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四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聞所成慧地
丙七、聞所成慧地3 丁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無心地決擇。聞所成慧地決擇,我今當說。
丁二、隨應決擇2 戊一、聞依止2 己一、三寶攝3 庚一、略標列
謂由五處觀察所歸,乃可歸依。一、由身業清淨故;二、由語業清淨故;三、由意業清淨故;四、由於諸有情起大悲故;五、由成就無上法故。
謂由五處觀察所歸等者:此中且說,如來具此五處,故可歸依。由如是故,彼所立法、彼弟子眾皆可歸依,例同下文四緣中釋。經說十八不共佛法中,如來一切身業智為導首、隨智而行,謂由智發起攝受,於一切時善方便故。如身業如是,語業、意業應知,此顯如來三業清淨。又復如來住大悲住,由是如來晝夜六時,晝三、夜三,常以佛眼觀察世間誰增、誰減,我應令誰未起善根而種善根,廣說乃至我應令誰建立最勝阿羅漢果。如本地分說。(陵本三十八卷三頁[1]3104)是名如來於諸有情生起大悲。又復如來具一切種妙智,謂證得如來最極清淨智斷故,是名如來成無上法。
庚二、問答辨2 辛一、問
問:歸依有幾種?何緣但有爾所歸依?齊何緣故說能歸依?云何修行歸依之行?何等歸依所得功德?
辛二、答5 壬一、標種類
答:歸依有三種,謂佛法僧。
壬二、釋四緣3 癸一、標
四緣故有爾所歸依。
癸二、列
一、由如來性極調善故;
如來性極調善者:謂三不護應知。於一切種鄙惡所作覆藏永斷故。
二、於一切種所調、能調善方便故;
於一切種所調能調善方便者:本地分說五無量中,所調伏界無量、調伏方便界無量。(陵本四十六卷十六頁3717)其義應知。
三、具大悲故;
具大悲故者:本地分說:由四緣故,悲名大悲。一、緣甚深、微細、難了諸有情苦為境生故。二、於長時積習成故。三、於所緣猛利作意而發起故。四、極清淨故。(陵本四十四卷十四頁3587)其義應知。
四、以一切財而興供養未將為喜,要以正行而興供養乃生歡喜。
以一切財而興供養等者:本地分說財敬供養,有多差別。又說:正行供養於諸供養為最第一、最上、最勝、最妙、無上。(陵本四十四卷六頁3558)其義應知。
癸三、釋
由如是故,彼所立法、彼弟子眾皆可歸依。
壬三、說能歸依2 癸一、標
齊四緣故說能歸依。
癸二、列
一、知功德故;二、知差別故;
知功德故知差別故等者:謂知天等略由二因,故非歸處。一、無所能為故;二、世[2]不現見故。佛則不爾,故可歸依。義如顯揚論說。(六卷十四頁31,510c)如其次第,名知功德及與差別。
三、自誓願故;
自誓願故者:謂諸所化種姓具足,由自因力,發正願心,為證菩提,願受歸依故。
四、更不說有餘大師故。
更不說有餘大師故者:謂正勝解,由四因緣是大師性,已如前說。諸天外道遠離四緣,是故不說有餘大師故。
壬四、修歸依行2 癸一、第一四行
當知歸依有四正行。一、親近善士,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若有成就此四正行,乃名歸依。
親近善士等者:善士,謂即善友之異名。本地分說:菩薩成就八支,能為善友眾相圓滿。(陵本四十四卷七頁3561)又說:由四種相,方得圓滿親近善友。(陵本四十四卷八頁3568)正法,謂即十二分教。此聞正法復有二義。一、聞其文,二、聞其義。如本地分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五卷六頁2090)法隨法行略有五種。謂如所求、如所受法,身語意業無倒隨轉,正思、正修。如本地分菩薩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八卷十八頁3158)
癸二、第二四行
當知復有四種正行。一、諸根不掉,二、受學學處,三、悲愍有情,四、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
復有四種正行等者:密護根門,是名諸根不掉。受學一切所應學處,是名受學學處。於有苦有情,發起除苦增上意樂,是名悲愍有情。於日日中,應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若於僧伽,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或身禮拜,或語讚頌,或心隨念三寶真實功德,是名應時時間於三寶所勤修供養。
壬五、所獲功德2 癸一、第一四德
受歸依者獲四功德。一、獲廣大福,二、獲大歡喜,
獲大歡喜者:謂於三種可欣尚處令心欣樂故。云何三種?一者、三寶;二者、學處清淨、屍羅清淨;三者、於自所證差別,深生信解,心無怯弱。本地分中別釋其相應知。(陵本三十一卷十八頁2606)
三、獲三摩地,四、獲大清淨。
獲大清淨者:此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如本地分說應知。(陵本二十卷十六頁1765)
癸二、第二四德
復獲四德。一、大獲[3]圓滿;
大獲圓滿者:此說生圓滿應知。生圓滿中,依內有五,依外有五,如本地分廣說。(陵本二十卷一頁1701)
二、於一切種邪信解障皆得輕微,或永滅盡;三、得入聰叡、正行正至、善士眾中,所謂大師、同梵行者;四、為於聖教淨信諸天歡喜愛念,謂彼天眾心生歡喜,唱如是言:我等成就三歸依故,從彼處沒來生此間;是諸人等今既成就多住歸依,亦當來我眾同分中。
庚三、顯差別2 辛一、由六相3 壬一、標
複次,由六種相,佛法僧寶差別應知。
壬二、列
一、由相故;二、由業故;三、信解故;四、修行故;五、隨念故;六、生福故。
壬三、釋6 癸一、由相
云何相故三寶差別?謂自然覺悟相是佛寶,覺悟果相是法寶,隨他所教正修行相[4]是僧寶。
自然覺悟相等者:謂諸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是名自然覺悟相。彼諸如來自覺悟已,復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是名覺悟果相。正修行者,從如來所、或弟子所聞正法已,淨信出家,受具足戒,乃至圓滿修集世出世間二道資糧,是名隨他所教正修行相。
癸二、由業
云何業故三寶差別?謂轉正教業是佛寶,舍煩惱苦所緣境業是法寶,勇猛增長業是僧寶。
轉正教業等者:謂由諸佛出世,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名正法教。彼諸如來既自證已,最初能為有情說此正法,名轉正教,是故說此是佛寶業。即前所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能為舍煩惱苦之所緣境,由緣此故,能舍煩惱及一切苦,是故說此為法寶業。正行名僧,由正行故,勇猛精進,能令增長一切善根,是故說此為僧寶業。
癸三、由信解
云何信解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於法寶所,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於僧寶所,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者:謂大師子,從法所生,從法所化,是法等分。義如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卷五頁6365)是名同一法性。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信解此故,具足六種可愛樂法,和合共住,互無乖諍,是名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癸四、由修行
云何修行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於法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於僧寶所,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共受財法正行者:謂彼共住同梵行者,同受利養,名共受財;同趣屍羅、同趣正見,名共受法。
癸五、由隨念
云何隨念故三寶差別?應以余相隨念佛寶,應以余相隨念法寶,應以余相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說。
謂是世尊乃至廣說者:證正等覺,名是世尊,應以此相隨念佛寶。彼所說法,是覺悟果,應以此相隨念法寶。彼弟子眾隨他所教,能修正行,應以此相隨念僧寶。
癸六、由生福
云何生福故三寶差別?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法寶所,即依此法生最勝福;於僧寶所,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辛二、簡勝劣2 壬一、由五法4 癸一、標
複次,由五法故,沙門、婆羅門勝劣差別。
癸二、征
何等五法?
癸三、列
一者、聞法,二者、戒法,三、攝受法,四、受用法,五、證得法。
癸四、釋5 子一、聞法
謂婆羅門所有聞法,義虛劣故,不示他故,文句隱故,是其下劣。沙門聞法與此相違,故是勝妙。
子二、戒法
又婆羅門所有戒法,隨何、隨分、隨其差別,開許害等,故是下劣。沙門戒法與此相違,故是勝妙。
子三、攝受法
又婆羅門所攝受法,攝受障道田事、宅事、財貨事等,又復攝受妻子、奴婢、僮僕等類,故是下劣。沙門所有攝受之法,除離苦法,更無所有,故是勝妙。
子四、受用法
又婆羅門所受用法,受用障道塗飾、香鬘、莊嚴具等,又現受用歌舞、作倡、戲笑等事,又現受用淫慾等法,故是下劣。沙門所有受用之法,受用無罪正聞思修所成智慧,故是勝妙。
子五、證得法
又婆羅門所有證法,但以梵世為究竟故,復退還故,雜染污故,有苦惱故,是其下劣。沙門證法,以般涅槃為究竟故,無退轉故,一向離垢故,一向安樂故,當知勝妙。
壬二、廣三求3 癸一、欲求
複次,欲求有五。一、攝受求,二、受用求,三、戲樂求,四、乏解了求,五、名聲求。
欲求有五等者:求欲攝受妻子、奴婢、僮僕等類,及與田事、宅事、財貨事等,名攝受求。求欲受用塗飾、香鬘、莊嚴具等,名受用求。求欲受用歌舞、戲笑等事,名戲樂求。追求諸欲,不知過患,是名乏解了求。成就善少欲等所有功德,欲求他知,名名聲求。
癸二、有求
有求亦五。一、法爾求,二、祈願求,三、愚痴求,四、厭患求,五、思擇求。
有求亦五等者:謂人世間將欲壞時,隨一有情,自然法爾所得第二靜慮。其餘有情展轉隨學,亦復如是。如本地分意地中說。(陵本二卷八頁135)是名法爾求。除劫壞時,自發期願求生上界,名期願求。於彼上生計為究竟、解脫、清淨,名愚痴求。厭離下苦,求上地樂,名厭患求。如理思擇,能正離欲,名思擇求。
癸三、梵行求2 子一、第一義
梵行求亦五。一、唯求求,二、趣得[5]求,三、現得求,四、後得求,五、思擇當得求。
梵行求亦五等者:謂無上梵行求者,唯為求無漏界,名唯求求。修集涅槃資糧,名趣得求。現證有餘依涅槃,名現得求。後證無餘依涅槃,名後得求。思擇善巧,於當來世速證涅槃,名思擇當得求。
子二、第二義
復有差別。謂假名求、第一義求、彼觀察求、無方便求、有方便求。
復有差別等者:有上梵行求者,為求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起邪分別,謂為解脫,名假名求。無上梵行求者,唯為求無漏界,是名第一義求。修習善巧,名觀察求。邪解脫道,於非方便見是方便,不能證真,是名無方便求。正解脫道,證真解脫,是名有方便求。
己二、五明攝3 庚一、內明2 辛一、總簡最勝3 壬一、標
如本地分中已說五明處。其內明處,於諸明處諸論、諸宗,為最為勝。
壬二、征
何以故?
壬三、釋
由四清淨清淨義故。一、攝一切染淨義清淨故;二、即此義非他論所制伏清淨故;三、即此義易可入清淨故;四、既得入已,正行不壞清淨故。
由四清淨清淨義故等者:顯揚頌云:攝一切義故,彼外不壞故,易入故入已,行不失壞故。(顯揚論五卷二頁31,502b)長行廣釋,准彼應知。
辛二、別廣二相2 壬一、聖教義相攝2 癸一、舉六理門2 子一、略說2 丑一、總標列
複次,諸佛聖教若欲略釋,由六種理門應隨決了。一、真義理門,二、證得理門,三、教導理門,四、遠離二邊理門,五、不可思議理門,六、意趣理門。
丑二、別配釋2 寅一、配
此中前三理門,由後三理門應隨決了。謂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應隨決了;證得理門,由不可思議理門應隨決了;教導理門,由意趣理門應隨決了。
寅二、釋
此中真義即是理門,是故名為真義理門;乃至意趣即是理門,是故名為意趣理門。理門義者,謂於彼彼無顛倒性、如其實性、離顛倒性。
子二、廣辨2 丑一、差別6 寅一、真義3 卯一、標
複次,應知真義略有六種。
卯二、列
謂世間極[6]成真實,乃至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安立真實、非安立真實。
卯三、釋2 辰一、指前四種
前四真實,應知如前菩薩地中已廣分別。
辰二、辨後二種2 巳一、安立2 午一、征
云何安立真實?
午二、釋3 未一、標
謂四聖諦。苦由苦故,乃至道由道故。
未二、征
所以者何?
未三、列2 申一、三種世俗3 酉一、標
以略安立三種世俗。
酉二、列
一、世間世俗,二、道理世俗,三、證得世俗。
酉三、釋3 戌一、世間
世間世俗者,所謂安立宅舍、瓶盆、軍林、數等,又復安立我、有情等。
戌二、道理
道理世俗者,所謂安立蘊、界、處等。
戌三、證得
證得世俗者,所謂安立預流果等彼所依處。
安立預流果等彼所依處者:薄伽梵說:永斷三結,立預流果。薄貪瞋痴,立一來果。永斷能順五下分結,立不還果。永斷一切煩惱究竟,建立最上阿羅漢果。如是當知,彼果建立之所依處。
申二、四種世俗3 酉一、標
又復安立略有四種。
酉二、列
謂如前說三種世俗,及與安立勝義世俗。即勝義諦。
酉三、釋
由此諦義不可安立,內所證故,但為隨順發生此智,是故假立。
巳二、非安立
云何非安立真實?謂諸法真如。
寅二、證得4 卯一、征
云何證得?
卯二、標
謂若略說有四證得。
卯三、列
一、諸有情業果證得,二、聲聞乘證得,三、獨覺乘證得,四、大乘證得。
卯四、釋4 辰一、有情業果證得
有情業果證得者,謂由所作淨不淨業自所作業為依因故,諸有情類,於五趣等生死海中感異熟果、受異熟果。
辰二、聲聞乘證得2 巳一、五證得4 午一、標
聲聞乘證得者,謂先受歸依,乃至沙門莊嚴為依因故,有五種證得。
午二、列
一、地證得,二、智證得,三、淨證得,四、果證得,五、功德證得。
午三、釋5 未一、地證得
地證得者,謂有三地。一、見地,二、修地,三、究竟地。
未二、智證得
智證得者,謂九智。一、法智,二、種類智,三、苦智,四、集智,五、滅智,六、道智,七、此後所得世俗智,八、盡智,九、無生智。
未三、淨證得
淨證得者,謂四證淨。
未四、果證得
果證得者,謂四沙門果。
未五、功德證得
功德證得者,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等。
午四、結指
如是一切,應知如前已廣分別。
巳二、證得因
又聲聞乘證得因者,謂得世間離欲之道,順解脫分、順決擇分所有善根。
辰三、獨覺乘證得3 巳一、標
獨覺乘證得者,謂略有三種。
巳二、列
一、先已得順決擇分善根證得,二、先已得證得證得,三、先未得證得證得。
巳三、釋
前二證得名為獨勝,最後證得名麟角喻。
獨覺乘證得等者:本地分中說獨覺道,略有三種。此中第一,即彼第二。此中第二,即彼第三。此中第三,即彼第一。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七頁2817)
辰四、大乘證得2 巳一、列
大乘證得者,謂發心證得、大悲證得、波羅蜜多證得、攝事證得、地證得、於五無量隨至真如證得、
於五無量隨至真如證得者:有情界無量、世界無量、法界無量、所調伏界無量、調伏方便界無量,名五無量。如前菩薩地中已廣分別。(陵本四十六卷十六頁3716)顯揚論說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一、流轉真如作意,二、實相真如作意,三、唯識真如作意,四、安立真如作意,五、邪行真如作意,六、清淨真如作意,七、正行真如作意。(顯揚論三卷八頁31,493b)此說隨至真如,如彼別釋應知。
不可思議威德信解證得、
不可思議威德信解證得者:謂於最極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行境界,及於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界。既了達已,而生信解。如顯揚論說應知。(三卷九頁31,493c)
不共佛法證得等。
巳二、指
如是一切,應知如前菩薩地中已廣分別。
寅三、教導2 卯一、征
云何教導?
卯二、釋2 辰一、由三處攝3 巳一、標
謂由三處所攝教導。
巳二、列
一、由藏所攝,二、由摩怛理迦所攝,三、由二所攝。
由二所攝者:謂由藏及摩怛理迦所攝故。
巳三、釋3 午一、藏所攝
藏所攝者,謂聲聞藏及大乘藏。
午二、摩怛理迦所攝
摩怛理迦所攝者,謂十七地及四種攝。
謂十七地及四種攝者:謂如本論略有五分,初本地分,即十七地;後餘四分,即四種攝。
午三、二所攝3 未一、標
二所攝者,略有十種。
未二、列
謂諦相教、遍知教、永斷教、證得教、修習教、即彼品類差別教、即彼所攝所依能依相屬教、遍知等障法教、遍知等順法教、不遍知等遍知等過失功德教。
未三、結
如是能攝一切藏攝及本母攝,是名總略摩怛理迦。
謂諦相教等者:本地分中聲聞地說:由四種行了苦諦相,謂無常行、苦行、空行、無我行。由四種行了集諦相,謂因行、集行、起行、緣行。由四種行了滅諦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由四種行了道諦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陵本三十四卷一頁2733)如是一切,名諦相教。又世尊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如其次第,名遍知教、永斷教、證得教、修習教。說此道理,如前已問答釋應知。(陵本五十五卷十六頁4453)苦諦品類,謂有情生及生所依處。集諦品類,謂煩惱、業。滅諦品類,謂煩惱苦。道諦品類,略有五種,謂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如是一切,名彼品類差別教。彼諦所攝因果染淨中,補特伽羅是所依,彼所有法是能依,所依能依互相系屬,名彼所攝所依能依相屬教。違逆現觀究竟法,名遍知等障法教。隨順現觀究竟法,名遍知等順法教。過患所攝法、勝德所攝法,如其次第,名不遍知等遍知等過失功德教。
辰二、十二種攝3 巳一、標
複次,教導略有十二。
巳二、列
所謂事教、想差別教、觀自宗教、觀他宗教、不了義教、了義教、世俗諦教、勝義諦教、隱密教、顯了教、可記事教、不可記事教。
巳三、釋12 午一、事教
事教者,謂各別說色等、眼等諸法體教。
午二、想差別教2 未一、舉差別3 申一、諸善巧攝
想差別教者,謂廣宣說諸蘊、界、處、緣起、處非處、根、諦等名想差別。
申二、菩提分法攝
又復廣說諸念住等名想差別。
申三、義門差別攝
又復廣說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等名想差別。
未二、例無量
如是無量諸佛世尊廣說諸法想差別教。
午三、觀自宗教
觀自宗教者,謂契經、應頌[7]、記別等,依止攝釋宣說開示。
依止攝釋宣說開示者:攝釋分說:諸說法師,應於如是安立釋經法相。先當尋求若文若義,次復為他轉五種釋,如先所說解釋道理宣說正法。又應如是安立自身,於先所說說法者相,謂善法義等十種圓滿。如是自安立已,應起如是品類言說,謂處五大眾,以如前所說可喜樂等八種言詞為眾說法。又安處他,令住恭敬無倒聽聞。又應先贊大師功德。若有具足如是五分說正法者,當知猶如五分音樂,能令自他生大喜樂,又能引發自他利益。(陵本八十二卷六頁6238)此中五分,名攝釋分。諸說法師,應依於此而說正法,能正開示,除他疑故。
午四、觀他宗教2 未一、標
觀他宗教者,謂七種相。依止因明,摧伏他論,建立己論。
未二、釋
七種相者,謂因明中論體、論處所、論據、論莊嚴等,如前廣說。
如前廣說者:如前嗢柁南曰:論體、論處所、論據、論莊嚴、論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陵本十五卷四頁1287)彼長行中一一廣釋應知。
午五、不了義教
不了義教者,謂契經、應頌[8]、記別等,世尊略說其義未了,應當更釋。
午六、了義教
了義教者,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午七、世俗諦教2 未一、言道可宣
世俗諦教者,謂諸所有言道可宣,一切皆是世俗諦攝。
未二、相名分別
又諸所有名想[9]言說增上所現諸[10]相、名、分別,如是皆名世俗諦攝。
又諸所有名想言說等者:方廣大乘略有五事,謂相、名、分別、真如、正智。何等為相?謂若略說,所有言談安足處事。何等為名?謂即於相所有增語。何等為分別?謂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今於此中,且說此三世俗諦攝,謂彼一切隨說因為增上之所現故。由於欲界系法,色無色界系法,及不系法,施設名為先故想轉,想為先故語轉,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是名隨說因。如本地分說應知。(陵本五卷九頁355)
午八、勝義諦教
勝義諦教者,謂四聖諦教,及真如、實際、法界等教。
午九、隱密教
隱密教者,謂從多分聲聞藏教。
午十、顯了教
顯了教者,謂從多分大乘藏教。
午十一、可記事教
可記事教者,謂四種法嗢柁南教。即一切行無常,乃至涅槃寂靜,如是等類所有言教。
午十二、不可記事教2 未一、舉類說
不可記事教者,謂有問言:世間常耶?此不應記,但言我說此不可記。乃至問言:如來死後有耶無耶?此不應記,但言我說此不可記。
未二、釋因緣2 申一、初四種2 酉一、總標
此中應知四因緣故,宣說如是不可記事。
酉二、列釋4 戌一、無故不可記
或有無故,不可記別。謂有問言:我於諸蘊為異不異、常無常等。
戌二、能引無義不可記
或有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升攝波葉喻經中,如來自言:我所證法乃有爾所,而不宣說。何以故?彼法不能引義利故。
戌三、甚深不可記2 亥一、標
或有甚深故,不可記別。
亥二、釋2 天一、舉我有無2 地一、問我有
謂有問言:我是有耶?此不應記,勿彼即於諸蘊執我,或離諸蘊而執有我。
地二、問我無
又有問言:我是無耶?此不應記,勿於世俗言說士夫起損減執。
天二、例於如來作四句說
如是如來死後有無,乃至非有非無等,皆甚深故,不可記別。
戌四、法爾不可記
或有其相法爾建立,故不可記。謂有問言:諸法真如於彼諸法異不異耶?此不可記。何以故?彼相法爾不可建立異不異故。
申二、後四種2 酉一、略標列
應知復有四種因緣,如來宣說不可記事。謂諸外道妄宣說故,不如理故,引無義故,唯是諍論所依處故。
酉二、隨難釋
有二因緣能引無義。一者、遠離思因果故;二者、遠離思染淨故。
謂諸外道妄宣說故等者:謂如十四不可記事,是諸外道所妄宣說,於我、有情或執增減,或執一異,名不如理。於有情世界及器世界現所成相,或謂即如是,或謂異如是,或謂無如是,是名諍論所依處故。
寅四、遠離二邊4 卯一、征
云何遠離二邊?
卯二、標
當知略有六種。
卯三、列
謂遠離增益非實有邊、遠離損減真實有邊、遠離妄執常邊、遠離妄執斷邊、遠離受用欲樂邊、遠離受用自苦邊。
卯四、指
如是應知,如前處處已廣分別。
寅五、不可思議4 卯一、征
云何不可思議?
卯二、標
當知略有六種不可思議。
卯三、列
謂我思議、有情思議、世間思議、有情業果思議、諸修靜慮靜慮境界、諸佛世尊諸佛境界。
卯四、釋4 辰一、前三思議3 巳一、總標所依
此中我思議、有情思議、世間思議,或依見思議,或不依見思議。
巳二、別釋其相2 午一、由依身見3 未一、我思議2 申一、計常斷等2 酉一、辨差別2 戌一、計三際
我思議者,謂如有一,依止身見,如是思議: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復無耶?於三世中乃至廣說。
戌二、計後際2 亥一、舉常見2 天一、略說2 地一、舉有色
又復思議我是有色,後當有想、後當無想、後當非有想非無想。
地二、例無色
如我有色,我無色亦爾。
天二、指廣
若廣宣說,如梵網經。
亥二、例斷見等
如常見論者,如是斷見論者、現法涅槃見論者,當知亦爾。
酉二、明所計
計前際邊、計後際邊,如其所應皆當了知。
申二、計一異等
又復思議命即是身、命異身異,又此我我遍一切處、無二無別、無有闕減。
又復思議命即是身等者:本地分說: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闕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陵本六卷十六頁461)此說命異身異,當知即彼命異於身。此說我我遍一切處,當知即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計二俱我,重說我言。
未二、有情思議
有情思議者,謂如有一,即依身見,如是思議:今此有情從何而生?是諸有情誰之所作?乃至有情當何所往?是諸有情何處滅盡?
未三、世間思議
世間思議者,謂如有一,即依身見,如是思議:世間是常,乃至廣說。
午二、由依法性
或依法性,如是思議:此我法性、有情法性、世間法性從何而生?不能唯依法爾道理。
巳三、結不思議
是故說此名為思議不思議處。
辰二、有情業果思議
有情業果思議者,由四種相不可思議。謂處所差別故、事差別故、因差別故、異熟果差別故。
謂處所差別等者:於欲界中有三十六處生差別,色界中有十八處生差別,無色界中有四處生差別,是名處所差別。一切有情所得自體,名事差別。淨不淨業,名因差別。愛非愛果,名異熟果差別。如是一切差別眾多,是故不可思議。
辰三、諸修靜慮靜慮境界
諸修靜慮靜慮境界,由三種相不可思議。謂真如甚深義故、自在轉故、無漏界證得故。
辰四、諸佛世尊諸佛境界2 巳一、標
諸佛世尊諸佛境界,由五種相不可思議。
巳二、釋2 午一、指前三相
即由如先所說三相。
午二、釋後二相
復由二相。謂無障故、成立有情所作事故。
寅六、意趣2 卯一、標
複次,當知意趣略有十六。
卯二、列
謂示現意趣、乖離意趣、勸導意趣、贊勵意趣、慶喜意趣、令入意趣、斷疑意趣、成熟意趣、等持意趣、解脫意趣、別義相應意趣、諸能證者發生無罪歡喜意趣、諸能聽者於說者所發生尊重意趣、法眼恆轉意趣、多修諸善意趣、摧伏諸相意趣。
示現意趣等者: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種真實道理,是名示現意趣。訶責六種黑品諸行,示現過患,令離愛欲,是名乖離意趣。得信解者,安置學處,令正受行,是名勸導意趣。若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心生退屈,爾時稱讚策勵其心,令於彼事堪有勢力,是名贊勵意趣。若彼有情於法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贊悅,令其歡喜,是名慶喜意趣。義如攝釋分說。(陵本八十一卷八頁6192)於佛聖教處中有情,令其趣入,是名令入意趣。於佛聖教已趣入者,令其成熟,是名成熟意趣。於佛聖教已成熟者,令得解脫,是名解脫意趣。攝大乘說別義意趣,謂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攝論二卷十二頁31,141a)世親釋云:別義意趣中,於大乘法方能解義者,謂於三種自性義理自證其相。若但解隨名言義是佛意者,愚夫於此亦應解了。故知此中言解義者,意在證解,要由過去逢事多佛。(世親釋論五卷十二頁31,346b)由是當知,此說別義相應意趣。又如下說:非如言音名身、句身、文身義相應意趣,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餘勝義,是名別義相應意趣。如世尊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是名摧伏諸相意趣。余文易知。
丑二、配屬3 寅一、配釋相2 卯一、舉初理門2 辰一、征
云何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應隨決了?
辰二、釋2 巳一、安立真實2 午一、辨離二邊2 未一、舉二邊2 申一、增益邊3 酉一、總標列
謂於安立所有苦諦乃至道諦,略有四種妄增益邊。一、我增益邊,二、常增益邊,三、淨增益邊,四、樂增益邊。
酉二、出對治
如此即是四種顛倒,為對治彼,說四念住及四定智。
酉三、廣彼相4 戌一、我增益邊2 亥一、指廣辨
由此因緣,所有我見皆是妄執我增益邊。廣說應知如前有尋有伺地。由彼廣辯執有我者不應理故。
說四念住及四定智者:本地分說:又為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謂為欲對治於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為欲對治於諸苦中計樂顛倒,立受念住。為欲對治於無常中計常顛倒,立心念住。為欲對治於無我中計我顛倒,立法念住。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二十二頁2401)事邊際所緣作意,名四定智。謂由此故,了知一切身、受、心、法所緣邊際;過此更無身、受、心、法。義如本地分說。(陵本十一卷十六頁917)
亥二、舉略說2 天一、離蘊計我
又若略說,離彼諸蘊,生故、相故及業用故,別有我性不可得故。
又若略說離彼諸蘊等者:此中略說有三差別,當知且約計我於諸蘊中,如文可知。生、相、業用,唯於諸蘊可得,離彼諸蘊別有我性則不可得。有尋有伺地中,難彼於諸蘊中計我。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是即我性生不可得。又難見者等與見等相無有差別;是即我性相不可得。又難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是即我性業用不可得。如彼廣說應知。(陵本六卷十一頁437)
天二、我住蘊中
又異彼相安住諸行所有我性,當知畢竟定無所有。
又異彼相安住諸行所有我性等者:謂計我性安住諸行,然異彼相,此總計我。於諸蘊中,彼所計我為常無常皆不應理,由是說言畢竟定無所有。亦如有尋有伺地說。
戌二、常增益邊
又彼常性不應道理,當知如前已廣分別。
又彼常性不應道理者:此別計我。於諸蘊中,謂我是常,然常住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亦如有尋有伺地說。
戌三、淨增益邊
又有六種不淨性,如聲聞地已廣顯示。
又有六種不淨性等者:聲聞地說:六種不淨。一、朽穢不淨,二、苦惱不淨,三、下劣不淨,四、觀待不淨,五、煩惱不淨,六、速壞不淨。(陵本二十六卷十九頁2229)其義應知。
戌四、樂增益邊
又有三種苦性,如有尋有伺地已廣顯示。
又有三種苦性等者:有尋有伺地說: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乃至廣說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陵本五卷四頁329)如彼廣說三界有情受用種類應知。
申二、損減邊4 酉一、標
損減邊者,謂即於彼諸聖諦中,隨所安立諸諦相狀,執為無性、顯為無性。
酉二、征
何以故?
酉三、釋
若於諸諦起損減執,彼於三量亦生[11]誹謗。謂現量、比量及聖教量。亦謗染淨。
酉四、結
是故說此名損減邊。
執為無性顯為無性者:謂彼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謂沙門喬答摩種,為諸弟子施設諸諦,此定無有。如前迷諦煩惱中說。(陵本五十八卷十一頁4740)
未二、釋遠離
若不墮在如是二邊,彼於諸諦能生信解,決定通達,漸次能證究竟清淨。
午二、廣四諦等4 未一、諦安立2 申一、出體性4 酉一、苦諦2 戌一、征
云何苦諦?
戌二、釋2 亥一、指廣
謂生苦等,廣說如前。
亥二、舉略
若略說者,如說一切生雜染事,皆名苦諦。
酉二、集諦2 戌一、征
云何集諦?
戌二、釋2 亥一、舉一切
謂說一切煩惱雜染及業雜染,皆名集諦。
亥二、顯最勝
世尊就勝,唯顯貪愛。其勝因緣如前應知。
其勝因緣如前應知者:前說:唯說貪愛為集諦相。由二因緣。一者、貪愛是願不願所依處故;二者、貪愛遍生起故。如彼別釋應知。(陵本五十八卷十九頁4768)
酉三、滅諦2 戌一、征
云何滅諦?
戌二、釋3 亥一、標永斷
所謂一切煩惱永斷。
亥二、指前說
又此永斷由八種相,如前應知。
又此永斷由八種相等者:本地分說:由四種寂靜,施設安立有餘依地。一、由苦寂靜故;二、由煩惱寂靜故;三、由不損惱有情寂靜故;四、由舍寂靜故。(陵本五十卷二十一頁4037)又說:無餘依涅槃界中,亦有最勝四種寂靜。一、數教寂靜,二、一切依寂靜,三、依依苦寂靜,四、依依苦生疑慮寂靜。(陵本五十卷二十三頁4047)如是八相應知。
亥三、隨別釋
此中愛盡離欲者,此顯有餘依涅槃界。永滅涅槃者,此顯無餘依涅槃界。
酉四、道諦3 戌一、征
云何道諦?
戌二、釋2 亥一、舉一切
謂資糧道、若方便道、若清淨道,如是一切總略為一,說名道諦。
亥二、顯最勝
世尊就勝,依能攝受沙門果證,但略顯示八聖支道名為道諦。
戌三、廣2 亥一、聲聞乘攝3 天一、資糧道
資糧道者,有十三種,如聲聞地已說應知。
資糧道有十三種等者:聲聞地說:若自圓滿、若他圓滿、若善法欲、若戒律儀、若根律儀、若於食知量、若初夜後夜常勤修習悎寤瑜伽、若正知而住、若善友性、若聞正法、若思正法、若無障礙、若修惠舍、若沙門莊嚴。如是等法,是名世間及出世間諸離欲道趣向資糧。(陵本二十二卷二頁1892)今於此中,聞思正法總合為一,故成十三。
天二、方便道
方便道者,若就最勝,謂於暖、頂、忍、世第一法位中,所有一切諸念住等菩提分法。
天三、清淨道2 地一、攝菩提分
清淨道者,謂於見道、修道、究竟道中,即彼所攝所有一切菩提分法。
地二、引諸功德
究竟道中,所有能引諸功德道,彼亦皆入道諦數中。
亥二、菩薩乘攝2 天一、舉所攝2 地一、方便道
又諸菩薩方便道者,謂六波羅蜜多所攝。
地二、清淨道
清淨道者,謂般若波羅蜜多所攝。
天二、明所說
此約最勝說,非不一切菩提分法皆遍修習。
申二、隨難釋
如世尊言:略五取蘊皆名苦者。此五取蘊若廣分別,如前意地決擇蘊善巧中,應知其相。
未二、諦差別2 申一、舉苦集諦2 酉一、三種
又苦集諦略有三種,謂欲、色、無色系差別故。
酉二、無邊
又於十方無邊世界有差別故,其量無邊。
申二、例滅道諦
對治此故,應知滅諦、道諦差別。
未三、諦次第
又此諸諦建立次第廣分別義,如前應知。
又此諸諦建立次第等者:前說諸諦建立次第。謂由此故苦,此為最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陵本五十五卷十五頁4450)復有差別,不更繁述。
未四、諦所攝2 申一、總立一切補特伽羅3 酉一、標
複次,即此諸諦為據、為依、為建立處,立十三種補特伽羅。
即此諸諦為據為依等者:諸諦自相,此說為據。諸諦染淨,此說為依。諸諦因果,此說建立。即此安立補特伽羅,有十三種品類差別。
酉二、征
云何十三種補特伽羅?
酉三、列
謂欲界異生、色界異生、無色界異生、欲界有學、色界有學、無色界有學、欲界無學、色界無學、無色界無學、欲界獨覺、欲界菩薩、色界菩薩、不可思議如來。
申二、別顯彼人諸所有法3 酉一、舉總略2 戌一、標自性
又即如是補特伽羅,若造作、若障、若心、若煩惱、若業、若根、若界、若信解、若意樂、若隨眠、若生、若習氣、若聚,皆應了知。
戌二、釋差別10 亥一、造作2 天一、標
複次,造作者,有十二種。
天二、列
謂善造作、不善造作、無記造作、出家造作、彼勝流造作、彼防護造作、生造作、離欲造作、解脫造作、練根造作、引發神通造作、發起他義造作。
彼勝流造作等者:謂出家者,聞他言音,如理作意,如是修集涅槃勝緣,名彼勝流造作。受戒律儀,修根律儀,善能防護惡不善法,名彼防護造作。求可愛生,名生造作。由世間道趣向離欲,是名離欲造作。由出世道趣求解脫,是名解脫造作。熏修靜慮,調練諸根,是名練根造作。修諸遍處,能引賢聖勝解神通,及與諸事轉變神通,是名引發神通造作。依解脫智,廣為他說宣揚開示,是名發起他義造作。
亥二、障2 天一、總標
複次,障者,有十二種。
天二、列釋12 地一、業障
一、業障。謂作五無間業故。
地二、習氣障
二、習氣障。謂先數習諸惡業故。
地三、放逸障
三、放逸障。謂大興盛現在前時,受用諸欲。
地四、蓋障
四、蓋障。謂五種蓋隨一現前覆蔽其心。
地五、懈怠障
五、懈怠障。謂由懈怠少分煩惱纏擾其心。
地六、障礙障
六、障礙障。謂十二[12]種障礙隨一現前。
地七、生障
七、生障。謂生無暇處。
地八、不生障
八、不生障。謂佛世尊不現於世。
地九、信解障
九、信解障。謂佛世尊雖現世間,而生邪見。
地十、煩惱障
十、煩惱障。謂由彼故,說慧解脫心得解脫。
地十一、定障
十一、定障。謂由彼故,說俱分解脫心得解脫。
地十二、所知障
十二、所知障。謂由彼故,說諸如來心得解脫。
亥三、心
複次,心者,略有二種。一、有障心,二、無障心。
亥四、煩惱
煩惱者,亦略有二種。謂纏及隨眠。
亥五、業
業者,亦略有二種。謂思及思已。
亥六、根等2 天一、辨種類2 地一、舉根
根者,亦略有二種。謂順淨分及順不淨分。
謂順淨分等者:順解脫分,名順淨分;與此相違,名順不淨分。
地二、例界等
如根,如是界、信解、意樂,當知亦爾。
天二、明差別
此中差別者,根是果性,界是因性,信解是因性,意樂是果性。
亥七、隨眠
隨眠者,亦略有二種。謂可害及非可害。
謂可害及非可害者:安住種性補特伽羅,彼諸隨眠名為可害。若無種性補特伽羅,彼諸隨眠名非可害。
亥八、生
生者,亦略有二種。謂無暇生及有暇生。
謂無暇生及有暇生者:生於邊國及以達須、蔑戾車中,四眾、賢良、正至、善士不往游涉,名無暇生。生於聖處,名有暇生。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一卷二頁1816)
亥九、習氣
習氣者,亦有二種。謂無間生習氣及前生習氣。
習氣亦有二種等者:謂此生中,由過去法因已受盡,自性已滅,無間為緣為生余法,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薰習相續,名無間生習氣。義如下說。(陵本六十六卷十四頁5294)過去生中所薰習氣,是名前生習氣。
亥十、聚3 天一、標
聚者,有三種。
天二、列
一、邪性定聚,二、正性定聚,三、不定聚。
天三、廣3 地一、邪性定聚
邪性定聚復有二種。一、本性邪性定,二、方便邪性定。
邪性定聚復有二種等者:不住種性補特伽羅,法爾不能趣入正性離生,名本性邪性定。造五無間業及與彼同分業,名方便邪性定。
地二、正性定聚
正性定亦有二種。一、本性正性定,二、方便正性定。
正性定亦有二種等者:謂住種性補特伽羅,名本性正性定。已得趣入正性離生,名方便正性定。
地三、不定性聚
不定亦有二種。一、本性不定,二、方便不定。
酉二、例別廣
複次,由造作等十三種法,應知廣說十三種補特伽羅,如其所應。
酉三、問答辨2 戌一、依造作2 亥一、舉善2 天一、問
問:若有善造作,彼一切不善造作不相應耶?設不善造作不相應,彼一切有善造作耶?
天二、答
答:應作四句。或有善造作,非不善造作不相應,謂諸能造黑白黑白異熟業者所有善造作。或有不善造作不相應,非善造作,謂無記造作。或有善造作,亦不善造作不相應,謂能造作白白異熟業,及不黑不白異熟業,能盡諸業者所有造作。或有非善造作,亦非不善造作不相應,謂能造作黑黑異熟業者所有造作。
亥二、例不善等
如是不善造作、無記造作,如其所應盡當知。
戌二、依障2 亥一、問
問:若成就業障,亦成就習氣障耶?設成就習氣障,亦成就業障耶?
亥二、答
答:應作四句。或有成就業障,非習氣障。謂如有一,於現法中,於五無間業亦作亦增長;於前生中,於此種類惡不善業不作不增長;彼現法中能障聖道。或有成就習氣障,非業障。謂與此相違。或有俱成就。謂於現法中,於五無間業亦作亦增長;於前生中,於此種類惡不善業亦作亦增長;彼現法中能障聖道。或有俱不成就。謂與此相違。
巳二、非安立真實2 午一、征
云何非安立真實?
午二、釋2 未一、顯真實
謂諸法真如圓成實自性,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
未二、明二邊2 申一、增益邊2 酉一、征
云何增益邊?
酉二、釋2 戌一、顯三自性3 亥一、標
謂諸法自性略有三種。
亥二、列
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
亥三、釋3 天一、遍計所執自性
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所有名言安立諸法自性,依假名言,數數周遍計度諸法而建立故。
天二、依他起自性
依他起自性者,謂眾緣生他力所起諸法自性,非自然有,故說無性。
天三、圓成實自性
圓成實自性者,謂如前說。
謂如前說者:前說:諸法真如圓成實自性,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如彼應知。
戌二、釋名增益3 亥一、標
若於依他起自性、或圓成實自性中,所有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當知名增益邊。
亥二、征
所以者何?
亥三、釋2 天一、約自性辨
此自性中,彼自性有不應理故。此不應理,如菩薩地已略顯示,彼決擇中當廣分別。
如菩薩地已略顯示等者:菩薩地說:若於諸法諸事隨起言說,即於彼法彼事有自性者,如是一法一事應有眾多自性。乃至廣說種種不應道理,如彼當知。(陵本三十六卷十四頁2968)又彼決擇中說:若欲了知真實義者,於三自性復應修觀,乃至廣說。如是名彼廣分別義,至下當知。(陵本七十三卷十二頁5654)
天二、約道理辨
又若略說,由三因緣不應道理。謂種種非一品類名言所安立故;若離名言,彼覺不生故;又彼名言依義轉故。
又若略說由三因緣等者:此三因緣,即菩薩地已略顯示,隨應當知。
申二、損減邊
損減邊者,謂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諸有法中,謗其自相,言無所有。
卯二、例余理門2 辰一、顯隨應
如是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應隨決了。如其所應,證得、教導二種理門,由後二種不可思議、意趣理門應隨決了。
辰二、釋別義2 巳一、問
問:如前說別義相應意趣者,此有何義?
巳二、答
答:非如言音名身、句身、文身義相應意趣,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餘勝義,是名別義相應意趣。
但是除遣如言音等其餘勝義者:此中勝義,謂即色等想法離言義性。如菩薩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六卷十八頁2985)
寅二、明漸次
複次,此中於真義理門,由遠離二邊理門隨決了已,便能證得所應得義。由能證得所得義故,所余證得理門,由不可思議理門亦隨決了;又復一切諸佛世尊教導理門,由意趣理門亦隨決了;如是一切隨其所應。
寅三、顯勝利2 卯一、標
又若於彼真義理門隨決了者,當知能入五種離生。
卯二、列
一、能入未離欲離生,二、能入倍[13]離欲離生,三、能入已離欲離生,四、能入獨覺離生,五、能入菩薩離生。
能入五種離生等者:此說能入正性離生,有五種人。初三聲聞,次一獨覺,後一菩薩。於聲聞中,若先未離欲界貪者,入諦現觀,得預流果,是名能入未離欲離生。若先倍離欲界貪者,入諦現觀,得一來果,是名能入倍離欲離生。若先已離欲界貪者,入諦現觀,得不還果,是名能入已離欲離生。義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頁2794)
癸二、辨二諦相2 子一、顯因緣2 丑一、於非安立諦2 寅一、問
問:若安立諦建立為諦,何因緣故,更復顯示非安立諦?
寅二、答3 卯一、標
答:若離非安立諦,二種解脫不應道理。謂於相縛及麤重縛。
卯二、征
所以者何?
卯三、釋2 辰一、明過失
若有行於諸安立諦,彼一切行皆行有相;行有相故,於諸相縛不得解脫;於諸相縛不解脫故,於麤重縛亦不解脫。
辰二、顯勝利
若有行於非安立諦,不行於相;不行相故,於諸相縛便得解脫;於諸相縛得解脫故,於麤重縛亦得解脫。
丑二、於安立諦2 寅一、顯所為
問:若唯由彼非安立諦,於一切縛解脫清淨,何緣顯示安立諦耶?答:為令資糧及方便道得清淨故。
寅二、遮有過2 卯一、問
問:若即由彼行有相心,於二種縛解脫清淨,有何過失?
卯二、答2 辰一、二縛不淨過
答:若有極善定心,依第四靜慮順決擇分善法中轉,緣諸諦境;彼諸行者,於二種縛應得解脫究竟清淨,然不清淨,故不應理。
辰二、二道無別過
又世間道、出世間道二種差別應不可立,然彼二道有相、無相有差別故,不應道理。
子二、釋麤重3 丑一、征
云何麤重相?
丑二、釋
謂若略說,無所堪能不調柔相,是麤重相。
丑三、廣3 寅一、標
此無堪能不調柔相,復有五相。
寅二、列
一、沈[14]重相,二、剛強相,三、障礙相,四、怯劣相,五、不自在轉無堪能相。
寅三、釋
由有此相,順雜染品、違清淨品相續而住,是故說為無所堪能不調柔相。
復有五相等者:初二種相順雜染品,後三種相違清淨品。身心惛沈,名沉重相。煩惱猛盛,名剛強相。住染污住,名障礙相。不自超舉,名怯劣相。無所能為,名不自在轉無堪能相。
壬二、佛教所應知處相攝7 癸一、三種住3 子一、日別住攝5 丑一、標
複次,有五諸根大種長養。
丑二、列
謂食長養、夢長養、避不平等長養、梵行長養、等至長養。
丑三、攝
即此長養略有二種。一、任持長養,二、不損害長養。
丑四、配
此中最初是任持長養,後四是不損害長養。
丑五、廣
任持長養略有四種。一、變壞任持,二、喜悅任持,三、希望任持,四、攝受執取任持。
任持長養略有四種等者:謂即四食,名四任持應知。
子二、盡壽住攝
複次,有五種行。一、身行,二、語行,三、意行,四、業行,五、壽行。
業行壽行者:能感愛非愛果淨不淨業,是名業行。於三界中所生自體,所有住時限量勢分,是名壽行,亦名命根。
子三、善法可愛生展轉住攝3 丑一、標
複次,有五種不放逸。
丑二、列
一、依在家品不放逸,二、依出家品不放逸,三、能遠離不善不放逸,四、能攝受諸善不放逸,五、修習相續不放逸。
丑三、釋5 寅一、依在家品
依在家品不放逸者,復有五種,如前已說。
如前已說者:前說求財不放逸、守財不放逸、護身不放逸、護名不放逸、行法不放逸。(陵本五十七卷十八頁4649)唯約諸受欲者為論,有此五種,故是在家品攝。
寅二、依出家品
依出家品不放逸者,復有十種,如聲聞地決擇毗奈耶相應中,我當廣說。
復有十種等者:毗奈耶決擇中說:於毗奈耶勤學苾芻,依於十時,應不放逸,乃至廣說。(陵本六十八卷十頁5404)即出家品十不放逸應知。
寅三、能遠離惡
能遠離不善不放逸者,當知即是前二正斷。
寅四、能攝受善
能攝受諸善不放逸者,當知即是後二正斷。
寅五、修習相續
修習相續不放逸者,謂於善法無間、殷重精勤修習。
癸二、二世間法2 子一、名所攝
複次,名有五種。一、心,二、心所有法,三、善,四、不善,五、無記。
子二、色所攝
色有五種。一、諸大種,二、大種所造,三、有見有對,四、無見有對,五、無見無對。
癸三、二種雜染根本2 子一、無明
複次,有五無明。一、義愚,二、見愚,三、放逸愚,四、真實義愚,五、增上慢愚。
有五無明等者:本地分說十九無知,與此五愚相攝。謂見愚,攝前六及於因所生法無知;放逸愚,攝於業、異熟、俱無知;真實義愚,攝於佛等乃至道諦無知;增上慢愚,攝最後無知;當知義愚,通攝一切。(陵本九卷十八頁712)其義應知。
子二、愛
複次,有五種有愛。一、法性愛,二、誓願愛,三、愚痴愛,四、厭離愛,五、思擇愛。
有五種有愛等者:此五種愛即五有求,如前已釋。
癸四、二種違順正行2 子一、舉無慚愧
複次,由五種相,當知建立無慚無愧。一、於染污現行無有羞恥;二、於善不現行無有羞恥;三、於舍法受無有羞恥;四、親近惡友無有羞恥;五、於所作不能成辦無有羞恥。
子二、翻例慚愧
當知與此五相相違五種妙相,建立慚愧。
於舍法受無有羞恥者:舍所受戒,名舍法受應知。
癸五、建立善惡說者及友2 子一、舉惡2 丑一、惡說者
複次,由五種相,當知建立惡說者性。一、無行故;二、邪行故;三、不忍故;四、無羞恥故;五、不律儀故。
無行等者:無正行故,說名無行。無勝解故,說名不忍。余文易知。前說種性諸婆羅門,勝解過失染污其心;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陵本五十五卷二十頁4469)此說不忍,准彼應釋。
丑二、惡友
由五種相,建立惡友。一、無羞恥,二、有邪見,三、有懈怠,四、有邪行,五、性怯劣。
子二、例善
當知與此五相相違五種妙相,立善說者及與善友。
癸六、止觀2 子一、止
複次,由五種相立奢摩他。一、近分定所攝世間奢摩他,二、根本色定所攝世間奢摩他,三、根本無色定所攝世間奢摩他,四、聲聞[15]、獨覺作意所攝出世奢摩他,五、菩薩作意所攝出世奢摩他。
子二、觀
複次,由五種相,當知建立毗缽舍那。一、盡所有性毗缽舍那,二、如所有性毗缽舍那,三、有相毗缽舍那,四、思求毗缽舍那,五、觀察毗缽舍那。
癸七、三漏3 子一、欲漏
複次,略由五相,建立欲漏。一、不定地事生隨眠故;二、隨順惡行故;三、善相違故;四、耽著諸欲故;五、能生壞苦、苦苦果故。彼諸煩惱,說名欲漏。
不定地事生隨眠故者:謂不定地諸有漏事為所緣時,彼諸煩惱轉隨增故。
子二、有漏
略由五相,建立有漏。一、能生劣界諸煩惱,二、能生中界諸煩惱,三、能生妙界諸煩惱,四、能生無欲樂有諸煩惱,五、能生有欲樂有諸煩惱。
能生無欲樂有諸煩惱等者:苦受為緣,生無有愛、求無有時,即便發起出離惡見、定期惡見,及此二種所依惡見,如緣起初勝法門經說,是名能生無欲樂有諸煩惱。樂受為緣,生後有愛,愛為緣故,便起於取,是名能生有欲樂有諸煩惱。
子三、無明漏
略由五相,立邪解脫欲無明漏。一、有想論者,由有想論門生起無明;二、無想論者,由無想論門生起無明;三、非有想非無想論者,由非有想非無想論門生起無明;四、斷見論者,由斷見論門生起無明;五、現法涅槃論者,由現法涅槃論門生起無明。
庚二、因明3 辛一、五種比量攝3 壬一、標
複次,略由五相,應知諸法差別道理。
壬二、列
一、由相故;二、由體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
壬三、釋5 癸一、相
相者,謂由所依故,及行、住故。
癸二、體
體者,謂由自體相故,及差別相故。
癸三、業
業者,謂由自作用故,及邪、正行故。
癸四、法
法者,謂由染、淨故,及世俗、勝義諦故。
癸五、因果
因果者,謂由近、遠故,及愛非愛故。
由所依故及行住故等者:此說相比量應知。本地分說:謂隨所有相狀相屬,或由現在,或先所見,推度境界,名相比量。(陵本十五卷十一頁1316)當知於中說諸法相,名由所依。依現見相,或先所見而推度故,說諸補特伽羅,名由行、住,以彼若行、若住而為推度故。如相比量,如是體、業、法,及因果比量,亦如本地分所說諸相,隨應當釋。
辛二、論體性攝3 壬一、第一三論3 癸一、標
複次,有三種論。
癸二、列
一、聽聞究竟論,二、諍訟究竟論,三、正行究竟論。
癸三、釋3 子一、聽聞究竟論
聽聞究竟論者,謂婆羅門諸惡呪術。
子二、諍訟究竟論
諍訟究竟論者,謂諸外道因明論。
子三、正行究竟論
正行究竟論者,謂佛聖教。
壬二、第二三論
復有三論。一、無義論,二、邪義論,三、第一義論。此三如前,隨其所應。
壬三、第三三論
復有三論。一、矯詐論,二、虛偽論,三、出離苦果論。如是三論,應知如前,隨其所應。
矯詐論虛偽論者:此矯詐論,謂婆羅門諸惡呪術。此虛偽論[16],謂諸外道因明論,由彼虛妄推度故。義如顯揚論說。(五卷一頁31,502a)
辛三、論莊嚴攝2 壬一、於應造論3 癸一、要禮二師2 子一、標
複次,若欲造論,當先歸禮二所敬師,方可造論。
子二、釋
恭敬法故,先應歸禮論本大師;恭敬義故,復應歸禮開闡義師。
先應歸禮論本大師者:此中大師,所謂如來,即是立聖教者。如攝異門分說應知。(陵本八十三卷一頁6276)
癸二、要具六因2 子一、標
欲造論者,要具六因,乃應造論。
子二、列
一、欲令法義當廣流布;二、欲令種種信解有情,由此因緣,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為令失沒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為欲略攝廣散義故;五、為欲顯發甚深義故;六、欲以種種美妙言辭莊嚴法義,生淨信故。
癸三、要住四德3 子一、標
將造論時,要以四德先自安處,乃可造論。
子二、列
一、於昔諸師應離憍慢;二、於有情類當起大悲;三、於同法者深生敬愛;四、不欲彰己[17]有勝技能。
子三、釋4 丑一、於昔諸師應離憍慢3 寅一、征
云何於昔諸師應離憍慢?
寅二、釋
謂造論時,無如是心:古昔諸師尚能造論,況我今者當不造耶。
寅三、結
要離如是憍慢染心,乃應造論。
丑二、於有情類當起大悲3 寅一、征
云何於有情類當起大悲?
寅二、釋2 卯一、觀他退失
謂造論時,作如是觀:若不造論,無量有情於諸善法定當退失,又余情類墮生老病,乃至廣說。
卯二、觀他利樂
是諸有情因我造論,若能解了乃至一句善說妙義,如是如是當奉行者,彼於長夜必獲大義利益安樂。
寅三、結
要發如是增上心已,乃應造論。
墮生老病乃至廣說者:謂墮生老病死,不如實知彼出離故。
丑三、於同法者深生敬愛
云何於同法者深生敬愛?謂造論時,作如是觀:若不造論,為欲利他諸同法者,於利他事定當退失。
丑四、不欲彰己有勝技能
云何不欲彰己[18]有勝技能?謂造論時,無如是心:當令世間咸謂於我聰叡明哲,能造論者、開闡義者,深生淨信,因此多獲利養恭敬。但為自他善根增長,以無染心,乃可造論。
壬二、於莊嚴經3 癸一、標
複次,此中如實開示如來所說經義,名莊嚴經。
癸二、釋2 子一、舉喻5 丑一、紅蓮喻
譬如紅蓮,其花未開,雖生歡喜,不如敷榮。
丑二、真金喻
又如真金,未為嚴具,雖生歡喜,不如成辦[19]。
丑三、美膳喻
又如美膳,未及得食,雖生歡喜,不如已食。
丑四、慶書喻
又如慶書,未暇開覽,雖生歡喜,不如披閱。
丑五、珍寶喻
又如珍寶,未得現前,雖生歡喜,不如已得現前受用。
子二、合法
如是如來所說經義若未顯發,雖生歡喜,不如開示。
癸三、結
故說造論名莊嚴經。
雖生歡喜不如成辦者:此中成辦,謂即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義如本地分有尋有伺地說。(陵本五卷[20]九頁352)
庚三、聲明2 辛一、標列通達
複次,略有七種通達。一、字通達,二、字義通達,三、能取通達,四、能取義通達,五、系縛通達,六、解脫通達,七、法性通達。
辛二、隨釋七種5 壬一、字通達
字通達者,通達為常。
壬二、字義通達
字義通達者,達為無常。
壬三、能取等通達2 癸一、舉能取
能取通達者,謂根識等,達安立諦或非安立。
癸二、例能取義
如能取通達,能取義通達,當知亦爾。
壬四、系縛等通達2 癸一、舉系縛
系縛通達者,通達相縛、或麤重縛。
癸二、例解脫
與此相違,當知說名解脫通達。
壬五、法性通達
法性通達者,謂能通達法性安住、法界安住,非從自在、自性、士夫中間等有。
戊二、聞圓滿2 己一、標
複次,由十相故,具足多聞。
己二、釋2 庚一、說正法圓滿
謂善說者說故,顯了文句說故,儘其所有、如其所有義說故,安樂方便加行說故,離眾苦說故。如是五種。
庚二、聞正法圓滿
復有五種。謂不求過失而聽法故,但求涅槃而聽法故,善聽法故,諦聽法故,於[21]名句文身義審諦觀察而聽法故。
不求過失而聽法故等者:謂聽法時,恭敬正法、恭敬說法補特伽羅、不輕正法、不輕說法補特伽羅,由是其心遠離輕慢雜染,於法及說法師不求過失,是第一相。又聞正法,唯以涅槃而為上首,唯求涅槃、唯緣涅槃而聽聞法,不為引他令信於己,不為利養恭敬稱譽,是第二相。專心一趣,領解文句差別,名善聽法,是第三相。屬耳而聽,了知音韻差別,名諦聽法,是第四相。於一切心無不繫念,為欲無間領解音韻文句義故,無不了知、無不通達而空過者,名於名句文身義審諦觀察,是第五相。
丁三、略不說余
於此地中余決擇文,更不復現。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六十四
[1] 「三十八卷三頁」,披尋記原作「三十七卷二十二頁」。
[2] 編按:顯揚論原文無「世」字。
[3] 「獲」,大正、陵本作「護」。
[4] 「相」,大正作「想」。
[5] 「得」,大正作「向」。
[6] 「極」,大正、陵本作「所」。
[7] 「頌」,大正、陵本作「誦」。
[8] 「頌」,大正、陵本作「誦」。
[9] 「想」,陵本作「相」。
[10] 「諸」,大正作「謂」。
[11] 「生」,大正作「住」。
[12] 「二」,大正作「一」。
[13] 「倍」,陵本作「信」。
[14] 「沈」,大正、陵本作「現」。
[15] 「聞」,大正作「開」。
[16] 編按:「虛偽論」,顯揚論原文為「詰諍論」。
[17] 「己」,陵本作「已」。
[18] 「己」,陵本作「已」。
[19] 「辦」,大正、陵本作「功」。
[20] 「五卷」,披尋記原作「九卷」。
[21] 「於」,大正作「於依」。