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吾愛 · 四十一
他們花了三個月才找到韋瑪。他們不相信格雷里不知道她的下落,也不相信他沒有幫她逃走。所以,全國的警察和新聞記者找遍了她花上一些錢便可以躲起來的地方。其實,她沒有用錢去買藏身之所。他們找到她時才發現她躲起來的地方很容易猜到。
一天晚上,一個擁有驚人記憶力的巴爾的摩的警探逛到了一家夜總會。他一邊聽一個樂隊的演奏,一邊盯著一個黑髮黑眉的漂亮女歌手。他覺得她的歌聲似乎表達了她的真情實感。然後,她臉上的某個部位讓他想起了什麼,接著他腦子裡的思緒越來越清晰了。
他回到警察局,拿出通緝布告一份一份地查看。當他找到了他想要找的那份布告時,他盯著它看了很久。然後,他整了整草帽,回到那個夜總會找了經理。他們來到前台後面的化妝室前。經理敲了敲其中的一扇門,那門沒鎖。警探把經理推到一邊,走了進去,反鎖上門。
他一定聞到了大麻味,因為她正在抽大麻,但他當時沒在意這些。她坐在三垂面反射鏡前,仔細地看著自己的髮根和眉毛,這時那眉毛是她自己的。警探微笑著走過去遞上那份通緝布告。
她看著布告上的那張臉,花的時間大概和警探在警察局研究它的時間一樣長。這時,她一定想到了很多事情。警探坐下以後,蹺起腿,點燃一根煙。他的眼力很好,但他過分專業化了。他對女人了解得還不夠。
終於,她輕輕地笑了。她說:「你真聰明,警察先生。我以為我的聲音會很容易讓人記住,以前我的一個朋友聽收音機時就認出了我。但我已經和這個樂隊合唱一個月了——一個星期上全國聯播節目兩次呢——也沒人認出我來。」
「我從沒聽過你的聲音。」警探仍然微笑著說。
她說:「我看我們很難達成交易了。你知道,如果處理得好,這裡面可有不少錢呢。」
「這和我沒關係,」警探說,「對不起。」
「那我們走吧。」她說著站起來,拿起她的手提包,從衣架上取下大衣。她拿著大衣走向他,要他幫她穿上。他站起來舉著大衣,像個紳士一樣。
她轉過身,從她的包里拿出一支槍,隔著他舉著的那件大衣朝他開了三槍。
他們撞開門時,她的槍里還有兩顆子彈。當他們衝到房間的一半時,她開槍了。她把那兩顆子彈都用掉了,但第二顆子彈一定是出於某種習慣性的反應被射出的。她在跌倒之前被他們抱住了,但她的頭那時已經垂下去了。
「那個警探活到了第二天,」蘭德爾說,他在向我講述這件事情的經過,「他臨咽氣前說了這些事情,我們才了解了經過。我真的不明白他為什麼這麼大意,除非他當時的確是想著要和她談交易,這可能分散了他的注意力。當然,我其實不願意這麼猜測。」
我說他猜得可能沒錯。
「她往自己的心臟乾脆地開了兩槍,」蘭德爾說,「我聽專家們說過那是不可能的,我對這也一直很懷疑。還有一些事情你知道嗎?」
「什麼事?」
「她殺死那個警探,這實在很愚蠢。想想她那長相和她的錢,還有那些被高價收買的傢伙可能會編出來的她遭受迫害的故事,我們永遠都不可能定她的罪。一個從低級娛樂場所向上爬的可憐弱女子變成有錢人的太太后,那些知道她的過往的貪婪的人還不放過她,事情就會變成這樣。啐,萊南坎普肯定會找來一些卑賤粗俗的老女人,讓她們在法庭上哭哭啼啼地承認她們勒索了她很多年,這樣你就什麼罪也定她不了,法官會相信編出來的那一套的。她聰明的地方是她自己逃跑了,不讓格雷里插手。但她被抓住後應該回家,這才是真正的聰明之舉。」
「噢,現在你相信她沒有讓格雷里幫忙?」
他點點頭。我說:「你猜她這麼做是有某種特殊的原因嗎?」
他盯著我。「你怎麼說我都相信。」
「她是個兇手,」我說,「馬洛伊也是,但他不是那種徹徹底底的大壞蛋。也許那個巴爾的摩的警探並不像材料上說的那麼清白,也許她看到了一個機會——不是想逃跑,那時她已厭倦逃跑了——而是想讓一生之中唯一一個給了她一次機會的男人輕鬆下來。」
蘭德爾看著我,嘴巴張開了,眼睛裡儘是疑惑。
「算了吧,她不殺那個警探也可以做到這一點啊。」他說。
「我不是說她是個聖人或還算是個好姑娘,她絕不是。她除非被逼無奈,否則是不會自殺的。但她這樣做,就不用回來面對審判。你想想,在這樣一場審判中,誰受到的傷害會最深?誰最承受不起這樣一場審判?不管是贏還是輸,或是打成平手,誰會為這場戲付出最大的代價?是一個愛得不太聰明,但愛得全心全意的老頭。」
蘭德爾尖銳地說:「你只是有些傷感罷了。」
「當然,當我說這番話的時候,它們聽上去就是這樣。不管怎樣,我說的可能都是錯的。再見,我的那隻粉紅色小甲殼蟲爬回這裡了嗎?」
他不明白我在說什麼。
我乘電梯下了樓,走到市政府大樓前的台階上。這天天氣晴朗清爽,你可以看得很遠——但沒有韋瑪去的地方那麼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