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七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三
辛五、因攝2 壬一、頌標列
複次,嗢柁南曰:
因勝利二智 愚夫分位五 二種見差別 於斯聖教等
壬二、長行釋6 癸一、因2 子一、標列
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
子二、隨釋2 丑一、共因3 寅一、出體
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
寅二、釋義
為欲將生所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
寅三、顯說
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余因究竟轉故。
又即此喜唯依色說等者:謂由先所習業,於當生處,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1]色所礙,中有隨滅,生有續起。義如意地中說。(陵本一卷十七頁87)此應准釋。
丑二、不共因2 寅一、出體
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
寅二、釋義
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余因,方得生起。
無間滅意及俱生名等者:若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是名無間滅意。於爾所時俱起心所,名俱生名。當知此約等無間緣,望六種識為不共因。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與法處,是名十種色等。當知此約所緣緣、或增上緣,望六種識為不共因。由彼六識雖從先因所生,要待余因差別為緣,方得生起。此差別緣,名不共因,剎那剎那變異轉故。
癸二、勝利2 子一、出四勝利2 丑一、標列體性
複次,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諸阿羅漢。
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者:謂心解脫、慧解脫應知。
有四勝利,當知不與諸外道共。一、於行時恆常住性;
一於行時恆常住性者:諸阿羅漢,具足成就六恆住法。謂眼見色已,無喜無憂,安住上舍,正念正知。如是耳聞聲已、鼻齅香已、舌嘗味已、身覺觸已、意了法已,無喜無憂,安住上舍,正念正知。義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12)
二、於住時無相住性;三、往昔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四、後有行今因斷故,當不復生。
丑二、別釋其相2 寅一、明漸次
為證如是四種勝利,有三漸次。謂學智見為依止故,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喜樂,乃至不生耽湎而住;厭離為先,而得離欲;離欲為先,心善解脫。
寅二、釋勝利3 卯一、第一勝利
自斯已後,即由如是心善解脫恆常住故,無順無違。
卯二、第二勝利
又於行時、或於住時,於一切相無復作意,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能障於此一切見趣先已永斷,況當為礙。
卯三、後二勝利
彼由是二若行、若住,乃至壽盡,便以無學內般涅槃而般涅槃,先所生有於今永盡,當來諸行無復更生。
子二、不共外道2 丑一、舉外道2 寅一、出見趣2 卯一、明建立2 辰一、由三分2 巳一、標列
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
巳二、隨釋3 午一、前際俱行
前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去世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為是誰?云何曾有?
午二、後際俱行
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來世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為是誰?云何當有?
午三、前後際俱行
前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此沒已去何所至?
辰二、廣差別2 巳一、總標
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
巳二、別辨2 午一、計前際攝
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
午二、計後際攝2 未一、列數
又有十六有想見[2]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我論者。
未二、略攝2 申一、攝為五
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
申二、攝為三
如是五種,復略為三。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
卯二、釋因緣2 辰一、標列
又此一切諸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一、由因緣故;二、由依教故;三、由依靜慮故;四、由依世故;五、由依諸見故;六、由生處故。
辰二、隨釋6 巳一、由因緣
由因緣者,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為因緣。
巳二、由依教
由依教者,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法藏,師弟傳聞展轉相授為方便故。
巳三、由依靜慮2 午一、得邪決定2 未一、標
由依靜慮者,謂以靜慮為依止[3]故,於先所聞、先所信解而得決定。
未二、廣2 申一、標列二種
又此靜慮,復有二種。一、與宿住隨念俱行,二、與所得天眼俱行。
申二、隨釋後一2 酉一、標
宿住隨念俱行者,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下中上清淨差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
由下中上清淨差別者:有尋有伺地說: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陵本六卷十五頁454)此應准知。
由彼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
酉二、釋2 戌一、憶念成劫
若時憶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若有一向憶念上下,下至無間捺落迦下,上至第四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住無邊想。若有憶念二種俱行,便於世間住二俱想。
戌二、憶念壞劫
若時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午二、說邪言論2 未一、標三種
復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說一分常論,或說無因論,或說不死矯亂論。
未二、廣後一2 申一、簡差別2 酉一、別辨相2 戌一、辨二淨天2 亥一、標列
應知此中,有二淨天。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亥二、隨釋2 天一、不善清淨
若唯能入世俗定者,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
天二、善清淨
若能證入內法定者,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
戌二、辨二無亂2 亥一、標列
當知無亂,亦有二種。一、無相無分別,二、有相有分別。
亥二、配釋
此中第一是善清淨天,第二是不善清淨天。
酉二、總釋名2 戌一、名不死無亂
前清淨天,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無亂。
戌二、名不死矯亂
後不清淨,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詰問,便托餘事矯亂避之。
申二、出種類2 酉一、辨4 戌一、覺未開悟2 亥一、怖畏妄語
以於諸諦無相心定不善巧故,先興心慮,作是思惟:我等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余不死無亂,於諸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彼所成德望我為勝。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彼於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問中皆不應記。
亥二、怖他輕笑
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
戌二、起增上慢
有行諂者作是思惟:我於此中應如是記: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自所證及清淨道。如是思已,故設詭言而相矯亂。彼既如是住邪思惟,遍布其心,於彼最上清淨天所,故稱我是不死無亂。
戌三、覺未決定
由懷恐怖,而無記別,勿我劣昧為他所知。由是因緣,不能解脫,以此為室,而自安處。
戌四、羸劣愚鈍
又有愚戇專修止行,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但作是思:諸有來問,我當反詰;隨彼所答,我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順之。
酉二、結
由是計度有差別故,建立四種。
巳四、由依世2 午一、計前際
由依世者,謂依過去及現在世起分別故,名計前際。
午二、計後際
依未來世起分別故,名計後際。
巳五、由依諸見2 午一、辨2 未一、計命即身等2 申一、標依三見
由依諸見者,謂依三見,如前應知。
謂依三見如前應知者:謂若計命即身;或復計命異身;或復計我俱遍,無二無闕;是名三見。如有尋有伺地說應知。(陵本六卷十六頁461)
申二、配有色等及有邊等2 酉一、計我有色等3 戌一、計我有色
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非無想。
戌二、計我無色
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後所計,如前應知。
於後所計如前應知者:謂後計我或有想、或無想、或非有想非無想,如依初見中說應知。
戌三、計我俱非
依第三見,我論有二。一者、說我有色、無色,二者、說我非有色非無色。余如前說。
余如前說者:謂後計我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如依初見中說應知。
酉二、計我有邊等2 戌一、出計因
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論,依第三見立為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無量。
戌二、列差別
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說我有邊,說我無邊,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說我非有邊非無邊,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隨其次第如前應知者:謂若計我有色,說我有邊;計我無色,說我無邊;計我有色無色,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計我非有色非無色,說我非有邊非無邊。如前已說四種我論差別,今此有邊、無邊等,隨其次第應知。
未二、計我清淨解脫
又即依止如是諸見及依我論,復宣說我清淨解脫,於欲、靜慮皆得自在,隨其所欲,多住變化;如其所欲,安住靜慮。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便法樂。
午二、結
如是名為依諸見故,應知安立。
於欲靜慮皆得自在等者: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攝受,嬉戲娛樂,隨意受用,是名心得自在。由是說言:隨其所欲,多住變化。若於四種靜慮得具足住,是名觀得自在。由是說言:如其所欲,安住靜慮。妄計清淨論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如有尋有伺地說應知。(陵本七卷十三頁526)
巳六、由生處2 午一、總標
由生處者,謂我有一想,乃至廣說。
午二、別辨2 未一、約有想辨
有一想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有種種想者,謂在下地。即如所說,隨其次第,應知說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
未二、約有樂等辨
一向有樂者,謂在下三靜慮。一向有苦者,謂在捺落迦。有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有不苦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寅二、明衰損2 卯一、標列
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種衰損。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二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三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
卯二、隨釋3 辰一、第一衰損2 巳一、標類
此中三種,若計有想、若計無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當知是名第一衰損。
巳二、釋由
由彼諸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故。
辰二、第二衰損2 巳一、出差別2 午一、明無智
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謂於若諸雜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如是一切世俗、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以為先故,得有差別。
午二、辨所趣4 未一、征
從此無智何所趣向?
未二、標
謂三四轉。
未三、列
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自作他作等。
謂三四轉者:謂有三種四句分別差別轉故。
未四、釋2 申一、總明問記2 酉一、由趣向差別
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
酉二、於不可記事
又於聖法毗奈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
又於聖法毗奈耶中等者:顯揚頌云:真如無漏性,成所作義利,靜慮者如來,無譬自在故。(顯揚論十七卷九頁31,564b)此說智者不可記事,應准彼知。
申二、別釋四轉3 酉一、常無常等2 戌一、一向常等
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
戌二、一分常等
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有差別,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
酉二、邊無邊等
邊無邊等諸論[4],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
酉三、自作他作等4 戌一、自作論
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自作論。
戌二、他作論
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作論。
戌三、俱作論
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爾,名俱作論。
戌四、俱非作論
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
巳二、結衰損
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
辰三、第三衰損3 巳一、出種別
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謂有沙門、若婆羅門,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為求利養恭敬等事,樂欲開闡,於惡說法毗奈耶中而求出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當知彼是薄塵種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
巳二、明證得2 午一、舉初靜慮
彼由為得初靜慮定教授教誡,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於現法中,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無聞無知,即於此中生涅槃想。
午二、例余等至
如由彼故,證遠離喜;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
巳三、結衰損
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未般涅槃,起涅槃慢,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丑二、明不共2 寅一、知衰損
此中如來自然證覺寂靜妙跡,於如所說一切行相三種衰損,由五種相如實了知。謂若彼自性,若彼諸見,若由無智彼得生起,若所緣轉,若彼所緣粗弊過患及上出離。
寅二、常出離
於如是事如實了知,即出離中常自出離。
由五種相如實了知等者:於五相中,初二種相,第一衰損所攝;次一種相,第二衰損所攝;後二種相,第三衰損所攝。如前釋相差別應知。
癸三、二智4 子一、出自性2 丑一、標列
複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
丑二、隨釋2 寅一、法住智2 卯一、標差別
法住智者,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
卯二、隨難釋
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者:諸行自相,非法住智所能證知,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是故說言能了諸行自相種類差別。
寅二、涅槃智
涅槃智者,謂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即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說乃至名為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
廣說乃至名為涅槃者:諸行永滅,證無為相,有多差別。謂名無動、無轉,乃至最後名為涅槃。如攝異門分釋應知。(陵本八十三卷二十一頁6344)
子二、明修習2 丑一、約補特伽羅辨2 寅一、標列
即此二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彼淨。一、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彼淨;二、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淨。
寅二、隨釋2 卯一、第一補特伽羅
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忍轉。
卯二、第二補特伽羅
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
唯一味故止觀所緣者:三摩呬多地說:應時時間作意思惟奢摩他等差別之相,不應一向。為欲對治沈掉等故。若於止、舉未串習者,唯一向修,是沈掉相。如此修者,當知住在方便道位。若時時間思惟舍相,如是在於成滿道位。亦由於此一向修故,於緣起法及聖諦中不思擇故,心不正定,不盡諸漏。於諸諦中,若未現觀,不能現觀;或已現觀,不得漏盡。(陵本十三卷十一頁1110)此說一味,即彼一向,謂無差別轉故。
丑二、約現觀邊智辨2 寅一、標列
復有三種現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一、能順生無漏智[5],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
寅二、隨釋3 卯一、釋自性
初,世間第一法所攝智;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斷一切煩惱;第三,煩惱斷後,解脫相續智。
卯二、釋修次
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地,未得預流果。雖未克證第三解脫預流果智,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克證,終無中夭,以時少故,從此無間必證第三。
卯三、簡差別2 辰一、見清淨
住此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惑故,非善清淨。
辰二、善清淨
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系故,名善清淨。
子三、釋斷相4 丑一、無餘斷2 寅一、標列
又無餘斷三相應知[6]。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故;三、由事故。
寅二、隨釋3 卯一、不現行
不現行者,謂雖生起,而不染著;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成遠分,諸纏煩惱不復現行。
卯二、界
界者,三界,如前應知。
卯三、事
事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
界者三界如前應知者:前說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三界。如彼釋義應知。(陵本八十五卷十頁6446)
丑二、離系界
又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系品五種界中,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乃至涅槃為其最後差別應知。
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者:無餘地中,說有寂滅施設安立、寂滅異門安立,如彼廣釋應知。(陵本五十卷二十三頁4046)
丑三、棄捨
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知割捨父母等事。
當知割捨父母等事者:有餘依地說七攝受事,名攝受依。又說: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住有餘依地,與六攝受事不共相應。(陵本五十卷二十三頁4045)其義應知。
丑四、無相續等
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說名無有相續、無取、無生。
子四、明所依3 丑一、未發趣等2 寅一、出障礙
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知建立三結差別。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
寅二、釋三品
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毗奈耶品。
又於三品等者:如下自釋,在家等品,是名三品。未發趣等,名三種門。煩惱差別能和合苦,故名為結。由彼品類障礙解脫,其相各異,是故說結有三差別。
丑二、預流等2 寅一、明解脫
又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脫惡趣,成就二種解脫決定。一者、煩惱解脫決定,二者、後有解脫決定。
寅二、釋得名
由是因緣,故名預流,乃至廣說。
丑三、阿羅漢2 寅一、明解脫
又若證得阿羅漢果,先住[7]學地,於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後於諸漏皆得解脫。
寅二、釋得名
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癸四、愚位2 子一、標列差別
複次,愚位有五,若於中轉,墮愚夫數。何等為五?一、不獲得俱生慧故;二、不獲得從聞他音緣生慧故;三、不獲得真聖慧故;四、愚痴纏所纏縛故;五、彼隨眠所隨縛故。
子二、別廣其相2 丑一、由妄計我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一者、宣說諸行是我,二者、宣說我有諸行,三者、宣說諸行屬我,四者、宣說我在行中。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等者:於四種中,初是我見,余是我所見,如是差別應知。集論中說:於五取蘊,有二十句薩迦耶見。謂計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如是計受、想、行、識是我,我有識等,識等屬我,我在識等中。於此諸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謂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何因十五是我所見?由相應我所故,隨轉我所故,不離我所故。(集論一卷八頁31,664c)今此總說,故有四種。
丑二、由作雜染2 寅一、標列
由二因緣,妄計我論作諸雜染。一、執著故;二、隨眠故。
寅二、隨釋2 卯一、執著
執著故者,謂諸外道雖求解脫,由彼為障,於一切種不能獲得。
卯二、隨眠
隨眠故者,謂諸內法耽著境界,暫時為障,而非究竟。
癸五、二見差別2 子一、略辨
複次,若有我見、若無我見,同緣諸行為境事故,說名同分;而於彼事邪取、正取、染污、清淨等義別故,名不同分。
而於彼事邪取正取者:謂於諸行不如實取,是名邪取。若如實取,是名正取。義如下說。(陵本八十八卷一頁6638)由邪取故,令心染污;由正取故,令心清淨。由染污故,能為系縛;由清淨故,能得離系。如是等類,名不同分。
子二、廣釋2 丑一、有我見2 寅一、邪取所緣2 卯一、標列
又由四相,於所緣事邪僻執著增上力故,能令我見作諸雜染。一、因緣故;二、自性故;三、由果故;四、等流故。
卯二、隨釋4 辰一、因緣故2 巳一、標列
因緣故者,謂二愚痴。一、事愚痴,二、見愚痴。
巳二、隨釋2 午一、事愚痴
事愚痴者,由愚事故,先聞邪法,後起我見。
午二、見愚痴
見愚痴者,謂愚見故,於見相應諸無明觸所生起受妄計為我;由此為緣,恆為我愛之所隨逐;復由此故,常於我見不能舍離。
辰二、自性故
自性故者,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隨觀察,於彼隨眠不得遠離。
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者:謂事愚痴及見愚痴,名二因緣。我見種子常所隨逐,名彼隨眠不得遠離。
辰三、由果故
由果故者,謂即以彼薩迦耶見為依止故,不能遠離我慢隨眠。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能引當來諸根令起,由彼領納苦樂二受,因更發起計我、我所不如正理思惟相應意言分別,謂我、我所有其領受。
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者:我見、我慢二種隨眠,名二隨眠應知。
辰四、等流故2 巳一、明意界
等流故者,謂由先因力所持故,即見種子所隨逐意,後有意界由前因緣所熏修力而得成滿。
即見種子所隨逐意者:此句隨釋前未了義。當知此意,謂即異熟所攝阿賴耶識,由是前說先因所持。又為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由是說見種子之所隨逐。
即於如是後有意中,有無明種及無明界。
巳二、明法界
是二種子所隨逐意所緣法界,
有無明種及無明界者:謂彼無明,住自性界,是名為種;習增長界,是名為界。當知界即種子異名,由義不同,故別建立。
彼由宿世依惡說法及毗奈耶所生分別薩迦耶見以為依止,集成今界。即由此界增上力故,發起俱生薩迦耶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亦復現行能為障礙。
集成今界者:此中界言,意說法界。謂依宿世分別薩迦耶見所熏修力,於現在世所緣法界得成就故。
寅二、邪取行相3 卯一、標列差別
又即此見,由二種相,六轉現行。一、由世故;二、由慢故。
卯二、隨釋其相2 辰一、由世故
由世故者,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乃至廣說,如應當知。
乃至廣說如應當知者:謂如前說,薩迦耶見有三分別。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其義應知。
辰二、由慢故
由慢故者,謂我為勝,乃至廣說。
謂我為勝乃至廣說者:謂我為等、為劣,是名廣說應知。
卯三、結成邪觀
彼於如是一切如實不知不見,由此因緣,不如正理起於邪觀。
丑二、無我見2 寅一、明位2 卯一、標
又明位有三。
卯二、釋
謂聞他音、如理作意,是初明位;已能證入正性離生,是第二明位;心善解脫阿羅漢果,是第三明位。
寅二、無明位2 卯一、第一差別
其無明位,復有二種。一、先,二、後。隨眠位是先,諸纏位為後。
卯二、第二差別
又約見、修所斷有異,當知是名第二差別。
癸六、聖教等2 子一、簡善惡說2 丑一、標明所為
複次,是處世尊,依自聖教為欲顯示善說發起,依他邪教為欲顯示惡說失墜,自有所說。後結集者,於法門中,稱為世尊嗢柁南說。
丑二、釋其因緣2 寅一、辨得失2 卯一、略標
由二因緣,善說法律名為發起大果大利,惡說法律即為唐捐。
卯二、別釋2 辰一、於善說
一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一切眾苦永離可得,謂三種苦性。二者、一切諸結永斷可得,謂下上分結。
辰二、於惡說
於惡說法毗奈耶中,如是二事皆不可得。
寅二、廣所由2 卯一、依他邪教2 辰一、約苦苦辨2 巳一、出彼勝解2 午一、初二相
彼由依止薩迦耶見,於諸行中心厭苦苦欲樂為依,起茲勝解:願於當來無有苦我,我無有苦。
午二、後二相
或復已斷即彼苦因及彼當果,於未來世,由二種相而生勝解。謂苦未來當離於我,及我未來當無有苦。
或復已斷者:謂於苦苦不現行故,說名為斷。前說於諸行中心厭苦苦,今此復說於彼已斷,由是故有四種行相勝解差別,若厭、若斷分位別故。
巳二、明未永越
雖由如是四種行相樂斷為依,離欲界欲,生初靜慮,次第乃至於彼非想非非想處若定、若生。由是因緣,超越苦苦,而未能斷下分諸結;未斷彼故,當知苦苦未永超越。
辰二、約壞苦行苦辨
彼於壞、行二苦斷中尚不生樂,何況能斷。由彼隨順所未斷故,當知於順上分諸結亦未能斷。
卯二、依自聖教2 辰一、發正勝解2 巳一、厭離三苦
住內法者初修觀時,雖於欲界未得離欲,有情勝故,而於三苦深心厭離。依樂斷欲,於諸行中,用無我見以為依止,發其勝解:願於未來無三苦我,我無三苦。
有情勝故者:謂住內法補特伽羅,望彼外道沙門、婆羅門,說名為勝,由彼希求邪解脫故。
巳二、永斷苦苦
彼初修習如是行已,於欲界欲而得遠離,永斷苦苦,如前復生如是勝解:當無彼我,我當無彼。
辰二、證永解脫
如是行者,於其苦苦究竟解脫,亦永超越順下分結,即於此道次第進修,乃至能得阿羅漢果。
子二、廣明識住2 丑一、流轉攝3 寅一、出愚相2 卯一、標由怖畏
若諸愚夫,薩迦耶見以為依止,於永超越壞、行二苦,及永斷滅隨順上分一切結中,謂我當無,於不應怖妄生怖畏,尚不起樂,況當能斷。
卯二、釋不應怖
又於是處,由二因緣不應生怖,謂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又唯有心斷四識住,無轉無染。
謂唯有心住四識住等者:於五蘊中,識蘊名心,所餘四蘊名四識住。義顯無我,說唯有心住四識住。由是因緣,有生流轉及有染污。
寅二、明轉染2 卯一、約種種辨2 辰一、釋因緣2 巳一、略標列2 午一、長行6 未一、果攝2 申一、列種種5 酉一、四依
復有四依。謂色、受、想、行。
酉二、四取
復有四取。謂於欲、見、戒禁、我語所有欲貪。
酉三、二緣
復有二緣。謂若所緣及若能緣。
酉四、六識
復有六識。謂眼識等。
酉五、二識住
復有二識住。謂煩惱纏住及彼隨眠住。
申二、攝略義
此中諸取增上力故,以不如理分別為先,由我、我所邪境界取,由緣自相境界之取,由俱有依,此三因緣令諸識轉,及令染污。
由我我所邪境界取等者:於四取中,我語取名我、我所取,見取、戒禁取名邪境界取,欲取名緣自相境界之取。前說四依,名俱有依。由此三種因緣、所緣、能緣,眼識等轉,名諸識轉。煩惱纏住及彼隨眠住,說名染污。如是諸相,略攝前義應知。顯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
未二、因攝
復由三種。謂於現法趣集諦故;緣未來苦,我當如是如是愛故;於彼先因所生現苦而安住故。
未三、受攝
復由三種。謂趣樂位故,緣苦位故,安住不苦不樂位故。
未四、世攝
復由三種。謂趣來世故,緣去世故,住現世故。
未五、愛攝
復由三種。謂由後有愛,趣後有故;由彼彼喜樂愛,緣未來境界故;由喜貪俱行愛,住現在已得境界故。
未六、系攝
復由三種。由貪慾身系,趣向、隨順貪處事故;由瞋恚身系,緣彼事故;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系,住彼事故。
午二、嗢柁南
中嗢柁南曰:
果因與受 世愛及系
果因與受世愛及系者:前說諸識轉染,因緣有六三種,如次配釋應知。
巳二、隨難釋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謂如諸行因中宣說。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等者:謂一切行喜為共因;由此為先,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如前已說應知。
辰二、釋邊際2 巳一、生邊際2 午一、標列
又即彼識如是轉時,於二生處,當知結生相續增廣。一、於有色,二、於無色。
午二、料簡
於有色處,依止中有而有去來;於無色處,唯有從[8]生。
巳二、住邊際2 午一、標於兩處
即於兩處乃至壽盡相續而住,故名為住。
午二、別顯人中
當知此住,欲界人中有三分位。謂初入胎識所滋潤、胎分圓滿、自胎而出。
卯二、約三界辨
當知此三復有差別,欲、色、無色,如其次第。
當知此三復有差別等者:前依若趣、若緣、若住,望義差別,說多三種。今此更說復有差別。謂趣諸欲故,緣諸色故,住無色故。由是說言如其次第。
寅三、斥余說3 卯一、由義無別
若有棄捨如來所說識流轉道,而作是言:我當更作別異施設。當知是人所施設者,其文有異,其義無別,但有言事。
卯二、由不知答
或余智者,於其異文先示道理,後方詰問:汝所施設別異者何?彼於爾時茫然不了。
卯三、由後覺非
或於後時自得達鑒,於前所立如理諦觀,反生愚昧;由愚昧故,自覺無知,我本受持為惡非善。
丑二、寂止攝2 寅一、出因緣3 卯一、廣依緣
又十色界名為色界,當知復有六種受界、想界、行界。
卯二、明斷位2 辰一、略標列
又於三位,當知諸識解脫煩惱。謂於諸行深見過患,能令諸纏遠分離故;於見地中,一切外道諸系隨眠永斷滅故;依止修道得究竟故。
辰二、釋身系2 巳一、辨相3 午一、貪瞋身系2 未一、顯差別
又諸外道,於所妄計一切生處,謂大自在、那羅衍拿,及眾主等無量品類。樂生彼故,名貪身系;於他諸見異分法中深憎嫉故,名瞋身系。
未二、結雜染
依於邪願修梵行故,於同梵行可樂法中起憎[9]背故,由此二緣,於增[10]上戒學能為雜染。
依於邪願修梵行等者:如次配釋前說貪、瞋二種身系應知。
午二、戒禁取身系
當知即彼由戒禁取,於增上心學能為雜染。
午三、此實執取身系
由此實執取身系故,於增上慧學能為雜染。
巳二、釋名2 午一、名身系
如是四法,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立事中,令心系縛,故名身系。
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住事中者:前說:由貪慾身系,趣向、隨順貪處事故;由瞋恚身系,緣彼事故;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系,住彼事故。此應准知。
午二、名意所成
又彼在意地故,意分別故,意相應故,意隨眠故,染污意故,名意所成。
卯三、釋彼斷
又彼斷者,謂緣彼境諸煩惱斷,非彼所緣,即於彼境無倒解故。
寅二、明邊際2 卯一、滅因緣
又由後有諸業煩惱之所攝持後有種識,當知於此依止建立。彼無有故,當來三種如前所說差別理趣生長廣大,當知一切悉皆盡滅。
當來三種等者:此說三種,謂趣、緣、住。如前已廣分別應知。
卯二、得對治2 辰一、總標
又即由彼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諸道所攝而得生長。
辰二、別釋4 巳一、解脫所依
又彼空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無所為;無願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為喜足;無相解脫門為依止故,說名為住。於彼愛樂數修習故,得善解脫。
巳二、解脫究竟3 午一、逮得恆住
一切隨眠永滅盡故,心善解脫。從是已後逮得恆住,雖住諸行,而無所畏。
午二、滅不更生
已得諸蘊任運而滅,余因斷故,無復更生。
午三、遍無所趣
彼有漏識由永滅已,遍於十方皆無所趣,唯除如影諸受,與彼識蘊、識樹,當知如燈皆歸寂滅。
唯除如影諸受等者:謂所有受是識樹影,說名如影諸受,當知此謂果已成滿受。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時,此亦永滅。義如菩薩地決擇中說。(陵本七十七卷十九頁5924)由是故言如燈皆歸寂滅。
巳三、解脫異名
即於有餘涅槃界中,依初纏斷,說名寂靜;依第二斷,說名清涼;依第三斷,說名宴默。
依第二斷等者:隨眠永斷,名第二斷。余依永滅,名第三斷。
巳四、解脫因緣
又由三緣,識趣、識住皆無所有。一、由自然非染污故;二、由所余不染污故;三、由余識助伴無故。
一由自然非染污故等者:心性本淨,名自非染。不為余染,名余不染。
辛六、斷支攝2 壬一、頌標列
複次,嗢柁南曰:
斷支實顯了 行緣無等教 四種有情眾 道四究竟五
壬二、長行釋7 癸一、斷支
諸修斷者,略由五支攝受於斷,能於諸行如實顯了。一、由身遠離故;二、由心遠離故;三、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四、由毗缽舍那品三摩地故;五、由常委所作故。
癸二、實顯了
複次,當知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攝異門分說。謂聽聞、各別善取、惡取故,正教、現量、比量境界故,自相、共相故,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故,入見、究竟地故。
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等者:攝異門分說有解釋、開示、顯了、了、解、知、等解了、近解了、黠了、通達、觸、作證種種差別,是名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六頁6322)今此聽聞、各別善取、惡取,當知十二種中,謂初三種。正教、現量、比量境界,謂彼第四、第五、第六。自相、共相,謂彼第七、第八[11]。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謂彼第九、第十。入見、究竟地,謂後二種。如是於法正聞思修,如實顯了,故名行相。
癸三、行緣3 子一、標
複次,略有四種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緣事。
子二、釋2 丑一、別辨染淨4 寅一、約內法異生辨
謂住內法異生,於率爾墮境所起受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如實知故,能令清淨。
寅二、約在家異生辨
復有在家異生,于欣後有等所依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于欣後有等所依中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受用諸欲應知。
寅三、約諸外道辨
復有諸外道,於所愛樂虛妄分別定生喜愛所依行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寅四、約內法有學辨
復有住於內法有學,依諸根境所有忘念,於余殘行不如實知增上力故,流轉雜染;斷余殘故,便得清淨。
丑二、料簡清淨
當知於此一切品中,諸清淨品皆住內法。
子三、結
如是名為四所緣事。
癸四、無等教2 子一、出因緣2 丑一、標列
複次,由三因緣,如來所說教無與等。一者、宣說不共法故;二者、宣說無倒法故;三者、宣說自覺法故。
丑二、隨釋3 寅一、由不共
此中宣說:若趣薩迦耶集行,即是趣苦集行;若趣薩迦耶滅行,即是趣苦滅行。是名宣說不共法教。
寅二、由無倒
若復說言:此真實有。是名宣說無倒法教。
若復說言此真實有者:謂諸行中,無我性有,名真實有應知。
寅三、由自覺
若復說言:我如實知。是名宣說自覺法教。
子二、廣流轉
復有三種諸行流轉差別。一者、薩迦耶,是諸有情染著安足處所義故。二者、世間,是染著處敗壞義故。三者、有,是染著者更生義故。
癸五、四有情眾4 子一、總標
複次,彼有情眾略有四種。
子二、征起
何等為四?
子三、列釋4 丑一、一向住可愛果
一者、一向安住可愛業果,即於此果耽著受用。謂生天處專行放逸。
丑二、一向因轉
二者、一向因轉。謂希求彼所有沙門、若婆羅門。
丑三、樂般涅槃
三者、樂般涅槃諸有情眾。
丑四、諸雜種類
四者、諸雜種類。謂住於此、或住於果耽著受用;或樂攝受當來愛果;或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
子四、料簡
於前三種有情眾中,隨其所應,當知世間彼集、滅邊,及薩迦耶彼集、滅邊。
於前三種有情眾中等者:初有情眾,一向安住可愛業果;次有情眾,一向因轉;此是世間彼集、滅邊。後有情眾,樂般涅槃,是薩迦耶彼集、滅邊。如是隨其所應當知。
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當知薩迦耶彼集、彼滅趣道差別。
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等者:若住於此、或住於果耽著受用,或樂攝受當來愛果,是薩迦耶彼集趣道;若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是薩迦耶彼滅趣道。如是差別應知。
癸六、道四2 子一、標
複次,依二種道,當知施設四種行相。
子二、釋2 丑一、依二種道
云何依二種道?謂依見道及依修道。
丑二、施設四種行相4 寅一、征
云何施設四種行相?
寅二、列
一、應遍知行相,二、應永斷行相,三、應作證行相,四、應修習行相。
寅三、配
如是四種,三依見道,一依修道。
寅四、釋2 卯一、依見道
入見道時諦現觀俱,能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滅。
卯二、依修道
於彼一分能斷證者,於修道中,為求無餘斷及證故,如所得道應勤修習。因修如是諸思擇道及修道故,永斷余集,證得余滅。
癸七、究竟五4 子一、標
複次,證得如是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
子二、征
何等為五?
子三、列
謂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故;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圓滿故;證得畢竟斷及智故;能入究竟涅槃城故;既得入已,於其聖位[12]能安住故。
子四、釋5 丑一、第一相
於第一相,有割愛等四種差別,如前應知。
有割愛等四種差別等者:前說:有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於後有一切行中,由不現行道理,名已割貪愛及轉三結。無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止慢現觀故,及一切苦本貪愛隨眠永拔除故,名已作苦邊。(陵本八十五卷二十頁6480)如是四種差別應知。
丑二、第二相
於第二相,有阿羅漢盡諸漏等所有差別,如前應知。
於第二相至如前應知者:謂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辦,無復所作,證得自義,盡諸有結。已正奉行如來聖教,心善解脫。已具成就十無學法。如是等類所有差別,如前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四頁2808)
丑三、第三相3 寅一、畢竟究竟
於第三相,有畢竟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斷故。
一切行事皆悉斷故者:謂於當來後有眾苦,已得寂靜,不復現前故。
寅二、畢竟無垢
有畢竟無垢,一切煩惱畢竟斷故。
寅三、畢竟梵行以為後邊
有畢竟梵行以為後邊,謂已獲得彼對治故。
丑四、第四相2 寅一、舉喻3 卯一、標
於第四相,譬如世間具五種相,名入宮城;隨闕一種,不名為入。如是要具與彼相似五種相故,當知名入涅槃宮城。
卯二、征
何等名具世間五相?
卯三、列
一者、辟宮城門;二者、超逾隍塹而不墮落;三者、深起果決而越度之;
深起果決而越度之者:謂於宮闕深心愛樂,策勤精進,越度隍塹故。
四者、越隍塹已,逼臨宮闕;五者、非自非余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寅二、合法3 卯一、標
如是入宮無諸罣礙。
非自非余之所希望等者:謂若自勝於他,心生高舉,是名勝幢。當於爾時,不名究竟。既勝他已,不計自他,無增上慢,名仆勝幢。齊爾所時,乃名究竟。
入涅槃宮亦復如是。
卯二、配5 辰一、如彼辟門
先斷能順五下分結,如彼辟門。
辰二、如超隍塹
次於涅槃起深坑想,無明怖畏斷無餘故,如超隍塹而不墮落。
辰三、如彼越度
能到薩迦耶彼岸故,能持最後身故,如彼果決而越度之。
辰四、如逼宮闕
將入無餘依涅槃界,如逼宮闕。
辰五、如仆勝幢徐入中宮
已斷有愛,於諸境界無復愛生,遍於一切憍慢不起,而入涅槃,如非自他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卯三、結
如前所說五種因緣,入涅槃宮,當知亦爾。
丑五、第五相2 寅一、標列
又既入已,由二種相安住聖住。一、由行故;二、由住故。
寅二、隨釋2 卯一、由行故2 辰一、標列
行由三相,應正了知。一、不共故;二、無染故;三、正依止所依止故。
辰二、隨釋3 巳一、不共
永斷順五下分結故,於諸欲中畢竟離欲,即於是處而遊行故,說名不共。
巳二、無染
於六恆住常攝受故,名為無染。
巳三、正依止所依
於一分法思擇遠離,謂惡象馬等;
謂惡象馬等者:聲聞地說:不與暴亂惡象俱行,不與暴亂眾車、惡馬、惡牛、惡狗而共同行,乃至廣說。(陵本二十四卷十五頁2051)此應准知。
於一分法思擇習近,謂衣服、飲食等;是名為正依止所依。
謂衣服飲食等者:此中等言,等取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是謂四依。由依此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受具,成苾芻分。如菩薩地說應知。(陵本四十二卷九頁3440)
卯二、由住故3 辰一、標列
如是於行善清淨已,復由五相應了知住。謂若由此而住,若此為依,若由此離系,若此為依,若由此相應。
辰二、隨釋5 巳一、由此而住
當知此中,由不動心解脫而住。
巳二、若此為依
於一分法思擇除遣,謂遊行散亂劬勞因緣,身心疲怠;於一分法思擇忍受,謂寒熱等;是名為依。
巳三、由此離系3 午一、標
由於三種雜染離系,謂見雜染及愛雜染、尋思雜染。
午二、釋
由見雜染得離系故,於後有中心無動搖;由愛雜染得離系故,於諸境界不被漂淪;尋思雜染得離系故,尋思唯善,無有不善。
午三、結
如是名為由此離系。
巳四、由此為依
此依四種靜慮無動三摩地,安住第一現法樂住,是名為依。
巳五、由此相應2 午一、標二解脫
由與無學心善解脫、慧善解脫而共相應。
午二、別廣離愛
又離愛者,於第二身不復生故,於涅槃舍無退轉故,克證無上圓滿德故。
辰三、總結
由此五相,應知圓滿住第一住。
辛七、二品攝2 壬一、頌標列
複次,嗢柁南曰:
二品總略三有異 勝解斷流轉有性
不善清淨善清淨 善說惡說師等別
壬二、長行釋8 癸一、二品總略2 子一、總攝一切2 丑一、標列
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一、由所遍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
丑二、隨釋3 寅一、所遍知法
所遍知法者,謂苦諦、集諦,當知總攝一切黑品。
寅二、遍知
遍知者,謂滅諦,當知此攝白品一分。
當知此攝白品一分者:謂余道諦亦白品攝,故言一分。當知此中,滅諦名遍知者,謂是遍知果故。
寅三、成遍知
成遍知者,謂補特伽羅及道諦。補特伽羅雖是假有,當知亦是白品所攝,此即如來。
子二、別廣滅諦2 丑一、標不可記2 寅一、依理
諸聖弟子,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悉善巧,依二道理如實隨觀,俱不可記。
寅二、舉事
謂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取,亦不可記。
丑二、征釋其義2 寅一、征
所以者何?
寅二、釋2 卯一、依勝義
具[13]依勝義,彼不可得,況其滅後或有、或無。
具依勝義彼不可得者:謂依勝義,如來境界不可思議,名不可得,非如言說可取相故。
卯二、依世俗2 辰一、雙征
若依世俗,為於諸行假立如來?為於涅槃?
辰二、別詰2 巳一、於諸行
若於諸行,如來滅後無有一行流轉可得,爾時何處假立如來?既無如來,何有無等?
巳二、於涅槃2 午一、詰有非有2 未一、有
若於涅槃,涅槃唯是無行所顯,絕諸戲論,自內所證。絕戲論故,施設為有不應道理。
未二、非有
亦復不應施設非有,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
午二、顯其實相3 未一、名甚深
又此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
未二、名廣大
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
未三、名無量
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
癸二、三有異3 子一、內外荷擔重苦差別3 丑一、標列
複次,由三因緣,內荷擔苦與外荷擔苦有其差別。一、所荷擔,二、能荷擔,三、荷擔時。
丑二、別辨3 寅一、所荷擔
謂外荷擔,色一分攝,或稈、或薪、或余種類,是所荷擔。愚夫乃以一切諸行為所荷擔。
寅二、能荷擔
又外荷擔,屬在身肩是能荷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為能荷擔。
一切愛蘊者:謂五有取蘊應知。由愛最勝,故名愛蘊。
寅三、荷擔時2 卯一、標辨二種
又外荷擔,唯以現肩荷擔所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荷擔所擔。
卯二、隨廣內擔
欲舍所擔,要並除蘊,無別方便而能棄捨。乃至未能舍所擔來,恆常荷擔大重擔故,執持尫劣、微弱、細軟、不靜肩故,長時無間荷所擔故。
丑三、總結
內有三德,領受如是荷擔眾苦,外則不然。
內有三德者:前說愚夫內所荷擔,與能荷擔,及荷擔時諸差別相,名有三德。外無如是勝功能故。
是名二種荷擔差別。
子二、內外縛別2 丑一、總標
複次,由五種相,愚夫內縛與彼外縛而有差別。
丑二、別辨5 寅一、約色一分及諸行辨
謂彼外縛,為色一分之所系縛,或木、或鐵、或索所系。愚夫乃為諸行所縛。
寅二、約他縛自縛辨
又彼外縛,他縛所縛。愚夫乃為自縛所縛。
寅三、約易知難知辨
又彼外縛,易可了知縛、縛因緣、脫、脫方便。愚夫內縛,一切難知。
寅四、約死後即無及不舍辨
又彼外縛,死後即無。愚夫內縛,死後諸行隨逐往來,循環不舍。
寅五、約能解脫未能解脫辨2 卯一、標辨二種
又彼外縛,所有出家能舍諸欲便得解脫,一切怨讎不能拘礙。愚夫內縛,雖得離欲乃至有頂,尚未能脫,況唯出家。
卯二、別廣內縛3 辰一、離欲未離欲別
當知此中,在離欲位,魔羂[14]於彼不得自在;未離欲位,便得自在。
辰二、出家在家別
其出家位未脫魔手,若在家位隨欲所作。
辰三、未離欲及生有頂別
未離欲位,魔縛所縛;由世間道雖生有頂,未脫魔羂。
子三、如來聲聞同分異分2 丑一、總標
複次,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
與慧解脫阿羅漢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心解脫、俱解脫阿羅漢應知。
丑二、別辨2 寅一、同分
由一種相,說名同分。謂解脫等故。
寅二、異分2 卯一、標列
由三種相,說名異分。謂現等覺故,能說法故,行正行故。
卯二、隨釋3 辰一、由現等覺2 巳一、了達四相
此中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等正覺已,遍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覺菩提。
遍依勝義等者:謂於補特伽羅,若已成熟,即於現法得般涅槃,是名有能;或證現觀,名現見法。若未成熟,即於現法不般涅槃,是名無能;或不證現觀,名不現見法。於此一切皆悉了達,當知此由等覺為依,故能如是遍行一切,是名遍依勝義。
巳二、不共聲聞2 午一、明解脫
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得解脫,謂並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諸天眾及余世間為解脫師,獨一無二。
午二、結不共
當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由此不與諸聲聞共。
當知了達如是四相者:此中四相,謂即前說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應知。
辰二、由能說法4 巳一、標
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
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者:作所應作,名作所作。等言,等取不應作、非所作應知。
巳二、征
何等為五?
巳三、列
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為道,一切種非道為非道。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為令趣道,不趣非道。三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為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為宣說。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
巳四、結
是名能說不同分法。
辰三、由行正行3 巳一、約有依無依辨
此中正行不同分者,謂彼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依。
巳二、約自他種姓辨
又彼成就聲聞種姓,行於正行。而佛如來成自種姓。
巳三、約成熟二行辨2 午一、標簡
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
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者:前說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唯約證般涅槃為論,是故說隨道行,及於現法成大師教,是名二行。菩薩不爾,不般涅槃,非有二行可得,故作是說。
午二、別釋2 未一、釋二行
若未熟者,彼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若已熟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是行。
未二、明果利2 申一、標辨
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若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果涅槃。
申二、隨廣
即此聖道及聖道果,無損樂故,名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說為善。
無損樂故者:無漏界中,一切粗重諸苦永斷,住無損惱勝義樂故,名無損樂。
癸三、勝解2 子一、略標列
複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無我勝解。一者、聞思增上勝解,二者、修證增上勝解。
子二、明漸次2 丑一、標
此中聞思增上勝解,能與修證增上勝解作生依止。
丑二、釋2 寅一、由聞思
諸善男子淨信出家,雖復在此極善殷到,且於其中不應喜足。
雖復在此極善殷到者:謂於無我無倒、無間、殷重如理思惟,是名極善殷到。義如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三卷十三頁6313)
寅二、由修證
要此為依,於諸行中漸次修習無常等想,證得無我增上勝解。為令彼證轉增勝故,勤修觀解。
癸四、斷2 子一、總標
複次,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
子二、別釋2 丑一、四種相
何等為四?一、諸纏斷故;二、隨眠斷故;三、後有諸行因性斷故;四、現在諸行染行斷故。
丑二、二種斷2 寅一、標列
如是四種,當知總說為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斷。
寅二、配屬
前之三[15]相,名煩惱斷;後之一[16]相,說為事斷。
癸五、流轉2 子一、標列三苦
複次,於欲界中,諸行流轉初中後位,當知略有三種密苦。一者、生時為其胎藏所覆障故,有覆障苦;二者、生已處嬰稚位,多疾病苦;三者、衰耄諸根成熟,有老死苦。
子二、兼顯苦滅
又彼諸行流轉生起初中後滅,當知即是三種苦滅。
初中後滅者:謂如前說,於欲界中初中後位,諸行流轉諸苦滅故。
癸六、有性2 子一、總標
複次,有三有性,為斷彼故,諸聖弟子當勤修學。
子二、別釋2 丑一、辨有性
一、依過去為因有性。由是因緣,淨信舍家,趣於非家,深見過患,厭棄諸欲。
依過去為因有性者:謂於過去諸欲顧戀為因,有體性故。
二、依未來所生諸行為因有性。
依未來所生諸行為因有性者:謂於未來諸行欣樂為因,有體性故。
三、依現在未斷意樂雜染有性。
依現在未斷意樂雜染有性者:謂於現在雜染,未為修涅槃道之所對治,有體性故。
丑二、辨斷相
為斷如是三種有性,故有三斷。謂無顧戀故,不欣樂故,斷、離欲、滅界集成故。
癸七、不善清淨等4 子一、標
複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
子二、征
何等為二?
子三、列
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子四、釋2 丑一、不善清淨2 寅一、征
云何名為不善清淨?
寅二、釋3 卯一、明觀相3 辰一、空
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
辰二、無相
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
由世間智者:此世間智,謂順決擇分攝下中上忍應知。
辰三、無所有3 巳一、標能制伏
又能制伏四外系所攝貪瞋痴三種所有。
巳二、列三所有
謂貪慾身系攝貪所有,瞋恚身系攝瞋所有,餘二身系攝痴所有。
巳三、釋所有義
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
卯二、出智體
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
卯三、廣因緣2 辰一、總標
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
辰二、別釋2 巳一、第一因緣2 午一、舉於空觀
一者、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有粗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為勝。
午二、例無相等
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
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等者:此中無相,謂無我、我所相。無所有者,謂無貪瞋痴三種所有。如前已說應知。
巳二、第二因緣2 午一、標體性
二者、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
午二、明過患
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
由此意樂等者:謂於長夜,其心愛樂世間色聲香味觸等,為諸色聲香味觸等滋長積集。由是因緣,雖於涅槃深心愿樂,而復於彼不能趣入、不能證淨、不能安住、不能勝解,其心退轉。於寂靜界未能深心生希仰故,有疑慮故,其心數數厭離、驚怖。如前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十八頁2785)
丑二、善清淨3 寅一、總標
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
寅二、別釋3 卯一、八能遍知8 辰一、無常
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
辰二、有為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
辰三、思所造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
辰四、緣生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
辰五、盡法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
辰六、歿法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
辰七、破壞法
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
辰八、離欲法及滅法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卯二、配釋觀相
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余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
卯三、法無我性2 辰一、名諸法印
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
辰二、名聖法印
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
寅三、結簡
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由後名善清淨見。
由前名通達智等者:眾聖位中,有學名前,無學名後,如其次第,名通達智、善清淨見。
癸八、善說惡說師等別2 子一、內外師弟高下差別2 丑一、標列
複次,應知由五種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一、由住故;二、由御眾故;三、由論決擇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五、由行故。
丑二、隨釋5 寅一、由住故
謂諸外道師及弟子,恆常住於憒鬧之住;內法師、弟子[17],時時住於極寂靜住。是名第一高下差別。
寅二、由御眾故2 卯一、外道師
又外道師,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諸外道僧,說名有僧;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諸外道眾,說名有眾。希彼一切共許為師,故名眾師。愚類眾生咸謂有德,是故說名共推善色。
是故說名共推善色者:謂彼如是色類補特伽羅,愚類眾生咸共推許名為善故。
卯二、內法師
當知如來,與彼相違。雖為一切天及世間無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所冀。
寅三、由論決擇故2 卯一、外道
又外道師與自弟子,共興議論決擇之時,凡有所說展轉意解,各各差別,不相扶順,轉增愚昧,非淨其智。
卯二、內法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2 卯一、外道師2 辰一、總顯所依
又外道師為諸弟子,依止[18]無因、不平等因,施設、建立、開顯其道。聽聞如是不正法故,為大羅剎嬈亂其心;又由不正尋思相應非理作意,其心散動。
辰二、別釋其相5 巳一、名雜染
以於他所懷勝負心,咎責於他。若他反詰,便興卒[19]暴。不審思擇,輕出言詞。自為無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為雜染。
巳二、名愚昧
由此愚夫於染因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故名愚昧。
巳三、名不明了
離清淨故,名不明了。
巳四、名不善
於清淨因不善巧故,說名不善。
巳五、名不知量等
又乃至於應所說語、如所說語、是處說語,如是一切不如實知,是故說彼為不知量、為不知田[20]。
卯二、內法師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寅五、由行故2 卯一、辨2 辰一、外道2 巳一、舉說因
又諸外道師及弟子,雖無異說,所說無減無顛倒故;雖不流漫,所說無增無加益故;雖等所說,義相似故;雖是法說,文平等故;雖復記別法及隨法,然於同法樂為朋黨。
巳二、顯無義
當知彼於法隨法行自義證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況縱逸者。彼由如是不得自義,便為他論制伏輕毀,並彼所受諸惡邪法。
並彼所受諸惡邪法者:謂彼所受諸惡邪法,亦為他論制伏輕毀故。
辰二、內法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卯二、結
是名五種高下差別。
子二、說苦樂等善惡差別2 丑一、遮非
複次,由四種相,當知諸行非定苦染。又由四相,非定樂淨。
丑二、顯正2 寅一、標列三事
如是四相,總依三事。何等為三?一、依生處故;二、依受故;三、依世故。
寅二、辨釋四相3 卯一、依生處辨2 辰一、樂等
此中樂者,謂在第三靜慮。樂所隨者,謂在人中容有二種。
謂在人中容有二種者:於人趣中,多分引苦,少分引樂,名樂所隨。
喜樂遍者,謂在初二靜慮。未永離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
,
未永離樂等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現雖無樂,然有隨眠,猶為當樂所隨故。
辰二、苦等
此中苦者,謂在餓鬼及以傍生。苦所隨者,謂在人中。憂苦遍者,謂在那落迦。未永離苦者,謂在上天眾中,當苦所隨故。
卯二、依受辨2 辰一、舉樂等
又言樂者,謂不苦不樂受現在前位。樂所隨者,謂苦受現在前位。喜樂遍者,謂樂受現在前位。未[21]永離樂者,謂於一切位,樂因所隨故。
辰二、例苦等
若與此相違,當知苦差別。
卯三、依世辨2 辰一、舉樂等
又言樂者,謂順樂行及樂已滅。樂所隨者,謂有樂因,於未來世當生起樂。喜樂遍者,謂於現在隨順樂處。未永離樂者,謂餘二[22]世。
辰二、例苦等
與此相違,苦差別四,如應當知。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七
[1] 「境」,披尋記原作「淨」。卷一原文作「境」。
[2] 「想見」,大正、陵本作「見想」。
[3] 「止」,大正作「上」。
[4] 「論」,大正作「轉」。
[5] 「智」,大正作「智智」。
[6] 「知」,大正作「智」。
[7] 「住」,大正作「在」。
[8] 「從」,大正作「徙」。
[9] 「憎」,大正作「增」。
[10] 「增」,大正作「憎」。
[11] 編按:此段文披尋記原為:「正教、現量、比量境界,謂彼第四、第五。自相、共相,謂彼第六、第七。」卷八十三原文更正:「正教、現量、比量境界,謂彼第四、第五、第六。自相、共相,謂彼第七、第八。」
[12] 「位」,大正作「住」。
[13] 「具」,大正作「且」。
[14] 「羂」,大正作「羅」。
[15] 「三」,大正作「二」。
[16] 「一」,大正作「二」。
[17] 大正無「子」字。
[18] 「止」,陵本作「正」。
[19] 「卒」,大正作「辛」。
[20] 「田」,大正作「恩」。
[21] 「未」,大正、陵本作「不」。
[22] 「二」,大正作「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