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吾愛 · 二十

雷蒙·錢德勒 《再見,吾愛》
那個印第安人的身上有一股臭味。當門鈴響起來的時候,我打開中間的門去看是誰,就馬上聞到了飄散在接待室中他身上的骯髒味。他像一尊銅像似的站在開向走廊的門邊,上半身異常魁梧,胸膛厚實,看上去就像一個流浪漢。 他穿著一套咖啡色西裝,上衣在肩膀處太小,褲腰也顯得很緊。他的帽子至少比他頭的尺碼小兩號,上面汗漬斑斑,看起來像是戴著比他更合適的別的人很隨意地弄上去的。那頂帽子勉強地架在他頭頂最高的地方。他的衣領像馬韁一樣勒得緊緊的,顏色也是馬韁那種髒兮兮的棕色。他的西裝被規規矩矩地扣了起來,一條黑色領帶卻跑到衣服外面來了。至於那領帶也不知道是怎麼系的,領結勒緊到像豌豆那麼小。在那髒衣領上方的粗脖子上,他又系了一條黑色緞帶,就好像一個老女人仍費盡心思修飾她的脖子。 他長著一張大扁臉,那個又高又寬的鼻子看起來就像艦艇的艦頭一樣堅硬。他的眼睛簡直沒有眼瞼,兩頰往下耷拉。他的肩膀魁梧如鐵匠,兩條腿像猩猩一樣又短又笨拙,我後來才發現它們只是短而已。 如果他稍微梳洗一下,再換上一身白袍子,倒滿像古羅馬時代邪惡的元老院議員。 他身上的臭味並不是城市裡的那種濁臭,而是一種原始人的泥土味兒。 「嘿,」他說,「快點走,現在就走。」 我走回辦公室,朝他勾了一下手指,他跟在後面進來了。他走起路來悄然無聲,像蒼蠅趴在牆上一樣。我坐在桌後的轉椅上,把椅子轉得吱嘎響,擺出一副很職業化的樣子,又向他指了指顧客坐的那張椅子。他沒有坐下來,那雙小小的黑眼睛不太友善。 「去哪裡?」我說。 「嘿,我叫普蘭廷第二,我是好萊塢印第安人。」 「請坐,普蘭廷先生。」 他冷冷地哼了一聲,鼻孔張得很大,那鼻孔本來就大得可以鑽進老鼠了。 「我叫普蘭廷第二,不是什麼普蘭廷先生!」 「有什麼我能為你效勞的地方?」 他提高嗓門,從胸膛中發出一連串像吟唱一樣的洪亮聲音。「他說快點來,大白人爸爸說快點來。他讓我快用像火一樣的大戰車帶你來。他說——」 「噢,省省你那些蹩腳的拉丁文,」我說,「我又不是參加祭神跳蛇舞的學校女老師。」 「瘋子!」那個印第安人說。 我們隔著桌子互相嘲弄了對方好一會兒,在這方面他表現得比我更出色。然後,他表情厭惡地拿下帽子,將它翻轉朝上。他的一個手指沿著防汗帽圈轉了一下,整個防汗帽圈就露出來了,看上去那真的是一個名副其實的防汗帽圈。他從帽子的邊緣處拿下一個回紋夾,取出一個用面巾紙包著的小包,將它丟到桌子上。然後,他用指甲被啃得亂七八糟的手指生氣地指了指那個紙包。他的直發頂部這時露出一圈凹紋,那是因為帽子太緊了。 我打開紙包,看到了躺在裡面的一張名片。這名片我太熟悉了,那三根俄國香菸的過濾嘴裡也有一式一樣的三張。 我把玩著菸斗,用力瞪著印第安人,想讓他有所屈服,但他鎮定得像一面牆。 「好了,他想怎樣?」 「他要你快去。現在就去,用火快——」 「瘋子!」我說。 那印第安人好像很歡喜我說這話。他慢慢閉上嘴巴,嚴肅地眨著一隻眼睛,然後又幾乎要笑了。 「他還得付我一百元作為預聘費。」我加了一句,儘量把一百元說得像五分錢。 「什麼?」他疑心又起,語言回歸到最基本的英文。 「一百元!」我說,「上面印有人像的鈔票,一張一張數到一百張。沒錢,我不去,懂嗎?」我開始用雙手手指數數目。 「嗬,擺起架子來了。」印第安人嘲諷地說。 他又在那頂髒帽子裡邊找了找,一會兒後又丟出一個紙包在桌上。我把它展開,裡面是一張簇新的百元大鈔。 印第安人把帽子戴回頭上,並沒有把帽子的邊沿兒卷回去,這樣他的樣子就顯得更加滑稽了。我坐在那兒盯著那張百元大鈔,嘴巴張開了。 「心理醫生是對的,」我終於說,「我很害怕這麼聰明的人。」 「沒有那麼多時間等。」印第安人用會話的語言說。 我拉開抽屜,拿出一支稱為「超級競賽」的點三八口徑的柯爾特自動手槍。去見盧因·洛克里奇·格雷里太太的時候,我沒帶這支槍。我脫下外套,套上皮槍套,把槍塞進去,然後再穿上外套。 印第安人看著這一切,簡直像是看到我撓脖子癢那樣無動於衷。 「我有車,」他說,「大車。」 「我不再喜歡大車了,」我說,「我自己有車。」 「你坐我的車!」印第安人要挾地說。 「我坐你的車。」我說。 我鎖好辦公桌的抽屜,鎖上辦公室的門,關了門鈴開關,照樣沒有鎖接待室的門。 我們一同沿著走廊走向電梯,印第安人身上的骯髒氣味連電梯工都注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