舍也。」 〔2〕迎 此下原有「下」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刪。 〔3〕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四分」。 〔4〕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改。 扶突〔1〕,在人迎後一寸五分〔2〕,手陽明脈氣所發〔3〕,刺入三分〔4〕,灸三壯。《鍼經》云:在氣舍後一寸五分。 〔1〕扶突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有「一名水穴」四字。扶,旁側也。《淮南子·人間》:「去高木而巢扶枝。」高誘註:「扶,旁也。」突之義,見水突。此穴處突之旁側,故名扶突。 〔2〕在人迎後一寸五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外臺》卷三十九均同本經。宋刊《外臺》、《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曲頰下一寸,人迎後」。《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又云:「在頸,當曲頰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後」。《千金》卷二十九及本穴校文引《鍼經》均作「氣舍後一寸半」。據上諸説,説明本穴定位,歷來記載不一,今皆從本經取穴法定位。 〔3〕發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仰而取之」四字。經檢本經頸部諸穴均未言「仰而取之」,暫不從。 〔4〕三分 《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四分」。 天鼎〔1〕,在頸〔2〕缺盆上〔3〕,直扶突,氣舍後一寸五分〔4〕,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在氣舍後半寸。 〔1〕天鼎 《經穴解·大腸經》:「凡各經穴之在頸者,多以天名之,言自指而至此,爲高處部分,如天然,與天窗、天容相去斜直如鼎足,故曰天鼎。」此訓天,義屬乎比,若言三穴相去斜直如鼎足,則不近於象。《醫經理解·穴名解》:「頭以上爲天,陽明脈出於天柱骨上,穴值其上,謂之天鼎,言天以是爲鼎峙也。」《會元鍼灸學》:「天鼎者,肩之上謂之天部,兩手陽明至肩上托頭矗立,如鼎之狀,故名天鼎。」尚有以人兩耳象鼎等解,衆説不一,似難切於義。按鼎,《説文·鼎部》:「鼎……和五味之寶器也。」口受五穀之味,頸中爲水穀五味傳送之通道。以此喻鼎之和五味,故名天鼎。 〔2〕頸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補。 〔3〕上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 〔4〕五分 明抄本作「半」,按本卷文例,五分不稱半,明抄本非是。 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肩部十四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肩井〔1〕,在肩上陷解〔2〕中,缺盆上大骨前〔3〕,手足〔4〕少陽、陽維〔5〕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肩井 穴在肩上,孔深如井,故名肩井。 〔2〕解 原作「者」,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解,分解也,此指間隙,與《資生經》引《明堂》作「罅」義同。 〔3〕大骨前 大骨,指肩胛岡。《銅人》卷四云:「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之,當中指下陷者中,一名髆井。」此言具體取穴方法,可參。 〔4〕足 原脫,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脈」二字。 〔6〕五壯 原作「三壯」,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鍼灸聚英》卷一下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按: 此穴不可深刺,刺深則泄氣傷人,故《聖惠方》卷九十九曰:「鍼不得深,深即令人悶。《甲乙經》云:鍼只可五分。此膊井脈,足陽明之會,乃連入五藏氣,若深,使引五藏之氣,乃令人短壽。大肥人亦可倍之。若悶倒不識人,即須三里下氣,先補而不用瀉,須臾即平復如故。雖不悶倒,但鍼膊井,即須三里下氣,大良。」 肩貞〔1〕,在肩曲胛下〔2〕,兩骨解間〔3〕,肩髃〔4〕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5〕。刺入八分,灸三壯。 〔1〕肩貞 貞,正也。《尚書·太甲下》:「萬邦以貞。」孔安國傳:「貞,正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中,是肩之正處也。」 〔2〕曲胛下 當肩胛骨外緣彎曲處下方。 〔3〕兩骨解間 指肩胛骨與肱骨分解之間隙。 〔4〕肩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肩髃,骨名,亦穴名。 〔5〕手太陽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太陽小腸經。《醫心方》卷二則作「手陽明」,今皆從本經。 巨骨〔1〕,在肩〔2〕端上行兩叉骨間〔3〕陷者中,手陽明、蹻〔4〕脈〔5〕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巨骨 巨,大也。穴在肩端橫大之骨處,故名巨骨。 〔2〕肩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尖」字。 〔3〕兩叉骨間 《鍼灸經穴概要》引《和漢三才圖會》:「蓋肩前骨與背大骨會於肩端處,名叉骨。」此當指鎖骨外側段與肩胛骨肩峰起始部之間所構成的叉骨間。 〔4〕蹻 此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 〔5〕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6〕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作「三壯」,與《氣府論》注同。 天窌〔1〕,在肩缺盆中上〔2〕,毖骨〔3〕之際〔4〕陷者中,手足〔5〕少陽、陽維〔6〕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1〕天窌 窌指空穴,肩處高位以應天部,故名天窌。 〔2〕上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毖骨 毖,《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此下明抄本有「音秘」二小字音注。《經穴彙解》卷二:「肩髃向肩井缺盆中兩叉骨之際,內間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按毖,《説文·比部》:「毖,慎也。從比,必聲。」《玉篇·比部》:「毖,彼冀切。」《廣韻·至韻》:「兵媚切。」故明抄本「音秘」,然《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故疑「毖」爲「宓」之誤。宓,一爲房六切,與伏通。《通志·氏族略四》:「宓氏,即伏羲氏之後也。伏,亦作宓。」一爲美筆切,音義同密。《玉篇·宀部》:「宓,靜也,今作密。」是則宓與伏互通,宓與毖同音,或係通假,故似以作宓爲是。 〔4〕際 原作「間」,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陬」。《説文·部》:「陬,阪隅也。……隅,陬也。」段玉裁註:「謂阪之角也。……引伸爲凡隅之偁。」又註:「上言阪,此不言阪者,不主謂阪之隅也,《考工記》:宮隅、城隅,謂角浮思也。《大雅》:惟德之隅。《傅》曰:隅,亷也。今人謂邊爲亷。」是作「際」或「」,義相近,均通。 〔5〕足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6〕維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脈」二字。 肩髃〔1〕,在肩端兩骨間〔2〕,手陽明、蹻脈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1〕肩髃 髃,骨名,亦作腢。《説文·骨部》:「髃,肩前也。」段玉裁註:「士喪禮記:即床而奠,當腢。注曰:腢,肩頭也。腢即髃字。……髃之言隅也,如物之有隅也。」《廣韻·虞韻》:「髃腢,膊前骨,謂之髃,或從肉。」髃當肩之角隅,此穴當肩髃骨之處,故名。 〔2〕肩端兩骨間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均雲「陷者宛宛中,舉臂取之」。《千金》卷二十九注云「《脈極篇》云:在肩外頭近後,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外臺》名扁骨。」指出本穴具體部位及取穴方法,可參。此位乃指肩峰前下方,當肩峰與肱骨大結節之間。 肩窌〔1〕,在肩端臑上〔2〕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脈氣所發〔3〕。刺入七分,灸三壯。 〔1〕肩窌 穴處肩端之窌孔,故名肩窌。 〔2〕上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有「陷中」二字,可參。 〔3〕手少陽脈氣所發 原脫,文末原校云:「《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氣所發。」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同《氣府論》注,今據補,並刪原校。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爲大腸手陽明脈穴。 臑腧〔1〕,在肩窌〔2〕後大骨下,胛上亷陷者中,手足〔3〕太陽、陽維、蹻脈〔4〕之會,舉擘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1〕臑腧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此腧穴在臑上部,故名臑腧。 〔2〕肩窌 原作「肩臑」,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3〕足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補。 〔4〕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經」二字。按此可進而証之王注原無足太陽。 秉風〔1〕,在俠天窌外〔2〕,肩上小髃骨〔3〕後,舉臂有空〔4〕,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秉風 《經穴解·小腸經》:「穴在肩之上,正爲風之自外來者所中,故名秉風。」《醫經理解·穴名解》:「蓋肩骨當風處也。」按秉與稟通。《楚辭·天問》:「該秉季德。」。稟,承受也。穴當肩部易受風處,故名秉風。 〔2〕在俠天窌外 原作「俠人窌在外」,文義不通,據《外臺》三十九,並參之《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及正抄本改。 〔3〕小髃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骨,《外臺》卷三十九無。《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無小、骨二字。《釋骨》:「骨之起者,曰髃骨,曰肩前髃。微起者,曰小髃骨。」 〔4〕舉臂有空 《外臺》卷三十九無此四宇。按此與下文「舉臂取之」義重。且此前肩窌、臑腧皆不言「舉臂有空」,故疑後人粘注混入。 天宗〔1〕,在秉風後,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天宗 宗,衆多也。《廣雅·釋詁》:「宗……衆也。」王念孫疏證:「宗者,同人六二、同人於宗、《楚辭·招魂》室家遂宗。荀爽、王逸注並雲,宗,衆也。」按三陽脈陽之多少,以太陽爲最多,而背又爲陽中之陽,天又陽也。此穴屬手太陽脈,居於天位背部多陽之地,故名天宗。 肩外俞〔1〕在肩胛上亷,去脊三寸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2〕,灸三壯。 〔1〕肩外俞 俞穴在肩部偏外,故名肩外俞。《經穴解·小腸經》:「以穴在肩之外也,故名之。」 〔2〕留七呼 原脫,據正抄本補。《醫心方》卷二作「留六呼」。 肩中俞〔1〕,在肩胛內亷,去脊二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肩中俞 中,內也。俞穴在肩部偏內,故名肩中俞。 曲垣〔1〕,在肩中央曲胛〔2〕陷者中,按之痛應手〔3〕,刺入〔4〕九分,灸十壯。 〔1〕曲垣 穴在曲胛處,曲胛曲折隆起如垣,故名曲垣。 〔2〕曲胛 《釋骨》:「肩胛之在上屈折者,曰肩曲胛。其近小髃骨者,曰肩中央曲胛。」 〔3〕痛應手 原作「動脈應手」,《外臺》卷三十九作「痛應手」,《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應手痛」,義同。今據《外臺》改。 〔4〕入 此下原衍「八」字,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刪。 按: 以上肩外俞、肩中俞、曲垣三穴,本經不言屬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則列入手太陽小腸經,後皆從之。 缺盆〔1〕,一名天蓋,在肩上橫骨上〔2〕陷者中〔3〕,刺入三分〔4〕,留七呼〔5〕,灸三壯。刺太深,令人逆息〔6〕。《骨空論》註云:手陽明脈氣所發。《氣府論》註云:足陽明脈氣所發。 〔1〕缺盆 穴處陷缺如盆,故名缺盆。 〔2〕橫骨上 上,原脫,據正抄本補。橫骨上,乃鎖骨之上。 〔3〕中 此下正抄本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足陽明脈氣所發」七字。《素問·刺熱》、《素問·骨空論》及《素問·水熱穴論》則作「手陽明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而《醫心方》卷二則雲「足少陽膽」。《銅人》卷二列入足陽明胃經,後皆從之。按缺盆處爲多條經脈上下往來之道,故古文獻對其經屬關係,説法不一。若據經脈所云,手陽明脈「下入缺盆」,足陽明脈其支者,亦「入缺盆」,是手足陽明脈氣,均發乎此。故《素問·骨空論》新校正云:「按《氣府論》作足陽明,此雲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若二經俱發乎此,按本經文例,似應作「手足陽明脈之會」,或幾脈之會爲是。 〔4〕三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醫心方》卷二均作「二分」。 〔5〕呼 此下正抄本有「禁深」二字。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按本穴不可鍼深,鍼深必傷肺氣,呼吸氣逆。故《素問·刺禁論》云:「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欬逆。」王冰注云:「五藏者,肺爲之蓋,缺盆爲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爲欬。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泄,故令人喘欬逆也。」此與本文義同。 臑會〔1〕,一名臑窌〔2〕,在臂〔3〕前亷,去肩頭〔4〕三寸,手陽明之絡,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手陽明、手少陽絡脈之會〔5〕。 〔1〕臑會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穴在臑部,爲手陽明與手少陽絡脈之會,故名臑會。 〔2〕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又音了」五小字音注。 〔3〕臂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作「肩」,當以本經爲是。 〔4〕頭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端」,義同。《禮記·檀弓上》:「柏槨以端。」孔穎達正義:「端猶頭也。」 〔5〕絡脈之會 絡,原作「結」,據明抄本改。絡脈,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二絡氣」。 按: 此穴本經不言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大腸手陽明脈,《千金》卷二十九列入肺手太陰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少陽三焦經,後皆從之。 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自天突沿任脈下行至中庭段七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天突〔1〕,一名玉戶〔2〕,在頸結喉下五寸〔3〕,氣府論註云:四寸〔4〕。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頭取之〔5〕,刺入一寸,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灸五壯。 〔1〕天突 《經穴解·任脈》:「突,猶曲突徙薪之突,乃實而有隙通氣之稱。天者,言其高處也。任脈入胸穴者在骨,至此穴乃爲空隙之處,而所在又甚高,取名天突。」 〔2〕玉戶 《外臺》卷三十九、《黃帝蝦蟇經》、《醫心方》卷二均作「五戶」。按玉戶,道家指爲耳竅,似與本戶無關,故疑玉或爲五之誤。 〔3〕五寸 原作「二寸」,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4〕四寸 原作「五寸」,據《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改。 〔5〕低頭取之 《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作「低鍼取之」。按本穴似不必低頭取之,《循經考穴編·任脈之經》亦云:「仰頭取之」。今多作仰頭或仰臥取之。而王冰注所云「低鍼刺之」者,或有低平臥鍼而刺之意,《循經考穴編》云:「一法,宜鍼頭向下五分,不可直刺,恐傷喉管。」此説極是。故疑本經頭字,或爲「鍼」之誤。《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無此文。 璇璣〔1〕,在天突下一寸〔2〕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3〕,刺入三分,灸五壯。 〔1〕璇璣 璇,《外臺》卷三十九作「琁」,《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旋」,義皆同。璇璣爲紫微垣中北斗七星之魁四星,分言之,則北斗七星之第二星爲璇,第三星爲璣。北斗常繞北極運轉,人體氣脈亦環周流轉,故以喻之。《黃庭經》云:「旋璣懸殊環無端。」註:「璇璣運轉,氣脈流通,無復休竟。」此穴任脈所發,任督二脈,環周不休,有如璇璣,故取而名之。 〔2〕寸 此下原有「中央」二字,爲涉上天突穴衍,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刪。 〔3〕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按此穴不需仰頭取之,今據《素問·氣府論》及此下膻中、中庭二穴文例改。 華蓋〔1〕,在璇璣下一寸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華蓋 星名,屬紫微垣,紫微垣乃天帝居座,有五帝座、天皇大帝等星居其中,華蓋居其上,若傘蓋焉。肺居胸中,爲臟腑之華蓋。此穴居胸上,內應乎肺,故名華蓋。 〔2〕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紫宮〔1〕,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紫宮 即紫微垣也。《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環之匡衛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晉書·天文志》:「紫宮垣十五星……一曰紫微,大帝之坐也,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紫宮垣爲天帝居處。五臟中心爲君主之官,居胸中。此穴居胸上,位象紫宮,故取而名之。 〔2〕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玉堂〔1〕,一名玉英,在紫宮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玉堂 帝王宮殿,《韓非子·守道》:「人主甘服於玉堂之中。」《藝文類聚·堂》:「《漢武故事》曰:玉堂去地十二丈,基階皆用玉也。」心爲君主之官,居於胸中,此穴位於胸部膻中之上,喻爲玉堂,故取而名之。 〔2〕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膻中〔1〕,一名元兒,在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間〔2〕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1〕膻中 本經卷九第三、《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作「亶中」。《説文·肉部》:「膻,肉膻也。」段玉裁註:「釋訓、毛傳皆云:襢、裼,肉襢也。……按多作襢、作袒,非正字,膻,其正字。《素問》膻中,謂氣海。」亶與襢通,《荀子·議兵》:「路亶者也。」楊倞註:「亶,讀爲襢。」是正字仍當作「膻」。《素問·靈蘭秘典論》:「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王冰註:「膻中者,在胸中兩乳間,爲氣之海。」此穴適在胸部兩乳間,當膻中處,故取而名之。 〔2〕直兩乳間 原脫,據《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 中庭〔1〕,在膻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中庭 朝庭之庭。《尚書大傳·洪範五行傳》:「於中庭祀四方。」鄭玄註:「中庭,明堂之庭也。或曰朝庭之庭也。」此穴在膻中下方,位處心臟君主居地,故名中庭。 〔2〕仰而取之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 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夾兩傍各二寸沿任脈自輸府至步廊段六個單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輸府〔1〕,在巨骨下,去璇璣傍各二寸〔2〕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3〕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輸府 輸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醫經理解·穴名解》:「謂腎氣之傳輸於府者也。」府,官貴者之居處,引申爲居處,此穴爲任脈之氣運輸之處所,故名輸府。 〔2〕去璇璣傍各二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俠任脈兩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二寸」,文異義同。 〔3〕仰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仰臥」,下彧中穴同。按此穴非必臥取,當以本經義勝。 彧中〔1〕,在輸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彧中 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人形圖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作「或中」。《説文·戈部》:「或,邦也。……域,或又從土。」桂馥義證:「邦也者,《廣雅》:域,國也。鄭注《周禮·太宰》:大曰邦,小曰國。惠棟曰:《大戴禮》:大道邦或。《書·微子》:殷其弗或,亂正四方。皆訓域也。」是「或」,古「域」字。域,又區域、地域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周知九州地域廣輪之數。」彧,《廣雅·釋詁》:「文也。」王念孫疏證:「彧者,《説文》,有文章也。《論語·八佾篇》:鬱郁乎文哉。後漢荀彧,字文若。彧、郁並通。」此義於本穴名難合。蓋本應作「或」,或與彧音同。傳抄或憚其誤爲或然之義,遂假而爲「彧」。足少陰脈入胸中自下而上有神封、靈墟、神藏等穴,皆與神明有關,是本穴雖由少陰脈氣所發,然仍在神明之域內,故取而名之。 神藏〔1〕,在彧中〔2〕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神藏 穴處近乎心,心藏神,故名神藏。 〔2〕彧中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或中」。 靈墟〔1〕,在神藏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2〕。 〔1〕靈墟 墟,明抄本作「」。靈,神靈也。墟,場所也。《莊子·天運》:「以遊逍遙之墟。」成玄英疏:「故恆逍遙乎自得之場。」穴近乎心之場所,心主神靈,故名靈墟。 〔2〕壯 此下明抄本原雲「前神藏穴八字,合在此下」。係指前神藏穴後原有「《素問·氣穴論》註雲靈」九字校文,當在此文下。 神封〔1〕,在靈墟〔2〕下〔3〕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神封 此穴近於心,爲神明封藏之處,故名神封。 〔2〕墟 明抄本作「」。 〔3〕下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氣府》作墟字」七字校文。 步廊〔1〕,在神封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步廊 《醫經理解·穴名解》:「廊,堂下屋也。……言此已步於堂之廊廡也。」此以神明居處喻堂,近乎心處喻爲堂下之廊,步於廊,則近乎登堂,故名步廊。 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夾輸府兩傍各二寸,沿足陽明脈下行,自氣戶至乳根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氣戶〔1〕,在巨骨〔2〕下,輸府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去〔3〕膺窗上四寸八分。灸三壯。 〔1〕氣戶 《經穴解·胃經》:「凡各經之穴在胸者,無不主氣。胃經之下胸,此穴爲首,故曰氣戶。」 〔2〕巨骨 此指骨名。《類經圖翼》三卷:「巨骨,膺上橫骨。」《釋骨》:「膺中骨之上,至結喉下四寸,至肩端前橫而大者,曰巨骨。」今謂鎖骨。 〔3〕去 此上明抄本衍一「作」字。《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尚有「直膺窗」三字。按《素問·氣府論》注所言,乃縱直定標取穴,本經所言,乃橫平定標取穴,義皆通。 庫房〔1〕,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庫房 《經穴解·胃經》:「凡藏物之所,則名曰庫。胸之所藏,心肺也,主氣與血之本,一身之所以生者,氣與血而已,胸中藏其本,故曰庫房。」 屋翳〔1〕,在庫房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氣戶下三寸二分,灸三壯。 〔1〕屋翳 屋,舍也。言之泛指藏物之所。翳,蔽也。心肺藏於胸中,有如屋舍爲之蔽翳,故名屋翳。 〔2〕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參之《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及氣戶穴文例補。 膺窗〔1〕,在屋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胸兩傍,俠中行各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 〔1〕膺窗 《經穴解·胃經》:「有屋必有窗,此穴在屋翳之下,如屋之有窗者,然穴正在膺,故曰膺窗。」《醫經理解·穴名解》:「是胸膺所通氣處也。」 〔2〕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參之《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及氣戶穴文例補。 乳中〔1〕,禁不可刺灸。灸刺之不幸生蝕〔2〕瘡,瘡中有膿血清汁者可治,瘡中有息肉〔3〕若〔4〕蝕瘡者死。 〔1〕乳中 此下《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有「當乳是,足陽明脈氣所發」十字,《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亦同,惟「當乳」作「當乳中」。按本穴只有穴名與禁忌,無具體部位描述,疑本經有脫文,《銅人》之説可參。《醫心方》卷二云:「此穴居處,當乳中央,故曰之。」 〔2〕蝕 此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 〔3〕息肉 息與瘜通。《説文·疒部》:「瘜,寄肉也。」段玉裁註:「肉部腥下曰:星見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息肉即瘜肉。《廣韻》曰惡肉。」又如本經卷四第二下「若鼻息肉不通」。 〔4〕若 明抄本無。 按: 本經卷五第一下云:「乳中禁不可刺……乳中禁不可灸。」與本穴所言均同。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曰:「微刺三分。」《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曰:「微刺一二分。」《鍼灸大成》卷六則雲乳癰癤「若加以艾火兩三壯,其效尤捷」。按《鍼灸大成》所云,當是指乳部而言,非單指乳中。此穴今多列爲禁刺、灸穴。 乳根〔1〕,在乳中下〔2〕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灸三壯〔3〕。 〔1〕乳根 穴在乳之根部,故名乳根。 〔2〕乳中下 原作「乳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均同,然作「乳下」,部位不準確,且與以上文例不合。《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云:「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極是,今據補「中」字。 〔3〕三壯 原作「一壯」,據今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俠氣戶兩傍各二寸,自雲門至食竇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雲門〔1〕,在巨骨下,氣戶兩傍各二寸〔2〕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太陰〔3〕脈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入七分〔4〕,灸五壯〔5〕。刺太深令人逆息〔6〕。《氣穴論》註云:在巨骨下,任脈兩傍各六寸〔7〕。《刺熱穴論》註云:手太陰〔8〕脈氣所發。 〔1〕雲門 本經卷六第七曰:「地氣上爲雲,天氣下爲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天氣通於肺。」卷一第十一曰:「上焦如霧。」霧亦爲雲之類。肺處上焦,出氣如天之雲霧。此穴居胸上,內應乎肺,若雲氣之門戶,故名雲門。 〔2〕氣戶兩傍各二寸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二文雖異,皆與本經義同。 〔3〕手太陰 原作「太陰」,涉上文脫重字符號而誤,據明抄本、《素問·水熱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刺熱》及《氣穴論》王冰注補「手」字。 〔4〕七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銅人》卷四引本經云:「鍼入三分。」而《聖惠方》卷九十九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則雲「鍼七分」。是知古本已不同,今仍依其舊。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正抄本無此七字。 〔7〕《氣穴論》……任脈兩傍各六寸 氣穴,原作「氣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據改。「任脈兩傍各六寸」,今本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 〔8〕陰 原作「陽」,據撩明抄本、《素問·刺熱》王冰注改。 中府〔1〕,肺募〔2〕也,一名膺中俞,在雲門下一寸〔3〕,乳上三肋間陷者中,動脈應手,仰而取之,手、足〔4〕太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5〕。 〔1〕中府 《明堂》卷第一註:「府,聚也。脾肺二氣聚於此穴,故曰中府。」 〔2〕肺募 原作「肺之募」,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其他募穴文例刪「之」字。募,《明堂》卷之一註:「募,猶盛也。肺之盛氣近出此穴也。」《鍼灸大成》卷六:「募,猶結募也,言經氣聚此。」《類經圖翼》卷九:「募,音暮。舉痛論作膜。蓋以肉間膜系,爲藏氣結聚之所,故曰募。」今從後説。 〔3〕一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一寸六分」,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雲一寸六分」六字。按:此當指兩個肋間隙之間的分寸而言,亦有所本。 〔4〕足 原脫,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明堂》卷第一、《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明堂》卷第一、《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周營〔1〕,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3〕。 〔1〕周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周榮」,《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周滎」。按滎,疑爲榮之誤。榮與營,《內經》互通,如《素問》稱榮氣,而《靈樞》則稱營氣,所指爲一,故將周營作周榮。然本穴名仍當以作周營義勝。營,環也,繞也,與縈通(詳見卷一第九五十營注)。是則周營者,周環也,亦即周匝環繞之義。言脾得水穀之精氣,經足太陰脈自此上至中府,與手太陰相會,而環周於身也,故名周營。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是知古醫經中具此二説。《外臺》卷三十九將此穴列入脾人,後皆從之,列入足太陰經。 〔3〕五壯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同。明抄本作「三壯」,疑誤。 胸鄉〔1〕,在周營〔2〕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3〕,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胸鄉 《素問·氣穴論》作「胸」。鄉與卿,古同屬陽韻,故相假。《説文通訓定聲·壯部》:「卿……叚借爲鄉。《禮記·射義》: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卿飲酒之禮。」鄉有區位、處所之義。《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定其血氣,各守其鄉。」王冰註:「鄉謂本經之氣位。」《詩·小雅·采芑》:「於此中鄉。」毛亨傳:「鄉,所也。」陳奐傳疏:「所猶處也。」此穴爲足太陰脈在胸部之氣位,故名胸鄉。 〔2〕周營 原作「周榮」,爲與前穴名一致,據正抄本改。 〔3〕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天谿〔1〕,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天谿 肉之小會處爲谿,此穴處在天部高位,肉之小會處,故名天谿。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食竇〔1〕,在天谿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舉臂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論》註云:手太陰脈氣所發。 〔1〕食竇 《説文·穴部》:「竇,空也。」段玉裁註:「空孔,古今語,凡孔皆謂之竇。」穴處爲食氣運行於足太陰脈之空隙,故名食竇。 〔2〕舉臂取之 原作「仰而取之」,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腋脇下凡八穴第十八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腋下與脇下四個雙穴共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淵腋〔1〕,在腋下三寸宛宛中,舉臂取之。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腫蝕〔2〕馬刀傷〔3〕,內潰〔4〕者死,寒熱生馬瘍可治〔5〕。《氣穴論》註云:足少陽脈氣所發〔6〕。 〔1〕淵腋 淵,深潭也。脈氣在此,有如腋下之深潭,故名淵腋。《千金》卷二十九名「泉掖」者,因避唐高祖李淵諱,改淵爲泉。掖與腋通。 〔2〕蝕 《外臺》卷三十九無。 〔3〕馬刀傷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均作「馬瘍」。按傷與瘍通,《春秋·左傳·襄十七年》:「以杙抉其傷。」《釋文》:「傷,一本作瘍。」「馬刀」,瘍名,本經卷十一第九下:「發於掖下……其癰堅而不潰者,爲馬刀挾癭,以急治之。」《靈樞識·癰疽篇》:「潘云:馬刀,蛤蠣之屬,癰形似之。挾纓者,發於結纓之處,大迎之下,頸側也。二癰,一在腋,一在頸,常相連絡,故俗名厲串。」《本草綱目·介部》馬刀:「《吳普本草》言馬刀即齊蛤,而唐、宋本草失收。……宏景曰:李當之言生江漢,長六七寸,食其肉似蚌。」是知古已有馬刀蚌蛤之名,以此痬形似馬刀,故取而名之。 〔4〕內潰 明抄本作「肉潰」,當作「內潰」義勝,疑肉爲內之誤。 〔5〕灸之不幸……生馬瘍可治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無此二十一字。據《外臺》卷三十九文例,本文極似此穴主治內容。 〔6〕發 此下明抄本有「瘍,音羊」三小字音注。 大包〔1〕,在〔2〕淵腋下三寸,脾之大絡,布胸脇中〔3〕,出九肋間及季脇端〔4〕。別絡諸陰者〔5〕。刺入三分,灸三壯。 〔1〕大包 明抄本作「大胞」。《説文·勹部》:「包,妊也。象人裹妊。」《説文·肉部》:「胞,兒生裹也。」《莊子·外物》:「胞有重閬,心有天遊。」《釋文》:「胞……腹中胎。」是包與胞,具胎妊之義則同。胎妊者,爲生育之用。脾屬土,居中央,亦有生物之功。本經卷九第六:「脾者,土也。土者,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藏。……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而不得主時。」此以脾土之法天地而生萬物,以喻胞妊之生人也,故名大包。 〔2〕在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脈出」。 〔3〕脾之大絡,布胸脇中 《太素·十五胳脈》註:「脾之盛氣,腋下三寸,當泉腋而出,布於胸脇,散於百體。」 〔4〕出九肋間及季脇端 出,《外臺》卷三十九無。肋,明抄本作「脇」。及季肋端,《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資生經》卷一均無。《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季脇者,脇下之小肋骨也,俗名軟肋。」按此文義較難明,若按穴位考,淵腋下三寸即腋下六寸,適當六肋間,而非九肋間,且季脇端之處,與本穴位更難合。又本經卷二第一下只云:「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下三寸,布胸脇。」故疑本文或系「布脇肋」之傍注,誤入正文。意謂此絡脈出於九個肋間隙及季脇端處。 〔5〕別絡諸陰者 《鍼灸大成》卷六:「脾之大絡,總統陰陽諸絡,由脾灌溉五藏。」 按: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膽人,或以穴在脇部而定。《醫心方》卷二雲「足太陰脈」,《銅人》卷二列入足太陰脾經,後皆從之。 輒筋〔1〕,在腋下三寸,復前行一寸〔2〕,著脇〔3〕,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1〕輒筋 《説文·車部》:「輒,車兩輢也。」段玉裁註:「車必有兩輢,如人必有兩耳。」張舜徽約註:「車兩傍可倚處謂之輒。《廣韻》二十九葉引作車相倚也。與今二徐本異。疑今本説解有誤奪。」《醫經理解·穴名解》:「兩車相倚曰輒。輒筋,言倚於筋間也。」 〔2〕在腋下三寸,復前行一寸 腋下三寸,當淵腋穴,再向前一寸處是穴。 〔3〕著脇 明抄本作「著筋」,義同。《一切經音義》卷九:「著,相附著也。」此言附著於脇也。 天池〔1〕,一名天會,在乳後一寸,《氣府論》註云:二寸,腋下三寸,著脇,直腋撅肋間〔2〕,手厥陰〔3〕、足少陽脈〔4〕之會。一作手心主〔5〕、足少陽脈之會。刺入七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三分。 〔1〕天池 《玉篇·水部》:「池,渟水。」即水積聚不流。此穴爲手厥陰與足少陽二經脈氣會聚之處,象天部高處之池,故名天池。 〔2〕直腋撅肋間 直腋,《醫心方》卷二作「直脇」。撅肋,明抄本作「撅腋」。《醫宗金鑑·刺灸心法要訣》:「直腋下行三寸,脇之撅起肋骨間,是其穴也。」《釋骨》:「脇骨之短而在下者,曰撅骨三。」按此文與別本有異,説解不同。詳考之,義甚難明。天池若在乳後一寸,即按《氣府論》王冰注作乳後二寸,亦難與腋相直,且其下亦不及撅肋,故疑有誤。 〔3〕手厥陰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手心主」,與原校同。兩文雖異,其義則同。亦有心主與手厥陰合稱者,如本經卷二第一上「心主手厥陰之脈」。今仍存其舊。 〔4〕脈 此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字。 〔5〕主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補。 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自鳩尾穴始,沿任脈下行至會陰穴段,共十五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鳩尾〔1〕,一名尾翳,一名骬〔2〕,在臆〔3〕前,敝骨〔4〕下五分,任脈之別〔5〕。不可灸刺。鳩尾蓋心上,人〔6〕無蔽骨者,當從上岐骨度〔7〕下行一寸半。《氣府論》註雲一寸爲鳩尾處,若不爲鳩尾處,則鍼巨闕〔8〕者中心。人有鳩尾短者,少饒今強一寸。 〔1〕鳩尾 《素問·氣府論》王冰註:「鳩尾,心前穴名也。其正當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鳩鳥尾形,故以爲名也。」 〔2〕骬 骬,原作「骭」。骭,脛骨也,非是。今據正抄本、本經卷二第七改。下明抄本有「音許。干,音旱。又曷骨,音干」十小字音注。文義不安。証之下中脘穴,當爲」下作「音許,又音曷」,「骭」下作「音旱,又音干」。骬,詳見本經卷二第七注。 〔3〕臆 《説文·肉部》:「肊,匈骨也。從肉乙。臆,肊或從意。」段玉裁註:「作臆者形聲,作乙者會意也。從乙者,皃其骨也。」匈骨,即胸骨。 〔4〕敝骨 明抄本及此下注文與上脘、中脘穴條均作「蔽骨」,敝通蔽。《禮記·緇衣》:「必見其敝。」《釋文》:「敝,隱蔽也。」《釋骨》:「(膺中)陷骨下蔽心者,曰骬、曰鳩尾、曰心蔽骨,曰臆前蔽骨。」 〔5〕任脈之別 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 〔6〕人 此下明抄本有「有」字。 〔7〕當從上岐骨度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從歧骨際」。 〔8〕巨闕 明抄本作「巨缺」,闕有虧缺之義,故以缺字假借。 按: 此穴本經雲不可灸刺,《外臺》卷三十九引甄權云:「宜鍼不宜灸。」《銅人》卷四云:「不可灸,灸即令人畢世少氣力,此穴大難鍼,大好手方可此穴下鍼,不然,取氣多不幸,令人夭。鍼入三分,留三呼,寫五呼。肥人可倍之。」《資生經》卷一引《明下》云:「灸三壯。」本經卷十二第八亦載有「喉痺食不下,鳩尾主之」之文,而《外臺》此穴下則列主治二十餘症。若不灸刺,如何主治,足証此穴,古經雖雲不可灸刺,但後世醫籍,亦有灸刺的記載,今多不列禁灸刺。惟此穴近於膈,鍼時應倍加小心。 巨闕〔1〕,心募〔2〕也,在鳩尾下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六分。 〔1〕巨闕 闕,帝王所居之處也。《漢書·朱買臣傳》:「諸闕上書。」《經穴解·任脈》:「穴名巨闕者,心爲一身之主,在乎上之內,此穴在胸之下,兩脇在其旁,有闕象焉,故曰巨闕。巨者,大也,尊稱也。」 〔2〕募 此下明抄本有「音暮」二小字音注。 上脘〔1〕,在巨闕下一寸五分〔2〕,去蔽骨三寸,任脈、足陽明、手太陽〔3〕之會。刺入八分,灸五壯。 〔1〕上脘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上管」。下中脘、下脘同。脘,亦讀管。管、脘義同。《説文·肉部》脘,段玉裁註:「《素問》胃脘,謂胃宛中可容受,脘蓋宛之俗。」脘,管,在此均指胃之管腔而言,此穴在管腔之上部,故名上脘。 〔2〕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按本穴下文明言「去蔽骨三寸」,此上鳩尾穴言蔽骨下五分,巨闕穴言在鳩尾下一寸,三寸之數,尚餘一寸五分,正合本穴言數,是知《千金》等均誤。 〔3〕手太陽 正抄本作「手太陰」,疑誤。 中脘〔1〕,一名太倉,胃募也,在上脘下一寸,居心蔽骨與臍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2〕所生,任脈之會〔3〕。刺入一寸二分〔4〕,灸七壯。《九卷》云:〔5〕骬〔6〕至臍八寸〔7〕,太倉居其中,爲臍上四寸。呂廣〔8〕撰《募腧經》云:太倉在臍上三寸〔9〕,非也。 〔1〕中脘 穴在胃之管腔之中部,故名中脘。 〔2〕明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脈」二字。 〔3〕任脈之會 《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任脈氣所發」。 〔4〕一寸二分 原作「二分」,較之上脘、下脘等穴,失之過淺,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一寸」二字。 〔5〕 此下明抄本有「音許,又音曷」五小字音注。 〔6〕骬 原作「骭」。此下明抄本有「音旱,又音干」五小字音注,均誤。今據鳩尾穴條改。 〔7〕至臍八寸 今《靈樞·骨度》作「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8〕廣 此下明抄本有「所」字。 〔9〕寸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 建里〔1〕,在中脘下一寸,任脈氣所發〔2〕,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1〕建里 建,立也。里,閭里也。《呂氏春秋·懷寵》:「祿之以里。」高誘註:「里,閭也。」本經卷八第三曰:「胃之五竅者,閭里門戶也。」此穴適當胃之竅道處,能使閭里之氣,立而置之,故名建里。 〔2〕任脈氣所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陰交等穴文例補。 下脘〔1〕,在建里下一寸,足太陰、任脈之會〔2〕,刺入一寸〔3〕,灸五壯。 〔1〕下脘 穴在胃之管腔下部,故名下脘。 〔2〕足太陰、任脈之會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任脈氣所發」。《醫心方》卷二亦云「任脈」。 〔3〕一寸 《醫心方》卷二作「五分」。 水分〔1〕,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五壯。 〔1〕水分 此穴原錯落於臍中穴下,然下文明確指出在臍上一寸,故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移此。《醫經理解·穴名解》:「水分在下脘下一寸,正當小腸,言由此而泌別清濁。水液入膀胱,渣滓入大腸也。」 臍中〔1〕,任脈氣所發〔2〕,禁不可刺,刺之令人臍中惡瘍潰,矢出者〔3〕,死不治〔4〕,灸三壯〔5〕。 〔1〕臍中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齊中」。臍古作齊,義同。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神闕穴也,一名氣舍」八字,疑係據《銅人》補。此穴正當臍之中央,故名臍中。按此穴無具體部位描述。《銅人》卷四云:「當臍中是也。」可參。 〔2〕任脈氣所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石門等穴文例補。 〔3〕臍中惡痬潰,矢出者 原作「惡瘍遺夭者」,明抄本矢作「失」,疑誤。本文義難安。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矢通屎。 〔4〕刺之令人……死不治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無此十五字。 〔5〕灸三壯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陰交〔1〕,一名少關〔2〕,一名橫戶,在臍下一寸,任脈、氣衝之會〔3〕。刺入八分,灸五壯。 〔1〕陰交 《醫經理解·穴名解》:「陰交在臍下一寸,當膀胱上口,三陰、衝、任之交會也。」《經穴解·任脈》:「穴名陰交者,以足少陰同衝脈自下而上,共會於此處,故曰陰交。」兩説雖不盡同,然總以腹部陰脈交會爲釋則是。 〔2〕少關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少因」。 〔3〕任脈、氣衝之會 明抄本同,正抄本作「任脈氣所發」。《素問·氣府論》與《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任脈、陰衝之會」。本經卷二第二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裏,爲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會於咽喉。……衝脈者,起於氣衝,並少陰之經,俠脊上行,至胸中而散。」是則本穴之言氣衝,王注之言陰衝,皆指衝脈而言。《外臺》言「任脈、衝脈、少陰之會」,也有道理。 氣海〔1〕,一名脖胦〔2〕,一名下肓〔3〕,在臍下一寸五分,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三分〔4〕,灸五壯。 〔1〕氣海 《經穴解·任脈》:「此穴爲男女生氣之海……人身之氣生於此穴,而會於膻中。」 〔2〕脖胦 明抄本脖下有「音滿」二小字音注,誤。胦作「膚」,下有「音夫」二小字音注,亦誤。 〔3〕下肓 原作「下盲」,明抄本作「下育」,均誤,據正抄本、存存軒本改。 〔4〕一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二分」。 石門〔1〕,三焦募也,一名利機,一名精露,一名丹田,一名命門,在臍下二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2〕,不幸使人絶子〔3〕。《氣府論》註云: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石門 《經穴解·任脈》:「此穴部分,在臍下僅二寸,故以丹田名之;乃人身最要之地,故又以命門名之;其曰利機,曰精露者,皆言其下爲總筋,乃機關發動之本,而精之下出者,於此已爲露,此穴之貴要如此,故命曰石門,著其禁也,甚言此穴之不可輕鍼也。至婦人犯之絶子,的有至驗,不可忽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婦人灸此穴,則終身絶孕,故謂是石門也。」兩家訓釋,皆從禁處著眼,似難與其別名相合,且於男子,義亦不通。石,大也。《漢書·律歷志上》:「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終於石,物終。石,大也。」《漢書·匈奴傳下》:「時奇譎之士,石畫之臣甚衆。」顔師古注引鄧展曰:「石,大也。」石又通碩,碩亦大也。《莊子·外物》。「無石師。」《釋文》:「一本作所師,又作碩師。」《説文·石部》石,段玉裁註:「石,或借爲碩大字。」此穴爲三焦募穴,三焦通會元真之氣,其氣盛大,此乃運行之門戶,故名石門。 〔2〕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 明抄本同,惟刺灸作「灸刺」。正抄本作「女子禁不可刺」。《外臺》卷三十九作「女子禁不可灸」。《千金》卷二十九作「女子不灸」。《醫心方》卷二作「女子禁不可灸刺」。據諸文,此穴女子禁刺灸之義,當無疑。「中央」二字疑爲剩文。 〔3〕不幸使人絶子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疑係後人注文混作正文。 關元〔1〕,小腸募也,一名次門,在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七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二分。 〔1〕關元 《醫經理解·穴名解》:「關元,在臍下三寸,男子藏精,女子蓄血之處,人生之關要,真元之所存也。」 按: 《資生經》卷二云:「臍下二寸名石門,《明堂》載《甲乙經》云:一名丹田。《千金》、《素問》注亦謂丹田在臍下二寸。世醫因是遂以石門爲丹田,誤矣。」又云:「關元乃丹田也。諸經不言,惟《難經》疏云:丹田在臍下三寸,方圓四寸,著脊樑,兩腎間中央赤也,左青右白,上黃下黑。三寸法三光,四寸法四時,五色法五行。兩腎間名大海而貯其血氣,亦名大中極,言取人身之上下四向最爲中也。」此説蓋導引家之論,與古醫經以石門又名丹田者不同,《資生經》不辨其別,而以《甲乙》等爲誤者,非是。 中極〔1〕,膀胱募也,一名氣原,一名玉泉,在臍下四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二分。 〔1〕中極 《經穴解·任脈》:「此穴一名玉泉,一名氣原,一名中極。名玉泉者,以爲膀胱募也。玉泉者,爲水而言也;名氣原者,爲生氣之原也;名中極者,中指任脈在腹之中也,極者,自承漿而下,此爲極處也。又自下而上,曲骨猶在骨,此則初入腹之第一穴也,故曰中極。合三名而參之,而此穴命名之義始全。」 曲骨〔1〕,在橫骨上中極下一寸,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2〕,任脈、足厥陰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自鳩尾至曲骨十四穴,並任脈氣所發〔3〕。 〔1〕曲骨 《醫經理解·穴名解》:」曲骨,在橫骨上……其橫骨正曲而向外也。」 〔2〕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 《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無此九字。 〔3〕發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會陰〔1〕,一名屏翳,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脈別絡,督脈、衝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三呼〔2〕,灸三壯。《氣府論》註云:留七呼。 〔1〕會陰 《經穴解·任脈》:「穴名會陰者,以其處在二陰之間,又爲沖、任、督相會之所,故曰會陰。」 〔2〕三呼 《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同。《醫心方》卷二作「七呼」,與原校引氣府論王冰注同。 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按:「二十二」,原誤作「二十一」,據明抄本及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夾巨闕兩傍各半寸,沿衝脈下行,自幽門至橫骨段,十一個雙穴共二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幽門〔1〕,一名上門,在巨闕兩傍各五分陷者中,衝脈、足少陰〔2〕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 〔1〕幽門 幽,隱也,深也。《説文·么部》:「幽,隱也。」《詩·小雅·伐木》:「出自幽谷。」毛亨傳:「幽,深也。」穴處幽隱深沈,爲衝脈與足少陰脈運行之門戶,故名幽門。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通谷〔1〕,在幽門下一寸陷者中,衝脈、足少陰〔2〕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 〔1〕通谷 通,達也。本卷第一云:「肉之大會爲谷。」爲脈氣運行之處。本穴處爲衝脈與足少陰之脈氣運行通達之谷,故名通谷。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陰都〔1〕,一名食宮,在通谷下一寸,衝脈、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3〕,灸五壯〔4〕。 〔1〕陰都 《經穴解·腎經》:「穴名陰都者,此陰乃足太陰脾也,部分爲足太陰所治之地。而少陰過之,故曰陰都。都者,會也。一名食宮,乃胃藏食之所,故曰食宮。」《醫經理解·穴名解》:「謂之陰都者,主腎經而言;謂之食宮者,主胃分而言。」都猶聚也。《廣雅·釋詁三》:「都,聚也。」此當指陰脈之氣聚會之處,故名陰都。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一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醫心方》卷二作「五分」。 〔4〕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同,明抄本作「三壯」。 石關〔1〕,在陰都下一寸,衝脈、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石關 石,大也,詳見本卷第十九石門穴。穴處當衝脈與足少陰脈氣之大關,故名石關。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商曲〔1〕,在石關下一寸,衝脈、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3〕。 〔1〕商曲 明抄本此條引《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啇曲」,此下肓俞條亦云在「啇曲」下。《千金》卷二十九商曲註:「一名高曲。」又卷三十第二商曲主治條註:「一名啇曲。」《醫心方》卷二亦作「高曲」。《經穴解·腎經》註:「正大、小腸會處……肺屬金,大腸亦屬金,金爲商,故曰商曲。」《醫經理解·穴名解》:「商,大腸金也,商曲在食關下一寸,正腹腸之曲折處也。」詳本穴屬足少陰腎脈,商金之解,恐未允。是作商曲、高曲,義均難解。故疑商,或爲「啇」之誤。《廣韻·錫韻》:「啇,本也。」《正字通·口部》:「木根、果蒂、獸,皆曰啇。」此可引申爲根底。此穴位近胃之底部彎曲處,故名啇曲。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壯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氣府論》註雲作啇曲」十字,今本《素問》仍作「商曲」。 肓俞〔1〕,在商曲〔2〕下一寸,直臍傍五分,衝脈、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肓俞 肓者,肓膜也。本經卷十第一下云:「衛者,水穀之精氣也。……熏於肓膜。」《素問·痺論》王冰註:「肓膜謂五藏之間鬲中膜也。」此穴當肓膜之氣出入之俞竅,故名肓俞。 〔2〕商曲 明抄本作「啇曲」。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中注〔1〕,在肓俞下五分〔2〕,衝脈、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素問·水穴論》註云:在臍下五分,兩傍相去任脈各五分。 〔1〕中注 《經穴解·腎經》:「穴名中注者,乃人腹之上下,以臍爲中,肓俞僅夾臍旁一寸,而此穴乃肓俞之下,爲肓俞之所注,故名中注。中注自上而下之名,腎經自下而上,何亦以注名也?經無有不升降,升者其氣,降者其血,故亦曰注也。」《醫經理解·穴名解》:「中注,在肓俞下一寸,值膀胱上,水氣所中注也。」以上二説,於中注之義,似尚未安,蓋中者,充也,滿也。《漢書·游俠傳·郭解》:「解貧不中訾。」顔師古註:「中,充也。」《史記·外戚世家》:「秩比中二千石。」司馬貞索隱引崔浩云:「中,猶滿也。」《漢書·匈奴傳上》:「令其量中。」顔師古註:「中,猶滿也。」此穴之下一穴名四滿,滿則溢。中注者,滿注也,滿注即溢注,言脈氣至此,充滿而溢注,故名中注。 〔2〕肓俞下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肓俞下一寸」,此後多從是説。然《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亦同本經,水熱穴論王冰註:「在齊下同身寸之五分,兩傍相去任脈各同身寸之五分。」文雖異而義則同,是則古經皆作肓俞下五分。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四滿〔1〕,一名髓府,在中注下一寸,衝脈、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四滿 《經穴解·腎經》:「穴名四滿者,蓋足少陰之經,自橫骨入腹,至此穴爲四,而適當小腹飽滿之處,乃大腸迴疊層積之所,故曰滿也。又小腸、大腸、膀胱、廣腸,皆在其內,其數亦爲四,故曰四滿。」此論務求四數之實,似非必然。《醫經理解·穴名解》:「四滿在中注下一寸,值膀胱中水氣所四滿也。」此説義亦未明。《説文·水部》:「滿,盈溢也。」四者,泛指四旁。穴處脈氣充盈向四旁溢出,故名四滿。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氣穴〔1〕,一名胞門,一名子戶〔2〕,在四滿下一寸,衝脈、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氣穴 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此當衝脈並少陰之經,脈氣大會之處,故名氣穴。 〔2〕一名胞門,一名子戶 《千金》卷二第一曰:「婦人姙子不成,若墮落,腹痛,漏見赤,灸胞門五十壯,在關元左邊二寸是也。右邊二寸是子戶。」此説與本經及《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引古鍼灸文獻均不同,當是另一家言,不可混同。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大赫〔1〕,一名陰維〔2〕,一名陰關,在氣穴下一寸,衝脈、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大赫 赫,盛也。《詩·小雅·節南山》:「赫赫師尹。」毛亨傳:「赫赫,顯盛貌。」衝脈之氣,出於下極,與足少陰相會,其氣大盛,故名大赫。 〔2〕陰維 《經穴解·腎經》:「又曰陰維者,以陰維之脈入腹,而特此名以示人,恐人只知少陰與衝脈在此穴,而遺陰維之脈,亦在此穴也。過此而陰維之脈,則會足太陰、足厥陰、足陽明、足少陰於府舍,又會足太陰於大橫、腹哀,循脇肋而會足厥陰於期門,不與足少陰腎同行矣,故於此特示人以別之。」按此論提出的足陽明、足少陰會於府舍,陰維脈會於大赫,不見於別書,尚需待考,故本穴別名陰維,緣陰維脈而設?或另係他義?亦難定論。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橫骨〔1〕,一名下極,在大赫下一寸,衝脈、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橫骨 此穴適當橫骨上,故名橫骨。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按:「二十四」,原誤作「二十三」,據明抄本及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夾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自不容至氣衝段,十二個雙穴共二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不容〔1〕,在幽門傍各一寸五分,去任脈二寸〔2〕,直四肋端〔3〕相去四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4〕,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八分。又云: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一寸。 〔1〕不容 《經穴解·胃經》:「此穴初離胸而入腹,正在鬲膜之外,環胃而生。……飲食入胃者,正由上脘而下,胃脘之四外,皆爲鬲所環生,何一物之能容哉,故曰不容。」《醫經理解·穴名解》:「水穀至此,已滿而不能容也。」按此穴已至胃界,故下穴曰承滿,若不能容納,何以承滿,故訓不能之義,似不妥。不與丕通。《説文通訓定聲·頤部》:「不,叚借爲丕。」《爾雅·釋蟲》:「不蜩,王蚥。」《爾雅補郭》:「不,《詩》、《書》及古金石文多通丕。丕,大也。」《書·君牙》:「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詩·周頌·清廟》作「不顯不承」。高亨今註:「不,通丕,大也。」是則不容者,丕容也。丕容者,大容也。言胃腑能大容水穀,故名不容。 〔2〕二寸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 〔3〕直四肋端 原作「至二肋端」,與穴位不合,當在平直自下數第四肋近胸端處,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並參以《素間·氣府論》王冰注改。 〔4〕五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八分」。 承滿〔1〕,在不容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承滿 穴當胃腑處,胃腑承受水穀而滿溢也,故曰承滿。 梁門〔1〕,在承滿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梁門 梁通粱,《素問·生氣通天論》:「高梁之變。」王冰註:「高,膏也。梁,粱也。」《素問·通評虛實論》:「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本經卷十一第六作「膏粱」。梁,五穀之渾稱也。胃腑之門,乃五穀運行之門,穴當其部,故名梁門。 關門〔1〕,在梁門下一寸〔2〕,太乙上〔3〕,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關門 穴當胃腑關要之門戶,故名關門。 〔2〕一寸 原脫,《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一雲一寸」,今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補。 〔3〕上 此下原有「足陽明脈中間穴外延」九字,於上下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刪。 太乙〔1〕,在關門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太乙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太一」,義同。太乙,天帝之別名。《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司馬貞索隱:「案《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太一之精也。」張守節正義:「泰一,天帝之別名也。劉伯莊云:泰一,天神之最遵貴者也。」此穴仍應胃境,脾胃屬土,位居中宮,處於尊位,故以太乙以喻天象,因取是名。 滑肉門〔1〕,在太乙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2〕。 〔1〕滑肉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穴在腹之滑肉處。」滑肉之義,諸解未詳,或以滑肉爲滑幽之音轉,然古文獻未見滑幽之説。又《周禮·天官·瘍醫》:「以滑養竅。」鄭玄註:「凡諸滑物,通利往來似竅。」或指腹內之肉,中有竅道,可以滲灌通利水液,故名滑肉門。 〔2〕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天樞〔1〕,大腸募也,一名長谿,一名谷門〔2〕,去肓俞一寸五分,俠臍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五壯〔3〕。《氣府論》註云: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臍。 〔1〕天樞 《素問·六微旨大論》:「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王冰註:「天樞,當臍之兩傍也,所謂身半矣。伸臂指天,則天樞正當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應天,下分應地,中分應氣交,天地之氣,交合之際。」天樞本指天星運轉之樞紐。《晉書·天文志》:「北極五星,鉤陳六星,皆在紫宮中。北極,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天之樞也。」本穴位處人體之中,爲上下氣交之樞紐,象似天樞,故名。 〔2〕谷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穀門」。谷與穀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谷氣通於脾。」本經卷六第七作「穀氣通於脾」。此穴適當水穀運行之門戶,故名。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外陵〔1〕,在天樞下〔2〕,大巨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3〕。《氣府論》註云:在天樞下一寸。水穴論註云:在臍下一寸,兩傍去衝脈各一寸五分。 〔1〕外陵 外對內而言,陵,高阜也,臍下腹肌隆起如陵,故名外陵。 〔2〕下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一寸」二字,《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千金》卷二十九作「半寸」。又此下大巨穴,不以外陵穴坐標定分寸,而雲「在長谿(天樞)下二寸」,是外陵在天樞下,古經已有一寸與五分之別,不易定論,故本經天樞下不言分寸。今皆作天樞下一寸。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大巨〔1〕,一名腋門〔2〕,在長谿下二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外陵下一寸。 〔1〕大巨 解者多以大訓巨,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爲腹之方大處也。」於義不明。按巨與渠通。《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曷鼻巨肩。」裴駰集解:「巨,作渠。」又《列子·周穆王》:「至於巨蒐氏之國。」即《禹貢》之「渠搜」。是大巨即大渠。此下穴名水道,是此部爲水液流通之渠道,故穴名大巨。 〔2〕腋門 《外臺》卷三十九作「掖門」,腋與掖通。《醫心方》卷二作「液門」。按此穴既與水液運行有關,且去腋部較遠,故當以作液門爲是,作腋者,假借也。按此與手少陽之液門名重。 水道〔1〕,在天樞下三寸〔2〕,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二寸五分,灸五壯。 〔1〕水道 穴處下焦之分,爲水液運行之道路,《素問·靈蘭秘典論》:「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故名水道。 〔2〕天樞下三寸 原作「大巨下三寸」。明抄本、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同。按本經卷二第七云:「天樞以下至橫骨六寸半。」若作大巨下三寸,適當天樞下五寸,此後歸來穴又去水道二寸,則已達七寸之數,且歸來穴下尚有氣衝一穴無位,故作大巨下三寸,其誤明矣。《鍼灸聚英》卷上改作「二寸」,亦難符合。《循經考穴編·手陽明經》改作「大巨下一寸」,後多從之。此説雖通,然諸書之數盡誤,尚不多見。蓋此以上之穴,皆以天樞坐標定分寸,天樞至此穴處,正合三寸之數,是古經天樞二字殘損,形近於大巨二字,遂誤成大巨下三寸。今改正之。 歸來〔1〕,一名谿穴,在水道下二寸〔2〕,足陽明脈氣所發〔3〕。刺入八分,灸五壯。 〔1〕歸來 歸,歸屬,歸依也。來亦歸也。胃足陽明之脈,「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亷,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合。」此穴下爲氣衝,即氣街。足陽明歸依氣街之二脈,必先過此,故名歸來。 〔2〕水道下二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臺》卷三十九作「水道下三寸」,疑誤。又《醫心方》:「注云:有本俠曲骨相去五寸。」與本穴橫、直點均不對位,當係另一家言。《鍼灸經穴圖考》卷二:「《折衷》徐歌二寸作一寸是也。」現多有從是説者。 〔3〕足陽明脈氣所發 原脫,本條末原注云:「《水穴論》註云:足陽明脈氣所發。」今據《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前後文例補,並刪原校。 氣衝〔1〕,在歸來下〔2〕,鼠鼷〔3〕上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4〕,留七呼,灸三壯。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5〕。《氣府論》註〔6〕云:在腹臍下橫骨兩端鼠鼷上一寸。《刺禁論》註云:在腹〔7〕下俠臍兩傍相去四寸,鼠鼷〔8〕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註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一寸〔9〕。 〔1〕氣衝 《醫心方》卷二作「氣街」,明抄本校文末云:「一本作街。」本經卷二第四、卷五第一上亦作「氣街」。衝與街義同。《説文·行部》:「街,四通道也。……衝,通道也。」段玉裁註:「今作衝。」本書卷二第四云:「腹氣有街……氣在腹者,上之於背腧,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此穴適當氣街之分,故名氣衝。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寸」二字。 〔3〕鼷 此下明抄本有「音溪」二小字音注。 〔4〕刺入三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言禁鍼,今不列禁鍼穴。 〔5〕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 正抄本無此九字。 〔6〕氣府論註 此下注文,與今《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中熱穴王冰注同,疑此篇名誤。 〔7〕腹 明抄本作「臍」,義長。 〔8〕鼠鼷 明抄本作「鼠僕」。本經卷五第一上云:「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爲腫鼠。」《素問·刺禁論》作「鼠僕」。王冰註:「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脈氣並聚於中,故內結爲腫,如伏鼠之形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僕一作鼷。」《千金》卷二十九第三作「鼠鼷」,《醫心方》卷二第三作「鼠」。《説文·鼠部》:「鼷,小鼠也。」《集韻·屋韻》:「,《博雅》,鼠屬。」,今字書無,當爲之訛又作。與鼷義同。僕,隱也。如《左傳·昭公七年》:「作僕區之法。」陸德明釋文:「僕區,刑書名也。服云:僕,隱也。區,匿也。爲隱匿亡人之法也。」此與王注伏鼠之義合。又《五十二病方·頹》:「頹者及股癕、鼠復者。」復通復、覆,覆蓋也。亦有藏伏之義。是則作「鼠僕」、「鼠復」,當是本義。言腫處如鼠之伏貌,亦猶「伏兔」者,形若兔之伏焉。疑後人不解此義,將僕爲「」,與鼠成同義複詞。又以此以義誤作「鼷」,義遂不明。故本文當作「鼠僕」爲是。 〔9〕一寸 明抄本無。 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與兩乳相直,夾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自期門下行至衝門段,七個雙穴共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期門〔1〕,肝募也,在第二肋端〔2〕,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3〕,足太陰厥陰、陰維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期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期,周一歲也。歲有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厥陰爲十二經脈之終,期門爲三百六十五穴之終,故以期名也。」此以一歲之數,以喻人體氣血流注之數,始於手太陰之雲門,終於足厥陰此穴,爲一周也,故名期門。 〔2〕第二肋端 自下數第二肋近胸端。 〔3〕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去巨闕各三寸五分」八字。義亦同。按胸部諸穴中外第一行輸府穴雲去中行璇璣二寸,第二行氣戶穴雲去第一行之輪府二寸,此行上下與乳相直,橫去中行爲四寸。而腹部諸穴中外第一行幽門穴雲去中行巨闕五分,第二行不容穴雲去第一行幽門一寸五分,第三行期門則雲去第二行不容穴一寸五分。合計橫去中行三寸五分,難以上直兩乳。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同本經。《經脈穴俞新考正》云:「既言在不容傍一寸五分,則去任脈爲三寸五分,與兩乳之去中行四寸者不相直矣。各本多以爲上直兩乳,非是。」姑存以待考。此下諸穴,今皆以去中行四寸,與乳相直取穴。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一列入足厥陰肝經,後皆從之。 日月〔1〕,膽募也,在期門下五分〔2〕,足太陰少陽〔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第三肋端〔4〕,橫直心蔽骨傍各二寸五分,上直兩乳。 〔1〕日月 《經穴解·膽經》:「人身南面而立,此穴正在東西,猶日月之出沒於東西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日月東出,木之華也,膽爲甲木,故有神光之稱。」又《老子中經》第四、第十一、第十二稱兩乳下有日月。如云:「人兩乳者,萬神之精氣,陰陽之精溝也,左乳下有日,右乳下有月,王父王母之宅也。」詳日月,乃陰陽之精。此上爲厥陰之期門,下爲少陽之日月,亦含陰陽出沒之義,穴名日月者,或當此義。 〔2〕五分 此上原有「一寸」二字,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刪。 〔3〕足太陰少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是則古經只言二脈。正抄本作「足太陰少陰少陽」,少陰脈不應過此,疑誤。《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足太陰少陽陽維」,考陽維脈亦不應過此,據此上期門與此下腹哀均有陰維相會,陽維當係陰維之誤。若以二脈爲據,仍當以本經爲是。 〔4〕三肋端 上期門穴言二肋端,此雲三肋端,乃居期門之上,與本經穴位不相應,待考。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二列入足少陽膽經,後皆從之。 腹哀〔1〕,在日月下一寸五分,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腹哀 《經穴解·脾經》:「哀者,衰也。脾之氣,至此將衰,故曰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腹常於此哀鳴也。」二説義似未安。腹,複也,厚也。《釋名·釋形體》:「腹,複也,富也。腸胃之屬以自裹盛,復於外複之,其中多品似富者也。」《禮記·月令》:「冰方盛,水澤腹堅。」鄭玄註:「腹,厚也……腹,本又作複。」《呂氏春秋·季冬紀》:「冰方盛,水澤復。」高誘註:「復,或作複,凍重絫也。」哀,愛也。《呂氏春秋·報更》:「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高誘註:「哀,愛也。」《淮南子·説林》:「各哀其所生。」高誘註:「哀,猶愛也。」愛猶愛護也。腹哀者,複而愛護也。比言穴部可以複護胃腸,故取而名之。 大橫〔1〕,在腹哀下三寸,直臍傍,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大橫 此穴與臍橫直,故名大橫。 腹屈〔1〕,一名腹結〔2〕,在大橫下一寸三分,刺入七分〔3〕,灸五壯。 〔1〕、〔2〕腹屈、腹結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以「腹結」作正名。據此下府舍穴雲「在腹結下三寸」文義,似《外臺》等爲是。腹結,《千金翼》、《醫心方》均作「腸結」。腹屈,《外臺》、《銅人》、《資生經》、《聖濟總録》均作「腸窟」,《醫心方》作「腸屈」,疑窟爲屈之誤。據以上諸文分析,作「腹」似不如作「腸」義勝,姑仍存舊名。穴部當腹內大腸盤結屈曲之處,故取而名之。 〔3〕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七呼」三字。此前後諸穴,均不言留幾呼,疑正抄本衍。 府舍〔1〕,在腹結下三寸,足太陰、陰維、厥陰〔2〕之會。此脈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脇上至肩〔3〕。此太陰郄〔4〕,三陰陽明支別〔5〕。刺入七分,灸五壯。 〔1〕府舍 府者,聚藏之所也。舍者,居室也。此穴當足太陰、陰維、厥陰交會之處,象脈氣聚藏之居舍,故名府舍。 〔2〕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 〔3〕此脈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脇上至肩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六字。《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此三脈上下三入腹,絡肝脾,結心肺,從脇上至肩。」按此文與諸穴體例不合,且《外臺》等又不見載,疑係後人注文,混作正文。 〔4〕此太陰郄 此,原作「比」,據正抄本、《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郄,孔穴也。《荀子·賦篇》:「入郄穴而不偪者與。」郄穴是一組特定穴位,現一般記載十二經脈加陰、陽蹻及陰、陽維共十六郄穴,皆在四肢,而本穴又稱「太陰郄」,與上述十六郄穴有別,或出於古經。 〔5〕三陰陽明支別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資生經》卷一均同本經,惟《資生經》支作「之」。 衝門〔1〕,一名慈宮,上去大橫五寸,在府舍下橫骨兩端約文〔2〕中動脈,足太陰、厥陰〔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衝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衡門」。衝與衡形相近,常互誤。如本經卷十一第六「長衡直揚」,《靈樞·五變》作「長衝直揚」,非是。本穴《外臺》等作「衡門」,亦形近而誤。此穴處適當下腹部脈氣出入氣衝(即氣街)之門戶,故名衝門。 〔2〕約文 文,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按本經稱關節部大橫文曰約文,如本卷第三十四委中穴雲「在膕中央約文中」,《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亦同。故當以作「約文」爲是。 〔3〕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作「陰維」。 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自章門下行至居窌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章門〔1〕,脾募也,一名長平,一名脇窌。在大橫外,直臍〔2〕,季脇端〔3〕,足厥陰少陽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留六呼〔4〕,灸三壯。 〔1〕章門 章同障。《禮記·雜記上》:「四面有章。」陸德明釋文:「章,本或作鄣,音同,注亦同。」鄣與障通。《難經·四十五難》云:「藏會季脇。」丁德用註:「直臍章門穴是。」由於穴當藏氣共會之處,其外自有門以障蔽之,故名章門。 〔2〕大橫外,直臍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五字。 〔3〕季脇端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季肋端」,二名雖異,所指實一。如本經卷二第二云:「帶脈起於季脇。」故此後帶脈穴亦云「在季脇下」。又本經卷二第七骨度亦只言季脇。而此後京門穴則又言季肋下,故知其實一也。《鍼灸圖考》雲此穴「在第十一季肋端」。今多從此説,然十一季肋端與臍不相直,終非古法。 〔4〕六呼 正抄本作「八呼」。 帶脈〔1〕,在季脇〔2〕下一寸八分。刺入六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 〔1〕帶脈 此穴適當帶脈之處,故名帶脈。 〔2〕季脇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季肋」。義同。 五樞〔1〕,在帶脈下三寸〔2〕。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3〕。刺入一寸,灸五壯。《氣府論》註云:足少陽〔4〕帶脈二經之會。 〔1〕五樞 《説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侌昜(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五行應五臟,言此係五臟脈氣之樞要,故名五樞。 〔2〕三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二寸」,疑誤。 〔3〕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聖惠方》卷一百作「水道傍一寸陷者中」,當係另一家言。《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 〔4〕陽 原作「府」,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京門〔1〕,腎募也,一名氣府,一名氣俞〔2〕,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門 京,大也。此穴既屬足少陽脈,又爲腎之募穴,脈氣充盛,有若大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是氣所出入之一大門也。」 〔2〕一名氣府,一名氣俞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均無此八字。明抄本「俞」作「輸」,義同,此下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3〕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 原作「在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同,惟「監」作「藍」,形近誤也。明抄本作「在監骨中腰季本俠臍」,文有脫誤。《素問·骨空論》王冰注作「在髂骨與腰中季脇本俠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亦同,惟「肋」作「脇」,義同。《經穴彙解》卷三:「監骨,次註(按指《素問》王冰注)作骼骨(按顧從德本作髂骨)。又居髎下註雲監骨,次註作骼骨。骼與髂通。監有攝守義。《左傳》:君行則有守。守曰監。監骨,攝持腰股之骨也。髂,《玉篇》:腰骨也。曰監骨,曰腰髖骨,曰腰髁骨。由此觀之,監、髖、髁,共髁之轉音同義。古書皆言監骨,蓋古言也。而此穴如與腰骨不相與,而章門當季脇,淵腋直下,則在向後。季肋之本,肋末連接腰骨,略屬腰部,故曰監骨腰中。王太僕監骨下加與字,益通。就脇腹之交取章門,故曰季脇,向後更有小肋,其本,是京門也,即曰季肋是也。章門曰端,京門曰本,可以見也。《千金翼》、《外臺》與《千金》同。《甲乙》作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壹寸捌分,是以帶脈註文,混入於此,傳寫之誤。」此説是,今據《外臺》、《千金》等,參之明抄本及《素問》王冰注改。 維道〔1〕,一名外樞,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2〕之會。刺入八分〔3〕,灸三壯。 〔1〕維道 《醫經理解·穴名解》:「足少陽、帶脈之會,帶以維繫一身,故謂之維道也。」 〔2〕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居窌〔1〕,在章門下八寸三分〔2〕,監骨上陷者中,陽蹻、足少陽〔3〕之會。刺入八分〔4〕,灸三壯。《氣府論》註云:監骨作骼骨。 〔1〕居窌 居,蹲也,坐也。《説文·屍部》:「居,蹲也。從屍古聲。,俗居從足。」段玉裁註:「凡今人蹲居字,古祇作居。……又別製踞字爲蹲居字,而居之本義廢矣。」《論語·陽貨》:「居,吾語汝。」何晏集解:「孔曰,子路起對,故使還坐。」《經穴解·膽經》:「居者,坐也。人坐則此穴而在腹與肢折曲之處,故曰居髎。」又如《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凡窌穴皆作「」,而本穴作「居髎」,《玉篇·骨部》:「髎,力條切,髖也。」以穴居於髖部,故名居髎。《醫經理解·穴名解》:「居腹部監骨上,故曰居髎也。」此説亦通。 〔2〕八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四寸三分」,按此前維道穴已雲「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而居窌又在維道之下,故作「四寸三分」者,非是。 〔3〕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4〕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所入爲合」見《靈樞·九鍼十二原》。自「手太陰之脈」至「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見《靈樞·邪客》、《太素·脈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井、滎、腧、經、合五腧穴與經脈的關係;五腧穴與間穴的關係;肺手太陰脈在臂部九個雙穴共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岐伯對曰:五藏五俞〔1〕,五五二十五俞;六府六俞〔2〕,六六三十六俞。經脈十二,絡脈十五〔3〕,凡二十七〔4〕氣上下行〔5〕。所出爲井〔6〕,所溜爲滎〔7〕,所注爲俞〔8〕,所過爲原〔9〕,所行爲經〔10〕,所入爲合〔11〕。 別而言之,則所注爲俞〔12〕。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滎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爲之俞〔13〕。非此六者,謂之間〔14〕。 〔1〕五藏五俞 五臟的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經、合五個腧穴。 〔2〕六府六俞 六腑的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原、經、合六個腧穴。 〔3〕絡脈十五 十二經脈與任、督二脈各別出一脈,加脾之大絡,名十五絡。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又《難經·二十六難》指十二經之絡加陽蹻之絡、陰蹻之絡及脾之大絡爲十五絡。此又一説也。歷代醫家,皆遵用前説。 〔4〕二十七 十二經脈加十五絡脈,共爲二十七脈。 〔5〕上下行 《難經·二十七難》作「相隨上下。」當係《難經》所據與《甲乙》所據,本自不同也。 〔6〕所出爲井 出,《集韻·至韻》:「自內而外也。」此言脈氣由內而發出於外,猶如井水之初出,與後文「入」字相對。《難經集注·六十三難》楊註:「凡藏府皆以井爲始。井者,爲谷井爾,非謂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處,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義也。」《太素·本輪》註:「井者,古者以泉源出水之處爲井也。掘地得水之後,仍以本爲名,故曰井也。人之血氣,出於四支,故脈出處以爲井也。」 〔7〕所溜爲滎 溜,明抄本作「留」,《難經·三十六難》作「流」。按溜、流、留三字音同,故常假借,在此爲流動之義。滎,小水也。《説文·水部》:「滎,絶小水也。」段玉裁註:「絶者,窮也。引申爲極至之用。絶小水者,極小水也。」此言脈氣出後,尚未充盛,猶如流動之小水。 〔8〕所注爲俞 以彼灌此曰注。《詩·大雅·泂酌》:「挹彼注茲。」孔穎達疏:「挹彼大器之水注之此小器之中。」俞,輪也。《太素·本輸》註:「輸送致聚也。《八十一難》曰:五藏輸者,三焦行氣之所留止。故肺氣與三焦之氣,送致聚於此處。故名爲輸也。」《類經》卷八第十四註:「注,灌注也。腧,輸運也。脈注於此而輸於彼,其氣漸盛也。」 〔9〕所過爲原 《靈樞·九鍼十二原》無此四字。《説文·辵部》:「過,度也。」度與渡古通。原,本作厵。《説文·灥部》:「厵,水泉本也。從灥出而下。原,篆文從泉。」《説文解字約注》引徐灝曰:「源泉所出,往往數處合流。多者至百源,如河源之星宿海是也,故從三泉。」故此「所過爲原」者,乃謂脈氣流行,滙合於此而過,如百泉之聚,故曰原。本經卷一第六云:「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者也。」即屬此義。 〔10〕所行爲經 經,古與「巠」通。《説文·川部》:「巠,水脈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説文解字約注》:「按水脈爲巠,謂其行之直也。……《廣韻·十五青》巠下云:直波爲巠。是巠本有直義矣。水行直謂之巠,猶織從絲謂之經耳。凡言經脈,當以巠爲本字。」此言脈氣直行於此,故所行爲經。 〔11〕所入爲合 《類經》卷八第十四註:「脈行至此,漸爲收藏,而入合於內也。」 〔12〕別而言之,則所注爲俞 五俞穴若分別而言之,則脈氣所注之處,謂之俞。爲,猶謂也。 〔13〕總而言之……皆爲之俞 總起來講,經脈中之井、滎、俞、原、經、合諸穴,都可以稱爲俞。 〔14〕非此六者,謂之間 《太素·十二水》註:「其正取四支三十輸及三十六輸,餘之間穴。」《素問·診要經終論》王冰註:「散俞,謂間穴。」據此,則十二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井、滎、俞、原、經、合之間的其他穴位,謂之間穴。 按: 俞有廣狹二義:廣義者,凡人身經穴,皆可稱爲俞穴。狹義者,如十二經在四肢肘膝以下的五個特定穴位井、滎、俞、經、合,稱五俞穴;而五俞穴中脈氣所注之穴,又專稱俞穴;臟腑在背部之俞穴,則稱背俞穴。各篇所論,當據文義而加以分辨。 關於原穴問題,古經説解不一。《靈樞·九鍼十二原》言十二原,即五臟經脈左右各有原穴,合爲十穴,加膏之原一,肓之原一,合爲十二穴。且言心之原大陵,實當心主手厥陰之脈。而《本輸》則五臟不言原,只言俞,其俞乃《九鍼十二原》所指原穴。此當爲後世所謂五臟以俞代原的根據。另有六腑各經脈皆有原穴。《甲乙》引《明堂》,與此基本一致,故本卷五臟經脈腧穴,不言原穴,只有六腑經脈腧穴有原穴。經文中並提出「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這應是對原穴重要意義的理論闡述。此其一也。《難經·六十六難》言五臟與六腑原穴,與《靈樞》同,唯增「少陰之原,出於兌骨」一條。兌骨,丁德用注指爲神門。五臟六腑加少陰一條,共得十二原之數。後世復將《靈樞》心之原,改作心主之原,將《難經》少陰之原,改作心之原,此即今日沿用之十二原穴。《六十六難》又云:「齊下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也,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藏六府。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爲原。五藏六府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此又一説。又《外臺》卷三十九注文云:「謹按《銅人》、《鍼經》、《甲乙》、《九墟經》,並無五藏所過爲原穴,唯《千金》、《外臺秘要》集有之,今列穴名於左:中郄、內關、公孫、列缺、水原。」今《千金》肝經又爲中封,而非中郄。注文另有心經通里一穴。此五臟原穴,又與《靈樞》、《難經》不同。從而説明,古醫家對原穴的定穴及其與內臟關係的理論闡述,認識並非一致,究其實質,尚待進一步研究探討。 凡穴:手太陰之脈,出於大指之端,內屈〔1〕,循白肉際,至本節之〔2〕後太淵〔3〕,溜以澹〔4〕;外屈,上於本節之下〔5〕,一作本於上節。內屈,與諸陰絡〔6〕,會於魚際,數脈並注於此〔7〕,疑此處有缺文。其氣滑利,伏行壅骨〔8〕之下;外屈,出〔9〕於寸口而外〔10〕行,上至於肘內亷,入於大筋之下;內屈,上行臑陰〔11〕,入腋下;內屈,走肺。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12〕。 〔1〕屈 原作「側」,據《靈樞》、《太素》改。屈,彎曲也。 〔2〕之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3〕太淵 此文既雲已至太淵,而後文又雲會於魚際,魚際居太淵之上,脈氣不當回還,似與流行方向不符,故疑「太淵「二字衍。 〔4〕溜以澹 以,猶而也。澹,動也。《漢書·禮樂志》:「相放,震澹心。」溜以澹,言脈氣流行而有波動感。 〔5〕上於本節之下 原作「外屈本指以下」。明抄本作「本於指以下」。義均難安,據正抄本,參之《靈樞》改。 〔6〕與諸陰絡 《太素》作「與手少陰心主諸胳」。諸陰絡,此指手少陰、手太陰與手心主諸陰經之絡。 〔7〕數脈並注於此 原作「數脈並注」,明抄本作「數脈並注於」,於下有「闕文」二字校文,正抄本作「數脈並注此」,今參明抄本與正抄本補「於此」二字。此下校文云:「此處有缺文。」當指乎此。此指手太陰、手少陰、手心主諸脈,皆灌注於魚際處。 〔8〕壅骨 《太素》註:「壅骨,謂手魚骨也。」《釋骨》:「手大指本節後起骨曰壅骨。」 〔9〕出 原脫,原校云:「一本有注字。」今據此校及正抄本補。並刪原校。 〔10〕外 《靈樞》、《太素》均無。 〔11〕臑陰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太素》註:「臑陰,謂手三陰脈行於臑中,故曰臑陰。」此指上臂內側。 〔12〕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 《太素》註:「手太陰一經之中,上下常行,名之爲順,數其屈折,從手向身,故曰逆數也。」《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註:「然肺經之脈,從藏走手爲順,此則從手數至藏,故爲順行逆數之屈折。」 按:關於經脈循行問題,本經卷二第一上,已有詳論。其中手三陰之脈,皆自胸走手,其方向爲離心性。本篇及此後手心主脈,則自手走胸,其方向爲向心性,與馬王堆漢墓帛書中《足臂十一脈灸經》所述二脈走向相同。從而説明,古代對經脈的論述,有多種醫籍,分別有所記載。故在《內經》中亦體現不同學説,井、滎、俞、經、合五俞穴之皆起於手説,即爲其中之一。 肺出少商〔1〕,少商者木也〔2〕,在手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太陰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4〕,灸一壯。《氣穴論》註云:作三壯〔5〕。 〔1〕少商 《明堂》註:「手太陰脈,歸之於肺,肺主於秋。脈之所起處,故謂之少商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商者,金音也。言少者,以別於陽也。」商爲五音之一,在五行應金,在時應秋,在臟應肺。此穴爲肺手太陰脈之初出,故名少商。 〔2〕少商者木也 《太素·本輸》註:「手足三陰皆以木爲井,相生至於水之合也。手足三陽皆以金爲井,相生至於土之合也。所謂陰脈出陽,至陰而合;陽脈出陰,至土而合也。」《明堂》註:「五藏之脈,是陰生於陽也。故井出爲木,滎流爲火,輸注爲土,經行爲金,合入爲水。」此言陰經五俞穴配五行,始於井木,以下按五行相生之序,依次相配。 〔3〕角 原脫,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4〕一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同本經,《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作「三呼」。 〔5〕《氣穴論》註云:作三壯 氣穴,原作「氣府」,詳《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故據改。《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亦作「三壯」。 魚際〔1〕者,火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2〕中,手太陰脈之所流也,爲滎。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魚際 《明堂》註:「象彼魚形,故以魚名之,赤白肉畔,故曰魚際也。」《十四經發揮》卷中:「曰魚曰魚際雲者,謂掌骨之前,大指本節之後,其肥肉隆起處,統謂之魚,魚際則其間之穴名也。」 〔2〕散脈 散行之脈也。 太淵〔1〕者,土〔2〕也,在〔3〕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1〕太淵 《明堂》註:「少商初出爲井,可謂小泉(按泉,係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魚際停澹,此中湧注,故曰大泉之也。」淵,潭也,水滙聚處也。《論語·泰伯》:「如臨深淵。」《周易參同契》上編:「髣髴太淵,乍沈乍浮。」此指脈氣灌注之處,有如深淵,故名太淵。 〔2〕土 原作「水」,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在 此下《明堂》、《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手」字,義勝。 經渠〔1〕者,金也,在寸口陷者中〔2〕,手太陰脈〔3〕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三呼,不可灸,灸之傷人神明〔4〕。 〔1〕經渠 《明堂》註:「水出流注,入渠徐行。血氣從井出已,流注至此,徐引而行。經謂十二經脈也。渠謂溝渠。謂十二經脈血氣,流於此穴,故曰經渠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寸口陷中,謂之經渠,蓋太陰所行之渠也。」前者以十二經脈釋經,後者以太陰釋經,兩義皆通。蓋寸口陷中,既爲手太陰脈氣所行處,又爲脈之朝會處也。 〔2〕寸口陷者中 穴當寸口脈關部凹陷處。 〔3〕脈 原脫,據明抄本、《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4〕灸之傷人神明 《醫心方》卷二無此六字。灸之,《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明堂》註:「口,通氣處也。從關口至魚一寸,五藏六府之氣,皆此中過,故曰寸口。手太陰脈等五藏五神之氣,大會此穴,則神明在於此穴之中。火又尅金,故灸之者,傷神明也。」 列缺〔1〕,手太陰之絡〔2〕,去腕上一寸五分,別走陽明者,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1〕列缺 《太素·十五胳》註:「此別走胳,分別大經,所以稱缺,此穴列於缺減大經之處,故曰列缺也。」《明堂》註:「列,行列也。此別走胳,分別大經,所以稱缺之、列之。缺經之上,故曰列缺之也。」楊上善此解,兩處不一,前釋「列」爲動詞,後釋「列」爲名詞。《經穴解·肺經》:「穴名列缺者,以此穴同經渠、太淵三穴,併列於寸口,而此穴獨通於手陽明,而爲手太陰之絡,有缺焉以通於手陽明,故曰列缺。」《醫經理解·穴名解》:「腕後側上一寸,其筋骨罅中,謂之列缺,言列於缺陷處也。」按列與裂通,《禮記·內則》:「衣裳綻裂。」陸德明釋文:「裂,又作列。」缺,去也。《爾雅·釋詁》:「缺,去也。」手太陰之絡,自此別裂而去,故名列缺。列缺之名,或寓此義。 〔2〕手太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去腕一寸,別走陽明。」此言手太陰脈之別走陽明者,故爲手太陰之絡。 孔最〔1〕,手太陰之郄〔2〕,去腕七寸,專此處〔3〕缺文。金二七水之父母〔4〕。刺入三分,留三呼〔5〕,灸五壯。 〔1〕孔最 《明堂》註:「孔者,空穴也。手太陰脈,諸脈中勝,此之空穴,居此脈之郤,故曰孔最之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太陰之郄也,其地最廣,故謂其孔最大。」 〔2〕郄 孔隙也,與隙、郤同。《史記·張釋之傳》:「雖錮南山猶有郄。」《漢書》郄作隙。《説文·邑部》隙,段玉裁註:「引申之凡間空皆曰隙,假藉以郤爲之。」十二經脈各有一特定穴,謂之郄穴。 〔3〕此處 明抄本無此二字。 〔4〕專金二七水之父母 正抄本無此八字,另作「手太陰脈氣所發。」二七,《明堂》作「金九」,註:「西方金位,數當於九,故曰專金金九。金生水,故曰父母。有本爲二七也。」據楊注之義,似當以《明堂》文爲是。又按此文與別穴體例殊異,亦或早期注文誤入。 〔5〕刺入三分,留三呼 分、呼二字原倒,據正抄本、存存軒本、四庫本乙正。留三呼,明抄本、《明堂》、《醫心方》卷二均無。 尺澤〔1〕者,水也,在肘中約紋〔2〕上動脈,手太陰脈〔3〕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三分,留三呼〔4〕,灸三壯〔5〕。 〔1〕尺澤 尺,原作「天」,據明抄本、正抄本改。《明堂》註:「水出井泉,流注行已,便入於海。十二經脈,出四支已,流注而行,至此入五藏海。澤謂陂澤,水鍾處也。尺謂從此向(按此下有一字不清)有尺也。一尺之中,脈注此處,留動而下,與水同義,故名尺澤。」《經穴解·肺經》:「穴名尺澤者,布肘而知尺,從腕上至此而長有尺也。肺經此穴,水之所聚爲澤,故曰尺澤也。」 〔2〕肘中約紋 紋,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委中穴文例補。《説文·糸部》:「約,纏束也。」此指肘關節處大橫紋。此紋橫居如束,故名約紋。 〔3〕脈 原脫,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及文例補。 〔4〕留三呼 原脫,此條末原校云:「《素問·氣穴論》註云:留三呼。」今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並刪原校。 〔5〕三壯 原作「五壯」,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俠白〔1〕,在天府下,去肘五寸動脈〔2〕,手太陰之別〔3〕。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五壯。 〔1〕俠白 《明堂》註:「白,肺色也。此穴在臂,俠肺兩箱,故名俠白。」《經穴解·穴名解》:「白者,金也。此穴在臑腋俠處,故名俠白。」 〔2〕脈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及尺澤穴文例刪。 〔3〕手太陰之別 《明堂》註:「別者,有正別之別,即經別也。有別走者,即十五絡也。」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此即手太陰之別經。按十二經中,皆有別經,而餘脈不言,唯此穴言手太陰之別,不合體例,或亦係早期之注文而誤入。 天府〔1〕,在腋下三寸,臂臑內亷動脈〔2〕,手太陰脈氣所發。禁不可灸,灸之令人逆氣〔3〕,刺入四分,留三呼。 〔1〕天府 《明堂》註:「肺爲上蓋,爲府藏之天,肺氣歸於此穴,故謂之天府。」《經穴解·肺經》:「穴名天府者,本經之脈,初離胸而入臂,爲本經諸穴最高之處,故曰天焉。曰府者,以統本經之氣。」按穴名之曰天者,皆在高位,本穴亦屬此義。 〔2〕脈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及尺澤穴文例刪。 〔3〕灸之令人逆氣 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均無「灸之」二字,令作「使」。《明堂》註:「此穴之脈迫肺,更無餘脈共會。灸之損肺,故逆氣也。」 按: 本篇所論,乃手太陰肺脈在手臂部的穴位,從內容方面分析,含有以下幾點要義:①與篇首言「手太陰之脈」一節,有共同之處,反映了脈氣循行的向心性,故穴始於指端而漸向胸中。②以水泉之流,喻脈氣運行,稱之爲出、流、注、行、入,象水泉之初出及流通,以至於潛合入內。如《難經本義·彙考》引項氏家説云:「凡經絡之所出爲井,所溜爲滎,所注爲腧,所過爲原,所行爲經,所入爲合。井象水之泉,滎象水之陂,腧象水之竇,竇即窬也,經象水之流,合象水之歸。皆取水之義也。」此説深得五腧命名之義也。③其在肘以下之少商、魚際、太淵、經渠、尺澤五穴,爲五腧穴,與五行相配,構成五腧配穴法,乃五行生剋理論在鍼刺療法中的具體運用。根據五行與內臟的對應關係,按「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的原則,治療內臟疾病。④後世子午流注之取穴法,即是在五腧穴的基礎上,與日干日支等結合而成。⑤正由於經脈有向性運行,能直通內臟,因而四肢穴位,治療內臟疾病,較軀幹部穴位應用範圍更廣,其機理亦當屬此。故本篇及其餘各經所論,對鍼刺療法,實有重大意義。 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本篇自「手心主之脈」至「內絡心胞」,見《靈樞·邪客》、《太素·脈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心主手厥陰脈循行概況及該脈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手心主〔1〕之脈,出於中指之端,內屈,循〔2〕中指內亷,以上留〔3〕於掌中,伏一本下有行字〔4〕。行兩骨之間,外屈,兩〔5〕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二寸〔6〕,外屈〔7〕,一本下有出字。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內亷,入於小筋之下〔8〕,一本下有留字。兩骨之會上,入於胸中,內絡心胞〔9〕。 〔1〕手心主 手,《靈樞》、《太素》均無。義同。《內經》中稱手心主者,亦有多篇,如《素問》之《通評虛實論》、《繆刺論》,《靈樞》之《終始》、《禁服》、《本輸》等皆是。 〔2〕循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3〕留 與溜、流通。 〔4〕一本下有行字 明抄本無此校文。 〔5〕兩 此前《靈樞》有「出」字,《太素》作「其」字,疑爲「出」字之誤。 〔6〕上二寸 《太素》作「上行三寸」。 〔7〕屈 此下《靈樞》有「出」字,與原校同。 〔8〕下 此下《靈樞》有「留」字,與原校同。 〔9〕心胞 《靈樞》作「心脈」,《太素》作「心肺」,按心主脈之臟爲心包,故當以本經爲是。心胞之「胞」,雖與「包」義通,但在經文中,多稱「心包」或「心包絡」,如本經卷二第七雲手心主「內屬於心包」,卷二第一上雲心主手厥陰之脈「出屬心包絡」等皆是。 按: 本文原出《靈樞·邪客》,其所云循行概況與經脈篇,即本經卷二第一上有所不同,與馬王堆漢墓帛書之《足臂十一脈灸經》及《陰陽十一脈灸經》,也看不出有相同處,當係古代言經脈者之另外一系統,故與他文出入較大。本文言經脈走向,是從中指端始,最後至胸,這一點又與《靈樞·本輸》所言走向相同,均屬向心方向。 心主出中衝〔1〕,中衝者,木也,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2〕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1〕中衝 衝者,脈氣運行之通道也。穴處正當中指之端,故名中衝。 〔2〕甲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角」。《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等均同本經。 按: 由於本經言此穴「在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故取穴多以手中指尖端中央,去爪甲如韭葉陷中爲凖。另一法則認爲應取中指內側爪甲角。如《經穴彙解》卷四云:「按《內經》、《甲乙》諸書,無內、外側字,次註、《聚英》言爪甲角,亦無內外文。《大全》言內端者,原於邪客篇。稻垣、道恆《筋骨銅人圖》曰:手厥陰中衝穴,古來不辨中指之內外。《靈樞》二篇曰:勞宮,掌中,中指本節之內間也。勞宮在內間,則中衝亦當在中指內側也。七十一篇(按指《靈樞·邪客篇》)曰:心主之脈,出於中指之端,內屈,循中指內亷,以上留於掌中。既曰端內,曰內亷,明是中指內側爪甲角。」今多從前法。 勞宮〔1〕者,火也,一名五里〔2〕,在掌中央動脈中,手心主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勞宮 宮者,宮室也,此可引申爲處所。勞者,勞作也。手爲主要勞作噐官,此穴正當手之中心部位掌中,象勞作之處所,故名勞宮。 〔2〕五里 《外臺》卷三十九同,《太素·本輸》:「溜於勞宮。」註:「《明堂》一名五星也。」《醫心方》卷二亦作「五星」。五星者,五指張開有如星狀,疑里爲星之誤。 太陵〔1〕者,土也,在掌後〔2〕兩筋間〔3〕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爲俞〔4〕。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太陵 原作「大陵」,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二均作「太陵」。按大通太。《説文釋例》云:「古只作大,不作太。《易》之大極,《春秋》之大子、大上,《尚書》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漢》之大上皇、大後,後人皆讀爲太。或徑改本書,作太及泰。」是太淵、太白、太谿、太衝等,諸書亦多有大太互用者。然而考慮到以上幾穴,今均作「太」字,故本穴亦改作「太陵」。此穴近靠掌骨隆起處,形如大陵,故名太陵。 〔2〕後 此下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有「骨」字。又《靈樞·本輸》亦云在「掌後」,故仍存其舊。 〔3〕兩筋間 《靈樞·本輸》、《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兩骨間」。穴處表層有兩筋,深部有兩骨,文雖不同,實指一處,兩義皆通。 〔4〕俞 此下明抄本有「音」二小字音注。,字書無,當係「庶」之誤。 內關〔1〕,手心主絡〔2〕,在掌後去腕二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3〕,灸五壯〔4〕。 〔1〕內關 此穴爲心主手厥陰之別絡,乃脈氣運行之關要處,位當臂部內側,故名內關。 〔2〕手心主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出於兩筋之間,循經以上,系於心包絡。《太素·十五胳脈》註:「檢《明堂經》,兩筋間下,有別走少陽之言。」上文即對手心主絡的具體説明。 〔3〕二分 《醫心方》卷二作「三分」。 〔4〕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三壯」。 間使〔1〕者,金也,在掌後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2〕。 〔1〕間使 《經穴解·心包絡》:「此穴在兩陰經之間,而本經乃心主臣使之官,故曰間使。」 〔2〕三壯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七壯」。 郄門〔1〕,手心主郄,去腕五寸。刺入三分,灸三壯〔2〕。 〔1〕郄門 此穴爲心主手厥陰脈之郄穴,俞竅若脈氣之門戶,故名郄門。 〔2〕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七壯」。 曲澤〔1〕者,水也,在肘內亷下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三分〔2〕,留七呼,灸三壯。 〔1〕曲澤 澤,水滙聚處,此指脈氣滙聚處,故象澤。穴當肘關節彎曲處,故名曲澤。 〔2〕刺入三分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補。 天泉〔1〕,一名天溫〔2〕,在曲腋下去臂二寸〔3〕,舉腋〔4〕取之。刺入六分,灸三壯。 〔1〕天泉 《醫經理解·穴名解》:「泉爲水所出,心主脈行於上,故高而言天也。」 〔2〕天溫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天濕」。按《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脈灸經》之「脈」字,皆作「溫」,故疑「天溫」,當是「天脈」。 〔3〕曲腋下去臂二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去臂」二字。《醫心方》卷二作「曲掖下臂三寸……有本在掖下前偶(隅)二骨間陷者中」。當以本經之文義勝,言穴在曲腋下離去臂之二寸處。 〔4〕腋 原作「臂」,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是謂因天之敘」,見《靈樞·邪客》、《太素·脈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少陰脈獨無俞之生理與病機方面的有關問題及心手少陰脈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與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手少陰之脈獨無俞何也?岐伯對曰:少陰者,心脈也〔1〕。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2〕,爲帝王〔3〕,精神之舍也。其藏堅固,邪弗能客也〔4〕,客〔5〕之則心傷,心傷〔6〕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心之包絡,包絡者〔7〕,心主之脈也,故獨無俞焉〔8〕。 曰:少陰脈獨無俞者,心不病乎?曰:其外經脈病〔9〕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10〕於掌後兌骨之端〔11〕,其餘脈〔12〕出入曲折,其行之徐疾〔13〕,皆如手厥陰〔14〕心主之脈行也。故本俞者,皆因其氣之虛實疾徐以〔15〕取之。是謂因衝而泄〔16〕,因衰而補。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敘〔17〕。 〔1〕少陰者,心脈也 少陰,指手少陰,因上文黃帝提問中已明言爲手少陰,而此言少陰者,省文也。心脈,心之經脈,此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心手少陰之脈」,義同。 〔2〕五藏六府之大主也 《素問·靈蘭秘典論》云:「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王冰註:「任治於物,故爲君主之官。清靜棲靈,故曰神明出焉。」大主,君王也。《左傳·僖十年》:「不十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杜預註:「大主,秦也。」 〔3〕爲帝王 《千金》卷十三第一同,《脈經》卷六第三作「心爲帝王」,《外臺》卷三十九載五藏官,心亦作「帝王」。足証本經亦有所據。《靈樞》與《太素》均無此三字。 〔4〕邪弗能客也 客,原作「容」,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又《靈樞》雖亦作「容」,然據其篇名「邪客」之義及該篇論邪客內容,是亦當作「客」,足証作「容」,誤也。 〔5〕客 原作「容」,正抄本同,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 〔6〕心傷 明抄本無此二字。據上下句式,明抄本有脫文。 〔7〕包絡者 包絡,明抄本無。者,連上句讀,文義欠安,不如底本義勝。 〔8〕獨無俞焉 《太素》註:「《明堂》少陰亦有五輸主病,不得無輸,即其信也。」《靈樞發微·邪客》註:「此承上文而明手少陰心經不必有治病之腧也。腧者,穴也。前《本輸篇》止言心出於中衝云云,而不言心經者,豈心經獨無治病之輸乎?非謂心經無輸穴也。伯言少陰者,心之脈也,心爲五臟六腑之大主……其臟堅固,邪不能容……故凡諸邪之在心者,皆不在心,而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遂得以同於心主之脈,而即以心主稱之也。故治病者,亦治心包絡之穴而已,獨不取於心之輸者有以哉。」《靈樞集註·邪客》張志聰註:「包絡者,心主之脈也,獨無腧者,包絡代輸其血氣也。」馬、張二説義同。《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註:「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藏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爲心之衛……然心爲君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爲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絡之腧,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陰一經,所以獨無腧焉。」以上諸説,義尚不一,楊上善以《明堂》爲據,似對少陰獨無腧説,持否定意見,馬蒔與張志聰氏,基本上是隨文順釋,持以心包代心説,張介賓氏除持此論外,又提出一臟二經説。詳查《內經》有關經絡説,有十二脈與十一脈兩種學術體係,本文當與《靈樞·本輸》,同是在十一脈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學説,它與馬王堆漢墓帛書《陰陽十一脈灸經》、《足臂十一脈灸經》應係同源。而《明堂》腧穴,則應是在十二脈的基礎上發展而成。就腧穴主治而言,較本文提出的「外經脈病而藏不病」説,也有所突破。故對本文所謂「手少陰之脈獨無俞」,應從不同學術體係方面去理解。 〔9〕外經脈病 《靈樞發微》註:「心經之病,在於外經,凡經脈之行於外者偶病耳。心之內藏則不容病者也。」 〔10〕獨取其經 獨取手少陰本經腧穴。 〔11〕兌骨之端 兌通「鋭」,此指神門穴。 〔12〕其餘脈 《太素》註:「餘謂十種經脈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註:「其餘手足十二經脈之出入曲折,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蓋言十二經脈相同,非少陰之獨無腧也。」 〔13〕其行之徐疾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14〕手厥陰 原作「手少陰」,此下原校云:「少陰少字,宜作太字,《同人經》作厥字。」明抄本作「手太陰」,「太」下原校云:「此太字誤也,按《銅人經》是厥字。」正抄本作「手厥陰」。《靈樞》作「手少陰」,《太素》作「手太陰」。按原校言《銅人經》,今本《銅人》中無此文,不知何據,然按文義,當以作手厥陰爲是,故據正抄本改,並刪原校。 〔15〕以 明抄本作「行」,疑誤。 〔16〕因衝而泄 泄,明抄本作「瀉」,從補瀉的用詞講,作「瀉」義勝。《太素》註:「因衝,衝,盛也。」 〔17〕因天之敘 敘,《靈樞》、《太素》作「序」,敘與序義同。《説文·攴部》:「敍,次第也。」敘,敍之俗體。《太素》註:「是謂因天四時之序,得邪去真存也。」 心出少衝〔1〕,少衝者,木也,一名經始,在手小指內亷〔3〕之端,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少陰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一〔4〕無治者,邪弗能客〔5〕也。故曰無腧焉〔6〕。 〔1〕少衝 衝者,脈氣運行之通道也。少者,脈氣尚未壯也。故名少衝。 〔2〕內亷 詳本卷手足部內外側之穴,均作「側」,此作「亷」者,疑誤。 〔3〕角 原脫,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諸井穴文例補。 〔4〕一 明抄本作「一有」當作「有一」爲是。 〔5〕客 原作「容」,據明抄本及前段文義改。 〔6〕少陰八穴……故曰無腧焉 原爲大字正文,明抄本同,正抄本無此二十二字。按本文與全卷體例殊異,且文中言「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今詳本經有少衝、少府、靈道、極泉四穴,在腧穴主治中,未見提及,然《外臺》卷三十九中,八穴均列有主治。《外臺》卷三十九內容,又係源於《甲乙》與《明堂》,是本經四穴未見主治,疑有脫文。另以一穴無治,釋獨無腧,於理難通。綜上所述,本文必係後人注文混入正文,姑變爲小字注文以存其説。 少府〔1〕者,火也,在小指本節後陷者中,直勞宮〔2〕,手少陰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灸三壯〔3〕。 〔1〕少府 府者,脈氣滙聚之處。本穴爲手少陰之滎穴,滎者,小水也,象氣尚未壯,仍當稱少,故穴名少府。 〔2〕直勞宮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本穴與勞宮穴橫平相直。 〔3〕灸三壯 原脫,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及《資生經》引《明堂》補。 神門〔1〕者,上也,一名兌衝〔2〕,一名中都,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陰陽類〔3〕論》註云:神門在掌後五分,當小指間〔4〕。 〔1〕神門 《素問·至真要大論》論「太陽司天,寒淫所勝」時雲「神門絶死不治」。王冰註:「神門……真心氣也。」又論「太陽之復,厥氣上行」時,亦云「神門絶,死不治」。王冰註:「神門,真心脈氣。」足証神門穴於手少脈至關重要,心藏神,穴當心神之門戶,故名神門。 〔2〕兌衝 鋭衝也,因穴在掌後鋭骨之端,故名兌衝。 〔3〕類 原脫,據《素問·陰陽類論》補。 〔4〕《素問·陰陽類論》註……當小指間 今本《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作:「少陰脈謂手掌後同身寸之五分,當小指神門之脈也。」又《素問》刺瘧與繆刺兩處王冰注,均與此文不同,故疑此乃王冰自語,非引古經文。 陰郄〔1〕,手少陰郄,在掌後脈中,去腕五分。刺入三分,灸三壯。《素問·藏法論》〔2〕註云:當小指之後。 〔1〕陰郄 原脫,據目録及前後諸經文例補。此穴爲手少陰之郄穴,故名陰郄。 〔2〕《素問·藏法論》 原作「陰陽論註」,今《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無此文,明抄本作「《素問·藏法論》」,藏法論係藏氣法時論之縮寫,故據改。 通里〔1〕,手少陰絡〔2〕,在腕後一寸,別走太陽。刺入三分,灸三壯。 〔1〕通里 手少陰在腕後僅二寸之地,四穴密連,如閭里之相處,此穴又爲手少陰絡,與手太陽脈互通,故名通里。 〔2〕手少陰絡 絡,原作「經」,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少陰之別,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於舌本,屬目系。」此即對手少陰絡的具體説明。 靈道〔1〕者,金也,在掌後一寸五分,或曰一寸〔2〕,手少陰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靈道 靈亦神也。《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孔安國傳:「靈,神也。」《素問·上古天真論》:「生而神靈。」心藏神,此穴爲神靈之通道,故名靈道。 〔2〕或曰一寸 此文疑似注文,然《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有此文,疑係《明堂》或《甲乙》舊文,今仍存原貌。 〔3〕三分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少海〔1〕者,水也,一名曲節,在肘內亷節後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少陰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五分〔2〕,灸三壯〔3〕。 〔1〕少海 海者,水滙聚處。肘關節亦脈氣滙聚處,故有澤、池、海等稱謂。少陰脈氣,非盛大者,故名少海。 〔2〕五分 《資生經》卷一引本經雲「針二分,留三呼,瀉五吸」,參之《聖惠方》卷九十九引本經,則《資生經》所引,不似《甲乙》文例,疑非是。《聖惠方》作「三分」。 〔3〕灸三壯 《銅人》卷五引甄權、《資生經》卷一引《上經》、《聖惠方》卷九十九均雲「不宜灸」。然本經卷五第一上所列禁灸諸穴無少海,故多從本經,不列禁灸。 極泉〔1〕,在腋下筋間動脈〔2〕,入胸中〔3〕,手少陰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1〕極泉 極,盡頭。《廣雅·釋詁》:「極,已也。」《玉篇·木部》:「極,盡也。」《醫心方》卷二:「注云:掖下臂極處。」此言臂之極盡處。泉象脈氣所出之處,故名極泉。 〔2〕筋間動脈 《醫心方》卷二作「兩筋間動脈」。此指腋窩處兩筋之間動脈處。 〔3〕入胸中 《醫心方》卷二無。中,《外臺》卷三十九、宋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疑衍。 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大腸手陽明脈在臂部十四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大腸上合〔1〕手陽明,出於商陽〔2〕。商陽者,金也,一名而明〔3〕,一名絶陽,在手大指次指〔4〕內側,去爪甲角〔5〕如韭葉,手陽明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1〕上合 上,原脫,據《靈樞·本輸》、《太素·本輸》及此後關衝、少澤二穴文例補。《類經》卷八第十六註:「按諸經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經獨言之者,蓋以三焦並中下而言,小腸、大腸俱在下,而經則屬手,故皆言上合某經也。」 〔2〕商陽 手陽明大腸與手太陰肺相表裏,同屬金,其音商,此穴爲手陽明脈,性屬陽,故名商陽。 〔3〕一名而明 原脫,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醫心方》卷二補。 〔4〕手大指次指 謂手大指側之次指,即食指。非大指與次指也。此經脈部位用於表述手指與足趾之特定用語。 〔5〕角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及諸井穴文例補。 二間〔1〕者,水也,一名間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二間 二者,商陽之次穴也。間者,間距也。穴當商陽後一個距段,次排二位,故名二間。 三間〔1〕者,木也,一名少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三間 穴當商陽後兩個距段,次排三位,故名三間。 合谷〔1〕,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2〕歧骨〔3〕間,手陽明脈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合谷 大指與次指兩骨合攏處,形如山谷,故名合谷。 〔2〕次指 《素問·刺瘧》與《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同。《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蓋古經已自不同,然義尚無異。 〔3〕歧骨 原脫,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明抄本作「政骨」,「政」爲「歧」之誤,足証明抄之據本,亦有「歧骨」二字。 陽谿〔1〕者,火也,一名中魁〔2〕,在腕中上側兩筋〔3〕間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陽谿 穴當腕中上側兩筋間凹陷處,若谿谷焉,故名陽谿。 〔2〕中魁 《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作「中槐」。按槐與魁俱取聲於鬼,古韻同屬微韻。是槐當爲魁之假借。 〔3〕筋 原作「傍」,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偏歷〔1〕,手陽明絡〔2〕,在腕後三寸,別走太陰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偏歷 《太素·十五胳脈》註:「手陽明經上偏出此胳,經歷手臂,別走太陰,故曰偏歷也。」 〔2〕手陽明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走太陰。」此言手陽明脈於此別走手太陰脈,故爲手陽明之別絡。 溫溜〔1〕,一名逆注,一名蛇頭,手陽明郄,在腕後少士五寸,大士六寸〔2〕。刺入三分,灸三壯。大士、少士,謂大人小兒也〔3〕。 〔1〕溫溜 溜,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留」,音義皆同。溜者,流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溫爲陽氣,陽氣所注,故曰溫溜。」 〔2〕少士五寸,大士六寸 少,《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小」,義同。大,正抄本作「太」,義亦同。《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云:「在腕後五寸六寸間。」本經卷十一第二又雲「在腕後五寸」。而今皆不拘少士、大士之説,於腕後五寸處取穴。 〔3〕大士、少士,謂大人小兒也 明抄本、無此十字注文。 下亷〔1〕,在輔骨〔2〕下,去上亷一寸,輔〔3〕齊〔4〕兌肉〔5〕其分外邪〔6〕。刺入五分,留五呼〔7〕,灸三壯。 〔1〕下亷 亷,側邊也。穴當前臂上方至肘外側,上亷穴之下,故名下亷。 〔2〕輔骨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肘下之骨曰臂骨。臂骨有正、輔二骨,輔骨在上,短細偏外,正骨偏內,長大偏內,俱下接腕骨也。」 〔3〕輔 此上原有「恐」字,「恐」下有原注「疑誤」二字。明抄本作「恕」字。宋本《外臺》卷三十九作「怒」字。《經穴彙解》卷四改作「與」字。按作恐、作恕、作怒,或改作與,與上下文義均難屬。正抄本、明刊《外臺》、《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字,今據刪,並刪原注。 〔4〕齊 正抄本、明刊《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疑衍。 〔5〕兌肉 鋭肉也。《醫經理解·穴名解》:「肘下臂肉高起者,謂之輔兌肉也。」 〔6〕輔齊兌肉其分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八字。《循經考穴編·手陽明之經》作「鋭肉外斜縫中。」邪同斜。 〔7〕留五呼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 上亷〔1〕,在三里下一寸,其分抵〔2〕陽明〔3〕之會外邪〔4〕。刺入五分,灸三壯〔5〕。 〔1〕上亷 穴當前臂上方至肘外側,下亷穴之上,故名上亷。 〔2〕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底」二小字音注。 〔3〕明 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補。 〔4〕其分抵陽明之會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九字。《外臺》卷三十九惟有「陽明之會」四字。按此文義不明,存疑待考。 〔5〕三壯 原作「五壯」,《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壯」。按此前後諸穴亦均爲灸三壯,故據改。 三里〔1〕,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兌肉之端。刺入三分,灸三壯。 〔1〕三里 原作「手三里」。按本經文例,手足部位同名腧穴,均不加冠手、足字樣,此「手」字當係後人傍注,誤入正文,今據本卷目録、《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里,計間距名稱。如《太素·本輸》。「胃出於厲兌……入於下陵。下陵者,膝下三寸,胻外三里也。」註:「人膝如陵。陵下三寸,一寸爲一里也。」是指同身寸之一寸爲一里。此穴距肘端三寸,故名三里。 曲池〔1〕者,土也,在肘外輔骨屈〔2〕肘曲骨〔3〕之中,手陽明脈之所入也,爲合,以手按胸取之〔4〕。刺入五分〔5〕,留七呼,灸三壯。 〔1〕曲池 池者,儲水處也,以象脈氣之儲留。穴當曲屈肘部之位,故名曲池。 〔2〕屈 原脫,據正抄本、《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曲骨 原脫「曲」字。《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兩骨」。正抄本、《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曲骨」,據補。 〔4〕以手按胸取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以手拱胸取之」。《説文·手部》:「拱,斂手也。」拱手,雙手合於胸前。按胸,以手按胸部。此皆欲作屈肘狀,以便於取穴,故文雖異而義不殊。 〔5〕五分 原作「五寸」,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改。 肘窌〔1〕,在肘大骨〔2〕外亷陷者中,刺入四分,灸三壯。 〔1〕肘窌 窌,竅穴也。以其在肘部,故名肘窌。 〔2〕肘大骨 《釋骨》:「臂骨……其在肘者曰肘骨,曰肘大骨,曰肘外大骨。」此指肱骨而言。 五里〔1〕,在肘上三寸〔2〕,行向裏大脈中央〔3〕。禁不可刺,灸十壯〔4〕。 〔1〕五里 臑會爲手陽明之絡,此下五寸橫平處即是本穴,故名五里。 〔2〕三寸 《醫心方》卷二作「三寸半」。寸下《太素·本輸》注引《明堂》有「手陽明脈氣所發」七字,蓋本篇之命題已標明爲「手陽明」,故諸穴皆不再言手陽明脈氣所發,當是本經原刪,故不從。 〔3〕行向裏大脈中央 裏,原作「裹」,據明抄本、正抄本、四庫本、存存軒本及《太素·本輸》注引《明堂》、明刊《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一、《資生經》卷一改。楊上善註:「大脈,五藏大脈氣輸也,故禁刺不禁灸也。」按此當指手陽明脈氣,從曲池至肘窌,乃向外側斜行,由肘窌至五里,又需向內上斜行,故曰「行向裏」。又《千金》卷二十九無「央」字,宋刊《千金》無「向」、「央」二字,義並通。《醫心方》卷二無此七字。 〔4〕十壯 原作「三壯」,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按: 本經腧穴主治部分,言及灸五里時,皆言「左取右,右取左」,如卷七第五治痎瘧、卷八第一上治寒熱頸癧、卷十一第六治嗜臥、卷十二第五治目等皆是。又《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亦云「左取右,右取左」。本經不載者,當是在各主治項下均已言明,故腧穴項中,或係皇甫謐有意刪除。 臂臑〔1〕,在肘上七寸〔2〕肉〔3〕端,手陽明絡會〔4〕。刺入三分,灸三壯。 〔1〕臂臑 穴當上臂臑部,故以此命名。 〔2〕七寸 原作「七分」,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3〕肉 原作「膕肉」,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4〕手陽明絡會 絡下原有「之」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刪。《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手陽明絡」,若此,則與偏歷穴、臑會穴同,故不可從。《鍼灸聚英》卷一上、《鍼灸大成》卷六均云:「手陽明絡、手足太陽、陽維之會。」《類經圖翼》卷六云:「手陽明絡也,絡手少陽之臑會。一曰手足太陽、陽維之會。」由於「手陽明絡會」一文,義不甚明,以上各説,雖出自後世醫籍,亦必有所據,故存之以供參考。 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三焦手少陽脈在臂部十二個雙穴共二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三焦上合手少陽,出於關衝〔1〕。關衝者,金也,在手小指次指〔2〕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陽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1〕關衝 此穴爲手少陽脈氣所出之處,當脈氣運行通道關要之地,故名關衝。 〔2〕手小指次指 指手小指側之次指,即無名指也。非小指與次指。 腋門〔1〕者,水也,在手〔2〕小指次指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二分〔3〕,留三呼〔4〕,灸三壯。 〔1〕腋門 《外臺》卷三十九同,《千金》卷二十九作「掖門」,《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等均作「液門」。按腋、掖、液三字用於此互通。如本經卷七第五治瘧、卷十一第二治狂疾、卷十二第六治齒痛均作「掖門」,卷八第一下治風寒熱作「腋門」,卷九第五治膽眩寒厥作「腋門」,明抄本作「液門」。《説文通訓定聲·豫部》:「《考工·弓人》:冬折幹而春液角。按解也,又爲掖。《漢書·王莽傳》液門註:液與掖同,古字通用。」三焦爲決瀆之官,主水道,故經穴命名,多與水液有關。本穴作腋、作掖、作液,均從液義。本穴當小指與次指關節高骨間,形若門戶,以喻水液運行之門戶,故名腋門。 〔2〕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宋刊《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二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參之此後中渚、陽池等穴改。 〔4〕留三呼 原脫,據《醫心方》卷二,參之此前後諸穴補。 中渚〔1〕者,木也,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間〔2〕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中渚 《醫經理解·穴名解》:「小洲曰渚。指腕中間,其陷者有如渚焉,故謂中渚。」 〔2〕間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陽池〔1〕,一名別陽,在手錶〔2〕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二分,留六呼〔3〕,灸三壯〔4〕。《銅人經》云:不可灸〔5〕。 〔1〕陽池 脈氣滙聚處,以象池焉,穴當手錶之陽,故名陽池。 〔2〕手錶 此下原有「上」字,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手錶,手外側面也。 〔3〕六呼 原作「三呼」,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4〕三壯 原作「五壯」,《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壯」,且本篇諸穴均作「三壯」,故據改。 〔5〕《銅人經》云:不可灸 銅,原作「同」,爲銅之假借,爲使書名免誤,據明抄本改。按《銅人》不可灸之説,不知何據。詳《外臺》、《千金》均雲可灸,《素問》王冰注亦可灸,如《千金》卷二十一第一治消渴,口乾煩悶,可灸陽池五十壯;《素問·骨空論》:「掌束骨下灸之。」王冰註:「陽池穴也。」足証古無禁灸之説,近代鍼灸諸書,亦從本經,爲可灸穴。 外關〔1〕,手少陽絡〔2〕,在腕後二寸陷者中,別走心主〔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外關 本穴爲手少陽之絡穴,係脈氣關要之處,位當前臂外側,與內關相對,故名外關。 〔2〕手少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此言手少陽脈別走手心主脈,故爲手少陽絡。 〔3〕別走心主 原作「別走心者」,《千金》卷二十九作「別走心主」,本經卷二第一下作「合心主」,足証作「心者」誤,故據改。 支溝〔1〕者,火也,在腕後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 〔1〕支溝 溝者,溝渠也。喻脈氣之運行,若在溝焉。《醫經理解·穴名解》:「支溝在腕後三寸,兩骨間陷中,其支派直透厥陰之間使,故謂其脈之行,如水之注入於溝也。」 會宗〔1〕,手〔2〕少陽郄,在腕後三寸空中〔3〕,刺入三分,灸三壯。 〔1〕會宗 《醫心方》卷二:「注云:空中一寸,有上、中、下,總爲會宗。上空主皮毛,中空肌肉,下空耳聾羊癎。」此言本穴空中一寸,有上、中、下三空,會總爲穴,故名會宗。宗,《説文通訓定聲·豐部》:「假借爲叢爲總。」 〔2〕手 此上原衍「二穴」二字,本卷第二上星穴下,亦衍「一穴」二字可証,今刪。 〔3〕腕後三寸空中 本穴表述部位,與支溝穴難以區別,故《醫學入門》提出「支溝外旁一寸空中」。《醫宗金鑑》更具體指出「支溝、會宗二穴相並平直,空中相離一寸也」。而《鍼方六集》則雲「腕後三寸,如外五分」。今有雲在支溝穴尺側約一橫指處,或雲當支溝尺側旁約五分處,二説亦無特大差異,今並存之。 按: 此穴原在篇末,今據底本及明抄本目録、《外臺》卷三十九及各經穴位排列順序移此。 三陽絡〔1〕,在臂上大交脈〔2〕,支溝上一寸。不可刺,灸三壯〔3〕。 〔1〕三陽絡 《經穴解·三焦經》:「手太陽陽明俱有絡,與本經會於此穴,故名三陽絡。」 〔2〕大交脈 經文以脈與脈相交會之處,謂之交。手少陽之絡,外繞臂,以其繞臂,則手三陽可相交焉,故名大交脈,穴名三陽絡。 〔3〕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九壯」。然本經諸穴均作「三壯」,姑仍從其舊。 四瀆〔1〕,在肘前五寸外亷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1〕四瀆 《爾雅·釋水》:「江、河、淮、濟爲四瀆,四瀆者,發原注海者也。」《風俗通義·山澤》:「《尚書大傳》、《禮·三正記》:江、河、淮濟爲四瀆。瀆者,通也。所以通中國垢濁,民陵居,殖五穀也。」《水經注·河水五》註:「自河入濟,自沛入淮,自淮達江,水徑周通,故有四瀆之名也。」本經卷一第七謂手太陽外合於淮水,手陽明外合於江水,手太陰外合於河水,手少陰外合於濟水。手太陽與手少陰相表裏,手陽明與手太陰相表裏,四經均在前臂內外側。手少陽之別,外繞臂,既繞臂,則可與四經相通,而三焦又爲決瀆之官,中瀆之府,能決通四瀆,故取四瀆之名,以明其義。 天井〔1〕者,土也,在肘外大骨之後,肘後一寸〔2〕,兩筋間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一寸〔3〕,留七呼,灸三壯。 〔1〕天井 穴在手少陽脈氣所入處,深以象井,又當高位,故名天井。 〔2〕肘後一寸 原脫,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補。 〔3〕一寸 原作「一分」,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清冷淵〔1〕,在肘上三寸〔2〕,一本作二寸〔3〕。伸肘舉臂取之。刺入三分〔4〕,灸三壯。 〔1〕清冷淵 《醫經理解·穴名解》:「水之深者清冷,清冷淵,言其深也。」 〔2〕三寸 原作「一寸」。一寸乃天井穴處,故誤。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3〕一本作二寸 《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 〔4〕三分 明抄本作「三寸」,疑誤。 消濼〔1〕,在肩下臂外開腋斜肘分下行〔2〕,刺入六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手少陽脈之會。 〔1〕消濼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濼,大池也。山東名濼,幽州名淀。」《資治通鑑·唐太宗貞觀十五年》:「將其衆自赤柯濼東走。」胡三省註:「自淮以北,率以積水處爲濼。」《醫經理解·穴名解》:「濼,陂澤也。消濼,言水所消注處也。」 〔2〕行 原作「胻」,此下原校云:「一本無胻字。」明抄本無此校文,此下有「音行」二小字音注。作「胻」與上下文義不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行」,於義爲是,《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行間」,係衍「間」字,亦可証當作行字,故據改,並刪原校。 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按:「及臂」二字原脫,據正抄本及此前手經諸文例補)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小腸手太陽脈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小腸上合手太陽,出於少澤〔1〕。少澤者,金也,一名小〔2〕,在手小指之端〔3〕,去爪甲下〔4〕一分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二呼,灸一壯。 〔1〕少澤 《經穴解·小腸經》:「澤者,水之所聚也。以其在小指之端,而又爲小腸之井。」 〔2〕小 《太素·本輸》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少」。按:少、小,古互通。 〔3〕端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有「外側」二字。 〔4〕下 原脫,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前谷〔1〕者,水也,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1〕前谷 穴在小指本節前,其形凹陷如谷,當肉之大會處,故名前谷。 後谿〔1〕者,木也,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一分〔2〕,留二呼,灸一壯。 〔1〕後谿 穴在小指本節後,其形凹陷如谿,當肉之小會處,故名後谿。 〔2〕一分 原作「二分」,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腕骨〔1〕,在手外側,腕前起骨〔2〕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二分〔3〕,留三呼,灸三壯。 〔1〕腕骨 腕,《醫心方》卷二作「捥」,義同。穴在腕前起骨下陷者中,傍腕骨處,因骨而得名。 〔2〕腕前起骨 《釋骨》:「外踝前微起者曰腕骨,曰腕中兌骨,亦曰鋭骨。其又前者,曰腕前起骨。」此指豌豆骨而言。 〔3〕二分 《醫心方》卷二作「三分」。 陽谷〔1〕者,火也,在手外側腕中,兌骨〔2〕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留三呼。 〔1〕陽谷 穴屬手太陽,位在手外側腕中,鋭骨下凹陷如谷處,故名陽谷。 〔2〕兌骨 兌同鋭,《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正作鋭。此指外踝骨,即尺骨莖突。 養老〔1〕,手太陽郄,在手〔2〕踝〔3〕骨上一空〔4〕,腕後一寸〔5〕陷者中。刺入三分,灸三壯。 〔1〕養老 養老之義,解有多種,如《經穴解·小腸經》:「其所治之症,皆老人之病也。」然本經及《外臺》所載本穴主治,僅肩痛如折、臑如拔、手不能自上下三症。難言皆老年病。《醫經理解·穴名解》:「太陽故謂之老,此則其氣所養也。」此指太陽爲老陽,此穴可養本經之氣。《會元鍼灸學》:「養老者,元老之稱也,因此有折衝經絡之能,故名養老。」按養又可訓爲隱,《大戴禮·曾子事父母》:「兄之行若不中道則養之。」盧辯註:「養,猶隱之。」老可引申爲曲。《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犯曰:師直爲壯,曲爲老。」若是則養老有隱曲之義,以其穴在骨隙之中,隱曲而不顯,故名養老。 〔2〕手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跨,又魯」四小字音注。 〔4〕踝骨上一空 《經穴圖考》卷三:「《折衷》以指按踝骨令表腕內轉,一空見矣。」又法,屈肘仰掌,以指摸外踝處有一骨縫即是,如翻轉手掌,其縫即閉。 〔5〕腕後一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在後一寸」,義反不明,今仍存其舊。腕,明抄本無。疑脫。 支正〔1〕,手太陽絡〔2〕,在腕後〔3〕五寸,別走少陰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支正 穴處爲手太陰脈正經之支絡,故名支正。 〔2〕手太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內注少陰;其別者,上走肘,絡肩髃。」此言手太陽脈別走手少陰脈,故爲手太陽絡。 〔3〕腕後 原作「肘後」,明抄本作「脈後」,當爲肘之誤。此下原校云:「一本作腕後」。明抄本無此校文。《外臺》卷三十九、《太素·經脈根結》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腕後」。作「肘後」者,或因手太陽之別,其別者,上走肘所致,然本經卷二第一下明言支正在腕後五寸,是以作肘後者,誤也。今據改,並刪原校。 小海〔1〕者,土也,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陽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五壯〔2〕。《氣穴論》註云:作少海〔3〕。 〔1〕小海 穴當脈氣滙聚之處,喻之以海,然此脈氣,非盛大者,故名小海。 〔2〕五壯 原作「七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與《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3〕《氣穴論》註云:作少海 若作「少海」,則與手少陰脈穴名重,且《素問·痺論》王冰注亦作「小海」,故《氣穴論》注作少海誤也。 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脾足太陰脈在股部十一個雙穴共二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脾出〔1〕隱白〔2〕,隱白者,木也,在足大指〔3〕端內側,去爪甲角〔4〕如韭葉,足太陰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1〕出 原作「在」,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及此後文例改。 〔2〕隱白 《經穴解·脾經》:「穴名隱白者,以脾經爲土,而土生金,金之色白。故土生金,金隱於土中,故曰隱白。」《會元鍼灸學》:「又在足大指內側白肉際,故名隱白。」按前説較迂,且全卷穴名,他經均無以五色代五行者,而本經、本穴亦不屬金,説理費解。又隱與陰通,《公羊傳·莊公二十五年》:「求乎陰之道也。」唐石經作「隱」。又本經卷第五:「太陰根於隱白。」存存軒本作「陰白」,詳足部之穴,足太陽有「至陰」,足少陽有「竅陰」。則此從陰爲訓,義亦通。白,當指白肉際。 〔3〕指 古通指手、足指。《左傳·定公十四年》:「闔廬傷將指,取其一履。」杜預註:「其足大指見斬,遂失履。」 〔4〕角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大都〔1〕者,火也,在足大指本節後〔2〕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3〕。 〔1〕大都 都者,聚也。《廣雅·釋詁》王念孫疏證:「都之言豬也。《禹貢》:大野既豬,彭蠡既豬,熒波既豬。《史記·夏本紀》並作都。都、豬,皆聚也。僖十六年《穀梁傳》云:民所聚曰都。」《經穴解·脾經》:「凡氣血交會聚之地,則以都名之。穴名大都者,以此經在足大指之本節,故名大都。」 〔2〕本節後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若此,似與太白穴分寸相重。《醫學綱目·穴法上》云:「按本節後,後字當作前更詳。」《經穴彙解》卷五改作「本節之前」,並按云:「前,舊作後,《甲乙》、《千金》、《千金翼》、《外臺》、次註、《資生》以下諸書從之,《醫學綱目》獨作本節之前是也。不然,則太白不應容核骨下,故今訂之。」按此説可參,今多作「本節前」。 〔3〕三壯 原作「一壯」,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太白〔1〕者,土也,在足〔2〕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太白 《經穴解·脾經》:「穴名太白者,本經爲土,土所生者金,井名隱白,已舍金之義矣。至此爲俞土,土所生者金,故名太白。」《會元針灸學》:「太白者,脾之和也。陰土遇陽而相合,以化土屬肺應象天之太白星。此穴有全土生金之功,故名太白。」按二説似覺迂誕。本經卷二第一上云:「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是此白,當指白肉際之白。太,大也。此穴當赤白肉際之大白處,故名太白。 〔2〕足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有「大趾」二字。 公孫〔1〕,在足大指本節後一寸,別走陽明,足太陰絡〔2〕也。刺入四分,留二十呼,灸三壯。《素問·刺瘧論》註云:作七呼〔3〕。 〔1〕公孫 《經穴解·脾經》:「脾經自井隱白木生大都火,以及太白土,又將生商邱金,有祖孫父子之義,故曰公孫。」《醫經理解·穴名解》:「凡同支之脈,自孫而分之,自祖而分之,分於斯合於斯,故謂其穴爲公孫也。」詳此穴之解,歧義頗多,謹按孫與遜通。《廣雅·釋詁》:「遜,去也。」《説文·八部》:「公,平分也。」此穴爲足太陰絡,自此而別走陽明。是足太陰行至此,一者仍走太陰,一者別走陽明,二脈平分而去也。公孫之義,或當屬此。 〔2〕足太陰絡 原作「太陰絡」,據諸絡穴文例補「足」字。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後一寸,別走陽明;其別者,入絡腸胃。」此言足太陰脈別走足陽明脈,故爲足太陰絡。 〔3〕《素問·刺瘧論》註云:作七呼 原脫,據明抄本補。 商丘〔1〕,者,金也,在足內踝〔2〕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刺入四分。 〔1〕商丘 本穴屬足太陰之經,於五行屬金,金音商。穴又在足內踝下微前,內踝隆起如丘,故名商丘。 〔2〕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跨,又魯」四小字音注。 三陰交〔1〕,在內踝上三寸〔2〕,骨下〔3〕陷者中,足太陰厥陰少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三陰交 此穴當足太陰、足少陰、足厥陰三脈交會之處,故名三陰交。 〔2〕三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均作「八寸」。 〔3〕骨下 指脛骨下緣。 按: 本穴部位,一雲在內踝上三寸,一雲在內踝上八寸,二説差異較大。《經穴彙解》卷五:「按《千金》及《千金翼》灸卵法作捌寸誤。《千金》曰:狂邪驚癎,灸承命穴,在內踝後上行叄寸動脈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陰,名三陰交。《千金翼》云:大陰內踝上,一名三陰交。又云:鍼足太陰穴,在內踝上一夫,一名三陰交。今並移於別名。骨下,謂骨後也。《肘後》曰:踝尖上叄寸,《金鑑》從之,非也。凡踝上踝下之屬,皆除骨言之。……《外臺》引《集驗方》曰:內踝上大脈,並四指是也。」此論以肯定作踝上三寸爲是。然作八寸者,除前引文獻外,又如《醫心方》卷二十二引《産經》圖中之足太陰脾脈圖,商丘之上有一太陰穴,太陰之上爲漏谷,漏谷之上爲陰交。與《外臺》排列順序一致,《外臺》雖雲三陰交在踝上三寸,漏谷在內踝上六寸,而三陰交卻列漏谷之後,恐亦非巧合。又據本經卷二第一上經脈循行言足厥陰脈「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足太陰脈「上腨內,循胻骨後,交出厥陰之前」。是兩脈相交處,亦非內踝上三寸也。是則有關本穴之部位,亦或古有三寸、八寸二説,今並存之,以待考焉。 漏谷〔1〕,在內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足〔2〕太陰絡。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漏谷 漏,空穴也。《淮南子·修務訓》:「禹耳參漏。」高誘註:「參,三也。漏,穴也。」此穴亦爲足太陰之絡,象谷之有孔隙者,必有水脈別出焉,故名漏谷。 〔2〕足 此前《外臺》卷三十九有「亦」字,義勝,以公孫爲足太陰絡也。 地機〔1〕,一名脾舍,足太陰郄,別走上一寸〔2〕,空〔3〕在膝下五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1〕地機 地,對天而言,言天者,多指高位,言地者,乃指低位。機,要也。《戰國策·秦策》:「聽者存亡之機。」高誘註:「機,要也。」此穴爲足太陰之郄穴,位處下部,爲脈氣運行要地,故名地機。 〔2〕別走上一寸 足太陰與足厥陰脈在踝上八寸處相交後,前後別行,此穴正當其相交別行處上一寸,故曰別走上一寸。 〔3〕空 此前《醫心方》有「一」字。義無異。 陰陵泉〔1〕者,水也,在膝下內側輔骨〔2〕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陰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陰陵泉 下肢內側屬陰,外側屬陽。《説文·部》:「陵,大也。」,阜字。脛骨內髁隆起如大阜,故曰陵。脈氣所入,氣漸深也,喻之以泉。由於本穴位當下肢內側,脛骨內髁下,脈氣所入處,故名陰陵泉。 〔2〕輔骨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胻骨者,俗名臁脛骨也。其骨兩根,在前者名成骨,又名骭骨,形粗,膝外突出之骨也;在後者名輔骨,形細,膝內側之小骨也。」 血海〔1〕,在膝臏上內亷白肉際二寸中〔2〕,足太陰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五壯〔3〕。 〔1〕血海 脾統血,血海爲血氣滙聚之地,此穴乃足太陰脈氣通應血海之處,故善治經血之病,因名血海。 〔2〕二寸中 原作「二寸半」,正抄本作「一寸半」,明抄本作「三寸半」,疑皆有誤。《千金》卷二十九作「二寸半」,原校云:「一作三寸。」《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二寸中」,是則「半」係「中」之誤,《千金翼》卷二十六作「二寸」,亦可証,故據改。 〔3〕壯 此下明抄本有「臏,音牝」三小字音注。 箕門〔1〕,在魚腹〔2〕上越筋間〔3〕,動脈應手,太陰市內〔4〕,足太陰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一云:在股上起筋間。此當是〔5〕。《素問·三部九候論》註云:直五里下,寬鞏足單衣〔6〕,沈取乃得之,動脈應於手。 〔1〕箕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謂箕坐則此穴兩張如門也。」古人坐皆箕坐,今之所謂跪坐狀。 〔2〕魚腹 此指股內隆起之肉,形如魚腹,故名。 〔3〕越筋間 原作「越兩筋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越筋間」,《素問·三部九候論》王冰注作「趨筋間」,又明抄本原校云:「一雲在股上起筋間。此當是。」《外臺》云:「一雲在股上起筋間。」《千金翼》原校云:「一雲在陰股內起脈間。」脈當爲筋之誤。《東醫寶鑑·鍼灸篇》引《靈樞》亦作「在股上起筋間」。綜上所述,疑作「越」作「趨」者,係「起」之誤也。又據諸書,均無「兩」字,故刪。 〔4〕太陰市內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陰市內」,疑「太」字衍。然陰市乃足陽明經穴,在下肢上部,居膝上三寸,而本穴在下肢內側,居膝上九寸,若以陰市定標取本穴,於理亦難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陰股內」。《經穴彙解》卷五:「《甲乙》曰:太陰市內。《千金》、《千金翼》、《外臺》並作陰市內,蓋字之訛。太陰市內,疑是入陰股內。」又《千金翼》原校云:「一雲陰股內起脈間。」詳上文義,疑市爲「市」之誤。《説文·市部》:「市,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市以象之。……韍文市。」《説文通訓定聲》:「祭服曰市。上古衣獸皮,先知蔽前,繼知蔽後,市象前蔽以存古。」是此當爲「陰市內」,言穴在蔽前陰之市內也。 〔5〕一云:在股上起筋間,此當是 此十一字原脫,據明抄本補。原作大字,今據底本體例,改作小字。 〔6〕寬鞏足單衣 此文義難解。明抄本作「寬足衣」。《説文·韋部》:「韤,足衣也。」足衣,襪也,義亦難通。又《説文·韋部》,段玉裁註:「按《玉篇》雲,扶豆、扶武二切,尻衣也。……攷許書,韤,足衣也。絝,脛衣也。則當別有尻衣,即《史》、《漢》萬石君傳所謂中裙也。而《廣韻·麌韻》曰,尻衣。」是則或指尻衣,即今之護前後陰之短褲。以此穴在股陰上部,故需寬緩尻衣,方可取之。然否,待考。 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肝足厥陰脈在股部十一個雙穴共二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肝出大敦〔1〕,大敦者,木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2〕如韭葉及〔3〕三毛〔4〕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1〕大敦 敦,墩也,堆也。《説文·部》:「,小也。」段玉裁註:「其字俗作堆,堆行而廢。……李善注七發曰:追,古堆字。《詩》追琢其章。追亦同。蓋古治金玉突起者爲,穿穴者爲琢。語之轉爲敦,如《爾雅》之敦丘。俗作墩。」《爾雅·釋丘》:「丘一成爲敦丘。」郭璞註:「今江東呼地高堆者爲敦。」郝懿行註:「敦之爲言堆也。」此穴居大指之上,大指狀如敦,故穴名大敦。 〔2〕甲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均有「角」字。 〔3〕及 《經脈俞穴新考証》:「此穴蓋不在爪甲之兩側,而在爪甲後如韭葉之叢毛中,及字,蓋是衍文。」按及字亦可訓爲至,不必作連詞解。 〔4〕三毛 《圖翼》卷三:「足大指爪甲後爲三毛。毛後橫紋爲聚毛。」按三,衆也。《儀禮·鄉射禮》:「拜受者三人。」鄭玄註:「言三人則衆賓多矣。」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叢毛義同。叢,聚也,衆也。聚亦可訓衆。故三毛者,即衆毛也。《圖翼》説,恐失之矣。 按: 關於本穴之部位,自來説法不一,如《素問》王冰注作「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太素·本輸》注則雲「足大指端及三毛,皆是大敦。」似謂兩處皆大敦穴也。《經穴彙解》卷五云:「按次註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處,是古來之説也。《類經》載一説曰:內側爲隱白,外側爲大敦。《聚英》、《醫統》從之,非也。凡井穴,《靈樞》有言內外側,又有不言之,似不可混焉。《甲乙》有《靈樞》不言而言之者,乃古傳,不可廢。唯此穴曰及三毛中。又《繆刺篇》雲三毛上,何取外側。《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聚英》、《醫統》作大指縫間。非也。」又《素問·繆刺論》:「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王冰註:「謂大敦穴。」本經卷二第一上云:「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及《脈書》亦均謂「厥陰脈,繫於大指叢毛之上」。均可証本穴當在爪甲後三毛中爲是。 行間〔1〕者,火也,在足大指間動脈應手〔2〕,陷者中,足厥陰脈〔3〕之所溜也,爲滎。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行間 以脈氣行處足大指與次指之間,故名行間。 〔2〕應手 原脫,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脈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補。 太衝〔1〕者,土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曰一寸五分〔2〕,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註云:在足大指本節後內間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 〔1〕太衝 穴當脈氣運行之較大通道處,故名太衝。 〔2〕或曰一寸五分 《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以及《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無此六字。曰,《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中封〔1〕者,金也,在足內踝前一寸〔2〕,仰足取之,陷者中〔3〕,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行〔4〕也,爲經。刺入四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在內踝前一寸五分。 〔1〕中封 封,封藏也。《左傳·文三年》:「封殽屍而還。」杜預註:「封,埋藏之。」《千金》卷十一第四謂本穴「在內踝前筋裏宛宛中」。《子午流注説難》:「穴在踝前陷中,兩大筋所封閉,故名中封。」 〔2〕一寸 《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靈樞·本輸》、《太素·本輸》、《素問·刺瘧》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三十均作「一寸半」。是古已有此二説,今皆從本經。 〔3〕陷者中 《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此三字均在「一寸」之下,義較勝,然《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亦同本經,或古經原如是。 〔4〕行 原作「注」,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改。 蠡溝〔1〕,足厥陰之絡〔2〕,在足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蠡溝 《太素·十五胳脈》註:「蠡,力灑反。瓢勺也。胻骨之內,上下虛處,有似瓢勺渠溝,此因名曰蠡溝。」按此穴名訓「溝」則同,均指骨旁肌肉凹陷處如溝。解「蠡」則不一,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蠡,蟲嚙木也,橫行直透,惟其所往,其絡透於光明之穴,故以蠡象。」詳楊訓「瓢勺」,然此處似無此象。穴名解訓「蟲嚙木」,似失之遠矣。又詳蠡與離通,《淮南子·修務訓》:「修彭蠡之防。」《北堂書鈔》卷四引作「離」。離又通麗,《易經·離》:「離王公也。」陸德明釋文:「離,鄭作麗。」麗訓附,有近義。是此穴在骨旁近溝處,故名。 〔2〕足厥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上睪,結於莖。」此言足厥陰脈別走足少陽脈,故爲足厥陰絡。 中郄〔1〕,一名中都〔2〕,足厥陰郄,在內踝上七寸〔3〕骨〔4〕中,與少陰相直〔5〕,刺入三分留六呼,〔6〕,灸五壯。 〔1〕中郄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腳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穴爲厥陰之郄,居脛骨中部,故名中郄。 〔2〕一名中都 一名,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腳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四字明抄本在「灸五壯」下,不合本卷文例,當係錯簡,不從。 〔3〕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二小字音注。 〔4〕骨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5〕與少陰相直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五字。《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本經。按此文義不明,待考。 〔6〕留六呼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三字。 膝關〔1〕,在犢鼻〔2〕下二寸〔3〕陷者中,足厥陰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膝關 穴傍膝部機關之處,故名膝關。 〔2〕犢鼻 犢,泛指牛,《三國志·吳志·魯肅傳》:「乘犢車。」蓋牛車也。膝蓋連及其兩膝眼,若牛之鼻焉,故名犢鼻。又足陽明有穴名犢鼻者,在膝臏外側,因部位而得名,本文非指此。 〔3〕二寸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三寸」。 曲泉〔1〕者,水也,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2〕,屈膝而〔3〕得之,足厥陰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曲泉 穴當膝內輔骨下,膝關節屈曲處,爲足厥陰脈氣所入之合穴,其氣漸深,有若泉焉,故名曲泉。 〔2〕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位當半膜肌腱與半腱肌腱之間凹陷處。 〔3〕而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陰包〔1〕,在膝上四寸,股內亷兩筋間,足厥陰別走〔2〕此處有缺〔3〕。刺入六分,灸三壯。 〔1〕陰包 《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作「陰胞」。按包亦通胞,故《鍼灸大全》「一名陰胞」之説,恐欠妥。《經穴解·肝經》:「穴名陰包者,蓋肝經過膝,而行乎兩陰之中,爲太陰、少陰所包,故曰陰包。又以穴在股之槽中,亦象包形。」《醫經理解·穴名解》:「蓋陰部之虛,大有容處也。」此説失之於籠統。另有以包有包姙之義爲釋者,且主治胞宮之病,故名陰包。詳本經及《外臺》、《醫心方》載本穴主治,僅言及「腰痛、少腹痛」,《千金》及《千金翼》有關婦女病主治中,亦未提及本穴,而明確提出本穴治婦女病者,現僅見於明代鍼灸文獻,故此説尚需進一步考証。又從陰陽相生之義理解,包通胞,有姙育之義。《素問·陰陽類論》云:「一陰至絶作朔晦。」是厥陰含陰盡陽生之理,以其陰中生陽,或屬包義。 〔2〕足厥陰別走 此下原校曰:「此處有缺」。明抄本亦云「缺文」。正抄本作「足厥陰別走太陰」,不知所謂缺文,是否係「太陰」二字,然詳有關經絡諸經文中,尚難找到足厥陰於此別走太陰之説,故暫不從補。又《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聖濟總録》卷九十九均同本經。《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今存疑。 〔3〕此處有缺 明抄本作「缺文」。 五里〔1〕,在陰亷下〔2〕,去氣衝五寸〔3〕,陰股中動脈。刺入六分,灸五壯〔4〕。《外臺秘要》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5〕。 〔1〕五里 《醫經理解·經穴解》:「蓋五藏之里道也。」按本經及本穴無與五臟相連之義,此説恐失之迂誕。里,里程也,此爲計長度名稱,以寸爲里,五里者,五寸也。《素問·鍼解》云:「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王冰註:「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此三里之里與五里之里義同。然凡言幾里,必有定點,本穴以去氣衝五寸(原誤作三寸),故名五里。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二寸」二字。按陰亷穴去氣衝二寸,本穴又在陰亷下二寸,與下文原雲「去氣衝三寸」之數不符,更與五里之名難合。疑本經因其不合而刪。詳其穴位,二或係三之誤。今皆定陰亷下一寸,恐亦誤。 〔3〕去氣衝五寸 原作「去氣衝三寸」。《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外臺》卷三十九與本經同,然又與其上文「陰亷下二寸」之數不合。《醫心方》卷二亦同本經,而注云:「去腹五寸,故曰。」此正可糾正「去氣衝三寸」之誤,又是對穴名的訓釋。又原校引《外臺》「去氣衝三寸」之文,定係與本經不同,若相同,何需乎校,故可推知本經原不作三寸。且三與五,亦常易互誤,如本穴下文「灸五壯」,《外臺》即作「灸三壯」。綜上所述,則三寸當係五寸之誤,作五寸又與五里之名合,故據改。氣衝,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4〕五壯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同。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三壯」、疑誤。 〔5〕《外臺秘要》……三寸 原作「《外臺秘要》作去氣衝三寸,去外亷二寸」。今本《外臺》卷三十九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明抄本同,惟脫「下」字,衝作「街」。據改。 陰亷〔1〕,在羊矢〔2〕下,去氣衝〔3〕二寸動脈中,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陰亷 穴當前陰之側邊,故名陰亷。 〔2〕羊矢 《醫心方》卷二註:「羊矢亦曰鼠,陰之兩亷,腹與股相接之處。」《圖翼》卷八:「羊矢,在陰旁股內約文縫中,皮肉間有核如羊矢。」二説文異而義同。 〔3〕氣衝 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按:「四穴」及「二穴」四字原脫,據明抄本及此後足少陽與足太陽二脈文例補)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腎足少陰脈在股部的七個雙穴、陰蹻脈兩個雙穴、陰維脈一個雙穴,共二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腎出湧泉〔1〕,湧泉者,木也,一名地衝,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2〕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湧泉 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趣足心,脈氣至此,有如泉水之噴湧而出,故名湧泉。 〔2〕捲 卷歛也。如《淮南子·兵略》:「五指之更彈,不若捲手之一挃。」《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同,惟《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作「踡」,《玉篇·足部》:「踡,具員切,踡跼,不伸也。」義同。 然谷〔1〕者,火也,一名龍淵〔2〕,在足內踝前〔3〕起大骨〔4〕下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刺之多見血,使人立饑欲食〔5〕。 〔1〕然谷 然,燃之本字。《説文·火部》:「然,燒也。」原註:「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燃,蓋後人增加。」本穴爲足少陰脈氣所溜之滎穴,於五行屬火,火則能燃。位當內踝前起大骨下凹陷如谷處,故名然骨。 〔2〕淵 《千金》卷二十九、《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均作「泉」,此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 〔3〕前 此下《千金》卷二第一有「直下一寸」四字。 〔4〕大骨 《釋骨》:「內踝下前起大骨曰然骨。」今指舟骨結節而言。 〔5〕刺之多見血,使人立饑欲食 正抄本、《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均無此十一字。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資生經》卷一均同本經。惟明抄本、《素問·繆刺論》、《資生經》「饑」均作「飢」。饑與飢通。 太谿〔1〕者,土也,在足內踝後,跟〔2〕骨上動脈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太谿 太,大也。穴當內踝後,跟骨上凹陷如谿處,故名太谿。 〔2〕跟 明抄本誤作「踝」,此下有「音根」二小字音注,亦証其正文誤。 大鍾〔1〕,在足跟後衝中〔2〕,別走太陽,足少陰絡〔3〕。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水熱穴論》註云:在內踝後。《刺腰痛論》註云:在足跟後街〔4〕中,動脈應手。 〔1〕大鍾 《醫經理解·穴名解》:「鍾,聚也。經脈之聚而分處也。」《會元鍼灸學》:「大鍾者,即足跟之踵,上身之陽氣鍾聚貫足踵中,其足後跟大如覆盅,故名大鍾。」按《釋名·釋形體》:「足後曰跟,在下方著地,一體任之,象木根也。又謂之踵。踵,鍾也。鍾,聚也。體之所鍾聚也。」大鍾之名,當取義於此。 〔2〕足跟後衝中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足跟後街中」。義均同。《醫心方》又云:「有本作踵中。」又《素問·刺瘧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足內踝後街中。」詳本穴部位,實當跟骨上內踝後,故言足跟後,於義欠安。且本經卷二第一下亦云大鍾「當踝後繞跟」。故作「踵中」,義亦爲勝。衝或爲踵之誤,街又因與衝義互通而誤。故疑本文當以作「內踝後踵中」爲是。 〔3〕足少陰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鍾,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貫腰脊。」此言足少陰脈別走足太陽脈,故爲足少陰絡。 〔4〕街 原作「衝」,據明抄本及今《素問·水熱穴論》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照海〔1〕,陰蹻脈所生〔2〕,在足內踝下〔3〕。刺入四分,留六呼,灸三壯。 〔1〕照海 《醫經理解·穴名解》:「其地如海之大,穴如火之炤於海也。」按本穴既屬於腎足少陰脈,又爲陰蹻脈所生,脈氣盛大如海,此前有足少陰滎穴然谷之火相照,故名照海。 〔2〕陰蹻脈所生 《難經·二十八難》:「陰蹻脈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丁德用註:「循內踝者,照海穴也。」 〔3〕下 此下原有「一寸」二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水熱穴論》及《素問·調經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水泉〔1〕,足少陰郄,去太谿下一寸,在足內踝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水泉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札記引舊抄零本、《銅人》卷五均同。宋刊《外臺》、《千金》卷三十第八、《醫心方》均作「水原」。宋刊《千金》作「水源」。《史諱舉例》卷五避嫌名例:「唐高祖父名昞,兼避丙。韓愈《諱辨》專辨嫌名,而謂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不知《南史·沈滸傳》,稱仲高而不名,即諱虎之嫌名滸;貞觀廿三年,改興勢縣爲興道,即諱世之嫌名勢;稱彥節而不名,即諱昞之嫌名秉;德宗九日賜曲江宴詩,時此萬樞暇,即諱基之嫌名機也。然因愈之言,足證唐時嫌名之諱,尚未垂爲定製。」唐避嫌諱,雖未成定製,然在醫籍中亦有之,如《太素》丙之作景,即諱昞之嫌名丙也。足可証本穴本作水原,以原爲淵之嫌名,遂改爲泉。《説文·厵部》:「厵(原),水泉本也。」此穴當陰蹻脈起始處,象水之原,故名水原。今作水泉,已約定俗成,不必回改。 復溜〔1〕者,金也,一名伏白,一名昌陽,在足內踝〔2〕上二寸動脈〔3〕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刺腰痛論》註云:在內踝後〔4〕上二寸動脈。 〔1〕復溜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以及《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素問·調經論》等王冰注均同。正抄本、《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千金》卷二十九及卷三十、《醫心方》卷二均作「復留」。按留與溜通,留與溜又通流。《子午流注説難》:「穴名復溜,以足少陰別入跟中之脈,下歧爲二,後繞大鍾交足太陽,前下行水泉、照海,爲陰蹻奇經之起點,上達交信,亦在內踝上二寸,此別脈也。其太谿正經直上之脈,復從內踝稍後上二寸而溜於此,與出湧泉溜然谷同義,故名其穴曰復溜。」按此説義尚未盡,復與伏通。《左傳·哀公十二年》:「火伏而後蟄者畢。」《中論·曆數》引伏作「復」。又《千金》卷二十九作「伏留」及下文「一名伏白」,亦可証。是復溜者,言脈至此,伏而流也。 〔2〕踝 此下《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有「後」字,義勝。 〔3〕動脈 原脫,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二,參之《靈樞·本輸》文義補。 〔4〕後 原脫,據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補。 交信〔1〕,在足內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亷〔2〕,筋骨間,陰蹻之郄。刺入四分,留五呼〔3〕,灸三壯。 〔1〕交信 信,伸也。足內踝上二寸處之筋骨間,有二穴焉,前爲交信,後爲復留,二穴相通,互爲交伸,故名交信。 〔2〕少陰前,太陰後亷 亷,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補。本穴雖亦屬足少陰脈,然其爲陰蹻之郄穴,故言位當足少陰之前,足太陰脈之後邊。 〔3〕五呼 原作「三呼」,據明抄本及《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改。 築賓〔1〕,陰維之郄,在足內踝上腨〔2〕分中。刺入三分,灸五壯。《刺腰痛論》註云:內踝之後〔3〕。 〔1〕築賓 《醫經理解·穴名解》:「賓當作臏,膝腨也。築臏在足內踝後上六寸腨分中,言行則腨間築動也。」按此説似屬臆斷。蓋築者,居室也。如《杜工部詩史補遺三·畏人》:「畏人成小築。」賓,客也。此穴既屬於足少陰,又爲陰維之郄穴。少陰者主也,陰維者客也。是陰維之郄,若賓客之居室也。故名築賓。 〔2〕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耑,又善」四小字音注。 〔3〕內踝之後 原作「在內踝後」。據明抄本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陰谷〔1〕者,水也,在膝〔2〕內輔骨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3〕,按之應手,屈膝而〔4〕得之,足少陰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四分,灸三壯。 〔1〕陰谷 穴當膝內陰部,處大筋下小筋上,深陷如谷,故名陰谷。 〔2〕膝 原作「膝下」,詳本經言膝上下者,皆係在膝之直上或直下,如足陽明之梁丘、陰市、伏兔等言膝上;三里、犢鼻等言膝下。本穴言在膝下,於義欠安。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刪「下」字。 〔3〕大筋之下,小筋之上 今指半腱肌腱與半膜肌腱之間。 〔4〕而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胃足陽明脈在股部的十五個雙穴共三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胃出厲兌〔1〕,厲兌者,金也,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陽明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2〕。 〔1〕厲兌 《經穴解·胃經》:「兌者,悅也,爲開口之象。又兌爲口,爲飲食之象,皆合於胃之義,故曰厲兌。」此以厲訓合,以兌訓口,似於義失之迂誕。《醫經理解·穴名解》:「厲兌,在足大指次指端,正足指堅鋭處也。」此説近是。兌,鋭也。厲,利也。如《戰國策·秦策》:「綴甲厲兵。」高誘註:「厲,利也。」 〔2〕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一壯」。詳足部諸井穴,無灸一壯者,故仍依其舊。 內庭〔1〕者,水也,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二十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留十呼,灸三壯。 〔1〕內庭 庭,堂前也。《左傳·昭五年》:「攻諸大庫之庭。」孔穎達疏:「庭是堂前地名。」足陽明脈自大指次指端行至此,已達足背前沿,有若內入堂前之地,故名內庭。 陷谷〔1〕者,木也,在足大指次指外〔2〕間,本節後陷者中,去內庭二寸,足陽明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陷谷 穴處凹陷若谷,故名陷谷。 〔2〕外 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衝陽〔1〕,一名會原,在足趺〔2〕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三寸〔3〕,足陽明脈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1〕衝陽 穴爲足陽明脈氣運行之通道,又處足趺之上屬陽位,故名衝陽。 〔2〕趺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跗」。義同。《儀禮·士喪禮》:「乃屨,綦結於跗。」鄭玄註:「跗,足上也。」《玉篇·足部》:「跗,方俱切。《儀禮》曰:棊(當作綦)結於跗。跗,足上也。趺,同上。」 〔3〕三寸 《千金》卷二十九同,校云:「一雲二寸。」《西方子灸經》卷三作「一寸」。又云:「一雲二寸。」按此穴當第二三蹠骨與楔骨凹陷有動脈應手處是,可不必拘泥於寸數。然作一寸者,疑誤。 解谿〔1〕者,火也,在衝陽後一寸五分,腕上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二寸五分。《刺瘧論》註云:三寸五分。 〔1〕解谿 《醫經理解·穴名解》:「足腕上繫鞋帶處,骨解陷中也。」骨解,骨關節分解處,以其分解處凹陷如谿,故名解谿。 豐隆〔1〕,足陽明絡〔2〕也,在外踝〔3〕上八寸,下亷胻〔4〕外亷〔5〕陷者中,別走太陰者。刺入三分,灸三壯。 〔1〕豐隆 《太素·十五胳脈》註:「足陽明穀氣隆盛,至此處豐溢出於大胳,故曰豐隆。」《醫脛理解·穴名解》:「言肌肉至此而豐隆也。」按此穴前寸處,上下爲一大虛,有巨虛上、下亷等穴,而此則適當肌肉豐隆處,故當以後説義勝。 〔2〕足陽明絡 本經卷二第一上云:「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其別者,循經骨外亷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此言足陽明之脈別走足太陰之脈,故爲足陽明絡。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胯,又魯」四小字音注。 〔4〕胻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又杭」四小字音注。 〔5〕下亷胻外亷 按本經穴位,下亷在上亷之下三寸,上亷在三里之下三寸,三里又在膝下三寸,正當膝下九寸處。本經卷二第七云:「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膝下九寸處正當踝上七寸,故此言「下亷胻外亷」,與「外踝上八寸」之尺寸不符。而《醫心方》卷二則作「下亷下骭外亷」,與外踝上八寸之數更不合,因疑「下亷下」當爲「下亷上」之誤,若此,則與「外踝上八寸」亦自相符。又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曰下亷在上亷下二寸,此説雖與「外踝上八寸」之數合,但又與《靈樞·本輸》所謂「復下上亷三寸,爲巨虛下亷」之説(《太素·本輸》亦同》)不合。暫難論定,待考。 巨虛下亷〔1〕,足陽明與小腸合〔2〕,在上亷下三寸〔3〕,足陽明脈氣所發〔4〕,刺入三分〔5〕,灸三壯。 〔1〕巨虛下亷 脛骨外側上下有一軟槽,狀若大墟,本穴適當下邊,故名巨虛下亷。 〔2〕足陽明與小腸合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同,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均無。本經卷四第二下云:「大腸合入於巨虛上亷,小腸合入於巨虛下亷。」《靈樞·本輸》云:「膝下三寸胻骨外,三里也,爲合。復下三里三寸,爲巨虛上亷,復下上亷三寸,爲巨虛下亷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也。」此所言大腸、小腸之合,非在本經所屬井、滎、俞、經、合之合穴,而是在胃足陽明經上之合穴,即所謂下合穴。本文即屬於此義。 〔3〕三寸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二寸」。 〔4〕足陽明脈氣所發 原脫,此條末原校云:「《氣穴論》註云:足陽明脈氣所發。」今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並刪原校。 〔5〕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五呼」三字。 條口〔1〕,在下亷上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2〕,灸三壯。 〔1〕條口 穴當上下巨虛條帶之間,空虛若口,故名條口。 〔2〕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二呼」三字。 巨虛上亷〔1〕,足陽明與大腸合〔2〕,在三里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3〕。刺入八分,灸三壯。《氣穴論》註云:在膝犢鼻下六寸〔4〕。 〔1〕巨虛上亷 穴當脛骨外側上下軟槽如大墟處之上邊,故名巨虛上亷。 〔2〕足陽明與大腸合 此即小腸之下合穴。義詳巨虛下亷。 〔3〕足陽明脈氣所發 原脫,據正抄本及《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 〔4〕在膝犢鼻下六寸 膝原脫,據明抄本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寸」下原有「足陽明脈氣所發」七字,今已據補正文,故刪。《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並《刺熱篇》注、《水熱穴》注,上亷在三里下三寸。此雲犢鼻下六寸者,蓋三里在犢鼻下三寸,上亷又在三里下三寸,故云六寸也。」 三里〔1〕者〔2〕,土也,在膝下三寸,胻骨〔3〕外亷,足陽明脈氣所入也,爲合。刺入一寸〔4〕,留七呼,灸三壯。《素問》註曰〔5〕:在膝下三寸〔6〕外亷兩筋間分間。 〔1〕三里 《素問·鍼解》:「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王冰註:「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里,寸也,穴在膝下三寸,故名三里。 〔2〕者 原脫,據明抄本及諸五腧穴文例補。 〔3〕胻骨 胻,原作「」,《改併四聲篇海·足部》引《奚韻》:「,行兒也。」《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胻」,與胻義同。是,當爲後人抄録時所假。《刺腰痛》新校正引本經作「骭」,《爾雅·釋訓》:「骭痬爲微。」郭璞註:「骭,腳脛。」然本卷今本脛骨無稱骭者,均作「」或「胻」,故據《外臺》及豐隆、犢鼻二穴文例改作「胻」。骨,原脫,據正抄本及《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補。 〔4〕一寸 原作「一寸五分」。據正抄本及《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5〕《素問》註曰 註,原脫,因本校文非《素問》經文,乃王冰注文,故據諸文例補。本文不具篇名者,以王注見於《素問》多篇,故不悉具。 〔6〕 此下明抄本有「音杭」二小字音注。 犢鼻〔1〕,在膝臏〔2〕下胻上〔3〕俠解〔4〕大筋〔5〕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1〕犢鼻 膝蓋下具兩膝眼,若牛鼻狀,故名犢鼻。 〔2〕臏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胻上 指脛骨上端。 〔4〕解 此指膝蓋骨與脛骨分解處。 〔5〕大筋 此指髕韌帶。 梁丘〔1〕,足陽明郄,在膝上二寸兩筋間〔2〕。刺入三分,灸三壯。 〔1〕梁丘 梁,隄也。《爾雅·釋宮》:「隄謂之梁。」郝懿行註:「按隄本積土防水之名,梁亦爲隄以偃水。故周語曰:川不梁。又曰:十月成梁。」此穴處肌肉豐盛若丘隄,故名梁丘。 〔2〕兩筋間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陰市〔1〕,一名陰鼎,在膝上三寸,伏兔下,若拜而取之〔2〕,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禁不可灸〔3〕。《刺腰痛論》註云:伏兔下陷者中,灸三壯。 〔1〕陰市 《經穴解·胃經》:「人之股上,膝下最寒者,皆過於此處,乃陰氣之所聚也,故曰陰市。」《醫經理解·穴名解》:「足爲陰,此爲陰之市肆也。」《鍼灸穴名國際標準化手冊》:「陰,指寒邪;市,聚散之意。穴能疏散膝部寒邪。」按諸説皆從市作解,義亦相近。然考之足太陰脈之箕門穴雲陰市內,則終難合拍,因疑「市」或爲「市」之誤。《説文·市部》:「市,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市以象之。」段玉裁註:「韋部曰:韠,韍也。二字相轉注也。……鄭注《禮》曰:古者佃漁而食之,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後王易之以布帛,而獨存其蔽前者,不忘本也。」又《説文·市部》韍:「俗作紱。」段玉裁註:「按經傳或借黻爲韍,如明堂位注曰:韍或作黻是也。或借芾爲之。如《詩》候人、斯干、采菽是也。或借沛爲之。如《易》豐其沛,一作芾。鄭雲,蔽是也。芾與沛,蓋本用古文作市,而後人改之。」郭沫若《師克盪銘考釋》:「市,一般作芾,亦作紱或等,古之蔽膝,今之圍腰。古人以爲命服。」是則市爲蔽前之服。若是則陰市正可以蔽陰,故箕門穴在陰市內,本穴亦或係因位在市之下而得名。 〔2〕拜而取之 即跪而取之,借其屈膝,以便於取穴。拜,跪也。《荀子·大略》:「平衡曰拜。」郝懿行補註:「今按拜者必跪,拜手,頭至首也,不至地,故曰平衡。」衡,眉上也。 〔3〕禁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雲「不可灸」。《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及《明堂下經》均作「灸三壯」。証之本經卷五第一下云:「陰市禁不可灸。」是言不可灸者,當是古《明堂》文,灸三壯者,或係另一家言。此穴今皆不禁灸。 伏兔〔1〕,在膝上六寸,起肉〔2〕,足陽明脈氣所發。禁不可灸刺〔3〕。 〔1〕伏兔 穴處之肌肉隆起,若兔之伏焉,故名伏免。 〔2〕起肉 此下原有「間」字,義不安,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太素·寒熱雜説》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起肉,隆起之肉,指股直肌之肌腹而言。 〔3〕禁不可灸刺 原作「刺入五分,禁不可灸」。《太素·寒熱雜説》註:「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足陽明脈氣所發。禁不可灸,又不言得鍼。」本經卷五第一下亦云:「伏菟禁不可刺……伏菟禁不可灸。」又本穴在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中均無主治,足証本穴原不灸刺,故據《醫心方》改,以存古義。本穴今皆不禁灸刺。 髀關〔1〕,在膝上伏兔後〔2〕,交分中〔3〕。刺入六分,灸三壯。 〔1〕髀關 髀下明抄本有「音箄,又彼」四小字音注。《釋骨》:「自兩骼而下,在膝以上者,曰髀骨,曰股骨。」以此穴上臨股關節處,故名髀關。 〔2〕伏兔後 此指股部大肌肉若伏兔者之後,非單指穴名言。 〔3〕交分中 兩肌肉分相交處,當今縫匠肌與闊筋膜張肌之間。 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按:「陽維二穴」,本作「陽維四穴」,詳本篇只陽交一穴爲陽維之郄。若作四穴,當有兩雙穴,故作「四穴」者誤,今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膽足少陽脈在股部的十三個雙穴、陽維脈一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膽出於竅陰〔1〕,竅陰者,金也,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少陽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3〕,留三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作一呼〔4〕。 〔1〕竅陰 《經穴解·膽經》:「膽經有二竅陰,一在頭,一在足下。少陽木也,木之井穴,如木之根生於地也,故曰陰。必有竅焉,以爲生木之本,故曰竅陰。井亦竅也,陽不離乎陰,以見陰陽相須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竅陰,在首曰竅陰,以其爲髓空;在足亦曰竅陰,以其爲足井也。」 〔2〕角 原脫,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4〕《氣穴論》註云:作一呼 《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同。 俠谿〔1〕者,水也,在足小指次指〔2〕岐骨〔3〕間,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溜也,爲滎〔4〕。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俠谿 脈氣行當小指次指夾縫間,其處低陷如谿,故名俠谿。 〔2〕指 此下原有「二」字,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3〕岐骨 岐,歧也。《釋名·釋道》:「道……二達曰岐旁。物兩爲岐,在邊曰旁。」本經卷二第一上:「膽足少陽之脈……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內出其端。」《靈樞·經脈》及《太素·經脈連環》「岐」均作「歧」。《釋骨》:「小指次指岐出者,曰足小指次指岐骨。」 〔4〕滎 此下明抄本有「音營」二小字音注。 地五會〔1〕,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2〕陷者中。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3〕。 〔1〕地五會 《經穴解·膽經》:「少陽之穴,在足者有五穴,而肝經之太衝穴,有絡橫連地五會,如木之有根在地。此穴乃肝經相會之地也,故曰地五會。」《醫經理解·穴名解》:「地五會,五藏之會也。」《鍼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冊》:「地在下,指足部。足部膽經穴有五,此穴居其中,爲上下脈氣會合之處。」諸家説解務在求五之實,似難盡義。按五,假借爲午,縱橫交也。《説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張舜徽約註:「五當以×爲初文,而×又以交午爲本義。實象交錯之形。」《周禮·秋官·壺涿氏》:「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鄭玄註:「故書,橭爲梓,午爲五。」《儀禮·大射》:「度尺爲午。」賈公彥疏:「一從(縱)一橫爲午。」足少陽脈之別者,起於跗上,至大指之端,交於足厥陰脈。陽維起於諸陽之會,縱行與足少陽脈會。此脈亦可謂縱橫交會也。此穴處足部低位,應於交會之所,故名地五會。義或屬此。 〔2〕間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等均無。然此下臨泣亦有間字,二穴相距甚近,可証本經是。 〔3〕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 《外臺》卷三十九作「使人瘦,不出三年死」。本經卷五第一下僅有「使人瘦」三小字注文。正抄本無此十字。 臨泣〔1〕者,木也,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谿一寸五分,足少陽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二分,留五呼〔2〕,灸三壯。 〔1〕臨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臨泣。在頭曰臨泣,謂其穴下臨於目也;在足亦曰臨泣,謂其氣上通於目也。」 〔2〕留五呼 原脫,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丘墟〔1〕,在足外〔2〕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三寸〔3〕。足少陽脈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丘墟 《説文·丘部》:「虛,大丘也。」段玉裁注;「按虛者,今之墟字。」此穴當外踝前,外踝隆起若大丘焉,故名丘墟。 〔2〕外 此下原有「亷」字,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3〕三寸 原作「一寸」,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懸鍾〔1〕,在足外踝上三寸動脈中〔2〕,足三陽絡〔3〕,按之陽明脈絶〔4〕乃取之。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懸鍾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一名絶骨」四字。按本經卷七第五云:「鍼絶骨出其血。」《素問·刺瘧》王冰注謂陽輔穴。《素問·骨空論》云:「外踝上絶骨之端灸之。」楊上善與王冰注均謂陽輔穴。《難經·四十五難》云:「髓會絶骨。」丁德用注亦指陽輔穴。足証古醫經之絶骨,當陽輔穴處。《千金》之説,疑有誤。然後世多有沿襲此説,以絶骨爲懸鍾之別名者,待考。《醫經理解·穴名解》:「謂尖骨下外踝形如懸鍾也。」《鍼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冊》:「穴當外踝上,是古時小兒懸掛腳鈴處。」按此穴義難詳,姑存二注。 〔2〕動脈中 原作「動者脈中」,正抄本同。明抄本作「動者中」,者下原校云:「一作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動者中」。宋刊《千金》、《醫心方》卷二均作「動者」。按本卷穴位處有動脈者,皆稱動脈,不稱動者,特別如俠白、陰亷穴,均謂「動脈中」。是本文原衍「者」字,他本作「動者」,亦誤。今據明抄本原校、《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刪改。 〔3〕足三陽絡 《外臺》卷三十九作「足三陽大絡」。《經穴解·膽經》:「足三陽從上下者,將胸而至於足,至此穴,皆有絡以相通。故曰三陽之大絡。」 〔4〕按之陽明脈絶 《經穴解·膽經》:「惟有絡以相通,故按此穴,則足上跗陽之脈絶,乃其紀也。如不絶,再於上下求之。其動脈甚細,須細求之方得。」按此指按於腓骨之前,足陽明跗上之脈可絶。 陽輔〔1〕者,火也,在足外踝上四寸,氣穴論註無四寸二字〔2〕。輔骨前,絶骨〔3〕端,如前三分所〔4〕,去丘墟七寸〔5〕,足少陽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陽輔 《醫經理解·穴名解》:「陽輔,外輔骨也。」穴當輔骨前,外側屬陽,故名陽輔。 〔2〕氣穴論註無四寸二字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亦均無「四寸」二字。 〔3〕絶骨 《太素·經脈連環》註:「絶骨,窮也。」《釋骨》:「外踝上細而短附者曰絶骨。」因腓骨此處較凹陷,從外踝向上推按,至此有似絶盡,故名絶骨。 〔4〕所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補。正抄本亦有「所」字,錯於上文「絶骨」之下。今據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許」字,義同。 〔5〕去丘墟七寸 按此與上文「外踝上四寸」之數不符,外踝上四寸,約當丘墟上五寸處。且去丘墟七寸處,亦非絶骨之端。故疑「七」爲「五」之誤。 按: 本穴原在外丘之後,《外臺》、宋刊《千金》、《千金翼》均同。然外丘在外踝上七寸,而本穴即使按「去丘墟七寸」之數約之,則約當外踝上五寸,若按經穴一般排列順序,亦當在外丘之前,此其一也;本穴特有一自然標志「絶骨之端」,若諸書對絶骨之解不誤,則絶骨適當踝上四寸處,如此則去丘墟七寸之數不可從,此其二也;丘墟上七寸處,似摸不到骨的特殊標志絶骨之端,此其三也;又《素問·骨空論》言少陽之絡,在外上五寸。王冰注云:「五寸(按原誤作三寸)一雲四寸,《中誥圖經》外踝上四寸無穴,五寸是光明穴也。」此所謂外踝上四寸無穴,乃無少陽絡穴,非言此處無穴,故不可據此以否定陽輔在外踝上四寸之説,此其四也。故仍從本經「踝上四寸」説,將本穴前移。 光明〔1〕,足少陽絡〔2〕,在足外踝上五寸,別走厥陰者。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骨空論》註云:刺入七分,留十呼〔3〕。 〔1〕光明 《太素·十五胳脈》註:「光明,即眼也。少陽、厥陰主眼,故少陽胳得其名也。」 〔2〕足少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上五寸,別走厥陰,並經下絡足跗。」此言足少陽之脈別走足厥陰之脈,故爲足少陽之絡。 〔3〕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亦作「留十呼」。 外丘〔1〕,足少陽郄,少陽所生〔2〕,在足外〔3〕踝上七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1〕外丘 穴在陽交之外,此處肌肉隆起如丘,故名外丘。 〔2〕少陽所生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按本卷其他十一脈之郄穴,均無此字樣,且四字文義亦難安,疑爲後人注文,混作正文。 〔3〕足外 足,原脫,據《銅人》卷五及本篇前後文例補。外,原作「內」,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陽交〔1〕,一名別陽,一名足窌,陽維之郄〔2〕,在足〔3〕外踝上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4〕。刺入六分,留七呼〔5〕,灸三壯。 〔1〕陽交 此穴斜屬三陽分肉間,與足三陽脈曲屈交會,故名陽交。 〔2〕陽維之郄 此穴既屬足少陽脈,又爲陽維脈所行處,故爲陽維郄。 〔3〕足 原脫,據《銅人》卷五及此前「外丘」等文例補。 〔4〕斜屬三陽分肉間 《經穴彙解》卷五:「按陽明經下亷,本經外丘,太陽經飛揚,共踝上七寸,是三陽之分肉也。」《經穴纂要》:「營升按:三陽,異本三作二。二陽,足陽明胃經,足太陽膀胱經也。胃經行前……膀胱經行後……此膽經行前後兩經分肉之間。」按此文所謂斜屬,則非指直行處也,義指此穴處,橫斜連屬足三陽脈之分肉間。 〔5〕留七呼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 陽陵泉〔1〕者,土也,在膝下一寸〔2〕,〔3〕外亷陷者中,足少〔4〕陽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六分,留十呼〔5〕,灸三壯。 〔1〕陽陵泉 下肢外側屬陽,穴旁骨隆起若陵壯,穴處深陷若泉,故名陽陵泉。 〔2〕膝下一寸 此指膝蓋前緣下一寸處,非自膝蓋正中折算尺度。 〔3〕 《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4〕少 原作「小」,據明抄本、正抄本、《銅人》卷五改。 〔5〕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三字。 陽關〔1〕,在陽陵泉上三寸,犢鼻〔2〕外陷者中。刺入五分,禁不可灸〔3〕。 〔1〕陽關 《千金》卷二十九原校云:「一本雲關陵。」穴在下肢外側,爲足少陽脈關要處,故名陽關。 〔2〕犢鼻 此指若牛鼻狀之膝蓋骨而言,非指足陽明脈之犢鼻穴。 〔3〕禁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作「不宜灸」。《銅人》卷五作「不可灸」。《醫心方》卷二作「灸五壯」。詳本經卷五第一下、《千金》卷二十九灸禁忌法均雲「陽關禁不可灸」。可証此當屬古《明堂》文。 中瀆〔1〕,在髀〔2〕外,膝上五寸,分肉間陷者中,足少陽脈氣所發也。刺入五分,留七呼〔3〕,灸五壯。 〔1〕中瀆 瀆,原作「犢」,據目録、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等改。瀆,溝瀆也。以穴處喻脈氣運行於股外分肉中之溝瀆,故名中瀆。 〔2〕髀 此下原有「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刪。 〔3〕留七呼 《醫心方》卷五無此三字。 環跳〔1〕,在髀樞中,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2〕,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留二十呼〔3〕,灸五壯〔4〕。《氣穴論》註云:髀樞後,足少陽太陽二脈之會,灸三壯。 〔1〕環跳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太素·氣府》注,《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均作「環銚」。詳諸取聲於「兆」之字,多可相假,跳,亦「銚」之假借。往者皆從環跳作解,義難安。蓋環者,環繞也,引伸爲圓形。《説文·金部》:「銚,器也。」段玉裁註:「今煮物瓦器,謂之銚子。」此言穴在髀樞中,髀樞骨圓而深,其形如銚,故名環銚。 〔2〕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本卷諸穴,一般不載取穴方法,此或爲後人注文之混入者。 〔3〕二十呼 正抄本作「二呼」,疑誤。 〔4〕五壯 原作「五十壯」。《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三壯」。《醫心方》卷二作「十壯」。按本卷三百餘腧穴,除個別如曲垣灸十壯者外,灸七壯者,亦在少數。而本文言灸五十壯,似不合古制。今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改。 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按:「三十六」,原作「三十四」,據明抄本及本篇實有穴數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膀胱足太陽脈在股部的十五個雙穴、陽蹻脈三個雙穴,共三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膀胱出於至陰〔1〕,至陰者,金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太陽脈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3〕,留五呼,灸三壯〔4〕。 〔1〕至陰 《經穴解·膀胱經》:「以其在最下也,故曰至陰;以其將傳於少陰經也,亦曰至陰。」《醫經理解·經穴解》:「至陰,在足小指外側端,指之小,陽之盡,故謂至陰也。」二説互見,其義則善。 〔2〕角 原脫。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明抄本,《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通谷〔1〕者,水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二分,留五呼,灸三壯〔2〕。 〔1〕通谷 穴當脈氣運行之通道,其處凹陷若谷,故名通谷。 〔2〕灸三壯 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束骨〔1〕者,木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三呼〔2〕,灸三壯。《氣穴論》註云:本節後,赤白肉際〔3〕。 〔1〕束骨 《釋骨》:「京骨之前,當小指本節後者,曰束骨。」此穴正當束骨處,因骨而得名。 〔2〕留三呼 原脫,據《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氣穴論》……赤白肉際 《素問·刺腰痛》同。據此下京骨穴文例及《素問》王冰注,疑本經脫「赤白肉際」四字。 京骨〔1〕,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2〕,足太陽脈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骨 足外側大骨曰京骨。今指第五蹠骨粗隆。此穴正當此大骨下,因骨而得名。京,大也。 〔2〕按而得之 《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四字。按此四字在此亦無義,疑錯簡文。 金門〔1〕,一名關梁〔2〕,足〔3〕太陽郄,在〔4〕足外踝下,陽維之所別屬也〔5〕,刺入三分,灸三壯。 〔1〕金門 《經穴解·膀胱經》認爲太陽本爲寒水,寒水生長於申,故有申脈之名,申脈下穴名金門者,有金水相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云:「金者,水所從出。金門……是寒水所生之門也。」或者以爲金爲珍重之義,也有的以爲申支屬金,申時氣血流注於此等。按以上諸説,似難盡義。金與噤通。《荀子·正論》:「金舌弊口。」楊倞註:「金,或讀爲噤。」《文選·潘岳·西征賦》:「有噤門而莫啟。」李善註:「噤亦閉也。」是噤猶有禁義。又《釋名·釋天》:「金,禁也。氣剛毅能禁制物也。」此穴既爲足太陽郄,又爲陽維之別屬,其脈氣能禁制諸陽脈。穴當骰骨外側,凹陷若門戶焉。故名金門。 〔2〕一名關梁 原在「外踝下」下,《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卷二十九亦同,惟下後有「陷中」二字。《外臺》卷三十九在「郄」下。今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及一般文例移此。 〔3〕足 此前原有「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4〕在 此前原有「一空」二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5〕陽維之所別屬也 《銅人》卷五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七字。按《難經·二十八難》云:「陽維起於諸陽會也。」滑壽註:「陽維所發,別於金門。」加藤宗博註:「陽維起於諸陽之會,其脈發於足太陽金門穴。」若按此説,則此文亦應屬古義。 申脈〔1〕,陽蹻所生也〔2〕,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刺腰痛論》註云:外踝下五分。 〔1〕申脈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標爲巨陽,本爲寒水。故曰在上則爲陽,在下則爲水。水之長生在申,此穴在足踝之下,以申脈名之,言其水所生之源也。」《醫經理解·穴名解》:「申,伸也。申脈在足外踝下五分,爲陽蹻脈所生,陽蹻自足上行,故謂脈之申而上者也。」今從後説。此脈前行至金門有所禁,此行至申脈氣乃伸,故名。 〔2〕陽蹻所生也 《難經·二十八難》:「陽蹻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滑壽註:「陽蹻脈,起於足跟中申脈穴,循外蹻而行。」此説與本文義同。 〔3〕甲 此後原有「許」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4〕三分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六分」。 〔5〕六呼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十呼」。 按: 申脈原列金門之前。詳本經卷五第三云:「邪客於足陽蹻之脈……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太素·量繆刺》注及《素問·繆刺論》注均指爲申脈穴。《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亦云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是五分與半寸,兩相互証。既在外踝下五分,則金門雖亦在外踝下,但不能再居申脈之上,必在申脈之下。既在申脈之下,按本經腧穴排列次序,知二穴互易,今爲改正。 僕參〔1〕,一名安邪,在跟骨下陷者中,拱足得之〔2〕,足太陽、陽蹻之會〔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6〕。 〔1〕僕參 《經穴解·膀胱經》:「主在前而僕在後,僕之所視,主之跟腳也,故曰僕參。猶立則見其參於前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僕者,卑稱也。僕參,言立於下以參乘者也。」按此説亦頗爲費解,疑僕爲仆之假。仆,仆伏也。仆伏參拜時穴處較顯,或屬此義。 〔2〕拱足得之 拱,明抄本作「鞏」。拱訓固時,與鞏通,然在此義不通。《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一百均同。《醫心方》卷二作「供足得之」。《素問·刺腰痛》無此四字。按拱、鞏、供古韻東部,與弓音近,疑拱足者,弓足也。弓,彎曲也。或言足向上曲屈則穴易得。 〔3〕足太陽、陽蹻之會 原作「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爲經」,與此後崑崙穴文重。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均作「足太陽、陽蹻二脈之會」,《外臺》卷三十九作「足太陽、陽蹻脈所會」。今據明抄本等改。 〔4〕三分 原作「五分」,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5〕六呼 原作「十呼」,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改。 〔6〕壯 此下原有「《刺腰痛論》註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十四字校文,爲此下崑崙穴校文,誤錯於此,且明抄本亦無,今移崑崙下。又明抄本有「《素問·刺腰痛》註云:留七呼」十字校文。 崑崙〔1〕者〔2〕,火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3〕,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註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4〕。 〔1〕崑崙 《説文·丘部》:「虛,大丘也,昆侖丘謂之崐崘虛。」段玉裁註:「昆侖丘,丘之至大者也。……按虛者,今之墟字,猶昆侖,今之崐崘字也。」此以崑崙比之大丘。本穴亦以外踝大骨比之崑崙,穴在外踝大骨之後跟骨上,因以得名。 〔2〕者 原脫,據明抄本及諸五腧穴文例補。 〔3〕中 此下原有「細脈動應手」五字,《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均同。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且明抄本此條末有此校文,可証本無此正文,今據刪。 〔4〕《素問·刺腰痛論》……細脈動應手 此校文原錯於前僕參穴下,今據明抄本移此。 付陽〔1〕,陽蹻之郄〔2〕,在足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3〕,筋骨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作附〔4〕陽。 〔1〕付陽 原作「跗陽」,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均作「附陽」。付與附通。《書·梓材》:「皇天既付中國民。」《釋文》:「馬本作附。」本文當從附義,附,合也。《史記·張儀傳》:「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本穴既屬足太陽,又爲陽蹻郄,是兩陽相附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是兩陽脈之相附而行者也。」 〔2〕陽蹻之郄 本穴既屬足太陽,又有陽蹻脈附合於此,且爲陽蹻脈之重要孔穴,故爲陽蹻之郄。 〔3〕太陽前,少陽後 陽蹻脈雖在本穴處附合於足太陽脈,但亦有其自行路綫。本文即指該脈運行路綫在足太陽脈之前,足少陽脈之後。 〔4〕附 原作「付」,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飛揚〔1〕,一名厥陽,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2〕,別走少陰者。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飛揚 《靈樞·本輸》、《太素·本輸》均作「飛陽」。陽與揚通,《詩經·小雅·正月》:「燎之方揚。」《漢書·谷永傳》引作「陽」。楊上善註:「此太陽胳別走少陰經,迅疾如飛,故曰飛陽也。」此穴爲足太陽之別絡,其別走少陰之脈,自此飛揚而去,故名飛揚。 〔2〕足太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此言足太陽脈,別走足少陰,故爲足太陽絡。 〔3〕分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留十呼」三字。 承山〔1〕,一名魚腹〔2〕,一名肉柱,在兌腨腸〔3〕下分肉間陷者中。刺入七分,灸五壯〔4〕。 〔1〕承山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在腿肚之下,上視腿肚隆起,而高有山之象,又有下垂之相,故曰承山。」 〔2〕腹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一名腸山」四字。《千金》卷二十九作「一名傷山」,傷當爲「腸」之誤。疑本經或有脫文。 〔3〕兌腨腸 腨下明抄本有「音喘」二小字音注。兌,鋭也。《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正作「鋭」。《説文·肉部》:「腓,脛腨也。」段玉裁註:「咸,六二,咸其腓。鄭曰:腓膞腸也。按諸書或言膞腸,或言腓腸,謂脛骨後之肉也。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説文·肉部》:「腨,腓腸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五:「兩膞。又作腨,同。時耎反。《説文》:腨,腓腸也。腓音肥。江南言腓腸,中國言腨腸,或言腳腨也。」又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文字集略》云:脛之腹也。《説文》:足腓腸也。或作、踹、膞,四形並同。今從肉。」兌腨腸,俗雲腿肚下鋭端處。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承筋〔1〕,一名腨腸,一名直腸〔2〕,在腨腸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灸三壯。《刺腰痛論》註云:在腨〔3〕中央如外〔4〕。 〔1〕承筋 《經穴解·膀胱經》:「膝後有大筋兩條,下膝合於腨腸之中,而此穴承之,故曰承筋。」 〔2〕直腸 直,之假借,《廣韻·職韻》:「,肥腸。」《説文解字注》:「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是直腸即腸,腸即肥腸,肥腸即腓腸也。 〔3〕腨 原作「臑」,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4〕如外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補。 合陽〔1〕,在膕〔2〕約文〔3〕中央下二寸。刺入六分,灸五壯。 〔1〕合陽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直行之支別者,旁行過髀樞之支別者,俱合於委中,過膝之後而下行,故曰合陽,以太陽兩脈合而得名也。」 〔2〕膕 原作「膝」,在此義不甚確,此下委中穴言此部位則稱膕,於義爲是。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等,亦均作「膝」,足証其誤也久矣,今據委中穴文例改。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等均無「文」字。然下文委中穴仍稱約文,且《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亦均作「約文」。約文者,指膕中央之大橫文也。故當以本經爲是。 委中〔1〕者,土也,在〔2〕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骨空論》註云:膕〔3〕謂膝解之後,曲腳之中,背而取之〔4〕。《刺腰痛論》註云:在足膝後屈處。 〔1〕委中 《醫經理解·穴名解》:「委中……正當足膝委折之中也。」諸解多以委訓委折、委屈之義,似是而實非也。委,水流聚合處也。《禮記·學記》:「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鄭玄註:「委,流所聚也。」足太陽脈自巔下項至肩膊內,分爲兩支,下行至膕中相合,正象水脈之聚合,此穴適當膕中央,故名委中。 〔2〕在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刺腰痛》、《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有「足膝後屈處」五字。 〔3〕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或」二小字音注。 〔4〕《素問·骨空論》……背而取之 本文是王冰對經文「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的解釋,並非委中穴部位原文的直接引用。王冰在《素問》注中引用委中處有近十次,而本注特異者,蓋由乎此。 委陽〔1〕,三焦下輔俞也〔2〕,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3〕,出於膕中外亷兩筋間,扶承下六寸〔4〕,此足太陽之別絡也〔5〕。刺入七分,留五呼,灸三壯。屈身而取之〔6〕。 〔1〕委陽 此穴當委中之外側,亦即陽面,故名委陽。 〔2〕三焦下輔俞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靈樞·本輸》:「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別也,上踝五寸,別入貫腨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明乎此,則知委陽之所以爲三焦下輔俞之義。 〔3〕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作「太陽之後」,不若前文義勝。《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十字。委陽穴在足太陽支脈綫上,此言其位,當足太陽直行脈之前,足少陽直行脈之後。 〔4〕扶承下六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唯《外臺》、《銅人》作「承扶」,義亦同。《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五字。又《素問·刺腰痛》云:「衡絡之脈,令人腰痛,……刺之在郄陽筋之間,上郄數寸,衡居爲二痏出血。」王冰註:「衡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本篇承扶穴雲在尻臀下股陰上約文中,可証王冰此注,言殷門、委陽二穴,均當在扶承下六寸。諸説雖盡同,但與上文「膕中外亷兩筋間」之穴位,大相逕庭,故《醫學綱目》卷八云:「考諸尺寸,則承扶下至其穴,正得一尺六寸,故愚斷然謂《甲乙》脫去一尺二字,無疑也。」若據本經卷二第七所謂「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之數度之,則承扶下至委陽,實未及一尺六寸,故《綱目》之説難從。是則「扶承下六寸」説,疑有誤。宋刊《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無「六寸」二字,於義爲勝。 〔5〕足太陽之別絡也 《靈樞·本輸》:「三焦下腧,在於足太陽(按原作「大指」,據《太素·本輸》改)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亷,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即此義也。 〔6〕屈身而取之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同。身,明抄本、《素問·痺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作「伸」。按本經文例,此文似應在「六寸」之下。 浮郄〔1〕,在委陽上一寸,屈膝得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浮郄 浮,順流也,《尚書·禹貢》:「浮於濟漯。」孔安國傳:「順流曰浮。」郄,竅隙也。本經支脈脈氣經此順流而下,過委陽則折轉而內合於委中,故名浮郄。 〔2〕屈膝得之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展膝得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展足得之」。 殷門〔1〕,在肉郄下〔2〕六寸。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殷門 殷,豐盛、廣大之義。穴處肌肉豐盛,脈域廣大,又爲脈氣運行之門戶,故名殷門。 〔2〕在肉郄下 肉郄,承扶之別名。《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去臀下橫文」。臀下橫文,正承扶穴處。二説義同。 承扶〔1〕,一名肉郄,一名陰關,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上〔2〕約文〔3〕中。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 〔1〕承扶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同。明抄本、宋刊《外臺》、《醫心方》卷二均作「扶承」。本經卷九第八、第九、第十二俞穴主治亦皆作「扶承」。《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亦均作「扶承」,而《千金》卷三十則承扶、扶承兩見。是此名古已混矣。今已俗成,義亦不悖,不改。《醫心方》注云:「扶承其身。」《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乃承身部而相扶也。」 〔2〕上 此上原有「腫」字,明抄本、正抄本均作「衝」字。《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據刪。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作「衝文」,《千金》卷二十九原校一雲作「橫文」,《醫心方》卷二作「衡文」。作衝、衡者,當係橫之誤。約文,指臀下橫紋也。 欲令灸發者,灸履〔1〕音徧〔2〕。熨之,三日即發〔3〕。 〔1〕(biǎn扁) 原作「」,正抄本同,字書無此字。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引本經改。《外臺》卷十九及卷三十九、《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二等引本經均作「底」。《廣雅·釋噐》:謂之。」王念孫疏證:「《玉篇》,履底也。,也。《集韻》引《字林》雲,刺履底也。」足証乃履底,文異而義同。 〔2〕音徧 明抄本脫「徧」字。 〔3〕欲令灸發者……三日即發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故履底熨之,三日即發也」。而卷三十九引本經又作「灸則不發者,灸故履底令熱好熨之,三日即發也」。《醫心方》卷二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熨之,三日即發也」。《聖惠方》卷一百引本經作「灸瘡不發者,用故履底令熱熨之,三日即發」。《資生經》卷二引本經與《聖惠方》同,唯令上有「灸」字。諸書所引,文雖不同,而義無大異。似以《醫心方》引文較明。然「灸不發」,似應作「灸瘡不發」。履底,疑是之注文而互混。故言不言履底,言履底而不言。 按: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云:「用灸補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灸寫者,疾吹其火,拊其艾,須其火滅也。」今本《甲乙》已無此文,疑係原引《明堂》舊文,唐以後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