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二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釋分之下 癸三、聽3 子一、標 聽者,謂如是說法者說正法時,應安處他,令住恭敬無倒聽聞。 子二、征 云何安處? 子三、釋2 丑一、標十種 謂或由一因,或乃至十。 丑二、別列相10 寅一、一因2 卯一、總標 一因者,謂恭敬聽法,現前能證利益安樂故。 卯二、料簡 此中或有利益非安樂等四句,如菩薩地法受中已說。 或有利益非安樂等四句者:菩薩地說: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苦異熟;或有法受,現在受苦,於當來世受樂異熟;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樂異熟;或有法受,現在受苦,於當來世受苦異熟。(陵本三十五卷十九頁2890)今指彼義,故作是說。 寅二、二因2 卯一、善建立 二因者,謂善建立一切法故。善建立者,離諸過故,具大義故。 卯二、有勝果 又為說者、聽者所設劬勞有勝果故。若不爾者,能說、能聽徒廢己[1]業,虛設功勞,應無有果。 寅三、三因2 卯一、舉三事 三因者,恭敬聽法,能令眾生舍惡趣故,得善趣故,速能引攝涅槃因故。 卯二、結證得 如是三事,要由恭敬聽聞方得。 寅四、四因 四因者,一、恭敬聽法,能善了達契經等法。二、如是正法,能令眾生舍諸不善,攝受諸善;若善聽者,則能精勤若舍、若受。三、由舍受故,舍離惡因所招後苦。四、由此受舍善惡因故,速證涅槃。 寅五、五因2 卯一、第一義2 辰一、列 五因者,謂佛世尊所說正法,有因緣、有出離、有依趣、有勇猛、有神變。 辰二、指 如是諸句,如攝異門分當廣分別。 有因緣有出離等者:攝異門分說:佛世尊法,有因緣者,謂有緣起,制立一切所學處故。有出離者,謂有犯已,制立如法還出離故。言有依者,謂由四依,制立超越一切惡戒諸毀犯故。有超越者,制立遠離受用欲樂、自苦行邊,隨順士用令成就故。有神變者,謂由三種所現[2]神變,為令獲得速疾神通,無間制立正教授故。(陵本八十三卷七頁6295)文別義同,准彼應釋。 卯二、第二義2 辰一、列 復有五因。謂我當聞所未聞,我當聞已研究,我當除斷疑網,我當棄背諸見,我當以慧通達一切甚深句義。 辰二、釋 諸佛世尊說此五種,顯聞思修三所成慧清淨方便。謂初二種顯聞所成慧,次二種顯思所成慧,後一種顯修所成慧。 寅六、六因 六因者,一、為欲敬報大師恩德,謂佛世尊為我等故,行於無量難行苦行,求得此法,云何今者而不聽聞。二、觀自義利,謂佛正法有現義利。三、究竟能離一切熱惱。四、善順正儀。五、易可了見。六、諸聰慧者內證所知。 善順正儀等者:謂婆羅門所有戒法,隨何、隨分、隨其差別,開許害等,故是下劣。沙門戒法與此相違,故是勝妙。又婆羅門所攝受法,攝受障道田事、宅事、財貨事等,又復攝受妻子、奴婢、僮僕等類,故是下劣。沙門所有攝受之法,除離苦法,更無所有,故是勝妙。又婆羅門所受用法,受用障道塗飾、香鬘、莊嚴具等,又現受用歌舞、作倡、戲笑等事,又現受用淫慾等法,故是下劣。沙門所有受用之法,受用無罪正聞思修所成智慧,故是勝妙。由是此說善順正儀。又婆羅門所有聞法,義虛劣故,不示他故,文句隱故,是其下劣。沙門聞法與此相違,故是勝妙。由是此說易可了見。義如聞所成慧地決擇中說。(陵本六十四卷三頁5081) 寅七、七因 七因者,謂我當修集七種正法,我當知法知義,乃至[3]善知補特伽羅尊卑差別。 我當修集七種正法等者:聞所成地說:有七種第一義法涅槃品法,能令正法無退久住。一、聞所成慧;二、思所成慧;三、修所成慧;四、不為惡緣侵損依止;五、正求財法;六、無增上慢;七、於可供養、不可供養補特伽羅,能善揀擇此可供養,此不可供養。(陵本十四卷二十二頁1265)此說七法,如彼應釋。 寅八、八因 八因者,一、佛法易得,乃至為旃荼羅等而開示故。二、易可修學,行住坐臥皆得修故。三、引發義利,謂能引發增上生果、決定勝果故。四、初善故。五、中善故。六、後善故。七、感現樂果故。八、引後樂果故。 四初善故等者:攝異門分說:初善者,謂聽聞時生歡喜故。中善者,謂修行時無有艱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後善者,謂極究竟離諸垢故,及一切究竟離欲為後邊故。(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頁6312)此應准釋。 寅九、九因 九因者,謂能解脫九種世間逼迫事故。一、能出生死大牢獄故。二、永斷貪等堅牢縛故。三、棄捨七財貧,建立七財富故。四、超度善行聞正法儉,建立善行聞正法豐故。五、滅無明暗,起智慧明故。六、度四暴流,升涅槃岸故。七、究竟能療煩惱病故。八、解脫一切貪愛羂故。九、能度無始生死曠野稠林行故。諸牢獄中,生死牢獄最為第一,是故先說。 棄捨七財貧等者:此中七財,謂七聖財。一、信,二、戒,三、慚,四、愧,五、聞,六、舍,七、慧。彼所治法多諸過患,望此名貧。此能治法多諸功德,望彼名富。 寅十、十因 十因者,一、恭敬聽法得思擇力,由此能受聞法勝利;如法求財,不以非法,深見過患而受用之。二、善知出離。謂喪失財寶,無憂無戚,亦不嗟怨,乃至廣說;眷屬離壞,若遭病苦,不甚悲嘆,亦不愁惱,乃至廣說。三、於諸欲中深見過患,及見出離最勝功德,清淨出家,舍離上妙臥具貪著,乃至能證諸妙靜慮。四、恭敬聽法,速順證解廣大甚深、相似甚深諸緣起法,又能引發廣大善根出離歡喜。如世尊說:我聖弟子專心屬耳聽聞正法,能斷五法,能修七法,速疾圓滿。 能斷五法能修七法者:五所治法,是名五法。一、於無常計常顛倒,二者、於苦計樂顛倒,三、於無我計我顛倒,四、規求利養,五、希望壽命。如聞所成地說。(陵本十四卷十六頁1238)又有七法,能於諸諦如實覺了,圓滿解脫。謂毗缽舍那品有三,一、擇法,二、精進,三、喜。奢摩他品亦有三,一、安,二、三摩地,三、舍。念通二品。亦如聞所成地說。(陵本十四卷二十一頁1258) 五、諸聖弟子恭敬聽法,所有集法皆成滅法。 所有集法皆成滅法者:煩惱及業,是名集法,集諦攝故。煩惱苦滅,是名滅法,滅諦攝故。 六、解正法已,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正法眼。 遠塵離垢等者:攝異門分說:遠塵離垢者,塵謂已生未究竟智,能障現觀有間、無間我慢現轉;垢謂彼品及見斷品所有粗重。今永無故,名遠塵離垢。又復塵者,所謂我慢,及見所斷一切煩惱;垢謂二品所有粗重。於諸法中者,謂於自相、共相所住法中。言法眼者,謂如實現證唯有法慧。(陵本八十三卷十四頁6316)此應准知。 七、能引攝證預流果最勝資糧,乃至證得阿羅漢果,及能引攝阿羅漢果最勝資糧。八、能引攝獨覺資糧。九、能善引攝無上正等菩提資糧。十、能引一切世出世間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癸四、贊佛略廣2 子一、標二種 贊佛略廣者,謂說法師將欲開闡,先當贊佛。贊有二種,一、略,二、廣。 子二、別顯相2 丑一、略贊佛2 寅一、由五種相2 卯一、標列 略贊佛者,由五種相應當了知。一者、妙色,二者、寂靜[4],三者、勝智,四者、正行,五者、威德。 卯二、隨釋5 辰一、妙色 妙色者,謂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 辰二、寂靜 寂靜[5]者,謂善能密護諸根門等,及能永拔煩惱習氣。 辰三、勝智 勝智者,謂於過去、未來、現在世法及非世法無礙無著。 辰四、正行 正行者,謂自他利正行圓滿。 辰五、威德 威德者,謂諸如來神通遊戲。 寅二、由六種相 復有六種略贊如來。謂功德圓滿故、離垢染故、無濁穢故、無與等故、唯利有情以為業故、於此業用有堪能故。此廣分別,如攝決擇分。 此廣分別如攝決擇分者:攝決擇分:大菩提自性,有四種相。一、生轉所依相,即此功德圓滿。二、不生轉所依相,即離垢染。三、善觀察所知果相。四、法界清淨相,即無濁穢。又說大菩提功能,謂壽自在等,即無與等。又說大菩提方便,即此唯利有情為業,及有堪能。如彼廣分別應知。(陵本七十四卷九頁5699) 丑二、廣贊佛14 寅一、無邊名稱等 廣贊佛者,謂佛世尊無邊名稱,德無量故;能施光明,發智明故;能除黑闇,永滅一切無智暗故;成就明眼,具三眼故; 具三眼故者:聞所成地說:又由三分照了一切所知境界增上力故,建立三眼。一者、肉眼,能照顯露無有障礙有見諸色;二者、天眼,能照顯露、不顯露、有障、無障有見諸色;三者、慧眼,照一切種若色非色所有諸法。(陵本十四卷五頁1193)此應准知。 見勝義諦,了知無等諸聖諦故;成就禁戒,戒圓滿故、戒耆宿故。 寅二、兩足中尊等 如是兩足中尊、諸調御中最勝最上、沙門眾中最為殊美、是諸世間難得珍寶。 寅三、為哀愍者等 如是為哀愍者、為大悲者、樂為義者、求利益者、常悲愍者。 寅四、為眼為智等 如是為眼、為智、為義、為法,於明了義能善決定,凡有所作皆依於義。 為眼為智等者:此中諸相,如攝異門分釋應知。(陵本八十四卷六頁6368) 寅五、是知中道者等 如是能證一切所未證義,由先證聖八支道故,自然證故;善能制立所未曾立,勝梵行故;是知中道者、是證道者、是示道者、是說道者、是引道[6]者。 寅六、是人中師子等 如是是人中師子,離怖畏故;是人中牛王,御大眾故;是人中持御,眾上首故;是人中龍王,無誤失故;是人中良馬,心善調故;是人中最勝,家族姓等映眾人故; 家族姓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妙色,謂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如前略贊應知。 是人中最上,戒、正行、勝智[7]、威德等映眾人故;是人中蓮華,世間八法所不染故。 戒正行勝智等者:前略贊中,說有寂靜,此名為戒。余如前說。等言,等取功德圓滿等,皆如前釋應知。 寅七、是無等者等 如是是無等者,無與等故;無等等者,等去來今無等者故;是最第一,於諸有情為最上故;是大仙王,戒耆宿故,長時積集勝梵行故,證古大仙所證道故;是最勝者,於諸外道煩惱等魔能得勝故;是大牟尼,無有一切掉慢等故, 無有一切掉慢等故者:此中等言,等取無明應知。 與三寂靜具相應故; 三寂靜者:謂身語意三寂靜業。 不可引奪,一切生等及諸異論不引奪故;善沐浴者,永離一切諸惡法故;到彼岸者,超度一切薩迦耶故。 寅八、如來應正等覺等 如是如來應正等覺,乃至廣說是薄伽梵。 如來應正等覺等者:如菩薩地菩提品一一別釋應知。(陵本三十八卷三頁3105) 寅九、是善調者等 如是白法圓滿,一切智者、一切法主無忘失法,於諸有情堅固最勝一切苦樂不擾其心。是善調者,密護根門善圓滿故;是寂靜者,受持屍羅善圓滿故;是安隱者,已入決定地故; 已入決定地故者:菩薩地說: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名決定地。(陵本四十九卷一頁3910)於此地中,由於無相得無功用,不為現行煩惱所動,齊此說言是安隱者。 般涅槃者,已證菩提故;拔毒箭者,拔愛箭故;調未調者、靜未靜者,已如前說;安慰一切不安隱者,善能安立諸異生等,令證預流、一來果故;寂滅一切未寂滅者,善能建立住初二果,令證不還及阿羅漢果故;無杻械者、出火坑者、度深塹者、制諸求者、無傾動者、摧慢幢者、大常住者。 寅十、是阿羅漢諸漏永盡等 如是是阿羅漢,諸漏永盡,如前廣說乃至盡諸有結。 如前廣說等者:如前聲聞地說:成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辦,無復所作,證得自義,盡諸有結。(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四頁2808)是名廣說應知。 寅十一、永斷五支等 如是永斷五支,成就六支,廣說乃至純善積集最上丈夫。 永斷五支成就六支等者:聲聞地說:已斷五支,成就六支。一向守護四所依止。最極遠離,獨一諦實,棄捨希求,無濁思惟,身行[8]猗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獨一無侶,正行已立,名已親近無上丈夫。(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10)此中廣說,如彼應知,前文已釋,不復重述。 寅十二、善知法者等 如是善知法者,乃至善知補特伽羅有尊卑者。 寅十三、是大沙門等2 卯一、列差別 如是是大沙門、大婆羅門、離垢、無垢、良醫、商主、是勝觀者、是世間依、是眾生尊。 卯二、隨難釋3 辰一、離垢 此中離垢者,煩惱障斷故。 辰二、無垢 無垢者,所知障斷故。又永拔習氣,故名無垢。 辰三、勝觀 日夜六反觀察世間,故名勝觀。 寅十四、是一切種善清淨者等2 卯一、列差別 如是是一切種善清淨者,大丈夫相及隨形好莊嚴身者,具足十力為大力者,具四無畏無所畏者,是大悲者,於三念住善住念者,成就三種不護法者,無忘失法、永害一切煩惱習氣、具一切種微妙智者。 卯二、釋大悲2 辰一、長時積集 此中大悲者,長時積集故,謂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乃證得。 辰二、遍一切轉 又復依緣一切有情故,緣一切種苦為境界故, 緣一切種苦為境界者:菩薩地說:菩薩於有情界觀見一百一十種苦。(陵本四十四卷十頁3575)名一切種苦應知。 於諸眾生一切損惱、變異、利養得無轉故, 於諸眾生一切損惱等者:謂諸如來常住大悲,不因眾生一切損惱、變異、利養有退轉故。 於諸有情平等轉故。 壬二、總結略義2 癸一、明漸次 複次,此中諸說法師,應於如是安立釋經法相。先當尋求若文若義,次復為他轉五種釋,如先所說解釋道理宣說正法。又應如是安立自身,於先所說說法者相,謂善法義等十種圓滿。如是自安立已,應起如是品類言說,謂處五大眾,以如前所說可喜樂等八種言詞為眾說法。又安處他,令住恭敬無倒聽聞。又應先贊大師功德。若有具足如是五分說正法者,當知猶如五分音樂,能令自他生大喜樂,又能引發自他利益。 癸二、顯勝利 若能如是善修學已,當知具足五種勝利。一、於佛言義解了不難;二、能善圓滿說諸法相;三、能善起發自他相續廣大歡喜;四、能引善出離,乃至天上、人中稱譽遍滿;五、能生起無量功德。 辛三、例釋契經2 壬一、體攝3 癸一、標舉經說 複次,如經中說住學勝利,當知此經文義為體。 癸二、隨釋文義2 子一、文2 丑一、舉初句2 寅一、引經言 文者,謂此經言:汝等苾芻應當安住修學勝利。 寅二、明所攝2 卯一、別列4 辰一、攝名等 此中有十二字、四名、一句,如是則攝名句字身。 有十二字四名一句者:謂如經言,苾芻、若住、若學及與勝利,是謂四名。如下釋義應知。余文易了。 辰二、攝行相 此中言說是學處相,則攝行相。 辰三、攝機請 如來言說本為苾芻請問,則攝機請。 辰四、攝於語 如來所說言音,則攝於語。 卯二、總結 是故此經一句,具攝六文。 丑二、例余句 如是慧為上首等諸句中,皆隨相應知。 子二、義7 丑一、地義攝3 寅一、標說 義者,謂地義中,但說聲聞地,或具五地。 寅二、別配 經言學勝利者,是資糧地。慧為上首者,是加行地。解脫堅固、念為增上者,是見地、修地、究竟地。 寅三、總結 是名地義。 丑二、相義攝2 寅一、配 於相義中,學勝利者,是戒自相。慧為上首者,具二種相;謂于慧自相、所依、助伴等中,唯慧自體是慧自相,慧之所依、助伴、所緣名為共相。解脫堅固者,謂永離一切煩惱粗重,是解脫自相。念為增上者,是念自相。 寅二、結 是名相義。 丑三、作意等義攝2 寅一、舉作意2 卯一、簡不攝 作意義中,學勝利者,非諸作意,唯顯作意建立處所。 卯二、別配攝 慧為上首者,應知了相、勝解作意。解脫堅固者,顯示遠離、攝樂、方便究竟、方便究竟果作意。念為增上者,當知此顯觀察作意。是名作意義。 寅二、例智等 由此道理,於智等中應隨建立。 於智等中應隨建立者:謂於十智、六識、九種遍知、三解脫門種種差別中,當廣分別,隨應建立故。 丑四、依處義攝2 寅一、辨3 卯一、事依處攝2 辰一、標清淨行 依處義中,依於涅槃學處所攝清淨行,隨其所應起教導等,所謂教導乃至慶喜。 辰二、通善等行 當知此中,亦通有善等行,隨其最勝,但說清淨行。 亦通有善等行者:此中等言,等取非苦行、順進分行應知。 卯二、補特伽羅依處攝2 辰一、出家補特伽羅 出家補特伽羅,是補特伽羅依處。 辰二、軟根等一切補特伽羅 又依軟根等一切補特伽羅,應當慶喜。 卯三、時依處攝2 辰一、應慶喜 又於過去、現在時應當慶喜,已證得故、正證得故。 辰二、應示現等 於現在時,起於示現;於未來時,起於教導及贊勵。 寅二、結 是名依處義。 丑五、勝利過患義攝2 寅一、勝利 勝利義中,謂修三學速得圓滿,是勝利義。 寅二、過患 過患義中,謂出家者不應行於異行,不應儲余[9]財物。 丑六、所治能治義攝2 寅一、第一義 所治義中,謂犯屍羅、無智、煩惱及忘失念。當知護屍羅等,即是能治義。 寅二、第二義 又一切雜染行皆是所治,三學等行皆是能治。 丑七、略廣義攝 於略義中,謂住學勝利,乃至念為增上;此略舉宗,名為略義。當知即分別此,名為廣義。是名略廣義。 癸三、結無過增 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壬二、釋攝5 癸一、法 複次,於解釋中,法者,謂於十二分教,當知此是契經所攝。又是記別,由了義故。 癸二、等起2 子一、釋2 丑一、標當說 等起者,謂應當說依止處所。 丑二、釋所為2 寅一、總明悲愍2 卯一、顯自智力 為欲自顯遍行智力故,發起此經。 為欲自顯遍行智力者:謂十力中遍趣行力應知。 卯二、顯利益他 又為顯示精勤修習清淨行者,及為顯示重財利者,令信解彼所化有情,依住學勝利等精進修習,速得圓滿三學勝利。 寅二、別辨其事2 卯一、令離欲等3 辰一、標苾芻體 又為顯示四種苾芻體故。 辰二、別辨四種3 巳一、配學勝利 此中經言學勝利者,為令遠離種姓形相苾芻體故,及令遠離詐現軌則密護威儀苾芻體故。 遠離種姓形相苾芻體故者:若生婆羅門家,是名種姓苾芻。剃除鬚髮,舍俗形好,著壞色衣,是名形相苾芻。 巳二、配慧為上首 慧為上首者,為令遠離計著虛妄聲譽稱讚苾芻體故。 巳三、配解脫堅固等 解脫堅固、念為增上者,勸令修習真實正行苾芻體故。 辰三、隨釋後二 所以者何?若有愛樂聲譽等者,雖自勉勵聽受正法,慧不增長。若有遠離前所說過,便於真實正行攝受正解脫中,堪任勸導。 卯二、贊勵所攝2 辰一、總標 又為於下劣生喜足者,勸令漸漸修學增進。 辰二、別辨 為樂追求隨順世間文章呪術,於戒慢緩者,說學勝利;為守屍羅舍多聞者,說慧為上首;為唯於聞思生喜足者,說解脫堅固;為於戒慧解脫起增上慢者,說念為增上。 子二、結 如是等類,皆名等起。 癸三、義2 子一、總義攝3 丑一、標經說 義者,謂總義中,當知此經宣說正行及正行果。 丑二、顯彼義2 寅一、正行攝 如是戒等三學,當知是名學之邊際。又言如是住者,此顯正方便,四種瑜伽所攝。 寅二、正行果攝 又言如是住三學者,此顯正行果。 丑三、隨難釋 此中信欲為先,攝受屍羅、聽受、精進、慧等方便。 此中信欲為先等者:四瑜伽中,初由信故,於應得義深生信解,信應得已,於諸善法生起樂欲,是名信欲為先。由樂欲故,攝受精進及與方便。精進有二,謂於安住屍羅,及於聽受如來正法。方便有二,謂慧及定,此是三摩地及煩惱斷之引因故。 子二、別義攝2 丑一、住學勝利4 寅一、學4 卯一、分別差別名 於別義中,所言學者,是勤精進如聖教行,若習、若修名之差別。 卯二、分別自體相 清淨身語正命現行,是學自性。 卯三、訓釋言詞2 辰一、釋得名 由此正行,屍羅、忍辱等修顯發,故名為學。 由此正行等者:此說正行,謂即清淨身語正命現行。當知此由屍羅及與忍辱等遍修習之所顯發,是故說彼正行名之為學。 又為寂靜[10]及為清涼進習除滅,故名為學。 進習除滅者:進習,謂於未生、已生一切善法。除滅,謂於未生、已生惡不善法。 辰二、指方便 如是等類訓釋名言,又應如前說相故、自性故、業故、法故,及因果故。 又應如前說相故等者:前說:訓釋言詞,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陵本八十一卷十三頁6206)今指彼義,故說如前。 卯四、義門差別2 辰一、舉學勝利5 巳一、自性差別 義門差別中,自性差別者,謂學勝利是所顯示七品屍羅,或過二[11]百五十學處。 七品屍羅者:謂即七眾別解脫律儀應知。 巳二、界差別 界差別者,謂欲行中有別解脫律儀,色無色行中有靜慮律儀,無漏律儀非界所系。 巳三、時差別 時差別者,謂學勝利過去已學,未來當學,現在正學。此學勝利,當知於去來今平等無異。 巳四、位差別2 午一、辨5 未一、約三類辨 位差別者,謂已入正法補特伽羅諸學勝利,未成熟者是下位,正成熟者是中位,已成熟者是上位。 未二、約三受辨 若心不喜樂勉勵修行諸梵行者,此學勝利是苦位;若心喜樂不自勉勵修梵行者,此學勝利是樂位;若於梵行非喜樂非不喜樂者,此學勝利是不苦不樂位。 未三、約三性辨 又學勝利皆是善位,非不善位、非無記位。 未四、約三慧辨 若聽受者是名聞位,若思惟者是名思位,若修習者是名修位。 未五、約三學辨 若未證得增上心、慧,唯是增上戒位;若證得者,亦是增上心、慧二位。 午二、結 如是等類,是位差別。 巳五、補特伽羅差別2 午一、辨5 未一、標出家 補特伽羅差別者,此中意說出家補特伽羅。 未二、辨根行 或是鈍根、或是利根、或貪等行、或等分行、或薄塵行。 未三、簡余乘2 申一、標 唯是聲聞,非諸獨覺、非諸菩薩。 申二、釋 由彼獨覺別覺悟故,菩薩解脫為堅固故,不說共住修學勝利。 未四、簡無姓等 又復此中,唯說般涅槃為法者、已入正法者、無有障礙者、亦具縛者、不具縛者,非無縛者。 未五、簡天趣 唯人,非天。 午二、結 如是等類,名補特伽羅差別。 辰二、例餘三句 如於學勝利,如是于慧為上首性、於解脫堅固性、於念為增上性,隨其所應,當知皆有五種差別。 當知皆有五種差別者:義門差別中,自性差別、界差別、時差別、位差別、補特伽羅差別,是名五種差別。如於學勝利已廣分別,於餘一切隨應當知。 寅二、勝利4 卯一、分別差別名 此中勝利者,是功德、增進、圓滿名之差別。 卯二、分別自體相 如說當觀十種勝利,是其自性。 卯三、訓釋言詞 此法能有饒益,應可稱讚,故名勝利。又復此法隨生有情定應隨逐,故名勝利。又復此法稱讚所隨,故名勝利。 卯四、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當知十種差別,謂能攝受於僧,令僧精懇,乃至廣說。 謂能攝受於僧等者:如來觀見十種勝利,說能攝受於僧。十句差別,如下釋義應知。 寅三、苾芻4 卯一、分別差別名 此中苾芻者,是沙門、舍離家法趣非家等名之差別。 卯二、分別自體相 具足別解脫律儀眾同分,是其自性。 卯三、訓釋言詞 於其形色勤精進故,怖畏惡趣自防守故,攝無損故,名為苾芻。 攝無損故者:謂能遠離煩惱及業過患,不為自、他、俱害,及生現法、後法、俱法罪故。 卯四、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謂剎帝利等差別故,上族下族差別故,少中老年差別故,當知是門差別。 寅四、住4 卯一、分別差別名 此中住者,是俯就於時精勤修習名之差別。 卯二、分別自體相 此住自性,離所說學,無有別法。 卯三、訓釋言詞 種種威儀攝受時分,故名為住,此是訓詞。 卯四、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謂威儀差別故,朝中後分差別故,日夜差別故,當知是名住門差別。 丑二、慧解脫等3 寅一、慧4 卯一、分別差別名 此中慧者,是智、見、明、現觀等名之差別。 智見明現觀等者:若智、若見、若明,及與現觀,皆是慧差別名。慧亦名忍,故置等言。 卯二、分別自體相 簡擇法相心所有法,為其自性。 卯三、訓釋言詞 訓詞者,簡擇性故,治無智故,名之為慧。又各品別能了知故,名之為慧。又能顯了諸聰慧者是聰慧性,故名為慧。 卯四、義門差別 門差別者,隨其所應,如前安立。 寅二、解脫4 卯一、分別差別名 此中解脫者,是永斷、離系、清淨、滅盡、離欲等名之差別。 滅盡離欲等者:於滅界中,有餘依滅,是名為滅。於斷界中,一切隨順有漏法上所有貪愛皆遠離故,是名為盡;於無欲界所有欲貪皆遠離故,是名離欲。又有餘依、無餘依涅槃,亦是解脫異名,故置等言。 卯二、分別自體相 自性者,謂粗重永害,煩惱永斷。 卯三、訓釋言詞 訓詞者,謂能脫種種貪等系縛,故名解脫。又復世尊,為種種牟尼說此以為牟尼體性,故名解脫。 種種牟尼者:三默然業,謂身默然、語默然、意默然,是名種種牟尼應知。 卯四、義門差別2 辰一、列七種 門差別者,謂待時解脫、不動解脫、見所斷解脫、修所斷解脫、欲行解脫、色行解脫、無色行解脫。 辰二、指五相 如是等類義門差別,如前應知。 寅三、念4 卯一、分別差別名 此中念者,是不忘失、心明記憶名之差別。 卯二、分別自體相 自性者,是心所有法。 卯三、訓釋言詞 訓詞者,追憶諸法,故名為念。又隨所經事,隨其作意,由此能令明了記憶,故名為念。 卯四、義門差別2 辰一、舉種種 門差別者,謂佛隨念、法隨念等,乃至廣說六種隨念。如是如念住差別,當知廣說差別。 如是如念住差別等者:謂如四種念住差別,如是廣說於身住念、於受住念、於心住念、於法住念,種種差別當知。 辰二、指五相 又復如前,隨其所應,當知差別。 又復如前等者:謂如前說,義門差別復有五相,如是一一隨應當知。 癸四、釋難4 子一、釋未了義難4 丑一、住學勝利 複次,於釋難中,問:住學勝利者,義何謂耶?答:此增語顯示,於增上戒學見勝功德住。 丑二、慧為上首 問:慧為上首者,義何謂耶?答:此增語顯示,於諸根中慧根第一。 丑三、解脫堅固 問:解脫堅固者,義何謂耶?答:此增語顯示,見、修所斷煩惱永斷。 丑四、念為增上 問:念為增上者,義何謂耶?答:此增語顯示,於少下劣不生喜足。 子二、釋異說相違難2 丑一、次第相違2 寅一、問 問:於余經中,三學次第世尊異說。何故此中,增上戒後說增上慧,非增上心? 寅二、答2 卯一、略顯義 答:此中顯示住學勝利。由此言說,顯聞等所成慧,攝受無悔等;由此漸次得三摩地,即是顯示增上心學。 卯二、舉說成 如世尊說:於是五根,最能攝受所攝受者,所謂慧根。由諸苾芻成就慧根,乃至能修定根;如是乃至成就定根,當知皆是慧根之力。今此經中,世尊顯示慧根是三摩地引因,及煩惱斷引因,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俱時而說。 丑二、具闕相違 問:余經中說三學修習,進趣圓滿。何故不說增上心學修習圓滿耶?答:如前所說,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余經中說三學修習等者:此中問意,謂余經中,說由三學修習,進趣圓滿。今此經中,何故不說增上心學?答:如前說,世尊顯示慧根是三摩地及煩惱斷引因,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俱時而說。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子三、釋道理相違難2 丑一、說住勝利2 寅一、問 問:何故此中但說住學勝利,不說住慧勝利、住解脫勝利等? 寅二、答2 卯一、顯因果相應 答:於下劣中勸取勝利,當知亦令所化有情,於勝妙中攝受勝利。 卯二、顯易可悟入 又攝受於僧、令僧精懇等十種勝利,分明易了,易可悟入,是故但說住學勝利。 丑二、說住上首2 寅一、問 問:夫解脫者,於諸法中最為殊勝。何因緣故,但說住慧上首,不說住解脫上首? 寅二、答2 卯一、顯因果相應 答:於下劣中勸取上首性,當知亦令所化有情,於勝妙中攝受上首性。 卯二、顯不共功德 又於解脫,顯示不共差別功德故。何等名為不共差別功德?謂於無常無上慧邊,解脫常故,最為堅固。 子四、釋不定顯示難2 丑一、明總攝2 寅一、問答初句2 卯一、總問答 問:何等名為住學勝利?答:如所施設諸學處中,觀十勝利,常守屍羅,堅守屍羅,常作常轉,如是名為住學勝利。 卯二、別問答2 辰一、問 問:攝受於僧等諸句有何義耶? 辰二、答2 巳一、十種勝利2 午一、別辨10 未一、攝受於僧 答:攝受於僧者,是總句。 未二、令僧精懇 令僧精懇者,令離受用欲樂邊故。 未三、令僧安樂 令僧安樂者,令離受用自苦邊故。 未四、未信令信 未淨信者令生[12]淨信者[13],未入正法者令入正法故。 未五、已信令增 已淨信者令增長者[14],已入正法者令成熟故。 未六、難調令調 難調伏者令調伏者[15],犯屍羅者善驅擯故。 未七、令慚愧者得安樂住 令慚愧者安樂住者,淨持戒者令無悔故。 未八、防現法漏 防現法漏者,隨順摧伏煩惱纏故。 未九、害後法漏 害後法漏者,止息邪願修梵行故,隨順永斷惑隨眠故。 未十、為令多人梵行久住等 為令多人梵行久住,轉得增廣,乃至為諸天人正善開示者,為令聖教長時相續無斷絕故。 午二、略攝3 未一、標開合 如是十種勝利略攝為三,即此三種廣開為十。 未二、征三種 何等為三? 未三、別列釋2 申一、列 一者、令僧無染污住,二者、令僧得安樂住,三者、令佛聖教長時隨轉。 申二、釋2 酉一、初九句2 戌一、標七隨護 此中由七種隨護,顯示無染污住及安樂住。 戌二、別列七種 七種隨護者,一、敬養隨護,二、自苦行隨護,三、資財乏少隨護,四、展轉相觸隨護,五、心追變隨護,六、煩惱纏隨護,七、邪願隨護。 酉二、後一句 最後一句,顯示聖教長時隨轉。 七種隨護等者:於七種中,敬養隨護,配屬初二句勝利。自苦行隨護,配屬第三句勝利。資財乏少隨護,配屬第四、第五句勝利。展轉相觸隨護,配屬第六句勝利。心追變隨護,配屬第七句勝利。煩惱纏隨護,配屬第八句勝利。邪願隨護,配屬第九句勝利。 巳二、常守屍羅等5 午一、常守屍羅 云何常守屍羅?謂不棄捨學處故。 午二、堅守屍羅 云何堅守屍羅?謂不毀犯學處故。 午三、常作 云何常作?謂於學處無穿穴故。 午四、常轉 云何常轉?謂穿穴已,復還淨故。 午五、受學學處 云何受學學處?謂具隨學諸學處故。 寅二、兼釋余句3 卯一、慧為上首句 如是行者常守屍羅、堅守屍羅、聞正法已,獨居靜處,繫念思惟、籌量、觀察,為欲趣求增上心慧。 卯二、解脫堅固句 依聞思修所生妙慧,能證解脫,此解脫性無退法故,說名堅固,是出世間聖智果故。 卯三、念為增上句3 辰一、明正念 又此行者,由正念力審自觀察:我屍羅蘊為圓滿不?我於諸法為有正慧善通達不?我於解脫為善證不? 辰二、顯增上 如是依止正念力持,具學勝利,發上首慧,證堅解脫。 辰三、辨種類 又此正念略有三種,謂或因說法故,或依教授故,或由觀察應作、不應作故。 丑二、明說依4 寅一、戒攝 問:世尊說戒有無量種,謂事善戒、苾芻戒、近住戒、靜慮戒、等持戒、聖所愛戒。如是等戒,今依何說住學勝利?答:依苾芻戒,由最勝故。 寅二、慧攝 問:世尊說慧亦有多種,謂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依何慧說住慧上首?答:具依三慧。 寅三、解脫攝 問:世尊說解脫亦有多種,謂世間解脫、出世間解脫、有學解脫、無學解脫、可動解脫、不可動解脫。如是等類,今依何說住解脫堅固?答:依出世間不動解脫。 寅四、念攝 問:世尊說念亦無量種,謂於身住念,於受住念,於心住念,於法住念,於久所作、所說隨念,於所受誦諸法隨念,教授隨念,應作、不應作隨念,佛隨念等所有諸念。今於此中,依何念說念為增上?答:就勝為言,依應作、不應作觀察隨念。 癸五、次第3 子一、圓滿次第3 丑一、標所應 複次,於次第中,先應安住苾芻屍羅,次應聽受如來正法,次應如理作意思惟。 丑二、釋所由 如是行者,由淨持戒,無有憂悔;由無悔等,漸次生定。由正方便所攝智慧,如理作意正思惟故,增上心學速得成滿。 丑三、結得名 如是名為圓滿次第,前前後後漸圓滿故。 子二、能成次第2 丑一、第一義 能成次第者,謂由住學勝利,能成慧為上首;由慧為上首,能成解脫堅固。云何能得住學勝利,乃至能成解脫堅固?謂由念為增上。如是名為能成次第。 丑二、第二義 又如是住修習三學,速得圓滿,此亦名為能成次第。 子三、解釋次第3 丑一、略釋3 寅一、能說相3 卯一、能教誡 解釋次第者,謂能善教誡聲聞弟子,一切應作、不應作事,故名大師。 卯二、能化導 又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名大師。 卯三、能摧滅 又為摧滅邪穢外道,出現世間,故名大師。 寅二、所為相2 卯一、標義 從他聽聞正法音聲,又能令他聞正法聲,故曰聲聞。 卯二、釋難 問:何因緣故,唯為聲聞說住學勝利等?答:由聲聞眾是佛世尊隨順修學真實子故。 寅三、所說相2 卯一、法 此中法者,當知宣說名句文身。 卯二、學處 學處者,謂所宣說五毀犯聚。 五毀犯聚者:攝事分說:應知略有五種罪聚攝一切罪。何等為五?一者、他勝罪聚,二者、眾餘罪聚,三者、隕墜罪聚,四者、別悔[16]罪聚,五者、惡作罪聚。(陵本九十九卷二頁7409)此應准知。 丑二、廣辨2 寅一、約大師辨4 卯一、大悲普覆2 辰一、別釋 具憐愍者,謂於長夜諸有情所,恆住慈等諸無量故。具大悲者,謂能拔濟無量眾生多苦法故。樂義利者,能與眾生多樂法故。求利益者,能與眾生無量品類妙善法故。恆悲愍者,能拔眾生無量諸惡不善法故。為令多人梵行久住者,依剎帝利等族姓說。轉增廣者,即依如是有情種類後後增廣說。乃至為諸天人者,謂即依彼有勢力說。 謂即依彼有勢力說者:攝異門分說:此中唯說天及人者,彼有勢力能了其義修正行故。(陵本八十三卷十八頁6330)此應准釋。 辰二、結顯 此中顯示世尊大悲普覆一切,非唯一分。 卯二、正善說法5 辰一、正善開示 正善開示者,謂如其所有性故,及儘其所有性故。 辰二、宣說正法 宣說正法者,謂十二分教,聽受、研尋、任持、讀誦、處靜思惟如是正法。 辰三、令利益 如是能令汝利益者,依增上戒說。 辰四、令安樂 如是能令汝安樂者,謂不依止弊苦、艱難、不自在行。 辰五、令利益安樂3 巳一、由心學慧學 如是能令汝利益安樂者,謂離欲者增上心行、增上慧行。此行善故,名為利益;能饒益故,名為安樂。 巳二、由戒學 複次,若於是處,世尊讚美杜多功德,是名利益;若於是處,世尊聽受百味飲食、百千衣服,是名安樂。 巳三、由三學 若處世尊制立三學,如是名為利益安樂。 卯三、慧善觀察2 辰一、標所觀察 又說如來於諸法中以彼彼慧善觀察者,若為利益、若為安樂、若為利益安樂,依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說。 辰二、釋善因緣 當知此中,有二因緣,名善觀察。一者、長夜串習遍了知故;二者、無倒正覺悟故。 卯四、善證解脫2 辰一、標證得 於彼彼解脫善證得者,依增上心、增上慧說。 辰二、釋因緣 由二因緣,名善證得。一者、到究竟故;二者、不還法故,無退法故。 寅二、約聲聞辨3 卯一、不具屍羅蘊 我屍羅蘊不圓滿者,謂或於屍羅修習一分,或不依止如是屍羅圓滿修習諸定地戒。 卯二、不善觀諸法 我於諸法不善觀察者,由二種相,如前應知。 由二種相如前應知者:謂如前說:有[17]二因緣,名善觀察。翻彼應知。 卯三、不善證解脫 我於解脫不善證得者,由二種證,如前應知。 由二種證如前應知者:謂如前說:由二因緣,名善證得。翻彼應知。 丑三、結說 我所應說如是已說者,謂總結前略所標舉及廣分別。 庚二、由六相2 辛一、出種類3 壬一、標 複次,由六種相,應當解釋一切契經。 壬二、列 一者、遍知事故;二者、舍離惡行,及諸煩惱、隨煩惱故;三者、受學善行故;四者、由如病等行智遍知通達故;五者、由彼果故;六者、由自及他領受彼果故。 壬三、結 由此六相,及由如前所建立相,應善解釋一切經典。 辛二、隨難釋3 壬一、事 此中事者,謂蘊、界、處、緣起、念住及正斷等。 壬二、彼果 彼果者,謂厭患、離欲、解脫及遍解脫。 厭患離欲等者:當知此說智果漸次。謂由智增上力,於諸行中起厭;由習厭故,得離欲;由習離欲故,得解脫及遍解脫。如攝事分別釋應知。(陵本八十五卷十一頁6451) 壬三、自他領受彼果 自他領受彼果者,謂我生已盡。 丁三、總結攝 如是等類,名攝釋分。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二 [1] 「己」,陵本作「已」。 [2] 「現」,鉛版等披尋記作「見」,韓清淨手稿原作「現」。卷八十三原文作「現」。 [3] 「至」,大正、陵本作「欲」。 [4] 「寂靜」,大正、陵本作「靜寂」。 [5] 「寂靜」,大正、陵本作「靜寂」。 [6] 「道」,大正作「導」。 [7] 「勝智」,大正、陵本作「智勝」。 [8] 「行」,披尋記原作「心」。卷三十四原文作「行」。 [9] 「餘」,鉛版等披尋記作「於」。韓清淨手稿無誤。 [10] 「寂靜」,大正、陵本作「靜寂」。 [11] 「二」,大正作「一」。 [12] 大正、陵本無「生」字。 [13] 「者」,陵本作「者故」。 [14] 「者」,陵本作「故」。 [15] 「者」,陵本作「故」。 [16]「悔」,鉛版等披尋記作「毀」,韓清淨手稿無誤。卷九十九原文作「悔」。 [17] 「有」,披尋記原作「由」。本卷原文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