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作 · 要寫得便於聽

葉聖陶 《怎樣寫作》
報紙不僅是用眼睛看的。一個人用眼睛看用嘴讀,另外一些人不用眼睛看只用耳朵聽,也就知道報紙上的新聞、通訊、社論、特寫說的是什麼。一個人的讀代替了好些人的看,這是個協作互助的辦法。 讀報是咱們生活里的經常事兒。還沒完全脫盲的人,自己看報不怎麼順當,人家給他讀一讀,花費時間就少些,理解也透徹些。在勞動工地上,在機關團體的辦公室里,休息時間到了,大家急於知道當天報紙上的重要消息和重要文章,可是報紙只有一份,歸誰先看好呢?一個人挑重要的讀一讀,大家靜心聽一聽,就等於所有在場的人同時看了報。這個辦法不是咱們經常採用的嗎? 咱們又隨時開收音機聽廣播。國內國際的新聞報道,某工廠某公社先進的經驗,某某大會實況的轉播,還有文藝作品的朗誦,音樂戲曲的介紹分析,名目繁多,說也說不盡。咱們聽廣播其實也是看報,不過不用眼睛看而用耳朵聽,聽跟看完全一樣,都能知道必要知道的或者樂於知道的許多事物。 既然聽是那麼重要,報紙的一切稿子,廣播的一切稿子,就得經常注意,要寫得便於聽。便於聽,是報紙讀者和廣播聽眾的要求。報社和廣播電台要服務得好,必須滿足讀者和聽眾的這個要求。 稿子有便於聽和不便於聽的分別嗎? 對於這個,要數廣播員同志知道得最清楚了。他們日也廣播,夜也廣播,由於說得熟練,養成了聽的敏感。一篇稿子拿到手裡,他們就能發覺某些地方聽起來有點兒障礙,該怎樣說才沒有障礙,凡是可以改動的稿子,他們往往建議改動。咱們聽讀報,聽廣播,也有一些經驗。有時候聽得完全明白,好像看了書面的文字一樣。有時候心裡一愣,不明白聽到的話什麼意思,又不便仔細揣摩,因為讀報的人廣播的人並不等咱們,一揣摩,以下的話就滑過去了。這就說不上完全聽明白。可見便於聽和不便於聽的分別顯然是有的。 寫稿子只顧到用眼睛看,沒顧到用嘴讀用耳朵聽,寫成的稿子就可能不便於聽。只顧到用眼睛看,語句繁複點兒累贅點兒就無所謂,一遍看不明白,再看一兩遍就明白了。只顧到用眼睛看,就不免過分地依靠標點符號,一句話里要加入些解釋的部份,來個破折號就解決了,一句話里有三層意思,用兩個分號一個句號就算交代清楚了。只顧到用眼睛看,並列的幾件事物寫在一塊兒,可以不管說法是不是整齊一致,音節是不是勻稱順當,反正字寫在紙上,人家看了總能明白。只顧到用眼睛看,有時候找不到恰當的詞就來杜撰,好在單個漢字是有意義的,拿大致用得上的兩個字三個字湊在一塊兒,也可以叫人家意會了。咱們從聽的方面著想,前邊說到的幾種情形都可能是聽的時候的障礙。聽只聽一遍,聽了前一句還要聽後一句,聽了前一段還要聽後一段,繁複累贅的語句可能成為聽的人理解上的疙瘩。標點符號是聽不出來的,聽得出來的是語氣和停頓,要是使用的標點符號跟語氣和停頓不相應,可能使聽的人感到彆扭。並列的幾件事物排在一塊兒說,說法要一樣,音節要協調,音節少的在前,音節多的在後,這是咱們說話的傳統習慣。不顧到這個習慣,你以為寫的是並列的幾件事物,可能使聽的人認為並非並列的幾件事物。幾個單個漢字拼湊成功的杜撰的詞,聽的時候可能完全不知道是哪幾個字,因而完全不知道這個詞表示什麼意義。 如果寫稿子顧到用嘴讀、用耳朵聽,情形就不同了。顧到聽,就會要求寫下來的稿子能夠讀。稿子哪有不能夠讀的?按稿子上寫的字一個個念出聲來,什麼稿子都能夠讀。這兒說的能夠讀,是要念下去順當流暢,語氣和音節非常自然,跟平時說話一樣,沒有含糊的不確切的詞語,沒有羅嗦的不起作用的詞語,這才叫能夠讀。咱們常常聽人說某一類文章只能夠看不能夠讀,或者說某人的文章只能夠看不能夠讀,可見放到嘴上去檢驗,能夠讀不能夠讀確然有分別。要求寫下來的稿子能夠讀,同時就是顧到聽,因為能夠讀的文章就是便於聽的文章。 稿子寫完就算數,當然不是妥當的辦法。念幾遍,看看是不是能夠讀,大概是必要的。有好些朋友聽了這個話,親自試驗了。他們說,的確有道理,一顧到讀,一遍又一遍,就改動了不少地方,原來在先是只顧到看,沒顧到讀和聽。一顧到讀和聽,在先寫得不怎麼妥當的地方就顯出來了,該怎麼改動也好像就在口頭,就在筆端,不用費多大勁兒就能夠抓住似的。 譬如說一件事情發生的時間,咱們常常用「在……的時候」的方式,安在句子的開頭,下邊才說那件事情怎麼樣。有時候說明時間需要很多話,似乎全都不能省,就一股腦兒寫下來,在「在」和「的時候」之間插入了幾十個字。 又如除開某部份專說另外的部份,咱們常常用「除……外」的方式,安在句子的開頭,下邊才說另外的部份。有時候說明那除開的部份需要很多話,似乎全都不能省,就一股腦兒寫下來,在「除」和「外」之間插入了幾十個字。諸如此類的情形,只顧到用眼睛看,覺得沒有什麼。用嘴一讀,可就覺得有點兒不順當了。「的時候」距離「在」太遠了,「外」距離「除」太遠了,好像彼此照顧不到似的,語氣有點兒不連貫似的。尤其是那麼長的「在……的時候」和「除……外」還不是主要的話,主要的話還在後頭。要是主要的話倒並不長,就有小腦袋戴大帽子的感覺,要是主要的話也很長,即使組織嚴密,關係分明,讀起來也夠吃力的了。讀起來覺得如此,聽起來怎麼樣就可想而知。於是咱們著手改動,或者改換方式,或者精簡一些可說可不說的話,做到讀起來順當不吃力為止。讀起來順當不吃力,那就便於聽了。 說長句不該用,誰也知道這是武斷。意思有那麼多,短句哪裡容納得下?但是,為了能夠讀,便於聽,似乎可以這麼說:儘量少用長句,凡是能夠分為幾句而不損害意思和情態的長句儘量分。此外似乎還可以像用錢一樣堅持節約,使長句變得短些。用錢是可用可不用者不用,咱們寫稿子也來個節約,無論一個形容語,一個插語,一個「了」字或者「著」字,可寫可不寫者不寫。要檢查出什麼地方可以節約,應該節約,最便利的方法是用嘴讀。講究節約的稿子,乾淨利落,那就便於聽了。 語句里的動詞跟賓語和動詞跟補語之類,前後呼應的連詞跟連詞和連詞跟副詞之類,咱們下筆的時候偶爾疏忽,會成為結構不配合,前後不呼應。 用嘴一讀,疏忽之處就檢查出來了。咱們平時養成的這種習慣好比勘察器,憑這種勘察器,哪兒不配合,哪兒不呼應,很難躲得過去。還有一些勉強湊合的杜撰的詞,不自覺地漏出來的方言土語,只要放到嘴上一讀,自己就覺得拗口。再替別人想想,別人聽到這些地方,準會只聽見聲音,不明白什麼意思。於是咱們著手改動,結果不配合的配合了,不呼應的呼應了,拗口的不拗口了,讀下去像活潑的流水一樣,聽起來也就很順當而沒有障礙了。 寫這篇短文的動機是從聽讀報、聽廣播引起的,意思很淺薄,可也表達了讀者和聽眾的殷切的期望。懇請執筆的同志們指教。 『上口』和『入耳』 《文字改革》今年第三期登了呂叔湘先生的一篇文章,題目叫《拼音字母和文風》。呂先生說「文章的風格跟所用的文字的形式密切相關」。他拿兩段文章做例子,一段文章用漢字寫用拼音字母寫都成,另一段文章如果不用漢字而用拼音字母寫,「可能有些讀者對於裡邊的某些詞語始終弄不明白是怎麼回事」。 呂先生的看法我完全贊同。我很早就這麼想,假如使用拼音文字,文章的風格必然要有所改變,決不能完全照現在的樣子。現在的文章是依靠漢字的,放棄漢字,改用拼音,如果原封不動,把一個個漢字拼出來,作者自己准不會滿意。那時候作者一定想到一個問題,像這樣的拼音文字的文章,能使讀者完全看懂,不感覺原載《文字改革》一九六 年第五期。 一點障礙,不發生一點誤會嗎?回答的話就跟在後頭,未必能使讀者完全看懂吧。未必能使讀者完全看懂的文章,認真負責的作者怎麼會滿意呢?於是知道改用拼音不僅是把漢字改成拼音文字的事,更重要的是文章的風格也得改。 說現在的文章依靠漢字,就是說,咱們看了一連串的漢字,只要認得字形,了解字義,就能領會全篇的意義。這一連串的漢字組織起來,固然按照漢語的規律,可是不很顧到「上口」和「入耳」兩個條件,換句話說,不很顧到便於說和聽。這是很自然的事,並非作者存心貪懶。有漢字擺在那裡,只要看就是了,說起來拗口不拗口,聽起來陌生不陌生,似乎都不關重要。 使用拼音文字,情形就不同了。拼音文字當然也有定形,也是某個定形表示某個意義。但是就整篇文章說,必須充分顧到「上口」和「入耳」兩個條件,說起來挺順當,聽起來不含糊,才能使讀者完全懂。拼音文字的文章著重依靠聲音,所以要禁得起說和聽的考驗。寫拼音文字的文章,只要顧到這一點,風格自然不能跟用漢字寫的文章完全一樣。 以下另外說一點意思。 現在咱們寫文章用漢字,不用拼音文字,是不是也該充分顧到「上口」和「入耳」兩個條件,也該要求禁得起說和聽的考驗呢?我想是應該的,因為情勢已經發展到這樣地步,文章不光是用眼睛看看就算,需要放到嘴上去說,用耳朵來聽的場合太多了。 讀報小組,讀書小組,大會發言,廣播,朗誦,諸如此類的場合,不都是由一個人或者幾個人拿現成的文章放到嘴上去說,此外多數人就用耳朵來聽嗎?說出來的只是一連串聲音,聽到的就是這一連串聲音,漢字不再起媒介的作用。這時候,聽的人能否完全聽懂,要看說的人能否儘量說好,更要看拿來說的文章能否儘量寫好。要是文章不很顧到「上口」這個條件,說起來即使格外努力,多方注意,想把它說好,也不能使聽的人句句「入耳」,完全聽懂。這樣的經驗,做廣播員的,當朗誦者的,印象最深刻。咱們在收音機旁邊,在小組或者大會的會場裡,靜心細聽,也常常會感覺文章確實要顧到「上口」和「入耳」,才能充分地起交流思想的作用。 「上口」是就說的方面說,「入耳」是就聽的方面說,其實是一回事。「上口」的文章必然「入耳」,反過來,不怎麼「入耳」的文章就因為它不怎麼「上口」。既然文章應用在說和聽的場合越來越廣,寫文章就有顧到「上口」和「入耳」的必要。關鍵在乎「上口」,前邊已經說過,「上口」的文章必然「入耳」。 文章當然要加工,但是要在平常說話習慣的基礎上加工,做到比平常說話更好。無論斟酌用修辭手段或者描寫技巧,考慮用簡煉的短句還是繁複的長句,準備用文言詞語或者如呂先生所說的「發掘口語潛力」,總之抓緊一點:是不是合乎平常說話習慣。平常有這麼說的,習慣這麼說的,並不是生撰生造,才決定用上,否則一概不用。真能做到這一點,寫成的文章就禁得起說和聽的考驗,說起來「上口」,聽起來「入耳」。有些文章禁不起這個考驗,多半由於只照顧到內容,可是疏忽了平常說話習慣。或者也注意了加工,可是疏忽了要在平常說話習慣的基礎上加工。 現在咱們寫文章用漢字,是不是可以拿漢字當拼音文字看待呢?當然可以。拼音文字表音,漢字也表音。只要設想改用拼音文字的時候文章該怎麼寫就怎麼寫,不就可以用漢字而避免依靠漢字的弊病,形成便於說和聽的新風格了嗎?這個話說說容易,實踐起來並不簡單。但是我相信,為了使文章充分地起交流思想的作用,凡是執筆的人,作者,記者,編輯員,一切文件的撰稿者,都願意朝這個方向努力。 『通』與『不通』 講到一篇文章,我們常常用「通」或「不通」的字眼來估量。在教師批改習作的評語裡,這些字眼也極易遇見。我們既具有意思情感,提筆寫作文章,到底要達到怎樣的境界才算得「通」?不給這「通」字限定一個界域,徒然「通」啊「不通」啊大嚷一通,實在等於空說。假若限定了「通」字的界域,就如作其他事情一樣定下了標準,練習的人既有用功的趨向,評判的人也有客觀的依據。同時,凡不合乎這限定的界域的,當然便是「不通」。評判的人即不至單憑渾然的感覺,便冤說人家「不通」;而練習的人如果犯了「不通」的弊病,自家要重複省察,也不至茫無頭緒。 從前有一些驕傲的文人,放眼當世文壇,覺得很少值原載中學生雜誌社編的《寫作的健康與疾病》。 得稱數的人,便說當世「通」人少極了,只有三五個;或者說得更少,就只有一個———這一個當然是自己了。這些驕傲的文人把個「通」字抬得那麼博大高深,決不是我們中學生作文的標準。我們只須從一般人著想,從一般人對自己的寫作能力的期望著想來限定「通」字的界域,這樣的界域就很夠我們應用。我們中學生不一定要做文人,尤其不要做驕傲的文人。 我們期望於我們的寫作能力,最初步而又最切要的,是在乎能夠找到那些適合的「字眼」也就是適合的「詞」。怎樣叫作適合呢?我們內面所想的是這樣一件東西,所感的是這樣一種情況,而所用的「詞」剛好代表這樣一件東西,這樣一種情況,讓別人看了不至感到兩歧的意義,這就叫作適合。同時,我們還期望能夠組成調順的「語句」,調順的「篇章」。怎樣叫作調順呢?內面的意思情感是渾凝的,有如球,在同一瞬間可以感知整個的含蘊;而語言文字是連續的,有如線,須一貫而下,方能表達全體的內容。作文同說話一樣,是將線表球的工夫,能夠經營到通體妥帖,讓別人看了便感知我們內面的意思情感,這就叫作調順。適合的「詞」猶如材料,用這些材料,結構為調順的「篇章」,這才成功一件東西。 動筆寫作之前,誰不抱著上面所說的期望呢?這種期望是跟著寫作的欲望一同萌生的。惟有「詞」適合,「篇章」調順,方才真箇寫出了我們所想寫的。否則只給我們的意思情感鑄了個模糊甚至矛盾的模型而已。這違反所以要寫作的初意,絕非我們所甘願的。 在這裡,所謂「通」的界域便可限定了。一篇文章怎樣才算得「通」? 「詞」使用得適合,「篇章」組織得調順,便是「通」。反過來,「詞」使用得乖謬,「篇章」組織得錯亂,便是「不通」。從一般人講,只用這麼平淡的兩句話就夠了。這樣的「通」沒有驕傲的文人所說的那樣博大高深,所以是不論何人都可能達到的,並且是必須達到的。 既已限定了「通」的界域,我們寫成一篇文章,就無妨自家來考核,不必待教師的批訂。我們先自問,使用的「詞」都適合了麼?要回答這個問題,先得知道不適合的「詞」怎樣會參加到我們的文章里來。我們想到天,寫下「天」字,想到洶湧的海洋,寫下「洶湧的海洋」幾個字,這其間,所寫與所想一致,決不會有不適合的「詞」闖入。但在整篇的文章里,情形並不全是這麼簡單。譬如我們要形容某一晚所見的月光,該說「各處都像塗上了白蠟」呢還是說「各處都浸在碧水一般的月光里」?或者我們要敘述足球比賽,對於球員們奔馳衝突的情形,該說「拚死鬥爭」呢還是說「奮勇競勝」?這當兒就有了斟酌的餘地。如果我們漫不斟酌,或是斟酌而決定得不得當,不合適的「詞」便溜進我們的文章來了。漫不斟酌是疏忽,疏忽常常是貽誤事情的因由,這裡且不去說它。而斟酌過了何以又會決定得不得當呢?這一半源於平時體認事物未能真切,一半源於對使用的「詞」未能確實了知它們的義蘊。 就拿上面的例來講,「塗上白蠟」不及「浸在碧水裡」能傳月光的神態,假若決定的卻是「塗上白蠟」,那就是體認月光的神態尚欠工夫;「拚死鬥爭」不及「奮勇競勝」合乎足球比賽的事實,假若決定的卻是「拚死鬥爭」,那就是了知「拚死鬥爭」的義蘊尚有未盡。我們作文,「詞」不能使用得適合,病因全在這兩端。關於體認的一點,只有逐漸訓練我們的思致和觀察力。這是一步進一步的,在尚不曾進一步的當兒,不能夠覺察現在一步的未能真切。關於義蘊的一點,那是眼前能多用一些工夫就可避免毛病的。曾見有人用「聊寞」二字,他以為「無聊」和「寂寞」意義相近,拼合起來大概也就是這麼一類的意義,不知這是使人不解的。其實他如果翻檢過字典辭書,明白了「無聊」和「寂寞」的義蘊就不至寫下這新鑄而不通的「聊寞」來了。所以勤於翻檢字典辭書,可使我們覺察哪些「詞」在我們的文章里是適合的而哪些是不適合的。 他人的文章也足供我們比照。在同樣情形之下,他人為什麼使用這個「詞」 不使用那個「詞」呢?這樣問,自會找出所以然,同時也就可以判定我們自己所使用的適合或否了。還有個消極的辦法,凡義蘊和用法尚不能確切了知的「詞」,寧可避而不用。不論什麼事情,在審慎中間往往避去了不少的毛病。 其次,我們對自己的文章還要問,組織的「語句」和「篇章」都調順了麼? 我們略習過一點文法,就知道在語言文字中間表示關係神情等,是「介詞」「連詞」「助詞」等的重要職務。這些「詞」使用得不稱其職,大則會違反所要表達的意思情感,或者竟什麼也不曾表達出來,只在白紙上塗了些黑字;小也使一篇文章瑣碎澀拗,不得完整。從前講作文,最要緊「虛字」用得通,這確不錯;所謂「虛字」就是上面說的幾類「詞」。我們要明白它們的用法,要自己檢查使用它們得當與否,當然依靠文法。文法能告訴我們這一切的所以然。我們還得留意我們每天每時的說話。說話是不留痕跡在紙面的文章。 發聲成語,聲盡語即消逝,如其不經訓練,沒養成正確的習慣,隨時會發生錯誤。聽人家演說,往往「那麼,那麼」「這個,這個」特別聽見得多,頗覺刺耳。 仔細考察,這些大半是不得當的,不該用的。只因口說不妨重複說,先說的錯了再說個不錯的,又有人身的姿態作幫助,所以仍能使聽的人了解。不過錯誤終究是錯誤。說話常帶錯誤,影響到作文,可以寫得教人莫明所以。蹩腳的測字先生給人代寫的信便是個適宜的例子;一樣也是「然而」「所以」地寫滿在信箋上,可是你只能當它神簽一般猜詳,卻不能確切斷定它說的什麼。說話常能正確,那就是對於文法所告訴我們的所以然不單是知,並且有了遵而行之的習慣。僅靠文法上的知足呆板的,臨到作文,逐處按照,求其不錯,結果不過不錯而已。遵行文法成為說話的習慣,那時候,怎麼恰當地使用一些「虛字」,使一篇文章剛好表達出我們的意思情感,幾乎如靈感自來,不假思索。從前教人作文,別的不講,只教把若干篇文章讀得爛熟。我們且不問其它,這讀得爛熟的辦法並不能算壞。讀熟就是要把一些成例化為習慣。現在我們寫的是「今話文」,假若說話不養成正確的習慣,雖講求文法,也難收十分的效果。一方講求文法,了知所以然,同時把了知的化為說話的習慣,平時說話總不與之相違背,這才於作文上大有幫助。我們寫成一篇文章,只消把它誦讀幾遍,有不調順的所在自然會發見,而且知道應該怎樣去修改了。 「詞」適合了,「篇章」調順了,那就可以無愧地說,我們的文章「通」了。 這裡說的「通」與「不通」,專就文字而言,是假定內面的思想情感沒有什麼毛病了的。其實思想情感方面的毛病尤其要避免。曾見小學生的練習簿,說到鴉片,便是「中國的不強皆由於鴉片」,說到賭博,便是「中國的不強皆由於賭博」。中國不強的原由這樣簡單麼?中國不強果真「皆由」所論到的一件事物麼?這樣一反省,便將自覺意思上有了毛病。要避免這樣的毛病在於整個的生活內容的充實,所以本篇里說不到。 『好』與『不好』 提筆作文,如果存心這將是「天地間之至文」,或者將取得「文學家」的榮譽,就未免犯了虛誇的毛病。「天地間之至文」歷來就有限得很,而且須經時間的淘汰才會被評定下來。豈是寫作者動筆的時候自己可以判定的?「文學家」呢,依嚴格說,也並不是隨便寫一兩篇文章可以取得的———只有不注重批評的社會裡才到處可以遇見「文學家」,這樣的「文學家」等於能作文完篇的人而已。並且,這些預期與寫作這件事情有什麼關係呢?存著這些預期,文章的本身不會便增高了若干的價值。所以「至文」呀,「文學家」呀,簡直不用去想。臨到作文,一心一意作文就是了。作文是我們生活里的一件事情。我們作其他事情總願望作得很好,作文當然原載中學生雜誌社編的《寫作的健康與疾病》。 也不願望平平而止。前此所說的「通」,只是作文最低度的條件。文而「不通」,猶如一件沒製造完成的東西,拿不出去的。「通」了,這其間又可以分作兩路:一是僅僅「通」而已,這像一件平常的東西,雖沒毛病,卻不出色;一是「通」而且「好」,這才像一件精美的物品,能引起觀賞者的感興,並給製作者以創造的喜悅。認真不肯苟且的人,寫一篇文章必求它「通」,又望它能「好」,是極自然的心理。自己的力量能夠做到的,假若不去做到,不是會感到像偷工減料一般的抱歉心情麼? 怎樣才能使文章「好」呢?或者怎樣是「不好」的文章呢?我不想舉那些玄虛的字眼如「超妙」「渾厚」等等來說,因為那些字眼同時可以擬想得很多,拿來講得天花亂墜,結果把握不定它們的真切意義。我只想提出兩點,說一篇文章里如果具有這兩點,大概是可以稱為「好」的了;不具有呢,那便是「不好」。這兩點是「誠實」與「精密」。 在寫作上,「誠實」是「有什麼說什麼」,或者是「內面怎樣想怎樣感,筆下便怎樣寫」。這個解釋雖淺顯,對於寫作者卻有一種深切的要求,就是文字須與寫作者的思想、性情、環境等一致。杜甫的感慨悲涼的詩是「好」的,陶淵明的閒適自足的詩是「好」的,正因為他們所作各與他們的思想、性情、環境等一致,具有充分的「誠實」。記得十五六歲的時候,有一個同學死了,動手作挽文。這是難得遇到的題目。不知怎樣寫滑了手,竟寫下了「恨不與君同死」這樣意思的句子來。父親看過,抬一抬眼鏡問道:「你真這樣想麼?」哪裡是真?不過從一般哀輓文字里看到這樣的意思,隨便取來填充篇幅罷了。這些句子如果用詞適合,造語調順,不能說「不通」。然而「不好」是無疑的,因為內面並非真有這樣的情感,而紙面卻這樣說,這就缺少了「誠實」。 我又想到有一些青年寫的文章。「人生沒有意義」啊,「空虛包圍著我的全身」啊,在寫下這些語句的時候,未嘗不自以為直抒胸臆。但是試進一步自問:什麼是「人生」?什麼是「有意義」?什麼是「空虛」?不將躊躇疑慮,難以作答麼?然而他們已經那麼寫下來了。這其間「誠實」的程度很低,未必「不通」而難免於「不好」。 也有人說,文章的「好」「不好」,只消從它的本身評論,不必問寫作者的「誠實」與否;換一句說,就是寫作者無妨「不誠實」地寫作,只要寫來得法,同樣可以承認他所寫是「好」的文章。這也不是沒有理由。古人是去得遙遙了,傳記又多簡略,且未能盡信;便是並世的人,我們又怎能盡知他們的心情身世於先,然後去讀他們的文章呢?我們當然是就文論文;以為「好」,以為「不好」,全憑著我們的批評知識與鑑賞能力。可是要注意,這樣的說法是從閱讀者的觀點說的。如果轉到寫作者的觀點,並不能因為有這樣的說法就寬恕自己,說寫作無需乎一定要「誠實」。這其間的因由很明顯,只要這樣一想就可瞭然。我們作文,即使不想給別人看,也總是出於這樣的要求:自己有這麼一個意思情感,覺得非把它鑄成個定型不可,否則便會爽然若失,心裡不舒服。這樣提筆作文,當然要「誠實」地按照內面的意思情感來寫才行。 假若虛矯地攙入些旁的東西,寫成的便不是原來那意思情感的定型,豈非仍然會爽然若失麼?再講到另一些文章,我們寫來預備日後自己復按,或是給別人看的。如或容許「不誠實」的成份在裡邊,便是欺己欺人,那內心的愧疚將永遠是洗刷不去的。爽然若失同內心愧疚縱使丟開不說,還有一點很使我們感覺無聊的,便是「不誠實」的文章難以寫得「好」。我們不論做什麼事情,發於自己的,切近於自己的,容易做得「好」;虛構懸揣,往往勞而少功。 我們願望文字寫得「好」,而離開了自己的思想、性情、環境等,卻向毫無根據和把握的方面亂寫,怎能夠達到我們的願望呢? 到這裡,或許有人要這樣問:上面所說,專論自己發抒的文章是不錯的,「不誠實」便違反發抒的本意,而且難以寫得「好」;但是自己發抒的文章以外還有從旁描敘的一類,如有些小說寫強盜和妓女的,若依上說,便須由強盜妓女自己動手才寫得「好」,為什麼實際上並不然呢?回答並不難。從旁描敘的文章少不了觀察的工夫,觀察得周至時,已把外面的一切收納到我們內面。然後寫出來,這是另一意義的「誠實」;同樣可以寫成「好」的文章。若不先觀察,卻要寫從旁描敘的文章,就只好全憑冥想來應付,這是另一意義的「不誠實」。這樣寫成的文章,僅是缺乏親切之感這一點,閱讀者便將一致評為「不好」了。 所以,自己發抒的文字以與自己的思想、性情、環境等一致為「誠實」,從旁描敘的文章以觀察得周至為「誠實」。 其次說到「精密」。「精密」的反面是粗疏平常。同樣是「通」的文章,卻有「精密」和粗疏平常的分別。寫一封信給朋友,約他明天一同往圖書館看書,如果把這意思寫了,用詞造句又沒毛病,不能不說這是一封「通」的信,但「好」是無法加上去的,因為它只是平常。或者作一篇遊記,敘述到某地方去的經歷,如果把所到的各地列舉了,所見的風俗、人情也記上了,用詞造句又沒毛病,不能不說這是一篇「通」的遊記,但「好」與否尚未能斷定,因為它或許粗疏。文字里要有由寫作者深至地發見出的、親切地感受到的意思情感,而寫出時又能不漏失它們的本真,這才當得起「精密」二字,同時這便是「好」的文章。有些人寫到春景,總是說「桃紅柳綠,水碧山青」,無聊的報館訪員寫到集會,總是說「有某人某人演說,闡發無遺,聽者動容」。單想敷衍完篇,這樣地寫固是個辦法;若想寫成「好」的文章,那是無論如何做不到的。必須走向「精密」的路,文章才會見得「好」。譬如柳宗元《小石潭記》寫魚的幾句:「潭中魚可百許頭,皆若空游無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動,俶爾遠逝,往來翕忽,似與游者相樂。」是他細玩潭中的魚,看了它們動定的情態,然後寫下來的。大家稱讚這幾句是「好」文字。何以「好」呢?因為能傳潭魚的神。而所以能傳神,就在乎「精密」。 不獨全篇整段,便是用一個字也有「精密」與否的分別。文學家往往教人家發現那惟一適當的字用入文章里。說「惟一」固未免言之過甚,帶一點文學家的矜誇;但同樣可「通」的幾個字,若選定那「精密」的一個,文章便覺更好,這是確然無疑的。以前曾論過陶淵明《和劉柴桑》詩里「良辰入奇懷」的「入」字,正可抄在這裡,以代申說。 這個「入」字下得突兀。但是仔細體味,卻下得非常好。———除開「入」換個什麼字好呢?「良辰感奇懷」吧,太淺顯太平常了;「良辰動奇懷」吧,也不見得高明了多少。而且用「感」字用「動」字固然也是說出「良辰」同「奇懷」的關係,可是不及用「入」字來得圓融,來得深至。所謂「良辰」包舉外界景物而言,如山的蒼翠,水的潺湲,晴空的晶耀,田疇的欣榮,飛鳥的鳴叫,游魚的往來,都在裡頭;換個說法,這就是「美景」,「良辰美景」本來是連在一起的。不過這「良辰美景」,它自己是冥無所知的:它固不曾自謙道「在下蹩腳得很,醜陋得很」,卻也不曾一聲聲勾引人們說「此地有良辰美景,你們切莫錯過」。所以有許多人對於它簡直沒有動一點心:山蒼翠吧,水潺湲吧,蒼翠你的,潺湲你的,我自耕我的田,釣我的魚,走我的路,或者打我的算盤。試問,如果世人全屬此輩,「良辰美景」還在什麼地方?不過,全屬此輩是沒有的事,自然會有些人給蒼翠的山色、潺湲的水聲移了情的。說到移情,真是個不易描摹的境界。勉強述說,彷佛那個東西迎我而來,傾注入我心中,又彷佛我迎那個東西而去,傾注入它的底里;我與它之外不復有旁的了。而且渾忘了我與它了:這樣的時候,似乎可以說我給那個東西移了情了。山也移情,水也移情,晴空也移情,田疇也移情,游魚也移情,一切景物融和成一整個而移我們的情時,我們就不禁脫口而出:「好個良辰美景呵!」這「良辰美景」,在有些人原是視若無睹的;而另有些人竟至於移情,真是「嗜好與人異酸咸」,這種襟懷所以叫作「奇懷」。到這裡,「良辰」同「奇懷」的關係已很瞭然。「良辰」不自「良」,「良」於人之襟懷;尋常的襟懷未必能發見「良辰」,這須得是「奇懷」;中間綴一個「入」字,於是這些意思都含蓄在裡頭了。如其用「感」字或者「動」字,除開不曾把「良辰」所以成立之故表達外,還有把「良辰」同「奇懷」分隔成離立的兩個之嫌。這就成一是感動者,一是被感動者;雖也是個詩的意境,但多少總有點索然。現在用的是「入」字。看字面,「良辰」是活潑潑地流溢於「奇懷」了。翻過來,不就是「奇懷」沉浸在「良辰」之中麼?這樣,又不就是渾泯「辰」與「懷」的一種超妙的境界麼?所以前面說用「入」字來得圓融而深至。 從這一段話看,「良辰入奇懷」的所以「好」,在乎用字的「精密」。文章里凡能這般「精密」地用字的地方,常常是很「好」的地方。 要求「誠實」地發抒自己,是生活習慣里的事情,不僅限於作文一端。要求「誠實」地觀察外物,「精密」地表出情意,也不是臨作文時「抱佛腳」可以濟事的。我們要求整個生活的充實,雖不為著預備作文,但「誠實」的「精密」的「好」文章必導源於充實的生活,那是無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