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二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四 癸三、上品貪等攝2 子一、頌標列 複次,嗢柁南曰: 上貪教授及苦住 觀察引發不應供 明解脫修無我論 定法見苦最為後 子二、長行釋12 丑一、上貪2 寅一、出因緣 三因緣故,補特伽羅於所緣境上品貪行。何等為三?一者、康強,非羸劣;二者、端嚴[1],非醜陋;三者、習貪,非舍貪。 何等為三等者:此中康強,非羸劣,謂彼補特伽羅。端嚴,非醜陋,謂所緣境。習貪,非舍貪,謂上品貪行。是名上貪三種因緣。 寅二、明對治2 卯一、略標別 復由三種對治攝受,尚令如是懷上品貪補特伽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勤修梵行,調伏其心,令得寂靜,何況但懷中軟品貪微薄塵者。何等為三?一者、密護根門為所依止,遠離一切欲樂邊故;二者、於食知量、初夜後夜減省睡眠為所依止,遠離一切自苦邊故;三者、最勝正念正知為所依止,行於中道出離行故。 卯二、隨難釋2 辰一、別辨相2 巳一、舉賢聖2 午一、第一種類2 未一、知受想等2 申一、於行時 當知此中,於四念住善住心者, 於四念住善住心者者:此如下釋,謂從得作意無有放逸諸異生位至一來果應知。 或於行時境界現前,若不取相及與隨好,如實了知受生住滅;若取其相及與隨好,如實了知想生住滅。 申二、於住時 或於住時,如實了知彼因尋思生住與滅。 如實了知彼因尋思者:尋思有八,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親里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輕懱相應尋思、家勢相應尋思。義如前說應知。(陵本八十九卷九頁6747)非理作意取相、隨好,說名彼因。 未二、結名最勝 由如是相正念正知,於一切時,於一切種所緣境界,能如正軌守護其心,是名最勝正念正知。 午二、第二種類4 未一、標彼類 復有最勝正念正知,謂已獲得滅盡定者,或已獲得無相[2]定者,或已獲得無尋伺者。 未二、顯無上 當知依止聖住天住,除此最勝正念知住,更無有餘能過上者。 當知依止聖住天住者:住滅盡定及無相定,是名聖住。住諸靜慮及諸無色,是名天住。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09)當知此中,除初靜慮,說餘一切名已獲得無尋伺者。 未三、辨彼相2 申一、舉依滅定如實知受 或從滅定起已而住,或將入定方便而住,如實了知受生住滅,是名最勝正念正知。 申二、例依無相定如實知想等 如依滅定如實知受,依無相[3]定如實知想、無尋伺定如實了知所有尋伺,當知亦爾。 未四、明最勝 由此最勝正念正知唯取法故,不於如是受、想、尋伺,起我、我所虛妄分別。 巳二、簡愚夫 若諸愚夫受、想、尋伺差別生時,於受等法不能發起唯有法想,但作是念:我能領受,乃至廣說。 乃至廣說者:謂我能了取,我能覺察,是名廣說應知。 由是因緣,彼尚無有正念正知,何況最勝。 辰二、略攝類 此中後說正念正知,或不還果、或阿羅漢;當知前說正念正知,從得作意無有放逸諸異生位至一來果。 從得作意者:謂於瑜伽行初修業者,最初獲得色界定地所攝少分微妙作意,名得作意。義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二卷二十頁2666) 丑二、教授2 寅一、勸請因緣2 卯一、略標列 複次,由二因緣,如來自言其年衰暮,身力疲怠,勸諸聲聞請他說法。一者、為令恃其少年,專行憍傲住放逸者,自怖厭故。二者、為令於當來世,諸有苾芻其年衰老,無有勢力遠離疑悔,勸請少年諸苾芻等宣說正法;諸有苾芻其年盛美,具足勢力遠離疑悔,無所恐懼為他說法。 卯二、隨難釋2 辰一、標列 當知此中,略有二種處大集會宣說正法。一者、決擇說,二者、直言說。 辰二、隨釋2 巳一、決擇說 決擇說者,謂興詰問征核方便,說正道理,滅除疑惑。 巳二、直言說 直言說者,謂諸聽眾默然而住,如說法師宣說正法。 寅二、能隨順相2 卯一、標列 又由四相,名能隨順教授教誡。一、能分析諸處差別,於諸行中得無我智,見清淨故。二、於諸受並所依滅,離增上慢,最極寂靜,見清淨故。 於諸受並所依滅者:內外諸處,名受所依。彼無餘滅,受亦隨滅,故作是說。 三、能超越未來諸苦,見清淨故。四、能超越現在諸苦,見清淨故。 卯二、隨釋4 辰一、得無我智見清淨 此中分析內外諸處、識、觸、受、想、思、愛眾別,顯示無我,由依緣起方便道理,能引最初正見清淨。 分析內外諸處等者:眼等諸處,名內六處。色等諸處,名外六處。眼等諸識,名六識身。眼等諸觸,名六觸身。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名六受身。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所生想,名六想身。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所生思,名六思身。眼觸所生愛,乃至意觸所生愛,名六愛身。如是分析眾多差別,唯有諸法可得,而無有我。緣性緣起淨行所緣,名依緣起方便道理。謂於三世唯行、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墮正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唯有諸法能引諸法,無有作者及以受者,是名緣性緣起所緣。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七卷一頁2243) 辰二、最極寂靜見清淨 如明依燈,如影依樹,彼非有故,此亦非有。顯示內外諸處差別為因諸受,由彼諸處無餘滅故,此亦隨滅。離增上慢,於其涅槃如實了知最勝寂靜,能引第二正見清淨。 辰三、超越當苦見清淨 於現法中,以智慧力[4],能永斷滅一切煩惱,顯示無餘超越當來所有眾苦,能引第三正見清淨。 辰四、超越現苦見清淨 顯示遍於順苦、順樂、順非苦樂一切法中,不起貪慾、不起瞋恚、不起愚痴;顯示見道,於其念住善住其心;顯示修道,修諸覺分。謂令諸漏永滅盡故,超越現法雜染苦住,能引第四正見清淨。 丑三、苦住2 寅一、舉過患3 卯一、標列苦住 複次,有諸苾芻不守根住,於諸境界心多愛染、心多散亂。由此因緣,受二種苦。一者、麤重所作苦,二者、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卯二、釋其所以2 辰一、受麤重所作苦 所以者何?由彼方便,應勤修身;勤修身已,應勤修戒奢摩他支。 由彼方便應勤修身等者:守護諸根,修根律儀,名彼方便。如下說言:為得未得明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其義應知。 以不修身,亦不修戒奢摩他支為因緣故,身不輕安、心不輕安,是故彼受麤重所作苦。 辰二、受疑惑所作苦 輕安闕故,不能觸證勝三摩地。由是因緣,應如實知不如實知,多生疑惑,是故彼受於諸法中疑惑所作苦。 卯三、結名過患 由此二種苦惱住故,名不守根增上緣力,所得眾苦不安隱住。如是名為於現法中,不守根者所有過患。 寅二、例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守護根者所有功德。 丑四、觀察2 寅一、由觀察作意2 卯一、舉為離欲貪2 辰一、出修方便3 巳一、思惟淨相 複次,有諸苾芻為離欲貪,勤修方便,由正修習加行道故,伏諸煩惱。作是思惟:我於諸欲,為有欲貪而不覺了,為無有耶?乃以淨相作意思惟,於斷未斷方得決定。 巳二、尋求依處 觀察作意為依止故,尋求貪慾生起處所,如實了知憶念分別,是諸煩惱勝安足處。 巳三、制伏煩惱 由彼煩惱未永斷故,若為煩惱漂漾心時,了知能趣下劣分故,便即制伏。 辰二、料簡失德2 巳一、不制伏等 若不制伏,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退失,況能進趣勝品功德。由整攝故,能不退失,亦能進趣勝品功德。 巳二、不觀察等 若不觀察,復還發起增上慢故,亦有退失。由觀察故,能證決定,若心漂漾能正了知,還復整攝,是故不退。 卯二、例於余上位 如修方便,為離欲貪,於余上位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於余上位隨其所應者:為離色無色貪,勤修方便,有多差別,故作是說。 寅二、由猛利見2 卯一、勝伏所緣 若猛利見審觀察時,而不生起,彼便獲得決定勝解:我於諸處已能勝伏。謂此所緣應生煩惱,我於是處已勝伏故,令不生起,超過學地。 卯二、心自在轉 猶如大王,能隨己[5]心自在而轉,降伏一切魔羅聚落,證得究竟盡、無生智,梵行圓滿。 丑五、引發2 寅一、舉三苦果2 卯一、總標 複次,於其六根,如前所說五寂靜相, 如前所說五寂靜相者:如前已說:於六境界,依止六根,略有五種寂靜妙行。謂深於彼見過患故,名為善調。於不應役諸境界中而不役故,名為善覆。於所應役諸境界中,或於率爾現前境上,善住念故,名為善守。一切煩惱皆能斷故,名為善護。已善修習圓滿道故,名為善修。(陵本九十卷八頁6810) 不寂靜故,當知攝受三種苦果。 卯二、別釋2 辰一、受現法苦 謂現法中,依根增上雜染而住,由諸不善現行為因,或於他所成其退劣,或被譏呵,或被殺害,受如是等現法眾苦。 辰二、受當來苦2 巳一、生老等苦 又受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 巳二、根雜染苦 又受當來由先數習所引等流不護諸根諸雜染故,亦名為苦。 寅二、例三苦滅 與此相違,於其六根,由有五種寂靜相故,當知攝受三苦滅果。 丑六、不應供2 寅一、舉世俗梵志2 卯一、標不應供 複次,略有二種世俗梵志,實非福田,懷增上慢,自謂福田,自稱我是真實福田。當知成就非實福田性及相故,不應供養。 卯二、列其種類2 辰一、詐現離欲 一者、從他所得利養恭敬現前,猛利耽著,諸根饕餮,為性躁擾,詐示現前離欲之行。 辰二、無義利行 二者、攝受家產親屬,雜居鄙穢,專自修身。 專自修身者:謂唯護養身命,不修諸善故。 凡所行行既非自利,亦非利他。遠離屍羅正法正行,遠離能往[6]善趣善行,遠離能住涅槃妙行,當知彼與一切愚夫異生之類無有差別。 寅二、翻勝義梵志 住正法者與此相違,當知是名勝義梵志。 丑七、明解脫2 寅一、簡外法 複次,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為諸弟子宣說法時,多分為求詰責勝利,及求免脫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說法者,就第一義,無義無利,非自利益、非利益他。 寅二、顯內法2 卯一、標得果利 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宣說正法,唯為證得明及解脫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說正法者,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不圓滿。 卯二、釋明解脫2 辰一、出體性2 巳一、三明 行於三世無忘失住最勝義故,三種所緣境差別故,說名三明。 行於三世無忘失住等者:不愚前後中際,名於三世無忘失住。於六通中,唯取宿住智通、死生智通、漏盡智通,建立三明,如其次第,對治前際、後際、中際愚故,是名三種所緣境別。 巳二、解脫 若心解脫、若慧解脫,皆名解脫,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 辰二、明修次2 巳一、辨2 午一、得方便3 未一、四種修道2 申一、標 為得未得明與解脫,當知略有四種修道。謂修根故,能正修身;修身所引善行修故,能正修戒;修戒所引念住、覺支無倒修故,能修心慧。 申二、釋3 酉一、出種類2 戌一、舉修根2 亥一、標列 此中修根,復有三種。一、世間修,二、有學修,三、無學修。 亥二、隨釋3 天一、世間修 若思擇力為所依止,雖取可愛、不可愛境不如理相,而不發起煩惱諸纏;設令暫起,尋復除遣。是世間修。 天二、有學修 若於聖諦已得現觀,由失念故,或生適意,或不適意,或兼二意,而心不為纏縛堅住,速於雜染能得解脫。是有學修。 天三、無學修 若即此心堅固安住,如前於內無有隘迮,善脫善修。都無一切下至失念,於諸可意、不可意等發心親近,計彼有德而趣向之。是名無學善淨修根。 戌二、例所余 當知修戒、修心、修慧三種亦爾。 如前於內無有隘迮等者:謂如前說,不為煩惱纏縛,善脫雜染,善修諸根故。 酉二、簡所引 此中最初,是初修根所引;第二,是第二所引;第三,是第三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所引,當知亦爾。 此中最初是初修根所引等者:謂如前說三種補特伽羅,諸所有相,如其次第,三種修根之所引故。如是修戒、修心、修慧,前後次第相望,各有三種所引,謂世間修、有學修、無學修,當知亦爾。 酉三、釋差別3 戌一、標 此中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有恩、有怨有情差別故,功德、過失相應有情差別故,所愛、非所愛有情差別故,當知一向適意,一向不適意,適意不適意相雜差別。 戌二、釋2 亥一、境界差別 可意、不可意境界差別故者,自有境界一向可意;自有境界一向不可意;自有境界其類相雜,少分可意、少分不可意。 亥二、有情差別3 天一、有恩怨等 如是有情,或一向有恩,或一向有怨,或恩怨相雜。 天二、有得失等 或一向有得,或一向有失,或得失俱備。 天三、所愛非所愛等 若於有情愛復生愛,當知一向是其所愛;若於有情恚復生恚,當知一向非其所愛;若於有情愛已生恚,或於有情恚已生愛,當知是名所愛非所愛。 戌三、結 由如是等差別因緣,適意等三有其差別。 未二、修習善行3 申一、標 又於惡行,隨觀現法所有過患,隨觀當來所有過患,是故遠離,修習妙行。 申二、釋2 酉一、現法過患 若於六處,由一切門皆被誹毀,是名現法所有過患。 酉二、當來過患 由是因緣,墮於惡趣,是名當來所有過患。 若於六處等者:此中義顯,不善修根,起諸惡行,故作是說。言一切門者,謂十不善業道三門所顯。一、作業毀壞門,二、意樂毀壞門,三、方便毀壞門。前之七種作業毀壞,其次二種意樂毀壞,最後一種方便毀壞。義如聞所成地說應知。(陵本十四卷一頁1174) 申三、廣2 酉一、誹毀 此中為他所誹毀者,謂為外道及余世間有聰敏者,聞其鄙惡名稱聲頌,咸共誹毀。 酉二、其餘 當知其餘即如所說。 當知其餘即如所說者:未墮惡趣,說名其餘。此身壞已當墮惡趣,故名當來所有過患。如前說義,不復分別,名如所說。 未三、修習念住3 申一、三地別 又此中言修念住者,謂念覺分創始發起,在異生地;數修習者,在有學地;修圓滿者,在無學地。 申二、三界別 修習覺分,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 申三、劣勝別 棄捨下劣修覺分故,回向勝妙修覺分故,名棄捨回向。 午二、證圓滿 又諸苾芻,守護諸根,有慚有愧;由是因緣,恥於惡行,修習妙行;修妙行故,無有變悔;無變悔故,發生歡喜;此為先故,心得正定;心正定故,能見如實;見如實故,明及解脫皆悉圓滿。 巳二、結 當知是名修行次第。 丑八、修2 寅一、不善修根2 卯一、外道師2 辰一、於施設 複次,有一沙門、若婆羅門,自既不能善修諸根,而不如理為他施設善修根法。見唯棄背所有境界,名護諸根。 辰二、於攝受2 巳一、由生雜染 然其自於諸弟子眾深生染著,一分起愛、一分生憎。謂於其教順逆因緣,適不適意常現行故。 巳二、起善修慢 於此微細自己[7]雜染,不能以慧如實悟入,而謂自能善修諸根,起增上慢。 卯二、外道弟子2 辰一、隨順彼見 諸有隨順如是見者,彼雖令根離諸境界,獨處空閒,而緣彼境,發起種種尋思雜染,然無智慧而自悟入,是亦不名善修諸根。 辰二、起邪解慢 又亦不為善修根故,勤修正行。但信他言,起邪勝解及以邪慢。 寅二、善修諸根2 卯一、諸佛如來2 辰一、於施設 諸佛如來,為諸弟子如理施設煩惱斷故,名善修根,非唯一向背諸境界。 辰二、於攝受2 巳一、略顯2 午一、明不共 又諸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染著諸弟子眾。於正行眾悅意現行,於邪行眾行不悅意。 午二、名無上 由此所生貪慾雜染、瞋恚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緣,雖與弟子等煩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 巳二、廣辨2 午一、出五轉別5 未一、標差別 又此修根,依五品眾有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 未二、列五眾2 申一、初四品眾 謂佛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 申二、第五品眾 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為第五品眾。 未三、配觀待2 申一、明可意不可意 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為修諸根得圓滿故,修行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修行。 申二、配悅不悅意等 是故如來,觀第一眾,生起悅意;觀第二眾,生不悅意;觀第三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觀第四眾,生不悅意、生起悅意;觀第五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亦復生起悅不悅意。 未四、釋無染 如來雖復於此五眾,發起如是五轉差別悅不悅意,然諸如來終不為彼愛恚行相之所染污,由諸煩惱並其習氣永離系故,善修根故。 未五、結無上 是故如來,一切煩惱並習永斷為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眾無諸雜染,說名五轉無上修根。 午二、明三對治 又於如是一切五轉,隨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二者、慈心,三、無相[8]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當知其相。 如是三種隨其所應當知其相者:謂若生起悅意,為愛染污,當正思惟無常對治。生不悅意,為恚染污,當正思惟慈心對治。若復生起悅不悅意,為諸行相之所染污,當正思惟無相對治。如是於弟子眾五轉差別,隨應當知。 卯二、諸佛弟子2 辰一、辨2 巳一、無學弟子3 午一、標名已修 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名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 午二、釋其離染2 未一、由無相舍 雖遇如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痴永遠離故,由心解脫及慧解脫增上力故,即由無相,令心於彼速疾棄捨。 未二、由安住舍 由意樂故,於諸境界起厭逆想,又於涅槃見寂靜德,如是速能安住於舍。由此因緣,一剎那頃失念所作雜染污心亦不得起。 午三、結善修習 當知齊此善修習故,名善修根。 巳二、有學弟子3 午一、未能住舍 若諸有學,未能速疾安住於舍,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 午二、能修對治 又於一切三轉境中,愛憎[9]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 又於一切三轉境中者:謂如前說: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或多雜類通愛非愛。如是一切,名三轉相。 午三、名正行者 如是修行,能令修根速得圓滿,是故說彼名正行者。 辰二、結 如是當知,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大師美妙諸弟子眾,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丑九、無我論3 寅一、標 複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 寅二、征 何等為三? 寅三、釋3 卯一、第一正所作事3 辰一、標 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了,安立無我。 辰二、釋 當知此中,顯各各別眾多性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相。 辰三、結 是名第一正所作事。 卯二、第二正所作事3 辰一、標 復於無我唯有因行,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如實顯了。 辰二、釋2 巳一、顯示雜染 當知此中,於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未能永斷, 於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者:謂樂受中多生染著,是故說彼貪所隨增。於苦受中多生憎恚,是故說彼瞋所隨增。不苦不樂受中妄計顛倒,是故說彼無明所隨增。義如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陵本六十六卷一頁4939)[10] 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能除遣,於其修道我慢隨眠未能除遣,於見慢品能起無明亦未永斷,未能生起彼對治明,是故不能作苦邊際,如是名為顯示雜染。 巳二、顯示清淨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 辰三、結 是名第二正所作事。 卯三、第三正所作事3 辰一、標 復於諸行斷增益我薩迦耶見,依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 辰二、釋 此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見、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 辰三、結 是名第三正所作事。 丑十、定2 寅一、料簡殊勝3 卯一、標 複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正法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正法者,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卯二、征 何等為五? 卯三、釋5 辰一、第一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心未得定 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其心未得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鮮白。 午二、心已得定 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鮮白。 巳二、結 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辰二、第二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舉未得定4 未一、標 又彼第一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於一切受並其所依、並其所緣、並其助伴、並其隨轉,不如實知。 於一切受等者:如前已說:由五種相,當知安立諸受差別。一、自性故;二、所依故;三、所緣故;四、助伴故;五、隨轉故。乃至廣說。(陵本八十九卷一頁6720)此應准釋。 由不知故,便為三種無智為因過患所觸。 未二、征 何等為三? 未三、列 一、受雜染所作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 未四、釋3 申一、受雜染所作過患 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痴者,於其樂受、並彼隨轉、並所隨染,有貪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受等,有愚痴[11]縛及隨眠縛,由有愚痴所隨眠故。 申二、世雜染所作過患 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痴者,於現在世有貪染縛,於過去世有顧戀縛,於未來世有繫心縛。 申三、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2 酉一、現法過患2 戌一、釋2 亥一、增益後蘊 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便能生長感後有業,由此增益後有諸蘊,令當得生。 亥二、增長貪愛3 天一、標列 又能增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及資財愛。 天二、隨釋 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 天三、別廣 若得境界,便生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得已失,便為愁惱之所損害。 戌二、結 如是名為現法過患。 酉二、後法過患 若即由彼作及增長能感後有諸業、煩惱增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眾苦差別,如是名為後法過患。 午二、翻例心定 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 巳二、結 當知是名第二殊勝。余如前說。 余如前說者:如前應說:正加行果稱讚利益。今略不具,故指如前。 辰三、第三殊勝 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 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者:謂如前說:三種無智為因過患所觸。此名無智所作過患。 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余如前說。 辰四、第四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心已得定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如實了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 於二時中者:謂於行時及與住時,是名二時。 午二、心未得定 初未得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圓滿。 巳二、結 當知是名第四殊勝。余如前說。 辰五、第五殊勝2 巳一、辨2 午一、心已得定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毗缽舍那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治毗缽舍那,由是因緣,止觀二種平等雙轉。 所有多聞毗缽舍那助伴支分者:謂彼多聞,是毗缽舍那助伴支分,由此能令毗缽舍那支成熟故。修所成地說:又依所知真實覺了欲故,愛樂聽聞;依樂聞故,便發請問;依請問故,聞昔未聞甚深法義。數數聽聞無間斷故,於彼法義轉得明淨,又能除遣先所生疑。(陵本二十卷五頁1720)其義應知。 午二、心未得定 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彼俱闕。 與彼俱闕者:謂彼止觀二種俱闕故。 巳二、結 如是於成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即此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當知有此第五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寅二、顯遍知等2 卯一、依於斷界 如是即彼由已獲得勝奢摩他、毗缽舍那,依於斷界,應遍知者能正遍知,應永斷者能正永斷,應作證者能正作證,應修習者能正修習。 卯二、依無欲界2 辰一、標 依無欲界,於彼一切已知、已斷、已證、已修。 辰二、釋 於所依色及能依名,正知、已知;於所依無明及能依有愛,正斷、已斷;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脫煩惱斷,正證、已證;於所依奢摩他及能依毗缽舍那,正修、已修。 丑十一、法見2 寅一、出種類2 卯一、標列 複次,有二法見。一、有為法見,二、無為法見。 卯二、隨釋2 辰一、有為法見2 巳一、明彼見3 午一、略標類 有為法見者,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皆如實知。 午二、別釋相2 未一、諦依處 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 未二、諦自性2 申一、征 云何為諦? 申二、釋2 酉一、標 謂世俗諦及勝義諦。 酉二、辨2 戌一、世俗諦2 亥一、征 云何世俗諦? 亥二、釋2 天一、除唯假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 天二、結得名 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 戌二、勝義諦2 亥一、征 云何勝義諦? 亥二、釋2 天一、舉無常性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 天二、例苦性等 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 有苦性等者:等取空及無我應知。 午三、總結名 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了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為有為法見。 巳二、出滿足 若有成就有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辰二、無為法見2 巳一、征 云何名為無為法見? 巳二、釋2 午一、明彼見 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如是名為無為法見。 午二、出滿足 若有成就無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於一切依等盡涅槃者:謂一切依皆寂滅故,名一切依等盡涅槃。 寅二、辨成就 又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跡。三者、無學,諸漏永盡。 丑十二、苦2 寅一、出過患2 卯一、略標列 複次,若有希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行梵行者,當知彼為稱讚人天二種過患。何等為二?一者、煩惱所生眾苦,二者、無常所生眾苦。 卯二、別釋相2 辰一、煩惱所生眾苦2 巳一、征 云何煩惱所生眾苦? 巳二、釋2 午一、明染污 謂於人天,住境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故;住境界欣,於現在世,依過去境生愛樂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依現在境生愛樂故。 午二、結生苦 若於如是三世境中住染污者,當知彼為稱讚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眾苦,是名生起煩惱所作眾苦過患。 辰二、無常所作眾苦3 巳一、征 云何無常所作眾苦? 巳二、釋 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變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壞苦。 巳三、結 當知是名三種無常所作眾苦。 寅二、明能越2 卯一、舉如來2 辰一、標 此中如來超過如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實知;由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 辰二、釋2 巳一、由此樂 云何為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般涅槃界。 巳二、樂方便 云何方便?謂如前說,於五種受發起五轉如實妙智。 謂如前說於五種受等者:前說:由正聞思所成作意,聽聞正法增上方便[12],於五種受分位轉變所起過患如實了知。乃至廣說。(陵本九十卷七頁6808)其義應知。 卯二、勵聲聞 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癸四、多住等2 子一、頌標列 複次,嗢柁南曰: 一住遠涅槃 略說內所證 辯一切智相 舍所學業等 空隨行恆住 師弟二圓滿 子二、長行釋12 丑一、一住2 寅一、舉有二住2 卯一、標列 由二因緣,當知名為有第二住。謂有愛故,為欲生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第二自體次生起故。 卯二、隨釋2 辰一、有愛2 巳一、征 云何有愛?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義2 未一、辨3 申一、有喜樂 謂諸可愛所緣境界將得現前,最初生起染污欣悅,名有喜樂。 申二、有歡喜 從此已後,乃至未得,於彼多住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即由喜樂增上力故,住染欣悅,名有歡喜。 申三、有染著 於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 未二、結 故名有愛。 午二、第二義 又於未來起希求故,及於已得生領納故,名有喜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喜;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有染著。如是名為第二差別。 辰二、生起第二自體 云何生起第二自體?謂喜樂等為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為根眾苦生起。 寅二、翻無二住 與此相違,當知是名無第二住。 丑二、遠涅槃2 寅一、標列互違 複次,有二種法更互相違。一者、煩惱,二者、涅槃。 寅二、釋其差別2 卯一、去涅槃遠2 辰一、由順後有 是故安住雜染法已,即便隨順後有而轉;若於後有隨順轉時,當知說名去涅槃遠。 辰二、由鄙碎行 復有六種鄙碎士夫補特伽羅鄙碎行相。一者、性多忿恚;二者、所作不思;三者、樂逼惱他;四者、若苦所觸,便發不實粗惡語言; 便發不實粗惡語言者:謂粗惡語唯惱亂他,不隨實過,是名不實。 五者、或發真實能引無義粗惡語言; 或發真實能引無義粗惡語言者:此顯粗惡語不善業道,當感惡趣,是名真實能引無義。 六者、因此展轉發起無量差別惡言,非但少詞而生喜足。 卯二、順證涅槃4 辰一、標 由二因緣,諸出家者力勵受行,速疾能證沙門義利,諸未信者令生淨信,其已信者倍令增長。 辰二、征 何等為二? 辰三、列 一者、忍辱,二者、柔和。 辰四、釋 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返報。言柔和者,謂心無憤,性不惱他。 丑三、略說3 寅一、標列二教 複次,以要言之,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說無界教。 說無界教者:涅槃界教,名無界教,煩惱苦依皆滅無故。 一者、說有餘依涅槃界教,二者、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寅二、釋其差別2 卯一、說有餘依涅槃界教 若由如是煩惱斷故,名成就斷補特伽羅,不成煩惱。即由如是,不住彼果後有眾苦,當知是名說有餘依涅槃界教。 卯二、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若由如是不住煩惱後有苦果,即由如是乃至壽盡既滅沒已,一切余依都無所有,不住此身、不住余身、不住中有,證得一切眾苦邊際,當知是名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寅三、出其念因 略有三種念力強因。一、由其年少壯,二、由前生串習,三、由現法數習。 丑四、內所證3 寅一、標 複次,由五種相,當知涅槃是內證法。 寅二、列 謂離信故,乃至離見審察忍故。如前應知。 如前應知者:前說:遠離信他、欣樂行相、周遍尋思、隨聞所起、見審察忍,唯自證故,名內所證。(陵本九十卷十三頁6825)於中五相差別,如前已釋應知。 寅三、釋 謂現法中,於內各別內外增上所生雜染,如實了知有及非有。 丑五、辨一切智2 寅一、標列因緣 複次,由三因緣,顯示諸佛無上菩提。一者、覺了一切境故; 覺了一切境故者:謂於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故。如菩薩地釋應知。(陵本三十八卷一頁3099) 二者、覺了有及非有如實事故;三者、覺了染淨二品一切法故。 寅二、出他請問 是故他於如是三處,請問世尊。 丑六、相2 寅一、出有為法 複次,諸有為法俱有轉時,令心迷亂,能令於相邪取分別。 諸有為法俱有轉時令心迷亂者:如世尊說:色如聚沬,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如幻事。由如是相令心迷亂。 是故如來,為諸弟子分別開示,令於彼相決定悟入。 寅二、釋令悟入 為欲了知真實相故,又為於自無欺誑故,又為於他坦然無畏正記別故。 丑七、舍所學3 寅一、出安立 複次,諸出家者,棄捨所學增上力故,當知安立顧戀境界。 安立顧戀境界者:五拘礙中,顧戀其身、顧戀諸欲,是名顧戀境界。 又出家者,毀犯屍羅增上力故,當知安立未出家者棄背趣入心株覆事。 寅二、釋因緣 遠離慚愧故,一向愛味故。 遠離慚愧等者:如次配釋前說二種安立應知。 寅三、隨難釋2 卯一、別辨3 辰一、名極愛味 若堅執取所緣境界,當知彼名最極愛味。 辰二、為心株杌 由是因緣,於修上品諸善業中,為心株杌,是不調柔無堪能義。 辰三、覆所造惡 又即由此增上力故,行諸惡行。內懷隱匿所造眾惡,故生其覆。 卯二、略攝 如是一切略攝為一,說名於境最極愛味心株覆事。 丑八、業等2 寅一、依業故生2 卯一、生次第2 辰一、順次道理 複次,若於諸根無護行者,由樂聽聞不正法故,便生無明觸所生起染污作意;即此作意增上力故,於當來世諸處生起所有過患不如實知;不如實知彼過患故,便起希求;希求彼故,造作增長彼相應業;造作增長相應業故,於當來世六處生起。如是名為順次道理。 辰二、逆次道理 逆次第者,謂彼六處以業為因,業愛為因,愛復用彼無明為因,無明復用不如正理作意為因,不正作意復用無明觸為其因。 卯二、因差別2 辰一、舉業 又於此中,先所造業,是現法受六處之因;現法造業,是次生受六處之緣,或是後受六處由藉。 辰二、例余 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愛等業等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者:前說六處以業為因,有先所造及現所造二世差別。如是愛望於業,乃至無明觸望於不正作意,次第為因,亦有二世差別。隨應當知,故作是說。 寅二、隨業而行3 卯一、標簡 複次,由二因緣,後有生起。一、後有業,二、後有愛。而但說言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愛。 卯二、釋由2 辰一、標列三愛 何以故?略有三愛。一者、欲愛,二者、色愛,三、無色愛。 辰二、釋不定生2 巳一、欲愛2 午一、望生惡趣2 未一、標無能 此中欲愛是不善者,雖有異熟,然若不起惡不善業,終不能與惡趣異熟。 雖有異熟者:謂彼欲愛是不善故,增上有力,名有異熟。義如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應知。(陵本六十六卷五頁5262) 未二、釋為緣2 申一、明增上 若欲界愛,於無明觸所生諸受起希求時,於可愛境發生貪慾,於可憎境發生瞋恚,於可迷境發生愚痴。由此三種增上力故,行不善業;由此業故,生諸惡趣。 申二、結助伴 非但由彼貪瞋痴纏定墮惡趣。然即此愛,於所造業異熟生時,能為助伴。 午二、望生善趣2 未一、明增上 又由希求可愛境界增上力故,修行善行身語意業;由此為因,得生善趣。 未二、釋非因 此中可愛諸異熟果,但應用業為引生因,非染性愛。 巳二、色無色愛3 午一、標體性 又若此愛,色無色系雖非不善,然是染污,一切皆非有異熟果。又即由此色無色愛,名有愛者。 午二、明造業 彼由聽聞正法因故,於其欲界觀粗鄙相,證得明觸所[13]生世間如理作意相應諸受,調伏欲界貪瞋痴等,造修所成善有漏業。 午三、結助伴 由於此間造彼業故,當得生彼,不由於彼染污性愛。然即此愛,於所造業異熟生時,能為助伴。 卯三、結說 是故但說諸有情類隨業而行,不言隨愛。 丑九、空2 寅一、世俗諦空2 卯一、標說2 辰一、舉果受者 複次,於外事中,世間假名增上力故,亦說有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世現可得;或時不空。 辰二、例因作者 如果受者,因與作者,當知亦爾。 卯二、結名 如是名為世俗諦空,非勝義空。 於外事中等者:外器世間,說名外事。彼由有情共業所感,為所受用,由是義說有果及有受者。彼或時空、或時不空,能感彼業若壞、若成正現前故。 寅二、勝義諦空3 卯一、略標義 若說恆時一切諸行唯有因果,都無受者及與作者,當知是名勝義諦空。 卯二、廣七種2 辰一、標列 應知此空,復有七種。一、後際空,二、前際空,三、中際空,四、常空,五、我空,六、受者空,七、作者空。 辰二、隨釋4 巳一、後際空2 午一、釋2 未一、斥未來實有 當知此中,無有諸行於未來世實有行聚自性安立,諸行生時從彼而來。若有是事,彼不應生,於未來世諸行自性已實有故。 未二、詰無常可得 又不應有無常可得。既有可得,是故當知,諸行生時無所從來,本無今有。 午二、結 是名後際空。 巳二、前際空2 午一、釋2 未一、斥過去實有 又無諸行於過去世有實行聚自性安立,已生已滅諸行往彼積集而住。若有是事,不應施設諸行有滅,過去行聚自性儼然常安住故。 未二、詰無常可知 若無有滅,彼無常性應不可知。既有可知,是故諸行於正滅時,都無所往積集而住,有已散滅,不待余因自然滅壞。 午二、結 是名前際空。 巳三、中際空常空我空 又於剎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其中都無餘行可得,亦無別物,是名中際空。當知亦是常空、我空。 其中都無餘行可得等者:謂唯剎那生滅諸行可得,除此都無餘暫住行可得,故是常空。亦無別物可得,故是我空。 巳四、受者空作者空 以無我故,果性諸行空無受者,因性業行空無作者,如是名為受者、作者二種皆空。 卯三、釋道理2 辰一、唯緣生 作者、受者無所有故,唯有諸行於前生滅,唯有諸行於後生生,於中都無舍前生者、取後生者。是故說言:唯有諸法從眾緣生,能生諸法。 辰二、無實用 又一切法都無作用,無有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說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於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諦,假立作用,宣說此法能生彼法。 丑十、隨行2 寅一、於能順喜所緣 複次,由五種相,於能順喜所緣境界隨順而行。深心喜樂,不如正理執取其相,發生貪慾,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因此廣行福非福行。 由五種相等者:謂如深心喜樂,是為初相。不如正理執取其相,是第二相。發生貪慾,是第三相。多起尋思方便求覓,是第四相。因此廣行福非福行,是第五相。由是五相,於能生喜所緣境界隨順而行。 寅二、於順憂舍所緣3 卯一、標隨應 如能順喜所緣境界,順憂、順舍所緣境界,如其所應,當知亦爾。 卯二、釋差別 其差別者,於能順憂所緣境界隨順而行,深心厭惡,發生瞋恚。於能順舍所緣境界隨順而行,深心愚昧,發生愚痴。 卯三、例余說 余如前說。 余如前說者:謂如前說,不如正理執取其相,多起尋思方便求覓,因此廣行福非福行,是名為余。 丑十一、恆住3 寅一、標其因緣 複次,有諸苾芻證阿羅漢,諸漏永盡,於一切境隨順而行,恆時不堪乃至失念生諸煩惱,是故恆住無雜染住。由是因緣,說名恆住。 寅二、釋無雜染 彼隨行品若喜、若憂、若欣、若戚,諸阿羅漢皆無所有,乃至善中亦無是事。 乃至善中亦無是事者:謂於諸善法中,亦無若喜、若憂、若欣、若戚隨行。證圓滿故,所作已辦,無復應作故。 寅三、出隨德名3 卯一、名最勝 又彼恆住極難行故,及無罪故,名為最勝。 卯二、名第一真實福田 能成就者極難得故,說名第一真實福田。 卯三、名應奉請等 應當奉請,乃至廣說,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應當奉請等者:攝異門分說,應奉請、應合掌、應和敬、無上福田世應奉施。如彼別釋應知。(陵本八十四卷二頁6354) 丑十二、師弟二圓滿2 寅一、初義圓滿2 卯一、總標 複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應知大師及弟子眾各由二相,其德圓滿。 卯二、別釋2 辰一、師德圓滿2 巳一、征 云何二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相 謂依利他行,欲令悟入諸所有受皆是苦故,說受所依,說彼因緣,說能雜染所有隨行,說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說一切種究竟出離,是名第一師德圓滿。 說受所依等者:眼等諸處,名受所依。眼等六觸,名彼因緣。若喜、若憂、若欣、若戚,名能雜染所有隨行。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嗜舍,六依出離舍,如是三十六師句,名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於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相界出離舍根,名一切種究竟出離。 午二、第二相 又依自利行,宣說不共三種念住無雜染住,是名第二師德圓滿。 辰二、弟子德圓滿2 巳一、征 云何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相 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而未得到聞之彼岸。若以得到其彼岸者,要為修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為受持。了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說音聲語言以為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午二、第二相 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以下劣而生喜足,要當往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當獲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寅二、後義圓滿3 卯一、總標 複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復由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又由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 卯二、別釋2 辰一、師德圓滿2 巳一、征 云何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辨三相3 未一、第一相 謂佛世尊,為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正行,是名第一師德圓滿。 未二、第二相 又於聖教未生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令入聖教,離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德圓滿。 未三、第三相 又於聖教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師德圓滿。 午二、釋四攝3 未一、征 云何名為四種法攝? 未二、列 一、於秘密,以其如法閒靜教授而教授之,不以非法。二、於違犯,以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不如法。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於內勤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懈廢。 未三、釋4 申一、如法教授 又令遠離相似正法,及令對治棄捨正行, 又令遠離相似正法等者:相似正法略有二種。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如下調伏事中廣釋其相應知。(陵本九十九卷十五頁7444)如是一切,能令遠離,又令發勤精進,不舍善軛,名令對治棄捨正行。 當知即是於其秘密,能引如法閒靜教授。 申二、如法呵擯 於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擯方調伏者,以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 申三、令修內靜 於尋思者,方便令其易得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者,示其過患,令生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入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內究竟寂靜。 申四、令聞無廢 自令無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於時時間聽聞正法,常無懈廢。 自令無惱令他攝取者:易可修學,名令無惱。能引義利,名令攝取。 辰二、弟子德圓滿2 巳一、征 云何二相,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巳二、釋2 午一、第一相 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緣,於諸法中,不增益我起邪執著,亦不毀壞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所隨從;隨言說故,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勝意樂故無所隨從等者:如次顯示勝義、世俗二種道理應知。 午二、第二相 又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四法攝所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若彼諸法有苦有害等者:有漏諸行,眾苦所依,能為惱害,名彼諸法有苦有害。與是相違,涅槃界中常樂寂靜,名彼諸法無苦無害。 卯三、總結 如是大師及弟子眾之所攝受諸佛聖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歸趣。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二 [1] 「嚴」,大正作「儼」。 [2] 「相」,大正作「想」。 [3] 「相」,大正作「想」。 [4] 「力」,大正作「刀」。 [5] 「己」,陵本作「已」。 [6] 「往」,大正、陵本作「住」。 [7] 「己」,陵本作「已」。 [8] 「相」,大正作「想」。 [9] 「愛憎」,大正、陵本作「憎惡」。 [10] 編按:此段引文原在卷六十六,韓清淨將之調整至卷六十一。 [11] 「癡」,大正、陵本作「愛」。 [12] 編按:「增上方便」,卷九十原文作「增上力故」。 [13] 「所」,大正作「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