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 · 政經
宋 真德秀 撰
康誥王曰:「嗚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恫,痛;瘝,病也。敬哉!天畏榧忱,民情大可見,小人難保。往盡乃心,無康好逸豫,乃其乂民。我聞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
一事不順,一行不勉,則足致怨。故順其所不順,勉其所不勉,則自然無怨。
又曰: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囚之要辭,服膺思念。至於旬時,旬,十日。時,三月。丕蔽要囚。
丕大。蔽,斷。
周官王曰:「嗚呼!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以公滅私,民其允懷。學古入官,議事以制。因事制宜,政乃不迷。其爾典常作之師,無以利口亂厥官。蓄疑敗謀,怠忽荒政,不學牆面,蒞事惟煩。戒爾卿士,功崇惟志,業廣惟勤,惟克果斷,乃罔後艱。位不期驕,祿不期侈,恭儉惟德,無載爾偽。作德心逸日休,作偽心勞日拙。居寵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龐。龐,雜亂也。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非其人,惟爾不任。」
君陳: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惟孝友於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茲東郊,敬哉!
又曰:「爾惟風,下民惟草。圖厥政,莫或不艱。有廢有興,出入自爾師虞。師,眾。虞,度。庶言同則繹
繹,紬繹也。謀多斷獨。」
又曰:「無依勢作威,無倚法以削,寬而有制,從容以和。」又曰:「爾無忿疾於頑,無求備於一夫。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簡厥修,亦簡其或不修;進厥良,以率其或不良。惟民生厚,因物有遷,違上所命,從厥攸好。爾克敬典在德,時乃罔不變,允升於大猷。」
君牙:「爾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爾之中。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怨,嘆。咨,嗟。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祁,大寒也。厥惟艱哉!思其艱以圖其易,民乃寧。」
呂刑:「王曰:吁!來,有邦有土,告爾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度,詳審也。及,謂獄辭所逮,兩造具備,兩爭俱至。師聽五辭,師,眾獄官。五辭,五刑之辭。五辭簡孚,簡,核。孚,信。正於五刑,無疑,然後用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宥之。五過之疵病也。惟官勢位,惟反報怨報德。惟內女謁,惟貨賄賂。惟來干請,其罪惟鈞。」以此五者,故有當刑而罰,當罰而宥者。犯者以其罪罪之。其審克之。審,謂詳度。克,謂勝私。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孚有眾,惟貌有稽,周禮:色聽無簡不聽。具嚴天威。嚴敬天威。又曰:罰懲非死,人極於病,財與命均。非佞折獄,佞,謂捷給。惟良折獄,良,謂長厚。罔非在中,察辭於差,辭聽。非從惟從,非從我意,惟從於理。哀敬折獄,明啟刑書胥占,與眾同占度。咸庶中正。其刑其罰,其審克之。又曰:獄貨非寶,鬻獄得貨。惟府辜功。府,聚。辜,罪。功,事。報以庶尤眾,罪。周公曰:不簡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歸之。
此周公之言,而載於史記,故附書之後。
易: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故明審庶政,不敢輕於斷獄。
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火之在高,明無不照,恃明則輕,故言謹。謹之過則留獄,故言不留。
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離明照察之象,故以折獄。震動威斷之象,故以致刑。
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風感水受,中孚之象。議獄緩死,中孚之意。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子曰:「雍也可使南面。」仲弓問子桑伯子。子曰:「可也簡。」仲弓曰:「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不亦可乎?居簡而行簡,無乃太簡乎?」子曰:「雍之言然。」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子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子路無宿諾。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行之以忠。」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
季康子患盜,問於孔子。孔子對曰:「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勞,如字。請益。曰:「無倦。」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葉公問政。子曰:「近者說,遠者來。」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
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游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子張問仁於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
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
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大學。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
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
王制:凡制五刑,必即天論,郵罰麗於事。必即天論,言與天意合。論,或為「倫」字。倫,理也;郵,過也。麗,附也。過人罰人,當各附於其事,不可假他以喜怒。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疑獄,汜與眾共之;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小大,猶輕重。已行故事曰比例。比,必利反 也。
刑者,形也。形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子路治蒲三年,孔子過之。入其境,曰:「善哉!由也,恭敬以信矣。」入其邑,曰:「善哉!由也,忠信而寬矣。」至庭,曰:「善哉!由也,明察以斷矣。」子貢執轡而問曰:「夫子未見由之政,而三稱其善,可得聞乎?」孔子曰:「吾見其政也。入其境,田疇盡易,草萊甚辟,溝洫深治,此其恭敬以信,故其民盡力也。入其邑,牆屋完固,樹木甚茂,此其忠信以寬,故其民不偷也。」至其庭,庭甚清閒,諸下用命,此其明察以斷,故政不擾也。以此觀之,雖三稱其善,庸盡其美乎?
子產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濟之?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曰:「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得民財,善教得民心。視民如傷。」傳
子產始知然明,問為政焉。對曰:「視民如子。見不仁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子大叔問政於子產。子產曰:「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
斗子文三舍令尹,無一日之積,恤民之故也。成王聞子文之朝不及夕也,於是乎每朝設脯一束,糗一筐,以羞子文。至於今,令尹秩之。成王每出子文之祿,必逃,王止而後復。人謂子文曰:「人生求富,而子逃之,何也?」對曰:「夫從政者,以庇民也。民多曠者,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也,死無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季羔為衛士師,刖人之足。俄而衛蒯聵之亂,季羔逃之郭門,刖者守門焉,謂季羔曰:「彼有隙。」季羔曰:「君子不逾。」又曰:「彼有竇。」季羔曰:「君子不隧。」又曰:「於此有室。」季羔乃入焉。既而追者罷,季羔將去,謂刖者曰:「吾不能虧主之法,而親則子之足。今吾在難,此正子之報怨之時,而逃我者三,何故哉?」曰:「斷足固我之罪,無可奈何。曩者君治臣以法令,先人後臣,欲臣之免也,臣知之。獄決當論,見君愀然不樂,見君顏色,臣又知之。君豈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固然。此臣之所以脫君也。」漢曹參為齊相,齊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齊國安集,大稱賢相。
張歐為吏,未嘗言按人,專以誠長者處官。官屬以為長者,亦不敢大欺。
文、景時,循吏如河南守吳公、蜀守文翁之屬,皆謹身帥先,居以廉平,不至於嚴,而民從化。文翁仁愛好教化,見蜀地僻陋,有蠻夷風,欲誘進之。乃選郡縣小吏開敏有材者十餘人,親自節厲,遣詣京師,受業博士。數歲,蜀生皆成就還歸,文翁以為右職,用次察舉,官有至郡守刺史者。又修起學宮於成都市中,招下縣子弟以為學官弟子,為除更繇,高者以補郡縣吏,次為孝悌力田。每出行縣,益從學官諸生明經行者與俱,使傳教令,出入閨合。吏民見而榮之。數年,爭欲為學官弟子。繇是大化,蜀地學於京師者,比齊魯焉。汲黯治官理民,好清淨,擇丞史任之,責大指而已,不苛小。
黃霸為穎川太守,力行教化而後誅罰,務在成就安全長吏。許丞老,病聾,督郵白欲逐之。霸曰:「許丞廉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耳,頗重聽,何傷?且善助之,毋失賢者意。」或問其故,霸曰:「數易長吏,送故迎新之費,及奸吏緣絕簿書,盜財物,公私費耗甚多,皆當出於民。所易新吏,又未必賢,或不如其故,徒相益為亂。凡治道,去其泰甚者耳。」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
朱邑少為舒桐鄉嗇夫,廉平不苛,以愛利為行,未嘗笞辱人,存問耆老孤遺,遇之有恩,所至吏民愛敬。宣帝即位,渤海左右郡歲飢,盜賊並起,二千石不能擒制。丞相、御史舉龔遂可用,上以為渤海太守。召見,謂遂曰:「渤海廢亂,朕甚憂之,君將何以息其盜賊,以稱朕意?」遂對曰:「海瀕遐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饑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邪,將安之也?」上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可治。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乘傳至渤海界,郡聞新太守至,發兵以迎,遂皆遣還,移書?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為盜賊。遂單車獨行至,郡中翕然,盜賊亦皆罷。渤海又多劫掠相隨,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鉤?。盜賊於是悉平,民安土樂業。遂乃開倉廩假貧民,選用良吏尉安牧養焉。見齊俗奢侈,好末伎,不由田作,乃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薤、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母雞。民有帶持刀劍者,令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春夏不得不趨田畝,秋冬課收斂,益畜果實菱芡。勞來循行,郡中皆有畜積,吏民皆富實,獄訟衰息。
召信臣補陽穀長,舉高第,遷上蔡長。其治視民如子,所居見稱述。遷南陽太守,其治如上蔡。信臣為人勤力有方略,好為民興利,務在富之。躬勸耕農,出入阡陌,止舍離鄉亭,稀有安居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堤閼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民得其利,畜積有餘。信臣為作均水約束,刻石立於田畔,以防分爭。禁止嫁娶送終奢靡,務出於儉約。府縣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為事,輒斥罷之,甚者案其不法,以視好惡。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歸之,戶口增倍,盜賊獄訟衰止。吏民親愛,號之曰「召父」。
卓茂為密令,勞心諄諄,視人如子,舉善而教,口無惡言,吏人親愛而不忍欺之。魯恭拜中牟令,專以德化為理,不任刑罰。訟人許伯等爭田,累數令不能決,恭為平理曲直,皆退而自責,輟耕相讓。亭長從人借牛而不肯還之,牛主訟於恭。恭召亭長,?令歸牛者再三,猶不從。恭嘆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綬去,掾吏泣涕共留之,亭長乃慚悔還牛,詣獄受罪,恭貰不問。於是吏人信服。
劉寬典歷三郡,溫仁多恕,雖在倉卒,未嘗疾言遽色。常以為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吏民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事有功善,推之自下,災異或見,引躬克責。每行縣,止息亭傳,輒引學官祭酒及聚生徒,相與講對。每見父老,慰以農里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訓。人感德興思,日有所化。
任延為九真太守。郡以射獵為業,不知牛耕,民嘗告糴交阯,每致睏乏。延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田疇歲歲開廣,百姓充給。又駱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各因淫好,無適對匹,不識父子之性,夫婦之道。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齒相配。其貧無禮聘,令長吏以下各省俸祿以賑助之。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是歲風雨順節,谷稼豐衍,其產子者,多名子為「任」。初,平帝時,錫光為交阯太守,教導民夷,漸以禮義,化聲侔於延。
劉昆為江陵令,時縣連年火災,昆輒向火叩頭,多能降雨止風。遷弘農太守。先是,崤黽道多虎,行旅不通。昆為政三年,仁化大行,虎皆負子渡河。帝聞而異之,征為光祿勛。問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後守弘農,虎北渡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昆對曰:「偶然耳。」帝嘆曰:「此長者之言。」顧命書諸策。
孟嘗為合浦太守,郡不產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阯比境,嘗通商販貨,糴糧食。先時宰守並多貪穢,詭人采求,不知紀極,珠漸徙於交阯郡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死餓於道。嘗至官,革易前弊,求民病利,曾未逾歲,去珠復還。劉矩為雍丘令,民有爭訟,矩常引之於前,提耳訓告,以為忿恚可忍,縣官不可入,使歸尋思。訟者感之,輒各罷去。其有路得遺者,皆推尋其主。
劉寵為會稽太守,山民愿樸,有白首不入市井者,頗為官吏所擾。寵簡除煩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征為將作大匠。山陰縣有五六老叟,龐眉皓髮,自若耶山谷間出,人齎百錢以送寵。寵勞之曰:「父老何自苦?」對曰:「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他時守吏發求民間,至夜不絕,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狗不夜吠,民不見吏。今聞當見棄去,故自扶奉送耳。」寵曰:「吾政何能及公言邪?勤苦父老。」為人選一大錢受之。仇覽為蒲亭長,勸人生業,為制科令。農事既畢,乃令子弟群居還就學。覽初到亭,人有陳元者,獨與母居,而母詣覽,告元不孝。覽驚曰:「吾近過元舍,廬落整頓,耕耘以時,此非惡人,當是教化未至耳。母守寡務孤,苦身投老,奈何肆忿於一朝,欲致子於不義乎?」母聞感悔,涕泣而去。覽乃親到元家,與其母子飲,因為陳人倫孝行,譬以禍福之言,元卒成孝子。時考城令王渙政尚嚴猛,聞覽以德化人,署為主簿。謂覽曰:「主簿聞陳元之過,不罪而化之,得無少鷹鸇之志耶?」覽曰:「以為鷹鸇不若鸞鳳,故不為也。」
王暢為南陽太守,奮厲威猛,功曹詠曰:「懇懇用刑,不如行恩;孳孳求奸,未若禮賢。舜舉皋陶,不仁者遠;隨會為政,晉盜奔秦;虞芮入境,讓心自生。化人在德,不在用刑。」暢納其諫,更崇寬政,慎刑簡罰,教化遂行。隋蘇瓊除清河太守,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援據至百人。瓊召普明兄弟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田地,失兄弟心,如何?」諸證莫不灑泣。普明兄弟叩頭,乞外更思,遂還同居。
辛公義除岷州刺史。土俗畏病,一人有病,合家避之,父子夫婦不相看養,孝義道絕。公義患之,分遣部內,凡有疾病,皆以床?安置廳事。暑月疫時,或至數百,公義親設榻,獨坐其間,所得俸祿,盡用市藥,迎醫療之,於是悉差,諸病家子孫慚謝。後有病者,爭就使居,其家無親屬,因留養之,始相慈愛,此風遂革。遷并州刺史,下車先至獄,露坐牢側,親自驗問。十餘日,決斷咸盡,方還。受新訟,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寮一人側坐訊問。事不盡,公義即宿廳不還合。或諫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繫於囹圄,豈有禁人在獄而心安之乎?」罪人聞之,咸自款伏。後有欲訟者,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皆兩讓而止。催征
一、徽之歙縣,催科素難。嘉定中,有為宰者,措置夏稅秋苗,以一都為一簿,與諸都保長相約,每日引三、四都,某都,以甚日當限,自近而遠。謂如初一日引第一、第二、第三都,初二日引第四、第五、第六都,至十四日而諸都畢。又自十六日再輪,至二十九日而畢。所以虛十五日者,以其有小盡故也。其簿居常置宅堂中,閒暇輒一?閱,至某日某都當限,則攜是簿以出,令保長當廳拋箱,知縣據案,令鄉司當廳批銷,即與押字,而保長者即出,無羈留之苦,無引展之費,安得不如期以來。又慮諸廳期限之不同,則保長又須伺候,於是關會諸廳,限日悉同。保長以一日在縣了諸廳之限,即下鄉催科,每半月才一到縣,為力不煩,得以從容辦事,此一法也。一、隆興豐城人戶,多委掌攬輸賦,而掌攬不以時納。嘉定中,有為宰者措置,每都出一青冊,每板開稅戶二名,第一行書「每人戶」,第二行書「幹事人」三字,第三行書「掌攬人」三字。從本都保長傳至稅戶取闕。如系本戶自納,即於第一行雲「自納」。或委幹事人納,即於第二行書其姓名在何處居。或委掌攬人納,即於第三行書其姓名在何處居。諸都人戶稅賦無不知其去著者,於催科為尤便,此又一法也。一、潭州諸縣皆有掌攬籍,願為掌攬者,入狀召保,仍納抵產,乃許充應。無詭名之弊,無私下掌攬而名不在官之弊,無公吏罷役等人冒充之弊。此又一法也。
一、寧國、宣城催科亦難辦。嘉定中,有宰到官,首召諸都保長來,飲之以酒而與之約曰:「自今官不以一毫擾汝,汝亦毋得以違吾信命。」同僚皆哂其迂,謂此間保司雖撻罰不能使之畏,豈杯酒所能堅其約乎?既而三年之間,無一違信命者,鞭朴束縳而不用,此又以誠意感人之效也。
一、鄉邦有老於吏事者,嘗於保司限到,率當廳引展,鄉司輩皆無所獲,又恐生他弊,則明出令,每引以錢若干文繫於引之腰,拋之箱中。保司所費不多,而鄉吏亦沾微潤。此雖瑣末,亦可為法。
一、潭之醴陵,慶元間有名士為宰者,每省限滿,點追到官,或十人,或六七人。宰謂之曰:「汝等罪當杖。」然不忍皆杖也。則使探●而受杖,被刑者少,而人皆知懼。此又一法也。
以上數條,皆可採用,而歙縣造簿分限之法,尤為切要。蓋簿書乃財賦之根柢,財賦之出於簿書,猶禾稼之出於田畝也。故縣令於簿書,當如舉子之治本經。近世不然,雖夏秋之簿未嘗不置,然為宰者罕曾親閱,則所用以催科者,鄉司之草簿而已。彼其平時飛走產錢,出入賣弄,無所不至。若舉其草簿以催科,則指未納為已納,已納為未納,皆惟其意所欲。官賦之陷失,人戶之被擾,皆由於此。若用歙縣之法,則各都之納,有欠無欠,一目暸然。故嘗謂「催科之權在己而不在吏,則不擾而辦;在吏而不在己,則擾而不辦」,蓋謂此也。今屬縣財賦之不辦,大抵由其不能用歙縣之法,故予於此尤倦倦焉。右政經附錄
帥長沙咨目呈兩通判及職曹官。某猥以庸虛,謬當閫寄,朝夕怵惕,思所以仰答朝廷之恩,俯慰士民之望。惟賴官僚協心同力,庶克有濟。區區輒有所懷,敢以布於左右。蓋聞為政之本,風化是先。潭之為俗,素以淳古稱。比者經其田裡,見其民朴且願,猶有近古氣象,則知昔人所稱,良不為過。今欲因其本俗,迪之於善,已為文諭告,俾興孝弟之行,而厚宗族鄰里之恩。不幸有過,許之自新,而毋狃於故習。若夫推此意而達之民,則令佐之責也。繼今邑民以事至官者,願不憚其煩而諄曉之,感之以至誠,持之以悠久,必有油然而興起者。若民間有孝行純至、友愛著聞,與夫葉和親族、賙濟鄉閭,為眾所推者,請採訪以實,以上於州,當與優加褒勸。至於聽訟之際,尤當以正名分、厚風俗為主。昔密學陳公襄為仙居宰,教民以父義、母慈、兄友、弟恭,而人化服焉。古今之民,同一天性,豈有可行於昔而不可行於今?惟毋以薄待其民,民亦將不忍以薄自待矣。此某之所望於同僚者也。然而正己之道未至,愛人之意不孚,則雖有教告,而民未必從。故其願與同僚各以四事自勉,而為民去其十害。何謂四事?曰:律己以廉。
凡名士大夫者,萬分廉潔,止是小善;一點貪污,便為大惡。不廉之吏,如蒙不潔,雖有他美,莫能自贖。故此以為四事之首。撫民以仁。
為政者當體天地生萬物之心,與父母保赤子之心。有一毫之慘刻,非仁也;有一毫之忿疾非仁也。存心以公。
傳曰:「公生明。」私意一萌,則是非易位。欲事之當理,不可得也,為事以勤是也。
當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古之聖賢,猶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況其餘乎?今之世有勤於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詩酒游宴,則謂之風流嫻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不可不戒。何謂十害?曰斷獄不公。
獄者,民之大命,豈可小有私曲?聽訟不審,
訟有實有虛,聽之不審,則實者反虛,虛者反實矣。其可苟哉?淹延囚系。一夫在囚,舉室廢業。囹圄之苦,度日如歲,可淹久乎?慘酷用
刑。
刑者,不獲已而用。人之體膚,即己之體膚也。何忍以慘酷加之乎?今為吏者,好以喜怒用刑,甚者或以關節用刑。殊不思刑者,國之典,所以代天紏罪,豈官吏逞忿行私者乎?不可以不戒。泛濫追呼。
一夫被追,舉室惶擾。有持引之需,有出官之費。貧者不免舉債,甚者至於破家。其可泛濫乎?招引告訐。
告訐乃敗俗亂化之原,有犯者自當痛治,何可勾引?今官司有受人實封狀,與出牓召人告首陰私罪犯,皆系非法,不可為也。重疊催
稅。
稅出於田,一歲一收,可使一歲至再稅乎?有稅而不輸,此民戶之罪也。輸已而復責以輸,是誰之罪乎?今之州縣,蓋有已納而鈔不給,或鈔雖給而籍不銷,再追至官,呈鈔乃免,不勝其弊矣。甚者有鈔不理,必重納而後已。破家蕩產,鬻妻賣子,往往由之。有人心者,豈忍為此?科罰取財。
民間自二稅合輸之外,一毫不當妄取。今縣道有科罰之政,與夫非法科斂者,皆民之深害也,不可不革。縱吏下
鄉,鄉村小民畏吏如虎,縱吏下鄉,猶虎出柙也。弓手、土兵,尤當禁戢,自非捕盜,皆不可差出。低價買物是也。
物同則價同,豈有公私之異。今州縣有所謂市令司者,又有所謂行戶者,每官司敷買,視市令直率減十之二三,或不即還,甚至白著,民戶何以堪此?
某之區區,其於四事敢不加勉?同僚之賢,固有不俟丁寧而素知自勉者矣,然亦豈無當勉而未能者乎?傳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又曰:「誰謂德難厲?」其庶幾賢不肖之分,在乎勉與不勉而已。異時舉刺之行,當以是為準。至若十害有無,所未詳知,萬一有之,當如拯溺救焚,不俟終日,毋狃於因循之習,毋牽於利害之私。或事關州郡,當見告而商確焉,必期於去民之瘼而後已。此又某之所望於同僚者。抑又有欲言者,夫州之與縣,本同一家,長吏僚屬,亦均一體。若長吏偃然自尊,不以情通於下,僚屬退然自默,不以情達於上,則上下痞塞,是非莫聞,政疵民隱何從而理乎?昔諸葛武侯開府作牧,首以集眾思、廣忠益為先。某之視侯,無能為役,然虛心無我,樂於聞善,蓋平日之素志。自今一道之利病,某之所當知者,願以告焉。某之所為,有不合於理,不便於俗者,亦願以告焉。告而適當,敢不敬從。如其未然,不厭反覆,則湖湘九郡之民,庶乎其蒙賜,而某也庶乎其寡過矣。敢以誠告,尚其亮之,幸甚!某咨目上府判職曹以下諸同官
會集十二縣知縣議事以詩送
從來守令與斯民,都是同胞一體親。豈有脂膏供爾祿,不思痛癢切吾身。此邦祗似唐朝古,我輩當如漢吏循。今夕湘亭一巵酒,重煩散作十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