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七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修所成慧地 丙九、修所成慧地3 丁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思所成慧地決擇。修所成慧地決擇,我今當說。 丁二、標釋一切2 戊一、總標列 當知略有十六種修。謂聲聞乘相應作意修、大乘相應作意修、影像修、事邊際修、所作成辦修、得修、習修、除去修、對治修、少分修、遍行修、動轉修、有加行修、已成辦修、非修所成法修、修所成法修。 戊二、別釋相16 己一、聲聞乘相應作意修3 庚一、征 云何聲聞乘相應作意修? 庚二、釋 謂如有一,是聲聞,住聲聞法性;或未證入正性離生,或已證入正性離生;不觀他利益事,唯觀自利益事;由安立諦作意門,內觀真如,緣有量有分別法為境; 緣有量有分別法為境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少分有量法界妙智,若諸聲聞,於作有情一切義利無有棄背趣向行相;若諸獨覺,於作有情一切義利棄背行相。由是當知,此說緣有量者,謂於少分有量法界。此說有分別法,謂於諦安立相,未能通達法無我故。 為盡貪愛,由厭、離欲、解脫行相,修習作意。 庚三、結 是名聲聞乘相應作意修。 由厭離欲解脫行相者:攝事分說:云何厭?謂有對治現前故,起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云何離欲?謂由修習厭心故,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此由伏斷增上力故。云何解脫?謂即於此伏斷對治多修習故,永拔隨眠。(陵本八十五卷十一頁6450)此應准知。 己二、大乘相應作意修3 庚一、征 云何大乘相應作意修? 庚二、釋 謂如有一,是菩薩,住菩薩法性;或未證入正性離生,或已證入正性離生;觀自、觀他諸利益事;由安立、非安立諦作意門,內觀真如,緣無量無分別法為境;大悲增上力故,為儘自他所有貪愛,由攝受有情諸利益事方便行相,及由趣向無上足跡因緣行相,修習作意。 庚三、結 是名大乘相應作意修。 緣無量無分別法為境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全分無量法界妙智,能作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離系所依事業,又作證得一切種智極淨[1]法界所依事業,又作救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患所依事業。此說無量,當知謂彼全分無量法界。離諸戲論,名無分別。 己三、影像修2 庚一、征 云何影像修? 庚二、釋 謂或於有分別毗缽舍那品,三摩地所行影像,所知事同分,作意思惟故;或於無分別奢摩他品,三摩地所行影像,所知事同分,作意思惟故;諸所有修,名影像修。 己四、事邊際修2 庚一、征 云何事邊際修? 庚二、釋2 辛一、別釋相 謂於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下劣、勝妙、近遠等法作意思惟,或於真如作意思惟。 辛二、結略義 如是或盡所有性故,或如所有性故,諸所有修,名事邊際修。 己五、所作成辦修2 庚一、征 云何所作成辦修? 庚二、釋 謂已證入根本靜慮、或諸等至、或世間定、或出世定,諸所有修,名所作成辦修。 云何所作成辦修等者:本地分說:修觀行者,於奢摩他、毗缽舍那,若修、若習、若多修習為因緣故,諸緣影像所有作意皆得圓滿。此圓滿故,便得轉依,一切麤重悉皆息滅。得轉依故,超過影像,即於所知事,有無分別現量智見生。入初靜慮者,得初靜慮時,於初靜慮所行境界;入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者,得第二、第三、第四靜慮時,於第二、第三、第四靜慮所行境界;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者,得彼定時,即於彼定所行境界。如是名為所作成辦。(陵本二十六卷十五頁2216)此應准知。 己六、得修3 庚一、征 云何得修? 庚二、釋 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無常想,乃至或修死想,彼所有餘不現前想; 或修無常想等者:本地分說:又有五種能圓滿解脫、厭離所對治法。謂於諸法中,有三種愚以為依止,起三顛倒。三種愚者,一、時節愚,二、分位愚,三、自性愚。三顛倒者,一、於無常計常顛倒,二、於苦計樂顛倒,三、於無我計我顛倒。及規求利養、希望壽命。為治如是五所治法,起五取相。謂於諸行,取無常相,亦取苦相;於諸法中,取無我相;於飲食中,取惡逆相;於其命根,取中夭相。(陵本十四卷十六頁1237)此中義顯五所取相,名無常想。乃至或修死想,隨修一想現在前時,諸所余想名不現前。 或自地攝、或下地攝;及彼所引諸餘功德,或是世間、或出世間;皆能修彼令其增盛清淨樂[2]生,於彼獲得自在成就。 庚三、結 是名得修。 皆能修彼令其增盛等者:謂修一想,能令余想諸餘功德,轉得增盛、轉得清淨;及諸定樂倍更生故。以於彼諸種子獲得自在成就故。 己七、習修2 庚一、征 云何習修? 庚二、釋 謂如有一,即於彼彼無常等諸善想作意思惟,或於善法由習修故,皆現修習,是名習修[3]。 己八、除去修2 庚一、征 云何除去修? 庚二、釋2 辛一、除遣諸相 謂如有一,由三摩地所行影像諸相作意故,如楔出楔方便除遣,棄於自性諸相。 辛二、除遣麤重 又如有一,用彼細楔遣於麤楔,如是行者,以輕安身除麤重身。 方便除遣棄於自性諸相者:謂依定地影像諸相為方便故,除遣諸法自性諸相。如有頌言: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相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其義應知。 余如前說。是名除去修。 余如前說者:謂如前說諸所有修,是名為余。 己九、對治修2 庚一、征 云何對治修? 庚二、釋2 辛一、總標列 謂於厭患對治、或斷對治、或持對治、或遠分對治作意思惟,諸所有修,名對治修。 辛二、別釋相2 壬一、第一義4 癸一、厭患對治 此中厭患對治者,謂一切世間善道,除諸無量及余行者遊戲神通所引作意。 除諸無量等者:厭患對治,依諸欲起。四無量定、遊戲神通非有厭患,是故除之。 癸二、斷對治 斷對治者,謂緣真如為境作意。 癸三、持對治 持對治者,謂此後得世出世道,若解脫道。 癸四、遠分對治 遠分對治者,謂煩惱斷已,於對治道更多修習,或多修習上地之道。 壬二、第二義 復有差別。謂聞思修道,名厭患對治;出世間道,名斷對治;此果轉依,名持對治;世間修道,名遠分對治。 己十、少分修2 庚一、征 云何少分修? 庚二、釋 謂於無常想等隨一善法作意思惟,諸所有修,名少分修。 己十一、遍行修2 庚一、征 云何遍行修? 庚二、釋 謂於諸法一味真如作意思惟,諸所有修,名遍行修。 己十二、動轉修2 庚一、征 云何動轉修? 庚二、釋 謂於無相修方便修時,時時有相間隔而修,名動轉修。 己十三、有加行修2 庚一、征 云何有加行修? 庚二、釋 謂即於彼方便修時,由有加行相間隔而修,名有加行修。 己十四、成辦修2 庚一、征 云何成辦修? 庚二、釋 謂或聲聞乘、或獨覺乘、或復大乘,已得一切所有轉依,及得一切諸法自在,此所有修名成辦修。 己十五、非修所成法修2 庚一、征 云何非修所成法修? 庚二、釋 謂不定地諸施、戒等所有善法修,名非修所成法修。 己十六、修所成法修2 庚一、征 云何修所成法修? 庚二、釋 謂定地諸善法修,名修所成法修。 丁三、略不說余 於此地中余決擇文,更不復現。 攝決擇分中聲聞地之一 丙十、聲聞地及獨覺地2 丁一、舉聲聞地3 戊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修所成慧地決擇。聲聞地決擇,我今當說。 戊二、如應決擇3 己一、聲聞種性5 庚一、釋無種性難2 辛一、舉難 如本地分說:住無種性補特伽羅,是名畢竟無般涅槃法。此中或有心生疑惑,云何而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耶? 辛二、詰答2 壬一、雙征 應詰[4]彼言:汝何所欲?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無量界性、下劣界性、勝妙界性,為有耶?為無耶? 諸有情類種種界性等者:墮自相續,有十八界,是名種種界性。於一一界,各有無量品類差別,種類一故,雖各說一,而實無量,是名無量界性。又諸有情如是諸界,由勝解力之所集成。先惡勝解,集成惡界,是名下劣界性;先善勝解,集成善界,是名勝妙界性。義如攝事分說。(陵本九十六卷一頁7185) 壬二、別詰2 癸一、詰有 若言有者,無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補特伽羅,不應道理。 癸二、詰無 若言無者,經言:諸有情類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不應道理。 庚二、釋因無根難2 辛一、舉難 如是詰[5]已,復有難言:如有情類,雖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而無有無根有情,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爾?或應許有無根有情。 或應許有無根有情者:此中難意,謂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而有無般涅槃法者,是則或應許有無根有情。 辛二、詰答2 壬一、雙征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諸無根者為是有情,為非有情? 壬二、別詰2 癸一、詰是有情 若是有情,外無根物應是有情,然不應道理。 癸二、詰非有情 若非有情,而言何不許有無根有情者,不應道理。 庚三、釋同四姓難2 辛一、舉難 如是詰已,復有難言:如作剎帝利已,或時復作婆羅門、吠舍、戍陀羅;如是乃至作戍陀羅已,或時乃至作剎帝利。又作那落迦已,或時乃至作天;乃至作天已,或時乃至復作那落迦。如是何故不作無般涅槃法已,或時復作有般涅槃法耶? 辛二、詰答2 壬一、雙征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諸剎帝利乃至戍陀羅,及那落迦乃至諸天,為有一切界耶?為獨有一界耶? 壬二、別詰2 癸一、詰有一切界 若有一切界者,喻不相似,不應道理。 喻不相似不應道理者:由諸有情,自體具剎帝利乃至戍陀羅,及那落迦乃至諸天一切種子,是故展轉生類有別。非諸有情於般涅槃法、無般涅槃法二種皆具。喻非同類,名不相似,故不應理。 癸二、詰獨有一界 若獨有一界者,先是剎帝利,或於一時乃至作戍陀羅;先是那落迦,或於一時乃至為天;不應道理。 庚四、釋同具界難2 辛一、舉難 如是詰已,復有難言:如剎帝利等具一切界,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 辛二、詰答2 壬一、雙征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諸無般涅槃法界、諸有般涅槃法界,此二界為互相違耶?為不相違耶? 壬二、別詰2 癸一、詰互相違 若互相違,而言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者,不應道理。 癸二、詰不相違 若不相違,即此補特伽羅是無般涅槃法,亦是有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庚五、釋同金等難2 辛一、舉難 如是詰已,復有難言:如現見有一地方所,於一時間無金種性,或於一時有金種性;於一時間無有末尼、真珠、琉璃等種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於一時間無鹽種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於一時間無種種相界種性,或於一時有彼種性。如是先是無般涅槃法種性,何故不於一時或[6]有般涅槃法種性耶? 辛二、詰答2 壬一、正詰2 癸一、雙征 應詰彼言:汝何所欲?如彼地方所,先無此種性,後有此種性;或先有此種性,後無此種性。如是先有聲聞定種性,後無是種性,乃至先有大乘定種性,後無是種性;或先無定種性,後有定種性耶? 癸二、別詰2 子一、詰無定種性2 丑一、無果相違過 若言爾者,順解脫分善根,應空無果。 丑二、安立相違過 又若爾者,立定種性,不應道理。 子二、詰有定種性 若不爾者,汝言無般涅槃法者,先住無種性已,後住有種性,如有地方所; 如有地方所者:謂如地方所,於一時間有彼彼種性相故。 有般涅槃法者,先住有種性已,後住無種性,如地方所者,不應道理。 如地方所者:謂如地方所,於一時間無彼彼種性相故。 壬二、轉難2 癸一、總征 又應責彼:汝何所欲?無般涅槃法下劣界者,安住如是下劣界中,為即於此生轉成般涅槃法,為於後生耶? 癸二、別難2 子一、此生轉變難2 丑一、雙征 若言即於此生者,汝意云何,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為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為不能耶? 丑二、別詰2 寅一、詰能起善根 若言能者,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無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寅二、詰不能起善根 若言不能者,彼遇佛法僧已,於現法中不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轉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子二、後生轉變難2 丑一、雙征 若言後生方成般涅槃法者,汝意云何,彼為先積集善根故,於後生中遇佛法僧,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為先不積集善根耶? 丑二、別詰2 寅一、詰先積集善根2 卯一、詰相違 若言先積集善根者,彼即於此生中遇佛法僧能起善根,而言於後生中方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卯二、詰無果 又如彼因,應空無果。 又如彼因應空無果者:謂先積集善根為因,不於此生成般涅槃法故。 寅二、詰先不積集善根 若言先不積集善根者,是則前後相似俱未積集善根,而言於後生中方成般涅槃法,非即此生中者,不應道理。 己二、聲聞種類2 庚一、十種4 辛一、標 複次,略有十種聲聞。 辛二、征 何等為十? 辛三、列 謂清淨界聲聞、已遇緣聲聞、雜染界生聲聞、清淨界生聲聞、末[7]法時生聲聞、賢善時生聲聞、未得眼聲聞、已得眼聲聞、清淨眼聲聞、極清淨眼聲聞。 辛四、釋5 壬一、清淨界及已遇緣2 癸一、清淨界 若有安住聲聞種性,是初聲聞。 癸二、已遇緣 已入法者,是名第二。 壬二、雜染界生及清淨界生2 癸一、舉雜染界生 若有聲聞所生世界,其中多有眾苦可得,容有五濁,所謂壽濁乃至有情濁,是名雜染界生聲聞。 癸二、例清淨界生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清淨界生聲聞。 壬三、末法時生及賢善時生2 癸一、舉末法時生2 子一、征 末法時生諸聲聞相,云何可知? 子二、釋2 丑一、辨聲聞相2 寅一、辨2 卯一、總標 謂諸聲聞,於當來世法末時生,多分愛重利養恭敬,違背妙法,諸貪恚痴及不正法並皆增盛。 卯二、別釋2 辰一、愛重利敬違背妙法 為慳嫉等諸隨煩惱纏擾其心;處慳、家慳、利慳、敬[8]慳、譽慳、法慳,無不具足; 處慳家慳等者:本地分說:又有五種失利養因行,亦是背涅槃因行。謂若於是處受用利養,若從彼得,若所得物,若所為得,若如是得,於此諸處心生吝惜。(陵本十四卷十四頁1228)此中敬慳、譽慳,即彼於所為得心生吝惜。余所有慳,一一別配,如次應知。 諂、誑、矯、詐恆現在前;廣說乃至為活命故而求出家,非為涅槃。 辰二、煩惱邪行並皆增盛2 巳一、煩惱增盛2 午一、舉煩惱 多諸掉動,高舉輕躁,強口傲誕,懈怠失念,心不靜定,多諸迷亂,根性闇劣,多諸煩惱,煩惱現行無有間斷。 午二、出彼相3 未一、貪相 憂苦雖多,不生厭患,樂多眾會,棄阿練若邊際臥具來入眾中,習近村側所有臥具便生喜樂。 諂誑矯詐等者:如前已說:補特伽羅,多隨煩惱染污相續,不能正證心一境性。謂有諂、誑、矯、詐、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忘念、不定、惡慧、慢緩、猥雜、趣向前行、舍遠離軛、於所學處不甚恭敬、不顧沙門、唯希活命不為涅槃而求出家。(陵本六十二卷一頁4965)此中諸相,如彼廣釋應知。 如是乃至喜樂談謔、喜樂諠眾、喜樂猥雜,自舉縱逸,不能善修身、戒、心、慧。 不能善修身戒心慧者:謂防護修,是名修身。若受持修,是名修戒。若靜慮地作意修,是名修心。若諦智地作意修,是名修慧。義如前說應知。(陵本六十六卷十四頁5293) 未二、痴相2 申一、於經典世典 於佛世尊所說甚深與空相應,隨順緣性、緣起、緣生所有經典,並皆棄捨;於世聰慧所造諷誦綺飾言辭、絢藻文章,隨順世典恭敬受持,深生歡喜。 申二、於正法非法2 酉一、起非理想 於似正法非正法中妄生法想,於正法中起非法想。 酉二、起不正見 又即於彼愛樂顯現、宣說、開示,誹謗正法及毗奈耶。 未三、恚相 於說正法及毗奈耶補特伽羅生怨家想。 巳二、邪行增盛6 午一、犯戒攝3 未一、犯屍羅等 多犯屍羅,習諸惡法,內實腐敗,外現賢善;廣說乃至實非梵行,自稱梵行。 多犯屍羅等者:此中諸相,如攝異門分釋應知。(陵本八十四卷十四頁6396) 未二、故思犯重 無餘、有餘二篇重罪,尚起故思現行毀犯,何況中輕。 無餘有餘二篇重罪等者:攝事分說:略有五種罪聚攝一切罪。何等為五?一者、他勝罪聚,二者、眾餘罪聚,三者、隕墜罪聚,四者、別悔罪聚,五者、惡作罪聚。(陵本九十九卷二頁7409)又說:四種罪聚,名有餘罪;他勝罪聚,名無餘罪。(陵本一百卷二頁7474)如是差別應知。 未三、犯不出離 既毀犯已,多不如法發露對治。或為他知而行發露,非實意樂。 午二、邪命攝2 未一、樂著世間 故欲結好諸親友家及施食家,於諸在家所為所作能引無義多事業中,好喜[9]營造。於諸在家白衣者所,多起親愛尊重恭敬愍念之心;非於同法修梵行所多喜安住。 未二、味著染法 詐現相等起邪命法,展轉互起謀略之心, 詐現相等起邪命法者:本地分說:或依矯詐、或邪妄語、或假現相、或苦研[10]逼、或利求利種種狀相,而從他所非法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非以正法而有所求。由非法故,說名邪命。(陵本二十二卷十頁1919)如彼釋相應知。 好為種種斗訟違諍,多樂蓄積家產資具,假存法式以之為勝。 午三、御眾攝2 未一、為充供事 凡所度人出家受戒,一切皆以有染污心為充供事;然作是言:我今但為憐愍因緣,度其出家受具足戒。 未二、悅隨心轉 所畜共住、近住弟子,恆常供侍隨心轉者,彼雖慢緩,而深愛念悅意攝受;余不爾者,雖不慢緩,亦不愛念悅意攝受。 午四、承事攝 若見苾芻多諸親屬,廣招利養衣服等物,則便尊重恭敬供養。若見苾芻闕乏親屬,雖少欲等功德具足,仍生輕懱而不採錄。 午五、共住攝 食用僧祇及別人物都無悔愧,好攝犯戒,樂結朋黨,悔情微劣,或復太過。 悔情微劣或復太過者:謂如有一,性無羞恥,惡作羸劣,是名悔情微劣。又如有一,堅執惡取,非處惡作,於不應作諸惡作中浪作惡作,是名或復太過。 午六、聞法攝 凡所聽受,皆為聲譽贊誦因緣,或復多為利養恭敬,都不自為調伏身心。 寅二、結 如是等類諸雜染法皆悉成就。 丑二、釋法末時2 寅一、釋得名 法末時者,所謂大師般涅槃後,聖教沒時。 寅二、釋當生 爾時如是聲聞弟子,身壞命終多墮惡趣,生那落迦。 癸二、例賢善時生3 子一、例相違 若有成就與此相違不染污法,當知是名賢善時生聲聞。 子二、釋彼時 彼於如來初出世時、瘜肉未生時、大師現前時,或有一類般涅槃後。 子三、釋當生 如是多分身壞命終,還得善趣,往生天上樂世界中。 壬四、未得眼及已得眼2 癸一、未得眼 若諸異生聲聞,名未得眼。 癸二、已得眼 預流、一來及不還等,名已得眼。 壬五、清淨眼及極清淨眼2 癸一、清淨眼 慧解脫阿羅漢,名清淨眼。 癸二、極清淨眼 若具三明俱分解脫,名極清淨眼。 庚二、二種2 辛一、精進類 複次,或有聲聞,雖如所應勇猛精進,於現法中而不能證勝過人法。 辛二、放逸類 或有聲聞,於現法中有力能得勝過人法,沙門果證,由放逸故而不能證。 己三、聲聞藏教13 庚一、釋月喻經2 辛一、諸句差別2 壬一、標 複次,當釋月喻經中具戒、具德、柔和、善法諸句差別。 壬二、釋3 癸一、標 謂聲聞中略有四種淨妙之法,令諸有情若得見者,由身語意生無量福。 癸二、征 何等為四? 癸三、列4 子一、初法 謂住具足屍羅,守別解脫律儀,廣說如經,是名初法。 廣說如經者:軌則、所行皆悉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受學學處,是名廣說應知。 子二、第二法 復有少欲喜足,廣說乃至諸漏永盡作證讚美,是第二法。 復有少欲喜足等者:此中廣說,謂如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諸功德法應知。 子三、第三法 復有柔和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令諸苾芻喜樂同處,又具成就四種證淨,是第三法。 子四、第四法 又有不耽利養[11],不著恭敬,憐愍於他,覆藏己[12]善,發露己[13]惡,雖復實有種種功德,而不欲求令他知有,謂欲令他知我成就如是功德,是第四法。 辛二、往施主家2 壬一、明應斷4 癸一、標 複次,若有聲聞欲往他家,應先斷除三隨煩惱,然後當往。 癸二、征 何等為三? 癸三、列 一、結親友家隨煩惱,二、家慳隨煩惱,三、以有染心而行法施隨煩惱。 癸四、釋3 子一、斷初隨煩惱2 丑一、標 此中聲聞,由六種相,應斷結親友家隨煩惱已,乃往他家。 由六種相應斷結親友家隨煩惱者:本地分中思所成地頌云:不畜朋友家,恐發憂悲亂,能生苦煩惱,纔起尋遠離。長行釋云:此頌顯示若親近居家,生憂悲散亂,增長諸煩惱,能為眾苦因。由親近彼能生眾苦,煩惱纔生尋即除遣。(陵本十七卷二頁1456)此說應斷結親友家隨煩惱,如彼應釋。言六相者,本地分中聲聞地說:應隨月喻往施主家,具足慚愧,遠離憍傲,蕩滌身心。(陵本二十四卷十五頁2051)此開為六,如判應知。 丑二、釋3 寅一、具足慚愧 謂時時往,不應數往。於可愛事若不如理執取其相,暫生貪愛,即便羞恥。 寅二、遠離憍傲 不以凶暴強口傲誕邪行,追求衣服等物。 不以凶暴強口傲誕邪行等者:本地分說:又多凶悖、強口、矯傲、修飾其名、執恃種姓。或求多聞,或任持法,為利養故,亦復為他宣說正法。或佛所說,或弟子說,或自宣說己實有德,或少增益,乃至廣說。(陵本二十二卷十頁1920)此所說義,翻彼應知。 寅三、蕩滌身心4 卯一、善自防護 善自守護,善覆其身,不以身觸所不應觸,亦不坐於所不應坐,終不食於所不應食,亦終不飲所不應飲,又不應受所不應受。 卯二、善自尋思 又以隨順遠離心、趣向遠離心、鄰亞遠離心,尋思諸善。 卯三、未信令信 猶如山嶽難往趣處,非淨信家能令淨信。 卯四、信令倍增 如舊所履清淨泉池,諸淨信家倍令增長。 子二、斷第二隨煩惱2 丑一、標 又由六相,應斷家慳隨煩惱已,乃往他家。 丑二、釋3 寅一、初三相 謂往他家,於有情事不染不著。如有情事,於利養事、於恭敬事,當知亦爾。 寅二、次二相 又於無利不生憂苦。如於無利,於不恭敬,當知亦爾。 寅三、後一相 又於自他諸利養中其心平等,於己所得利養恭敬不自讚美,於他所得利養恭敬終不毀訾。 子三、斷第三隨煩惱2 丑一、標 又由六相,應斷有染心而行法施隨煩惱已,乃往他家。 丑二、釋3 寅一、初二相 謂不希望他於己淨信。又於出離法如實了知。 寅二、次三相2 卯一、略標列 又於他所應起三種純善意樂。何等為三?謂引發樂故,除遣苦故,恭敬聽受法隨法行得勝利故。 卯二、隨難釋 為生等苦所苦惱者,令脫苦故。 為生等苦所苦惱者令脫苦故者:此釋恭敬聽受法隨法行所得勝利應知。 寅三、後一相 若已解脫者,即於諸法妙善法性為緣素怛纜、毗奈耶、摩怛理迦所攝俗正法中,為令受持讀誦正法久住,是故宣說。 若已解脫等者:此後一相,謂令正法久住應知。三藏所攝安立諦法,名俗正法。如是諸法,無始時來法爾成就,如成就性,以無顛倒文句安立,由是故說諸法妙善法性為緣。 壬二、顯究竟 當知初隨煩惱斷故,無猥雜住以為究竟。第二隨煩惱斷故,正受用財以為究竟。第三隨煩惱斷故,正受用法以為究竟。 庚二、釋伐地迦經2 辛一、標當釋 複次,當釋伐地迦經。 辛二、出經義2 壬一、總標列 若有聲聞欲於染淨方便善巧,略於三處應遍了知。謂於雜染、清淨所依中,由雜染、清淨所依故;於雜染中,由雜染故;於清淨中,由清淨故。 壬二、隨別釋2 癸一、釋三處3 子一、雜染清淨所依2 丑一、征 云何雜染、清淨所依? 丑二、釋2 寅一、出體相 謂即此身有色麤重,廣說如經。 寅二、辨為依 此是愚夫無有智慧趣無明者雜染所依,亦是聰明有大智慧趣於明者清淨所依。 謂即此身有色麤重等者:經中廣說:有色麤重四大,糜飯長養,常須覆蔽、沐浴、按摩,壞斷、離散、磨滅。如下自釋應知。 子二、雜染 云何雜染?謂諸愚夫,為欲造作淨不淨業,先尋思已,後以身語造作所有淨不淨業;由此因緣,於五趣生死中,感愛非愛有惱無惱自體令生。 子三、清淨2 丑一、征 云何清淨? 丑二、釋2 寅一、略2 卯一、標殊勝 謂二種學清淨品中最為殊勝。 卯二、釋二種 第一學者,謂真如智以為依止能有所作;第二學者,謂為煩惱皆得離系。 謂二種學等者:此說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名二種學。增上心學,能為真如智之所依止。增上慧學,能令煩惱究竟離系。 寅二、廣4 卯一、標 複次,即此清淨,略由五因之所顯示。 卯二、征 何等為五? 卯三、列 一、正說者,二、正行者,三、正行,四、增上心學所治隨煩惱斷,五、增上慧學所治隨煩惱斷。 卯四、釋4 辰一、正說者 此中如來是正說者。 辰二、正行者 根熟聲聞是正行者,亦名聰慧者。 辰三、正行2 巳一、釋名 諦智所攝名為正行。 巳二、顯義 據能斷煩惱義,是無上對治故。 辰四、定慧所治隨煩惱斷2 巳一、明所治2 午一、增上心學攝2 未一、標 略有五法,名增上心學所治隨煩惱。 未二、列 一、居遠離者,所有諸蓋;二、於教授教誡不堪忍者,所有忿、惱;三、於利養恭敬深貪著者,所有慳、嫉;四、於先所用、所受境界發起邪念;五、順舍所學分別貪愛。 順舍所學分別貪愛者:謂於諸欲妄起分別,是名分別貪愛。由是因緣,所受失壞,是名順舍所學。 午二、增上慧學攝2 未一、標 略有三法,名增上慧所治隨煩惱。 未二、列 初,於世俗理門不了法義者,所有無明;次,已了法義諸異生者,於諸諦中所有猶豫疑惑未斷;後,已見諦跡諸有學者,修道所攝慧所對治所有我慢。 巳二、顯彼斷 由於如是諸隨煩惱永斷滅故,當知證得最善清淨增上心學、增上慧學阿羅漢果,此阿羅漢當知是名最極清淨。 癸二、釋遍知3 子一、標 複次,於此雜染、清淨所依諸聲聞眾,略由三相應遍了知。 子二、列 一、由自性故;二、由因緣故;三、由過患故。 子三、釋3 丑一、由自性2 寅一、標相別 由自性者,謂此人身所有自性,由三種相之所顯示。 寅二、釋三種 由有色故,顯餘一切身之共相;由麤重故,顯其各別身之自相;由不清淨故,顯與天身不同分相。 丑二、由因緣2 寅一、標三種 由因緣者,略有三種。 寅二、釋差別2 卯一、一種共相因緣 謂一切身共相因緣,即四大種各別自相。 卯二、二種人身因緣 人身因緣,復有二種。一者、未生令生因緣,所謂父母不淨和合。二者、已生令住因緣,謂糜飯等之所長養。 丑三、由過患2 寅一、略標列 由過患者,復有二種。謂無常性及與苦性。 寅二、釋二種2 卯一、苦性 若於寒時,為治寒苦,追求覆障以為對治;若於熱時,為治熱苦,追求沐浴以為對治;涉路、作業有劬勞者,為治勞苦,求按摩等以為對治;當知此類,名為苦性。 卯二、無常性2 辰一、列種類 手塊杖等之所觸對,破壞法故;刀所觸對,斷壞法故;若終沒已,埋於地故,或火燒故,或為種種傍生諸蟲所食噉故,或即於彼為諸風日所暴燥故,皆是散壞磨滅法性;當知此類,是無常性。 辰二、釋法性 昔會今乖,名為離散;散已變壞,最後都盡,名為磨滅。 庚三、釋說緣名頌2 辛一、舉頌問 複次,因思所緣,如說: 名映於一切 無有過名者 由此名一法 皆隨自在行 此言有何義? 辛二、依義釋2 壬一、標略義 謂若略說,觀清淨因故、觀自相故、觀雜染因故,及為顯示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故。 壬二、釋頌句3 癸一、第一句2 子一、約名蘊辨 若遍了知補特伽羅無我四無色蘊,能斷一切自境界相,名映一切。 子二、約言名辨 若遍了知法無我遍計所執自性世俗言名,能除一切彼所依相,名映一切。 癸二、第二句 若過四無色蘊,諸我相事定不可得。若過世俗言名,遍計所執自性相事亦不可得。 癸三、後二句2 子一、觀染因 若於二種俱不了知,則便發起一切境相雜染隨轉。一切境相所有雜染,無不因此增上力故。 子二、證密意 依此密意,薄伽梵說: 執法自性故 執我性而轉 覺此故覺彼 由覺故還滅 庚四、釋說四聖諦2 辛一、標說 複次,有四聖諦,世尊為諸聲聞說是淨煩惱所緣境界,謂苦諦等,如前已說。 謂苦諦等如前已說者:本地分說:出世間道淨惑所緣復有四種。一、苦聖諦,二、集聖諦,三、滅聖諦,四、道聖諦。如彼廣釋應知。(陵本二十七卷十八頁2305) 辛二、釋義3 壬一、釋妨難2 癸一、問 問:若真實無顛倒相是諦相者,諸外道見、諸邪勝解、諸邪論等非真非實,並是顛倒,云何諦攝?若不攝者,彼應不感當來後有,應非苦因? 諸邪論等者:等言,等取邪梵行求及邪解脫應知。 癸二、答3 子一、標 答:雖非真實,亦是顛倒,然說苦、集二諦所攝。 子二、征 所以者何? 子三、釋 彼雖皆是邪性所攝,然即此邪性相是真是實,皆不顛倒,是苦性故、是苦因故。 壬二、辨行相4 癸一、苦諦攝4 子一、辨四行2 丑一、辨一一4 寅一、無常行 複次,由二相故顯無常義。一、依大乘道理相,二、依聲聞乘道理相。謂非有義及其相滅壞義。 謂非有義等者:依大乘道理相,建立非有無常,於一切時常非有故,名非有義,當知遍計所執相攝。依聲聞乘道理相,建立滅壞無常,名滅壞義,當知依他起相攝。 寅二、苦行 由二種相顯示苦義。謂非有執習氣麤重義,及三受所隨生等八種苦相轉義。 由二種相顯示苦義等者:此中二義,亦依大乘道理相及聲聞乘道理相,如次配釋應知。 寅三、空行 由二種相顯示空義。謂補特伽羅自性遠離相義,及諸法自性遠離相義。 由二種相顯示空義等者:此中初義,依聲聞乘道理相;後義,依大乘道理相應知。 寅四、無我行3 卯一、約二無我辨 由二種相顯無我義。謂大乘道理及聲聞乘道理,補特伽羅自性無我相義、諸法自性無我相義。 卯二、約二教辨 復有二教。謂無常教、無始教。 卯三、約二種通達辨 又有二種通達。謂有為界通達、無為界通達。 復有二教等者:此中復由二教及二通達,顯無我義。如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名無常教。無始時來,唯緣起法相續流轉,而無有我,名無始教。即蘊計我、離蘊計我皆不可得,名有為界通達、無為界通達。 丑二、辨相即2 寅一、無常即苦2 卯一、總標 複次,由五因緣,若無常即苦。 卯二、列釋5 辰一、由攝受 一、由攝受,謂無常諸行皆為麤重所攝受故。 皆為麤重所攝受故者:此中麤重,謂煩惱品種子應知。本地分說:一切所依自體,麤重所隨故,麤重所生故,麤重自性故,諸佛如來安立為苦,所謂由行苦故。(陵本二卷二頁113) 辰二、由法性 二、由法性,謂是生等苦法性故。 辰三、由隨逐 三、由隨逐,謂彼三苦常隨逐故。 辰四、由因 四、由因,謂是增長行因故。 謂是增長行因故者:謂於諸行樂受位中多生染著,由是說彼貪所隨增。苦受位中多生憎恚,由是說彼瞋所隨增。不苦不樂受位中多生顛倒,由是說彼痴所隨增。是即無常為煩惱行增長因義。 辰五、由執著 五、由執著,謂是顛倒所緣事故。 謂是顛倒所緣事故者:謂彼諸行是顛倒緣所依事故。 寅二、苦即無我2 卯一、總標 複次,由五因緣,若苦即無我。 卯二、別列 一、離苦諸行我不可得故;二、彼苦諸行依眾緣故;三、無作用故;四、有剎那生常隨轉故; 有剎那生常隨轉故者:謂彼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起,名剎那生。如前已說應知。(陵本五十二卷六頁4161) 五、展轉相依故。 展轉相依故者:謂彼諸行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名展轉相依。 子二、明所攝2 丑一、問 問:若苦諦攝,皆不可愛、不可樂,是苦、是損惱、是違害耶?設不可愛、不可樂,是苦、是損惱、是違害,皆苦諦攝耶? 丑二、答2 寅一、順後句 答:若不可愛、不可樂,是苦、是損惱、是違害,當知皆是苦諦所攝。 寅二、簡前句 或有是苦諦攝,非不可愛,乃至廣說。謂除苦苦所攝諸行,所余壞苦、行苦所攝諸行。 子三、顯苦性2 丑一、問 問:如佛世尊以八種相分別苦諦,所謂生苦、老苦,廣說乃至總略五取蘊苦。此中幾相顯苦苦性?幾相顯壞苦性?幾相顯行苦性? 丑二、答3 寅一、顯苦苦性 答:前五顯苦苦性。 寅二、顯壞苦性 中二顯壞苦性。愛別離苦,已得所愛變壞故;求不得苦,未得所愛變壞故。 寅三、顯行苦性 後一總略五取蘊苦,顯行苦性。 子四、簡差別4 丑一、有無常非苦2 寅一、問 問:若無常是苦耶?設苦是無常耶? 寅二、答2 卯一、標道諦 答:諸苦皆無常。有無常非苦,謂道諦。 卯二、釋所以3 辰一、非苦苦攝 所以者何?道非苦受等所攝,故非苦苦。 辰二、非壞苦攝 道非變壞,何有變時當生壞苦。 辰三、非行苦攝 道能解脫一切雜染品麤重故,能違一切生相續故,是故亦非行苦所攝。 丑二、有空無我非無常苦2 寅一、問 問:若無常、苦,皆空、無我耶?設空、無我,皆無常、苦耶? 寅二、答2 卯一、標義 答:諸無常、苦,皆空、無我;有空、無我,非無常、苦。 卯二、辨諦 謂於此中,苦、集諦具四種;道諦有三;滅諦有二,非無常、非苦。 道諦有三者:於無常、苦、空、無我中,唯除於苦,故說有三。 丑三、無常故苦2 寅一、問 問:若無常、苦者,皆無常故是苦耶? 寅二、答2 卯一、標二義 答:或無常故,或自性故。 卯二、釋彼類2 辰一、無常故苦 謂所有行壞苦故苦,彼無常故是苦。 辰二、自性故苦 若苦苦故苦、行苦故苦,彼自性故是苦。損惱性故,苦所糅[14]故。 損惱性故苦所糅故者:如次配釋苦苦、行苦應知。 丑四、唯苦非集2 寅一、問 問:若是苦諦,亦集諦耶?設是集諦,亦苦諦耶? 寅二、答2 卯一、標義 答:諸是集諦者,皆是苦諦;或是苦諦,而非集諦。 卯二、舉法 謂一切阿羅漢清淨相續中,所有若善、若無記一切世間法,一切異生身中所有果異熟攝無記諸法,一切現在士用所生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俱行無記諸行,當知唯是苦諦所攝。 癸二、集諦攝2 子一、明厭背行2 丑一、問 問:若厭患後有,能背後有,引出世道世間諸法,彼何因緣集諦所攝? 丑二、答 答:雖彼自性厭背後有,然能隨順後有身語意妙行,是故亦是集諦所攝。 子二、辨諦施設2 丑一、問 問:若一切後有業、煩惱,由相故皆是集諦攝,何緣世尊唯施設愛? 丑二、答2 寅一、標列四義 答:此愛能起取故、能發業故、遍諸事故,此愛生時,普能發起十五種無義利故。 遍諸事故者:遍內外事,名遍諸事。受用自體,是名內事。受用境界,是名外事。 寅二、隨釋後二2 卯一、名遍諸事3 辰一、廣辨差別3 巳一、例名諸愛 遍諸事者,謂如此愛名順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名遍諸事,當知亦爾。 巳二、別釋行相3 午一、順後有愛 順後有愛復有二種。一、緣後有境,二、是後有因。 午二、喜貪俱行愛 喜貪俱行愛者,謂於已得可意境界,或於正受用中所有不相離久住愛。 午三、彼彼喜樂愛 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得所求境界,或為和合、或為不離、或為增益諸所有愛。 巳三、決擇句義2 午一、約四愛辨4 未一、初愛望所餘2 申一、問 問:若是愛者,亦是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耶? 申二、答2 酉一、標四句 答:應作四句。 酉二、別釋相4 戌一、第一句 或有是愛,非順後有、非喜貪俱行、非彼彼喜樂。謂於上解脫希求欲證。 戌二、第二句 或有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而非是愛。謂與順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愛,及余煩惱相應所有受、想、思、無明等。 戌三、第三句 即此三愛,是第三句。 戌四、第四句 除上爾所相,是第四句。 未二、第二望第三2 申一、問 問:若順後有愛,是喜貪俱行愛耶?設喜貪俱行愛,亦順後有愛耶? 申二、答2 酉一、順後句 答:諸喜貪俱行愛,亦是順後有愛;或有順後有愛,非喜貪俱行愛。 酉二、釋彼相 謂染污憂俱行愛,或別離愛,或不和合愛。 未三、第二望第四2 申一、問 問:若順後有愛,亦是彼彼喜樂愛耶?設彼彼喜樂愛,亦順後有愛耶? 申二、答2 酉一、順後句 答:若彼彼喜樂愛,亦是順後有愛;或有順後有愛,非彼彼喜樂愛。 酉二、釋彼相 謂緣後有境愛,及喜貪俱行愛。 未四、第三望第四2 申一、問 問:若喜貪俱行愛,是彼彼喜樂愛耶?設彼彼喜樂愛,亦喜貪俱行愛耶? 申二、答2 酉一、標四句 答:應作四句。 酉二、別釋相4 戌一、初句 謂於已得可愛境界,或於正受用中所有愛,是初句。 戌二、第二句 即於可愛未來當得未決定中所有愛,是第二句。 戌三、第三句 即於此當得決定中所有愛,是第三句。 戌四、第四句 除上爾所相,是第四句。 午二、約諸受辨2 未一、辨界成就2 申一、舉欲系望色系2 酉一、問 問:若成就欲界系受,亦成就色界系受耶?設成就色界系受,亦成就欲界系受耶? 酉二、答2 戌一、標四句 答:應作四句。 戌二、別釋相4 亥一、第一句 或成就欲界系,非色界系。謂生欲界,未得色界彼對治。 亥二、第二句 或成就色界系,非欲界系。謂生色界。 亥三、第三句 或成就欲界系,亦色界系。謂生欲界,已得色界彼對治。 亥四、第四句2 天一、第一義 或俱不成就。謂生無色界。 天二、第二義 又生欲界、色界、無色界中,所作已辦,住出世道及滅盡定。 申二、例餘一切相望 如欲界系望色界系作四句,如是欲界系望無色界系、欲界系望不系、色界系望無色界系、色界系望不系、無色界系望不系,如其所應,皆作四句。 未二、辨欲相應2 申一、問 問:諸妙欲,亦是過患過失相應欲耶?設是過患過失相應欲,是妙欲耶? 申二、答3 酉一、標四句 答:應作四句。 酉二、別釋相4 戌一、第一句 或有妙欲,非過患過失相應欲。謂若色聲香味觸,能不染污現行,若於彼不作功力,無罪安樂住,能攝受梵行。 戌二、第二句 或有過患過失相應欲,非妙欲。謂若色聲香味觸,一向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欣、不能悅意,及煩惱欲。 戌三、第三句 或有妙欲,亦是過患過失相應欲。謂若色聲香味觸,不能不染污現行,一向可愛乃至悅意。 戌四、第四句 或有非妙欲,亦非過患過失相應欲。謂一切色無色界系煩惱及事。 酉三、引經說 世尊依此妙欲及過患過失相應欲故,說如是言:妄分別貪是士夫欲。 辰二、略攝種類2 巳一、二種2 午一、標差別 複次,此愛略有二種。初是有愛,後是受用愛。 午二、廣受用 此復二種。謂於已得、未得所受用處差別故。 此復二種者:唯約受用愛,說復二種,如下釋義可知。 巳二、三種3 午一、略標列 又即此愛界差別故,復有三種。謂欲愛、色愛、無色愛。 午二、隨別釋2 未一、欲愛 若生欲界,希求欲界後有者,喜於已得所受用事、欣於未得所受用事,諸所有愛,是名欲愛。 未二、色無色愛2 申一、舉色愛 若生欲界、或生色界,已離欲界欲,希求色界後有者,喜於已得色界等至、欣於未得勝上等至,諸所有愛,是名色愛。 申二、例無色愛 如色愛,如是無色愛,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午三、簡建立 即此後有愛,常見、斷見為依止故,建立有愛及無有愛。 辰三、結得遍名 是故此愛名遍諸事。 卯二、發起無義2 辰一、征 云何此愛生時,普能發起十五無義? 辰二、列 一、令隨眠堅固;二、由纏故,染惱一切心心所法;三、令心相續於所緣境顛倒而轉;四、發起取所攝所余煩惱;五、能安立自類相續;六、能隨順生起未生惡不善法;七、能隨順已生惡不善法,令其增廣;八、能障礙未生善法,令不得生;九、能障礙已生善法,令不得住、不忘、倍增長、益廣大;十、令行惡行故,結集一切諸惡趣苦;十一、希求後有故,結集生老病死等苦;十二、能令有情怖畏涅槃;十三、能令有情愛樂生死,邪執所有功德勝利;十四、如於生死,於境界亦爾;十五、能令有情思為自害,思為害他,廣說如經,乃至受愛所生心諸憂苦。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七 [1] 「淨」,披尋記原作「靜」。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作「淨」。 [2] 「樂」,大正作「當」。 [3] 「習修」,大正作「修習」。 [4] 「詰」,大正、陵本作「誨」。 [5] 「詰」,大正、陵本作「誨」。 [6] 「或」,大正作「成」。 [7] 「末」,大正作「未」。 [8] 「敬」,大正作「恭」。 [9] 「喜」,大正作「善」。 [10] 「研」,鉛版等披尋記作「所」,韓清淨手稿作「研」,卷二十二原文亦作「研」。 [11] 「養」,大正作「亦」。 [12] 「己」,陵本作「已」。 [13] 「己」,陵本作「已」。 [14] 「糅」,大正、陵本作「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