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傳 · 盧 序
倡導法治學說的人言談之間必定會提及張太岳。(他們以為張太岳只講法治)而不知道太岳時常把盡性知命之學與經世濟民之術放在一起談論,這也就是他所謂的「學」如果不探究盡性知命的方法就算不上是「學」「道」如果不包含經世濟民的理念就是毫無用處的「道」。君子立身處世的目標在於糾正世俗的偏頗,絕不能受世俗的牽制被世俗所改變。糾正世俗之偏不能只在表面形式上下功夫,應當使表面形式與實質內容相統一。這是法治的本體。治國的途徑往往先是由表及里,一段時間後再由里到表,如果尚文之極而成弊害,國家也會產生動亂,這樣振衰起弊通權達變的重任自然就落到了賢能者的身上。不輕易改變法度,不苟且因襲舊制,一切從實際出發,如此法治才能順利施行。所謂法制變化不定,首要的是符合民情,古今情勢不同,最好的是方便民俗。在效用方面,法治無古今之別,目的都是為了適應時勢,安定人民的生活。政治措施因為用人得當才能貫徹執行,法律制度最重要的是符合人民的要求;法度是好是壞,全靠人的實施。這就是法治的運用。
人與人相處,如果情感不到位就會以禮儀來填補,誠信不到位就會以禮節來修飾。聖明的人能把整個天下治理得如同一家,把整個中國治理得如同一體,這並非主觀妄為,而是他們能夠剖析其中的深刻含義,洞察其中的義利關係,明白彼此的差異不同,化解相互的矛盾糾紛,然後才會有所作為。
因此,法治只有做到不違背民意,不背離民情,而後才能實現本體與效用的統一。這樣的法治方式也就是我所謂的人性化治理。不探究盡性知命的學問就必然不能通達人情,這樣法治的本體也就失掉了;不能通達人情就必然不能糾正社會惡習方便民眾需要,這樣法治的效用也就無從發揮了。
既然如此,今日要想挽回國家的命運就應該從法治開始做起,倡導法治尤其應該以糾正民情作為首要之事。太岳的學說之所以被世人看重,是有原因的啊!但是,今人評價張太岳,只說他是震怒如虎陰毒如蟒的張太岳,嚴厲急躁薄情寡義的張太岳,嚴刑峻法毫不留情的張太岳,卻不知道除此之外還有不拘成規、仁義為懷的張太岳,這是不明白張太岳學說的根本,更是不明白法治的根本所造成的。
我的朋友江蘇贛榆縣的佘守德君寫成《張江陵傳》,囑託我作篇序言。我想張居正的事跡關係到治國方略的問題,這在佘君的書里已有詳細論述,也就用不著我再去多言了。可是,我所看重張太岳的地方卻是「在彼不在此」,於是列舉出有關張太岳的一些言辭以請教佘君,放在卷首,並藉此與當今倡導法治學說的人商量討論。
一九四四年五月 盧前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