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三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之一
己三、緣起食諦界擇攝2 庚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處擇攝。緣起、食、諦、界擇攝,我今當說。
庚二、標釋一切2 辛一、總嗢柁南
總嗢柁南曰:
立等二諦等 以觸為緣等 有滅等食等 最後如理等
辛二、別嗢柁南4 壬一、緣起攝2 癸一、釋差別4 子一、立等2 丑一、頌標列
別嗢柁南曰:
立苦聚諦觀 攝聖教微智 思量際觀察 上慢後甚深
丑二、長行釋10 寅一、立3 卯一、略標列
略由三相,應知建立緣起差別。
略由三相應知建立緣起差別等者:此說緣起三相差別,與本地分文義大同,如前已釋,此應准知。少分異文,當更隨釋。
一、從前際中際得生;二、從中際後際得生;三、於中際生已隨轉及趣清淨。
於中際生已隨轉者:謂不趣清淨,隨順流轉故。
卯二、廣釋相2 辰一、從前際中際生及生隨轉2 巳一、征
此中云何從其前際中際得生,及於中際生已隨轉?
巳二、釋2 午一、辨生轉相2 未一、辨2 申一、從前際生2 酉一、前際攝2 戌一、無明緣行
謂如有一,宿非聰慧,無明為緣,造作增長罪、福、不動身語意業。
戌二、行緣識
由此為緣,隨業行識乃至命終隨轉不絕,能為後世續生識因。
酉二、中際攝2 戌一、生起位
如是展轉有內外愛,
如是展轉有內外愛者:隨業行識前後次第相續變異,是名展轉。由為愛取之所攝受,是故說言有內外愛。希得自體,是名內愛。希得境界,是名外愛。
識生果時,能為助伴現前而起。既命終已,由前際因,於現在世自體得生。
戌二、增長位
生已漸次於母腹中,因識為緣,續生果識隨轉不絕,任持所有羯羅藍等。名色分位後後殊[1]勝,始從胎藏,乃至衰老。
申二、生已隨轉2 酉一、出二依止2 戌一、別辨2 亥一、名色緣識2 天一、標說
又即此識當續生時,能感生業與異熟果。異熟生識復依名色相續而轉,謂依眼等六依轉故。
異熟生識者:眼等六識異熟所生,名異熟生。謂即從彼業力所引異熟,後時轉者。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中說。(陵本五十四卷十七頁4359)
由是說言:名色緣識。
天二、釋相
俱生五根說名為色,無間滅等說名為名,隨其所應,能與六識作所依止。識依彼故,乃至命終數數隨轉。
無間滅等者:意根有二,一、無間滅,二、即末那。前通三乘,後唯大乘。由是道理,故置等言。
亥二、識緣名色
又五色根,根依大種、根處大種所生諸色及諸餘名,由彼執持,所有根等墮在相續,流轉不絕。
戌二、總結
此二總名隨轉依止。
又五色根等者:本地分說:又五色根、若根所依大種、若根處所、若彼能生大種曰色,所余曰名。由識執受諸根,墮相續法方得流轉;故此二種依止於識相續不斷。(陵本九卷十三頁685)其文易了,此應准知。
由是故言: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酉二、喻如束蘆
於現在世,猶如束蘆相依而轉,乃至壽住。
未二、結
如是名為從其前際,中際緣起諸行得生,於其中際生已隨轉。
午二、料簡差別2 未一、約四生辨3 申一、指依胎生
當知此中,依胎生者說轉次第。
申二、簡卵濕生
卵生、濕生,除在母腹有餘差別。
申三、別辨化生2 酉一、欲色界
有色有情,在欲、色界受化生者,於初生時諸根圓滿,與余差別。
酉二、無色界
在無色界諸有情類,識依於名及色種子,名及色種依識而轉。由彼識中有色種故,色雖間斷,後當更生。如是名為此中差別。
未二、約三業辨
由福業故,生於欲界人天兩趣;由罪業故,生惡趣中;由不動業,生色無色。
辰二、從中際後際得生及趣清淨2 巳一、總征
云何名為從其中際,後際緣起諸行得生?云何不生,由不生故證得清淨?
巳二、別釋2 午一、從中際後際生2 未一、別辨2 申一、中際攝2 酉一、標列二果
謂彼如是於中際生補特伽羅,領受先業所得二果。一者、領受內異熟果,二者、領受境界所生受增上果。
酉二、別釋其因2 戌一、引因2 亥一、辨相2 天一、能引2 地一、無明緣行
彼由聽聞不正法故,或由先世串習力故,於二種果發起愚痴。彼由於內異熟果中有愚痴故,不能如實了知當來後有生苦。由此前際、後際無明增上力故,如前造作增長諸行。
地二、行緣識2 玄一、明緣起
由此新業熏變識故,於現法中隨業而行。如是無明以為緣故,諸行得生;行為緣故,令識轉變。
玄二、出體性
當知此識,於現法中但是因性,攝受當生諸識果故,約就一切相續為名,說六識身。
天二、所引
又即此識,當來後有名色種子之所隨逐;名色種子,復為當來後有六處種子隨逐;六處種子,復為當來後有諸觸種子隨逐;此觸種子,復為當來後有諸受種子隨逐。
亥二、結名
當知是名於其中際後有引因。由識為先,受為最後,遍能牽引諸自體故。
戌二、生因3 亥一、受緣愛
如是由先異熟果愚引後有已,復由第二境界所生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生貪愛。
亥二、愛緣取
由此愛故,或求諸欲、或求諸有。又取欲取,或取見、戒禁、我語取。
亥三、取緣有
取諸取已,愛、取和合潤先引因,轉名為有,是當生起因所攝故。
申二、後際攝2 酉一、約自體辨2 戌一、如引因生
此有無間,既命終已,如其引因所引諸行,識為最初,受為最後,或漸次生、或復頓生。
戌二、依生因生
如是應知於現法中,初用無明觸所生受為緣生愛;愛為緣故,次生於取;取為緣故,轉成其有;有為緣故,當生得生;生為緣故,老病死等眾苦差別次第現前。
酉二、約依處辨
當知此中,或有處所生處現前,或有處所種子隨逐。
未二、總結
如是中際無明緣行、受緣愛等,能生後際緣起諸行。
午二、後際不生趣清淨4 未一、得清淨智見
若現法中從他聞法,或於先世已集資糧,由彼為因,能於二種果性諸行如理思惟。若於彼因、若於彼滅、若趣滅行如理作意,思惟彼故,發生正見,又於諸諦漸次獲得有學、無學清淨智見。
未二、證清淨解脫2 申一、慧解脫
彼由如是智見力故,能無餘斷無明及愛;由彼斷故,即彼所緣不如實知,諸無明觸所生諸受亦復隨斷;由此斷故,於現法中,由離無明,證慧解脫。
申二、心解脫
又無明觸所生諸受相應心中,所有相應貪愛煩惱,彼於其心亦得離系;由離貪故,證心解脫。
未三、成不生法2 申一、無牽引因
又即由彼無明滅故,諸有無明猶未斷時,依於後際應生行識乃至諸受,皆不得生,成不生法。是故說言:無明滅故,諸行隨滅;次第乃至異熟所生諸觸滅故,異熟所生諸受隨滅。
申二、無生起因
又現法中,無明滅故,無明觸滅;由無明觸永得滅故,從無明觸所生受滅;由無明觸所生諸受永得滅故,愛亦隨滅;由愛滅故,如前說名所有取等,乃至損惱以為後邊諸行皆滅,成不生法。
未四、證得涅槃2 申一、有餘依涅槃3 酉一、簡流轉
於現法中,如是諸行皆不流轉。不流轉故,於現法中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名為證得現法涅槃。
酉二、名清淨
彼於爾時,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有餘未滅,而得說名清淨鮮白。
酉三、辨住舍
乃至有識身住未滅,彼恆領受離系諸受,無有系縛。彼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量,恆相續住。壽量若盡,能執持識舍所執身,命根亦舍。從此已後,所有命根無餘永滅,都無所有。
申二、無餘依涅槃2 酉一、顯究竟2 戌一、釋滅相
又彼諸識與一切受,於此位中任運而滅。先因滅故,余更不續,亦無餘滅。
戌二、結得名
由此道理,名無餘依般涅槃界,究竟寂靜常住妙跡。
酉二、出為趣
為此義故,常隨涅槃,常以涅槃為其究竟,於世尊所熟修梵行。
卯三、結建立
是名廣說由三種相,建立緣起。謂從前際中際流轉,從其中際後際流轉,復於中際流轉清淨。
寅二、苦2 卯一、總標
複次,安立九相後有苦樹,能生當有。
安立九相等者:依下自釋,如小苦樹能生當有,有其五相。現造新業,如小苦樹,是第一相;於漏處所住三世愛,別為三相;業轉增長,是第五相。又大苦樹能生當有,有其四相。諸先所有造作增長順後受業,如大苦樹,是第一相;順煩惱法令樹郁茂,是第二相;彼愛煩惱令樹潤澤,是第三相;長時安立,是第四相。如是二種苦樹,總合安立說有九相。
卯二、別辨2 辰一、約現業辨2 巳一、出黑品2 午一、安立五相3 未一、初一相
謂有世間非聰慧者,於現法中所造新業,如小苦樹。
未二、次三相
若彼世間非聰慧者,於能隨順諸漏處所,依現在世隨觀愛味,依過去世深生顧戀,依未來世專心繫著。
於能隨順諸漏處所者:煩惱自體,是名諸漏。由所依緣能順生彼,名能隨順諸漏處所。
未三、後一相
如是住已,
如是住已者:經說:有四依取,以為所緣,令識安住。是此住義。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中說:若諸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愛,由所潤識能取能滿當來內身;由此展轉能取能滿不能棄捨諸異生性;以於內身能取能滿故,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是名為住。(陵本五十四卷二頁4286)此應准釋。
先所未斷一切貪愛,由數習故,轉更增長。
由數習故轉更增長者:謂由數習貪愛,轉令彼業更增長故。
午二、能生當有
此非聰慧補特伽羅,欲令如是後有小樹復加滋茂,以貪愛水而恆溉灌,令如前說能感當來取所得果漸次圓滿。
令如前說能感當來取所得果漸次圓滿者:謂如前說:取為緣故,轉成其有;有為緣故,當生得生;生為緣故,老病死等眾苦差別次第現前。是名取所得果漸次圓滿。
巳二、簡白品2 午一、正觀法性
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雖造有漏能感當來諸業小樹,然於能順煩惱諸行,無倒隨觀生滅法性;於斷、無欲及以滅界,無倒隨觀是寂靜性;損減彼業,不令增長,使其愛水亦皆消散。
午二、斷愛取等
故聰慧者,不欲滋榮後有小樹,便斷其愛、愛緣取等。損壞如是後有小樹,尚令一切皆無所有,何況使其後更增長。
辰二、約先業辨2 巳一、出黑品2 午一、安立四相4 未一、第一相
復更有一補特伽羅已生自體,諸先所有造作增長順後受業,於現法中為其所系。即彼自體及先所造順後受業,總攝為一,說名後有如大苦樹。
未二、第二相
若於能順諸煩惱法,如前乃至專心繫著。
若於能順諸煩惱法者:此即前說能順諸漏處所應知。
如是住已,彼先所造順後受業如直下根,令樹郁茂。
未三、第三相
於現法中,彼愛煩惱如傍注道,令樹潤澤。
未四、第四相
以此為因,令隨惑業行一切種子識,於當來世正續生時,住於名色。如是苦樹長時安立。
午二、能生當有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欲令苦樹展轉滋茂。
巳二、簡白品
此中白品,如前應知。
此中白品如前應知者:謂如前說,無倒隨觀,損減彼業,不令增長,使其愛水亦皆消散。對治相一,故不更說。
寅三、聚2 卯一、出觀諸諦2 辰一、標所為
複次,世尊在昔為菩薩時,棄前所得諸世俗道及世諸師,處菩提座,為欲悲愍利他有情以為上首,自於諸諦起正觀察。
辰二、明逆觀2 巳一、觀苦集2 午一、明道理3 未一、總標
爾時為欲歷觀苦諦,由老死支苦諦所攝,故於緣起逆歷觀察。
逆歷觀察者:謂逆次第,一一向前觀察故。
未二、別辨2 申一、舉觀老死2 酉一、標列
當知此中,由三種相,於其老死如理觀察。一者、觀察細因緣故;二者、觀察粗因緣故;三者、觀察非不定故。
酉二、隨釋2 戌一、初二相2 亥一、釋細粗
感生因緣,亦名為生;即生自體,亦名為生。前生是細,後生為粗。
感生因緣亦名為生者:本地分說:識乃至受支是生種子故,義說為生。(陵本十卷十七頁818)又如下說:生之因緣亦名為生。此應准知。
亥二、辨因緣
此中觀前細生有故,而有老死;亦觀由後粗生緣故,得有老死。當來老死,細生為因;現法老死,粗生為因。
戌二、後一相
云何名為非不決定?謂即除彼生處所攝二種生體,余定無能與老死果。
申二、例觀生等
如觀老死,生、有、取、愛各由三[2]種如理觀察,當知亦爾。
未三、總結
如是名為始從老死,次第逆觀苦、集二諦緣起道理。
午二、出譬喻
應知此中,順集諦法,猶如燈炷;即此集諦,如膏油等;苦諦類燈;諸非聰慧補特伽羅,譬於灌油並集炷者;如是苦燈燒然長世。
順集諦法者:煩惱及業,名集諦法。有漏諸行能隨順彼,是名順集諦法。謂由事故、隨眠故、相應故、所緣故、生起故,有漏諸法五相差別。如決擇分別釋應知。(陵本六十五卷十頁5184)
巳二、觀滅道
當知白品,與此相違。謂善方便觀滅、道諦。
卯二、廣苦差別3 辰一、總標
復有二種補特伽羅。
辰二、征起
何等為二?
辰三、列釋2 巳一、唯自苦燈相續喻
一、唯行自非利益行。謂但於己[3]集炷灌油,令一苦燈相續久住。
巳二、自他大苦火聚喻
二、復有餘補特伽羅,兼行自他無量大眾非利益行。為然自他大苦火聚,攝受聽聞邪法為先,聞思修慧所引邪行,譬如積集乾薪、乾草及干牛糞。由是因緣,令苦火聚長時熾然,無有斷絕。
寅四、諦觀2 卯一、出觀四諦2 辰一、辨3 巳一、觀苦集2 午一、辨觀相2 未一、逆觀2 申一、觀緣起支2 酉一、始觀老死乃至愛
複次,世尊在昔為菩薩時,處菩提座,依緣起門逆次而入。先緣後際,如理思惟老死苦諦,乃至其愛。
酉二、次觀受觸乃至識
如是觀察後際苦諦,及後際苦所有集諦,未為喜足。遂復觀察後際集諦因緣所攝現在眾苦,謂遍逆觀受、觸、六處、名色與識。
申二、觀苦集攝
當知此中,觀未來苦是當苦諦,觀彼集因是當集諦。觀未來世苦之集諦由誰而有,知由從先集所生起識為邊際現法苦有。
觀彼集因是當集諦者:謂觀苦諦集起之因,是即集諦。由生當苦,名當集諦。
未二、順觀2 申一、觀轉還
既知從先集所生起,不應復觀此云何有。是故世尊昔菩薩時,為觀當來所有苦、集,觀現在苦乃至作意相應心識,而復轉還。
觀現在苦等者:謂觀受、觸、六處、名色與識,名現在苦,是現苦諦之所攝故。如是逆次觀至識已,意便退還,不越度轉,名復退還。
申二、觀順上
又為漸次觀彼後際集諦依處,當知即是現在苦諦[4]。後際苦諦所依止處,當知即是後際集諦。故乃至識復還順上。
又為漸次觀彼後際集諦等者:此顯順觀緣起苦、集。謂識為緣而有名色,名色為緣而有六處,六處為緣而有其觸,觸為緣受,受為緣愛,愛為緣取,取為緣有,有為緣生,生為緣故,便有老死愁嘆憂苦擾惱生起,如是積集純大苦聚。由是此說:故乃至識復還順上。由前前支是後後支所依處故,文中應說:觀彼後際集諦依處,當知即是現在苦諦。後際苦諦所依止處,當知即是後際集諦。義乃圓滿。原文闕無當知即是現在苦諦,故應補入。翻前逆觀道理,此可了知。
午二、結順逆
如是順逆如理觀察緣起苦、集。
巳二、觀滅諦3 午一、標
從此無間,為觀滅諦,始從老死逆次第入,乃至無明。
午二、征
何以故?
午三、釋
觀察如是現在苦諦,云何一切皆悉盡滅,謂不造作無明為緣新業行故。
巳三、觀道諦2 午一、標尋求
如是歷觀三聖諦已,次更尋求此滅聖諦,何道何行而能證得。
午二、顯證得
由如前說宿住隨念,憶昔為求諸漏永盡,世間正見如教授者令現在前。作是思惟:我今證得先舊正道,古昔諸仙同所游履。
由如前說宿住隨念等者:如前已說:又彼復欲求上漏盡,方便發起宿住念智,憶念先世,從諸如來正等覺所,於漏盡道積習聞思,由是發起長時積集世間正見令現在前。然此正見如教授者,以此為依,能令菩薩安處一坐,乃至證得究竟漏盡。如是名為廣大善修正見現前。(陵本九十一卷二十二頁6916)此應准知。
辰二、結
如是但以世間作意歷觀四諦。
卯二、明二利行2 辰一、自利行
又以正見,於諸諦中得入現觀,次第方便證得[5]無上正等菩提,
次第方便者:謂依無漏四念住等,乃至最後入聖支道,所有一切菩提分法應知。
現見方便獲得無漏有學、無學善淨智見。
現見方便等者:謂依諸諦現觀方便,獲得無漏有學清淨智見,及與無學善淨智見故。
為此義故,於三大劫阿僧企耶,修行一切難行之行,今於此義皆已證得。
辰二、利他行
為利他故,哀愍世間諸人天故,隨有堪能入聖法者,開四聖諦,令生等覺。
寅五、攝聖教4 卯一、標
複次,佛世尊教三處所攝。
卯二、征
何等為三?
卯三、列
一、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二、彼為依利他行故;三、彼為依自利行故。
卯四、釋3 辰一、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2 巳一、明施設
此中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者,謂從後際苦,逆觀現法前際苦、集,名色緣識,識緣名色,譬如束蘆展轉相依而得住立。於其中間,諸緣生法皆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作,非無因生。如是施設,名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
謂從後際苦等者:此中義顯,觀察三世諸緣生法無實作用,依緣起支逆觀向前,故作是說。
巳二、釋善立
所以者何?無常諸行前際無故,後際無故,中際雖有,唯剎那故。作用動轉,約第一義都無所有,但依世俗暫假施設。如是施設如實無倒,是故說此名善建立。
辰二、彼為依利他行故
即依如是善建立性,依諸緣起,為他宣說聖諦法教,名彼為依利他行故。
辰三、彼為依自利行故2 巳一、標能趣證
即此為依,自能趣入聖諦現觀法隨法行,又能證得現法涅槃,當知是名用彼為依自利行故。
巳二、出其異名
又先積集智慧資糧諸弟子眾,成就猛利俱生慧故,名為聰慧;具教智故,名為明了;具證智故,名善調伏;不由他緣,自覺法故,名無所畏;緣於涅槃,如實覺故,名見甘露;盡、無生智為所依止,證有餘依涅槃界故,名身證得妙甘露界具足安住。
寅六、微智2 卯一、簡外道2 辰一、標未解脫
複次,有諸愚夫外道種類,雖能觀見四大種身粗無常性,由觀此身雖久住立,而有增減,死時、生時有舍取故,便於其身能厭、能離、能起勝解,以世間道離欲界欲、離色界欲,極至有頂,然彼於身當知仍名未得解脫。
辰二、釋其所以
所以者何?由於彼彼所得定中,瑩磨其識執取為我,雜染而住。復於後時壽盡、業盡,還退生下,以於緣起不善巧故。
卯二、明諸聖2 辰一、出觀察2 巳一、初位攝2 午一、標觀未觀
諸聖弟子雖於緣起已得善巧,而但隨觀四大種身細無常性,未即觀察識無常性。
四大種身細無常性者:剎那轉異名細無常,以彼諸行速滅壞故。
午二、釋其所以
所以者何?四大種身經久時住,常相可得,剎那相似相續隨轉,其無常性難可得故。識無常相粗顯可得,剎那剎那所緣易脫,其相轉變,無量品類有差別故。
巳二、後位攝3 午一、標識極細
雖即此識無常性相無量品類粗顯易得,然復說名最極微細,當知其性難可識故、難可入故。
午二、釋境差別2 未一、出自境
所以者何?唯是慧眼所見境故。
未二、勝余境
四大種身有增、有減、有舍、有取,其無常性尚為非理肉眼境界,況其餘眼。
尚為非理肉眼境界等者:四大種身所積集色,是眼所行,名眼境界。然彼肉眼唯可現見,非比量知,故名非理。
午三、明能悟入
緣起善巧諸聖弟子,復欲悟入最極微細識無常性,即於緣起如理思惟。由能分別墮自相續觸所生起諸受分位差別性故,便能悟入識無常性。
墮自相續觸所生起諸受分位差別性故者:謂從眼觸乃至意觸所生諸受,與識相應,有其苦、樂、不苦不樂展轉變異,是名分位差別。由彼諸受變異無常,故能悟入識無常性。
辰二、明解脫
彼既成就如是智見,漸次於受所依止身所因諸觸,及餘一切名所攝行,皆能厭離,生於勝解,亦得解脫。得解脫故,安住畢竟若有餘依、若無餘依二涅槃界。
寅七、思量際3 卯一、總標
複次,於緣起法善巧苾芻,由三種相,於其三際能正思量,正能盡苦。
卯二、別列2 辰一、三相
云何三相?一、苦依處,二、苦因緣,三、苦因緣依處,是名三相。
辰二、三際
云何三際?一者、中際,二、過去際,三、未來際,是名三際。
卯三、隨釋2 辰一、由三相3 巳一、苦依處2 午一、內身苦依
當知此中,內身苦依,是寒熱等及病死等眾苦差別現法生起之所依處。何以故?由有此故,於所依身彼得生故。
由有此故等者:謂有內身以為所依,彼諸眾苦方得生故。
午二、攝受苦依
外父母等親屬朋黨攝受苦依,是供侍等執持刀杖以為後邊,憂愁嘆等眾苦差別之所依處。何以故?如前說故。
如前說故者:謂如前說:由有此故,於所依身彼得生故。此說攝受苦依,隨應當釋。
巳二、苦因緣
此二種依,用攝受愛以為其因。由似集愛此依生起,名苦因緣。
由似集愛此依生起者:愛攝受苦,是名集愛。愛是集因,依是集果,果似因生,名似集愛。
巳三、苦因緣依處
又即此愛,依止可樂妙色境界以為依處,方乃得生,說彼名苦因緣依處。
辰二、於三際2 巳一、能正思量2 午一、辨2 未一、舉於現在
又諸所有現在境界,貪瞋痴火熱惱為因,令生焦渴,由是遂飲譬如雜毒可樂妙色所緣境界甘美之飲,不能棄捨,轉增渴愛;由渴愛故,有當來依;當來依故,便有眾苦。如是當知由第一義,名為趣死。
未二、例於未來
即由如是現在道理,應當了知去來道理。
午二、結
當知是名能正思量中去來際。
巳二、思量所依2 午一、標
又即依止四種言說,應知一切所依三量。
午二、配
若見、若知二種言說,是依現量;若覺言說,是依比量;若聞言說,依至教量。
若見若知二種言說是依現量等者:謂依眼故,現見外色,由此因緣,為他宣說,是名依見言說。各別於內所受、所證、所觸、所得,由此因緣,為他宣說,是名依知言說。即由是義,當知此二言說,是依現量。又若不見不聞,但自思惟、稱量、觀察,由此因緣,為他宣說,是名依覺言說。由是義說,是依比量。又若從他聞音,由此因緣,為他宣說,是名依聞言說。由是義說,依至教量。如是一切,依意地釋應知。(陵本二卷十九頁176)
寅八、觀察2 卯一、出五相4 辰一、標
複次,由五種相,正勤方便觀察緣起,能盡眾苦,能作苦邊。
辰二、征
何等為五?
辰三、列
一者、觀察諸緣生法生起因緣;二者、觀察彼滅因緣;三者、如實了知能趣彼滅正行;四者、修行法隨法行;五者、於證離增上慢。
辰四、結
如是名為善起觀察及果成滿。
如是名為善起觀察及果成滿者:謂如前說,能盡眾苦,能作苦邊,名果成滿應知。
卯二、別顯義2 辰一、初四相2 巳一、觀乃至識2 午一、標
始從未來依因緣苦,逆次乃至識緣名色,由四種相,觀察通達,修習正行。
始從未來依因緣苦者:當來苦諦,名未來依。當來集諦,名彼因緣。於緣起支逆次觀察,當來苦諦為其最初,故作是說。
午二、釋
謂由二相,觀察當來因有故果有,因無故果無。既觀察已,通達因無由修正行。既通達已,隨正修行法隨法行。
巳二、觀無明行2 午一、觀察因緣
又正觀察,於現法中無明為緣,福及非福、不動新業因法有故,隨福、非福、不動業行果識等有。彼非有故,此亦非有。
午二、通達修行2 未一、標漸次
既觀察已,如前通達及正修行。
未二、出行果3 申一、明證得
正修行時,不造無明為緣新業,故業觸已速能變吐。於現法中,證得如前現見聖道、道果涅槃。
證得如前現見聖道等者:謂如前說,又於諸諦漸次獲得有學、無學清淨智見,是名現見聖道。乃至廣說證慧解脫、證心解脫,是名道果涅槃。
申二、喻清涼2 酉一、喻離煩惱
彼於爾時,譬如陶師,舉煩惱火隨眠烝熱,隨有識身熟烝熱瓮,置極清涼涅槃岸上,令離一切煩惱烝熱。
酉二、喻得轉依
又令如瓦有識身攝依得清涼。
申三、顯究竟
應知如前領受所有身邊際受,乃至廣說。未捨命來,常處恆住,終不退失阿羅漢果,亦不能造無明緣行。
如前領受所有身邊際受等者:謂如前說:乃至有識身住未滅,彼恆領受離系諸受,無有系縛。彼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量,恆相續住。其義應知。
辰二、後一相2 巳一、征
云何於證離增上慢?
巳二、釋
謂彼爾時,成就能緣緣起妙善清淨智見,作是思惟:依勝義諦,無流轉者、無涅槃者。唯有彼彼法生故,令彼彼法生;彼彼法滅故,令彼彼法滅。
寅九、上慢3 卯一、標
複次,略有二種增上慢者。
卯二、列
一、於有學增上慢者,二、於無學增上慢者。
卯三、釋2 辰一、辨增上慢者2 巳一、出慢相2 午一、別辨2 未一、有學
若於有學增上慢者,彼告他言:我已渡疑,永斷三結。我於所證有學解脫,已離猶豫,已拔毒箭,已能永斷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
未二、無學
若於無學增上慢者,彼告他言:我無有上,所應作事、所應決擇我皆已作。
午二、明依
如是二種,或依緣起、或依涅槃。
如是二種等者:謂如前說二種增上慢者,彼於緣起、或於涅槃不如實知,故起我慢。
巳二、顯彼失3 午一、不悟聖說
又依聖說而起說時,謂說甚深出離世間、空性相應緣性緣起順逆等事,於其所說不能覺了、不隨悟入。
午二、起惑猶豫3 未一、標
由此二種因及緣故,於如實覺發起狐疑;於自相續煩惱永斷、涅槃作證,亦生猶豫。
由此二種因及緣故者:謂依緣起、或依涅槃起增上慢,是為其因。於說甚深緣起等事不得覺了、不隨悟入,是為其緣。
未二、征
所以者何?
未三、釋2 申一、別辨二慢2 酉一、有學增上慢2 戌一、出因緣
由於有學增上慢者,計我、我所常所隨逐,隨入作意微細我慢間無間轉,不能了達;又奢摩他任持相續,防粗煩惱令不雜亂。
戌二、結慢相
由是因緣,彼於未得生已得想,於未防護生已護想,便告於他。
酉二、無學增上慢2 戌一、出因緣
又於無學增上慢者,彼自謂言:我已寂靜,我已涅槃,我已離愛,我已離取。於此未斷微細現行諸增上慢不能了達。
戌二、結慢相
於所未得生已得想,於未防護生已護想,便告於他。
申二、料簡實義2 酉一、標非
又於無學增上慢者,當知決定先於有學起增上慢。無有實義諸有學者,於上無學起增上慢。
酉二、釋因
所以者何?非彼相續煩惱現行如是纏心堅牢而住;由此因緣,於所未得生已得想,起增上慢,堅固執著,經多時住,或告於他。唯有失念狹小暫時煩惱現行,尋復通達,速能遠離。
午三、獲大衰損
又彼如是或由先時,於所未得起得增上慢故;或由今時,於其所得生疑惑猶豫壞其心故;便生憂戚,作是思惟:若我所證無所有者,他之所證亦應無有。如是便生謗聖邪見受惡趣因,獲大衰損。
辰二、廣聖說甚深3 巳一、征
云何如前聖說甚深?
巳二、釋3 午一、出聖說
謂能開示甚深緣起究竟涅槃,三相相應有為、無為體性差別。
三相相應有為無為體性差別者:謂一切行無常性相,及有漏行皆苦性相,一切法空無我性相,是名三相相應有為、無為體性差別應知。
有為無常,無為常住;諸行皆苦,涅槃寂靜。一切有為,總唯是苦及唯苦因;一切無為,總唯眾苦及因永滅。
午二、顯證得2 未一、有餘依
若諸苾芻,於現法中得涅槃者,永斷後有眾苦因道,令當來世所有苦果究竟不轉。
未二、無餘依
入無餘依般涅槃時,後苦不續,先因所引現在苦依任運而滅,至苦邊際。
午三、明甚深
此中都無先流轉者,亦無於今般涅槃者。
巳三、結
若能開示如是義言,當知名為如前所說聖說甚深。
寅十、甚深2 卯一、出緣起教3 辰一、標
複次,緣起本性最極甚深,而有一能開示令淺,當知此由二因緣故。
辰二、列
一、由大師善開示故;二、即由此補特伽羅,成就微細審悉聰敏博達智故。
辰三、指
若說、若聽是諸句義,應知如前攝異門分。
若說若聽是諸句義等者:如前攝異門分,說有宣說、施設、安立、分別、開示、顯發、教、遍開示。(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頁6311)是名若說所有句義。由此顯示大師善能開示。又說:微細者,能入真實甚深義故。言審悉者,具能證入一切義故。言聰明者,謂與引發慧相應故。言睿哲者,謂與俱生慧相應故。或復翻此。(陵本八十三卷六頁6292)是名若聽所有句義。由此顯示補特伽羅,成就微細等智。
卯二、辨緣起相5 辰一、標
當知此中,諸緣起法,略由四相最極甚深。
辰二、征
何等為四?
辰三、列
一、由微細因果難了知故;二、由無我難了知故;三、由離系有情而有系縛難了知故;四、由有系有情而離系縛難了知故。
辰四、釋4 巳一、微細因果難可了知3 午一、征
云何微細因果難可了知?
午二、釋2 未一、總標
謂依觀察聖諦道理,始從老死,乃至識緣名色,所有有支有緣體性。
未二、別辨2 申一、初老死支有緣體性2 酉一、征
云何名為有緣體性?
酉二、釋2 戌一、舉說生支3 亥一、標差別
謂於是中,有因緣生未永斷故,而有生生;生既生已,唯當希待後時老死。
有因緣生未永斷故等者:當知此中,義說有支,名因緣生。有所攝受識乃至受諸法種子,能生當果,故名因緣。
亥二、釋為緣2 天一、明漸次
當知此中,生之因緣亦名為生,因緣所起亦名為生。有前生故,而有後生;有後生故,而有老死。
天二、簡因緣
此中前生是後生因,亦老死緣;後生唯是老死之緣。
亥三、結總說
如是一切總[6]攝為一,略說名為生緣老死。當知是名初老死支有緣體性。
戌二、例有支等2 亥一、例二同
如說生支,如是有支、取支安立,當知亦爾。
亥二、廣取別
取差別者,謂無差別欲貪名取,取之差別安立有四。
謂無差別欲貪名取等者:欲貪名取,謂是能取,故無差別。取之差別,謂是所取,故有四種。處擇攝說:四種欲貪是能取,欲、見、戒禁、我語是所取故。(陵本八十九卷十一頁6750)
申二、愛乃至識有緣體性2 酉一、辨4 戌一、受緣愛2 亥一、總標
如是愛支,或求欲門發起諸業,或求有門發起諸業。此二業門所有諸愛,當知歸趣愛非愛受。
當知歸趣愛非愛受者:謂依自體及與境界愛非愛別而起受故。
亥二、料簡2 天一、是愛緣
又即此愛,由六處門所起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故轉。
天二、非愛緣
復有餘受,非此愛緣。謂明觸所生,及非明非無明觸所生。
戌二、觸緣受2 亥一、標為緣
又即此受,當知一切皆用相似觸為其緣。
亥二、廣二種
此復云何?謂明、無明相應,是增語觸。與此相違,是有對觸。
明無明相應是增語觸等者:觸有三種,所謂明觸、無明觸、非明非無明觸。今此配釋,謂明、無明相應,是增語觸。與此相違,非明非無明觸,是有對觸。決擇分說:由分別境故,建立增語觸。(陵本五十三卷十八頁4270)是故此說明、無明相應。由所取境故,建立有對觸。是故此說與明、無明相應相違。
戌三、六處緣觸2 亥一、辨為緣2 天一、舉差別
又此明觸及無明觸所隨增語觸,如其所應,當知彼用聽聞正法或不正法,於所緣境若正、若邪聞思修智相應諸名以為其緣。非明非無明觸所攝有對觸,當知彼用若內、若外諸色為緣。如是總名名色緣觸。
天二、說六處
又即六處略為二分,謂名及色,與觸為緣。
亥二、釋名色
當知此中,意處非色,與余非色諸法相應,如是一分,說名為名;諸餘色處總為一分,說名為色。
戌四、識緣名色名色緣識2 亥一、別辨其相2 天一、識緣名色
又此名色於現法中,由續生識為緣牽引,及能執持令不散壞。
天二、名色緣識
又即此識續生已後,依名色住,或於同時、或無間生依彼而轉,故於現法,此亦用彼名色為緣。
亥二、總顯互緣
應知先業所引名色,與識展轉相依、展轉為緣。
酉二、結
如是當知,識緣名色以為後邊所有有支,隨老死相,如前所說,隨其所應有緣體性。
午三、結
如是名為微細因果難可了知。難了知故,當知緣起名為甚深、最極甚深。
巳二、無我難可了知3 午一、征
云何無我難可了知?
午二、釋2 未一、出假說2 申一、標
謂諸因果安立緣起,齊爾所事,遍於一切有情眾中,起無差別有情增語。
申二、廣3 酉一、施設種類
即此增語應知是路,依此處所有言辭轉,施設各異有情眾別。謂鳥、魚、蛇、蠍、人、天等類。
酉二、施設名字
又立各異名字差別。謂鸚鵡、舍利、孔雀、鴻雁、多聞、持國、增長、丑目、舍利子、極賢善、給孤獨、一切義成等名字差別。
酉三、施設言說
齊爾所事,於諸世俗言說士夫有言論轉。
於諸世俗言說士夫有言論轉者:行擇攝說:由八種相,得入於彼諸行生起世俗言說士夫數中。謂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族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若苦若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陵本八十五卷十七頁6469)此應准知。
未二、釋勝義
謂諸所有受,若明觸所生、若無明觸所生、若非明非無明觸所生,如是一切與名色俱。若諸名色無餘永滅,所有諸受無容得生。
午三、結
當知是名無我緣起難可了知。
巳三、離系有情而有系縛難了知性3 午一、征
云何離系有情而有系縛難了知性?
午二、釋2 未一、明邪見2 申一、舉外道2 酉一、出彼施設3 戌一、總標
謂如外道,觸對無明觸所生受,由三門故,於其無我緣生諸行,分別有我,起見施設。
戌二、征起
云何三門?
戌三、列釋3 亥一、妄計三受為受者性
一、於欲界未得離欲。於欲界系三種受中,妄計一分為明我所,妄計一分為受者性,分別有我,起見施設。
妄計一分為明我所等者:謂於三種受中,所受一分明了可取,計有所得,即妄計此為明我所。計此受外,別有實我是能受者,是名妄計一分為受者性。
亥二、妄計樂受有能受者
二、於欲界已得離欲,第三靜慮未得離欲。唯於樂受計有所得,即妄計此為明我所,計此受外別有實我是能受者,起見施設。謂即此我是有受法,即用彼受領納其受。
亥三、妄計舍受分別有我
三、於第三靜慮已上,不苦不樂微細諸受不能通達,分別有我,謂於諸受都非受者,起見施設。
謂於諸受都非受者等者:謂於彼受,非如前說妄計別有實我是能受者。然由不能通達觸為其因,分別有我,謂我寂靜,起見施設。
酉二、斥其非理3 戌一、標
如是一切,由三種門所起我見,皆不應理。
戌二、征
所以者何?
戌三、釋2 亥一、別難邪計3 天一、難第一計
以三種受皆無常故,其所計我應亦無常,是故彼見三受為我,不應道理。
天二、難第二計
又於第四靜慮已上都無樂受,其中亦無能受樂者。計我於彼由樂受故,名有受法,不應道理。
天三、難第三計
又於第四靜慮已上無色定等,彼所計我應無覺受。彼由寂靜定所生受,發起我慢,謂我寂靜,此慢應無。然有此慢,是故此計亦不應理。
亥二、結顯緣起
當知是中,若諸緣起非甚深者,彼應無有如是無智妄計失壞。
申二、簡內法2 酉一、觀法無我
內法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了知一切所起我見皆不應理,是故觀見諸法無我。
酉二、得諦善巧3 戌一、出解脫事
彼於世俗及勝義諦皆得善巧,於如前說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無皆不執著,於如是事心得解脫。
於如前說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者:聞所成慧地決擇中說:謂有問言:如來滅後有耶無耶?此不應記,但言我說此不可說。乃至非有非無,皆甚深故,不可記別。(陵本六十四卷七頁5100)由於勝義諦已得善巧,是故於如是事心得解脫。
戌二、釋不記別
設有來問如是為有,如其所應而不記別;如是為無、俱及俱非,皆如所應而不記別。
戌三、結斥他非
如是彼由妙智為先,而不記別,或有謂言是無知者,當知此是極大無智、極大邪見。
未二、明有縛2 申一、妄見施設2 酉一、舉於現法
又彼如是見行外道,於現法中,依如前說三種妄見,或施設我是其有色,或施設我是其無色,或施設我以為狹小,或施設我以為無量。
依如前說三種妄見者:謂如前說:觸對無明觸所生受,由三門故,於其無我緣生諸行,分別有我,起見施設應知。
酉二、例於當來
如現法中,妄分別我是真可得,起見施設;如是當來分別起見,為他施設,當知亦爾。
申二、未斷隨眠
雖有多種妄分別我,然唯一類薩迦耶見隨眠所系。未斷彼故,雖由下劣諸世俗道漸離系縛,乃至有頂,當知即彼猶名系縛。
午三、結
如是名為以諸緣起善巧妙智,能隨悟入離系有情而有系縛難了知性。
巳四、有系有情而離系縛難了知性3 午一、征
云何名為有系有情而離系縛難了知性?
午二、釋2 未一、舉諸聖2 申一、離妄施設2 酉一、於現法
謂有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於現法中不得實我,亦不施設。
酉二、於當來
身壞已後,亦不於彼七識住中,施設一切有情眾已,復於其下續生識處,又復於彼生起識處。
復於其下續生識處等者:於惡趣生,名於其下續生識處。於無想天及非想非非想處,此名於彼生起識處。由此一切生識處所,皆為有情生所依處,然非識住,故更別說。聞所成地說:又有七種諸有情類受生處所,於彼處所受生有情,諸識現前相續而住。於三界中,唯除惡趣、無想有情,及非想非非想處。由惡趣中,極可厭故,不立識住;無想有情,一向轉識不現行故,不立識住;非想非非想處,行與不行不決定故,不立識住。(陵本十四卷二十三頁1266)今顯於一切處不更施設諸有情類,故作是說。
申二、證諸解脫
彼於識住及於二處,以諸緣起聖諦道理如實觀時,成阿羅漢,或慧解脫、或俱解脫,具八解脫、靜慮、等至。
未二、釋離系3 申一、於生老死
彼於現法,雖可現見有生老死,然名從彼而得離系。
申二、於領納受
雖復現見領納諸受,然名於受而得離系。
申三、於識名色
雖復現見有識、名色,然名於彼而得離系。
午三、結
如是名為以諸緣起善巧妙智,如實了知有系有情而離系縛難了知性。
辰五、結
由此四相,應知緣起名為甚深、最極甚深。
子二、二諦等2 丑一、頌標列
複次,嗢柁南曰:
異世俗勝義 法爾此作等 大空與分別 自作為其後
丑二、長行釋7 寅一、異2 卯一、標差別
於此正法毗奈耶中,雖復愚智俱從前際至於中際,並由二種根本煩惱集成如是有識之身,此身為緣,於外所有情非情數名色所攝所緣境界,領納三受。然其智者於彼一切前中後際,與彼愚者大有差別。
卯二、隨別釋2 辰一、中際後際差別2 巳一、明二離系2 午一、現惑離系
當知此中,於其中際有差別者,謂由二種根本煩惱集成如是有識之身,於現法中此二皆斷。
午二、當苦離系
斷此二故,於當來世無復有彼識所隨身,是即名為後際差別。
巳二、釋智愚性2 午一、智
問:何緣智者成智者性?答:於現法中所有集諦,及於後際所有苦諦,皆離系故。
午二、愚
問:何緣愚者成愚者性?答:於斷彼二無力能故。
辰二、前際差別2 巳一、約聖教辨
曾習聖教,名為智者,先已尋求智資糧攝諸梵行故。於其聖教曾未修習,名為愚者,彼相違故。
巳二、結名差別
當知是名智者、愚者前際差別。
寅二、世俗勝義3 卯一、標善巧
複次,於諸緣起善巧多聞諸聖弟子,如實了知世俗、勝義二諦道理。如實知故,於現法中有識身等所有諸法了知無我,終不執彼為我、我所。
卯二、別釋相2 辰一、於勝義
由於勝義得善巧故,無是邪執。於墮諸行相續自業所作有情,如實了知無有展轉所能作者,亦無不作有吉祥義。
亦無不作有吉祥義者:謂如實知:不作應作,定無有能趣吉祥義。此中吉祥,謂證寂滅。集論中說:何故此滅名趣吉祥?為證得彼易修方便所依處故。(集論五卷十四頁31,682b)
了知是已,遂正勤修煩惱離系。
辰二、於世俗
由於世俗得善巧故,遠離所有增益不實、損減實事。
卯三、明修習2 辰一、所觀事3 巳一、於苦諦
彼現法中,於有識身先所造作,思所祈願、思所建立,由誓願故,即以聞思所成妙慧緣起善巧為所依止,用奢摩他、毗缽舍那修所成行能隨悟入。又於識、觸、受、想、思身,歷觀為苦。
巳二、於集諦
又於愛身差別觀時,當知即是觀察集諦。
巳三、於滅諦
彼於二諦有生滅智,如實了知由因集故,如其所集;由因滅故,如其所滅。
由因集故如其所集等者:集諦為因,是名因集。苦諦為果,名如所集。與是相違,名為因滅及如所滅。
謂由定地世間作意,修習如是作意因緣,入諦現觀。
辰二、能觀智2 巳一、辨異名3 午一、初業地攝
彼於先時,於世間集及世間滅,由聞思慧,說名善見,亦名善知;由修慧故,名善思惟。
午二、有學地攝2 未一、約加行辨3 申一、名善了善達
今於聖諦入現觀時,名為善了,亦名善達。由盡所有、如所有故,隨其次第。
申二、名趣正法近正法證正法
彼於爾時,由聞思慧,名趣正法;由修慧故,名近正法;由諦通達,名證正法。
申三、名到源底遍到源底
又由趣、由近正法故,名到源底;由證正法故,名遍到源底。
未二、約自性辨4 申一、名入世間出沒妙慧
又有學慧,名入世間出沒妙慧。
名入世間出沒妙慧者:此說無漏後得智應知。修習如先所得無漏聖智,能達世間,故得是名。
申二、名為聖慧
此無漏故,聖相續中而可得故,名為聖慧。
申三、名出離慧
能盡、能出一切煩惱及諸苦故,名出離慧。
申四、名決擇慧
最極究竟能通達故,名決擇慧。
午三、無學地攝
彼既成就如是妙慧,復作是思:我當進斷後諸所有一切煩惱。即於此事多修習故,於修道中出余煩惱,盡一切苦。
巳二、結道諦
如是顯示,從初業地乃至獲得阿羅漢果所有正道。
寅三、法爾4 卯一、出差別3 辰一、標
複次,由二因緣,於諸緣起及緣生法,建立二分差別道理。
辰二、列
謂如所流轉故,及諸所流轉故。
如所流轉等者:此中如所流轉,謂彼如所有性。諸所流轉,謂盡所有性。如下自釋應知。
辰三、釋
當知此中,有十二支差別流轉,彼復如其所應,稱理因果次第流轉。
卯二、釋異名5 辰一、法性
又此稱理因果次第,無始時來展轉安立,名為法性。
辰二、法住法定法如性2 巳一、標三世別
由現在世,名為法住;由過去世,名為法定;由未來世,名法如性。
巳二、隨釋後一
非無因性,故名如性,非不如性。
辰三、實性諦性
如實因性,故名實性;如實果性,故名諦性。
辰四、真性無倒性
所知實性,故名真性;由如實智依處性故,名無倒性,非顛倒性。
辰五、緣起順次第性
由彼一切緣起相應文字建立依處性故,名此緣起順次第性。
卯三、明善巧
又此二種善巧多聞諸聖弟子,於三世中如實了知,遠離一切非理作意,於諸聖諦能入現觀,於諸外道諸見趣中能得離系。如前趣等,廣說應知。
如前趣等廣說應知者:謂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及十六種異論差別。前已廣說應知。
卯四、顯方便2 辰一、標
又彼緣起,無始時來,因果展轉流轉相續。如來於此流轉實性現等覺已,以微妙智起正言詞,方便開示非生、非作。
方便開示非生非作者:無實生者,是名非生。無實作者,是名非作。
辰二、釋
當知此中,無始時來因果展轉法住法性,由彼相應名句文身,為令解了,隨順建立法住法界種姓依處。
隨順建立法住法界種姓依處者:謂如法性,以無顛倒文句安立諸法,是名隨順建立法住法界,此為安住種姓之所依處。由此為依,熏修相續,能證畢竟種姓清淨故。
寅四、此作等2 卯一、不應記別3 辰一、標
複次,由二因緣,此作此受、余作余受不應記別。
辰二、征
云何為二?
辰三、列
一者、因果相屬一故,諸行相續前後異故。二者、所余作者、受者不可得故。
卯二、許正記別
若於此論不受不執,以中道行,如唯因果而正記別,亦無過失。
若於此論不受不執等者:思所成地勝義伽他中說:於此流無斷,相似不相似,由隨順我見,世俗用非無。若坏於色身,名身亦隨滅,而言今後世,自作自受果。(陵本十六卷八頁1391)此中道理准彼應知,故無過失。
寅五、大空3 卯一、出無我3 辰一、總標一切
複次,一切無我無有差別,總名為空。謂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
辰二、隨釋差別2 巳一、補特伽羅無我
補特伽羅無我者,謂離一切緣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
巳二、法無我
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我,是無常故。
辰三、結名大空
如是二種略攝為一,彼處說此名為大空。
卯二、斥妄見2 辰一、初空所對治見2 巳一、毀彼論
謂若有離世俗言說,妄見為依,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謂有別物異緣生法,或緣生法異彼、屬彼。此依妄見,非住梵行。
巳二、釋所以
何以故?由如是見依止初空所治見轉,非此見者應解脫故。
辰二、第二空所治見2 巳一、毀彼論
或復即於名色所攝緣生法中,依如前說三種妄見,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即是身,乃至廣說。
依如前說三種妄見等者:謂如前說: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非無想。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後所計,如前應知。依第三見,我論有二。一者、說我有色、無色,二者、說我非有色非無色。余如前說。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論,依第三見立為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無量。(陵本八十七卷五頁6564)是名三種妄見。由依此見,立如是論:謂命即身;或命異身;或復此總是我,遍滿、無二、無異、無闕。是名廣說應知。
如是亦非安住梵行。
巳二、釋所以
何以故?由如是見依第二空所治見轉,非此見者應解脫故。
卯三、顯中道2 辰一、總標簡
遠離如是二邪見邊,唯見因果,名中道行。
辰二、別釋相2 巳一、於真實法
所知真如,名如實性;能知真如,名無倒性。
巳二、於假有法
於有諸行,假施設有,謂是諸行,諸行屬彼。若依勝義有如是者,彼一切行若滅若斷,云何可說此是諸行,或行屬彼。由於爾時,如是二種不可得故。
寅六、分別3 卯一、標列因緣
複次,由二因緣,當知施設所有緣起一切種相。謂總標舉,或別分別。云何為二?一、如所有性故;二、盡所有性故。
卯二、隨釋差別2 辰一、如所有性3 巳一、征
云何如所有性?
巳二、釋
謂無明等諸緣生法,漸次相稱因果體性,及有此因未斷故,有彼果未斷;此未斷因生故,彼未斷果生。
巳三、結
如是名為如所有性。
辰二、盡所有性5 巳一、征
云何盡所有性?
巳二、標
謂無明等諸緣生行一切種相。
巳三、釋
如彼無明是前際無智,乃至廣說差別體相。
巳四、指
廣分別名,應知如前攝異門分。
廣分別名等者:謂彼無明種種異名,如前攝異門分已廣分別應知。(陵本八十四卷十八頁6409)
建立分別如前應知。
巳五、結
如是名為盡所有性。
建立分別如前應知者:謂緣起支建立差別,如本地分已廣分別應知。(陵本九卷十六頁702)
卯三、總結得名
即依如是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若總標舉,若別分別。先總標舉,說名為初;後即於此復廣開示,說名分別。
寅七、自作2 卯一、出不可記4 辰一、標2 巳一、舉自作
複次,由二因緣,自作苦樂不可施設、不可記別。
巳二、例他作等
如是他作、俱作、俱非所作無因而生,當知亦爾。
辰二、征
云何為二?
辰三、列
一者、諸行,如前所說無作用故。
如前所說無作用故者:前說: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者,謂從後際苦,逆觀現法前際苦、集,名色緣識,識緣名色,譬如束蘆展轉相依而得住立。於其中間,諸緣生法皆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作,非無因生。如是施設,名善建立諸緣生法無作用故。其義應知。
二者、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
辰四、釋4 巳一、非自作
此中諸行無作用故,此受此領自作苦樂,不應道理。
巳二、非他作
又彼有餘作者有情不可得故,余受余領,不應道理。
巳三、非俱作
受所渴愛,攝受他受亦不應理。
受所渴愛等者:此中義顯非俱所作。由自體受、或境界受,唯為自所渴愛,不應攝受他作為因以為受用,是故俱作亦不應理。
巳四、非無因生
有諸緣故,諸受得生,故無因生亦不應理。
卯二、結依中道
是故遠離前之三種惡因論邊、後之一種無因論邊,覺了如前中道行教,勤修正行,能盡眾苦。
覺了如前中道行教等者:前說:遠離如是二邪見邊,唯見因果,名中道行。即彼一切無我言教,當知是名中道行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三
[1] 「殊」,大正作「殘」。
[2] 「三」,大正、陵本作「二」。
[3] 「己」,陵本作「已」。
[4] 大正、陵本無「當知即是現在苦諦」一句。
[5] 「得」,大正、陵本作「覺」。
[6] 「總」,大正作「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