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吾愛 · 十一
順著山坡走到一半時,我往右一看就看到了馬里奧特的腳。她晃動了一下手電筒,這樣我就看到了他的全身。我剛才下來時就應該看到他的,但我那時正彎著腰用小手電筒查看地上的輪胎印跡,而那亮光也只不過一個硬幣大小。
「把手電筒給我。」我一邊說一邊把手伸向背後。
她一聲不吭地把手電筒放到我的手中。我一個膝蓋跪在地上,透過衣服可以感覺到冰冷陰濕的寒氣。
他仰面朝天躺在灌木叢中,那樣子看起來是沒救了。他的臉已不成樣子,頭髮上沾滿了血,成了黑色。美麗的金色發縷被血和灰色的黏液糊成一團,像粗糙的稀泥。
站在我身後的女子喘著粗氣,但她一言不發。我用手電筒照著他的臉,他被打得狼狽不堪。一隻手僵硬地伸出來,手指是彎曲的。他的風衣在身體下皺成一團,看樣子他倒下時是打過幾個滾的。他的兩條腿交叉在一起,嘴角流出一道如骯髒汽油的液體。
「替我照著他,」我將手電筒往後遞給她,「如果你不感到噁心的話。」
她接過手電筒,默默地舉著它,手穩得像一個老練的殺人兇手。我又拿出我的鋼筆小手電筒開始檢查他的口袋,儘量不移動他。
「你不應該這樣做,」她緊張地說,「警察沒到之前不應該碰他。」
「不錯,」我說,「巡警在刑偵警察沒來之前不能碰他,刑偵警察在法醫沒檢驗過、攝影師沒拍過照、指紋專家沒取下指紋之前也不能碰他,你以為那得等多久?至少幾個小時。」
「好吧,」她說,「我想你總是對的,你就是那種人。有人一定恨他極了才把他的頭打成那樣。」
「可能不是因為私人恩怨。」我大聲叫道,「有人就是喜歡把別人的頭打成那樣。」
「好像我什麼都不懂一樣,我猜猜也不行嗎?」她尖刻地說。
我檢查了他的衣服。一個褲子口袋裡有一些鈔票和硬幣,另一邊的口袋裡有一個皮鑰匙套,還有一把小刀。他臀部的左邊口袋裡有一個錢包,裡面裝有鈔票、保險卡、駕照,還有兩張收據。外套口袋裡有一盒用了不少的火柴,口袋上夾著一支金色鉛筆,還有兩條薄薄的潔白如雪的麻質手帕。另有一個琺瑯煙盒,就是我見過的他曾從那裡面拿出有金色過濾嘴的褐色香菸的那一個,那些香菸來自南美洲,是蒙得維的亞 [1] 生產的。在另一個外套裡層口袋裡,我又找到了一個煙盒。這個煙盒我之前沒見過,是絲質繡花的,正反兩面各繡有一條龍,外框是很薄的仿玳瑁。我打開煙盒,發現裡面有三根超大號的俄國香菸,它們用橡皮筋捆著。我捏捏其中的一根,感覺又老又干又松,菸嘴部分幾乎是空的。
「他抽的是另一盒香菸,」我朝肩後說,「這一定是為一位女性朋友準備的。他應該是有很多女性朋友的那種人。」
那女孩彎下腰,呼出來的氣息吹在我的脖子上。「你不是認識他嗎?」
「我今天晚上才第一次見到他。他雇我當保鏢。」
「不怎麼樣的保鏢。」
我沒有對她的話作出反應。
「對不起,」她幾乎是低語了,「我當然是不了解情況。這些是大麻煙嗎?我可以看看嗎?」
我把那個繡花煙盒遞給她。
「我以前認識的一個傢伙就抽這種大麻煙,」她說,「三杯酒、三根大麻煙就可以讓他飄飄欲仙。」
「把手電筒拿穩點。」
從後面傳來一陣沙沙的聲音,然後她又開始說話了。
「對不起。」她把煙盒還給我,我把它放回他的口袋裡。所有的東西看來就是這些了,這只能證明他沒有被掏光。
我站起來,拿出自己的錢包。那五張二十元的鈔票還在。
「高級劫匪,」我說,「他們只要大錢。」
手電筒光這時正照著地面。我將錢包收起來,把我的小手電筒放回口袋,然後出其不意地去搶她手裡和手電筒握在一起的那支小手槍。手電筒掉到了地上,但我搶到了槍。她迅速地往後退了一步,我彎腰撿起手電筒。我往她的臉上照了一會兒,然後關掉手電筒。
「你用不著動粗啊。」她說著將雙手插入那件肩膀線條誇張的長風衣的口袋裡,「我沒有把你當成殺人兇手。」
我喜歡她聲音里透出來的冷靜沉穩,我喜歡她的大膽。我們就這樣面對面地站在黑暗裡,好一會兒我們兩人都沒說話。我可以看到灌木叢和天空中的亮光。
我用手電筒照著她的臉,她眨了眨眼睛。這是一張清秀的、乾淨的、充滿活力的臉,骨架勻稱,線條和小提琴一樣優美,上面的眼睛大大的。這真是一張漂亮的臉。
「你有一頭紅髮,」我說,「像愛爾蘭人。」
「而且我姓賴爾登。那又怎樣?把手電筒關掉吧。我的頭髮不是紅色,是紅褐色。」
我關掉手電筒。「名字是什麼呢?」
「安。請別叫我安妮。」
「你在這裡做什麼?」
「我晚上有時會開車出來轉轉,我在家裡待不住。我一個人住,是孤兒,對這一帶很熟悉。我剛才正好經過附近,注意到這窪地上有亮光。我覺得這不太像戀人在談情說愛,因為天氣太涼了,而且談戀愛根本不需要亮光,不是嗎?」
「我從來都不需要。你挺敢冒險的,賴爾登小姐。」
「我剛才也這麼說過你。我有槍,我不怕,又沒有法律規定說不能到這裡來。」
「嗯,但有法律規定說要保護好自己。喏,今天晚上不適合耍嘴皮子。你猜你的槍是有許可證的。」我把她的槍遞給她,將槍柄朝著她。
她把槍接過去塞進口袋。「有的人就是很好奇,這很奇怪嗎?我也寫點東西,是專欄文章。」
「有稿費嗎?」
「少得可憐。你在找什麼——在他的口袋裡?」
「不是什麼特別的東西。我就是喜歡到處亂翻。我們原來有八千元是要付一位女士珠寶的贖金的,不過我們被搶劫了。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殺死他。我覺得他並不是一個有很強抵抗能力的人,我剛才也沒聽到打鬥聲。他被攻擊的時候,我正在下面的窪地上,他在上面的車裡。本來我們是要開車去那窪地的,不過柵欄那兒好像過不去,否則車子會被刮著。所以我下車走了下去。我在下面的時候,他們一定突襲他了。然後有一個人鑽進車裡等著我,當然,我那時還以為他在車裡呢。」
「這說明你也不笨哪。」她說。
「這工作一開始就不對勁,我感覺得到,但我需要錢。現在我得去警察那兒受罪了。你能送我去蒙特馬·維斯塔區嗎?我的車還在那兒,他住在那兒。」
「當然可以。但是不是應該有個人留在這兒?你可以開我的車——或者我去叫警察。」
我看了看手錶,那微微發光的指針顯示出現在已經快接近午夜了。
「不用。」
「為什麼?」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只是直覺。我一個人來應付這件事。」
她沒說話。我們返回下面的窪地,上了她的那輛小車。她發動引擎後並沒有打開車燈。車子繞出來往上開,經過了那道白柵欄。直到行駛了一個街區,她才打開車燈。
我的頭很疼,我們倆都沒有說話。直到在鋪了水泥的路上遇到第一棟房子,她才開口。
「你需要喝一杯。不如先回我家喝一杯?你可以從我家裡打電話報警。他們反正得從西洛杉磯趕來,這裡除了一個消防站什麼都沒有。」
「一直往海邊開。這是一部我一個人演的獨角戲。」
「但這是為什麼呢?我不怕他們,我說的話可以幫助你。」
「我不需要幫助。我得想一想,我想一個人待一會兒。」
「我——好吧。」她說。
她一邊咕噥,一邊將車轉到大道上。我們在海邊高速公路上的那個加油站旁朝北轉,往蒙特馬·維斯塔區開去,來到了那個街頭咖啡屋前面。咖啡屋裡燈火通明,像一艘豪華遊輪。那女孩將車停在路旁,我下了車,手還抓著車門。
我從錢包里拿出一張名片遞給她。「將來你也許會需要人幫忙,」我說,「到時候可以找我,不過如果是腦力工作就算了。」
她拿著名片輕輕敲著方向盤,然後慢慢地說:「你可以在灣城電話簿中找到我的名字,二十五街八一九號。哪天你可以過來坐坐,獎勵獎勵我沒有多管閒事。我想,你頭上挨的那一棍可能到現在還讓你頭昏腦漲。」
她在公路上將車子輕快地掉了個頭。我看著那兩個車尾燈逐漸消失在黑暗中。
我走過那座步行天橋,從街頭咖啡屋旁走過去,來到停車場,上了我的車。我的面前就有一個酒吧,我的手腳有點不聽使喚,不過這一刻較聰明的做法是去西洛杉磯警察局。二十分鐘後,我冷得像青蛙、慘綠得像鈔票一般走進了警察局。
注釋
[1] 蒙得維的亞(Montevideo),烏拉圭的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