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一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釋分之上 甲三、攝釋分2 乙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釋[1]攝決擇。云何攝釋? 乙二、略廣標釋2 丙一、嗢柁南標 總嗢柁南曰: 體釋文義法 起義難次師 說眾聽贊佛 略廣學勝利 丙二、長行釋3 丁一、略標列2 戊一、體 云何為體?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 文是所依等者:如下釋言,文有六種,義有十種。文能顯義,是故說言文是所依。義待文顯,是故說言義是能依。 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 戊二、釋 云何為釋?謂略有五。一者、法,二者、等起,三者、義,四者、釋難,五者、次第。 丁二、廣別釋2 戊一、體攝2 己一、文4 庚一、征 云何為文? 庚二、標 謂有六種。 庚三、列 一者、名身,二者、句身,三者、字身,四者、語,五者、行相,六者、機請。 庚四、釋3 辛一、別辨相4 壬一、名句文身2 癸一、釋差別3 子一、名身2 丑一、標體性 名身者,謂共知增語。 謂共知增語者:諸有情眾共所了知,是名共知。簡非聖者自內所證,故作是說。 丑二、辨種類2 寅一、標列 此復略說有十二種。一者、假立名,二者、實事名,三者、同類相應名,四者、異類相應名,五者、隨德名,六者、假說名,七者、同所了名,八者、非同所了名,九者、顯名,十者、不顯名,十一者、略名,十二者、廣名。 寅二、隨釋12 卯一、假立名 假立名者,謂於內假立我及有情、命者等名,於外假立瓶、衣等名。 卯二、實事名 實事名者,謂於眼等、色等諸根義中,立眼等名。 卯三、同類相應名 同類相應名者,謂有情、色、受、大種等名。 卯四、異類相應名 異類相應名者,謂佛授、德友、青、黃等名。 卯五、隨德名 隨德名者,謂變礙故名色,領納故名受,發光故名日,如是等名。 卯六、假說名 假說名者,謂呼貧名富,若余所有不觀待義,安立其名。 卯七、同所了名 同所了名者,謂共所解想。 卯八、非同所了名 與此相違,是非同所了名。 卯九、顯名 顯名者,謂其義易了。 卯十、不顯名 不顯名者,謂其義難了,如達羅弭荼[2]明呪等。 卯十一、略名 略名者,謂一字名。 卯十二、廣名 廣名者,謂多字名。 子二、句身2 丑一、標體性 句身者,謂名字圓滿。 丑二、辨種類2 寅一、標列 此復六種。一者、不圓滿句,二者、圓滿句,三者、所成句,四者、能成句,五者、標句,六者、釋句。 寅二、隨釋3 卯一、不圓滿句圓滿句2 辰一、標相 不圓滿句者,謂文不究竟,義不究竟。當知復由第二句故,方得圓滿。 辰二、例說 如說: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若唯言諸惡,則文不究竟。若言諸惡者,則義不究竟。更加莫作,方得圓滿,即圓滿句。 卯二、所成句能成句2 辰一、標相 所成句者,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 辰二、例說 如說: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為樂。此中為成諸行無常,故次說言有起盡法。前是所成,即所成句;後是能成,即能成句。 卯三、標句釋句 標句者,如言善性。釋句者,謂正趣善士。 子三、字身 字身者,謂若究竟、若不究竟,名句所依四十九字。 癸二、總料簡3 子一、辨寬狹 此中欲為名首,名為句首。句必有名,名必有字。若唯一字,則不成句。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唯字無名。 子二、明施設3 丑一、出所為 問:何因緣故,施設名等三種身耶?答:為令領受諸增語觸所生受故。 丑二、辨彼義3 寅一、名義2 卯一、問 問:名是何義? 卯二、答3 辰一、令共了知 答:能令種種共所了知,故名為名。 辰二、令意作相 又能令意作種種相,故名為名。 辰三、由言呼召 又由語言之所呼召,故名為名。 寅二、句義 攝受諸名,究竟顯了不現見義,故名為句。 寅三、文義 隨顯名句,故名為文。 丑三、釋經說3 寅一、舉異名 如世尊說:增語、增語路,乃至廣說。 寅二、釋差別3 卯一、增語增語路 此中增語者,謂一切眾同類相應名。增語路者,謂並眾同類欲,能起彼故。 卯二、詞及彼路 詞者,謂彼相應語。又即此語,各別於彼彼處若標、若釋,彼所依處名為彼路。 卯三、施設及彼路 施設者,謂一一分別施設建立。彼所依處名為彼路。 寅三、隨難釋 欲即是詞,無有別欲。此即增語施設之路。 一切眾同類相應名等者:前說同類相應名者,謂有情、色、受、大種等名。如是一切共所了知,此名增語。於此一切樂欲宣說,是名眾同類欲。 子三、辨依處 又名身等略有六種依處。一者、法,二者、義,三者、補特伽羅,四者、時,五者、數,六者、處所。彼廣分別,當知已如聞所成地。 當知已如聞所成地者:聞所成地說:聲聞處略有六相。一、法施設建立相,二、義施設建立相,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相,四、時施設建立相,五、數施設建立相,六、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如彼別釋應知。(陵本十五卷二十頁1352) 壬二、語2 癸一、略標列 語者,當知略具八分。謂先首、美妙等。由彼語文句等相應,乃至常委分資糧故,能說正法。 先首美妙等者:義如下釋。又有尋有伺地說:趣涅槃宮,故名先首。文句可味,故名美妙。善釋文句,故名分明。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陵本八卷十二頁600)文雖有別,其義大同。 癸二、隨別釋2 子一、八支成就攝2 丑一、辨相8 寅一、先首語 先首語者,趣涅槃宮為先首故。 寅二、美妙語 美妙語者,其聲清美,如羯羅頻迦音故。 寅三、顯了語 顯了語者,謂詞句文皆善巧故。 寅四、易解語 易解語者,巧辯說故。 寅五、樂聞語 樂聞語者,引法義故。 寅六、無依語 無依語者,不依希望他信己[3]故。 寅七、不違逆語 不違逆語者,知量說故。 寅八、無邊語 無邊語者,廣大善巧故。 丑二、顯德2 寅一、標 如是八種語,當知略具三德。 寅二、配 一者、趣向德,謂初一種。二者、自體德,謂次二種。三者、加行德,謂所余種。 子二、語具圓滿攝8 丑一、相應 相應者,謂名句文身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相應故。 又依四種道理相應者: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是名四種道理。如聲聞地別釋其相應知。(陵本二十五卷九頁2105) 丑二、助伴 助伴者,能成次第故。 丑三、隨順 隨順者,謂解釋次第故。 丑四、清徹 清徹者,文句顯了故。 丑五、清淨資助 清淨資助者,善入眾心故。 丑六、相稱 相稱者,如眾會故。 丑七、應順 應順者[4],稱法故、引義故、順時故。 丑八、常委分資糧 常委分資糧者,審悉所作、恆常所作,故名常委;彼分者,謂正見等,此是彼資糧故。 常委分資糧等者:恆常所作、審細所作,精勤修習菩提分法,能引正見,證真解脫,名常委分。善說法語,與為增上,名此是彼資糧。 壬三、行相 行相者,謂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緣起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如是等相應語言,或聲聞說、或如來說、或菩薩說,是名行相。 壬四、機請2 癸一、略標相 機請者,謂因機請問而起言說。 癸二、廣差別2 子一、總標 此復根等差別,當知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子二、別列7 丑一、由根差別 此中由根差別,故成二種。一者、鈍根,二者、利根。 丑二、由行差別 由行差別,故成七種。謂貪等行,如聲聞地已說。 如聲聞地已說者:聲聞地說鈍根、利根二種補特伽羅,是名由根差別。又說貪增上、瞋增上、痴增上、慢增上、尋思增上、得平等、薄塵性七種補特伽羅,是名由行差別。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二十六卷二頁2171) 丑三、由眾差別 由眾差別,故成二種。一者、在家眾,二者、出家眾。 由眾差別等者:自下由願差別,由可救、不可救差別,由加行差別,由種類差別,皆如顯揚論一一別釋應知。(三卷十三頁31,494b[5]) 丑四、由願差別 由願差別,故成三種。一者、聲聞,二者、獨覺,三者、菩薩。 丑五、由可救不可救差別 由可救、不可救差別,故成二種。謂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 丑六、由加行差別 由加行差別,故成九種。一、已入正法,二、未入正法,三、有障礙,四、無障礙,五、已成熟,六、未成熟,七、具縳,八、不具縛,九、無縛。 丑七、由種類差別 由種類差別,故成二種。一者、人,二者、非人。 辛二、總顯義2 壬一、標四相 如是六文,總有四相,說名為文。 壬二、釋差別4 癸一、所說相 一、所說相,謂名身等,行相為後。 癸二、所為相 二、所為相,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癸三、能說相 三、能說相,謂語。 癸四、說者相 四、說者相,謂聲聞、菩薩及與如來。 辛三、結名文 如是六種皆顯於文,若闕一種,不能顯義。由能顯義,是故名文。 己二、義3 庚一、征 云何為義? 庚二、釋2 辛一、長行2 壬一、略標列 當知略有十種。一者、地義,二者、相義,三者、作意等義,四者、依處義,五者、過患義,六者、勝利義,七者、所治義,八者、能治義,九者、略義,十者、廣義。 壬二、隨別釋8 癸一、地義2 子一、略 地義者,略有五地。一者、資糧地,二者、加行地,三者、見地,四者、修地,五者、究竟地。 子二、廣 又廣分別有十七地,謂五識身地為初,無餘依地為後。 癸二、相義2 子一、略辨3 丑一、初五相 相義者,當知有五種相。一者、自相,二者、共相,三者、假立相,四者、因相,五者、果相。如是五相,如思所成地已辯。 如思所成地已辯者:思所成地說:所觀有法略有五種。一、自相有法,二、共相有法,三、假相有法,四、因相有法,五、果相有法。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十六卷二頁1365) 丑二、次五相 復有五相。一者、異門相,二者、瑜伽相,三者、轉異相,四者、雜染相,五者、清淨相。如是五相,當知如前處處分別。 復有五相等者:謂一切法異門安立,名異門相。諸瑜伽師次第修習,名瑜伽相。此有四種,或有九種。四種瑜伽者,一、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九種瑜伽者,一、世間道,二、出世道,三、方便道,四、無間道,五、解脫道,六、勝進道,七、軟品道,八、中品道,九、上品道。三界五趣流轉變易,名轉異相。餘二易知。 丑三、後五相2 寅一、標列 復有五相。一者、所詮相,二者、能詮相,三者、此二相應相,四者、執著相,五者、不執著相。 寅二、隨釋5 卯一、所詮相 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事中已說。 如五事中已說者:相、名、分別、真如、正智,是名五事。如菩薩地廣說應知。(陵本七十二卷四頁5569) 卯二、能詮相2 辰一、出體性 能詮相者,謂即於彼依止名等,為欲隨說自性、差別所有語言,應知此即是遍計所執自性相。 辰二、舉異名 此遍計所執自性有差別名,所謂亦名遍計所執,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增益相,亦名虛妄所執,亦名言說所顯,亦名文字加行,亦名唯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如是等類差別應知。 卯三、此二相應相 此二相應相者,謂所詮、能詮更互相應,即是遍計所執自性執所依止。 所詮能詮更互相應等者:攝大乘論頌云: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余,字展轉相應,是謂相應義。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非詮不同故,一切不可言。(攝論三卷九頁31,147c)由是當知此所說義。 卯四、執著相 執著相者,謂諸愚夫,無始時來相續流轉,遍計所執自性執及彼隨眠。 卯五、不執著相 不執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及彼習氣解脫。 子二、廣指 若正分別,如思所成地,應知其相。 若正分別等者:由三種相名正分別。一、由自性清淨,二、由思擇所知,三、由思擇諸法。如思所成地別釋應知。(陵本十六卷一頁1361) 癸三、作意等義2 子一、別辨觀門5 丑一、七作意 作意等義者,謂七種作意。即了相等,如前聲聞地已說。 如前聲聞地已說者:聲聞地說七種作意,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陵本三十三卷二頁2674)如彼別釋應知。 丑二、十智 復有十智。一者、苦智,二者、集智,三者、滅智,四者、道智,五者、法智,六者、種類智,七者、他心智,八者、世俗智,九者、盡智,十者、無生智。此亦如前聲聞地辯。 此亦如前聲聞地辯者:如前建立所知諸法差別。謂有五品所知差別,及此五品所知作業。(陵本六十九卷八頁5201)[6]於中十智,隨應配屬,如彼釋相應知。原文應屬決擇分思所成地,誤列聲聞地中,此亦隨誤。 丑三、六識身 復有六識身,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此亦如前五識身地、意地已辯。 此亦如前五識身地意地已辯者:前說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耳識自性,謂依耳,了別聲。鼻識自性,謂依鼻,了別香。舌識自性,謂依舌,了別味。身識自性,謂依身,了別觸。意自性,謂心、意、識。如彼別釋應知。(陵本一卷五頁5) 丑四、九遍知 復有九種遍知。一者、欲界系見苦集所斷斷遍知;二者、色無色界系見苦集所斷斷遍知;三者、欲界系見滅所斷斷遍知;四者、色無色界系見滅所斷斷遍知;五者、欲界系見道所斷斷遍知;六者、色無色界系見道所斷斷遍知;七者、順下分結斷遍知;八者、色貪盡遍知;九者、無色貪盡遍知。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 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者:三摩呬多地中不見此文。五識身地意地決擇中說:當知遍知略由二緣而得建立。一、通達諦斷故;二、永度界斷故。由相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二遍知。相不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四遍知。永度劣界故,立一遍知。永度中界故,立一遍知。永度妙界故,立一遍知。(陵本五十七卷二十三頁4673)如彼辯相應知。 丑五、三解脫門 復有三解脫門。謂空、無願、無相。當知亦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 亦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者:三摩呬多地說有三三摩地,謂空三摩地、無願心三摩地、無相心三摩地。(陵本十二卷八頁997)此說三解脫門,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此建立相,如聲聞地別辯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三頁2333) 子二、總結觀法 此中應當分別諸法,幾種作意之所思惟,幾智所知,幾識所識,幾種遍知之所遍知,幾解脫門之所解脫。以如是等無量觀門,應觀諸法。 癸四、依處義3 子一、略標列 依處義者,略有三種。一者、事依處,二者、時依處,三者、補特伽羅依處。 子二、隨別釋3 丑一、事依處4 寅一、標列 事依處者,復有三種。一者、根本事依處,二者、得方便事依處,三者、悲愍他事依處。 寅二、別廣2 卯一、辨種類3 辰一、根本事依處 根本事依處,復有六種。一者、善趣,二者、惡趣,三者、退墮,四者、升進,五者、生死,六者、涅槃。 辰二、得方便事依處 得方便事依處,復有十二種。謂十二種行。一者、欲行,二者、離行,三者、善行,四者、不善行,五者、苦行,六者、非苦行,七者、順退分行,八者、順進分行,九者、雜染行,十者、清淨行,十一者、自義行,十二者、他義行。 辰三、悲愍他事依處 悲愍他事依處,復有五種。一者、令離欲,二者、示現,三者、教導,四者、贊勵,五者、慶喜。 卯二、別辨相3 辰一、根本事依處攝6 巳一、善趣 此中善趣者,謂人天。 巳二、惡趣 惡趣者,謂諸惡趣。 巳三、退墮3 午一、標列 退墮者,復有二種。一者、不方他,二者、方他。 午二、隨釋2 未一、不方他 初謂自然壽命退減。如壽命退減,如是色力、財富、安樂、名稱、辯才等退減,當知亦爾。 未二、方他 方他者,謂族姓退減,自在增上退減,薄少[7]宗葉,言不威肅,智慧弊惡,不能獲得廣大色聲及香味觸,於所受用廣大事中心不喜樂。 午三、總結 如是等類,名為退墮。 巳四、升進 與此相違,隨其所應,名為升進。 巳五、生死 生死者,謂即善趣惡趣退墮升進。 巳六、涅槃 涅槃者,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界。 辰二、得方便事依處攝12 巳一、欲行 欲行者,謂如十種受用欲中說。 謂如十種受用欲中說者:前意地說:有十種受欲者,如中阿笈摩說。(陵本二卷十五頁159)已引文釋,如彼應知。 巳二、離行 離行者,謂即於彼所受用事知無常等已,厭而出家,受持禁戒,守根門等。 巳三、善行 善行者,謂施、戒、修善有漏行。 巳四、不善行 不善行者,謂三種惡行。 巳五、苦行 苦行者,謂露形無衣,如是等類乃至廣說。 巳六、非苦行 非苦行者,謂不棄捨如法所得所有安樂。遠離二邊,所謂受用欲樂行邊,及與受用自苦行邊;依止中道,如法追求及正受用衣服等事。 巳七、順退分行 順退分行者,謂所有行能障壽等諸升進事。 巳八、順進分行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順進分行,如鸚鵡經說。 巳九、雜染行2 午一、出三種 雜染行者,略有三種。一者、業雜染,二者、煩惱雜染,三者、流轉雜染。 午二、廣九句2 未一、標列 當知此中,有九根本句。謂業雜染有三句,一、貪慾,二、瞋恚,三、愚痴;煩惱雜染有四句,即四顛倒; 即四顛倒者:有尋有伺地說: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陵本八卷五頁562)此應准知。 流轉雜染有二句,謂無明及有愛。 未二、釋由3 申一、顯業因 所以者何?由三不善根,生起種種業雜染故。 申二、顯煩惱因 由四顛倒,能發種種煩惱雜染故。 申三、顯流轉因 煩惱生已,由無明門,諸出家者能生種種流轉雜染;由有愛門,諸在家者能生種種流轉雜染。 巳十、清淨行2 午一、略標 清淨行者,略有三學、五地。謂資糧地乃至究竟地,如先已說。 如先已說者:如聲聞地廣辯三學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一頁2323) 午二、配釋 當知學等,有九根本句。謂增上戒學及增上心學,有無貪、無瞋、無痴,在資糧地及加行地;增上慧學,有四無顛倒明及解脫,在見地、修地及究竟地。 巳十一、自義行 自義行者,謂自利行。如聲聞、獨覺,彼雖或時起利他行,然本期願不唯利他,是故所行名自義行。 巳十二、他義行 他義行者,謂利他行。如佛菩薩為欲利益無量眾生,為欲安樂無量眾生,乃至廣說。 辰三、悲愍他事依處攝2 巳一、釋漸次5 午一、令離欲 令離欲者,謂訶責六種黑品諸行,示現過患,令離愛欲。 訶責六種黑品諸行者:聲聞地說:於內、於外諸淨色相發起貪慾,便為顛倒,黑品所攝,是有諍法,有苦、有害、有諸災患、有遍燒惱。由是因緣,發起當來生老病死愁嘆憂苦種種擾惱。(陵本三十卷十六頁2533)此說六種,准彼應釋。謂從是有諍法,乃至生老病死等應知。 午二、示現 示現者,謂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種真實道理。 午三、教導 教導者,謂示現已,得信解者,安置學處,令正受行。由已於彼得自在故,彼便請言:我於今者當何所作?唯願教誨。因告之曰:汝等今者,於如是如是事應正作、應隨學。 午四、贊勵 贊勵者,謂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心生退屈,爾時稱讚策勵其心,令於彼事堪有勢力。 午五、慶喜 慶喜者,謂彼有情於法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贊悅,令其歡喜。 巳二、辨作業3 午一、初二種3 未一、令離欲不示現 複次,令離欲示現者,或有令離欲而不示現。如教導他令其離欲,而謂彼曰:如某所言不應作者,汝今必定不應復作。或怖彼言:汝若作者,我必當作如是如是。或復求彼:汝若是我親愛善友,必不應作。 未二、示現不令離欲 或有示現,不令離欲。如處中者,示現功德及與過失,而未堪遮令離過失。 未三、令離欲亦示現 或有令離,欲亦示現。如示彼過,令其離欲。 午二、次二種 教導贊勵者,謂初未受學令其受學;既受學已,未上升進,令其升進。 午三、後一種2 未一、令他勝利 慶喜者,若可慶喜而慶喜時,有五勝利。一者、令彼於己[8]所證其心決定;二者、令余於彼所證功德生趣證心;三者、令誹謗者心得清淨;四者、令不清淨者心處中住;五者、令清淨者倍復增長。 未二、自得勝利 若有補特伽羅慶他善事,當知造作增長能感悅意生天[9]之業。若命終已,隨彼彼生,常聞悅[10]意美妙音聲,一切境界無不悅意。 寅三、料簡6 卯一、欲行離行 複次,欲行或有能感善趣,如為欲故造後善業;或有能感惡趣,如以非法攝受諸欲。離行若有毀犯,能感惡趣;若能成辦,能感善趣,及能作涅槃資糧。 卯二、善行不善行 善行能感善趣,及作涅槃資糧;不善行能感惡趣。 卯三、苦行非苦行 苦行能感惡趣,由依邪見自苦身故;非苦行能作涅槃資糧。 卯四、順退分行順進分行 順退分行、順進分行,隨其所應,退墮、升進。 卯五、雜染清淨行 雜染行能感生死,清淨行能證涅槃。 卯六、自義他義行 自義行唯令自身往善趣,逮升進,證涅槃;他義行俱令自他往善趣,逮升進,證涅槃。 寅四、總結 如是三事中,根本事有六種,謂初善趣乃至涅槃為後;得方便事有十二種,謂十二行;悲愍他事有五種,謂由五種悲愍眾生。此中由根本事增上力故,依十二行,如其所應,令他離欲乃至慶喜。 丑二、時依處 時依處者,謂略有三種言事。一者、過去言事,二者、未來言事,三者、現在言事。如經廣說。 丑三、補特伽羅依處 補特伽羅依處者,謂軟根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其相。 子三、總結名 即依如是如上所說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故,諸佛世尊流布聖教,是故說彼名為依處。 癸五、過患義 過患義者,以要言之,於應毀厭義而起毀厭,或法、或補特伽羅。 癸六、勝利義 勝利義者,以要言之,於應稱讚義而起稱讚,或法、或補特伽羅。 癸七、所治能治義2 子一、辨義 所治義者,以要言之,一切雜染行。能治義者,以要言之,一切清淨行。 子二、舉例 如貪是所治,不淨為能治;瞋是所治,慈為能治;如是等,盡當知。 癸八、略義廣義3 子一、約法類辨 略義者,謂宣說諸法同類相應。 宣說諸法同類相應者:總略宣說諸法種類故。 廣義者,謂宣說諸法異類相應。 宣說諸法異類相應者:別廣宣說諸法差別故。 子二、約諸經辨 複次,說不了義經故,說了義經故。 說不了義經等者:此第二義,釋名略義、廣義,如次配屬應知。 子三、約名義辨2 丑一、廣差別2 寅一、舉略 複次,有二種略義。一者、名略,二者、義略。 寅二、例廣 如略義,如是廣義亦有二種。一者[11]、名廣,二者、義廣。 丑二、例經言2 寅一、舉經 如世尊言:舍利子!我所說法或略、或廣,然悟解者甚難可得。廣說如經。 寅二、顯義 當知此中,顯示世尊於契經中文廣義略,於伽陀中義廣文略。 辛二、嗢柁南 為攝十義,故說中間嗢柁南曰: 諸地相作意 依處德非德 所對治能治 廣略義應知 庚三、結 複次,如是略說佛教體性十種義已,諸說法者,應依聖教尋求十種,若具不具。既自求已[12],應為他說。 戊二、釋攝2 己一、結前建立 如是建立諸經文義體已。 己二、廣辨釋經2 庚一、由五相3 辛一、正所說相2 壬一、略標列 諸說法者,應以五相,隨順解釋一切佛經。謂初應略說法要,次應宣說等起,次應宣說其義,次應釋難,後應辯次第。 壬二、隨別釋5 癸一、法2 子一、標十二種 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 子二、別辨一一12 丑一、契經 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 多分攝受意趣體性者:謂以美妙名句文身,從多分說,攝受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及所安立蘊、界、處等諸法體相故。 丑二、應頌 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陀,又略標所說不了義經。 丑三、記別 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標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 及記命過弟子生處者:謂於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後,當生等事故。 丑四、諷頌 諷頌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 丑五、自說2 寅一、無請而說 自說者,謂無請而說,為令弟子得勝解故。 寅二、自然而說 為令上品所化有情安住勝理,自然而說。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 丑六、緣起3 寅一、有請而說 緣起者,謂有請而說。如經言:世尊一時依黑鹿子,為諸苾芻宣說法要。 寅二、毗奈耶說 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毗奈耶攝所有言說。 寅三、有所依說 又於是處說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說如是如是語。 依別解脫因起之道者:謂有緣起,制立一切所學處故。 丑七、譬喻 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 丑八、本事 本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諸所有事。 丑九、本生 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自本生事。 丑十、方廣2 寅一、出體 方廣者,謂說菩薩道。如說七地四菩薩行,及說諸佛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已廣說。 寅二、釋名 又復此法,廣故、多故、極高大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 如說七地四菩薩行等者:謂種性地、勝解行地、淨勝意樂地、行正行地、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是名七地。如菩薩地地品中說。(陵本四十九卷一頁3909)四菩薩行者,謂波羅蜜多行、菩提分法行、神通行、成熟有情行。如菩薩地行品中說。(陵本四十九卷四頁3918)諸佛世尊有百四十不共佛法。謂諸如來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及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建立品說。(陵本四十九卷七頁3927) 丑十一、未曾有法 未曾有法者,謂諸如來,若諸聲聞,若在家者說希奇法。如諸經中因希有事起於言說。 未曾有法等者:此亦名為希法。謂於是中,宣說諸佛、諸佛弟子、苾芻、苾芻尼、式叉摩那、勞策男、勞策女、近事男、近事女,若共不共,勝於其餘、勝諸世間,同意所許,甚奇希有最勝功德。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七頁2098)其相易了,此應准釋。 丑十二、論議2 寅一、出聖說2 卯一、釋名摩怛理迦2 辰一、世尊自說 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核[13]摩怛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怛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 辰二、聖弟子說 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跡,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怛理迦。 卯二、釋名阿毗達磨3 辰一、由循環研核 即此摩怛理迦,亦名阿毗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怛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核[14]諸法體相,亦復如是。 辰二、由正建立 又如諸字,若無摩怛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 辰三、由無雜亂 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怛理迦,亦名阿毗達磨。 寅二、顯所余 又即依此摩怛理迦,所余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癸二、等起 等起者,謂由三種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依處故,隨應當說。謂如是補特伽羅有如是行,為令離欲乃至慶喜。 如是補特伽羅等者:補特伽羅有二十七,謂軟根等。行有十二,謂欲行等。皆如前說應知。 癸三、義2 子一、結前生後 已說等起。次應說義。 子二、總別辨釋2 丑一、標列二種 義者,略有二種。一者、總義,二者、別義。 丑二、別釋其相2 寅一、總義相2 卯一、略標列 由四種相,當說總義。一者、引了義經故;二者、分別事究竟故; 分別事究竟者:謂分別諸法盡、如所有性事邊際故。 三者、行故;四者、果故。 卯二、隨別廣 行復二種,一者、邪行,二者、正行。果亦二種,一者、正行果,二者、邪行果。 寅二、別義相2 卯一、略標列 由四種相,當說別義。一者、分別差別名;二者、分別自體相;三者、訓釋言詞;四者、義門差別。 卯二、隨別廣2 辰一、訓釋言詞 訓釋言詞,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 復由五種方便等者:謂依同類道理[15]有五相似。一、相狀相似,二、自體相似,三、業用相似,四、法門相似,五、因果相似。如聞所成地[16]說。(陵本十五卷七頁1300)此五分別,如彼釋相應知。 辰二、義門差別3 巳一、標 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 巳二、列 一者、自性差別故;二者、界差別故;三者、時差別故;四者、位差別故;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 巳三、釋5 午一、自性差別 此中自性差別者,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受自性有三受差別,想自性有六想差別,行自性有三行差別, 行自性有三行差別者:謂善、不善、無記差別應知。 識自性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 午二、界差別 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 午三、時差別 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 午四、位差別 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聞思修三位差別故,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內外二位差別故,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因果二位差別故。 午五、補特伽羅差別 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癸四、釋難2 子一、略標 釋難者,若自設難、若他設難皆應解釋。 子二、別釋2 丑一、出難相3 寅一、標五相 當知此難略由五相。 寅二、別列釋5 卯一、不了義難 一者、為未了義得顯了故。如言:此文有何義耶? 卯二、語相違難 二者、語相違故。如言:何故世尊先所說異,今所說異? 卯三、道理相違難 三者、道理相違故。如有顯示與四道理相違之義。 卯四、不決定顯示難 四者、不決定顯示故。如言:何故世尊於一種義,於彼彼處,種種異門差別顯示? 卯五、究竟非現見難 五者、究竟非現見故。如言:內我有何體性,有何色相,而言常恆無有變易,如是正住? 究竟非現見者:謂如內我,究竟非有,體性色相非現見故。此內我難,當知自所假設,為欲顯示彼諸外道遍計所執義故。 寅三、結應知 如是等類難相應知。 丑二、釋隨應2 寅一、正釋五難2 卯一、標 於此五難,隨其次第應當解釋。 卯二、釋3 辰一、於不了義難 謂於不了義難,方便顯示[17]。 辰二、於語相違難等2 巳一、舉語相違難 於語相違難,顯示意趣隨順會通。 巳二、例不決定顯示難等 如於語相違難,顯示意趣隨順會通;如是於不決定顯示難、於究竟非現見難,當知亦爾。 辰三、於道理相違難2 巳一、標方便 於道理相違難,或以異教而決判之,或復示現四種道理,或復示現因果相應。 巳二、隨難釋 所謂此言或為顯[18]果、或為顯[19]因。 寅二、應設四記2 卯一、總標 又於釋難應設四記。 卯二、列釋4 辰一、一向記 一者、一向記。謂為如理來請問者,無倒建立諸法性相。 辰二、分別記 二者、分別記。謂為如理、或不如理來請問者,開示差別諸法性相。 辰三、反問記 三者、反問記。謂為令彼戲論問者,自敘己過。 辰四、默置記2 巳一、約四因緣辨 四者、置記。由四因緣,默置而記,謂無體性故、甚深等故。此廣如前思所成地已說其相。 此廣如前思所成地等者:前說由四種不可說故,名不可說相。一、無故不可說,二、甚深故不可說,三、能引無義故不可說,四、法相法爾之所安立故不可說。如彼釋相應知。(陵本十六卷六頁1385) 巳二、約二諦理辨2 午一、標名 又如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無等,此於世俗及勝義諦所有理趣皆不應記,是故說彼名為置記。 午二、釋義2 未一、明勝義 此中如來約勝義諦,非有性故,不可記別。 約勝義諦非有性故等者:由勝義諦唯內自證,非如言說有其自性,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一切戲論不能說故,不可記別。 未二、明世俗 約世俗諦,所依、能依道相違故,彼果永斷不成實故,亦不可記如來滅後是有無等。 約世俗諦等者:如來相續,是出世間道生轉所依,是名所依及能依道。如是自性不可思議,約世俗諦,故言相違。又為一切煩惱及諸習氣不生轉所依,是名彼果永斷。如是自性唯內所證,約世俗諦,名不成實。是故亦不可記。 癸五、次第2 子一、略標列 次第者,略有三種。一者、圓滿次第,二者、解釋次第,三者、能成次第。 子二、隨別釋2 丑一、引教言2 寅一、標 為欲顯示此三次第,略引聖教。 寅二、釋3 卯一、圓滿次第 如世尊言:我昔出家甚為盛美、第一盛美、最極盛美。此言顯示盛美圓滿次第。 卯二、解釋次第 又復說言:我曾處父淨飯王宮,顏容端正,乃至廣說。此言顯示盛美解釋次第。 卯三、能成次第 又復說言:為何義故,盛美出家?由見老病死等法故。此言顯示能成次第。 丑二、辨說句2 寅一、圓滿次第2 卯一、舉三受 又復經中略說諸法,如言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如是等類,但顯圓滿次第。由所余句圓滿此受,故名圓滿。 卯二、例四諦 如受,四諦亦爾。謂先說一句,後後隨順次第宣說。 寅二、能成次第等2 卯一、舉能成次第 能成次第復有二種。謂或以前句成立後句,或以後句成立前句。 卯二、例解釋次第 解釋次第,當知亦爾。 或以前句成立後句等者:如以無常及所作性,施設前句、後句差別,而立宗言:聲是所作,因雲無常性故。此則以前句成立後句。又立宗言:聲是無常,因雲所作性故。此則以後句成立前句。如是等類應知。 辛二、能善說相2 壬一、別釋師等4 癸一、師2 子一、略標 師者,謂成就十法,名說法師眾相圓滿。 子二、列釋10 丑一、善於法義 一者、善於法義。謂於六種法、十種義,善能解了故。 謂於六種法十種義者:前說文有六種,謂名身等。義有十種,謂地義等。如彼應釋。 丑二、能廣宣說 二者、能廣宣說。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故。 丑三、具足無畏 三者、具足無畏。謂於剎帝利等勝大眾中,宣說正法無所怯懼故。又因此故,聲不嘶掉,腋不流汗,念無忘失故。 丑四、言詞善巧2 寅一、標 四者、言詞善巧。謂語工圓滿、八支成就、言詞具足,處眾說法故。 寅二、釋2 卯一、語工圓滿 語工圓滿者,謂文句相應、助伴等,乃至廣說。 相應助伴等者:此中等言,等取隨順、清徹、清淨資助、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如前已說應知。 卯二、八支成就 八支成就者,謂此語言先首、美妙等,乃至廣說。 先首美妙等者:此中等言,等取顯了、易解、樂聞、無依、不違逆、無邊。如前已說應知。 丑五、善方便說 五者、善方便說。謂二十種善巧方便宣說正法故,如以時、殷重等。 如以時殷重等者:菩薩地說:菩薩說正法相略有二十。一者、以時,二者、重法,三者、次第,四者、相續,五者、隨順,六者、歡喜,七者、愛樂,八者、悅豫,九者、欣勇,十者、不擯,十一者、應理,十二者、稱順,十三者、無亂,十四者、如法,十五者、順眾,十六者、慈心,十七者、利益心,十八者、哀愍心,十九者、不自贊毀他,二十者、不依利養恭敬讚頌。(陵本三十八卷十七頁3158)如彼釋相應知。 丑六、具足成就法隨法行 六者、具足成就法隨法行。謂不唯聽聞以為究竟,如其所說,即如是行故。 丑七、威儀具足 七者、威儀具足。謂說法時手足不亂,頭不動搖,面無變易,鼻不改異,進止往來威儀庠序故。 丑八、勇猛精進 八者、勇猛精進。謂常樂聽聞所未聞法,於已聞法轉令明淨,不舍瑜伽,不舍作意,心不舍離內奢摩他故。 丑九、無有厭倦 九者、無有厭倦。謂為四眾廣宣妙法,身心無倦故。 丑十、具足忍力 十者、具足忍力。謂罵弄訶責終不反報,若被輕懱不生忿戚,乃至廣說。 乃至廣說者:謂能堪忍寒熱、饑渴、蚊蝱、風日、蛇蠍惡觸,他所干犯、磣[20]毒語言等故。聲聞地中善能堪忍作如是說,此應准知。(陵本二十五卷二頁2076) 癸二、說眾4 子一、標 說眾者,謂處五眾宣八種言。 子二、征 何等為八? 子三、列2 丑一、八言 一者、可喜樂言,二者、善開發言,三者、善釋難言,四者、善分析言,五者、善順入言,六者、引余證言,七者、勝辯才言,八者、隨宗趣言。 丑二、五眾 五眾者,一、在家眾,二、出家眾,三、淨信眾,四、邪惡眾,五、處中眾。 子四、釋2 丑一、宣八言8 寅一、可喜樂言 可喜樂言者,當知有五相。一、有證因,二、有譬喻,三、語具圓滿,四、文句綺靡,五、言詞顯了。 寅二、善開發言 善開發言者,開深隱義令粗顯故,辯粗顯義令深隱故。 寅三、善釋難言 善釋難言者,以要言之,當知離五種難,善成就故。 離五種難者:如前釋難說有五相應知。 寅四、善分析言 善分析言者,於一一法,依增一道理,乃至析為十種,或復過此。如依三法說,或依四念住,乃至廣說。 如依三法說者:集論中說:諸蘊、界、處三法所攝,謂色蘊、法界、意處。(一卷十三頁31,666b)此說三法,如彼應釋。 寅五、善順入言 善順入言者,唯善顯現解釋契經、應頌等法,終不引餘外道邪論。 寅六、引余證言 引余證言者,謂引余經成立所說。 寅七、勝辯才言 勝辯才言者,隨自所忍善分別義。 寅八、隨宗趣言 隨宗趣言者,依摩怛理迦分別顯示,或依其餘無倒說者所說言教,如理解釋。 丑二、處五眾3 寅一、處在家眾 複次,處在家眾,應依毀諸惡行、贊諸善行現說正法,令其止息及進修故。 寅二、處出家眾 處出家眾,應依增上戒等三學現說正法,令速欣樂故。 寅三、處餘三眾 處淨信等眾,應依聖教廣大威德現說正法,如其次第,令倍增長、令處中信、令生淨信故。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一 [1] 大正無「釋」字。 [2] 「荼」,大正作「茶」。 [3] 「己」,陵本作「已」。 [4] 「應順者」,大正、陵本作「應供故」。 [5] 編按:另「十二卷四頁31,536b」亦有相關之文。 [6] 編按:此段引文原在卷六十九,韓清淨將之調整至卷六十五。 [7] 「少」,大正作「小」。 [8] 「己」,陵本作「已」。 [9] 「生天」,大正作「天生」。 [10] 「悅」,陵本作「說」。 [11] 「者」,大正作「有」。 [12] 「已」,陵本作「己」。 [13] 「覈」,大正作「竅」。 [14] 「覈」,大正作「竅」。 [15] 「同類道理」,披尋記原作「比量道理」。 [16] 「聞所成地」,披尋記原作「思所成地」。 [17] 「示」,大正作「了」。 [18] 「顯」,陵本作「增」。 [19] 「顯」,陵本作「增」。 [20] 「磣」,披尋記原作「慘」。卷二十五原文作「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