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還是存在 · 前言

這本書沿襲了我之前寫作的兩個方向。其一,它深化擴展了我在激進人道主義心理分析領域的著述,集中對「自私」和「利他」這兩個基本人格傾向進行分析。本書最後三分之一的篇幅(即第三部分)把我在《健全的社會》(The Sane Society,1955)和《希望的革命》(The Revolution of Hope,1968)兩本書中所探討的主題進一步向前推進,討論當代社會的危機及其解決的可能性。重複以前已表達過的觀點不可避免,但我希望這本書產生的新視角以及它對概念的進一步擴展,能讓熟悉我以往著作的讀者仍然覺得值得一讀。 事實上,本書的題目與兩本更早的著作幾乎一模一樣,即加布里埃爾·馬塞爾的《存在與占有》(Being and Having,Babriel Marcel,1954),以及巴爾塔薩·斯泰赫林的《占有與存在》(Haben und Sein,Balthasar Staehelin,1969)。三本書都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從不同角度闡述同一主題:馬塞爾從神學和哲學角度進行闡發;斯泰赫林的書對現代科學中的唯物主義進行建設性探討,從事的是針對社會現況的「現實分析」(Wirklichkeitsanalyse);而本書則對兩種存在模式進行經驗心理學的社會分析。我想向對這個主題很感興趣的讀者推薦馬塞爾和斯泰赫林的書。(我直到最近才知道馬塞爾這本書的英譯本已經出版。我閱讀的譯本是貝弗利·休斯為我個人所做的優秀英譯。已出版的英譯本在本書參考文獻部分列出。) 為了增加本書的可讀性,書中腳註無論在數量還是長度上都儘量做到極簡。一些參考書籍會出現在正文中的括號里,文獻的詳細信息可在本書的參考文獻部分找到。 關於文體我還想再做一點說明,那就是關於「人」(man)和「他」(he)這兩個詞作為通稱的使用。我相信我已避免使用所有「男性主導」意味的詞彙,為此我要感謝瑪麗昂·奧多米霍克(Marion Odomirok),她讓我認識到,這方面的語言使用問題比我之前以為的要重要得多。在處理語言中的性別歧視問題時,我們僅有一點沒有達成共識,即用「人」(man)一詞來指稱「智人」(Homo Sapiens)這一物種。在這種語境下,不加性別區分地使用「人」(man)這一單詞是長久以來的人文思考傳統,因此我認為不能放棄使用這樣一個清晰表示人類特性的詞彙。德語中就不存在這樣的難題,因為人們可以使用「mensch」一詞來指稱沒有性別區分的人類存在。但即使在英文中,「man」一詞也可以像德語中的「mensch」一樣表示無性別區分的人類或人種。我認為最好恢復「man」一詞無性別特指的含義,而不是用聽起來很笨拙的詞彙取而代之。我在本書中使用首字母大寫的「Man」,以便於表明我在使用這個詞彙時是不加性別區分的。 接下來我僅需要愉快地表達謝意了。我要感謝幾位對這本書的內容和文體做出貢獻的人。首先,感謝雷納·芬克(Rainer Funk)在諸多方面為我提供的巨大幫助:我跟他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這有助於我理解基督教神學中的一些細節問題;他孜孜不倦地為我指出神學領域的相關文獻;再者,他多次閱讀本書手稿,提出了寶貴的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極大地豐富了手稿內容,避免了一些錯誤。我非常感激瑪麗昂·奧多米霍克,她細緻入微的編輯工作使本書得到了極大提升。我同樣要感謝瓊·休斯(Joan Hughes)一絲不苟地將數版手稿耐心打出來,並對文體和語言提出很多寶貴意見。最後,我想感謝安妮絲·弗洛姆(Annis Fromm),她閱讀了多個版本的手稿,並總能提出諸多有價值的見解和建議。 艾里希·弗洛姆 1976年6月於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